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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承包实用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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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型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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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经济、优质、高效完成工程项目,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1、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范围、内容: ; .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1.4、 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同工程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作,并不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5、 本工程如有任何超出1.3款合同范围内之任何增加工程,均须经甲方书面确认该工程范围以及增加之款项后,乙方方可实施。

2、工程总价

2.1、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其中含由乙方负责购买的设备价款为 元(大写: ,该部分含 % 税),其他工程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部分含 % 税)

2.2、 上述总价款包括以下费用: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设备材料运至目的地运输费;所有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损耗费、装卸费、保管费、利润、垃圾清理费、退货运输费;质量保质期内的服务费;乙方承担的各类政府规费、税费等,即从乙方进场施工到竣工验收完毕并提交完整相关资料给甲方及质保期内相关设备修复所需全部费用。

2.3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之费用外,因本合同发生之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期限

3.1 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计 日天,其中含竣工验收时间);工程的开工日期依照 □甲方通知 施工组织计划 为准。

3.2、在施工时除非遇到下列情况,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

3.2.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3.2.2、因甲方原因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达 天,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2.4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

4、 承包方式

4.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

5、 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5.1、甲方义务

5.1.1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

5.1.2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5.1.3 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5.2、乙方义务

5.2.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供工程所需的合格的材料及相关设备,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5.2.2、 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标准施工且不得损害甲方现有的相关设施。

5.2.3、 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保证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所用设备生产厂家合格证明材料,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5.2.4、 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施工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2.5、 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5.2.6、 乙方应自行为其员工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设备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5.2.7、 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使用的水、电、煤等费用。

5.2.8、 其它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6、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6.1乙方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 标准。

6.2甲方的其他质量要求: ; .

6.3 甲方有权在不妨碍工程正常进度的前提下,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如甲方在施工的过程中或者在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返工至符合以上质量标准为止,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6.4 在施工及修复缺陷过程中,乙方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避免因施工噪音、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对公众任何伤害。

6.5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施工质量负责保管。在保修期内如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补,并赔偿甲方损失。

7、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7.2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质量保质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且双方无其他争议后,自乙方提交合同总价款 %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7.3 上述工程价款的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相应金额之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8、双方工地负责人

8.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

8.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

9、施工及设计变更

9.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

9.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

9.3、 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由乙方提出变更单价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增减。

9.4 经甲方确认的变更工程最终增减结算费用同样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9.5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10、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0.1 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0.2中间隐蔽验收部位和时间: 。

11、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11.2、甲方按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合同以及相关文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11.3、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1.3.1、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纪录;

11.3.2、隐蔽工程验收纪录和中间交工验收纪录;

11.3.3、工程竣工图; .

11.3.4、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与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11.3.5 其他文件: ;

11.4、如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在验收工作完成后 天内向乙方签发经加盖甲方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合格证明内注明工程竣工日期即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

11.5 、 乙方应当在收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之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并对所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如有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

12.保修条款

12.1、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项的 %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12.2、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免费修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各项事宜,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违约责任

13.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千分之 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13.2、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预付款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 %)及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3.2.1、乙方迟延竣工达 天;

13.2.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

13.2.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

13.2.4、虽工期未到,但乙方作息无常,明显无法按期竣工的;

13.2.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等约定的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限期内未整改的。 .

13.3 因上述13.2原因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已完成之部分经审计计算后,按实给付。

13.4 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派驻新的承包单位进驻施工场地,并进行施工,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进行阻扰新的施工单位进场。

13.5 如发生乙方未按时撤出全部工作人员、设备、材料的或采取任何方式阻扰新的施工单位进场的,甲方有权采取合理之措施要求乙方工作人员撤出,同时乙方未撤出之设备、材料将视为乙方之废弃物,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清理费用自工程价款中扣除,由此造成之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6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执行。

14、纠纷解决

14.1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继续施工保护好已完工程:

14.2.1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14.2.2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14.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的;

14.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

15、 其它约定

15.1 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15.2 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使用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然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

16、合同的生效

16.1 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签订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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