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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如何写【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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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妇女儿童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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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沙州镇妇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全面开展各项妇女工作,突出抓好妇女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及和谐家庭创建等重点工作,团结带领全镇妇女为推动我镇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就我镇妇儿工作自查如下:

一、引领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有新成效

1、继续巩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镇妇联把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妇联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为重要抓手,以“创建和谐家庭促进和谐社区”为主题。开展了以倡扬新风尚、改变传统观念和落后陋习为主要内容的“巾帼示范”创建活动,培树和谐家庭示范点3个,示范户27户。

2、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镇妇联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实施了《家庭教育工作“”规划》。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巩固提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讲团,就家庭教育及儿童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学校宣讲。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表彰优秀小公民、优秀学生108名,优秀家长17位。

3、组织开展“创平安家庭行动。镇妇联把“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抓手,会同公安、司法部门扎实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法制宣传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及“万名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普法读书活动,参与群众达3000余人。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示范点、示范户活动。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新突破

1、推动“两纲”实施。对“两纲”目标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全镇妇女婚前检查、预防出生儿缺陷、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等重点难点指标取得了很大进展。

2、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接待处理了婚姻家庭、劳动权益、家庭暴力等案件。我镇8名个人、3个集体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有新进步

以基层组织创建活动和争先创优工作为载体,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加强了妇女工作作风建设,着力抓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注重与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妇联工作的宣传力度。

四、 开展创建和谐家庭活动有新举措

大力实施“和谐家庭创建行动”,以和谐家庭创建统领各类特色家庭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了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以家庭文明建设为主题的家庭卫生改进、庭院环境治理等各类弘扬家庭美德、倡扬社会公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选树和谐家庭示范户、示范点及道德模范个人和家庭。结合妇联成立60周年,组织开展了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庆祝活动,在广大家庭中弘扬和谐精神、培育和谐理念,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通过自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努力下,我镇的妇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妇联组织的工作机制和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方面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工作职能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转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手段、方法、活动载体还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妇联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和探索,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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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浅谈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5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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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浅谈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党的xx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明确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等要求。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正快速融入世界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不仅中央政府的职能需要进行根本性的转变,特别是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 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必然性 政府行为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主体要素,哪里政府行为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反之,政府行为不规范,不能依法行政,不进行制度创新,在激烈的环境竞争中就会落败,也无法实现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政府行为中最主要的就是政府管理行为、服务行为和收入支出行为,但不论是政府管理、服务还是收入支出行为,目前都存在着一定的异化,即缺位、越位或错位,新形势要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要尽快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要做到到位、适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县级政府职能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县级政府必须在实践中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才能取得领导市场经济的主动权。当前,县级政府职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仍然存在着很多不相适应的方面。 一是市场经济观念转变不到位。在县级政府,有些同志尽管口头上讲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行动上却或多或少地停留在计划经济的轨道上。一方面要求政企分开,另一方面还对企业进行不适当的干预;一方面讲要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自负盈亏,另一方面却仍用老办法,热衷于向上级要项目要资金,坐在那里“等靠要”;一方面讲要按市场经济的法则指挥生产,另一方面却沿用老办法催耕催种或向企业摊派等。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县级政府职能的转变关键在于三个方面:政企分开、还权于企业和搞好服务。现在一些领导干部仍喜欢运用手中权力从人、财、物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干预,造成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关系理不顺,政府部门舍不得放权,企业不敢用权。一些企业既想摆脱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又想躺在政府的怀抱里“等靠要”,企业缺乏生机活力。县级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在农业上的表现是一些领 导干部错误地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政府撒手不管,农民想种啥就种啥。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种很肤浅的认识。 三是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现在强调政企分开,一些企业法人事实上成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由于产权不明和监督机制不全,对企业财产支配和生产经营的监督权力随着自主权的下放和行政干预的减少,企业法人在经济运作中的权力越来越强化,导致经营权侵害所有权,这种关系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造成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分配不合理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企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不协调,制约县级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相当部分县级企业亏损,处境困难。在农村,由于“统”与“分”关系处理不当,重分轻统,土地切块分户承包经营对实行规模生产带来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加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这种局限性越来越约束规模型社会化市场经济的发展。 此外,一些县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上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思想作风上存在脱离实际,说多干少,不敢负责,短期行为,弄虚作假,贪图安逸等问题。在工作方法上习惯于行政命令,搞群众运动,指导工作一刀切,照搬照抄别人的经验,思维单一僵化,习惯于按老办法行事。一讲贯彻上级精神就马上想到开大会、传达文件;一讲重视就想到出席会议的人规格高、人数多、规模大;一讲加强就想到要扩充编制,增加机构和人员;一讲抓落实,就想到搞检查评比、统计数字报表等等。这些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方向和任务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是党的xx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任务和具体内容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深化。 党的xx大提出,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这次《决定》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由过去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逐步转向主要从事宏观调控,组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就县级政府而言,转变经济管理职能的落脚点应放在依法行政和搞好服务方面。 依法行使经济管理权 《行政许可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正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对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等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就经济管理而言,应注重抓好以下几项制度建设。 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产权是经济体制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如何实现基本经济制度与现代产权制度的有机结合,是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关键问题。xx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这就要求把现代产权制度结合到基本经济制度中去,从而使公有制和其他所有制经济都能按照现代产权制度来运作,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运营和产权保护。按照xx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就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这样做,不是削弱或否定基本经济制度,而是有利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按照这样一种改革思路,不仅企业的财产关系将明晰化,而且整个社会的财产关系也将出现明晰化趋势;不仅公有财产权将得到保护,而且私有财产权也将得到保护;不仅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而且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从定兴县强力水泥、医药公司、华建机械等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实践看,要把国有企业推上市场经济的轨道,出路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一个“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体制。只有明确界定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及其责任,才能保证

企业资产的保值 增值,使企业充满生机活力。 建立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微观经济基础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据统计,到XX年底,全国私营企业300万家,注册资金3.5万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2300万户,从业者4600万人。加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约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三成,创造的增加值约占整个gdp的1/3。现在,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为了使这一微观经济基础进一步得到强化,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应充分认识到非公经济在当前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念,并且“必须毫不动摇”。第二,在政策上,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除涉及~及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外,其他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清除各种歧视性规定,使其在诸如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以及进出口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在政策支持、经济信息、融资等方面给予更多、更快捷的服务,加大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在贷款、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xx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决策。定兴县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放开手脚,大胆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有效缓解了政府投入不足而无力开展建设的问题,现开发商投资兴建的新兴街已经初具规模,彻底改变了旧城区脏乱差、经济滞后的面貌,收到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实践来看,应尽快制定市场准入的标准和操作办法,以便有所遵循,促进民间资本的涌入,加快发展步伐。 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做好政府对企业的有效监督,这是企业公平竞争所必需的,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失去有效的监督,就会助长企业权力的膨胀,导致企业经营权越轨,侵害所有权的利益,滋生不正当竞争行为。要转变政府对企业的微观管理模式,把政府从企业获取的利益主要放在依法纳税上,只要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政府就不要过多干涉其生产经营。在监督的同时,还要全力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查处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做好对粮油、生产资料等重要物资的价格监测和跟踪,稳定商品价格,打击囤积居奇、制假售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机制和环境 抓好统筹规划。加强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任务和途径。这就要求县级政府要总揽市场经济大局,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县经济发展思路、规划,包括长、中、近期发展规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和实施办法,有效地动员全县人民为实现目标奋斗。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特别是国际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日益广泛和深入,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与以往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交织在一起,使我们面临很多新的重大课题。只有加强对影响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正确判断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趋势,才能从统筹城乡、统筹地区、统筹经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相和谐、统筹国内经济与对外开放的高度,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提出符合县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把经济增长的潜力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使县域经济能够在较长时期保持快速健康增长,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定兴县本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工作的原则,立足“人缘、地缘、业缘”实际,结合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组织计划、统计等有关部门,聘请专家学者,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远规划,并针对优势产业现状,制定出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及汽车产业规划等,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确保了经济建设平稳有序进行。 抓好全方位服务。政府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首先是强化服务观念,政府及行政机关的义务就是全力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即“纳税~利中心观”,维护纳税人的自然权利和法律权利;要树立优化服务的发展观,将服务融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实现服务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其次是建立顺畅、高效的服务运行机制,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改革现有的管理模式和流程,以强化公共服务为目的,重新配置整合服务资源。三是建立服务承诺机制,通过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满意度。四是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建立起由行政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监督、中介组织监督等内外部组成的监督主体,确保及时掌握服务状况、监督服务计划的正确执行和及时改善服务状况。 定兴县在扶持民营经济方面,通过强化服务探索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在对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的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上级和社会各界加大对长城、大迪、天马、华鑫等30家重点企业给予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走出去”,寻求发展机遇,开拓市场,引进项目,为企业搭建双向开放、招商引资的平台,一大批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具有一定品牌优势的民营企业成为新的县域经济增长点。 抓好发展环境。县级政府要实现对市场经济的权威性领导,要抓好软硬两个环境的优化。一方面,抓好行政环境建设。通过建设良好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社会诚信度等软环境,着力营造“亲商、安商、尊商、富商”氛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满意的服务是党的宗旨决定的,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主建设进程的加快,行政相对人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要切实负担起提供治安、教育、交通、国防外交、医疗、环保、民政社保等公共服务职责,保证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全程配套到位的服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搞好勤政廉政建设,要做到不批条子,不认条子,一切按规矩去办,提高办事透明度,反对权钱交易,以良好的形象树立县级政府领导经济建设的权威。政府的实体管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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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州法院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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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频繁发生当事人在案件审判执行期间以各种方式扰乱法庭秩序或者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对法院正常审判工作和司法权威造成了严重影响和破坏,对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伤害和威胁。为进一步调查法官人身安全保障的基本情况,广州市法官协会成立专题课题组,采取法官座谈、资料收集、统计分析等形式开展调研,以广州市中院近年来发生的法官人身安全受侵害的情况为视角,分析特点,剖析原因,研究对策,以求维护法院正常秩序、维护法官人格尊严和维护国家法律权威。

一、广州中院法官人身权利保障的基本情况

作为纠纷解决机构,人民法院处于调处社会矛盾的中心。法官作为纠纷的裁判者,承担着定分止争的神圣职责,同时也处在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面临着利益对抗和矛盾激化的各种风险。近年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利益调整的加快,以及法律调整范围的进一步拓宽,人民法院需要调处的矛盾纠纷更加复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任务更加繁重,法官所面临的职业风险也日益凸显,法官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履行职务遭遇抗拒等事情时有发生。

广州是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比较协调,社会文明程度较高,司法环境相对较好,法官人身安全及职业保障总体情况较好。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依法办案过程中被暴力抗法甚至人身受到损害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XX年以来,广州市中院共发生28起暴力抗法或法官受伤害事件,出现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以各种方式扰乱法庭及审判工作秩序,捏造事实诬蔑经办法官,以投诉上访、静坐示威、自伤自杀威胁法官,甚至威胁杀死法官及法官家属以求诉求得到满足或发泄对抗情绪的暴力现象,严重挫伤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损害了法官的人格尊严,严重威胁了法官的人身安全,严重破坏了法庭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 .

二、损害法官人身权利事件的基本特点

结合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或损害法官人身权利事件分析,这些事件具有以下特点:

1.暴力抗法多发生在执行过程中,但人身伤害可能发生在任何阶段。在前述28起暴力抗法或伤害事件中,有19起发生于执行阶段,约占68%。而伤害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则可能发生在案件的文书送达阶段、调解阶段、庭审阶段或宣判阶段以及申诉信访的任何阶段。有的直接实施伤害行为,有的进行人身谩骂和侮辱,有的则是以实施伤害行为或自杀行为对法官进行威胁。有的伤害行为直接针对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有的伤害行为则在主观上针对对方当事人、客观上波及法官人身安全。

XX年6月15日,在花都法院炭步法庭发生一宗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汤××向对方当事人张××倒淋酸性不明液体导致张××受伤并殃及法官事件。法庭在立案前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发生争执,法官劝一方当事人汤××先行离开。待立案手续即将办妥时,汤××从外面闯进立案室,把一小矿泉水瓶的不明液体从张××头部淋下,张××头部、颈背部、眼睛和面部均被灼伤,法官邓某脸部左下部也被溅洒的不明液体灼伤。

2.此类事件多涉及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或当事人偏激的个人纠纷。根据调查,以下几种案件最容易出现抗法的情况:一是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案件,较常见的就是工人工资纠纷案或是涉及到工人工资及生活安顿的案件。二是外地执行案件,包括到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协助外地法院在本地执行的案件。三是强制搬迁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XX年广州市中院审理张××与广州某实业发展总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张××多次到中院信访、打电话、寄书函给合议庭以及民一庭的领导,言语偏激,声称如果败诉将出几条人命。此事给经办法官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严重挫伤经办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XX年广州市中院审理黄强离婚纠纷一案时,黄×在法庭上撞墙撞桌以自伤威胁法官。一审时,黄×已经有如果法院判离婚就自杀等过激言语及行为,广州白云区政法委曾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措施,白云区法院也为此专门向市中院书面反映此情况。二审庭询时,2名法警值庭也无法阻止黄×的自伤行为,临时增至6名法警才控制局面,庭询才得以正常进行。庭后,黄×又多次电话骚扰经办法官,多次扬言如判其离婚就杀人。

3.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暴力行为及其他高度危险行为。对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危害的主要是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撕扯、殴打、围攻。也有言语的暴力和人身攻击,如大声谩骂、侮辱、毁谤等。近年来还出现了泼硫酸、扬言自杀、爆炸、放火等高度危险行为的趋势。

XX年广州中院在审理莫××与王××解除同居关系案件过程中,上诉人莫××情绪非常激动,曾多次冲进院长办公室找院长反映情况。该案宣判时,莫××把调解室的门关上,不让经办法官离开,庭领导到场作解释工作,莫××仍大吵大闹五个多小时。后该案经审监庭复查后,驳回莫×的申诉。莫××在当事人报到处死死抓住经办法官双手不放,把法官的双手勒出淤痕,扬言要死给法官看,要法官替她养女儿。领导多次接访后,莫××仍不死心,曾带领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冲进法官电梯,并对保安大打出手,保安将其拖出法院后,莫××又坐在大门口哭闹,扬言要搞得经办人受到刑事处分才罢休。此次事件持续了近3个月,给经办法官的工作、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困扰,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XX年广州中院审理朱××与籍×离婚、名誉侵权两案时,上诉人朱××均大闹法庭。在离婚纠纷一案庭询前,朱××与籍×的弟弟在法庭外打架。两案一二审诉讼期间,朱××给各级人大、党政主要领导人寄发投诉信件,扬言要告所有经办法官,连中院监察室的同志也成为其投诉对象。二审诉讼期间朱××先后三次查阅并复制卷宗,第三次阅卷时私自在卷宗材料上添加文字,书记员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朱××居然动手打书记员,幸好阅卷室其他工作人员拦阻,才没有发生伤亡事件。另外,朱××还调查了一二审经办法官的一些个人资料,例如调查了一审经办法官调入法院的时间、其丈夫的工作性质、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还调查二审法官亲属的工作单位,威胁说要炸死法官全家。

XX年6月15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广州市某局与被执行人潘××房屋拆迁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发生了被执行人泼硫酸、喷不明气体、以斧头等工具进行暴力抗法等行为,有1名干警因吸入大量不明气体,身体出现不适,被送医院治疗。另有5名干警被淋到硫酸导致不同程度的皮肤灼伤,7名干警身体被擦伤、刮伤。后在被执行人家中发现煤气4罐、不明液体1瓶及硫酸、斧头、锤子等危险物品。

4.暴力抗法多为群体行为。暴力抗法事件中,抗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当事人或案外人聚众辱骂、殴打、围攻法院工作人员。暴力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过程短,速度快,势头猛。参与暴力抗法的除案件直接当事人外,还包括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人或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甚至不明真相的群众或被专门组织起来的人员。如在执行案件中,实施暴力抗法的主体除直接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外,往往还有与被执行人或执行标的有一定利害关系的案外人,也有与案件无关的不明真相起哄的人参与围攻法院工作人员。

XX年8月29日,从化法院干警前往英德市依法执行英德市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遭遇一大群来历不明人员围攻和袭击,致9名法警受伤。

5.暴力抗法和人身伤害事件加大了法官职业危险和压力、损害司法权威并增加了社会资源的耗费。暴力抗法和伤害事件严重侵犯法官尊严和人身安全,加大了法官职业危险和心理压力。严重阻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权威、法院形象受到严重损害和挑战。对于暴力抗法行为和伤害突发事件,法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进行处理。对于扰乱法院办公秩序或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事件的处理,有时需动用法院多个部门的力量,甚至其他政府机关的力量,这加大了法院的工作负担,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而对于当事人具有偏激倾向、可能抗拒执行的案件,法院也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执行。

XX年广州中院审理何××诉从化市人民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上诉人何××在一审诉讼前和二审审理期间多次到政府各部门上访,并扬言要采取杀人、爆炸等过激行为,甚至三次到北京上访,妄图在天安门跳楼,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广州市政府部门数次接其返回广州,仅交通费就达十几万元。院庭领导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方案,经办人专门到当地(从化市)政法委、卫生局、镇政府等进行沟通协调,并先后五次开庭进行调查和调解。

三、法官人身安全受伤害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个别人的法律知识仍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对现代司法理念缺乏必要了解,导致其与社会发展对司法的要求产生了明显矛盾。一些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淡薄,往往以自身利益得失来理解法律。在法院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的情况下,仍然对审判工作特殊性缺乏必要的认识。有些当事人因权利意识缺乏,不能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利,或不能及时保全和提供证据,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院支持,却认为是法院错误裁判。有的当事人败诉后对法官产生怨恨情绪,容易做出偏激行为。也有的当事人对案件本身并没有异议,但缺乏诚信意识,漠视法律权威,无视法律规定,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履行法定义务。当法官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劝说其遵守法律有关规定时,他们认为法官有意损害其利益,偏袒对方,从而酿成围攻、袭警的恶性事件。

(二)法院内部存在认识偏差问题

在个别法院、个别审判执行部门,暴力抗法和损害法官人身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源在于法院内部对此问题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方面,部分院庭领导对损害法官人身权利和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认识不足,缺乏高度重视,总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法院内部对法官遭受当事人伤害时如何处理,缺乏相应的应急机制和处置措施。另一方面,在当事人与法官缠闹时,法官多数是采取消极躲避和息事宁人的方式,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委曲求全,不敢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去制裁违法当事人。部分法官还存在防范意识不强和应变能力不高的情况,发生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和积极应对。加上个别法院、个别部门不愿意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处理违法当事人。极少数当事人摸透了这一现象,辱骂、殴打甚至加害法官时有恃无恐,无所忌惮。

(三)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当事人违法行为主要是暴力抗法、损害法官人身权利、扰乱法庭秩序等行为。从我市法院发生扰乱法庭秩序、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等事件来看,与法院对此类行为查处不力不无关系,法院几乎没有对违法当事人采取过强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和违法行为。例如前面所述的当事人朱威胁经办法官人身安全的偏激行为,法院对其没有依法采取制裁措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法官开展息诉服判工作难度日益加大

近年来,广州市中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连续几年呈递增态势。在审判人员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人均结案数量不断增加,法官没有足够的时间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下,法官对于调解工作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法官通常一天至少要安排开庭审理3-5个案件,时间非常紧凑,庭审之间间隔较短。法官客观上除了进行基本的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外,没有时间对当事人做劝解和调解工作。因而使当事人之间积蓄的矛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容易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更容易以种种方式向法官发泄不满。

(五)少数法官自身素质不高和驾驭庭审能力不强

近年来,法院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文明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在法官遭受谩骂、围攻等众多事件中,也不可否认其中一些事件的发生与个别法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不无关系。有些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驾驭庭审能力不强,未能有效控制法庭秩序,没有及时对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行为加以制止和处罚。部分法官庭审前没有宣布法庭纪律,着装不规范,缺少法言法语,未能营造出法庭的严肃性与威严性。有些法官不注重加强自身修养,自律不足,在工作中对当事人不够耐心,甚至态度粗暴,因而引发当事人不满。极少数法官政治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对待当事人生、横、冷、推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法官接受当事人请吃送礼,索贿收贿,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形象,损害了法院的威信。

(六)法庭安保措施相对落后

目前,在广州市中院多数法庭都没有安装录音录像及必要的通讯装置,加上民事案件开庭不配备法警,在开庭过程中一旦出现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辱骂法官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情形,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给予制止和对当事人处以 必要的制裁。庭审后,审判人员或书记员要求当事人阅看笔录和签名,此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也往往无人可以及时相助。法官和当事人发生争议,也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

(七)法院的警力存在不足

长期以来,法院一直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大幅增长,警力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无法为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配备值庭法警,法庭安保工作缺乏有力保障。目前,除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的审理执行,一般就是一审一书,一旦发生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或暴力抗法行为,审判人员就显得势单力薄,很难控制局面。而发生抗法行为后,往往需要临时组织或抽调法警前去增援,有时还要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才能制止平息违法行为。

四、解决法官人身受伤害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法官人身受伤害的原因分析,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和对策。

(一)改善法庭安全装备,增强预防暴力抗法的能力

当事人大闹法庭、辱骂或威胁法官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受制裁的当事人寥寥无几。主要原因在于此类情况属于突发事件,取证有难度。目前,广州市中院法庭录音录像等设备使用多年,功能落后,部分法庭只能录像不能录音,严重影响了庭审安全。因此,法官建议在全部法庭包括调解室、立案信访窗口安装录音录像设备、通讯联络设备、报警系统并经常维护,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转,发挥效能。建议给法官配备录音设备,如录音电话、录音笔、mp3等设备。

(二)增加警力,强化司法警察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值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为维护法庭秩序,保证参与审判活动人员的安全,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所实施的职务行为。第三条规定,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建议在开庭审理民事及行政案件时实行法警值庭或法警巡逻制度,如现有警力无法做到每个法庭配备一名法警时,应考虑安排2名法警在法庭楼层巡回值勤,或者实行重点保护制度,由审判部门把容易激化的案件报告给司法警察部门,庭审时请司法警察值庭,防备出现紧急情况,确保审判人员和其他到庭人员的安全。当事人因情绪激化,发生自杀和攻击法官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司法警察的当场及时制止。

(三)加强安全保卫措施

一是健全安检设施。安检措施不仅在庭审区域需要设置,进入办公区域也需适当设置,预防伤害法官的事件发生。二是明确法警的内保职责。法警支队建立法警巡逻、巡查制度,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巡查。三是加强门卫管理,对从审判区域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在一些通道上增加设施或人力堵塞漏洞,例如十四楼通往十五层以上的楼梯口,各层法庭通往法官电梯的大门应当经常关闭或有人守卫,防止当事人进入法官办公区域。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陌生人应当及时盘查,发现属于不能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法警支队保卫科处理。

(四)加大惩处力度,树立司法权威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法官应当及时制止、训诫、指挥值庭法警强行带出法庭。如仍继续扰乱法庭秩序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者,经院长批准后坚决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对于因哄闹、冲击法院、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法官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6条的规定,指挥值庭法警执行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院在立案时应印发相关的告知事项,告知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合法的途径对法官行使监督、申诉、控告的权利,对判决或裁定有异议时,可以向信访和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再审的法定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开庭前向当事人告知法庭纪律,进一步强调遵守法庭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法院要注意通过媒体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明法,使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维护司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对发生暴力抗法、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事件,尤其是法院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情况,法院应当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六)努力提高法官自身素质

法官的司法不廉洁、不公正,会引起百姓对法官的蔑视,对法治信仰的动摇。因此,法官加强自律,显得尤为重要。法官应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地以法官职业道德约束自我,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决杜绝因工作态度、工作方式或工作不慎等自身原因,激化矛盾,诱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法官还应注意业外交往,自觉约束业外行为。

(七)加强诉讼调解和判后答疑工作

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改革中所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日益尖锐,民事案件的调解难度也不断增加,对人民法院调解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法官要坚持调解原则,提高调解能力和技巧,加大调解力度,能调解的案件应尽量调解结案,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妥善化解纠纷矛盾。二是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判后答疑工作既是法院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制度创新,对于消除当事人疑虑、增强法官责任心、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判后答疑要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全面阐明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目的。

(八)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风险综合分析机制

首先,要建立两级法院沟通协调机制。对于暴力抗法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牵涉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多个部门特别是两级法院的联合和协调。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经发生的暴力抗法信息进行广泛收集和整理,加强两级法院的交流和通报,及早制订出应对各种暴力抗法的预案,有效地平息抗法事件。其次,要建立风险综合分析机制。在法官提出其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时,启动风险综合分析机制,为相应保护方案的启动与设计提供信息,并不定期综合分析威胁信息、威胁方式,为法官自我保障提供预警信息。

(九)加强法官处置能力及心理辅导的培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法院应加强对法官在执法中遇到扰乱法庭秩序、人身被威胁、伤害等突发事件时的处置能力培训,增强法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设立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法官进行必要的情感疏导,增强法官安全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减轻法官及其家属对法官岗位工作的心理压力。

(十)完善法官考核评价制度

法院处理暴力抗法事件需要一定的时间,必然拖延案件审理期限。有的法官为了不超过审限,往往对扰乱法庭秩序乃至发展为暴力抗法事件不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不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我院在内的不少法院把当事人的投诉情况作为考核法官的一项指标。有些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侮辱、威胁法官被法官制止、训诫后心中不满就去投诉法官,法官的被投诉率相对增加。有的法官因此会有所顾忌,对此类当事人不作任何处理。法院为了还法官一个清白,对信访件和群众有一个明确的交待,自然会对该法官进行谈话、调查,弄清事实。法官为了配合调查,需要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建议完善法官考核制度,对此类现象应制定一个合理的考核指标,不能一刀切。同时,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此类投诉问题时,特别是不实投诉的,应当查核清楚后予以澄清,还法官清白,以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十一)实行法官轮岗制度

在美国,一个法官可以办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而近年我国法院过分提倡法官专业化审理。除了限制法官的法律视野及思维角度外,从安全角度看,也容易导致某些社会矛盾集中于少部分法官身上。因此,建议实行法官轮岗制度,一方面,可以打破刑事、民事、行政之间的专业界限,使法官轮流任职,避免产生熟人环境,防止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另一方面,使怨恨情绪有所分担、分流,有利于缓和社会上情绪偏激群体对法院的矛盾,也增强了法官的集体感和荣誉感。

(十二)建立法院区域审判执行协作制度

相比较而言,法官异地审判、查封、扣押、执行时,更容易遭到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围攻、殴打,而外出审判执行的法官人数有限,所以法官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借鉴公安部门协作经验,建立法院区域协作制度,法官到外地审判执行时,首先与当地法院联系,请当地法院派出法官或法警协助,这样可以防止当事人蛮横生事。且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法官地位比较超脱,可以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容易引起群众对抗、事关大局发展的案件,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积极制定预案,加强法院与其他基层组织的交流和沟通,并努力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人缘优势,尽量避免冲突的发生,防范暴力抗法事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紧急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法官权利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对已经受到当事人威胁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由法院商请公安机关共同处理,对法官及家属的人身、住所给予必要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在法官上下班途中、公务活动中。

(十四)加强对侵害法官人身权利的刑事保护

法官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同样享有人身权,同时,法律又赋予法官依法裁判权,具有双重身份,侵害人在对法官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同时必然涉及对国家公权的破坏,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对普通公民人身权的侵害,故在保护法官人身权利的措施上应加大惩处力度,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立法上要充分考虑对法庭的严肃性和法官的权威性的保护,将藐视法庭、庭外侮辱、诽谤法官及威胁法官的行为列入刑法的保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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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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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范文

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外出打工的人也越来越多,致使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就越来越多。我们通过对贵州省安顺市几个村的留守儿童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提出我们的建议。

关键字: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

国家近年来对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关心,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况,让留守儿童这个群体进入到人们关注的视线之中,让他们得到更好、更全面的帮助。为此,贵州师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xx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安顺市平坝县开展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研。

1 调研时间

xx年7月23日——xx年7月25日

2 样本选取

抽取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县齐伯乡的4个村的儿童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120份,有效收回率92%,在调研过程中,以匿名的形式实施调查,并分层随机抽取50名儿童进行了个别访谈。

齐伯乡位于平坝县西北部,东接清镇市犁倭乡,南接十字乡,西接乐平乡,北连织金县,全乡总面积80.74平方公里,下辖17个行政村,其中省级一类贫困村十个,二类贫困村3个,全乡总人口1.8万人,大概有5千人外出打工。乡民知识文化相对偏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并且外出打工的情况十分普遍,导致滞留在家的儿童达到大约1200人。

3 调研过程和方法

齐伯乡地处偏远(据县城28公里),山势起伏较大(南高北低),地势险要,平坝县最高和最低的地方都在齐伯乡。为了全面了解齐伯乡留守儿童的现况,我们在乡团委的帮助下对齐伯乡的齐伯村、下寨村、跑马村、格支村四个村进行抽样调研。为了更多的收集信息,我们采取徒步的方式到达目的地。在调研地点,深入到每户农家 ,对农村留守儿童采取问卷调查及对儿童和监护人访谈的形式来了解儿童的现状。

4 调研结果及分析

结合此次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统计总体状况如下:

4.1 生活状况

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是让他们健康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的留守儿童跟随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其余一部分跟其他亲戚住在一起,还有极小部分自己单独住。留守儿童监护人的主要责任是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监督他们的学习,但能给留守童辅导作业和在思想上进行教育的监护人很少。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左右的监护人能够辅导儿童做业和进行思想上的教育,60%的留守儿童会自己做饭,洗衣服,独立生活,40%的父母会经常打电话回来和孩子通话。

4.2 心理状况

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不容易发现但其影响较大。根据我们走访四个村的留守儿童家庭所调查的情况可以看出以下三个问题:

1、留守儿童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没有父母关爱,尽管有些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监管,但毕竟是与父母亲疏不同,遇到一些麻烦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在调查中发现,有18%的外出务工父母一个星期左右和孩子联系一次,37%的一个月联系一次或很少联系。很多父母半年以上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这种长期的父母与孩子分开导致孩子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

2、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需要强烈的的自豪感。而父母不在身边他们就好像失去了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因此和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不求上进。据我们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9%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父母的外出使孩子在家里感到孤独,得不到父母的关爱,进而产生心理骚动和抑郁等问题。心理上的寂寞与生活上的不足,造成孩子封闭自己,害怕与陌生人交流的畸形心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45%的留守儿童很少参加集体活动,33%希望在学习上得到老师的关注。

3、留守儿童因为缺乏保护而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对老师,临时监护人的管教有比较强的逆反心理。调查显示,20%的留守儿童和他们的临时监护人会时常产生矛盾,特别是爷爷奶奶管不了就放任自流。70%的留守儿童表示学习上遇到困难感到无助。少数孩子不理解父母,认为家里穷,父母没有能耐,才外出打工,导致一些孩子也想读几年的书就出去打工。因此,关注他们是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共同努力的。

4.3学习、教育状况

在齐伯乡四个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主要有三个因素导致儿童的学习下降:

1、结果显示,85%的儿童喜欢学习。但是学习成绩55%的都是在中等,在学习中遇到问题只有25%的同学会去问老师,其余50%希望父母帮他们解决,但是父母不在,这些问题就一直积压而又的不到解决,就导致了他们成绩的下降。

2、留守儿童放学回家,50%的学生会先做完作业,然后在去干其他的事情。但是其他一半的人分别是去看电视或是找其他朋友玩。据我们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9%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但另外一项调查结果显示80%的监护人会监督他们学习,而孩子不愿意被监督认真的学习,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

3、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大多数监护人的文化程度不高,调查结果中,50%的监护人的文化程度都是小学,只有8%的监护人是高中以上文化。这也导致学生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的关键因素。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及时的解决,成绩的下降也就必然了。

5 对关注留守儿童给出我们的建议

留守儿童,由于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的配合,只靠学校教育是很困难的,“留守儿童”离开校园后接触不良社会风气,又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就给学校教育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得出,我们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5.1家庭方面

首先,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应该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多家关注。外出务工的父母及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员,应尽量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暖、关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留守孩子”健康成长。其次,外出务工的父母也应加强与子女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做到多关心孩子。第三,还要加强与临时监护人、学校的联系。

5.2学校方面

学校是孩子们的第二家庭,首先,学生的后天性格与能力的好坏有大部门和学校密不可分的关系,学校应该对带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我们调查结果显示有33%的留守儿童希望在学习中得到更多的老师关注,这对增加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很重要;其次,学校在教学资源分配上对于留守儿童应该给予更多的分配,建立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制度,设立“留守儿童”档案,经常性地与他们沟通情感,弥补其缺失的亲情,使“留守儿童”在学习之余得到生活上温暖。第三、定期开通“亲情热线”电话,使留守儿童家长通过“亲情热线”经常与孩子联系交流,使孩子可以定期向父母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并了解父母在外工作、生活情况,加强父母子女间的情感沟通,消除留守学生对亲情的心理饥渴。

5.3社会方面

社会是将来孩子们所必需走上的人生舞台,社会的关注对于留守儿童极为重要,社会关注、支持。会让他们更快的学会感恩,人学会感恩了方能成为社会需要的人。孩子们对社会一个很好的理解,是他们走入社会的必要过程,提前认识到社会的光明,然后在看到社会的另外一方面,那么他们会尝试着去改善社会,使社会充满光明。留守学生教育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的社会问题,仅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难以解决,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统一认识,积极配合,协同努力,形成对留守学生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等领域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学生教育管理体系。

总之,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对孩子的影响缺一不可。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其实是“三农”问题的衍生物,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提出的时代要求。人生就像一张白字,是这三个因素给了颜料,但是图画的绘制是他自己来完成。我们所能做的是怎样使得我们给予他们的颜料更加的丰富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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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规范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政策建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建议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5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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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展我国信用评级行业政策建议

到本世纪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开始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同时,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失缺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恶意逃债、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商业欺诈等经济失信现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了信用功能的发挥,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和经济的活力,恶化了市场信用环境和市场秩序,直接影响到市场体系的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重建社会信用体系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资信评级行业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协助银行提高信贷质量、提高证券发行的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资信评级已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金融中介服务。为此,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分析总结我国资信评级行业10余年来发展的经验教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对于促进资信评级行业的规范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 一、资信评级的功能和作用 资信评级(credit rating,也称为信用评级、信用评估、资信评估)是在信用关系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企业、债券发行者、金融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就其将来完全、按期偿还债务的能力及其可偿债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的业务。由于资信评级是对经济活动中的借贷信用行为的可靠性和安全程度进行独立客观的分析,并提供有关信用风险程度的信息,因而有助于投资者(授信人)判断某一固定收入的投资发生损失的相对可能性。自20世纪初美国穆迪公司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资信评级机构以来,资信评级行业经过百年来的发展,在揭示和防范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协助政府进行金融监管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被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所认同。其功能和作用主要是: (一)揭示债务发行人的信用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信用评级的目的并不是向市场的参与者推荐购买、销售或持有一种证券,而是信用评级机构根据债务发行者提供的资料,或从它认为可靠的其他途径获得的资料对发债人的信用风险作出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由于资信评级机构掌握大量、详实的信用资料,并坚持“利益中立”的原则,且具有专业优势,因此评级结果日益被发债人和债券市场投资者所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发债者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起到防范并降低投资者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协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和提高证券发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双重作用。 (二)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一般来说,监管对评级的应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根据信用级别限制被监管机构的投资范围,如许多西方国家都规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不得购买投机级(即bbb级以下)债券;二是根据信用评级制定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三是有关发债机构的信息披露和最低评级的要求。各国的监管经验表明,政府监管部门采用评级结果的做法,有助于提高信息透明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三)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急剧扩张,资本市场的全球化日益受到重视,跨国公司、各国金融机构等对国际性资信评级公司的业务需求日益增加,以防范跨国交易(投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为了保护本国投资者,各国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跨国融资主体或品种的评级要求。如今包括穆迪、标准普尔在内的几家全球性信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往往决定了各国金融机构发行外债的筹资成本。国际性资信评级公司的存在适应了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二、资信评级行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一)资信评级行业发展的基本模式 从资信评级业发展的历史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市场驱动型”模式,有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主要包括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这一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监管部门不直接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等进行监管,资信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主要由市场决定。监管部门作为资信评级结果的使用者之一,一般都根据资信评级机构在市场中的表现,作出认可某些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的规定。如美国资信评级业在70年代加快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监管部门在有关规定中广泛使用资信评级结果,特别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1975年对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三家资信评级机构评级结果的认可,使这些公司的业务迅速发展,并迅速成为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的跨国机构。二是“政策法规驱动型”模式,在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发展资信评级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基本上属于这一种模式,监管部门对资信评级机构和评级业务的推动和有效监管成为评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比如,不仅很多国家对资信评级机构的市场准入、资格核准和认定,以及资信评级业务范围的核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且有的国家的监管机构(主要是中央银行)还直接参与发起设立资信评级机构。从国际经验看,不论是哪一种模式,资信评级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对评级结果的使用情况,而不是被评级对象是否愿意接受评级。其中,监管部门对评级结果的使用对评级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此,通过政策法规支持资信评级业的发展,是发展培育资本市场的一个途径,同时,资信评级机构作为向公众提供风险信息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其发展的初期对其加强监管,也有利于资信评级业的健康发展。 (二)信用评级的基本方法 国际上的信用评级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主观评级方法,另一种是客观评级方法。主观评级更多地依赖于评级人员对受评机构的定性分析和综合判断,客观评级则更多地以客观因素为依据。随着评级行业的不断发展,各评级机构认识到单纯依靠主观评级或客观评级都不能很好地反映受评企业的资信状况,因此目前许多评级机构都强调主观评级与客观评级相结合,但不同的评级机构在评级程序和具体的指标体系方面仍存在差别。在评级业的发展中,各评级公司不断总结自身经验,评级指标不断细化,评级程序也日益严谨。以穆迪公司对银行业的评级为例,对信

用风险的分析评价不仅对5类共37个指标进行定量分析,而且对受评银行的经营环境、所有权与公司治理结构、业务价值、盈利能力、风险状况与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和管理策略与管理质量等7个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并经过严格的评级程序最终确定受评银行的资信等级。由于美国的资信评级业务开展最早、最为发达、影响最大,美国的评级方法、指标体系和评级程序目前居于主流地位,并被许多国家借鉴。 (三)资信评级的主要业务及其来源 从国际经验看,资信评级的业务主体大体包括三部分:即主权国家、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其中,对受评对象的评级可划分为两部分,即发债人评级和各种债务工具的评级。发债人评级是对受评对象自身偿付能力的评价;各种债务工具的评级则是在发行人信用等级的基础上,考虑每一种债务工具的特点和受保障的程度,来确定其最终信用等级。从评级机构的业务来源看,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委托评级,即资信评级公司接受评级对象的委托对受评对象进行资信评级并收取评级费用;二是评级公司对某些机构进行的自主评级。在评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评级机构进行的自主评级对扩大评级行业的影响和拓展评级业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我国资信评级行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在新中国建立之后的较长时期中,我国并不存在资信评级机构和业务。因为,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在层层的指令性计划之下进行,资信评级这一与市场经济作用机制密切相关的业务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国的资信评级行业产生于1987年,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客观上产生了信用评级的业务要求。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资信评级机构大约在50家左右,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资信评级、贷款项目评级、企业资信评级、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债券资信等级评级、保险及证券公司等级评级等。经过10多年的艰苦探索和经验积累,目前已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一)我国资信评级行业的基本状况 1.资信评级业务不断拓展。我国的资信评级业务最初始于债券评级,目前债券评级也是资信评级公司的各项业务中唯一受到监管机构指定的业务,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47号文件,确定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具备企业债券资信评级资格,并明确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在发债前,必须经人民银行总行认可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近几年,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了控制贷款风险,人民银行各地的分行纷纷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贷款1亿元以上的企业,除银行审贷部门评级外,同时由人行分行指定的独立评级公司进行信用评级。目前上海、江苏、宁波、厦门、福州等省市已开始实行贷款大户由评级机构评级。商业银行的贷款证评级正在成为资信评级公司的重要业务。为提高资信评级行业的影响力,目前已有一些规模较大的评级公司着手对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进行自主评级。 2.行业龙头初步显现。我国的资信评级机构是伴随着企业债券的发行而产生的。1986年地方企业开始发行债券,1987年3月,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开始对债券进行统一管理,并要求发债企业公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及风险责任。为防范金融风险,银行系统的一些机构组建了信用评级机构。10余年来,资信评级机构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膨胀、清理整顿、竞争和整合的过程,目前评级机构仍有50家左右。从这些评级机构最初的业务隶属关系看,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地方省市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组建的;一类是独立的评级机构,如上海远东资信评估公司等。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以中诚信、大公和上海远东为代表的一些独立评级机构已初步奠定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独立的资信评级机构表现出较好的发展前景。 3.资信评级方法和指标体系初步建立。1992年,中国信用评级协会筹备组经过多次讨论,于1992年6月制定了《债券信用评级办法》,建立起我国自己的评级指标体系和方法,为我国信用评级制度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国资信评级机构一般都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但在具体的指标体系上仍有一定的差别。 4.资信评级业的制度建设已具备一定的基础。1993年发文提出,企业债券必须进行信用评级,并要求1亿元以上的企业债券要经过全国性的评级机构评估。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资本市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建立发债机构和债券信用评级制度,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而在一些具体的管理办法中,对资信评级的有关规定就更加明确,如《贷款通则》中规定,“应当根据贷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率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级别。评级可由贷款方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关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规定,“资信评估机构对企业所作资信评定结论,可作为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参考依据。”一系列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资信评级行业制度框架的初步建立奠定了基础。 (二)我国资信评级机构的国际合作与市场开放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国内资信评级机构与国际著名资信评级公司的合作也不断加深。1999年7月30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宣告双方正式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合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穆迪向大公提供信用评级与管理技术,为大公培养评级分析人员,联合开发适合我国资本市场的信用风险分析评价体系;第二阶段由大公穆迪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在我国和国际资本市场独立开展资信评估业务。同年8月,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与惠誉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共同组建了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信用评级机构。与国际著名资信评级机构的合资与合作,有利于直接吸收国际最先进的资本市场信用风险分析与管理的核心技术,快速提高国内信用风险分析、评价与管理水平,推进我国资信评估业的国际化与规范化进程。 (三)我国资信评级市场发展趋势 1.债券评级市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由于财务杠杆的存在,优秀的企业往往倾向于以债券而不是股票筹资,实力不足的企业也能利用较高的债券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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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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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XX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XX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XX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XX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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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网络问题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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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每年发布两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报告》已成惯例,但主要是从宏观的角度,概括性地描述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状况。而此次开展对网站短信息和宽带服务的专项调查,则是对互联网市场上出现的新业务、新应用的专项调查,使得调查能够更深入、更具体地反应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两份报告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据悉,NIC对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从调查方法设计、样本的抽取、数据的采集、整理以及报告的撰写均与每年两次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报告》相同,由此,其工作量可见一斑。

报告显示,网站短信息服务用户平均每周使用网站发送短信息10.9条,58.4%的用户每月使用网站短信息服务的花费不超过10元。另外,70.8%的宽带用户是通过ADSL方式接入的,绝大多数家庭宽带用户采用包月或者包年的方式支付宽带上网费用,其每月所支付的包月费用平均为92.3元。

调查显示,对于网络短信息,在使用网络短信息的人群中,18-24岁的用户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2.8%;其次是25-30岁的用户,为29.1%;31-35岁的用户占15.8%;35岁以上的用户占16.6%;可以看出,网站短信息服务用户大部分集中在18-30岁的年轻人,他们使用网络短信息主要是为了与朋友沟通。

另外,本次调查还就网站短信息使用者的基本特征、网站短信息服务使用情况、用户满意度以及非网站短信息服务用户不使用网站短信息服务的原因等进行了分析。比较有意思的是,对于拥有手机但是不使用网站短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用户,其原因多种多样:因为不需要而不使用的人最多,达到34.6%;其次是没有感兴趣的内容、不知道怎么使用以及收费太贵,分别有13%、12.2%和11.6%的用户选择;因为工作太忙,顾不上、操作繁琐、不了解该服务、上网不方便等原因而不使用的用户各占5%左右;3.7%的用户担心不安全/不可靠;没想过、不习惯/不喜欢、内容太乱/不真实、担心网络病毒、手机无此功能等也是用户不使用网站短信息服务的原因。这让我们一方面感觉到网络短信息的市场容量还远远没有饱和,另一方面,在网络短信的市场开拓与市场培育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宽带方面,报告对我国的宽带使用、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调查显示:宽带服务用户中,男性、30岁及以下、受教育程度在大专及以下的用户占据相对主要地位,而学生、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商业/服务业人员所占比例相对较高。使用最多的宽带上网方式是ADSL,所占比例为70.8%。而绝大多数家庭宽带用户采用包月或者包年的方式支付宽带上网费用;使用计时付费的家庭宽带用户大部分每月宽带上网花费不超过100元,采用包月或者包年制的家庭宽带用户每月所支付的包月费用平均为92.3元。另外,针对现在宽带服务,有一半的非宽带服务用户未来一年内肯定会或可能会使用宽带服务,因此我国宽带服务的前景比较乐观。

专家称,该调查报告从普通用户的角度来反映对网站短信息和宽带服务的看法和使用情况,将为政府和提供此种服务的企业提供参考数据,从而促进网站短信息服务、宽带服务乃至我国的互联网产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另外记者从NIC获悉,今后NIC将继续关注互联网热点问题,并展开相应调查,向公众公布相关数据,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提供准确、全面、深入的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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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几点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3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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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企业共青团组织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理顺思路,找准对策,开创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已成为当前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联社团委针对目前企业改革改制中团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联社系统内共青团组织状况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当前系统共青团组织的现状 武汉市工业联社系统现有企业、事业单位44户,在册职工11636人,在岗职工仅有3369人,离岗职工就有8267人。(其中:涉及企业改革改制改变身份的就有6500人,转入新企业1264人,协议内部退养1220人,自谋职业4016人)。联社系统现有团员青年49人分布在联社所属各企业,青年团员分布非常散;另外市二轻工业学校有青年学生团员约1800人左右。联社系统所属16个二级公司目前有9家单位无28岁以下的团员青年,既无团员青年又无团委负责人的有5家。所以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团的组织数,还是在岗团员青年数都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二、共青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团员和团组织数量锐减 一方面,由于联社所属企业大多属于集体企业,很多单位已多年没有招收新职工,造成团员队伍后继乏人,加上团员青年年龄的自然增大,每年都有大量团员超龄离团,使得团员青年数量逐年递减。 另一方面,企业全力推进改革改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原有的人事关系被彻底打破,推动了人员的外流,加之新企业留用人员很有限,使得很大一部分的团员青年离开了工作岗位,自谋职业,使在岗团员青年数量进一步减少。 还有,近几年来,联社系统企业由于生产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差,工资水平较低,有的团员青年连基本生活都难有保障,恋爱婚姻孝敬父母更谈不上,不能安心企业的工作;有的团员青年受社会负面效应的影响,扎根基层、艰苦创业意识不强,加之对企业改革改制信心不足,另外寻求天地;有的因无事可做,觉得自己的聪明才智没有得到发挥,工作干劲不足,不安心工作。所以使得团员青年数量的大幅度减少,有的基层团组织也因此失去发展动力面临逐步萎缩甚至瘫痪。 2、团的活动开展困难 由于团内活动多年来形成的单一模式,忽视了青年利益需求,致使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逐渐失去吸引力而难以有效开展。加上受人员、时间、经费等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组织团的活动,特别是一些长期的、大型的、集中性的活动已变得相当困难。 3、团干部素质有待提高。这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面对当前企业改革改制给团组织带来的冲击,部分团干认识还不到位,对团的工作缺乏信心,往往被支应付,使团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的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另一方面,一些团干虽然有一定的工作热情,但工作中难以摆脱“就团论团”的思路,存在盲目性、被动性、缺乏创新精神和灵活性。 此外,由于部分单位领导对共青团工作的不够重视,对团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少团干部的综合素质相对弱化,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多专多能”的要求。 还有就是企业团干部“兼职化”的现象十分明显。目前,联社系统的团干部全部都是兼职,甚至有的团干部兼职有党、政、工、团、老干、宣传、~、劳资等等之多,可以说各项工作均是疲于应付,何以谈提高素质。而且团干部的年龄老化现象严重,后继乏人,有的团干部已经有近四十岁了,还挂着团委书记的职务,“不干团的工作是遗憾,时间干长了也是遗憾”,这些现象在客观上也给我们的团干部素质的提高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尽管当前企业改革改制给企业基层团组织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共青团仍有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团组织在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的前提下履行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职能,不论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还是文化建设,都有着其它经济组织和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企业共青团工作,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当前,企业的改革改制正处于关键时期,共青团组织要肩负起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重任,因此,企业团组织要立足大局,放眼长远,深入一线,认真调研,准确有效地把握青年工作的那些规律性的特点,找准团的工作的着力点,使团的工作举措具有现实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加强和改进企业共青团工作要始终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共青团的各级组织;努力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中心工作,大国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为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开展各共青团和各项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 第一、要适应新形势,建立健全企业团的各级组织 建立健全企业团的组织是保证团的各项工作落实的基础。新形势下,团的各项工作要取得新的发展,首先在于搞好团的基础建设。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企业团组织建设要适应新形势、寻求新发展,党建带团建工作则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益形式,我们必须坚持党建、团建一起抓,以党建带团建,抓团建促党建,努力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共同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党建带团建工作力度。党建带团建是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措施和根本保证。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是贯彻 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党的xx大把的重要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作为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也为团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因此,要从实践的政治高度,抓好团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促进企业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共同提高。我们要切实有效地把基层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落到实处,从制度或政策的层面上将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到实处,从制度或政策的层面上解决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问题,积极争取或协助党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团的基层组织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方式和配套措施等事关共青团能否开展好工作的“硬指标”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团的建设真正纳入党建的总体格局和系统动作之中,促进基层团组织整体发展,为共青团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要

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对原已建团,改制后团组织仍然保留的企业,应采取“趁热打铁”的办法,指导团组织乘势而上,巩固基础,健全组织,完善职能,使其尽快走上正轨;对部分符合建团条件,但目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企业,应采取依托党建带团建,依托工会促团建的办法,多方面、多渠道做好工作,循序渐进,逐步建团。 三是要改革现行的管理模式。要改变以往以行政指令为主的管理,在具体工作之中,应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要求,来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通过政策引导、积极改革、大胆创新、务实地开展工作。 第二、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推荐和使用。 共青团在新形势下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能应该不断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团组织班子自身的学习、培养,把团的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团结拼搏的坚强集体。在党委及上级团组织指导下,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是要做好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的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克难制胜的法宝,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武器,离开了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成了空中楼阁。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的性质决定了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是团的工作的灵魂。团组织必须紧紧抓住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这条主线,结合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青年的思想脉搏,有效地教育青年,正确地引导青年。同时,各级团组织还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发挥好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及时反映他们的困难,并协助解决,当好党的参谋。 三是通过各种活动来发现人才、锻炼人才;大力宣传和树立各类青年先进典型,来潜移默化地教育青年团员。 第三、要立足实际,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为经济中心服务,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 企业的生产目的是追求经济效益,积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团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组织应围绕企业的工作核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基础,以提高社会效益为宗旨,以提高人才效益为目标,努力提高企业的“三个效益”,突出中心,统筹安排,服务团员青年所需,积极有效地开展生产活动。使团的工作具有现实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为企业生产力的发达、企业文化的进步、团员青年的成长作出新时期共青团应有的贡献。企业团组织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如紧扣质量技术工作的青年职工“五小”活动、狠抓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的“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降低成本、节能降耗的“修旧利废”等活动,协助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要加强对团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团的各级干部是共青团的中坚力量,更是企业的优秀员工,对团干部的教育要突出市场经济的内容,按照“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要求,使他们在实践中通晓政治经济规律,学会政治经济工作一道去做,使团干部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青年带头人。 只要我们各级团组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找准工作切入点,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与时俱进,有吸引力、有凝聚力、有说服力的现代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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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村发展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7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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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农村发展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农村发展调研报告范文(一)

按照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实践的部署,深入开展以“解民忧、访民情、促民风、谋民富”为主题的蹲点调研活动,以点带面,加快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乡党委、政府决定开展乡领导班子成员“办公日、住村周、调研月”活动。根据要求,我于2019年6月24日至30日蹲点**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的基本情况

**村与xx省的xx县接壤,总面积7.32平方公里,辖3个自然村,人口1102人,耕地713 亩。2019年,农民人均收入3112元。

二、我乡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科技文化教育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正在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深入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良策,农业农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2019年,全乡工农业总产值2630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1700万元,同比增长10%;农民人均收入2454元,同比增长7%。积极发展粮食产业,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全乡油菜面积扩大到300亩; 菜园蔬菜生产面积,发展到500亩;成立了全县首家早姜专业合作社—富源早姜合作社,带动80户农户发展早姜300亩;发展葛根药材基地110多亩。通过多种方式培训,加大农民知识化培训力度,全年劳务输出3400人。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在国家政策和省、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林业生态建设、农网改造、人畜饮水改造、乡村康庄工程建设、村环境整治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制。移动电话、计算机逐步进入农户家庭,扩大了农户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农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

(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农业信息网络、电化教育设施建设发展较快。立足本地旅游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以岭上湾革命纪念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核心的旅游业,并以此带动相关景点的开发和建设。村财乡管的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政务、村务、财务公开不断完善。抓好生产救灾和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积极引导、帮助贫困户发展项目,落实贫困户120多户,扶持资金 20多万元。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农村弱势群体帮扶和关爱农村老党员活动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赌博行为,做到促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全面推进了村党支部“两推一选”,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讲奉献、有知识的农村能人、致富能手进入“两委”班子,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面建立和推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全部公开,村中重大问题向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征询意见,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综上所述,洲岭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大多数村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三、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洲岭乡的农业总体上还是粗放生产,加工能力低,产业化经营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功能作用有待增强。

(二)农村投入严重不足 。各村历史上形成的债务都较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受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瓶颈制约,部分行政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治理无法开展,导致农业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 。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低下,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虽然乡里积极推行“农民知识化”工程,但具有一技之长的人还比较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放工,严重地制约了农民的增收。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还较为普遍存在。

(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滞后 。洲岭乡农村总体上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农民生一场大病往往意味返贫。同时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低,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科技文化投入不足,底子薄、基础差、人才缺、资金少、设施差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改变。

(五)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多数农村党员、干部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目前,一些农村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发展的路子不宽,工作方法不多,在群众“盼富”面前力不从心。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级组织难以正常发挥作用,部分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都难以保证,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四是农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发展思路和几点建议

党的xx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面对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针对洲岭乡的实际,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快城乡统筹,促进和谐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的xx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面对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和矛盾,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农村倾斜,在各项政策上给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

(二)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功能

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公众资源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度,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瓶颈制约。通过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

(三)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因此在积极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农业产业化投入的机遇,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主动融入大市场。通过选择优势项目,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此外,要积极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

(四)抓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新村镇建设

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要有总体的规划,对洲岭乡来讲,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逐步发展”原则进行规划,先选择条件好、有特色的村进行试点。根据其现有特点,对各村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建设,条件好的要高起点规划建设,其它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要严格规划管理,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实现新村建设目标。

(五)继承与发扬并重,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乡风文明建设,要通过定标准、树典型,加强监督,奖惩分明等方法,建立健全乡风文明的评比奖励机制。文化活动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科技宣传队等各种形式送文艺下村,加强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速度和覆盖范围,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要继承并发扬农村自身所拥有的文明传统,提倡尊老爱幼、妯娌和睦、邻里团结、不打架不骂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乡风民俗。

五、加快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增加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增加农民受教育的机会。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便民的征缴制度、就医制度和结算制度,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让农民真正看得起病。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建立多渠道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构建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就业帮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元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农村低保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使城乡居民同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农村发展调研报告范文(二)

“三农”是中央到地方一贯重视的问题。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中,赣榆县工商联积极创新、大胆改革,在发展工业性、商业性行业商会的同时,积极探索在农村发展以种植养殖、加工、贸易为主体的“农民型”行业商会新思路。**年10月份,在市县工商联的积极组织下,在欢墩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数月的精心筹备,我县成立了赣榆县淡水渔业商会、赣榆县芦笋业商会、赣榆县黑莓业商会、赣榆县欢墩畜禽业商会,初步形成了农业、加工、贸易三位一体的“农工贸一体化”行业商会发展框架。经过规范化、合理化的有序运行及强化管理,商会的具体运做所带来的整体经济和社会效益日益凸显。

一、合理有序引导,整合资源优势,依靠合力闯市场。

赣榆县欢墩镇党委、政府一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断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淡水鱼养殖已突破8万多网箱,并形成1.2万亩芦笋、1万亩黑莓的特色种植业规模,成为农村增收、农民致富的支柱产业。为此,该镇被市政府评为“多种经营先进乡镇”,并连续多年被市政府命名为“芦笋之乡”。

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使全镇5000多农户实现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梦想,对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以一家一户独立经营为主,各自育苗购种、各自管理、各自销售的发展模式,越来越显示出它的弊端:一是单一农产品产量急剧增多,容易造成供大于求,导致产品过剩,不仅价格低,而且有可能卖不出去;二是形成了买方市场,价格由买主说了算,常会出现商贩压质压价的现象,做为卖方的种植户对此却无可奈何;三是本地农产品科技含量低、档次不高,没有品牌产品,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广大种养大户的利益。

正是基于这种原因,该镇党委、政府牵头成立了各行业业商会,以此将全镇种养能手联合起来,依靠合力闯大市场。商会成立以后,可以规范本地市场秩序;可以对农副产品进行统一价格、统一销售,从而有效遏制商贩压质压价等行为,保护各养殖、种植大户的利益;可以加强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利用合力加大科技投入,实行标准化种养,提高产品的档次与水平;有利于打响品牌。利用商会的整体力量,为本地农产品注册商标,并争创市级以上名牌产品,这样本地农产品可以经过精包装进入大中城市超市,价格将大幅度提高。

二、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高效发挥商会管理职能

各行业商会是在工商联监督指导下的“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群众性民间组织,各经营户可根据经营品种,按照“自愿加入,成果同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选择加入适合自己的商会。我镇的芦笋业、黑莓业及淡水渔业商会还注重吸收行业经纪人这一特殊群体,有效实现了信息共享,管理强化,竞争有序,高效发挥了商会特殊的管理职能。到目前为止,经过民意调查,宣传动员,填写会员登记表,象征性的缴纳一定数目的会费,各商会共吸收会员2019余人;在黑莓业商会的组织领导下,于**年6月19日召开了黑莓商务洽谈会,总计有21家食品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参加,有效拓宽了产品销售渠道,实施了产品竟价销售,保证了会员的个体利益。

行业商会虽然被称作为政府、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提及。我国现有法规要求建立行业商会,必须通过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即先取得“行政合法性”后才能取得“法律合法性”;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一个经济性的行业商会只有具备相当程度的社会合法性,才能成为真正自治意义上的民间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虽然是执法者和行为规范的调节者,但远远不是企业和商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只对行业商会的规范运行起监督指导作用。

实现组织机构的民间化,其实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所代表行业的利益。政府退出市场经济的中观和微观层次,而把这些带有执行性、技术性与操作性的职能,让给行业商会等一类组织去行使。政府后退,市场才能回归。

新成立的各类行业性商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休,是由民间个人发起,自主营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营自办的专业组织,如何将其办成一个能办事,肯办事,办好事的机构,并在工作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民间组织一直是我们思考的问题,只有靠加强自身建设才能建好,只有“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才能逐步探索完善。

三、搞好内部协作,抓好横向联系,明确商会内部(低碳生活绿色环保调查报告)权限

会员之间要充分实行资源共享、利益均沾。品种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品牌资源等要通过商会合理配置、充分发挥资源的效益,谋求整体利益。内部协调的重点和难点是利益协调,得到服务后会员要积极缴纳会费,实行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商会应该不断地探索并完善管理的方法和模式,通过管理达到利益的合理分配。

商会与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与合作,接受监督和管理;本镇县级与地方区域性商会与外地商会之间要加强联系与合作,与外地行业性生产基地、水产品市场要建立广泛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扬长避短,以促进各商会的不断发展。

商会成立之后,各商会的理事长要明确工作权限和职责,具体要召集并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以及代表本商会签属有关重要文件。

秘书长要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决定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以及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综上所述,“农工贸一体化”行业商会商会的成立,使农民变成了商人,产品变成了商品,个体变成了群体;在“三个变化”中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在农村,行业商会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它的发展必须依靠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引导,监督才能使之尽快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目前主要困难是观念、经费、信息和支持等问题。我们将按照“打造品牌产品、发展自身加工、扩大外向贸易”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用海纳百川的胸襟广泛吸纳会员,不断壮大会员队伍,为商会的发展增添活力;要用蚍蜉撼大树的气魄,将单个会员的力量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带动农户,带动基地,带动市场,把各个会员的优势转化为整体的商品优势、品牌优势;要用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要从细微处入手,把各个环节的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会员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我们坚信,在各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扶助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运作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商会必定具备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的行业经济必将迎来辉煌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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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办公楼毕业设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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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毕业设计调研报告

一、前言:

调研人:

调研时间:

调研方式:实地考察、网上查询、资料收集

二、正文:

1.调研目的

了解办公建筑的布置规划,研究办公楼的建筑的特点、组成及各组成部分的功能要求及相互关系,了解办公楼的设计原则和使用要求,划分整个办公功能分区及相互关系,分析各组成部分的特点及布局方式,明确对结构和荷载的布置进行简单的分析。

2.调研内容

2.1办公楼设计内容:

办公室设计主要包括办公用房的规划、装修、室内色彩及灯光音响的设计、办公用品及装饰品的配备和摆设等内容。

2.2办公楼设计目标:

办公室设计有三个层次的目标,第一层次是经济实用,一方面要满足实用要求、给办公人员的工作带来方便,另一方面要尽量低费用、追求最佳的功能费用比;第二层次是美观大方,能够充分满足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创造出一个赏心悦目的良好工作环境;第三层次是独具品味,办公室是企业文化的物质载体,要努力体现企业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反映企业的特色和形象,对置身其中的工作人员产生积极的、和谐的影响。这三个层次的目标虽然由低到高、由易到难,但它们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出色的办公室设计应该努力同时实现这三个目标。

2.3 办公楼设计功能要求:

2.3.1符合企业实际。有些企业不顾自身的生产经营和人财物力状况,一味追求办公室的高档豪华气派,这种做法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2.3.2符合行业特点。例如,五星级饭店和校办科技企业由于分属不同的行业,因而办公室在装修、家具、用品、装饰品、声光效果等方面都应有显著的不同,如果校办企业的办公室布置得和宾馆的客户一样,无疑是有滑稽的。

2.3.3符合使用要求。例如,总经理(厂长)办公室在楼层安排、使用面积、室内装修、配套设备等方面都与一般职员的办公室不同,主要并非总经理、厂长与一般职员身份不同,而是取决于他们的办公室具有不同的使用要求。

2.3.4符合工作性质。例如,技术部门的办公室需要配备微机、绘图仪器、书架(柜)等技术工作必需的设备,而公共关系部门则显然更需要电话、传真机、沙发、茶几等与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相应的设备和家具。

2.4 办公楼设计规范要求:

2.4.1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

2.4.2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结合基地面积、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并为今后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

2.4.3六层及六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2.4.4窗

①.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防范措施。

②.高层办公建筑采用大面积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时应设擦窗设施。

③.设采暖空调的办公建筑,外窗面积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热性,全空调办公建筑外窗应设部分可开启窗扇。

2.4.5门

①.办公室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不应小于2m。

②.机要办公室、财务办公室、重要档案库和贵重仪表间的门应采取防盗措施,室内宜设防盗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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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学教育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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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状况调研报告

针对下学期我们将涉及的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达到培养我们实践活动能力的目的,并让我们学会如何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学校让我们在暑假期间做调研。为此暑假期间我在家乡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xx镇xx中学做了关于该校的调研报告。报告主要着眼于xx中学的教育概况,涉及到该校的建校历程、学校发展概况、教师人数、学生人数概况、教师收入、学生学费以及出现的教育问题等内容,报告的重点是针对教育问题作出一些分析以及自己的一些建议。

一、     xx中学概况

(一)建校历程

xx中学,建立1958年,是三都县东片区唯一的一所中学,生源来自四乡一镇,1975年秋,学校开设两个实验班,1986年,学校被确定为xx镇实验中学,成为三都县东片区唯一的一所实验中学,1991年深圳烟草公司捐助40万元修建新的教学楼,所以改名为金叶中学,金叶象征着希望,代表着金子总会有发光的时候,1992年,学校的教学楼建成并投入使用,1997年12月,学校被评为“文明学校”  1999年6月该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XX年10月,学校被评为三都县“先进集体”, XX年12月xx镇党委和县教育局党委共同成立“xx中学40年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开始筹办40年校庆活动事宜,XX年,学校被评为xx镇“特级实验中学”,XX年xx中学宿舍楼正式完工投入使用,XX年11月,综合楼建成。

(二)学校发展概况

xx中学是一所单设初中学校,坐落在xx镇古城的半山腰,背靠山,面朝太阳升起的方向,象征着希望,1977年4月,xx中学招入初一新生约220人,编成5个教学班,三都县教育局分别从xx镇各校抽调了20名教师支援学校,1980年9月,三都县所有中学重新归三都县委管理,同年9月,通过县教育局验收,食堂楼投入使用。三都县教育局领导来校指导工作,解决办学困难,全校师生齐动手清理平整操场,用了一年时间,将大山包、大水塘平整成操场,校内铺设水泥路,校园内种植了大量的树木花草,新教学楼的建成为学校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招进了大量新生,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学校东侧二层教室楼教室被改为教工宿舍,解决了部分骨干教师的住房困难。

1982年9月招进6个班的新生,1988年学校进行目标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1991年学校成功举办了第一届艺术节,1993年,学校举办了第三届艺术节,召开了校四届四次教代会,讨论并通过了《教职工聘用制实施方案》,1994年,学校顺利三都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工作督导评估验收,1995年12月,重建运动场,从根本上改变了校园面貌,完善了教学设施,1997年又被评为“三都县实验中学办学水平先进单位”,“抓艺术特色,促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课题结题,并通过省委验收,随着学校不断发展,学校正式确立了“激励学生成长,为终身发展奠基”的理念,旨在创造一种学生在“激励中学习,在激励中成长”的育人环境,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XX年被认定为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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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试论在依法治市战略下提高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4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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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在依法治市战略提高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把提高各级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作为依法治市的一个重要课题来研究和探索,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所面临的又一新的课题,这也是政治文明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法治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地方各级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提高了,就能推动和促进政治文明建设。本文对在依法治市战略下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作理论和实践上的粗浅畅述。      依法治市是指在中央所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观框架内,在保证国家法制统一和全国以及省级法制在城市的贯彻实施的前提下,从城市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本市的法律创造精神,对全国和省级法律制度进行具体化,进一步补充和发展上位法律制度体系,从而形成既与全国性和省级法律、法规相一致,又具有本市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进而将社会主体的行为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为全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的社会系统工程。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把依法执政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很大程度上要通过依法执政体现出来,又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实现。坚持依法执政,就是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律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证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为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综上所述,依法治市和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是相一致的,彼此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相互作用。依法治市的开展,其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和促进党委的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保证地方党委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都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保证“两个率先”的实现。依法治市本身就是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依法治市的开展又能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的领导,为党委的依法执政领导提供法制运行上的保障。同时,各级依法治理的组织领导机构的办公室又能为各级党委搞好依法执政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一、依法治市战略要适应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依法治市是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依法治市战略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去谋划和部署,要围绕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去开展。只有这样,依法治市才有生命力,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拥护。     依法治市要围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而开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国共产党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制定的大政方针,提出的立法建议,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通过国家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才能够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这一过程是民主的过程,是集思广益的过程,是党的主张和人~志相统一的过程,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度化、规范化、定型化的过程。因此,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必须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立法又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依法治市要围绕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这一主题,积极搞好协调和配合,要在党委领导的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广泛开展调研和论证,充分展示依法治市的作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要为地方党委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中当好参谋和助手,为党委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出谋划策,使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成为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助推器,真正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依法治市要围绕保证全体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而开展。保证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是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条件。全体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遵守宪法和法律与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人民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些要求都充分说明,任何削弱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损害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的行为是坚决不能容许的。依法治市的开展要想方设法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学法、用法、守法的活动,组织开展党委如何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理论研讨,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法大于权的观念,施行法治,摒弃人治的陋习,使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市的活动中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     依法治市要围绕党委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开展。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环节。党的依法执政能力,不仅表现在党自身遵守宪法和法律上,而且还表现在党所领导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上。执政活动就其性质来讲,主要是通过国家政权组织来进行和运作的活动,是行使国家权利的活动。国家权利是一种公共权利,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必须保证国家权利被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表明,实行法治是规范和保证国家权利运行的最有效的形式。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要使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都纳入法治的轨道,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

工作的开展。依法治市要围绕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这一要求,协助党委对国家机关行使法定的职权搞好监督和支持工作,要创造条件,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治市要研究和探讨党委既要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要如何在加强监督上下功夫,确保我们国家的各项工作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作,各行各业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市要围绕党委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而开展。党委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队伍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系,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有力保障。近年来,司法不公,司法~、司法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日益为各方所关注。能否有效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事业能否顺利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特别是依法执政能力的一个严峻考验。依法治市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加强对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上以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去开展,要研究在新形势下防止司法~、解决司法不公的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通过依法治市的开展保证司法队伍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二、依法治市战略要为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积累新经验。     依法治市的开展要为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积累丰富的经验。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过10多年艰苦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提高党委依法执政能力积累了新经验。     第一、依法治市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10多年来,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广泛开展了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的系列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了依法治县、依法治镇、依法治街、依法治厂、依法治村、依法治校等系列治理活动。在新的形势下,又围绕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广泛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通过开展依法治理的系列活动,使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各行各业得到了落实,使各行各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党的领导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加强,得到了强化。同时,各行各业依法治理的开展,又使各行各业党的组织领导依法治理的能力增强,法治观念得到加强,依法执政的能力得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从而,依法治市的功能也进一步增强。     第二、依法治市必须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南京市依法治市之所以有较强的生命力,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正因为是它紧密结合了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而开展的。在全市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中,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组织全市有关专家、学者及13个区县的依法治区(县)领导部门人员广泛开展了“建设诚信城市、推进法治建设”的广泛大讨论,为诚信城市建设创造了理论成果。在推进全市的民主政治建设中,组织全市开展了民主法治的“三个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在推进全市的“两个率先”建设中,依法治市工作又渗透到企业经营和管理工作之中,引导企业开展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活动,使全市一大批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全部纳入了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在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搞好城乡协调发展的精神中,把协调城乡统筹发展纳入了全年依法治市的工作目标,使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列入了依法治市工作的任务,层层抓落实。依法治市紧密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使其充满活力,功能性成效明显。     第三、依法治市要把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作为突出内容。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是提高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法治化建设中,依法治市工作紧紧扣住了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经营这个人心所向的时代主题。在引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中,广泛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使行政机关做到了公开执法依据,坚持依法行政。在开展司法公正活动中,把司法机关的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作为依法治市的重点内容抓,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较好地扼制了司法~现象。在引导城市市场的依法经营中,组织开展了建设诚信城市的大讨论,引导各大市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从而,有力地提高了城市的品位。城市法治化建设,使党领导的城市建设在法制的轨道上行驶,城市的法制建设又充分体现了党委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     第四、依法治市要围绕党委的决策积极开展理论上探讨和研究。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开展了系列理论研究和探讨活动,确保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在落实上有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围绕市委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组织全市开展了“依法治市与政治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会,全市各行各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撰写了89篇论文,为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决策提供了理论上指导。在加强对城市管理的法治化建设中,为了取得依法管理现代化城市的主动权,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和13个区县结合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了“城市建设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理论研讨会,全市共收到论文64篇。论文从各个方面畅述了依法管理现代化城市的新路子、新方法,对全市依法管理现代城市起了理论上的先导作用。在依法加强城市市场的管理工作中,组织全市开展了“市场监管与信用建设”研讨会,全市各部门积极组织参加研讨,共取得了68篇理论成果。理论上的成果对全市的诚信市场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为确保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使依法治市工作更能适应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要求,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全市有关机关部门人员开展了“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的研讨,为在新形势下的依法治市工作与时俱进地向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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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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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基层组织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迫切要求。因此,党组织在抓好基层党建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领导,坚持党、团建的配套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按照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的要求,促进团的各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 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全面发展的行动指南。共青团的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共青团从诞生之日起,就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始终以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 新形势下抓好党建带团建,最重要的就是在团的建设中贯彻落实要求,始终坚持团组织的先进性,紧跟党走在时代的前列,更好地肩负起团结带领青年的重任,使青年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得到更好的发挥;要源源不断地为党输送新鲜血液,把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增强党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二、以党建带团建的内涵和运行方式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 党建带团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根本在“建”,就是党、团组织都要首先把自身建设抓好。关键在“带”,就是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通过“三带一优化”即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指导和帮助团组织搞好团的建设,发挥团组织的应有作用。 1、带思想建设,指导团组织的政治建设方向。 党组织要加强对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使其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应与团组织共同利用思想教育阵地,联合开展活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应给团员青年上一次党课,做一次形势报告。学习党内文件、上党课,应吸收优秀团员参加。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和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应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评选先进,应征求团组织的意见。 团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团员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科学、用科学,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抵御各种歪风邪气的能力。要引导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遵守让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加强自身修养,提高道德素质。要及时了解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为党组织指导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 2、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 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同级团的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凡是建有党组织、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单位,党组织负有建立团的组织的责任;未建立党组织,但具备建团条件的,其上级党团组织负有建立团的组织的责任。同时,开展创建“五有”团支部总支、团委活动,即有一个好的班子尤其是好的书记,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的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经过二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五有”团支部总支、团委在系统中所占比例达到85%以上。在此基础上,创建一大批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五四红旗团委和团支部”。要鼓励团组织积极探索新的组织运行机制,支持团组织建立广泛联系青年的个性化社团组织,拓展工作网络。 要把实行团组织按期换届,作为加强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基层团组织换届的时间,应尽量与党组织换届时间相衔接。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统一规划协调,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3、带工作发展,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党组织要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的作用,重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重视从优秀团员中培养和发展青年党员,要指导团组织围绕本单位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指导共青团开展青年突击队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和青年岗位能手评比等活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共青团要通过教育青年,把党的主张变为青年的自觉行动;通过服务青年,更好地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增进青年对党的感情。共青团要在生活健康、学习教育、文化娱乐、发展成长、参与贡献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广大青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党组织要支持共青团建立健全联系渠道,反映青年的要求和呼声,为党委和行政制定政策提供依据;要指导共青团在广大青年中认真做好党委和行政各项重大决策的宣传解释和落实工作,要加强对各类青年社团的政策指导和协调管理,引导广大青年发挥重大作用。 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国家政权社会支柱作用。引导青年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增强青年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青年的政治鉴别力和社会责任感。 要为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认真执行党章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系统党委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以下内容的会议,其同级团委(总支、支部)党员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应列席参加: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的干部人事工作除外;研究有关青年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其他群众组织工作的;研究安排年度工

作或阶段性工作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其他可以列席的会议。不是党员的团组织负责人,也应当列席与团的工作有关的会议,让团组织及时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意图,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 4、优化工作条件,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首先,党组织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团的工作,为团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切实保证团组织必要的工作经费,对团的专项活动,要给予必要拨款。要给基层团的活动提供场所,要帮助基层团组织建立青年活动室、读书室,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学习资料。 其次,必须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1、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每年集体研究团的工作至少1-2次,在一些影响共青团发展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上要及时给予指导。要落实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责任制,把基层团的建设纳入基层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把团建的目标任务纳入党建的目标任务,研究、部署、检查、考核党组织的工作,要与团组织工作同步考虑。检查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应把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团建工作的考核情况,应作为评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团组织年终考核不是先进的,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分管领导一般也不能评为先进。 2、建立团干部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的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党的后备干部的重要岗位,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切实做好团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要把团干部培训列入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的整体格局,要进一步拓宽团干部的选拔渠道,把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干部选拔到基层团的岗位上来。要改变目前部分单位团委书记兼职过多、负担过重、团组织班子不齐的现象。团委书记要做到专职专用,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专职的,团委书记应是其主要职务,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团的工作。对因年龄原因转岗的团干部,单位党组织均要给予妥善安排,让其再图发展。要做好基层团干部的挂职、交流、轮岗工作,丰富团干部的阅历和实践经验,拓宽知识面,提高工作能力。 3、建立推优入党和推干荐才机制。 党组织要把“推优”纳入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优”,35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也要经过团组织考察推荐,使“推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在发展团员入党时没有团组织推优档案的,视为手续不齐全,党委应不予审批。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后,党组织应及时反馈意见。对已经建团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单位,上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由同级党组织指定所属的党组织联系该单位的团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要以培养、教育工作为重点,在对全体团员普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加大优秀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提高“推优”的质量。要继续探索推干荐才的机制,鼓励团组织广泛聚集、努力培养、积极举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党组织要从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高度,充分重视团组织的推干荐才工作。团组织要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青年后备干部,党委组织部门应予重视与考虑,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做好推干工作,对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潜力、能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优秀团干部,要大胆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局党委组织部门和局团工委要经常检查和指导下级党团组织组织推荐工作的落实。团组织要认真审核下级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必要时可以就团员入党、后备干部问题直接向团员、青年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建议。 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和党组织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互协调。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加强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是党、团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为此,各级党组织要本着“思想上重视,政治上把关,工作上支持”的原则,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党建带团建的良好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级党团组织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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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会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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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调研报告

5.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优化成才的校内环境。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认为,人的行为都是环境刺激的反应,改变环境就可以改变人。在现实生活中,最有说服力的往往不是说教,而是生活本身。为什么在爱国问题上中小学生做得最好,大学生次之,在职人员再次之?问题关键就在于教师、教材远比不上社会生活的说服力,教师、教材的教学效果远抵不过受教育者亲身遭遇的事实。所以稳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中段青年教师队伍的正确思路之一是营造良好的环境。良好的环境可以熏陶人、改变人、培养人,人际激励、尊重激励和成就激励等对知识分子来说则比金钱激励更有效。这是一种适合青年教师心理、行为特征而更有效的求实、求新、含蓄、潜移默化的教育,具体做法:

一是国家增加教育投入,切实提高教师待遇。首先要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大众传媒也应在平时报道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为他们唱赞歌,这比要等到教师节那天才把镜头对准校园的做法奏效得多。同时在宣传优秀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时,要避免“马太效应”。如某学校某个青年教师在某方面比较突出,就无限夸大其业绩,各种荣誉都往他(她)身上堆砌。其结果是打击了其他教师的积极性,致使一些同龄同学科教师产生逆反心理,疏远“典型”,甚至觉得有他在,自己就没戏的消极想法。其次,要想方设法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起码要保证法律法规赋予教师的经济待遇。三要信任教师。如浙西某市公务员的信用证可低息贷款,而教师的信用证是没有用的。这是一种不信任人民教育工作者的典型体现。政府应相信育人者诚信。

二是改善青年教师教研、教科研和实验条件。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努力解决学科带头人和教育教学骨干在教研、教科研、实验室和设备等方面的需求存在的问题。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中要大胆使用青年教师,给他们定岗位、压担子,委以重任,提高业务素质,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新课改,支持青年教师出专著,不拘一格选择、培养青年人才,创造有利于杰出人才涌现和成长的氛围。

三是有目的地安排青年教师参加高层次培训学习、教研、教科研活动,扩大他们的眼界。青年教师书读得多,实际见识少,通过外派学习、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可扩大他们的教育教学视野,跟踪课改前沿,把握学科教学发展方面,同时,也会使这些青年骨干教师真正从心底里觉得在学校里干有甜头、有干头、有奔头。

实践证明,采用那种考核“不予合格”、职评“不予晋升”、聘任“给予下岗”等手段来恐吓青年教师的做法是失败的。把教师这一适应性较差的职业推向社会的做法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它只会激起青年教师的愤慨。教育的成功只属于对教育事业有“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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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论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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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法律地位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原告的名义,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欠债务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除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的(实质是债权人“越过”债务众向欠债务人提起诉讼。由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因而必然会涉及到当事人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问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次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对此,诉讼理论上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是众说纷纭,颇有争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债务人之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常常与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判决的既判力范围之讨论联系在一起。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若债务人否认债权人之代位权,则可以就次债务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被告之参加人,但不能就债权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原告之参加人,因为对于代位权之存否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害相互对立。债权人亦可以在起诉时因)债务人否认其代位权而直接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代位起诉后,因次债务人否认债务人对其有权利,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告之债务人,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亦可以在代位诉讼系属后,自己对次债务人起诉,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应驳回代位权诉讼⑴。(2)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起诉后,不论次债务人有无否认债权人之权利,债务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至于是辅助债权人,还是辅助次债务人,则因原、被告的主张不同而有异。而债权人或次债务人亦可以依据第65条(同上)关于告知参加的规定,通知债务人参加诉讼⑵。(3)可考虑采取当事人主导的引进权制度,即在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承认次债务人可能申请法院命债务人为原告,而成为共同诉讼人。这样既能给债务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解决关于代位诉讼判决之效力应否及于债务人的争论⑶。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讨论来看,对于代位权诉讼,依据诉讼参加的规定,原则上债务人可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告知其参加,但对于是否仅限于对被告(次债务人)为参加的问题则存在着争论,此其一。其二,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方的利益关系,因而基于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提供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纠纷、确定既判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出现了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引进为原告等各种不同的观点。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主张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⑷。(2)认为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⑸。(3)认为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⑹。(4)认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⑺。(5)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⑻。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之界定,不仅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确认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为第三人,但未明确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文拟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应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笔者认为,债务人如果参加代位权诉讼,其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非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证人。理由如下: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另外,代位权行使是一种强制介入权,如债务人以原告身份出现,则代位权的意义将失去。其次,债务人又是次债务人的债权人,就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少必要的实体法基础。第三,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第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的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不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显而易见,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构成要件。因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代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并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有所谓独立请求权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利超出债务~利的范围

,代位权并不导致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债权,所以应推定债务人是权利人。因此提出由于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可以独立主张,他应是代位权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笔者对此观点不能苟同,因为虽然代位权在法国法上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实质上它并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债务人虽是实体法上次债务人的权利人,但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因代位权的行使将使债务人的请求权受到限制,他不能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否则,这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成为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只能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如果债务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债务人应与本诉的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次债务人对立,也就是说,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既不同意债权人代位权的主张,也不同意实体意义上次债务人的主张。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在代位权案件中,若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竟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是非常荒唐的。     由此可见,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绝对不是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是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明显特征,它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⑼。许多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它是一种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以使权利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就是仅依债权人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上文对此已有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其次,代位权案件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⑽。债务人对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与一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负有某种义务;如果该当事人胜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民事权益。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如代位权人胜诉,则债务人的实体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如次债务人胜诉,则代位权人就不能从债务人的债权中获益。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第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以起诉的方式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是怠于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诉讼开始后,绝大多数是被动加入到诉讼中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可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而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法院是不能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被动加入诉讼也是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一个特征。     二、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既然已明确债务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到代位权诉讼中,那么,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历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引起,又与立法本身规定的矛盾和模糊分不开。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放在“当事人”一节中加以规定,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显然,又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区别开来,这一规定意味着需等到第一审判决之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才可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之后,到一审法院判决之前,他是否都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具有明确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果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显然不能为债务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如果适用《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则在法律适用和选择等方面均缺乏正当性的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是在原告或被告的法律关系外存在一个新诉讼标的,还是依附于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也并不明确。立法上的漏洞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和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判决将涉及到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这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又不被明确地赋予诉权,必然会造成诉讼结构的倾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结构中,只能总是辅助一方当事人,依附于原告或被告一方,支持或帮助一方,反对另一方,站在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诉讼中,因其既不是案件的原告,也不是案件的被告,第三人享有的实体抗辩权、支配权等权利也不能向对方独立主张。正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种可怜的依附地位,法律对其诉讼权利并未给予和原被告同等的保护。不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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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全文共 2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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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特点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而重中之重是要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在新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肩负起领导责任,做好工作。本文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问题谈点肤浅认识。     一、法律素质是新时期对领导干部的客观要求 指出: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要求。这一精辟论述,对我们理解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性、紧迫性具有深刻的意义。     首先是深入学习运用邓小平理论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定了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而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邓小平理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就指引我们国家逐步走上法治之路,它也是我们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以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就是要学习邓小平法制理论。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一方面,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理论支柱,对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切领会,有利于确立民主理念和法治观念;另一方面,依法治理工作的推进,又有赖于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为思想武器。     其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实施、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扩大对外贸易,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开拓多种形式的合作和交流,处理涉外关系,无一离不开国际法律、规定、原则和惯例。因此,不具备一定法律素质和理论的领导干部,是难以担负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重任的。     第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内在要求。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地方的法规规章,使其成为广大人民的行为规范;以依法治理为龙头,协调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普法、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各个工作环节;党组织自觉地在宪法及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领导工作中的决策方式、议事规则、工作方法等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等等,都体现了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事务,这也相应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第四是健全人民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善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居民自治等,做好这些工作都需要法律素质为保障。同时,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深入,领导对象的状况也发生了变化。一是越来越多非公经济实体出现,作为行政管理的相对人,靠行政命令已难奏效,只有靠法律引导和规范。二是公民对权力的崇尚已转变为对法律的遵守。三是生产关系的表述已相当程度上显示为法律关系,法律在人际关系中的协调规范作用越来越大。试想,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若不能棋高一着,何以实践中的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呢?    第五是改变目前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尽人意状况的现实要求。经过三个五年的普法,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有较大的提高,但又不能估计过高。当前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少数干部对学法用法的认识尚待提高;有的同志缺乏基本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自觉性不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有待完善;由于历史原因,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法律功底并不深厚,很难说大部分同志已掌握法律知识并能熟练运用法律的手段了。     二、领导干部应具有怎样的法律素质 对公民来说,法律素质的构成是了解必备的法律知识、树立必需的法律意识、掌握必要的用法途径。而对领导干部而言,就是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可这样表述:掌握必需的法律知识、确立崇高的法律意识、通晓必要的用法途径。     领导干部必须掌握履行领导职责需要的法律知识。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法律知识,一是法律知识面要广,除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基本知识外,还要着重掌握上述法律部门中有关指导思想、立法依据、基本原则以及行政、组织、管理方面的规定;二是更深入。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更深刻,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法学基本理论、立法理论等内容;三是要专业。熟知与领导工作密切相关和本系统的专业法律法规;四是要务实。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习和思考国企改革、中国入世、科学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制建设课题。     领导干部必须牢固确立崇高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领导干部树立法律意识,首先在于认清法的本质和作用,特别要注意防止把党的政策与法律对立起来,充分发挥法在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其次要善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变和制定法律法规工作中的定的关系,使现行法律体系的长期效应与短期效应更好地结合起来。同时,逐步改变法律滞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状况,促使改革、发展、稳定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再次是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方面,要善于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观察和思考,以做出正确的决断,使法律手段的运用与其它手段的运用更为科学合理;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法治观念的增强。法律意识中最核心的是弘扬法治精神,使依法治国的意识成为领导干部的根本理念、追求和信仰之一。领导干部要树立如下法治观念:宪法和法律有极大权威的观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法大于权的观念;尊重和保障~的观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和程序法并重的观念等等。在此基础上,把遇到问题学法、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处理问题靠法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基本习惯。     领导干部必须善于通过法律途径实施领导。在宏观上,要善于把领导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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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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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已成为新时期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特殊群体,流动人口的数量也随城市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高不断增加,以家庭模式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中,家庭教育无疑是最为关键和基础的,这不仅仅因为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开端,是开始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种教育形式,还因为家长对孩子成长潜移默化的影响往往也是其他教育方式所不能及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1]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2.6亿,随迁子女数量有3600万,他们当中,2.9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尚不能按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特别是对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家庭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探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组织人员,采用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辖区3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6个社区周边的17个门面房、3个工地380名流动人口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来源于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辖区内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3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老师或校长3名,流动人口学生家长90人;南京湖南路街道6个社区周边255名平均年龄38岁、平均来宁打工时间2019年的17个门面房业主,3个工地工人。

1.2 资料来源 (1)调研人员对相关人员的采访记录;(2)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调查问卷(见附录);(3)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4)查阅相关文献。

1.3 方法 (1)随机抽样:在辖区学校中随机选取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最为繁华、人口最为密集的社区周边随机选取了多个门面房业主和工地工人,以此作为样本进行调查。(2)个别访谈:采访学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学生家长,深入学校、社区专访和体验生活。 (3)问卷调查:按照附录中的问卷对6社区周边255名门面房业主及工地工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涉及到子女所处或停留的教育阶段、子女各学习阶段在哪种类型的学校就读、对子女上学的关注程度、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程度等方面。(4)统计分析:将问卷调查得到的结果输入电脑进行汇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计算平均值、各项所占比例。

2、结果

2.1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程度 如表1,在接受问卷调查的255位农民工家庭中,子女在读小学或仅有小学文化的占31%;在读初中或仅初中毕业的占23.6%;在读高中(包括中专和职高)或高中毕业的占25.5%,而全国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①达到74%;拥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仅占9.1%,而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23.3%。剩下的是留守儿童以及同父母一样外出打工的。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程度(表一)

2.2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状况 (1)小学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在政府开设或民办私立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就读的占70.9%,在普通的公办小学就读的占20%,未入学的占9.1%。(2)初中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于公办初中的占20%,就读民办初中的占30.9%,就读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占40%,小学毕业但未接受初中教育的占9.1%。(3)高中阶段就读公办高中的占总人数的45.5%,就读民办高中的占36.4%,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仅为18.1%。(4)高中毕业考取并就读公办大学的占9.3%,其中有30%的家庭无法负担子女大学学费。见表二。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状况(表二)

2.3 流动人口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态度 据问卷分析显示,流动人口家庭平均每月用于子女教育的费用占总收入的21.97%,在我们的调查中,86%的家庭是尽一切可能让孩子上学,14%的家长抱着“有条件就上,没条件不上”的态度,绝大多数家长认为,教育孩子的责任应当由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承担,38%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对流动人口子女不太重要,但同时也有83%的家长认为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教育问题。可以看到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的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是明确的,能够重视对孩子的教育,但也有一些家长对这些问题认识不够清晰,对孩子的教育采取放任的态度,或者采取有了问题才开始教育的态度。

3、讨论

3.1 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 在南京接受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大多学前教育是缺失的,这种缺失不仅仅体现在学习方面,还体现在学生的在校生活上。在学习方面,没有受过正规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与城里同龄孩子相比,在观察力、理解力、记忆力、课堂习惯、普通话这些能力上处于劣势;在校的生活方面则体现在一些流动人口子女的仪容仪表达不到学校的要求,譬如:脸和手长时间不干净、手指甲长时间不修剪等。

那么,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是怎样产生的呢?我们认为这与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及教育效果有直接关系。从总体上来讲,被调查的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状况并不令人满意,有些问题还很让人担忧,甚至深思。首先,我们从教育投入上分析,调查发现,家长在时间投入上并不多,流动儿童家长虽然很重视家庭教育,但在具体实施教育行为时,由于工作时间和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财力。其次,我们从教育的方法上来考察,有86%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但同时也有14%的家长认为不一定或根本不用讲究科学方法。有73%的家长意识到不应该在孩子面前打麻将、赌钱、喝酒、抽烟等,21%的家长没有意识到,6%的家长认为无所谓。从调查的结果上来看,大多数家长还没有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第三,从家庭教育效果来看,普遍认为教育不成功或效果一般的主要原因分别是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孩子的有关事情;没有时间,因为工作太忙太累;经济条件差和其他原因。

3.2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问题 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小学和初中。目前,南京市对九年制义务教育从小学开始是有门槛的,小学需就读于户口所在学范区,且入学审查是十分严格。对于流动人口子女来说:首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其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应在我市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4)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5)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再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数据进行摸底,对变化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与预测,通过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严禁任何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随迁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同样享受免杂费、免课本费、免借读费、免作业本费的政策。

3.3 流动人口子女素质教育问题 撇开学校的教育模式不谈,家长的教育模式同样举足轻重。素质教育针对的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兴趣特长、公民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家长与老师互相沟通,共同培养。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同龄学生相比,还存在一些自卑、厌学、焦虑、畏惧等不健康的心理。有10%的流动人口子女感觉自己各个方面都不如城市里的孩子,有13%的流动人口子女认为城市里的孩子瞧不起自己,有10%的流动人口子女不愿意与城市孩子相处,有11%的孩子很讨厌或无所谓去学校上学。在与家长的沟通中,有14%的孩子认为自己的父母不了解自己,有31%的孩子认为父母还了解自己一些。

3.4 流动人口子女接受社会各方援助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社会各界人士已经注意到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和个人经常受到来自各方的援助。然而事物总有它的两面性,正确的援助会让流动人口子女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增长见识,利于成长发展;不正确的援助则会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负担,变成形式化援助。因此,社会和个人援助办学要形成长效机制,良性循环。

4、建议

4.1 学前教育方面 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大小两个方面解决。(1)大力改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环境。首先,应从家庭内部环境做起。家庭环境对子女健康性格的形成至关重要。因此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应从优化社区环境做起。建立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通过妇女儿童之家等社区机构,组织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改良流动人口子女的教养方式,在彼此的交流中促成家长理性的增长。再次,建立以家长学校为平台的培训机构,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进行科学指导。由于流动人口整体素质偏低,不利于流动人口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必须通过培训,使家长能得到较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指导,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尤其重要。(2) 强化社会职能,提高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整体水平。纳入城市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模式,依靠政府力量开设幼儿园、学前班,为已随流动人口来宁准备入学、未受过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学前教育。政府和社会应大力开展社区服务,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提供社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老师的作用,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城市居民儿童教育统筹安排,实行“三同”,可以利用开学前的假期,将流动人口子女集中在一起,开5~10次课,教他们一些简单的知识,譬如:个位以内的数字加减、自己的名字、课堂礼仪、个人卫生习惯、仪容仪表等。

4.2 就读学校方面 (1)转民办为公办,将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与普通公办学校“一体化”。 这将是一个长期工程,政府可出资接收这些私立学校,将其转变为公私合营或者公办学校,或者由政府出面干涉这些学校的运营,譬如:政府可以派出教学督察进驻这些私立学校,监督其教学状况和收费标准。对于“一体化”的问题,希望更多的市民能被说服,愿意将自己的孩子与农民工子弟置于同一集体,而不是一味的排斥。(2)降低入学门槛。户籍问题、“五项材料”等硬规矩让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女望洋兴叹。农民工不仅收入不高,且已负担了城乡双重费用,子女昂贵的教育费用和复杂的入学手续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流动人口子女应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绝不能因为这些人为的门槛而被剥夺。(3)学校的助学政策面向农民工子弟。据南京2019年8月24日各大报纸对于小学、初中、高中收费标准的报道显示,各学校的“助学金”政策只针对拥有南京户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我们认为这一政策也可以适用于同样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弟,或者可以按适当的比例减少一些也可以。

4.3 素质教育方面 推行协同教育,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机制,要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机制以及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的联系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充分合作、充分衔接的优良体系。(1)提高流动人口子女家长的教育意识。流动人口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对学校、老师的依赖性太强,认为教育的事情应由校方全权负责,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可以通过社区老师开设“家长课堂”来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一是让他们意识到子女的教育与自己息息相关,二是让他们注意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助他们将子女培育成学习、品德、特长、素质、心理全面发展的好学生。(2)博物馆、科技馆、公园等定期免费开放。流动人口子女到了节假日,尤其是寒暑假,便成了无人看管的“野孩子”,这些场所的定期免费开放可以让农民工子弟在家长或援助人员的带领下,或是在结伴的情况下,有一个有益于身心发展的好去处,同时可以促进他们与家长、与同伴之间的感情。至于免费开放的时间,可定于期中考试结束后的周末、寒暑假的开头和结尾几天。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必须动员个人、家庭、政府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的力量统筹解决,与《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一道规范国家的基础教育,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使全社会更加重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促进我国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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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浅议当前法制拥军现状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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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法制拥军现状对策

xx区是一个有着“双拥”光荣传统的老城区,长期以来,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始终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区委、区政府和人武部的工作重点,积极维护驻地部队的利益,为部队和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军心民心不断凝聚。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狮子山阅江楼建设、建宁路西延等重大工程建设中,涉及到与驻地部队土地置换,拆迁安置等问题,区委、区政府把维护部队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协调解决各方矛盾,拿出本区最好的土地与部队置换;拆迁安置中,既按拆迁法规执行,又在区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努力做到不因城市建设而影响部队建设,损害国防利益。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方面,建立健全了维权组织,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热情接待咨询和上访群众3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6件,经过工作都已~解决。还开展了送法到军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部队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官兵的法律难题,为部队和新入伍的战士赠送法律书籍350册,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看到法律拥军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对法律拥军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思考,初步感觉到目前法律拥军工作存在以下五点不足:     第一、 法律资源有待整合     目前,维权领导机构成员都是党委、政府、人武部以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这对于协调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矛盾是有着积极作用,但是党委、政府、人武部以及政府部门不可能包办一切,法律拥军中的许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还有赖于社会力量,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以及社会志愿者的法律资源没有在法律拥军中得到整合利用,全民法律拥军的氛围没有显现。     第二、 信息渠道有待畅通     受形式主义的影响,一提到拥军,人们就会定位在“八一”和春节,政府部门与驻地部队平时联系较少,对部队官兵需要哪些法律帮助、需要解决哪些法律问题的信息知之甚少,法律拥军很大程度上形式大于实效,不能达到雪中送炭的效果。     第三、法律拥军规划有待完善     缺乏完整科学的法律拥军规划是法律拥军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不足,法律拥军的目标、任务不够明确,手段措施不够具体,责任没有分解到机关部门和机构。     第四、没有形成法律拥军的网络体系     各成员部门之间、人武部与部队之间、人武部与政府部门之间、社会力量与政府部门和部队之间,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相互联动的法律拥军网络,民调组织网络与法律拥军网络没能有机结合。     第五、缺乏对法律拥军的政策理论研究     法律拥军作为“双拥”工作的一项新内容,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拥军的具体内容,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中,地方利益和国防利益相矛盾的事时有发生,如何协调处理这些矛盾,使矛盾的解决既不能侵害国防利益,又不能事事让政府“买单”,需要我们去研究;在法律知识日益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的今天,军人和军属与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在适用法律上如何既体现“维权”,又不侵害民事主体的利益,也需要研究和探讨。而现实工作中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太少,处理具体事件时,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不足。     针对上述法律拥军和维权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对策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双拥”工作为平台,在全民中广泛宣传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利益的重要性,以法律拥军为抓手,着重解决维权中的实际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氛围。要在党委、政府和人武部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整合社会法律资源为“维权”工作服务,要把知名律师、专家学者纳入领导小组成员,让他们在法律拥军中释疑解难,提高法律拥军的质量。     二是建立完善法律拥军联席会议制度。部队方面要及时通报官兵学法用法的需求,通报部队建设中需要地方政府帮助协调的问题;地方政府根据部队官兵的需要,及时组织开展法律拥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案例分析、案情研讨;对重大疑难问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调研、论证;对典型案件及时启动“维权”程序。通过联席会议,既加紧军地双方的感情,又为部队官兵解决了实际困难,使法律拥军真正成为“雪中送炭”。     三是要制定完善法律拥军的规划。这个规划要结合部队实际和全区普法工作的整体安排以及双拥工作计划,确定2—3年内法律拥军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法律拥军的重点,根据总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法律拥军计划,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组织,逐项实施,确保成效。     四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拥军网络。该网络以人武部、司法局、民政局三部门为纲,相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志愿者组织等单位为目,充分发挥军地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由人武部、司法局、民政局三部门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方面的法律资源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服务,组织学法用法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模拟法庭等,把法律真正送到官兵手中。还要把民调网络纳入拥军网络之中,充分发挥民调组织在法律拥军中的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对全社会开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拥军、爱军的自觉性,共筑国防事业的万里长城。     五是要加强对法律拥军政策理论的研究,这是做好法律拥军工作的关健所在。通过法律拥军政策理论研究,要明确法律拥军的具体内容,如法律拥军的形式、方法、手段;法律拥军职责范围;重大纠纷的调处方案、政策依据和法律后果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明确维权案件具体类型,特别是涉及军产纠纷案件,维权要有明确规定;要明确维权的途径和手段,对法律明文规定的侵权案件,可通过调解和诉讼的途径解决。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案件,则主要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尽量少用公权,避免矛盾激化;要明确办理维权案件的经费渠道,如果军人军属的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司法局法律

援助中心可优先给予援助。    此外,通过法律拥军,要加强对军人和军属的法律知识教育,教育他们做学法、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法律,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以上是笔者对法律拥军工作现状与对策粗浅的思考,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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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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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对于一年来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情况,世贸组织官员、各国政府、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有着各自不同的视角、观点和解释。然而,对这一年间中国投资环境的变化有着最直接体验和感受的,却是中国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企业,因此,有关“如何全面、公正地评估中国在入世周年执行入世承诺”的命题,来自企业界的声音也许才是最直接的一种评价尺度。     为探知企业界对入世周年中国投资环境变化的感受,《财经》杂志进行了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调查对象总体界定为在中国开展业务的XX年度“《财富》500强”公司和排名前500位的大型中资企业(选自XX年10月由国家统计局编撰、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XX年中国大企业集团》一书,所选范围为XX年度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的1500家企业中的前500名)。     ------------------------------------------------------------------     调查主要发现     一、多数企业对入世承诺的执行情况基本满意     二、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履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     三、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入世后最显著的改进是政策修订     四、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等是企业对政府的最大期待     五、XX年,在华业务实现快速增长的外资企业百分之百表示这一变化与中国入世有关     六、多数企业对未来两年履约持乐观态度     ------------------------------------------------------------------     入世元年投资环境变化较预期温和     如果要在“入世一年间投资环境变化”这门“功课”上给中国打分的话,绝大多数企业给出了一个平庸的分数——入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造成的影响实在是要比媒体所描绘的那种“洪水猛兽”般的图景平淡了很多。     43%的受访者选择用“一般”这样的词来评价入世一年间中国在投资和商务环境上的变化,41%的受访者则表示中国表现出了“较大的变化”。选择“变化很大”和“基本上没有变化”的经理人加起来只占总样本的9.7%,选择“有较少变化”的人也只有5.4%。如果用5分制来解释上述选项的话,我们可以看到,高达84%的经理人只给了3分或4分。这说明,入世一年间,中国的投资和商务环境确实产生了变化,但变化的程度远不像人们预料的那样剧烈。     在对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交叉变量分析后,我们看到,对于上述问题的看法,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在着些许不同。在中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是“变化比较大”,达49.2%,而选择这一评价的外资企业只有28.1%,两者比例相差21.1个百分点;反过来,在外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则是“一般”,比例高达56.3%,整整比中资企业的36.1%高出了20.2个百分点。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中资企业较外资企业更多地感受到了入世所带来的变化,这表明,从“应对入世”的角度上讲,中国企业的敏感程度要高于外资企业。     履行入世承诺:一个复杂的话题     对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基本满意     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逐步开放服务贸易,降低关税,逐步减少和取消对进口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废除或更改与世贸组织原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实施统一、透明的经济政策等等,都是中国在入世前对世贸组织成员所作出的承诺。一年间,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上表现如何呢?     73.1%和4.3%的被访者表示,“基本满意”和“相当满意”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努力,17.2%表示“不怎么满意”,约有5.4%的被访者没有对此发表意见,在103份有效问卷中,没有出现对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表示“非常不满意”的情况。     大多数(65.6%)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表现与预期相差不大。有两成以上的被访者表示,执行入世承诺的力度比自己预期的要大,仅有11.8%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做得“不如预期的好”。在这个问题上,中外企业的态度比较接近,大多数企业(70%的中资企业和61.3%的外资企业)均认为执行情况与预期相差不大,但认为现实好于预期的外资企业(25.8%)要多于中资企业(18.3%)。相比中资企业,一些外资公司在事前更倾向于低估中国在入世后的作为。     虽然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路途上坎坷居多,但各大中外企业还是充分肯定了中国所做的努力,执行力度也与企业的预期基本吻合。     立法走向透明,垄断依旧严重     有关执行入世承诺的具体方面,调查要求被访者就“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和“执行得最不好的前三项”进行排序,通过对入选“最好”的前三项和“最差”的前三项分别进行赋值(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最不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经过加权统计分析后得到最后的结果。     入选“最好三项”的是“加强立法透明度”、“开展入世教育,提供入世咨询服务”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中国政府曾在入世时郑重承诺:在官方刊物或政府网站上公布所有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未经公布的法律不执行;政府在实施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之前提供草案,并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等等。在入世的头一年里,中国在这些方面有相当明显的改进,得到了中外企业的充分肯定,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为“加强立法透明度”这一选项打出了最高分。     入选“最差三项”的分别是“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消除歧视政策,减少非关税壁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看来,这些在入世前后被大家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在入世的第一年里依旧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有关行业垄断的问题,中外企业态度接近,在多数企业眼里

,能源、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行业的垄断格局仍在维持现状,外资企业想要在这些领域大所作为仍旧是一件遥远的事情。总而言之,变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出现。     “提高政府效率”和“保护知识产权”:中外企业的分歧焦点     从中可以看到中外企业对“提高政府效率”和“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评价呈现出显著差异,中企与外企在这两项上的评分差额分别达到了17.5和14.5。     入世一年间,外资企业明显感受到了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变化,而在中资企业眼里,政府的工作效率一如既往,变化不大。之所以出现这样大的差异,主要原因恐怕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改观更多地体现在那些与对外经贸合作相关的部门和领域,在针对国内企业进行管理时,政府的工作作风却并没有因为入世而产生太多的变化。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外资企业的评分当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紧随“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之后,入选“最差三项”之列,积-15分,而多数中资企业却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近乎中立的评价:-0.5分,中外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的明显差异反映出两者在商业利益和文化背景上的冲突和对立。可以预计,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在未来的几年间仍将是中国和wto成员之间发生摩擦的一根“导火索”。     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最大阻力     执行入世承诺的阻力来自何处?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通过对中外企业意愿的探查,本次调查发现,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是执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对五种阻碍执行入世承诺的原因的评价,评价指数最高,也就是企业最赞同的一种说法是“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评价指数4.127),其次是“司法体系不健全、不稳定”(评价指数4.065)。     如果说中国在履行入世承诺时确有某种程度的执行不力的话,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具体执行的能力及人才有限”,而是确确实实受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观阻挠。当然,司法体系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影响执行入世承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过程中,既有司法体制已经显露出明显缺陷。     政府入世前路尚长     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基本满意”     “中国入世实际上是政府入世”。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遵守世贸规则,转变工作职能上的变化也成为各方评价中国入世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一个原本生活在计划经济或不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是否开始了从“指令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进程中呢?企业们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给出了评判。     从中可以看到,超过半数的企业“基本满意”中国政府在这一年里的表现。如果我们把“相当满意”、“基本满意”、“说不清”、“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这五个态度等级用5分制的方式逐一赋值:5、4、3、2、1,经过综合的加权分析,中国政府最终得到了3.3分的成绩。按照赋值标准来解释,中国政府在转变工作职能上还没能够让企业“基本满意”(4分)。     3.3算不上一个优秀的分数,这说明在转变工作职能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努力并没有得到突出的成效。正如有的媒体所言,想要实现从指令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现从长官意志向科学决策的转变,实现从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的转变,实现从地方特殊政策向全国统一政策的转变等等,不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想毕其功于一役不太现实。     政策修订效果显著具体执行未见起色     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诸多方面展开了应对入世的工作。据统计,为了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政府近30个部门共清理相关法律文件约2300件,其中废止了830件,重新修订了325件,以求适应于wto的规则。本次调查发现,企业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给予了相当大的肯定,近一半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修改法律文本方面做出了显著改进。对此,微软(中国)公司总裁唐峻感触颇深,他说:“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落实正在逐步改善中国软件企业的艰难处境,也在国际范围内树立起了中国政府、企业和人民的诚信形象。”     调查发现,在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审查体制方面,政府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企业的意见表明,政府并未能在入世后革除司法体制的既有弊端,立法不明,执法不一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于日常的商务活动之中。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不明,同一种政策在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不能得到统一执行的问题也没能在入世后得到比较大的改善。     看来,中国政府在执行入世承诺方面的努力多数还只是停留在政策面上,有关具体执行的司法和体制保障尚不健全。中国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上的决心和勇气有目共睹,但这种决心和勇气却受到了来自操作层面的掣肘。突破这一限制需要中国社会更深层次的变革,估计在几年后,入世才能对中国政府形成真正的压力和挑战。     提高行政效率是未来寄望重点     在未来两年内,企业迫切要求政府着重改进的,并不是涉及具体商务活动的领域,而是那些与制度环境紧密相关的问题,如完善司法体制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把“改善司法环境,提高立法、执法及监管的透明度”和“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两个选项放在了首位,其次才是涉及到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投资机会的选项。     虽然中国政府在入世后重新修订了上千条涉及若干部门的法律法规,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设立了与入世事务和外贸相关的专门机构,对实施入世规则的情况进行监控,但上述改革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建设良好的司法体系和一个高效、公平、民主的政府,才是中国改善投资环境最核心的内容。     此外,中资企业还迫切希望在相关法律的制定时能有发言的渠道,希望政府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希望自己的意见能够对决策产生影响,希望政府能够以一个服务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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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贫困村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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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建设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边学习、边调研”的工作要求和县委关于县级领导学习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牵头组织农发办等部门对我县贫困村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贫困村基本情况及成因分析

我县总人口xx万人,农业人口xx万人,耕地万亩,水田万亩,水浇地万亩,水平梯地万亩,80%以上属中低产田,人均耕地xx亩。目前,全县未通过上级验收的贫困村尚有xx个,贫困人口xx万人。这些贫困村大多位于边远山区,山高坡陡,土地瘠薄,生活条件、人居环境、医疗卫生条件差,文化落后,精神生活贫乏。贫困村致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开发难度大。我县贫困村主要分布在大巴山区和秦岭山系的边远山区,山大沟深,土地贫瘠,自然条件恶劣。由于这些地区通路、通水、通电、通讯、上学、就医等设施改善投资大、成本高、难度大,一定程度上被社会发展边缘化。致使这些地区信息闭塞、文化落后、观念保守、与外界交往沟通难,谋生发展能力低,脱贫致富无门路、无条件、无能力。据对关口镇干沟村的调查:该村有xx户xx人,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虽有耕地xx余亩,xx亩以上联片耕地几乎没有,大部分是几分或是几亩分散在一沟两岸的山坡上;虽然修通了简易公路,但是公路沿沟而上,到了夏季洪水冲刷便没有公路,农用物资还是靠肩挑背驮;九十年代,农户集资拉通了两相照明电,由于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线路损耗大,到了晚上仍然是“头上电灯,桌上油灯”。

二是人口素质低,文化观念落后,发展步伐太慢。贫困地区不少农民对商品经济至今还很不习惯,他们一贯视农为本,宁愿守着土地受穷,也不愿冒险出外经营工商业;许多农民听天由命,消极悲观,缺乏信心和勇气,把希望寄于“老天爷”风调雨顺;依靠国家支持,救济的“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视吃救济、拿补贴为理所当然;观念保守,不愿接受新技术,甘愿受穷。根据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表明,全县贫困户劳动力受教育面很小,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27.6%,由于劳动力素质低,只能从事简单或低收入的生产活动,收入水平低,难以脱贫。

三是自然灾害频繁,低收入人口返贫率高,脱贫难度大。我县处于秦巴山区,气候多变,灾害频繁,特别是高山贫困户所在地更是生态环境脆弱,暴雨、冰雹、霜冻、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不仅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无法保障,甚至生命也时刻受到威胁。有人曾用“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来形容自然灾害对农民的危害程度。据xx年对xx个贫困村x户的调查,因自然灾害致贫达x户,占调查总农户数的9.2%。

四是疾病、伤残、弱智、子女上学成为贫困的重要原因。我县农民大部分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剩下的那一少部分正好是贫困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生病无钱医治,不管不问的贫困户在农村比较常见。特别是贫困户看病治病,都是自己负担,一年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病稍大一点,一般农民的家庭都承受不起,贫困家庭更是承受不起。据xx年对xx个贫困村x户的调查,因疾病、弱智致贫达x户和x户,分别占调查总农户数的12.9%、11.3%。自90年代以来,农村家庭子女上学已成为家庭贫困的又一因素,大多数农村家庭对子女考上大学既喜又忧,喜的是只要孩子考上大学,就能摆脱贫困,忧的是考上大学学费高却供不起,要想上大学,只有依靠借债,借债又导致这些家庭步入贫困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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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开题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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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题研究开题报告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农村语文教育问题一直是教育科研工作者关注的问题,他们对农村语文教育存在的问题与特色、今后改革方向等作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目前研究站在语文教育与社会发展的高度,分析了发展中国家语文教育的现状,提出了如何使语文教育适应当地经济条件,促进学校教育与生产过程结合,增强学校教育对社会的贡献。指出要“把以学校教育为中心的语文教育活动与生产、健康、营养相关的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以学校为中心的语文教育活动与科学技术的实际作用和生活发展,特别是农村的生活发展结合起来”。但是,这些实践与研究往往又是站在了农村经济不发达的,贫穷落后这一层面上进行的。作为21世纪逐步迈向小康社会的新农村,它的教育又将怎样更好地培养适应新农村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的人才,使我们的教育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的建设,这也是一个很值得探索研究的新课题。

2、调查分析农村高中语文高效课堂的实施情况,总结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改革存在的困惑和困难,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中学课堂改革的新路子。

通过对农村中学语文高效课堂的探究,不断转变和升华农村教育教学理念,抬高教育目标,丰富教育内容,优化教育手段,完善有关学生和教师的评价体系,促进农村中学语文教师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从而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发展农村教育。

通过对农村中学语文课堂教学的调查分析,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意识。

3、从XX年5月份起,我们学校着手进行课堂改革,从学习昌乐二中的“271高效课堂模式”起步,发展到现在有自己一套独特的课堂教学模式,并打算把这种模式推广到全县的各个中小学,进行农村学校高效课堂改革,期间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同时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怎样走出一条适合农村中学的高效课堂改革的路子,是农村学校教研的重要课题。

4、通过课题研究,进一步发挥学生在新的教学管理模式下,参与语文课堂教学的积极性,优化学生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

5、通过课题研究,进一步探索语文高效课堂的途径与方法。

6、通过课题研究,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艺术的提高和完善,优化师生关系,促进语文课堂教学效率的提升。

二、课题名称的界定和解读

(一)课题界定

“语文”,《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语言和文字”。我们这里谈的“语文”主要是指语文这门学科,“高中语文”即指高中语文这门课程,它包括课文的教与学、试题研究、写作实践、作家作品研究等等。

“高效”是在现有课堂时间和课堂资源的情况下,教师最大限度地追求课堂教学的高效。让学生在课堂上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农村中学语文高效课堂探索”是指农村中学语文教师在语文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指引下,结合农村发展的要求和语文学科的特点,对语文课堂和课外教学进行的有价值的研究与探索。其核心就是转变教学理念,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用现代的对话式、交流式的教学组织课堂,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自主学习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理论依据

(1)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在教育”,要“把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2)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提倡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交流合作的学习态度”。这就要求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优化学生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教育工作者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的思维习惯。”

(4)现代人本主义教育思潮的思想和改革主张。

(5)建构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本质是主体“构建”过程,即主体借助自己的认识结构去主动构建知识;人们的认识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完成的,因此建构活动是具有社会性,强调生生互动,学生从实践中获得知识,增长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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