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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巡视条例【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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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内容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3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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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内容情况报告

众所周知,八项规定是指20xx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面小编向大家带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内容的情况报告。欢迎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四川省、成都市和我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

为确保厉行节约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厉行节约、贯彻八项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厉行节约日常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牵头科室职能职责、任务指标分解等工作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以及八项规定的工作机制。局党组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给干部职工做出表率。

二、广泛动员,强化认识

充分利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批示精神,加深全局干部职工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要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从每一项工作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切实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

一是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按市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打印和复印用纸及打印的一次性讨论稿等能双面使用的要回收使用。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办公设备,延长使用寿命,节省办公耗材。

二是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坚持安全用电、规范用电,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下班前要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养成随手关灯习惯。节约用水,不要出现“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本着热情、周到、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局接待工作,牢固树立民政局良好的对外形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根据新要求修改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上级部门来我局调研和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召开各类会议,原则上不挂会标,一律不摆鲜花水果,会议力求精简高效。

二是坚决杜绝纪念品馈赠及春节期间联谊联欢活动。公务接待中不馈赠纪念品,20xx年春节至20xx年5月期间做到厉行节约,没安排单位内部以及与外单位之间的联谊联欢活动,没向上级部门馈赠礼品,以务实之风抓好本质工作。切实做好了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幸福过年”等慰问活动,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好每一件实事。

三是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成都市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有关规定,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

四是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为了加强民政系统资金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局机关成立了内部审计小组。内部审计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行为,严肃了财经纪律。

(三)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不同科室需外出办事时,尽可能集中同线路外出办公人员一同外出。

四、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一)强化管理,措施得力。一是在办公区域公共场所安装节能灯。二是加强电脑耗材的使用管理。各科室尽量采用无纸化办公,打印机复印机晒鼓灌墨粉等方法,既节约了购买耗材费用,又达到环保的目的。三是加强办公成本的控制。坚持办公文具以旧换新,内部文件正反面用纸等。四是加强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坚持修旧利废,计划维修保养,合理降低设施设备维修费和材料费。五是抓好节约水、电、气的管理。把节约用水用电要求写进岗位责任制,对用水用电设备进行专人管理,真正做到无“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六是加强资源消耗计量和监测管理。定期开展资源消耗自查工作,汇总分析资源利用状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充分挖掘节约潜力。

(二)严格标准,加强督促。为避免厉行节约工作走过场、留死角,在各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开支情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与办公室、财务科组成检查组,对全局全局4个直属单位今年1—4月经费支出、车辆购置及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一般性费用支出、酒水、用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为把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将国内公务考察列入了厉行节约控制范围,实行“两个严禁”,严禁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内容的公务考察活动,严禁以招商引资、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

五、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节约意识还不够强,自觉性还不够高;二是全局厉行节约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xx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规定要求: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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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巡视工作会议主持词怎么写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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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贵的来宾.

各位亲爱的伙伴们

在座的所有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我叫

我们非常荣幸担任此次晚会的主持

首先给大家拜一个晚年,祝大家身体健康

合家幸福

事业兴旺

万事如意

即将过去的201#年,是**公司承前启后,成就非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在一些重大领域中,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喜悦伴着汗水,成功伴着艰辛,遗憾激励奋斗,我们不知不觉地走进了新的一年;

今天,让我们欢聚一堂,共同畅想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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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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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卫市教育局党委和东园学区总支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廉洁自律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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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行政,收银,全文共 3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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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制定了《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下面是条例的全文。

《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统称。

行政性收费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实施的收费。

事业性收费是事业单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实施的非经营性收费。

第四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国家和省两级审批、分级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第二章 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制定

第六条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以下列规定之一为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

(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国务院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五)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七条行政性收费标准根据行政管理行为的合理开支制定。

事业性收费标准根据合理耗费制定。

第八条行政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费项目经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经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报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第九条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由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其中重要的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需要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应当按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重新报批。

第十二条凡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会同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审核。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所依据的规定已废止或者修改后取消收费规定的,自规定废止或者取消收费规定的决定生效之日起原收费项目、标准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核定收费标准,应当严格履行申报程序,如实向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必需的资料。

第十五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转发执行。

第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超越权限审批、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超越权限核定、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不准收费;同一管理行为已经批准收取管理费的,不得又对发放证照收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设立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务交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有偿服务名义进行收费,事业单位不得将非经营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收费单位必须持经批准收费的文件到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由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以下简称收费许可证);凭收费许可证到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由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者使用经国家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当地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验证的全国统一专用票据,方可收费。

禁止转借、转让、涂改和擅自印制收费许可证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第十八条禁止收费单位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

禁止收费单位收费后不开具规定的收费票据和扩大收费票据的使用范围。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合并、分设、改变名称的,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调整,自决定生效之日起停止收费并于10日内持有关决定向原发放收费许可证的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被撤销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撤销、废止后,应终止收费。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固定的收费场所公布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收费人员,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实行年检年审制度,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内收入管理或者财政预算外收入管理。收费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项账册。属于财政预算内的资金应当全额上缴财政,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属于财政预算外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管理办法由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接受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账册、收费票据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对需要设立或者调整的与生产和生活关系密切、影响面较大的重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采取听证等形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本条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交,并可以向当地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受理机关应当及时查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撤销其收费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超越权限审批、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二)超越权限核定、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将违法所得清退原交费者,无法退还的予以没收;对收费单位处以违法所得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吊销收费许可证;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收费许可证或者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收费的;

(二)不开具规定的收费票据或者扩大收费票据使用范围收费的;

(三)收费单位合并、分设、改变名称或者收费项目、标准调整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继续收费的;

(四)收费单位被撤消或者收费项目被撤消、废止后不终止收费的;

(五)转借、转让、涂改和擅自印制收费许可证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吊销收费许可证:

(一)收费单位不按规定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或者不亮证收费的;

(二)收费单位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年审或者不如实提供账册、收费票据等资料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审计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瞒报、虚报、拒报收费情况的;

(二)不按规定管理、使用、上缴收费资金的;

(三)转借、转让、涂改和擅自印制收费票据的。

第三十条对拒缴违法所得的,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通知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抵减其预算内拨款。

第三十一条对拒绝、阻碍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检举、揭发、查处违法收费行为的当事人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四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执法。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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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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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机关一支部组织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浅谈几点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中明确,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等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照规定必须严肃处理。

《条例》鲜明指出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等方面均做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

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深感责任重大。来到后勤工作有3年多的时间了,虽然后勤工作种类繁多、琐碎,但在保障测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一边学习着,一边成长着,但深知需要努力的方面还有很多,因此,我也不断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以修身——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

学习政治理论,是坚定理想信念和搞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要不断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认真领会《条例》中的内容,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道德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以用权——以制度建设为标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青年工作者,我想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在办公室文秘岗位上工作已有3年的时间了,每天要处理各种事情,我深知制度的作用与意义。岗位就是我的一种责任,所以我只有将制度放在首位,坚持按规则、按制度办事,才能把每件事情做好,才能保证正确的方向,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严以律己——以条例为做人戒尺,不断总结自身不足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一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多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时刻以条例中的规定不断提醒自己,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国法,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视其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以法之严、纪之肃敲打思想和灵魂,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为营造和保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做青年党员中的模范。

四、谋事创业要实——切实转变作风,增强工作实效

工作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要透过表面现象看本质,虚心听取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办公室文秘工作。

一是加强督办工作。督办工作是办公室一项重要职责,是确保中心各项计划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的基本手段。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开展督查,领导批阅的文件及时督查并汇报,力求各种保障工作按时按质按量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工作前瞻性和敏锐性。当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只有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和作用,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敏锐性,深入基层去了解、调研,才能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运用办公室上下贯通的信息报送体系,切实抓好中心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搜集和报送工作,善于从下面报送的各种原始信息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听取各方意见,提高综合看待问题的水平,提出合理方案,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强大合力,保证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当好“吸收器”、参谋部、信息部,直接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是社会、单位发展的动力源泉,青年作为未来,必须要跟上历史发展的脚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创新。日常工作中要敢于打破旧框框,革除陈规陋习,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思考,敢于探索,大胆推进工作创新。坚持和发扬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学会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视线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如何提升公文流转速度?遇到急事如何处理?如何改进接待工作等。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转变思想观念,在作风建设上争当表率。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埋头苦干、自觉奉献的优良作风,坚持鼓实劲、求实效,苦干实干。我想,只有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开阔视野,加强自身创新能力的建设,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和完善自我上,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升工作实效。

五、做人要实——脚踏实地,实现自我价值

始终坚持把诚实、务实作为个人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自觉加强素质修养,克服私心杂念,真正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知行统一。对党、对组织、对领导、对同事真诚团结有爱,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以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与生活中。后勤是一个大家庭,作为中心集体中的一员,我时刻认识到,只有真诚待人、团结大家的力量,才能把工作做到位,才能使后勤整体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局职工家属提供优质服务,真正实现自我价值。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我们这一代人要珍惜时代、珍惜机遇、珍惜岗位,有责任也有义务担起时代的重任,自觉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不论自己在什么地方在什么岗位,都要像桌子一样脚踏实地,像粉笔一样有自我牺牲精神,像尺子一样一生正直,像墨水一样留下清秀的字迹,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做一名时代发展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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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央空调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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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名 称: 地 址:

签约代表: 邮 编: 电 话:

乙 方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签约代表: 手 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价款

第二条:工期

1、维修保养工期十天,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① 合同签订同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合同未生效;

②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电、施工场地及其它开工条件; ③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④ 因电源未到位影响调试验收的;

⑤ 因遇人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① 甲方指定维修保养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 ②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工作;

③ 甲方应与物业协商好乙方施工的有关问题,并应在进场施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致使相关管理部门的干预,被迫停工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①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范、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②乙方需按照双方协定的方案进行维修保养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③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做好成品保护及买方财产保护工作;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时付款50%

2、 完工验收后付款50%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如无甲方责任延长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3、 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合同款项时,乙方有权终止所维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保修服务。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友好解决时,应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5、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 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约定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方生效。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自付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签章)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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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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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的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三、述职述廉。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四、民主生活会。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信访处理。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六、谈话和诫免。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

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八、舆论监督。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九、询问和质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十、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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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五项管理行动日志》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日记,条例,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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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管理行动日志》管理条例

五项管理:1、心态管理2、目标管理3、时间管理4、学习管理 5、行动管理

一、心态管理

心态是成功的基础。心态的积极或者消极会直接影响做事的结果。要知道不是外在世界控制我们,而是内心世界控制外在。

美国行为科学家保罗何塞做过一个研究:成功=心态*能力

所谓能力就是经验、方法和知识。一个人不管从事什么职业,能力绝不可能为零,而且能力还会在工作过程中逐渐增长。而心态只有两种:积极或是消极。积极就是100分,消极则是0分。如果心态消极,即使能力出色,结果也是0分。而心态积极的话,即使能力有所欠缺,也会取得较好的结果。

成功人士需要具备的心态:3+3心态

3大作风:认真;快;坚守承诺

3大准则:保证完成任务;绝不找借口;乐观自信、爱与奉献

二、目标管理

l 目标的重要性

1、 目标产生积极的心态。

2、 目标使你看清使命,产生动力。

3、 目标使我们有生存的意义和价值。

4、 目标使我们以结果为导向

5、 目标有助于我们分清轻重缓急,把握重点。

6、 目标使我们集中精力,把握现在。

7、 目标能提高激情,有助于评估进展。

8、 目标使人自我完善,永不止步。

9、 目标使人产生信心、勇气、胆量。

10目标使你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97%的人不懂得设定目标

3%的人才懂得设定目标

l 人们为什么不设定目标

1、 害怕失败

2、 害怕耻笑

3、 不知道重要性

4、不知道方法

人生六大目标领域才是均衡完整的人生

l 人生六大目标领域:

1、 事业(工作)

2、 家庭生活

3、 财富

4、 健康

5、 学习、成长

6、 人脉(人际关系)

设定目标的步骤:

1、 假如不会失败

2、 敢于梦想

人之所以伟大,不是因为人伟大,而是因为目标伟大

3、 写下了

4、 制定行动方案

设定目标为终点,再设定日目标,周目标,月目标,年度目标

l 制定目标的五项原则:

1、 明确

2、 量化(不用形容词)

3、 挑战

4、 长短

5、 时限

三、时间管理

时间管理=生命管理

l 高效时间管理的方法:

1、 生命规划

(1)、要领先规划时间(每日、每周、每月、每年)

(2)、人生的六大领域

(3)、以周为平衡点

2、 要事第一

20/80法则

20%的事情决定80%的成果

(1)、分清优先顺序

(2)、ABC法则

A类:非常重要 自己做

B类:重要 压缩做

C类:次重要 授权做

3、 每日管理

4、 任务清单

按接到任务的时候,给别人承诺的时候,布置任务的时候,都要马上记在你的行动日志上。任务明确,由谁做,并没有设定完成期限。

5、 检查、追踪

6、 日清日薪

7、 杜绝拖延

凡事设定时限,马上做,不要等待

8、 条理整洁

9、 马上行动

立即记录,立即行动,天天反省,马上改进

10、 充分授权:管理就是将你的事交由别人去完成

授权就是复制自己

永远有两个选择

(1)自己做

(2)别人做

授权的好处:

(1) 员工得到尊重和重视

(2) 调动员工积极性

(3) 别人有成就感

(4) 组织高效

四、学习管理

只要你每天学习一个小时,一年你就会成为行业专家,每天研究和运用行动日志,无异于与巨多成功人事朝夕相处,学习交流。

可以画一个表格,写下下面的东西:

1.今天学了什么 2.有那些进步 3.今天反省 4.改进方法

每天都如此,要求自己进步,假使每天进步1%,一年就能进步365%。

五、行动管理

成功始于心动,成于行动

人为什么不行动:

(1) 缺乏目标

世界上没有懒惰的人,只有缺少目标的人

(2) 痛苦不深

行动的原因:1、逃离痛苦;2、追求快乐

激发行动的6个步骤:

1、 我们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我为什么要去做;

所有在这当中,你一定要清楚地知道,通过填写行动日志:

第一、让你管理心态,让你每天都充满喜悦、幸福快乐;你的外在世界是因为你心灵世界所决定的,所以你每天都要评估你自己,你认真吗?你是第一次做好吗?你快吗?追求效率吗?不拖延吗?

当日事,当日毕,你坚守承诺吗?不虚假,将诚信,说到做到,你保证完成任务吗?

你的目标达成率,你绝对不找借口,你乐观、正面、积极的思考吗?你有信心吗?

这些都是帮助你,让你这些通过评估,然后调整你的心态。让你喜悦、快乐、幸福,然后充满信心。同时让你设定目标,去达成你更高的目标。这样去做一个成功的人

第二、在你有限的时间内,让你的生命更有价值,让你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更多的目标,生命让他更精彩,把每一天都过的更有意义,同时你善于学习,充值充电,充电就是充值,不断的培养自己,提升自己,所以你只有这样做,你最后你才会幸福快乐,喜悦健康。所以这本日志是为了你而设计的。首先你要知道这是我想要达到的结果。你真的想要这个结果。

2、达不到有什么痛苦

你不懂得时间管理,你的生命就会白白的浪费。你不懂得学习、提升,你的知识一天一天的匮乏,不断的透支,你根本不能适应今天社会的发展,你最后成为一个多余的人,所以你必须马上行动

3、不行动有什么坏处

没有改变你的行为之前,不会改变你未来的结果

4、假如马上行动有什么好处

马上行动就会有一天的收获,就有一天的成功

5、制度期限,马上行动

6、将行动计划告诉你的家人,朋友和领导。

1、订计划(心里或书面)

2、按计划做事

3、根据计划执行的具体情况逐步调整计划

4、对计划的执行要持之以恒

5、决心和恒心缺一不可

6、给自己压力,有压力的情况下做事通常会比较有效率

7、多借鉴别人的经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

8、有时做事要一心一意,有时要一心二用,具体看做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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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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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美的商用空调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见附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如果产品属于标准产品,则按照国家产品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执行;

2、如果产品属于非标准产品,必须以技术要求形式单独予以明确,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无明确说明的,视为按标准产品处理。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式:

乙方运输至甲方负责卸货;甲方人员签收货物并在工厂送货单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

第四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由甲方依照合同按设备清单进行验收。

对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有异议的,甲方应在签收前向乙方在场人员提出;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的,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合同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  ;

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最终供货清单,甲方向乙方按供货清单支付清单总价款的作为订金;发货前,甲方向乙方100%支付清单剩余价款余额。

第六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双方协商,以不耽误工期进展为原则,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总价款后10天内将合同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如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和延误时间,甲方如同意,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甲方提出更改机型的,交货期限重新确定。

第七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1、产品质量保证期:以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和乙方交货之日起36个月中先到期的时限为产品质量保证期。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损坏原因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则乙方收取基本维修费用,更换损坏零部件的,按所更换零部件出厂价格收取费用。

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取消订货合同总价款

2、如果乙方延迟交货超过%的违约金。

第九条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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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7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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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于XX年10月1日颁布的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条例,它是在XX年版《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明确了业主、物业公司和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规范了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自的职责和运作方式。使这些单位更加职责明确,更好地保护了业主利益。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八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修改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该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该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本决定自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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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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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甲方):

上海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安装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甲方如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家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安装施工前的设计,则乙方的设计方案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四、家用中央空调主机保修年限按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执行。

五、本合同所订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比例付款。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

上海市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施工的特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家用中央空调系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甲方联系人或委托联系人:

电话:

4.甲方所提供机组

室外机:

┌────┬──────┬─────┬─────┬──────┐

│序号 │ 品牌 │ 品名 │ 型号 │ 数量(台)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室内机:

┌────┬──────┬──────┬──────┬──────┐

│ 序号 │ 品牌 │ 品名 │ 型号 │ 数量(台)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7 │ │ │ │ │

├────┼──────┼──────┼──────┼──────┤

│ 8 │ │ │ │ │

└────┴──────┴──────┴──────┴──────┘

二、工程施工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完成隐蔽工程安装验收。待 装潢工程结束后,进行系统调试、竣工验收。

三、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将与机组相匹配的水、电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装室内外机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负责清除施工现场的障碍物,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4.施工图和室外机安装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环保、物业部门认可时,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施工期问应遵守消防、环保、保安、物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工程造价

1.本合同安装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2.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需增减材料,总价应相应变动。因此而造成的未计价材料、人工费等均按增减帐按实结算。具体变动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2.材料进场,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3.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40%,计人民币 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 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保证使用的铜管、风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业的产品合格证书。

2.隐蔽工程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乙双方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验收时间, 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验收。

3.甲方在装演工程结束后,应当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家用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竣工验收记录单》。乙方对安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风口保修期2年,从竣工验收结束、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1份。

6.施工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规范进行。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家用中央空调专业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区、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选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变更设计或甲方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甲方应当支付误工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竣工验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家用中央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及逾期竣工的责任;如系设计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设计方追究责任;如系设备原因,由甲方向设备供应方追究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预算单

┌────────────────────────────────────┐

│ 一、材料款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二、安装费 │

├───────┬─────────────┬───────┬──────┤

│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三、其它费用 │

├───────┬─────────────┬───────┬──────┤

│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工程总价 │ 人民币(大写) │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

┌────────┬───────┬────────┬───────────────┐

│ 工程 │ │ 工程地点 │ │

│ 名称 │ │ │ │

├───┬────┼───────┼────────┼────────┬──────┤

│ │ 序 │ 名称 │ 安装部位 │ 安装质量 │ 备注 │

│ 隐│ │ │ 检查结果 │ 检查结果 │ │

│ ├────┼───────┼────────┼────────┼──────┤

│ │ 1 │ 室内机 │ │ │ │

│ ├────┼───────┼────────┼────────┼──────┤

│ 蔽│ 2 │ 送风管 │ │ │ │

│ ├────┼───────┼────────┼────────┼──────┤

│ │ 3 │ 保温材料 │ │ │ │

│ 工│ │ │ │ │ │

│ ├────┼───────┼────────┼────────┼──────┤

│ │ 4 │ 钢管 │ │ │ │

│ ├────┼───────┼────────┼────────┼──────┤

│ 程│ 5 │ 保温管 │ │ │ │

│ ├────┼───────┼────────┼────────┼──────┤

│ │ 6 │ 冷凝水管 │ │ │ │

│ 内│ │ │ │ │ │

│ ├────┼───────┼────────┼────────┼──────┤

│ │ 7 │ 静压箱 │ │ │ │

│ ├────┼───────┼────────┼────────┼──────┤

│ 容│ 8 │ 软接头 │ │ │ │

│ ├────┼───────┼────────┼────────┼──────┤

│ │ 9 │ 回风管 │ │ │ │

│ ├────┼───────┼────────┼────────┼──────┤

│ │ 10 │ 回风箱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验│ │

│ 收│ │

│ 意│ │

│ 见│ │

├───┴──────────────┬──────────────────────┤

│ │ │

│ │ │

│ │ │

│ (盖章) │ (盖章) │

│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

│用户(签名): │代表(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竣工验收记录单

┌──────┬───────┬────────┬────────────────┐

│ 工种名称│ │分部(或单位)工程│ │

├──────┼───────┼────────┼────────────────┤

│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 竣工日期│ │交验日期 │ 年 月 日 │

├──┬───┴───────┴────────┴────────────────┤

│ 工│ │

│ 程│ │

│ 内│ │

│ 容│ │

├──┼─────────────────────────────────────┤

│ │环境温度________c,室内机出风口温度_________c,室内机回风口温度________c,│

│ 验│ │

│ 收│室外机安装牢固 铜管连接无法泄漏 │

│ 资│室外机和室内机通电运转正常无杂声 温度控制器操作有效 │

│ 料│各送风口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回风箱安装到位 │

│ │回风管道安装到位 各回风口尺寸符合设计 │

│ │ │

│ │施工人员: │

├──┼─────────────────────────────────────┤

│ 验│ │

│ 收│ │

│ 评│ │

│ 定│ │

│ 意│ │

│ 见│ │

├──┴───────────┬─────────────────────────┤

│ │ │

│ │ │

│ (盖章)│ (盖章)│

│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

│用户(签名) │代表(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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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央空调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58 字

+ 加入清单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空调设备供货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工程建设规模:

二、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供货、包技术指导、包调试、保培训、维修,包验收方式。

三、 承包范围 :

3.1. 完成空调设备供货(详见附件供货清单);

3.2. 完成空调施工技术指导、调试、验收、培训、维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 交货日期

4.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空调设备供货;

五、 执行标准、技术要求、质量保证

5.1.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JB/T 4330—1999

5.2.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GB 17790—1999

5.3.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GB/T 13326—1991

5.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 涂装技术条件JB/T 9062—1999

5.5. 房间空气调节器GB/T 7725—1996

5.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 17758—1999

5.7. 整体式机电一体化空调机组JB/T 8544—1997

5.8. GB 120xx.3-20xx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5.9. GB 19576-20xx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5.10.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7778—20xx

5.11. 其它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

5.1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 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5.13. 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六、 合同价款

6.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6.2. 本合同价格为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而调整;

6.3. 本合同价格包括完成空调工程供货的以下费用:

6.3.1. 空调设备及材料费;

6.3.2. 乙方的利润、风险、税金;

6.3.3. 保险费;

6.3.4. 运输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费、上下车费;

6.3.5. 技术指导费、系统调试费、培训费、质保期维修费;

6.3.6. 政府相关部门检验、检测、验收所需的各项费用;

6.3.7. 其它不可预见费。

七、 合同文件组成

7.1. 供货合同、安装合同;

7.2. 施工图纸;

7.3. 空调设备供货清单;

7.4. 技术资料(中文)、说明书(中文)、培训手册(中文);

7.5. 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附件;

7.6.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8.1. 甲方现场代表: 职务:现场代表,联系方式:。如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8.2. 甲方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对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承担全面管理责任。

8.3. 负责审核、现场验收乙方进场所有材料、设备,组织设备进场报验、备案工作。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

8.4. 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8.5. 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8.6. 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及时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8.7. 甲方提供施工用临水临电接驳点。

九、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9.1. 乙方现场代表: 职务:现场代表联系方式:如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后任必须具有与前任同等的相关专业资格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2. 乙方负责按照空调设备国家、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供货。

9.3. 乙方负责培训甲方和物业的有关工作人员,由于乙方未培训造成甲方或物业工作人员施工错误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 在空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运行期间、质量保证期内,在收到甲方提出空调设备材料存在质量缺陷的通知后,乙方应通过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部分空调设备材料的方式,确保空调设备材料的正常使用。

十、 货款支付

10.1. 到货款:乙方空调设备送货到甲方现场,办理进场验收合格,提交合格税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10.2. 安装调试款:乙方全部空调设备安装完毕,调试运行合格,提交合格税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10.3. 余%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年后天内支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4. 乙方申请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程序,提交相应的表格,由于乙方未按要求申请工程款,造成工程款延迟拨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10.5. 在本合同下,除了最后的付款外,任何其他的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10.6. 乙方承诺不因为甲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而中断供货,甲方有主动解决的责任和义务;

10.7. 甲方审定的因设计变更、洽商、合同外委托等造成的设备材料增减费用不随进度款支付,待竣工结算时一次支付。

十一、 交货及验收

11.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天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 包装箱件数、总毛重量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

11.2.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视为最终检验。

11.3. 货物运抵现场后,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对进场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向甲方申报办理进行初验收,并提交相关设备材料检验证书。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规格、数量、外观或任一项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更换或索赔。经初验收合格后,甲、乙方、监理单位共同签署进场设备材料验收单。该项验收单不做为最终验收的依据和申请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11.4. 乙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试验检验费由乙方负担,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负担;若复检复试不合格,复检复试费用由另一方负担,甲方对不合格设备材料依据有效的实验检测报告有权拒收及清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 包装、装卸、仓储保管

12.1.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海运、空运、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雨、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

12.3. 空调设备材料到场的装卸,由乙方负责,装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材料设备外观破损、内部损坏,乙方应列明损坏清单及补货清单(注明补货到场时间),提交甲方确认。如补货时间造成工程施工进度延误,按供货违约处理。 12.4. 乙方负责对空调设备材料的管理。在仓储过程中发生偷盗、失窃、损坏等事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 保险

由乙方办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合同项下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十四、 延期交货

14.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原因、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事件拖延交货,延误3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5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7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3%/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10个日历天以上,30个日历天以内,按合同总价20%/10日,向甲方支付违

十五、 索赔

15.1.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监理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5.2. 在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8.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8.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8.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8.2.4. 乙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技术指导、督导,如因安装或技术指导、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8.2.5.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7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 内,按照本合同第 18.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货物付款中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支付。

十六、 违约责任

15.1. 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15.2.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 1‰作为延期违约金付给乙方。

15.3.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要求,派出技术人员提供安装、调试、运行、培训技术指导,造成工期滞后、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15.4. 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其他专业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乙方必须赔偿承包商和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七、 保修期

17.1.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起计24个月;

17.2. 缺陷的修补和重做: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重做出现于保修期内承包工程中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损坏;

17.3. 由于其他承包商原因,造成乙方进行返工和维修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费用经甲方协调由责任方支付;

17.4. 乙方确保在保修期间接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始保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下,在8小时内保修工作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保修工作。乙方同意以上承诺每落空一次,在继续履行维保义务的同时扣减本工程保修金的 3 %,必要时,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保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在付给第三方费用的基础上加收 20%的管理费,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经甲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八、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18.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18.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18.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8.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十九、 适用法律 甲、乙双方同意按所在国中国法律来管辖、解释和执行由本合同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甲、乙双方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十、 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按下列第20.2 条方式解决:

20.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除正式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2. 依法向合同履约地法院起诉。

二十一、 合同生效与终止

21.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1.2.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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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新准则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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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委书记,必须强化三种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一致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腐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贪腐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xx大以后,以为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2019年是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贪腐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xx省政协原副主席“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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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党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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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随着从严治党、管党的深入,随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深化,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宏观背景下,如何加强地方党委工作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能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条例》在宏观上搭建了全党科学配置党内权力的平台。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这十几年以来,从制度反腐到制度监督再到制度建党,制度建设的实质越来越涉及到权力结构。从xx大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到xx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以及xx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这都是一脉相承地在解决我党在执政治国中出现的问题,全党在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党内权力上,达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地方党委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关键一环,是地区重大事项的“真正决策中心”,对地方党委工作中出现的痼疾“开刀”,对症下药,去伪存真,在“破”“立”结合之间,不仅给地方党委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立了规矩,拉起了“红线”,提供了制度保障,更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条例》在微观上抓住了是地方党委工作的根本。随着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有的地方党委抓经济“得心应手”,抓党建却敷衍应付,存在重经济社会发展,轻管党治党的问题;个别独断专行的领导在重大决策上造成失误后,不负任何政治或经济责任,拍拍屁股走人,成了“没事人”,主要领导干部主责意识不强;有的地方会代替全会决策,大包大揽,越俎代庖;一些地方党委仍然按照传统的经验方法进行决策,不注重征求广大群众和专家智囊的意见建议,让决策在执行中走样、变形,偏离“航线”“正规”,结果事与愿违。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党委工作条例是治党治国的“重器”,必须用好。地方党委要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密联系本地方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涵盖从集体到个人、从指导到规范、从激励到约束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着力在选干部、配班子、强组织、聚人才和谋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决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落实依法依规全面治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条例》强调,地方党委要在聚力实现“两个百年”目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所以贯彻执行好《条例》要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上做好硬功夫,确保其“中枢神经”的运行跟上党中央的“大脑”行动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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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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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常用的形式有:

(一)提纲式。以记住书的主要内容为目的。通过编写内容提纲,明确主要和次要的内容。

(二)摘录式。主要是为了积累词汇、句子。可以摘录优美的词语,精彩的句子、段落、供日后熟读、背诵和运用。

(三)仿写式。为了能做到学以致用,可模仿所摘录的精彩句子,段落进行仿写,达到学会运用。

(四)评论式。主要是对读物中的人物、事件加以评论,以肯定其思想艺术价值如何。可分为书名、主要内容、评论意见。

(五)心得式。为了记下自己感受最深的内容,记下读了什么书,书中哪些内容自己教育最深,联系实际写出自己的感受。即随感。

(六)存疑式。主要是记录读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边读边记,以后再分别进行询问请教,达到弄懂的目的。

(七)简缩式。为了记住故事梗概、读了一篇较长文章后,可抓住主要内容,把它缩写成短文。

以上各种形式,可由浅入深逐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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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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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纪委“十八项要求”以及市局党组《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宜市国税党组发〔〕12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市局党组纪检组文件(宜国税党纪发【】2号)和远纪发〔〕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领导。

2、认真学习。县局下发了《关于迅速学习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通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省、市国税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全体干部学习笔记每季不少于5000字,并开展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好,执行好“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我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应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

3、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八项规定”、“六条意见”的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要求上来,中层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国税内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远安县国税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远国税发〔〕13号),内容包括: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便捷高效,精简会议活动;坚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坚持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22项内容,做到“四个结合”切实抓好全局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强化职能建设相结合。通过学习落实”八项规定”,牢记国税部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税收与地方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是学习”八项规定”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效,切实为纳税人办好事、办实事,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三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结合“八项规定”的学习,大力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算好廉政“七笔账”,强化“两权”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部分团员青年47人,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和各类典型案例,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在全局倡树风清气正、廉洁从税的良好形象,为远安国税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四是学习”八项规定”与构建和谐机关相结合。着力加强国税文化建设,以先进的文化理念引导干部职工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5月份,我局召开干部家属话廉政座谈会暨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向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98份,干部及其家属183人次共同签定了《廉洁家庭承诺书》,构筑家庭助廉防线,强化“八小时”之外的廉政监督。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县局将强化落实效果,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通过强化督查,促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并成立由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积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目前,已下发《督查通报》3期,督促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好、落实好、实践好中央“八项规定”,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国税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局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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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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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造价

工程款总额约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

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四)工程内容

具体设备要求要求乙方响应投标文件要求,达到招标文件所附要求,如因乙方所购物品没达到实际要求,致使审计出现偏差,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竣工。

如有逾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材料供应

材料供应由乙方全额承包,要求符合投标文件中材料报表,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七)付款办法

乙方先行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工程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审计后,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追要工程款,工程款到账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如最后价格出现偏差,乙方自负盈亏。

(八)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监控保质期为五年,整体质保为两年,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向建设单位追要,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九)工伤事故

甲方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建设单位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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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房屋登记办法差异比较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办法,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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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循上位法设定登记权限

细则》制定过程中,恪守《物权法》等法律以及《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项具体制度,严格设定登记机构各项权限、强化登记机构的责任

登记制度设计中,登记程序的启动权归属于登记机构还是当事人至关重要。不动产登记,究其本质,是在不动产权利因法律事实发生变动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就相关法律事实提出主张,登记机构确认法律事实的发生并就相应的不动产权利变动后果记载于登记簿。根据《物权法》对物权变动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登记程序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启动。《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也确认了依申请登记的基本原则。

但从不动产登记实践来看,不少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允许登记机构随意依职权启动登记程序的规定。这种做法严重损害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本质上是国家权力对市场的过分干预。

《细则》在遵循《物权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在第二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明确确定了依申请登记的原则;而将依职权办理登记严格限制在法定特定情形。同时,在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从而允许当事人依照其意志终结登记程序。这就明确了当事人的意思在登记中的主导地位,充分体现了《物权法》等法律所贯彻的私法自治的精神。

此外,《细则》对登记类型的详细列举、对登记程序的缜密细化、对各类申请材料的严格限制、对登记机构审查职责的规定、对异议登记失效的规定等,无不是对登记职权的规范,无不体现了上位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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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优秀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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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自从我党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来,我们党对于政府、党员干部及全体党员赋予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于责任担当也在通过相应的党内主题教育进行专项培养,这其中就包括“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以及今年伊始开展至今的“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等等。本次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将这些零散的规定串联起来,使他们形成一个有条理的制度。

在会议上提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权利的行使就是责任的担当,在党的培养下树立新时期一名党员应有的社会担当精神是当今社会所必需的,同时也是“两学一做”活动倡导的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所应有的。

在以来,我党反腐的力度是空前的,许多“老虎”级官员落马,但是我党明确强调,抓、打不是反腐的目的,反腐是为了治病救人,是在反腐的过程中将正确的价值观传输给腐败的人,在惩处的同时给予相当一部分人以警醒,使得在内心深处重视我党的纪律,使得他们深刻的意识到我党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与决心。与此同时党纪的严明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讲会有更好的政府、党员干部来接待他们,会感受到我们党在历经95年峥嵘岁月后仍然不忘初心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想《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给我们党又增加了一副“镣铐”,她的实施也给许多党务部门以震慑,在实践中必然是问责一人,警示一部分人,对于党员干部或机关行为规范的指引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种强有力文件的出台必然会让我们的老百姓在未来的生活更加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时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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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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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 ;

4.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竣工日期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___________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 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___________

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 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 ;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 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___________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 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 %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 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于每月底前 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_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 %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 天内支付 %的价款,留 %的价款存入XX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___________

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 %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 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全部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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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准则和条例测试题及答案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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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 A )

A 对 B 错

2、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A )

A 对 B 错

3、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A )

A 对 B 错

4、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A )

A 对 B 错

5、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 A )

A 对 B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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