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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巡视条例(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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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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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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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中央储备粮监管个人总结范文_个人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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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储备粮监管个人总结范文

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本人与同事团结一起,共同努力,围绕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管理规范等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工作,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积极参加直属库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体会到粮食仓储知识对粮食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学习,在x月份保管员培训学习中,克服学习时间短的困难,与同事互相鼓励,互相督促,以身作则,全力以赴,在理论及实操考试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今年夏季,直属库在辖区与企业合作设点收购小麦,在站本人负责与其他同事住点收购,按照直属库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把关,不畏酷暑,克服困难,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收购任务,取得了合作收购,互惠双赢的良好成绩。

针对本辖区库、xx公司两承储企业的具体情况,督促仓储企业领导、保管员坚持查仓制度,做好规范化管理,确保政策性粮食质量良好,存储安全,提高管理意识,全面管理内容,生产中严格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让企业领导和保管员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在库完成了5000吨移库小麦的接收、储存工作 对各级领导的检查、取样事项,都能积极配合、认真对待,保证了本辖区监管工作的顺利验收。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比如在库中央储备粮的精细化管理方面还需要下功夫,保证对中央储备粮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严格把关储存企业的出库数量,确保政策性粮食的数量真实 。

在新的一年里,争取扬长避短,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脚踏实地,强化职责意识,尽职尽责地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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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1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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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条例》及本细则的贯彻实施,组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其他组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必须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与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和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夫妻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第五条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依法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六条 结婚前已有非婚生子女,结婚后要求生育的,属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不适用《条例》有关再婚夫妻生育的规定。

第七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只有一个女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家庭确有困难,可以依法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夫妻一方因伤残或严重慢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八条 海拔在800米、相对高度300米、坡度25度以上、主要粮食作物一年一熟的高寒山村及住户,属《条例》规定的深山村。深山村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确定到村、户,报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生育第一个子女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间隔时间应有4年以上,但28周岁以上者除外。

男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女方无子女,结婚后根据《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的,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条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时安排免费诊治。

第十一条 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应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待的,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或组织应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待。经费按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列支。

第十二条 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公民凭证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

丧偶或离婚的,可以由一方按前款规定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子女的,终止其享受的有关优待和奖励,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经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他计划生育奖励。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依照《条例》规定免费享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农村居民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城镇居民所需经费,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

第十四条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给予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出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三)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

(四)结扎输卵管,休息21天;

(五)人工流产,休息15天;

(六)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

同时施行上述两种以上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同出勤,发给工资、福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上述手术的,由所在县(市、区)或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五条 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前男方和女方亲生、收养、送他人收养、托人抚养或离婚时确定随对方的子女累计数确定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

第十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按照所在乡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计算。

第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制定。

第十八条 按照《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农村居民,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生育三个子女限制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责任田等。

第十九条 按照《条例》规定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得因离婚或将子女送他人收养减免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4日省政府发布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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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师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党工团,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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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公司中层及以上非党员领导同志在活动室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值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也是容易滋生廉洁风险的时间段,让大家充分意识到《准则》和《条例》的意义,以及国家从严治党的力度。党支部书记和大家逐条对内容进行了剖析,会后要求参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内容,在下次的座谈交流会上要谈出自己的想法,以及怎样防范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类似事件。

2月19日党支部在活动室举行了有关《条例》和《准则》的座谈会,党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悉数到场,支部书记率先发言。“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通过学习和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及现状,党员同志坚定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为“十三五”工作的开展从思想道德上予以洗礼”。会议进程中党员及领导干部都积极踊跃发言、交流。

经过谈论大家着重提到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是行动根本,我们必须要做好这六个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二是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三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保证《条例》执行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五是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六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参会的党员同志和部门领导结合部门工作及集团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廉洁风险点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找出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和制定管控方案,切实有效的做到廉洁自律,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管理、思想道德等多方面进行梳理,让大家从工作中自我约束,并严格执行。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做到道德高线举起来,纪律底线不失守。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真抓真管、敢于碰硬、严以律己、秉公执纪,带头贯彻好《准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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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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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篇一

省委巡视组在对我县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视后,在肯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同时,中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3个方面9类问题的意见建议。县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整改工作贯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着力于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努力营造共谋发展、齐心干事的良好氛围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我县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力度还不够,我们主要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理清思路,锁定目标,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共识。紧扣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常委会从有利于玉山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发力,审时度势,深刻反思,全面分析玉山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清晰地看到了玉山的后发优势和潜在发展后劲,继承和发扬历届县委好的工作思路上,一届接着一届干,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上鲜明地提出了“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把玉山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和“强化创新创造、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三种工作理念;突出工业园区、旅游城市、农业农村三大发展重点;强化项目带动、科教兴县、统筹发展三大战略支撑”的发展思路。这一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符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精神,符合玉山县情,得到了全县上下的广泛认同,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认识,激发了60万干群干事创业的*与活力。

二是凝聚人心,真抓实干,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为了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县委、县政府开展了重点工作“百日大会战”活动,把全县广大干部的思想迅速从换届工作氛中带出,投入到紧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大会战期间,全县上下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真正做到了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步调上合拍,做到了分工不分家,互相帮助、互相配合、互相补台,使城市建设、园区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创造了许多令人振奋的业绩,进一步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干劲,转变了作风,促进了发展。可以说,一个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和谐新玉山已呈现在世人面前。

三是整治懈怠,转变作风,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务实作风。大力整治干部队伍精神懈怠现象,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电视台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赴乡镇“走读”督查等系列作风督查活动,先后查出1名科级领导干部和12名财政、供电等单位股级干部、村组干部上班期间打麻将、上下班迟到早退等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违纪人员做出了严肃处理,共免职副科级干部1人,其他干部免职11人,警醒了全县党员干部,大大扭转了“庸、懒、散”等懈怠作风,干部作风明显改观,干部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思干、思进、思发展、思跨越蔚然成风,全县上下已经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于园区大发展,城乡大建设,快速推进“三化”进程

在整改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化核心战略和大开放主战略,坚持以项目为依托,以招商引资为手段,以改善环境为支撑,加大对外开放步伐,推进全县三大支柱产业协调发展。20xx年,实现生产总值82亿元,增长13.5%;财政总收入完成10.1亿元,增长29.9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22亿元,增长37.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增长35.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64亿元,增长17.9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亿元,增长1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2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6912元,增长15.02%;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145亿,增长43.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6亿,增长14%;获得了省政府工业崛起奖、省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突出贡献”奖、省利用外资先进单位及全市工业巡查第三名。

把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工业发展的主平台,举全县之力强攻工业。不断创新园区发展体制,把园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县委副书记任园区党工委书记、副县长任管委会主任,通过授权、委托和设置派驻机构等形式推进各职能管理部门向园区集中,高位推动园区发展。抢抓机遇对园区进行修编扩容,园区规划总面积由11.8平方公里扩展到30平方公里。大力度推进园区建设,全年拓园1.23平方公里,新征土地1850亩;园区土地清理收回土地700多亩,追缴相关费用7000多万。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所有入园项目实行严格的联审制度,规定新入园企业必须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亩均固投达80万元、亩年均纳税达8万元以上。创新招商方式,选派了16名乡镇正职到温州挂职招商,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升温。共签约5000万元以上项目31个,其中亿元项目7个,合同利用县外资金30亿元。其中浙江致远集团投资12.8亿元兴建的年产10万吨电解铜项目和浙江聚美高分子材料公司投资8亿元兴建的年产5万吨压克力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达标后年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多亿元,上交税收6亿元以上。这些项目的建成,可为明年我县的经济发展积蓄强有力的后劲。培育壮大三大支柱产业。换届以来,我们在新型建材、有色金属、机电汽配支柱产业上下苦功。大力调整新型建材产业结构,成功引进大型国企—中国建材南方水泥、江西省碳酸钙行业龙头—炜达轻钙厂和水泥深加工企业跃达新型建材等10多家大型建材企业,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积极鼓励做大做强机电汽配产业,成功引进了投资达20亿元年产1000万只汽车轮毂和20xx万只摩托车轮毂的昂大项目。同时,传统轴承产业也焕发青春。20xx年,全县轴承产业产量、税利总额分别占全省总量的92%以上。着力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采取上台阶奖励、增长幅度奖励、技改贴息、创新补助、规费减免等手段,重点培育富旺铜业、华瑞铜业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其关联配套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群。20xx年,我县新型建材、机电汽配、有色金属三大支柱产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全年有色金属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49亿元,增长81.96%;新型建材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64亿元,增长42.8%;机电汽配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7亿元,增长43.05%。强化项目服务保障,通过落实“一对一”帮扶机制、“*”服务机制、“一站式”办结机制、“一单清”收费机制,破除门户之见,冲破利益束缚,大大优化了发展环境。以推进昂大项目落户为突破,建立了重大项目建设督查调度制度,掀起了园区项目大建设的热潮。目前,园区杜马机械、万佳豪鞋材、建华实业、天美华等一批企业已建成投入试生产,昂大公司、岩端铜业、蓝宝新材料、新光源节能、上安机电、正大机电、华建橡胶、瑞祥织带等一大批企业正在加快建设。20xx年开工建设31家企业中有9家是“当年建设,当年完工,当年投产”,园区投资环境美誉度明显上升。

把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有机融合,加快了打造旅游名城步伐。以整改为契机,在县十二次党代会上,我们提出了要把玉山打造成“全国旅游名城”的目标,努力建成三清山重要的依托城市。按照这个工作思路,针对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我们以超前的思路、超常的举措、超凡的速度,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玉山。一是科学合理布局,彰显城市特色。明确城市发展定位,邀请了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各片区和各乡镇规划进行了完善,实现了城乡规划全覆盖。重点完成了七里街冰溪河“一河两岸”旅游综合体的修建性详规。二是注重完善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最快速度推进了玉清大道、怀玉二路、博士大道东拓、玉京北路、玉虹路等项目建设进程,实现了全面通车,拓展了城东、城北新的发展空间。实施了湖塘沿改造工程、城东水厂改造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完成了人民大道、金山大道、黄家驷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对县城进行了绿化、亮化、美化。推进了中医院搬迁、博物馆、东门市场等功能性项目建设,带动了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是破解拆迁难题,加速城区改造。完成了城建项目涉及的土地征用和农民房屋搬迁任务;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玉清大道、博士大道东拓、玉虹路等88户原拆迁遗留房屋的拆除工作;拆除了解放中路区块86户危房;完成了七里街棚户区424户搬迁工作。一年来,共征用城市建设用地623亩,搬迁房屋13.88万平方米,创造了征地、搬迁房屋的佳话。四是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启动了“三城”同创活动,开展了卫生死角、车辆停放、占道经营、“牛皮癣”、学校周边环境等专项大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园林“三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县城主次干道和里弄小巷卫生环境明显好转,车辆通行、停放规范有序,城市占道经营、店外店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明显好转,县城面貌大为改观。

把农业农村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促进了城乡共同繁荣。在举全县之力强攻工业的同时,我们始终没有降低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和投资强度。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1.6亿元,推进了全县164个水利项目建设。投资911万元实施了下塘乡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项目3个,治理面积0.77万亩,其中园田化0.1万亩。投资4651万元对总长27.37公里的新东线、新仙线和飞青线三条农村道路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完成“一大四小”工程造林3.75万亩,建成“一村一品”示范村14个。全县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家达130余家,从事产业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410余家,被认定为农业龙头企业的有43家,年实现产值18.2亿元,销售收入16.7亿元。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投资3200万元,完成了通村主干道62公里,村内主干道93公里,村内其它道路98公里;投资860万元,完成了5950户村(居)民饮水改造;投资485万元,完成了5520户村(居)民改厕工程;投资590万元,完成了农村旧房改造6010平方米。同时,推进了重点示范镇建设,打造了一批新农村示范点。进一步培育乡镇经济。大力核减乡镇财政水份,鼓励乡镇经济做实做优做强。目前,全县乡镇财政收入完成5.5亿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54.5%,其中过5000万元的乡镇达到2个,乡镇财政平均增幅达23.9%。

三、民生大改善,社会大和谐,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把教育当作的民生来抓。出台了教育“1+3”文件,从制度上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投入3500万元用于校安工程建设,启动了37个危房改造项目,拆除危房近5.6万平方米,维修危房10000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达15000平方米。首次在玉山二中推行“三制”改革,设立了全县“高考贡献奖”和玉山一中“教育发展基金”,进一步激发了教育活力。大力开展了在编不在岗教师的清理工作,实施了千名教师招聘计划,保障了教师队伍健康发展。针对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在城东和城北分别规划建设初级中学和端明小学。逸夫、瑾山、冰溪、明德等县城小学扩容提升工程有序推进。

二是把民生当作的事业来抓。坚持百姓为天,事业为重。全面落实了8个方面82项民生工程,各项考核指标均提前或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非诉案件、党员干部职工和名人富人违反生育政策清理等工作重点,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案件40余件,查处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案件22件。顺利接受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考评验收,通过了省计生委对县级计生工作的年度考核。

三是把和谐稳定当作“一号工程”来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不足,找问题,解矛盾,保稳定”主题活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578件,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结合“百日大会战”活动梳理确定了100个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县领导包案负责,目前化解率达90%,其中市联席办交给我县的24件重点案件,已经妥处23起,有效避免了信访积案的产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社会治安保持稳定。去年,我县公众安全感位列全市排名第一,在全省排名位列第16名。

四、着力于用*改革,执行大提高,全面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抓好整改,推进工作,关键在各级带头人。整改过程中,我们紧紧抓住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顺利完成县、乡、村三级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县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府抓落实的执行力、操作力、破解难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督、政协参政议政的成效更加明显,形成了“一个声音决策、几套班子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发挥出了班子应有合力,也为推进玉山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选人用人“重德才”的导向,公开选拔了8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遴选”了16名乡镇党政副职和1名县工业园区副主任,变“伯乐相马”为“疆场*”。树立选人用人“重实绩”的导向,始终把实绩作为干部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数十名在“百日大会战”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干部考核中公认优秀的先进个人都得到了提拔重用。树立选人用人“重基层”的导向,关心爱护基层一线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向基层一线倾斜。调整使用了一大批乡镇换届待安排的干部,在服务园区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加快城市征迁等方面都取得很好成绩,社会反响良好。

进一步创新“创先争优”活动载体。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联户帮困促和谐”、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升了服务群众的水平。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社区工作活力进一步提高。采取“三个一”措施,实行县领导挂点帮扶19个后进村,促进了后进村转化提高。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并大力向基层推广延伸。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预办事公开,基层党务公开有序推进,使权力运行更加科学规范、更加公开透明。加大*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件(次)、立案43起,党纪政纪处分21人。

以上是我县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进行的阶段性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企盼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力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而贡献全部力量。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和严肃性,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1、关于在工程招投标等领域*问题比较突出,牵涉到领导干部的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严肃查处生态移民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招投标核准和检查监督,切实解决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当事人围标串标、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等问题。生态移民建设过程中,无违规行为。

2、关于领导干部在年节、婚庆中送收*、礼金问题,虽经专项整治,但仍然存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制定了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嫁娶活动,一律不得邀请其工作所涉及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出席或收受其礼金、礼品等。领导干部都能廉洁自律,无违规现象。

3、关于反腐倡廉方面虽然建有不少制度,但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查处不够的问题

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X党员干部都能严于律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

1、关于文风会风虽有不少改进,但各级会议多、文件多、材料多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坚持不懈地改文风转会风,着力在精简会议文件上下功夫,合并会议召开,严格控制会议召开时间,保证会议的质量高、次数少、时间短。切实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发文代替推进工作的问题,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大力压缩各类简报、内部刊物,切实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行政效率。会议数量明显减少,文风会风得到良好改善。

2、关于干部住房、用车管理松懈,一些领导干部拥有数套政策性住房,越野车超标、超配问题突出

要求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房产变动登记表,并且严格控制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建立公车管理制度,除下乡外,公车必须停在指定的停车地点。领导干部不存在超标准情况。

3、关于在公务接待中,一些单位改去会所,结账分开发票、不写单位,以逃避监督检查的问题

加大对干部职工管理,接待工作实行审批制度,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备去豪华高档场所,所有接待必须在政府餐厅安排工作餐。公务接待费用明显减少,无超标准接待情况发生。

4、关于立足区情实际,细化标准,完善“三公经费”使用规定,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

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X20xx年三公经费明显降低。

5、一些领导干部好人主义严重,不接触矛盾和问题,遇事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加强全体干部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水平,做到遇事不推诿、不扯皮、敢担当的好干部。

6、关于有的干部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只愿做显而易见的表面工作,不愿做鲜为人知的基层基础工作,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致使一些地方在征地(草牧场)补偿、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转作风下基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大单位及个人对基层帮扶力度,解决基层住房困难问题,20xx年生态移民工作已经开始,计划为科右前旗582户2600口人解决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工作。

7、关于有的干部官僚主义严重,对待群众简单粗暴、作风蛮横,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问题

制定了X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确保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群众观大学习大讨论,进一步增强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领导干部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关于执行政治纪律

1、关于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社会上的噪音、杂音甚至错误思潮缺乏鉴别力,不能理直气壮予以抵制的问题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强化党员党性。组织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等优秀影片,学习先辈、先烈、先进事迹。

2、关于前些年社会上流传有与国外反动网站“南蒙古人权网”内容相同的非法小册子,不少党员干部对此臵之漠然、抵制不利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大民族团结工作宣传,领导干部民族团结意识明显增强。

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关于干部选任民主推荐打招呼、发信息、拉选票现象较为普遍,大家对有的干部靠找关系、跑上层得到升迁意见较大

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对此项做出明确承诺。

2、关于一些事业单位存在超编,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干部私改档案、未成年子女吃空饷问题

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子女在编不在岗情况统计工作,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不存在超编、私改档案、吃空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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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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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

为确保厉行节约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厉行节约、贯彻八项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厉行节约日常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以及八项规定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动员,强化认识

一是充分利用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加深全局干部职工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二是适时警示教育。工业发展既是热点又是难点,社会关注度高,必须让全局特别是重要岗位人员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先后组织观看《警钟长鸣》、《腐败案件警示录》等教育警示片,多形式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损害发展环境案例等通报文件,如通过飞信平台,将典型案例发送到全体干部职工,

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三、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

一是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按县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打印和复印用纸及打印的一次性讨论稿等能双面使用的要回收使用。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办公设备,延长使用寿命,节省办公耗材。二是节约用电、用水。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坚持安全用电、规范用电,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下班前要必须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养成随手关灯习惯。节约用水,不要出现“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杜绝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在公务接待上,20xx年支出12.718万元,20xx年支出12.655万元(含20xx年以前挂账餐费3.4万元),同比减少0.5%;在公务车辆运行上,20xx年支出10.072万元,20xx年支出7.920万元,同比减少21.36%;在公务考察学习方面没有支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xx县政府xx县纪委的有关规定,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

(三)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不同科室需外出办事时,尽可能集中同线路外出办公人员一同外出。

(四)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规范发文程序,严把申报审批关口,能不发文的坚决不予发文,在确保发文质量同时减少发文数量。20xx年,我局以系统党委名义发文18份,以局名义向政府、企业等发文110份。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撰写会议讲话,开短会、讲短话、转会风。凡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采取集中学习传达,切实减少会议数量提高质量。

四、制度管理,规范运行

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和完善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如局机关《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上班签到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局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六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局主要工作决策安排、干部职工调动或任免、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开支都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策。

五、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节约意识还不够强,自觉性还不够高;二是全局厉行节约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长效机制,为加快工业振兴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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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护士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党工团,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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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深刻理解两项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学习《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总之,我要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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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教师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党工团,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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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校党支部组织党员多次的学习,我触动很深,体会也很深刻,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应牢记了党的宗旨,党员义务和权利,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意识,永远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

一、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热爱学生,在师德修养方面创先争优,具有强烈的时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强烈的自我完善意识和创新意识。

通过学习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树立起教师职业的光荣感;通过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面对学生,要保证一颗平常心和赏识的心。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应牢记了党的宗旨,党员义务和权利,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意识,永远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在工作中争创“三个一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该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的先锋战士。通过学校党支部组织党员历次学习,触动很深,体会也很深刻,使我进一步深化了认识,并提醒自己,务必真学实做、踏实苦干,立足岗位,永葆共产党的先进本色。

二、在教育观念方面创先争优。

教育观念是教师对教育的职能及如何进行教育的认识问题,往往对教师组织教学活动以至整个教育过程的成败起到一种先入的决定作用。树立创新性的教育观念,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发展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树立科学的学生发展观。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要鼓励创新性学习,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重视在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树立符合创新教育要求的教学观。

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级课题实验研究,敢于研究,争取出研究成果,每学期争取上两节教研课。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严守党的纪律,树立良好作风,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党员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本位主义、分散主义,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严守党的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坚持党性原则,反对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必须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增强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观念,保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带头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资产阶级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同时,要认真分析和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这部分人的利益与那部分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与多数人的利益的关系,把各种利益统一和结合起来。坚持维护全局和根本利益,同时又照顾和尊重个人和局部利益。我们要把实践科学发展观当作义不容辞的职责,主动自觉地想,认真深入地想,经常不断地想;想想自己为党做了什么,为人民群众作了什么?想想自己在工作中奉献了什么,取得了什么成绩?只有这样经常地反思,才能使自己始终保持一个党员的活力。二是应实事求是。要用辩证的方法:分析评估自己,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既纵向比,也横向看。尤其应注意以联系、发展的观点,来审视自己,以宽阔的视野来谋划工作,并付诸于行动。

回顾自己几年来所作的工作,有时想自己也努力奉献着,也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一些优秀教师比,自己的成绩就显得微小,因此我要更加努力去工作,以争取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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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处分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2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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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纪检干部尤其要先学一步,深学一步,精学一步。要以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实的措施来建设队伍,既用党纪党规照别人,也用党纪党规照自己,坚持在无影灯下干工作,坚决防止“灯下黑”。多次强调,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也多次指出,要唤醒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最鲜明的特色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先于执法。我理解,纪检组作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是市纪委的前哨,其任务就是要掌握监督所在单位树木与森林的情况,当好监督执纪的护林员,我们全部的工作就在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此,我们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正使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纪检组开展工作以来,经常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经过调研,我认为抓早抓小在这几个单位尤为重要。我们立足于早提醒、早打招呼,不断深入进行纪律教育。同时,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函询等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视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下一步,要继续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党纪党规成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不可触碰的底线。三是敢于亮剑、严格执纪。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否则就要出现“破窗效应”。

我认为,要保证学习贯彻的效果,一是学精条文、把握要求。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与过去相比,变化很大,亮点很多,内容很新,要求很严。每一条都是政策,每一句都是尺度,因此要逐条逐句逐字认真研读。为了加深理解,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实际结合起来,既要学习掌握条文的新内容新规定,更要学习领会贯穿其中的新精神新要求。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切实将《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心上。二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这也是以来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显著成效,是一个重要的经验,我们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也要坚持这一重要方法。我们要督促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带头学习,带头遵规守纪,树立榜样标杆,以上率下,以行胜言,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三是突出重点、直面问题。我们要突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把这个打头的和管总的纪律坚守住了,以此带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其它各项纪律。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党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国土部党组邀请中纪委副书记杨晓渡亲自讲解,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全系统开展,介休市委、纪委已发出通知,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要求我们提高对《准则》和《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二是要求集中组织学习研讨。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规党纪学习的重要内容。从11月初开始到年底前为两部法规集中学习时期,还请有关领导、相关专家学者作学习辅导报告。三是要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纪检组履行的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我们的主责主业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准则》和《条例》是高位阶的党内法规,它们的颁布在全党全社会产生了强烈反响,为我们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了有利的氛围。两部党内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为我们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规矩和纪律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教材和重要的内容。两部党内法规,为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更加科学的遵循和依据,是纪检组履行职责的重要指南,是我们执纪问责的尺子。更为我们从严管理自身干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强大的武器。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尤其是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基础性法规,是一部宣言书。《条例》围绕党纪戒尺,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部法规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的统一,同时《条例》坚持纪法分开和纪法相依,修订得非常成功,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我认为,我们党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我们党肩负起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重任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我们党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加强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内两部重要法规的出台,重自律、强他律,增纪律、牢约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建起立体式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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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教师,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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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容:党员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党员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抑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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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收银,全文共 14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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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关于福建省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下面是最新消息!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主管理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 鼓励依法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公布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行情,鼓励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创新,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并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经批准的物业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社区布局、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等因素确定。

分期建设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封闭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不同物业管理区域,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但对已经自然形成且无争议的区域,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议后,经其确认无异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布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未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业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书面报告或者业主的书面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并确定筹备组召集人。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五至十一人组成,可以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业主代表由业主推荐产生,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

第十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权数的方法;

(四)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

(六)组织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的第(一)至(六)项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对投票权数等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

第十一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五至十三人的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日内召开首次会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业主大会可以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三至五人的业主监督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和业主公约的约定,行使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权。

第十二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

(二)以住宅套数一套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三)以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

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投票权数的,具体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一)住宅物业一套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按一套计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但未售物业部分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总投票权数的百分之三十;

(二)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每满一百平方米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按一百平方米计算,超过一百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

物业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其权属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确定。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参加。采用集体讨论形式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若干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也可以由业主决定以其他方式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以业主代表参加的形式召开的,到会业主代表应当能够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并根据委托内容进行投票表决。数人共有一个物业的,共有人可以推选其中一名共有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告知业主和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补选和换届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六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是业主之间有关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等事项以及处理相邻关系的共同约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共有或者共用物业的使用、维护要求;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公共费用的分担;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五)物业管理争议的处理方式;

(六)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经过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办法等事项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 经业主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就涉及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纠纷依法进行诉讼;

(六)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在金融机构开设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七)审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报告;

(八)就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办理登记手续;

(九)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十)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房产清单;

(五)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本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中兼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工作经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布,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公约;

(四)业主委员会章程;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和管理印章。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备案部门变更备案。

第二十二条 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换届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其成员名单,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终止:

(一)任期届满的;

(二)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因犯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不履行业主法定义务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前款第(一)至(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然终止;有前款第(五)至 (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须经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经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等原因需要解散业主大会的,在解散前三十日内,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清算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三十日内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三)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四)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五)对物业服务投诉的处理;

(六)争议处理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日常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公共停车场所管理;

(三)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四)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业主有权拒绝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偿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前,应当按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将业主临时公约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违反有关规定和侵害物业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重新制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出售合同,应将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说明书以及按规 划要求建设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平面图作为物业出售合同的附件。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后,业主临时公约即行失效。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附属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物业管理用房;

(二)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设施设备。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

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配套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管理服务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双方应当做好查验记录。发现材料不齐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质量和使用功能问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

(二)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应当予以审查。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第三十五条 物业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接受业主监督。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的保洁;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

(五)安全防范的措施;

(六)车辆的停放管理;

(七)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八)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费用的账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服务的收费方式、标准及财务的监督管理;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

第三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一方要求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三十日前告知对方。

业主委员会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物业管理用房、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必须移交的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收费标准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制定统一的指导价,并定期公布。单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事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公布的指导价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服务标准等级、服务内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有关事项。

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一)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

(二)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

(三)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管理责任及有关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列单位不得强制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也不得因物业管理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盖建筑物、构筑物;

(四)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或者外观;

(五)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宠物;

(六)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七)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抛掷杂物;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九)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违反规定从事妨碍业主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 业主出租或者出售物业的,应当在物业租赁或者买卖合同中,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作出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物业承租人或者买受人、出租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等约定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 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车辆停放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并支付代收酬金。收费标准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停放收取管理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有收取场地使用费的,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四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交纳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已竣工验收但满三年未售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交纳。

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管,法定孳息归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的代管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户存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业主转让物业时,其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的剩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结算过户。

第四十九条 首次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根据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因素,按照建筑面积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已满;

(二)维修项目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三)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报告由相关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二分之一以上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的使用方案执行;属紧急情况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监督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代管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第五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和监督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物业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依法负责维修。

第五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时,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相关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直接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发生危及他人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维修、更新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维修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物业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养护的情形时,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进行维修养护。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改正,仍未进行维修养护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实施,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属于其它部门职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受理后五日内告知投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物业管理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报告和相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委员会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后未按期移交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对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财物毁坏、灭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无法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的,责令建设单位按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销售平均价格向全体业主交纳规定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等价房款,并存入该物业管理区域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即时改正。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约定进行协调、处理;协调处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因为没有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

(二)非法干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三)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不予查处的;

(四)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物业费收取标准规定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6、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7、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8、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30%以上(包括水面);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200平方米以上;

6、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一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7、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1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天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2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绿化率25%以上;

4、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500平方米以上;

5、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8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其中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每次巡逻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6、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半个月擦拭1次。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一、基础条件:

1、小区基本封闭;

2、有固定管理服务用房;

3、有简单的绿地、树木、植物。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配备门岗室,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三、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

2、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扶手每周擦洗1次,保持干净整洁。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

4、按楼栋口收集垃圾,每天1次。

5、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6、垃圾设施每周清洁1次,无异味。

7、公共区域玻璃每2个月擦洗1次。

8、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9、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0、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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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教师党员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党工团,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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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党员教师一定要把“爱”的种子均匀地播撒到每一个学生的心田之中,让他们从心灵深处真切地感受到教师的关怀与温暖。只有善于爱学生的教师才是最受家长欢迎的好教师,不管到什么时候,学生也不会忘记你的辛勤哺育,这就是爱的伟大力量。

真心为生,抓好思想教育。学生是教师教育的对象,党员教师应认真积极地开展日常的德育工作,要把它抓实抓牢才行。学生是千差万别的人,教师只有要因材施教,才能教好生、育好人,千万不能搞所谓的“一刀切”,否则只能坑害了孩子,也会受到良心的遣责和家长的唾骂。先进的党员教师历来都很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因为“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毕竟是教师的天职,所以,党员教师们理应带个好头。

善始善终,组织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检验每个党员教师工作态度与教学成果的最好方式。党员教师有理由备好每一堂课,应该上好教研课、示范课和公开课,多角度展示自己的教学才能,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知识的源泉。只要牢牢地牵住“课堂教学”这个牛鼻子,教育就不会迷失了前进的方向。

教科研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催化剂”,更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武器”。因此,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用科学的来从事学校的教科研工作,平时也要认真搞好“传、帮、带”三结合,努力促进新教师的迅速成长,当好教育长征的“铺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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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条例准则考试题及答案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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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答题

1、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答: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2、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多长时间,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答:六个月。

3、 修订后的《条例》共几编?

答:3编

4、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___,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骨干分子

5、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____起施行。

答:20xx年1月1日

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等“___大纪律”。

答:六大纪律

7、 20xx年10月12日召开会议,_________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答:中共中央政治局

8、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___的具体化。

答:党章规定

9、《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为两部分:一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二是_____。

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10、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___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答:六个月

11、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____。

答:脱离群众

12、党章规定,可以申请入党的年龄为年满____。

答:18岁

13、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

答: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14、入党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____,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答:严守党的纪律

15、党员的党龄,从____之日算起。

答: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

1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认为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____。

答:1年

17、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____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答:六个月

18、党是根据自己的____,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答:纲领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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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信访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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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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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义务教育条例学习心得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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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是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制定的,是从20xx年的秋季新课程改革到现在通过探索、积累经验、总结归纳出台的,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的具体的要求。比如对教育教学的要求: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好每一个学生;学生要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这个标准的制定,使我们明确了将来现代化的学校发展的方向、特色、模式以及教师应该具有的素质。

在基本理念的第一条就提出了“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其实这句话,就是教育的本质,就是要培养出身心健康、性格完整、合格的大写的人。

我想,我们的教育要让学生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怎么能知道学生是否幸福,看孩子们的眼神:没有被家长和老师娇宠的优等生的优越感;没有学习困难生的自卑;没有富贵家庭背景下的目空一切;没有顽劣的小霸王式的蛮横;没有破罐子破摔式的差生的抵触和仇视。没有受过委屈,没有被伤害过自尊,没有受过冷遇,从这种眼神里,你能感到阳光、美好、自由,更多的是希望。

基本理念的第二条“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中有这样的一句话“教好每一个学生”,我想,这是对每一名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个学生基础、性格不同。怎样才能教好每一个孩子呢?“相信种子,相信岁月”。种子的萌发条件不同,比如红豆杉种子,由于外壳坚硬,土地要经过一年多日子的滋养才能润开外壳,解放那胚芽,这就是岁月之功和土地对种子的感受。《泰迪的故事》就是对这个问题最美的诠释。

“标准”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村施教,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提升教师普通话水平,增强学科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五年内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定期开展质量分析,研究学生的学习兴趣,动机和个别化学习的需要,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教学有效性,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合理控制作业量,布置分层作业,创新作业方式,改变评价方式,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标准”中对教师的要求,使我有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高标意识。我必须转变旧的观念,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理论水平,才能与标准吻合,成为一名合格的现代化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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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心得范文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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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总则

1、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人物和带头人,是贯彻教育方针加强集体建设的骨干和积极分子,是学校和老师的助手,是学校和老师联系学生的桥梁。因此,学生干部责任重大,地位重要,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2、学生干部由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学习努力并热爱为集体服务的学生担任。

3、学生干部要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关心改革开放,树立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思想。

4、要不断以英雄模范人物、三好学生为自己的榜样,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5、树立“振兴中华,实现四化”的学习目的,刻苦学习,提高成绩,积极锻炼,努力成为三好学生。

6、不断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加强岗位责任制。主动协助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校部门做好工作。

7、加强修养,辨明是非。支持好人好事,正风正气。热情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敢于跟不良现象作斗争。

8、学生干部工作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问题要和班主任老师商量。

㈡班长、副班长

1、在班主任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思想、纪律、班风和学风等)。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活动。

2、定期召开班委会,研究班级工作,制定班级工作计划。

3、及时落实学校、少先队、班主任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督促班委认真开展工作。

4、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级学习、活动等情况。

5、集会(如升旗仪式、会议等)前负责组织、整理班级队伍,并带队入场、维持秩序。

6、组织同学学习安全条例,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7、检查班级安全情况,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反映,采取防范措施。

8、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组织并安排班级工作和活动。

㈢纪律委员

1、负责维持好课堂学习、集会活动的纪律秩序。

2、对同学之间的争端等要及时疏导,严重事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㈣学习委员

1、负责班级有关学习方面的工作。

2、督促各科代表及时收缴作业,并检查收缴情况,经常向科任教师、班主任汇报。

3、协助班长组织同学交流学习经验,主动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同学。适当组织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帮助。

4、收集同学对各科教学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有关老师反映,供老师教学时参考。

5、负责领取教学用具(粉笔、粉笔擦等),催促同学归还学校图书。

㈤宣传委员

1、负责班级宣传工作。定期出黑板报,出好重大节日和活动专刊。

2、负责抓好班级教室的布置美化工作。

3、在学校的文艺节、校运会中,负责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4、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班级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㈥劳动委员

1、负责抓好每周五的教室和包干区的卫生大扫除,安排督促值日生做好每日值日工作。努力创造干净、整洁、美观的育人环境。

2、负责记录劳动出色与不认真的同学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3、协助学校管理好班级财产,发现门窗课桌椅、日光灯等公物受损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总务处。

5、关心同学生活,反映同学的要求,协助班主任解决同学的困难。

㈦文娱委员

1、定期组织同学开展文娱活动。

2、组织同学排练文娱节目,参加年段、学校的“合唱节”、“艺术节”等比赛。

3、负责筹备举办有特色、有意义的文娱主题班会如联欢会、元旦晚会。及时发现、推荐、动员文娱骨干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娱活动。

㈧体育委员

1、负责体育课组织同学排队,协助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

2、组织同学参加校运会等体育竞赛活动,负责抓好运动员的训练工作。

3、认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的集会整队工作,督促同学做到快、静、齐。

4、体育课负责借领体育用具并及时完整地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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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内监督相关问答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3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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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相关问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法规。大家知道如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随着第一范文网小编来吧!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问答:如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条例》吸收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具体从以下3个方面把握。

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管党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要求。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必然严于国法。如果纪律都守不住,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二是贯彻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党员干部蜕变都有一个过程,如果一开始就受到严格监督和约束,及时认识和改正错误,就可以避免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三是深化了对“树木”和“森林”关系的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失去对全局的判断和把握。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讲政治、顾大局,既见“树木”又见“森林”,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护森林,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把尺子。“四种形态”既针对苗头性问题,又覆盖了各种违纪行为,要用纪律的尺子去衡量,这在《条例》各章都有具体体现。一是始终扭住“常态”。《条例》规定,“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二是合理把握“大多数”和“少数”。《条例》规定:“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人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这表明监督执纪的过程,也是教育挽救违纪党员干部的过程。对不太严重或比较严重的违纪问题,要根据其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恰当作出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同时,要把那些相信组织、迷途知返的违纪党员干部,同拒不悔改甚至对抗组织调查的区分开来,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将“惩”与“治”结合起来。三是紧紧盯住“极少数”。《条例》规定:“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这就是说,对严重违纪问题要严厉惩处,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氛围。

切实扛起监督执纪的政治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党组织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条例》围绕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对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党委(党组)来说,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功夫下在平时,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受到纪律严格约束。对纪委来说,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对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来说,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以担当落实责任,以行动诠释忠诚,把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已于近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施行,请谈谈《条例》出台的有关背景和起草过程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使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和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连续十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内监督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党的xx大以来,代表党中央郑重表态,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这些年来,党的各级组织根据中央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在党内监督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形成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等一系列党内监督的好制度。从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要求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开始,我们党经过十三年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初步形成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思路。因此,在党的xx大以后出台党内监督条例的时机基本成熟。

在充分吸收1990年和1995年两次成立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班子,着手起草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20xx年1月,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牵头,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研室、中央党校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起草工作班子,加大了工作力度。整个起草工作是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起草期间,对起草中涉及的若干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具体指导起草工作。中央政治局其他同志都认真审阅《条例》,分别提出重要修改意见。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会多次专题审议该《条例》,这些都为《条例》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条例》稿先后广泛征求了部分省(区、市)党委的主要领导同志及有关负责人、全国党建研究会负责人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党的xx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几上几下,集思广益,数易其稿,最后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可以说,《条例》充分体现了全党的意志,集中了全党的智慧。

谈谈《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党内监督的作用

《党内监督条例》设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共47条,6600余字。第一章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对象和重点内容等。第二章规定了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作用。第三章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10项制度,每项制度列为一节。第四章规定了实施《条例》的保障措施。第五章规定了《条例》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条例》通篇贯穿了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一主线,力求用发展党内民主的方式,保持党的活力和创造力;通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党组织的战斗力。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深远、作用巨大。制定这样的条例,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没有先例可循,是中国共产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一项创举。这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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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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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 址: 地 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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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央空调设备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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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工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本次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次 的总费用 万元(人民币),具体分项价款见报价书。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即先期支付乙方工程总款的 ﹪,乙方三日内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进住现场施工,工程完成到50﹪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总款的 ﹪,工程完成前三天再支付工程总款的 ﹪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清余款。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在施工前确定乙方提供 方案。

2、 甲方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施工期间的工作条件(用电、用水、库房、及施工场地和各方报批许可证),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顺延,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3、 甲方负责配合本项目实施期间与有关各装修工种的协调工作。

4、 甲方如果施工过程中,因装修更改重新改动空调位置,使乙方返工误工浪费材料,应现场签证,双方协商给乙方一定的补偿或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材料给予增加工程款

5、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完工验收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予以确认签字。如甲方末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验收,乙方视为默认验收合格。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要求和实施方案对甲方的 工程进行组织施工。

2、乙方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3、乙方应当在施工过程中确保自已队伍防火、防盗、防打架生事,事情发生,保持施工现场卫生。

4、乙方负责依据施工工艺,合理组织人员、设备、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此项空调施工工作。

5、安全责任:在自行施工过程中作业所造成(非因其它施工单位施工所为)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工程期限

工程于 年 月 日 开始截止到 年 月 日之前施工全部完成并试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免责。

第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可生效。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并结清所有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执行。

3、 本合同及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则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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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央空调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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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并由乙方安装中央空调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情况

;abe e;EG: a; BDE-CAE: cae; AG: 20 a; BDE-ACG: 0;;bd; e;c: gb(67, 67, 67); e-ag: cee; d: ;d e;ag: 0;

名称;d;d e;ag: 0;

规格;d;d e;ag: 0;

型号;d;d e;ag: 0;

数量;d;d e;ag: 0;

单价;d;; e;c: gb(67, 67, 67); e-ag: cee; d: ;d e;ag: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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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c: gb(67, 67, 67); e-ag: cee; d: ;d e;ag: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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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设备及安装。

2、承包内容:中央空调系统安装。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方法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乙方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3、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

4、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乙方全部工程的完工与甲方装修工程完工同时进行,所需设备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安装工程费用及施工人员日常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合同协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备注:本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如产生税金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当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室内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当日支付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剩余工程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清。

5、甲方未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工程材料及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认可的除外。

2、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甲方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款总额的_________%。

3、如甲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其责任由甲方承担,而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调试验收。

2、甲方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验收,逾期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及工程保用

1、设备质保期按设备厂家承诺时间为限:乙方所安装的工程从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个月为工程安装质量维保期。

2、在保用期内若因工程本身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综合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因甲方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乙方负责排除,但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同验收合格且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安装工程如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作出回复并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对保修期后的所有零备件及服务费用,乙方应给予优惠。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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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学生微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2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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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微博管理条例

一、 宣传与培训

召开“各组织、班级团支部微博主要负责人培训会”,主要内容:

1、 强调生科院团委对微博建设的重视

2、 向各班级明确院的微博管理制度,明确评比方法

3、 生科院团委将根据各团支部微博管理情况评出“微博先进班级组织”,进行表彰;对管理不善的组织、班级进行批评

4、 对各组织、班级团支部微博负责人进行培训,包括对微博操作、发表微博的内容、要求进行详细培训。

二、 管理办法

1、 生科院团委官方微博的管理主要由团委宣传部负责,团委其他部门及人员协助管理。具体工作要求:

(1) 积极宣传团委微博,努力增强团委微博的影响力,不断增加其听众数量,选出一名主要负责人,多位辅助负责人。

(2) 了解外界的时事,转发微博,开阔眼界;加强与校团委,各院组织的交流,及时转发最新动态。

(3) 及时更新团委举办的活动,内容健康,发布量适宜,图文并茂,并@院里辅导员、相关组织的负责老师及其他组织。

(4) 每月举办评选各组织、年级的微博达人评选活动,派送礼品。

2、 各组织、班级的微博由微博负责人管理。具体工作要求:

(1) 为方便我们管理,微博创立符合以下三点要求,各个班级微博统一格式,例“闽南师大生科院14食品1”“ 闽南师大生科院团委”;微博头像统一用班级合照、组织合照;以个人微博改为班级团支部微博,将之前私人发的微博删除

(2) 积极宣传生科院团委微博,努力增强院团委微博的影响力,不断增加其听众数量,选出一名主要负责人

(3) 各班级需关注生科院团委官方微博“闽南师大生科院团委”,同时确保本班同学4/5以上都必须关注本班级团支部的官方微博

(4) 了解外界的时事,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转发微博,开阔眼界;关注、转发系团委的微博的最新动态,起到下达通知的作用

(5) 及时更新各个班级举办的活动,内容健康,发布量适宜,图文并茂,并@班级辅导员、相关组织的负责老师及闽南师大生科院团委

(6) 月末各班、各组织微博负责人进行本月微博截屏,同时附上微博截屏统计表格,于每月的25前打包好发到邮箱, 要求图文清晰,该材料将用于优秀班级的考核。如果院团委有微博活动,要求班级同学一起参与的,请将班级参与团委微博话题互动的同学的微博截屏,在我们要求的时间打包发送至邮箱。

三、 微博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办法

1、 评比标准

(1) 各班级团支部的微博能够得到本班级全体成员的一致认可,拥有足够的听众数(>4/5班级总人数),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起到增强班级凝聚力的作用

(2) 做到收听生科院团委团委微博,转播相关内容,起到下达通知,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

(3) 及时更新各个组织、班级举办的活动,内容健康,发布量适宜,图文并茂,并@院里的辅导员、相关组织的负责老师及生科院团委

(4) 了解外界的时事,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转发微博,开阔眼界;

各个年级评出前2名微博管理优秀奖,2名组织微博管理优秀奖

2、 具体评选办法

参评项目

基本分

细则

原创微博发布内容(42分)

30分

1、基本分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教育意义,能反映本专业、本班级的最新动态

(2)班级举办活动,至少3条/月(考试月除外),无上限,否则基本分-5分

(3)班级例会,图文并茂,及时性,内容简洁明了,各班至少1次/月,否则基本分-5分

2、加分潜力:(1)@团委,获团委转发 2分/条,3条封顶(每月)

(3)各班微博管理员自行统计获团委转发量,班级例会及班级活动是否按要求完成,于每月25号截屏打包发送至至团委邮箱,及时上报及统计正确的 5分,否则-10分

粉丝数(18分)

10分

(1) 班级人数关注本班微博为基本分,否则倒扣基本分

(2) 超过班级总人数的粉丝数, 0.1分/人,30人封顶

(3) 各班微博管理员自行统计各班的粉丝数,于每月的25号截屏打包发送至至团委邮箱,及时截屏及统计正确的 5分,否则-10分

转发内容(15分)

10分

(1) 转发校内、团委微博,并附上自己见解;积极参与团委发起的话题讨论

(2) 转发正能量语句

(3) 转发与本专业相关的最新资讯,10条/月,超出 1分/条,5条封顶

(4) 团委下达的任务,未及时转发,通知班级,-5分/次

(5) 各班微博管理员自行统计各班的与本专业相关的转发量,于每月的25号截屏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及时上报及统计正确的 5分,否则-10分

私信团委(15分)

5分

(1) 有关宿舍热水供应、用电安全等其他安全隐患等;教室设备等的问题,都可以私信团委,情况属实 1/条,5条封顶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供合理可行的措施,经团委采纳 5分/次

(3)各班微博管理员自行统计私信数及采纳次数,于每月25号截屏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及时上报及统计正确的 5分,否则-10分

微博管理制度(10分)

5分

(1)各组织、班级需上交一份微博管理条例,要求具有班级特色、创新;在规定时间发送至团委邮箱,没有上交的不得基础分

(2)评出各组织、班级微博管理条例等级,一等 5分、二等 4分、三等 1分

上报团委格式为:

微博达人评分

1、微原创(基分30) 微转发, 及时、正确打包发送至院团委邮箱( 5)—无班级例会(-5)—无班级活动(-5)

2、微粉数(基分12) 非本班粉数*0.1,及时、正确打包发送至院团委邮箱( 5)

3、微转发(基分10) 专业新资讯条数, —未及时下达任务*次数。

4、微私信(基分5) 私信数, 采纳次数

5、话题讨论,例#亲爱的祖国,我想对您说句话#,

团委会不定时对各个班级上报的情况进行核查,核对有出入,将与本班的微博负责人进行核实,如有严重错误,本班将取消参评微博达人的资格

本微博管理的评选基础分共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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