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实习工作报告
一、 实习目的
20__年8月26日至20__年9月26日,我在广州致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为期2个月的毕业实习,期间被安排的工作岗位在珠海市广珠铁路桥梁工程第5标段现场监理员。由于本人马上面临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但自己的实际工程经验、社会经验及各方面的能力均十分欠缺,因此,为了强化对大学所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对实际工程的感性认识,提升实际工程中将理论于实践工作的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增加自身素质能力,同时也通过实习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为毕业后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做准备,故进行此次实习,在张孝武工程师带领下我知道了一下内容。
二、 实习内容
、1模板工程
1)、 对模板及支撑系统应掌握下述原则:
a. 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
b. 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砼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c. 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砼的浇筑、养护等要求;
2、 钢筋工程
3)、 钢筋的下料、加工,应要求承包方的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及规范进行钢筋翻样,并就钢筋下料、加工,对钢筋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为避免返工,监理人员应深入钢筋加工场,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4)、 钢筋的焊接,监理人员首先应检查焊工的焊工考试合格证,在正式焊接前,必须监督焊工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应根据《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抽取焊接接头试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批准上岗操作,焊接接头应符合规范要求。
3 .混凝土工程
c. 混凝土的浇筑、接槎、振捣
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事先应周密考虑。对于大体积、大面积混凝土的浇筑施工单位要制定浇捣方案交现场监理审核、备案,分层、分段要合理;层、段间的间隔时间要计划好,在前一层、段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后一层、段的混凝土,振捣器要插入下一层。
浇筑竖向结构,要根据结构形式采用串洞、开门子洞等方法,保证混凝土浇筑中不发生离析,并保证各部分浇筑密实。
4.承台施工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驻地监理组提供承台立柱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会。
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以及工程业务联系单,掌握规范要求,特别正确掌握允许的最大偏差值范围。
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内业签证工作,并及时做好施工的内业资料。
基坑开挖不得扰动基底土,如发生超挖现象,严禁随意的用土回填。
5.墩身,托盘,顶帽,施工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驻地监理组提供墩身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会,以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监理工程师应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业务联系单,掌握规范的要求。
按设计图纸的墩身钢筋数量、规格、插入上盖梁中预留筋,要符合设计要求。
6钻孔桩
.承包人可选择任何一种钻孔方法,但完成的钻孔,应符合图纸规定的允许偏差。
2.钻孔时采用长度适应钻孔地基作件的护筒,保证孔口不坍塌及不使地表水进入钻孔,并保持钻孔内泥浆表面高程。护筒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护筒可用钢板或钢筋混凝土制作。
(2)护筒内径一般应比桩径稍大,一般大200~400mm,可根据钻孔情况选用。
(3)护筒顶端高程,应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
(4)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应先做试桩,鉴定在此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的可行性。试桩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用钻孔灌注桩基。
(5)当处于潮水影响地区时,护筒高度应高于最高施工水位1.5~2.0m,并应采用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6)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一般平面允许误差为50㎜,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干处可实测定位,水域可依靠导向架定位。
(7)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图纸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埋置深度宜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钻孔和灌注混凝土的顺利进行。有冲刷影响的河床,应沉入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0~1.5m 。
(8)在钻孔排渣、提钻头除土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和粘度。
(9)当设计为斜桩理,为保证开孔斜度准确,埋设的护筒应准确,长度不宜小于3m,护筒直径只宜比钻锥直径大20~30㎜。护筒埋设的斜度宜稍大于于设计斜度,应埋筑紧密。
(10)斜孔孔壁较易坍塌,故孔内水头、护壁泥浆相对密度、粘度等指标应比钻竖孔时稍大。可掺用适量添加剂以改善泥浆性能。
3.地质情况较为复杂的大、中桥,在钻孔灌注 桩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在桥位现场试桩,以验证桩的设计参数及承载力,并根据地层情况、施工条件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在试桩中发现地质情况(如有地下水、地层对混凝土有腐蚀作用、有较大承压水等)与原设计不符时,承包人应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变更设计,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4.钻孔时须及时填写钻孔记录,在土层变化处捞取渣样,判明土层,以便与地质剖面图相核对。当与地质剖面图严重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处理
1.承包人应采用钻孔泥浆护壁,以保持孔壁在钻进过程不坍塌,但采用全长护筒者除外。
2.承包人可用膨润土悬浮泥浆或合格的粘土悬浮泥浆作为钻孔泥浆。钻孔泥浆不得污染地下水。根据钻孔方法的适用性的论证,不加掺加物的清水钻仅在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情况下才可采用。
3.钻4.钻孔时须及时填写钻孔记录,在土层变化处捞取渣样,判明土层,以便与地质剖面图相核对。当与地质剖面图严重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处理孔泥浆应始终高1.钻孔达到图纸规定深度后,且成孔质量符合图纸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应立即进行清孔。清孔时,孔内水位应保持在地下水位或河流水位以上1.5~2m,以防止钻孔的任何塌陷。
2.清孔时,应将附着于护筒壁的泥浆清洗干净,并将孔底钻渣及泥砂等沉淀物清除。清孔次数按图纸要求和清孔后孔底钻渣沉淀厚度符合图纸规定值为前提进行,大桥基础钻孔后一般需进行两次清孔。
出孔外水位或地下水位1.0~1.5m。
摩擦桩的沉淀厚度应等于或小于10cm 嵌岩桩的沉淀厚度应满足图纸要求,并不得大于5cm (含砂2% 泥浆比重<1.10)
旁站
本桥梁工程为商品混凝土,检查混凝土预拌厂商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检查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易性,按《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要求见证抽取混凝土抗压试块及混凝土抗渗试块;检查、控制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插入距离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经常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情况,当发现有变形、位移时,及时督促承包方进行处理 记录好起止时间详细做好旁站记录及监理日记
三.心得体会
一、工作谨慎负责,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1 在工程开工前认真审图,熟悉设计图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熟悉合同文件、业主有关要求的文件。看到图上有误的地方要及时提出,向领导汇报,提出意见。检查现场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发现问题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少出纰漏,把事情做好,按照监理规范,注重动机和效果的统一尽量有效地工作,并经常与监理部同事研究监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
二、加强日常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2业务素质是监理履职职责的基础条件。作为一名年轻的监理工作者,我热爱自己的专业,喜欢钻研工程监理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并善于总结,思悟独到的见解,并热衷于对工程问题处理方案的积累。经常和监理部领导及其他同事共同探讨管理跨度、管理方法和管理内容,以及在工作如何相互配合,取长补短
三、工作作风严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3只有从解决工程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围绕业主、承包人切身利益多办实事、多解难题,使双方满意,才能说明工作的成效。长期以来,始终坚持“服务无止境,满意是标准”的服务理念,在工作点滴之中体现与业主、承包人的和谐、共赢,为承包人和委托人搭建沟通的桥梁。注重维护监理部声誉,在监理过程中,在言谈举止中,都注重做到合理合度,在沟通交谈中,努力做到行如流水。在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勤奋学习方面,我都能够严于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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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5铁路街道党建工作计划范文_党委党支部工作计划_网
xx年铁路街道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区委xx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十八大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体部署,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围绕一个中心,深化两个亮点,抓好三项工作,加强四支队伍建设”,开展党建工作,着力提升街道党建推动发展的支撑力、服务群众的感召力和促进和谐的凝聚力。
一、围绕一个中心,推动党建科学发展
紧扣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这条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干部、党员和群众科学发展意识、科学发展水平、科学发展思维、科学发展能力。着力制度创新、倾力打造特色党建、精品党建、品牌党建,全面推进街道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深化两个亮点,创新党建工作机制
(一)深化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亮点。创新街道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机制,强化党员服务中心的核心地位作用,扩大党员服务中心的核心辐射作用,建立驻街道综合党工委,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领导、社区党组织为主体,驻街道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参与开展“党建载体同创、工作思路同商、基础设施同建、为民服务同抓、弱势群体同帮”的“五同”做法,形成街道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亮点。进一步推进社区 “党员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便于活动、有效管理,创出特色、抓出亮点”的原则,对社区进行网格划分,细化社区党组织设置,规范社区党员管理,形成每格定人、每人定责的全覆盖、网格化的党建工作网络。由支委兼任网格督导员,支部书记兼任网格管理员,负责网格的日常管理工作。网格下设若干党小组,党小组长和党员兼任网格信息员分别联系若干户居民。深入开展民情家访,做到“三必到、五必访”,即居民有突发性事件,有不满情绪,有家庭纠纷必到;对困难家庭、住院病人、下岗失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孤寡老人必访,形成“社区党支部—网格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居民”的网格化管理和“居民---党员---党小组---网格党支部---社区党支部”的信息反馈系统,通过这一模式管理居民、组织居民、服务居民,广泛动员党员参与社区网格化工作。
二、抓好三项工作,强化基层基础保障
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分类指导工作。认真落实《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对社区党组织实施星级化管理,促进分类定级常态化和晋位升级长效化。深入推进“党建示范街区”和“一区一品”创建活动,打造党建服务品牌,提高党员为民服务意识。
抓好基层基础保障工作。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推进阵地建设。改善街居办公环境,争取项目资金投入,置换现有办公楼,建设街道办事处办公楼。通过购置、自建,进一步扩充8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在街道、社区全部实行一站式民生服务大厅。
抓好“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工委书记和社区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记实制,建立健全“抓书记、书记抓”的长效机制,从明确记实内容、丰富记实形式、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记实制活动,有效地推动街道党建工作的发展。
三、加强四支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一)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进党员创先争优常态化。完善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志愿服务等制度,开展评选“党员中心户”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党员激励机制,挖掘先进党员素材,树立党员典型,对各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要在全街道进行宣传、表彰,并给予奖励,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根据党员类型,充分整合辖区资源组织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培训阵地,发挥教育资源优势,确保教育培训效果的最大化。并通过邀请各类专家讲师、选聘优秀党员等方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并组织他们进社区,送教上门,帮助党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一是多措并举“育好”带头人。充分利用区委党校、街道等教育培训阵地,认真抓好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年度培训工作。要确保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二是强化监督“管好”带头人。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诫勉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督促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三是注重激励“用好”带头人。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围绕发展经济、为民办实事、维护社会稳定等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探索实施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绩效考核工作,并实行街内排名、末位调整制。此外,各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党组织带头人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人选,为他们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要定期评选表彰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授予荣誉称号,给予一定奖励。
(三)“两新”组织骨干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两新”组织党员的管理力度,真正把那些年纪轻、有文化、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富有责任感的党员同志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为社区发展出谋划策;二是通过开展“党员活动日”、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社区党员特色岗、企业“五好党员”评比等活动,落实党组织向社会基层延伸,真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二是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与教育工作,督导志愿者队伍作用的真正发挥;三是加大对党员志愿者队伍的业务培训,增强党员志愿者的能力素质,提升党员志愿者队伍的服务水平。
铁路街道党工委
篇2:《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下面是《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三条
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
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第五条
条例第四条所称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的平均税额,按照本细则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执行。县级行政区域的适用税额,按照条例、本细则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条例第七条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第八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
(一)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洞库、仓库;
(五)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六)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七)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第十一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四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五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第十六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第十七条
条例第九条规定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条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第十九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第二十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改变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当地适用税额补缴税款。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第二十五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第二十六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第二十九条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耕地占用税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20xx年2月2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细则对完善我国地方税收制度,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促进耕地保护具有积极作用。
《实施细则》共34条,按照体现《暂行条例》的立法宗旨和贯彻国务院有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精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明确征缴程序、方便纳税人、适当下放税政管理权的原则对《暂行条例》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主要内容包括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税额、免税和减税的具体范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暂行条例》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根据占用耕地存在合法占地和非法占地两种情况,合法占地也存在批准占地文件中标明“建设用地人”和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情况。《实施细则》根据《暂行条例》的规定,将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为“经申请批准用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关于《暂行条例》规定“建房”的范围,《实施细则》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执行的口径,明确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考虑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田水利用地属于农用地范围,农田水利的用途就是改善耕地的利用状况,《实施细则》规定“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考虑到20xx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将园地单独作为土地的一个类别,以及现行税收政策对占用园地的,按照占用耕地征税。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与现行政策衔接并便于操作,《实施细则》明确对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关于《暂行条例》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为了便于实际操作,《实施细则》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临时占地的规定,明确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考虑到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原因“损毁耕地”的行为虽然与一般占用耕地不同,但在实质上也造成了耕地的损失,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耕地,《实施细则》明确对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暂行条例》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
关于《暂行条例》中“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具体认定范围。《实施细则》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这些农用地的具体范围进行了明确。
二、税额
根据《暂行条例》“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的授权,结合平均税额的历史状况,《实施细则》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平方米平均税额,并拟订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各地适用的平均税额分别为:上海市45元;北京市40元;天津市35元;江苏、浙江、福建、广东4省各30元;辽宁、湖北、湖南3省各25元;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重庆、四川7省市各22.5元;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5省各20元;山西、吉林、黑龙江3省各17.5元;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6省区各12.5元。
考虑到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应与占用耕地在政策上有所区别,同时需要赋予地方一定的权限,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的差异,《实施细则》规定对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三、免税和减税的具体范围
《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考耕地占用税现行政策执行的口径,对《暂行条例》免税和减税优惠事项的具体范围和执行标准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暂行条例》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为了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避免征管中产生争议,《实施细则》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将纳税地点明确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
篇3:铁路运输合同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小区内一期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及高层上泛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_年6月18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 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 元
2、灯具价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权力,暂定 左右(此项费用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敷设各种路灯管线,待管线、灯杠(柱)基础完成 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元,灯具进工地并安装完毕后,再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通电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RMB 元,剩余工程设备款,一年后结清。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国家和 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党员违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按照中心支部的安排部署,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就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
条例中还明确了哪些是反基本路线、自由化思想,内容丰富,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维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对维护党的基本路线的长期性、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学的把握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精神,并结合到实际工作中。
作为广播电视工作的从业者,我深感责任重大。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也是人民大众的喉舌,它要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出去,同时还要及时反映人名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各方面信息的需求。因此,我不断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和搞好广电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我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切实构建好党和人民联系的桥梁。
(二)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总结自身不足
我作为一个青年,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向前辈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另外,我作为中心集体中的一员,应该时刻认识到,只有团结中心他人的力量,才能把工作做到位,才能使我们中心能够跟好的发挥职能。
篇6:铁路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
实习目的:
1、了解铁道工程的相关基础知识及其设计、施工过程
2、通过实际观察加深对铁道工程的理解
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认识实习,我获益非浅。这些设计和建筑不但给了我们视觉上的冲击,而且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们一些先进的思想理念,这种意识形态就是一种创新的精神。所以,现在我们更加认清目前的形势,首先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好我们的专业知识,要用全局的思想去看待和处理问题,将来我们就业或者设计这样的作品时才会做到有的放矢。
实习内容:作为新生的我们,必须要对我们所学习的专业有个感性的认识,因此,学校给我们大一新生安排了为期十天的土木工程认识实习。为期两天的铁道工程认识实习现在已结束了,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和了解土木工程中的铁道工程这个专业。下面就是我记录的实习情况,以及一些在实习过程中或之后的感悟与思考。
x年x月xx日上午8点整,在图书馆前,带路老师给我们做了实习动员,着重给我们强调了一下几点:
1安全第一,要处处注意安全;
2严肃对待实习,要端正态度,每个人到要参加,不可以随便缺勤;
3一切行动听指挥,不要擅自独立行动;
4在实习中可以帮助我们这些大一新生对土木工程有个感性的基础的认识,为将来的专业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接着,老师给我们讲述有关铁道工程的一些基本概念。在讲铁道工程之前,老师先简单地讲了一下现代交通运输的分类和各种交通运输的特点。现代交通运输分为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管道五类。现在,我只简略介绍一下铁路运输的特点:载运量大、运费较低、行驶速度较高、连续性强、一般不受气候、地形等自然条件的影响、适合于中长途客货运输。
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大众化交通工具。铁路在综合交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铁路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着更加有效的促进作用。之后,老师重点讲述铁道工程,铁道工程分九个方面叙述:
1、铁路的由来与发展
世界第一条铁路:1825年9月27日,在英国的斯托克顿和达灵顿之间开通。
世界上第一条高速铁路:1964年10月1日投入运营的日本东海道新干线,时速达210公里。
铁路的发展趋势:客运高速化、货运重载化。
2、铁路选线设计
铁路选线设计的基本任务:
1)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国防的需要,结合线路经过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分布、工农业发展等情况,规划线路的基本走向,选定设计线路的主要技术标准。
2)根据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和村镇、交通、农田、水利设施等具体情况,设计线路的空间位置(线路平面、立面),并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提高线路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运营支出。
3)与其他个体工程专业共同研究,布置线路上各种建筑物,如车站或交叉、桥梁、隧道、涵洞、路基、挡墙等,并确定其类型或大小,使其总体上互相配合,全局上经济合理,为进一步单项设计提供依据。
铁路线路的概念与等级:(一)线路基本概念:线路是机车车辆和列车运行的基础,是由路基、桥隧建筑物和轨道组成的一个整体工程结构。
(二)铁路等级,如下图:
3、铁道工程建筑物
铁道工程建筑物:包括路基、轨道、桥梁、隧道以及车站与其他各种附属设备等。
1)轨道:轨道的作用:引导列车运行,直接承受来自列车的荷载,并将其分布传至路基或桥隧结构物。轨道的组成:一般由钢轨、轨枕、联接零件、道床、防爬设备和道岔等组成。
2)钢轨:钢轨的作用:直接和车轮接触,并提供运行阻力最小的接触面,引导列车按规定的方向运行。钢轨的型号:根据每米钢轨的质量分为75、60、50和43、轨钢轨的标志:在每根钢轨的轨腰轧制有生产厂标志、钢轨型号、制造年月等。
3)联接零件-接头连接零件:接头连接零件:联接两根钢轨端部。功能:接头联接零件使车轮能顺利滚过钢轨接头,并保持前后两根钢轨协调工作。
4)联接零件-中间连接零件:中间连接零件:联接钢轨和轨枕,称为扣件。功能:钢轨和轨枕连为一体构成轨道框架,使两股钢轨保持正确的相对位置;扣件提供足够的压力,防止钢轨倾覆,阻止钢轨的纵向移动。
5)轨枕:轨枕的功能:支承钢轨、保持轨距和线路方向,并将来自钢轨的压力经其分布后传于道床。轨枕的分类:按材料可以将轨枕分为木枕、混凝土轨枕和钢枕。钢枕在我国很少使用。我国的钢筋混凝土轨枕分为Ⅰ、Ⅱ、Ⅲ型。
6)轨枕-木枕:木枕断面一般为矩形。普通木枕、道岔木枕及桥梁木枕的断面形状和尺寸如图所示:
7)道床:功能:承受来自轨枕的压力并均匀地散布到路基面上,降低路基面的应力集度。构造:道床断面包括道床厚度、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三个主要特征。
8)道岔:道岔是使机车车辆从一股轨道分支进入另一股轨道,或跨越另一股轨道的线路设备,它的基本功能是实现线路的连接和交叉。线路连接和交叉设备总称为道岔和交叉,铁路工程界习惯称为道岔。现介绍铁路工程上最常用的单开道岔,单开道岔由转辙器、辙叉与护轨、连接部分以及岔枕组成,如图:
9)转辙器:转辙器由两根基本轨、两根尖轨及各种联结零件组成。转辙器主要零件是滑床板、限位器、轨撑、道岔拉杆及连杆、辙叉及护轨、可动心轨辙叉、护轨、连接部分等等。
10)路基:路基是为满足轨道铺设和运营条件而修建的土工构筑物。路基必须保证轨顶设计标高,并与桥隧建筑物连接组成完整贯通的铁路线路。路基工程包括路基本体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和支挡工程四项主要工程。
11)桥梁:桥梁是在铁路架空的部位承托轨道。桥梁由上部结构及下部结构组成,上部结构为桥跨,下部结构为桥墩、桥台及墩台基础。轨道传来的力,通过桥跨、墩台及基础,逐次传递至基底面上。
12)隧道:隧道是铁路穿越山岭所开凿的地下孔道,其底部承托着轨道,其四周承受着围岩的压力的地下工程结构。
13)车站:主要介绍车站的分类,如图:
4、轨道铺设与施工资料
轨道铺设是指将在轨排组装基地组装的轨排铺设于道床上。整个铺设工作由轨排的组装、运送和铺设,以及道碴的运送和铺设等环节组成。施工资料主要是沙石、混凝土和钢轨等等。
5、无碴轨道
无碴轨道是一种少维修的轨道结构,它利用成型的组合材料代替道碴,将轮轨力分布并传递到路基基础上。无碴轨道按照结构可以分为整体结构式和直接支承式。无碴轨道可分为:板式无碴轨道、长枕埋入式无碴轨道、弹性支承块式无碴轨道等等。
6、高速铁路
根据uic的定义,高速铁路是指营运速率达每小时200公里的铁路系统。高速铁路除了在列车在营运达到速度一定标准外,车辆、路轨、操作都需要配合提升。广义的高速铁路包含使用磁悬浮技术的高速轨道运输系统。
7、重载铁路
重载铁路是指用于运载大宗散货的总重大、轴重大的列车、货车行驶或行车密度和运量特大的铁路。一般火车单列运输量约为20xx-3000吨,而重载火车单列运输量至少在5000吨以上。总重大可达1-2万吨,轴重大可达30吨,行车密度大可达1万吨千米/千米。重载列车需着重研究的问题是运行管理、轨道的适应性,以及大宗散货的装卸等。
8、城市轨道交通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较高的准时性、速达性、舒适性和安全性,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节省城市用地,并具有良好的环保效益,一直处于世界发达国家主要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主导地位。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尚未形成规模,但已将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作为拉动国民经济、特别是大城市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达1000km。
9、我国铁路现状与发展
我国路网欠发达,装备水平低,与世界发达国家铁路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国铁路是世界上最繁忙的铁路,据1998年统计,换算运输密度高达2777、9×104t﹒km/km,远高于世界第二位的俄罗斯,分别是日本、美国、法国、德国的2、0倍、2、9倍、8、6倍和8、9倍。长期以来,铁路投资比重偏低,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很不适应。因此,要解决铁路发展滞后的问题,尽快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铁路小发展不行,慢发展不行,必须大发展、快发展。
第二天,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参观了位于长沙新开铺的铁路。那段铁路早已经废弃了,钢轨已经生锈了,看来不能再行车运行了。经过现场对铁路的观察,我对铁路了解更透彻了,对昨天老师讲的有关铁路工程的概念理解更加明白了。
这天下午,老师给我们看了有关铁路的视频,最让我感动的是青藏铁路。建设青藏铁路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之初做出的战略决策,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对加快青藏两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造福各族人民,具有重要意义。铁路已于20xx年7月1日9:00全线通车。青藏铁路由青海省西宁市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全长1956公里。青藏铁路建设面临着多年冻土、高寒缺氧、生态脆弱“三大难题”的严峻挑战,工程艰巨,要求很高,难度很大。青藏铁路是目前世界上海拔的铁路,沿线常年平均气温在零摄氏度以下,空气中的含氧量仅为平原地区的一半。铁路穿越海拔4000米以上的地段为960公里,其中翻越唐古拉山点海拔达到5072米。为了青藏铁路早日开通运营,青藏铁路全线上万名建设者,放弃节假日等休息时间,正在为青藏铁路建设奔波忙碌着。青藏铁路的开通将进一步加快西藏、青海两省区的经济发展,“出国容易进藏难”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铁路运输将大大降低进出藏客运和货运的成本。
繁忙的一天道路实习过去了,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了实习总结。同学们从大方向、大的感性认识上了解了道路工程,并借此激发我们的学习兴趣,并且为我们布置了实习作业,还强调了实习的重要性,以及要端正态度对待最后的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
篇7: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物业管理(property management),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下文是对物业管理法的介绍。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八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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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小区纠纷问题频发,85.4%的业主遭遇过各种物业纠纷。”昨日,第二届全国“风险与治理”学术论坛在中南大学召开。现场,中南大学地方治理研究院吴晓林研究员就《中国城市商品房社区治理报告》发言指出,中国城市商品房小区迅速扩展,业主维权频发,小区治理水平亟待提升。
吴晓林表示,就“商品房小区治理”大规模开展问卷调查系全国首次。结果显示,有85.4%的业主遭遇过各种物业纠纷。就上海、长沙、厦门、深圳等9大城市的调研来看,业主群体遭遇的物业纠纷问题前三位分别为:物业费高、物业服务质量差,公用场所缺乏或者被侵占,水电、网络、电梯问题。
“商品房小区治理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城市化进程中公民权利需求与制度供给不足之间的产物。”吴晓林建议,要完善商品房小区的治理结构,不但要调整法律法规、健全市场体制来促使业主与市场主体权益平衡 ,确保业主群体与市场组织利益增进;还要引入大数据技术,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
篇8: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篇9:地方税务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_活动方案_网
县地方税务局在普法工作中,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深入人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和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县地方税务局在普法工作中,法律常识特别是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深入人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和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年是普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对税法的遵从意识,对于税务机关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抓好我局**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县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法目标
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围绕群众关心的税收热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
管理要求,广泛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形式多样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县纳税人中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在全局税务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培训与税收执法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为构建我县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县地方税务局**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目标是:通过普及税法知识和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体系,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增强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
二、**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任务和主要内容
县地方税务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内部税务人员,要通过学习培训各种通用的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税务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对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税务系统面向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1.**年要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和专项税收政策的要求,重点做好新政策的宣传。在巩固“五五”普法宣传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新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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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书_合同范本
铁路货物运输是指我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运输合同,有时间的来阅读参考哦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 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 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 %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阅读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 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 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 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 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 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 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 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 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 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有关于铁路运输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篇11:最新版铁路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铁路货物运输是指我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运输合同,一起来学习一下哦
最新版铁路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运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 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情况,当场要求停止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继续装载或者进行换货处理;
3、 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须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 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 甲方所委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及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 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 自提货起,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 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按照逐一确认的方式进行。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① 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② 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采取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害、战争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货物的性质:
□普通货
□特种货物
□危险货物 □贵重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普通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险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提供________________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服务:
1、服务区域
2、服务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服务
在双方约定由承运人提供其他服务的情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服务的所有文件及委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 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行交接时,应当根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约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殊货物时有具体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按照约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干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提供集装箱的,集装箱应该适合装运约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认真检查箱体,发现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按照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殊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合适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情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在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其他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承担,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约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 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 %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按约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篇12: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
3、工程规模、特征:
4、工程施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要求。
5、预计施工工作量:
6、完成施工工作量测量方式:
7、质量标准: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1、本工程批准文件、用地(附红线范围),以及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面积布置图、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工程定于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 天。
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遇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顺延工期。
第四条: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本工程施工约定包干价方式计费,每平方米固定价为 元,总价预计为元(大写: ) ,总价款以最终施工测量面积为准结算。
2、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约定总工程款 30 %的款项,计 元;地基基础工程完成强夯工作量 50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0 %的款项,计 元。剩余 10 %款项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计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任务,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如
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
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则,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损失金额按约定总工程款的平均日产值计算。
2、因未满足技术要求,致使施工质量不能合格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尚未进行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4、发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一日,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迟延一日,应减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铁路成人高校发展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随着普通高等教育大众化和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开放性高等教育方式的迅速扩展,成人高校及其成人教育出现了萎缩状态,特别是铁路成人高校与企业脱钩以后,如何准确定位、持续发展,必将是研究和解决的首要问题。一、成人教育的发展和现状
1、成人教育在社会化大生产中诞生,在我国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人教育是18世纪工业革命背景下出现的一种以成人为对象的教育形式,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新的教育形态,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不断变革的产物,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成人教育经过40多年的发展已步入现代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轨道,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成人教育初步形成了与普通教育、传统的学校教育并驾齐驱、协调发展的新局面,进一步承担起了对在岗、转岗和各类求职人员进行岗前、岗位培训,对离开正规学校的人员进行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的任务。勿庸置疑,成人教育和其它的教育形式一样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社会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民族素质、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成人教育条件受限,自我发展面临困难。1998年教育部成人教育司被撤消后,从形式上看,成教司与职教司合并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而在实际上,原成教司的成人教育专管职能被分解到发展规划、基础教育等四司中去了,应该说,成人教育司在管理上削弱,是“名半存而实亡”了。同时,普通高校扩招和教育手段的开放,为受教育者提供了便利条件,许多成人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深造。企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又使相当数量的学生不能脱产学习,这些因素的影响,造成了成人教育萎缩局面。
二、铁路成人高校发展面临的问题
在成人教育不景气的情况下,铁道部又将部属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铁路成人高校面临着三个危机:
1、生源危机。近年来,国家加大对普通教育的投入,普通高校扩大了招生人数,普通高等教育正在走向大众化。2019年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410万人,比上一年增加8。同时,普通高校设立了成人教育学院,面向企业和社会招生,进行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承担起了成人高校的部分功能。国家对普通高校的巨大投入以及普通高校的名牌效应,吸引了大批生源,使得成人高校在整个教育中的份额不断减少。另外,成人教育中的生源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前铁路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大多数是铁路中专技校毕业生、复员军人和接班的职工。现在铁路补充新职工,除毕业的大学生和复员军人以外,其他渠道几乎没有,因此教育对象出现断层,直接面临生源危机。
2、经费危机。我国的成人高校是在计划经济中以企业、行业的需要建立的,绝大多数都是企业办学,学校的一切费用都是企业提供的。现在铁路企业要将直接为铁路运输服务的职工大学移交地方政府,若政府不能从财政收入中支付办学经费,铁路成人高校办学将举步维艰。如果没有建设资金作保证,学校就不可能发展,就有被淘汰的危险。
3、经营危机。以前铁路成人高校依附企业办学,学校按照铁道部和铁路局的计划去完成任务,无论学历教育还是岗位培训,学生都是从职工中来到职工中去,就业问题无须考虑。现在学校与企业脱钩,学校与企业的关系一下子由上下级变成了合作伙伴。这些因素的影响,决定了铁路成人高校经营危机。
三、铁路成人高校发展的思路
成人高校要生存,要发展,必须紧贴市场经济,树立明确的社会需求意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规律、趋势和需求。
1、更新办学理念,走以高职高专教育为主的多功能办学之路。教育部等7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因此,铁路成人高校要克服在培养人才模式上只看重知识,轻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现象,逐步向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培养既具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同时,铁路成人高校要发挥铁路专业和师资队伍的特长特点,采用办学形式的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型,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内容的丰富多彩,牢牢占领铁路市场。特别是当前社会发展,人们对知识的需求趋势多样化,有需要提高学历的,有需要职业资格证书的,有需要技能培训的,各学所需。学校要以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受教育者的需要,有效地为铁路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创新办学机制,实现学科型向高职型转化。要不断创新办学机制,加强学科建设,根据社会及陕西地区对人才的需要,增设地铁、轻轨等专业。在教学上要以职业需要为基础,以技能培养为主线,将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全日制教学和非全日制教学相结合。在课程设置上,坚持以职业岗位需要为主,采取灵活的办学方式,突出职业性、应用性、实践性。在人才培养上
必须坚持走产教结合、校企联合的路子,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3、增强办学手段,提高办学质量。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是学校发展的基础。提高教学质量一是要因材施教,确保每一位学生学有所成、学有所长。高职高专学生基础参差不齐,程度不一,需要进行分级教学,在教学的进度、难度上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
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推行“订单培养”。订单培养就是要按照企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增开相关课程和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需求的协议式的培养。这几年我们为西延公司、安康铁路分局以及西安送变电公司培养的技术人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三是要加强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从教学制度的完善、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教学过程的检查考核。四是增强办学手段。加大现代化教学设施的投入,鼓励教师开发各种教学课件,开展各种模拟教学。在实验室建设和建立高水平教育信息网等方面,充分利用和发挥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总之,铁路成人高校必须不断转变办学理念,确立依托铁路,面向社会,立足陕西,辐射全国的办学思想,充分发挥铁路专业的优势和多功能办学的特点,积极开辟新专业,走高职高专发展的道路,只有这样,学校才能持续、健康的发展。
篇14:铁路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 合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
二、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单位制度,接受单位绩效考核,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具体岗位,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乙方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国家规定的 。
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章 薪酬待遇
一、单位实施具有激励机制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岗位、职级的不同设计符合该岗位、职级特点的薪酬结构及水平,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薪酬待遇,实现单位和员工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二、甲方每月 日前(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薪酬,不无故扣减或拖欠。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有各种福利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解除合同,应依法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果在试用期内,乙方应依法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绩效考核制度规定的情形),经过绩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市场情况变化、甲方经营战略调整、组织架构调整等情形。
六、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或依法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办结实物交接和工作交接手续。
九、甲方因工作需要,与乙方续签合同,可在合同期满三十天内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应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第九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管理条例_开题报告_网
这篇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管理条例的关键词是研究性,管理条例,课程,学习,
一、课程目标
1、总目标
我校研究性学习课程是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发展学生的兴趣与特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而设置的。它将始终紧紧围绕“三有、四会、打基础”(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有健康的身心素质;会做人、会求知、会生活、会创造;为学生一生的发展打下宽厚坚实的基础)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充实内容,完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总目标可分解为以下几方面:(1)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2)增强主体意识;(3)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4)体验科学研究的一般过程和方法;(5)学会寻找信息源;(6)尝试相关学科知识的综合;(7)学会与人交往,增强团队精神;(8)培养主动、清晰地表达自己观点的能力。
2、阶段目标
高一阶段: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信心,培养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使学生初步具备提出问题、采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研究问题的科学途径与基本方法,学习构建研究模式;通过教师指导去体验和了解研究性学习的目的、意义及一般步骤与方法;在探索、研究的过程中,体验付出努力、与人交往、 合作互助的过程,增强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高二、高三阶段:培养学生提出问题、采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使学生掌握研究问题的科学途径与基本方法,学习构建研究模式;使学生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并应用到部分学科专题的研究中去,为将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根据我校现有的条件和资源,学生的现实状况以及学生、学校、社会未来发展的要求,学校开设可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人发展的潜能而选择的研究性学习课程,其中包括学科学习拓展类、科技发明探索类(以实验研究为主)、学习生活技能类、体育技能类、报告讲座类、艺术类、活动类7种。
二、学习要求
1、所有年级、所有学科必须将研究性学习课程融于学科教学中,以确保学生既达到中学阶段规定的基本学力,又具备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所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授课教师都必须切实做好研究性学习课程的选题、开课及教材(方案)的准备工作。每个学期每门课(或课题)的分课时教案不得少于5个,每个学期每位教师教授该类课程应不少于5个课时。
3、一般来说,研究性学习课程不强调每门课都必须有绝对的系统性、完整性,而强调对学生有启发性,让学生学有所得。也就是说,研究性学习既强调内容的丰富多样、有较大的普适性,更注重结果的有效性、针对性、示范性,强调出精品。
4、在课程改革探索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注意发动学生,鼓励其积极参与;各备课组、学科组应有团队精神,群策群力。(2)注意不同学科知识间的联系,要有意识地加强与其他学科间的渗透。(3)注意运用计算机、局域网、摄影、摄像等现代化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服务于课程改革。
三、领导组织
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副校长、科研处、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职责与功能
(1)校主管领导负责牵头,组织课改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研究有关课程的理论和经验,宏观控制课程的实施。
(2)科研处具体负责课程的行政管理,职责是保证落实,保管资料,安排活动场地,进行评比,建立课题库。
(3)科研处负责对师生进行科研方法指导,内容包括如何选题,如何写开题报告,常用科研方法介绍,如何撰写科研报告,并介绍好的范例。
(4)年级组长负责提供备选课题,协调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的工作,组织集体交流,管理年级教学工作。
(5)指导教师负责组织、指导、评价和全面管理研究性学习课程。
(6)德育处、总务处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课程改革,为其实施提供各种服务。教务处协同教学处统筹安排学校图书馆、机房、实验室、阅读室、语音室和各专用教室的使用,以利于研究性学习的开展。
四、工作流程
(1)组织辅导报告,班级(年级)布置动员;(2)个人选择题目,拟订计划方案;(3)教师初审、合并相近选题;(4)公布初审题目,同学自由组成课题小组;(5)选举小组长,共同设计研究方案;(6)写开题报告,方案评审;(7)小组独立研究,教师指导、监督;(8)形成研究报告、个人或小组总结;(9)班级(年级)
展示,同学评议;(10)召开答辩会、年级报告会;(11)成绩评定、总结。
五、具体安排
1、研究性学习一般一学期每门课(或专题)安排15学时。
2、教师在每学期一月份应准备好2-3个学科内研究性学习课题,在各备课组讨论。各备课组将本年级本学科内研究性学习课题表上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将课题表汇总成“九江一中学科内研究性学习课程菜单”下发给学生,供其选择。
3、鼓励各班自主选择综合性研究性学习课目。每学年5-6月份,各班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选择综合性研究性学习课目,并填写《九江一中研究性学习课题征集表》上交科研处。
4、提倡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研究性学习,提出研究性课题让同学们思考,并引导学生学会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每年寒假为学科研究性学习的结题时间,暑假为综合研究性学习结题时间。科研处组织进行评比,并对优秀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5、鼓励教师利用当地教育资源进行研究性学习指导。对假期带学生外出进行社会调查(九江市城区以外,九江大市以内),学校给予每天50元补助,并报销来回车票。
6、各课题组要如实填写《江西省九江一中研究性学习课题表》,详细记录研究性学习过程。各班重点课题组需将课题成果制成展板,在校庆期间展出。对每班重点课题,学校可报销一卷胶卷的冲洗费用。
7、科研处对研究性学习结题成果评比,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匿名评比。
六、课程评价
1、对学生的管理与评价
(1)研究性学习课程允许并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人发展的潜能自主选择课目,每人每学期必须选择1~2门课。
篇16:安全铁路质量保证书_保证书_网
安全是指不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泛指受不到攻击与伤害。铁路运输的安全也就是整个运输生产过程中和所有运输对象的安全。今天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安全铁路质量保证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安全铁路质量保证书篇一
铁路百日安全保证书
为了维护本人的人身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我作为一名学生郑重向班主任老师作出以下保证:
一、服从本班护路组织的安排,认真学习铁路护路的相关要求。
二、作为居住地在铁路周边的学生,我保证不到到铁路上玩耍、击打列车、穿越铁路、破坏铁路设施,认真学习铁路安全常识。
三、确保不发生由本人引发的铁路行车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四、确保不发生冲击铁路和拦车断道事件。
五、确保不发生石击列车、放置障碍、破坏或盗窃铁路设施等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事件,实现“零发案”。
六、认真完成班主任老师安排部署的其他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如不能完成上述责任目标,愿接受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的责任追究。
米河镇第二初级中学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米河二中
20xx年6月
安全铁路质量保证书篇二
按照中央、省、市和局的工作部署,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已在我市交通局全系统蓬勃展开。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全面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推动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交通行业作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市交通局党委提出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争做示范点,必须走在全市前列。为此局党委对系统内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寄予厚望。当前我们正奋战在繁忙的春运第一线,为胜利完成今年的春运工作,在此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让党旗在春运中飘扬,让党徽在春运中闪光”这一主题,中共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委员会公交出租公司全体党员向奋战在春运一线的广大党员发出倡议:
一、永葆先进:
当前正值春运期间,随着客运高峰的到来,生产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我们要正确处理先进性教育和春运的关系,在抓好生产的同时,按照局党委和公司要求积极投身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和春运工作“两不误”,努力做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向前推进一步,党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一步,企业的经济效益就上升一步。
二、安全春运:
树立安全意识,争做安全表率,参加安全学习,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闯红灯、不乱掉头、不随意变线、不疲劳开车;做到车未停稳不开门下客,未关好车门不开车;做好车辆的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认真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安检制度,保证车容车况;服从交-警管理,服从公司指挥,加强“三品”查堵工作,确保春运安全。
三、规范经营:
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不无证上岗、不私自涨价、不无故拒载、不串线经营、不宰客欺客,准班准点、服务规范,严守职业道德,争做行业楷模,以实际行动与行业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为维护春节运输市场的规范有序作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四、文明服务:
认真按照服务承诺为旅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用文明语言、态度和蔼、精神饱满、微笑大方、扶老携幼、乐于助人,保持车质车况良好,企业标志、监督电话明显;车厢干净、整洁,设施和便民物品齐全,让乘车的旅客得到舒适、安全、快捷的服务,把优质服务贯穿于春运工作全过程,树立行业形象。
五、开拓创新:
我们要认清形势,树立信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拼搏进取、开拓创新,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春运是开年的第一个旺季,我们要围绕安全、服务、效益积极想办法、提建议、见行动,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冲锋在前,扎实工作,真正发挥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全年运输工作开门红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年的春运工作,以此来展示交通行业的良好窗口形象,为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市客运有限公司委员会
*年*月*日
安全铁路质量保证书篇三
一、工长岗位安全承诺:
1、执行工人通用岗位安全责任制,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各项管理,向车间主任负责。
2、每日对参加施工的人员按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有安全员签认。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文件、电报,重要文件要逐人签名备查。
3、带班施工不少于工作日数的二分之一。担任和安排本工区夜间和汛期值班。
4、按规定对管辖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设备病害及时安排劳力整修。病害检查、消灭要在日月计划和检查记录本如实显示。对不能消除而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重点病害,安排临时监护。
5、认真落实段和上级的防洪、防胀、防三折措施,加强汛期值班,安排雨前、雨中、雨后巡检。对三防工具、材料、信号备品进行检查,妥善保管,保证正常使用。
6、检查指导本工区职工作业标准、作业程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违纪。认真执行违章违纪和防止事故登记上报制度。
7、主持召开本班组的安全分析会,结合班组工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制定措施,落实到人。指导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
8、主持制定班组“月安全讲评”计件工资考核办法,由职工大会通过并进行签认后执行。在实施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和对安全生产的考核,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9、组织职工学习业务技术、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业务技能,有计划的培养技术力量和工班长后备人员。
10、及时准确填记各类安全管理台帐、揭挂,保持正确清晰。做好本班组环境安全宣传工作。
11、担任《安规》规定和段控施工的施工负责人。
12、在事故抢修中,接受上级分配的抢修任务,事故发生在辖区时,及时、准确的提供有关事故调查资料。
13、对安全生产中的突发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临时处置权,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4、按规定对桥上、油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消防检查。
16、组织制订本班组年度安全生产措施,并负责实施。
17、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路局435、489、497文件规定。
二、班长岗位安全承诺:
⒈执行工人通用岗位安全责任制,担任施工负责人,负责作业班的安全、生产,向工长负责。
⒉担任施工领导,带领职工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按定额要求,保质量、保安全完成生产任务。
⒊指挥使用机具,指派施工防护人员,果断处理工地发生的安全、质量问题。
⒋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纪,并向工区工长汇报。
⒌工地发生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做出临时处理的责任,但事后应向工长汇报。
⒍在工长外出时,代替工长职务,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工长岗位安全责任制。
⒎接受上级的安全检查、指导、验收、考核。
8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路局435、489、497文件规定。
三、安全员岗位安全承诺:
⒈协助班组长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情况签认。
⒉协助工班长对本班组职工,特别是新工、转岗工进行教育,检查、指导其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
⒊经常检查各种生产机具的安全保护装置及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工长反映,并督促解决,#url#,保证各种机具在使用时处于良好状态。
⒋协助班组长和有关部门检查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品的存放、运输、使用情况。
⒌监督工班长按章组织指挥生产,检查指导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⒍发生行车人身事故,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抢修,协助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⒎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违纪,及时上报车间,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的意见。及时、准确地填记本班组设置的安全管理台帐。
8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路局435、489、497文件规定
9、对本次“反思、检查、整改”中检查出的问题,坚决杜绝,如再违犯,愿意承担三百条关键卡死制度之中规定的责任。
四、桥隧工岗位安全承诺:
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安全、生产指挥和分配,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安全生产意识强。
⒉按照技术操作规程,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完成当日、当月的任务,向工区、车间负责。
⒊坚持安全第一,自觉遵章守纪,敢于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有协助班组长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
⒋参加班组安全分析会,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为搞好班组、车间安全管理出谋划策。
⒌对违章指挥、违章违纪有抵制、监督、举报的责任。
⒍工作中有按照规定穿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责任,对自身的安全责任。
⒎认真学习本职业务技术、规章制度,提高业务安全素质和应变能力,遇危及行车、人身安全的问题,正确及时处理。
⒏接受上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责任。
9.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路局435、489、497文件规定
10、对本次“反思、检查、整改”中检查出的问题,坚决杜绝,如再违犯,愿意承担三百条关键卡死制度之中规定的责任
以上承诺:
各位如在生产作业中因违章违纪而发生各类事故和问题,愿接受上级组织的任何处罚和经济赔偿。
褒河桥路工区
8月8日
篇17:铁路专用线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号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当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欢迎并积极支持乙方到我乡投资发展木薯种植加工产业,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提供政策优惠,积极协助乙方引导项目区农民发展该产业,发展面积3—5万亩,小米辣面积0.2-0.3万亩。
二、甲方积极帮助乙方,协调争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与扶持,(尤其是项目区交通的改善)。
三、甲方无偿提供面积约为5亩的建设用地给乙方,作为木薯小米辣加工厂的建设用地,为期十年,十年后如乙方愿意继续使用可续用,但应交纳一定费用(届时双方协商),如不再使用,则归甲方所有。
四、在乙方发展期间,甲方不再支持其他企业发展相同产业;在收购季节,甲方应帮助乙方维护产品收购市场秩序,在该乡范围内不得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该产品收购工作。
五、乙方负责该产业发展的所有资金及技术,并应与农户签
定保护价收购合同。
六、乙方发展该产业应本着诚信、互惠互利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不得做有损种植户利益之事,收购时不得“打白条”。
七、乙方在该产业发展起来后,将给予甲方一定费用补偿。
八、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篇18: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心得体会_学习体会_网
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决定其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诸环节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
在经营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与销售以及围绕购销经营的储存、运输、废弃物的处置等,这些不仅是经营活动,而且包含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如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清楚,发生误购、误售,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安排不当等,会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经营过程中的事故:如1993年8月5日,深圳市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库发生爆炸。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死亡15人、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起火爆炸的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过硫酸铵与硫化碱(强氧化剂与还原剂)因接触而发生激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形成热积聚导致起火燃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又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当前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无证经营现象较为普遍。相当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没有按照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二是企业经营条件不达标。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开业标准。
三是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一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素质低,缺乏必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知识和防范措施知识。
四是经营网点分布不合理。一些地方的经营网点坐落在市区的繁华地带或居民住宅区,不利于消防安全。
五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管理上还不到位。一些地方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发证主体职责不清,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上述问题使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篇19:铁路单位年度工作总结
OO年中铁OO局OO铁路第四项目部正式成立,OO年月项目进场。自进场以来,在中铁十三局宁西铁路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理清“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落实“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以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主线,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为重点,与铁路部门密切配合,以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结合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现将OO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安全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动摇,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之首。先后制定了《宁西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安全制度。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原则,深化隐患治理,强化基础管理,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目前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处于安全、有效、合理的受控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1、无因公死亡事故。
2、无交通死亡事故。
3、无火灾、压力容器及锅炉爆炸事故。
4、无行车险情。
5、年重伤率控制在0.05%以内,年轻伤率控制在0.3%以内。
6、死亡率为0。
7、消灭违章指挥。
8、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9、无因建设引起的铁路交通安全事故。
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全部实现。
二、安全生产情况
我项目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管理。
1、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自进场开工以来,项目部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项目部及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各工作环节、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工作责任制到人,制定《宁西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控制措施和各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形成了全面、清晰、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
系。同时根据上级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了“四无、二控、三消灭”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细化,具体到每个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并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统一协调,协同各部门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统筹合约部,在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下,编制生产计划,将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纳入生产计划;协调财务部门保障安全措施经费,落实安全奖惩;会同物资部门保障机械安全运转,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安全设施设备供应;配合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编制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技术交底;与办公室一道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和饮食机具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有效。
3、配合铁路部门,保障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
与信阳工务段、电务段、通信段等配合沟通,共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30余份,累计完成电线电缆迁改600米,设置驻站联络员提前报告施工区间车辆情况,同时防护员与信阳工务段对沿线17公里的大型机械进行安全防护,每天向铁路部门呈报营业线次日施工计划表,设置物理隔离防止施工机械设备侵限,有效的保障了铁路通信安全、铁路既有线行车安全和机械施工安全,确保工程安全、平稳、有序的进行。
4、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总结施工安全工作,通报近期安全事故,评
价奖惩各施工班组,提出本月重点安全隐患,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项目部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进场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了考试,合格人员才允许进场施工,对所有人员登记造册,共计300人次。加强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培训,提升员工素质。组织员工学习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等。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为广大职工开辟了学知识、长技能的渠道,提高了操作水平和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5、班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交底:
督促各施工班组的班前安全会活动,班组长在每天安排工作时,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主要包括:施工位置环境、设备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危险作业部位的检查、各种防护措施的保护等;施工前根据各分项工程的特性、施工工艺、特点、难点、注意事项等,向每一个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让每个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程序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及处理措施,避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包括塔吊司机、指挥、电焊工、架子工、电工等)必须持有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同时项目部查询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的档案管理,防止有不良前科的人员从事本工程作业。
7、危险源和应急预案的管理
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和评价工作,建立了项目部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清单,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并制定了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重点监控,落实专人进行监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整改,从而确保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均在受控状态。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防止施工过程中潜在安全、环境事故的发生,项目部编制了触电、中毒、火灾、塔吊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项目部组织了火灾和触电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使的应急领导小组的人员进行熟悉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方法,同时掌握了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检验了预案的可行性。
8、控制施工工艺,开展安全检查和加强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排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行,根据项目部制度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并按照整改期限要求对其进行复查,及时的消除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把握工作重心,对高处作业、人工挖孔桩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作业工序进行重点盯控。
9、施工人员及安全设施管理
夏季施工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定点设置避暑休息区。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配备了安全帽、反光背心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为高处作业。
篇20:2025年铁路年度总结
20xx年,在局、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本岗位的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20xx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合同管理工作
1. 根据局《合同管理办法》审慎做好各类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全年年共审查、修改全局各类合同83份,总标的金额x万元。按照高速集团公司要求,安排布置全局重大合同的梳理清查,并上报合同清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5月份,迎接高速集团公司合同检查小组对我局的合同检查。
2.到临朐轨枕公司合同进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根据业务性质逐笔分析合同,针对公司应收账款较多的问题,协助制定应对方案,防范合同违约和欠款风险。
3.就兴广铁路合同审批程序管理提出具体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局各单位、各处室20xx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2.起草《x省地方铁路局局管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3.拟定了局管各单位《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在全局工作会议上签订。
4.会同机关各部门完成我局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自查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协调做好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工作,争取我局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关于深度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拟定《x省地方铁路局20xx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度全局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编制《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
(四)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和省统计局、经贸委、铁路局、中国地铁协的要求,每月准确及时地编制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利用,汇总整理20xx年度统计资料,完成《20xx年统计资料汇编》的编印下发。组织住济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五)参与编制20xx年生产经营、投资和运输计划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我局20xx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根据铁路局要求,会同运输处结合各线路运输能力,提出20xx年地方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建议。
(六)做好加强企业管理有关工作。
1.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对物流公司股权进行规范的要求,起草《关于收购物流公司非国有股权的请示》上报高速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备案意见,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修订公司章程。
2.根据省国资委、高速集团公司关于三兴公司清算注销的决定,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参与省国托在x公司债权处置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获得支持。
4.管理处名称变更。根据局改制后工作需要,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完成两个管理处的名称变更。
5.配合运输处、物流公司就物流经营方式进行研究,最大限度防范我方经营风险。
6.根据临朐轨枕公司生产经营和取证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五井分公司事宜。
7. 研究局职代会《关于x公司参股寿平公司提案的落实意见》,提出有关建议方案。
8.参与铁路与港集团合作中的出资方式、注册资本金数额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
9.参与协调x公司妥善处理招远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建设有关问题。
10.及时完成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的年检等有关工作。
一年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岗位需要、工作推进进度不理想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地加以改进。
二、学习方面
为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参加了省国资委举办的企业法律顾问和地铁协、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过不断学习,个人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从而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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