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当前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动员全系统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对照标准找差距,落实措施抓推进,进一步造浓氛围、鼓足干劲、细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各项任务。等下,市委宗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各位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就教育系统创卫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建办的直接指挥下,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突出抓好了健康教育、环境整治、除四害等重点环节,通过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强化督查,全系统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市教育局和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加强协调调度,全程检查督导,有效保证了创卫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创建氛围日趋浓烈。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向广大师生员工讲清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讲清创卫工作与发展经济、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活质量之间的关系,努力把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创卫工作上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吸引大家参与。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的创建热情进一步高涨,创建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三是服务创建全局,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各校通过红领巾广播台、国旗下讲话、橱窗、主题班队活动等途径,向广大师生传授健康知识,安排一定课时组织大家集中学习、记忆健康教育知识。多次组织健康知识测试,严格监考,严格阅卷,并做好质量分析与反馈,有效增强了师生员工学习、掌握健康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基本达标。按时、足额购买除四害药物、器械,并及时分发到位,由专人负责投放,重要部位的四害密度逐年下降。认真抓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包干路段、巷道卫生保洁工作,环境整治任务圆满完成。12月26日,省爱卫办专家组来仪指导调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实验小学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100%,高中食堂管理规范,整洁、卫生,均给专家组留下了良好印象。
四是夯实创建基础,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局机关和各学校均指定专人负责创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持相对固定。邀请市创建办有关负责同志到教育系统检查指导创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局机关也经常安排人员到各学校进行检查。注重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将三中、都会小学确定为创卫档案资料工作示范学校,不定期组织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人员上门学习、交流,促使校与校之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照创卫考核验收标准,当前教育系统创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创建工作存在不平衡现象,一些学校心存侥幸、消极厌战、怕苦畏难,滋生了拖拉疲沓、敷衍应付的不良作风;少数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时松时紧、时好时坏,一些卫生死角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门前三包”等责任制还未真正落实,部分教职工宿舍存在“脏、乱、差”现象;一些学校创卫投入不足,一谈到创建就说没钱办不成,不肯动脑筋想办法,一味地“等、靠、要”;一些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乱抛乱扔垃圾和杂物,社会公德意识较差,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亟待进一步强化;一些同志主动参与创建的意识不强,少数学校创卫氛围不够浓厚,对创卫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出现上述问题,归根到底是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书记在会议上指出的少数部门和同志对创卫和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存在的“四种错误认识”,即“不重要”的狭隘思想、“难度大”的畏难思想、“不关己”的游离思想、“不花钱办不成事”的被动思想,在教育系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还比较严重。上述现象和问题,对我们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深化、巩固和提高都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大家务必要从思想上、态度上、观念上迅速予以纠正和克服,充分认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在全局中思考,大局下行动,全力以赴投身到创卫工作中去。
第一,创卫已到关键时刻,必须服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将创卫作为近年来的一项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创卫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创卫工作。书记在今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城市建设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去年底,全国爱卫会下发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对创卫审批程序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将过去随时的申报、考核、发牌,改为单年申报、双年考核发牌,这就意味着,如果今年我们没有申报成功,就要等到20xx年再次申报,也就是说至少要到20xx年才能拿到全国卫生城市的牌子。同时,在暗访程序上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对于受理的申报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在6个月内派遣专家组进行暗访,并于暗访结束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和影像资料反馈给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暗访意见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整改,考核的时间跨度拉长了,考核要求更高了。因此,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全市创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6月份通过省级暗访和考核,10月份力争向国家爱国卫生委员会申报。目前,完成时限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教育系统在创卫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局机关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创建工作,坚决打赢这场创卫工作突击战和攻坚战。
第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教育系统重要职责。虽然创卫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但从根本上说,创建工作涉及到教育系统的各项内容,例如健康教育、环境卫生保洁、食堂宿舍管理、除四害等,都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无非就是比我们过去的工作标准高一些,比面上的一般要求严一些,比平常的任务集中一些。退一步讲,即使不搞创建,这些工作我们还是要做,而且还是要靠学校、靠在座的各位同志来完成。还有,当前一些学生行为习惯不良、一些成人社会公德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卫工作的推进。解决这些问题,并非一日之功,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而且归根到底要靠教育。因此,创建工作不是我们的额外工作,也不是我们的额外负担,而是抓好教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座各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围绕如何确保创建目标实现来谋划思路、安排工作、履职尽责,不能心存杂念,更不能在抓落实中有杂音。
第三,要积极参与这一惠及全民的实事工程,为自己也为他人。创卫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卫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方便、整洁干净的生存环境,增强群众对我们这座城市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可以说,大家既是受益者、更是责任人,因此,做好这些工作,不仅需要市委、市政府的推动协调,需要职能部门的牵头攻坚,更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广大教师和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全市人民的一分子,居住、工作、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理应顾全大局、服从大局,理应积极支持、踊跃参与,为打造和谐宜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品位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对照工作目标,抓住重点任务,瞄准薄弱环节,自我加压,真抓实干,以更高的标准、更快的节奏、更实的措施,扎实开展有关创建活动,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是增强公民卫生意识的主要载体,只有通过扎实有效的健康教育,才能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进而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各校要将健康教育课纳入课表,做到有计划、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总、分课表均有所体现)、有作业、有评价,确保开课率达100%。要加强健康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以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要在单位内部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通过红领巾广播台、国旗下讲话、橱窗、主题班队活动等途径,及时向广大师生员工传授健康知识。要定期组织健康知识测试,并做好成绩分析与反馈,对成绩不理想的必须及时补课,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90%以上。要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配备1-2名专职健康教育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并定期开展岗位培训,提高施教水平,保证健康教育的顺利开展。
二要积极完成环境整治任务。抓好环境卫生贵在坚持,也难在坚持,临时突击很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常抓不懈、长效管理。首先,要狠抓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打扫包干制度,每天都要进行检查评比,每周公布结果,并与文明班级、优秀学生、先进个人评比挂钩。其次,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每天安排人员清扫垃圾杂物,排放好车辆,及时清除“牛皮癣”,以维护单位良好形象。第三,要做好包干巷道保洁工作,将包干路段的环境整治纳入单位常规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使包干巷道始终保持干净、整洁、卫生。近期,各单位要以清除积存垃圾、“牛皮癣”、乱堆乱放的杂物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3月底确保全部整治到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校要认真抓好教职工宿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脏、乱、差”现象。
三要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要按规定在四害重点活动区域放置有关防范设施设备,各校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灭蝇灯,规模较大的食堂还要安装风幕机等防蝇设施,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阴沟、下水道、墙壁通风口要有防鼠网,破损的必须及时更换。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处理好垃圾、厕所污水、食堂泔水等污染源问题,清除蚊蝇孳生地,消灭蚊蝇鼠害。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购买除四害药物和器械,统一投放时间,统一投放方式。各校还要按照季节特点,经常开展一些小型的除四害活动。药物、器械投放后,要加强跟踪观察,灭杀效果不理想的必须组织二次灭杀,确保学校各个部位特别是食堂、学生宿舍、储藏间等重要部位的四害密度不断下降。要定期对除四害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正确地使用除四害器械,投放除四害药物。在投放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药物被误食。
四要深入开展禁烟活动。目前,城区学校除电大因为成人学员较多未建成无吸烟单位外,其它各中小学都已建成为无吸烟单位。各校要积极巩固、深化无吸烟学校创建活动成果,在广大师生中继续大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讲座、橱窗、黑板报等途径向大家讲清、说透吸烟的危害,教育大家自觉不相互敬烟、不在单位内吸游烟,严禁学生抽烟。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值班室等场所要张贴禁烟标志,使禁烟宣传成果不断深入人心。电大要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创成无吸烟单位。
五要强力推进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要从行为训练入手,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涂乱画、不破坏公物、不乱扔杂物,对有上述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在抓好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同时,还要重视抓好系统内成人社会公德教育。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机关工作人员也大多出自教师,社会评价教师的价值标准要高于其他行业。因此,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要求每一位教师、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成为社会公德的标杆,从而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群体都能起到道德表率和示范的作用。
六要抓好创卫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软件资料在创卫考核验收中占有重要地位,抓好档案资料工作至关重要。各校要指定肯干事、会干事、责任心强、能够吃苦的同志具体负责,要按照市创建办下发的软件目录,认真抓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工作,对台账资料不全的,要抓紧进行“补课”,务必把台账做全、做细、做精,真正做到迎评资料翔实有特色,迎评准备扎实有亮点,努力以规范化、高水平的台账资料反映教育系统的创建成果和实效。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当前,创建目标已经明确,创建任务已经分解,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要抓好落实。我们要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创建经费保障,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强力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宣传发动效果。各校和局机关要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橱窗、广播、校报校刊、班队活动等阵地,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全员支持、参与创建的观念,动员大家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去,成为创建主体和动力,不断壮大宣传声势,凝聚创建整体合力。要注意总结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在面上推广,注意发现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会前,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要求,将所有创卫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逐条进行分解,并明确了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会上已经印发给各位。这是当前做好教育系统创卫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必须不折不扣地无条件落实到位,没有任何讨价还价余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创卫工作的总指挥和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安排、靠前指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分管负责同志作为具体责任人,要立足大局,科学组织,对照标准,精心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到位,任务落实到人。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创卫经费保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调整经费支出结构,足额安排创建经费,舍得投入,舍得花钱,该添置、维修的必须及时添置、维修,着力解决创卫工作中的硬件和设施设备问题,决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创建工作大局。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全系统创卫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4月中旬,要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检查,查到每一所学校、查到每一项工作、查到每一个环节。要继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保分责任制,凡因工作不到位而在创建中丢分的,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正处于冲刺阶段、关键时刻。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紧急动员,精心组织,瞄准目标,真抓实干,打好创建工作攻坚战,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系统创建任务,努力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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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离不开文明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广大员工的文明交通水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争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
一、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章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驾驶人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遮挡、污损号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未年检车辆和环保不达标车辆;不驾驶限行车辆闯禁行;要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严禁行车途中接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 不随意停放车辆,影响交通畅通。
四、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等候机动车;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篇2:城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
户主:_________
为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供用热,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供热时间
1、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至次年____月____日,供热时间实行(1)24小时;(2)17小时5:00-22:00。
二、供热温度
2、供热期间,在室外温度不低于-6℃时,乙方的卧室、起居室厅、餐厅温度不低于16℃,盥洗室、厕所、厨房温度不低于12℃;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温度由乙方自行调节。
3、测量室内温度,应使用经计量检定机构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测温时间为7:00-10:00、15:00-21:00,测温位置为房间中央离地1.5米高度。
4、乙方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要求测温时,甲方应在15天内测温3次,首次测温应于48小时内完成。测温结果3次全部不合格的,甲方应退还从乙方提出测温之日起至经整改达到温度标准期间的相关房间的热费。3次测温有1次不合格,按上述约定退还相关房间1/3的热费,有2次不合格,按上述约定退还相关房间2/3的热费。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测温,缺一次,视为温度不合格一次。在供暖期结束一个月内,乙方持个人承担的热费发票到甲方办理退还热费手续。
5、经测定乙方室内温度确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应按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不属甲方责任的,甲方应在向乙方讲明原因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规定的温度,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因乙方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动用热设施等原因造成室内温度不合格的,责任自负。乙方除要恢复原供热系统外,如给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关责任。
7、甲方进行测温或修理等工作时应填写工作记录单。记录单一式两联,双方签字后各执一联,乙方对测温、修理结果有异议时,可在记录单上注明有关情况,不签字又不注明有关情况的则视为温度或修理已达到标准。
8、乙方对甲方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供热管理部门进行复测,也可以申请社会公正计量机构进行复测。申请社会公正计量机构进行复测的,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设施维护管理
9、从热源(厂、站)至居民用户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为供热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和保养;其余为用热设施。乙方应注意维护室内用热设施,不随意拆、改、增设室内用热设施,不泄放供热管网中的循环水,不改变热用途和损坏供热设施。
10、乙方用热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用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6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发生泄漏时,甲方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采取措施,止住泄漏,因延误时间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果因热水泄漏对用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做好损失记录,分析泄漏原因,分清双方责任,并由双方签字认可。属于甲方责任需向乙方赔偿的,要在____日内做出赔偿方案,经双方认定后,____日内理赔完毕。
11、乙方用热设施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用热设施自投入使用之日起,阀门三年、管道五年、散热器十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超过上述期限,局部更换用热设施,乙方承担材料费(按当年材料定额核算)。
12、经供热行业管理部门鉴定,乙方所在单元确需整体更换用热设施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超出保质年限的用热设施更换费用,由甲方按物价管理部门核算标准向乙方收取。对不按单元进行整体更换的,甲方不予供热。
13、供热前室内管网试压及清洗调试等工作,甲方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通知应置于单元楼入口处醒目位置。整个试压及清洗调试工作须于____月____日前全部完成。
14、甲方维修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乙方住宅,对用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佩戴工作标志,实行文明服务。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15、乙方私自改造、拆卸和损坏用热设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私自增设用热设施,改变原设计和改变热用途(包括泄放供热管网中的热水),甲方将按实际发生情况由乙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对情节严重的,将申请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热费收缴16、甲方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17、乙方应按时交纳热费,交费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前。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用户,暂按房屋收费面积预交热费,采暖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予以多退少补。
18、为确保乙方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对当年____月____日前交纳热费户数达不到单元户数70%的,甲方应于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不予供热;对已收取热费的用户,退还所收热费,同时按照同期银行居民活期存款利率退还利息。____月____日以后单元交费率达到70%的,甲方应在____日内完成试压、调试等工作,予以正常供热,热费按实际供暖时间收取。
19、乙方办理停、用热手续,应于当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期间向甲方提出,并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缴纳拆装费(已安装分户控制系统的用户不需缴纳);1____月____日后办理停、用热手续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管网泄水、停止其他用户供热等赔偿责任。
20、乙方既不按时交纳热费,又不履行报停手续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热、拆片或申请人民法院追缴应收热费。
21、因供热设施故障造成停热的,甲方应按供热期内停热的实际天数(累计停热24小时为一天,累计不足一天部分不退费)退还乙方热费,供暖期结束1个月内,乙方持个人承担的热费发票到甲方办理退费;未经集中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甲方擅自停热,除要向乙方退还停热期间热费外,还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停热期间热费的200%计算。
22、供热收费面积不以住宅内各功能区是否安装散热器为计费依据,而是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是否达到相关室内温度为标准。厨房以房屋建设设计中标明具有厨房功能的房间为准,乙方自行将阳台改为厨房的,甲方不予认可。
23、甲、乙双方对房屋收费面积有争议时,可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测量,测量结果须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测量费用由过错方承担;测量结果与原收费面积误差不超过±1平方米,视原收费面积为合理面积,测量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五、附则
2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执行:
甲乙双方供用热关系发生变化并办理了变更手续;集中供热法规、政策等出现调整。
25、本合同中约定的热费交纳、退还和损失赔偿等费用,甲、乙双方如超过合同约定时限未予支付,每超过一日,须按应付款项数额的3‰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26、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向供热行政管理部门请求调解处理,也可(1)向烟台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城市个人借款及违约合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1、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2、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3、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 (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 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 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 《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 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 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 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 融资交割完成;
(3) 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 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 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 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 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 按附件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 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 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 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 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 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 ,规模为 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 国 省 市 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 《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 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 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 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 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 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 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 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 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 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 《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 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 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 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 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 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 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 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 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 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 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 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 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 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 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 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 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 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 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 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 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内开始建设;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恢复建设;
(4) 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 日;
(5) 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 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 未在允许供水日后 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 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 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 最终完工日后的 个月届满之时;
(2) 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 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 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 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 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 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 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 万立方米/日。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 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 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 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 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 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 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 财务报表;
(4) 重大事故报告;
(5) 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 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 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 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 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对直径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 费
第一百○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 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 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 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 供水工程设施;
(3) 本协议项下权利;
(4) 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 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 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 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 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 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 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 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并且
(2) 如在紧接着的 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 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 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 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 《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 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七、《保险》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篇5:关于我市城市交通现状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城市交通是城市品味和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我市“三年两个一流”目标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目标的顺利实现,市委办于近日就我市城市交通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城市交通发展状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按照“东联、西进、南拓、北移”的发展思路,加快城市交通建设,使我市城市交通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城市品位不断提升。
(一)城市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近几年是我市历史上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最多、速度最快的时期。改造了津河路、北园路、宁阳路、宁城路,新建了环城西路、人民路、世纪大道,拆迁建设了山门南路、中溪中路,使城市主干道进一步拓宽,城市道路脉络逐步连通,城市外环道路框架初步拉开,基本形成了“八横四纵”的城市路网体系,同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护栏、路灯、绿色隔离带等基础设施也逐步配套,大大改善了城市道路交通条件,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挠我市城市交通的瓶颈问题。2003年,我市城市道路长度达53.2公里,面积0.872平方公里,较2001年分别增长8.8%和21% 。
(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较快。我市公共交通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从自身发展来看,我市公共交通车辆已发展到454台,其中公交车118台,出租车336台。从横向比较来看,与面积大、人口多的临安市相比,我市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分别多出70台和120台左右。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市民出行带来了方便,尤其是公共交通车辆经过数次更新换代,提高了城市品味,已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
(三)城市交通整治成效显著。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市民出行需求的增加,大量农用运输车、摩托车也进入了客运市场,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市客运市场秩序,带来了诸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安全隐患,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我市城市形象。为此,今年市委、市政府对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农用运输车及摩托车非法载客现象基本得到了有效治理,为客运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当前我市城市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市城市交通状况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与“三年两个一流”目标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一是城市道路网络不完善。环城南路、环城北路建设尚未启动,城市内部路网也未彻底连通,车辆分流难以实施,各类车辆混杂无序。二是尚无大型停车场。机动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随意停放,使本就不宽的道路变得更为狭窄和拥挤。三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目前,我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投入比例仅为0.85‰,与全国文明城市2-2.5‰的标准相差甚远。除城市中心几条主干道路外,大多数道路的机非隔离仅用交通标线区分,机动车道分行也仅用隔离墩进行分离,安全系数不高。部分交叉路口未设人行横道线、减速标志,少数交叉路口或未设信号灯,或信号灯不完善,或信号周期不科学,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
(二)公共交通市场管理不规范。虽然我市公共交通车辆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公交线路设置不科学、公交班次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点不足、人流高峰期班次频率不高、夜间营运时间短等原因,造成市民乘车困难。市民平时候车时间长,人流高峰期公交紧俏,夜间公交车踪难觅,无形中降低了市民对公交的热情。另外,公交公司行业管理不够规范,司乘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突出表现在出租车行业上。部分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清洁、车内环境脏乱差,少数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三)城市交通管理人力不足。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道路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城市交通流量也日益加大。目前各类城市机动车辆已发展到25000台,过境外地车辆每天约2000台次,尤其是宁阳路平均日车流量高达8000台次。然而,我市城市交通管理队伍却相对薄弱。尤其是城关交警二中队,现有交通民警32人,其中具备执法资格的正式民警仅有4人,警力严重不足。尽管该中队近年来不断调整思路,创新管理模式,但由于受警力不足的局限,而未能彻底改变交通管理局面。
(四)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尽管近年来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与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着一定的差距。车辆司乘人员随意停车、违章掉头、强行超车、超载超速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情况普遍存在,骑自行车穿越红灯、与机动车辆争道,行人不走人行道、横跨交通隔离栏等现象也随处可见,这些问题已成为我市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此外,部分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服从,极少数机关团体及企事单位干部、职工不仅不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而且经常性地出现违章行为,给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关于我市城市交通建设的几点建议与思考
当前,我市城市交通建设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但要达到“三年两个一流”和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仍需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基本前提之一。建议市委、市政府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原则,将公共交通发展成为市民最理想的交通工具,同时在全市倡导优先选择公交,礼让公交的良好风尚。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一是要提高公交营运质量。根据城市居民区的布局和人流聚集情况,优化调整和适当延长公交线路,加大公交线网密度,增加和改造公交停泊站点,缩短公交班次间隔时间,延长公交夜间营运时间,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乘车需要。二是要提高公交车辆质量。逐步将现有公交车更新为现代、舒适、环保型的“大公交”,时刻保持车容车貌清洁、美观,加大载客容量,提高城市品味。三是要提高公交行业管理质量。公交公司要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司乘人员的驾龄等多方面资质严格把关,加强岗前、岗中培训,实行规范化服务。此外,要继续加大对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的整治力度,为公共交通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是制约城市交通的重要因素。一是要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按照“外抓大联网,内抓大配套”的总体思路,尽快启动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的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内部路网连通的后续建设,并对各类车辆进行科学合理分流,缓减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强化交通配套功能。将建设大型停车场纳入城市发展的长期规划,先期在旧城区增设临时停车泊位,解决日益增长的城市停车需求。将长途汽车站迁至城市外环地带,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同时,注意实现与公共交通的对接。三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建设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拆改、更新和增设,切实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确保交通安全。
(三)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教育管理水平。实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关键在于教育和管理。首先,要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改革交通管理方法和勤务模式,加强对重点复杂路段交通的疏导、控制和整治,严格纠正和处罚各类违章行为,尤其要加强交通高峰期重点路口的控制,确保交通安全通畅有序。要实行大型公共建筑交通影响评价制度,防止乱投乱建,破坏城市交通环境。其次,要加强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交通宣传工作,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车事进行爆光,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劝诫教育,增强交通宣传教育的效果。第三,要加强交通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适当增加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尤其是要增加城关交警二中队的警力,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提供人力保障。
篇6:创建文明城市意见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目前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喜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投身到创建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展示英雄城和人的文明形象。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喜迎的任务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测评操作手册,责任分工我局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提出的建立志愿者登记制度,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认真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责任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领导:。
2、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
主要做到我市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要求市级主管部门列举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的主要内容,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市知识产权局,责任领导:
3、活动阵地建设
主要做到我市所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文化设施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具体任务是提供本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政策规定。此项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责任领导。
4、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主要参照国家科技部制定的中部(R&D)A>1.2%,B>1.0%,,C≤1.0%:具体配合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做好分别统计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及其平均数。此项工作责任部门:发展计划处,责任领导。
三、措施与要求
我们要以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和市民文明素质的大提升,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建设的大进步,喜迎建党周年和“”的胜利召开。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全力以赴,强力推进,确保创建任务顺利推进。各责任部门所编号的材料,按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在年6月15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篇7:从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党的会议提出要“帮助资源枯竭地区实现经济转型”,今年温总理在全国“两个会议”上作的政府的工作报告中又重申“促进矿产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为掌握金融危机背景下我省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情况,近期,我们省人大借在黄石召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立法和扩内需、保增长、应对金融危机座谈会之机,对该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黄石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地位重要、贡献很大
黄石市是以本地铁矿、铜矿、煤炭、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生产钢、铜、水泥、能源为主导产业的一个典型的综合性资源型城市。黄石于1950年8月建市,是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省最早设立的两个省辖市之一。毛主席曾于1953年、1958年两度亲临黄石,察看了冶钢生产现场和大冶铁矿。黄石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被誉为“青铜古都”、“钢铁摇篮”、“水泥故乡”、“服装新城”。
(一)黄石的历史地位重要。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黄石就被列为全国重点建设城市之一,一大批项目布点黄石。进入80年代,黄石成为全国科技体制等几项改革的试点城市。90年代被定为沿江开放城市。我省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省委、省的政府一直把黄石作为大城市和鄂东地区的中心城市来规划发展。省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黄石是湖北经济发展“金三角”重要支点,随后又把黄石作为全省“一特五大”中的大城市来规划。省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将宜昌、襄樊、黄石等中等城市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大城市。2019年,在省的政府批准的《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中》,将黄石定位为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
(二)黄石的区位优势明显。黄石是国家134个公路运输主枢纽城市之一,水陆交通四通八达,国家运输主动脉沪蓉高速穿城而过,106、315国道在黄石交汇,武九铁路贯穿黄石,把华中、华东路网连成一体。黄石港是长江十大良港之一,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两个5000吨级的外贸码头与其它泊位一起,货运年吞吐量仅次于武汉。未来5年将形成一条长江、两条铁路大动脉(武九线连接京广、京九铁路)、三座大桥、三条高速公路(沪蓉、大广、杭瑞)、三大物流园区(花湖、罗桥、棋盘洲)的交通和物流格局。
(三)黄石的产业基础坚实。19世纪末,两湖总督张之洞在黄石建立大冶铁矿,由此谱写了近代中国冶金工业的第一章。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就在黄石集中投资新建和扩建了一批重点骨干企业,使黄石成为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经过建市近60年的建设和发展,黄石已形成包括冶金、建材、能源、服装、机械、化工、医药等14种主导产业在内的工业门类,拥有2家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企业、5家百年老厂、10家上市公司(其中5家借壳上市),拥有工业产品5000多种、中国名牌5个、中国驰名商标5件、湖北名牌50个。
(四)黄石的历史贡献巨大。据统计,建市以来,黄石累计向国家提供铁矿石1.9亿多吨、铜精矿(含铜金属)75万吨、原煤7000多万吨、各种非金属矿5.6亿吨;累计产钢3000多万吨、铜300多万吨、水泥1.38亿吨。1990年前,黄石一直是武汉的“粮仓”,武钢70%的铁矿石和武汉市70%的生产生活用煤均由黄石提供。截止目前,黄石累计上交利税270亿元,加上统配价差,黄石工业累计为国家贡献约350亿元左右,相当于国家同期投入的6倍。
二、黄石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积极探索和主要成效
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是黄石历届市委、市区政府孜孜以求的一项工作。早在1998年12月,黄石市委就确立了“依托资源创业、超越资源发展”的发展思路,提出了“三大历史性跨越”的奋斗目标,即经济发展由资源大市向经济强市跨越、城市发展由中等工业城市向现代化大城市跨越、人民生活由整体脱贫向小康生活跨越。党的xx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黄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构筑多元产业格局为重点,加快发展接续产业,在推进城市转型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体制活力和发展动力。上世纪90年代末,黄石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方向,集中两年左右时间对600多家中小企业整体实行了改组改制。“十五”以来,黄石又将企业改革的重点转变到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上来,通过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实施并购重组,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体制机制和投入问题。目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任务,有近30户重点骨干企业通过攀靠瑞士豪西蒙、香港中信泰富、美亚集团、中铝集团、青岛啤酒、宝钢等10多家大公司、大集团,盘活存量资产200多亿元。同时,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所办学校、医院、公安等社会职能,采取资产重组、出让改制、财政补贴、整体移交等多种办法,进行了全面剥离,共剥离企业办社会100多家,涉及在职和离退休人员3万多人,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创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优势。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上,黄石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对钢铁、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进行整体嫁接改造,传统产业产能和产业配套能力明显提高。以来,累计投入800多亿元,先后实施了1300多个重大技改和产业链延伸加工项目,努力减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过分依赖。同时,围绕打造“千亿元产业”、“百亿元企业”和“千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目标,引导传统产业实现集群发展。在推进替代产业开发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突破性发展以工业旅游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实施了国家矿山公园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等清洁型工业,目前拥有各类装备制造企业220多家,其中产值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30多家;以来兴办了1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与此同时,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业增加值也保持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
(三)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来,黄石先后投资近60亿元,实施了400多个污染源治理项目,同时实施了一批重点水域、山体、矿区生态建设工程,加大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关闭开山塘口近百处,绿化整治4.53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四个和十个专项治理”,累计淘汰水泥产能400多万吨,淘汰落后发电能力29.2万千瓦。同时,围绕矿山废弃物再生资源化,重点开展了对生产排放的煤矸石、矿山尾矿、“渣、灰、气、液”的综合利用,目前各大中型资源型企业每年排放的400多万吨钢渣、铜渣、煤矸石、化工渣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万元gdp综合能耗由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左右,下降到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0%左右;城区二级以上良好天气达到300天以上。
(四)大力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着力推进城市转型。黄石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招商增加就业,以创业推动就业,以培训促进就业,以政府援助扶持“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以来,共开发就业岗位10万多个,新增创业成功2万多人,带动就业7万多人,市本级零就业家庭已基本消除。积极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初步构建了“五保合一”与城乡低保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为城市特困群体解决住房难问题。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先后实施了100多个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
继去年大冶市被国家列入第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之后,今年3月,黄石市进入了全国第二批32个试点城市之列。黄石市委、市区政府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非常迅速,已经启动了资源城市转型有关工作,正在按“八个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即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一个转型工作方案,编印一套《资源型城市转型相关政策汇编》,编制一个转型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出台一个意见,建立一个转型项目库,建立一项市厅合作机制,搭建一个新的转型融资平台。黄石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发展战略统揽工作全局,以经济转型为根本,全面带动城市功能转型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黄石建设成为全国资源枯竭转型示范城市。
三、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由于矿产资源逐渐枯竭以及长期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的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严重影响了黄石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2019年9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这个资源型城市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生产和效益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进入去年9月份以来,受价格、市场双重影响,占黄石工业总量65%的钢铁、有色两大主导产业和部分重点企业受到较大冲击。新冶钢和有色两家企业预计今年工业产值掉产70亿元左右。
二是财政收入大幅下降,财政经济形势非常严峻。从去年11月份开始,黄石财政收入出现近2019年来从未有过的当月同比下降的问题。今年元至4月,同比下降22.85%。加上今年结构性减税和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经济面临保基本运转的严峻挑战。
三是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由于部分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预计全年黄石新增就业岗位较上年减少7000多个;返乡农民工已达6万多人;同时每年需消化的城镇劳动力在7万人以上,今年就业压力将更加突出。由于资源型企业多、老企业多、困难企业多,部分企业社保缴费能力不足,少数企业根本无力缴费。去年全市实收保险费平均增长速度为18.41%,而养老金支出平均增长速度为22.58%,社保收支倒挂。
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的影响和冲击比我省其他同类城市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黄石市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所存在的一些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矛盾和问题是最直接的原因。
(一)矿产资源保有量大幅下降。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大规模开采,黄石主要矿产资源进入了开采晚期,保有储量大幅下降,煤、铁、铜、钴和金的保有储量分别只占累计探明储量的24.25%、23.03%、39.68%、26.90%和39.52%,可开采资源严重不足。铁矿石开采量由最高年份的620万吨下降到目前的285万吨,原煤开采量由最高年份的264万吨下降到目前的140万吨。
(二)传统产业转型难。黄石一直处于产业链条的低端,是原材料输出和资源型产品粗加工城市,长期以来以生产原材料和资源型产品粗加工为主。由此决定了黄石经济结构上呈现“三多三少”,即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初级产品多、终端产品少;关联度低的单体企业多、产业集群配套企业少。尽管这些年来,黄石历届市委、市区政府一直致力于调整,但这种结构仍没有根本转变。比如大冶市156家规模企业中,有113家是资源型企业,占比高达72.5%;资源型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0.8%,这还是在大冶市这几年坚持不懈推进城市转型的基础上取得的。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大。截至2019年,黄石下岗职工人数累计达到10万多人,其中采掘业及初级产品加工业下岗职工人数占80%左右。因为资源枯竭关闭企业多、老企业多、中央省属下放困难企业多等综合因素影响,社会保障压力较大。黄石现有离、退休职工13万多人,其中市区10.3万人,市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累计高达3.6亿元。
(四)恢复环境和治理污染任务重。黄石地表植被破坏严重,需要治理的矿山植被面积约7平方公里,共有开山塘口400多处,工业尾砂库153座,占全省三分之二,大量的尾矿、尾砂堆积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地质灾害严重,历年开矿形成了8.4平方公里塌陷区、290余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7万余亩矿山废弃地,泥石流、地裂等地质灾害也有不同程度的发生。与此同时,矿山安全生产的压力也非常大。
(五)税源结构不合理。由于黄石是资源型的产业结构,导致税收结构中地方留存部分相对较少,亿元税收黄石地方留成比例只有35%,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几点建议
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黄石抓住1996年成为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机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改组改制,直接消化企业呆、坏账6亿元,签订债转股协议6.38亿元,对企业实施封闭贷款2.45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20多亿元,使一大批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为此,2019年4月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现场会在黄石召开,有力促进了全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此次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又是黄石等城市的一次历史性机遇,需省委、省的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全力推进转型工作。
(一)建议出台促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相关政策。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8号)文件,从财政、税收、重点项目布点等方面提出了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建议省的政府深入研究、全面落实文件精神,抓紧制定促进黄石等全国资源枯竭试点城市转型的具体政策措施,着力帮助解决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就业保障、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突出问题。
(二)建议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作为全国的资源大省,我省有1个地级市(黄石)、3个县级市(潜江、大冶、钟祥)进入全国资源枯竭试点城市之列,这为黄石等资源枯竭城市加快转型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性机遇。但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既是一个世界难题,更是推进我省科学发展的一个新课题。建议省的政府组织这些试点城市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就如何推进城市转型、做好试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全面部署和具体指导。
(三)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黄石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发〔2019〕38号文件精神,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由省级人民的政府负总责,并要求省级政府切实加强对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因此,建议省的政府比照东北等省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做法,成立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市厅(局、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转型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的汇报,加强具体问题的协调,进一步加强对转型工作的领导。
(四)大力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着力推进城市转型。黄石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招商增加就业,以创业推动就业,以培训促进就业,以政府援助扶持“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以来,共开发就业岗位10万多个,新增创业成功2万多人,带动就业7万多人,市本级零就业家庭已基本消除。积极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初步构建了“五保合一”与城乡低保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为城市特困群体解决住房难问题。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先后实施了100多个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
继去年大冶市被国家列入第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之后,今年3月,黄石市进入了全国第二批32个试点城市之列。黄石市委、市政府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非常迅速,已经启动了资源城市转型有关工作,正在按“八个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即成立一个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一个转型工作方案,编印一套《资源型城市转型相关政策汇编》,编制一个转型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出台一个意见,建立一个转型项目库,建立一项市厅合作机制,搭建一个新的转型融资平台。黄石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发展大产业、打造大园区、建设大城市”发展战略统揽工作全局,以经济转型为根本,全面带动城市功能转型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黄石建设成为全国资源枯竭转型示范城市。
三、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由于矿产资源逐渐枯竭以及长期以资源型产业为主的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严重影响了黄石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2019年9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这个资源型城市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生产和效益均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进入去年9月份以来,受价格、市场双重影响,占黄石工业总量65%的钢铁、有色两大主导产业和部分重点企业受到较大冲击。新冶钢和有色两家企业预计今年工业产值掉产70亿元左右。
二是财政收入大幅下降,财政经济形势非常严峻。从去年11月份开始,黄石财政收入出现近2019年来从未有过的当月同比下降的问题。今年元至4月,同比下降22.85%。加上今年结构性减税和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经济面临保基本运转的严峻挑战。
三是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由于部分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预计全年黄石新增就业岗位较上年减少7000多个;返乡农民工已达6万多人;同时每年需消化的城镇劳动力在7万人以上,今年就业压力将更加突出。由于资源型企业多、老企业多、困难企业多,部分企业社保缴费能力不足,少数企业根本无力缴费。去年全市实收保险费平均增长速度为18.41%,而养老金支出平均增长速度为22.58%,社保收支倒挂。
国际金融危机对黄石的影响和冲击比我省其他同类城市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黄石市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所存在的一些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矛盾和问题是最直接的原因。
(一)矿产资源保有量大幅下降。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大规模开采,黄石主要矿产资源进入了开采晚期,保有储量大幅下降,煤、铁、铜、钴和金的保有储量分别只占累计探明储量的24.25%、23.03%、39.68%、26.90%和39.52%,可开采资源严重不足。铁矿石开采量由最高年份的620万吨下降到目前的285万吨,原煤开采量由最高年份的264万吨下降到目前的140万吨。
(二)传统产业转型难。黄石一直处于产业链条的低端,是原材料输出和资源型产品粗加工城市,长期以来以生产原材料和资源型产品粗加工为主。由此决定了黄石经济结构上呈现“三多三少”,即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初级产品多、终端产品少;关联度低的单体企业多、产业集群配套企业少。尽管这些年来,黄石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调整,但这种结构仍没有根本转变。比如大冶市156家规模企业中,有113家是资源型企业,占比高达72.5%;资源型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0.8%,这还是在大冶市这几年坚持不懈推进城市转型的基础上取得的。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大。截至2019年,黄石下岗职工人数累计达到10万多人,其中采掘业及初级产品加工业下岗职工人数占80%左右。因为资源枯竭关闭企业多、老企业多、中央省属下放困难企业多等综合因素影响,社会保障压力较大。黄石现有离、退休职工13万多人,其中市区10.3万人,市本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累计高达3.6亿元。
(四)恢复环境和治理污染任务重。黄石地表植被破坏严重,需要治理的矿山植被面积约7平方公里,共有开山塘口400多处,工业尾砂库153座,占全省三分之二,大量的尾矿、尾砂堆积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地质灾害严重,历年开矿形成了8.4平方公里塌陷区、290余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7万余亩矿山废弃地,泥石流、地裂等地质灾害也有不同程度的发生。与此同时,矿山安全生产的压力也非常大。
(五)税源结构不合理。由于黄石是资源型的产业结构,导致税收结构中地方留存部分相对较少,亿元税收黄石地方留成比例只有35%,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几点建议
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黄石抓住1996年成为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机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改组改制,直接消化企业呆、坏账6亿元,签订债转股协议6.38亿元,对企业实施封闭贷款2.45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20多亿元,使一大批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为此,2019年4月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现场会在黄石召开,有力促进了全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此次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又是黄石等城市的一次历史性机遇,需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全力推进转型工作。
(一)建议出台促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相关政策。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8号)文件,从财政、税收、重点项目布点等方面提出了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建议省政府深入研究、全面落实文件精神,抓紧制定促进黄石等全国资源枯竭试点城市转型的具体政策措施,着力帮助解决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就业保障、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突出问题。
(二)建议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作为全国的资源大省,我省有1个地级市(黄石)、3个县级市(潜江、大冶、钟祥)进入全国资源枯竭试点城市之列,这为黄石等资源枯竭城市加快转型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性机遇。但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既是一个世界难题,更是推进我省科学发展的一个新课题。建议省政府组织这些试点城市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就如何推进城市转型、做好试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全面部署和具体指导。
(三)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黄石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发〔2019〕38号文件精神,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并要求省级政府切实加强对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因此,建议省政府比照东北等省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做法,成立我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市厅(局、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转型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的汇报,加强具体问题的协调,进一步加强对转型工作的领导。
篇8:城市建设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了解和掌握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内容和科学内涵,以及今后甘泉城市发展战略,推动全县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二次解放,促进二次创业,结合开展“学理论、找差距、求创新”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根据县委常委会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由副主任李新生、邢子洲同志带队,人大常委会财工委抽调相关人员,于2019年7月3日至7月20日,深入到志丹、绥德、延川兄弟市县进行考察学习,7月15日召开了由城建局、经发局、财政局、土地局、街道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甘泉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和今后发展战略进行了调研。
城市建设与管理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城市建设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城市品位三个方面:城市管理则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它包罗万象,关系到千家万户,大到人们的生存环境,小到人的衣、食、住、行。从根本上讲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改善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目的是通过城市带动农村,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xx大、xx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以改善基础设施为抓手,以提高城市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强化了城市管理,使全县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编制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1998年《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北关小区详细规划》、《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规》、《太皇山小区控制性详规》、《县屯小区控制性详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编制了关家沟、太皇山等20个村庄建设性规划。今年着手对1998年《甘泉县城总体规划》实施修编,目前,前期调研论证11000地形现状图测绘已完成,预计9月底完成修编任务。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近几年来,县政府累计投资7006万元,开工建成了县城主街道、长青路、康乐路、太皇路、迎宾路、美水路、宴宾路等主要道路和西台巷等23条支巷道改造工程,改造城市道路总长9442.2米,巷道1633米,目前已基本形成,纵横交错的城市路网格局。
三是城市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县城每条道路改造均设地下排水(污)渠,主街道砌筑电信、广电、照明共用地沟,城市公用管道,全部进入共用地沟铺设,建成县城中心广场、美水广场、火车站广场;县城5000方净化水厂建成;城市绿地面积达14.3万平方米,人均绿地达5.13平方米;新建、改建公厕11座;2019年投资5万元在主街道增设四个大型公益广告牌;县城路灯总数达562盏;天然气用户达到5468户,入户率达到75%;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行性研究。随着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相继建成使用,城市配套功能不断完善。
四是城市文明形象,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县城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3万平方米,城区保洁面积45.6万平方米,环卫工人由原来78人,增加到现在155人,先后投资54.85万元,新购置垃圾清运车3辆(1辆垃圾车、2辆三轮车),新投用垃圾桶700个,垃圾处理实现日产日清,使县城环境卫生状况大大改善,达到全日保洁。
五是监察执法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整治效果较为明显。坚持执法与开展宣传相结合,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坚持文明执法,按程序执法,采取查纠与规范相结合的监管办法。针对停车问题,由城建、交警、交通部门实行定点规范管理,划定停车位,针对居民区施工建筑材料乱堆乱放问题,由城建部门结合施工审批,划定临时堆放点,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同县委要求相比,同甘泉的经济发展速度相比,同人民的期望相比,同兄弟县区发展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规划滞后,品位不高。我县的总体规划 1998年制定的,而且只有县城总体规划,没有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到2019年以后才制定了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至今还没有出台,制定的控制性规划,仅仅占到规划区内35%左右,而志丹县可以占到85%以上。由于规划的“龙头”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缺乏理性研究,使我县建设缺乏超前意识、形象意识和商品意识,出现了“旧城不旧,新城不新,既不传统,又不现代”,城市建筑既没有风格,也没有品位,千篇一律。如环城过境路及三岔路口七扭八歪,不够规范,特别是在建设审批过程中把关不严,没有统筹协调,各自为阵,布局不合理,特色不显明。
二是思想不够解放,经营城市理念陈旧。我县的城市建设没有运用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不能通过产权置换,盘活城市国有资产,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没有真正通过招商引资,把个体、民营企业家吸纳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
三是城市管理体制不顺,重建设轻管理,建管责任落的不实。形成了建设工程抢着抓,管理工作绕着走,给钱就干,不给钱就看着办,导致了建筑工程造价居高不下,管理工作滞后的被动局面。加之,机制不活,措施不力,建管条块纵横交错,政出多门,说起来是齐抓共管,实际是关系松散,职责交叉,各自为战,形不成整体的城管合力,城市经常化、规范化管理不到位,致使占道经营、乱倒垃圾、违章建筑、破坏绿地、户外广告和野广告混乱等现象长期得不到彻底整治,严重损害了市容市貌。
四是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制约性和强制性。城市建设和管理要上档次,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等制约手段作保证,必须采取严管重罚加强管理。外出考察兄弟县以及外省先进城市经验,一条就是严管重罚,提高全民爱护城市的意识,从而达到城市干净整洁。近年来,我县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加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较少,且素质低,城市管理执法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是各级领导的思想解放程度不高,经营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创新意识不强,对全民城市意识教育不够。没有真正教育全体市民自觉养成爱护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蒂等良好习惯。有些甚至法律、法规可以不遵守,我行我素,所以加强对全民的公德意识教育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三、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贯彻执行《规划法》,真正确立规划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龙头作用。一是要加快《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市形象的塑造,品位的提升,关键是规划。在完善城市建设规划上必须按照县委提出的“先规划后实施,富规划,穷实施,铁规划,钢实施”的指导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准确定位,拉大框架,详规区域,整合旧城,开发新区,完善功能,突显特色”的原则。新修编县城总体规划,要根据县城地理条件,按照立足县情,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思路,进一步拉大城市建设框架,在此基础上制定好,分区域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甘泉城镇的区域位置和经济基础,建设定位为“强化一个中心,建好一个工业区,确立四个支撑点,治理三山游乐区,开发两河风景线,整合三级体系”的城镇规划布局和发展方向。(强化一个中心,就是县城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一个工业园就是麻子街工业区;四个支撑点,就是将姚店、太皇山、县屯、杨家砭作为县城连接农村的桥头堡;治理三山游乐区就是县城西山、灯笼山和凤凰山;开发两河风景线就是洛河、劳山河;把剩余的七个乡镇划分三个级别,按照各自承担的经济社会责任,逐步发展设施齐全,特色鲜明,风格各异的城镇体系)。优先抓紧对麻子街、姚店工业园区和杨家砭小区南北大门的科学论证,调整好建设布局,配套好城市服务功能。总之,县城总体规划要吸取历史教训,汲取百家之长,坚持高起点、高品位,使规划思路和群体建筑风格既体现地方特色,又突出现代气息,真正能够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二是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在执行规划上,必须坚持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管理一条龙”。对违章违法建筑要不徇私情,严格执法,树立规划权威。对城市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要做到功能配套齐全,调整好间距比例,留足空地搞绿化。在旧城整合开发改造,要强化一类区的保护力度。今后县城规划区内,每年确定工程建设项目,都要组织力量,提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论证项目的可研性,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征求大多数干部群众同意的基础上予以立项建设,沿街每一个建筑物的设计、图纸和外观造型、色彩、抗震性能,都要由领导小组把关,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方可实施。并要同时考虑停车场严重不足和公用设施不配套、人文环境、休闲娱乐、凸显现代城市品位、构建和谐文明新甘泉等因素。三是《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没有审批之前,是否暂停审批单位、居民修建,维持现状。如南台小区、西门坪环城路、杨家砭小区。
(二)运用市场机制,广开融资渠道,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一是加大城市建设力度,突破城市建设的“瓶颈”制约。首先要抓住国家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机遇,积极谋划投资项目,加大争项目的力度。其次要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把城市当作国有资产来经营管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城市存量资产,以存量换增量,特别是要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通过市场竞争,有偿转让土地和部分设施的使用权。今后新编制《县城总体规划》,新区建设可采取帮畔造地,挖山造田等方式开辟可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二是大力实施旧城改造工程。按照新修编县城总体规划要求,下硬茬折旧建新,分步实施,在旧城(西台区)改造上实行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采取一事一策的办法招商引资,放手让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和经营城市公用设施,共同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产权置换。最终达到“经营市场化,资源资本化,投资多元化”的经营机制,不断探索城市经营新路子。
(三)调整各方利益,协调各方关系,调动各方因素,综合开发城镇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城市建设的经营运作,量大面广、头绪繁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涉及部门、单位、乡村、个人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和资产的整合,若处理不好,将会引发矛盾,好事不能办好,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考虑综合开发不能单打一,必须做到水、电、路统一规划,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照顾不同阶层各方面群众利益,变不利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此,在项目建设中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宣传教育,让广大市民认识城市建设和改造工程是给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让大多数市民拥护和支持。二是遵循市场规律原则。统筹考虑资产的运作方案,充分考虑各方利益,优化配置资产结构,实现资产增值和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三是让百姓得实惠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建设和改造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为老百姓谋利益、得实惠上来,不是就建设搞建设,就改造搞改造,更不能搞个人政绩工程,使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城镇建设带来的好处。
(四)理顺体制关系,合理设置建管机构。为了适应城市发展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如何解决我县目前城管工作中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逐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通过考察学习,结合我县实际,参考各兄弟市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按照权责相等、权责一致的原则,建议成立“甘泉县城市管理局”,内设环卫园林处、市容监察大队、公用事业科、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时撤并市场管理中心,职能交由城管局下设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重新调整和明确内部管理部门职能。今后,政府要加大城管工作的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按照“全国卫生城”的要求,认真找差距、定措施,强化城关镇、街道办、城管局、公安、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职能,重新划分责任区,形成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一要强化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引入竞争、奖罚、监督、制约等用人机制,切实增强城管执法人员责任感,形成严格执法,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以适应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二要继续实行目标管理。抓好门前“四包两禁止”,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验收奖罚。三要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街道办的职能作用。今后,街道办、社区对城市环境卫生实行全方位管理,重点对居民小区、车站、城乡结合部、洛河、劳山河两岸、公路、铁路沿线、城市出入口等部位进行督促整改,实行分片承包管理。四要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重要方面。就本级财政保管理,建设投入靠外引,建议每年按比例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市容城管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建立稳定增长的市容环境管理资金投入机制,保证我县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五)凝聚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全县各级干部的思想大解放。面对日益繁重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任务,鉴借兄弟县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必须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调度县级几大班子和全县领导干部的力量,推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及逐级组阁制(就是根据包抓项目组阁指挥部及办公室人员),把重点项目实施责任分解落实到包建领导身上,直接向县委负责,其中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由县级领导担任,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领导和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要着力提高全民的城市意识,提高全民城市意识,是搞好城市管理的根本途径,也是一项长期的治本工作。因此,政府要制定长期规划,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不间断地搞好宣传教育,做到建设现代化城市与培育现代化人同步进行,通过教育,使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自觉爱护环境、美化环境,培养遵守城市管理规范的自觉性。
篇9:甘肃省城市供用水合同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为了明确城市用水供应、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水性质、用水地址和用水量
1、用水人用水性质为下列第 种:
①居民生活用水。
②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
③特种用水(□洗浴用水、□洗车用水、□其他 )。
2、用水地址: 市(州) 县(市、区) 街(路、巷) 号 幢 单元 号。
3、用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用水人月用水量 立方米。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供水水质、水压
1、合同履行期间,供水人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可抗拒的事由除外)。
2、供水人承诺城市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供水人承诺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用水价格及水费结算
1、用水价格:当前价格为 元/立方米。该价格包含城市污水处理费以及政府规定征收或代收的相关费用。此价格为政府 号文件规定的用水价格,并依照政府相关价格调整的文件调整。
2、水费结算
⑴结算水表:结算水表为下列第 种:
①人工读数水表。
②IC卡智能水表。
结算水表安装地点为 ,水表型号 ,水表出厂编号 。
供水人将结算水表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实地安装。
⑵结算方式及付费期限:安装人工读数水表的,供水人按 月为周期查抄结算水表,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已结算水费和基本水费。
安装IC卡智能水表的,用水人自行及时向预付费账户充值。
⑶用水人的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单独安装结算水表。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结算水表时,供水人按最高类别水价收取水费。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供水人负责对结算水表(含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用水人负责结算水表(不含结算水表)以后的用水管道及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2、对有计划的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需停水的,提前24小时将停水事由、停水时间通知受影响区域用水人。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电或雷击等突发且不可控制事件导致供水中止,供水人应当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用水人停水事由及恢复供水所需时间。
3、维护、检修、更换结算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查抄结算水表。
4、用水人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逾期不交付水费,经供水人催告后,连续两个月仍不交付水费的,供水人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暂停供水。
5、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查抄结算水表的,供水人可按用水人前三个月的平均月用水量结算本周期水费。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维护结算水表,造成损失的,用水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受理用水人报修和投诉信息。
7、结算水表例行检定,检定费用由供水人承担。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由供水人负责送至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校核检定。校检期间,由供水人为用水人安装符合质量标准的临时结算水表。如检定合格,其发生的费用(包括结算水表和临时结算水表的拆装表费、校检费)由用水人承担;如检定不合格,供水人承担一切与校检相关的费用,为用水人无偿安装新的合格结算水表,并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8、对结算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无偿更换,并根据前三个月的平均月用水量估算本查表周期内的水费。
9 、用水人用水量增加,半年内月度平均用水量累计3次超过水表额定流量,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大或者采取限流措施,费用由用水人承担。用水人超负荷用水造成结算水表故障的,供水人可按前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水费。
10、通过用户手册、宣传单、网站列表等便于用水人知晓的方式,公示营业、维修服务网点,以及收费标准、维修标准和维修期限。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和用水范围用水。
2、不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转供城市供水。
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结算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4、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有权向当地质量技术监
督主管部门申请校核检定。
5、有权对供水人收取的水费申请复核。
6、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水费。
7、协助供水人维护、检修、更换结算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配合供水人查抄水表。不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
8、用水量增加,提前办理换表手续;用水量减少,经供水人同意后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因更换、改造而发生的工料费。
9、需要水表分户、移表、扩大供水范围、终止用水、变更户名或者用水性质的,向供水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水人未按合同约定向用水人供水或供水水压、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水人每日按违约期间正常用水水费的 %向用水人支付违约金。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电或雷击等突发且不可控制事件以及计划内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的原因除外,供水人及时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用水人。
2、供水人因结算水表计量不准或抄错结算水表而多收的水费,予以退还。
3、供水人安装未经检验的结算水表不合格,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用水人逾期未交付水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交水费的
%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人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5、用水人擅自转供城市供水,有计量表的按照计量交付实用类别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无计量表的按照管径的压力流量交付实用类别水费(含污水处理费),并按合同约定的年用水水费的_%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
6、用水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7、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下列第 种:
1、无固定期限。供水人自 年 月 日起向用水人供水。用水人向供水人提出终止用水请求,双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终止用水手续后,本合同终止。
2、固定期限。供水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用水人供水。合同履行到期,双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终止用水手续后,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补充
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补充合同未尽事宜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用水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供水人:(签章) 用水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地点: 。
篇10:文明城市标语口号_口号标语_网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每个市民的用心和责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明城市标语口号,欢迎阅读。
文明城市标语口号一
1.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幸福生活。
2.养成文明习惯,争当文明市民。
3.让城市更亮丽,让生活更美好。
4.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5.让文明成为习惯,让城市有序和谐。
6.人人守法,社会有序;你我礼让,社会和谐。
7.公共交通礼让有序,公共场合和谐有序,公共环境整洁有序。
8.养成礼让通行习惯,养成排队办事习惯,养成爱护市容习惯。
9.礼让通行,排队办事,爱护市容。
10.礼让交通,安全畅通。
11.守法有序,礼让和谐。
12.待人有礼,处事有序。
13.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人,让出一份和谐。
14.斑马线是安全线,过马路走斑马线。
15.开车有德,安全有道。
16.过马路走斑马线,斑马线前让行人。
17.人多车多耐心等,老弱不便让优先。
18.爱护公物,保持清洁!
19.开车走路逛公园,不乱扔也不乱吐。
文明城市的标语口号二
1.微笑是我们的语言,文明是我们的信念。
2.礼貌是人类文明共处的金钥匙
4.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情,也是最容易忽视的事情,但她却是最珍贵的事情。
5.礼貌和文明是我们共处的金钥匙。
6.播种文明、收获温馨”、
7.“美是文明、美是智慧、美是奉献”、
8.“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9.鸟儿因翅膀而自由翱翔,鲜花因芬芳而美丽,校园因文明而将更加进步。
10.文明是快乐的源泉。
11.让我们的心灵像花一样美丽。
12.关心学校,我们的职责;爱护学校,我们的义务;热爱学校,我们的心声。
13.学校是学习之所,文明是成功之本。
14.让我们一起来: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15.让我们告别不文明的行为。
16.文明是彼此沟通的桥梁。
17.手边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如茵!
18.文明是成功之花的蕊,是理想之舟的帆。
19.绿色、文明是希望,让我们一起来播种希望吧!
20.让我们的素质及文明展现在一言一行中!
篇11: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局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与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责任到位,扎扎实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树优良作风、抓优质服务、创优美环境、树文明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同抓创建
按照《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委办发?20__?10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内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经常把创建工作与旅游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同考核。同时,各景区、星级饭店、A级农家乐、旅行社等也落实专门的工作力量,负责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文明创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动员,强化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我局先后组织各景区、星级饭店、A级农家乐、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组织100余名涉旅企业职工参加“六城联动”万人誓师大会和“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动员大会;在办公区域制作宣传专栏、标语、文明创建标识牌、禁烟标志等,向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资料》、《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治理“三乱”倡议书》等20__余份,在大英旅游网宣传文明旅游等基本知识。各旅游企业召开员工会议,动员大家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来,把旅游企业职工的文明使者形象对外展示出来,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先行者、传播者;各旅游企业还结合实际,开展各类形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先后制作创建宣传标语20余条、标识牌110余条。中国死海在售票窗口电子显示牌制作滚动宣传标语,在游客中心、太阳城酒店总台、听海吧、观光电梯、青年旅社等游客聚集处和员工住宿区张贴创建文明城市温馨提示、文明旅游公约和标识牌,在客房摆放《大英文明手册》等;东方生态博览园、新华宾馆、民族风情岛等旅游企业也制作宣传标语,张贴文明宣传标识牌等,在旅游系统中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坚持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核心,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在旅游系统广泛开展以“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和“创文明县城、建魅力大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大行动。一是强化道德教育。以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为契机,以“我参与.我评议大英好人”等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三学一做”(学行为规范、礼仪知识、法律法规、做文明职工)活动,我局先后会同劳保、总工会、职中等单位开展旅游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培训从业人员20余期、培训1100余人次,组织景区导游、讲解员50余人次参加专题培训,旅游企业员工素质和从业道德进一步增强;中国死海先后举办“爱祖国、爱家乡、爱死海”首届演讲比赛,邀请法律顾问及县司法工作者到景区进行普法知识宣传,组织选手参加“劳保杯”创建文明城市演讲比赛等活动,景区员工素质进一步提升,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二是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留守儿童。今年6月1日,县旅游局组织涉旅企业一行十余人深入到卓筒井镇小学,开展“景区情系留守儿童、相助成长共享蓝天”等公益活动,集中看望慰问了留守儿童15名,给他们送去了共3000元的慰问金和价值1000余元的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品。在景区景点中广泛开展关心未年人活动,中国死海等景区对购买儿童门票身高进行了调整,在“六.一”儿童节时推出了优惠活动,时刻温馨提示家长在游玩时注意儿童安全,让未成人玩得开心愉快。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在在校子女中开展青春期教育,重视和协助开展家庭教育,在景区让未年人实行健康上网、绿色上网,配合将卓筒井国际观光旅游区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落实未成人人集体参观和个人参观的政策。三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项目攻坚年”、“改革创新年”、“投资环境年”活动为契机,在局内开展“大英旅游要发展,我该怎样做”,“我
为大英旅游献一策”等系列深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职工谈心交心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2、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夯实创建文明城市基础。坚持在旅游系统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局机关、中国死海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东方生态博览园、民族风情岛、雅乐轩大酒店等14家旅游企业成功创建为县级文明单位,为旅游企业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扎实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以创建“诚信经营企业”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服务明码标价、服务承诺等活动,倡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经营、诚信服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引导旅游者理性、合理消费,营造文明旅游环境,树立大英对外良好的形象。
4、全力以赴,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景区活动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景区倡仪书》、《大英县旅游企业“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活动方案》,与涉旅企业签订“进景区”工作承诺责任书;组织干部职工到梨马大桥责任街区开展清洁卫生大扫除和文明劝导活动,机关环境卫生责任区落实到人;组织80余人次不定期对景区、酒店、A级农家乐的安全、环境卫生等进行督促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5、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涉旅行业服务水平。起草制定《大英县星级旅游接待推荐单位管理办法》;指导中国死海、
东方生态博览园、民族风情岛分别创建国家5A、3A、2A级景区,阳光国际大酒店创三星级酒店;层层签订责任书,指导中国死海等景区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景区、星级酒店等进行重点检查,排除各种旅游安全隐患;坚持值班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在节假日到死海等景区执勤;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工作,今年共接到投诉8件,办结率100%。
四、督促检查,着力整改,深化创建活动成果
创建活动成果显不显著,关键要看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先后组织30余人次深入各景区、宾馆饭店督促检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氛围、环境秩序等情况。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重点对星级饭店残疾人无障碍设施,餐饮、娱乐等服务明码标价,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客房干净,无异味等进行督查;对旅行社导游带团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服务耐心热情;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服务承诺制度公示;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等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6条,相关旅游企业立即进行对照整,确保创建活动成果显著。
篇12:2025城市个人租房合同书
1、家具
2、电器及配套
3、其他
4、钥匙:_______详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简单个人租 房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篇13: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 ,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如下:
检测工作内容:
1、常规建材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土工、砖、砼、砂浆抗压、砂、石、水泥、砼抗渗、防水材料、砼放射性、钢材等)
2、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主体变形观测、砼构件回弹、砼钻芯、砂浆强度、饰面砖拉拔)
第二条 检测方法及标准
经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委托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详细检测标准和方法根据具体检测内容确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临桂区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进行相应的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以甲方委托任务单为抽检依据;
(2)在实施监督抽检工作中甲方享有检测结果的知情权;
(3)负责协调受抽检项目方的现场准备工作。
2、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为工程提供准确、科学和公正的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服从甲方工作时间安排;
(3)检测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 检测数量及费用:
1、检测数量:
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检测。
2、收费标准:
按桂建检协[20__] 65号《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收取检测费。
3、检测费用由甲方一次或分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a、 ;
b、检测费由乙方打出对账单经双方确认,常规建材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实际委托数量按季度结算;
第五条 履行期限
本技术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检测项目全部完成,检测费用全部结清,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检测费的视为甲方违约,每延误1天,甲方向乙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3、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费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4、若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且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指定 为甲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 为乙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检测时间应顺延:
1、甲方允许的检测时间延长;
2、甲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3、乙方进场后由于必要的检测条件不具备;
4、非乙方原因的检测范围内检测数量的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若遇恶劣的天气(如刮风下雨)或不可预见的困难,则试验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桂林市临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4: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建设崇德向上、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向萍乡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200万萍城儿女的不懈追求,更是每位市民朋友的共同责任。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筑就文明城市。20xx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首战告捷,全市上下信心倍增;20xx年大战在即,大家更要乘胜追击。在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争当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价值追求引领文明风尚,文明风尚涵养城市精神。让我们传播文明理念,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循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遵守市民公约,抵制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礼让宽容,向道德模范学习,与身边好人同行,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争当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
二、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举手投足,事关萍乡形象;点点滴滴,折射文明素养。萍实之乡,礼仪之邦,工运摇篮,小城大爱。让我们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萍乡形象,自觉做到:文明在仪表,做到衣冠正、形态端,守秩序、行礼仪;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乱贴乱画,不损毁公物,不打架斗殴;文明在脚下,不乱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踩踏草坪;文明在岗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在本职岗位奏响人生华章;文明在行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他人,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幼儿者让座,驾车礼让斑马线,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问询,做到文明经营、文明用餐、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宠,让文明素养成为每个萍乡人的良好生活习惯,使萍乡成为一座更有温度的城市。
三、争当文明创建的推动者。文明城市人人共创,文明成果人人共享。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应该是文明城市的创造者。只有我文明、您文明,我们的萍乡才会更文明;只有我参与、您参与,我们的萍乡才会更美丽。让我们弘扬“坚韧不拔、行动自觉、敢于胜利、无私奉献、众志成城”的创城精神,传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全力支持文明创建,积极参与共建共享,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争做学校好学生、单位好员工、家庭好成员、社区好邻居、文明好市民,为文明点赞,为创城助力。
市民朋友们,萍乡因“我”而文明,创建因您而成功。您多一份热心,萍乡就增添一份温情;您多一份参与,萍乡就增添一份靓丽;您多一份奉献,萍乡就增添一份底蕴。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做文明人,创文明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当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文明的种子撒遍萍城每个角落,用文明的力量共建和谐宜居幸福美丽家园!
篇15: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的发言稿
大家好,我叫。今天我来竞选班长。
俗话说,老公要找兴趣相投的,那班长也要找性格相合的。而我在高一这一年中那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都证明我和班长这两个字是十分协调的。下面简述一下我竞选班长的理由:
1.作为一个班长,要以身作则,给同学起表率作用。而这一点,如果大家有幸投我一票,将来老师再不会对你说:“瞅你那熊样,跟人家班长学学。”而且以我为标准,大家会轻松很多。
2.作为一个班长,要博览群书,广泛涉猎。数学方面,我自出经费、时间研究1+1,1+2,1+3,1+4等世界级猜想未果。物理方面,对麦克思韦方程组,费马定理,伯努利虚功原理有着很深的想法。外语方面,对英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语言有着一定的了解。生物方面,对生理学和伦理学有着颇深的造诣。这一切都将成为我的资本,为同学服务。
3.作为一个班长,要有善心,乐于助人。一点小事,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性格。比如说有一天晚上,我遇到一位老妇人在散发传单,给我的时候我并没有厌恶地拒绝,而是善意的接过去。当时我的心理是这么挣扎的:“那个婆婆一定有孩子,有孩子一定有老公,要养家 糊口,而我接了她一张传单,她就会多挣一点钱,而如果我不接,当她回到老板那里,可能会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遭人欺凌,饿死街头。” 想到这我热泪盈眶,我想:“如果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地球上会多和谐多美好,地球上的游戏产业不就发展壮大了吗?”
4.作为一个班长,要勇于看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我原来和大多数新生一样,来到一中之后内心羞涩,不敢说话,可我 并没有甘于寂寞。我努力锻炼自己,让自己敢于在大家面前表达自己那颗火辣辣的心。现在我在这里就是我最大的成功。我相信,一个能积极进取的人是有能力当好这个班长的。
5.作为一个班长,要能坚持原则,拒绝诱惑。当初来到一中住校时,学校给了我们很大的自由,我爱玩游戏,可我知道玩游戏是不好的。所以我就克制自己,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限制自己玩游戏的时间。最后我成功了,我在数学课上从来不玩游戏!坚忍不拔的毅力,对我处理班上的事务将会有很大的帮助。
6.作为一个班长,一定要为同学、为班级谋幸福。比如说,老师觉得我们班两个同学讲话,而他们也可能讲,也可能没讲。在这模糊不清,混沌的时刻,我会挺身而出,捍卫同学的利益,捍卫班级的利益。再说个切合实际的例子,比如有一节活动时间,而*老师要考试,占用同学时间,这时我会迅速找到*老师,跟它说明,这节活动对同学来讲有多重要,有多少同学为此驻守了千年的等候。我会建议物理考试可不可以推延一下,我想这时*老师一定会谅解我们的。
以上就是我觉得我适合班长这个职务的全部理由。
十七年间吸取的精华沉淀在此刻
正义的胸膛坚定着我残存的人性
不屈的贞操表达着我炽热的爱恋
精心的准备代表着我对班长职务的饥渴
希望大家拿班级的未来做一次赌注
投我一票,相信我未来不堪设想
未来值得我和大家一起憧憬
篇16:文明城市校园倡议书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又是一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三月,阳光明媚,春意盎然的日子,青春的我们更是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文明成长是我们展现当代人的风采。
中华民族谱写了五千多年的历史,创造了无数举世瞩目的文明成果,被赞誉为文明礼仪之邦,文明是我们民族之魂,文明是我们素质的前提,文明是校园文化的基调,文明是小学生成长成才的起码要求。一直以来,我们学校非常重视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本学期,我们又把“关注细节,做一个文明人”作为我们学校少先队的重点工作。并在全校启动“携文明起跑”活动。
一个文明的孩子才有一颗洁静的童心;一个礼貌的孩子,才会从知识中升华做人的道理。那么,文明是什么?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问候,是不小心撞到对方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或恣意践踏草坪时的主动制止,等等……
然而,就在这块美丽的校园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总有一些令人不满意的现象出现。如:清扫刚结束后的校园,就有我们同学扔下包装纸;在整洁的操场,有我们同学丢的纸屑,塑料袋;在书声琅琅的课堂上,有的同学却精神萎靡不振;在安静无声的自习课时,有的同学却在叽叽喳喳甚至高声喧哗;在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上,有的同学却左顾右盼,窃窃私语。还有一些同学说脏话,争吵,打架,搞不团结,影响了学校形象和周围同学的学习。
为了杜绝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为了净化和美化校园环境,为了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我们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每位同学准备一个塑料袋,放在抽屉里,把自己的垃圾随手放在塑料袋里,以保证教室、校园无白色垃圾随风飘舞。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真诚待人,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特别见到老师要主动请叫“老师好”。
三、爱护公共财物,不人为损坏桌椅,,不在厕所里乱写乱画
四、讲究个人卫生,仪表整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
五、节约用水,用水后拧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六、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太阳灯”。
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公约,争做文明使者,安全卫士。
八、敢于同一切违背文明公约,破坏校园文明的行为作斗争。勇于纠正不文明行为。
我们应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塑造成为新时代的文明学生。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努力,争当文明,创建先锋,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
做文明校园建设的先行者、传播者、监督者,以文明行为,掀文明之风,创文明宿舍,建文明校园,
让文明不再是内在纯粹的理念,而是个人的自觉言行!
让文明不再是外在强加的约束,而是内化的集体自律!
让文明成为习惯,让校园成就梦想!让我们携文明起跑,用满腔热忱去推动我校文明前进的脚步。
永寿小学大队部
20__年3月7日
篇17: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的战略部署,从根本上提高全街道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要求,牢固树立和进一步强化“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重点项目与环境整治“两手抓、两手硬”,全力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深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切实治理“脏、乱、差”现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美化全街道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人、文明和谐的宜居街道。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整治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对马路市场进行彻底清理,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对流动饮食摊点和水果摊点,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居民区和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流动摊点经营点,并与摊主签订卫生责任状,规范经营行为,保持环境整洁。
(2)整治占道经营和广告牌匾。落实沿街店面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占道经营行为。对沿街不规范、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等进行整治。
(3)整治城市“牛皮癣”。对主干道、小街小巷的乱张贴、乱张挂行为进行整治。落实好清洗人员,加强对乱张贴小广告的清洗,同时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广告张贴栏,切实清除乱张贴的源头。
(4)整治农贸市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摊位设置的规范整洁,周围无垃圾、积水,环境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5)整治大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加强大环线及入城线两侧的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匾及两侧墙体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的整治力度,清除卫生死角,加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环线及入城线景观带美观整洁。
(6)整治绿化缺损和地面破损。及时修补缺损的绿化带、草坪和花坛,并进行补绿,全面修补破损路面。
(7)整治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对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卫生死角等开展彻底清理,根据需要,添加更新垃圾箱、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确保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垃圾清扫及时,街巷、市容市貌整洁。
2、工作目标
要通过以上整治,达到临街店面无占道经营,无马路市场,流动饮食摊点、水果摊点规范有序,街道无不规范或破损的广告牌、遮阳蓬、霓虹灯;主干道、车站广场等地带无乱张贴、乱张挂、乱堆放现象;环线和入城线景观带,广告、牌匾设置规范,两侧无乱堆放垃圾,墙体美观整洁。
(二)全面展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逐步整治各村有污染的猪圈、羊圈、牛圈等,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达到水冲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3)治理垃圾。全面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存的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街道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暂时没有条件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的村,对简易填埋场要及时覆土,进行绿化,有效降低暴露垃圾的污染;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2、工作目标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人畜混居、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屋前屋后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3)路畅。入村主干道、支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雪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4)村绿。入村主干道两侧因地制宜植树、种花,村边、路边、沟边、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5)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三)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
1、主要工作
(1)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工作。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内源污染治理,争取在“源头”治理上取得突破。由街道工办负责,加强对污染企业的达标排放管理,对限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禁止引进和新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
(2)加大河道联合执法力度,强化河道巡查制度,严查工业污水、建筑泥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案件。对城中村和居民集中点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关闭、搬迁,进一步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加强水体污染治理工作。以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为目标,重点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实施全天候水面保洁,开展定期生态补水和水生态修复建设,对沿河村居进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2、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截污先行、引流结合、治保并重、多管齐下”等途径,切实加强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强化监管,促进水环境保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水环境的明显改善。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街道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街道社区办、城建办、农办牵头,分别负责市容市貌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统筹规划、总体协调,街道各办和各村(居)社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5月12日–5月23日
按照区5月11日召开的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要求,组织全街道机关干部、各村(居)社负责人召开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动员大会,指导各村(居)社制订整治方案,全面部署环境整治工作。在5月16日–5月23日开展东城街道环境整治周活动,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24日–8月31日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居)社开展环境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并进行考核验收。
(三)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街道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切实形成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这次环境整治行动牵涉了本街道的所有村(居)社,任务繁重。各村(居)社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街道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环境整治上来。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社、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街道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环境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帐、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居)社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奖惩。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居)社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各村(居)社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由街道财政统一管理,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街道办事处对村(居)社环境整治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居)社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社,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街道、村(居)社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组织了一个专门的环境整治工作组。
主要人员组成:
组 长:王永林
副组长:江贞国 傅先进 张平惊
成 员:王国玉 周福苗 李岩方 汪文勇 郑柄正
黄仙国 管康国 柳 音 陈新宇
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平惊(兼)
篇18:2025年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市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1-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室 厅 厨 卫。1-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供 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 ___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在租赁期满前的 个月向甲方告知其续租意向,双方可在租金期限完毕后重新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乙方没有通知甲方要求续约,则视本合同到期终止。
四,租金及支付
4-1,该房屋的年租金为币: 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____)。4-2,该房屋租金按___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每隔________一付。
4-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需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费,电费,气费,有线电视费及物管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如期缴纳。
5-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6-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之纠纷。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内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应合乎有关法律及安全管理之规定。如:不
得养狗,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等等。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
7-3,乙方应主动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租赁房屋的结构,也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赔偿。
7-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也不得用来存放危险物品及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违反此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5,若在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水灾等人为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八,甲方的设备及水电气止数见附近一。__,押金及违约金
9-1,为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币大写)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
9-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及剩余租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并收回房屋。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机构或改变用途;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拖欠房租十五天以上,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4,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等有关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并向乙方追收有关费用,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立即腾房,如乙方到期不腾房,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6,凡在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的事情时双方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____提起诉讼。
十,条款
10-1,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3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证件号: 证件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出租附属设施清附件一 1.家具
2.电__及配套
3.其他
篇19:城市规划设计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黑龙江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 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规划设计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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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及资料名称 │ 内容要求 │ 份数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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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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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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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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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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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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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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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
│ 序号 │规划设计成果名称 │ 内容要求 │ 份数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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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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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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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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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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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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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篇20:城市土地租赁协议书
甲 方: 等 村 位农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1: (村委会主任或村民组长),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1》;
委托代理人2: (流转农户中产生的代表),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2》;
委托代理人3: (担任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此代理人为可选代理人),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3》
2、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
村 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乙方承租的土地经营除履行相关建设用地手续外,仅限于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合同双方约定:。
3、流转期限:
(1)耕地(含旱土)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
____月日止;(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2)林地(山地)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
____月日止;(以农村林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3)水面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土地流转方式 价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计算方式;流转价款按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面积和流转期限计算:
(1)耕地(含旱土)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________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2)林地(山地)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________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林地(山地)流转前,双方约定地上林木处理方式。
(3)水面: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________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水面流转前,双方约定水塘养殖物的处理方式。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委托代理人2收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________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在耕地确保水放得进、排得出、便于耕种为原则的前提下,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规定使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________年,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或对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第八条 其 他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县人民起诉。
2、国家补贴到农户一卡通的资金由甲方享有;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实施;
3、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5、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中的甲方系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户主,经过授权委托书1(见附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1与乙方共同签订。
7、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