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檐、屋面脱落处抹灰后做防水,通廊防水、球磨新厂房天窗填料凿除后再填充密实,墙壁渗水处理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劳务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施工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 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
(七)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八)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九)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施工时,不影响工人正常工作。凿除施工时,需搭设作业平台,满铺铁跳板。并及时把拆除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十二)施工时,灌浆料浇筑后,现场应清理干净。
第四条: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第五条: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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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
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
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
实至每位任课教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
4、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
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
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5、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
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
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
教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对那些因身体原因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
轻微活动的学生,要求上操场,确实不能出操的学生,应安排留教师复习,预习
文化功课。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
从管理。
6、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篇2: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财务管理部会计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财务管理部负责人特与财务管理部会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对公司资金必须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独立核算,单独设帐。
(二)加强公司资金及其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严禁贪污、挪用、挤占移民资金,保证移民资金的合理使用及安全可靠。
(三)坚持财务审批制度,不超支、透支,对审批不健全、白条等不合格单据有权拒绝入账,必须坚持有序的审批程序。
(四)帐务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帐面相符。
(五)会计人员有权掌握资金流向、施工情况和工程进度,按合同认真履行划拨款。
(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真实可靠合法的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按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月报,季报,年报。
(七)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不得仿造、变造会计帐薄,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严格执行《会计法》。
(八)自觉服从领导安排,做到资金管理上的合理保密。接受领导的监督检查。
(九)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二、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12月30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部门负责人认可。
财务管理部负责人:
____年__月__日
财务管理部会计:
____年__月__日
篇3: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要做好隐患排查。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 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篇4: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入店住宿,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请勿私自让未办理住宿登记的其他客人或者亲友在客房留宿,或转让床铺,探亲访友的请在晚上11时前离开。
二、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旅馆。
三、严禁在旅馆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或进行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被盗、被骗、被抢。贵重物品请按规定交总服务台代为保管。
五、请爱护客房内的设备、物品,损坏须按价赔偿。如果您想带走留作纪念,请与服务员联系商谈。
六、讲究卫生,保护床单、被褥的清洁,不随地吐痰,不躺在床头吸烟,瓜壳果皮请丢进垃圾箱。
七、请勿在客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遇火警请拨119或110、
八、发现旅馆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有义务及时制止、举报,直至扭送公安机关,其行为受法律保护。举报电话:110、
九、旅客住宿计费:自午后12时至第二天午后12时为一天,超过第二天午后12时另行收费。
篇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直属企业自有机动车辆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畴。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直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企业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第二条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科(岗)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落实;
3、参加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组织或参加企业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与厂(矿)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证照管理,参与或组织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保险;
6、组织或参加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评聘有权提出建议。
7、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资料。
8、协助地方交警部门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9、表彰奖励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各种法规、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0、及时总结、发现、推广下属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全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安排并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
5、搞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进出场安全检查等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7、督促、检查职工对机动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准驾证的定期检审及车辆保险工作。
9、参与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二章 一般安全规定
第三条 直属企业应开展经常性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直属企业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1次。
直属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每月路检路查应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部门的路检路查每月应不少于2次;基层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路查或场查。
安全检查应建立完整的档案,隐患整改应有记录。
第四条 直属企业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
1、路检路查制度;
2、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制度。准驾证管理制度至少应明确申请领证的范围和准驾证的申领种类、准驾证的审验办法和对违反准驾证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3、出车路单(派车单)和长途车辆审批制度;
4、法定节假日期间无工作(公务)任务车辆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
5、车辆进出(停车)场、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6、恶劣天气下的车辆行驶规定;
7、长期在基层值班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8、租用外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
9、驻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0、汽车修理安全管理规定;
11、厂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2、水陆联运、大型搬迁、吊装等联合作业的企业应根据作业特点制订联合作业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 厂区道路应设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标志。直属企业所属的生活区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停车场地等安全措施。
1、机动车辆档案;
2、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3、道路交通事故档案;
4、驾驶员安全行驶km数统计档案;
5、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6、机动车辆保险档案。
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取得国家政府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经直属企业或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考核其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等科目合格后颁发企业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方可驾驶。
第八条 驾驶大型、重型、危险货物及特种专用车的驾驶员应具备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对所驾车辆的基本性能以及装载的特种设备性能、施工工艺流程有一定的了解;驾驶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货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规程,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第九条 驾驶员应做到:
1、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应违章驾驶车辆;
2、应爱护车辆、服从调度、接受安全检查;车辆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回场后应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及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如实汇报机动车辆出车情况;
3、自觉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4、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机动车辆管理
第十条 机动车辆应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准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在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申领临时证,按规定行驶。
第十一条 机动车辆严禁带病上路行驶,具体要求是:
1、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
2、机动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随车工具,配备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
3、大型货车、大型特种车、大型矿山专用车(带裙边的车辆除外)等机动车辆应按照GB1156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的有关技术要求安装侧下部安全防护装置;
4、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客货两用车前排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性能应符合GB14166《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有关规定,其安装应符合GB14167《汽车安全带固定点》有关要求;
5、行驶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的车辆,应配备防滑链和溜木;
6、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7、车辆所有的装置应符合GB7258《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机动车应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准继续行驶。
第十三条 机动车辆应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四条 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载人(物)不准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人),运输“四超”物件(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严禁特种作业机动车辆、矿山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工程车、仪器车、吊车等)当作运输车或交通(通勤)车使用。
队车行驶时,应根据道路情况、运输货物性质以及车辆性质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并做好途中对车辆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条 石油专用车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证安全、利于健康、保护环境的原则进行,不应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需要驾驶人员配合的作业项目,在工作时,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乘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乘员在乘坐机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不应有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乘员有协助驾驶员了望的义务,有制止驾驶员违章行为的权利。乘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乘员乘坐车辆时应听从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跳车。中途上车时,不准强行拦车、扒车和搭车。乘车时先下后上,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第十八条 乘坐货运机动车、吊车等专用车辆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应坐人。
第十九条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车。
篇6: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规范连锁门店餐厅安全管理,确保门店做到安全生产,特建立连锁门店办公室/电脑房安全管理规定:
一、门店管理人员应做好办公室/电脑房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整洁安全的办公环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门店的资料、机密文件的安全
二、办公司/电脑房安全管理相关内容
1 、严禁在办公室/电脑房吸烟,办公室/电脑房内或门口要设置灭火施设
2 、微波炉/电热水壶/打印机/电脑等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
3 、保持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无无灰尘,垃圾筒要及时清理干净
4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接线板,禁止超负荷使用,有需要时要找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5 、各类开关/电器破损或损坏,必须要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6 、严禁有电线线头外露,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报修
7 、办公室/电脑房的相关资料分类整齐,重要资料要特别存放
8 、电脑房的温度和湿度分别不超过30度和70度,远离高温,油烟和粉尘等
9、办公室/电脑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出要随手关门,电脑要设立保护密码
10、每天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电脑房的安全情况,关闭所有应该关闭的开关方可关门离开
三、此规定自通过执行日起,各门店管理人员需组织学习,建立档案并将规定上墙
四、相关处罚规定
1、发现门店未落实此管理规定的,对门店管理人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2、因门店未落实管理规定引起的安全事件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知味观连锁分公司
20xx年10月30日
篇7:温州开发区企业厂房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厂房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安全管理意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厂房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1.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_________;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_________的产品生产。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一、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仓储货架和存储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单元荷载的放置要求、仓储货架的日常保养及损伤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仓储行业使用的各种组装式钢结构货架(不包括自动化立体仓库货架)。
二、术语和定义
1 使用者 user
对仓储货架进行日常管理和控制,并对其安全负责的公司或个人。
2 供应商 supplier
直接供应仓储货架的公司,该公司是指原始生产商或是销售商。
3 叉车操作人员 track operator
经过专业培训并负责叉车操作及安全使用的人员,包括人工叉车的操作人员。
4 额定荷载Maximum payload capacity per shelf
设计规定的最大荷载。
5 单元荷载 mass of unit load withpallet
一个装载单元在装满货物时的总重量(包括托盘重量)。
6 设计净空 design clearance
每个装载单元周围或上方的安全距离。此安全距离用以保证放入或取出货物时,不会与其他货物发生接触以及不与仓储货架的结构发生接触。
7 仓储货架的变动 changes of storage racks
对仓储货架进行改变其原有设计方案的一切调整与改造的活动。
8 存储工具 storage medium
指托盘、集装箱、箱柜、箱子、桶、滑板输送架或其它采用叉车装运的货物存储装置。
三、总体要求
1 不应使用未经验收的仓储货架。
2 操作过程不应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工况,并应执行下列由供应商提供的安全工作荷载数据:
a) 悬空地板的承载能力。
b) 每个隔间的最大安全均布荷载。
c) 每米长度货架的最大安全荷载。
d) 最大安全力臂和搁板荷载及重心的位置。
e) 最大安全单元荷载。
3 当使用叉车或其他机械操作设备时,操作要求如下:
a) 应确保存储工具的质量和类型与仓储货架相适应。
b) 应在叉车操作人员及其他操作人员上岗前给予足够的培训和指导。
c) 应在仓储货架周围张贴荷载信息标志,指导叉车操作人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工作。
d) 单位货物的重量不应大于仓储货架设计时规定的额定荷载。
e) 单位货物的总体尺寸不应大于仓储货架布局和结构的设计尺寸。
f) 对仓储货架进行作业的叉车在其整个伸展高度和提升重量的情况下应具有足够的刚度。
g) 叉车巷道直角堆垛宽度不应大于货架布局的设计半径。
h) 应确保叉车操作通道或区域内没有障碍物。
i) 仓储货架发生任何意外或损伤时,叉车操作人员或其他操作人员应立即向其管理人员报告。
四、 非仓储货架的专业安装人员应禁止攀爬货架。
4仓储货架的操作
1 常规货架
(1) 操作过程
a) 叉车装载托盘驶入托盘货架存储位置。
b) 驾驶员开启叉车将托盘水平放入柱片之间的隔间。
c) 驾驶员考虑托盘货架梁的位置将托盘准确的放入货架适当深度(降低托盘之前,不能与梁有接触)。
d) 小心降低托盘,将其放于梁上,从叉车上卸下荷载。当托盘与梁接触,禁止托盘在支撑构件上进行滑动或拉动。
e) 驾驶员从托盘上去除叉车并降至地面。
2 仓储货架的变动
仓储货架的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安装地点。
b) 横梁层高。
c) 横梁层数。
d) 最大单元荷载。
e) 荷载放置方式及加载方式。
f) 构件连接形式。
当仓储货架发生变动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 仓储货架的变动会引起安全承载能力,应请原供应商进行评估及操作。
b) 仓储货架变动期间,应卸载。
c) 货架结构的所有变动完成后,应更换发生变动的安全荷载标志。
d) 对于装有背部支撑的仓储货架,当梁的位置改变时,支撑节点位置应改变,梁之间的水平支撑应重新定位。
e) 除非仓储货架设计者的批准,不应通过焊接或栓接对仓储货架进行添加或变动。
3 存储工具
应根据供应商规定的加载方式进行装载,不应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荷载。
应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下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尺寸、类型和公差应与仓储货架结构匹配。
4 单元荷载的放置
(1)不应放置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最大单元荷载。
(2)货物的堆放或托盘存放应保证不会掉落。
(3)仓储货架应设立警示标识显示其最大额定荷载及加载方式等重要信息。当一个仓储区域内有多个不同的承载能力仓储货架时,仓储货架应清晰明了地分区域显示其相关的最大额定荷载及加载方式。
(4)除非在仓储货架设计时已经考虑,单元荷载的实际尺寸不应超过保证仓储货架安全操作所需净空。
(5)荷载布置应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应保证荷载布置与设计承载能力时的荷载布置一致。宜参考供应商提供的加载方式。
(6)放置荷载时不应站在货架上。
(7)叉车在任何时候都应小心行驶,避免对货架产生碰撞造成损伤。
(8)规定的单元荷载托盘应按照规定的正确的方向放置在仓储货架支撑构件上。托盘支撑与梁轨道的正确方向。
(9)托盘在支撑上的定位托盘应与前后方向一对托盘式货架横梁或左右方向的驶入式货架梁导轨对称布置。
(10)当货架最低的托盘支撑在地板上时,宜在通道两侧分别设置一条托盘放置导向线来进行定位。
五、日常保养
1 总则
仓储货架应进行日常检查,尤其是对于已经发生的损伤。必要时,应在考虑现有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所有的检查数据、发现和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做好日志。仓储货架应定期请专业供应商或具有一定经验、经过培训的人员来负责检查。
2 检查内容
(1)主体结构应检查的问题有:
a) 结构任何部分的碰撞损伤。
b) 柱的倾斜度。
c) 垫片、锚栓、锁定装置、柱及柱的保护装置的工作状况和有效性。
d) 焊接或母材可能存在的裂缝。
e) 建筑地板的状况。
f) 托盘上货物的位置。
g) 托盘在货架上的位置。
h) 所有承载部件的状况和位置。
(2)安全防护措施应检查的问题有:
a) 荷载和信息标志的设置和更新。
b) 无任何存储位置超载。
c) 单元荷载的稳定性。
d) 单元荷载的尺寸。
3 检查周期
仓储货架的检查应在常规的基础上系统地进行,宜按下列方法执行:
a) 每日检查。由叉车司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仓储货架进行每日检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和损伤应向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b) 每周或每月检查。由仓储货架安全管理人员仓储货架进行每周或每月检查,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c) 定期的专家检查。应定期请专业仓储货架供应商或有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并向管理人员提交检查结果和必要措施的书面报告。
六、损伤评估
1 总则
使用者应对柱、支撑构件和梁的损伤的严重程度进行系统的评估、分类和记录。评估时应制定一个操作程序来对评估结论指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当不能消除存在的问题或再次发生损伤的可能性时,该程序应制定减少该可能性的适当措施。应在分析为什么会出现损伤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如:
a) 叉车的误操作。
b) 仓储货架的变动。
c) 司机的技能不足,需进行培训或再培训。
d) 存储工具的类型和质量不满足使用要求。
e) 单元荷载布置不均或悬出。
f) 托盘损伤。
g) 设计净空太小。
h) 通道宽度太小。
i) 仓储货架处于不良工作状况。
j) 货物外溢导致托盘通道阻塞等仓库管理不到位。
篇9: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20_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__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宾馆guesthouse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如宾馆、旅馆、饭店、招待所等。
注1:本标准中单层、多层宾馆系指设置在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及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层宾馆系指设置在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内的宾馆(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宾馆系指设置在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
注2:客房数≥50间的宾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
空气调节系统airhandlingsystem
由风机、通风管道、风口等构成的中央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不包括独立的箱体式空调。
4.消防安全职责和职责
4.1一般规定
宾馆应建立消防安全职责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宾馆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理解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状况。
4.2消防安全职责人
宾馆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b)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
c)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e)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职责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d)组织整改火灾隐患;
e)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f)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4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记录消防工作开展状况,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人;
c)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6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4.7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带给贴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宾馆,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职责,可委托统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5.1.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5.1.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资料、考核办法、状况记录等要点。
5.1.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资料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职责和看护措施、状况记录等要点。
5.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职责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状况记录等要点。
5.1.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状况记录等要点。
5.1.7燃气、电气设备5.1.8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资料、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状况记录等要点。
5.1.9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职责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状况记录等要点。
5.1.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职责部门和职责人、考评目标、资料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并根据实际状况随时修订。
5.2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宾馆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b)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c)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e)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注:并根据实际状况随时修订。
6.场所设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
6.1.1耐火等级
宾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注: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有困难时,注: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注:但不注:应超过二层。
6.1.2防火分隔
6.1.2.1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宾馆,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6.1.2.2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宾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隔开。宾馆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6.2安全疏散设施
6.2.1安全出口
6.2.1.1宾馆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6.2.1.2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6.2.2疏散宽度
6.2.2.1宾馆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注:单层、多层宾馆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1m;高层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2m,注:走道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宾馆楼梯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m,注:走道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2m(走道单面布房)或1.3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4m。
6.2.2.2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透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注:透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注:标注:(人/m2)与宾馆建筑面积(m2)的乘积。宾馆的人员密度指注:标注:宜为(0.75~1)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注:标注:一般为(0.65~1)m/100人。
6.2.3疏散距离
6.2.3.1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6.2.3.2客房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大于22m)。
6.2.3.3客房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高层宾馆和地下人防宾馆不应超过30m,单层、多层宾馆不应超过40m。
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注: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6.2.4疏散楼梯间
6.2.4.1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宾馆、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宾馆,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注: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95中的有关规定。
6.2.4.2宾馆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积5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6.2.4.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贴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2.4.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注:多层宾馆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6.2.5其它要求
6.2.5.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6.2.5.2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注:踏步上下两级所构成的平面角不注:超过10o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注:可不注:受此限。
6.2.5.3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6.3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6.3.1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单层、多层宾馆、高层宾馆及地下人防宾馆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A级为不注:燃性材料、B1级为难燃性材料。
6.3.2单层、多层宾馆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6.3.2.1设有中央空调的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2.2其它宾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其顶棚、墙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单层、多层宾馆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注:除顶棚外,注: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当同注: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注: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注:限制。
6.3.3高层宾馆
6.3.3.1设有中央空调系统的高层宾馆的客房,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窗帘、床罩等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3.2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墙面、隔断、窗帘、床罩以及其它装饰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注:楼梯扶手、窗帘盒、暖气罩等。
6.3.3.3建筑高度≤50m的普通宾馆,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应不低于B1级。
注:除100m以上的高层宾馆,注:当同注: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注:除顶棚外,注: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6.3.4其它要求
宾馆其它部位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还应贴合GB50222-95中的有关要求。
6.4建筑消防设施
6.4.1消火栓
6.4.1.1设有单层、多层宾馆的公共建筑超过5层、住宅建筑超过6层、其它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1.2高层宾馆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1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2建筑面积≥1000m2的地下人防宾馆和高层宾馆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贴合GB50084-20__中的有关要求。
6.4.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下列宾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4.3.1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单层、多层宾馆的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疏散通道及门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4.3.2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宾馆和设在二类高层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营业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贴合GB50116-98中的有关要求。
6.4.4火灾应急照明
6.4.4.1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单层、多层宾馆每层建筑面积1500m2的营业厅,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宾馆及高层宾馆的多功能厅;
e)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6.4.4.2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贴合下列要求:
a)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持续正常的照度;
b)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c)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d)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e)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
6.4.5疏散指6.4.6示标6.4.7志
6.4.5.1宾馆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6.4.5.2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贴合下列要求:
a)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走道疏散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20m(地下人防宾馆不应大于15m);
d)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内,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6.4.8灭火器
6.4.6.1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宾馆火灾的灭火器。
6.4.6.2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6.4.6.4灭火器的配置还应贴合GBJ140-90中的有关要求。
6.4.9其它消防设施
宾馆还应设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设施。
注:单层、多层宾馆消防设施的设置应贴合GBJ16-87中的有关要求;高层宾馆的设置应贴合GB50045-95中的有关要求;地下人防宾馆的设置应贴合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宾馆,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核。开业前,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
7.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宾馆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7.3电气防火管理
7.3.1一般规定
7.3.1.1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7.3.1.2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贴合安全要求。
7.3.1.3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7.3.2电气线路敷设、设备7.3.3安装的防火要求
7.3.2.1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b)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d)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e)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7.3.2.2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贴合GB50303-20__、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3.4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b)不应在客房、仓库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c)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d)无证电工不应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线路敷设。
7.4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b)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c)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e)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f)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g)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7.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a)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b)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楼层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c)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d)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e)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7.6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一般规定
7.6.1.1宾馆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6.2灭火器管理要求
7.6.2.1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职责人。
7.6.2.2灭火器应持续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7.6.2.3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7.6.3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统管理应到达下列要求:
a)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
b)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c)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d)系统应持续正常工作状态。
7.6.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到达下列要求:
a)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c)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系统应持续正常工作状态。
7.6.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到达下列要求:
a)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不应违章关掉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c)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d)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e)系统应持续正常工作状态。
8.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8.1一般规定
宾馆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状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资料。检查结束,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8.2巡查、检查频次
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班组交-班前,班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一次巡查。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宾馆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宾馆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8.3巡查、检查资料
8.3.1巡查资料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持续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掉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f)其它需巡查的状况。
8.3.2防火检查资料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a)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状况;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c)消防水源状况;
d)消防设施正常工作状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状况;
g)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状况;
h)消防控制室值班状况和设施运行状况;
i)防火巡查开展状况;
j)其它需检查的资料。
8.3.3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资料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性检查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a)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b)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c)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d)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e)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状况;
f)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状况;
g)防烟排烟设施启动状况;
h)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8.4火灾隐患整改
8.4.1一般规定
8.4.1.1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职责人。
8.4.1.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8.4.2整改要求
8.4.2.1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违章用火、用电的;
d)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g)常闭式防火门关掉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h)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违章关掉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其它能够立即改正的行为。
8.4.2.2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1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9.1.1一般规定
9.1.1.1宾馆应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9.1.1.2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9.1.1.3对新员工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9.1.1.4宣传教育、培训状况,应做好记录。
9.1.2宣传教育、培训资料
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e)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f)其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
9.1.3专门培训
下列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a)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d)特殊工种人员;
e)其它应当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9.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2.1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b)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c)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e)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其它必要的组织。
9.2.2预案资料
9.2.2.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保安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9.2.2.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状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9.2.2.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9.2.2.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9.2.2.5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9.2.3演练的组织
9.2.3.1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9.2.3.2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资料。
10消防档案
10.1一般规定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应根据状况变化及时更新。
10.2档案资料
10.2.1消防安全基本状况
消防安全基本状况应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a)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状况;
b)宾馆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
c)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人;
d)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状况;
f)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状况;
g)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状况;
h)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楼层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2.2消防安全管理状况
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应至少包括下列资料:
a)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b)火灾隐患及其整改状况记录;
c)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d)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e)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g)火灾状况记录;
h)消防奖惩状况记录。
10.3保管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应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对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10年以上。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篇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特制订《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紧邻公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安全职责
一) 组织领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政教处负责学校交通管理措施的具体实施。学校要经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都要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 安全管理与教育
1、教育学生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电瓶车、摩托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学。
3、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4、要对学生使用的交通工具提出具体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检查。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报区教育局批准。
6、活动中如需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人员的车,严禁使用拖拉机和货运车辆运送学生。
7、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都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9、学校适时就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20xx年9月
篇11: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入校。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急事或公务需外出,应按学校请假、考勤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在门卫做好登记后方可出门,门卫不得私自为不请假教师开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设二人(值周教师),分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大门开小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要认真核对书报杂志,准时送入各办公室。
6、夜间值班人员要及时与白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篇1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熟悉和掌握本学校的楼层和消防设施平面图布置,加强和贯彻国家及省市消防部门有关的消防法规,加强维护保养校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临警状态下能及时发挥作用,确保本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广大校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
(1)确保疏散楼梯和道口有明显标志,道口畅通,不堆放杂物和车辆,一旦发现立即清除。
(2)经常维护疏散道口及楼道的应急照明,确保应急情况楼道和道口的照明。
(3)经常宣传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师生防火意识。
(4)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5)严禁在楼内烧废物或乱丢烟头、点蜡烛等。
(6)保持消防电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临警状态时做好人员疏散组织工作。
(8)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锅等电热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护。
15、值班人员在得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同报警人员保持联系,落实火情真实情况,如确有火情,立即用电话向119消防部门报火情并即刻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6、对出现火灾的楼层要维持好秩序,保护现场并向物业管理领导及校方报告火情。
17、对校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审查和控制外来装修人员的资质和素质,如需报消防部门审批的必须等待批复后方可施工。
18、对外来装修人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报管理部批准,否则不得施工。
篇13: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种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和班组搞好安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十一、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二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篇14: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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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篇15: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时间推计。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4.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严重未遂事故为零。
6.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7.重大职业病事故为零。
四、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五、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市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见附图)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允许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具体责任
1.对乙方制定上报的安全目标责任、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各项文件审核备案。
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召开或参加施工现场安全会议,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现象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并监督乙方限期落实;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具体责任
1.乙方必须持有企业资质证、安全资质、外进许可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分包单位(民工)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核查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对分包单位(民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3.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分包项目。
组织指导分包单位(民工)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4.在安排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规范标准(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的安全保护设施。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
施工中监督应按交底内容实施。
5.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并佩带上岗,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
并作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杜绝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7.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
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和应佩带的安全保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及有关负责人,并进行监护,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
8.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如因生活设施安排不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待书面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10.对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对分包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分包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13.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要责成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4.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甲方。
15.在任何时间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负责。
16.乙方对所施工周边的环境有保护的职责,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恢复原状,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7.合同签定后,甲方将扣除合同总造价的1‰作为本工程的安全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如在施工期间连续发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证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偷、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21.夜间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环保、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不扰民。
2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23.乙方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效的上岗专业电工。
24.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2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拉电源及其他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进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电动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28.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取封闭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29.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好放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潮湿及手持工具末及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15ma。
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固定。
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
箱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3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32.因乙方违反有管规定、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是还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常州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
33.模板制件安装
模板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33.2.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可靠临时设施。
33.3.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应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各种工具应系挂在操作人员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装模板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
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33.5.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6.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当垂直吊运时,应采取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不少于四个吊点。
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33.8.模板及其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33.10.施工现场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33.11.搭设应由专业持证人员安装,安全责任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及签证。
33.12.模板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严禁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规定要求时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小于50mm。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位于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钢管的立柱不得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脚手架安拆要求;
脚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4.2.脚手架搭设时应按下列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a)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b)混凝土板强度检测;
c)操作层施加荷载前;
d)每搭设完10m高度后;
e)达到设计高度后。
34.2.1.使用阶段
a)操作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b)不得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c)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d)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e)连墙杆撑;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f)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g)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h)立杆底座应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等。
垫板与混凝土板接触紧密平整。
34.2.2脚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项目部脚手架架体拆除任务书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工作。
b拆除现场设警戒区域,挂醒目的警戒标志。
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履行职责,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c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夹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另立设置。
d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e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検攀职垫铺脚手板椃阑だ父搁栅椉舻冻鸥连墙杆棿蠛岣小横杆椓⒏底排的大横杆、搁栅、平杆、斜撑杆。
(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
)
f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连墙杆、剪刀撑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
不准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到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i所有铺脚手板拆除时,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
严禁脚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j当日完工后,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
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35.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5.3.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临边防护
35.4.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
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35.5.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监控防范措施
35.6.加强对从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强化安全意识。
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35.7.基坑开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区和作业队进行施工技术和安全交底,工区和作业队主管工程师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5.8.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交底,坚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基坑开挖作业人员的安全。
35.9.在基坑开挖之前,工区和作业队要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5.10.负责基坑开挖的作业班组,班组长必须坚持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活动。
听取和采纳本班组人员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5.11.在高边坡脚下开挖基坑时,班组安全员应对边坡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后才允许班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并随时观察边坡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35.12.人工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2m要设置人行梯,并视地质情况设置护壁,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坡度开挖,严禁局部开挖深坑再从底层向四周掏土,违者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办法”予以处理。
35.13.机械开挖基坑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应保持与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违章、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者将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5.14.开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边缘坍塌等危险情况时,采取防护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以保障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
对延误时间造成事故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5.15.当基坑开挖需要放炮时,必须由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承担,放炮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区,炮后20分钟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必须遵守执行。
35.16.基坑开挖前后对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备好抽水机,以防基坑积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监控测量。
3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临边指深坑、阳台、雨蓬、沿口搂层(屋面)临边。
a.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扣好保险钩。
b.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c.洞口应加盖盖密,大的洞口应加栏杆防护,并设明显标志。
d.楼梯口设临时栏杆,电梯进口设临时棚门,电梯井内每层需架安全网。
e.通道口搭设安全棚,棚顶双层(两层之间距离大于70公分)
36.1.进场前,施工企业组织(企业、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并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验收发现质量有异议的,应委托具有相应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实物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
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以便在作业中正确使用。
36.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有权拒绝强制其使用不合格产品并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的义务。
36.5.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报废制度,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到报废期的立即做出报废处理。
对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36.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有权依法予以暂扣和没收处理。
36.7.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企业的“三宝”产品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初审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三宝”产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内容;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项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况作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内容。
37.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电梯安装要求
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前,应出具基础的验收报告,基础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原则上要求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如确因工期紧,可先提供7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然后补28天养护期的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37.2.即日起,安装单位在安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时,不得先安装后告知。
37.3.在报装报拆时,安装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装需提供4名,塔吊顶升时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机、电工、电焊工、司索、指挥等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配合的,以上人员至少各1名
此外,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时)和施工升降机初次安装完毕和最后一道附着完成时,均由市特检所检验检测合格,并由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其他附着完成时,由使用单位组织(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检测检验报告到期应及时进行复检。
7.6.负责安装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单位同时负责该建筑起重设备的顶升、加节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隐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现就我建筑工地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组织设计搭建员工集体宿舍。
项目安监机构加强巡查。
38.2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
所有设置的集体宿舍,使用金属结构的床铺,且单人单床。
38.3.妥善安排人员疏散通道。
集体宿舍内的床铺应有序安放,并设置宽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门必须外开。
每间宿舍不得超过30,超过15人的宿舍必须设置两个出入口。
38.4.认真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企业应根据宿舍的抗风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38.5.集体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毡纸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触电、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卫生要求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8.6.项目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9.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落地式外墙脚手架搭设方案
3.制订施工阶段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4.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
5.编制各项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_________(甲方盖章)施工单位: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篇16: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负责生产单位按工艺流程生产,确保质量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2、制定部门制度、流程及岗位考核制度,教导和建设团队管理工作,培养团队执行力
3、安全生产预防和隐患排查,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及环保工作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供应、技术开发等工作对接,协调生产系统和各部门的关系。
5、对年度、月度的计划完成核实及成本控制,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监督和检查,同时对问题进行快速处理
6、推动精益生产,提高率、减少浪费,节约成本,使生产简单化,
7、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
8、指定专人负责生产系统文件、表单等资料的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
9、指定设备采购和管理、维护、保养
10、对直接下级有培训计划和进行考评,并进行考评沟通。将考评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篇17: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1、负责其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制定、参与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2、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下属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
4、负责组织生产、设备、安全检查、环保、生产统计等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控制及实施执行;
5、设置并实施产品的进度、生产方法和流程;
6、与其他部门协作在一定数量、质量、时间表和成本要求下保证高的生产效率。
篇18: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 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 责 任
1、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 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
作任务。
3、 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
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 严禁酒后驾车。
三、 使用管理
1、 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叉车司机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当班班长及调度可临时顶岗);
2、 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 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 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 处 罚
1、 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 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 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 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 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 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 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 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9、 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10、 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篇19: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镇政府与各社区特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规划,负责治理消除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杜绝死亡事故及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上级规定,对各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辖区内存在一处非法非煤矿山企业、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出现非法用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载客接送学生现象,要严肃追究各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其主负责人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讨。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各社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工作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安排、同时检查。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重视辖区内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里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以上各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并做到全部持证上岗。要有计划、分步骤、多形式的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教育;重视防火和汛期安全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经常开展防火、防汛、制止违章建筑、严禁农用车载客、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活动,严格控制村内违章驾驶和非法载客、接送学生等行为,全面排查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汛期要加强对各类病险水库的检查及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水库、塘坝渡汛安全。要高度重视房屋安全,认真整改民用危房,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行动上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社区与辖区内的个体工商业户、农用车运输业户、烟花爆竹经营业户等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一把手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各负其责,并定期进行检查、整改,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五)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对突发性安全事故,要做到上报镇政府及时,统计伤亡数字准确,组织救援迅速有效。
(六)制定并演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各社区都要制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救援队伍、物资、措施“三落实”,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演练。仔细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能够做到处理及时、妥当、有效,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案,要报镇安监所备案存档。
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落实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负具体责任,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负其责。抓好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岗位责任。各社区要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机制。并结合实际,将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逐级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四、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
(一)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年底,镇政府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完成任务目标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目标的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等项工作。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相州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社区:
负责人:
20xx年1月28日
篇2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