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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营销模式有哪些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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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标准销售书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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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当事人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二、产品名称、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内除认为或自然灾害等外因因素外的灯具损坏由供货方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20xx年 月 日,

四、地址:西安市区路号。运费及装卸费由 方承担。到货发现破损,1:1实物更换。

五、包装标准和要求:适合运输纸箱包装/适用客户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供方在需方交货后的3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不按时付款,愿意承担每日0.5%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如有一方违约,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事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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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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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项目位于通化市镇_号;

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结构,共计层,其中住宅套,门市套,车库套;

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为平方米,门市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年月日,竣工日期是年月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2、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

(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

(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城管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元/㎡;

(二)门市:元/㎡;

(三)车库: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月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年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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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代理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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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20__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三、 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 %)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 、总金额不超过 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 此项待遇。

(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 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 万元以上时应提前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 方负责。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 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 %以内,外包括包装与产品外观的损坏。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等宣传物料。

2. 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 %。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 )。

3. 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 %(即 %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甲方承担 %。

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 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 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广东省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广东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外省或广东省以外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处广东省以外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 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 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Ⅰ)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Ⅱ)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Ⅰ)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Ⅱ) 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11、协议附件清单:

附件1、区域总代理商价格体系 附件2、书 附件3、定货清单 附件4、甲方资证文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公 章 公 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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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营销部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_销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销售,全文共 2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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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部201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永登营销部根据本次全省烟草会议精神,结合年初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富有效率、充满活力、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局(营销部)全年的工作思路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安排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就营销部下半年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建设高素质的营销队伍。目前,市场经理、客户经理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行业政策、工作流程、分析卷烟销售走势、客户指导等方面把握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很难适应目前烟草行业发展的要求。为适应新的的形式,客观上必然要求有一支业务过硬的营销队伍。

1、加强行业及涉外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营销人员的综合能力。针对目前营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营销部将进一步加强人员的培训学习。培训方式多样化:集体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自学等。内容广泛化:除行业政策、营销知识、法律法规之外,重点要求营销人员学习其他方面的营销知识,社交礼仪、语言沟通等;时间上提供较为充足的空间,充分发挥早晚例会、业余时间,保证每个工作人员有一个较为宽余的学习时间。使每个营销人员的才智在市场、工作中得到较好的发挥。

2、狠抓业务素质的提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网建功能的进一步推进,营销人员的工作质量的高低、服务水平的优劣、经营指导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销部将每月组织1-2次的营销人员培训和考试,重点以日常业务、v3系统的熟练操作、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供货政策为重点。

二、深入市场,把握市场真实需求,提报第一手市场真实需求。一是自6月份总量浮动管理实施以来,客户经理与客户总量商定核定后,客户对自主提报需求的意识大大降低,客户对市场的真实需求和总量浮动管理的认识产生了误区,导致在市场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客户对总量浮动和自主提报需求认识出现偏差。既有客户认识方面的问题、也有客户经理宣传和引导方面的问题。使市场的真实需求没有在订单预报中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客户经理对总量浮动管理和自主提报需求工作没有很好的领会,导致在日常的宣传和引导出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方面进行着手整改。

1、营销人员、客户对总量浮动管理和自主提报需求要有个正确的、清醒的认识并加以区别开来。在今年的下半年里,将该项工作做为客户经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主要调查客户的知晓率、检查客户订单的自主提报数据为主要检查依据。

2、稳步推进“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工作。客户经理预测准确率的考核,重点以市场真实需求,前20个全国卷烟重点骨干品牌评价结果,新品牌的投放、销售、分析和预测等做为重点进行考核,提高客户经理把握市场的能力。由原来的总量预测准确率考核逐步放在单品牌的预测准确率上面来,特别是前20个全国卷烟重点骨干品牌。在保证去年同期销售量的前提下,力争单条价较去年的元/条,增长     元/条,增长个百分点。

3、从“总量浮动管理”工作总体运行情况来看,客户经理与客户在总量商定工作中,客户经理对客户的历史销售数据和目前的供货政策没有很好的把握,产生了少数客户总量商定过大或过小,在实际订购卷烟过程中出现月初、月末销售大起、大落,甚至个别客户不能及时订购到实际销售的卷烟状况。针对目前的这种状况,客户经理在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调整商定不合理客户的供货量。杜绝月末部分客户无量无法订货,月初供货量增幅过大的状况。落实 “市场需求基本满足,零售客户有所选择”的订单供货基本要求,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按照兰州公司货源供应、紧俏卷烟供应管理办法,对零售户订货实行总量浮动管理,可合理控制销量上限,但不得规定销量下限,也不得按规格约定销量;细分零售户对不同品牌(品类)的需求数,形成对每一类零售户科学的合理定量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维护调整。通过合理定量,促进科学投放水平的提高,体现以市场为导向的投放原则。

4、“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与“总量浮动管理”工作有效衔接并能顺利开展。县营销部要求客户经理对管辖客户的商圈类型、客户类别、销售状况等基本情况为重点去了解,为很好的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做为日常考核客户经理的一项日常工作。错误地将以上两项工作有效开展对立起来。实行“总量浮动管理”是落实“按客户订单组织货源”的有效途径。

三、提高服务、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客户关系管理。为进一步建立良好的客我之间关系,如何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信息传递、赢利水平、情亲化服务、及时有效的货源等;如何加强客户的守法意识、配合程度、忠诚度等;需要我们营销人员用心去呵护、去营造。

1、强化服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心与心的交流,需要用行动来实现,使客户感觉到烟草公司关怀,就要求我们的营销人员充分领会差异化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客户的服务是全方位的,节日问候、生日祝福等情亲化的服务;供货信息按时传递到客户;行业政策和卷烟品牌数量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客户无法及时订购到适销对路的卷烟,对客户经理的依赖度大大降低。下半年,营销部要求有条件的客户经理对辖区客户开通“飞信”业务,在县城、重点市场等有条件的地方首先展开,“飞信”覆盖面的高低做为客户经理信息传递、客户情亲化服务提升的一个重要指标来考核,在第一时间对辖区的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有效信息。解决客户经理不能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的问题。该项工作的落实在9月底之前完成。重点是城中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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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汽车销售保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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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甲方出卖人:合同编号:

乙方买受人: 合同传真件有效,涂改无效。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汽车品牌、产品名称、公告型号、数量、金额、主要配置:

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辆)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备注

红岩渣土车CQ5256ZLJHTVG384L1

配置说明

1.发动机:依维柯350马力(国五);

2.变速器:12JSD180T;

3.驾驶室.杰狮平顶(绿);

4.后桥:5.214速比菲亚特大扭矩桥;

5.轮胎:12.00R20钢丝轮胎;

6.400L油箱,油浴式空滤器,豪华手动后视镜,中控锁,行车记录仪,自动空调,;

7.U型车厢、5600*2300*1200mm、底10边

8.高强度板、海沃157前顶、后门槽钢、车厢满焊。其它以实物为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安全操作和维修保养。

2、质量保修期按甲方《保修及强、定保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违反甲方《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违章、违规使用或装卸及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车辆故障修复、损坏等,甲方仅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甲方将车辆交付给乙方后,乙方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加装附件的,则车辆质量保证期自乙方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加装附件之日起自动终止。

三交货期限、方式、地点、运输费用负担1、交货期限:现车。

2、交货方式:需方验收。

3、交货地点: 南宁市 。

4、运输费用:公路送达,有正常的机械磨损,交货地点前的运输费用已含价格内,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整车裸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甲乙双方在交货地点当面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验收完毕且付清相应款项款项后双方交接车辆、随车文件、工具和备件。乙方签署车靓交接单即终止异议,乙方对交接车辆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交接单上说明,非配置以及基本使用功能差异,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车辆。

六随车工具随车工具和配件规格、数量及供应方法按随车清单随车辆交付。

七付款方法、期限及结算方式

八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免责条款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对乙方因购买甲方销售车辆产生的间接损失负责,不论该间接损失是否可预测。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购车辆未付清全部车款前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还款,若逾期还款,则按当期欠款的0.5%/天收取违约金。如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远程油门锁车,收回乙方车辆,收车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

如乙方因逾期还款厂家锁车,则每解锁一次甲方收取______元/台解锁费用。

若车辆货厢因乙方改制要求造成车辆超重无法正常上户,与甲方无关。

2、车辆交接给乙方后,车辆的风险及发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如乙方违约或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条第一款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将车辆另行处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遇价格调整,以本合同价格执行,若乙方未按约定条件提车,按甲方书面通知价格为准。

5、车到交货地后,甲方以乙方预留在本合同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或短信或快递或传真等其他方式通知乙方接车,甲方的这些短信或快递或传真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乙方;交货期限到期后三日内,乙方还未验车、并未付清相应款项办理交接单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将车辆另行处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联系方式与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车辆货箱的板厚均为负公差。

8、乙方(买受人)凭该合同原件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底盘号: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订金后生效。

备注

甲 方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税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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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市场销售年终工作总结_销售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销售,全文共 2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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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场销售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依然遵循其亘古不变的规律延续着,又一个年头成为历史,依然如过去的诸多年一样,过去的2010年,同样有着许多美好的回忆和诸多的感慨。2010年对于白酒界是个多事之秋,虽然10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已有所好转,但整体经济的回暖尚需一段时间的过度。国家对白酒消费税的调整,也在业界引起了一段时间的骚动,紧接着又是全国性的严打酒驾和地方性的禁酒令,对于白酒界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在这样坎坷的一年里,我们蹒跚着一路走来,其中的喜悦和忧伤、激情和无奈、困惑和感动,真的是无限感慨-----

一、负责区域的销售业绩回顾与分析

(一)、业绩回顾

1、整年度总现金回款110多万,超额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

2、成功开发了四个新客户;

3、奠定了公司在鲁西南,以济宁为中心的重点区域市场的运作的基础工作;

(二)、业绩分析

1、虽然完成了公司规定的现金回款的任务,但距我自己制定的200万的目标,相差甚远。主要原因有:

a 、上半年的重点市场定位不明确不坚定,首先定位于平邑,但由于平邑市场的特殊性(地方保护)和后来经销商的重心转移向啤酒,最终改变了我的初衷。其次看好了泗水市场,虽然市场环境很好,但经销商配合度太差,又无奈放弃。直至后来选择了金乡“天元副食”,已近年底了!

b、新客户拓展速度太慢,且客户质量差(大都小是客户、实力小);

c、公司服务滞后,特别是发货,这样不但影响了市场,同时也影响了经销商的销售信心;

2、新客户开放面,虽然落实了4个新客户,但离我本人制定的6个的目标还差两个,且这4个客户中有3个是小客户,销量也很差。这主要在于我本人主观上造成的,为了回款而不太注重客户质量。俗话说“选择比努力重要”,经销商的“实力、网络、配送能力、配合度、投入意识”等,直接决定了市场运作的质量。

3、我公司在山东已运作了整整三年,这三年来的失误就在于没有做到“重点抓、抓重点”,所以吸取前几年的经验教训,今年我个人也把寻找重点市场纳入了我的常规工作之中,最终于09年11月份决定以金乡为核心运作济宁市场,通过两个月的市场运作也摸索了一部分经验,为明年的运作奠定了基础。

二、个人的成长和不足

在公司领导和各位同事关心和支持下,09年我个人无论是在业务拓展、组织协调、管理等各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1、心态的自我调节能力增强了;

2、学习能力、对市场的预见性和控制力能力增强了;

3、处理应急问题、对他人的心理状态的把握能力增强了;

4、对整体市场认识的高度有待提升;

5、团队的管理经验和整体区域市场的运作能力有待提升。

三、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

1、平邑市场

虽然地方保护严重些,但我们通过关系的协调,再加上市场运作上低调些,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况且通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证明,经销商开发的特曲还是非常迎合农村市场消费的。在淡季来临前,由于我没有能够同经销商做好有效沟通,再加上服务不到位,最终经销商把精力大都偏向到啤酒上了。更为失误的就是,代理商又接了一款白酒——沂蒙老乡,而且厂家支持力度挺大的,对我们更是淡化了。

2、泗水市场

虽然经销商的人品有问题,但市场环境确实很好的(无地方强势品牌,无地方保护----)且十里酒巷一年多的酒店运作,在市场上也有一定的积极因素,后来又拓展了流通市场,并且市场反应很好。失误之处在于没有提前在费用上压住经销商,以至后来管控失衡,最终导致合作失败,功亏一篑。关键在于我个人的手腕不够硬,对事情的预见性不足,反映不够快。

3、滕州市场

滕州的市场基础还是很好的,只是经销商投入意识和公司管理太差,以致我们人撤走后,市场严重下滑。这个市场我的失误有几点:

(1)、没有能够引导经销商按照我们的思路自己运作市场,对厂家过于依赖;

(2)、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寻找合适的其他潜在优质客户作补充;

4、整个09年我走访的新客户中,有10多个意向都很强烈,且有大部分都来公司考察了。但最终落实很少,其原因在于后期跟踪不到位,自己信心也不足,浪费了大好的资源!

四、10年以前的部分老市场的工作开展和问题处理

由于以前我们对市场的把握和费用的管控不力,导致10年以前的市场都遗留有费用矛盾的问题。经同公司领导协商,以“和谐发展”为原则,采取“一地一策”的方针,针对不同市场各个解决。

1、滕州:虽然公司有费用但必须再回款,以多发部分比例的货的形式解决的,双方都能接受和理解;

2、微山:自己做包装和瓶子,公司的费用作为酒水款使用,自行销售;

3、泗水:同滕州

4、峄城:尚未解决

通过以上方式对各市场问题逐一解决,虽然前期有些阻力,后来也都接受了且运行较平稳,彻底解决了以前那种对厂家过于依赖的心理。四、“办事处加经销商”运作模式运作区域市场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近年来的市场状况,我们一直都在摸索着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子,真正把我们一开始就倡导的“办事处加经销商”合作方式运用好,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市场环境要好,即使不是太好但也不能太差,比如地方保护过于严重、地方酒太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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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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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

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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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智能家居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1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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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并准确表达和充分理解双方真实意思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此合同页及其附件页,合共页):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

1、合同总造价:(小写)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系统安装、调试及指导甲方人员对智能管家的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数量详见设计方案的设备配置

四、付款方式:

1.签定合同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2.工程调试合格后当日内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及材料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变更确认时结清。

五、工程工期:

1.主机及控制器安装调试工期共计天。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见附件3《工程变更记录》:

①合同签订同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②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它开工条件;③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④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⑤非乙方自身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或中断;

⑥因遇人力不可抗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

②甲方负责按照乙方指定方式预留点位位置;

③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④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⑤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⑥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

2.乙方责任

①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②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

③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④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配合做好施工期间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⑤在施工范围内,乙方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工程验收:

1.甲方于主设备抵达工地时,对其外观、型号、数量、随机配件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

2.甲方工程完毕后,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证明书》。

3.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指派乙方(或原厂)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甲方应给予配合,并协调与其他单位的关系,调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当日进行验收,否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5.甲、乙双方在调试合格验收后签署相关验收文件。

八、工程质保:

1.质保期:乙方对主设备(主机,开关,插座红外转发器)提供开机调试合格之日起计五年内为质保期,其他系统设备提供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两年内为质保期。

2.在质保期内若因设备本身质差事故,由乙方负责换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操作失误而造成设备损坏或故障,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合格且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时,质保服务中止,付款延误时间质保期内扣除。

5.安装工程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作出响应,积极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对质保期满后的所有零备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给予优惠。

九、不可抗力:

1.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推迟,推迟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天内出具权威独立第三者证明,交付另一方。买卖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3.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台风、地震、水灾、禁运、罢工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

十、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延迟支付货款,自超过支付时间之日起,甲方应付给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额的1%的迟付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自超过交付时间之日起,乙方应付给甲方每日合同总额的1%的迟交利息。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4.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之债务赔偿不多于乙方向甲方所实收之款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之债务

赔偿不多于甲方向乙方所实付之款项。

十一、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附后。

2.附件1为依据智能管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乙方为甲方编制的《智能管家解决方案书》。

3.附件2为工程项目需要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工程变更记录》。

4.乙方去甲方工地施工的手续全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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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单的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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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最简单销售合同的范文

需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验收方法;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第三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四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石子采用过磅计量,以磅单为准,甲方派人过磅抽检。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甲方天提前三通知

4.运输费:包含在货款内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六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八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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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常用设备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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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2、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_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20_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_)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提交的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一共四套。

f.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g.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一流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16.2卖方保证当无论产品质量、安装或维保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时,由卖方承担本项目最终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直至取消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7、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须在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无偿提供零部件更换服务。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

18、 电梯规格说明:

电梯配置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配置: 1、电梯配置:

电梯的驱动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电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易损件———门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二、轿箱装潢

吊顶后轿内高度达到2400mm;(按标准高度)

轿厢壁及轿厢门:后壁为银色镜面不锈钢,扶手采用末端弯曲的扁平不锈钢。 两侧壁为ST4银色发纹不绣钢。

轿厢天花:备吹风机通风,电梯轿厢内吊顶的顶灯采用LF102荧光灯。

轿厢地板:预留20MM凹位、预留200KG装修重量花岗岩(式样为米黄色镜面地砖)

层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层门地坎 硬质铝合金

轿内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外召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 三、技术要求:

1、开门方式:对开门 2、开门宽度:见图 3、载重、速度:见图

4、门保护系统:进口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5、轿箱通风:隐蔽式两侧滚动送风

6、电梯召唤及位置显示器:标准配置 7、轿顶、机房,轿厢内检修运行 8、单元并联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运行 10、到站自动开门

11、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12、本层厅外开门

13、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4、开门按钮开门 15、重复开门

16、错误指令双击取消 17、反向时自动取消指令 18、满载直驶

19、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0、自动返基站

21、速度设定和反馈曲线显示 22、故障历史记录 23、自动精确平层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柜故障显示

26、厅外、轿厢运行方向显示(滚动) 27、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28、自动泊梯

29、五方对讲(出楼栋) 30、断相和错相保护

31、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2、 超载保护装置 33、 轻载防捣乱功能 34、 防打滑保护 35、防终端越程保护

36、 安全回路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37、 调速器故障保护 38、 独立运行

39、 轿厢应急照明 40、 轿厢警铃 41、 锁梯服务

42、 马达堵转和过流、过热保护 43、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44、 低噪音运行

45、 启动力矩补偿功能 46、 关门等待取消 47、门过载保护功能 48、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49、 上下强换同时断开保护功能

50、快慢车检测保护功能 51、无脉冲计数保护功能 52、安全回路断保护功能

53、 超速电气保护,超速机械保护

19、主要部件清单 见附件

20、随机文件清单 A. B. C. D.

装箱清单

电梯操作维护手册

进口零部件须提交有关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 。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

2)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回全款和利息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的%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5)如买方发现卖方驻现场代表未到岗或未完成相应工作,则按元/次予以罚款,从设备款中扣除。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A、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 B、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C、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 D、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E、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仲裁或诉讼

23.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如有纠纷,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为仲裁依据。

① 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询标承诺;④电梯买卖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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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产品授权代理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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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塑料光纤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就乙方做为甲方产品代理销售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代销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关该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名义,从事有关销售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该光纤序列产品的质量及性能,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乙方需求,最大限度地帮助乙方占领市场;

2.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3.如乙方在代为销受其间内,市场反应良好,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并与乙方指定下步战略计划。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光纤销售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等核心利益;

三.价格体系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市场反映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放宽与乙方之后的合作宽度。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做为合同预付款,50%的余款在产品销售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二批货单。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

五.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实业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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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代理销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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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网络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第一条、授权

1、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乙方为(特殊商品除外)的网络总代理销售商。授权乙方可在全国所有地区范围内销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产品质量的售后服务并自理相应的成本与费用。

2、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规格等与说明完全一致,并保证以上海区经销商最惠价格与乙方结算。结算价格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3、甲方对某一商品信息进行修改时,应即时通知乙方。

4、甲方接到乙方定单,应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生产供货。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有权检查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5.乙方如果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它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努力实现甲方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2、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配方设计、包装设计和产品的服务等

3、遵守甲方的产品销售价格原则,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的产品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限价。

4、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相关,产品图片、文字、公司执照证件、资质证件进行网络销售推广

5、乙方有权利使用以甲方公司网络营销部、网络总代理等的名义进行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6、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积极响应甲方有关的市场推广、营销策略与活动。

7、乙方全面负责商品在网站上的信息制作与维护、对消费者的服务、并自理一切费用

第四条、双方共同确认

1、各种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

2、客户要求退货——如非甲方质量问题,货品及邮费由乙方自理。如是质量问题且证据确凿者,货品及邮费由甲方负责。

3、客户要求换货——因质量问题可以退换货,非质量问题,概不退货。

4、因为乙方不如实对商品进行描述,从而引发的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五条、商品的配送

1、10箱以内及零散混批订单乙方自主发货

2、10箱以上甲方物流公司发送

第六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所有订单货款、运费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以及相关商品商业秘密,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______年12月10日至20______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双方如果没有书面表示异议,则协议自然延续一年。协议终止通知应在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其它未明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关于销售代理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代理期:________年,代理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提供软件,乙方负责当地的销售,安装,培训,售后服务工作.甲方承诺提供的软件系统稳定,软件升级,数据准确,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属于软件本身问题,甲方有免费修改的义务。

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按以下作为全国统一报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网络,单机联体)价格: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

四,乙方首期必须购买10套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才能获得代理资格.代理价:按甲方全国统一报价的40%计算,60%归甲方所有,其它归乙方。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供注册号前一天付清全部款项。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双方的其它经营活动与对方无关.乙方在销售甲方的软件时不能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如造成甲方声誉严重受到伤害,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累计完成20个客户,双方可以补签合同:乙方可以有更优惠的代理价。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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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销售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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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挥双方优势,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签订(购买方)的煤炭销售合同,由于乙方与购买方已有煤炭销售合同且购买方不愿更换合作公司,为了甲方顺利销售煤炭,所以仍然以乙方的公司作为出售方与购买方签订煤炭销售合同,注:_________________煤炭实际的货权是甲方。

二、销售煤炭的质量、价格、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与购买方签订的煤炭销售合同作为本居间合同附件。甲方出售的煤炭质量、价格、结算方式均以附件为准。

三、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居间费用: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实际销售每吨煤提取差),即购买方结算单价扣除元/吨,其余全部为甲方煤炭款。注:_________________甲方开具低于购买方元/吨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负责__________元/吨的税差以全票增值开给购买方。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到购买方的煤款后,自行扣除/吨,其余部分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给甲方。

四、乙方义务与权力: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保证按附件合同约定及时结清煤款。

2、乙方必须保证收到购买方煤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转汇甲方。

五、甲方义务与权力: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准时发运煤炭。

2、为了顺利交付,煤炭购方厂内锅炉工等小费均有甲方承担。

3、若购买方未及时支付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购买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此时乙方有支付煤款的责任。

4、若购买方及时支付煤款并且乙方收到煤款后,乙方故意拖欠,未能及时转汇煤款,甲方有权停止供煤,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按附件约定),同时甲方有权凭本合同直接到购买方厂里结算押在购买方一个批次的煤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与购买方只要发生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一直有效。

2、若甲方与购买方没有煤炭销售交易,本合同自动取消。

七、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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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市场营销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大学,学生,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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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专业大学实习报告范文

市场营销专业实习报告

在我们接触市场营销专业课之前,我们专业特别的进行了这次专业认识的实习。这次实习从xx年8月22日到9月9日,历时达三周之久。主要通过同学们在查看资料的前提下自行到社会上找实习单位的方式来进行的。效果很不错。这次专业认识的实习,是为了让我们对营销专业有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和了解,同时也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便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够扬长补短。通过这次实习,也使我们初步培养了专业兴趣,初步设想了未来发展的方向,为今后的专业学习及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这三周的实习,我们基本上达到了初步学会发现营销问题并尝试用理论分析营销问题,收集、整理与分析资料,书写实习报告等专业认识的目的。这次实习在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们的努力下,最终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一、商业企业的实习过程

(一) 实习单位简介我们实习的单位是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我们的实习主要是在它的营销部进行的。在人们消费水平逐渐提高,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装修污染(装修污染的相关材料见附录一)却困扰着人们。而这家公司正是以改善人类居室环境为己任,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空气治理方案,以优秀的产品、专业的施工、合理的价位,为消费者打造一个无污染的家。治理装修污染是这家公司的主要工作,其主打产品是光触媒(光触媒的简介见附录二)。

(二) 我们组的实习安排从8月22至8月24日,我们在学校内部通过电子网络对专业知识进行初步浏览;8月25日我们组开始找实习单位,当天我们就选定了一家公司,但晚上经过考虑就把它辞了;8月26日,我们最终选定了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8月27日,休息一天;8月28 日,我们正式上班,这一天到公司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对公司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与认识;8月29日,我们根据公司经理的安排到该公司的营销部了解情况;8月30、31日,9月1、2、3日,我们被分别派往业务经营点,跟着公司的业务员学习业务经营;9月4、5日,我们休息两天;9月6、7、8、9日,根据老师的安排,我们在校内写实习报告。9月9日实习报告的上交,标志着这次为期三周的专业认识实习结束。

(三) 我们的实习内容我们组的实习内容主要是在围绕专业认识主题的前提下参加郑州盛煌经贸有限公司的业务经营工作。我们在接触顾客时,主要了解顾客的消费需求及消费心理;在与业务员相处时,主要学习其洽谈业务的语言和技巧;同时,我们也注意观察周围的一切,进一步了解我们的营销环境。我们以营销人的身份去参加真枪实弹的演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初步对营销专业有了感性的认识,同时也培养了我们的专业兴趣。

二、商业企业的营销特点及分析

(一)盛煌经贸有限公司的营销环境营销环境是存在于企业营销部门外部的不可控制的因素和力量,这些因素和力量是影响企业营销活动及其目标实现的外部条件。任何企业的营销活动都不可能脱离周围的环境而孤立存在进行。所以任何一次的企业活动都要以环境为依据,主动地去适应环境,同时透过营销努力去影响外部环境,使环境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营销活动的有效性。

1.该企业的微观环境分析微观环境是指与企业紧密相连,直接影响企业营销能力的各种参与者,包括企业本身、市场营销渠道企业、顾客、竞争者以及社会公众。微观环境直接影响与制约企业的营销活动,多半与企业具有或多或少的经济关系。该企业的微观环境对企业本身的发展有很多不利。企业本身实力不强,资金不富,影响力不强,这直接影响其营销策略和营销投入。该企业的顾客却是那些有钱的主,因此这一点对公司来说是有利的营销环境。该企业的竞争对手很多,但这是无法改变的市场竞争规律。企业所面对的社会公众都是一群思想观念落后的中国人,使其很难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这些微观环境直接影响企业的营销活动。

2.该企业的宏观营销环境分析宏观环境是指影响微观环境的一系列巨大的社会力量,主要有:人口、经济、政治、法律、科学技术、社会文化及自然生态等因素。宏观环境一般以微观环境为媒介去影响和制约企业的营销活动,在特定场合,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营销活动。该企业位于郑州市区,郑州市是一个省会城市,人口集中,政治法律等都比较完善,但该企业面对的一个瓶劲问题是无法生产及引进真正能够消除污染的产品与设备,这也是目前的科技所不能达到的,这直接关系公司的营销策略。不完美的产品,肯定得不到顾客的十分满意,从而影响企业的销售额。

(二)该企业的营销特点及分析该企业采取的营销路子是绿色营销和体验营销,同时以推销策略为主攻力。

1.绿色营销绿色营销,广义的解释,指企业营销活动中体现的社会价值观、伦理道德观,充分考虑社会效益,既自觉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更自觉抵制各种有害营销。因此,广义的绿色营销,也称伦理营销。狭义的绿色营销,主要指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谋求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协调,既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企业利润目标,也要充分注意自然生态平衡,实现经济与市场可持续发展。因此,狭义的绿色营销,也称生态营销或环境营销。绿色营销与传统营销相比有着更为突出的特征:

(1)绿色消费是开展绿色营销的前提;

(2)绿色观念是绿色营销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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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商品销售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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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合同样本

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_空调外机养护罩、内机养护罩,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空调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

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篇二:

供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履行地

五、交(提)货方式

六、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七、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九、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十、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二、担保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五、本合同于在签订;

有效期限: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需方: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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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市场销售业务员个人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销售,个人,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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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xx年,我会更加努力、认真负责的去对待每一个业务,也力争赢的机会去寻求更多的客户,争取更多的单,完善业务开展工作。相信自己会完成新的任务,能迎接20xx年新的挑战。

一、对销售工作的认识

1.市场分析,根据市场容量和个人能力,客观、科学的制定出销售任务。暂订年任务:销售额100万元。

2.适时作出工作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和周计划。并定期与业务相关人员会议沟通,确保各专业负责人及时跟进。

3.注重绩效管理,对绩效计划、绩效执行、绩效评估进行全程的关注与跟踪。

4.目标市场定位,区分大客户与一般客户,分别对待,加强对大客户的沟通与合作,用相同的时间赢取最大的市场份额。

5.不断学习行业新知识,新产品,为客户带来实用的资讯,更好为客户服务。并结识弱电各行业各档次的优秀产品提供商,以备工程商需要时能及时作好项目配合,并可以和同行分享行业人脉和项目信息,达到多赢。

6.先友后单,与客户发展良好的友谊,处处为客户着想,把客户当成自己的好朋友,达到思想和情感上的交融。

7.对客户不能有隐瞒和欺骗,答应客户的承诺要及时兑现,讲诚信不仅是经商之本,也是为人之本。

8.努力保持和谐的同事关系,善待同事,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各项职能的顺利执行。

二、销售工作具体量化任务

1.制定出月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及每日的工作量。每天至少打30个电话,每周至少拜访20位客户,促使潜在客户从量变到质变。上午重点电话回访和预约客户,下午时间长可安排拜访客户。考虑北京市地广人多,交通涌堵,预约时最好选择客户在相同或接近的地点。

2.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主营业务和潜在需求,最好先了解决策人的个人爱好,准备一些有对方感兴趣的话题,并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3.从招标网或其他渠道多搜集些项目信息供工程商投标参考,并为工程商出谋划策,配合工程商技术和商务上的项目运作。

4.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以备遗忘重要事项,并标注重要未办理事项。

5.填写项目跟踪表,根据项目进度:前期设计、投标、深化设计、备货执行、验收等跟进,并完成各阶段工作。

6.前期设计的项目重点跟进,至少一周回访一次客户,必要时配合工程商做业主的工作,其他阶段跟踪的项目至少二周回访一次。工程商投标日期及项目进展重要日期需谨记,并及时跟进和回访。

7.前期设计阶段主动争取参与项目绘图和方案设计,为工程商解决本专业的设计工作。

8.投标过程中,提前两天整理好相应的商务文件,快递或送到工程商手上,以防止有任何遗漏和错误。

9.投标结束,及时回访客户,询问投标结果。中标后主动要求深化设计,帮工程商承担全部或部份设计工作,准备施工所需图纸(设备安装图及管线图)。

10.争取早日与工程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收取预付款,提前安排备货,以最快的供应时间响应工程商的需求,争取早日回款。

11.货到现场,等工程安装完设备,申请技术部安排调试人员到现场调试。

12.提前准备验收文档,验收完成后及时收款,保证良好的资金周转率。

三、销售与生活兼顾,快乐地工作

1.定期组织同行举办沙龙会,增进彼此友谊,更好的交流。

客户、同行间虽然存在竞争,可也需要同行间互相学习和交流,本人也曾参加过类似的聚会,也询问过客户,都很愿意参加这样的聚会,所以本人认为不存在矛盾,而且同行间除了工作还可以享受生活,让沙龙成为生活的一部份,让工作在更快乐的环境下进行。

2.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经常保持联系,在时间和条件允许时,送一些小礼物或宴请客户,当然宴请不是目的,重在沟通,可以增进彼此的感情,更好的交流。

3.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参加一些学习班,学习更多营销和管理知识,不断尝试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网查本行业的最新资讯和产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以上是我20xx年销售工作计划,工作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会向领导请示,向同事探讨,共同努力克服,争取为公司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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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营销业务员实习日记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营销,销售,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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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周的一系列培训与训练,这周结束了师傅“带”的阶段之后,就是自己亲自独立上场,自己表演了。所说已有了临场的经验,但毕竟是自己一个人出场,心中仍是存有余悸。今天是去东风路见一位客户,竟因为紧张而直接问要不要我们的产品,因为我的工作主要就是向客户介绍、推广我们的产品,而人家显然是有备而来,对付的又是我这样的初出茅庐的新人,三下五去二就把我给摆平了。没用三句话,我就这样轻易地败下阵来,没有探出一句对我以后有用的信息,一次接触以后,我竟不知这酒店的老板是谁,有没有分店,甚至没有留下这位经理的联系方法,更可悲的事是,我竟忘了请教他的姓名。回到公司,经理问我情况,我无地自容,但也发誓一切要把这家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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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7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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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特别条款

part i specific conditions

该特别条款不限制当事人双方作出另外的约定。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does not prevent the parties from agreeing other terms or further details in box i-16 or in one or more annexes.

卖 方: 买 方:

seller:________________ buy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contact person:___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 传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

本销售合同由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相应的栏目中应填写了内容)和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组成,并受该两部分的约束。

the present contract of sale will be governed by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to the extent that the relevant boxes have been completed) and by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sale which constitute part ii of this document.

i-1 销售的货物

i-1 goods sold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货物的品名及规格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若空白处不够填写,可使用附件。

an annex may be used if there is insufficient space.

i-2 合同价款(第4条)

i-2 contract price (art. 4)

货 币:

currency:

用数字表述的金额: 用文字表述的金额:

amount in numbers: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amount in letters:_______________

i-3 交货贸易术语

i-3 delivery terms

推荐的贸易术语(依照《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recommended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

______ exw 工厂交货(ex works)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fca 货交承运人(free carrier) 指定地点(named place):______

______ cpt 运费付至(carriage paid to )指定目的地(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

______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______

______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指定地点( named place):____

______ ddu 未完税交货 指定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______ ddp 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____

其它贸易术语(依照《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other terms (according to incoterms )

______ fas 船边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____

______ cfr 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费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______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指定目的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____

其它交货贸易术语:

other delivery terms:

承运人(当需要时)

carrier (where applicable)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联系人:

contact person: _________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

电话(tel): _____________

传真(fax): _____________

电邮(e-mail): _____________

i-4 交货时间

i-4 time of delivery

(在此处注明卖方依照相应的贸易术语中第a4款的规定必须履行交付货物义务的日期或期限)

indicate here the date or period (e.g. week or month) at which or within which the seller must perform his delivery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clause a.4 of the respective incoterm.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i-5 买方对货物的检验(第3条)

i-5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y buyer (art. 3)

装运之前(before shipment)____天(date)检验地(place of inspection): 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_

i-6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第7条)

i-6 retention of title (art. 7)

____ 是(yes)

____ 否(no)

i-7 付款条件(第5条)

i-7 payment conditions (art. 5)

往来帐户付款(第5.1条)

___ payment on open account (art. 5.1)

付款时间(如与第5.1条的规定不同)〔time for payment (if different from art. 5.1) :开出发票之日起____ 天。 其它:_____________days from date of invoice. other: _______开立需要即期担保或备用信用证保证的帐户(第5.5条) __ open account backed by demand guarantee or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art. 5.5)

预先付款(第5.2条)

___ payment in advance (art. 5.2)

日期(如与第5.2条规定不同):_________ 总价款_____ 合同价款的___%

date (if different from art. 5.2): ____________ total price ______% of the price

跟单托收(第5.5条)

___ documentary collection (art. 5.5)

___付款交单(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_________

承兑交单(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_______

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第5.3条)

___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art. 5.3)

___保兑(confirmed) ___ 非保兑(unconfirmed)

发出地(如适用时)〔place of issue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保兑地(如适用时)〔place of confirmation (if applicable)〕: _________

款项的取得(credit available):

__ 即期付款(by payment at sight)

__ 延期付款(by deferred payment at): ___ 天(days)

__ 承兑汇票(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___ 天(days)

__ 议付(by negotiation)

部分装运(partial shipments): __ 允许(allowed) __不允许(not allowed)

转运(transhipment): __ 允许(allowed) __ 不允许(not allowed)

必须向卖方通知跟单信用证的日期(如果与第5.3条不同):

交货日前______天 其它:_______________

date on which the documentary credit must be notified to seller (if different from art. 5.3)

________ days before date of delivery __ other: _____________

____ 其它(other): _______________

比如: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子资金转让至卖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e.g. cheque, bank draft,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to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of seller)

i-8 单证

i-8 documents

(在此处注明卖方提供的单证。建议当事人对照其在特别条款第i-3款中选定的贸易术语。)

indicate here documents to be provided by seller. parties are advised to check the incoterm they have selected under i-3 of these specific conditions.

__ 装运单证(transport documents): 注明要求提交的装运单证的类型(indicate type of transport document required )_________

__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__ 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__ 装箱单(packing list) __ 检验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__ 保险单(insurance document) __ 其它单证(other): ____________

i-9 解除合同日期

i-9 cancellation date

(当双方要修改第10.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icle 10.3

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如果货物在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不能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立即解除合同。

if the goods are not delivered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force majeure) by (date) _______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cancel the contract immediately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i-10 迟延交货责任(第10.1、10.4和11.3条)

i-10 liability for delay (art. 10.1, 10.4 and 11.3)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0.1、10.4和11.3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0.1, 10.4 or 11.3

迟延交付货物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应为: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周,最高不超过迟延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_%。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in delivery shall be:

__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per week, with a maximum of ____ % (of price of delayed goods)

或者(or):

__ ________ (注明具体金额)(specify amount).

如果因迟延交货终止合同,卖方迟延交货应支付的赔偿金限制为未交付货物价款的_____%.

in case of termination for delay,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for delay is limited to ____ %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i-11 货物不符约定的责任限制(第11.5条)

i-11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art. 11.5)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5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5.

卖方由于交付不符约定的货物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应为:

应限于已证明的损失(包括导致的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不超出合同价款的______%;

seller’s liability for damages arising from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shall be:

___ limited to proven loss (including consequential loss, loss of profit, etc.) not exceeding ___ % of the contract price;

或者(or):

___ 具体列举如下〔as follows (specify)〕:

_____________

i-12买方保留不符约定货物时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i-12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where non-conforming goods are retained by the buyer (art. 11.6)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6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6

保留约定不符的货物所作出的价格减让应不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_____%.

the price abatement for retained non-conforming goods shall not exceed:

___ ___% of the price of such goods。

或者(or):

___ ________ (列明具体的数额)(specify amount)

i-13 时间限制(第11.8条)

i-13 time-bar (art.11.8)

(当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第11.8条时, 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modify art. 11.8.

由于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应自货物到达目的港之日起不迟于_____天内提出诉求(第11.8条列明的情况)。

any action for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as defined in article 11.8) must be taken by the buyer not later than __________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i-14(a), i-14(b) 适用的法律(第1.2条)

i-14(a), i-14(b) applicable law (art.1.2)

(当双方当事人想适用某国法律而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才应填写)

以下的做法不予推荐

to be completed only if the parties wish to submit the sale contract to a national law instead of cisg. the solution hereunder is not recommended :

(a)本销售合同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国内法。

(a) this sales contract is governed by the domestic law of __________ (country)

(当双方当事人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事项不想适用卖方所在国法律时,才应填写)

to be completed if the parties wish to choose a law other than that of the seller for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b)《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任何事项,应适用______________(国名)法律。

(b) any questions not covered by cisg will be governed by the law of ____________ (country).

i-15 其它事项

i-15 other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part ii general conditions

第一条 总则

art. 1 general

1.1 这些一般条款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一起适用于本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也可以将这些一般条款加入其它任何的销售合同。当第二部分的一般条款独立于第一部分的特别条款使用时,第二部分对第一部分的任何援引应解释为对双方约定的对应的特别条款的援引。当这些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任何特别条款相矛盾时,应以特别条款为准。

1.1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re intended to be applied together with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of the international sale contract of manufactured goods, but they may also be incorporated on their own into any sale contract. wher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part ii) are used independently of the said specific conditions (part i), any reference in part ii to part i will be interpreted as a reference to any relevant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by the parties. in case of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etween the parties,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shall prevail.

1.2 合同自身(即指这些一般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条款)的规定中未明示或默示处理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应适用: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下称《销售公约》),和

b.在《销售公约》未对这些事项作出规定时,适用卖方营业所在地国法律。

1.2 any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 which are not expressly or implicitly settled by the provisions contained in the contract itself (i.e. these general conditions and any specific conditions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shall be governed:

a. by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vienna convention of 1980,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cisg), and

b.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questions are not covered by cisg, by reference to the law of the country where the seller has his place of business.

1.3 援引的任何贸易术语(比如:exw,fca 等)应视为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对应的贸易术语。

1.3 any reference made to trade terms (such as exw, fca, etc.)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relevant term of incoterm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1.4 援引的国际商会的出版物应视为达成本合同时最新的版本。

1.4 any reference made to a pub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s deemed to be made to the version current at the date of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1.5 除非达成书面协议或有书面证据证明,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均无效。但是,当另一方信赖该方所作出的行为时,该方由于其作出的行为而不得主张该款规定。1.5 no mod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 is valid unless agreed or evidenced in writing. however, a party may be precluded by his conduct from asserting this provision to the extent that the other party has relied on that conduct.

第2条 货物的特征

art. 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oods

2.1 双方约定,与货物及其用途有关的任何资料,比如;包含在卖方的目录、说明书、函件、广告、图片和价目表中的重量、尺寸、容量、价格、颜色和其它数据不应作为生效的合同条款,除非在合同中明确作了约定。

2.1 it is agreed that any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goods and their use, such as weights, dimensions, capacities, prices, colours and other data contained in catalogues, prospectuses, circulars, advertisements, illustrations, price-lists of the seller, shall not take effect as terms of the contract unless expressly referred to in the contract.

2.2 除非另有约定,买方不拥有购买的软件、制图等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卖方仍然是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独占所有权人。

2.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does not acquire any property rights in software, drawings, etc. which may have been made available to him. the seller also remains the exclusive owner of any intellectual or industri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第3条 货物装运前的检验

art. 3 inspection of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如果双方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必须在装运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在约定的地点已准备好进行检验。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inspect the goods before shipment, the seller must notify the buyer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before the shipment that the goods are ready for inspection at the agreed place.

第4条 价格

art. 4 price

4.1 如果没有约定货物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卖方最新列出的价格。若没有这样的最新列出的价格,将适用达成合同时这些货物的一般价格。

4.1 if no price has been agreed, the seller’s current list price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current list price, the price generally charged for such goods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shall apply.

4.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货物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没有必要调整价格。

4.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price does not include vat, and is not subject to price adjustment.

4.3 第i-2款(合同价款)注明的价款包括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的任何费用。但是,如果卖方承担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买方承担的费用(比如:exw或fca术语中的运输费或保险费),那么这些款项不应视为已包含在第i-2款项下注明的价款中,买方应予偿还。

4.3 the price indicated under i-2 (contract price) includes any costs which are at the seller’s charge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however, should the seller bear any costs which, according to this contract, are for the buyer’s account (e.g. for transportation or insurance under exw or fca), such sums shall not be considered as having been included in the price under i-2 and shall be reimbursed by the buyer.

第5条 支付条件

art. 5 payment conditions

5.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或者双方之间此前交易另有默契,买方应通过往来帐户向卖方支付价款和其它应付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开出发票之日起30日。除非另有约定,到期应付的款项应可在结算时远程转帐至卖方在其所在国开立的帐户,当相应的应付款项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为卖方银行收到时,应视为买方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or implied from a prior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payment of the price and of any other sums due by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shall be on open account and time of payment shall be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invoice. the amounts due shall be transferre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teletransmission to the seller’s bank in the seller’s country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performed his payment obligations when the respective sums due have been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5.2 如双方约定预先付款,则无须作出进一步的表示,支付的预先付款应指全部的价款,除非另有约定。而且预先付款必须作为可立即存取的资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者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的一天之前至少30日为卖方银行收到。如果双方约定仅预先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剩余价款的支付条件将按照本条款中规定的规则确定。

5.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in advance, without further indication, it will be assumed that such advance paymen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refers to the full price, and that the advance payment must be received by the seller’s bank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if advance payment has been agreed only for a part of the contract price, the payment conditions of the remaining amount will be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rules set forth in this article.

5.3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信用证付款,除非另有约定,买方必须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安排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在约定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一天前至少30日作出通知。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应为即期、允许部分装运和转运。

5.3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redit,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buyer must arrange for a documentary credit in favour of the seller to b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to be notified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documentary credit shall be payable at sight and allow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s.

5.4 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跟单托收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单证应在付款时交付(付款交单),单证的交付无论如何应受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支配。

5.4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on payment by documentary collection, th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ocuments will be tendered against payment (d/p) and the tender will in any case b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5.5 在双方约定付款需要银行担保支持的情况下,在约定的交货日之前至少30日或者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最早日期之前至少30日,买方应按照国际商会出版的《即期担保统一规则》的规定提供一份即期银行担保,或者按照该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提供一份备用信用证,在两种情况下,均应由一家著名的银行开出。

5.5 to the extent t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hat payment is to be backed by a bank guarantee, the buyer is to provide,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at least 30 days before the earliest date within the agreed delivery period, a first demand bank guarantee subject to the uniform rules for demand guarantee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or a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ubject either to such rules or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 either case issued by a reputable bank.

第6条 迟延付款时的利息

art. 6 interest in case of delayed payment

6.1 如果一方未支付到期款项,另一方有权从该款项到期应支付之日起对该笔款项计算利息。

6.1 if a party does not pay a sum of money when it falls due the other party is entitled to interest upon that sum from the time when payment is due to the time of payment.

6.2 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高于付款货币在付款地适用于一般借款人的平均的银行短期贷款利率的2%,或者若在付款地没有这种利率时,适用付款货币国的相同的利率。如果在这两个地方均不存在该种利率,利率应是依照付款货币国法律确定的适当的利率。

6.2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2% above the average bank short-term lending rate to prime borrowers prevailing for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at the place of payment, or where no such rate exists at that place, then the same rate in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in the absence of such a rate at either place the rate of interest shall be the appropriate rate fix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第7条 货物所有权的保留

art. 7 retention of title

如果双方对于货物所有权的保留作了有效的约定,卖方对货物保留所有权直到价款支付完毕为止,或者依另外的约定。

if the parties have validly agreed on retention of title, the goods shall remain the property of the seller until the complete payment of the price, or as otherwise agreed.

第8条 合同的交货贸易术语

art. 8 contractual term of delivery

除非另有约定,应采用“工厂交货”(exw)方式交货。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delivery shall be "ex works" (exw).

第9条 单证

art. 9 documents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必须提供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中要求的单证(如有的话),或者如果没有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则按照先前交易过程确定。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documents (if any) indicated in the applicable incoterm or, if no incoterm is applicable, according to any previous course of dealing.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补偿

art. 10 late-delivery, non-delivery and remedies therefor

10.1 当迟延交付货物时,若买方将延迟的情形通知了卖方,则每延迟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索要迟延交付货物价款0.5%或约定的其它比例的约定的赔偿金。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约定的交货日起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限内的最后一日起算。如果买方从约定的交货之日起15日内向卖方发出这样的通知,损害赔偿金从通知之日起算。约定的迟延赔偿金不得超过迟延交付的货物价款的5%或约定的其它补偿金的最高数额。

10.1 when there is delay in delivery of any goods,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liquidated damages equal to 0.5% or such other percentage as may be agreed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provided the buyer notifies the seller of the dela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or from the last day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 of delivery. where the buyer so notifies the seller after 15 days of the agreed date of delivery, damages will run from the date of the notice. 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price of the delayed goods or such other maximum amount as may be agreed.

10.2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第i-9条中就合同解除日期达成一致,基于货物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在解除合同日期前交付,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2 if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a cancellation date in box i-9, the buyer ma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by notification to the seller as regards goods which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by such cancellation date for any reason whatsoever (including a force majeure event).

10.3 当第10.2条不适用,并且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0.1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数额的约定赔偿金日为止仍未能交付货物时,如果货物未在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交付给买方,买方基于这些货物的原因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 when article 10.2 does not apply and the seller has not delivered the goods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has become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such goods, if they have not been delivered to the buyer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0.4 如果合同依照第10.2条或第10.3条解除,那么除了依照第10.1条已付或应付的款项外,买方有权索要不超过未交付货物价款10%的其它损失的赔偿金。

10.4 in case of termination of the contract under article 10.2 or 10.3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claim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delivered goods.

10.5 本条款项下的补偿不包括迟延交货或不交货时的其它补偿。

10.5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delay in delivery or non-delivery.

第11条 货物不符约定

art. 11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11.1 买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后尽快检验货物,并应在买方发现或应该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无论如何买方将无权因货物不符约定要求补偿,如果买方未能在货物到达约定目的港之日起12个月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卖方。

11.1 the buyer shall examine the goods as soon as possible after their arrival at destination and shall notify the seller in writing of any lack of conformity of the goods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when the buyer discovers or ought to have discovered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any case the buyer shall have no remedy for lack of conformity if he fails to notify the seller thereo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destination.

11.2尽管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之间交易当中存在一些常见的细微差异,货物仍将视为与合同相符,但买方有权获得因这些细微差异在这种贸易或交易当中通常的价款减让。

11.2 goods will be deemed to conform to the contract despite minor discrepancies which are usual in the particular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between the parties but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any abatement of the price usual in the trade or through course of dealing for such discrepancies.

11.3 当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并且买方依照第11.1条的规定已发出了货物不符约定的通知,而买方未在通知中选择保留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有权选择:

(a)用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替换不符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b)修复不符约定的货物,而买方无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

(c)向买方偿还不符约定货物的已付价款,并由于货物不符合同约定而终止合同。

在依照第11.1条规定发出货物不符通知和依照上述第11.3(a)的规定提供替代货物或依照第11.3(b)的规定修复货物的日期之间,每过一个完整周,买方有权依照第10.1条的规定获得约定的赔偿金。这些赔偿金应与第10.1条项下应付的赔偿金(如有的话)累计,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总额的5%。

11.3 where goods are non-conforming (and provided the buyer, having given notice of the lack of conformity in compliance with article 11.1, does not elect in the notice to retain them), the seller shall at his option:

(a) replace the goods with conforming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b) repair the goods, without any additional expense to the buyer, or

(c) reimburse to the buyer the price paid for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and thereby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ose goods.

the buyer will be entitled to liquidated damages as quantified under article 10.1 for each complete week of delay between the date of notification of the non-conformity according to article 11.1 and the supply of substitute goods under article 11.3(a) or repair under article 11.3(b) above. such damages may be accumulated with damages (if any) payable under article 10.1, but can in no case exceed in the aggregate 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4 如果卖方在买方依照第11.3条的规定有权获得最高额约定的赔偿金之日为止,未能依照第11.3条的规定履行义务,买方基于货物与合同不符,有权书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供了替代货物或修复了货物。

11.4 if the seller has failed to perform his duties under article 11.3 b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uyer becomes entitled to the maximum amount of liquidated damages according to that article, the buyer may give notice in writing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s regards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unless the supply of replacement goods or the repair is effected within 5 days of receipt of such notice by the seller.

11.5 当合同依照第11.3(c)条或第11.4条的规定终止时,除了依照第11.3条支付的或应付的退款和迟延损害赔偿金外,买方有权获得不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10%的附加损失的损害赔偿金。

11.5 where the contract is terminated under article 11.3(c) or article 11.4, then in addition to any amount paid or payable under article 11.3 as reimbursement of the price and damages for any delay, the buyer is entitled to damages for any additional loss not exceeding 10% of the price of the non-conforming goods.

11.6 买方选择保留不符约定的货物的,买方有权获得相当于若货物与合同相符时在约定目的地的货物价格与实际交付时在同一地的价格之间的差价。这些差价不应超过不符约定货物价款的15%。

11.6 where the buyer elects to retain non-conforming goods, he shall be entitled to a sum equal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value of the goods at the agre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f they had conformed with the contract and their value at the same place as delivered, such sum not to exceed 15% of the price of those goods.

11.7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第11条中约定的补偿不包括任何因货物不符约定的其它救济。

11.7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the remedies under this article 11 are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y for non-conformity.

11.8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在货物到达之日起两年之后,买方不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货物不符约定的诉求。双方明确约定,在该两年期限届满之后,卖方以不履行合同为由向买方提出诉求时,买方不得在答辩中主张货物不符约定,或据此提出反请求。

11.8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no action for lack of conformity can be taken by the buyer, whether before judicial or arbitral tribunals, after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arrival of the goods. it is expressly agreed that after the expiry of such term, the buyer will not plead non-conformity of the goods, or make a counter-claim thereon, in defence to any action taken by the seller against the buyer for non-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第12条 双方的合作

art. 12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12.1 买方应将其顾客或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交付的货物或涉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的索赔即时通知卖方。

12.1 the buyer shall promptly inform the seller of any claim made against the buyer by his customers or third parties concerning the goods delivered 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ed thereto.

12.2 卖方应即时将可能涉及买方产品责任的索赔通知买方。

12.2 the seller will promptly inform the buyer of any claim which may involve the product liability of the buyer.

第13条 不可抗力

art. 13 force majeure

13.1 一方对于不履行义务不必承担责任,只要其能证明:

(a)不履行义务是由于其不能控制的阻碍,及

(b)在达成合同时,尽其所能也不能合理地预见该阻碍和其影响,及

(c)其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阻碍或其影响。

13.1 a party is not liable f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ny of his obligations in so far as he proves:

(a) that the failure was due to an impediment beyond his control, and

(b)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ve taken into account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and

(c)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have avoided or overcome it or its effects.

13.2 主张免责的一方,尽其所能在知道该阻碍及其影响时,只要可行应将该阻碍及其影响通知另一方。当免责事由消除时,也要发出通知。

13.2 a party seeking relief shall, as soon as practicable after the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up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become known to him, give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of such impediment and its effects on his ability to perform. notice shall also be given when the ground of relief ceases.

未发出两种通知中任一种通知的一方,应对本应可以避免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failure to give either notice makes the party thus failing liable in damages for loss which otherwise could have been avoided.

13.3 在不违反第10.2条的前提下,本条款规定的免责事由使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了支付损害赔偿金、罚金和其它合同制裁的责任,但只要该事由存在并持续,对于支付拖欠款项利息的责任则不能免除。

13.3 without prejudice to article 10.2, a ground of relief under this clause relieves the party failing to perform from liability in damages, from penalties and other contractual sanctions, except from the duty to pay interest on money owing as long as and to the extent that the ground subsists.

13.4 如果免责的事由持续存在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解除合同。

13.4 if the grounds of relief subsist for more than six months, either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 notice.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art. 14 resolution of disputes

14.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all disputes arisi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resent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ianjin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seller buyer

signature signature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点(place)_____________ 日期(date)___ 地点(place)____ 日期(date)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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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材料销售合同正规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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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

乙方(卖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1.1本合同物资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见附件一《订货明细表》。

2.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

2.1 质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项执行:

2.1.1 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1.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 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材料进行取样送 甲方指定地点 进行全项试验,取样试验需达到设计强度。

2.2质量保证期为 12 月,从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3.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货数量原则上以乙方搅拌站出站销售单据上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指定收方人员核实签字后生效,若经甲方现场实际收方发现与销售单据上数量不符时,以甲方现场实际量方为准。供货过程中双方对供货数量若有争议,由甲方随机抽取供货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核实,若出现数量不足,本批次供货数量按此抽检缺少比例逐车扣减数量。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4.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5.供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及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

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地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5.2 运输方式及保险:

5.2.1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甲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5.2.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毁损、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损害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各种赔偿费用,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5.2.3 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现场联系人。

6.验收

6.1 乙方将甲方通知所需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通过甲方授权的现场材料负责人 彭红波 及现场质检人员 马志龙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确认合格后以过磅(或验方)方式进行计量,计量结果经乙方送货人员复核无误后,现场材料负责人开具收料单据,送货人员签认,乙方送货人员签认应有乙方书面身份确认证明并交甲方,作为结算依据。

6.2甲方抽样送检复测以甲方所在工程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物资在检测期间存放于甲方场内的保管及仓储费、该部分物资的检验费用、该部分物资相关退场费用。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及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季)向甲方结算货款。

7.2 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无责。

7.4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8.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双方责任

9.1 甲方

9.1.1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1.3 受业主或建设单位影响调整工程项目计划,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相应的供货计划及付款时间,乙方应按调整后的计划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种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处和利益输送;乙方不得以何种形式向甲方输送利益和好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2.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2.3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资需求计划后必须按照要求开始供货;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分包、转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交货日期顺延,如7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货计划发货,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1.4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10.1.5 其它约定: 无 。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保证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5%-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造成的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给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4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同意代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0.2.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追究乙方质量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8 其它: 无 。

1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2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不可抗力,则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2.1.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税费

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14.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的铁路法院(无铁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

15.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5.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审查部门盖章后生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盖章) (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公章)

审查部门负责人:

订货明细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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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销售代理合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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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及其附件《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为甲方的企业邮箱收费服务销售代理商,享受相应的代理商权利,承担相应的代理商义务。

2. 本合同的附件《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规定与《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4.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代理期限 代理区域 代理商类型

金牌代理商 [ ]

银牌代理商 [ ]

销售指标

销售指标按照代理商类型确定:

1. 金牌代理商必须保证每季销售邮箱空间不低于15GB;每月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40个,代理第一个季度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120个,此后每季度新增用户的增长率为上个季度新增用户数的30%。

2. 银牌代理商必须保证每季销售邮箱空间不低于8GB;每月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20个,代理第一个季度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60个,此后每季度新增用户的增长率为上个季度新增用户数的30%。

代理价格

乙方享受的代理价格按每次提货数量确定,但单次提货量不得小于2G,具体如下:

1. 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2G小于5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_元/M/年计算;

2. 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5G小于1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_元/M/年计算;

3. 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10G小于5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元/M/年计算;

4. 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5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代理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费用支付

付款金额及时间 收款银行帐号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每次提货前将全部货款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收 款 方: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特别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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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连锁超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超市,营销,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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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租赁柜台进行经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地址

位置(可附图)

柜台长、宽、高(米)

经营面积(平方米)

装修及配套设施

其他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租赁期共年零个月。

第三条租金标准、租金总额、支付方式等

1.租金标准:

2.租金总额: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

5.其他:

第四条租赁柜台的用途

第五条租赁柜台的交付

租赁柜台交付的时间、方式及验收:

第六条租赁柜台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方法使用租赁柜台。

第七条租赁柜台的维修

1.出租人应履行租赁柜台的维修义务。

双方也可以约定在租赁期内,租赁柜台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由于维修责任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维修责任方承担。

2.因维修租赁柜台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维修租赁柜台的除外。

具体约定是:

第八条租赁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害租赁柜台。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对费用、改善要求等内容进行约定。

具体约定是:

2.合同期满,对租赁柜台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第九条租赁柜台的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

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

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柜台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2)出租人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营发展需要,制定有关经营场所管理制度的权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诚信守法经营的权利;

(4)出租人有查验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的权利;

(5)出租人有在日常检查或接受投诉举报中发现承租人有涉嫌违法问题的线索,及时报告或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处置的权利;

(6)出租人有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权利;

(7)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柜台租赁期满后,如消费者要求出租人赔偿,出租人先行赔偿后,有向承租人追偿的权利;

(8)其他权利:

2.出租人义务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交付租赁柜台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2)出租人有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诚信守法经营的义务;

(3)出租人有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柜台符合约定的用途,以保障承租人正常经营的义务;

(4)出租人有不得随意改变经营场所用途和布局,不得无故干涉承租人正常经营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使用出租人提供的柜台(摊位、铺位、商位等)和服务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2)承租人有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权利;

(3)承租人有在出租人将租赁柜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在合同履约期内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柜台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者免予支付租金。

因租赁柜台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租赁柜台及设立柜台的场所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有权就租赁柜台存在的瑕疵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其他权利:

2.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交纳租金的义务;

(2)承租人有在租赁柜台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许可证书的义务;

(3)承租人有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出租人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义务;

(5)承租人有执行进货查验,不销售假冒伪劣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柜台的义务;

(7)承租人有租赁期届满归还租赁柜台的义务;

(8)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租赁柜台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后在日内仍未提供租赁柜台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出租人未按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租赁柜台的,按(年/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设立柜台的场所水电、消防、安全、卫生、供暖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经催告后在日内仍无改善的,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的,按(年/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其他责任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后在日内仍未交纳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柜台,致使租赁柜台受到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未按约定归还租赁柜台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4)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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