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团队建设短句【经典20篇】

浏览

1861

范文

1000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6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_________

第十条 延期开工:_________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_________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_________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_________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

第十七条 试车:_________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_________

19.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

29.4 保修金利率:_________

第三十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

30.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

31.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索赔: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保险: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_________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_________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建设工程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94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承包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投标报价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 元,税金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户 名: 户 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建设工程测量勘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5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测绘资质等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标准名称标注代号标准等级: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序号项目名称工作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预算工程总价款(大写):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序号测绘项目完成时间备注: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人民币 元(大写: )。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大写: )。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大写: )。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测绘成果的交付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 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元(大写: )。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向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的 %,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 %( 元,大写: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 元/日,大写: )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2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 %(人民币 元,大写: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定作人(盖章): 承揽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988 字

+ 加入清单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币种:_________

合同总价(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 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6 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部分工程施工,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等级执业资格或岗位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8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承担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

1.11 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

1.12 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1.13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二者之一。

1.14 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机械、仪器、装置。

1.15 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6 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7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招标工程指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非招标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

1.1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20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2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正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日期。

1.23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

1.24 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

1.25 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1.2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工程量清单: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等列出的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1.28 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9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0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3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3 法定节假日:指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的其他假日。

二、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适用标准、规范

4.1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作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

4.2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5、图纸

5.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5.2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5.3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图纸、需要的时间和理由,说明由于图纸提供延误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4 当工程师认为需要时,承包人应提交临时工程的设计图纸2份,供工程师批准或备查。

5.5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

6、通知与送达

6.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不应拒收、无理扣压或拖延。

6.2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书、通知、批准书、批准函、指令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3 根据本合同条款由承包人发给发包人的一切通知、请求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或者发包人或工程师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6.4 在履行合同中任何一方拒收或者接收通知、函件、书面文书后拒绝签收,致使通知或书面文书送达不能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也可以选择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同时保存好送达证据。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

7、发包人

7.1 发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标准/规范、图纸、材料、设备、装备及其他资料和施工条件。

7.2 发包人应当在本工程开工前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组织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3 发包人可以将7.2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委托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4 发包人未能履行7.2款约定的各项工作,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人

8.1 承包人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管理、劳力、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往返工地的交通以及合同订明或合理地推断为进行本工程而需要的各种事物。

8.2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工程用款计划;

(3)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设施;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费用;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3 承包人未能履行8.2款各项工作,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四、工程管理人员

9、工程师

9.1 发包人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工程师,将工程师的姓名、职权通知承包人。实行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内容、职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必须通过工程师发出。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9.2 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中规定或必然隐含的应属于工程师的权力,如果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除合同明确说明外,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亦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承包人的任何权力与义务。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

9.3 工程师行使下列权力时,应先取得发包人的批准:

(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向设计人或承包人提出建议且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误工期;

(3)对本工程任何形式、数量、质量、价款和内容上的变动;

(4)对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和义务进行变更;

(5)提出或批准索赔;

(6)签发支付证书;

(7)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应取得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权力;

(8)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其他须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但是,当工程师行使上述需由发包人批准的权力时,应视为发包人已予批准。

9.4 当工程师认为出现了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威胁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不可能在事前把情况报告给发包人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职责和任务的情况下,工程师可先行行使9.3款中的权力,并应在事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作出书面报告。

9.5 工程师可随时将其任何职责和权力授予其任命的工程师代表(按有关规定或发包人指定必须由工程师亲自履行的职权不得转授),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未将有关文件副本送交承包人之前,该项授权和撤回不能生效。工程师代表对工程师负责,履行和行使工程师授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视同工程师。

9.6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9.7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紧急情况下,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9.8 因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因工程师失误,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9.9 工程师在履行合同和行使职权或处理涉及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项时,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如发现有不当之处,应进行修正。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项目经理

10.1 承包人应任命项目经理,并授权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力和义务。项目经理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其姓名、职务应在专用条款内明确。承包人还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经理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给工程师。

10.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一切文件(包括致发包人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出,接收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0.3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报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商不得撤销项目经理的任命,或任命替代人员。

10.4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10.5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合理组织施工。在发生紧急情况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五、分包

12、分包

12.1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12.2 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拟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事先报经工程师审查,取得发包人批准,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专业分包。

12.3 承包人没有承担某专业工程的承建资质,承包人必须根据12.2款的约定将该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分包人必须具备承建该类工程的资质条件。

12.4 承包人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12.5 承包人按规定分包工程,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不解除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材料,可以不遵循本款上述约定,但应报工程师备案,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审查。

12.6 承包人有义务依据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提供已分包或拟分包工程的分包人的相关资料。

12.7 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过失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2.8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分包。承包人应禁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再分包。

12.9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发包方擅自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项的,视为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关系,不影响承包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进行正常的结算。

六、施工准备工作

14、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4.1 承包人应编制本工程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4.2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和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的则应在承包人收到本工程或专用条款约定的单项工程图纸后14天内)编制并向工程师提交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师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专用条款无明确时间约定的则应在工程师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后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同意。

14.3 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或横道图两种方法编制,并应包括每季(或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14.4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14.5 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则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改进措施,提交工程师确认后执行。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工程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不得就改进措施提出索赔款项。

14.6 承包人应随工程进度计划向工程师提交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间隔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工程用款计划,以备工程师查阅。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要求提交修改的工程用款计划。

15、施工准备

15.1 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式和全部工程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负责,但不对设计、标准/规范原因的适应性、稳妥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全部或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则尽管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仍应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全部责任。

15.2 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图纸、标准/规范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应在有关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

15.3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研究和分析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承包人应对其对该资料的理解、判断和应用负责。

15.4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视为已研究和察看工地及其四周环境;已清楚知道关于通往工地的现有道路或其他联络方法、土地及工地的外形和性质、损毁物业的危险、挖掘的材料的性质、进行本工程所需的工程及材料的性质、所需的住宿;已取得影响其签订合同及进行本工程施工的资料。承包人不得以对上述事项了解不够充分而向发包人索赔,并免除其根据合同约定须承担的责任。

15.5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如果遇到不属于不可抗力、凭以往经验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但是,对于合同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因素并已在合同报价中计入由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对于合同未明确指出但在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发生之前,工程师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15.6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在勘察设计资料和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场存在的管线等地下构筑物作进一步调查和了解,以取得其对施工影响的全部信息,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中作出充分的考虑。

15.7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其真实准确性负责,承包人应在工程放线前对其准确性进行验证,负责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这几项基准中的某项错误必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按上述基准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位正确定位,纠正在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错误,并提供与此有关的各种必需的仪器、用具和人员。工程师对放样、准线或标高的核查,均不解除承包人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

15.8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以使承包人进行本工程施工。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致使本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进展受到影响,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9 发包人未能按期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通知后,应按工程师的指示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中的各项工作的施工方案和顺序,以便能够继续施工或者对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及时进行调整,以避免停工损失的发生。发包人未能按期办妥土地征用和拆迁手续,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5.10 征地红线内的工程用地,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经发包人批准,可免费提供给承包人作施工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外的临时占地的租用,由发包人根据开工需要和施工先后顺序,分期办理租用手续,并通知承包人使用。红线外的临时占地租用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临时用地租用完毕后,承包人应自费恢复临时用地的使用条件。

七、开工、暂时停工、工期及延误

16、开工及延期

16.1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承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或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的施工。

16.2 承包人因自身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少于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师提出开工延期的要求和理由。工程师应在接到开工延期要求后48小时内确认,报发包人批准后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同意开工延期或逾期未予答复的,开工延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工程师不同意开工延期或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开工延期要求,开工不予延期并工期不予顺延。

16.3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因延期开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

17、暂停施工和复工

17.1 工程师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在发出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令暂停某一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妥善地保护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工程,并保障其安全。

17.2 下述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在费用和工期上发包人不予补偿:

(1)因承包人某种失误或违约造成的,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必要停工;

(2)承包人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调整部署,或为了工程及其任何部分的安全而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所需要的停工;

(3)因现场气候条件(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导致的必要停工。

17.3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7.4 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自暂停施工之日起63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令,并且该暂停施工不在17.2款范围之内,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自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准许暂停施工的工程继续施工。在上述期限内未得到准许,承包人可以作出以下选择(但并非必须):

(1)当此项停工仅影响本工程的一部分时,承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工程从合同中取消,同时将此事通知发包人;

(2)当此项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承包人有权根据通用条款第32条的约定将此项停工视为违约事件,并终止对本合同的承包。

17.5 在工程师发出复工令后,承包人和工程师应联合对受暂时停工影响的工程、生产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的工程、设备或材料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坏。

18、工期及延误

18.1 本工程或其中任何单项工程必须按照合同订明的时间或各段时间完成,或于根据18.2款的约定的延长期限内完成。

18.2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能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变更;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遇不可抗力;

(7)合同条款已明确约定或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工期顺延情况。

18.3 承包人在夜间或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应经工程师的认可,并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或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是为了抢救生命、保护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质量而绝对必要的作业,不必事先经工程师的许可。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在事后立即向工程师报告。

18.4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由于承包人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使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是否向承包人提供奖励双方在专用条款约定。(即:提前时间=工期+批准的延长工期-实际工期)

18.5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18.1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或者未能在相应的期限完成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专用条款约定的延期损失赔偿费。延期时间以交接证书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超过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即:延期时间=实际工期-工期-批准的延长工期)。

18.6 如果在本工程竣工之前,已对本工程中某单项工程签发了交接证书,且交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本工程中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本工程的延期损失赔偿费应予减少。减少的幅度按已签发交接证书的单项工程的价值占本工程价值的比例计算,但专用条款约定的延期损失赔偿费限额不应受此影响。

八、材料、设备供应

19、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9.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相应材料设备清单。材料设备清单中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发包人应按材料设备清单中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双方在工程师的见证下验收交接,并按承包人指定的地点和方式堆放。

19.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承包人接收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如发包人未按19.1款通知承包人验收交接,则承包人不负责保管,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19.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专用条款列出的材料设备清单中的约定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不符合约定,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合约定,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材料的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经发包人同意,可由承包人代为代换,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材料设备的到货地点不符合约定,由发包人负责运至材料设备清单约定的地点;

(5)材料设备供应数量不符合约定,多于清单中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少于清单中约定数量时由发包人负责补齐;

(6)材料设备到货交接时间不符合约定,早于约定时间的由发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保管费用,迟于约定时间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9.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0.1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承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双方在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联合验收。

20.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的材料设备,则应按工程师的指令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0.3 如承包人不执行20.2款工程师的指令,则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执行该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因此产生或伴随产生的费用,由工程师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后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处收回,也可以从任何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

20.4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向工程师提出申请,经工程师确认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和产生的费用承担发、承包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

20.5 承包人应负责其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包装、运输、接收、装卸、存储和保护,并承担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民事和(或)刑事责任。

20.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1、材料设备的检验

21.1 本工程一切材料设备在用于本工程之前,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由承包人负责取样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1.2 材料设备的检验时间和地点、取样办法、检验频次和内容由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报工程师确认后施行。

21.3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以外,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1.4 如工程师认为需要可要求对材料设备进行再次检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再次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再次检验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再次检验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则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5 工程师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均应能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22、工程质量和检验

22.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应以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为依据。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2 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工程师有权对体系的任何方面进行审查。在每一设计和实施阶段开始前,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其提交所有程序和如何贯彻要求的文件。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应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职责。

22.3 承包人就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编制和审查施工技术方案,确定特殊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虽然这些方案和措施由工程师审批,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2)配备和组织足够的工程质量控制和检验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包括承包人、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使其不低于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4)组织并参加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组织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共同承担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保修责任;

因承包人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造成的工程损坏,由承包人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2.4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的指令施工,并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2.5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隐蔽。当本工程任何部分具备隐蔽条件时,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告知检验的时间、内容和地点,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并为工程师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工程师应按时参加隐蔽工程的检验,不得无故拖延,除非认为没有必要检验,并就此通知承包人。如果上述约定时间后12小时内,工程师未能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承包人即可自行检验,在如实作出隐蔽验收报告后进行隐蔽,事后工程师应予认可。工程师在组织隐蔽工程验收时,应通知发包人及政府有关部门派人参加。

22.6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如检验合格,则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增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则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令重新施工,直到检验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2.7 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工程需要试车的,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试车的内容和费用承担。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一致。

22.8 本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告知试车的时间、内容和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工程师应按时参加试车,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如在试车时间后12小时内,工程师未能到场参加试车,应认可承包人所作的试车记录。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通知承包人,告知试车的时间、内容、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9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工程试车中的责任如下: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如该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则承包人负责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和重新安装并承担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该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则发包人负责修理或重新购置,并由承包人进行拆除和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有关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有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5)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的或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人承担。

23、安全文明施工

23.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3.2 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3.3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临街交通要道、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3.4 承包人应将其作业限制在现场内。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没有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和承包人装备,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残物、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23.5 承包人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与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3.6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3.7 在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应争取达到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4、工程的保护

24.1 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本工程及将用于和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止。此后上述照管责任及交给发包人。如果在整个工程交接证书颁发前,已就其中任何单项工程颁发了交接证书,则从交接证书签发之日起承包人无需对该单项工程负责保护,而转由发包人负责。但是,承包人对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的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将用于和安装在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照管负责,直到该工程完工为止。

24.2 承包人在负责照管期间,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装备、临时工程的破坏,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上述损坏、损失或损伤,以使工程在各方面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4.3 对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竣工移交前,承包人负保护责任,任何其他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对其使用或在其基础上施工,必须得到承包人的许可。对工程师确认因承包人保护措施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对分包人、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负责人负责修复。

十、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

25、合同价款及调整

25.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5.2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单价合同;

(2)固定总价合同;

(3)可调价格合同。

25.3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构成合同价款的综合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综合单价。若专用条款中无约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幅度超出10%时,其超出10%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格风险范围外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合同价款。若专用条款中无约定,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幅度超出10%或因价格变动导致工程价款增减幅度超出合同总价的10%时,其超出约定幅度部分由发包人承担。可调价格合同。发承包双方可根据专用条款内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款作调整。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调整因素。

25.4 合同签订后,国家法律、法规的改变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的,25.2中所列三种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25.5 工程量清单有漏项、多余项目或清单工程量有误,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师确认后,合同价款可按第29.2条约定方法作调整。

25.6 承包人应当在合同价款可调整因素出现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方法及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并报经发包人同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5.7 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材料或设备,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材料、设备名称及其暂定价。暂定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25.8 列入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在明确后14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报书面价格确认通知,发包人自接到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该价格已认可。合同价款按照确定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25.9 指定分包工程或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价款的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名称及其暂定金额。暂定金额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25.10 暂定金额应当在相关工程施工前确定。承包人应编制预算书报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批准确定暂定金额。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暂定金额。

25.11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或工程师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或工程师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或工程师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25.12 第25条中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26、工程量的确认

26.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6.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他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

26.3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就已完工程量向工程师提交计量报告,工程师应在收到计量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时参加并提供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协助。

26.4 需要使用记录和图纸进行计量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工作过程中准备好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并提交给工程师,然后按约定的时间与工程师一起审查和确认有关记录和图纸。如果双方均同意时,则双方应在上述记录和图纸上签字确认,并据此进行计量。如果承包人不出席对上述图纸和记录的审查确认,则应认为工程师对这些记录和图纸通过计量核实后的确定是正确无误的。

26.5 计量的结果:

(1)如承包人未按26.3款的约定参加计量,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有效的。

(2)如工程师未在26.3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计量,则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中所列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

(3)如工程师未按26.3款约定的时间内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结果无效。

(4)对于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5)如承包人对工程师计量的结果不予同意,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结果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申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结果中不正确的方面。工程师收到上述申辩后,应重新检查其对有关工程量或有关记录、图纸的计量,或予以确认,或将其修改。

26.6 第26条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

27、工程款支付

27.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7.2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和扣回比例。在未达到起扣点之前,预付款不予扣回;达到起扣点之后,预付款按约定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从期中支付款中扣回。

27.3 不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拨付时间和数额。

27.4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办理期中结算的时间间隔和要求,并按此约定办理期中结算;无时间间隔约定的,则按月办理期中结算。

27.5 承包人应按27.4款约定向工程师提交由其项目经理签署的期中结算书,期中结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开工至本期末止已完成的工程;

(2)自开工至上期已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

(3)本期应结算的工程价款;

(4)根据合同约定,本期应结算追加合同价款及费用;

(5)根据合同约定,本期应扣除的价款及费用。

27.6 工程师应在收到期中结算书后14日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工程师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价款并报发包人批准。如果该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款额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则工程师可不签发支付证书,该期工程价款将按期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累计期中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总额的9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后,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约定的比例扣留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以外,发包人应将全部结算价款支付给承包人。

27.7 发包人应在期中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将期中支付证书上列明的款项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约定办理期中支付,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7.8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施工进度支付。

27.9 第27条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十一、工程变更

28、工程变更

28.1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视为工程变更:

(1)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

(2)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征的改变;

(3)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规定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5)为进行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设备。

28.2 工程变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并由工程师提前14天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

(1)发包人提出变更建议,经工程师审核,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

(2)设计人提出变更建议,应提交相应变更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

(3)工程师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报发包人同意;

(4)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必要时应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经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人同意;

以上变更建议涉及到结构、外墙等影响本工程及公众安全的,必须经设计人同意并提交相应变更设计。

以上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或需要有关部门审批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提供由设计人出具的相应变更设计图纸和说明。

28.3 如工程师在发出变更指令前要求承包人提出一份有关该项变更的建议书,承包人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并在建议书中说明该项变更可能对本工程造成的影响。

28.4 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发出的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工作。没有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对本工程进行任何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所有这类变更的结果应该根据第29条有关约定进行估价。

28.5 如任何工程量的增减并非执行工程师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数量,则该项增减不需任何指令。

如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须得到工程?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4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委托乙方供应路面基层用碎石、石屑、粗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采购乙方合格的碎石和砂,碎石规格为6mm~37.5mm碎石,其中10mm~37.5mm占碎石比例不低于70%;石屑为0.5mm;粗砂为水洗砂,含泥量低于5%。碎石质量及规格甲方定期抽查,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乙方供应符合规范要求材料。

二、材料数量:

1、碎石约: m3 2、石屑约: m3 3、粗砂约: m3

三、材料单价:甲方从乙方处采购足够的碎石、石屑、粗砂运至施工拌合场,经双方协商,以实际丈量方量为准,该单价为最终单价,不随市场价调整,乙方中途不得要求加价,如违约,需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整,由甲方在材料费中扣除。

四、结算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根据实际材料收方数量支付乙方材料费的50~60 %,工程竣工验收后3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五、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有相关河道管理部门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并附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以保证其采石、砂的合法性。同时,乙方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乙方必须于5月31日前备足相应数量碎石、石屑、粗砂供甲方拌合开工用。材料供应过程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碎石、石屑、粗砂供应数量,不能因为材料供应数量影响甲方施工。

2、涉及到材料所在地河道管理的一切事宜,应由乙方自行出面协调。甲方不参与河道管理部门的协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程进度不受干扰。

3、乙方对甲方支付的材料费必须提供宝鸡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正式收据(收据上有宝鸡市财政局、农业局监制章)。以上三条要求,由于乙方不能满足材料数量造成的甲方机械设备怠工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在材料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宜:

1、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受《合同法》保护和约束,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共同遵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材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2024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表_学校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871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

二十一世纪需要教师不但要有更渊博的知识,而且还要具有更优秀的人格魅力。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校把师德建设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把“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活动的重点放在强化教师高尚人格、良好学识学风的培养上,将调整师生关系转变到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上,结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把师德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学识学风影响和带动学生发展。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

1、全体教师采取每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并在工作中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认真及时的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关心国内外重大新闻,建立政治学习笔记,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2、突出抓好职业道德及其相关知识的学习,使教师在师德教育活动中树立高尚的品格。本学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全体教职工中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切实把师德建设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不但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加重学生负担,更重要的是学会赏识教育、平等教育、学会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自主选择。主要学习篇目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师德师风学习材料》等。要求全体教师通过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认识能力,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落实到行动上。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教育活动,促教师师德水平的提高。

1.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新途径,努力提高师德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敬业奉献”的师德理念,引导教师敬业奉献,促进学生发展,并在成就学生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不断进步。积极开展“树良好教师形象”活动,加强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责任感,并能落实到平日的教育教学中。

2、本学年围绕在广大教师中开展“立高尚师德,争文明教师——雷锋家乡人学雷锋”活动,即对自己要讲道德,对学生要讲爱心,对同志要讲友情,对工作要讲责任,对教学要讲质量,对事业要讲奉献,对社会要讲公德,对祖国要讲贡献。

3、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道德行为“十不准”》、《中小学教师用语“十提倡”》等。“十不准”即:①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②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收费补课;③不准上课时吸烟和接打手机;④不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⑤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其他娱乐活动;⑥不准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⑦不准训斥、指责和羞辱学生家长;⑧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⑨不准赌博、酗酒以及说脏话;⑩不准穿奇装异服、戴奇特饰品、浓妆艳抹,留怪发型。“十提倡”即①“你真聪明,真能干”;②“你真可爱,真活泼”;③“你还有什么样问题?”;④“你的问题一定能解决”;⑤“别着急,慢慢说”;⑥“别灰心,再来一次”;⑦“看到你进步,真高兴”;⑧“今天,你做得很好”;⑨“相信你,一定行”;⑩“通过努力你一定能成功”。

4、实施“五师”教育工程:

(1)铸师魂 要求教师具有“四心”:关爱学生诚心,了解学生细心,教育学生耐心,服务学生热心。

(2)育师德 要求教师做到“三爱”: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对后进学生有“三心”:爱心、耐心、信心。

(3)树师表 要求教师实现“一二三四”目标:一强——强化为人师表意识;二严——严肃的自我修养、严谨的治学态度;三种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四高——高度的觉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道德情操、高超的教学艺术。

(4)正师风 通过制度规范、行为规范、榜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5)练师能 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要求,按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目标进行培养。

5、学校将结合“八对八讲”、“五师”教育工程和“十不准”、“十提倡”活动,学年末评选师德先进教师,以培植推广先进典型,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三、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师德建设实施。

将教师职业道德确立为年度考核等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塑造教师师德群体的良好形象,使师德建设落到实处。

四、展示学校风采,扩大教育的影响。

充分利用黄兴小学学校网站以及各宣传阵地,开通信息渠道,大力宣扬师德高尚的教师,树立师德典范。学校要鼓励教师多发信息报道,展示学校风采,展示教师师德风采,扩大黄兴小学的影响。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团队建设拓展训练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977 字

+ 加入清单

一、“守望黄土地”——乡村文化体验活动

(一)活动主题:走进乡村田野,享受蓝天白云,呼吸清新空气,重温童年游戏,体验乡村生活,寻找内心宁静。

(二)活动时间:7月中旬。

(三)活动地点:西峰区董志镇南庙村。

(四)参加人员:市局机关全体职工。

(五)活动项目:

1、开展垂钓比赛。

2、开展骑行比赛。

3、开展滚铁环、打沙包、踢毽子和跳绳比赛。

4、参观农田果园。

(六)活动方式

比赛活动职工自愿报名,其中垂钓和骑行分组进行比赛。垂钓比赛采取定时称重排名的方法,奖励前三组;骑行比赛在规定路段往返接力方式进行,用时最短组获胜,奖励前三组。

(七)主办单位:市局机关工会。

二、“感知文明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

(一)活动主题:面向全市地税系统,举办中华传统文化视频系列讲座、“感知文明中国”文学作品创作及朗诵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知感悟,引领职工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8月中旬。

(三)活动地点:市局机关、各县(区)地税局视频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

(五)活动项目及方式

1、举办国学传统文化讲座

活动方法:采取远程视频播放方式,举办中国历史文化讲座,市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局设立分会场,组织职工收听收看。讲座内容包括:《中国历史上的诚信故事》、《和爱亲孝老》《岐黄文化与养生》;

2、结合“讲座”学习,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全市系统工会组织职工进行文学创作(包括诗歌散文),送交系统工会,评出优秀作品。

3、举办“华夏文明颂”文学作品朗诵比赛

地点:市局

参加人员:市局机关全体职工,各县(区)局参赛人员。

比赛方式:以系统工会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为主,举办“华夏文明颂”文学作品朗诵比赛。各县(区)局工会自选人员参赛,其中市局机关4人,西峰和庆城各3人,其他县局各2人。参赛可以单人,也可2人组合,每个单位朗诵作品中必须有一半以上为自创,朗诵必须配乐。朗诵比赛由评委当场打分,现场评(颁)奖,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12个,同时设优秀组织奖1个。

(六)主办单位:庆阳市地方税务局系统工会,市局机关工会。

三、“我爱大自然”——户外徒步活动

(一)活动主题:亲近大自然,增强广大职工体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引导职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

(二)活动时间:8月下旬。

(三)活动地点:合水县太白镇夏家沟。

(四)参加人员:市局机关全体职工、合水县局全体职工。

(五)活动内容

1、分男女组别进行徒步行走比赛,其中男子组徒步里程为5公里,女子组徒步里程为3公里。

2、开展沿途“美景随手拍”比赛活动。

3、参观莲花寺石窟。

(六)活动方式:徒步行走活动定赛段计时,最短时间到达者为胜,活动分别奖励男女前12名,具体为分别设男女冠、亚、季军及4-12名四个奖项。随手拍比赛活动,在徒步行走赛段中随即手机拍摄,即时上传手机拍摄照片至指定微信群,后由评委统一评定获奖等次,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12个。

(八)主办单位:市局机关工会、合水县地方税务局工会。

四、“税收业务我最强”——税收及经济知识擂台赛

(一)活动主题:以生动有趣的竞赛方式,充分调动每个职工学习经济、税收等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形成勤奋向学的良好氛围,营造紧张高效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地税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10月中旬进行初赛,10月下旬决赛。

(三)活动地点:市局机关设主会场,各县(区)局设分会场。

(四)参加人员:全市地税系统职工。

(五)活动内容:经济税收知识竞赛

(六)活动方法:初赛,市局建立即时通讯平台(微信、QQ等),各县区局设即时通讯答题点,抢答正确且用时最短者胜出。分县区局选拔3人参加决赛,决赛为现场擂台赛,抽签决定擂主和攻擂者,轮番答题,积分高者胜出。奖励前6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一个。

(七)主办单位:庆阳市地方税务局系统工会。

五、“强作风、振士气”户外拓展训练培训活动

(一)活动主题:通过户外拓展训练活动,建立强化团队意识,提升激情与活力,培养职工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团结互助能力及思维创新能力,使大家更好地融入集体中,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主人翁意识。

(二)活动时间:9月上旬。

(三)活动地点:正宁县调令关国家森林公园。

(四)参加人员:市局机关和正宁县局全体职工。

(五)活动项目:户外拓展训练

(六)活动方式:市局机关职工与正宁县局职工交叉分组,分别参加确定的4-5项拓展项目。

(七)主办单位:市局机关工会、正宁县地方税务局工会。

六、组织举办各类运动会

市局机关工会和县(区)局工会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作时间、场地条件允许的原则,组织开展规模适中的职工运动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室内团建活动方案_室内团队建设活动策划书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团建,全文共 522 字

+ 加入清单

一、 活动宗旨:

1 、为加强企业团队凝聚力与团队协作能力;

2 、激发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的热情;

3 、 加强和巩固员工对公司企业理念的熟悉;

4 、 休闲娱乐,缓解工作疲劳。

二、 活动对象:

明芯微电子 全体同仁

三、 活动时间:

三天二晚

四、 活动主题:

蜈支洲岛 3 天五星精品纯玩团队游(晚去晚回)

五、 活动主办:

行政部(负责方案的制定、与旅行社的接洽、管理与协调活

动的组织实施)

旅行社(网提供的导游服务)

六、 旅游线路:

第一天: —— q (乘飞机) ——酒店入住

第二天: 鹿回头山顶公园 —— 大旅游区 —— 天涯海角——晚餐

第三天: 游览世界小姐选美总决赛会址:美丽之冠 —— 亚沙滩 —— 蜈支洲岛 ——乘机回

七、 费用:

1 、价格 : 2210 元起 / 人;

2 、费用包含:

( 1 )往返机票、机场建设费、燃油费。 ( 2 )全程安排空调车。 ( 3 )2 晚未挂牌五星酒店住宿(含政府调节基金)。 ( 4 )专业导游服务。 ( 5 )全程含三正二早(八菜一汤) ( 6 )景点第一门票。 ( 7 )旅行社责任保险和个人旅游意外险。

3 、公司费用预算

公司总人数 45 人× 2210 元 / 人 =99450 元

八、 其他说明。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师德建设工作计划范文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894 字

+ 加入清单

2018师德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为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水平,进一步推动我校师德建设再上台阶,营造教职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良好氛围,造就一支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信赖的教师队伍,落实关爱每一个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个学生的目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对师德教育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校xx年度师德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以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理念,强化师德素养,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促进学校事业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完善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四个层次全方位的师德评议机制,引导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现我校提出的以师德提升人格魅力,提升育人水平的目标,在全校教职工中形成“诚信奉献、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使我校教师成为执行公民道德的楷模。

三、主要措施

1、健全师德教育、考核领导小组。建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各部门中层干部、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学校师德教育考核领导小组,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师德建设、评价、考核小组”,对教师师德进行全方位考核,搭建学校与家长、学生的沟通平台,及时反馈家长、学生对我校教师师德的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设立意见箱、校长信箱,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5145712)”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家长、学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学校还将通过家访、电话询访、家长会、学生家长问卷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检查学校教职工的师德表现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推进师德教育的全面开展。

2、搞好动员,加强教职工学习。“三八”节期间开好师德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新颁布的《中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新课改的理论;政治、法律学习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认真对照检查,把学习成果自觉纳入规范自身的教育行为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素养。业务学习要记好学习笔记,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实践,不断反思,不断成长,随时做好迎检准备。学校今年将向全校教师征集师德教育论文,以此来强化教师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意识。

3、开展主题活动,助推师德教育取得成效。开展以“学规范,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建设活动,每个教职工要在岗位上亮出精彩,党员要争创“党员示范岗”,教师要争创“教师先锋号”,每个教研组、年级组要团结协作,争创“教育服务品牌”。适时在教师中开展“学规范、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大讨论和演讲比赛,教师节期间举行全校教师宣誓仪式,听取市优秀教师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等活动。

4、完善师德激励和约束机制。

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除大力宣传外,将予以表彰奖励,并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如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优秀青年教师、教师先锋号先进个人、先进年级组、先进教研组、先进集备组、文明办公室等奖项。推荐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先进个人、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专业拔尖人才等。

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学校将建立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行为,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教师形象。每学期学校对每一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全面测评,认真落实教师评价制度中的师德评价办法,通过开展师德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教、家长评教、领导评教等形式,评价教师的师德情况。对师德测评结果认真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对师德考评得分不高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谈话反馈,对严重违反师德的教职工实行一票否决,把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以及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中。

5、做好师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向身边的“优秀教师集体、优秀教师”学习活动,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舆论工具,及时、大张旗鼓的宣传校内外师德教育动态,重点宣传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事迹,努力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潜心育人,乐于奉献,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总之,师德教育是我校经常性的一项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努力为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作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班级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2285 字

+ 加入清单

一.班级组织

班长:韦时泰 团支书:彭松娜 体育委员:刘冬

学习委员:葛建东 生活委员:刘红艳 组织委员:周梦娟

文艺委员:黄三娇 记录委员:陈鹏轩 心理委员:徐莉杰

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负责人;徐莉杰,韦时泰,刘卫华,史征涛,赵媛媛,周梦娟

博客建设负责小组;陈鹏轩,梁仪,徐学乐,黄三娇,韦时泰

以上班委作为班级骨干应具备下列几点要求:以集体为主,团结同学,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有原则性,有主见,敢想敢做;多操心,为班级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班长------协调辅导办,班主任统筹班级工作安排,分配,督促各班委各行其责;帮助同学协调工作,促进同学间的学习,情感等交流;参与讨论,确定重大决策。

团支书------保持与学院团支部的交流,负责班级团支部的工作,认真负责培养好入党积极分子;负责班级团日活动策划,与班长共同督促班委完成班级工作,参与班级重大的决策。

学习委员------负责联系课任老师,保持与老师良好的关系,安排各科代表,督促课代表收发作业;安排同学的学习工作,积极向优良的学风方向靠拢,构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生活委员------负责管理奖学金的收发,管理好班费支出;鼓励同学多实践,敢想敢做,引导培养同学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生活上,构建一个文明的宿舍生活环境,及时发现同学的困难问题,给予帮助。

文艺委员------负责管理学院安排下来的表演活动,组织带领同学参与文娱活动,提供一个舞台,充分发挥每位同学的特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减轻同学的压力。

组织委员------协助每次活动的安排,组织好同学积极参与,负责安排策划好班级的外出游玩,组织同学多多参与社会实践。协调各个班级活动的需要,培养同学团结意识。

记录委员------负责记录考勤,记录好每一次的活动内容,参演人员等,以备年末总结以及奖学金的发放依据;负责督促本组成员及时在博客上发表活动内容,做好本班宣传工作。

心理委员------负责班级心理健康小组,经常促进同学交流,做好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同学健康的心理发展;积极与学院心理部门交流反馈,做好同学思想工作。

体育委员------安排同学课外体育运动,联系外班比赛,增强同学们的体质,促进交流,增进感情;认真负责学院布置下来的运动比赛,为同学提供一个运动平台。

二.指导思想

建造一个书香氛围浓厚环境的同时,更要关注同学全面健康的成长,培养一个具有高度集体荣誉感的班级。

以集体为主,以表扬为主

有原则,有主见,敢想敢做

严于律己,不与同学争名争利

1、制定富有班级特色的口号,班风班训,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富有成长气息的班级文化氛围,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培养班级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2、发展每一位学生的创造力,积极参与班级布置并定期更换,让每一堵墙都“说话 ”,形成班级良好的物质文化环境。

3、健全班级 制度,包括班级公约,奖惩制度,以约束学生的言行

4、建设班级岗位制,实施岗位轮换制度,让每一位学生参与到班级的管理中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及主人公精神。

5、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增强班级凝聚力。

三.制度

助学金评定条例(动态评估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为:

1. 享受农村或行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贫困家庭学生 ;

2. 烈士子女 ;

3. 因家庭发生父母重病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困难学生;

4、 父母一方或双方因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收入者;

5. 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6. 家庭多子女有二个以上(含二人)子女在高等学校就读且家庭困难者;

7. 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具体条件。

1.勤奋学习,积极要求进步;

2.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3.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积极响应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遵守宿舍卫生管理等制度;

5.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6.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

要求:

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助学金的各项规定,在受助期间要坚决杜绝自身的各种不良消费行为(如抽烟、喝酒、购买奢侈消费品等高消费行为),不许用助学金请客,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奖学金评定条例

根据中原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制度安排,遵守学生手册上所定

四.班风建设

目标追求

学风严谨 奋勇拼搏 优雅大方 文明守信

表里如一 尊师爱友 团结互助 自立自强

心胸宽广 知恩图报 严于律己 永不言弃

价值理念------大学不枉此行同学间与人友善,同学一起面对困难,在同学需要帮助的时候,积极的伸出援手。团结同学,让班级成为一个大家庭,让更多的同学有着家的温暖,有着一种集体意识。在四年毕业之后,留下美好的回忆。

五.宿舍文化建设

1、例行检查,保持室内清洁,争优创先

2、为班级寝室起一个与本宿舍氛围相符的名字

3、一宿舍为单位,建立兴趣小组,如:书画、下棋、写作……

4、宿舍成员相互监督和鼓励,避免宿舍成员养成不良习惯

六.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团日活动:(附件2)

(1)团日展板---秀出真实

(2) 10纺织工程友谊篮球联赛---纺织秀你我他

社会实践---外出游玩(初步定在4月14)

其他班级文化建设工作及任务安排:

1.修改完善班级制度草案及班徽,口号、格言、座右铭、活动照片、班级、宿舍公约的收集, 班服方案的确定

2.博客的动态制作

3.以“部分带动全部”,加强带动班级的学风建设,如:建立英语小组,积极展开四六级的学习准备。

4.PPT制作和答辩演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广西南宁建筑装饰建设施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895 字

+ 加入清单

总编号:__________

甲方(业主):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市路号(门牌)栋单元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装修。

2、工程总造成价(大写):小写¥:。

3、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工程款付款方式下表:

①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元。

②其余款项按下表规定支付。

工程款分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签合同后70%

木工进场25%

竣工后验收5%

③本合同不含税金。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发票,产生的所有税金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5、工程保修期:按工程保修单规定。

6、甲方代表:__________

7、乙方代表:__________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9、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发生量结算。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装修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以及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和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费和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甲、乙双方及时协理隐蔽工程和增加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未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增加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增项工程变更:甲、乙双方须签订增项变更单,甲方先付增项款后施工。工程变更中如减少项目造价超过壹仟圆(含壹仟园),甲方须付给乙方减少工程量20%的违约金。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送交甲方,甲方收到上述资料3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代表提供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表明品牌、规格或计量材料并经甲方签字订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的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按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额的1‰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付乙方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没收甲方定金;因乙方原因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双倍退回定金。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装修交易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调解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方: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农行账号:__________

账号户名: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范文类型:说明书,全文共 3744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其它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号

测绘项目

完成时间

备注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

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

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

成果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_________份。

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双方没有约定金,向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_____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_______%(_____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_________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

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计算。

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返工周期为_________天,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____承揽人名称(盖章):____

定作人住所:____________ 承揽人住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网站建设服务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270 字

+ 加入清单

网站建设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合同、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的网站建设维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网页设计

一、设计内容

具体网站结构参见附件。

二、网页设计项目及价款

甲方要求乙方设计制作的网页的类别、数量及收费标准如下:项目数量: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

主页:_________;

普通页:_________;

纯文字页:_________;

其他语种页:_________;

或页面:_________;

动画:_________;

动态效果:_________;

虚拟实境:_________;

维护费:_________;

其它要求的收费:_________;

上述网页设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资料。

2.甲方应即时审验乙方为甲方制作完成的网页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页中不得包含有关色情、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4.甲方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一切由其内容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完工通知的____日内对整个方案进行验证,并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全部设计验收合格。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并提交甲方审核;

2.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经甲方认可;

3.网页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上传至甲方的网络服务器,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

4.乙方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站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

五、期限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网页的设计;

2.制作过程中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网页进行修改,修改完成的时限参照本合同中关于网页维护的有关约定;

3.对甲方提出的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第二章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维护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其网站服务器及网页的维护工作。

服务内容包括:

1.保障甲方网站服务器稳定正常地工作,力保网络通信不因非

第三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出现中断及拥塞;

2.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其网站网页进行更新和维护;

3.对甲方的技术维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七、服务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八、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维护与更新互联网站所需的全部文字、图片资料;

2.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

九、乙方的义务

1.在甲方网站服务器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后采取及时、准确、适当的措施进行维护和补救;

2.在甲方提出维护更新网页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三天内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与更新的网页副本,网页副本以数字形式保存到由甲方指定的电脑;

4.乙方应保证甲方网站运行的连续性、可靠性,在没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网站在线率不低于99%;

5.本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网站管理、维护更新的文字说明、网站密码;

6.本合同结束时,在相同合同条件下,乙方有为甲方提供互联网站维护服务的优先权。

第三章其他约定

十、特别约定

1.甲方对其互联网站的所有网页拥有版权;

2.乙方有权在版面上标注设计单位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软件、设备等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保密

1.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

第三方。

十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应在乙方制作好数据库,网站正常工作、审核访问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网页设计余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3.网站主机和网页的维护费用的支付:在网站验收合格后,甲方每个月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当期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甲方的网页设计工作,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甲方交付网页设计总价款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因其自身的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网页的维护更新,则每延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3.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乙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4.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应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合同文本、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十六、合同期限

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

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延续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99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__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63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范本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其中稻田____亩,水塘____亩,菜地____亩,坡地____亩,宅基地____亩,林木____亩,共有树木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 根据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根据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稻谷为____公斤,每公斤折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 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

4. 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的数量计算,共计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0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 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20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四条 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组或并组。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村民小组,在有条件地方,可以组织迁组;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村民小组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组或并组创造条件。

(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组、并组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口的生活补助。)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2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用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他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用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 工程临时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团建活动方案团队建设活动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团建,全文共 2073 字

+ 加入清单

雷区取水

项目名称:悬空排雷(雷区取水)

项目类别:个人挑战和团队合作项目

训练时间:每组10分钟

人数:6人以上

适宜人群:除有心脏病等疾病和身体有损伤者外,尽量要求全体学员全部参与。

场地要求:野外或是湖边比较空旷的场地即可。

训练器材:玻璃杯(8个)、眼罩(1个)、结实的绳索1根(足够长且光滑)、手套(若干双)、秒表(1个)、哨子(1个)。

训练目标:

1、加强队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学员通过共同讨论,认识共同 决策的重要性。

2、培养团队成员的合作意识,提高团队的整体能力。

3、增进团队合作精神,使学员认识到协同合作在解决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任务布置:

从成员之中推选出一名队员当“排雷者”,让其蒙上眼罩,借助现有的工具(绳子)和其他队员的帮助,使身体悬空将“地雷”(玻璃杯)从“雷区”(5m见方的正方形)中安全取出并放置到指定的安全位置。同时,该“排雷者”要遵守全身都不接触地面的原则,其余的队员使用绳子牵引住“排雷者”。在未把“地雷”放到指定位置之前,所有队员都不可以松开绳索和踏人“雷区”。

训练指导与实施:

1、选取比较平坦的地面作为训练的场地,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把分配好了的小组带领到训练的场地(其他的小组由其他的负责人带领到距离训练场地较远的地方,以免偷看)。

3、将学员身上携带的所有硬物取下,并放置到安全的地方,比如手表等。

4、让成员观察场地,并带领学员热身,以避免因准备活动不充分而受伤。

5、清晰地宣讲该项目的训练规则和注意事项。

6、观察和记录学员的活动情况,活跃气氛。

注意事项:

1、提醒学员在分配和安排控制绳索的队员时,一定要注意男女力量的均衡搭配,切实保护好“排雷者”,以免使“排雷者”受伤。

2、协助的人员在控制绳索时,要注意不能把绳索缠绕在手上,最好戴上手套,以免勒伤手。“排雷者”也要注意将头发扎起来,以避免头发与绳索缠绕在一起。

3、时刻注意绳索的承受力,当发现绳索的承受力快要达到最大限度时,应及时果断地中断训练,更换绳索。

4、注意做好“排雷者”的保护工作,不可太过于追求速度,应尽量求稳,避免操之过急而事倍功半。

5、若在“取雷”的过程中“地雷”发生爆炸(玻璃杯破裂),应立即停止该项目,及时地清理场地,以免玻璃碎片扎伤队员。

活动方案4为益于员工身心健康,锻炼大家的身体素质,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加强员工的沟通与交流,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根据大家的商议,将4月份移动分公司团建活动定为:明阳天下团建营。

时间定为:周六,早上7点—下午2点。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参观游览水帘洞、金龟出海、雄鸡峰、观音石等处景观。参与人员:公司全体员工,共计六人,每人按50元的标准,共计300元。

在团建活动中,明阳天下团建营提醒一定会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视,提醒大家在行车和参观游览中注意各项安全事宜。并带好旅游常备药品:晕车药、创可贴、胃舒平、六神丸、紫药水等。

团建活动完之后,会把活动中的所感所想、身心体会,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传到OA中和大家一起分享。

白河峡谷介绍

白河峡谷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境内,白河漂流是目前北京地区唯一的天然河漂流,距北京市90公里,主要以白河漂流、水上闯关、树上拓展、真人CS等项目为特色,白河漂流是供人们旅游,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这是一处原始风貌保存相当完整的自然峡谷,与永定河宫厅山峡和拒马河峡谷并称“京都三大峡谷”,而白河峡谷因其壮丽的风景,更有“百里画廊”的美誉。此外在谷中还有一个类似“雅鲁藏布大峡谷”的雄壮景致“云台揽胜”,更是值得为之走上一遭。

白河峡谷是一处原始风貌保留相当完整的自然峡谷,被形容为“百里画移动图片廊”。峡谷沿途道路险峻,村落相对稀少,因此,适宜做富于探险精神的自然探索游。从延庆县的白河堡水库大坝的东北方向进入峡谷,便可领略峡谷的风貌。近百米高的悬崖如利剑将波涛滚滚的白河劈开巍峨的明代长城在山间蜿蜒伸展,两岸峭壁林立,山泉汇成浩荡的激流,大自然的奇异景色令人颇感震撼。从密云县沿白河溯流而上,直至云蒙山北麓,就到达了白河峡谷最为壮观之处。此地山势陡峭,悬在半山之间的道路两侧都是悬崖绝壁,经过令人惊心动魄的穿越石缝间隙的旅程,再往前行,就到达景色最为壮观的地带。登上道路边悬挂的石台,群山峻岭和蜿蜒流淌的白河尽收眼底,景色美不胜收。

2、烧烤种类

烤串:羊肉串、肉筋、鸡翅、牛肉串、火腿肠、鸡心、鸡肉、胸骨、骨肉相连、玉米、大蒜、馒头片、土豆、红薯、香菇、辣椒等,品种齐全,任您挑选

烧烤用具:烤炉烤架、木炭、刷子、桌椅、等。

酒水:酒水、饮料无限畅饮

娱乐:免费垂钓(鱼可带走。自备鱼竿鱼食)

3、烧烤单项预订

精美烧烤食品随您预订,绝对的物美价廉,所选食品原材大多为山野家饲养鸡鸭,绝非激素的山野绿色食物。到山谷享受烧烤时,我们将为您提供烤架、烤炭以及烧烤场地,提供烧烤咨询及路线。在朋友们吃着碳火烧烤的时候,还能欣赏原始峡谷的绝美自然风景,在山间摄影,逛吼高歌……当然,在预订时还可以预订农家饭中的特色美食,比如野菜木兰芽,特色咸鸭蛋……刚好可以丰富您的野外餐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4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一份。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签章)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904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及市政府颁布的《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6号)和《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7号)精神,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实施全过程代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______

2、主要建设内容: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按审定的预算执行)

4、工程质量:

5、建设工期:

二、委托事项受托方应负责__________项目的建设管理。主要事项有:

1、负责组建代建项目部,制定工程代建大纲,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代建工作情况;

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代建管理;

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

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

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

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

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

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三、双方的职责、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义务

1、完成委托事项,实施委托事项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法律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二管一协调(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二管:指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一协调:指协调施工中有关各方关系)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

2、负责申报办理本项目所需规划、土地、环境、供水供电、绿化、消防、城管、交管等有关手续;

3、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

4、工程竣工后负责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和3套工程竣工资料;

5、乙方必须按确定目标的标准进行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建筑质量等级为合格;

6、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工程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7、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8、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9、充分听取、尊重甲方的意见,争取甲方指导和全力支持,及时汇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甲方的职责、义务

1、合同签定后,负责向乙方办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续,负责提供建设期间各项建管手续报建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及相关资料,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办理的有关建设报建等相关手续;

2、依法缴纳各种政策性费用及工程项目报建规费,依法交纳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税费;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对项目有重大调整意见时,应会同乙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施,如由此引起项目投资、规模、工期变化,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的决策审定,对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办公条件,及时、足额提供项目建设中所需的各项建设资金,负责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项经济合同的会签及最终报价的审定等工作;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

7、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与乙方办理工程固定资产、全套档案资料交接等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个月内与乙方办理完成接收手续;

8、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有关手续,协调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及机构的关系,因甲方原因导致周边因素影响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

代建管理费:经双方协商取费费率为3%,取费基数以工程审计的总投资为准,在过程执行中,先暂按投资额240万元计费,合同签订后即支付暂定代建管理费的50%,工程完工支付余下的50%;监理费按国家取费标准另行签订合同。(监理费含在总投资范围内)

五、工程进度

1、工程开工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开工日期;

2、乙方确保按甲方对各单项工程的实际进度要求,完成委托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约工程进度,造成工程延期则乙方管理工期相应须延,甲方承担相应工程延期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

4、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处罚。

六、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由于甲方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完成项目管理业务时间相应延长;

3、乙方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及全部的委托事项,本合同即行终止;

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5、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项目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____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它

1、甲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总负责人为,乙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代表为;

2、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4、乙方对于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此类文件;

5、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制定;

6、乙方若将投资额控制在甲方确认的项目预算范围之内(不包括变更增加内容),甲方给予乙方工程节余资金的15%作为奖励;(按武政7号文第四百七十九条执行)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一方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协商解决,如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未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村级公路建设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06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发挥工程应具有的效益,保证工程施工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证合理的工期及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以约束双方行为。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至 段、 至 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合同段,工程合同桩号:

2.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和工程量。

3.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4. 质量等级:优良。

5. 合同总价:人民币: (小写: 元)

乙方对本工程的承包,实行预算包干,在施工中除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外,不作任何变更。

二、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为一个整体, 其内容包括

1. 本合同协商约定的条款;

2 . 施工组织计划;

3 . 交通部规定的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

4 . 甲方发出的专用技术条款;

5. 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6 . 甲方发出的相关文件、指示。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份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未坚守工地亦视为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视其违约并强制责令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已发生的施工部分(进场人员才物资、装备费用、工程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行政事务费用) 概由乙方负责。

四、一切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

1. 属于合同规定的相应类级, 为了对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量测或检验,乙方应在使用前,按照交通部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及甲方, 认定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于工地,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应将甲方及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为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移出工地,并用合格的材料、设备取代。

3 . 尽管先前已经过检验或期中支付,但甲方及监理人员发现其施工工程由于材料、设备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时,乙方应将此类工程拆除,并彻底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本合同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15 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交工资料四套。

五、工程的工期

1. 乙方无任何理由延长工期,甲方认为施工进度过慢,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时,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补救,以便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内竣工。对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在甲乙双方无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无故停工达5 天以上,或者虽然乙方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定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工程全部或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更换承包人。

2 . 前项工程,因各种原因影响了工程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下一项工程缩短工期来补上,无论如何,二灰碎石基层交工时间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竣工时间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

3. 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时间从规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时间第二天算起,违约金按人民币元/天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元人民币;提前一天按人民币 元/天进行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元人民币。

4. 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而延长工期,乙方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期延长时间,甲方确认的工程延长时间,为合理的工期有效时间。

六、工程的覆盖和掩蔽

未经甲方及现场监理的批准,任何工程不得覆盖和掩蔽。乙方应保证监理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对将予覆盖和掩蔽的任何工程进行检测或量测。无论何时,当任一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业主及监理人员,并约定检查时间,监理人员应按时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量测,不得无故拖延。如果上述约定24小时内,工程监理人员未能到场对其进行检查和量测, 乙方即可自行检查,并如实作出自检报告后覆盖和掩蔽,监理人员事后应予认可。

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八、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5 天内, 应根据甲方的总体施工安排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工程的详细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的施工安排(包括雨季以及农忙季节的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9 由甲方审定,并发出开工令:如乙方未能及时报送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或其报送资料不符合施工要求,造成甲方开工令无法发出,影晌工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经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 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并为施工地段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应是具备公路工程长期施工经验,并经甲方认可的公路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在施工期间, 以上人员必须押证施工。

2. 各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技术规范执行, 乙方对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检查并整理好一切资料, 以迎接甲方的验收。

3. 保证工程质量是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做好自身的一切监督检验工作,建立相应的自检组织体系。承包人进行自检和试验的资料经其自检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作为资料依据。

十、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规定为壹年,在缺陷责任期内

1. 乙方应尽快完成在交工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随时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补工作。

2 . 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 天内, 乙方必须按甲方在缺陷责任期满前检查结果而发出的指令,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或修复。

3 . 上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关于工程费用的支付

1 .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提交工程质保金 万元(大写 万元整),该工程质保金将随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逐月计量返还,施工单位中期计量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 万元时,工程质保金全部返还完毕。

2 . 工程款支付时间和金额: 本合同工程采取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逐月计量的办法: 每月截至25 日止进行一次中期计量(暂扣10% 的工程计量金额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全部交工验收交付使用时进行终期计量,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在缺陷责任期满前,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90%;暂扣10% 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如无缺陷工程、病害工程、未完工程,30 天内一次性支付。

3 .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拨付的工程款首先支付民工工资,不能因为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劳资纠纷上访以及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十二、纠纷的解决方式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 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 可申请法院解决。

十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果用行贿、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企图逃避质量检查、检测及其它额外费用,甲方除按有关法规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外, 因上述行为造成的一切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 损失、甲方的经济损失等,乙方应付一切责任。情况严重者, 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的承包。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 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合同从签约之日起生效,工地移交后, 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建设工程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2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

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

______亿元(大写:______亿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______%收取______________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______亿)的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______%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______%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______亿)的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账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______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账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个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如何写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179 字

+ 加入清单

一、指导思想

今年学校师德工作根据教育局师德建设和德育工作计划,学校的总体工作计划要求,以党的十jiu大和十jiu届si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以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为重点,以“爱与责任”为核心,以“三讲三爱”为主线,以建党__周年为契机,继续实践“奉献爱、感受爱、回报爱”的师德建设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教师的岗位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与现代化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和谐发展。现制订师德计划

二、工作目标

继续坚持“奉献爱、感受爱、回报爱”的师德建设工作思路、以“上好每一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为主要载体,推进“换位思考”活动,扎实推进师德师能建设,不断加强教师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以各项活动为主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使良好的师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创建一支“爱岗敬业、精于教书、悉心育人”的教师队伍。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学校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活动效率。

2.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专题学习、上网学习、集中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集

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每学期保证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

3.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过程性管理。在学校常规工作的检查中,把师德建设工作放在首位。

4.民主监督,各界参与。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完善家校联系制度,促进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相互沟通,争取家庭、社会对学校教育事业的理解和支持。继续实施“校务公开”,在学校办学发展中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二)加强学习,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结合;与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shijiu大”报告、shijiu届四中、五中全会纲要和、总理在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使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良好师德风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2.引导全体教师强化终身学习意识,教师除掌握好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参加进修深造,从而在理论上和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以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师德学习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以师德建设活动为载体,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继续坚持“奉献爱、感受爱、回报爱”的师德建设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以“爱与责任”为核心的师德教育。在奉献爱上,要围绕教育教学、关爱学生等方面,结合开展“三个一”活动,(读一本书、上一节示范课、联系一个困难生),以爱心结对、家访、谈心等形式,努力不让每一名学生掉队;在感受爱上,通过感念师恩征文等活动,将教师付出的爱通过学生的视角展示出来,让不同层次的孩子、教师都有受表扬、被宣传的机会,促进社会各方面感受师德,了解教育、理解教师,提高师德建设成效;在回报爱上,结合“三讲三爱”活动的开展,通过班团会、升旗仪式前介绍我校一名教师、学生,奉献社区日等手段,将爱的回报引申到关注社会、学校、家庭等更深的层次,使师德建设与德育工作形成有机的统一;紧紧抓住“上好每一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这一主要载体,将师德建设实践于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大力推进“换位思考”活动,从学校出现普遍性问题,焦点问题,临时事件的处理等入手,选择身边发生的案例为换位载体,在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家长之间进行换位思考,加强对换位思考形成和实效的研究,注重换位思考后的总结、交流和反馈,逐步养成用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解决和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类问题,为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结合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坚持座谈、讨论、查摆等工作措施,以各种方式和方法促进师德建设的深入开展,同时根据实际创新特色活动载体。

(四)树立师德典型,促进师德建设。

开展评选表彰“师德标兵”活动,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师德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2.加大师德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师德建设成绩和师德高尚的教师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

(五)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学校将教师职业道德确立为年度考核首要条件,进一步完善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塑造教师师德群体的良好形象。

2.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师奖励、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以及年度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现有悖职业道德的言行,及时对当事教师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个人工作计划(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jiu大和十jiu届si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以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为重点,以创优争先为统领,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提高师德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与现代化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目标

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以活动为主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使良好的师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1、学校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活动效率。

2、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集中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每学期保证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即六学时。

3、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分层管理,抓两头带中间,确保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对于工作热情高,爱岗敬业、爱校胜家、爱生如子的教师要适时给予表扬鼓励;对于性情急躁、工作尚缺乏经验的教师,经常过问、指导、提醒,使他们迅速成长起来。

4、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过程性管理。

(二)加强学习,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1、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思想,全面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着力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共谋学校的发展。

2、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准确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习内容,每学期每位教师要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引导全体教师强化终身学习意识,活到老学到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教师除掌握好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参加进修深造,从而在理论上和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能力,以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服务全体学生,树立全新教师形象

认真开展“三爱活动”(爱岗、爱生、爱自己)。通过开展“爱岗位”活动,重建教师的敬业精神;通过开展“爱学生”活动,重建教师的博爱心灵;通过开展“爱自己”活动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树立教师职业幸福感。为确保“三爱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积极开展以下师德建设活动。

1、开展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在学校发展的关键时期,组织教师开展以“校荣我荣、校衰我耻”、“我为长茂中学添光彩”等为主题的讨论活动,激发教师的敬业奉献精神。

2、开展“关爱教师”活动。关注教师的情绪、关心教师的生活、关怀教师的成长,积极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让她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提高职业幸福感,稳定教师队伍。继续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充分利用教师会、个别谈心、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等形式对教师的急躁情绪进行有效疏导,保证教师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学校工作。

3、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要求每位教师帮扶一至二名贫困学生、学困生或特殊学生,要从生活习惯、学习情况、思想状况、情绪变化等方面关怀帮扶对象,使他们在关爱中健康成长。

4、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党员教师中开展“承诺”活动和“牵手行动”。做到关爱贫困生,为贫困生送温暖;关爱学困生,为学困生送信心;关爱特殊生,为特殊生送方便;关爱单无亲学生,为单无亲学生送家庭之爱。

5、进一步规范家校联系行为,建全和完善家长学校联系制度。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电话联系家校通等多种形式,促进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相互沟通,争取家庭、社会对学校教育事业的理解和支持。继续以学生问卷、征求家长意见、师德调查、评价教师、教师评聘为载体,自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增强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的有效互动,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四)树立师德建设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1、开展评选表彰“师德标兵”活动,挖掘典型,树立榜样,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师德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2、加大师德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师德建设成绩和师德高尚的教师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

(五)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1、学校将教师职业道德确立为年度考核首要条件,进一步完善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塑造教师师德群体的良好形象。

2、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师奖励、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以及年度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现有悖职业道德的言行,及时对当事教师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在教师评聘时要扣除相应的分数,当年不能评优晋级。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