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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甜橙树读书笔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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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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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滥竽充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说:齐宣王喜欢听很多人一起吹笙,就请了三百个人给他一起表演吹笙。有一个人叫做南郭先生,他不会吹笙,但是他看那些吹笙的人待遇很好,就混了进去给齐宣王表演,一直到齐宣王退位。后来齐闵当了皇帝,他喜欢听一个人给他单独吹笙,南郭先生知道后再也没有办法混下去了,只好在一个晚上偷偷溜走了。

从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如果你没有真正的本领就不要去表现,不然早晚会被别人发现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能像南郭先生那样不懂装懂,不然到需要的时候害的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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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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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是一个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那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丽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明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地在内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出色、可爱、逗人怜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新鲜的动人心魄的风度。”“同她谈话是一种乐事,而倾听她的谈话更是一种乐事。”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在欢腾的舞会上,吉娣眼睁睁地瞧着渥伦斯基谦卑、驯从地投向安娜,并被安娜所接受,安娜夺去了她的爱情和幸福,成了她的情敌,可她却仍然被安娜的“超自然的力量”的美所深深吸引。她“愈来愈叹赏她”,安娜“那穿着简朴的黑衣裳的姿态是迷人的,她那戴着手镯的圆圆的手臂是迷人的,她那挂着一串珍珠的结实的颈项是迷人的,她的松乱的卷发是迷人的,她那生气勃勃的美丽的脸蛋是迷人的。”吉娣感到安娜是“生活在另一个复杂多端诗意葱茏的更崇高的世界,那世界是吉娣所望尘莫及的。”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她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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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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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塔克的郊外》这本书的书名,我不由的想起它的上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塔克是一只生活在地铁站的排水管里的老鼠,那这本书为什么要叫“塔克的郊外”呢?难道这个郊外是塔克的吗?嘻嘻,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这书的内容既有趣,又惊险:蟋蟀柴斯特放弃了在时代广场声名赫赫的生活,回到郊外的草原。可不久之后,郊外也要被人类开发建设起来了,住在这里的小动物们将失去它们的家园。于是,柴斯特邀请在大城市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来郊外,请它们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杂乱的都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保护这自然的美景呢?塔克老鼠最终想出了一条妙计,整个草原的小动物们立刻行动起来,投入这让人兴奋的妙计实施中去……

当我看完这书时,我想到了我们现在居住的社会。到处在开发建设楼房,美丽的大草原,古老的建筑被压平,建起了一座座高楼大厦,回忆起这些景象以前那美好的情景,真是让人心痛。例如我的老家——天台,那里的一座座我们家的老房子都变成了一条条柏油马路,以前的砖瓦房和木头房早已不见了踪影,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虽然家里住的不是亲戚,而是以前的邻居,但那些老房子在我的脑海中还是记忆犹新。

现在的人们到处乱砍乱伐,环境早已不像以前那样美好了,我希望人们像书中的小动物们一样,为了自己的家园来维护世界的环境,让地球妈妈的身体快快好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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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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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懂得了:做人要自尊自强,刻苦勤奋,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和友谊。

一个夏天,绿山墙的那个村庄里住着马修和玛丽拉兄妹两个和一些村民,马修因为上了年纪,手脚不像以前那么敏捷灵敏了,所以他决定从孤儿院领养一个男孩子,帮他做些杂活,可是领养时出了点差错,领回一个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安妮•雪莉。领回后玛丽拉想把她送回去,可是安妮的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还是让玛丽拉把她给留下来了。在她的想像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的覆盖下欢笑;如果玫瑰会说话,一定会给我们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安妮每天的工作是帮玛丽拉干些针线活,玛丽拉还让安妮上了学,在那里安妮认识了很多好朋友,她最好的朋友是戴安娜。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安妮快二十岁了,她考上了大学,可是不幸的是马修因心脏病去世了,玛丽拉的眼睛快看不见了,安妮为了照顾她放弃了上学,留在家里做了一名老师,安妮终于变成绿山墙的主人。

这本书主要让我体会到做人要有自信,不能放弃自己的理想,要刻苦勤奋,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友谊,我们一定会成为自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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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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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些杨红樱阿姨的书,每一本书都诙谐幽默,耐人寻味。在这本书里,主要的人物有:笑猫、对对眼老头儿和猴子。在其他的人物中,疯丫头杜真子、淘气包马小跳、废话大王毛超、企鹅唐飞、河马张达是“营救队”的主要成员,从对对眼老头的魔掌中救出猴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营救猴子那几篇。和对对眼正面交锋的那几次,一次被对对眼骗了,第二次他们想骗对对眼,唐飞挨了一脚还不说,还白送给对对眼十元钱,他们为了不让秘密山洞暴露,决定让杜真子去帮忙。他们先让杜真子和猴子照相,然后让杜真子跑到人少的地方,由张达把猴子带到秘密山洞里。

读完这篇,我们不该学习对对眼的贪心,而要学习营救队员们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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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彼得潘》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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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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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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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母爱、父爱十分伟大,沈石溪的著名中篇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当中,证实了动物之间的母爱、父爱也很伟大。

《再被狐狸骗一次》描写的是知识文化青年沈石溪,初到西双版纳时,曾遇到一只狐狸。那天黄昏,他买了一只鸡,准备回家炖汤喝。这时,一只皮毛华丽的狐狸趴在在石板上,看起来奄奄一息。沈石溪动了心,这张狐皮肯定可以买很多钱,他就把捆着的鸡放到了树下,转身去抓那只狐狸。没想到那只狐狸忽然“活”了过来,朝他狡猾的一笑,消失在了石板路的尽头。忽然他听到了唧唧的声音,扭头一看,一只黑狐狸正轻轻松松的叼着被绳子捆住的鸡跑向茫茫的树林里。可恶,这对狐狸用了“调虎离山”计!哎,沈石溪真是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啊!

过了几天,沈石溪来到树林里砍柴,来到一棵松树边。忽然,那只装死的狐狸又出现了。它故伎重演,不过这次的目的是为了引开沈石溪,因为它的孩子就在松树洞里,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它将腿都咬断了。沈石溪感动的甘愿受骗,甚至还希望狐狸能像原来一样,狡猾的看他一眼,然后逃走。可是,狐狸只是狡猾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喷出一口血,轰然倒地。它流血太多了,它死了。

狐狸这种狡猾而有灵性的动物,骗了沈石溪两次。第二次的本质上是沈石溪受骗,可是沈石溪是“一厢情愿”的被骗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动物的母爱、父爱尚且如此,我们父母对我们的爱会更大、更深、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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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王二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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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王二小这本书我知道了王二小是一个勇敢,坚强,懂事的一个孩子。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一首歌吧: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不是他贪玩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就是王二小。

1929 年,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他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参加了八路军,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因此王二小的父亲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0 年,日本鬼子对王二小的家里进行了疯狂的”大扫荡“王二小的妈妈躲进了山洞,但还是被狡猾的鬼子找了出来残忍的杀掉了。王二小 11 岁就成了孤儿,村里人见王二小很可怜就给他吃的给他穿的,但王二小不想连累乡亲们,就自己来到一个地主家当了放牛郎,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总算有一天,八路军打回来了,这个消息很快传到王二小的耳朵里,于是他飞快跑到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老战友李团长,他对李团长说:”我也要当兵。“李团长说:”等你长大再当也不迟呀。“怎么说王二小都不愿意,最后没办法只好让他参加了儿童团。

参加儿童团后,王二小每天都看守部队,有一次日本军官见了王二小,就把王二小抓起来说:”小孩,你地知道粮库在哪里。“王二小想了一下说:”你跟我来吧。“于是王二小引着日本军们围着山走来走去,日本军官急了见粮库还没到就有抓起王二小说:”你的带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还没到。“王二小听了说:”马上就到了。 “ 日本军官又说:”你的敢把我们引到别的地方去,我就让你死啦死啦的明白了吗“最后八路军见王二小引了一大群鬼子就拿起枪和鬼子打了起来,正在王二小看见日本鬼子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王二小大声喊道”打得好,打得好。“这是只听”砰“的一声王二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王二小真是太勇敢了,没想到王二小最后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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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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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演义》是一部描写隋朝年间至唐朝初期这段奸雄四起,战火纷纷的长篇历史小说。隋朝时期六短之君杨广昏庸无能,天下大乱。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瓦岗寨势力较大,组织十八路联军在扬州劫杀杨广,后瓦岗寨又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夺得金镶玉玺。李渊派来的李元霸与李世民强逼瓦岗寨交出金镶玉玺,最后以李渊登上王位,统一天下告终。

书中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为朋友宁可两肋插刀的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神机妙算的徐茂公等,他们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秦琼的行侠仗义让我赞叹。他为了保护程咬金与尤俊达的安全,冒名顶替程咬金去见杨林,程咬金与尤俊达深受感动。这让我想起了东汉时期的荀巨伯冒死探友、北宋时期的宋江不顾自身安危向晁盖透露县中秘密、三国时期的关羽宁可不在阵前做大将也要与刘备相聚。这正应了那句俗语“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程咬金有三大优点。第一,胆子大,与尤俊达劫王杠、在刚刚占领瓦岗寨的时候他只身一人探地穴,就像当年的徐霞客,不被迷信所吓倒,勇敢的举起火把考察麻叶洞,并顺利出洞;第二,热心肠,只要别人向他苦求,即使再无理的要求他也会答应;第三,脸皮厚,在唐朝统一全国后,他靠一张厚脸皮当上了鲁国公,并得了一把砍王斧、获得了七十二张免死牌,真是“脸皮厚,吃个够”啊!

徐茂公在战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十八路反王在扬州劫杀杨广的时候,他智激裴元庆,第三杰反打第二杰;在大唐朝争夺土地时他又智激程咬金,两次劫尉迟恭押送的粮草,后又生摛尉迟恭;在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时徐茂公起着指挥作用,安排周密,致使这两个大阵被瓦岗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屡屡立功。他的足智多谋令人敬佩。

《隋唐演义》这部书不仅告诉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为我上演了一节生动的历史课,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色,它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增添了一盏指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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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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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妮日记,书的作者——安妮,同样是这场经历的受害者。她以第二人称的形式将纳粹分子的暴力行为统统记录在日记本上,使后人有机会了解真实的历史进程。同为犹太人的安妮,十分怨恨纳粹的不讲道理的行为[将犹太人赶尽杀绝],她认为这是不人道的。

安妮是幸运的,她和她的家人以及爸爸同事的家人藏在了一个名叫‘’后屋‘’的地方,并在此居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体验到了生命的价值;安妮又是不幸的,她生得一副美人坯,却是无辜受害的犹太人,最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凭什么,凭什么纳粹可以随便剥夺犹太人的生命?凭什么犹太人就要忍受灭族的悲惨命运?可怜的安妮虽揭示了恐怖的历史,但她并没有改变历史!我为此感到痛心: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竟如此失掉了生命,真是太遗憾了。回首想想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们,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天天生活在如此优越的环境里,竟忘了几百年前一个与我们年纪相仿的少女在为自己的明天发着愁;不知道明天能否继续活下去,不知道明天是否就被别人告了密,被抓到纳粹集中营里去。这种对前途的渺茫的遐想,不知道现在有几个学生会考虑这些。

安妮在日记里讲述了自己对人生,爱情的见解[抑或说成感悟],让我们重新解读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的种种,读来让人获益匪浅。

朋友,读读安妮日记吧,相信你也会因此变得更成熟,言语更富有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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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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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这本书是现代小说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收录了鲁迅从1920xx年到1920xx年创作的小说。这些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深刻的揭示了种种社会矛盾,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变现出对民族生存的忧患意识和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彷徨》中最令我震动的便是《兔和猫》了。它告诉我生命是不应该被漠视的!尽管在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生存发展,是达不破的规律,似乎我们也不应该对那些处于艰难竞争中的生命发出厚此薄彼的议论。但是看管了弱者的小事,强者的胜利,却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漠。尤其是当你漠视生命被侵蚀时,可曾想过,当整个世界都无视生命时,那该是如何可怕的境地。

人皆有恻隐之心,即使自己未曾蒙难,目睹着惨状,同样也会破坏我们内心的平静。孔子说,君子跑庖厨,享受美味的同时,躲避开残忍的场景,其实只不过是既成人时间的游戏规则,有逃避内心刺痛的最滑头的手段。

然而,鲁迅却不,他既不想跑,也不愿妥协,而且 还要从这不能中找出一条路来。有谁知道,在他那看似冷漠的外表下却又时间最柔软的心肠。在鲁迅身上有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敢和果决,但她内心深处却是一刻舍身饲虎的此信。这是一个仁者所具备的。

《呐喊•彷徨》中还提到了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幸福,其实是一种思想状态,一种心理满足感。也就是说,只要你心里满足了,即使是粗茶淡饭,也是幸福﹔否则的话,即使是锦衣玉食,也体会不到幸福。物质上的充裕与否,想来都不是衡量是否幸福的尺度。幸福只能到你的心里去寻找。只要你知足,知道感恩,幸福就在你的身边。怨天尤人着,是永远也品尝不到幸福滋味的。

再多的激情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在多的感觉也无法用口水来散发,望大家去看《呐喊•彷徨》这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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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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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珠格利特·彼得森·哈迪科丝的《和时间赛跑》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有个疑问,这个故事和时间赛跑有什么关系呢?当我看完后,明白了杰茜和她父母住在克林夫顿。村里突然发生白喉,村里的孩子命悬一线,母亲派杰茜到外界寻求帮助,她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终于寻找到了帮助。我终于明白了杰茜抓紧时间去救治村里的孩子,她觉得人命关天,如果浪费一丝时间别的孩子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和时间赛跑。就像红军要飞渡金沙江,夜以继日地行军,其目的就是争取时间,夺取胜利。可见时间是多么重要,这关系这祖国的生死存亡。

时间非常宝贵,要好好珍惜,不能白白浪费掉。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有的人用来浪费,有的人用来珍惜。时间像一个精灵,你听不到它,看不到它,摸不到它,而它还能从你身边溜走,逃过。时间是吝啬的,也是慷慨的。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我为爱因斯坦争分夺秒、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深感动。我对王冤孜孜不倦利用点点滴滴勤学苦练的毅志由衷地敬佩。使我更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我们要做个能抓住时间并刻苦学习的人,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不能在等待“明日”的蹉跎中,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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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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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话咋一看像个贬义词,可这也是所有动物与人类在心底的一种想法。狮子遇到叼着新鲜死鹿的动物,难免要争抢一番。这种因”怀璧匹夫就有罪“的心理而发生的事件在动物中屡见不鲜,包括人类,也许只是方式不同。

可生活在树上的小树人——托比也深切的感受了一把当”怀璧匹夫“的感觉。他因怀着大树上最大的财富——大树之石而被全族人追杀,无奈的他只能选择逃亡。也许有人会说,把大树之石交给他们不就行了?可若把大树之石交给那伙人他们只会疯狂破坏大树,来满足个人的欲望,顺带满足普通民众解决搬家难问题。他们一个个只想着自己,又何曾想过大树?可有个人——托比爸爸(大树之石拥有人)站出来,严厉反对破坏大树,遭到贪婪的人们不满,又觊觎他的大树之石,便把他们一家抓了起来,只有托比逃带着大树之石了出去。

后来他和几个朋友打败了头头,使那些”贪璧之人“清醒了过来,还救出了父母。

讲了这么多,只是希望读者不要对我后面所说的一些话感到迷惑。托比是悲惨的,也是幸运的。说他悲惨,是因为他没有一个完整的童年,从小就要承担那些他本不该承担的东西,说他幸运,是因为正是因为童年的悲惨,而造就了顽强拼搏、冷静勇敢的他,不会因父母暂时的不在身边而颓废,也不会因见到敌人而冲昏了头脑。

把思绪扯回现实,仔细想想,托比不就是不就是”怀璧之人“的原型吗?现实生活中,有多少”怀璧之人“有托比的开头又没有托比的结尾呢?璧,可以说是玉,也可以说是才华。说玉,联想到的肯定是和氏璧。虽说也许卞和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一心想把玉献出去,可还不是没了双脚才把玉献了出去。至于有才之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再换个角度,说说”贪璧之人“吧。这种类型的人,同样数不胜数。哪里有”怀璧之人“,哪里就有他们。我觉得这是很有趣的,也是颇具讽刺性的。这么说吧,贪璧之人与怀璧之人犹如这样的关系:月球(贪璧之人)本是黯淡无光,什么也看不清,太阳(怀璧之人)过来一照,月球及附近的所有星球都被照亮了,只有月球一个星球坑坑洼洼,面目狰狞。月球看见别的星球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受不了了,便要去找太阳报仇,更显露了本性。当然这是个比喻。如今已不是封建社会,可怀璧之人成了土豪,贪璧之人成了小偷也许这两种人会永远存在。不要企图得到不属于你的,也不要去炫耀,低调行事。

失璧与与得璧,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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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论语心得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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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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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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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今天我正式向你提出分手,这一次我铁了心,假如你依然爱着我,那么就请放我走,不要再以自杀相威胁,更不要以杀了我全家来威胁,你越那样威胁,我越讨厌你,你要是真那样做了,那你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你懦弱得连个女人都不如,你又让我如何再爱你呢?让我们都冷静下来好不好?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请你静静地看完我的心里话,希望我的坦诚能让你给我自由。

现在我不想再骗自己了,不错,我是爱上了洛,深深地爱上了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那样一个男人我怎能不爱呢?肖,说到这儿了,你不觉得就是因为你一次次的“成全”,我才会有机会爱上洛吗?他第三次送我回家,你看见了,你冲我大发雷霆,我怎样向你解释,你都不听,那个大雨夜,你把我赶出家门。

不错,他头两次送我回家,你就非常吃醋,我也答应了你,不再让他送我回家,可那个大雨夜,公司项目组的人一起吃完饭,根本就打不着车。你又不来接我,我怎么回家?况且他又不是单独送我一个人,他送了三位女同事,只不过我家最远,到最后让你发现好像是他单独送我回家的。

站在那瓢泼的大雨中,你知道我哭得有多么伤心吗?我等待着你来找我,这时我遇到了洛,他去买烟耽误了一些时间,所以我们才会碰到。他把我拉到车里,笑呵呵地对我说:“怎么哭成这样,是不是在楼道里遇到耗子了?要不要我送你上去?”肖,那一刻,你知道我有多尴尬吗?洛只是我的普通同事,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可是我没有办法,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只是希望你能冲出来,来找我,可你没有,你明知道在长春我无依无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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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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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来终于断断续续地看完了三毛的大部分作品,我实在很想写一写三毛。

三毛的前期作品有种奇妙的力量,让我无论在什么心境下去读都能愉快地笑起来。

在沙漠里,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三毛总有办法让它们变成有趣的事。有山羊从他们的屋顶掉进家里,洗澡时涂了满身泡沫却发现没有水了,邻居家的姑娘们借东西从来不还……这些在常人看来遇上任何一件都要皱眉头的事,在三毛的笔下却成了轻松幽默、带有一种漫画般的奇特的效果的生活喜剧。

只有内心真正坚强乐观、并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在此时三毛的心里,没有绝望和痛苦,一点小小的伤心事也只是幸福生活的调剂品,她有荷西,有亲手建成的一方小天地,幸福和快乐像沙漠里的甘泉源源而来。她爱家人、邻居,也爱所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给予他们帮助,为他们流泪,为他们微笑。她也将幸福快乐的甘露,温柔地注入撒哈拉。

恐怕在撒哈拉的所有故事里,最让人心碎的便是《哭泣的骆驼》了。在那之后,三毛与荷西移居加纳利群岛。沙漠仍旧是她心目中最美的地方,但在加纳利群岛的生活也同样快乐。若说沙漠是热情的白日,那么加纳利就是温柔的夜。三毛用她独特的温柔,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品尝着生活的滋味。她这一时期的作品,虽没有在沙漠里的神采飞扬,但却有另一种温暖而充满爱的情感。

然而当不幸降临,这个乐观坚强的女子也崩溃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度让我不忍心再读下去。荷西带走的是她所有的快乐,那个我们熟知的三毛不见了。三毛在书中一遍遍叙写着对荷西的怀念,她说在梦中荷西会来看她,有时荷西会对她轻声絮语,但她顾念着年迈的父母,不能随他而去。

这样的三毛令人心疼,但我不得不说,三毛的作品从此失去了灵魂。三毛之所以是三毛,因为她流浪,她快乐,她细腻却不矫情,她温柔却不做作,她有着化麻烦为幽默、化痛苦为幸福的神奇力量。但现在三毛只是陈平,是一个内心的悲伤永远无法化解的女人。她依旧流浪,依旧细腻温柔却很真实,但她不快乐,并且失去了那种神奇的力量。

作者写作时情感,能够通过书这个神奇的纽带不怎么打折扣地传递给读者。因此我更偏好三毛前期的作品,让她神奇的力量和快乐的灵魂来抚慰我的心灵。但不管怎么,三毛在我心目中都是一名奇女子,独一无二,千古难寻。

诚愿三毛能在天堂与荷西重逢,写下我们看不见的幸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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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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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翼天使不孤单》这本书是一本校园小说,作者是伍美珍。

这本书主要讲了张晓伟是一个“单翼天使”,他的学习成绩很好。虽然他的班主任陆老师也很喜欢他,但是同学们都不和他玩。

张晓伟他们班换了一个班主任,班主任换成了胡老师。张晓伟感觉这个新来的胡老师不会像陆老师一样宠他。

身在单亲家庭的张晓伟,和别人都不一样。(或许,单亲家庭的小孩都和大部分小孩都不一样吧。)张晓伟很孤单,他总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在没人的时候也会偷偷的哭泣,其实他自己感觉这样很辛苦!

张晓伟之后去了宁佳心的空间,他在看宁佳心日记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心虚的感觉。

单翼天使 —— 他们有时候或许看上去很开朗,其实,真实的内心却十分忧伤。他们总是把忧伤隐藏得很好,用疯狂的大笑来掩饰内心的害怕和孤独。《单翼天使不孤单》里面的张晓伟这个人物就是单亲家庭的小孩,他总是把不快乐和忧愁隐藏得很深很深,他也不敢对自己的妈妈倾诉,因为他觉得,他这么大了,不应该再让妈妈操心了!

但是在我看来,单翼天使也一样可以很美丽,也一样可以飞的更高,只要相信自己,没什么做不到的!

单翼天使表面上很快乐,心里却很孤独!

惟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赢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这是张小伟的成长体会。

单翼天使和我们大部分的家庭其实都是一样的,只要自己尽力了、努力了,同样也是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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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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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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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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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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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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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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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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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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