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排管工程结账工作服务合同
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
乙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作服设计与制造,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依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装制作要求:
1、春秋服装:西服两套(2件西服上衣 ,2条西服裤子)
2、夏季服装:男士:2条裤子,2件短袖衬衫,2件长袖衬衫
女士:2条裙子,2件长袖衬衫,2条短袖衬衫
第二条:服装单价:1、西服 元每套,合计 套,共计人民币 元
2、短袖衬衫 元每件,合计 件,共计人民币 元
3、长袖衬衫 元每件,合计 件,共计人民币 元
4、男士夏裤 元每条,合计 条,共计人民币 元
5、女士夏裙 元每条,合计 条,共计人民币 元
本合同涉及金额:(大写)
付款方式为:转账
第三条:货款结算:签订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__﹪作为预付款。 (大写)__万__千__百__十__元整
交齐货物时:甲方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余额(总金额的__﹪) (大写)__万__千__百__十__元整
第四条:交货日期:____年__月__日;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交货日期顺延,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确认交货日期。
第五条:交货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
第六条:质量标准:按双方协议或甲方要求的样品标准制作,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验收标准:按双方协议或甲方要求的样品标准验收,若服装与双方协议或甲方要求不符,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双方发生的其他违约和争议情况。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第十条:本合同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合同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货款全部结清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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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工程检测合同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任务。为明确权责,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桩基(试桩)检测方法及目的:
静载试验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静载试验法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静载试验法判定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高应变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其它检测项目:
第三条 技术要求
1、本工程设计提供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 。
2、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xx)》。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06-20xx)》。
第四条 检测周期或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
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按下列第 条执行:
1、双方约定检测周期为 自年月年 月 日前提供检测报告。
2、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进场实施检测,现场作业完成后 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第五条 检测数量、费用和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现行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检测费用和付款方式商定如下:
1、检测数量和费用
2、付款方式
检测费用以人民币结算,结算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即预付总费用的 %,计 ;余款在提交检测报告时结清。
(2)在提交检测报告时一次结清。
六、承包方式
1、执行固定合同单价承包,即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合同单价不会因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调整,不会因设计调整、业态调整和开工日期等因素而调整,不会因检测条件或措施的变化而调整。
2、该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和实施本工程检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费、各项措施费、施工现场转场、现场铺垫路、设备运输和安拆、安全文明措施、垃圾外运、保险、配合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应向政府及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法定手续费用等。
3、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其报价应已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七、合同、设计变更和签证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变更时,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合同变更而增加工作量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
2、图纸以外的工作量及设计变更须有甲方盖章确认的通知单,现场签证须有监理和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3、设计变更和签证应实行编号管理,所有的设计变更、签证都应先估算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对未执行该手续的项目事后不得进行结算。
八、 双方责任 甲方:
1、应于乙方进场前、施工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桩位图等检测工作所必需的资料,并对其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2、应为进入现场作业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如试坑开挖、试桩桩头的处理、试验现场三通;施工便道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和加固等),保证乙方仪器及运输设备顺利进出场。
3、维护乙方检测文件和检测成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报告之外,甲方不得拒绝,或借故拒付检测费。
5、其它责任:
乙方:
1、必须全部承担本工程合同检测内容,不得转让。如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应提交《检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3、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负责为满足检测而进行的一切之现场处理工作等。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因乙方工作失误引起返工、停工或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继续完善检测工作,且甲方可视造成经济、工期和技术的损失大小,可以减少或不付检测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等额的赔偿金,且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5、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条例,在检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6、现场检测人员、设备、仪器由承包人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7、应安全文明施工。既确保自身安全,也须注意不能危害他人安全;负责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河岸堤、市政道路、架空线路等的保护;做到工完场清,由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垃圾,乙方负责外运;在检测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
8、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等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负责作好防止扰民的措施,(如发生扰民事件,其责任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以上任何违约条款的执行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履约的义务和责任。
11、检测必须对整体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结论应明确;对存在的勘测、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必须明确指出。乙方必须密切配合甲方进行桩基工程验收,否则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
12、按照《检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应按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检测报告或最终报告。在现场测试工作全部完毕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 份正式的检测报告。未能按时提交报告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 每日支付违约金。
13、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中途终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按实际赔偿。
2、因乙方检测失误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十天以上支付检测费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三个月内每天按检测费的万分之五计算;超过三个月则加倍计取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检测报告的,超过十天时,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检测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加倍计取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向甲方所在当地法院起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特别条款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双倍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将被永久取消今后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权。
1、因监测失误,导致监测数据偏差或错误的。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导致发包人工程进度滞后的。
3、未按合同规定,将合同的监测工作转包或分包。
十二、补充条款:
1、本合同未载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持一份。双方根据各自需要,可以复制副本。副本与正本一样,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修路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协议
第一条 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签约地点: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B-1 监理服务范围:
B-2 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附件
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附件
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附件
F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监理单位编写。在监理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作为监理投标书内容之一送交业主,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成监理规划送业主,列入本附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3: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中信浪琴湾大度假酒店装修工程设计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内容及设计深度
(一) 本合同设计工作的内容为:
1、委托标的的全部内、外装修、装饰、摆饰、灯光、照明等工程设计
2、家具、布艺、搭配色系等设计
3、室外园林景观
4、满足酒店营运管理强制性要求的设计指引的室内工程设计。
(二) 设计深度
1、给排水
2、电器
3、强电
4、弱电
5、暖通
(三)设计的范围
1、地下室
地下停车场(至少50车位)、工程维修用房、总仓库、变电室设备房(备用发电机房)、机房泵房、保安监控室及消防中心、员工出入口、洗衣房、垃圾房、员工更衣室、员工食堂(包括餐厅和厨房)、员工活动及休息室、员工停车场、通道规划须符合消防要求、地下室后勤动线
2、一层
送货车辆及员工出入口设在背面、酒店大堂-挑空空间、员工出入口、前厅办贵重物品存放房、咖啡厅、大堂吧、花店、饼屋、商务中心、商场、洗衣间、杂物间消毒间、健身房、美发、棋牌、台球、游戏、通道设计、男(大5小5)女(8)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贵重物品存放区、行李房、团体行李暂存区、电梯厅、楼梯
3、二层
电梯厅、中餐厅-贵宾休息室、控制室、器材仓库、备餐区、宴会前厅、客用男女卫生间、厨房送餐动线
4、三层
电梯厅、客人休憩区、电话亭、员工用男女卫生间、备餐区、备品仓库 、宴会厅、多功能厅、会议室、桑拿房和大厅、小会议室三个、接待室、洽谈室、图书室、医务室、办公室
5、 三层——十六层
客房行政套房;客房豪华套房;豪华单人房、单人房、豪华标准房、标准房残障房;客房-备品仓、布草仓、消毒室、员工卫生间
6、 顶层
电梯机房、 屋顶花园、 观景台
7、室外
(1)主入口景观区、人行道、车道、雨遮
(2)客房风雨廊、景观区、前地下室车道
(3)主户外停车场
(4)次入口景观区、人行道、车道、雨遮
(5)次户外停车场
(6)后地下室车道
(7)员工通道
(8)夜间灯光效果
(9)安全防护及隔离
8、其它
(1)利用园林特色将室内与室外结合,以与岛内商务酒店区别
(2)在外围绿地增加设施项目,同时注意夏季与冬季户外活动
(3)最大化增加室内外停车位,方便客人,地下室50~60,地面100~120
(4) 中餐面积最大化,支持宴会厅用餐
(5)员工通道及后勤动线
(6)主入口注意视觉导引设臵,建议弱化次入口设计
(7) 全区客用动线无障碍设臵
(四)设计要求
设计方在符合国际先进并适用的理念和专业要求的同时,按甲方提供原则要求、标准及有关文件批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且符合酒店管理提出的标准,设计指引。按时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设计应与建筑本身和谐统一,充分体现国际化、生态化、人性化、充满活力的五星级酒店的特色。
应充分理解并满足最终客户关于理念的要求,即旅游客户群体的要求。
充分体现室内环境的活力及生态环保。
充分考虑整体装修效果的协调,并注重细节,细部的处理。
1、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度假酒店项目的内部展示概念草案甲方进行交流。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原则要求进行设计。
(2)设计方与甲方、建筑师及其它咨询方协调达成设计意向、设计范围,着机任务量并协调甲方确定项目室内设计的各项目标与合理优化程度;
(3)设计方应参考建筑师提出的空间规划,使其能符合甲方、管理方及设计方的各项目及对优化程度的要求。设计方将准备有关空间
(4)设计方应提供可供选择的其它空间规划平面图,以供甲方叁考。
(5)设计方应进行初步展示,向甲方提供概念方案效果展示,并向甲方解说设计,进行充分讨论,以便与甲方取得设计方向的一致。展示应包括不但不限于初步布局平面图、总体设计概念黑白草图、设计区域内局部空间概念效果图、材料色彩与样品、单篇目录或者室内陈设品照片和渲染图片;
(6)基于已经确定的设计,设计应该向甲方提供一套最终效果色彩和材料的清单样板,以便于甲方对最终的效果进行确认。
2、初步设计阶段
(1)在已经得到确认的概念方案基础上,于听取各方意见后,设计方应向甲方提供整套初步设计图纸,这些图纸应该能够阐明设计意图。
(2)提供整套满足整个设计区域的初步设计照明图纸;
(3)提供整套项目设计区域装饰物硬件与金属器皿和卫生用具的设计图纸;
(4) 设计方向甲方提供整套设计区域内的陈设品、灯具、地毯、设计图纸;
(5) 向甲方提供整套餐饮区制服和餐桌/餐具的最终样版。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根据甲方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设计区域内所有项目内容施工图纸;
(2)提供完整的建筑装饰面清单和相关装饰面设计手册,包含所有装饰材料的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规格、颜色、材料、技术要求、单价、产地);
(3)提供完整的设计区域内的辅助设施材料清单(包含但不限于规格、颜色、材料、技术要求、单价、产地);
(4)所有施工图纸应满足施工需要并且节点设计所反映的设计内容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5)提供充足的备选材料清单协助甲方进行设计优化和材料替换。
4、施工及安装阶段;
(1)设计方在得到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后,协助甲方对承包方提供的大样图、产品资料、样品及技术设计措施进行审核;
(2)设计方应制定合理的现场设计协调管理计划,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顺利进行,并协助甲方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
(3)在应甲方要求进行项目阶段性施工现场视察的时候,设计方应该检查所有项目设计区域的装饰面施工效果及陈设品的最终摆放位臵,以及所有房间样板间的设计,从而确定施工效果和安装理;
(4)在每次现场检查完毕后向甲方提供一份关于所有设计区域内所有设计任务范围内项目的缺陷、质量及进度的报告,检查完毕后及时提交清单报告,并对潜在性缺陷和因为施工技术问题或者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施工最终效果缺陷提交书面报告;
(五)设计深度
1、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福建省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细则及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并且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批。
2、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1)清晰明确,有准确的文字说明,各专业设计相互协调,满足甲方要求,且符合酒店营运管理的要求。
(2)达到中国、福建省、漳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的本阶段的设计深度。3)达到工料测量师在本设计阶段估算所需的进行准备造价估算的深度详细程度,并提供满足本设计阶段的必要的材料、设备供应商资料。
3、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
(1) 符合甲方已审定通过的设计方案,且符合酒店营运管理的要求。
(2) 详列主要设备及材料。
(3)达到工料测量师在本设计阶段估算所需的进行准确造价估算的深度,并提供满足本设计阶段必要的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料。
(4)协调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坚控(闭路电视)系统、消防系统等各专业系统与内部装修的接口。
(5)能够指导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1)施工图确保满足甲方的原则要求、符合酒店营运管理要求、标准及设计理念风格、功能得以落实。
(2)应能据以编制工程预、决算和作为施工招标的依据。
(3)应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4)应能据以进行施工验收。
(六)设计成果
1、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福建省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及细则。设计成果的内容应满足中国、福建省、漳州市地方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并且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批。
2、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概念设计图和规格说明,其中包括:
文字总说明
一份总平面图,所有基于设计指引、设施清单及尺寸规范说明的典型及非典型的楼层的露面设计图 室内灯光,照明方案;
公共部分:
室内门厅、大堂、公用区域及标准层的墙/顶/地等部分的设计效果、色彩、选材方案。涉及功能及视觉效果的典型效果图及细节详图。主要装修材料的实物样品提供工料测量师估算所需的文字说明和图纸。
客房部分:
需提供各种户型的样板平面布局图,尤其是卫生间部分。典型家具布臵图及配合机电工程师完成与之相应的机电解决方案,即A/C、强弱电插座、保安及综合布线的位臵与出口等。
配合机电工程师完成综合吊顶平面图,应包括照明、空调进风出口、 喷淋、烟感及其它需要表示的建筑部件。
提供室内部件与天花、外墙的交接详图。
一个标准层高度的能表示吊顶及架空地面(如果有的话)的剖图。主要装修材料的材质、色彩与纹理,并应附有材料实物样品。
表现与描述设计理念的说明书、图纸、效果图及其它必要的文件。以上图纸、文件与样品应对后续装修设计起指导作用。
3、初步设计的设计成果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其中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材料表及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可以建议生产厂及供应商,但乙方的设计成果对生产厂家的适应性不能是唯一。
家具和陈设性质和位臵的客房平面图。客房透视简图或模型,或显示整体设计概念、色调照明和材料的其它方式。地面、墙壁和天花板样品、家具和陈设材料样品的介绍模板,及家具、灯光、固定装臵和附件的照片的图样。员工制服设计、图表、艺术制品。
4、 施工图设计成果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及酒店管理的要求,以中文制定并向其提供施工设计成果,其中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总说明能够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材料
表及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可以建议生产厂及供应商,但乙方的设计成果对生产厂家的适应性不能是唯一的。
5、设计配合及其它工作
(1)设计方在整个室内施工周期内派驻1~2名现场代表协调整个区域内设计施工问题,进行实地监督,确保设计意图和质量按照甲方与承包商的协议实现。
(2)设计方在整个室内周期内至少来现场实地考察解决问题每周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其中,负责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来现场次数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天;
(3) 每次来现场实地考察前要征询甲方的同意;
(4)总设计师在装饰施工单位进场后要就装修的风格、水准对甲方、施工、监理等各单位进行指导。在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的装饰风格效果,要进行现场指导。
(5)设计方负责协助甲方协调室内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室内设计最终确定效果。
(6)设计方通过其现场代表应参加由承包商安排并主持的例会,以回答询问、描述设计意图及解释施工文件和室内陈设品、固定设施设备规范。承包商应负责在此会议中提出问题并要求在现场施工前定时解答。
(7)设计方应通过其现场代表向甲方提供正常的进度及质量报告。现场指令及临时书面装订单应通过甲方项目经理应正式将其提交承商。
(七)各阶段设计需达成任务
设计方分批次、依照方案设计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提供给甲方各区域的设计成果。
1、方案设计阶段
(1) 公共部分:公共部分所有区域完整的、经甲方认可的CAD总平面图。
(2)客房部分:完整的经甲方认可的CAD平面图,包括标准房、豪华套房、行政套房及客用卫生间放大图。
(3)室外园林景观部分:
(4)调整后的总平面
(5) 鸟瞰图(手绘)
(6)提供参考图片,说明设计特色和亮点,使之更形象化
2、 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在甲方选定风格和主题之后)
(1)公共部分:
提供酒店主要功能区域的主要地点的效果图,供甲方批准。 提供优化过的所有公共部分的CAD平面图、天花图,并提供给其它各专业工种,使空调、强弱电、消防、给排水、音响等专业开始做出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
(2)客房部分
完成标准房、行政套房卫生间、行政套房卫生间效果图,供甲方批准!完成全部客房、客房卫生间的平面、天花立面图,标准化家具设计图以供样板房施工之用。提供图纸给其它专业工种,使空调、强弱电、消防、给排水等专业开始做自己的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
(3)室外园林景观部分:
优化、调整总平面图,深化园林景观设计并提交功能平面图、尺寸平面图、绿化种植平面图、照明灯位平面图、设施平面图。完成五张基地剖面图,表明标高。提供设计草图和图片说明对应平面图中的各种设计方案及效果,使设计更加形象化。
3、施工图阶段
(1)公共部分:
在与各个专业设计配合的前提条件下,在平面、天花图中反映出完整的综合设计。完成全部公共部分的家具布臵图、平面尺寸图、地材配臵图、天花图(含照明设计)、天花尺寸图、天花材料配臵图、立面图、节点放大图和详图、材料表、设计说明。
(2)客房部分:完成全部客房的家具平面图、平面尺寸图、地材图、天花图、天花尺寸图、电气定位图以及立面图、节点大样图,材料表,设计说明。
4、设计配合阶段
(1) 协助甲方选定家具供应商,指导并协调家具供应商完成所有家具选型。
(2) 协助甲方选定照明灯具供应商,指导并协调灯具供应商完成灯具选型方案。
(3)协助甲方选定酒店与装饰相关的设备、陈设品、艺术、布艺、材料。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设计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收到设计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后,甲方应分别组织好有关图纸的审议工作并及时对设计方工作给予明确指示。
3、 收到设计方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发出的收费通知单后,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三、设计方责任
1、设计方须在符合国际先进并适用的理念和专业要求的同时,按甲方提供原则要求、标准及有关文件批示,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按时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2、设计方须向甲方分阶段提供最终完成的设计成果。
3、设计方须在每阶段明确地取得甲方的同意指示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方只可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设计。对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设计方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因技术或安全理由必需修改时,设计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4、 设计方须对甲方的策划和设计成果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5、设计方负责完成度假酒店内部装修设计的全过程——空间布局及概念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及安装阶段。同时还包括所有设计内容的建筑和施工阶段的设计协调指导、自合同签定至工程竣工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对甲方聘请的其它协作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进行设计协调等。
6、设计方应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进度满足甲方的要求。
四、金额
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六十万元整。
2、设计方的所有设计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设计费用应包括设计方为进行本合同工作的一切劳务及加班费,设计成果支出费用,后勤行政管理费,长途电话、传真等沟通工作以及为各阶段设计所支出的邮寄费、保险费、工程图纸晒印费等其它一切与本次设计方设计有关的费用。
五、项目费用
1、 总包费用包括下列项目相关费用:
2、设计方应甲方要求发生的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
1、乙方必须负担设计补偿费用。
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依照协议付款方式将设计费付给设计方,具体时间由设计方在满足下表约定付款条件的前提下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上述设计费用计划分期支付如下,最终支付时间在甲方不可控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
支付阶段
条件
金额(元)
比例%
累计%
合同签订3天内
合同生效后(定金)
100000
约16.67
约16.67
方案设计最终确认后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约33.33
提交全套施工图后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50
酒店开始全面装修后一周内
通过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约66.67
酒店装修基本
通过甲方
100000
约
约
结束后一周内
审批
16.67
83.33
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
通过政府部门、甲方审批
100000
约16.67
100
4、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设计费电汇至以下指定银行帐户:
5、 乙方收到甲方每批付款后3(三)日内,将收款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将设计费汇出即为支付。
七、 税及关税
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八、乙方提交设计周期:80天 直接送至甲方办公地点。
九、合同延期
1、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或无法正常进行,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期本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因为乙方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和甲方所在地政府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而导致的合同延期,乙方应按赔偿条款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知识产权
1、计合同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前提是甲方已对乙方按合同完成设计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甲方因中信浪琴湾度假酒店内部装修项目的建设及营销需要有权转让、转借、出版、发行、印刷合同中提及的任何设计成果文件。乙方不可将该项目的全部或大部分图纸和细则使用于其它项目,但可将图纸细节使用于其它项目;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采用部分图纸内容用于其它项目及/或将该项目作为营销使用。
2、保证其所完成的中信浪琴湾度假酒店内部装修项目设计合同内容内的设计、资料而产生知识产权是无瑕疵的,如有任何第三方向在上述设计而提出侵权起诉,因此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判决应承担的侵权赔偿等等。
十一、违约责任
1、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费用金额和付费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以甲方支付当日计,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而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一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2、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忽略错误负责补充并竭尽全力进行更正,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对上述责任承担的所有费用不应超过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总设计费用。
3、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设计成果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五。
十二、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如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鼠疫、霍乱等流行性灾情;战争、军事政变、劫持等恐怖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实施时,则双方互不承担相对义务跟责任,如工作已开始,则甲方承担按工作阶段及已完成工作比例的付款(定金充入应付款),同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已完成的工作。
十三、合同解除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双方履行完成职责后,除本合同第8条款外,本合同自动失效。
2、乙方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乙方完成的设计工作,双方协商所需支付的设计费用。
3、因项目立项取消或其它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对乙方支付已做出的专业服务工作设计费外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基于12条的规定、非对方原因、非不可抗力),解约方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还要向另一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数量双方另行协商。
5、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如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其程序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程序)。
四、仲裁条款
双方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交合同审批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4:装饰工程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绿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就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中式别墅区的设计调整、技术服务与咨询、产品创意包装等有关事宜,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描述
1.3.1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优山美地区中式别墅项 目是由鲁能集团公司投资建设开发的高档、低密度、生态别墅区,地处北京顺义区,南依温榆河畔、东临北京国际学校,离首都机场仅10分钟路程,其周边地区开发条件成熟、配套完善、项目内规划布局合理、品质优良、产品多样丰富,被业内人士誉为北京中央别墅区的“代表作”。
1.3.2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0亩、设计建筑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顾问、技术服务内容及工作阶段细分
2.1建筑设计的整体调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阶段)
2.1.1建筑调整方案、整体思路及意见;主要街景透视图(不少于三组),应反映出调整后独栋街景、双拼街景、联排街景、透视图可手工绘制;
2.2建筑外立面调整(第二阶段)
2.2.1每栋4个立面及1-2个剖面(共12栋)
2.2.2每栋每层平面布置图
2.2.3每栋屋面布置图
2.2.4每栋围墙门楼图
2.2.5每栋外门窗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2.6立面做法节点详图(外装饰施工前完成)
2.2.7组合平面、组合立面图(包括各入口处之街景组合立面和典型双拼、联排街景组合立面)
2.2.8外立面装饰选材及样品
2.2.9以上所称“栋”为项目设计之独
2.2.10提交成果:彩色图纸四套、3图册四份,并制成幻灯片向甲方演示其设计成果,所有设计成果均提交电子版给甲方
2.3环境及园林景观设计(第三阶段)
2.3.1景观方案总平面图
2.3.2景观方案局部效果图
2.3.3景观分析图(景区分布、功能设置、空间及场所分析)
2.3.4重要区域景观方案设计图及每种户型的两种庭院布置设计图(平面、立面等)
2.3.5主要景点透视图
2.3.6园林小品示意图
2.3.7立意构思、重要植被选材和成长性说明
2.3.8水系分布图
2.3.9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图
2.3.10园林景观施工放线图、种植图、铺装图材料及饰面施工图
2.3.11提交成果:彩色图纸四套、3图册四份,并制成幻灯片向甲方演示其设计成果,所有设计成果均提交电子版给甲方
2.4样板区及样板间的室内外设计、家居陈设(第四阶段)
2.4.1六个户型样板间的设计 )各空间平面设计图及立面图 )家居布置 )厨卫有关设备、家具的选型 )地面装饰装修图 )吊顶设计图 )灯泡照明设计及电位图 )材料说明及样块 )色彩选择及设计 )家具及配饰的选型 )各户型出入口内外装饰设计 )主要空间的色彩效果图 )协助甲方对设计方案进行装修造价估算 )室内各立面图及详图、装修节点大厦样图
2.4.2样板区设计 )样板区放大平面图 )样板区街区园林景观、绿植、建筑小品、设施布放、照明设计图 )样板区整体效果图 )样板区中式文化包装展示方案
2.5施工技术服务(第五阶段)
2.5.1为使乙方的设计成果得到更好的实现,乙方有义务对其设计成果在实施过程中全面监控,并及时与甲方交流沟通,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2.5.2施工过程中的设计监控和现场创作:乙方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协调自己的设计成果与其他专业设计冲突问题,并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自己的创作成果;
2.5.3施工过程中材料、色彩和质感的选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程承包方或其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对建筑材料(主要装饰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工程观感效果的材料)的选择,并以一个有经验的设计师的身份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2.5.4施工各工种的协调配合: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进驻施工现场,妥善协调甲方及各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各工种的协调作业和配合问题;
2.5.5提供施工中的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所提出的设计成果拥有较多的仿古建筑元素,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2.5.6成本控制:乙方应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一些主要装饰材料的消耗量进行控制,并就所选材料的产品说明和价格信息及时与甲方交流沟通,以便甲方控制成本;
2.5.7质量控制:乙方应委派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以便设计成果更好地得到实现;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3.1费用及支付方式
3.1.1本合同价款为:小写(人民币)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
3.1.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理解为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设计费、咨询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差旅、住宿、交通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等。
固定总价为包干总价,不再进行调整;
3.1.3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相应的顾问费用,甲方按下表各阶段支付乙方相应费用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初审修改调整后,并达到甲方满意后。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以下相关资料和文件
4.1全套施工图的电子文件
4.2项目建筑效果图
4.3甲方项目施工组织进度说明
第五条服务与承诺
5.1乙方承诺由何亚雄本人亲自担任项目设计顾问与技术服务的总负责人,全程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顾问与技术服务工作,亲自担任主要设计工作;乙方同时组建优秀的、有经验的设计师成立设计小组,专职负责本合同约定的有关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5.2乙方应保证总设计师每月配合甲方在现场工作不少于7天,并全过程负责样板区和样板间的设计和施工服务工作;
5.3乙方应派3-4名技术人员驻施工现场指导工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办公便利条件;
5.4乙方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为产品推广、营销服务。
乙方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和相关资料、图片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赔,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其向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在未来三年内不得完全或相似用于北京顺义区市场除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开发项目;
第六条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6.1乙方在某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2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和阶段工作量,合理支付给乙方费用;
6.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的用,每逾期支付一日,应承揽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6.4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之第三条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高效、优质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任务,乙方每延误提交相关成果一日,甲方可扣除总价款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因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不力原因造成实际产品的效果和设计成果存在较大误差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扣减合同价款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第七条其他
7.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甲方提交的设计任务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条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篇5:工程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 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委托工程检测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检测内容
1、检测项目内容: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所需项目进行检测。
水泥、石子、砂子、钢筋、焊件、型刚、撼砂、烧结普通砖、空心砖、多孔砖、砼空心砌块、白灰、陶瓷砖、含水率、砼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砼试块、砂浆试块、防水砼试块、防水卷材、水、电、窗、锚栓拉拔、主体结构等项目。
第三条 检测程序
一、原材料检测,由乙方每周一、四、六道甲方施工现场将受验样品取回进行检测;
二、现场检测,甲方须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三、每次取样或乙方现场抽样,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
四、乙方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由甲方道乙方领取检测报告。
第四条 检测时间及双方责任
1、甲方: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取样送试。
(2)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检测条件(如:水、电、现场等)。保证检测过程中试送人员安全必须接待送试员证件。
2、乙方: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工整、科学、准确即使的完成检测工作。
(2)现场检测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其事故责任自负。检测过程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检测收费标准如下
1、检测费用按2.60元∕米(砖混、框架);
2、出现重复检测费用另外收取(收费标准件附表);
3、检测费用收取方式:开工签订合同时,50000.00元∕栋;主体工程完工时,追加30000.00元;工程竣工、检测报告出具齐全,结清全部检测费用。
第六条 其他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诉讼管辖法院为工程所在法院。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水利建设工程委托检测合同
发包人:____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人:(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百色市__县“__乐里,时代新都”消防维保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如期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二、维保的范围及内容:
喷头安装、消防箱安装、水泵房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施工工期:
该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天,合同签定后乙方即进场施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由于甲方及土建原因造成;
2、原工程的设计变更;
3、甲方不按合同条款规定支付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不可抗力的事件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包清工加施工机具;
2、劳务分包暂定价为税后人民币:11万元整(叁拾贰万捌千贰百贰拾伍元整)
3、如需委托乙方进行其他消防施工工作内容,费用另性协商。
五、劳务费支付方法及结算方式:
1、合约签定后甲方即付进场费:30000元;
2、工程完成至90%时,甲方支付全部劳务费的80%;
3、工程在进行消防检测时完成双方的结算手续,甲方在项目经柳州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将全部劳务费扣留3%的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乙方;
4、工程结算:实际安装工程量称以各个工程计价点的单价为劳务费总价;
其中:喷头安装50元/个(带管)
消防箱安装250元/个(带环管)
水泵房按图纸整套4800元/套(另算)
备注:室外连环管另算。
六、技术资料及其它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分包范围内的消防施工图纸壹份。
2、施工中由于现场因素的需要进行的施工变更,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及满足消防规范的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数据资料后尽快予以认可;对非合同内的工程量其安装的劳务费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在工程余款结算时一起付清;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1、该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均由甲方自行采购。
乙方负责起劳务所需的安全设施、加工机器和安装机具及相应的耗材,如:冲击钻的钻头等。
2、乙方进场使用的加工机器和安装机器应有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的过程中及时检修和维护。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按计划及时提供安装所需的有关设备和材料;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按设计图纸解决与土建等各方的协调事宜。
2、委托代表队工程进度、质量进行都督,检查隐蔽工程,板栗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
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施工队伍、班组的关系。
3、对乙方的现场施工进行配合,协助解决影响工程施工生产机器地板与和安全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督促。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拨付劳务费给乙方;并对合约外工程量进行签证。
5、负责做好施工过程各原始资料记录,标志竣工图及收集、整理竣工资料,并装订成册。
6、对乙方的施工不合格项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施工不合格项衍生施工材料的浪费进行处罚。
7、对委托乙方施工的非合同的工程量按程序进行确认和签证,并把签证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支付。
8、甲方在乙方对每月的限期整改内容进行消项后才办理相应劳务费请款手续。
乙方:
1、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合格、节约、实用”的施工月子配合乙方的施工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文明施工,付出乙方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和指导、监督、协调。
2、合同签订后即进场施工,样安装国家有关消防安装的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作质量。
3、对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和现行消防验收规范要求,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对乙方开具施工不符合项的限期整改通知单,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报甲方项目部消案。
4、因工程仅对需要安排加班施工的,与甲方进行协商。
施工中,遇到必须损坏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或装饰物的,首先告知甲方,经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
5、进场施工人员须配置相应的特种上岗人员(电工和焊工)各一名,并持有有效证件到甲方项目部备案。
6、承包人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
接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符合建筑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7、承包人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对遵章守纪者归于表扬,对违章工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则制度者给予纠正、责令整改、处罚,直至推出现场。
8、对承包人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发包人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更改,而承包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均应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
9、承包人对其领用的材料的保管工作,需配备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报内领用材料及设备的保卫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10、承包人应当样安装《分包合同条件》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
承包人须管材造型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乙方对因违反安全事故规定引起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存的责任;
11、承包人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认识安全及自有机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其费用自理;
12、发包人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再次分包。
九、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1、该消防系统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消防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安装要求。
确保各系统的使用功能稳定、可靠。
2、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该工程总体保修一年。
3、保修期内,属安装施工问题的,由乙方负责检修并承担费用;不可抗力因素照成的设备和系统损坏的,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机具和设备有甲方自理。
十、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顺延外,按规定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疑犯更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使用,按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纠纷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采取有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消防工程质保期完结清安装劳务费后失效;合同执行期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有好协商,商定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甲方工作:
(1)、对乙方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
(2)、在施工地点为乙方提供施工和生活便利条件。
(3)、负责按时共给施工所需全部材料。
十四、乙方工作:
1、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2、按图及国家及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如有更改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签字。
3、遵照《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条列。
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经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电工。
焊工等特殊工种须有操作证方可上岗。
若由于乙方违章操作给甲方及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责任赔偿。
4、乙方应保护施工场地整洁,当天施工留下的垃圾当天清理干净。
5、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以当地有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为准。
6、在钻孔施工中应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将墙面腻子弄脏,在钻孔完毕后应将已污染的墙面清理干净。
7、施工后期孔洞修补时,应保证其他工种后期补刮腻子时能刮平天面。
十五、其它
(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机具,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节约材料,若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甲方施工机具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工期不延。
(2)、若乙方施工人员中途退场或无故停工,甲方有权停付人工费,所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确保工期,若乙方误期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发现乙方不按图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技术低劣,造成工程质量差。
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停付人工费
十六、甲方的所有设备、构件、工具、进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待工程结束时,所有设备、构件、工具、必须如数退还甲方,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乙方需对甲方进行赔偿。
十七、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篇8:生物工程委托管事协议书
委托人: (简称甲方) 与监理人:(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人在望城区投资兴建的乐都百强物流工程,委托长沙市鸿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乙方负责监理招投标的所有费用和监理合同的备案,以及现场监理工作和资料竣工验收备案
监理酬金: 81000平方米*12元/平方米=97.2万元 支付方式: 现场监理人员进场后支付总费用的15%,一期主体完成支付总费用的20% ,一期竣工验收支付总费用的20%,二期主体完成支付总费用的20% ,
二期竣工验收支付总费用的20%,所有项目完成竣工备案支付5%。 本合同自 20xx年 5月30日开始实施,至 20xx 年 10 月 30 日完成。
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 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代理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招标事宜。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 (委托范围)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 工作内容:该项目要求招标内容的全部招标工作,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印刷和发售;投标文件的收取;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组织开标会议、清标及评标会议;组织进行合同谈判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数准备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 ⑵ 向乙方提供有关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
⑶ 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⑷ 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
⑸ 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⑹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合同;
⑺ 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⑻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⑷ 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⑸ 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⑹ 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
⑺ 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和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⑻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和预备会议(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
⑽ 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⑾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确定中标人;
⑿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⒀ 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⒁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⒂ 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20xx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xx]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代理费;
2.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4.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⑵ 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⑶ 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⑷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取消代理资格或被市场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的;
⑹ 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6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的,甲方将重新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代理。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标代理服务费已支付了,则无权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则由甲方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双倍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5.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6.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报经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工程施工中项目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议,现甲方工程中的相关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具体执行如下:
一、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人工款支付方式:每个项目甲方每月5号按乙方工程进度支付,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工程量的50%,客户交完结算款后或客户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工程款95%给乙方,5%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以包工形式雇用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的生产施工,并由乙方组织管理有关生产人员,生产工具由乙方自理,具体的施工内容及单价见《班组人工报价表》、甲方配合提供好施工场地面给乙方.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生产施工规章制度及施工工种规范、验收规范,并接受甲方人员管理。
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施工,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如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禁止与客户发生争执,做到文明施工,礼貌待客,如因故与客户发生矛盾,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所完工部分达到合格的,其工程总价按70%计算,如发生较大争执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对此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在甲方公司施工期间,人身及社会保险均自行购买,甲方概不负责。
6、乙方班组施工时,应对自己及其他班组的产品及材料做好保护措施,如已完成产品、半成品或材料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而造成污染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艺要求》以及《项目管理措施》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验收要求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的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施工原因或违反项目管理措施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定出的各项《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并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如有违反相应管理条例的,根据双方签订的《班组安全施工责任书》承担其责任;如因乙方因不遵守《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细则》而造成相应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通过甲方的内部验收,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理应赔偿甲方材料费。
10、乙方须对其班组的施工进度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损失,每天罚款壹仟元。
11、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在甲方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工艺方面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12、双方每天召开碰头会议,对各部位研讨改进及施工面场地配合工作。
1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月日
篇11:委托工程学院家属院装修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部分一般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质量、数量、材质及其它技术参数(详见专有条款内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对质量的要求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乙方要求(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按乙方指定时间交货(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指定地点(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汽运、水运或火车运输(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运输、保险、装卸由甲方负责,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运输途中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
1、应采用符合产品性能要求的包装足以保障设备外观、结构、性能等各方面的完好为必要。
2、乙方另有要求的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3、包装物由甲方免费提供不回收。
第六条、安装调试
1、甲方交货之日起日内,由甲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至运转正常。
2、随机备品、配件由甲方配齐,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安装调试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验收及异议期
1、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以本合同第三条和乙方实际生产要求进行验收。
2、甲方应当在验收之日前日通知乙方验收。
3、异议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至运转正常且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异议期内乙方提出异议的,甲方应负责在日内处理,如甲方未能按时处理,则视为默认异议成立。
第八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甲方需于乙方付款前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可拒付相关款项。
第九条、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至运转正常且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保修时间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2、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所需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安装维修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正常运转,每迟延一天,承担总价款‰的违约金,延迟达天,视为不能交货,按本条第1项所规定的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所交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乙方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无偿退换,由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本条第2项规定的延迟交货处理,甲方不能退换的,视为不能交货,按本条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在乙方通知后日内修复,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予以修复,每迟延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自行维修或另请第三人予以维修,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货达天;
(2)在保修期内,甲方迟延修复达天;
(3)在保修期内,甲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的质量及技术要求,或不能满足乙方生产要求的;
(4)甲方迟延安装、调试完毕进入正常运转达天;
(5)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所请的第三人也无法修复的。
2、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培训条款
1、甲方应于设备进入正常使用前,教导乙方人员具有独立操作及维护、保养能力,未完成前项训练乙方得拒付合同款项。
2、人员保险及施工保洁
(1)甲方应自行为其员工保险,并保障安装施工安全,维护员工纪律,并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当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可协商顺延履行时间,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一方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如因一方延误履行而遭遇不可抗力的,责任方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合格证明及产品保证书的交付
1、甲方应当在产品验收合格之前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产品保证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文件否则乙方可拒付合同款项。
2、甲方应当交付的其它资料和文件详见专用条款。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中若有连接设备为其他公司制造,甲方须对乙方设备与该连接设备连接后所产生之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若对此质量问题不予解决或拖延解决,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并视为验收不合格,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第一条、合同标的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其他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对质量的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对质量的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依照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交货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性交货:_________________依照乙方指定的时间一次性交货。
(2)分批交货:_________________依照乙方订单上的数量、时间分批交货,乙方于交货前天发订单给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货前天向乙方提出,经乙方书面确认采纳。
4、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对包装的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余款为总价款%,即人民币元,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如设备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时,无息支付。
2、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本设备保修期为年,其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第七条、技术资料、合格证明及产品保证书的交付: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中一般条款与专用条款冲突时,以条款为准。
第十条、本工程完成验收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劳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国际建材博览城15#、16#、17#楼工程项目,甲方将该项目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劳务施工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为了双方的协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项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帝都国际建材博览城15#、16#、17#楼工程项目,为框架结构,地上三层(17#楼四层),地面以上高度 米。设计建筑面积约20xx0m2, 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二、工作内容及范围:该项目设计图纸水电暖分项工程的劳务施工。乙方组织施工人员及技术人员,按该项目设计图纸及相关要求进行施工,严格落实三检制度,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所用材料按要求整齐堆放。
三、工程价款
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该项目水电暖分项劳务施工单价为: 元/m2。
2、工程量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计算
3、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水电分部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95%(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剩余的5%,甲方在一年后付
清(但不超过一年半)。施工期间,甲方按乙方施工人数按照每人每天付给乙方工人生活费50元(工人领取的生活费在结算款中扣除)。
在施工期间乙方任何工人不得向甲方讨要工资,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劳务合同。
四、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壹万圆履约保证金,工程施工至正负零后,甲方一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工期
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工程所须材料,避免延误工期。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进度组织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安排施工进度。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自带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相关人员要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各项条款。乙方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施工,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作业人员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与四方无关。乙方负责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施工。
2、甲方负责对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它相关作业队伍关系。
七、质量安全要求
双方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乙方自行组织技术人员按照规范施工。
八、违约与争议
乙方无故终止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办法。
九、合同一执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支付完工程款后合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景观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设计工程名称:都阳中心卫生院景观改造设计
2 设计工程地点:都阳中心卫生院大院内
3 设计工程面积:
4.设计工程范围:都阳中心卫生院大院内景观改造设计(景观设计效果图和施工图设计)
二、 设计程序:
1 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2 计取,设计费总计(大写): 肆万元整 (小写:40000.00元)。
2 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30%,即元。 3 乙方在收到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和初步交流后在10个工作日内, 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审阅。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效果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整体鸟瞰图图,局部效果图等。
5 在确认效果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80%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确认后在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100%即8000.00元。 6 施工图由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装订成册后,效果图、施工图才算正式生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7 其它约定:本合同实施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仲裁。
三、 双方责任:
一 责任:
1 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的,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已确认的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修改的,乙方可酌情收取工作量相应的设计费。
4 对未经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的即表明放弃对乙方所拥有的相应权利。 乙方也不再对设计负责。
6 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 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篇14:工程委托管理合同书
委托人(全称): 宾馆
代建人(全称):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 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万元,东湖宾馆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篇15:生物工程委托管事协议书
委托单位:(公章)(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乙方)
代理单位(乙方): 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与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与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相关的合同样本 ·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购房合同 ·财务代理委托合同 ·人事代理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 ·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日期:
篇16: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与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单)_
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签单)_
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单)_
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单)_
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部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程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利。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备和剩余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而知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部门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作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_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部门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引起的监理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种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放,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应当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放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_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_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节省额_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有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时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7:工程施工中项目委托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海洋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维修工程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广告牌维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约定
甲方将所属产权的广告牌维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双方现场踏勘,经研究后商定维修方案,所用维修材料,和人工工时费等细则,进行维修承包施工,包工包料。双方约定如下:
一、广告牌维修
1、楼顶广告牌除锈高空作业人工费20xx元 ;
2、第一次刷防锈漆人工费20xx元;
3、第二次刷防锈漆人工费:20xx元 ;
4、加固角钢材料费(包括人工费)1800元;
5、防锈漆(12桶)合1600元(以实际使用量计价);
6、二甲苯(400瓶)合1200元(以实际使用量计价);
7、管理费、税票合 1000元。
以上合计:11500元整
二、指示牌维修
1、3毫米吉祥牌铝塑板10张,合1800元(以实际使用量计价);
2、15毫米今朝牌木工板10张,合800元(以实际使用量计价);
3、安装制作清洗人工费按135元每平方计算(共计25.20平方),合3400元;
以上合计6000元整
第二条:维修施工及质量验收
一、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质量标准:
所有维修工程由甲方一次性验收合格为质量标准。
第三条: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维修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开具发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讫款项。
第五条:双方责任约定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维修施工、竣工并按照甲方要求整体一次性通过验收作为履约要约。
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
3、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协议约定的责任履行完毕失效。
4、承包方承担维修施工中全部安全责任;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时间:时间:
篇18:工程勘察设计委托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工程投资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
(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
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
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
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
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河北XX公司
乙方:(被委托人)河北XX公司
甲方作为____市____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____市____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____市____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 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 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 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内容考察;
(5) 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 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 编制工程量清单;
(8) 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各投标人;
(10)组织开标、评标;
(1
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
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承诺,组织关于合同条件各项谈判;
(1
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系列文件及时装订、整理、存档并报工程招投标督管理机构备案;
(1
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包合同的备案;
(1
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热门合同样书.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
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索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任命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为项目组组长,专职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并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为合同的附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
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2.其他
1
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
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
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
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
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
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篇20:2024年工程委托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_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机房噪音控制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依据和技术指标
1.发电机组型号:_____________ ;冷却方式:_____________;台数:_____________。
2.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20xx-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噪声等效声级:_______db(a)。
评价点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噪声标准:白天________db(a);晚上________db(a)。
注:1.如果背景噪声级超过此治理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则以背景噪声为允许值。2.根据gb20xx-93规定,测量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米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例如窗外1米处)。
二、噪音治理要求
1.噪音治理措施应当经济、有效、可靠,外表整齐美观。
2.噪音治理措施,不影响机组操作、维护、并应使得机房内有充足的新鲜空气进气量,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采用机房全封闭,隔离噪声源方式。合理设计机房进风消音道和柴油机排气消音器。对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以减小噪声扩散和减小室内混响声。具体治理项目见施工图和报价表。
四、承接方式
乙方承接甲方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治理技术工程服务,承包整个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人工安装费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签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内运料进场施工,整个噪音控制工程在________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
六、施工条件及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
总工程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交付定金________;主材料进场后付________;工程完工后________天内付清余款。
八、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_____%的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要求及施工过度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遇双方未能解决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