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主债权及房屋抵押合同房屋登记专用
出质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 号《________ 》(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质权人出质,以担保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种类相同,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及金额为(金额采用大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第三条 质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 质物的设定
第四条 出质人在此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质权人出质质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质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质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质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出质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质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质物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质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署之日的质押率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质押率应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过该约定质押率时,质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出质人立即提供新的质物或质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五章 出质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六条 出质人应在主合同债务人首次使用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提供的融资前,根据质押实际情况向质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出质人签字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经出质人有效签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证明出质人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质物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5.在以动产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提供根据本合同第二十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在以权利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文件:
(1) 经出质人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汇票、支票、本票、公司债券原件;
(2) 除公司债券之外的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原件;
(3) 关于出质权利进行登记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7. 在以股权或股票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 相关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 相关公司就出质人的出资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由注册会计师就出资向相关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3) 相关公司经审计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
(4) 相关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出质人将其股权进行质押的决议(股份公司除外);
(5)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相关公司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
(6) 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7)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8) 当出质的股票占相关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以上时,已将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担保向公众披露的有效证明文件;
8. 在以基金份额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3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有权部门出具的出质人享有基金份额的证明文件;
(2)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3) 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4)基金份额质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 质权人合理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出质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七条 出质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出质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4.出质人是质物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权处分人,如质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质的财产,出质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质物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瑕疵。除本合同设定的质押外,质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5.出质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
6. 除本合同外,出质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质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质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7.本合同附件1所列有关质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8. 出质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质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质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9.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出质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0.为确保本合同和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出质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或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质物在登记部门进行的登记。
11.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的、并将会对出质人的财务状况、质物的价值或出质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2.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13. 质物合法存续,且属于可以出质的范围。
14. 相关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关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均已取得并且完全有效。
出质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出质人将随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质物的移交、保管和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质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九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条 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债券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一条 出质人以权利出质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质权人工作日内,由出质人会同质权人到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由质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以及与质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凭证均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与质权人保管。
第八章 出质人的承诺
第十三条 在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出质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出质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质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 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供有关质物的所有有效资料。
3. 应质权人的要求,出质人应随时向质权人报送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出质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质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质权人。
5. 出质人应按期支付与质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应及时将有关出质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质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质权人。在质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质物价值减损时,质权人可要求出质人提供进一步的、质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质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7. 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要求定期向质权人报送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对应的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有关财务报表和出质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响质押标的价值的信息。
8.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和(2)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和(3)出质人变更居住地址和通讯方式。
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质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2)对质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质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质押或担保权益;
(3)对质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10.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质权人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11.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将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补足担保物的价值或提供新的担保)。
12.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变更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3.出质人应将其作为相关公司的股东所参与作出的有关相关公司的任何决定或决议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交有关决定或决议的复印件。如果出质人拟同意作出的上述有关决议涉及相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关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则出质人应事先取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14.除非质权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质人应继续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项下的除分红以外的全部权利,并尽到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股东所应履行的谨慎及诚信义务。
15. 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现金分红应支付到出质人在质权人开设的账户内,除质权人书面同意外,出质人不能支取账户中的任何款项。质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九章 质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该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提货或者与出质人协议将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兑现的资金、将提取的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对于出质的票据,在票据到期时由质权人托收,收回的票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转入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在质权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或在质权人处开立定期存单继续提供全额存单质押担保。如托收有问题时,出质人同意按照质权人的要求无条件地补充提供全额保证金/存单质押,或立即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收回其出质的票据。
第十五条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股票或基金份额,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六条 出质人转让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出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转让费、使用费,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 在质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事件,质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清偿被担保的债务。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仍有权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分质物。
第十八条 在质权人依前款规定处分质物的过程中,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质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质物,并对出质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出质人偿付质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质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出质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九条 一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须协助质权人取得与质权人实现其质权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质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二十条 质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用以支付质权人行使其权力或权利或其处分质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质权人为行使其权力或权利而指定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用以支付质权人因处分质物而需交纳的税款;
3.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质权人应将余款交付出质人。
如质权人处分质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质权人仍有权向主合同债务人追索。
第二十一条 质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而给出质人或质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的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质权人为被担保的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质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一章 违约事件
第二十四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主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主合同债务人败诉,导致主合同债务人存在无力向质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可能性;
4.出现使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出质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或对质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
7.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并会影响质权人的权益;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质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被担保的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发生了针对出质人或质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1.质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出质人未能按质权人要求重新设定或增加质物或增加其他担保;
12.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其停业或暂停营业。
13.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出质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质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五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质权人有权: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根据本合同第九章的规定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3.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二章 税和其他扣减
第二十六条 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质人对其支付给质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质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出质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出质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质权人。
第十三章 费用和补偿
第二十七条 出质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质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二十九条 无需事先征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出质人应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出质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质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第三十二条 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人可以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主合同债务人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出质人对此应予以协助。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第三十五条 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及孳息。
第三十七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
第三十八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三十九条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条 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出质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一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3)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出质人发给质权人的文件,则需在质权人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质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经出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质权自质物/质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法律要求登记的,质权自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四十七条 在主合同债务人或出质人向质权人偿还全部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___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质权人应:
□ 向出质人返还质物/质物凭证;
□ 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的解除或注销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主合同债务人或出质人支付。
出质人:质权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1
质押物清单
序号名称质物数量/出质权利凭证份数/出质股份数额/基金份额质物权属证明/出质权利凭证名称、编号单价总价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
篇2:最新设备抵押合同范本协议_合同范本
当我们资金紧张的时候我们如果有设备我们也可以拿去抵押,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设备租赁合同,欢迎大家一起来阅读哦
有关设备抵押协议书
抵押权人:x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居委主任
电话:
抵押人:x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x 路 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因乙方欠付甲方房x年度至x年度租x元未付,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支付租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偿还及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等。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位置及名称。抵押物现在文登经济开发区 路 号,乙方租赁甲方的厂房内。设备抵押协议书。设备名称如下: 、
2、抵押物价值:以上抵押物,经甲乙双方协商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三、抵押物登记
甲乙双方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x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四、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上述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设备抵押协议书。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抵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
在乙方不履行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物,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 扣还乙方应偿还甲方的债务及其他一切款项。
(3)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住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 乙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乙方隐瞒事实真相,蒙蔽甲方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甲方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乙方除抵押物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六、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抵押合同范文协议书
抵押权人:
抵押人:
为确保河池市铭兴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抵押权人)与王乾钢(以下称抵押人)之间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河池市公园的游乐园设备作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权人经审查,由于本次贷款主体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翰林城东幼儿园,企业性质为民办非法人,由教育局及民政局主管,在教育局、民政局、工商局,司法局公证处无法受理本次抵押登记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抵押权人因履行了保证义务代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所产生的抵押人应当归还的全部款项以及抵押权人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抵押设备概况
以华信评估公司开出的评估报告为准。
第三条 抵押设备期限
抵押期限为:壹年,自 20xx 年 2 月27日起,至20xx年2月27日止。
第四条 抵押设备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设备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
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设备产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标的物。
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设备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臵。
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3.抵押人对该抵押设备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对该抵押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抵押设备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本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前三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设备购买保险。
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设备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设备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
否则,抵押人须无条件赔偿抵押权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设备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设备的一切税费。
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权消失。
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设备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的,抵押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
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设备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设备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抵押人对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抵押设备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对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设备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设备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设备的,并负责抵押设备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设备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设备。
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设备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5.抵押设备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
投保的抵押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
6.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设备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受偿。
第九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设备进行检查;
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设备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设备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设备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 其他
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再交监督单位柳州银行河池分行1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抵押人:
年月日:
设备抵押合同范文
抵押权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抵押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借款方 于 年 月 日向出借方 出具借条一份,为确保借款方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以下简称:抵押人)愿意以其在苏盛农机有限公司购买的机器设备向出借方作抵押。
出借方(以下简称: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设备抵押。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2.抵押物总价值为 元(大写: ),用于本次抵押的担保额为 元(大写: )。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为调查抵押物下落或状况而支付的调查费、运输费、必要的维修和改良费用等卖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赠予或以任何形式处置。
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物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主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当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人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5.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第五条 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超过应偿还部分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上述“期限届满”包括抵押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的全部情形。
3.期限届满时,抵押权人有权利立即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内的任何方式和途径停止抵押物的使用,并将抵押物转移至抵押权人或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
抵押人同意自行承担在此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抵押人与任何第三方可能存在的任何合同和法律上的责任。
4.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可以直接和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实现抵押权。
在提出请求以及执行各阶段的法律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除本合同约定之抵押担保外,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还设定有其他担保的,无论其他担保是人或物的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利首先依据本合同行使本合同确定的抵押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财产。
2.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权人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该债权总额 %的违约金。
3.抵押人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即使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对债务人应履行义务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签章): 抵押人(签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担保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篇3:房地产抵押合同_合同范本
说明
(1)下列房地产或权益可以设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③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2)抵押物价值以市房产管埋局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4)本合同以中文书写。若用两种(含两种)以上文字书写的,应以中文为准。 抵押人(下称甲方):
法人营业执照或批文:
法定代表人:
国 籍: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受押人(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抵押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甲方为了_______________将自有___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
│ │ 抵押物名称 │ 坐落 │权证编号│ 面积 │评估价值│ 备注 │
│ 抵 ├──────┼───┼────┼───┼────┼────┤
│ 押 │ │ │ │ │ │ │
│ 物 ├──────┼───┼────┼───┼────┼────┤
│ 情 │ │ │ │ │ │ │
│ 况 ├──────┼───┼────┼───┼────┼────┤
│ │ │ │ │ │ │ │
└──┴──────┴───┴────┴───┴────┴────┘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经评估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甲方决定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________年(月),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用途
甲方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保证。
第四条 抵押合同与___________的关系
当上述抵押物作为获取乙方资金之债务担保物时,本合同则成为甲、乙双方所签订___________的主合同,即只要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_成立时,本合同和___________同为抵押行为之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甲方法律责任
(1)抵押期间,抵押物、产权证书或法律证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甲方保证先行足额投保,并将抵押物的保险单交于乙方,保险期须长于抵押期,抵押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则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决不将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
债务人如未能按___________之约定履行时,乙方可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4:个人房屋抵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篇5:实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书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 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 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____________
产权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______%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篇6:私人商务车辆抵押担保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 借款的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返还借款,将要多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车牌号: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八条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年 月 日
乙方:(借款方)
年 月 日
篇7: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2024_合同范本
篇一: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当户(出典人):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房产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行(抵押权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贷款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如实填写《房地产抵押典当申请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抵押典当须知》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证件。乙方应审查核实甲方所填写的相关资料、证件。
二、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贷款。
三根据甲方实际申请的贷款金额,经乙方审核确定向甲方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
四、甲方与乙方商定,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五、甲方与乙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典当综合服务费率每月为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 。续当时,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项乙方交纳综合服务费。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甲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自愿放弃抵押的房产,同意乙方对该房产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以此来抵偿典当行的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六、甲方另有合法住处地址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另附产权证复印件),房产绝当后合法住所的产权人同意甲方在该房产居住(证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应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通知发出五日内,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处住所居住。
七、抵押物的保险: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到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甲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甲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甲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乙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甲方应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八、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综合服务费,又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理该房产。甲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有权直接处分该房产,并以缩短款项偿还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
九、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十、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十一、甲方应对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如该房产为共有财产,则须共有人已签字同意该抵押房产典当贷款。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当金及利息总额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以上行为均为无效,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担双倍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产生的还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为均视为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四、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担。
十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户(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典当行(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篇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民间私人抵押房产借款合同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债务人 与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下同)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屋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抵押人用下述房屋为债务设定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抵押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币种及金额)为: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 即从 起至 止。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房屋抵押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一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座落: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面积: 其他情况: 以多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一《抵押房屋清单》;以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建筑物基本情况见附件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清单》。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权登记的约定:
本抵押合同签订后 日内,抵押双方应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抵押权灭失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抵押情况发生变化的其他情形,抵押双方应在事实发生后 日内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其他相应的登记。
房屋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房屋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由 保管,他项权证/抵押预告登记证明由抵押权人保管。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抵押权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地产进行监管和检查。
2、抵押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将抵押房地产进行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臵;抵押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被拆迁、被征收征用等情况,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由抵押人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3、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应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抵押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 方式解决:
1、诉讼: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其他补充约定:
本合同一式 份,抵押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抵押人执 份,抵押权人执 份,债务人执 份,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交一份。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身份证明号:
身份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9:私人借款合同书 抵押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0:2024年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借款合同范本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合同范本,欢迎访问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站!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_________________
篇11:民间抵押房产借贷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民间抵押房产借贷合同范本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因购买自住住房向抵押权人申请借款,并将所有购有权处分的住房抵押权人,保证按月还款。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向抵押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抵押办法,双方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一九年月日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一九年月日签订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合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物及其担保范围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抵押人所合法拥有并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房地产,其内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新村)_________弄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占有抵押物,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如果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修复抵押物,或在三十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
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
合同公证
抵押权人,抵押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费用由抵押权人负担。
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人应按贷款期限和规定的保险险种,对抵押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购房总价款,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保险单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抵押人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押登记和抵押注销
抵押期间,抵押当事人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连同抵押人的购房合同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住房交付使用后,在抵押人委托售房单位或中介机构申领>和>后,应将>和>交给抵押权人。购房合同正本、和必须由抵押权人执管。
抵押登记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抵押期间终结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抵押权人将购房合同正本,保险单正本退还抵押人,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押物的处分
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得价款优先受偿,超过债权数额得部份,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份由抵押人清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的。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的税额;
清偿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多余部份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则向抵押人追索。
押当事人保证抵押人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抵押的有关规定;
保证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义务;
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争议;
因违约而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保证本抵押物所有的共有人都同意本抵押物的抵押。
抵押物共有人保证共有人同意该住房价值全额
用于抵押,当抵押人违约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权人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房地产管理,抵押的有关规定及抵押贷款的规章;
按借款合同约定向抵押人提供贷款。
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抵押权人损失的,抵押人还应就不足部份予以赔偿。
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抵押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器诉讼。
附则
本合同正本以式四份,抵押权人、抵押人、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本合同自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银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房子转让合同范本
男方: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与女方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月认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_______________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_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双方子女_______________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女双方必须协助双方子女_______________办理住房产权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女双方一起平均负责。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4、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_____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所借债务由_____方自行承担。)
5、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6、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__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__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完毕。
7、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3:物品抵押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活、经营需要,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甲方还清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服务费
1、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经营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日止。
3、借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利息从实际放款之日计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日
4、付息方式:通过现金交付各期利息以及服务费。
5、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项之日起计算。
6、借款本息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动还本付息。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8、 还款之日起5日内联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
第二条 抵押物价格约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详见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人民 (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要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时还本付息,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转押,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到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为止。
4、违约金不足偿付被损害方的损失及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时,不足部分由违约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2、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 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篇1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城镇居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户口所在地
工作证号码
家庭电话
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
m2
家庭人口
拟购建住房情况
地址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名称
建筑面积
合同或协议号
房价总金额
房屋结构形式
楼房平房
存款情况
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年
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
首付款占房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及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每月可归还借款
每月还款额占经济收入比例
每月还款时间
元
元
%
年
抵 押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值文件
保 险
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
元
保险受益人
保单号
贷款申请人
及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盖 章
贷款申请人:
签名(章)
年 月 日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贷款银行
审批意见
经办人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篇15: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出借人(抵押权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 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 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 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
1、 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 抵押物保险
1、 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 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 抵押登记
1、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 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 声明与保证
(一) 抵押人声明:
1、 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 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 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 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 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 抵押人保证:
1、 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 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 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 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
(一) 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 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 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 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 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 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 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 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 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 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当抵押人联系障碍时,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附件:抵押物清单
篇16: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贷款期限 ____年,从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四、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诺及声明
第十九条 乙方在自愿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同时,作如下声明及承诺: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在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或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产生不利影响时,保证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划扣。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七、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的履行。
八、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设定期限与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贷款实际发放时间之日起顺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所保证的借款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应将抵押凭证退还乙方,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 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___年 ___月 ___日
篇17: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抵押贷款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篇18:南京市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9:物品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方):
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元,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20:住房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乙方签订的共同开发项目收取乙方前期启动资金,愿将享有产权的商品房抵押给乙方。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项目启动资金。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时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的从合同。抵押期限年,自抵押登记日起至甲方完成项目报批,登记手续后两年止。
第二条抵押物
(1)房屋坐落市区(县)街道(镇)路楼单元层号
(2)房屋类型:(3)房屋结构:
(4)房屋面积:(5)房地产价值:
(6)房地产权证编号(7)购房合同编号
第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公证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的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即甲方签订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期间办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房屋总价款,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保险单须注明抵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执管。
3.被保险的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优先偿还启动资金。
4.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抵押登记
1.甲方以所购买房屋作为抵押,抵押当事人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在甲方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应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交给乙方执管。
2.抵押登记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规定之义务即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乙方将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退还甲方。
第七条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
1.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内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是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物,或在日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出借等方式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抵押物的处置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时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转让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税款
2.清偿甲方所欠乙方启动资金的本息。
3.其余部分退还甲方,如有不足则向继续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任命法院提出诉讼。合同经过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房地产低级机构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约履行完主合同与乙方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结。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抵押人(甲方):(签章)抵押权人(乙方):(签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署地点:签署时间:
住房抵押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业用房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所开发的上述项目商业用房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贷款。
第二条甲方对该项目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度有效使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未使用的额度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延期。
第三条甲方为该项目购房者提供不超过房价或评估价(两者取低者)_______%的贷款(其中营业用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_______%)。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__年。
第四条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以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低于不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权拒绝贷款。
第五条甲方应按照《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贷款。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所开发的项目为合法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各项手续完备,售房专户的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挪作他用,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建造,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入住
2、与该项目有关的建造和销售活动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
3、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在甲方开立存款账户,统一办理与该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代收、代付业务、
4、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贷款项下商业用房的抵押登记或预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记文件直接交甲方执管。
5、在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并在甲方开立回购保证金专户,按照甲方商业用房贷款余额的______%存入回购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负责代为偿还,授权甲方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有关回购保证责任是具体内容以《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记载为准。
第七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发放贷款前,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证金额不低于本协议确定的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保险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止,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贷款项目工程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问题,须以保险理赔款代借款人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理赔款不足以偿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发生保险责任外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有乙方负全部责任,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经甲方同意不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应在本协议其他事项中另作约定。
第八条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转让、合资、分立以及企业领导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其回购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与购房人发生的有关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方面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印制售楼说明书、广告宣传中,有涉及甲方的名称或其他文字,事先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抵押合同范文三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
(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
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
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