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合同书
需 方: ( 甲 方) 供 方: (乙方)
本协议中供、需双方相关责任、义务与20xx年12月16日签订的原《块石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中的相关条款相同
因原合同签订的采购量已完成,供方能按要求满足需方采购要求,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采购块石5000m³(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二条 计量、计价方式
计量及计价方式与原《块石采购合同》约定相同。其他约定参照原块石采购合同执行。
其他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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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内化工材料采购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需方工程施工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长期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地价是指乙方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施工地点的所有费用。
2、工地价包含出厂价、运杂费和税金、利润等,其中运杂费包含运费、
3、供货前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甲方所需产品的报价(即工地价)。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以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为准。
第三条 产品计量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产品的办理方式: 甲方应在供货前一星期将计划向供方电话或传真通知所需的钢材规格、数量、运达地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材料进场,并在三天内将甲方所需的材料运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实行一票制结算,发票由乙方提供。
2、甲乙双方对本批次所供钢板型号、数量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乙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后,甲方支付本批次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满足需方正常施工的需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需方停工待料,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的工程损失(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工程延期费等)。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
第八条 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乙方有保证供应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在组织车辆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对运送过程中驾驶员出现违规违章情况,造成的罚款及安全事故,或由于车辆覆盖不严产生的“抛、漏、撒”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需方所建设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结束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年月日:
篇2:建筑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采购事宜,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标的额
第二条、交货地点:甲方项目工地。 第三条、交货时间: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 负责签收确认。运输费及卸货费由乙方承担。(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方法: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砂、石、石粉等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七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号前(遇甲方假期则顺延)将上月内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帐清单,共同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付款。
2、甲方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3、除双方协商价格为不含税款外,乙方领取汇票时应提供法定正规发票(附销货清单)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税率代为扣税后向乙方支付税后货款。
4、甲方结款方式为:月结。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货款总额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在三 天内必须到货,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误二 天,甲方可按合同总额5 ‰作为履约赔偿金,并在货款中扣除,如延期五天,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经济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如因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不能顺利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如期交货,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影响因素消除后继续履行交货责任。
第十条、约定事项 :
1、甲方应提前10天以 电话或传真 方式将用料计划(材料名称、数量、联系地点、负责人、签收人、电话等)通知乙方备料。如有变动,甲方必须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确定供货后,如不能及时供货,则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员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时,必须服从工地收货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听从指挥知乱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项目工地后必须洁身自爱。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与工地相关人员一起骗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货数量与签收数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员有偷盗甲方项目工地财物行为的;一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或举报,甲方即以“少一赔十”的原则在乙方货款中抵扣赔偿金额,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制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产事故不能按期交货的,乙方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生效,双方结清货款后自动失效。
5、未尽义务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0一 年 月 日
篇3:标准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需方: 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需方已就 项目 期 工程 材料采购进行了招标,供方完全接受需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与需方协商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货物单价见采购清单(见附件1)。合同总价可以按本合同的规定作出调整。
二、量标准/等级为: 。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
2、每批次货物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 %;
3、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4、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
5、保修期满,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
如本合同提供上述3.1款所述预付款,在需方要求下,供方应事先提供经需方认可的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4)。
四、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为: ,详见供货计划(附件2)。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供方。
五、包装方式为: 。
六、供方银行账户信息: ;供方应保证其账户信息准确性,如付款时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否则因账户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化导致付款迟延或付款不能的,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质量保证期为 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合同签订后,供方须按本合同、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的指令及有关技术要求(附件3)进行材料的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九、供方交付货物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证明文件;
2、进关手续文件(如有);
3、不少于 份的产品说明书;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
5、其他: 。
十、采购合同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其组成和解释如下: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纪要、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采购清单(附件1)、供货计划(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附件4)];
3、合同通用条件;
4、中标通知书;
5、往来函件;
6、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
如上述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按上述顺序作出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顺序无法作出明确解释的,在不影响供货计划的前提下,供方同意由需方作出合理解释。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需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1: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含税): 大写:
附件2: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
材料名称 数 量 供货日期 备注
附件3: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请根据具体采购的材料进行明确
附件4: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
鉴于你方作为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材料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根据采购合同中有关预付款条件规定,就贵方向供方支付的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行为,我方将按需方通知,作为首要负法律责任者和保证人,同意出具此无条件且不可撤回的担保函。在供方未履行上述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贵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索回已付给供方的预付款的情况下,当我们接到贵方提出的首次索偿要求时,我们保证向贵方支付金额不超过 (金额大写)的款额,无须贵方首先向承包人提出索偿要求。
此外,我们亦同意:需方与供方之间对合同条件、产品说明、技术规范和/或其他合同文件可能做出变更、增补或其他改动的任何情况下均不导致解除我们依据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为此,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上述变更、增补或修改均不要求给予通知。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有效至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效力终止。
担保银行(或金融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
合同通用条件
第1条 定义
1.1 需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采购货物的一方。
1.2 供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供应货物的企业及其合法继承者。
1.3 工程:指将根据本合同采购得到的货物运用到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1.4 总包人:由需方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定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方在必要时,授权总包人参加对本合同货物采购管理。
1.5 分包人:由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总包人选定的,需要使用本合同货物或与本合同货物的贮存、安装、使用等有关联的工程施工单位。
1.6 合同总价:指本合同签订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总金额。
第2条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有约定的,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执行。
供方的企业内部规范,经需方书面认可,可作为检测是否符合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依据。
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作为生产、交货、验收的标准。
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供方的内部规范以及样品之间如有差异,供需双方同意执行较高或较严标准,以该标准为本次合同货物的标准,且需方无须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
第3条 价格说明
货物的单价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制造、运输(含运输保险)、保险、装卸(含装卸损耗)、样品、检测试验、指导安装、人员培训、安全责任、税收、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政府收费、报关报检费用、知识产权费用,市场价格涨跌等完成供货所需的全部费用。供需双方同意,不论影响单价的各项因素如何变动,除非另有约定,单价不再调整。
第4条 数量说明
4.1 结算数量
本合同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在需方确认供货完成后,按供方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
所有可纳入结算的货物数量仅为交付给需方所书面确认的合格数量。任何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以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不计入本合同结算数量。
4.2 数量增减
如货物是供方专门为需方生产的(该类货物称“订制货物”),供方应在事先予以明确书面告知,并经需方确认。订制货物之外的货物或未明确性质的货物,均为“非订制货物”。
对于订制货物,供方在货物生产/采购总量达到清单暂定数量的百分之八十时,应向需方详细了解需方的实际需求量,按经需方届时确认的数量继续或停止供货。
对于订制货物,需方有权在清单暂定数量基础上增减百分之二十的货物,而无需事先征得供方同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的数量供货。对于需方减少订制货物采购数量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需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对于非订制货物,需方可在书面通知供方后,增减货物的采购数量,供方同意按需方的书面通知执行。对于需方减少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对于需方增加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需方根据增加的数量,参考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与供方商定一个合理的供货延长期,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3 计量单位
以个或套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个”或“套”对应;数量按自然个数或套数计算;每一个或套单位货物应包括其自然所需的或其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配件及备用零件。
以平方米、延长米所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平方米”、“米”对应;数量按货物实际净尺寸而不按其标称尺寸计算。
以公斤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公斤”对应;数量按其物理形状及重量特性计算其理论重量。如需通过称量确定其重量,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第5条 供货计划
5.1 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由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供方应按供货计划组织生产、采办、供货。合同履行中有关供货的计划、通知、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2 分批供货
在供货计划内或双方对供货计划协商变更的范围内,需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供方分批供货。分批次数和每一批次供货数量由需方提前书面通知决定。每一批次的供货数量与时间应根据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和供货计划合理确定。
5.3 供货计划延迟
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书面通知需方,同时提交新的供货计划。需方如认为新的供货计划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供方提交另一份新的供货计划。终止合同或按新的计划供货不免除供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按协议约定书面通知供方。需方决定供货计划延迟,如涉及供方仓储、资金占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额外支出,除非另有约定,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 供货计划提前
需方如要求供货计划提前执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供方。如果因此使供方额外费用的,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5.5 需方检查
经供方同意,需方可于任何时间视察供方的生产车间、仓储地点。如供方为货物经销商,则负责与制造商联络,安排需方视察、参观。供方不得以涉及专利等理由拒绝需方视察,但可以不接受需方视察专利工序、工艺的要求。
第6条 包装、运输与保险
6.1 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由供方书面说明,包括包装材料、箱体尺寸、单件内的货物数量、重量、所需要的搬运方式(人工、机械起重)等细节。
包装材料的安全、环保标准应与货物本身所需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安全、环保标准一致。
包装要求见合同协议书约定。如双方未约定包装方式和标准的,则按同类企业常规包装标准执行,如国家或行业有相关标准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6.2 运输
如无特别约定,运输方式由供方确定。运输到达地点为需方指定的地点。6.3 保险
供方应为交付给需方之前的货物购买保险。
第7条 卸运、检测与验收
7.1 货物卸运
供方须按供货计划(包括按本合同约定变更后的供货计划)供应货物。对于供方提前送达的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放置堆放场地但不办理接收手续。对于供方逾期送达的货物需方可以选择拒收、接收,但需方的接收不免除供方的逾期供货责任。
货物到达48小时前,供方应书面通知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接收单位准备接收。
除非另有约定,供方的供货责任包含将货物卸车,搬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按需方要求和根据货物特点堆放整齐。
供方应对需方仓储条件提供意见,指导需方堆放货物,以免货物储存期间受损,如果供方不履行此告知义务导致货物损毁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货物检测
货物检测的内容与方式按供货清单中约定的项目、内容执行或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如无约定,货物的检测内容与方式由需方按货物的性质、合同约定的基本参数及相关法规、规范予以决定。
检测机构由需方指定或认可。检测机构的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检测适用的标准、规范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除非另有约定,检测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如需方认为须重新检测的,则启动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结果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重新检测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因重新检测工作耽误的货期作相应顺延。
7.3 货物验收
货物装运前需要需方查验的,应提前3日通知需方到装运地点查验。需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或合理的期限内到装运地点查验。如果需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查验的,视为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货物到达时,需方或者(以及)需方委托的验收单位应会同供方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并检查货物质量。若货物与约定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如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须于收到需方拒收通知之后将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立即运离工地。如未按时运离工地,该类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需方可委托总包人或分包人代为验收,需方的委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向供方出具委托授权书,该授权书应当写明具体的授权事项。
货物验收的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品质证明、生产合格证、技术资料以及需方认为必须的与货物有关的其他文件)及提供必要的手段协助需方验收货物。
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对货物的验收,不代表需方对供方所提供货物质量的最终认可。供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及货物质量本身的要求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7.4 货物更换
对于已交货物,如需方发现其质量、规格、颜色、功能等与验收标准不符的,供方仍有义务在需方指定时间内免费更换,且不应因此造成需方使用时间上的延误。如因此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8. 货款支付
8.1如无特别约定,本合同按货物批次付款,具体方式按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的约定。
第8条 货款申请
每批货物交付后,由供方向需方提出付款资料和书面的付款申请。付款资料应详细说明交付货物的日期、品种、规格、数量、价款及需方或其受委托人的验收证明文件等。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的付款资料及付款申请且经审批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将本批货物应付款项支付给供方。
8.3 正式发票
在每次付款日期前,供方应当向需方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将相应款项的支付日期顺延。
8.4 合理扣除
需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包括质量保证金)扣除(抵销)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需方的任何款项。
第9条 使用说明、培训
9.1 使用说明
供方应于货物交付后安装前向需方免费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详细阐述安装、使用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时的特别工艺要求。
产品说明,包括原材料产地说明、检测说明、包装、使用功能说明等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2 培训
如需方要求,供方应免费为需方及其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所有权、安全与环保
10.1 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
供方对所供货物须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处分权。
货物交付给需方后,其所有权归需方所有。在货物交付之前发生的损坏、灭失等风险,由供方自行承担。
交付后的货物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供方予以配合。
供方向需方保证不会有第三方(包括政府/司法机关)对供方交付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在货物交付后,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任何瑕疵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或货物所有权遭受任何其他不利后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0.2 安全责任
供方须保证其所供货物的安全性,保证需方、总包人、分包人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在贮存、安装及使用货物过程中不因货物本身发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如需方有合理证据表明货物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供方交付货物时又未明确说明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供方承担质量及货期方面的违约责任。
10.3 环保要求
货物及用于生产货物的各种材料,其放射性、有毒性、气味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且应满足需方对相关指标的控制要求。
工程验收时,货物的环保指标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工程交付使用后至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前,亦必须通过使用者个人和使用机构的检测。如上述检测结果不符合环保标准,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货物更换、重新施工、修复受影响部位或系统,以及对使用者健康的损害等。
第11条 质量保证期
11.1 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未约定的,按照货物本身的质量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类企业的一般性或公认的规定执行。
11.2 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
如无特别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1.3 质量保证期的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使用故障,供方应在接到需方或其指定机构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质量问题或排除故障。
供方未按需方要求履行保修义务、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经过三次维修仍未能修好的,需方有权可自行采购同等货物替代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取。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供方有义务补足。
因供方货物质量缺陷导致需方修复受影响部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由供方承担。
第12条 合同转让
12.1 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
如供方为经销商,供方不能组织未得到需方认可的制造商进行加工、生产本合同货物。
第13条 合同违约
13.1 付款延误
需方无正当理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该批应付未付货款额每天千分之 计算违约金。但此种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供方仍有义务按供货计划执行下一批次的供货。
13.2 货期延误
因供方原因造成货期延误的,每迟延一天,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如货期延误严重(指任一批货物货期延误超过10天,或累计总货期延误超过20天),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验收货物时,如需方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数量超过该批货物百分之五,并要求供方更换相应货物的,供方更换货物时间超过2天,则超过的天数视为该批货物货期延误的时间,需方有权按上述规定追究供方货期延误责任。如供方更换货物的时间持续超过15天,则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 质量缺陷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接收后可要求供方退货,由此造成的供方运输、保险、商业机会等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造成货期延误的,需方可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可以与供方约定折价接收,但供方必须明示该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的标准之间的差距及货物的潜在缺陷,否则由此造成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在货物折价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视为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供方质量责任或货期延误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导致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4 所有权缺陷
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瑕疵,导致需方卷入诉讼的,则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受理、审理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及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支出,均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的,则需方将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如导致需方货物所有权被剥夺的,则供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14条 合同解除
14.1 解除情形
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义务、承诺与保证的,另一方可要求其限期纠正。如果该方拒不纠正,逾期纠正或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依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约定进行处理。如经争议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判定或认定,解约方不具备解除合同条件而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擅自解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擅自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4.2 解除处理
因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应返还需方预付款和经需方确认的超付货款(均加算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供方违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合同解除后,在供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需方对合同解除前已供货物的价款进行结算审核。在结算完成后15天内,向供方支付经结算的已供合格货物的货款。该款项是在扣除供方应支付给需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和需方垫付的费用等之后,需方确认的剩余价款。
因需方违反约定而供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需方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第15条 其他
15.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台风、战争、动乱、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爆炸、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火灾,国家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的重大政策等事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时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天内书面告知对方,同时须附有政府机关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
发生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双方应重新商定合同履行事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合同,如未能尽全力或怠于继续履行合同,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经济损失。
15.2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工业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若需方受到此类起诉或索赔,则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5.3 反商业贿赂
供需双方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供方承诺,本合同价格是以在本合同签署时行业内公认信息机构所认可或公布的价格为参考价格。供方已了解需方有关廉洁管理制度,保证不得以商业贿赂(合同价格高于行业内一般参考价格20%以上的,可视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来影响需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需方除有权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供方承诺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赔偿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4 特别约定
任何一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完全注意到本合同中的任一义务以及违反本合同任一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存在任何歧义,并自愿签署本合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2 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
发生争议后,除非双方协议停止供货或者需方书面要求停止供货,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供货与采购的连续。
第17条 合同效力
17.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 合同终止后义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石材原材料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材料买卖签订下列条款。
一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二 采购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数量为准,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采购订单中所规定的供货的数量不得随意变更 。
三 除非双方另有合同,在货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且风险由乙方承担 。
四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 。
五 甲乙双方应该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积极沟通与业务有关的市场信息,服务反馈,新产品动态等信息。
六 如果货物和服务已经提供给了甲方,甲方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将该货物和服务的货款支付给乙方。货款应该在验收货物或服务合格后____日支付。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施工材料采购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建筑材料质量是关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20xx年5月1日下发通知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材料使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材料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执行标准、数量、单价、见附表。此附表先由乙方和丙方协商、双方确认后,其样品送到甲方留样,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此表生效。
三、供货时间:由乙方和丙方商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合格。
五、供货程序:丙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供货,同时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乙方收到货后要按规定进行抽检、试验,同时通知甲方和监理进行验货。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丙方凭乙方的原始材料收据及乙方确认的材料款签证到甲方结算材料款,由甲方为乙方垫付此款,乙方与甲方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扣除此材料款。
七、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及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材料
2、乙方责任:应严格按照附表要求进行收货验货,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货确认。严格按规范和材料说明书对材料进行使用施工。按批量对可所购材料进行抽样复检,如发现不合格,要及时调换和返工。对没有按规定收验货和没有按规范及材料说明书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不得使用非指定材料。
3、丙方责任:应按乙方约定时间供应材料,同时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负责,及时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在合理质保年限内因材料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各种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 份,乙方___份,丙方___份,监理 ___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6:标准材料采购合同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物买卖签订下列条款。(货物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1.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期限为_______年。
2.货物的交付和服务的提供
2.1 交货时间和地点以本合同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除非有对方代表的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货物在合同中所规定的交付时间和地点。在货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义务主动提供该货物的生产、检验、运输等详细进展情况,也有义务接受甲方的随时询问。如果乙方交付货物时弄错交付地点,则乙方应该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本合同所规定的正确地点,且货物转移到正确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2 采购周期是指:从甲方下达订单到货物抵达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交付地点的全部时间。
2.3 交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数量为准,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采购订单中所规定的供货的数量不得随意变更。甲方原则上不接受超出订单中所规定的数量。甲方采购的最小订单量、接收数量与订单量误差、每批次重量等具体要求见附件a. 2.4 交货地址/时间:按照订单所规定的地点和时间交货。
2.5 运输: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仓库,并负责将货物卸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货物产权和风险的转移
3.1 除非双方另有合同,在货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且风险由乙方承担。
3.2 不论甲方是否付款,还是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于甲方已经认可了货物的质量、数量或服务,也不表示甲方对根据本合同及附件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权利的放弃。
4.数量和价格
4.1 具体数量价格见附件a。
4.2 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原料,人工,运输,通货膨胀,汇率等等),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价格在合同期间保持不变。
4.3 竞争条款:乙方同意本合同价格是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如果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现市场上有比本合同价格更有竞争力的价格,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刻执行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利减少合同承诺的采购数量或者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及时间
5.1 如果货物已经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给了甲方,甲方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应付的货款支付给乙方。货款应该在验收货物合格后支付,具体支付时间见附件a. 5.2 为了保证付款符合5.1项之规定,乙方开出的所有的发票都应该送至订单上所注明的地址。
6.货物的质量
6.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采购质量标准见附件b. 6.2 乙方如有任何对产品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条件、质量标准和主要原材料产地变动,需至少提前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采购物流部。由于上述变更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没有得到及时通知,甲方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对变更的控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应接受甲方公司的质量审计或质量跟踪。甲方将出具审计报告,对双方一致认可的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按期整改并给甲方整改反溃
7.服务的标准
7.1 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诉后,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反应,并对该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甲方采购物流部和品管部。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义务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以确保同样的问题不会再次出现。
7.2 甲乙双方应该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积极沟通与业务有关的市场信息,服务反馈,新产品动态等信息。
8.货物的有效期
8.1 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有效期应该满足甲方的生产、存储、销售以及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合理周期。
9.拒收、返工、换货和退货
9.1 当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货物,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的处理方式:
9.1.1 返工:指乙方对货物进行重新加工或者维修。
9.1.2 换货:指乙方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更换被拒收的货物。
9.1.3 退货:指甲方拒收货物后,取消该订单,将货物退还乙方。
9.1.4 重新提供服务:指乙方重新免费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9.2 在发生了根据上述之9.1条款的拒收时,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就提供的货物有关的付款义务亦暂时停止。
9.3 乙方承担所有由9.1条款引发的各种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9.3.1 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因条款9.1所产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包装
10.1 乙方应该根据货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添加标签,包装和添加标签的方式应该符合中转运输和仓储的要求。除非双方已经事先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甲方不承担包装的费用也不将包装物退还。具体包装形式见附件a.
10.2 包装必须要符合所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11.单据
乙方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供以下单据:
11.1 送货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项目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供应商号),必须加盖公章。
11.2 化验报告:要注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再验日期,必须加盖公章。
11.3 发票:在所有的发票上都要注明采购订单号码和甲方货号以便甲方及时准确地安排付款;甲方对于任何没有上述信息的发票、交货文件或者其他函件都不承担付款的义务。每一个发票应该只对应一个采购订单。
12.知识产权
12.1 甲方保留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材料、计划、图纸、规格、形式和/或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时,这些项目均应由乙方全部归还给甲方。
12.2 当货物是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货物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对于这些项目的改进和发展都为甲方的知识产权。
12.3 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识产权对第三方构成了侵权,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应该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3.保密和公开
13.1 乙方应该保证其雇员和其分承包商都对于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给乙方的知识产权、规格以及其他商业性质和技术性质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责任在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的情况下不使用这些信息、也不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现有的合同或者任何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复制、公开或者出版。
14.违约责任
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服务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5.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情况及可能延误的时间或者说明合同因不可抗力已不可能履行,并将延误或者不能履行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15.2 如果合同的履行因某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而发生阻碍或者延迟,那么: 当该期限超过了5个工作日的时候,双方就此应该进行讨论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也可以经双方合意做出在当时的情况下的合理而公正的替代方案。
当该期限超过了累计或者连续60个工作日时,另外的一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立即终止合同。
15.3 当甲方认为货物不可能在应该交货的日期后的一个合理的时间内交付情况下,甲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货物的交付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4 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责任。
16.风险的预防和管理
16.1 乙方有责任预防和控制有关的供应、质量和成本方面的风险。如果存在潜在风险,乙方有义务尽早通知甲方该风险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可能出现的频率等,以便甲方安排预防措施。
17.合法性
17.1 乙方保证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规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那些与药品、食品、消费品以及化工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环保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17.2 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迅速提供证据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许可证、检验报告、分析证明等。乙方还应该保证其分承包商也符合该条款。
18.检验
18.1 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权根据其自己的决定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到乙方的工厂现场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厂现场进行全部货物的检验和试验,也可以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检,也可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检验。在规定了进行发货前检验的情况下同,乙方有义务协助进行检验并提供甲方需要的全部相关的分析证书。
18.2 乙方应该做到并保证其分承包商有能力做到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法定的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立法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例如甲方规定的标准要求。
19.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9.1 乙方应该做到并保证其成员、任何一个分承包商均做到在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场所进行工作的时候,都按照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立法的要求进行,也要符合甲方所指定的其他适用的标准、程序。
19.2 乙方应该提供有关产品危险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数据单等,并提醒甲方了解乙方所知道的各种规定和准则(法规或者其他)、或者乙方认为是该货物和其他产品相混合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9.3 由于乙方的或者是由乙方的分承包商的行为引起了与废物的排放、有害物质或者其他污染物有关的索赔或者损失,乙方应该承担任何第三方对于甲方的索赔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0.信息方面的责任
20.1 乙方应该对其所提供的图纸、数据、包装详细情况或者其他具体细节中的错误和遗漏负责,而不论这些资料是否已经被甲方批准或认可。但是,由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中的错误和遗漏不在此列。 21.转让
21.1 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2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22.1 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且在另外一方通知警告以后的30日内又不纠正违约行为的话,则另外一方可以通知违约方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22.2 如果乙方破产、解体、停业、合并或者和其债权人做出安排、指定了接收人、管理接收人、清算人或者临时清算人对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进行清算的话,除了作为被用来偿债的部分以外,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详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用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本合同。(为避免疑问,即使乙方有可能没有按照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也可以在发生了本款中所述情况时解除本合同。)
22.3 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乙方的法律地位或者有使用权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机构发生了变化,那么乙方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了通知或者从其他的渠道了解了乙方的法律地位的变化或者有使用权的地位的变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机构发生了变化、并根据其自己的见解认为这种变化会影响其利益时,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2.4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3.终止的后果
将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全部退还给甲方;
保证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包括了知识产权和/或与货物有关的任何技术性质、货物的制造和服务的提供或者保密性质的信息的资料退还给甲方、或者根据甲方的意愿由乙方加以销毁。
23.2 自合同终止之时开始,乙方就不得再使用属于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也不得将其纰漏给任何第三方。
23.3 合同因解除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停止所有正在进行的或即将进行的交易,并进行相应的财产返还和费用结算。
24 弃权
24.1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某个场合下的某个弃权或允许债务偿还迟延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着将来在同样的情况下的弃权或允许债务偿还迟延。没有甲方书面形式的弃权是无效的。
25.割性
25.1 当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权威机构或者法庭宣布为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时,这种无效和不可执行性将被认为是可分割的,并不影响本条款中的其他条款的效力。
26.争议解决
26.1 本合同的制定、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合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除争议部分外,双方将在仲裁期间继续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
27.付款时间
如果货物和服务已经提供给了甲方,甲方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将该货物和服务的货款支付给乙方。货款应该在验收货物或服务合格后 日支付。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篇7:石材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材料买卖签订下列条款。
一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结束。
二 采购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数量为准,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采购订单中所规定的供货的数量不得随意变更 。
三 除非双方另有合同,在货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且风险由乙方承担 。
四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 。
五 甲乙双方应该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积极沟通与业务有关的市场信息,服务反馈,新产品动态等信息。
六 如果货物和服务已经提供给了甲方,甲方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将该货物和服务的货款支付给乙方。货款应该在验收货物或服务合格后 日支付。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已方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建筑材料采购单价合同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桥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及数量
1、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详见合同“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2、供货数量: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二、价格
1、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三、货物清单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在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甲方施工地点。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并注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同时开具有效单据。
2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五、支付
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而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结算,货到付款,同时乙方需提交下列完整单据和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_____、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包装和装运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八、质量标准
1、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
2、以货物的型号规格及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清单样品作为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
九、验收与质量保证
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钢性镀锌板,纯板材厚度为1。2mm)
b)、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封存样品、技术性能参数、质量参数和国家质量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2、检验方法
a)、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照合格证书对产品进行检验。?b)、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c)、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3、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与赔偿
2、质量索赔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建材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3、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4、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十一、合同变更与修改
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2、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3、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平邑县人民法院起诉。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公司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及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本合同规定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行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委托乙方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二条 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甲方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委托乙方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三条 处理委托业务的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时,应当明确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交付期限、质量标准等基本要求,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委托后,应当及时为甲方寻找货源,并告知甲方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及时供应以及包括单价在内的具体交易条件供甲方决定是否购买时参考;甲方决定购买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如需预付款的,甲方则按照乙方提供的交易条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应当对该预付款预甲方确认。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不得为甲方代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钢材、水泥、模板材料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抬头的增值税发票并将该合同的复印件交付甲方。
第四条 报酬
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明确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具体条件,及时按照乙方与供货方的合同支付所需货款;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支付所需货款购买甲方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应当尽最大的注意保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其委托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货款的,乙方应及时将该货款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 损害赔偿
因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本合同被任何一方解除或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10: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合同书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互利 、诚信”的原则,通过协商,就花岗岩(详 见下表)采购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合同订立后开始生产,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 (¥: )预付款 ,货送至工地按实际送货量结算贷款。
三、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达工地后由甲方负责卸转。
四、所以产品运到工地指定地点经甲方单位点数后,再进 行计量。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 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能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六、甲方如不能按合同付乙方贷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肯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材料采购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材料采购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二、产品规格及价格:
三、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
四、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六、交货时间和地点:
XX年__月_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八、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XX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200__年__月__日
篇12:广告材料采购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买方负责施工装饰工程所需材料供货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加工具体要求。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订单要求、包装标准、订单尺寸要求以及定尺、上机费收费标准。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卖方向买方提供符合5237-20国家标准的高精级铝型材。
本工程用铝材免收装车费、包装纸及包装费等常规费用。
2.所有铝型材按国标5237-20高精级标准执行。
型材合金成分及物理性能都符合6063-5和6063-5规格标准,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符合国标。
3.包装标准及要求: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表面粘贴黑白膜,中间复合纸包装最外层使用牛皮纸包装,包装重量为不低于50公斤/吨,因卖方包装运输原因导致铝型材受损由卖方承担,外包装处须标注卖方单位的名称、商标、厂址、铝型材的规格及型号、生产日期、质检部门检印等。
装运后每个铝型材须妥善隔离,而且要防雨水、防潮、防磕划伤,适合长途运输及搬运。
包装物应使用无污染的合格材料。
若由于包装不佳而使货物受损,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包装物不做回收。
4.订货清单必须清晰列明型号、数量、长度、表面处理、材质、质量标准、要求交货期限、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等,特殊要求必须加以注明,所有订单均需签字盖章。
卖方收到买方的订货清单后两天内确认,并回传订单回执予买方复核。
第三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卖方负责汽车运输,验收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买方负责卸车。
3、卖方按买方所下的材料订单先后顺序交货,卖方按顺序排产。
4、买方收到卖方铝型材后应当天清点数量是否有误,并在提货单上签收,交卖方送货业务人员带回,如收到货数与发货数量有出入可在提料单上注明,并及时与卖方核对。
第四条:运输方式:
1.卖方应以最适合保护产品质量、性能的汽车运输方式运送货物,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数量、外观、性能等方面)均由卖方负责。
2.如买方要求改变运输方式,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产品交货时间:
1.20-1-20开始加工生产,开模15天,生产周期20天,运输5天,第一批材料交货时间为20-3-1(单元体),第二批材料交货时间20-3-10(框架)。
2.补料周期10天,运输5天,补货的单价仍执行综合单价。
3.总供货周期为20.01.20~20.04.20。
4、铝型材到货时,卖方应随货提供的资料如下:
①铝锭产地证明书(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
②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20年质量保证书(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③油漆原产地证明(提供复印件,份数由买方要求);
④《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工程报验的一切相关资料;
⑥装货单(原件多份)等。
以上文件在验货前提供,否则不予支付材料款。
第六条:新开模要求
1.卖方按买方提供的型材截面图进行深化设计,买方确认后卖方可模具生产和型材试挤压(确认图纸包括图纸所标示的所有数据)。
2.本次鄂尔多斯国泰商务广场工程需型材截面由买方负责提供图纸,卖方作为专业的型材生产厂家,有责任复核买方提供的型材截面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批量生产之前必须进行试配装,并得到买方书面认可。
3.80套模具的开模周期不超过15天。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买方付给卖方壹拾万元作为定金。
2、第一批供货量达到合同总量的30%,同时买方质量验收合格,确认了到货清单后,15日内支付该供货量60%的货款;第二批供货量达到合同量的60%,同时买方质量验收合格,确认了到货清单后,支付第二批供货量货款的60%;最后一批合同量的40%,在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款的85%;若买方资金紧张,卖方承诺接受买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内),同时不影响供货,买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已供货总价款的95%,并抵扣壹拾万元的定金;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卖方提供发票时按实际发货量提供发票。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型材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5237-20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
货到工厂当天对材料的品种、数量进行验收。
买方在加工前,拆开包装,对型材公差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如有问题买方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48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在10日内将质量完好的材料补给买方。
2.卖方必须严格控制铝锭进货质量,铝锭须用00级铝含量99.7%的纯铝锭,不得使用0或掺入生产中产生的废料。
3.卖方出具每批铝型材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仓单、发票、保证型材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属铝材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同时承担买方一切损失。
第九条: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设计更改、减少或取消订单所生产部分的型材由买方负责,卖方可按当月铝锭价的90%回收处理,产品的加工费和铝锭差价由买方负责。
如买方已提货,需运回卖方处处理的型材,重量以买方退回到卖方工厂实际过磅重量回收(除包装物后重量)为准,运费由买方负责。
2.买方逾期付款的,须向卖方支付逾期部份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及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
3.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供货,由于通知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而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4.材料运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后,买方应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品种、数量、单据的验收。
5.当卖方按订单要求完成生产后,卖方需在20天内完成提货,如超期未提完货,则会推迟新单的生产周期。
第十条:卖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所交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卖方应当无条件补货。
3.卖方逾期交货的,须向买方支付逾期部份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买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国家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确保进场材料合格率为100%,并在材料进场验收的同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材质证明(合格证)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及其他的有关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内容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收到订金之日起生效,至完成该工程全部供货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煤炭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一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_____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_____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光及地点
1、交货时光:_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光)。若延期交货。乙方每一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_____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_____》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资料)。
下例状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贴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贴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职责;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职责;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资料,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透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份,政府采购中心_____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_____》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委托材料采购合同
供方:贸有限公司合同编号:0027
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金额:
注:其它材料价格详见合同附表
序
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单价
(元
)
合计金额
(元)
合计(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HDPE双壁波纹管及塑料检查井,符合工程设计要,由供方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相关技术资料随货同行,检查井均为黑色。
二、交货方式、时间:需方提前7个工作日把进货计划报给供方。由需方负
责人(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供方根据需方的进货计划备好货物,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三、运输方式、供货方式到达地点和费用负担:
1、由供方在约定时间内负责运输至
项目部(收货签单人: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属下各施工现场,必须是普通货车能进去的地方,签字人如有变动另行书面约定。需方提供一次性的材料计划清单,供方承担运费,卸货由需方负责(如果二次增加材料计划的,运费由需方承担,卸货由需方负责)。
2、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供货,需方提供的计划清单应列明产品
的规格型号、各支管的口径及水流方向、数量、接收人及联系方式等。计划清单必须有项目负责人或材料科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供方。
五、验收标准、方法:需方提货时,按验收外观尺寸必须符合合同第一条表格内的约定的规格尺寸,按双方协商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处理办法:需方应当在提货当日对产品数量、规格和外观提出异议,如有质量问题当日内对产品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七、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供方供货当日跟需方对账确认数量、单价、总价、合计金额,
当日所供货款于当天,由支付
所供材料货款的90%给供方,10%余款和管道搬运连接费用(含塑料检
查井)(大写:)安装完
成后一次性付清给供方,因需方原因导致供方不能正常管道连接,责任
在需方供方当日有权要求需方付清管道已安装的费用和剩余的10%余
款。
2、。供需双方协商管道连接费用10元/米由需方支付给供方,供方负责管道、
塑料检查井的搬运及连接(不包含管道开挖、回填、支砌等)。
3、供方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需方延迟付款超过本条第一款的约定,
须向供方支付延迟付款利息,所延迟违约金按每天5%计息。
九、支付方式:由用银行电汇方式或银行转账
支付给供方。
十、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及有关要求,听从需方
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2、由于供方单方面过错原因导致产品规格型号不符的由供方承担换货,一
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十一、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的,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偿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
运输费用。
3、如因需方错报计划、到货地点、接货人等,或对供方提出错误异议给供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4、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货物所有权为供方所有(剩余货物及已安装
货物)。
5、由于以上产品按需方签字确认的计划单配备,非质量问题不予退货。
6、如供方正常供货过程中,需方必须结清供方所供货物的全部货款。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付款金额,数量以需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清单为准。
2、此价格遇涨不涨、遇跌不跌。
3、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双方诉讼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而支
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因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或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而支付的费用,交通费等所有应付费用。
十四、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合同有效期限: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或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终止合同并具书面协议后本合同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供方 壹 份,需方 壹 份,需方项目部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供需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作为本
合同附件一式 贰份,供方 壹 份,需方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 方
单位名称(章):云南 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篇15: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合同书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甲方住所地订立。
甲方: 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合同标的物
1.1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合同单价包含标的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装运费及保险费用等)
1.2标的物用途
标的物用于甲方投资建设或者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乙方对此充分了解。
1.3标的物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1.3.1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1.3.2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质量标准、样品或特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2.包装方式和包装物的归属
合同标的物包装采取通用方式,以避免在路途中产生挤压、碰撞和损耗等影响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情形;有特别要求的,应采取特殊包装方式。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包装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3.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3.1交货单位:
3.2交货方法:乙方直接送货或交由第三方代运。
3.3运输方式:
3.4交货地点
3.5接货人:
4.验收
4.1甲方在标的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及时指定人员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均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甲方验收了标的物,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4.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妥善保管该批标的物,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标的物的实际交货数量和重量在行业规范允许或者合同约定中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的合理范围内,甲方验收后负责接收,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数量或重量不足的,乙方应及时给甲方补足相应数量和(或)重量的标的物。
4.3甲乙双方对合同标的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付款,同时可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乙方承担检测鉴定费用。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标的物尚未使用的,乙方须负责更换,同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已经使用的,乙方除负责更换不合格的标的物外,还应承担使用不合格标的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
5.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5.1甲方在签署验收单据后 日内支付已到货部分货款的 %,留取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向乙方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5.2合同价款可以分期支付,甲方在乙方提供正规的财务票据和有效的银行帐户后应支付货款。 5.3乙方同意甲方因业主迟延付款原因而顺延此合同款项的支付,不得因甲方的迟延付款而提起诉讼或仲裁。(本款属选用条款)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以变更合同标的物品种、型号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或包装方式,但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1.2甲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退货,但应事先取得乙方同意,否则仍须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支付货款。
6.1.3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组织卸货(或由乙方负责卸货)。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须保证合同标的物来源合法,并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6.2.2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或者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活动,并无偿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对合同标的物进行例行抽查的,所需样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6.2.3合同标的物在下卸、保管、使用过程中需要甲方特别注意的事项,乙方应事先通知和提示甲方;与标的物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资料和
使用说明等资料也应在交货时一并交付给甲方。
6.2.4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税务机关和财政机关规定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
6.2.5乙方同意甲方因业主迟延付款原因而顺延此合同款项的支付。
7.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甲方未按期提货的,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7.1.2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标的物不满足合同约定用途或者经过验收被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技术要求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2.2因标的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含运输费用),赔偿甲方损失。
7.2.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交货,并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 %计算日违约金。
7.2.4乙方交货不足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8.合同解除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8.1.1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
8.1.2标的物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用途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8.1.3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
8.1.4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
8.2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不免除乙方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8.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9.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争议处理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选条款:仲裁对我方有利的,也可以约定仲裁解决争议)
11.其他约定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乙方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包括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3.合同标的物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认证证书
4.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5.采购方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篇16:石材原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按甲方要求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位置。
二.供货地址:
三.甲方所需求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及单价:由甲乙双方确定水泥品牌为天涯,规格为PC 325和PO 425,单价暂定460.00元∕吨。 价格有甲乙双方协商后定价,每半个月进行询价后定一次价,定价的方案有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支付下一次货款的依据。其中因外界因素需要临时调价的填写《调价通知单》,负责按合同中双方所默认的价格内容支付货款。
四.送货日期: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按甲方要求分批送至甲方指定工地。
五.送货质量: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确保其质量,如发现一批中掺有假货、非甲方确认的残次品问题,即扣除涉及金额的三倍作为违约金,并立即取消合作。其中:为了保证原材料质量,必须定期提供由省级以上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
六.付款方式: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工地,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三日内付款。
七. 运费:乙方负责全程运费
八.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货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九.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货款,需事先与乙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货款且未获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延期交货。
十.供货原则:供应商与甲方任何部门、人员有私自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立即扣除供应商全部剩余货款,同时解除合同。
十一。保密条款:在为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十二。合同解除: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事实
2.在供货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货时。
3.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
十三。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的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可想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7:材料采购委托协议书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篇18:金材料采购热门合同
甲方:北京XX公司总承包部
乙方:北京 建材供应站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 ____市____区 项目的施工五金件及部分建材,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和职责,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实行。
一、供应流程
乙方收到甲方材料计划单后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视为有效:
1、需在两日内报价并回复甲方(若无回复则视为取消该批采购单);
2、甲方认可价格及厂家并通知送货。
此批次材料计划单视为有效采购单,若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点,则此批材料计划单不视为采购单。
二、 收货标准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照有效采购单要求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 ,由甲方收料员 宇负责收货验货。甲方在乙方货到之日,须凭有效采购单当场签收,材料卸货由乙方负责,甲方可给与一定配合。乙方所供材料需与有效采购单上所列的材料属性(外观特征、数量、材质、品牌等)一致。由乙方造成材料属性不一致,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无理由拒绝。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当月____日凭有效采购单及入库单与收料员、宇进行对账,确认无误后签字,双方各执一份,材料员进行财务欠款登记,月底付
至欠款的50%,上欠不累加。年终根据甲方财务状况,付至本年度欠款的80%,工程结束后且不再供货甲方付清尾款。
四、 责任
如若甲方对乙方货物有特殊要求(例如:需通过相关检测等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所提供货物通过检测的,检测费用甲方承担,若没通过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有要求,乙方需对进场材料提供相关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厂家资质等),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引起工的程质量问题,乙方需付一定责任。 乙方负担材料运费,乙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甲方要求开票,额外给付税款。
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日 期:____日 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篇19:关于材料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提交货时间及数量。合计人民币金额元。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20:钢材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材料名称
1.1材料(产品或设备)名称:详见材料清单
1.2规格型号:详见材料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1.4所购材料附送服务项目还包括第3和4项。
5.其它:
第2条材料包装
2.1包装标准:________
2.2包装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2.3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以下第1和3种处理方法。
第3条材料数量
3.1采购数量:详见材料清单
3.2计量单位:详见材料清单
3.3合同数量确认方法:以甲方材料入库耗用单所确认数量为准
第4条收货规定
4.1交货单位:________有限公司
4.2收货单位:________有限公司
4.3收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收货方法:以甲方相关人员确认为准
4.5运输方式:________
4.6运输费用的承担:由________方承担
4.7收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确性
第5条收货时间
5.1本合同起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间具体节点,见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5.2若属乙方原因而使合同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乙方材料总价款的万分之二在采购结算时扣除。
5.3如遇下列情况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材料供应可作相应顺延。
5.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5.3.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材料供应量大幅增加。
5.3.3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5.3.4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将延误内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需甲方签证认可,逾期不予确认。
5.4乙方若违反合同及其附件对材料供应时间及附加服务进度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合同范围内的材料及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第6条合同价款
6.1本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作为支付材料预付款和逐批材料的每批货款的依据。
6.2以上合同价款中含税。
本工程竣工前,乙方收取的预付款和进度款总额,达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
6.3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合同。材料采购总价包干,如因甲方要求更改造成材料采购的增减,则纳入最终结算,其它原因甲方一律不予增减采购量及价格。
第7条货款支付
7.1材料预付款:按合同的________%支付,发货前清。
7.2材料采购进度款: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________%的进度款。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________%。留________%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后无息返还。
7.3乙方施工和生活用水、电及机械台班、测量,由双方按定额规定或按实结算。
7.4乙方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使结算拖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的预决算人员应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结算的工程项目、时间、金额、转帐的银行账户、账号。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不得与甲方办理预决算。
7.6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报送的工程预决算书(一式________份)只能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甲方收到乙方预算书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第8条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8.1本工程质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材料及其相应的安装等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8.2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未达到本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将在乙方的最终结算中扣罚________%的质量
保证金。
8.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因甲方代表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4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设计施工图、修改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8.6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6.1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8.6.2提交齐全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2套。
8.6.3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8.7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
第9条文明施工与安全保卫
9.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保卫的各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设施,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2乙方施工区域现场应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若被有关部门评为不合格工地,乙方应在两天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承担经济处罚。
9.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上报。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甲方。
9.4乙方的施工机具、材料、周转材料、临时设施均应放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并自行承担消防工作。如发生公、私财物被盗及火灾昀由乙方负责。
9.5甲、乙双方签定的安全、保卫、治安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将设施、材料、周转材料全部清退出场。超过期限不作清理,
甲方将按废弃物清理出场,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0条争议、违约
10.1发生争议后,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10.2凡乙方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10.2.1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监部门评为不合格。
10.2.2工期达不到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
10.2.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现场管理混乱。
10.2.4甲方依据上述情况的发生终止协议后,乙方有义务保护好已完工程移交甲方,并在三天内将人员、机具,周转材料撤除现场,逾期则按9.6条处理。
10.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0.5双方因合同发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区法院提请诉讼。
第11条其他
11.1本合同未明确事项均按《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和条款执行。
11.2合同文件范围:
11.2.1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含安全协议、治安防火协议、廉政协议)。
11.2.2中标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11.2.3关于工程协商、变更等。
11.2.4甲方代表的书面指令。
11.2.5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11.2.6国家、本(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和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1.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11.4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甲执________份,乙执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