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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服的管理制度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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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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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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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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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xx市商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由籍企业及人士在开办的企业依法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服务会员为天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组织会员联谊互助,沟通会员与政府的联系,帮会员之需,解会员之忧,提升会员在信誉,为促进和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xx市xx区齐鲁软件园D座A202。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教育引导会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促进自觉依法经营。

(二)配合两地政府开展的商务活动。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帮助会员排忧解难,并向会员传达政府部门的指示和要求,在会员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组织开展商业会展和经济洽谈活动,促进会员单位产品与服务的营销和知名度的提高。

(五)为会员传播经济技术信息和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提供企业咨询和法律咨询服务。

(六)开展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联络感情,增进共识,加强合作互助。

(七)投资兴办和管理相关服务事业和经济实体。

(八)组织会员参与公共、公益活动,宣传并向社会推荐会员先进事迹和优秀个人,提高会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九)开展法律范围内许可的其他活动。

(十)承办两地政府委托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籍企业及人士在xx市依法兴办和经营的各类企业和其他经营实体。

第八条 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拥护本会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符合本章程第七条规定的身份范围 。

第九条 本会吸收会员实行单位自愿申请、正式会员推荐、理事会审定的基本程序。

吸收一般会员须有一名会员并一名理事推荐。 会员一经确定即颁发会员证件。

第十条 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享受本会编辑及转发的有关信息等资料。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本会有关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并按本会安排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四)不组织、不参与有损于政府和本会形象的活动。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无特殊原因,经提醒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经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定。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置、变更和撤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经济实体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本会的内部管理制度。

(十)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

(十一)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组成人员数量不能超过会员总数的1/3,理事会须由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其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表现好,思想觉悟高。

(二)在工商企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在会员中威望较高,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作风正派,信誉良好。

(三)甘于奉献,乐于服务。

(四)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效率高。

(五)对本会的成立和发展贡献较大。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七)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任职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召开会员大会。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督促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条 副会长主要职责是支持配合会长工作,做好会长和理事会交办的重要事项,可受会长委托主持召开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或者签署有关文件。

第二十六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全面工作,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

(二)主持开展本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经济实体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经济实体主要负责人人选,报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计划及人选。

(六)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副秘书长若干名,协助秘书长工作,可兼任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经济实体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其组成人员数量不超过理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其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

第三十条 监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履行检查监督职能,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召开及理事会选举、罢免的合规性。

(三)检查理事会对会员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检查本会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十一条 本会可聘请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或顾问,对本会的建设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和重大帮助。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费。

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经费主要用于:

(一)商会的日常办公开支。

(二)组织有关活动的经费。

(三)编辑出版刊物、资料费用。

(四)购置商会固定资产。

(五)与商会有关的其他费用开支。

第三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本会配备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督。资产的来源属于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的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大会通过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务处理

第四十四章 本会因故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四十五章 本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章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终止后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本会宗旨的相关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x年2月17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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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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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培养全员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全体员工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西力倍特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隶属的办事机构办公场所。

3 定义

4.1x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本制度年度评估、修改 4.2x集团总经办负责审核 4.3x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5 程序 5.1上下班要求

5.1.1所有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不许早退,严格执行打卡制度,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为公务外出必须到人事部登记报备,填写《外出申请单》写明外出事由。如若紧急情况外出,第二天必须到人事部补办手续,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5.1.2凡是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统一由行政部开出处罚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批,总经办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2办公室仪容仪表规范

5.2.1办公室人员周一到周五上班时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服装干净整洁无污渍、无破损、无掉扣;周六可穿休闲服装,但严禁穿着袒胸露背、超短裙、超短裤等另类服饰到办公区域。 5.2.2工作期间女性员工长发梳理整齐,化淡妆,严禁爆炸式等怪异发型或浓妆;男性员工头发 前不覆额,后不及领,侧不掩耳,不得剃光头,面不留须,不染夸张发色,保持干净清爽。 5.2.3不留长指甲,无甲垢,随时保持双手清洁;女性员工不涂明显夸张指甲油,不佩戴夸张首饰。 5.2.4不准穿拖鞋或无后绑的凉鞋出现在办公区域,不穿有金属鞋跟的鞋。

5.2.5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垃圾;不准在办公区域内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嘻哈打闹。 5.2.6办公区域内员工坐、立、行姿态要庄重,不准东倒西歪或坐在办公桌面上。

5.2.7公司所有职员按照岗位要求统一制定对应的工作服,所有工作服发放标准参照集团20xx年2月17日发布的《工作服管理制度》执行。

5.2.8凡是违反(5.2.1条——5.2.6条)任意条款视情节轻重,原则上只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如经教育仍有违反或执意继续违反的,由总经办裁决予以相应处罚。

5.2.9无故违反(5.2.7条款)的,每发现一次直接给予一级处罚,单月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并给予二级直至四级处罚。

5.3办公室礼仪规范

5.3.1同事之间彼此交流应以姓氏加职务称呼之,树立良好的办公室伦理。

5.3.2碰到领导出入、客人来访或同事之间见面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交流时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等礼貌用语,不讲粗口话,不大声调笑喧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卑不亢有礼有节。

5.3.3与领导或者客人同时进出时,应面带微笑侧身站立,请领导或客人先行,不抢道,不怠慢。 5.3.4人在电话机旁,电话铃声响起三声之内必须接听,如不在座位上旁边的同事应积极主动代劳。 5.3.5接听电话时,面带微笑,自报公司名称及姓名,如“您好,力倍特饮料公司张三”或“您好,行政部李四”;对方找的人不在,需讲“不好意思,张三不在座位上或有事外出,方便的话请您留下口讯,事后我会转达给他”;要挂线时应讲“再见”,原则上应让对方先挂线;

5.3.6接听电话时要保持一个温和、平缓的语调,不得大声对骂,不得长时间接听或拨打非工作需要的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应以5分钟为限,长话短说,如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上级,获得批准后方能继续,但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5.3.7前台人员要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及时准确的传达到当事人,以免耽误相关事宜;待人接听电话的,也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传达给当事人。

5.3.8凡是有违反办公室礼仪规范条款之一的,原则上给予警告,并给予教育指导,多次违反并累教不改且态度恶劣的,给予一级至二级处罚。

5.4办公室行为规范

5.4.1爱护公物,杜绝浪费,个人工作区域内要保持干净整洁;个人桌面文件以及办公用品摆放以5S要求为准,不准乱丢垃圾,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5.4.2垃圾要分类处理,不得将有汤的剩饭菜直接倒在垃圾桶内,严禁将剩饭菜、糖果皮倒进用来装剩茶水的桶内。

5.4.3培养良好的节约意识,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尽量做到无纸办公或低碳办公,最大限度的降低办公成本。

5.4.4本着理解、包容、尊重、互信的高尚情超与同事相处,不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的事情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

5.4.5团结同事,礼貌待人,不在背后议论他人,不与他人发生争执,不恶语中伤他人,遇到问题及时积极主动的沟通或通过上一级领导协调处理。

5.4.6积极正面,工作认真不发牢骚,不抱怨,不怠工,传递正能量,以集团公司的核心理念“思利及人”勉励自己,时刻保持良好的心态。

5.4.7正常的上班时间内,不得利用办公设备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或私人的事宜。 5.4.8上班时间严禁玩手机,且手机铃声不宜过大;会议期间手机一律调整为静音。

5.4.9上班时间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者使用QQ等网络平台与非工作有关人员聊天,严禁在公司QQ群内发布不良信息、反动言论、诋毁他人名誉言论。

5.4.10严禁工作期间未向领导说明去向擅自离岗或串岗到其他部门聊天、办私事。

5.4.11要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无故意拖延,不得在工作场合恶意顶撞上级。 5.4.12认真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本条例直接给予二级处罚,如情节严重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将直接给予四级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4.13在公司内部严禁怂恿其他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散播负面信息或无故诋毁上司的,违反本条例,发现一次给予一级处罚,如情节严重由总经办裁决后给予二级到四级处罚。 5.4.14违反办公室行为规范(5.4.1——5.4.10条例)的处罚标准 1)初次违反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 2)第二次违反的给予一级处罚

3)一个月内连续有3次违反的给予二级处罚

4)一个季度累计达到6次以上不超过10次的给予三级处罚 5)一年内累计12次以上违反的给予四级处罚

5.4.15凡有以下情形者给予二级以上处罚(含二级),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品行不端、行为不检,给他人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2)恶意诋毁其他同事或上司,对他人有人身攻击行为的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等行为的 4)恶意诋毁、毁坏公司名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5)玩忽职守、贻误要务,情节特别严重或致使公司蒙受或可能蒙受重大损失的

5.4.16凡有以下情形者给予四级处罚,如有违反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1)煽动或参与罢工、怠工、破坏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的 2)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的,威胁同事或上司人身安全的 3)对他人有敲诈、勒索行为的,或污蔑、诬告、恶意诽谤他人的 4)组织和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

5)寻衅滋事,故意挑起事端的

6)仿效他人签字、冒用盗用印章、伪造或篡改公司文件的 7)私自伪造或篡改证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

8)冒充他人领取物品、款项或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的 9)破坏、毁弃、隐匿公司设备、财产及文书的 10)受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5工作环境

5.5.1员工工作桌面除了经常用到的办公用品外,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或其它物品 5.5.2员工下班时要清理整理工作桌,整齐摆放各种办公用品,涉及商业机密文件或贵重物品要放到抽屉或档案柜锁好,椅子要摆放在桌子下面,最后离开的要关闭空调、饮水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明灯等用电设备。

5.5.3员工私人物品要保管好,不要放在显眼的地方,应当锁人抽屉或私人储物柜。

5.5.4员工不得随意搬动办公桌、办公椅、复印机、打印机、文件柜等以及其它公共使用设备。 5.5.5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要安排人员马上清理桌面物品,会议室座椅及时归位。 5.5.6工作过程中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化品到办公室,不得携带有强烈刺鼻气味的物品到办公室里。

5.6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5.6.1新员工入职时到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离职时要一并退还给行政部,易耗的办公用品除外。 5.6.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办公使用的电器设备时,要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表》填写清楚方可领取使用(主要是指归到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

5.6.3如本部门需要增加办公设备、申请办公耗材或进行设备维修,须先填写《物品申购单》或《维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批统一交行政部汇总,再提交到总经办批准交采购统一安排采购 5.6.4各部门负责人要秉着“勤俭节约”原则控制好本部门的办公用品的申购和使用情况,凡超过定额使用时,必须在次月月报中作出说明。

5.6.5各部门负责人要每月做好办公用品预算,并上呈(副)总经理核准交行政部备案

5.6.6严禁员工把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一级到三级处罚(依据情况由总经办裁决),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给予四级处罚。

5.6.7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办公电脑主机、办公桌椅、电脑显示器等办公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相关的费用。

5.6.8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考勤管理制度》相应条款执行或由公司总经办裁决。

5.7相关附件

附件1《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

附件2《物品申购单》

附件4《处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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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项目管理助理的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助理,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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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的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 负责项目前期立项技术支持、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和内外部的协调工作;

3. 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4. 负责收集、汇总、完善项目的各类资料,完成项目档案的归档工作。

【任职要求】

1. 年龄20-45岁,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工民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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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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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本网吧员工,均务必认同并执行以下制度规章。

二、服务制度:工作人员要着装得体、大方,待人热情,语言温和、文明,顾客的要求高于一切,严禁出现个人原因导致顾客产生意见,随时注意顾客要求,应做到顾客一喊就到。

三、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各负其责,认真圆满的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内听从主管安排,积极完成主管交代的工作,当天能完成的工作当天必须完成。

四、以下事项被严格禁止:

1、有损网吧形象的言语、行为、举止。

2、上班时间非工作需要的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

3、其他不利于正常经营的事项。

五、网吧以“团结、务实、勤奋、热情、高效”

收银台收款员要求为企业宗旨,每位员工该时刻牢记,严禁职工内部发生矛盾和纠纷,严禁拉帮结伙,同事之间团结友爱、工作相互促进,生活互相关心。

六、收银台收款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

2、禁止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接班人员结伴时要转换账本中收款员名字。

4、交班时要根据管理计费转件统计金额,清点好现金,如发现现金有差错,应马上提出,由交班方补足差额,否则将由接班方承担经济责任。

5、当班人员要做好每天的物品销售记录和支出记录。

6、收银台现金只能由收银员或老板指定人员收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现金,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切损失由收款员负责。

7、除了收款员,其他闲杂人等不得进入收银台内。

8、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执。

9、收银台现金如有差错,将由收款员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10、及时认真做好上网登记工作。

八、网管人员要求

1、按时接班,严禁迟到、早退、离岗现象发生。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机娱乐。

3、认真学习计算机维修、维护技术,随时保持电脑和网络的良好工作状态。

4、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执。

5、随时注意网吧环境卫生,热水器要及时加水,厕所要随时冲水。

6、桌上、地上有较大杂物,严重影像顾客上机的要马上清理。

九、员工请假必须提前打招呼,上机应允后方可请假,如有急事当天需要请假的批准后如有欺瞒扣除三天工资,请假后不能按时上班需延期的要电话通知“管事”,如有欺瞒扣三天工资。

十、奖惩制度:所有员工要以促进网吧发展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对网吧效益有显著提高者,网吧以奖金形式对员工进行奖励,凡工作出现问题,违反网吧管理制度者,网吧业主将提出点名批评,凡点名三次以上者,扣除奖金,问题严重者扣除押金开除。网吧业主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能更快的健康发展。

十一、网吧全体员工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如发生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或报告。严禁出现打架斗殴事件,如发现苗头应及时化解,或及时拨打110。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学会使用灭火设备。

十二、每月全体员工务必进行一次彻底性的卫生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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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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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第二条 办公室内禁止嬉戏、娱乐、打闹、做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经发现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上QQ聊非工作内容,上班时间炒股等扣罚当事人100元/次,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同时扣罚部门领导200元/次,并对其所在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条 工作时间禁止乱窜办公室,若有工作需要先敲门,允许后方可

进入,出门 时轻轻将门带好。

第四条 办公室内禁止高声喧哗、乱说脏话、吹口哨等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 自觉维护公司形象,礼貌待人,轻声慢步,举止得体。

第六条 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不得穿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

第七条 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爱护公物,注意卫生;

第八条 未经他人同意禁止乱动他人物品;

第九条 上班期间不得饮酒;

第十条 办公室要注意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其它物品摆放要有条理;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摆衣物、不乱涂乱贴、不乱钉它物,做到布置合理;不乱丢扔纸屑、瓜果皮壳等杂物,废旧物品应及时恰当处理,确保办公室地面的卫生。 第十一条 防火、防盗、防事故,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关好门窗,切断

电源,尤其要注意用电设备如空调、电风扇、电热扇、传真机、

电脑、复印机、打卡机、个人充电器等一次使用时间不要过长,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注:如果有违反者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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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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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组织部门建设成“学习型”部门,切实提高组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学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政策;认真学习及组织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等。同时,鼓励干部积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

二、学习方式

1、对与党建、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自治区、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讲话、重要工作部署、政策理论法规及部领导要求学习的文件,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的方式学习。

2、采取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的办法,对干部进行组织工作业务知识讲座。即:科(室)负责人根据各自业务范围,选定一个专题,自行准备授课内容,向干部讲解相关业务知识和开展工作的方法、措施,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效果。

3、对一些必须掌握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如党建、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等,采取集中学习、督促自学、组织测试的办法,提升学习效果。

4、定期组织干部收看与党建、组织工作相关的优秀电教片及各类警示教育片。

5、赴区内外考察、学习和培训的干部,要将自已的学习、收获形成报告,在机关学习会上交流,达到“促学”的目的。

6、对一些政策法规性强、理论层次深、专业要求较高的内容,邀请党校老师和教授、学者或外单位专业人士等进行专题讲座。

三、学习要求

1、要树立良好的学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勤谆书、勤思考的习惯,克服浮躁情绪,挤出时间学习,静心用心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2、要严格学习纪律。坚持周一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实行学习考勤制度,制定学习考勤表,每次集中学习前点名,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许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学习出勤情况。实行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定期不定期调阅学习笔记,检查自学情况。实行考学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政治、业务学习情况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调阅笔记、“考学”、“述学”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优定等的一项内容。

3、突出学习成效。机关党支部制定年度、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体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提高学习的效果。干部要在认真做好集中学习、自学笔记的基础上,每季度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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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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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2、罪犯亲属寄给罪犯的包裹、汇款或罪犯寄给亲属的包裹、汇款,必须按照国家邮章规定办理,并经干警认真检查登记,罪犯签章。如发现包裹夹带违禁品,将视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3、罪犯按规定可以会见亲属。亲属必须持有《会见证》、身份证,并履行登记手续。会见应在监狱会见室或指定的地点进行,会见每月一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会见时禁止使用隐语、外国语交谈。少数民族罪犯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会见现场必须有干警直接管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批准与配偶或直系亲属特优会见:

1)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且分级处遇在一级宽管的

2)进入二级宽管半年以上,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产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进入普管级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经监狱批准的。

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经罪犯及其亲属申请,每月可安排一次,会见时间可延长至24小时。 罪犯与配偶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优会见的情形,监狱应拒绝安排特优会见。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与亲属共餐:

1)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的

2)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监狱表扬,或受到立功奖励的

3)进入一级宽管或进入二级宽管三个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产中表现突出的普管级罪犯,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6、监狱安排罪犯与配偶同居、与亲属共餐,可适当收取费用,但要低于社会同等条件的收费标准,并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单独建帐,主要用于改善罪犯学习、生活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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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宾馆票据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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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院员工的加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班含义

加班指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即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由医院依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安排的相应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平时加班(包括医院安排临时性加班)。

除医院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认可的加班,均属于员工个人行为。

医院员工的指纹考勤记录只能证明员工进出医院的时间,不能作为加班考勤的依据。

二、加班范围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1.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

2.凡享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者不再计存休(调休)。

(二)双休日、平时加班:

1、医院对加班采用从严控制原则。

2、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应安排补休;确定无法安排补休者,可按本规定申请加班。

3、特殊情况需上报加班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加班事由),由科主任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三、加班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1、各类加班在加班的次日应详细记载在加班明细表上,科室负责人应签字确认。

2、各类加班均按院办下发统一表格由科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填写,报送分管院长审批。

3、加班表格在月初二号之前报行政人事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财务科。

4、财务科主任应对全院加班表格进行全面审核、确立无误后,将加班补助随下月工资发放。

5、医院因突发应急事件临时安排的加班,由科室主任签字后上报人事部及主管院领导。

四、各相关科室加班规定

1、院部负责人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2、采购员、仓库保管员、药库保管员、药品会计、物资会计、水电工、司机、保安、财务、收费员为履行本职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审批程序确认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时间均属正常工作时间。

3、食堂人员、清洁员的加班,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五、其它:

1、医院的行政各科室的加班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医院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XX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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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_医院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办公室,医院,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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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

望城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宣传、发动、组织辖区内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2、做好参合农民的登记、建立参合农户的家庭台帐,及时完成参合农民资料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3、按照规定收缴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和接受社会各界的扶持资助金;

4、建立健全参合农民合作医疗档案,发放《合作医疗证》,妥善保管参合农民的原始资料;

5、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的补偿审批兑付;

6、负责对意外伤害责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7、定期汇总参合农民补偿费用资料,及时与县合管办进行机构间的结算手续;

8、每月5日报告、公示本乡镇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

9、协调处理本乡镇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落实县、乡镇合管委交办的任务;

10、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的运行管理,

望城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本乡镇合管办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审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补偿;

3、负责每月乡镇合管办医疗费用补偿汇总资料的签发;

4、负责意外伤害事故的调查和签署意见;

5、负责落实县合管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6、及时汇报本乡镇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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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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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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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助理,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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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務; .

2、及时收集和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助总经理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的业务工作,掌握全公司主要活动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总经理决策;

3、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的接待、参观工作,协助总经理与供应商、政府机构等对外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

4、根据公司宣传工作的中心任务或重点项目,进行相关的文案策划,撰写策划文案;

5、做好各类公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会议纪录的起草、发布,并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

6、负责编写公司对内对外文件、宣传资料、 PPT及总经理需要的其他公文;

7、负责完成集团所需要的各类经营报表和汇报材料;

8、负责企业内外的公文办理,解决来信、来访事宜,及时处理、汇报;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负责公司接待管理工作,包括日常接待、大型会议接待、参观人员接待等;

11、制订和完善客户接待流程和标准;

12、制订接待人员培训方案,定期对接待人员和部门人员进行服务礼仪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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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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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 明确、统一公司薪资政策,规范薪酬管理,激励队员提升绩效及任职能力,留住、吸 引优秀人才,为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恒泰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员。

3.0 【薪酬结构】

3.1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三部分组成。

4.0【加班工资】

4.1队员原则上按排定班表上班,因缺员或工作需要加班者,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5.0【薪资的支付】

5.1各执勤点按时提供相应的工资核算资料,即员工考勤表、由行政部负责收集并核算,

报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每月3日将薪资转入员工个人账户

5.2月中岗位变化时,基本保障工资和岗位工资当月保持不变,下月根据新的岗级发放。

5.3行政部负责为员工建立工资收入台帐,书面记录支付给员工工资的数额、发放时间、 负责解答员工薪资查询工作。

5.4发薪时,员工须核查数额,如有疑问应在一周内及时向行政部查询。

6.0【附则】

6.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及废止权在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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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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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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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钥匙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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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合理有效利用公司办公室和办公家具,特设立本制度:

1、务必明确每间

2、务必确保办公钥匙和所对应的房间、柜橱、抽屉内的所有办公用品、资源的安全。

3、不得无故将办公钥匙交与其他同事使用,更严禁交与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员使用。

4、如办公钥匙丢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钥匙丢失的时光、地点,并要求补领。

5、如因钥匙丢失没有及时书面说明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该钥匙持有者负责。

6、公司的办公钥匙严禁私自配制。

7、不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如被辞退、主动辞职等),都应无……(未完,全文共503字,当前只显示302字,请阅读下方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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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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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2、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4、定期对办公室纪律、卫生进行检查。

5、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

7、定期对教师进行考勤: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1天内临时病事假跟校长请假,如校长不在学校,要跟副校长请假;病事假在1——7天之内的由学校准假,超过7天则向教育局请假。

8、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9、学校帮助教师的双方父母及子女的婚丧嫁娶、升学、参军办理相关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4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1、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12、子女升学准假一天,子女结婚,父母可以请假三天。

13、协助学校做好教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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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收费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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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我院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特对私收费、院外行医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本院全体员工一律不准私收费,不准院外行医。医务人员外出会诊、进行诊疗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批准同意,方可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院外行医论处:

1.本院在职医务人员进入私人诊所,进行诊疗活动者;

2.未经批准在院外开展手术、麻醉、会诊、坐诊、护理或其他诊疗活动者;

3.为谋取物质利益而介绍病人院外购药,为个体诊所进行器械消毒者;

4.不论以何种名义在院外开业和私自向院外介绍病人者;

5.指使进修生、实习生向院外介绍病人者;

6.具有其他院外行医行为及为院外非法行医提供便利条件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私收费论处:

1.不论以何种借口私自收取现金、出售药品及物品,搞现钱交易者;

2.指使进修生、实习生进行私收费者;

3.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发票、私改发票或开据大头小尾巴发票者;

4.以退票或作废票据等名义套取药品或现金者;

5.违背先交费、后检查治疗者(抢救急危重病人除外);

6.收受药品回扣者;

7.其他具有私自收取费用性质者。

四、处罚:

1.凡私收费者一经查实:

(1)处以所收金额10倍罚款;

(2)停发一年工资、奖金及一切福利待遇,每月只发生活费200元;

(3)工作另行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自动离职处理;

(4)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三年内不予晋职晋级;

(5)处罚期满后,由个人写出申请,科室根据个人工作表现予以鉴定,表现好者,经院部研究,予以解除处罚;

(6)第二次违犯者,停岗停薪,同时报有关部门予以除名。

2.凡本院非正式职工,有私收费、院外行医违纪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辞退。

3.凡发现科室集体私自收费,对受益者进行10倍罚款,另对科室负责人就地免职。

4.有第三条3、4、6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院外行医者一经查实,立即停岗停薪,并报有关部门予以除名。

五、其他各类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但按原规定已作的处罚继续生效。

七、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院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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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警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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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区工作场所,是体现公司对外形象的窗口,为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一个高效、正规、井然有序的办公秩序 ,创造一个严谨、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时上下班。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打卡后出去吃早餐或在办公室就餐,有事必须逐级请假,各部门要严格考勤登记制度,据实签批未打卡事由。

二、着装整洁、举止大方、仪容端正。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工作牌上岗,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室,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在工作时间内,要讲普通话,必须集中精力进入工作状态。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看小说、杂志、聊天、上网(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玩游戏;不准嘻戏打闹、大声喧哗;不窜岗,影响他人工作;对份内的工作必须快捷、准确地完成,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卡、压,否则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每周星期一上午8:10分,全体机关人员(后勤基地、点钞室除外)准时在办公楼后面蓝球场集合,进行点名,出操(时间为10—15分钟)。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按考勤制度规定处理。同时计入年终绩效考核。

五、热情接待客户。对来公司联系业务的客户,必须热情接待,不得冷淡客人,更不得将客户拒之门外。

六、保持办公室区内卫生整洁。公务人员必须履行好职责,及时清扫,始终保持办公室清洁,不得随意乱扔纸屑、烟头,不准随地吐痰、倒水,上卫生间后要及时放水冲洗并关闭水龙头和照明开关;及时整理好本人办公室和办公桌的物品,上班时间不准掏耳朵、抠鼻孔、抠脚指,以影响自身和公司形象。

七、爱护公物,节约开支。办公用品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办公设备要专人专用,未经许可非工作需要,不准擅自使用他人办公设备,要节约水电,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一切浪费现象的滋生蔓延。

八、加强保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文件资料尤其是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资料的保管;各部门要加强电脑的管理,电脑要专人专用,无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使用他人电脑,调阅资料或上网;不准翻阅他人的办公桌和文件栏,不得与无关人员谈及公司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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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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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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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加班的管理规定_关于加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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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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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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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公车使用的管理节日期间要严格公车使用的规章制度,除值班应急工作可以动用公车外,所有公车一律实行封存管理。有特殊公务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封存。

2、严格遵守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加强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动用公车走亲访友、参加宴请、参与婚事、接送子女读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等。严禁公车私驾,非专职驾驶人员,尤其是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

3、加强监督检查。端午期间市纪委将各单位的公车管理进行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经济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4、市局各领导、主管公车办公室主任、各公车司机都是执行规定责任人,市局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公车管理办法,接受监督,凡违纪违规者严肃处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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