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合同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9)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范围:
4、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勘察费 元(如有),设计费 元,设备购置费 元(如有),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暂列费用 元(如有)。
按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价格内。
暂列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价格内。暂列费用主要为以下情况:
(1)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4)地下障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发生的费用。
5. 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项目经理: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
6. 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设计开始时间 ,施工开始时间_________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 天,其中设计工期 天,施工工期 天(合同履行期业主承担义务的工作影响占用承包人进度计划时间,如包括但不限于业主选择方案、审图、报建、论证及承包人有证据证明非承包人责任引起工期延误等,工期相应顺延。)。
10. 本协议书中有关的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12.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
13. 本协议书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14.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承包人: (联合体牵头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承包人: (联合体成员)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3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4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
1.1.5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7联合体,指经发包人同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组成的,作为工程承包人的临时机构,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指定其中一方作为牵头人。
1.1.8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1.9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10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11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2项目总负责人,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3项目设计负责人,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1.1.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1.1.15项目采购负责人,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协调采购工作的人员。
1.1.16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指承包人指定负责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1.1.17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临时性工程。
1.1.18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9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20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其它临时设施。
1.1.21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工程物资、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22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如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原料、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以及设计所需的其它基础资料。
1.1.23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供的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它相关资料。
1.1.24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设计阶段的组成,视项目情况而定。
1.1.25工程物资,指设计文件规定的将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以及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26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7竣工试验,指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前,应由承包人负责进行的机械、设备、部件、线缆和管道能性能试验。
1.1.28变更,指在不改变工程功能和规模的情况下,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29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30工程接收,指工程和(或)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31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工程的生产和(或)使用功能试验。
1.1.32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33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34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35合同期限,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合同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1.1.36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日期。
1.1.3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等阶段)或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38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3条约定所作的变更。
1.1.39设计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设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40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41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42绝对日期,指以公历年、月、日所表明的具体期限。
1.1.43相对日期,指以公历天数表明的具体期限。
1.1.44关键路径,指项目进度计划中直接影响到竣工日期的时间计划线路。该关键路径由合同双方在讨论项目进度计划时商定。
1.1.45日、月、年,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均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
1.1.46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它公历日。
1.1.47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48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49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结算价格。
1.1.50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51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试验的进度款,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的服务费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款项。
1.1.52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保修相关事宜所签订的协议。
1.1.53 缺陷责任保修金,指按合同约定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暂时扣除的,作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责任担保的金额。
1.1.54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保修责任的期间,一般应为12个月。因缺陷责任的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期限在专用条款约定。
1.1.5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5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5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情形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58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1.1.59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需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合同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9)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需要明示的国家和地方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在基准日期之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合理增加合同价格;如果因法律变化导致关键路径工期延误的,应合理延长工期。
1.5 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或)行业标准规范、和(或)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和(或)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除合同价格已包含此项费用外,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在基准日期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强制性规范、标准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合理增加合同价格;导致关键路径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合理延长工期。
1.6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应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及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并提供立项文件。
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议、修改和变更,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暂停通知。其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的义务,但发包人代表无权修改合同。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回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和事项,向承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总负责人。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应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利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承包人实施,并抄送发包人。
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和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写明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
2.4 安全保证
2.4.1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本、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
2.4.2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货对工程现场临近发包人正在使用、运行、或由发包人用于生产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可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发包人负责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现场以标牌明示相关安全规定,或将安全规定发送给发包人。因发包人的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员应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责任
2.5.1现场保安工作的责任主体由专用条款约定。承担现场保安工作的一方负责与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2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或)指导竣工后试验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工程的具体承包范围,应依据合同协议书第一项“工程概况”中有关“工程承包范围”的约定。
3.1.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3.1.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名称、内容、报告期、提交时间和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承包人有权根据4.6.4款承包人的复工要求、14.9款付款时间延误和17条不可抗力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迫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由其自负,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应自费赶上。
3.1.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任何损失、损失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和(或)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总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应是当事人双方所确认的人选。项目总负责人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2.2 项目总负责人应是承包人的员工,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项目总负责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总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由此影响工程进度或发生其它问题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3 项目总负责人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和(或)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或)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总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或)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
3.3.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是当事人双方所确认的人选。设计负责人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是承包人的员工,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在承包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同时在授权范围内具有代表承包人签署(或盖章)设计相关文件的权利。
3.4 项目经理
3.4.1项目经理,应是当事人双方所确认的人选。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42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的员工,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在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下负责组织指导现场施工工作,同时在授权范围内具有代表承包人签署(或盖章)现场施工相关文件的权利。
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3.4.3项目经理应常驻项目现场,且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项目现场时应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3.4.4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 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4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5发包人有权以书而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应说明更换因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4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
3.5 项目采购负责人
3.5.1在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授权下负责项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作,特别是大宗、特种设备的采购。
3.5.2负责制定项目的采购计划,配合做好采购及合同管理;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设备、材料的进场安排。
3.5.3负责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把关,对不合格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3.6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3.6.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6.2参与HSE计划及各项施组措施方案的编制(安全相关内容),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3.6.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3.6.4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观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3.6.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3.6.6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6.7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3.6.8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3.6.9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3.6.10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状况;
3.6.11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3.612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3.6.13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3.7 工程质量保证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形式约定保修范固、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3.8 安全保证
3.8.1 工程安全性能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严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8.2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7.8款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约定。
3.8.3 因承包人未遵守发包人按2.4.2 款通知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限定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承包人负责。
3.8.4 承包人全面负责其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保障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3.9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9.1 工程设计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防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统保护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和标准规定。
3.9.2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7.8款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约定。
3.10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以及派出有经验的竣工后试验的指导人员,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措施,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11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和(或)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12 分包
3.12.1 分包约定
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工作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劳务服务、竣工试验等)进行分包。
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项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申请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分包事项后的第1 6 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12.2分包人资质
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否则不能作为分包人。承包人有义务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3.12.3 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对外转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
3.12.4 设计、施工和工程物资等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分包事项的管理规定。
3.12.5 对分包人的付款
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12.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
承包人负责编制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中的施工期限(含竣工试验),应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项目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
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或)14.3.2款约定的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2.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3.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4.4.2款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它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发包人的赶工要求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应提交赶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4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设计进度计划
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设计开工日期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收到后的第5日,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
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或未按14.3.1款和14.3.2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支付时间支付预付款,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朗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 款的约定,自费赶上。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支付相应费用。
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由承包人依据4. 1. 2款的约定,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造成关键路径延误,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审核会议准备费用)的,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双方带来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采购进度计划的提交份数和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2采购开始日期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采购进度延误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若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开工15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开竣工时间,应符合合同协议书对施工开工和工程竣工日期的约定,并与项目进度计划的安排协调一致。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关键单项工程和(或)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根据下列约定确定延长竣工日期: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开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支付相应费用。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项目的试试阶段含竣工试验阶段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专用条款(9.1款工程接收)约定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项目的实施阶段不含竣工试验阶段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专用条款(9.1款工程接收)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预留的施工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误害赔偿责任。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因发包人原因的暂停
因发包人原因通知的暂停,应列明暂停的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双方应遵守2.1.5款和3.1.4款的相关约定。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暂停时,双方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的约定,安排各自的工作。
4.6.3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
当发生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约定的暂停时,承包人应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负责在暂停期间,对工程、工程物资及承包人文件等进行照管和保护。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管、保护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4.6.4承包人的复工要求
根据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在暂停45日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复工的通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日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日,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发包人的复工
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工程物资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
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
因发包人原因暂停的复工后,未影响到整个工程实施时,双方应依据2.1.5款的约定商定因该暂停给承包人所增加的合理费用,承包人应将其款项纳入当期的付款申请,由发包人审查支付。
因发包人原因暂停的复工后,影响到部分工程实施时,且承包人根据4.6.4款要求调减部分工程并经发包人批准,发包人应从合同价格中调减该部分款项,双方还应依据2.1.5款的约定商定承包人因该暂停所增加的合理费用,承包人应将其增减的款项纳入当期付款申请,由发包人审查支付。
因发包人原因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且承包人根据4.6.4款第二段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双方应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设计方案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
承包人负责提供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和(或)建筑设计方案(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等)时,应对所提供的工艺流程、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它资料要求,和(或)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及其结构设计等负责。
承包人应对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发包人根据10.3.3款进行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和(或)建筑设计方案(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对所提供的工艺流程、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它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和(或)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等,或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所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和(或)建筑设计,并予以确认。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及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考核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并作为发包人根据10.3.3款进行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法律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和及时性负责。上述项目基础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发包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其中,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在现场的实测复验。承包人因纠正坐标资料中的错误,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负责其相关费用增加,竣工日期给予合理延长。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造型等,发包人应组织专利商或第三方设计单位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应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和及时性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应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第三方设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与设计有关的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错误、疑问,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其中,对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有义务约定实测复验的时间并纠正其错误(如果有),因承包人对此项工作的延误,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关键路线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和(或)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物资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操作维修手册
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应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它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其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和及时性负责,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提交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3.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存在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的,承包人应自费修复、弥补、纠正和完善。造成设计进度延误时,应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组织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
5.3.2承包人应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设计文件,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设计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的组织会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进行预审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预审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的,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双方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第三方设计单位或设计人)的技术专利、建筑设计方案、专有技术、设计文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6条工程物资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
(1)发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数量,负责组织工程物资(包括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的采购,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需用量、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负责。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类别、数量,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缺陷、延误抵达现场,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调整的约定执行。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国家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造成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时,由发包人负责修复或重新订货。如委托承包人修复,作为变更处理。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境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
(1)承包人应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数量,负责组织工程物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供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需用量、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负责。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类别、数量,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国家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造成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但不符合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重新订货,并作为一项变更。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
承包人应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相关工程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制造厂,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制造厂。
6.1.4工程物资所有权
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提供的工程物资,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且发包人已支付了采购进度款,其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物资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 检验
6.2.1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工程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提供日期、报告内容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应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物资的质量责任。
6.2.2覆盖和包装的后果
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工程物资未经发包人现场检验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未能按时参检
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有权在此后,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工程物资经质检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工程物资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现场清点与检查
(1)发包人应在其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运抵现场前5日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工程物资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进行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等,并进行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物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应负责补齐或自费修复,工程物资在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应在其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运抵现场前5日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或包括为承包人提供工程物资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进行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等,并进行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开箱检验证明。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应负责补齐或自费修复,工程物资在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
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因上述部门在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所增加的相关费用,应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的提供工程物资的责任方来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3 进口工程物资的采购、报关、清关和商检
6.3.1工程物资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采购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和商检,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6.3.2因工程物资报关、清关和商检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4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超限工程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该超限物资的运输费用及其运输途中的特殊措施、拆迁、赔偿等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6.5 重新订货及后果
6.5.1依据6.1.1款及6.3.1款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导致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5.2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
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的类别和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应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物资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保管维护方案应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经列支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6.2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
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含承包人负责采购提供的工程物资并受到了采购进度款,及发包人委托保管的工程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部分由承包人无偿移交给发包人,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
第7条 施工
7.1 发包人的义务
7.1.1 基准坐标资料
承包人因放线需请发包人与相关单位联系的事项,发包人有义务协助。
7.1.2 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后20日内提出建议和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应提供施工场地、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7.1.4 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等和节点铺设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7.2.4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结果收费。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数量和时间提供水、电等,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5 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
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它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7.1.6 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
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相应顺延。
7.1.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可不再提供。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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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承包框架协议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包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5、分包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二、双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甲方承建的土丹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按上述条款中第一条中第3、4、5款的内容,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和防护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至竣工投产、保修期满为止,双方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本合同中尚未涉及的条款内容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2.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均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3.乙方进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安排,处理好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做到让用户满意、监理放心、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工程。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常抓不懈,避免一切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伤人、亡人事故。
三、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管理人员: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乙方管理人员: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协调、监督与管理。
(2)负责监督本工程的周、月进度计划、并对已完工质量进行审核、申报预结算、预算外经济签证办理、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工作。
(3)负责监督乙方对工人工资和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等工作。
(4)负责监督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达标等诸多问题。
(5)负责及时发现与协调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不足现象、并要求乙方及时解决,以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3.乙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发包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及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工种的作业人员,更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否则,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为零。
(3)必须安排有职称的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和材料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并对特殊施工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管理,做到严细认真,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尊重和服从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协调,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达到优良标准。
(6)必须强化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中要有防护措施,对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
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引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做到人员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和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
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影响发包人声誉的,甲方可责令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剩余工程款将不再支付。
同时乙方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本工程竣工并移交业主投产使用,保修期满前,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和供应商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发生之相关费用。
(9)违约责任:乙方不按上述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与工程结算
1.本工程中标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和时间:执行建设单位所规定的结算时间。
每月25日按工程已完形象进度,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已完工程量结算书,工程竣工后三十天内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书。
3、工程取费标准:甲方收取管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___________%,在业主拨款时甲方派一名财务人员到达通辽负责办理相应手续,乙方应提供前1-2天通知甲方作出相应的准备,财务人员工资按___________元∕月,期限为乙方正式开工后至工程竣工(如不能按月开支,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4、管理费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业主拨款时收取___________%,在第四次业主拨款时收取另___________%,此款由甲方财务人员自动在工程款中扣除。
不需再通知乙方。
5、资金管理:在通辽设立一个工程款专用账户,业主将工程款拨付后,甲方在拨款中自动扣除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在扣除其费用后,将剩余的工程款在三日内全额拨付给乙方账户,以便施工使用。
甲方不得将工程款拨付到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账户,如甲方将资金转到其他账户,由甲方负全责(如果甲方不及时拨付到乙方的账户导致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6、乙方必须专款专用,若乙方因挪用工程款,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1、材料设备供应范围
执行总承包合同中的建设单位要求及约定。
除建设单位要求的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价格,质量要求执行总承包合同。
进场材料和设备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
如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及结算方式
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延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不严,用料浪费及不合理、超出限额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满足施工图要求和达到总承包合同的规定标准,双方约定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质量有求。
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时,违约责任确定如下: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无偿负责返修,直至达到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
由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费用,并无条件及时抢修,视事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2、违约责任:执行总承包合同。
七、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金
1、乙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考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等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同步进行,相关资料要及时、准确,相关人员必须认可签字盖章。
2、业主质量保修金为建设单位的要求。
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可一次性支付。
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应及时组织维修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若在保修期内。
如果通知甲方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乙方不能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修复,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支付给维修方。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是在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签订,尚未说明的相关事宜均均按承包合同执行。
2、乙方应及时支付现场施工人员的人工费,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要按时支付,不得拖延,甲方有权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将查看工资发放表,直至在拨付工程款时预留工资费用实行联合发放,确保农民工队伍稳定。
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时或托欠工资所导致的施工人员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集体上访闹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此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将无条件赔偿。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特殊要求和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按标准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组卷成册,并与工程同步。
5、如乙方需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___________%的结算费用:如乙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但需发包人配合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___________%的结算费用。
6、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因乙方挪用工程资金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税金及各种应上缴的规费(三险一金)和各种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须提供大庆市税务局开据的(外出施工证明),按甲方企业所在地大庆税务局规定必须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标准收取,此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9、甲方不定期派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所有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如出现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11、本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可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之日起终止。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篇2:桥梁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项目及方式:
4、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法律
1、合同语言文字:汉语。
2、适用标准、规范:《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国标1-20__、3-90。
3、适用法律、法规:《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
四、争议的解决: 如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五、合同份数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外架工程班组劳务包干合同
为确保____________工程主体结构分项施工质量高效的完成。经双方协商和拟定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框架结构(二层)
二、承包方式
三:单价、工程量计算方法及承包内容
1、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建筑面积计算,悬挑计算一半。(正负零以下不计面积)
2、承包内容:
①外架搭设、维修、拆除。挂垂直及水平安全网,外架加固及预埋件制作,安装。所有进场材料卸车。
②外架底部架板铺设,封闭严密不掉杂物。
③料台搭设、维修、提升、拆除(不包括钢制上料台的制作)、二次装饰装修外架的搭拆及挑架包括连底外架的搭设:
④室内楼梯及内、外“内口”的防护,维修,挂设安全标示牌,条例及安全标语。
⑤踢脚板的制作、安拆、刷漆及外架钢管刷漆,外架封堵严实。
⑥后期栏板、空调板施工临时防护外架搭设及拆除。
⑦楼外防护栏杆的搭设、挂网、拆除。
⑧木工棚、钢筋棚、输送泵棚等所有防护棚的搭设拆除。每栋楼提升架的搭设及提升架的维护架,挂网及跑道的搭设。
⑨配合甲方创市级文明工地建设。
⑩ 施工现场内所有安全通道搭拆及维护。
11 本项目采用全落地架。
12 安全带乙方自理。
13 食宿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提供。
四: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
1、质量要求:外架搭设及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现行外架验收规范,市级文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及施工安全要求。
2、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形象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应根据工程进度增加劳动力,全天24小时随时出动,若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拖延,责任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人力不足造成进度拖延,甲方将增加劳动力,按200元/8小时计算,在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外架必须提前搭设防护,并且施工四周及洞口应逐层防护。
五、安全约定
1、乙方所雇员工必须持有效的外架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证由乙方自行办理)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总承包方的安全制度,对工人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使用好安全“三宝”,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及打架斗殴,避免发生轻度安全事故,若因意外发生工伤过错的书面事故报告,因乙方员工违章操作及不按技术交底操作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负,非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应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费用,若双方均有责任,分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费用。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按甲方《工伤处理办法》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执行),医疗费花费在1000(含1000元)-1万元(不含1万元)之间的,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1000元以内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3、甲方在乙方的全部劳务费中扣除2%作为安全基金,在每月结算时扣除。暂住证及其他政府部门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约定
1、钢管、扣件、接头、架板、安全网在工程完工后交回甲方,若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扣件从库房领用)
2、乙方所领安全帽,工作服,胸牌及甲方未乙方代办的事务,由甲方按成本价拨给乙方,在人工费中扣除。
3、乙方自备安全带,工作鞋,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
七、工完场清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尽,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将多余的材料清理干净,该归库房的交回库房,大件材料放回制定地点码放整齐。
2、进入施工区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颜色安全帽,胸卡,自觉遵守施工限产文明公约,做文明员工。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及总承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安操作规范、安全要求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责令乙方整改,并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残疾,品德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能进行高空作业的疾病,并且每个作业工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架特种作业上岗证及三年以上外架作业经验能够从事外架的高空作业,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因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而作业的,政府部门,甲方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或有精神病,传染病,危害他人安全和监看的人员清退出场,清洁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5、因乙方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方面严重出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工程量按70%及单价的80%结算。
6、严禁乙方罢工、停工、起哄闹事,甲方将视清洁队乙方罚款1000.00元~5000.00元,情节严重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乙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
7、食宿由乙方自理。
8、甲方有权有义务对乙方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
9、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解决紧急情况下(如疾病、工伤)的小额(500元以内)借支。
10、按合同约定,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并按约定支付乙方的人工费,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工资表。
九、结算及付款办法
1、本项目付款方式以我公司与施工总承包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依据,总包方付款后开始给乙方付第一个月工程款,工期至第一栋楼的外架搭设开始计算,由乙方将任务书(任务书必须由甲方的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签字方为有效)上报预算部及财务部时对工程量审核和人工费核算,并经公司副经理审核结束后支付乙方人工费70%(含前期的现金借支,伙食借支,罚款,材料款)以后以此类推,并于月底至次月支付70%人工费,按主体结构完工程付款至80%,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继续付总工程量95%,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5%在5个月内付清。
2、根据《劳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甲方有权代付乙方所雇用人员的工资(由乙方造册)。但每月支付总额不超过乙方所结算的人工费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乙方必须提供工人工资表)
(如达不到市级文明工地,每平方米下浮一元),(悬挑面积按一半计算),(春节前付清已干完工程量的80%)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小写: )
(大写 元)合同履行保证金,若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甲方在第一次付工程款时,一次性退还乙方保证金,若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人力等方面为达到合同的约定情况或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桥梁工程劳务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问价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绵阳会客厅游仙区小枧沟镇拆迁安置自建居民小区一期工程市政设施-1#道路桥梁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理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五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视功能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负责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统筹安排、协调工作。
第八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监督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施工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九条材料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钢材、水泥、混泥土、沙、石主要材料给乙方,其余辅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贾杆、架具、安全网、内外架管等均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费用。
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
3、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
第十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他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2)、增加工程量计量与计价方式:按施工现场实际增加的签订工程量计量,乙方价格清单中有单价的按清单报价计价,乙方清单中没有价格的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计价。
第十一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分项工程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
2、乙方应配合加分那个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德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的成果;
2.1 2.2单方违约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2.4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加分那个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解除,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5:建筑承包范围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篇6:标准承包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项目委托给乙方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综合布线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完成98个信息点(其中数据点65个,语音点34个)的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后提供所有信息点的测试数据报告。 网络系统:按所附清单提供设备及材料,并负责所有交换机的安装、调试。 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数量按照“方案”执行,详见“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元整(大写:_________)。 注:以上价格组成详见附件 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工程项目内容、范围发生变更,涉及材料设备数量发生变更时,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合同金额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② 工程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3%,即$$$;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________年后付清给乙方。 注:工程款项均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项目经理进场确定具体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负责制作),并指定现场督导工程师。施工图纸及方案经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X)确认后方可实施。
2、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
3、若确需对“设计方案”做改动,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时进行,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核实并签字(盖X)确认后乙方可将工期顺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确定再开工日期,可恢复施工时同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如无法确定再开工日期时,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结算相应工程进度款。
6、乙方应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实施,并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乙方竣工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报告、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工程结算书等)和工程竣工图纸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天内审计完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按“_________办公大楼布线方案”,以及《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2、验收通过后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X)。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场所;
3、协调有关部门给乙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5、工程验收合格后,系统的保护由甲方负责,所有人为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协助乙方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掩埋工程的验收、设备材料的清点验收、工程签证单等单据、凭证的签字确认,当_________不在时由_________代签。 乙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进场确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保证提供原厂优质产品;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内容;
4、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听从甲方现场主管人员的合理性安排,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整个布线系统工程提供________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设备的保修期详见《附件》中的“售后”说明,但人为不当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
6、响应服务时间在2小时以内,需现场解决的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法定休息日除外);
7、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及管理文档,提供实际的网线布线图和每一个信息点、语音点的fe书面测试报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每延期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合同中涉及所有内容保密,若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关内容给
第三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5、如因某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X)后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签章(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网签版承包工程合同书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履行地: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哈尔滨XX公司,电话:
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净化车间工程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和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结构图”及施工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净化施工图纸)全部施工项目内容和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且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及变更。
1、洁净室吊顶、围护 、门窗、地坪和所需净化设备(风(货)淋室、传递箱等)施工制作、安装.
2、洁净室空调 送风、回风、排风系统 、空气过滤系统的全部设备安装及施工。
3、洁净室空调设备及配套冷却水(冷冻水)系统管道工程的制作安装 、调试。
4、洁净室照明线路灯具、插座及空调净化设备动力配电系统的施工安装。
5、洁净室温湿度自动控制系统工程全部项目内容的施工。
6、甲方工艺设备配电系统工程的全部项目制作安装。
四、承包合同价款
1. 本工程的承包总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
),此承包总价包括了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完成合同、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补充资料费用、施工图纸、招标过程中乙方的承诺等规定范围和内容的全部工程的一切费用。
1.1 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一切劳动报酬、物料、物料辅助材料及配件、机械设备及施工期间的报酬、材料及设备检测费、并按验收规定交验收材料及文件等、物价浮动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用、保险费用、利润、管理费、食宿自理等费用;还包括税务部门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项的税金以及有关的其它费用及所有税费的变更与浮动等。
1.2乙方已经视察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情况及须完成工程的详细资料,并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所有资料,乙方以不知道现场情况为籍口而作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将不获补偿。
1.3最后结算采用投标预算包干价加所有联系单审核费用的方式进行结算,参照《____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甲方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天内向甲方提交所有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齐全的结算资料后七个工作天内出具结算意见,如乙方对甲方结算有异议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有资质的
第三方作结算,结算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中不合理部分造成的返工或设计方案中有漏项、少算的工程费用不得追补,该费用已算入优惠价内。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 根据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二、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1 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的水,电源,影响进场施工;
2.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乙方在装修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工期时间,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如果因乙方原因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甲方将对乙方处5万元罚款;如因甲方原因延迟完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严格按发包方的设计图及要求施工,如发包方设计说明表达不清的,应立即询问发包方,并与发包方进行沟通解决。
二、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保证本工程达到甲方净化规范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三、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必须符合发包方提出的要求(见附件)及承包方提交的承诺(见附件)。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更换材料及设备等,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3.2 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3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________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或电话通知之日起 24小时内派人修理(对于情况紧急的应在 3 小时内派人至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维修所造成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3.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连带损失。
四、本工程试运行时间为90天,试运行期内,甲方如发现乙方 提供的优化方案不能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方案,并按更改后的方案返工,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直到甲方使用符合要求和满意为止。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 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承揽方提供的材料与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厂家必须与发包方的要求相符,否则材料及设备不准出场。
二、 发包方有权更换主材品牌,此属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拒绝。
三、 承包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经验收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使用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承包方应重新更换,达到质量要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能作为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完成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十七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的80%,试运行3个月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95%,5%的保修金保修期结束后付清。
二、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保证金,保证金将在
第一次付款时无息退还。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 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可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如有任何交底文件则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双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 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有上岗证主要项目成员以投标 文件所列为准。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成员到岗率必须达到
80 %,如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成员到岗率与承诺存在5%差距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2%。同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调换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成员(项目经理到位率未达到60%的视为自行调换项目经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合同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分包和转包。如乙方进行转包、分包,一经甲方发现并证实,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因承包方提供的方案存在问题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五、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并经发包方同意后采取实施。
六、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七条 安全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____省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并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乙方应办理本工程
第三人责任险并为其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逾期不办,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发包方的正常生产,并遵守发包方《外来人员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度。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发包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下列情况由责任双方分别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发包方(甲方):X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X项目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人工包辅材(不含对拉螺杆)、包模板、包木枋、包小型机具(电锯、台锯、电锤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质检站验收资料为准。
3、合同单价
(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混凝土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含超高费等。
(2)模板制安人工及材料费《含模板工程所需的电锯、电钻,含模板(16000㎡)、木枋(400m3),含所需辅材(如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密封胶、PVC管等)、含运输费如(模板木坊汽车装卸运输以及材料场内二次运输等)》为 26 元/m2。此单价为综合不含税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PVC管、胶纸、嵌缝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 计时工如发生时单价为 50 元/工日,由项目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的2%。
(4)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单价不再调整。
(5)以上单价均为优质工程单价,如政府质量有关部分验收属乙方原因结构工程收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按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下浮。
5、工作内容:
a. 测量放线(甲方施工员放出每层测量基准线及控制标高点,其余轴线及标高引测由乙方完成)、配模、模板安装、清理木屑补模板缝、拆除并将模板上的旧钉拔除、粘接物清除、整理堆放整齐及堆到指定地点,清理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
b. 场内运输:木枋、模板、钢管支架及其它周转材料乙方所用材料在场内运输费及上、下车均已包括在本综合单价内。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限额用量的文字交底。
3、甲方负责提供塔吊、提升机,大型机械操作和电工由甲方机操人员操作。
4、甲方应监督、检查或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及时组织钢管和扣件材料进场,负责搭设安全设施,指挥安全、质量、进度、施工技术,协调各种正常施工,指挥机械运转。
6、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现场临时食堂。甲方收取乙方每人每月10元食堂搭伙费,甲方按6度电/人,3吨水/人限制用电用水量,超额部分按市场价直接在工程款内扣除。
7、甲方提供施工用电至现场二级配电箱。
(二)乙方
1、乙方驻工地现场代表: (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500元/天)。
2、乙方必须持有效的“四证一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安全资质证、税务登记证、外出施工证书、法人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由责任方承担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提供施工人员使用的木枋、模板等周转材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电动工具、锯床、手电锯、锯刀、创子、钉锤、卷尺、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用电线及碘钨灯等工具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机具。
7、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8、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
9、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四、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按甲方现场合理编制的工期组织计划施工,按甲方计划材料进出场,每次周转材料进场须甲方人员签字确认数量,最后甲方统计总量。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按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5000-10000元/天罚款。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 武汉市优质工程 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合同单价结算按优质工程标准定价,按市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结构优质标准;工程质量以资料或主体结构工程最终验收标准而定。本工程如因属模板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人工费的合同单价按10%下浮。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2~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2019元的罚款。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关于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影响。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6、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与项目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五、工程结算与支付
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甲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字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人工费支付:
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按节点付款,基础平±0.000付款一次,每六层结构付款一次,主体封顶付款一次,乙方在每个节点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进度并验收合格后,经甲方工程相关人员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 70 %,主体封顶支付总价款的 85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二个月付至90%,三个月付至100%。
若因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甲方付款时,乙方应予以理解。
3、乙方必须办好进入当地施工的各种手续,以上合同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六、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除已完工程量不再结算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力;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力。
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第一次打架罚款5000元,第二次打架罚款10000元或退场,,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如属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项目工长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
4、结构内的收尾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模板新旧比例为8:2,即10000㎡的新模板,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0~10000元(从履约金内扣除),且单价下浮10%。
6、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及每次拆模卸下的钢管、扣件、模板、木坊等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码整齐。否则视具体情况罚款100元~2019元。
7、每次砼浇筑前或每层周转料转运后,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200~1000的罚款,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模板封模前应将其内的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浇筑砼前模板内无杂物。否则每次罚款100~1000元。
9、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0、因乙方原因出现爆模,乙方除及时按技术规范处理外,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罚款100~5000元。
1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3、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人工费和材料费后失效。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工程劳务合同书[页5]_合同范本
15、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从乙方剩余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
代乙方支付,并有权对乙方作出一定处罚。
16、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所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材料等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采购;不论乙方是否从甲方领取,甲方将按设计用量和合同所附材料单价(或其注解)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品种及收费价格见一览表(供货到现场仓库,验收、卸车、看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材料的管理:严格按甲方要求(或贯标要求)进行分类堆放、标识、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供材料按计量情况逐月扣回(如验给乙方),如乙方使用甲供材料在其承担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消耗量内(不计损耗)按合同所附材料单价计算;当市场价高于所附单价时,用量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格加10%的费用计算。乙方使用甲方机械台班费的扣留按合同及附件执行。
5、除甲供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乙方自备,费用自理。
6、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7、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方临时互相调用零工及机械设备,按附件-3《零工及机械工作小时单价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第十二条 安全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作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自费在泥浆池、弃淤塘、深挖路堑等周围设栏杆和标志,在高压线前后设限高架等等)。同时作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自费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
购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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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工地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5、工期: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年月日起计)
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表)。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4、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7、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8、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9、乙方以人民币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10、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1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七条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1: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就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签定劳务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辅助协议,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协议书”各条款,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协议不成,由地方仲裁机构仲裁。
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条款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应予以检查、查验证件。
3、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予以督促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及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奖罚制度进行处罚,督促按要求及时整改。
4、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教育
2.1 负责对本单位参与施工的职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进场职工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2.2 乙方保证安全生产,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无重伤、死亡事故;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3、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管理
3.1 按照甲方下达的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五规范一标准要求施工。
3.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安全评价不合格或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作业环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费用,并且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原已预付的安全施工费,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
3.3 建立工地安全领导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3.4 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不得推诿。
3.5 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没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施工机具、设备、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设电器线路,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除负责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证件要求
乙方必须配备本行业所要求的各种操作证。
5、安全事故处理
5.1 施工过程中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业事故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及时通知甲方,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5.2 乙方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内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社会影响方面的损失。
5.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险抵押金,按照工程造价的 ‰交纳,工程竣工结算时,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罚款,甲方应将抵押金如数退还。若发生事故和违章罚款时,按照甲方的相关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本协议书填写一式三份,报甲方公司安监部门备查。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12:混凝土劳务承包合同范本_混凝土劳务承包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愿将马尔康嘉绒·景秀尚城2#、3#号楼及部分车库的钢筋工程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本钢筋工程施工承包立下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四川省马尔康县俄尔雅新区
二、承包范围:嘉绒·景秀尚城2#、3#号楼及部分车库所有砼浇灌劳务工作。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幢号“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混凝土的浇灌成型,包括石子的冲洗、计量、运砂、运石子、运水泥、搅拌、运输、浇灌、成型、提板筋(保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收面、养护,室内零星混凝土的浇筑,楼面、地面原浆拉毛。
2、本劳务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主辅材料、设备、机具的上下车及装卸作业,施工场地清扫,每层搂浇灌混凝土后的楼面、地面清洗,拆模后的楼面清扫,场地水泥、石子、砂的临时转运,混凝土工程的操作场地的材料堆码,施工责任区和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以及与本单项劳务工程相关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
3、完成本单项工程劳务工程必须进行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工作内容:本工程所有砼浇筑及所需的全部工具、机具、雨具,后浇带、零星砼浇灌等。涉及到的所有砼工程上下车费,三级配电箱后的电线灯具,另配专人负责砼浇筑后的收光及养护。
四、 结算方式:
砼浇筑工程地梁以下(含基础)按 20 元/每立方米计算,地梁以上(含车库)按14元/每平方米结算(按建筑面积计算)。 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混凝土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税金、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应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每月30日前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次月十日前支付乙方进度款的百分之八十.
2、主体结构全部完工后付足乙方完成工程量的百分之九十。
3、乙方剩余工程款的百分之十在完工后四月内全部付清。
六、 工程进度安全及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两万元工程进度、安全及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待本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后退还给乙方。
本工程按优质结构施工,混凝土工程验收不合格属乙方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质保金中扣除。
七、 工期:按施工总承包拟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表结合甲方进度计划施工,在规定进度范围内完成。
八、 工程质量: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出现超厚等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间、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在施工现场若因乙方违章、不听从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指挥、或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工程罚款均由乙方负责,(在进 度款中扣除)。
九、 乙方负责事项:
1、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未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执行甲方通知的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随时有一位施工员在现场检查指挥工作。
4、对工程施工要用的材料要提前一周提出计划。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类材料、设备,不得浪费材料。
5、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乙方就向甲方承担500元违约金。
6、乙方与其它单项承包人必须有效协调配合,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进度计划、技术交底,以及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7、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工程转包或分包,对本单项劳务工程自负盈亏,不能因承包工程亏损而找甲方无理取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甲方在合同约定以外增加费用。
8、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严禁偷盗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负责保护好已完工程工作成果,不得损坏。
9、乙方必须保证组织工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对于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证上岗的工种,必须雇佣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工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报告其工作人员名单,如中途工作人员变更,在变更后立即上报甲方。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劳务款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 文明施工及安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工地达到文明现场标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到无任何事故发生。乙方必须做到以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宗旨。建立完善质量体系、安全制度,必须符合建筑质量安全法规,配合好专职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查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质量第一培训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安全工作,在业主和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安全事故发生在 5000 元以内(含5000 元)由乙方负责, 5000 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总事故费用 10 %的经济责任。每次安全事故处理中由乙方负责督促当事人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等办理相关事宜及赔付,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上班时,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上班,违章一次,罚款500元,乙方必须每周组织两次以上安全质量生产会议,落实到每个工人防范于未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乙方做到工完场清。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过1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壹千元整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同时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停工损失。因乙方原因使相应后续班组工作工期延误,则每天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五百元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积计算。
2、工程质量按甲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评定,若验收不合格者,要求整改,整改后评定仍不合格者,则按五百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责令其必须整改合格,如因此逾期完工的,按本合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向甲方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则视情节每次向甲方支付壹仟至五仟元违约金,并累计计算,结算时从劳务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承包单项劳务工程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没收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按已完工程劳务款的50%作为双方的总结算款,其余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5、若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派、安排、,或者其承包的工程质量三次检查不合格,或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停工、罢工或消极待工2天以上(含2天),甲方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1000元/天赔偿甲方损失,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计价后下浮50%付给乙方,剩余50%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超过15日以上,则甲方按欠款额的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7、若乙方工作人员采取爬塔吊、围攻甲方或建设方办公室、阻断交通等过激行为要挟甲方,且相关行为未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相关行为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相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乙方工作人员与其它单项承包人未有效协调配合,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及他人损失的,还应依法相应赔偿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没有教育好其班组的工作人员,而造成其班组的工作人员盗窃、损坏甲方材料、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应以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10、甲乙双方自愿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并甲方可直接按其条款执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在伙食团预借的饭菜票,要在甲方支付乙方人工工资后再抵扣。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工程中发生点工,技术工按150元/工日,杂工按120元/工日计算。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编号:
篇13: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农村私人修建房屋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公司承包的《 》,就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三方联合按比例投资完成
第一条 联合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合经营宗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联合经营项目:建筑工程
第二条 联合投资各方均以该项目开发负责人 与甲方所签订的《 》工程前期垫资价款作为联合投资范围。
第三条 联合投资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3)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投资比例:
(1)甲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2)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3)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核算方式:仅对联合经营的范围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 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开支后,其余为红利,按投资比例分配。
该项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投资双方对该债务在投资范围内,按投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合 投资各方按约定投资多少按实际需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时,视为违约,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联营体缴付其投资额的1%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投资额的1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联营体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书经甲、乙、丙各方盖章或签字捺 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年月日
篇14:公司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宿舍三单元101室。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20 年4月8日,竣工日期为20 年6月8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委托人义务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承包人义务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174880.00元(大写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三日首付给承包人24880.00元(大写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150000.00元(大写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10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20 年6月8日至20 年6月8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装饰工程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LED 亮化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LED 亮化工程
2. 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合同工期
5. 开工日期
6.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二、乙方所购产品要求:
1、按照甲方亮化工程的要求乙方所购产品为 LED 数码管 。
2、LED 数码管应满足国家现行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
3、乙方应将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运输到现 场卸货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管理及相 关人员,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抽检验收,若产品质量经检验验收 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调换合格的产品,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 完成施工,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电源接入口(配电室电源接口) 。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
1.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许 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验机 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 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的, 应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计算在合同工期内广州市。
四、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总价款为大写:不含税票) 。
2. 签定合同后三日之内甲方预付乙方 民币大写:小写:¥ %的工程总价款, 即人 元;发货时甲 小写:¥ 元(此价格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 小写:¥%,即人民币大写:元;全部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个 小写:小写:工作日内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 ¥ 元;余款即人民币:大写:元为工程及产品质量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指派 方对工程负责。
2. 对施工质量行使检验权,监督权。
3. 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以及实际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过的鉴认 权。
4.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义务。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指派 电话 作为项目负责人广州市.
2. 乙方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持现场工作井然有序.
3. 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两年.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篇16: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甲方:
乙方:
时间:
篇17:消防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事项中的权利和义务,顺利完成本工程项目,双方签订了本工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______平米包干(包工不包料)。
1、甲方负责交纳税金及各项管理费用,并提供钢筋、混凝土、红砖、砂石料、屋面瓦、防水材料、安装材料、脚手架、架材架木、模板等零星消耗材料,包括现场内安全用电、临时用水等。
2、乙方提供人工及技术,并包括施工工具、机械设备等辅助用具。
三、工程内容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室内外简装修、安装项目及室外围墙等,为该工程施工及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一切用工(包括防水工程、屋面、门窗、内外墙面抹灰涂料、机械土方开挖回填、墙柱钢筋电渣压力焊、套丝等项目)。以上分包工程、乙方不计取任何费用。
四、承包费
按图纸建筑面积计算,单价______元/㎡,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承包费。
五、工期
工期为______天,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指定工期为准,严格服从甲方指挥,按照甲方指定的工期任务按时完成。
六、双方约定应做的工作
1、乙方在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统一指令、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切从大局出发,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实施。
2、在现场浇注砼施工时,技术人员必须坚守现场,发现缺一次,罚款____元(如须解手、吃饭等,应与旁站监理协商,两人可轮换,但必须保持一人在场)。
3、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和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有关工程会议。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总说明、图纸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工作,并按监理规范程序规定报验审签。
4、做好施工管理、维护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活完场清,按照《______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现场,对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混乱、道路不通、无组织排水、现场清理不及时者,提出警告并赔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次。
5、乙方应按_______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6、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队某一班组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工程进度缓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施工班组。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更换。
7、甲方应做的工作:
(1)技术交底,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资料整理,每层楼主体控制线的放样。
(2)解决周边临界关系,负责与各职能部门协调事宜。
(3)甲方所进材料的管理。
七、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1、工程质量的评定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以内蒙古自治区标准规范为准。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付款办法
每次工程款支付均必须经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证报总经理认可后支付(工程质量、工期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期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有关责任。自签字之日起支付乙方工程款最长不超过10天(公休日除外)。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乙方应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者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全部损失。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任。
2、乙方施工中脚手架及护栏要按国家规范要求搭设,施工应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赔偿甲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十、合同解除
除国家有关的规定外增加以下条款。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从甲方催告之日起五天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
十一、合同效力顺序
1、如施工文件有不清楚或自相矛盾之处,以签署日期在后的有关文件、协议、电子邮件等书面文字为准。
2、该合同未尽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工伤保险
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保险公司负责处理,超出保险规定不予报销部分,有乙方负责。
十三、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资料全部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_____年。保修期内由乙方保修并承担一切费用,非人为和机械及外界因素除外。
十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协商达不到一致,申请劳动部门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8: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共同承包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三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 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中标造价约万元人民币。
1.2经过三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1.3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3.1 甲方投资万元,占%;
1.3.2乙方投资万元,占%;
1.3.3丙方投资万元,占%;
1.4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账户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二章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2.1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 . 该项目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由负责;承建公司内部合同应有甲乙丙三个股东签字后生效。
2.1 .2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主管(其中造价方面由主管,水电安装方面由主管,质量安全方面由主管);
2.1 .3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甲方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丙方负责管理。
2.1 .4施工相关材料等方面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由三方委托派工管理执行;其中主材部分采购当天应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入库记帐,辅材部分采购可在五天内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后入库记帐。
2.2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
2.2.1 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总工、施工员、采购经理的聘用、工资待遇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2.2该项目的会计由甲方负责,出纳由丙方负责;
2.2.3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施工班组的技术水平、工资的审定、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材料采购及其他
2.3.1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三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2.3.2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3合作三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3.1 利润、风险分配
3. 1. 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承担。
3. 1.2甲方分享承担%;
乙方分享承担%;
丙方分享承担%;
3.2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第四章其他
4. 1资金和管理
4.1 .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4. 1.2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账户上,专款专用。
4. 1.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4.2出纳与财务管理
4.2. 1出纳每 0天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下旬支出预算给财务,并随时接受合作三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三方股东,并经三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三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合同争议与免责
4.3. 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4.2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3本协议一式六份,合作各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合作三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4.4.4本协议于年月日,由合作三方在中国市签字。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丙方:
(签字)
年月日
篇19:工程劳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合同法对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做了示范性规定,包括项目名称、标的、履行、保密、风险责任、成果以及收益分配、验收、价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和专门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对打击有所帮助!
工程劳务合同范本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作业人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2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1·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1·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1·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1·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2·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2·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2·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2·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3·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3·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3·2承包人违约责任
13·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3·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3·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工程劳务合同范本二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8.2 。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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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准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__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工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 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共同组成合同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2.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
4.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7.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8.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
第二条承包单价 详见(附件),不调价。
第三条有关约定
1.乙方对甲方负责,承认并严格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环保、文明施工等标准,在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内完成施工。
2.计量支付
2.1乙方完成承包的工程项目后,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1)单价进行计量支付。
2.2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____‰215;标的额215;延期天数)。此偿金最高限额为任务量总价的____%。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3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应有结算支付前的资金垫付能力。
3.工程材料供应
3.1所需主要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需经甲方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2因道路堵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外力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到场而影响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4.测量、试验、检验等技术工作
4.1甲方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以书面为主要形式的技术交底、测量。
4.2甲方负责工程试验检验工作,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配合甲方实验室检验。
5.乙方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6.隐蔽工程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单价涵盖了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乙方作为经济实体应履行国家规定的一切社会义务(劳动、医疗、工伤等各种保险、各种税费等)。
8.依据《劳动法》,乙方应按时、足额(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监督,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乙方员工手中)。
9.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单价包含乙方的工伤保险及
第三方责任险。故乙方的工伤事故费用及连带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10.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变动需经甲方同意,离开工地需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
1.乙方完成工作量(按实体数量计算)由甲方委托代表签认后生效。工程款由甲方技术、安质、物资、合同、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签认,甲方队长批准后支付。 1
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履约能力做出评估,如果乙方无能力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按合同标的总额的_____%向乙方索赔损失。 1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必须按承诺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对乙方违约做出相应处罚(处罚标准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程度确定,处罚限额为乙方任务量总价的____%)。 1
4.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监督和管理,不管何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5.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扬尘、降低噪音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并配备满足工程施工的各种标识、标牌。 1
6.乙方应采取措施积极配合甲方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如因乙方原因,在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评比中使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两倍的罚款或根据评比结果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事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第四条争议解决 若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和解。双方在自愿要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在
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
第三方的说服、引导、调停的方法解决争议,达成协议;
3.仲裁。协商、调解不成的,由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1份;副本2份,甲方2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