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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喜报怎么写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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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放假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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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教育局通知,20-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25日—6月27日共放假3天,6月28日幼儿正常入园。为让学生过上一个平安、愉快、健康而又意义的假期,希望家长能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防溺水教育:天气转热,每年都有发生学生在水边玩耍嬉水而导致溺水的事件,请家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教育孩子不在水边玩耍,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交通安全教育:车祸猛如虎,学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受害者之一,要教育孩子外出活动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注意红绿灯和走人行横道线。

3、饮食安全教育:假期里要合理安排饮食,注意营养平衡和饮食卫生,教育孩子不偏食、不暴饮暴食,不食用变质或"三无"食品。做好手足口病、水痘等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4、独居安全教育:要做好家庭防火防电措施,加强独自安全居家,外出怎么防骗防拐,怎样与陌生人接触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预防事故发生。

5、合理作息教育:假期中要督促孩子认真学习,积极做好期末复习迎考准备;多阅读课外书籍,增长知识;同时能积极参加文体娱乐活动,不要长时间沉迷于电视和电脑。

最后祝您和您的全家端午节快乐!

幼儿园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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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同学聚会通知范文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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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x同学:你好!

时光飞逝,岁月如歌,我们高中毕业走上社会已经多年了!

轻轻打开那张已经泛黄的高中毕业合影,唤起了尘封我们心里xx年前的那段美好记忆;久久凝视照片中每个熟悉而稚嫩的面孔,仿佛找回孩提时代学习和嬉戏的踪影;细细品味珍藏了xx年的同窗旧事,激起了我们xx年的悠悠思念和绵绵牵挂的情怀……

xx年前的青春少年,如今已为人父;xx年前的窈窕淑女,已过不惑之年;

xx年的日日月月啊,我们拚搏进取;xx年的风风雨雨啊,我们历经磨练;

xx年,我们分别得太久太久; xx年,我们承载得太多太多……

我们有人世间万种的真情需要倾诉;我们有太多美丽的故事需要交流;我们有漫漫长路的酸甜苦辣需要相互分享,......同学们,敞开彼此的心扉,畅想美好的明天,让我们手拉手,肩并肩,再一起展翅飞翔!

xx年来我们亲手酿就的陈年美酒,今天终于可以一起打开品尝;xx年来我们辛勤耕耘的人生作品,今天可以在一起鉴赏和品评!

一杯清茶,凝聚着我们沉淀了xx年的那份天真纯洁的本色;一盏美酒,饱蘸着积蓄了xx年的舔犊深情和感恩之心!

无论你是飞黄腾达,还是仍在风中摇曳;

无论你是咫尺天涯,还是躲在天涯海角;

同窗数载,温馨如作,依然常驻心头;

青春岁月,依稀如梦,但愿长亿你我。

为此,我们约你,约你到往事里走走,听听久违的声音,看看熟悉的面孔,说说离别的思绪。

这一天,让我们等待的太长太长; 这一天,我们已经期待了很久很久。

xx大学系xx级毕业同学聚会筹备组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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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监理中标通知书格式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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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松桃苗王城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经检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公司长期无人上班。

2.无GPS动态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且使用GPS未接入所

监控系统。

3.公司无其他相关档案及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及保险制度、黄

金周、春运工作计划及应急预案)。

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问题,于20xx年x月x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松桃苗族自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室。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运管机构公章) 20xx年月日

通知书一式两份,运管机构、客运企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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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放假的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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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

20xx年元旦即将来临,我校教职员工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祝您在新的一年,平安健康,阖家幸福!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就我校元旦节放假通知及期末安排,特告知家长,希望广大家长朋友配合我校工作,照顾好孩子,与学校一起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培养孩子安全出行的意识,共同迎接新年和期末的到来!

一、元旦节放假安排

1. 放假时间: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日。

2. 返校时间:20xx年1月2日(周二)。

二、安全温馨提示:

1.关注《重庆市公安局关于20xx年12月2 4日、25日、31日(平安圣诞新年夜)对我市部分区域实施交通安全管控的通告》,平安夜、圣诞夜、新年夜学生不到主城和区县各大商圈逗留玩耍,在家平安度过节日。

2.教育孩子不买不玩烟花爆竹、充气棒、氢气球等一些有毒、不安全、污染环境、有损学生健康的用品。

3.提前安排节假日出行计划,错峰出行,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

4.家长以身作则,大手拉小手,教育子女维护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传谣言、抵制邪教、远离黄赌毒,给孩子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5.冬季空气干燥,季节性流行病毒活跃,不带学生去商场、影院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教育孩子加强锻炼,劳逸结合,保护好身体健康。

6.按时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及时回家,不在地摊逗留购物,不乱花钱,不购买无证摊贩销售的食物和饮料。

7.加强传统美德教育。教育孩子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管好用好压岁钱,用钱要得当、有意义。

特此通知。

x小学

20xx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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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约稿通知函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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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农牧(业)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转作风、抓发展”活动的安排部署,为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和农牧厅党组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同时供各地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厅办公室、信息中心于活动期间在《农业信息》、《农业信息网》设立《“转作风抓发展”活动专刊》(以下简称专刊),现就约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栏目设置

专刊重点反映各地各单位“大干150天,努力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思路举措、困难问题、对策建议、思考启示,尤其是有特色的举措、有创新的经验、有价值的建议、有见地的观点。设置“项目推进”、“政策措施”、“民生实事”、“基层反映”、“监督哨”等栏目。“项目推进”重点反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抓项目、上项目、推项目和招商引资情况;“政策措施”重点反映各地各单位落实、出台政策及推进改革的情况;“民生实事”重点反映各地各单位加大民生投入、做好生态移民农业产业扶持、办好民生实事方面的情况;“基层反映”重点反映地方和部门需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解决的重大问题;“监督哨”重点反映活动进展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不在状态等情况。

二、具体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转作风、抓发展”活动开展期间,围绕专刊栏目需求,认真搜集和整理材料,及时、持续地提供信息。材料尽量详实具体,建议切实可行,说理透彻,内容充实,文字精练。

以上材料请通过“农业信息网”报送平台报送农牧厅信息中心,并注明“专刊约稿”。

联系电话:

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x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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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幼儿园2024年冬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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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室、各中心、有关部门:

为规范公司的统一作息时间,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作息时间予以调整安排如下,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冬季作息时间(20xx年x月1日起至x2年4月30日止):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夏季作息时间(x2年5月1日起至x2年9月30日止):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此作息时间从即日起实施生效,请公司各部室、各中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公司办公室将根据作息时间对员工进行考勤,并做好与作息时间调整相关的工作安排,望广大员工遵守。

特此通知。

x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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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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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处、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节假日放假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__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__年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调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二、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假期的安全防范和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工作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日常生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师生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节日期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和带班校领导,并及时妥善处理。后勤保卫处要全天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保卫。

3.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党政办公室

20__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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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休假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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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等有关部门的通知将20xx年春节节日假期期间的放假安排时间表公布,一共放假7天。请大家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春节休假计划。

具体放假时间

20xx年2月15日(除夕)至2月21日(大年初六)放假,共7天。2月11日(周日)、2月24日(周六)上班。

可连休时间段

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春节期间员工倒休或者年休假,与春节假期连休不能超过14天。全员可凭既有倒休假、年休假(需走OA流程申请,其他假除外)进行申请。春节假期最早可离岗时间为20xx年2月7日下班后(对应最晚可到岗日期为20xx年2月22日08:30),最晚可到岗日期为20xx年3月1日08:30(对应最早可离岗日期为20xx年2月14日下班后)。大家可参考离岗和到岗日期选择靠前或靠后休假。

休假计划申请

春节期间需要请假的同事尽快申请春节期间的休假天数,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由各部门负责人手签字确认。表格形式见邮件通知附件。请大家结合本职工作、项目情况合理计划申请春节休假时间,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xx年1月12日(周五)下班前,逾期未提交的部门视为正常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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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公司元旦放假通知范文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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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事: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20xx年元旦及春节放假安排提前公告,敬请广大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安排,并相互转告这一通知

xx公司根据国家放假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放假安排如下:

元旦:20xx年12月30日、31日、20xx年1月1日共放假3天。其中,1月1日是法定假日。20xx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由于公司放假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及支持。

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20xx年承载新的梦想,让我们与新年的阳光一道启程,预祝大家20xx年阖家欢乐,身体健康!

x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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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培训机构2024年春节放假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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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部(室)、中心、科、所及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8号)和我院安排, x月31日至x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x月7日起恢复工作。x月26日(星期日)、x月8日(星期六)全院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急诊照常应诊;门诊x月31日至x月3日放假4天,x月4日起照常应诊,门诊安排不变。请各科做好值班安排,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总值班人员请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全院紧急和重大事务。

注意事项:

1. 各科室要认真加强水、电、气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切实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2. 各科室在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及酒后上岗,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脱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x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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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营业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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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顾客朋友:

您们好!值此新春佳节之际,万果园祝您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为了方便您在春节期间的购物体验,请您关注以下营业时间调整信息:

2月18日(除夕夜)

8:00-18:00

2月19日(大年初一)

全店放假

2月20日-21日 (大年初二至初三 )

8:00-19:00

2月22日 大年初四 正常营业

周日至周四8:00-21:00 周五至周六8:00-21:30

请以各门店正常营业时间为准

春节期间所需要的节日礼品,我们会提前上架销售,请您合理安排购物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祝大家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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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2024兔年春节放假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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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音乐中心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从20xx年2月12日(周一)开始放假,至2月24日(周六)正式上课!

放假期间,请您妥善安排好孩子的生活,尽量不带孩子到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并做好各类传染病的预防。

如带孩子外出旅行,请您一定要看护好孩子,并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饮食卫生注意安全:阖家团圆或亲朋好友聚餐时,不要让孩子吃生、冷、硬的食品,更不要暴饮暴食。外出也不要让孩子吃不卫生的食品,以免引起孩子的肠胃不适。

假期的时候不要忘记练鼓哟!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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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2024兔年春节放假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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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门:

又是一年新来到!惜别20xx,又迎来了充满希望、机遇和挑战的20xx年!正值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来临,在此向广大职工朋友们拜个早年!预祝大家新春愉快!财源广进!

为了欢庆传统的新春佳节,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矿的具体情况,经研究,我矿春节放假7天,即2月15日至2月21日,22日上班。

现将春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认真组织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员工的节日安全教育,加 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防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2、安排好假后上班的生产准备工作,保证上班后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各单位在放假前安排好值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员工家属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

x公司

20xx—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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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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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6月5日是第四十四个“世界环境日”,国家环保部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为全面贯彻落实“环保优先、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和“两个可持续”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我县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当前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县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宣传氛围,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工作深入人心,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相协调,建设生态、文明、和谐,决定在全县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为呼应这一主题,结合我国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旨在释放和传递建设美丽中国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信息,倡导在一片蓝天下呼吸、生活的每一个公民都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切实履行好呵护环境的责任。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激发全社会持久的环保热情,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二、活动主题及内容

围绕 “践行绿色生活” 这一活动主题,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及创建生态县、绿色学校、社区活动的意义和节能减排、污染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等环保科普知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宣传活动的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成立宣传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由县委宣传部、环保局、效能办、住建局、商信委、文广局、教育局、XX镇等部门组成,由县委宣传部、环保局、教育局、效能办牵头会同各参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四、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为20xx年6月1日至7日,集体活动时间为20xx年6月5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在县文化广场举行环保宣传咨询、发放环保知识传单、发放环保作业本、提倡使用环保袋、现场签名活动。

五、宣传内容

1、宣传贯彻党的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2、宣传光盘行动,反对粮食浪费,减少耗粮足迹和碳排放,使人们意识到粮食消耗方式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3、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县”理念,以率先打造“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示范区为出发点,以生态县创建为推动力,实现资源和生态的平衡发展。全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为全面建成生态人文和谐幸福打下良好基础。

4、围绕创建自治区生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结合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普及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污染减排,严格环保执法,严查违法建设项目,遏制违法排污行为等工作展开宣传。

六、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6月5日上午10:00(京)在县文化广场采取设立咨询台、板报评比、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大型集中宣传。(由县委宣传部、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出黑板报单位:宣传部、纪检委、环保局、财政局、商信委、发改委、统计局、招商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旅游局、住建局、文广局、教育局、卫生局、爱卫会、药监局、质监局、公安局、林业局、工商局、气象局、XX镇、XX镇。

出动宣传车单位:环保局、发改委、药监局、商信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工商局、卫生局。

(二)6月5日前向学校、社区等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手册;环保部门设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环保购物袋、环保扇等环保用品,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有关环保知识,并进行签名支持活动。环保志愿者们拉起宣传条幅,竖起了环保宣传画板,穿环保志愿者服装,号召大家参与条幅签名、印手印和书写环保祝福话语等活动。(责任单位:环保局)

(三)加大媒体宣传,“六·五”环境日期间,县广电部门要及时加强宣传报道,于6月3日—5日期间,开通环保宣传标语电视滚动字幕;开展“绿色行动”、“环保人士、绿色使者“主题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环保知识竞赛等环保活动。6月5日利用手机发布环保公益广告,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增进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县委宣传部、文广局、环保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四)6月1日—7日县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围绕“同呼吸,共奋斗”创建“绿色学校”“绿色校园”等丰富多彩的环保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县委宣传部、环保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6月5日组织我县绿色社区工作人员在主要街道设置宣传咨拉克铁热克询台,分发环保宣传单,向过往人们讲解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生态县创建、绿色消费、如何降低环境污染等知识,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农村地区掀起一场环保行动的高潮,普及绿色生活和世界环境日的知识。(XX镇、XX镇负责组织实施)

(六)开展绿色创建、绿色传播、节能减排宣传专项行动。单位或企业展示绿色无公害产品,农业部门可以宣传有机食品,提高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可度,扩大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销量。(农业局、药监局、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项

在宣传活动期间,宣传活动组委会将对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进行评比,对未参加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精神文明和效能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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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通知,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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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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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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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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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通知,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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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 续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转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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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世界艾滋病日活动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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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20xx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无锡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和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和倡导,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和重视防治工作,积极参加“世界艾滋病日”现场宣传活动,主动深入工作一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建议征集活动

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渠道以照片、视频短片等形式,征集在伸出的手上写出对预防艾滋病工作的希望和建议,为防艾出主意、尽力量。同时广泛传播好的作品,吸引更多人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了解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免费检测周”活动

为积极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参加自愿咨询检测活动,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每年的11月28日至12月4日,为全市“艾滋病抗体免费检测咨询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检测后咨询(PITC)门诊在检测免费咨询周期间提供免费咨询检测,鼓励重点人群及早发现,了解自身感染状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降低传播风险。

(四)全面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法规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针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深入细致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强调艾滋病的危害和道德法制教育。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下发开展宣传活动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本地区宣传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xx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王泳,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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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休假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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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xx〕84号),现将20xx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星期一)休市,1月2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二)春节:2月15日(星期四)至2月21日(星期三)休市,2月22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另外,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三)清明节: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休市,4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另外,4月8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四)劳动节: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休市,5月2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另外,4月28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五)端午节:6月16日(星期六)至6月18日(星期一)休市,6月19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六)中秋节:9月22日(星期六)至9月24日(星期一)休市,9月25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七)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休市, 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另外,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市场参与人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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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幼儿园开学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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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们、小朋友们:

你们好!我园也将以崭新的面貌欢迎你们的到来,期待着你们的进步,期待你们给我们带来惊喜!根据上级要求,我园于9月1号至2号报名注册,具体时间为早上九点至下午四点,9月3号幼儿正式入园上课,报名时请家长务必带好户口薄、幼儿防疫保健卡,进行登记(新生幼儿请随家长到园面试)。考虑到目前新生报名情况较为踊跃,而我园园舍条件有限,所以希望各位老生家长尽可能为您家宝宝提前报名,当各班招生额满后,将停止对外招生。

感谢您与孩子在众多园所中选择了我园,并真诚地希望在您的协助下愉快地完成本次开学工作,顺祝小朋友们在新的学年里茁壮成长,健康快乐!

__幼儿园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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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迟开学紧急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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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落实常州市政府紧急会议的精神,根据明天气温降至-3℃—-4℃可能产生道路冰冻灾害天气的具体情况。现就开学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各校迅速组织人员做好校内、门前和周边道路积雪的清扫工作,确保开学前校内外道路安全畅通。

二、以学生安全出行为第一原则,经研究决定,20xx年春季开学时间推迟到2月21日(周四),学生当天直接报到上课,高中开学时间按原定要求不变。各学校,特别是山区学校开学时间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再作调整,调整时间安排报局办公室。

三、学生接送车必须经过检测后上路,未经过检测的接送车一律不得上路接送学生。

四、各校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及时沟通,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能乘坐不规范的车辆上下学。

XX市教育局

二〇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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