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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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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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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受让人同意不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1.移交给政府;

2.由政府回购;

3.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

5.。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

(二);

(三)。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 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 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

(一)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三十七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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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改制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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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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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汇资金拆借合同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2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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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资金拆借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________

拆入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拆出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一章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外汇资金拆借事项,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章拆借金额和币种

第1条 拆借外汇资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_。

第2条 拆借外汇资金用途为_______________(弥补票据清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第3条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拆借外汇资金划入甲方题述帐户。

第4条 拆借利息自拆借外汇资金划入甲方题述帐户之日起计算。

第5条 甲方应于拆借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归还拆借外汇资金本金,利随本清。

第三章 拆借期限

第6条 本合同项下的外汇资金拆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月/天。

第四章 拆借利率

第7条 本合同项下拆借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最高限内由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____。按季结息,未结利息计收复利,每季月末20日为结息日。利息由乙方自甲方帐户上直接扣划。

第五章 担保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动产抵押/房地产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第9条 乙方与担保人就具体的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0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提取和使用拆借外汇资金;

10.2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之要求,向乙方提供与此次拆借有关的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和审查;

10.3 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主动清偿本合同项下之拆借外汇资金本金及利息;

10.4 甲方应承担本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的费用;

10.5 甲方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有偿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10.6 甲方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第11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拆借项目相关的资料;

11.2 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直接扣收依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偿付的拆借外汇资金本金、利息、复利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11.3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划付拆借外汇资金;

11.4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有关本拆借项目的资料和情况保密,但依法查询者除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12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偿还拆借外汇资金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有权限期追回拆借外汇资金,并对逾期拆借外汇资金本金、利息、复利根据逾期天数按每日____

第14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或情况,或者拒绝接受乙方对其使用拆借外汇资金情况监督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拆借外汇资金。

第15条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拆借外汇资金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拆借外汇资金,并对甲方违约使用的拆借外汇资金根据违约使用天数按每日____

第16条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者不履行其在担保合同中所应履行的任何一项义务,而使乙方的债权的实现受到威胁,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拆借外汇资金,停止支付甲方尚未提取使用的拆借外汇资金,并有权根据合同的规定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17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18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拆借外汇资金本金、利息、复利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失效。

第19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章 附则

第20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1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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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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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72.3 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税收

73.1 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收由业主负担。

73.2 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 中国境外的税费

凡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 征纷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与规章。

73.5 外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收的杂税、费、捐等。

73.6 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关税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继法规的有关规定。

贿赂

74.1 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赏金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业主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和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保密

75.1 保密的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

联营体的责任

76.1 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作牵头人,此牵头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或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广告与版权

77.1 出版与广告

(a)没有业主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这一预先批很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业主。

(b)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撤除这些通知。

77.2 版权

所有照片的版权归业主所有,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应用。

共35页,当前第3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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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范文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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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范文

第一部分 石头造纸项目背景信息

一、石头造纸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第二部分 石头造纸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石头造纸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二、石头造纸项目建设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三、石头造纸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 石头造纸项目优势

一、组织优势

二、技术优势

涉及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三、市场优势

四、模式优势

五、其他优势

第四部分 石头造纸项目产品规划

一、石头造纸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石头造纸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先进性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石头造纸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三)促销策略

第五部分 石头造纸项目建设规划

一、石头造纸项目建设地

(一)石头造纸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石头造纸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石头造纸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石头造纸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石头造纸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石头造纸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二)土建总图布置

(三)场内外运输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三、石头造纸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案

四、石头造纸项目建设节能方案方案

五、石头造纸项目建设消防方案

六、石头造纸项目建设生产劳动安全方案

七、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第六部分 石头造纸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石头造纸项目组织

(一)组织形式

(二)工作制度

二、石头造纸项目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一)劳动定员

(二)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三)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三、石头造纸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一)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二)资金筹集安排

(三)技术获得与转让

(四)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五)施工准备

(六)施工和生产准备

(七)竣工验收

四、石头造纸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七部分 石头造纸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石头造纸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石头造纸项目资金筹措

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

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三、石头造纸项目投资使用计划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石头造纸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八部分 石头造纸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财务效益评价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二、经济效益评价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三、社会效益评价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第九部分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

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

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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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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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

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 “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

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

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

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

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

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

__ 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

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

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

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

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

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

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

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

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

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

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

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

(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

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

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

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

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

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

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

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

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

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

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

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

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

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

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

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

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

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

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

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

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

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

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

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

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

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

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

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

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

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

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

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

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

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

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

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

(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

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

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

、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

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

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

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

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

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

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

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

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

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

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

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

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

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

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

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

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

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

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

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

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

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

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

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

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

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

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

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

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

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

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

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

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

(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

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

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

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

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

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

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

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

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

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

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

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

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

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

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

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

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

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

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

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

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

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

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

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

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

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

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

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

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

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

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

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

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

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 、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

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

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

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

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

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

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

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

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

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

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

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

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

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

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

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

.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

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

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

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

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

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

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

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

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

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

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

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

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

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

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

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

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

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

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

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

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

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

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

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

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

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

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

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

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

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

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

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

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

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

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

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

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

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

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

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

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

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

任何道践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

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

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

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

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

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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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资金接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前台,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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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借款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鉴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因资金周转,需要使用资金,故甲方经乙方要求向其出借资金,即甲方为借款债权人,乙方为借款债务人。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 )。

二、借款用途:用于 先生(身份证号: )资金周转需要。

三、借款期限: 天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保证本次借款绝不延期,否则愿意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四、此次借款由 (身份证号: )提供融资服务,甲

方基于对此的信任向乙方借款。融资服务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融资服务协

议进行约定。

五、借款利率按月息 %计算。

六、借款支付方式: (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应将借款资金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具体情况以甲方出具的支付凭证为准,乙方收到借款资金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七、还款期限及方式:借款到期后,乙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

八、保证条款:

1、乙方以个人资产【汽车/房产/ 】为甲乙双方的借款提供担保抵押,对此次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乙方 先生/女士保证资金用途合法周转,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愿积极维护自己的声誉和信用,并同意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本次借款中乙方的信用表现通告其他金融机构和他人,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逾期不还的,甲方除有权要

求立即偿还借款外,借款人应当按借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三的计算标准,支付逾

期还款违约金。如连续逾期达 天或 年 月 日未及时还清所以款项,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用作借款抵押的上述资产,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用作借款抵押的财产的所有权,乙方不得毁约,及无理追回。

十、其它:

1、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

出借人(下称甲方):

借款人(下称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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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借款合同资金周转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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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周转资金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就借款以及保证事宜,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借款本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上述款项已经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经收到。

二、 借款期限:共计___个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 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按月结算,乙方应当于每月1日之前将上月利息支付给甲方,最后一期利随本清。

四、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或者利息的,逾期支付部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的1.5倍支付违约金。

五、 丙方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不履行债务时,丙方将无条件向甲方偿还乙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且本协议有关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效力。

六、 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均应按照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以专人、邮寄等方式送达。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签收视为送达;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第五日视为送达(即使出现无人签收或者拒绝签收也视为送达)

七、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 协议三方均同意由见证人 对本协议签署过程进行见证。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签署地点:

见证人: 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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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资金帐户监管协议[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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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帐户监管协议

七、共管帐户期末市值高于期初市值的部分,为投资利润,甲乙双方协议按照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所应分配利润,由丙方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投资结果确认书”,从共管帐户拨转到乙方保证帐户。

八、甲方必须保证共管帐户资金的合作使用期限,不得中途退出,如有变动须经协商,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在委托期限内,除非出现以下第十条所述情况,甲、乙双方均无权对共管帐户和保证账户进行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

十、共管帐户及保证帐户内有价证券市值与保证金之和小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委托丙方卖出共管帐户中的证券,账户市值比期初市值减少部分,由丙方从乙方保证账户上划拨回共管账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辨,并同意由丙方协助办理。

十一、丙方作为监管方,有责任监管甲、乙共管帐户及保证账户,在监管时间内,不能进行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有责任按本协议以及由甲乙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指令协助办理帐户内的资金划拨、股票转托管及指定交易等证券业务,并在共管帐户和保证账户合计市值低于_________元时,由指定专人通知甲乙双方。

十二、丙方对符合本协议及委托书的书面指令的执行,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甲、乙双方的异议均不影响上述指令的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均应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与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若三方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终止与其他

一、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丙方所承担的监管责任即自行解除,本协议终止。

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解除双方委托关系,并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协议终止。

三、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三方仍愿意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定协议书。

四、甲方、乙方的开户资料,甲方对乙方的不可撤消授权委托书,以及甲方填报的卖出委托单等均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一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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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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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

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项目

种类

金额

(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贷款前,应向乙方提交具体提款计划,并按提款计划提款。

乙方应在甲方按提款计划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第三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也有变化时,乙方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 在本合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有担保人的,应经担保人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时,均应提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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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委托协议专项贷款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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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有意收购_________行业的(股权、资产、专利权),并就该收购信息指定甲方为信息发布渠道向外发布。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并就且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收购信息,通过_________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甲乙双方就发布方式另有约定的,也可按约定的方式发布。

第三条乙方保证收购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乙方发布收购信息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决定;

(二)有委托代理人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填写《转让登记表》

第五条甲方可根据情况需要,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其它必要的材料。

第六条乙方保证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同意甲方就上述材料按下述第_________项所规定的方式发布(已有明确目标的不需发布):

(一)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发布,但不公布且仅限于不公布本协议项下拟收购(股权、资产、专利权)所在企业或乙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不完全公开发布。

第七条乙方要求按前条第(二)项规定执行,不完全公开发布的,应当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具体说明不公布事项的范围及甲方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的材料范围。

第八条对于乙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甲方均认为可以向拟出让方提供,并以获得乙方授权。但乙方按前条规定出具了书面文件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负责接受拟出让方的出让申请,解答拟出让方的询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拟出让方接触或协商转让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结果及拟出让方情况,并做为投资顾问,积极参与项目考察、研究、策划、谈判、方案设计和合同拟定等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知悉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拟出让方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拟出让方,保证对该材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转让(股权资产专利权)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三条甲方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拟出让方提供材料,给或可能给乙方造成纠纷、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在乙方与拟出让方进行协商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交易完成后十日内,乙方需按实际交易额的5______%作为中介佣金支付给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必要时甲方有权通过网上公开催款形式进行索取。对于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名誉影响,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不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交易。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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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专项资金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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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20xx年9月,辽宁省人大会颁布了《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陈政高省长在20xx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委会扩大会议上又反复强调各市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责成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和省编委办近期到各市就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为此,参照其他市的设立情况和我市的实际,建议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00万元,请示市政府给予批准。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

1、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3、涉及公共安全和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4、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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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体育设施建设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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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1、 居间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

2、 委托资料: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资料在______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带给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 甲方职责

1、 甲方务必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带给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带给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 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状况。

5、 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 乙方职责

1、 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带给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状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

第三方保密的职责。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理解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我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 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光和交付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甲方将以 汇票 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 乙方仅带给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 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 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 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状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 %作为乙方佣金。

五、 保密资料

1。 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潜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带给各种资料,乙方务必对

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职责。

2。 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资料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

第三方。

六、违约职责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公司税号:________________公司税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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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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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共35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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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私人住宅建设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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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工程施工安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为了做好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安全合同。

2.乙方的工程施工安装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工程施工安装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工程施工安装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工程施工安装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3.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施工安装安全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4.乙方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工程施工安装人员需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5.乙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装作業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6.乙方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7.乙方负责员工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8.乙方负责对工程施工安装现场使用的安全设备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9.乙方负责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10.乙方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11.乙方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工程施工安装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乙方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乙方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在各工程施工安装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乙方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乙方在组织工程施工安装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工程施工安装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乙方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乙方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乙方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视作高处作业。乙方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乙方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乙方在屋顶、围墙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乙方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乙方高处工作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乙方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乙方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乙方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1.乙方工程施工安装人员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乙方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乙方工程施工安装人员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若发现工程施工安装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工程施工安装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乙方工程施工安装人员都要报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4.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壹份,均具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此合同适用于所有甲方外包给乙方的工程或者项目,在此合同期内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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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单位施工作业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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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有效期限: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1)。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乙方的HSE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2)。

3、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4、检查乙方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操作规程,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根据乙方申请,施工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与全体施工人员签定安全承诺书。

6、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向乙方告知并提供甲方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施工作业区范围、安全通道和HSE措施及要求。

7、在生产运行场所的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作业隔离区,审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全隔离方案,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并与乙方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允许乙方施工作业。在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生产运行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与乙方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共同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允许乙方施工作业。

8、对于实施厂区封闭化管理的施工现场,实行临时出入证制度。由甲方向乙方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发放“临时出入证”,并登记备案。“临时出入证”有效期应与施工期限同步。甲方门卫对没有携带有效“临时出入证”的施工人员,不予放行。施工结束,收回“临时出入证”。

9、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总承包单位引进的分包队伍或劳务工,视同总承包单位的队伍和人员进行管理。

10、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监理检查发现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危及甲方安全生产,有权勒令立即整改或停止作业,同时签发“处理决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3),对乙方进行处理。

11、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监理负责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处理决定通知书的执行情况,对乙方未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处理决定通知书仍继续进行施工,有权予以制止。

乙方发生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甲方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或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乙方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由甲方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出现第二款、第三款情形,甲方可依施工建设合同的约定,对违法、违章的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

12、甲方对乙方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3、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给予解答或协助解决。

二、乙方安全生产职责

1、乙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发放上岗证。在施工作业前,申请甲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期间,乙方不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项目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有效的资格证书。

4、施工作业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报甲方备案。

5、施工作业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班组、人员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施工现场树立施工作业区域图(施工作业区域图见附件4),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安全消防通道和影响岗位人员操作与巡回检查。

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及建设单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出输油站、油库、仓库等封闭化管理场所,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经门卫检查同意方可进出。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转借“临时出入证”、上岗证。

8、在生产运行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制定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报甲方审批,与甲方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经甲方允许,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在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生产运行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与甲方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共同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经甲方允许,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9、对施工作业现场及施工机械、器具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对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监理提出的问题及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10、施工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1、施工废料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对甲方的HSE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3、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和向有关部门举报。对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发生危及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15、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迅速、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三、乙方为总承包单位时,依合同约定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责任,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乙方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四、甲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现场安全监督人员为 ____ 。乙方安全生产责任部门为 项目管理部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为 ____。

五、施工作业前,乙方依据建设施工合同总额的0.5%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六、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甲方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下列情形扣除乙方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1、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甲方的财产损失,按甲方签发的处理决定通知书处理。

2、发生1人的轻伤事故,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500元;每增加1人,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1000元。

3、发生1人的重伤事故,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20__元;每增加1人,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3000元。

4、发生1人的死亡事故,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10000元;每增加1人,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15000元。

5、发生上述事故后,乙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加倍扣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6、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给甲方的财产造成损失,乙方应按造成财产损失进行全额赔偿,甲方按照财产损失的30%扣除乙方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金额不足时,甲方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工程款金额不足时,乙方必须另行交纳不足部分。

七、甲乙双方共同责任造成事故,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八、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无。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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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资金接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前台,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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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周转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____年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____________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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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区建设局领导三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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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导三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落实政府各项决策,一手抓服务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推动了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现将本人三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工作实绩方面——坚持规范管理,推动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本人立足本职,坚持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并重,主动靠前提供对城乡建设项目的技术支持与规范引导,为我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规范建筑、燃气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按照 依法行政、 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抓好建筑、燃气行业管理。 一是 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 , 年以来,共举办了培训班 场,培训建筑工人人次 ; 二是 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执法巡查、“打击黑气”等专项行动。 年以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施工等违法建设工程 项,开展“打击黑气”专项行动 次,取缔无牌无证经营点 个,有效规范了建筑、燃气市场秩序; 三是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规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和监管燃气钢瓶使用为重点, 着力健全和完善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促使建筑和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转变工作理念,以优质服务促进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本人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原则,转变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建设部门职能、技术优势,为重点项目提供靠前指导服务。一方面,对每一个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另一方面,开展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超前预告性指导,确保重点项目在赶进度的同时,施工安全与建筑质量真正得到保障。通过靠前指导服务,帮助淡澳河综合整治、区体育会展中心、金玉东方珠宝城等10多项重点项目解决了大量工程技术难题。

第二部分:廉洁奉公方面——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廉洁从政

作为区建设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本人十分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和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自己在公务活动中坚持原则,时时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一是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 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 等党纪党规,执行《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二是 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财经制度, 严格 执行规费“收支两条线”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为 干部职工做出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是 坚持依法行政,所有依法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都由招投标监督机构和交易中心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标。

二、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本人在抓好行业管理的同时,着力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 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运动型”机关。 一是 着力抓好班子建设。平时注重与班子成员沟通,遇事多与班子成员商量,重要事项坚持由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做到民主决策。 二是 严格干部选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制度执行,坚持民主考核,选贤任能。 三是 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结合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企业或个人“吃、拿、卡、要”。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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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农村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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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上级领导:

为了顺利通过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复评,我校积极开展了“抓管理、求效益、迎复评”活动。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强化管理、提升内涵”的方针,结合《山东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标准》,以“迎接复评”为契机,健全学校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进了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

这次迎接复评标准中,校园网班班通是检查的必要指标,省检查组对此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校园网班班通也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条件。所以,为了顺利通过复评,全面提升我校的办学条件,学校需要完成班班通建设工程。学校向县教育局电教站咨询,班班通建设每个班级需要资金1万多元,全校48个班,共需要资金五十万元。因为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十分紧张,为保证复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申请上级领导拨付建设班班通专项资金五十万元。

申请人:X学校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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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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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3篇

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欢迎阅读与参考!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成内容: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 工期

(一)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 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 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1. 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35%;

2. 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40%;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达到50%以前(保括50%),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50%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2.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套)。

2、开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4、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5、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二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合同书

工程名称: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广场硬化。(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2、。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大写: ¥: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

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

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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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资金信托合同[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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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合同(三)

(a)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

(b)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通过_________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罢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c)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d)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_________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和对_________的业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以及

(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

(4)根据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进行权利质押,但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相应资金信托合同规定,及为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须的除外;

(2)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分配请求权。在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在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享有要求任一个普通受益人或全体普通受益人等比例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b类信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

4.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推介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6)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7)信托报酬;

(8)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9)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10)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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