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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规章制度(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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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6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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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培养公司员工职业化的行为,保持川尚员工良好形象的传统,同时也为了保障公司各部门工作秩序,特规范内务管理制度及条例。

二、本制度包括礼仪管理条例,办公室行为规范,考勤制度,请假制度,赔偿制度,薪金发放制度。

三、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 礼仪管理条例

一、形象要求:女员工淡妆上岗,长发者须束发或盘发;男员工身体无异味,头发干净。工作时间须佩戴工牌,工牌须佩戴于左胸显眼位置处,违者扣罚10元/次。

二、电话礼仪:

1.接听电话使用标准用语:你好。

2.接听电话要及时:在3声之内拿起电话。电话铃声在3声之后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员工应主动接听。(注:转接电话#40)

3.禁止利用公司电话拨打、接听私人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

三、问候礼仪:

1.每天第一次见到老总,必须大声问候:X总好!坐在前台的员工必须起立问好。

2.每天第一次见到X经理或X主管,必须大声问候:X经理好!X主管好!

3.每天第一次见到X同事,要相互问候:你好。

4.在公司办公区域内与公司客人第一次面遇,3米之内面带微笑,主动使用礼貌用语:您好!

5.老总办公室礼仪:

①进入老总办公室前需先打电话请示,得到允许轻敲门方可入内。

②工作状态中,进入老总办公室必须带上笔记本及笔。

③特殊情况:当老总在会客的情况下,必须交接工作时,先问候客人:您好!再进入工作汇报,离开时对客人说:再见!

第三章 办公室行为规范

一.工作时间禁止玩电脑、手机游戏,违者扣罚20元/次。

二.工作时间禁止打瞌睡,违者扣罚20元/次。

三.工作时间办私事,违者扣罚20元/次。

四.不得在办公区域、办公室扎堆闲聊,违者扣罚10元/次/人。

五.不得在办公区域吃零食,违者扣罚10元/次。

六.杜绝浪费粮食,工作餐适量用取。如发现遗留饭、菜超过三分之一,视为浪费,违者扣罚20元/次。

七.办公桌面每日下班前各自进行整理,保持桌面整洁,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每月自行清洁电脑主机,显示屏,键盘,电话机。抽查不合格,扣罚10元/次。自觉维护公共区域卫生。

八.下班时关闭电脑及显示器电源,门窗及饮水机、空调电源由就近座位工作人员负责,如发现窗户及电源未关闭,违者扣罚10元/次;未关闭空调电源,违者扣罚50元/次。

九.薪金保密制度,严禁打听,传播,议论,窃取公司员工薪金情况。员工违反薪金保密制度,扣罚500元/次。

十.重要文件、资料要随时存放,注意保密工作。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不能散放于桌面,自觉及时整理。违者扣罚500元/次。

十一.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前台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十二.公司QQ群、微信群、公众微信规范:

1.严禁发布违反公司政策的言论;

2.严禁发布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言论;

3.严禁发布未经沟通核实的言论;

4.严禁发布有损其他同事的言论;

5.严禁借QQ群、微信群闲聊。

以上群规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出群,并按员工手册的处罚条例执行,予以警告并罚款50元/次;公司公众微信所发所有内容所有员工应在当日内(24点前)予以转发分享,否则扣罚每次20元。

十三.对于严重违反以上办公室管理制度的行为,除经济处罚以外,公司可予以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罚金作为公司的公共基金,用于员工福利。

第四章 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午餐及午休时间:12:00—13:00,公司内工作晚餐时间:夜间工作3小时之上享受(18点之后开始算起)

二.员工均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出差例外。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出示外出申请单,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注:下班前自行核对指纹机时间。)

三.迟到:超过上班时间9:00或者午休时间13:00,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的,称之为迟到。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而晚于上班时间到岗,经查明属实,可免按迟到计算。

四.早退: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含30分钟)离开公司的,均视为早退,不得无故早退。

五.1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一次,公司给予口头提醒,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罚款

30元,第四次罚款100元,超过第五次(含第五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六.旷工:以下七种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2.私自外出购物者。

3.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4.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及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五次视为旷工。

5.若员工因故未请假且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者,视同旷工处理。

6.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7.节假日休假或长时间请假(超过三个工作日)及产假到期、工伤假到期,必须按照请假单上规定的日期上班,不得再续假,如果假期已到,未到公司上班,视为旷工。

8.旷工处罚:旷工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2小时之内,每次扣除0.5天工资;旷工2小时以上(含2小时)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扣1天工资;旷工4小时以上至1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扣除当月10天薪金,公司可给予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五章 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审批权限: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主管同意批准;3天以上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理级或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请假制度规范:

1.周一,周五内勤人员不得请假

2.会议期间,会务工作人员不得请假。

3.特殊情况经审批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因急病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应致电上级主管,并与休假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4小时计算),3天以上病假者需附上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因非正常原因,如打架斗殴等,造成的病休缺勤,按事假处理。

1.当月累计非住院医疗病假天数不超过3个工作日(含3日)的部分:

病假缺勤薪金发放额 =(当月基本薪金×50%÷当月实际计薪日)×当月缺勤工作日数

2.当月累计非住院医疗病假天数高于3个工作日(不含3日)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事假:若无充分理由,员工不能无故缺勤或者请假,反因办理私事不能到岗工作并请假的为事假,上级主管根据工作安排酌情给假。须提前1天以上填写请假单,经理级或部门主管须提前3天以上填写请假单。经上级主管批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须在上班30分钟内致电告知上级主管征得同意请假同时电话报备人事行政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单。

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试用期内的员工如请事假,试用期顺延。

其当月薪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扣款额:事假薪金扣除金额 =(当月薪金总额÷当月计薪日)×缺勤工作日数

五.调休:员工调休须提前1天以上,经理级或部门主管须提前3天以上填写调休单,最小计算单位为0.5小时;超过0.5小时,1小时之内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1.5小时之内按1.5小时计算,以此类推。未提前填写调休单,超过上班时间到岗者,按迟到或者旷工处理。如遇突发状况时,在上班前提前告知部门主管和电话报备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填调休单。(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

第六章 员工假期制度

1、法定假日

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特殊情况需要员工加班工作的除外。

2、公假

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派出培训,经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批准后算为公假。公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发。

3、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可根据相关国家规定享受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按照员工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工伤假期满,员工因医疗需要继续休假,按照病假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享受病假待遇,工伤期满,不需要继续治疗,应正常进入工作状态,如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4、带薪年假。

公司给予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带薪年假,根据服务年限的不同,享受带薪年假的标准为:

年假一律在当年休完。

员工在年假年度内可分段休年假,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分段休年假。普通员工休带薪年假需得到本部门主管批准,主管级员工休年假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方可休假。

各级主管应根据工作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安排所属员工的年假。由此造成的年假过期问题,由员工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非特殊原因,原则上公司不批准跨年度使用年假。

员工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职工停工、放假、待岗4个月以上的;

(五)产前假、哺乳假合计超过3个月的;

(六)离岗脱产学习超过6个月以上的;

(七)学生、退休、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员工。

5、婚假

公司员工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员工本人结婚给予带薪婚假三天(不包括节假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结婚的晚婚员工,可另增婚假七天(仅限于初婚者)。婚假应在民政机关登记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

6、产假

女性员工一旦怀孕,就有责任向人事行政部通报并出示医院证明。员工必须遵守计划生育的规定,未婚先孕不享受此福利。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包括节假日),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产假期间由社保局发放工资。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女性员工满24周岁生第一胎的,可享受30天的晚育奖励假。女员工产假后,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待遇,年终奖也不再享受。男员工凭医院婴儿出生证明可享受2天带薪护理假。

7、妇女节:公司女员工在每年3月8日12点以后享受带薪假半天。

8、儿童节:公司女员工有14周岁以下子女的,在每年6月1日12点以后享受带薪假半天。

9、丧假

带薪丧假的休假标准为:丧假不可以分段进行休息。

10、工作未满一年的公司正式员工在享受相关(婚假,产假)福利时,按照当年服务时间的比例执行。

第七章 出差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安排员工出差的权利,员工有按照公司安排执行出差任务的义务。

2、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出差由总经理批准,持填写好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3、出差标准:

⑴住宿标准:两位以上同性别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快捷连锁酒店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⑵乘车标准:员工出差单程在6小时以上或夜间乘车坐硬卧,白天6小时以内的,乘车坐硬座。无普通列车,选择乘车坐动车二等座。确因工作要求而需要乘坐飞机或软卧,高铁时,应事先报总经理确认批准。

所有出差人员只要出差计划已定,尽快通知人事行政部办理订票手续。

4、出差费用报销

(1) 对于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礼品费等,应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同时填写费用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2) 出差费用必须以注明了具体开支原因的单据报销,凡单据有疑问的,总经理及财务有权拒绝给予报销确认。

(3) 出差费用超出标准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部分自理。

5、员工出差期间因私事或擅自逗留而延误返程,无出差补贴。履行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按事假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按旷工处理。

二、 费用报销

员工费用报销流程:

1、员工每周二、周五到财务领取报销单据,按要求填写正确、完整。

2、员工持填写无误的报销单据,经财务审核票据,提交总经理签字审批。

3、财务依据总经理签字,对费用单据予以报销。

三、 责任

员工应如实申报相关费用,凡员工虚报、谎报费用的,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确认核实,对员工处以问题费用金额二倍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予以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登记、领用、管理责任由人事行政部门承担。

2 、领用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等,须履行正常领用手续,其管理责任人是领用人。

3、凡属于固定资产范畴、需在财务报销的财物,在费用核销前,须在人事行政部登记备案,财务必须核对确认人事行政部是否登记相应固定资产信息后方可予以报销费用,并定期不定期核对财务所记录的固定资产信息与人事行政部固定资产信息的一致性;维护并保证固定资产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

4 、员工离职等情况,以财务与人事行政部的固定资产登记领用信息为准,办理办公用品返还等手续。

5、凡不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的,或出现差错的,对应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章 物品领用、借用及消耗制度

(一)物品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品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专业用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棒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专业用品:化妆品、美发用品、化妆工具、假发、服装、道具、灯具等。

5、贵重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如手机)。

6、实物资产:如 空调、计算机(包括手提电脑)、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等。

(二)物品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品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专业用品:根据需要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行政人员在个人专业用品领用表登记注明,再到物品保管人处领用。

5、实物资产:先由行政人员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6、实物资产由行政人员统一管理,如部门借用,直接找行政人员进行登记后才能取走,物品归还时一定要在登记表上填好归还的日期。

(三)公司物品借用管理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或贵重物品的,需填写物品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物品保管人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物品保管人对物品具有保管的义务,对领用的物品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如使用不当或不正常的损坏,物品保管人负有赔偿的责任。员工对公司财产物资应合理使用,珍惜爱护,如发现使用浪费现象,或出现因人为造成的损坏必须负责维修或者照价赔偿

第十章 薪金发放制度

一.薪金单核对日期:公司行政部在每月14日将上月薪金单发放到员工QQ上(无QQ发到手机上),员工对薪金有无异议,在薪金单发放当日内向公司行政部核实、确认回复。如因个人原因耽误确认,出现误发现象,公司行政部重新审核,当事人不得将情绪带到工作中。

二.薪金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计薪期为上个自然月。计薪天数为上月实际工作日天数。

三.以上日期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二.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管理,认定制度违反项目及开具处罚单。

三.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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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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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值班管理制度

1、目的

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促进员工遵章守纪,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2、范围

明确值班管理职责,规范值班程序,适用于公司各级值班人员。

3、职责

3.1公司值班领导负责夜间各级值班人员的管理工作及考核。

3.2根据各级工作职责范围,做好夜间生产管理,行使生产调度职能,负责夜间生产的组织、落实,负责生产、设备故障的组织、抢修和对外工作联络。

3.3负责生产、设备、质量、安全等事故的指挥、组织、处置,并逐级上报。期间有权调度公司人力、物力等资源。

3.4加强夜间巡查,全面掌握生产运行状况,督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程和劳动纪律,纠正违章违纪并进行考核。

3.5对值班过程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做好防范和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3.6与岗位员工交流、沟通,了解员工的思想动向,宣传公司文化及经营理念。

3.7调度会上通报值班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

4、值班体系

4.1公司级值班领导一名。

4.2部(工段)级值班人员一名。

4.3电仪维修、机械维修工员各二名。

4.4高压电力运行工一名。

4.5物资供应及仓库值班各一名。

5、值班时间:

当天白班下班至次日8:00。

6、值班巡检频次

6.1公司级:白班下班—23:00;凌晨1:00—4:00;凌晨4:00—7:00;在生产系统范围内各巡检一次。

6.2部、工段值班:每运行班全面巡检至少两次以上;主控室、丙酮贮槽区等重点区域、部位,每运行班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安全巡检。

6.3机械、电仪维修工:生产系统范围内每运行班至少巡检二次以上。

6.4高压运行工:生产系统范围内,每运行班至少巡检二次以上。、

7、管理人员值班规定

7.1、值班巡检应持“巡检卡”逐岗巡查,并由岗位操作工在值班巡检卡上签名确认。

7.2发生生产异常情况,视具体情况该上报应迅速上报有关领导。

7.3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并将值班情况汇报至单位主要负责人。

7.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由单位负责人安排其他人员代替。

7.5值班期间禁止离开厂区,因故需离开必须经公司值班领导批准。

8、维修人员值班规定

8.1电、仪、机械维修人员,做好巡检发现问题的记录和处置记录。

8.2每晚10:00前值班人员在生产现场或维修室,10:00后可到宿舍休息。

8.3电仪、设备出现故障,由值班长负责通知相关维修人员,维修工10分钟内必须到达检修现场。

8.4高压运行值班人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巡检、保障、服务工作。

8.5物资供应和仓库人员夜间值班,随时做好物资供应或领用准备。

9、考核

9.1未尽值班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受到影响,给予50—200元处罚。

9.2未按值班规定要求,给予10—50元处罚。

10、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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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档案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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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学院实行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并列入议事日程;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对学院档案工作提出领导、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档案工作的重大事宜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档案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学院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对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办公室分管档案工作的主任要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协助及时解决;要定期听取档案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监督档案室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要主动协调档案室与其他部门以及档案工作与学院其他工作的关系;对档案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三、各二级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将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议程,具体领导、布置本单位档案的整理、立卷、移交及归档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学院档案室的工作;听取本单位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汇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定期检查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对本单位档案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四、学院档案室主任要组织制定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及时计划安排档案室的工作,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院办主任汇报;要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虫、防尘、防光),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档案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五、专职档案人员要保守党和国家机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档案工作中由于自己失误出现的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各二级单位兼职档案人员要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要主动接受院档案室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按规定的要求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要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对档案工作中由于自己失误出现的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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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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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必须程序确定、在必须时光内只限必须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个性严重经济损失或个性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状况。

第七条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推荐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能够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 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资料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务必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 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 如发生或发现泄密状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三条 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状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职责。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用心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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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校团委学生会网络技术部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学生会,学生,技术,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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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团委学生会网络技术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为了加强网络技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加强网络技术部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络部的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部在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服务水平,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总结的标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网络技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两名,同时部门内部下设三个小组:pc服务组、网络组、秘书组,各个小组设置组长一名,由委员直接担任或者部门投票推选产生。

第三条:部长管理部门,统管网络部总体工作,从全局出发,总体统筹安排,安排日常工作;副部长负责网络组的全面工作,同时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各小组组长积极协助部长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网络技术部下设干事若干名,分工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日常事务分工进行,所有部门成员各司其责。

第三章 基本职责

第五条:作为团委学生会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机构,网络部积极配合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发布团委学生会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

第三条:全面负责团委办公室和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电脑及其外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种设备故障。

第四条: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改版设计工作;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的用户管理,文章审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团委学生各项活动新闻稿及图片上传发布,做好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网络宣传功能,为提高学校的声誉和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而不懈努力。

第六条:经过上学期的尝试与努力,我部成立免费上门为同学们维修电脑的pc服务队,pc服务队成员在固定的时间上门免费为同学维修电脑,排同学之所忧,解同学们之所难。

第七条:网络组全面负责网络部成员合资创办的网站,组长负责安排、督促网站更新工作成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网站的更新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组长要做好记录,交给秘书组,期末时按部门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秘书组协助部长的工作,各项制度的下发与实施监督,对工作、活动情况的统计,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每月及每项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及相关工作。

第四章 日常工作制度

第九条:报到制度:新学期开学时,部门成员到校后要向部长(或负责人)报到;学期结束时,部门成员离校前要跟部长(或负责人)报到,部长(或负责人)作好记录。

第十条:为了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认识了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在每个新学年第一学期一般情况下固定每两周召开例会一次,第二学期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再确定召开例会。每次会议都进行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网络部成员按时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无故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自动退出处理。到会人员不得早退,会议过程中必须的保持会议安静,有问题敬请举手,得到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中途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长或会议支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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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补习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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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服务公司是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运动科研所的战略合作伙伴,并作为xx大学体育学院、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和xx大学体育学院(校本部)的科研实验基地,国内首家把世界上最先进的瑞士“Dartfish”运动视频技战术分析系统引入到中招体育考试的项目中,力求通过最为精准的运动技能分析和最专业的专家团队为中招体育考生服务。瑞士Dartfish运动视频技战术分析系统,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应用最广泛的专业运动视频技战术分析系统。功能强大、全面,具有专业分析、项目战术分析、训练等功能,特别是多画面比较、视频重叠分析、关键等功能,特别适合于体育领域。可以显著提高教练的训练成果和运动员的比赛成绩,这些已经广泛地被世界知名运动队证实。

传统的体育训练基本上靠教练员的经验和考生自己的基本素质,类似于老中医,看病靠“望闻问切”,这套系统属于西医中现代化的仪器,会更好地解决你训练中所存在的问题。本培训班将在全面分析考生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开出运动处方,并由一线名校体育老师进行督训,同时鉴定培养协议,承诺考生的成绩提升30%,达不到协议成绩的,我们将退还50%学费。

我们的三大优势:

1、 技术支持:我们作为国家体育总局体科所唯一合作伙伴,由体科所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将运动视频技术分析系统应用于中学生中招体育考试的指导分析;

2、 师资团队:运动处方由体育大学、体育学院、体院、xx大学、师大等著名的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出,执行教练由本市一线教师督训;

3、 场地优势:目前xx市内拥有多家学校为合作单位,可以就近安排学生训练,可提前适应考试场地,熟悉考试环境;

4、 成绩保障:进入班级后,我们将根据测试成绩承诺中考成绩(非不可抗因素除外)将提升30%,达不到我们将50%退还学费;

5、 安全承诺:我们为每一个学员办理意外人身伤害险,保证孩子的运动安全;

6、 课程设计:课程将男女分开教学,根据运动技能分析系统和运动处方开展精细化教学,每一个教练实行素质和技能分开授课,并建立教学档案,每个学员的进步更加透明化;

7、 时间科学:我们按照运动训练的客观规律设计训练时间,每次课为100分钟,每期为40个课时,20个训练日。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一) 短期班

暑期开班开班时间:6月27日至7月22日

周一至周五,每天一次课/2学时计100分钟

上课时间: 6:30——8:10班

16:00——17:40班

18:00——19:40班

培训地点:xx市19中高中部田径场、外语中学田径场,牧业经济学院(北林路校区)田径场

开班形式:4人班、8人班、10人班

收费标准:(1)运动技能分析与诊断和处方:300元/项;

(2)培训班费用:

4人班,2400元/期;

8人班,20xx元/期;

10人班,1600元/期。

(二)长期班 60个学时,30个训练日

暑期开班开班时间:6月27日至8月5日

周一至周五,每天一次课/2学时计100分钟

上课时间: 6:30——8:10班

16:00——17:40班

18:00——19:40班

培训地点:xx市19中高中部田径场、外语中学田径场,牧业经济学院(北林路校区)田径场

开班形式:4人班、8人班、10人班

收费标准:(1)运动技能分析与诊断和处方:300元/项;

(2)培训班费用:

4人班,3600元/期;

8人班,3000元/期;

10人班,2400元/期。

(二)体验班 4个学时,2个训练日

收费标准:99元

上课时间:插班

另:我们特别开始中考体育高分签约协议班,详情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卢老师

马老师

报名地点:xx晚报学府教育广场3楼(陇海路工人路往北50米,外语中学东门斜对面)

体育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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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档案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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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下面小编整理了档案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档案收集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编制的《档案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的归档范围,积极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二、定期做好对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进馆工作,进馆的档案要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准确,档号齐全,排列系统,装订合乎质量要求。

三、接收档案时,立档单位编制的全宗介绍、案卷目录(一式两份)、全引目录、文号索引、专题目录及其他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四、及时收集本单位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档案;接收各科室有代表性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由科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加工整理归档后移交给档案室,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科室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六、根据国家档案收集工作规定,通过例行的接收制度和专门的征集办法,将分散在各科室和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其他地方的档案,收集到档案室集中保管。

档案整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规定,坚持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二、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使整理后的档案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注意区分档案的不同价值,制定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使重要的档案得到重点保护。

四、按照“年度—机构”分类法编制单位档案分类大纲。

五、归档文件要及时编目、装盒,认真填写盒脊项目与备考表。

六、档号编制必须做到不重、不缺、不变、不繁。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橱具要规范排列,各种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橱箱钥匙统一编号,集中存放,不准随便携带。

二、坚持半年一次清点,核对室藏档案,登记清点结果,做到帐物相符。

三、做好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水、防虫、防鼠、防强光工作,正确使用电器,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做到人走灯灭、机停;门窗及时关闭、上锁。

四、保持库内清洁,严禁存放有毒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库内吸烟和放置杂物、花草及可食物品。

五、按时做好库内温湿度测试、记录,通过控制与调节,使温度力争达到14-24οC,相对湿度达到45-60%的要求。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遵循保密工作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和谈论涉及国家和单位秘密事项的档案文件内容。

二、划分密级的档案资料单独组建保管单位,严格管理,控制使用,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提供利用。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四、销毁保密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批准手续,防止销毁过程中出现失泄密现象。

五、档案库房为单位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档案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确需进入,需经批准和严格登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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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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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篇一: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 本月充值-月末余额 备用卡加油金额 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篇二:

本标准规定了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篇三: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四:

1.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 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 内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 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 出车审批

4.3.1 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 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 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 用车管理

4.4.1 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4.4.2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 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 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4.4.5 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

4.4.6 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4.5 车辆保养

4.5.1 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 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4.6.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 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4.6.5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 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 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19公里的人员。

4.7.1.2 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必须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19公里的人员。

4.7.1.3 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可以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 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4.6.5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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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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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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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办公室规章制度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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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 .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 .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 .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 . 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 . 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 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 . 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 . 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

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 . 学生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 . 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 .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 .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 . 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3 . 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 . 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5 . 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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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卫生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卫生,全文共 1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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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7)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掌心对掌心搓揉××手指交叉,掌心对手背搓揉××手指交叉,掌心对掌心搓揉

××双手互握搓揉手指××拇指在掌中搓揉××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二、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干燥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

××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五、医务人员手卫生标准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ⅳ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置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当置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使用的固体肥皂应保持干燥。提倡使用皂液。如使用固体肥皂,应保持肥皂干燥,盛装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洁。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干燥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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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幼儿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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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 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1、民办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严重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儿童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或疏散通道。民办园的园舍必须经过房屋

鉴定部门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5、有供幼儿洗手的流动水源设备和适应幼儿使用的厕所或便具。 6 、有符合标准、安全的桌椅和睡床,并做到一人一位,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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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4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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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4.4.2.2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4.4.2.3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4.4.3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4.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审查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要坚持原则,拒绝支付;

4.4.5财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取得的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记载有关账簿;

4.4.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4.4.7财务经理应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加强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分布及资金需求动态,搞好资金平衡调度,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4.8按月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向外报送财务报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分析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5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4.5.1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5.2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的3‰计提,如需计提特别坏账,应由董事会审批决定。

4.5.3存货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5.4公司的对外投资控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权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股权在50%以上或根据重要性原则对具有实际控股权的要合并报表。

4.6资金的管理

4.6.1现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必须分开,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2公司的一切现金收支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核算和管理,各项支出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现金收入后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和白条抵库;

4.6.1.3公司库存现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现金出纳员要确保库存现金每日账实相符;

4.6.1.4每次提取备用金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银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国家关于银行结算的有关规章制度;

4.6.2.2新增银行账户必须事前由财务部经理提出申请,由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开设;

4.6.2.3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只限于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专用帐户用于本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资金结算及资金调拨;

4.6.2.4正常业务支出的支票领用,都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支票上必须有金额且与应付凭证金额一致,所有已经签发的支票,应于当日及时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并定期与应付款或其他总分类账借方进行核对,每次支票领用金额1万元以内(含1万元)须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超过1万元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5开户银行间资金调拨需由经办人填制支票领用审批单,详细说明资金调拨的理由,经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批准;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和调拨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6.2.6财务部对所有银行支出凭据应认真审核有关内容,严格执行经办人、审批人“双签字”制度,做到单证齐全、手续完备;

4.6.2.7公司的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一律由财务部统一向银行购买、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发放时必须做好完整的领用、注销记录;对领用期限超过十天以上的,应及时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注销。作废银行支票必须注明“作废”字样单独保管;

4.6.2.8银行票据一般不得背书转让,如有特殊需要,背书必须由专人进行登记,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6.2.9财务部必须加强银行未达账项的管理;银行调节表应于月度终了后十日内编出,并积极予以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4.6.3银行贷款及融资的管理

4.6.3.1银行贷款卡必须由财务经理保管,如需办理贷款、还款手续,经办人应要求银行逐笔登记、注销,财务经理及时检查并与银行进行核对;

4.6.3.2银行贷款按公司规定的筹资权限实行逐笔审批制度,所有贷款由财务经理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并逐月报董事会备案;

4.6.3.3所有对外融资一律由董事会批准;

4.6.3.4无特殊情况,公司一般不得对外担保,如确需,公司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单位的资信,经济效益及偿债能力等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4.7结算账款的管理

4.7.1认真审核结算单据,检查结算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单据是否齐全。对于未认真核实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项,应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7.2财务部应对有关业务单位的往来结算账款定期进行核对和清理工作,所有往来户由财务部与业务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往来账户调整表”;财务部每年不定期与终端客户直接核对至少一次。

4.7.3发生采购时,由经办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主管副总签字审核批准: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报总经理批准。

4.7.4公司确认发生坏账时,必须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认真查找原因,分清责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发生1万元以上的坏账损失时,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4.8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按原始价值计价。

4.8.2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8.4固定资产的处理包括购置、出售、报废、毁坏损失等(均为1万元以上)须经主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4.8.5固定资产应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与行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卡账和实物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4.8.6无形资产以历史成本或评估价值入账,并按收益期等额摊销计入成本;不能确定收益期的按5年摊销。

4.9成本、费用的管理

4.9.1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合理计提有关费用。

4.9.2发生的所有费用必须先由财务经理签署意见(单笔5000元以上的费用需报备主管副总),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行政文件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销。

4.9.3差旅费报销:按公司制定的《市场人员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4.9.4财务部必须按收入与成本、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如实反映本期损益。

4.9.5研发费用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执行。

4.10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4.10.2公司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并及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与折扣,应及时对有关销售科目予以调整。

4.10.3营业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及变卖收益、罚款收入、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及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遭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款),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4.11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等项目构成。

4.11.2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弥补不足的,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4.11.3公司纳税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数。

4.11.4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4.11.4.1弥补前五年的亏损;

4.11.4.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4.11.4.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4.11.4.4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4.11.4.5支付股东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经董事会批准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25%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批准。

4.12财务报告的编制

4.12.1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4.12.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4.12.3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同时提供下一会计年度的预测报告。

4.12.4财务报告的公布

4.12.4.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编制完成后15日内送交各股东。

4.12.4.2公司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向董事会提交月结束财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董事会提交季度财务报告、季度经营总结分析报告。该类财务文件包括库存清单、应收帐款、固定资产、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明细表等事项。

4.13财务电算化管理

4.13.1财务部电脑操作人员应按相应的权限操作会计软件,并定期与软件供应商联系,做好软件的系统维护工作。对于数据资料,在核对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13.2财务部门应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设备,实行发票和IC卡分人管理。开票工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严禁使用。

4.13.3年度终了,由财务经理统一保管备份数据。

4.14财务档案管理

4.14.1公司必须保证财务档案的存放空间及安全可靠,财务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财务部应指定专人保管财务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门人员查阅档案,必须要征得总经理同意,档案保管人必须要做好登记工作。

4.14.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4.15财务数据、资料、方针均属公司重大机密,未经授权,各级人员不得对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内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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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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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本规则所用名词释义如下:

一、汽车:指在公路及市区道路上不依轨道或电力架线而以原动机行驶之车辆。

二、客车:指载乘人客四轮以上汽车。

三、货车:指装载货物四轮以上之汽车。

四、客货两用车:指兼载人客及货物之汽车。

五、代用客车:指不载货时代替客车使用之货车。

六、幼童专用车:指专供载运未满七岁儿童之客车。

七、特种车:指有特种设备供专门用途而异于一般汽车之车辆,包括吊车、救济车、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宪警巡逻车、工程车、教练车、残障用特制车、洒水车、邮车、垃圾车、清扫车、水肥车、囚车、殡仪馆连灵车及经交通部核定尹銗l车辆。

八、曳引车:指专供牵引其他车辆之汽车。

九、拖车:指由汽车牵引,其本身并无动力之车辆。

十、全拖车:指具有前后轮,其前端附挂于汽车之拖车。

十一、半拖车:指具有后轮,其前端附挂于曳引车第五轮之拖车。

十二、拖架:指专供装运10公尺以上超长物品并以本身连结曳引车之架形拖车。

十三、联结车:指汽车与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四、全联结车:指一辆曳引车或一辆汽车与一辆或一辆以上全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五、半联结车:指一辆曳引车与一辆半拖车所组成之车辆。

十六、车重:指车辆未载客货及驾驶人之空车重量。

十七、载重:指车辆容许载运客货之重量。

十八、总重3~:指车重与载重之全部重量。

十九、总联结重量:指曳引车及拖车之车重与载重之全部重量。

二十、3~3~第五轮载重量:指曳引车转盘所承受之重量。

第三条

汽车依其使用性质,分为下列各类:

一、客车:

(一)大客车:座位在10座以上之客车或座位在二五座以上之幼童专用车。

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幼童管理人及营业上之服务员在内。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幼童管理人及营业上之服务员在内。

(二)小客车: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客车或座位在二四座以下之幼童专用车。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内。其座位之计算包括驾驶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内。

二、货车:

(一)大货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之货车。

(二)小货车:总重量在三、五oo公斤以下之货车。

三、客货两用车:

(一)大客货两用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并核定载人座位,或全部座位在一o座以上,并核定载重量之汽车。

(二)小客货两用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以下,并核定载人座位及载重量,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而又核定载人座位及载重量之汽车。

四、代用客车:

(一)代用大客车:大货车兼供代用客车者,为代用大客车,其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在内不得超过二五人。

(二)代用小客车:小货车兼供代用客车者,为代用小客车,其载客人数包括驾驶人在内不得超过九人。

五、特种车:

(一)大型特种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或全部座位在一o座以下之特种车。

(二)小型特种车:总重量逾三、五oo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之特种车。

六、机器脚踏车:

(一)重型机器脚踏车:汽缸总排气量逾五o立方公分之二轮机器脚踏车。

(二)轻型机器脚踏车:汽缸总排气量在五o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轮机器脚踏车。

第四条

汽车依其使用目的,分为下列二类:

一、自用:机关、学校、团体、公司、行号或个人自用而非经营客货运之车辆。

二、营业:汽车运输业以经营客货运为目的之车辆。

第五条

汽车驾驶人分类如下:

一、职业驾驶人:指以驾驶汽车为直业者。

二、普通驾驶人:指以驾驶自用车而非驾驶汽车为职业者。

第六条

慢车种类及名称如下:

一、人力行驶车辆:指脚踏车、三轮货车、手拉货车、板车等。

二、兽力行驶车辆:指牛车、马车。

第七条

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或其他使用道路之行为人,违反本规则之规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处罚;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为规定者,依违警罚法、公路法、市区道路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之规定处罚。

第八条

汽车牌照包括号牌、年度标识牌、行车执照及拖车使用证,为行车之许可凭证,由汽车所有人向公路监理机关申请登记,检验合格后发给之。

但拖车号牌及拖车使用证得由使用人申请之。

第九条

汽车号牌及年度标识牌之型式、颜色及编号,按其种类由交通部定之。前项汽车号牌之型式、颜色及编号变更时,公路监理机关应通知汽车所有人限期换领新型号牌,逾期未换者,不得使用行驶。

第十条

汽车牌照不得伪造变造或蒙领,并不得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行驶。

第十一条

汽车号牌应依左列规定位置悬挂固定:

一、汽车号牌每车两面,其悬挂位置,除原设有固定位置外,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前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二、曳引车号牌每车二面,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前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三、机器脚踏车及拖车号牌每车一面,应正面悬挂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四、汽车及曳引车临时号牌每车二面,应黏贴于车辆前后端之适当位置,机器脚踏车及拖车临时号牌每车一面,应黏贴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五、汽车及曳引车试车号牌每车二面,应悬挂于车辆前后端明显适当位置,机器脚踏车及拖车试车号牌每车一面,应悬挂于车辆后端之明显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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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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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 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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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档案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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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交通事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交通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档案是指交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个人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各单位形成的档案应由各单位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由各承办部门和个人分散保存。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有科技档案的单位,应指定一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兼管此项工作。各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纳入单位管理、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中,纳入分管领导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

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机构和任务

第五条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交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交通部对其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业务领导;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的科技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单位档案业务同时接受上级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交通部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交通档案工作特点制定交通系统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

(二)制定交通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交通系统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

(四)对交通部机关各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集中统一管理部机关及按规定进馆的各类档案,为部机关和交通系统提供服务,按规定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

(五)指导、协调交通专业档案协作组的活动,总结交流档案工作经验,组织交通档案专业学术理论探讨、研究;

(六)组织交通系统有关单位档案干部业务培训;

(七)组织学习、研究和推广档案管理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经验,推动交通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八)组织并参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文件材料验收;

(九)制定交通部档案馆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并报国家档案局备案;接收交通系统有关单位的档案进馆。

第七条各单位应设立与本单位档案工作相适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的法律、法规和部颁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对本单位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

(四)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具,汇编文件资料,做好档案利用工作;

(五)会同本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六)学习、研究和采用新技术,推进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七)参加工程竣工、科研成果评审鉴定和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八)培训本系统有关单位档案工作人员,交流档案工作经验;

(九)根据交通部档案?馆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组织向交通部档案馆移交档案

(十).组织完成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三章 档案工作人员的条件与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并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熟悉交通业务和本单位业务范围;忠于职守,遵守纪律;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专业知识。负责管理党组织档案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共产党员,符合机要人员条件。

档案管理处、科、室、馆的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馆员(或者相当于馆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档案工作人员的职务、职称的评定和晋升,业务能力的考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享有专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第九条档案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

(二)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归档工作,提高档案质量;

(三)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登记和统计等基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四)保护档案的安全,做好防护工作;

(五)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档案工作;

(六)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编制适用检索工具,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汇编档案资料;

(七)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内容,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

凡本单位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处理部门或文件材料形成部门按照交通部发布的有关档案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整理,并定期向档案部门归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的科技档案,应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第十一条 电子文件在归档移交前,归档与接收部门均应对归档电子文件的载体及技术环境进行检测,确保载体的安全利用。

第十二条 文书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归档;科技档案应按不同类别及专业特点进行归档;声像档案一般在年终向档案部门归档,会议形成的声像档案,在会议结束后两个月内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归档。交接双方应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清点、核对,并履行移交签字盖章手续。

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档案,应作为一个全宗进行整理和保管。

一个全宗内的文书档案,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方式排列。

科技档案应按不同类别、项目分别上架排列。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设档案保管专用库房,绘制库藏档案存放示意图,配置必要的设备,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等工作。坚持库房检查制度和库房温湿度记录制度,严格控制库房的温湿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五条 档案库房(含胶片库、磁带库、磁盘库)的温度应控制在14摄氏度_24摄氏度,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保存母片的胶片库温度应控制在13摄氏度—15摄氏度,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45%。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着工作服、戴洁净手套操作,防止汗渍、细菌等有害物污染档案。

第十七条 档案部门应建立库存档案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对破损、字迹模糊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或复制;对库存档案发现可疑情况或者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八条 档案部门应建立接收、移出档案总登记簿,及时对接收和移出的档案分别进行登记。按照要求,准确编制交通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年报,于次年2月底报送交通部档案馆。

第十九条 档案部门应按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用直接鉴定法对档案进行鉴定。文书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分管领导或机关办公厅(室)主任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科技档案的鉴定工作,要在总工程师或科学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人员和科技人员共同进行。

第二十条 鉴定工作结束后,应由档案部门提出档案鉴定报告,编写档案销毁清册,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予销毁,并报上级档案部门备案。销毁档案实行两人监销制,监销人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一条 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档案的交接手续。

第六章 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为行政管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科研教育等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汇编的档案资料如需印发或出版,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档案部门应设立档案阅览室,健全档案借阅和复制、复印制度,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手续。

第二十四条 外单位借用本单位一般档案时,必须持有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中应说明借用档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借用的范围和用途),经档案形成部门同意后方可借阅。重要的档案应经办公厅(室)主任或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五条 声像档案实行两套制,以复制件提供利用。借出的声像档案不得转借他人或擅自复制。

第二十六条 对电子文件采用网络的方式利用时,应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等安全保密措施,并遵守有关的借阅规定。

第二十七条 根据档案材料缩微、抄录、复制、复印的材料,经档案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档案部门。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工作人员借用本单位档案的期限:文书档案为15天,科技档案为1个月,声像及其不同载体档案借阅期为7天。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借期,应到档案部门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同上述期限。

第二十九条 因借用档案解决重大阿题,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第三十条 借用档案的人员,对所借档案要负安全、保密之责,不得损毁、丢失和抽取、拆散,不得自行转借、翻印,严禁在文件上涂改和作任何文字标记。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档案部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的保密法规,做好保密工作。档案部门在收到保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关于档案解密的通知后,应及时调整密级。

第七章 档案的移交

第三十二条 交通系统重要的科技档案,应按规定向交通部档案馆移交。

第三十三条 凡合并、撤销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本机构全部档案进行认真整理,不得分散,并按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一)撤销机构的档案,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移交或交由主管机关代管;

(二)撤销机构的业务划归几个单位或部门的,原机构的档案材料不得分散,可由其中一个单位代管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移交;

(三)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的机关,其档案材料应移交合并后的机关代管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移交;

(四)一个机关内一部分业务或者一个部门划给另一个机关接收,其档案材料不得带入接收机关,如果接收机关需要利用,可以借阅或复制;

(五)机关撤销或者合并时,没有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可以移交给新的机关继续处理,并作为新的机关的档案加以保存;

(六)一个机关改变隶属关系,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仍属原来的全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七)各种临时工作机构撤销时,其档案应向主管机关移交。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__年1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国家档案局1992年1月9日颁发的《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办发(1992)8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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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1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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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使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各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1、 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

2、 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联社机关本部及其下属信用社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  根据联社机关的发展实际,在联社机关员工引进方面,主要招聘有丰富工作经验、较强业务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及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四条   联社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部负责进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联社机关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专业、学历等条件。

2、具体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安排,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确定初试名单。

3、由分管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面试小组,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初试录用名单。

4、由主任与初试录用者进行面谈,确定录用名单。

第五条   新聘员工必须在联社机关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被聘用,并根据试用期内工作能力和成绩确定职务级别。试用期内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可随时辞退。

第六条   新聘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交验下列证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交学校派遣证

3、应届毕业生交户口迁移证明和粮食关系迁移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及无劣迹证明

5、专业培训或计算机等级证明及其他奖励材料文本

6、一寸照片三张

7、其他能说明本人详细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七条 新聘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聘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

第八条 为避免造成单位及客户的现金及其他损失,应聘人员应交纳安全保证金,试聘期间交纳3000元,正式聘用后交纳5000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存储并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第九条  应聘人员一律办理担保手续,由介绍人或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做担保人,试聘及聘用期间,由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或国

家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在扣除安全保证金后的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第三章   考勤

第十条   联社机关本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第十一条   员工上班实行打卡制度,主任办公室根据考勤卡记录确定每位员工当月工资发放金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他

人打卡,一经发现,违纪双方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第十二条   上午8:30以后打卡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   下午下班不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打卡者,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第十四条   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免去当月目标工资的50%。

第十五条   凡一天内早、晚均未打卡且未向主任办公室或分管主任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工资人民币贰佰元;旷工二次者下岗学习。旷工一天扣发工资人民币肆佰元。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员工上班时间要礼貌待客,与顾客发生争执、吵架,一次罚款壹佰元,二次者下岗。

第四章  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

第十八条   员工请假,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单》,然后按员工→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好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事件或疾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先行请假,假满后到主任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九条   员工请假:事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病假四天(含四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审批;事假二天以上,病假四天以上,经各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签字,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员工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出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探亲假。

1、  工龄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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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车辆管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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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条例3篇

车辆管理条例是为例科学合理规范管理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而制定的一项措施。下面是车辆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车辆管理条例1

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二、派车程序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三、车辆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10%。

(五)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内。

驾驶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油卡、《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车辆保养维修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送修单》,经车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定点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擅自扩大维修范围或未经批准私自购置车辆用品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车辆在日常保养或维修期间,驾驶员要现场跟踪把关,出厂时,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三)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到指定维修中心或定点维修点维修以便索赔。

(四)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妥善处置,同时向车管人员或者分管副处长说明情况。

(五)健全车辆维修档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车辆管理人员与维修厂家核对单据、结算修车费用,再按程序审批报销,并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车辆经费管理

(一)车辆在郑州市区内维修经费的报销由定点单位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经核查无误后,按照程序审签报销;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维修时,维修厂家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回程后经费按程序审批报销。

(二)车辆在郑州市区内不按规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费用不予报销。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桥费、加油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七、驾驶员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服从车辆指挥、调配,自觉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三)随时做好车辆行驶准备工作,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四)尊重领导,保守秘密,热情服务,不讲粗话、脏话,不犯自由主义。

车辆管理条例2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车辆管理条例3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免费车辆: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的车辆。(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二、收费车辆:

1、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1200元/年,复兴路3600元/年;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5元/小时,复兴路每车收取15元/小时,一昼夜24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30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60元。超过24小时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

四、收费单据及发票:

1、全年包干车收费发票由生乐物业公司出具上海市税务部门监制的服务业统一发票(收费以一年一办理);

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车收费单据。

五、管理规定:

1、免费车辆通行证由学校保卫处根据上述第一款规定,统一免费发放车辆无源卡通行证和自费购置车辆有源卡通行证;

2、学校516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516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

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516号校门进出,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

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

六、注意事项:

1、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慢速行驶,并根据校园情况有序停车,严禁野蛮开车、停车和鸣喇叭;

2、进入校园停放车辆的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贵重物品自身携带,一旦发生失窃,学校和物业公司不承担查找义务和赔偿责任;

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费车辆通行证,并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临时停车费。出借者交学院和部门处理。

4、严禁门卫进行无停车收费收据收费的行为,并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未尽事项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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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企业内部审计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审计,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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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

-1-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10%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10%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有关约定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公司的联营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分别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的方式。

(一)直接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二)委托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三)联合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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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内部考核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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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考核制度

一个企业对于员工内部的考核,有很多方面,如绩效考核方面,考勤考核方面等,以下是某企业内部考核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员工考核的实施与运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的作用

员工考核的作用,是为了把握并评定员工的能力。具体来说,就是运用考核表,按照规定的考核项目,对员工担任职务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以及职务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定。

1.把握每个员工与其担任的职务级别相应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员工的能力。

2.把握每个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工作完成情况,据此公正合理地做出薪酬安排。

第二章员工考核的标准

第三条员工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员工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与职务相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能力。

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

第四条员工考核的分类员工考核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职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2.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所承担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第五条员工考核的标准员工考核是按照一定的标准以及相应的要求和水平进行的,并且,能力考核的标准是职能标准,业绩考核的标准是职务标准,

第六条员工考核的项目设置

1.考核的项目依据员工在职职务、级别进行设置。

2.考核表的格式以及计分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在听取有关人员意见之后决定。

第三章员工考核的实施

第七条考核对象员工考核的对象,限于评定期之日登记在册的员工,下列人员排除在外:

1.连续工作年限不满一年者(截止到评定进行时)。连续工作年限包括临时、试用期。

2.因长期缺勤(包括公伤)、停职等原因,评定期间出勤不满两个月者。

第八条评定者与评定阶段

1.被考核者与考核者之间,原则上要求在相当长时间中有过上下级管理关系。

2.考核者是被考核者的直属上级领导。

3.在评定期间,因工作转换、人事调动,原有的考核关系变更,致使不能对被评者进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考核困难,可以寻找能够替代原直属上司的考评者,完成考核工作。

4.在其他难以确定考核者的情况下,原单位主管、总公司的经理以及业务部负责人可以在征得人力资源部主管同意的情况下,指挥考核人员。

第九条考核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核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核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核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或者有关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应该与第一次考核者交换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做出调整。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通知给第一次考核者。

3.裁定者应参考考核评定报告,做出最终评语。

第十条评语等级

1.评语等级原则上分为五等。评语等级的更改,需经人力资源部总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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