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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风险隐患(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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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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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关于转发省厅的通知》(临交明电【20xx】19号)部署要求,市运管处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二次集中行动,及时发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 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

1、重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市与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落实《山东省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①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严格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得进入客运市场;对经常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采取严格的整顿治理措施。②驾驶员市场准入。严格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对辖区内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取得是否合法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非经合法手段取得资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③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格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线路控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坚决不得配准客运班线;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查,对不符合规定审批的,坚决予以纠正。④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尤其是乡镇到临沂客运班线的管理。对农村客车的车辆技术状况、发车时间、三品检查等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⑤对旅游包车、非公营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情况。落实包车管理规定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情况;研究非公车公营车辆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四是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情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和私拉乱跑,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六是道路客运责任事故查处情况。认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按期结案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省厅印发的《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查处事故情况。

(二)道路客运企业

1、重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客运特别是非公营车辆。

2、内容:

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与内部各单位、班组、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二是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三封闭”等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规范危险品查封,100%“三品”检查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落实情况;“四证一卡”和《即时驾驶证明》监督使用情况,对进站车辆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进站手续的车辆进站和该进站车辆长期不进站经营情况,进站车辆的发车排班是否合理。

三是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再教育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双班驾驶员及夜间禁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及对其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车辆应急开关、消防、救生设备配备和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

三、 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和管理问题,把活动开展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细化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落实好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扎扎实实查问题、找一环,认真整改落实,提高活动效果,增强安全生产能力。5月中下旬,市运管处将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运管机构要认真填写《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旬结束前一天向市运管处安全科报送一次,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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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风险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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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纠纷,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号)等有关律师事务所收费的规定,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乙方办公地址,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权限

1、在非诉讼处理、诉讼、调解、执行程序中,乙方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调解、进行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等。

2、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费用承担

1、诉讼费用、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在国家机关及单位的查询检索费、公告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______元,用于办理案件的实际支出费用。

3、财产保全时,甲方提供担保物。

五、律师费用的给付

1、承办律师已经告知甲方律师收费的政府指导价,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甲方要求实行风险代理。

2、经双方商定,乙方按照执行收到数额的%提取律师代理费用,在乙方收到执行款和扣除相应比例的律师费后5日内,乙方通知甲方领取。

3、执行的财物按照拍卖等方式处理所得的价款视为甲方收到应得价款。

4、财物不能以拍卖等方式处理变现的,甲方应予接受,实物的评估价或市场价等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款视为甲方收到应得价款,在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前,乙方有权留置该财物,并有权处置该财物实现律师费用,处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处理事务所需的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并按标的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4、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通讯费等其他办案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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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安全隐患整改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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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隐患整改自查报告

1、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门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门急诊医生持证上岗率不高,存在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情况。部分医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门诊留观病历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够严格规范书写留观病例。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各种记录不规范,急危重病人谈话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人讨论记录等书写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护理部存在的问题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以前的各项护理制度是以门诊制度管理为起点建立起来的,自从住院部大楼投入使用以来,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住院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以来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干净,清洗不及时。

3.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毒、麻、剧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帐务记录不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虫蛀药品仍存在。

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经药检局培训合格后上岗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门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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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端小区车库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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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有的四川省——期工程(一楼)号车库一间,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现甲方决定卖给乙方,乙方明确表示愿意购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车库的基本情况

1、室内地面为沙浆找平,室内墙面为搓沙,室外正立面为瓷砖贴面。

2、电动卷闸门已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3、电已经接通,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二、甲乙双方约定车库总价款(包括定金在内),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RMB120xx0元)。买卖双方的税收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定金。在年月日前甲方将车库的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用以及用电户头过户到乙方户头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四、甲方必须保证所卖的车库没有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和没有设定抵押、保证不被第三方追偿及其他影响买方的利益。如因产权纠纷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给买方,并且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五、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并到大竹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在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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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隐患寝室保证书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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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了解《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保证在住宿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自愿服从国家和学院有关部门所作出的处罚。做文明学生,创文明寝室。同时,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不将床位和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不擅自带异性和校外人员到访宿舍或留宿,积极配合宿舍管部门的管理,对宿舍检查主动配合。

2、尊重管理人员,对到访的领导、老师和管理人员等起立迎送;尊重他人权益,维护学生公寓和谐的生活秩序,不大声喧哗、吵闹、起哄、打架斗殴等。

3、维护和保持学生公寓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坚持每天做好本寝室(含卫生间、洗漱间)的卫生清洁工作,主动将垃圾送至垃圾桶;不在寝室门窗上张贴物品。

4、保证用电安全,不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电炉、电脑打印机”等违规电器,不私搭乱接电源,不在宿舍内做饭,不在宿舍内使用蜡烛和其他明火。若有违章使用或存放以上器具,公寓管理部门有权没收销毁。

5、自觉按时缴纳电费。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在宿舍内实行的平常22:30,节假日23:00统一自觉熄灯制度。

6、做好个人财物(现金、手提电脑、手机、饭卡、证件等贵重物品)的妥善保管,不乱丢乱放。

7、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水电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

8、不在宿舍内存放公安部门管制的刀具,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和乱倒污水,不在宿舍及公共场所墙面乱贴乱画。 9、不在寝室内养(玩)宠物,不在寝室内酗酒、吸烟,不参与赌博、传销等违纪违法行为,不传播非法刊物和黄色音像制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10、珍惜生命,注意安全,不攀爬围墙、门窗、树木、栏杆、阳台的护栏等。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保卫科处留存一份,系(部)留存一份,宿舍留存一份。)

学生公寓_____ 寝室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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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汇报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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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文件精神,我局于9月1日9月3日期间对全县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对全县35所中小学及部分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开学前供餐的准备工作;2、学校对食品加工安全把关情况;

3、《__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情况;4、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

5、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全县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中小学食堂都在开学前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各学校都能认真执行《__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个别学校食堂流程不合理,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

2、个别学校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3、个别学校餐具不消毒,用餐留样数量不够。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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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国税税收执法风险成因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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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税收执法风险成因调研报告

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不断推进,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日渐加强,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也在不断加大。而目前税务机关的执法现状着实不能让人乐观,因执法不当、执法过错或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以及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而被追究刑事、行政责任或过错追究的案件时有发生。如何认识、规避、化解执法风险,趋利避害,提高执法水平,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税收执法风险的类型分析

税收执法风险的存在与税收执法过程是否规范密不可分,根据其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将税收执法风险分为以下三类:

(一)税收管理作为类风险

?是指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以及作为不当的管理事务而形成的影响和后果。其主要表现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依法保障或侵犯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完全执行征管工作流程、税务登记不准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审核不严、减免税概念划分错误、“双定户”定额程序不全、政务公开不及时、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税款征收方式不统一、税率执行错误、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审核不严、日常纳税辅导不细致造成纳税漏洞、纳税人只需履行备案手续的纳入了行政审批程序等行为都是其具体体现。

(二)税务行政诉讼类风险

是指税务执法主体因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撤消、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税务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从败诉案件看,一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程序违法主要是指违反法定方式或者是违反法定的具体要求。税务机关的日常具体行政行为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突出表现在:(1)无执法权的人参与执法,如工勤人员参与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2)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工作时,该出示税务检查证而没有出示,收集的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署或者盖章;(3)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而没有告知;(4)达到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举办听证而没有告知;(5)所收集的证据来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证据应当在听证会进行质证而未进行质证;(6)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临时查封纳税人的物品、随意扣押纳税人的商品,有的未履行事前告知,未通知当事人到场等;(7)有的应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的案件不经批准擅自作出稽查结论等等,最终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二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在《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定性和处理不是引用法律法规等高级次条文,而是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准确,适用性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定性模糊、征纳双方争议过大,从而败诉。

(三)税务司法渎职类风险

此类风险的界定应以《刑法》中关于税收渎职犯罪的相关条文和检察机关对税务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为依据,主要表现为:一是不严格履行征管职责,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偷税骗税等犯罪活动不查不问,对群众的举报听之任之,不认真查处,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肆意进行偷逃骗税等犯罪活动;二是税务行政执法案件中由于地方保护、政府干预、怠于暴露问题等原因对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拖而不送受到刑法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追究;三是税务征管失职失误,造成不征、少征国家税款和国家税款重大损失触犯刑法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以及第405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这两种定罪额度标准低,10万元以上的税款损失即达到立案条件,在日常税务征管中稍有疏忽便极容易达到这个税款额度,形成不征、少征和税款流失的法律客观后果,另外对“徇私舞弊”这个前置条件司法解释涵盖范围非常广,且在目前司法实践掌握中仍然存在着较大分歧,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主观故意这个法律要件的“明知后果”情节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更是难以把握和判定,不同的法官理解不同认定也不同,因此对于税务干部的执法风险同样极高。如果由于疏忽大意,严重不负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即使没有徇私舞弊的法律前提,仍有可能触犯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正是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司法渎职类的风险已成为税收执法中最应引起高度重视和需防患的一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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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除隐患提能力活动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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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能力活动自查报告范文

按照省、市分行有 关“除隐患、提能力”活动安排部署,7月20日至8月10日,邮储银行樟树市支行扎实开展了“除隐患、提能力”活动自查各项工作,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责任到人。在活动之初,该支行制定并下发了活动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责任人要敢红脸、对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上报,确保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来一次大清理。

二是覆盖面广。该支行开展了全层级、全流程、全品种的地毯式、无死角的自查清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营业网点、每个从业人员,确保自查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将支行主要风险隐患点的梳理整合工作,落实到支行合规检查员专业团队,确保风险隐患不遗漏。

三是整改“回头看”。针对以往自查、支行合规检查、上级抽查发现的问题,该支行合规检查员开展了一次整改“回头看”,解决屡查屡犯问题,切实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行积极落实从严治行的方针,切实做好银行内部安全 保卫工作,查思想、查管理、查现场、查隐患,强化内部管 理,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和各项安全防范规 章制度,防范金融风险,杜绝案件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较好 的成效,保证了我行安全稳健高效经营。

一、完善制度建设,推动金融业务稳健开展 坚持以安全保卫制度建设为基础,确保各项金融业 务稳定健康开展,制定了《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计算 机信息系统安全监控作业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 防范作业标准》、《河市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信息网络事 件应急预案(试行)》,规范安全保卫职责,规范信息技术安 全,指导监督各部门使用科技含量高、防范功能强的安防技 术产品,有效保障金融安全,杜绝了银行业金融安全隐患的 发生。

二、加强人防建设,提升整体安全防范意识 始终注重人防建设,针对新晋员工,我行专门开设 “金融安全隐患知识培训”课程,使新员工在入行之初就能 树立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其忧患意识和紧迫感, 建立起全方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在全行定期开展金融安全隐 患排查工作,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坚决消除, 提高意识绝不懈怠。 针对金融安全隐患多发部门,如营业部、信贷部、计划 财务部,我行制定《金融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方案》,采取随 机抽查、临时检查等方式,检查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是否及时 有效,员工对各项制度、预案熟悉程度和日常操作是否合规, 确保我行人员在风险防范意识上能够时刻保持警惕,杜绝各 类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注重物防技防建设,实现安保软硬件双达标 在物防、技防建设上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确保我 行各敏感部门的物防条件能够达标,定期检查各类登记簿使 用及安全员日常工作等情况,自查报警设施测试及登记情 况,检查网点报警设施正常情况。加强消防安全自查,所属 各部门必须认真自查营业网点用电线路及食堂等用气,下班 后非工作需要的电源关闭情况等的消防安全,必要时由部门 主管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实地查看,并留有检查记录,看是否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加以整改。 在技防设施建设上,我行坚持使用科技含量高、防范功 3 能强的安防技术产品,在信息技术上防范、病毒的攻击, 有效的确保了金融安全,在硬件设施上,建设全方位的视频 监控网络,设置专人进行视频监控管理,确保监控无死角、 监控无空白、监控有据可查。

四、安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对安全防范的认识不足。由于我行为新近成立的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人防工作的各个环节还缺乏应对突发事 件的充分经验,员工大多为缺乏社会经验、工作经验及风险 防范意识的应届毕业大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说起来 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记”的现象。

(二)抽查检查、应急演练不足。我行主要针对农村金 融市场开展各项信贷业务,相关业务手续相对其他银行更加 繁重,从而影响到我行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自查力度不够,应 急演练虽有方案,但缺乏充裕时间进行实际模拟演练。由于 经验的不足,需要总结出更加高效的工作方式从而将常规检 查、突击检查、抽查录像等多种形式实现有机结合。

(三)日常监管缺乏规范管理。此次自查工作,暴露出 我行在日常门禁管理、外来办事人员出入台账登记管理中的 一些缺陷和漏洞,日常门禁管理中存在监管不严,门禁卡缺 乏专人保管,各部门持卡人员对日常门禁管理缺乏安全防范 意识,不利于安全保卫工作的稳定。外来办事人员出入台账 登记存在管理混乱,登记信息不清的问题。

五、今后安保工作努力方向 4 针对我行此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漏洞,我行 将进行全面、深刻的整改,确保全行无重大案件和事故为目 标,以维护营业部和办公大楼营业(办公)秩序、保障我行 资金安全、防范和减少内部操作及外部事件风险给我行造成 的损失为主要任务,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增强全行员工的安 全保卫意识,提高全行金融防范能力,为我行各项金融业务 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员工金融安全意识培训。今后我 行将定期在全体员工中开展金融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引导员 工建立严谨的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业务开展过程中对金 融安全风险的必要认识,建立起金融安全意识强,业务素质 过硬的员工队伍。

(二)规范管理,建立日常监管检查机制。针对我行在 日常监管中缺乏有力的监督检查和完备的信息登记,今后我 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更加完善、系统的日常监管机制,将 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和全面排查纳入工作日程,组织专人对 门禁管理工作、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台账工作进行学习。 通过此次金融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我行充分认识到自身 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在今后的日常业务开展中,我行将全面 分析,步步整改,把金融安全工作摆放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 位置,建立严谨合规的人防队伍、安全可靠的物防设施、先 进稳定的技防网络,坚持对金融安全工作的常抓不懈,确保 5 安全检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 位,从而保障我行各项金融业务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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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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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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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区车库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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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租方)___

一、租赁起止时间:_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履行下列协议内容:

1、甲方在车库中向乙方提供一个指定车位。乙方不得损坏车库内的暖气等设施。

2、乙方不得改变库内设施,乙方在此车库内只能停放车辆,不得它用。

3、每月租金___元,一次付清一年租金,共计:__ 元整。

4、乙方续约与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不准随意提高租金。

5、甲方保证村放的车辆安全。如果所保管车辆丢失,甲方则按乙方购车费用赔偿损失。汽车在库内村放期间,所保管的车辆如有损坏,甲方则按市价向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在车库管辖范围以外撞坏,不在此协议之中。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不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则按年租金总额的2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同时追究甲方或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

乙方签字: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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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风险委托代理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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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_______万元以下,代理费为元/月.超过_____万元,每超过一个____万元,每月另加___元,年末一次结清.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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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车库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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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页第__页

签订地点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号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_________(地点)第_________号汽车库(位)租给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使用。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_____美元(或其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在车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寓租赁合同办理。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址: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

乙方代表:_____

(本人签名):_____(本人签名):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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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露天车库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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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 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小区_____楼_____号车位(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位后,对本车位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位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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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现售小区汽车车库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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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身份证号:

承转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已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转让车库位置

甲方转让车库为:

第二条车库的面积及转让价格

甲方所转让的车库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付款及转让方式

一:由于目前本车库无产权证。因此,在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需在

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甲方需协助乙方在开发商处办理车库的合同变更等手续。

二:截止至年月日前该车库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结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违约:无论任何情况,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违约责任:

支付本协议车库转让金额的违约金。

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违约时,本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违约责任:

支付本协议车库转让金额的违约金。

支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违约时,本房屋产生的一切费用。

恢复本房屋原貌,或支付由于恢复本房屋原貌所需要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规定之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而定,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内容充分了解,并且自愿遵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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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汇报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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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市教育局的《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的通知》,我校为切实加强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学校各方面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将有关情景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通知精神。

接到教育局的通知后,学校立刻召开班子会议,校长对通知精神做了具体传达,由校长亲自部署,组织、指挥,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学校保卫、交通安全、安全教育等各方面进行周密部署。紧之后又召开了炊管人员和保卫人员紧急会议。

二、严格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了《__小学重大食品卫生安全预案》、《门卫职责》,异常是对食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如《食堂人员操作职责》《食堂人员卫生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落实到位。

三、成立了“安全监督小组”。

以__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对学校食堂、楼道、门口进行监督,定点值班,并严格地职责到人,一名领导带两名数学教师,每一天负责学生上下学、上下操等团体活动的监管,以确保学校的安全。

组长:__

副组长:北楼,...南搂,...

组员:六年级,北楼四层,...;五年级,北楼三层,...

四年级,南楼四层,...;三年级,南楼三层,...

二年级,南楼一层,...;一年级,南楼二层,...学前教育,...

四、采取的措施、办法。

我校从__年十一月份才开始正式使用,各种设施和设备虽然都是新的,可是为了切实消除学校内、外安全隐患,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和维护广大教师、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认真对校内校外进行了彻底的安全工作自查、自纠。

(一)、校内自查:

1、我们建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后勤校长__组长,几位教导主任、德育主任和班主任任副组长对学校此项活动进行检查。同时,将各室相关规章制度入境上墙,并对各室派专人负责。在校舍管理方面,以制度促管理。

2、在消防和保卫上,在防火上,我们检查防火的消防水,同时仪器室、微机房、图书室、体育器材室、财务室等等重要科室安装了防盗门和安装了防护网,同时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如有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卫上,我们学校经过与开发区保安公司协商派给了我们2名保安人员日夜巡逻守卫。

3、食堂和校内消毒,我们不仅仅一次对食堂的各种食品进行检查、监督,还要经常性地对学生带入学校的各种食品,像方便面、各种膨化食品进行检查,同时采取强制手段,让学生在学校里严禁利用课间吃零食,减少不合格食品对学生的危害。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食品的采购、储存:米、面、调料均从信誉度高的商场定点购买,选择有质量体系保证的产品,贴合卫生要求,油、肉均从大型超市购买。

我校食堂有专门的储存间,食品严格按要求生熟分开、冷热隔离,随用随买,保证食品的新鲜,过期食品一律销毁,能防潮、防鼠、防蝇、防霉变、防非操作人员进入。

食品的加工能做到规范操作,生、熟食分开加工;餐具灶具按时消毒,餐具消毒使用防疫站指定的产品。

4、我们对小学部分和幼儿园进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同时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院内的重大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的处理、现场保护、情景上报,将各任职人员名单上墙公布,同时24小时坚持通讯畅通,对各临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号码上墙,同时使全体师生牢记急救电话120。

5、对水、电、暖进行了安全检查。

6、对进入学校的来客进行登记、询问,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校外自查:

1、交通安全,利用全校广播会、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我们要求班主任每一天放学都要提醒交通安全。同时我校还和开发区交警队联系每一天上、放学交警人员来我校门口及交通路口进行指挥,这样保证了师生的交通安全。

2、我们对我校的接送班车及周边的网吧及游戏厅进行了彻底整顿。

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安全无小事,我校全体教职工已将安全工作纳入每一天工作的重要日程中。我们将为创立“学习型学校、平安学校”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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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地税风险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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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拜大地花自开。回首走过的20__年,牛气欢腾春意晒。与培训中心、规范办、文化办的全体工作人员戮力同心,圆满完成了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和地税文化建设工作任务,学习与工作中,倾尽十分热情,饱含一腔热血,为地税工作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总结20__年度的工作,用三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学不生厌、勤不言苦、廉不言贫”下面,将自己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不生厌

当作生活的必需,这样自己就会心甘情愿地学习,主动地学习,并且能在学习中享受到获取知识的快乐和幸福。为了提高工作身手,根据形势需要与自身的本职工作的要求,始终“咬定学习不放松”使学习与工作相得益彰,学用相长:不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注重学习“和科学发展观,用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指导工作;系统学习了有关培训管理工作知识,参与了总局在税务学校举办的西部地区培训管理培训班,使自己的培训基础知识更加扎实;学习了管理学知识,用管理学的前沿知识指导我局的规范化管理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学习了文化管理知识,以不断充实、勤于钻研精神去探索和实践,领导、同事的协助下,学不生厌”就是把学习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注意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实践中锻炼成长,积累中总结提高。

二、勤不言苦

更在于勤能生巧。做任何工作,勤不言苦”于勤能补拙。都要勤思考,勤动手。学习要勤奋,工作,同样需要勤奋。临时以来,负责教育培训、规范化、地税文化三项工作,就只有用一个“勤”字来弥补,勤,而不言苦。

(一)树立人本理念。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全市地税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20__年。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培训工作任务。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年初制定了全年的培训工作计划及培训工作要点;出台了年20__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20__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为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早布置、早谋划;为了加强“六员”教育培训工作,及时下发了市地税系统“六员”培训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岗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员的学习内容、要求和目标;依照民主推荐、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地税系统率先聘请了13名系统内部兼职师资,修订了兼职师资聘用与管理作业指导书,举办的第一期税收管理员培训班与第一期办税服务厅人员培训班中,系统内部兼职师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组织了第四次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全系统共有110人次参与了第四次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全部顺利过关;税务培训中心举办了第五期科股干部培训班,至此,第一轮科股干部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培训面达到99%以上;继续抓好市局机关“每日一课”学习,精心挑选、筹划“每日一课”学习内容,克服大家的厌烦情绪,保证了每日一课”学习的生命力。

(二)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化及个人绩效管理取得突破

20__年度,针对规范化管理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年。主要探索了规范化管理职能如何归位的问题,如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规范化管理过程中的作用的问题,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局,率先制定了规范化常态管理实施方法》努力实现了日常工作规范化、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强化了规范化文本的评审与修订工作,严格依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工作过程进行控制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及预防措施;充分发挥了规范化审核和管理评审的纠错功能,用系统的观点审视规范化管理体系以及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全面规范地税人员税收执法和管理行为,省局组织的规范化达标验收过程中,全市地税系统各个单位全部验收合格并得到省局达标验收考核小组的好评;认真抓好个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深入县局基层,与干部职工一起探讨如何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如何改进辅导与考核方式,积极参与绩效管理重点课题调研,为试点工作诊断把脉,20__年,个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三)挖掘文化内涵。地税文化建设如火如荼

从培育干部职工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理念动身,紧扣我局“文化耕心、以文化人”地税文化建设主题。制定了地税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出台了20__年度地税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将地税文化建设的工作项目在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分解和协调,做到工作有计划,分解有指标,落实有依据,为全市地税文化建设谋篇布局;开展了地税文化演讲竞赛,全市地税系统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对“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时推进地税文化建设,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思考;加强地税文化工作调研,就“如何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浓厚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崇尚先进,使“和谐聚力”文化理念落到地税工作的实践当中;组织人员深入新钢公司考察“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经验,探索“学习型组织”与地税文化建设,与读书活动的结合点,推动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激发地税文化建设的活力。

三、廉不言贫

耐得住寂寞,廉不言贫”要求我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既然选择了做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就选择了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尽职尽责,临时以来,紧绷廉洁这根弦,向先进学习,向典型学习,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教育和警示自己:工作中品味成就,生活中品味情感,寻找快乐、寻求自信,以平凡的岗位、平和的心态、平静的心情,拥抱着满目的万紫千红!不要用“贪”字折断了家庭团圆之弦,失去了康足富裕之福,剥夺了人格尊严之义。那么“廉”就会吟唱着幸福之歌,文明之路上意气风发,阔步前行。坚信,清风正气将永远在身边吹拂,廉政之歌将永远在心中高奏。

面对效果审视,当然。自己仍然存在许多缺乏,如学习应对进一步深入,领导岗位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等等,需要我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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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呼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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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呼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地方债务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财政部表示将通过债务置换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的还债压力,此举被认为是事实上拉开了地方债的治理大幕。

“从XX年全国债务专项审计结果来看,截至XX年6月末,江西省政府性债务余额较XX年底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西省规模在全国位列第24位,排中部六省最后。”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表示,其中全省债务率和偿债率两项指标均低于通行控制标准,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地方政府举债缓解财政困难

1994年,中央开始推行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财权,而事权的不断加大,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各级政府出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和执行国家财政政策的需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举借政府债务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胡强说。

《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根据江西省债务系统汇总统计,截至XX年8月底,江西省债务余额为4374.8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662.1亿元,占60.9%;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854.4亿元,占19.5%;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58.3亿元,占19.6%。

XX年9月,为解决多年来地方政府性债务权责不分、多头管理等问题,江西省政府制定了《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债务管理职责,规范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借、用、管、还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为妥善处理和化解江西省历史存量政府性债务,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政府信誉,建立了化债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级政府积极化解存量债务。”胡强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自XX年以来先后制定了高校、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垫交农业两税等债务化解方案,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各项工作。

借新还旧风险防控意识淡薄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出台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规定,从今年起,各市县政府都不能自行举债,地方筹措建设资金渠道必将迅速缩减,继续通过融资平台举借债务也不再可行,收支矛盾如何化解将是大难题。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相关调研报告中指出,少数地方和行业存在超越自身财政收支能力,脱离实际公共需要,偏重短期政绩和项目建设,盲目求大、超前,忽视长远发展和债务管理的问题,加上一些地方(含开发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等,举借债务较多。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XX年底,江西省有5个市本级、2个县级、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区债务率已经高达200%以上。截至XX年6月底,江西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债务为480.99亿元,成为债务偿还压力最大的行业。XX年还要加大对全省国省道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南昌市高新区今后三年仅还建安置房、南昌航空城建设资金需求就达440多亿元,靠其自身财力无法解决。

目前各级政府性债务主要以中短期债务为主,且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债务只能通过“借新还旧”来消化。去年江西作为中部唯一省份列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改革试点范围,发行14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35亿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XX年全省各级举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偿债资金依赖土地出让收入

各级政府债务资金主要投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回报率低,偿债资金来源一般为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入等,但仍未建立完善的偿债长效机制,偿债资金来源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性大。

从审计结果看,截至XX年底,11个市本级、90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为1022.06亿元,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2187.79亿元的46.72%。但从XX年前三个季度的相关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房地产市场整体已呈成交缩量、价格调整的运行态势。

在调研中,地方普遍反映当前土地流拍现象增多、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如果房地产市场继续发生大幅度波动,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将减少,就会出现政府性债务无法清偿的严重状况。

“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意识。”调研报告指出,应按谁举债、谁受益、谁偿还的原则,明确举债主体的责任,疏堵结合,积极妥善化解现有存量债务风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紧做好对现有存量债务的甄别。对融资平台现有债务进行清理,经营性融资项目要与政府脱钩,相关债务转为企业债务,促进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升级,提高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对甄别后的存量债务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分门别类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同时,通过采取发行政府债券置换符合条件的存量债务,将短期债务逐步置换为长期债务,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政府利息负担;切实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引入资源开发竞争机制,实现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收益最大化,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渠道。此外,还可以探索推广ppp模式(公私合作)融资,从传统的“政府包揽式”公共服务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转变,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融资的活力,减轻政府性债务负担,为有效剥离政府债务寻求出路。

报告建议建立并落实责任制

目前,除地方政府债券以外,政府性债务收支尚未纳入预算管理和监督,加上以往举债主体多样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债务资金借、用、管、还过程中存在一些不严格、不规范行为。

调研发现,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违规提供担保、违规将债务资金投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违规发行债券等行为时有发生,涉及金额较大。

据介绍,全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科学统一的债务分类、风险预警体系,预警指标是否真正客观准确地反映债务风险状况、主要指标之间如何衔接、各个指标占多大权重没有明确规定,审计和财政对债务分类划分、存量债务底数的理解和统计口径仍不一致。

调研报告重点指出,要加快落实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措施,健全各级政府之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努力解决好政府性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么用、怎么还四大问题。

调研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并落实政府性债务责任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和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同时,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物报告制度,逐步把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政府性债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政府债务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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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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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有些建设项目甚至签订“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往往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工程发包方、承包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又缺少必要的法律专业人才支持,在处理过程中难免合同一方或双方利益受损。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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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隐患排查总结报告参考范例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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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的通知精神,巩固新海岸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按照公司要求,我们赣榆项目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港口大厦项目一期的工作实际,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现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我们项目部成立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陈辉为组长,李建鹏为副组长,程阳为组员。

二、开展活动情况:

1、9月19日,组长陈辉在项目部办公室组织了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醒我们警钟长鸣。会后,陈辉再次强调了行车安全问题,要求每次出车前做好检查工作,行车时注意交通安全。

2、我们项目部结合监理部对工地施工和安全管理进行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如下:

①建安公司主体工程接近尾声,人员比较松散,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只有一名安全员在现场;塔吊司机存在习惯性违章作业的现象;外单位人员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管理存在问题;楼梯道和连廊部位的临边防护部分被破坏,没有恢复;食堂的灭火器快要过期。

②华辉幕墙安装的吊篮还未检测;工人从二楼爬进吊篮,而且放置的安全绳没用安全锁锁住。

③青口地基公司安全员未到现场;多人没戴安全帽;电缆未埋地,堆放凌乱。

3、检查出的隐患已经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要求各单位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责任到位,每天安全巡查不能少于两次。

三、诸多隐患存在的原因:

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低,责任心不强,部分存在侥幸心理。

2、现场工人安全意识淡薄,素质参差不齐,曾经一次发现有25名工人不是没带安全帽就是安全帽不生根。

四、建议:

1、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施工单位。

2、阶段性的让施工单位给员工(主要是外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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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校园安全隐患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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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安全隐患自查报告(一)

根据《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夏季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区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治理自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抗震减灾工作

“5.12地震”对我镇学校的校舍和设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为确保师生的安全,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在地震发生1小时后我校便组织专门人员对教学楼、幼儿园教室、综合楼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的上报了教育局。

1.各级领导、专家十分关注我校受灾情况。区教育局林局长、沿滩区万副区长、市教育局赵局长、市建设局杨局长、市委陈书记等领导会同建筑专家多次到校堪查灾情,对出现的险情进行了鉴定,制定并及时落实了防范措施。

2.对校舍危险部位进行了及时处理。根据专家的意见和领导的指示,我校中心幼儿园属于严重危房,立即停止了使用,并设置了警示标语;对教学楼和综合楼上出现的裂缝贴上纸条,辅助观察使用;对中心校综合楼五楼的房梁加支撑木,停止使用。

3.落实人员、作好防范。一是实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坚持每天早晚两次例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二是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制定并启动安全工作预案,明确校园重点防范部位,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四是结合“安全活动月”活动在师生中开展的抗震安全知识教育;五是发动师生参与到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来,更加全面的排查安全隐患。六是坚持安全隐患台帐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得到重点监控和及时有效的治理。

二、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

1、定期开展安全卫生好健康知识教育,结合时令特点拟定教育内容,同时将安全、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纳入周德育工作管理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中。开设专门的健康课和安全知识教育课,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督导,有效果。

2、结合地震,对师生开展了抗震知识的专题教育;要求各班分别对学生进行教育;抗震自救自护宣传材料做到学生人手一份;设置了抗震知识专栏,宣传抗震自救知识。

3、集中进行了对学生防溺水事故教育;向学生发放了防溺水事故宣传材料,用身边生动的事例教育学生;向学生家长发放了学生期末及暑期安全告家长书,做到人手一份。

4、组织学生实施上下楼道紧急疏散逃生演练6次,确保师生能在五分钟内全部安全疏散到操场,提高了师生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避免楼道踩踏的事件的发生。

三、重常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健全,分工明确,协调合作。

2、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了《安全工作手册》《安全事故处理索引》《安全隐患首问负责制》等安全管理制度。

3、各项工作预案较为完备,我们制定了《联络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络小学汛期防汛预案》《火灾应急预案》等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4、安全资料管理认真规范。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作日志、安全工作台账、班主任安全教育记载、安全工作专项记录、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及记录、各村小安全检查报告、学校安全排查月报表等安全工作资料较为完备。

5、门卫工作务实到位,来访记录填写认真准确。食堂管理严格认真,制度上墙,证照齐全,工作人员着装整洁规范,进货、试尝、留样记录清楚。

四、期末安全管理

1、期末也正值汛期来临,我校制定了汛期防汛预案;落实了防汛值班人员安排并提出了24小时值班的要求;坚持了汛期值班“零”报告制度。

2、我校明确要求体育教师每学期要对学生上安全教育课,要有安全教育备课。学校在制定“两考”考务工作安排时将安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考虑,用加强考前考后安全教育、增加安全保卫人员、安排专门的考间护守教师等措施力争做到“两考”期间万无一失。

总之,长期以来我校的安全工作在市、区教育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是正常有序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步就搬的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平安,确保师生平安。

安全隐患自查报告(二)

根据合肥市做好冬季安全大检查的精神要求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做好校内和周边安全的排查工作。现将情况作出汇报。

一、组织人员做好安全隐患自查

我校组织人员对校内的安全进行大大范围的摸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教室和教室教师办公室和主要功能室及校园内进行了检查。要求各班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及时处理。对于班级内存在隐患的灯,进行更换。雨雪天各班级及办公室门口配置防滑垫。对校园内上次雨雪天折枝的大树,联系区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二、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

学校全体教师会上学习安全文件和要求,利用班会,红领巾广播站和升旗仪式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各班队会安全教育有记录。全体教师要有安全意识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2、重要功能室设防和110联网,解防设防专人负责,主要室配有灭火器。

3、在课间由大队部安排值日生在楼梯内值日,防止拥挤和踩踏。

4、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做文明学生,并致家长一封信,希望家长做好孩子表率,遵守交通规则。

5、在班级进行各种紧急情况的的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学习。

6、加强校内用电安全,严禁各班级和办公室私接电源。

7、甲流防控工作,安排教师值班,测量体温,做好消毒和通风,要求各班级一日两次的考勤,做好缺勤学生的记录和追踪,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六年级学生接种甲流疫苗。

三、经过全校性的安全排查,以下一些安全隐患需要教育局帮助解决

1、校园整个电路的线路老化,用电存在很大的隐患。

2、教学楼和综合楼楼顶都存在漏水的情况,需要对楼顶进行整改。

3、主教学楼六百多学生只有一个楼梯,上下楼比较拥堵。

4、在校门口有固定的零食小卖部,流动摊点,多次交流,没有效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5、由于学校旁边就是包公派出所,学校门口来回的警车和私人车辆比较多,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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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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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持齐抓共管,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员工全员参与,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时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现将我校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我校领导与教师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确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学校与各班班主任每学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与义务。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制订值班、值校制度,做到学生在,教师在,教师在,学校领导在。全力以赴打造“平安校园”。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责任落实,严把关口。

我校重视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各种媒体向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学校利用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高家长对安全教育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同时学校要求班主任主动家访,多与家长加强联系,提高家长监护意识,让家长切实负起学生安全教育与监护工作的职责。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另外要求各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集会、晨谈、班队课、各种活动课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管理到位,严格制度。

为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我校从实际出发,加强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

1、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购买灭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加强消防演习,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多年来未发生任何事故。配合政府及各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杜绝学校周围的小商小贩,同时健全门卫全气候值日制度,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的证明,校外来客进出校门必须登记,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

2、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每一次活动,都有主管领导在场,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户外集体活动,都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春、秋游的安全教育,坚决贯彻“就近、徒步、安全”原则,精心组织,确保安全,不发生死亡,伤害事故。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4、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加强消防工作,严防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5、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活动中,坚决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由于措施到位,责任落实,体育活动从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

6、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广大教职工切实履行在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7、重视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学校严格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大力推行“轻说话、轻走路、轻拿放”的三轻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8、强化学校值周职责,每天保证有一位行政领导值日。值周教师做到早到校,迟离校,

对学生课间、中午等活动情况加强巡逻、检查。有事故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防万一。

四、存在的问题

安全工作只有责任与义务,说不上成绩。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深切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不足与面临的巨大压力:

面对困难与不足,我们将不遗余力地为师生的安全尽心尽力、奔走呼号,从制度上、体制上、管理上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大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抓起,让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我校全体师生对于安全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众志成城,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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