煤炭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一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_____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_____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光及地点
1、交货时光:_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光)。若延期交货。乙方每一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_____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_____》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资料)。
下例状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贴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贴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职责;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职责;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资料,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透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份,政府采购中心_____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_____》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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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原材料采购合同一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原材料采购合同二
采购商:
供应商: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化工原料采购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所购买的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采购商有权向供应商提出价格调整方案,如价格调整不能达成一致,采购商有权终止本合同。
2.质量要求
2.1本合同项下的原辅材料执行 标准,另外根据采购商要求,并须符合以下指标规定: ,本合同项下原辅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产品由采购商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2.2、供应商在向采购商提供产品时,必须附有供应商产品合格出厂证明及出厂检测报告。
2.3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采购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该产品还应符合采购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产品的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2.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采购商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甚至整批货物,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采购商因此造成的损失。
3.检验
3.1产品到达采购商后,由采购商负责对到货数量进行清点和产品外包装(外观)进行验收。
3.2本条之检验只是对产品的外观和数量的检验,根据此等检验结果所做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产品的内在质量的责任。若采购商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商仍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4.交货
4.1交货时间:以采购商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履约过程中,采购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时间。
4.2交货数量:以采购商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5.包装
5.1具体的包装要求为: ,供应商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运输和存储,能有效防止货物在运输、周转过程中发生磕、碰、泄漏等。
5.2如因供应商提供的包装质量问题影响采购商的使用的,采购商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3 供应商未按要求包装的,采购商有权予以拒收。
5.4包装物不回收,供应商需要回收包装物的,应当另行约定回收方法,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运输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
6.1 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2 交货地点为采购商工厂内。
7.货款支付
7.1货款支付时间:
7.2质量保证金:每批货款总额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最后一批货到货后 个月)满后支付。
8.误期及缺陷
8.1未按订单时间要求供货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担逾期交货金额 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影响生产的,采购商有权撤销订单并从第三方采购,供应商除应赔偿采购商向第三方采购时超过本合同价格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照前述规定向采购商支付违约金。。
8.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采购商检验,证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商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更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因此造成采购商损失的应予赔偿。
9.供应商资质
9.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商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将其复印件留采购商处备查。
92如采购商发现供应商未报、错报、虚报相关资质,则采购商有权取消、终止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所有相关的损失;如采购商同意接受部分产品或服务,则采购商应只就其所接受部分的产品或服务向供应商付款,所接受部分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原订购单的价格为基础计算,但供应商须承担对由此可能给采购商带来的风险和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10.供应商的附随义务
10.1供应商应按采购商的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等。
10.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产品不受损坏并按其设计要求得到使用。
10.3上述服务被认为供应商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的总价中。
11.保密条款
11.1采购商提供供应商的技术标准、实验数据、图纸等资料和文件只能用于为采购商生产其指定的产品之用,使用完毕必须立即归还采购商。如供应商逾期未归还采购商文件和资料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则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商的所有相关损失。
11.2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12.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
13.争议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商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14.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购商: 供应商:
篇2:施工材料运输合同
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 沥 青 混 合 料 运 输 合 同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 施工地点:
二、 工作内容:运输沥青混合料、施工废料等。
三、 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四、 计量办法:按甲方过磅数量净重为准,运距以双方确认为依据。
五、 结算单价:
1、沥青混合料起步价 元/T。每增加1公里每吨增加 元。
2、其它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如回头料、拉土等零工)
3、起步运距是1公里。
六、支付办法:
1、工程进行一半时,支付已完成运输量工程款的50%。
2、工程完工结算时,支付全部运输量工程款的70%。
3、年底全部支付完毕。
4、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缴纳的税金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
除与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5、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燃油,但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2、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件齐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在运输沥青混合料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
7、乙方在运输成品料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把成品料运至施工现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8、若发现乙方有私自倒运、买卖成品料现象,双倍罚款,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相关的车辆及驾驶员离开本工地。
7、乙方车辆应自己配备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输材料必须进行覆
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按相关交通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沥青混合料质量不符合约定(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沥青混合料温度不符合摊铺、碾压等规范要求时),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3: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济、法律责任,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品质量标准和有效证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理授权书质量报告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否则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凡消防质检部门抽检到乙方提供的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款手续;
2、乙方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及甲方财务确认结款金额,提供有效税票,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若乙方更改名称应向甲方提供工商和税务的合法证明,并按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价格与材料管理
1、乙方提供高于价格表部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2、乙在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费担。(送货有公司基建部规定时间,联系电话:)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材料时,必须均为优等品。首先要提供样品。样品要符合甲方所需材料质量要求,不得以次充好,若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将从材料总金额中扣除____%作为惩罚。
4、乙方未按时到货或质量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返工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合同以后,甲方首付乙方,货到验收合格后付下。
第五条 验收管理
1、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同材料需同一个批号。
2、乙方将甲方所需要的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货员要向乙方索取材料清单,并有验货员和现场管理相关人员两方签字方能生效,若有质量问题应拒收,所送的材料清单上要明确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一式______份。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要任何需求包括:(吃饭、礼品、回扣),一经发现或投诉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视情追究包括法律责任在内的相关责任。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2、乙方不能按合同如期到货造成甲方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则。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效,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
第八条 合同效益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财务一份,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乙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4: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校园绿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学校绿化工程
2、工程范围:宿舍楼前护坡植草皮、教学楼前绿化区松土、营养土回填、植草皮等(具体见附件《_________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3、工程地点:甲方校园东头绿化区、宿舍楼前护坡,由甲方指定具体绿化区域。乙方作为专业人员应该首先以专业眼光对绿化区进行规划,以最有利于校园美观为原则,在甲方指定区域对草皮、苗木及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进行科学规划,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并取得甲方的确认。
4、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草皮为单价8.5元的马尼拉草皮;苗木为红豆杉2株、罗汉松2株、枸骨树2株、红叶石兰2株;石桌、凳为大理石工艺制品;绿化区道路为水泥路面嵌小卵石。
第二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个日历日,乙方应当保证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工程实施。
2、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雨天顺延)将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全部种植、栽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三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含税金)暂定为:_________万元整(大写为:_________元整,详细见《_________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最终根据实际用工、用料情况据实决算。
第四条:付款时间
绿化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乙方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并根据双方认可的工程量确定实际工程价款,乙方根据确定的.实际工程价款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仅负责乙方绿化工程实施期间水源、电源,其他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实施期间一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如甲方有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及《_________学校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工程实施;
2、乙方认真考察了绿化区域并确认了绿化实施方案,保证工程实施标准。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不得打扰学校师生生活及污染环境,每次施工完毕要负责施工现场清扫干净。
第八条:工程验收
绿化工程实施完毕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该验收以甲方的确认为准。如因乙方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养护义务或履行该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养护苗木,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的,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并有发包人签认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 格
五、固定总价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其中部分为材料为甲供材料,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 )协议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效果图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住 所: 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91号
(青山训练基地内)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路桥支行
帐 号: 账户: 1604 2630 5070 1523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11
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2. 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 工程师
3.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3.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范围。
3.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4. 项目经理
4.1 姓名: 职务:
5. 发包人工作
5.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于开工前7天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发包人与相关部门协调,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采购时已提供,由承包人现场勘测,费用自理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待定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协调,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5.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6、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待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物质时及施工噪音超过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和负责费用。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7. 进度计划
7.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于开工前7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后2日内予以批复 。
7.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
8.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7.5条执行。
8.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不可抗力的原因。
8.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其极限为合同价的 5 %。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8.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8.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与验收
9. 工程质量
9.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9.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10.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待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1. 合同价款及调整
11.1 本合同价款小于或等于经有资质的造价部门审核的上限控制价乘以(1-优惠率)。
12. 工程量确认:
12.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竣工验收日
12.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
12.2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12.3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3.1 预付款: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工程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六、材料设备供应
14.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1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5.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所购材料及设备须附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16、竣工验收
16.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16.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7、违约
1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7)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17.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7.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7.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与工程有关的已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7.2 承包人违约
17.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17.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8、争议
1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调解;
(2)采取第 (1)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项目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
19. 工程分包
19.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9.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9.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
19.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
19.2.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
19.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
20. 不可抗力
20.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21. 保险
21.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2. 担保
22.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22.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3. 合同份数
23.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 贰 份、副本 贰 份。
24. 补充条款
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广西华蓝建筑装饰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土建工程为 2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装修工程为 1 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 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
市政工程为 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0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6:建筑材料河沙采购协议书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因承建工程,现施工临时需要租用钢管、扣件、槽钢及其他各种配件,经甲方核实,同意租赁,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以上租赁品种详细规格、数量,以乙方签上的提货单为准。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提交一份各种材料规格、品种、数量及使用时间表,以方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所租材料合同最低租借期限为7天。租赁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长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后十五天内即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租赁费每月按实际租赁数量结算一次,押金不做租赁费处理,甲方做出结算单十天之内,乙方必须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租赁手续,甲方除按乙方实际租赁天数和原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外,每天加收逾期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作抵押品。
3、乙方如有上述行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缺损赔偿及修理费计算标准:
1、乙方所租赁的钢管、槽钢等各种材料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以提货单上注明的尺寸归还,如以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进行代替,若以短代长,按3.00元米,赔偿或拒收。
2、扣件每只收修理费0.10元,钢管校正费每根0.50元,自行校正后不收取管理费;槽钢退回验收,严重变形者按废钢回收作价,不足部分市场价格补齐。可以修复的按8.00元米收取修理费。设备损坏,按合同市场价赔偿。
乙方租赁钢管、扣件、槽钢及各种配件、设备,按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和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提货单由甲、乙方等签字后生效。提货时如需甲方送货到工地,乙方需付运费每吨元,归还时甲方不再代办运输,乙方运费自理。归还时应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达,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便甲方验收。
本合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担保方为乙方担保,要督促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如乙方违约,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未尽事宜,双方作以下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根据需要决定增加各方所执份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2024年材料采购书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东方世纪城建筑工程所需材料的供应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货时间
1、交货地址:东方世纪城工地
2、供货时间:年月开始供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注:以上价格都包含运费。
二、结算方式
当月月底前结算一次,双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支付款项给乙方。
三、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2、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行业标准及本市设计单位标准。
3、材料数量的验收,采有每月、每旬或每5天不定期随车抽检的办法进行验收(特殊情况甲方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抽检)。
(1)黑砖,每车数量少于不超过20条则验收数量视为合格;如每车数量少于20条以上,则该月、该旬或该5天供应量按每车少于20条以上计算。
(2)沙,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3)装载沙子的车不可含过量的水或杂物。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材料要求通知;甲方如有紧急用料时可以要求乙方尽量配合。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收确认;验收不合格,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3、当乙方不能按时供应甲方材料时,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利向其他供应商购买材料。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或采用某种方式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月日 日 期: 年月日
篇8:石材原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计划》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计划》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通知供方作出调整,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 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2.付款条件:月结,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月末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四、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五、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鉴于供、需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八、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标准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现丹桂华庭保温工程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航冠牌无机胶粉、玻化微珠及抗裂砂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按实际,由甲方验收,并确认。
3.产品交货数量按实收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照技术规定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2.交货方法:由买受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六天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数量,乙方按约定交货地点和时间送达。材料卸货由乙方负责。甲方确认送货数量无误,需在送货单上签收,或出具专门的收货凭证。
3.运输方式:汽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诸暨市西二环路望泄村丹桂华庭施工现场。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无机保温砂浆650元/m3、及抗裂砂浆950元/吨(含税价),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2.产品货款的结算:供货完成后付至工程款80%,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材料验收以材料复检达到产品技术标准。
2、验收发生纠纷以签约地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第七条、乙方服务条款
1、施工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相关材料协助甲方检测,以达到要求。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质量原因不得中途退货。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回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退回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退回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
第十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篇10:瓷砖材料采购合同
保温材料有多种,自然因为种类不同,相关材料的采购合同也会不一样,小编整理了两篇供您参考。
【保温材料采购合同(一)】
供方:
购方:
签订地点:
一、合同总价:橡塑保温材料:(元)。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三、供货时间: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天内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按样品验货,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2、质保期为贰年;
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集团厂家生产;
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货到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安装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合格,报告交监理处备案;送检不合格,所有送至现场的货物全部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时终止合同。抽检费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水浒文化广场(梁山县城越山南路20号),由购方相关单位验收。
六、本合同价格为落地价。
七、若施工过程中有何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包装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由购方在供方货到工地后按清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单作为付款依据;
2、货到验收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在7天内向供方提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供方保证在10天内更换。
十、付款方式:
保温材料、胶水及胶带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合格货款的65%,系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最终合同总价依据合同单价及实际使用数量确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负责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供货,供方承担供货违约的责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购物总价的处罚。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4份,供购双方各执2份;
购方:供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保温材料采购合同(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现丹桂华庭保温工程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航冠”牌无机胶粉、玻化微珠及抗裂砂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按实际,由甲方验收,并确认。
3.产品交货数量按实收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照技术规定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司。
2.交货方法:由买受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六天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数量,乙方按约定交货地点和时间送达。材料卸货由乙方负责。甲方确认送货数量无误,需在送货单上签收,或出具专门的收货凭证。
3.运输方式:汽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诸暨市西二环路望泄村丹桂华庭施工现场。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无机保温砂浆650元/m3、及抗裂砂浆950元/吨(含税价),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2.产品货款的结算:供货完成后付至工程款80%,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材料验收以材料复检达到产品技术标准。
2、验收发生纠纷以签约地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第七条、乙方服务条款
1、施工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相关材料协助甲方检测,以达到要求。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质量原因不得中途退货。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回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退回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退回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
第十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
日期:年月日
代表:
日期:年月日
篇11:标准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知后十五天内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返
篇12:石材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市场号摊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餐饮业食品的卫生安全,防止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流入餐桌,规范餐饮业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甲方经考察决定由乙方供应,并就相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购买应定点向乙方采购。
二、乙方提供的应符合下列第类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肉类:_________________
1、必须是市贸发局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
2、必须经兽医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二)水产品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提供的水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海洋渔业部门的有关要求;
2、水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三)预包装食品类:_________________
1、不得含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不得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4、不得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且包装标签必须符合GB7718—20__《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四)蔬菜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得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供应给甲方大宗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各类产品一般略高于市场批发价;
3、乙方供应给甲方的大宗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外,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
三、乙方所提供的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不得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利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加工食品)、准时、价格合理,并提供相关票据及检验报告单。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甲方负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定点采购。
五、定点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为生效,有效期一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_________________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13:砂石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乙方: 签定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项目所需的 购销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等整单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有关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要求。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 、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退换。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
6.1 供货时间:时间及数量以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
6.2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货作业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产品交货之前装卸、运输、转运及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复试检测不合格,则此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 数量验收:供需双方在甲方工地现场以理论计算方式进行数量验收; 甲方应保证货物随到随验。
8.2 质量验收:⑴ 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外观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⑵对外观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有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作为最终验收结论。
8.3 其它:现场现货检验,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乙方24小时内负责处理。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款结算以到施工现场实际数量结算,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第十条 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0.1 对于在施工过程出现的技术方面问题,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提供现场的技术指导。
10.2 其它:乙方对所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保证自第一次送货到最后一次送货质量一致,并且要及时满足现场收料人员的要求,此条件作为最终付款的依据。
十四、设备在交货验收之前的运输、卸载、安装及验收过程中,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及破坏。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乙方应在接买受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施工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不按期供货,由甲方计算实际造成的损失,此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送货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有关要求,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否则,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4 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项时,按合同相应的付款时段的欠款,甲方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欠款额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但须经供需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16.3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书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篇14:建筑施工材料购买合同
水泥购销合同模板
甲(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水泥厂):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价金总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_____吨。其中:______________吨。
年月日前提(供)_____吨。其中:______________吨。
年月日前提(供)_____吨。其中:______________吨。
年月日前提_____吨。其中:________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__________元;
年月日前电汇__________元;
年月日前电汇__________元;
年月日前电汇__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15:防水材料施工合同模板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防水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防水材料清单如下: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2.1质量要求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
全责任,保证安装、使用后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2.2 本合同价款包括产品、包装和运输等交货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
关税费。
2.3以上材料进场复检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项目以河北省检测、
防水材料规定的必检项目为准。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乙方负责。 第五条.交货地点、范围、方法及期限
5.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5.2供货范围:
5.3交货方法:
5.4交货期限: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6.1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库管员和采购员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账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6.2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6.4乙方应明确: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①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详见第一条款。 ②货款结算与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财务制度和约定结算支付款项,乙方到甲方各部门办理完各项审批手续后付款。 ③货款结算与支付:
第八条.验收约定
8.1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双方接交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8.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未能通过河北省检测防水材料规定的必检项目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时,乙方所提供的货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其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9.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建筑方索赔损失)。
9.2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9.3乙方保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
含返工、建筑方索赔等损失)。
9.4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9.1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建筑方索赔等损失,所剩货款不予支付。 第十条.其他约定条款
10.1交货时,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资质等相关证书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栋楼4套),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
10.2乙方收款时,应当出具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票据,否则甲方可暂停付款。
10.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4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10.5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完全理解并指导其真实意思。本
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篇16: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合同书
供方:
购方:梁山水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梁山水浒文化广场
一、合同总价:橡塑保温材料: (元)。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三、供货时间: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 天内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样品验货,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质保期为贰年;
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美集团厂家生产;
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货到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安装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合格,报告交监理处备案;送检不合格, 所有送至现场的货物全部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时终止合同。抽检费由供方负 责。
五、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水浒文化广场(梁山县城越山南路20号),由购方相关单位验收。
六、本合同价格为落地价。
七、若施工过程中有何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包装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由购方在供方货到工地后按清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单作为付款依据;
2、货到验收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在7 天内向供方提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供方保证在10 天内更换。
十、付款方式:
保温材料、胶水及胶带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合格货款的65%, 系统验收合格后付合 同总价的30%, 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最终合同总价依据合同单价及实 际使用数量确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负责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供货,供方承担供货违约的责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购物总价的处 罚。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4 份,供购双方各执2 份;
购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篇17:房屋装修材料采购合同书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 元/____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 _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第五条 验收:对于生态木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
第六条 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生态木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生态木,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生态木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应提前通知卖方;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________ 卖方(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时间:
篇18:石材原材料采购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元
注:_________________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_________________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_________________
(1)固定价格: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次数支付金额
支付时间
第: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_________________%
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验收后天内付清。
3、特别费用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____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_________________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_________________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19:煤炭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245省道大修工程DZX-2标路面工程沥青混合料施工要求,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乳化沥青原材料,并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供应原材料名称、数量、价款及供货时间
二、 质量标准
符合部颁相应质量标准,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
三、 交货及验收方式
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用沥青洒布车自行运输,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计量验收。进场原材料经过甲方收料员目测验收及试验员抽检后发现有不合格现象的,该部分原材料由乙方自费清理出场并不得参与结算。
四、 结算方式
乙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各项原材料数量后,将该项原材料所有票据交由甲方结算,挂帐后甲方即按该项原材料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70%向乙方支付,余额部分30%工程结束二月内支付。结算时乙方必须出据正规发票。
五、 合同解除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完全,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六、 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付对方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双方相应的损失。
七、 争议解决
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必要时采用其它法定途径。
八、 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合同书
采购方:
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材料价格清单及总价
1、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总价:元人民币(小写)总价:元整(大写)
第二条、交货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材料质量: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验收方式: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执两份。
采购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
供应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