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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风险隐患【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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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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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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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目标责任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工作,杜 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 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 中心学校特与各小学、幼儿园签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目标责任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考核 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 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 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学 校危房,确保学校教学设施安全无隐患;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监督,加强学校内部治安和周边环境治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登记表、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进度快报表和安全隐患(登记、整 改、)台帐等相关资料。

3、抓好学校 “安全教育日”活动。坚持在师生中经常开展 安全隐患教育,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双休日、寒暑假等 节假日的学校值班保卫工作,全面落实学校防盗、防震、防火、 防病、防触电、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申毒、防煤气中毒、 防体育运动伤害等安全隐患排查措施,切实增强防范意识,确保 无恶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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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 学校:

X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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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库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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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省_____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章)

住所: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鉴于:

1.甲方是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协议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设立后将使用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名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等土寺使用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土地使用权租凭协议。

1.租凭范围

1.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_____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租给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证号、宗地位置、宗地面积、批准用途等内容以附件表格形式列出(详见本协议附件)

1.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协议租凭范围。

2.租凭期限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正式设立之日起计算。

3.租金标准

3.1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为_____元。

3.2本协议项下各宗土地租金标准详见附件。该租金标准是依据_____省地产咨询评估中心《土地评估报告》确定的。

3.3租凭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作相应调整。

4.土地用途本协议项下的各宗土地应用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即必须作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配套或相关的用途使用(租凭土地被批准的用途见附件)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5.1.2在租凭期间,甲方有权对各宗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甲方的义务:

5.2.1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移交租凭物进行查验。

5.2.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移交租赁物并进行查验。

6.1.2乙方有权利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时间内使用附件所列各宗土地。

6.1.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2乙方的义务

6.2.1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2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订立合同。

6.2.3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各宗地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7.甲方的承诺

7.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存续间合法拥有该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该等土地使用权。

7.2甲方同时保证该等土地使用权没有进行任何抵押。

7.3如果因该等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致使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无法实现或者遭到其他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而且乙方此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8.声明

8.1本协议存续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取回其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某宗土地使用权,但应按有关规定及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8.2本协议项下的某宗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的终止,不影响其他宗地的租赁关系。

9.续租

9.1租凭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9.2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各宗地,应在各宗地租赁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0.租金的支付

10.1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在依本协议第3条确定后,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10.2有关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费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11.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协议的解除

12.1双方均有权解除:

12.1.1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12.1.2因不可抗力,本协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没有意义,双方均有权解除。

12.2甲方有权解除:

12.2.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12.2.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欠交租金________年以上;

12.2.3乙方利用有关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时。

12.3乙方有权解除:

12.3.1由于本协议生效以后国家有关立法的变动,乙方须提前解除本协议的;

12.3.2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须提前解除本协议的;

13.争议的解决

13.1甲、乙双方如果因履行和解除本协议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当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附则

14.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阅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本协议的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14.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他文本报有关部分备案核查。

甲方:××集团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租凭土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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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颍上县杨集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报告[页2]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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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杨集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9、健全台帐资料,建立安全档案。严格规范各类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有步骤地整改。同时定期做好安全工作的自查、总结工作。尽可能让安全工作变成“阳光工程”。

四、存在的问题

安全工作只有责任与义务,说不上成绩。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深切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不足与面临的巨大压力:

面对困难与不足,我们将不遗余力地为师生的安全尽心尽力、奔走呼号,从制度上、体制上、管理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大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抓起,让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我校全体师生对于安全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众志成城,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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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地下车库工程钢管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运输,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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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地下车库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全椒丽阳兰庭钢管、扣件等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地下车库

二、工程地点:

三、内容包括:运输、装卸现场所有的钢管、扣件等

四、单 价:全椒———合肥(合肥邦富架业公司)

钢管扣件:数量________车(暂估),综合单价________元/车;合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备注:1、以上单价含劳务公司3%的管理费,乙方配合装卸。

2、以上单价必须确保钢管每车不得低于________米。扣件每车不得低于________只。

3、具体推运车辆数以现场实际统计的车辆数为准。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1、满足现场的进度需要。

六、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每达到10万元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支付其运输价款的70%,余款在运输全部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乙方签收好货物出场后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途中货物丢失、损坏、盗窃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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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风险管理研究生开题报告参考范文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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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研究生开题报告参考范文

论文题目:风险管理研究生开题报告:credit metrics模型在招商银行信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

论文语种:中文

您的研究方向:金融硕士

是否有数据处理要求:否

您的国家:南京

您的学校背景:重点大学

要求字数:3500-4000

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是否需要盲审(博士或硕士生有这个需要):否

补充要求和说明:仅要开题报告,需要3000到4000字,

风险管理研究生开题报告:credit metrics模型在招商银行信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

一、拟选定学位论文的题目名称

credit metrics模型在招商银行信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

二、选题的科学背景

近年来,信用风险量化管理模型在国际金融界得到了很高的重视和长足的发展。从XX年到XX年,由于美国银行对利率的不科学调整,导致了信贷危机的大爆发,并波及全球金融秩序的稳定。随着中国加入wto,面对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激烈竞争,我国市场经济中已经显现除了银行信用风险。招商银行是中国最早市场化的银行,虽然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在全球金融危机蔓延的形势下,资产质量依然保持在良好水平。然而近年来,招商银行也发出了信用风险警报,一些不良贷款暗中滋生,随之而来的是信用风险日渐积累。在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的大形势下,招商银行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降低信用风险。因此,必须采用先进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和科学的应用方式,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将风险降到最低。

三、选题的科学意义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

五、学位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六、预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七、开题条件

八、文献综述

九、学位论文工作进度计划

十、指导教师意见

参考文献

[1]段兵().信用风险管理的工程化趋势及应用,国际金融研究, vol. 6, p.53.

[2]鲁江,何晓玲().数据挖掘在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中的应用, 中国管理信息化, vol. 12, no. 11, p76.

[3]孟阳().信用度量制模型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度量管理.现代财经, vol.23, no.3, p.34.

[3]宋逢明,齐莹 ().“信用矩阵”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 华南金融研究, vol.15, no.6, p.16.

[4] 王健,吕德宏 ().基于credit metrics模型的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度量分析,商场现代化, vol.566, p.355.

[5]adnan çomakoğlu (). credit risk modelling and quantification. available from: (accessed 10 december ).

[6] crouhy, m., galai, d., mark, r. ().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current credit risk models.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vol. 24, pp.59-117.

[7] european central bank (ecb), , “the use of portfolio credit risk models in central

banks”, occasional paper series, no. 64.

[8] fatemi, a., and fooladi, i., , “credit risk management: a survey of practices”,

managerial finance, vol.32, no. 3, pp. 227-233.

[9] finger, christopher c (1998). credit derivatives in credit metrics, credit metrics monitor,1998, third quarter, pp.13-27.

[10]guo xiaofei (). the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of credit risk in the chinese banking sector and the application of credit metrics model, available from: (accessed 10 december )

[11] kiesel, r., perraudin, w. and taylor, a. p. (). the structure of credit risk: spread volatility and ratings transitions, journal of risk, vol. 6, p.1-36.

[12] lopez, j. a. and saidenberg, m. r. (). evaluating credit risk models,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vol.24, p.151-167.

[13] manuei ammann (). credit risk valuation: methods, models, and applications 2nd edition. berlin: springer.

[14] michael, b.g. (1998). a comparative anatomy of credit risk models,

[15] meissner, g. and nielsen, k. (), recent advances in credit management: a comparison of five models, derivatives use, trading & regulation, vol. 8, no.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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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汇报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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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局20__年春节、寒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精神,我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本校校舍及校园安全等有关设施及制度落实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具体的安全工作。学校在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全天候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门讨论和部署,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专项专人负责,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有关校内外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使得全体教职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和每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在学校宣传橱窗开辟校园安全教育园地,通过典型事例及图片展览教育学生,警钟长鸣。主管副校长通过周一国旗下讲话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利用学校板报和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加强管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寒假前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校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学校教室、楼道、寝室、餐厅、操场重要部门进行了彻底的检查。

(一)查教室。查看教室里的照明、开关、插座有无破损、漏电,中央空调是否牢固,窗户有无损坏。

(二)查安全通道是否通畅。

(三)查锅炉房。查看锅炉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水质是否规范洁净,炉壁有无锈腐。

(四)查教学楼外部。对学校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外壁的贴砖进行检查,有无粉化、脱落现象。

(五)查学校围墙、铁栅栏、门卫设施。

(六)查教师教研室。查看教师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现象。在排查校园安全隐患过程中,边检查边记录。凡有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学校非人力和财力能解决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有学校理事会。学校强化值班制度,防止学校管理出现空岗现象。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方面

1、存在问题:校内内监控视频较少,存在较多监控死角;学校师生3000多人,上下课楼道和楼梯比较拥挤。这些都是我校的安全隐患。

2、整改措施:我们要在教育局领导下,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校园安全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学校加强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投入必要的经费,添设和更换一些必要的安全设施;同时加强值班人员的配备,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努力打造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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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区车库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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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 租赁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租给乙方使用。

二、 车库区域范围:

该地下车库区域范围以甲方产权证为准。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四年,自

四、 租金:

4.1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

4.2 租金按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季度首月 日。

4.3 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则按租金的1%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除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保证金:

5.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

5.2 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将地下车库向甲方移交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三天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六、 其他费用:

6.1 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单如期交纳。

6.2 租赁期内日常设备、设施的养护工作,照明灯管等易耗品的更换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甲方义务:

7.1 甲方须在合同约定日将地下车库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7.2 甲方提供的地下车库,因房屋结构、设施等部位的建造质量原因而造成损坏时,甲方

八、 乙方义务:

8.1 应在车库使用前检查甲方所交付房屋结构的完好以及所配备的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

8.2 租赁期内应按日常设备、设施养护要求对设备、设施定期保养。

8.3 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款。

九、 合同终止及解除:

9.1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协商签订续租合同。

9.2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

9.3 在合同期内,如遇乙方不再担任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经甲方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10.1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违约处理:

10.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大写: 元整),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10.2 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中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他:

11.1 租赁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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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端小区车库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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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____________地下停车库,车位号码是______号。乙方已经对车库进行现场查看及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认可车库现状,自愿承租该车库。

二、租期期限及车库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库管理费由甲方承担,甲方除承担管理费外,不再另行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三、双方只构成车库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有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库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库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对该车库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到甲方对车库的所有权。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库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租赁关系解除后,车库按现在状况归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到甲方日后对车库使用权的行使。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车库现状。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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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校,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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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的指示精神,为了及时排除校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我们成立了以校长张光浩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的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对所有校舍做到了定期排查,下面特对本次排查情况作以汇报。

一、领导重视,具体部署

暑假将至我校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具体部署,强调要高度重视防震工作,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思想,把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落实各项排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校舍安全。

二、目标明确,检查到位

xx年6月28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明确了本次检查检查任务,然后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对建筑物、排水系统、屋面防水、学校用电线路、楼顶等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工作做到了“一个不漏”。经过认真检查,发现了学校校舍设施等存在如下问题:

1.我校教学楼使用状况良好,未发现安全隐患

2.校园操场排水不够通畅,如遇大雨,操场便成了汪洋。

3.对全校线路进行检修,发现有少部分电线老化,需更换。

4. 对楼梯、走廊护栏细致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5.  校门、围墙无安全隐患。

上述情况特此报告,并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关注,积极争取危改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学校创造平安和谐的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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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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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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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民事风险代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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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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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存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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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栏目

中外劳务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到_______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务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1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工资

不满1个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3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账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国__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账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__________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17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30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

月工资

———×假期工作天数。

30天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3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2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

眼过2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2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2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2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2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1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___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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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风险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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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险自查报告范文

风险自查报告(一)

资溪县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岗位廉能风险的查找、防范、控制为主线,以权力的清理、制约、监督为核心,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执行为主要内容,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及“三重一大”等事项职权,确定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收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六个易发风险环节,全面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查找出不同类型的廉能风险点148种,并建全完善了相关防控制度,制定了业务流程图,制作各类岗位风险警示牌并上墙上桌,推行风险点分级预警防控,初步构建了具有工商行业特色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新机制。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三个到位”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桂忠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责任落实到人。县局监察室负责双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各分局、机关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形成了上下联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思想发动到位。召开了全县系统开展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动员大会,进行了思想发动。组织开展各类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思路到位。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工作思路,采取学习教育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查找风险点和修订制度同步进行、防范措施在推进中逐步完善的工作方式,健全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责任分解体系,确保了工作任务层层落实。

二、着眼“四个突出”推进岗位风险廉能管理工作

(一)突出一个“找”字,做到风险查找全面准确深入。

一是岗位自查。召开了风险查找动员会,就风险查找的重点、方法、步骤进行了专题培训;绘制了风险查找流程图,指导每个干部职工根据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进行深入自查,填写岗位风险点自查表。二是股室互查。各股室结合各自职能,对本股室职权行使的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廉能风险进行深入排查,填写科室风险点自查表。三是领导评查。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及分管岗位人员廉能风险点排查工作进行评审,加强对岗位及科室风险点排查的监督和把关,完善自查,弥补遗漏,确保风险点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四是集体审查。采取召开局领导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和每一个岗位确定的风险点进行认真细致的审定。对查找不准、不全、不深等问题,责令其重新查找,直到审定通过为止。通过认真排查,全系统共查找出风险点148个,确定风险岗位39个,其中一级风险人员16个,二级风险人员13个,三级风险人员10个。

(二)突出一个“防”字,做到制度建设具体实在管用。

一是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围绕岗位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重点开展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细化规定,筑牢制度机制防线。针对权力透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人财物管理等监管制度27项。三是实行公开,筑牢群众监督防线。建立了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为一体的立体式公开模式,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类别、“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向干部职工和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突出一个“控”,做到风险预警实时快捷科学。

一是预警监控分级化。建立“前期预警提醒、中期预警评估、后期预警处置”的模式,实行了风险岗位预警三级管理,目前正积极收集预警信息。二是市场监管网格化。加大基层监管模式改革力度,全力实施“网格化”监管,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要求,将各项监管工作直接纳入“网格”,明确每个干部职工的“责任田”,促进职权、责任相辅相成、相互统一,有效防止了在监管源头腐朽行为的产生。三是执法监督网络化。建立网上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抓住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查、审、结”全过程,实现了办案程序的规范化、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案件监控的阳光化。从技术上有效防止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案谋私等行为的产生。

(四)突出一个“实”字,做到风险防控立足行业特点。

围绕日常工作,实施“四个重点抓好”。一是重点抓好干部提拔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把好程序、民主推荐、考察、廉政审核、集体研究“五关”,规范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程序,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提拔任用干部。二是重点抓好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加强对调查取证、暂扣罚没物资处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等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推行案件回访制,严防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重点抓好市场监管失缺的风险防范。全面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推行行政许可结果、执法办案结果、优惠政策享受结果、服务承诺落实结果“四公示”;积极组织开展述职述廉评廉活动,加大对履职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查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依法履职。四是重点抓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凡有“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监察全程介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严格执行项目报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透明的程序化运作。

三、着重“四个建立” 打造高素质工商干部队伍

(一)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教育在先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不断改进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做到警钟长鸣、自觉防范。开展廉政教育。结合“创先争优”、“创业服务年”等活动的创建要求,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一是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办公楼走廊、宣传栏等场所,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二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县局党组高度重视反腐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党支部也不定期组织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开展廉政心得体会征集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建立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制度体系。认真清理原有的规章制度,坚持“适用的保留、不适用的剔除、缺失的建立和完善”的原则,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健全完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总体措施, 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以落实防范措施为关键,强化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推行领导干部监督五项监督制度,采取行政效能监察、廉政和行政指导、警示提醒、诫勉纠错、明察暗访和发动社会各界监督的办法,形成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建立科学可行的考核问责机制。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之中,作为评先选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出台问责办法,对廉政、监管、作风等问题予以问责处理,促进全县工商干部廉洁从政。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动画学院把腐朽风险预警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首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扎实推进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风险自查报告(二)

根据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学校关于推进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建立腐朽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动画学院党总支及时召开了党员专门会议,对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组织部署。要求全体教师党员干部、学生党员要统一思想,提高对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自我防控意识。

一、加强领导,组建专门工作小组

为加强动画学院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动画学院腐朽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腐朽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辅导员、办公室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另外,辅导员负责领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在学生党员中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学生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对腐朽风险点的排查

为了进一步推进动画学院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反腐朽斗争的严峻形势,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查找岗位职责风险,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的腐朽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有效防范措施,积极化解腐朽风险。

在排查过程中,重点突出一个“细”字,围绕岗位权力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腐朽问题进行查找,抓住重点部位和环节,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外部环境等方面,认真查找系部领导岗位、辅导员岗位、办公室岗位等三个层次的腐朽风险,确保查找风险点无遗漏。

总之,动画学院在开展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从实际出发,认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体教职工防腐拒腐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教学、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的不足,边学边查,边查边改,查缺补漏,逐步完善,把腐朽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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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存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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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的管理,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银行就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的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备用金属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依法缴存、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及《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备用金。

二、银行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缴存的备用金,按照( )年定期、到期自动转存管理。本金和全部利息收入归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所有。

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以缴纳备用金的有关凭证设定担保,银行应在出具的备用金有关凭证上注明“专用款项不得担保”字样。

四、备用金使用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情形需要使用备用金,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有关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指定银行,并出具《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取款通知书》(以下简称《取款通知书》)。银行根据书面通知和《取款通知书》,在与商务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后,从备用金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劳务人员。

(二)发生《条例》第十条(四)项情形需要使用备用金,商务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有关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指定银行,并出具《取款通知书》。银行根据书面通知和《取款通知书》,在与商务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后,从备用金中将相应数额的款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人员或单位。

(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终止经营并妥善安置外派劳务人员后,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银行出具书面通知和《取款通知书》,银行将备用金退还给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四)提供保函的指定银行,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和《取款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履行担保责任。

(五)非以上规定的情形而出现备用金减少,银行应承担补足责任。

按照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方式执行时,对超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缴存备用金数额的,银行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五、备用金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应将备用金使用的有关情况通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

六、银行应每季度出具备用金存款对账单一式两份,分别发送给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银行各存一份,复印件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附注一:

存款原因(选择其一)

1. 新设立;

2. 备用金使用后补足到300万元人民币( )。

存款金额: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附注二:

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商务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

通信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

(签字) (签字)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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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观后感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观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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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却依然尚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二、森林火灾的种类及分类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蔓延速度,受害部位和程度,大致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三大类:1.地表火 2.树冠火 3.地下火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三、森林火灾的起火原因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一)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3.故意纵火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二)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四、影响火灾的三要素

温度、湿度和单位可燃的载量。

五、扑救森林火灾

(一)扑火时应如何强化安全措施

强化扑火组织。一是派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指挥员。二是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三是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四是检查扑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扑火服十分宽松、阻燃。五是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六是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俩翼火线扑打。七是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和破碎地形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天气下、烈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八是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二)脱险自救方法有哪些

退入安全区。扑火队(组)在扑火时,要观察火场变化,万一出现飞火和气旋时,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二是按规范点火自救。要统一指挥,选择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一边按规范俯卧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见着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四是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指挥员要果断下达突围命令,队员自己要当机立断,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风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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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汇报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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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10月17日召开的王瓜店教育办公室安全工作会议及肥城市教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全力做好秋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王瓜店街道办事处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近期我校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1、学校出大门口外前100米处公路上车辆很多没有明显安全标识。

2、学校门口的马路口乱停乱放车辆多且有占道经营的现象。

3、下午放学时有部分家长用无牌车辆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也有不少摩托车到校外接学生并存在超载现象。

4、消防设施及防雷设施还有待健全。

5、厕所通道太窄只有一个门出入面积太小通行易拥挤。

二、加强整改组织实施。

针对以上相关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和领导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校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上级相关安全教育文件并吸取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特别是针对学校通道较窄、当前气候比较干燥、自然灾害较多等情况学校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2、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频发和秋季易发食物中毒、火灾、雷电灾害等事故的特点我校通过升国旗、板报、广播、晨会、班队等全方位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四不游泳”、“三不买”并且对学生进行如何预防溺水、食物中毒、疫情、交通等安全事故的教育以及应对洪水、火灾、雷电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宣传防雷、防火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师生的防雷和防火安全意识避免雷击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学校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并通过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在学生回家时学校将配合社区、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在马路边、河、水塘边、危险物体特别是危桥、危险路段等设立安全警示牌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大门口前100米处公路上车辆很多没有明显安全标识也向交警队反映他们也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完善和处理。

4、严格实行安全责任首问制。学校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周领导带领值周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首问制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及区教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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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海风险投资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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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__________项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风险投资的项目

1.乙方已拥有__________项目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欲进一步完成该项目的开发,产品试样,直至设立公司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第二条 合作期限

起始日期自__________之日起本合同即已生效,本合同之合作亦为开始,终止日期为__________之日,本合同之合作亦为终止。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

__________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

1.种子期:即__________项日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

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__________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第四条 风险资金的投入

(一)种子期

1.在种子期,甲方投入_______万元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直至完成产品的样机;

2.在种子期,甲乙双力决定根据乙方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共同委托软件设计师开发__________专用软件,委托设计软件的报酬及生产样机的费用在上述__________万元风险资金中支出;

3.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均不享有工资收入,如需聘用专业人员则工资在风险资金中支出;

4.种子期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个月,如在上逾期限内仍未完成样机生产,则需甲、乙双力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5.__________产品的样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并开发完毕,甲、乙双方对__________样机进行评估,如达到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设计要求,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创立期;相反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创立期

1.__________样机开发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__________产品;

2.甲、乙双方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__________%,甲、乙双方均以__________出资;

3.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必须将在种子期形成的有关__________产品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

4.在公司设立中,乙方出资的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提供无息贷款,乙方必须在公司设立后__________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归还给乙方,其中每年各偿还__________,偿还期限为__________。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必须优先偿还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中代扣,如当年乙方分得的红利不足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必须于分红之日起____日内筹资偿还,否则乙方必须将当年度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上述对应是指公司设立时该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权),但甲方仅限于受让公司股权,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货币或实物资产偿还借款。

第五条 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

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

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第六条 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种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额投入风险资金,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资金_____倍的违约金给乙方,__________项目已具有的有形、无形资产均归乙方单独享有;

2.在种子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项目交给其他风险投资者,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已投入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给甲方,__________项目已具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均归甲方单独享有;

3.__________样机试制完毕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设立公司,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 保密义务

一方有义务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对方提供的与本合同项下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与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不得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予以任何形式的透露。如一方出于项目进行之目的需要向相关第三人透露相关文件与信息,则必须告知合同对方,并获得对方之书面认可。

第九条 仲裁及其程序规则

协商不成时,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异议或主张都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该委员会在申请仲裁日(两方以上申请仲裁的以首先申请仲裁之日为准)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以仲裁方式予以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效力等同;

2、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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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县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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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局20xx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贯彻执行《**省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保化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保化品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xx年5月以来,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调研与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5月,我县无保健食品专营单位,有兼营单位85

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65家、超市及其他门店20家;无化妆品批发企业,有化妆品零售单位68家,其中专营店25家、药品经营企业12家、超市及小卖店等31家、美容机构26家、美发机构112家。

共调研检查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42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20家、超市及其他门店1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1家,其中专营店15家、超市10家、美容机构10家、美发机构30家。

二、本次调研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和重点

本次调研与专项整治采取了实地调研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宣传培训、责任落实、日常检查与查处违法行为为手段,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研及专项整治:

(一)保健食品。

1. 重点调研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及所经营保健食品合法性的情况。认真检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是否合法合规、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 结合20xx年州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二)化妆品。

1. 重点调研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以及建立健全并执行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

2. 以化妆品专营单位、美容机构为重点,加强对美白、祛斑、祛痘以及防晒类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法情况的调研检查。

3. 以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调研检查是否有使用“三无”化妆品、过期化妆品、违法添加化妆品以及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目前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监管依据不充分,致使监管措施不力。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保健食品监管后续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甚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现有的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也早已无法满足新的监管需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对在监管中存在的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基层执法人员常常感到监管措施乏力,力不从心。

(二)职能移交后,环节界定模糊,部门之间沟通交流不畅。

职能移交后,由于新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在一些环节上出现了界定模糊的情况,就我县而言,《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很快移交给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来的行政许可部门就停止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而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了部门与部门之间、监管者与经营者之间沟通的困难。

(三)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不统一。由于保健食品监管历史的沿革,造成了目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示的不统一,产品有效期的要求不一致,常常使消费者和基层监管部门感到困惑。

2.生产厂家“一号多用”,或者冒用其他合法厂家批准证号。生产厂家为占据市场份额,擅自增加产品类型,常见如补钙类保健食品同一个批准证号被同时用于儿童型、孕妇型、高钙型或不同口味等。同时,还存在冒用合法企业批准证号的情况,例如,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获了涉嫌冒用合法企业生产的气血双补案1件,目前已立案调查。

3.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手段愈加隐蔽。随着监管部门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整治,近年来未发现我县有通过电视媒体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但保健食品推销从发宣传单、贴广告等传统方式转向隐蔽的居民小区,采取在监管单位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通过推销员现身说法、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以及赠送牙膏、鸡蛋、饼干等花俏小礼品的方式进行宣传,夸大产品功能,引诱欺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文化素质偏低的消费者消费。

4.索证索票以及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完善。通过调研检查发现,我县大部分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购进销售记录制度,但在执行中还存在资质收集不齐全,尤其是检验报告未逐批收集的情况,存在购进、销售记录不完善,记录要素不齐全,只记录大宗品种,数量小的品种未进行记录等情况。

(四)化妆品监管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培训不到位。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单位对员工培训教育也较为重视,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档案,但绝大部分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甚至有从业人员对化妆品效期等常识都不甚了解,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对化妆品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较少,对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一无所知。有的甚至连自己归属于哪个部门监管都不清楚。

2. 绝大部分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部分兼营化妆品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直接接触化妆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外,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均未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 存在购进渠道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辖区内大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都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但在执行中除个别较大规模经营单位外,还普遍存在购进化妆品时未严格审查供货方资质,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索取的购进票据仅为开具了数量、单价、金额的要素不全的手写单据的情况,甚至还存在未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购进票据的行为。

4. 存在同系列化妆品共用一个号的“一号多用”情况。由于生产厂家要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尤其是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从经济上、精力上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加之地方保护主义思想造成的对“一号多用”行为有意或无意的默许,有的生产厂家尤其是小规模的生产厂家就采取“一号多用”的方式生产同一系列产品,尤其以防晒、祛斑、祛痘等特殊用途类化妆品为突出。

5. 小化杂类化妆品未标明相关许可信息的情况较为严重。洗面奶、化妆水、护肤霜等常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上一般都标明了生产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但对于小化杂类化妆品还存在未标明上述信息的情况,最为突出的有指甲油、价格低廉的唇彩、胭脂等。

6. 部分经营单位还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的情况。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单位,对化妆品过期情况未引起重视,甚至认为过期时间不长,又非入口产品,不会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就查处了销售过期美容霜、过期面膜的违法案件2件。

7. 美容机构使用超过有效期化妆品以及违法添加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美容机构服务人群的特定性、直接性、现场性,顾客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迎合顾客的心理,留住客源,部分美容院不得不采取一些不规范的措施,比如,进行抗粉刺、祛痘时添加甲硝唑、氯霉素,美白护理时添加VC针剂等。还有自制所谓纯天然面膜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

另外,由于美容服务的特殊性,美容院还会使用一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对这部分产品单个顾客对产品的归属感不强,对产品的情况关注度不高,因此滋生了使用过期产品而顾客全然不知的情况。有的美容机构为节约成本还存在不区分顾客肤质使用产品的情况,所有这些行为,势必造成很多安全隐患。

8. 美发机构使用的化妆品较为混乱,尤其以染发、烫发类为突出。美发机构使用的洗发用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顾客在美发店购买后存放在店内,美发店提供服务使用,这部分产品由于顾客对产品归属感强,对产品情况关心,所以问题相对较少;另一种是由美发店统一提供多人共用的大包装产品,这类产品由于是多人共用,加之顾客流动性大,所以顾客对产品情况一般都不太在意,因此造成了部分美发机构为了利润最大化而使用小厂甚至是小作坊生产的质量较差的,有的甚至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的产品。

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利益的驱动再加之长期处于监管真空,美发机构使用的烫发、染发产品质量令人堪忧。由于烫发、烫染发剂一般都需要几种制剂混合使用,加之顾客在美发机构消费时关注点往往更多在其技术上,所以烫发、染发剂使用时到底添加了什么成分、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合法,常常被忽视,导致部分美发机构堂而皇之使用不合格的烫发、染发剂而不被发现。

9. 化妆品销售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时鉴定困难。由于化妆品的特殊性,在使用中会有部分受用者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如果情况轻微,经营单位尚有能力与消费者协商处理,但如果情况稍微严重,需要对是否是化妆品质量引发的问题进行权威界定时就非常困难。加之目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往往采取简单的、要求经营单位息事宁人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这就给经营单位和消费者都带来了困惑,双方权益得不到合法、正当的保障,也无利于整个行业健康、有序、法治发展。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建议

因为保化品监管长期以来都处于多部门、多头监管,所以虽然目前保化品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但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几经机制改革,监管队伍建设不足,监管能力非常缺乏。保化品国家标准不明确,从业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宣传培训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保化品期望不科学,安全意识不足,导致目前理性消费保化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尚未形成。要进一步提升保化品安全状况,确保老百姓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时提升整个行业发展水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尽快健全完善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使监管工作能够有法可依。

保化品现行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必须尽快修订。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一套适用于我国保化品监管的法规条例,不但要规范保化品的注册审批、生产经营过程,还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化品的市场准入(退出)、质量检验、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质量预警、广告宣传以及产品标志、标识、标签等管理制度。还应根据美容美发行业的特殊性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法规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狠抓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式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以保化品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为内容,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系统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法律法规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重的高素质监管队伍。

(三)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企业理念、质量管理等不甚了解,缺乏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保化品安全观念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都不具备,对执法部门的监管不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以保化品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从而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与企业签订并督促其按质量安全责任书的责任要求从事经营,真正担负起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借助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培养理性、成熟、依法的消费群体。

通过播放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经营场所悬挂安全警示、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渠道,采取“六进”、举办讲座、开办宣传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消费者能正确认识保化品的作用,保持良好心态,提高识别能力,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同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方式加大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受到遏制。

(五)创新监管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作为监管部门,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也是检验监管水平、监管效果的一个标杆。要根据当地化妆品行业的实际,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不同监管措施,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对整个行业进行扶优治劣。比如,根据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大型超市、小摊店各种不同业态采取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同监管措施;对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基础类化妆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一些销售量小的、安全隐患不大的小化杂类品种采取逐步规范的措施。

(六)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区域合作。

上游不防风治沙,下游又且能保持水土?保化品也不例外,其流通性强、覆盖面广,违法产品虽然发现在市场,但源头在生产,要真正做到铲除违法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是关键。所以,必须从准入审批、生产、流通、不良反应监测等多环节入手,多部门协作,跨区域共同作战方可见成效。

(七)加强抽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加大抽验力度,提高抽验靶向性。

保化品如果存在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被污染以及超过有效期等从表面就能判断的违法违规,执法人员只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强化工作责任心,一般都能发现。但要判断产品成份是否合格、用量是否准确,是否添加了违法违禁成份等就必须通过相关技术检验,但目前在基层监管部门该项技术支撑根本无法满足监管需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加强检验机构和检验队伍建设。

应加大对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类保健食品以及对防晒、美白、祛斑、祛痘、烫发、染发等重点产品的抽验数量和抽验频次,提高抽验的靶向性,充分发挥科学、有效、权威监管手段的作用。

(八)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做好司法衔接。

加强对保化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对有不良记录的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化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开展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质量安全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在当地有影响、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发挥市场引领作用。

(十)引导、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引导鼓励以法律意识强、管理规范、配合积极的经营单位为主体,建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搭建平台、反映诉求、传递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行业内训,开展行业评比,督促企业自律,营造保化品行业上进、守法、安全、专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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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标准车库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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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电 话:

乙 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淮阴区国华御锦园14幢1单元车库,编号为:14-1、14-7,出售给乙方,同时转让该车库里的所有附属设施(格力空调2台,床2张,衣柜2个,书橱、鞋柜、洗衣机、热水器、餐桌、冰箱各一个,固定连体设施,门窗,灯具等)水表、电表、有线电视由甲方过户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按套计价,总价款为人民币:160000元整,大写:拾陆万元整,建筑面积:62平方米。

三、乙方于20xx年10月10日首次付款 叁万元整(¥:30000元),在 年 月 日 再付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20xx0元),剩余房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在交房时付清。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把销售不动产发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车库使用权协议书,钥匙交予乙方。

四、甲方保证该车库不存在产权、使用权、债务纠纷,如遇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并自愿在赔付乙方损失的基础上,另外再支付给乙方购买车库的总价款作为赔偿款。

五、该车库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的产权及使用权。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购买车库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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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停车场车库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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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在xx市xx小区9号楼地暖车库(东数第五号)租赁事件的双方权利、责任等相关事宜。遇本合同无明确说明事项,则一切解释权及其他权利归车库实际所有者所有。

2、乙方(承租方)只享有车库使用权。不允许将车库出租、出兑他人。乙方承担除车库水电费。乙方应保证车库全部组成部分的完整、良好、保持原样。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库造成任何损害,需负责修缮及承担相关费用。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出借车库使用权等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情况,乙方和第三方均需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三方使用情况下,遵守条款同乙方),第三方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由乙方自行协商,负责赔偿或承担违约金。

3、车库租赁期间为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止。

4、乙方付给甲方租金全额为元人民币整,一次性付清。

5、乙方对车库的使用权利仅包括存放车辆及其他生活物件。不允许使用该车库存储交易性商品。不允许乙方利用车库从事经营性工作或其他非车库原有用途的使用事项。乙方不得利用车库进行违规、违法或涉及车库违规、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在车库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需赔偿。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甲乙双方的损失,由各自承担。其他造成车库损失、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于租赁到期后3日内完成车库清理及归还车库工作。

8、车库到期前2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

有继续承租意向,乙方享有同等租金条件下优先继续租赁该车库的权利。

9、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违约事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按实际造成的损失及其他相关合计赔偿。

10、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填写完成后修改无效。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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