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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巡视条例(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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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测试题及答案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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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包括:( ABCD )

A、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B、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C、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D、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包括:(ABCD)

A、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B、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C、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D、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3、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坚持的原则,除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外,还有 (ABCD )

A、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B、实事求是

C、民主集中制

D、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4、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ABC )。

A、表决权 B、选举权 C、被选举权 D、发言权

5、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ABCD )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A、泄露试题 B、考场舞弊 C、涂改考卷 D、违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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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2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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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

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吗,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山西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监督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指导服务。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服务和监督职责时,应当尊重和保护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本单位合同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条 鼓励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书面合同时,使用国家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合同示范文本,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但国家发布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不适用本行业、本单位的特殊情况,当事人确需自行印制合同文本的,应当报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印制的合同文本,只限本单位使用。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推进合同信用制度建设,引导合同当事人自觉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和信用评价社会体系,向社会提供查询、指导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违反诚实食用原则的,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模式条款进行监督;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合同模式条款监督工作。

本条例所称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内容符合要的规定和前款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

第八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以优势地位作出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第九条 格式条款含有免除或者限制自身责任内容的,提供方应当在合同订立前,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提请对方注意。

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还应当设在醒目位置。

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下列责任的内容: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 下列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在格式条款制定后三十日内报其所在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旅游合同;

(二)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合同;

(三)运输合同;

(四)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

(五)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

经备案的格式条款内容需要变更的,提供方应当将变更后的格式条款重新备案。

第十一条 合同当事人在抵押合同订立后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当事人延长债备履行期限的,应当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变更登记;抵押物产权变更的,抵押人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合同履行完毕,当事人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不得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抵押物登记。

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争议进行调解。

调解成立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署调解协议或者订立新的合同;调解不成立或者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有下列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利用合同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的物品;

(二)利用合同恶意串通侵占国家财产;

(三)采取贿赂、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侵占国家财产;

(四)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家财产;

(五)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国家订货合同;

(六)利用发包、分包、转包等合同牟取非法利益;

(七)利用拍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合同牟取非法利益;

(八)其他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 合同当事人不得实施下列欺诈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一)虚构合同主体或者盗用、冒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名义签订合同;

(二)伪造合同,虚构货源、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

(三)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会货物(货款);

(四)定作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材料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的;

(五)利用虚假广告的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质量保证金等费用;

(六)非法为他人提供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证件和银行账号;

(七)其他利用合同的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利用合同实施的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与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涉及商业、技术秘密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或者违法物品存放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根据情况可以先行登记、抽样取证或者责令暂停销售;

(二)查阅、复制或者暂扣当事人与违法合同有关的发票、账册、凭证、业务函电和其他有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查封、扣押与利用合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财物、工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营业执照、印章、账户、凭证以及其他便利条例。

第十八条 对利用合同实施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有关部门对举报者应当予以保护和鼓励。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模式条款提供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21的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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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2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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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

涵江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文件通知精神,制订了《涵江区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环保系统作风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涵环保[]15号)。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八大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环保系统的工作作风,提高环保工作绩效。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改进环保工作调研活动

1、确保调研时间方面

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每季度安排不少于20天,调研主要着眼于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结合环保工作的职责,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将调研的成果运用于指导环保的实践工作。

2、搞好统筹协调方面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实行调研对象分工,规定在同一时间段不到同一个乡镇(街办、管委会)或企业调研。同时基层调研严格控制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

3、落实联系基层制度方面

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个市控以上重点企业,1个镇街蹲点调研,以点带面指导工作,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

1、加强会议管理方面

为确保党员干部领导有充分时间下基层实践工作的时间,我局除极特殊的情况安排全体会议。坚持少开会,严格按要求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召开。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局务会议坚持开短会,会议发言和局领导工作布置、工作要求等讲话做到精炼、简短、直接。力戒空话、套话,避免重复。

2、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方面

我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采用简报、信息形式反映的不再发文;已通过会议部署的工作,不再印发正式文件;上级有关文件需通知有关方面执行的,尽量采用电子邮件或电子商务公文系统方式通知;加强文件起草审核把关,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加强内部信息沟通,重点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及问题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内容。我局今年发文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0%。严格公文会签时限,特急件即收即办;急件不超过半天;一般件不超过一天。对只涉及具体事务的,由办公室直接拟办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改进政风行风

1、坚持廉洁从政方面

按照上级的实施要求,局里及时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同时,利用局每次召开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加大“八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内涵的理解,坚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信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节约意识和法纪观念;在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党员干部每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能够厉行节约,在思想上抵制腐败,在行为上拒绝腐败,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方面

一是加强服务,延伸服务平台。把审批中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区重点项目实行超前介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实行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对一般项目通过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扎实贯彻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是简化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结。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个审批环节进行清理,大胆突破传统审批模式,改“串联式”为“并联式”审批,以环保审批窗口为核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审批困难。

三是增值服务,效率成倍提高。为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实行亲情化服务,对文化水平不高的服务对象,由窗口人员代为填写表格,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了服务无缝隙、工作无缺位,使服务效率得到成倍提高。

3、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方面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领导,党组班子相关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了《涵江区环保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制定了规章制度,为环保系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积极探索党务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做到公开形式多样化。

三是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在局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置了党务政务公示栏,将环保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岗位职责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并设置了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充分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广泛收集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党员、群众知道以及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的职责分工、环保系统的“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环境执法和环保行政许可的政策法规依据以及便民利民服务承诺、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环境监测等8项内容进行了公开。

五是向社会公布环保“12369”服务电话,及时接听、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的信访案件和电话投诉案件。

四、厉行勤俭节约

1、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方面

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字数和数量,规范发文程序,充分利用qq工作群、电子公文等现代化办公系统发文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省办公成本,提高办文效率。我局1-10月“三公”经费支出与XX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8.3%。

2、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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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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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

幼儿园管理条例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

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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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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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深圳市第座楼单元。合计________ 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整。(原楼价为________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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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班级处罚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2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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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级违纪处罚条例

1.自习课违纪现象(除教师安排外)

①课堂上走动;②收发作业;③聊天;④喊叫;⑤故意发出其它有碍课堂安静的声音。

处理意见:

A.让该同学担当一天的纪律委员,若当天有课堂纪律违纪现象,则一同接受处罚;

B.以上违纪,先由班干出面教育处理,若不听从班干的合理处罚意见,则交由班主任从严处理。

2.课堂上:

①(包括自习课与上课课堂)看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②上课趴倒、睡觉或坐姿过于夸张,影响到周边同学听课学习的;③不经教师允许中途擅自离开教室的。

处理意见:

A.对于趴台睡觉的,自动罚站5分钟,让自己清醒后即可坐下;

B.对于姿势夸张的,下课用标准姿势静坐10分钟,班干监督;

C.对于中途离开课堂的无理行为,请自觉向科任老师道歉,并写悔过书存档。

3.作业问题:

①不按时完成作业(每天作业晚自习第一节下课交,特殊情况经老师允许可以推迟,但要按期限时间完成);②迟交作业(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上交的,算迟交);③抄袭作业(主动去抄袭别人和给别人抄袭自己的,同等处理);④作业不按规定要求,字体潦草、涂改两处或两处以上的。

处理意见:

A.对于不按时完成作业,科代表登记并催该同学于第二个期限时间内补交,若能依时补交,则记录“迟交”,若仍不能上交作业,则视为缺交;

B.抄袭作业的,应重新独立把作业完成,并写一份500字的说明书;

C.作业潦草,将样品班级展示,并买一本练字本,潦草一次,练习3页。

4.作弊

①听写英语作弊;②默写语文作弊;③考试作弊。

处理意见:

A.听写(默写)作弊则一个单词(词语)抄20遍,短文或句子则抄5遍;

B.取消本学期竞选班干资格;

C.若考试作弊,则报由教导处处理。

5.乱丢垃圾:

①除允许的塑料瓶外,带盒装的牛奶、饮料,冰淇淋,零食进教室吃;②随意乱丢垃圾;③发现个人桌子底下有垃圾的(若找不到乱丢垃圾的人,则该位置同学负责)。

处理意见:

A.一周之内,若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带违禁食品进教室吃,则应主动写500字的说明书,若要班干出面催交一次,则加罚100字,依次累加;

B.若一天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则应主动承担一天的班级卫生保结。

6.仪容仪表:

①发型不合格,经过老师提醒三次以上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过关的;②指甲过长,经提醒两天以上不修剪的;③进教室不戴红领巾的(一天中在教室发现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不戴红领巾);④衣服上有明显的个性涂鸦。

处理意见:

A.对于发型不合格,则依照本人在调查问卷中的处理意见处理;

B.(每周不定时由生活委员检查一次)指甲过长,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则应主动修剪,并为班级买一把指甲钳,交由生活委员管理;

C.对于校服上有明显的个性涂鸦,则没收归班级做抹布处理,并应及时买新的校服。

7.宿舍问题:

①宿舍被扣分;②休息时间使用手机,玩MP4等影响到别人休息;③休息时间冲凉。

处理意见:

A.若一星期宿舍扣分达三次,则请自觉与班主任办理停宿一周手续,若不主动执行,则停宿时间翻倍;

B.凡是带手机、MP4到校使用的,请周日晚自觉将手机、MP4交由班主任管理,周五下午放学时再领取,若有不自觉者,一经发现,加倍扣留一星期;

C.休息时间冲凉,则须背诵一篇由语文或英语科代表提供的短文(语文、英语科代表注意收集一些500字左右的美文,备违纪同学背诵使用)

8.走廊违纪行为:

①在走廊追逐打闹,玩球(篮球,足球,乒乓球等);②故意跳起拍打班级标志。

处理意见:

A.没收球,并自觉停打该类球一个星期;

B.发现一次,原地弹跳10次,若造成损坏,则照价赔偿。

9.课前三分种超过倒计时时间入座(没有备好课堂用具:课本、笔记本、笔等),除特殊情况外。

处理意见:(以下任选其一)

A.若一天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则在班干监督下,下课时间安静待在自己位置;

B.让该生执行当天全天侯的倒计时,若期间有人不按时入座,则应主动写500字说明书,若让班干催交一次,则加罚100字,依次累加。

10.经教师提问站起来回答问题时,若不严肃,扰乱课堂秩序或拖拉时间。

处理意见:(任选其一)

A.换位思考:请该生做一天老师,而老师扮演该生提出疑难问题5个,请该生给以解决办法;

B.第二天请自觉一天课堂上不许发言。

11.劳动值日不尽职的:

①包括逃避劳动、自私心比较重(即只完成自己部分,而不协助同学完成就离开的);②值日负责人当天离开教室不关门关窗不关电脑的。

处理意见:

A.摘抄一篇与劳动有关的美文;

B.摘抄一篇关于责任心的文章,并在第二天早读时念给全班同学听。

注:除以上处罚外,以下有12条建议供参考,特殊情况,经班委商量报班主任同意后,可以采用以下任一条来代替。

1.讲一个哲理的故事

2.为班级添加一本有意义的书籍

3.写500字以上检讨,并展示在班级违纪专栏内

4.自觉上讲台向全班同学道歉,并对自己行为做出深刻检讨

5.讲一段父母的辛劳故事

6.讲一段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的辛劳故事

7.讲一个伟人故事

8.任选班上5个同学,说说他们的优点

9.说说自己的优点

10.唱一首校园歌曲

11.清洁讲台桌面三天

12.整理班级书架一周,保证天天时时整齐

特别声明

1.班级违纪条例执行过程,即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若有同学能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可由班委及班主任商量随时更改,解释权归班委所有。

2.凡是违反以上条例的,若能主动向班主任承认错误,并接受处罚,则由班主任酌情减轻处罚。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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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学习问责条例最新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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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在95年的光辉岁月中,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道道险阻,将曾经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国度,让人民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而拥有一支纪律严明、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让人民有信心、国家有希望、民族有未来。

能否拥有一支深受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虽然从总体上讲,建党95年来,绝大多数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克己奉公、一心为民,始终怀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来开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立场有所动摇,在开展工作时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受不良习气的影响,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仅贪图享乐安逸,甚至还沾染上了腐败习气,工作上更是消极应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疏远了党群关系,党的队伍建设因此面临新的挑战。

当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行,这是由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实际决定的。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通过从严治党来提升党的战斗力,更好地为来百姓服务。而在建党9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释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这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应该说,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但是笔者觉得,要想使问责条例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并改进党的工作,更好服务身边百姓的重要力量,关键还是要强化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领全国人民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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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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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备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关注。舆论一致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标志着党的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成熟,对于凝心聚力,战胜困难和挑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修改并通过,体现了从严治党在制度建设层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党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巨大成绩。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打老虎,绝不容情;拍苍蝇,绝不手软。大家明显感到腐败猖獗的势头得到遏制,“不敢腐”的高压态势继续保持;明显感到党的纪律权威性得到恢复,“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地预防腐败发生;明显感到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很大转变,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正在形成。

特别是,随着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制度建设也紧紧跟上。从制定和贯彻“八项规定 ”,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到这次全会通过的两个制度性文件……我们的决心不可动摇,思路明确清晰,脚步坚实有力。所有这些都表明,我们党有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完全可以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新修订和通过的《条例》,吸收了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体现了鲜明时代性。“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大家知道,20xx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已经实施十多年,发挥了很好作用。随着时代发展,特别是面对从严治党的严峻课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可以说,这次对《条例》修订,既是我们党以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成果体现,也是意义深远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升华。

——《条例》对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做了深刻阐述,强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条例》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点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条例》对监督的重点对象和监督的相关责任,规定更加具体。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明确了从中央到地方与单位党的基础组织开展监督的主体责任。

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动真的、来实的,是这几年从严治党的有效良方,也同样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关键所在。所以,必须“领导抓、抓领导”。领导要学深学透,全面准确领会并带头做到,贯彻不变通,落实不走样,执行不含糊。那些不积极作为,不认真贯彻,甚至还消极抵触的,应该坚决问责,严肃处理,真正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

六中全会召开,不仅是党的生活的大事,也同样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正像大家所看到的那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使我们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更加健康,使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协调,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更加稳健,相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中国共产党,一定会建设得更加纯洁、坚强,相信从严治党一定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相信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定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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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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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按照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商丘中支党委紧扣"加强党的建设,严守党的纪律,从严管党治党"主题,聚焦巡视发现问题,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党委班子存在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丘中支党委班子自始以问题为导向,先后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集体议等形式,并结合分行巡视、上级行检查等情况,深入查摆了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基础工作有短板。近年来,党委班子虽然层层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在一些环节上落实得还不够好、不够实,没有管到位上、严到份上。如,此次征求意见,有同志提出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对各部门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这表明,班子成员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力度不够,检查业务工作多、检查党建工作少,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细致,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

2.会议制度落实有偏差。主要表现在:片面认为党委会就是用来"抓中心议大事"的,对工作中的一些"小事"和具体事务可以通过行长办公室部署落实,对预算分配方案、班子成员分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等事项未在党委会集体研究。分行巡视明确指出了该问题。表明党委班子对会议制度学习不到位,掌握了解的不透彻。

3.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表现在中心组学习上,班子成员参加集体学习的时间多,坐下来共同讨论、研究的时候少,研讨报告的深度不够,与业务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调查研究报告被上级行党委批示的不多。此次征求意见,有同志提出了这一点,班子成员也都意识到了。这表明,党委班子在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上还有待加强,学习成效还需要深化。

4.党建工作合力有不足。近年来,虽然党委班子一直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考核、同部署,但在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党建与业务工作脱节、分工不够明确、协作不够通畅等问题,影响了党建工作齐抓共管格局的形成。征求意见时,有同志提出了这一点。表明党委班子在坚持上下联动,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压实党建责任方面还需要加强。

5.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主要表现在:对个别部门负责人及部分重要岗位人员长期未交流、长期借调县支行人员等问题,党委班子虽然意识到了,但没有下大力气及时予以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这个问题,分行巡视时明确指了出来。这表明党委班子在岗位人员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上还有待加强。在交流谈心时,职工对强化岗位交流、帮助全面发展等都有所反映。

(二)严守党的纪律方面

6.纪律规矩执行不够严格。近年来,党委班子研究修订和完善了一大批管人管权、规范费用支出的各项制度,并分别于20xx和20xx年开展了"学习新规落实新规"和"守纪律讲规矩"大讨论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纪律规矩执行不够严格的现象。比如,去年分行巡视发现的20xx年在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问题、20xx年1-6月无公函接待问题。虽然此后该类问题被杜绝,但也表明党委班子对新常态的学习、适应慢了半拍。

7.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主要表现在党委班子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还不够到位,仅仅抓在了"严"的面,还没有抓到"细"的点。比如,去年分行巡视,暴漏出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问题。又如,分行巡视发现的个别时间货币发行管理未按制度操作问题。表明党委班子在抓管理和监督上还有缺位,这一点,班子成员都有深刻认识。

(三)从严管党治党方面

8.党建统领作用不够突出。近年来,虽然班子成员对"把抓好党建作为的政绩"都有深刻的认识,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不平衡的问题,个别党委成员认为一天忘了从严治党,不会出什么问题,而具体业务一天不做,就可能立马出问题,认为管党治党非常重要却未必特别紧急,在业务上花的精力多,党建上花的精力少。这表明,党委班子落实党建工作统领发展全局的本领还有待提升。征求意见时,干部职工对此也有所反映。

9.党员教育管理不够细致。主要表现在党委班子虽然能够通过行长接待日、行长信箱等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坚持带头上党课,开展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职工参与非法集资排查等,但经常走出去,面对面、一对一交流思想状况的时候少,对职工想什么、关心什么了解掌握不透,对职工存在的问题和消极情绪缺乏引导教育。去年,辖区出现了退休人员工资被法院强制执行、县支行人员涉嫌违法被公安拘留等问题。今年,巡视整改过程中又发现了漏缴党费问题。表明党委班子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存在不经常、不到位,沉不到底、生不了根的问题。

10.依法行政意识不够牢固。去年,党委班子在辖区开展了"法治央行建设年"活动,也组织举办了几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有时还不能把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比如,去年分行巡视发现的行政处罚偏松、应检查未检查、检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说明班子在抓依法行政、依法治行方面还停留在强调部署上,检查落实力度还有待加强。

11.内部监督制约不够到位。去年,郑州中支对商丘中支进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发现了"异常报账现象",目前,该问题正在调查处理。分行巡视也指出了该问题。表明党委班子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内部控制还存在漏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商丘中支党委领导班子之所以存在上述这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理论学习主动性不足致使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商丘中支班子都是受党培养了几十年,在人民银行工作锻炼了几十年的干部。经过去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洗礼,大家都在理想信念的认识和树立上有了质的飞跃。但由于事务性工作较多,能深入持久的加强理论学习仍旧不够,特别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原著精研细读的较少,对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与党史国史关联起来系统学的较少,导致思想境界跟不上,理论指导工作的实效不强。对于怎样用党建统领发展全局来谋划工作、解决问题还缺乏长远性的研究。特别对总分行政策要求的学习转化还不够精准,推动工作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站位高度还有一定差距。

(二)世界观持续性改造不及时致使党性修养松懈。对照正反典型分析,中支党委班子的党性修养还未做到持续锻炼。在权力观上没有坚持辩证地认识规律,党建统领作用不突出、纪律规矩落实不彻底,其根源就是没有从发展的角度审视差异、看待问题、解决矛盾,产生了主观性的权力观思想。在地位观上没有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权为民所用的意识树不牢固,岗位(廉政)风险有漏洞、党员教育管理不细致等问题的产生,根本原因在于一切服务于群众的地位观树的不够牢。在利益观上没有对照理想信念、党章党纪、先辈先进形成价值取向,没有真正坚持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短期利益服从长期利益的原则,这是产生放松自我修养的根源。

(三)自觉管束不严致使纪律意识弱化。班子成员都是受党教育了几十年,总认为不用提醒也出不了问题,放松了纪律的自觉管束。面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虽能经得住诱惑,但没有真正旗帜鲜明地反对。恰恰说明班子成员的麻痹意识增多了,自觉意识放松了,使纪律规矩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长期以往,就会置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于不顾、视党章、廉政准则为摆设,就会害了班子,更带坏了队伍。

(四)开拓创新不足致使党建统领发展全局的能力不强。党的xx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贯穿其中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班子成员虽然对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等都有明白清醒的认识,但在思维上还习惯于"不出事"就行,存在求稳怕乱、精神懈怠、怕冒风险的思想。对一些新决策、新要求,习惯于等待上级指示,等待红头文件。说明班子成员的开拓进取意识有所弱化,制约了党建工作能力的提升。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商丘中支党委领导班子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看齐意识

1.坚持学习制度。把学习真正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管理,保证党委班子每季度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1次,每人每年撰写的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中心组长期性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计划,班子成员结合本人工作情况,制订本人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心得笔记。建立健全考勤、报告、学习情况通报、学习成果转化等制度,保证学习效果。

2.认真钻研理论。认真钻研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理论,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通过学习,全面理解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4.明确党建工作思路。坚持"抓基层夯基础、抓规范促提高、抓创新求突破、抓典型带整体"的思路,着力在构建党建责任落实、党员干部激励保障、党建协调推进机制上下功夫,并着力抓好党委成员的党建分工责任、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的监督检查。

5.传导压力强化落实。修订完善中支机关和县支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班子成员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对点帮扶不少于4次,各分管领导抓服务型党组织的特色工作不少于1个。

(三)加强民主管理,加快作风转变

6.落实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并完善行长信箱、行长接待日等联系群众制度,在坚持"开门接访"的同时,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出门走访"制度,多方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和工作生活需求。不断深化党务、行务、政务公开,不断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切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

7.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制定年度谈心谈话计划,主动与县支行、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员工一对一、面对面沟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每年班子成员与联系行、分管科室干部职工的交流面要达到100%.

8.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建立重要工作部署事前调研论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力求形成的决策充分反映群众需求,力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快办、办好。

(四)强化落实责任,打造良好生态

9.坚持以上率下。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敢于承担责任,坚持不懈地抓重点、抓难点、抓工作的薄弱点,特别是对上级行部署的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跟踪落实,确保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

10.加强干部培养。健全完善干部轮岗工作制度,灵活采用外派交流、挂职锻炼、内部轮换等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推行干部交流工作。对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的干部予以交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干部选拔方式方法。

11.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干部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要把问责制贯穿到履责的全过程,事前问责进行提醒,事中问责进行督促,事后问责进行诫勉。

(五)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持之以恒

12.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深化巡视整改,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对班子共同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一件一件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并及时向职工公开。

14.加强班子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完善制度体系和追究体系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又要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廉政建设。

15.严格执行纪律规矩。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矩,始终保持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贯彻中央、总分行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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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央空调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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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1#楼 中央空调安装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工程总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详见施工预算及设备价格表)

第二条:工程施工范围:1#楼 1-7 层中央空调、供、回水管风机盘管 、室内外机组、镀锌铁皮风管制作、安装及调试。

第三条:乙方对负责的期限和条件:乙方承诺严格执行12个月售后服务标准,对所到产品负责整机免费保修 12个月(自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计,人为因素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第四条 工程要求:乙方按照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设计方案(甲方签字认可的)进行施工,如因甲方提出方案修改或因装修施工等因素需中央空调做局部调整或变更,甲方以书面变更核定单通知乙方,据实调整,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工程验收标准:安装调试后,出厂合格产品,正常运转使用效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六条 工程周期:

6.1本工程工期为_100天_,即年历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工程工期是在不受除乙方外各方面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前提下完成。

6.2如遇下列问题,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后,工期可以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6.2.1甲方在本协议规定进场施工之日前3日、不能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6.2.2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的堆放库房;

6.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市政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6.2.4甲方现场代表或工程监理无故拖延办理签字确认等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

6.2.5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荡、水灾、火灾、风灾、泥石流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6.2.6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第七条 付款方式

7.1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 30%,作为本工程预付款。

7.2室内风机盘管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7.3安装完毕、系统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交付使用,甲方支付工程款总造价的25%,剩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的第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4补充: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8.1中央空调设备到了指定地点后,甲方应派现场代表立即对中央空调设备办理签认手续。

8.2甲方提出任务需求,乙方做出施工组织方案,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认可后,形成最终执行方案,并制定验收标准,作为工程项目验收的依据。

8.3空调安装所需工作电源以及主机设备所需电源须由甲方提供并组织专业电工实施安装,乙方不负责工作电源安装等关联工作,甲方负责将工作电源安装到中央空调室内外机所指定的位置超出1.5米处。

8.4室内机盘管回风口、出风口、检查口由乙方提供尺寸,甲方负责开口,乙方负责安装。中央空调室外机基础、室内检查口(注:每台室内机盘管、闸阀位置必须开检查口)由甲方负(责施)工开口,乙方负责安装。

8.5甲方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电源、水源及临时施工场地、现场办公室、机具材料房等。

8.6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见本协议第六条6.1款)前1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8.7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和帮助(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装修、消防、物管等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8.8乙方在本工程管道安装完毕后,管道开孔的修复和防水由甲方负责处理。

8.9甲方依据此协议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8.10如乙方有履行协议不利或不符合同协议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或其他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包括更换乙方主要人员在内的相应改进措施。

8.11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较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可否变更和如何变更,并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

8.12甲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协调项目实施工程中的有关问题。

8.13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请验单》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到现场进行检验,甲方认可并在《隐蔽工程请验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8.14工程完毕后,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书》,甲方在接到此通知后2日内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

8.15甲方应按协议规定日期(见本协议第六条6.1款)配合乙方办好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等工作,并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9.1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要求完成其全部责任。

9.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

9.3本工程所需的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9.4乙方负责设备的订购、运物及保险。乙方保证工程系统的完整性,保证整个系统在交付后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如发生合同协议设备错定问题,乙方应免费补订或更换相应设备,保证系统在合同协议期限内安装、完毕,并交付甲方验收。

9.5 设备运抵甲方后,甲乙双方进行现在开箱验收,根据本工程验收清单,乙方应协同设备厂商向甲方提供设备完整的到货清单和随机资料,如有数量及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设备的详细型号、规格、数量应与合同协议设备清单一致。

9.6本工程系统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对甲方指派参与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及指导。在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乙方负责解释并加以解决,保修期内及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提供新品;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保修期满的设备损坏,有乙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只收取成本费。

9.7 乙方有权对影响空调正常安装的装修、消防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由甲方负责协调工作。

9.8乙方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后,需由甲方按照有关规范的验收标准进行测试和验收。

9.9 乙方在调试后,必须向甲方移交所有与本合同协议有关的系统软件、硬件及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有关技术文档。

9.10乙方与甲方共同确定方案,并进行施工督导及工程验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不可抗拒力指:天灾、重大事故等)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执行构成违约,须按照本协议向工程向工程总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

10.2 若甲方付款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款执行,或违反其它任意一条款均构成违约,则甲方须按照本协议向工程总造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的一切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款未付清前,乙方保留对本工程中央空调设备及工程材料之所有权。

10.3 甲乙双方保证此协议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内容,则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现场代表

甲方现场代表:

乙方现场代表:

在安装过程中,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所签定的一切文字手续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双方现场代表如有变动,变动方须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概由变动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加条款 工程 竣工交付甲方 七 日内付清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工程款项。

第十四条 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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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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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宁县鑫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内仓库

2、工程地点:中宁县鑫迪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3、工程内容:钢屋架车间,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大梁(标准:Q235B)、220×300钢构大梁,夹心板厚100mm、密度10公斤,柱脚螺栓(直径2.4cm)、墙面彩板厚0.426mm,屋面C型钢140×50×2.5,墙面120×50×

2.5,甲方负责送电入厂。

5、工程建筑面积:钢结构约900m2,(详见工程图纸)夹心板房面积约228 m2

6、合同工程:双方另行协商

7、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二、合同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该工程按330元/平方米包干施工。面积约为900平方米,总价款金额约计29700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元整),

按照实际安装完成面积计算。夹心板房按210元/平方米包干施工。面积约为228平方米,总价款金额约计47880元(大写:肆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合计总造价为344880元(大写:叁拾肆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造价的30%价款(¥:103464元,大写:拾万叁仟肆佰陆拾肆元整,);钢结构进场后付总造价的30%价款(¥:103464元,大写:拾万叁仟肆佰陆拾肆元整);工程完毕后付总造价的10%价(¥:34488元,大写:叁万肆仟肆佰捌拾捌元整);三个月内支付总造价的25%价款(¥:86220元,大写:捌万陆仟贰佰贰拾元整,留取5%的质保金(¥:17244大写:壹万柒仟贰佰肆拾肆元整)为期一年。

三、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有上岗证件,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如乙方施工中发生一切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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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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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 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 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条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范文写作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班长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 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 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 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

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思想汇报专题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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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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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禁止只售不租

条例》规定,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以销售、附赠、出租等方式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

在首先满足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多余车位、车库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应当出租,不得只售不租。出租的车位、车库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租赁合同应当报送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车位设置、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场地租赁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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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2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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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上海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上海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与任务

1.经考核现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甲方为国家交通特殊行业,因岗位工作特点(生产),如需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服从公司需要。

2.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岗位工资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者嘉奖晋级,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对具有本市劳动手册和符合上海市规定的员工,甲方按上海市规定的基本标准为其缴纳三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金)。对原先无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员工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同时办理员工团体意外人身保险,不另报销医疗费用。

2.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甲方因机构变化,原岗位撤消,无适合岗位安排,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

(2)本合同订立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屡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

5.乙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单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大小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务与债权、债务手续的,甲方有权扣押毕业证(职称证书)和扣发当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4.甲方资助乙方买房款的员工在规定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须归还所有款项。

5.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服装、工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甲方,在使用年限内的应按甲方规定承担相应的折旧费。

6. 因乙方的工作性质,双方约定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后的 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同行业或同专业的工作,否则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对于公司技术和非技术信息,资金、财务和经营数据;商业计划、市场分析、未公布住处和市场预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公司人事和客户资源、政府接触等;技术信息----设计方案、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工艺流程等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守,因任何原因泄漏,公司就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降级、降薪直至除名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未经本人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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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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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这表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也映射出党和政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信心。

新准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无论是在禁止性行为规范上的精炼规定,还是实施与监督上的制度创新和适用上的准确详实界定,都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推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古人云:“无以规矩,难成方圆”。对领导干部来说,《廉政准则》就是规矩。历史和实践证明,越是严格的纪律规范越能体现出党对领导干部的负责与关爱。纵观一些领导干部蜕变成腐败分子原因,虽然极其复杂,但在他们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大肆贪污腐败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着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影子。

有句格言说得好,“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新准则已经实施,愿每位领导干部都能把它视为自己从政路上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坚守党纪国法红线,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做勤政为民的表率,脚踏实地的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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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物业管理条例心得最新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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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不得断电、断水、断气、断热

物业争端常见,而物业费又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很多矛盾的直接导火索。随着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很多物业公司“一言不合”就断水断电的做法,今后将被明令禁止。

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开具发票。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有关费用和进行有关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部分最终用户未履行交费义务,而停止对已交费用户和共用部位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用为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专业服务。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项目一并委托给他人;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或者利用其进行经营;强行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指定特定服务企业或者推销商品;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移交相关资料资产;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其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等。

开发商占用共用部位最高将罚款20万元

本来是公共绿地,却被商家占用……一些小区内业主私搭滥建现象严重。肆意占用公共空间,破坏小区环境,这类问题往往难以解决,加剧了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处置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房产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及不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经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经营性活动的收益,主要用于补贴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具体补贴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约定。

公共区域设车位应2/3业主同意

现如今,车位一位难求,特别是晚上,不少小区的内外更是被车辆停得满满当当。如何分配车位,如何保障业主权益,要不要将小区车位对外开放,是很多小区当下面临的难题。

《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依据规划按照出资情况确定。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车库,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车位、车库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

在停车位设置中,《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设置车位、车库的,应当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规划部门审核,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其他安全设施用地。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不足的,经20%以上业主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在不占用消防通道、城镇公共道路、城市园林绿地等市政设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审核后,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增建车位、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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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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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 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 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 ;(2) ;(3)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 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 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 %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 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 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 %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 天内支付 %的价款,留 %的价款存入XX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 %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 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 址: 地 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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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党员干部个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个人,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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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党员干部个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 我局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加强宣传教育。

我局再次组织干部职工 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了宣传 中央“八项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就 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和厉行节约工作,明确了各项规定要求,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廉洁节俭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率先垂范,严格遵照执行。

局班子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和 《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自律工作,做到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不滥发奖金津贴等、不参与赌博活动,决不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严格遵守《通知》要求,机关全体人员不能借任何理由向企业“吃、拿、要”,否则,从严处理。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通过开展自查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对机关作风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结果在机关大会上进行通报,并要求局办公室要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在局门户网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局将以深入开展 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三送”工作为抓手的“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 继续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抓好责任制分解,责任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的落实, 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新宁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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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考试题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4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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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考试题

关于党内纪律处分的考试大家知道多少呢?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是关于最新的党内处分条例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考试题

一、填空题

1、《党纪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

2、《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3、《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共有5种,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5、《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是(改组、解散)。

6、《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7、《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8、《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9、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0、《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1、对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2、《党纪处分条例》规定,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最高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3、《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8、《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19、《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20、《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1、《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观看淫秽表演的,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2、《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2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2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留党察看期间,受处分党员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25、《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后(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26、《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27、《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8、《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9、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二、选择题

1、《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以上表述概括的是下列那一项原则?( D )

A.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B.实事求是原则

C.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2、《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党籍处分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 B )定性处理。

A.处分较轻的条款 B.处分较重的条款

C.具体情况分析后 D.任意选择条款

3、《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具有下列哪种情形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CD)

A.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B.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C.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D.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节严重的。

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何种纪律处分?( A )

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 D.撤销党内职务

5、《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 给予( D )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6、《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对该党员应该给予 ( A )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C.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不追究其责任

7、《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的,给予( C )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8、《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属何种违纪行为?( B )

A.贪污 B.受贿 C.索贿 D.侵占

9、《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为谋取( C ),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是行贿行为。

A.各种利益 B.正当利益

C.不正当利益 D.个人利益

10、《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 C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11、《党纪处分条例》规定,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应当给予何种处分?( C )

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

C.开除党籍 D.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12、《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个人借用公款超过( B )不还的, 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两年

13、《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何种处分?( A )

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1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包庇恐怖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主要成员的,给予( B )处分。

A.留党察看 B.开除党籍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释工作由谁负责?( B )

A.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B.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C.中共中央组织部

D.中央委员会

16、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将礼品集体私分的,应:( B )

A.以受贿论 B.以私分国有资产论

C.以收受礼品论 D.以贪污论

17、《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何种纪律处分?( A )

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 D.撤销党内职务

18、《党纪处分条例》规定, 在安全工作方面,不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爆炸、火灾、交通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矿山安全以及其他事故的,且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有关规定( A )加重处分。

A.加重 B.从重 C.从重或加重 D. 减轻

19、《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 C )处分后,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在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0、《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由于党和国家机关非法干预致使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抵制的,( D )。

A.给予警告处分 B.从轻处分 C.减轻处分 D.不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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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信访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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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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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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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自身及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意义重大。

有人说,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对于此说法,笔者完全赞同,《条例》和《准则》彰显的是我党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决心,树立的是一条道德高线,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作为一名党员,要做好《准则》提出的"四个坚持";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准则》提出的"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此外,廉洁从政,除了法律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还要靠党员干部自身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政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条例》中表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这是我党传递的一个明确信号,明确的告知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哪些行为是倡导的,哪些做法是禁止的,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进一步的扎紧了从严治党的"笼子"。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修改和完善党的纪律规定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期盼的,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自觉准守执行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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