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银行贷款委托书范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争论,无纠纷,无抵押。
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 ,所有人 ,房型 ,房龄约 年,朝向 ,楼层 层,总层数 层,结构 ,面积(建筑/使用) 平方米,配套设施 。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 形式贷款。 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 年。(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贷款约定: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服务。并且自愿委托乙方将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须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是真实、可靠、合法、有效的。如贷款银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甲方需要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等。甲方贷款办理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6、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7、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及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8、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银行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责任由甲方负责。
9、若因甲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协议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该房屋贷款办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收取委托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2、乙方不得恶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如有,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合同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乙方将退还所收取的委托服务费。
4、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协助甲方办理该房屋贷款事宜。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委托书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本委托书则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委托费相关约定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贷款委托服务费(按实际贷款额的 %为委托服务费)与房屋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为其垫资,则乙方收取甲方的垫资费用为垫资数额的 %),甲方予签订本委托书时向乙方交纳委托服务费。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其余的委托服务费(实际贷款额的 %)于该房屋审批之后的三天内交予乙方。
三、约定的其他事宜或补充
经乙方核实确认并且同意后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2:银行委托贷款合同
借 款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委 托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委 托 人:(自然人)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受 托 行:中国光大银行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人将自有资金或其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为明确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 贷款用途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 ,但受托行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 。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贷款利率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如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利率,需书面通知受托行,受托行自收到通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开始计算利息。上述约定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 (年/半年/季/月)结息,结息日为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是结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提款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八条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
第九条 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行有权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 账户开立
第十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委托人需在受托行开立结算账户,开户行: 、帐号: (以下称“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行开立可作为委托贷款专用的帐户,开户行: 、帐号: (以下称“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
第六章 提款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三个受托行工作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须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款:
1.一次性提款,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2.分次提款,具体提款金额和提款日期如下:
第一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
(2)提款日期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
若遇提款日为非受托行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提款。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提取贷款时应向受托行提交借据。由受托行在相应的提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中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提款金额,则受托行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贷款。
第七章 还款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币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下列第 项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受托行指定的账户。
1.一次还本,借款人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
(2)还本日期为 年 月 日。
其他约定:
若遇还款日为非受托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还款。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受托行于借款人还款后【 】个受托行工作日将收取的贷款本息转入委托人账户。
第十七条 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到期利息,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第十八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 】个受托行营业日正式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的,由三方另行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委托贷款展期的期限应符合《贷款通则》关于贷款展期期限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 个受托行工作日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行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 如借款人未通过在受托行开立的帐户归还委托人委托贷款本息的,应由委托人、借款人出具意见一致的申请书及相应的还款凭证等送达受托行做相应帐务处理,经办行可据此给予销减委托贷款,否则受托行将视同委托贷款未按期归还。
第二十一条 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收回,委托人可书面通知受托人终止委托关系,受托人可等额冲销委托贷款余额;如果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委托贷款逾期满2年后,受托人可自行冲销后通知委托人。
第八章 委托贷款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 受托行根据本合同发放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
第二十三条 手续费在委托贷款发放时由受托行向委托人一次性收取或由受托行直接从委托人在受托行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二十四条 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委托贷款发生逾期后,若逾期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可免收手续费;若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则按合同约定费率计收手续费。
委托人同意办理贷款展期时,受托行按照合同约定费率在签署合同当天收取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一次性还款的,受托行可在其归还贷款本金时一并计收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分次还款的,受托行可随其每次归还的贷款本金分次计收手续费。
第九章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向委托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2. 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3. 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4. 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受托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5.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6. 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其在出具时的财务状况。
7. 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 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在此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行的调查和审查;申请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符合监管政策规定。
2.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3.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委托人、受托行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第十章 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向借款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 委托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 委托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委托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3. 委托人提供的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
4.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委托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5.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利率、贷款期限均经委托人确认。
6. 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在此向借款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 委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将自有资金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借款人提款金额。
2. 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十一章 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九条 受托行向借款人和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如下:
1.受托行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受托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受托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十条 受托行在此向借款人和委托人承诺如下:
1. 受托行将为委托人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提供必要的帮助,办理有关贷款手续。但受托行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等,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2. 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
3.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贷款本息。
第十二章 违约事件
第三十一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其他财务报表的,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的;
4.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与保证、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5.借款人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承诺或其他义务;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7.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委托人、受托行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方案;
8.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撤销、吊销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行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或可依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3.根据委托人的书面指示,向借款人邮寄催收通知单;
4. 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 未按本合同约定在受托行开立的委托人账户中存入(或汇入)足额贷款资金;
2.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 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借款人或受托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 受托行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 如造成借款人和受托行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行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 贷款催收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如贷款催收工作需要进行诉讼,受托行在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是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且受托行不垫付任何费用,委托人自行承担因其未及时支付任何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六条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托行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受托行要求向受托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受托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各方签署。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其他方。
第四十三条 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四章 受托行除外责任
第四十四条 委托人自行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审查借款人的资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第四十五条 委托人自行审查担保人资信状况、抵(质)押财产状况并负责抵(质)押财产的监管等工作,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如根据委托人要求,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且应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须以受托行作为抵(质)押权人办理抵(质)押登记的,委托人委托受托行以受托行的名义签订相应抵(质)押合同。受托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抵(质)押权人,应委托人要求作为抵(质)押权人是为了配合抵(质)押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而有所改变,委托贷款对应抵(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抵(质)押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实际承受人应为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行根据委托人委托所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的内容表示认可,并自愿承受因受托人签订上述抵(质)押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委托人和担保人自行解决,受托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 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并且
(1)当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行,受托行按照其原地址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的,受托行不承担未寄达责任。
(2)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无论同城还是异地),以邮寄凭条作为寄出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行已寄出的贷款催收通知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寄出凭证均应留存、备查。
(3)在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后,委托人要求查询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有关单据,受托行可在能力所及范围内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或计入手续费之中。
第四十七条 若委托人未收到贷款本息,受托行不承担除受托行结算系统原因之外的任何责任。
(1)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行代为垫款或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本息;
(2)委托人承诺:若由于委托人及其代表的原因,造成借款人的损失而借款人向受托行提出所有的索赔、要求、诉讼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补偿、损害、成本、费用、损失和责任等均由委托人承担,并且委托人相应赔偿受托行遭受的损失;
(3)委托人承诺:委托人同意放弃因受托行执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委托人及其代表的任何通知、指令的内容造成委托人的损失而向受托行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及其它权利主张。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受托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款人 份、委托人 份、受托行 份、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受托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篇3:贷款业务委托办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为便于有效开展业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以下协议: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事项双方商定,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为:________。
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有偿服务原则,按____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约定事项的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2、上述费用按结算方式,自委托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3、甲方在协议期间向乙方提出协议以外的有关事项及其他单项代理事项,需另行签订其他协议,乙方予以优惠。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三、甲方的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托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委托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五、违约责任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上述总费用____倍的违约金。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其它
1、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协定。
2、争议的解决: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协议有效期有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银行委托贷款合同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账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单位账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5:银行贷款委托服务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鉴于: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求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及贷款方案策划等服务。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遵照执行。
一、甲方如实告知自身信用、有价资产、贷款用途等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即使签订本协议,乙方仍有权拒绝受理。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甲方按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本次协商的服务费率为%,即按实际贷款额度的____%支付服务费。
三、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承诺乙方作为本次贷款业务唯一委托授权办理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委托,不得将委托事项另行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甲方单方面暂停不配合乙方开展业务或撤销委托的贷款业务的,需全额支付乙方贷款服务费用。
四、本协议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三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银行未成功办理贷款,视为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委托代理银行业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银行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直接代理甲方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其资金清算系统内承办甲方的异地资金汇划及其清算业务。
第二条代理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的范围包括:异地资金汇划及其资金清算,查询查复。
第三条甲方及其营业网点与乙方资金清算系统的接口和业务收发方式为第_________种:
1.集中方式:甲方代表其所属营业网点统一设置一个集中清算点,并连接到乙方资金清算中心。甲方所属营业网点异地资金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统一由集中清算点发送与接收。
2.分散方式:甲方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清算点,各清算点直接与乙方资金清算中心连接,分别发送电子汇划业务及查询查复业务。
第四条甲方及其营业网点在乙方清算系统的账户设置方式分为:
1.集中方式:委托行在代理行资金清算中心开设一个同业存放款项户,其所有营业网点业务信息均通过委托行集中清算点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汇出、汇入款项均通过该账户予以清算。
2.分散方式: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分别设立应用终端与代理行清算系统交换业务信息,各自开设同业存放款账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汇划资金清算,或者委托行及其所属营业网点设置一个同业存放款账户,所有营业网点发出的异地结算业务所产生的汇差均使用该账户清算。
第五条乙方资金清算中心每日依据甲方在资金清算系统上发送的电子汇划业务,直接在甲方同业存放款账户清算资金。
第六条甲方在乙方资金清算中心开立的同业存放款账户应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发送电子汇划业务。甲方应实时监控本行清算资金情况,避免发生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的情况。
第七条当出现甲方汇出资金大于同业存放款账户资金余额情况时,清算系统自动中止汇出业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除因不可抗力及乙方所不能控制因素导致系统中断,乙方保证甲方发往异地的汇划信息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汇入地。当清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发送电子汇划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时,双方应立即联系,尽快解决。
第九条资金清算系统因不可抗力及通讯故障等乙方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系统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时,乙方应当免责。
第十条甲方开户时,应预留印鉴卡片。汇划信息发出次日,甲方应将汇划凭证加盖预留印鉴后,送交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同业存放款账户满页副本明细账页;年终时提供剩余副本明细账页。
第十二条乙方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存款挂牌利率按季结计利息。
第十三条以《支付结算办法》及人民银行电子联行收费标准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按月结算。
第十四条甲方遵守乙方系统运行时间。
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安全卡、卡及有关操作手册,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入网业务培训,并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该软件的维护、升级以及升级后的培训工作。甲方有关操作人员应按乙方要求严格操作。
第十六条甲方在协议签定后_________日内,按照《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运行主机及配套的.相关设备,装入操作软件和应用软件,并完成清算点与清算中心之间的通讯网络建设,以及今后运行过程中该套硬件设备及通讯网络的维护、升级工作,确保软件运行环境良好,清算点与清算中心线路连接通畅。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以在清算点软件中设置数字签名的方式确认双方收发业务的有效性。甲方必须对汇划信息的正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八条乙方负责甲方清算点安全控制系统的安装及安全卡、卡的发放,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卡、卡,一旦出现丢失,应及时向乙方挂失,挂失生效前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在日间,甲方可随时查看清算点的汇划发送和账户余额情况。
第二十条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遵守《中国_________银行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异地资金清算业务章程》。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有责任就协议内容、条款对第三方保守秘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办理异地资金汇划业务的清算点软件及有关业务操作手册应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可续签。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除甲方、乙方另有约定外,依据惭方业务规定和有关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中国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银行贷款委托书范文
委托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号,登记卷号:________)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因我们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特委托全权代替我们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如下事项:
1、前还款的一切手续,领取注销抵押凭证并填写,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代为签署《房屋抵押合同》,代为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领取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上的文件;
4、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5、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产权交易、更名、过户、查档等与出售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宜;
6、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回答上述房产产权(或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并代替原房主签署房产承诺书;
7、如上述房产地址、面积与实际不符,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更改并领取地址、面积更正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8、代为办理该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并签署相关的文件;
9、代为到当地税务部门交纳该房产交易时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并在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税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办理、领取该房产的《契证》;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2、代为办理该房产室内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电话、物业、采暖等配套设施更名手续;
13、代为协助买房人办理该房产的银行交易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协助买房人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代交各种费用、代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5、上述房产如遇迁移,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迁移(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迁移补偿款。
1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的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 本项授权为我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受托人:
二Oxx年_____月_____日
篇8:经典贷款业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方向申请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币借款;(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4)银行保函;(5)其他】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经典贷款业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运输甲方混凝土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运输设备用途及使用地点
1、使用地点:运输设备的使用地点在贵阳市境内,如需要变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调派,乙方有权合理调配车辆进行使用。
2、乙方车辆所需柴油料由甲方垫付,甲方在乙方每月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
3、运输范围:运输里程低于20公里的范围(运输里程是指搅拌站到甲方客户的工地的距离)。
二、运费的定价标准
1、承运运费单价表:
2、方量的计算标准:
2-1、运输方量的计算按砼运单中打印(或手工填写)的实际过磅量为准,对于过磅量的小数点部分:低于0.5的,不予计算;0.5(含0.5)以上的按实际量计算。
2-2、转料、返料按实际方量_70%进行计算。(例如,运输10方,原车返回,按10+10_0.7=17方),对于2方以内(含2方)的返料,不予计算返料量。
2-3、补料或发料时不足5方的运输,按工地运距进行划分,对于运距大于10km的,按5方/车次计算,对于运距小于10km的,按实际运输方量计算。
2-4、发水车、拖泵按100元/车次计算。
2-5、各类运输补偿标准
1)超时补偿标准及超时运输的认定:
a、必须是泵送作业,同时单车运输方量大于5 m?。
b、非乙方原因造成单车总运输时间(出站至完成卸料回站的总时间)超过5小时。
c、超时签证:乙方驾驶员必须将超时原因注明在砼运单的驾驶员联,找甲方指定的现场人员或泵工或施工方签字认可,并且返回后找甲方调度签字确认。
2)非泵运输补偿标准及非泵运输的认定:
a、单车运输方量大于5 m?。
b、仅对于塔吊、挖机转运或手推车转运等非泵送作业。
以上2个条件都满足的,即认定为非泵运输,对非泵运输的单车运输方量增
加2方进行补偿。(注明:所有非泵作业无超时补偿。)
3)超运距补偿:对于单边运输距离大于20km的工地,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运输单价。
三、乙方所承担的费用明细
1、燃油费
2、维修费
3、驾驶员工资及相应的社保福利
4、车辆保险费
5、交通事故处理费
6、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路政、运管、城管、交通违法等罚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维修场地,乙方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所有维修及保养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洗车场地及水源,乙方负责对车辆进行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因车辆不整洁或牌照污染被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提清理供场地,乙方负责对搅拌车罐体内混凝土进行清理,保证车辆运输方量达到最大有效方量(清理工作由乙方组织完成)。
4、甲方应和施工方协调设置搅拌车出场清洗设施,在车辆运行过程中需要协调交警、城管方面的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协调费用。
5、乙方应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不得将问题车开上路,
6、车辆路上行驶,因交警、路政、城管等罚款,由乙方负责。
7、因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混凝土撒漏污染路面所产生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为了保障甲方的施工要求,例如:抢险、救急时,可能面临交通处罚时,乙方应告知甲方。当乙方在执行甲方的运输任务后,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时,甲方应负责对罚款和扣分进行处理。若甲方无法处理时,其罚款和扣分由乙方自行处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9、当工地现场不具备运输条件时,为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乙方应将具体情况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方进行现场处理,若甲方无法协调或施工方处理后的现场情况仍然不能满足运输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运输任务。但是,甲方为了保障其客户利益,强行要求乙方必须完成该任务。乙方在执行的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在次月20日前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双方以结算单为付款依据,甲方在3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80%的运费,剩余20%的运费,每年年终结清。
六、其他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安排管理人员进驻甲方公司,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工作。
2、合同自签订日期生效,合同期限间不得终止合同,如任意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违约责任,如发生违约,违约方按实际总运输车辆数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贰万元/台车进行计算,双方都有权在贵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经典贷款业务委托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就业务委托与*有限公司签订以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是在合同有效期中,甲乙双方就业务委托签订的基本合同。(以下,根据个别契约叫做“个别合同”,甲方就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向乙方委托的业务称为“委托业务”)。
第2条 个别合同根据以下的内容签订。
1. 甲乙双方就业务内容签订的个别合同
(1) 业务委托合同
(2) 业务承包合同
(3) 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的事项
2. 甲方发出的订单 (受领)
第3条 甲方在接受产品时,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在个别合同中,应注明产品交付条件,甲方向乙方提出交货时间,及有甲方负责人掌印的检收书。但是,被甲方盖章认可的项目确认书,也有代替检收书。
业务成果及于此相关联的全部知识产权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注明在个别合同中。
第4条 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委托金的支付方法将在个别合同(订单)中注明。
在乙方发出的货款请求书中,应注明订单号。另外,还要提供在此期间乙方已完成的委托业务的详细清单。
第5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开始,为期一年。在合同期结束前3个月,若甲乙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延长1年。以后每年如此。
第6条 甲乙双方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个别合同,及其由此业务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或者作为抵押的目的提供给第三方。
第7条 乙方不能将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所获得的信息,甲方不能将客户技术上、委托业务上、或其他机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 (1)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了解的信息。
(2)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公开的信息。
(3)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公开。
(4) 从拥有正当权益的第三方在不违背保密义务的情况下获取的信息。
2. 乙方应就此项业务从甲方获取的相关资料(包括副本)作为机密保存。在履行个别合同中的业务时,除了必要范围由乙方的负责人和员工使用以外,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使用。
3. 本条款,在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结束以后依然有效。
第8条 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甲乙双方可无需提前告知径直解除该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 对方当事人财产受到扣押、拟扣押或受到临时处分时。
(2) 银行拒收对方当事人开具、背书、担保的票据或支票时。
(3) 破产、发生民事变更手续、根据商法进行整顿、特别清算、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
(4) 对方公司财政信用明显减低时。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做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并在2周内没有告知另一方时,被告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违反一方必须赔偿被告知方全部损失。
3. 在本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和平处理业务金额的问题。 (解约)
第9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合同期中有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必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10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委托业务,应由管理细心的管理者履行,为达成甲方的目的而尽最大的努力。
乙方从事委托业务的负责人及其他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对业务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都有效。
第11条 甲乙双方在违反本合同(含个别合同)的情况下,违反方应将对另一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时,由于乙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等,乙方不得责怪甲方或向甲方申请补偿。但是,若此行为是在甲方的指示下完成的情况时,将不在本条款的范围之内。
第12条 由于天灾、战争、暴动、内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一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甲方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以上情况,当事者将立刻通知另一方,不得有误。
在此情况下,将删除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
第13条 在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本合同中的条款存有疑义,或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进行修改更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在通过其他途径商议决定。
若没有得到双方代表签订的书面协定,修改将不能进行。
第14条 有关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仲裁专属管辖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1.仲裁裁定的最终结果,应对本合同双方进行束缚。
2.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 本合同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特约)
第15条 在必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在个别合同中追加特别事项,执行与本合同不一样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个别合同中的条款将比本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优先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由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代表:姓名
乙方:
代表: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1:经典贷款业务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专业保安服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服务区域:
二、委托服务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年。
三、着装和基本要求:
1、乙方需提前5天进场,熟悉小区环境,并接受甲方岗前培训。
2、保安人员上岗着装应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款式落实,按季节变化统一着装,甲方提供第一批保安员上岗服装,以后服装更换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安人员上岗应持有相关证书,并必须是能胜任物业管理保安工作。
4、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如实按月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考勤考核表。
5、乙方应经常检查督促,派出的队员须文明值勤、礼貌用语,认真执行《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注重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和安全,尽心尽责做好小区的卫士和业主的贴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小区人员、车辆、物资等进出验证及登记。
2、落实服务区域的大门警卫、安全巡逻、小区的公共设备设施、业主的财产安全及监控室的监控设备使用等。
3、负责车辆停放管理和临时停车费收取工作,停车费收取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费用后必须出具甲方提供的票据,并按时将收取的费用汇缴所在的管理处。
4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安业务实施规程,按小区保安服务内容和标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保安服务工作。
5、 乙方保安人员应积极协助甲方制定对保安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6 、乙方保安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在执勤中,遇到手续不符合规定及有明显问题,乙方保安人员按照甲方规定,为了维护甲方合法利益,有权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甲方领导或有关部门应给于支持配合,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
五、甲方管理责任:
1、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保安工作的意见。
2、甲方负责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保 安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甲方应接受乙方对安全防范方面提出的整改意见。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保安事项方面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5、甲方管理处负责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发现工作表现不称职的队员,除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外,可同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6、小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管理处应协助乙方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妥善解决。
六、乙方管理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法用工。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员工的社会综合保险,做好员工培训和劳动安全防护,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乙方保安人员在值勤当班时,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或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保安人员在值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管理处人员和有关部门,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如因维护小区利益与违法分子作斗争或因不可抗拒灾害而发生伤亡,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应予道义上的经济慰问。
4、保安队员的住宿由乙方负责,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保安人员住宿场所的,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月按实结算,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
5、乙方对保安人员住宿场所的安全、消防负有管理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应采取相关措施,因事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七、甲、乙双方共尽事宜:
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岗位配置、服务标准和要求,保安员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共 人,保安队长,每月 元的标准,共计 人。共计人民币 元,在每月 号之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乙方上月的服务费用。
2、 甲方若连续贰个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甲方应申明原因,若连续叁个月仍未能足额付给乙方服务费,按欠缴保安服务费的总额偿付5%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4、 乙方队员应遵守甲方的考评、奖惩制度,奖罚款在当月服务费中结算。
5、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遇到重大政策、形势变化,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终止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若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6、其他约定,对甲方原有门岗保安人员,由甲乙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予以辞退,乙方承担5名保安的经济赔偿,补偿责任,其余由甲方承担。
7、在服务期间,乙方员工的住宿间题由甲方解决,甲方承诺免费提供给乙方员工住宿所需的房间。
8、在服务小区内,因工作乙方所需要到的硬件设备由甲方提供,如:对讲机,巡逻打点棒,巡逻警棍,巡逻强光灯等。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经典贷款业务委托合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就业务委托与*有限公司签订以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是在合同有效期中,甲乙双方就业务委托签订的基本合同。(以下,根据个别契约叫做个别合同,甲方就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向乙方委托的业务称为委托业务)。
第2条 个别合同根据以下的内容签订。
1. 甲乙双方就业务内容签订的个别合同
(1) 业务委托合同
(2) 业务承包合同
(3) 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的事项
2. 甲方发出的订单 (受领)
第3条 甲方在接受产品时,应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在个别合同中,应注明产品交付条件,甲方向乙方提出交货时间,及有甲方负责人掌印的检收书。但是,被甲方盖章认可的项目确认书,也有代替检收书。
业务成果及于此相关联的全部知识产权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注明在个别合同中。
第4条 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委托金的支付方法将在个别合同(订单)中注明。
在乙方发出的货款请求书中,应注明订单号。另外,还要提供在此期间乙方已完成的委托业务的详细清单。
第5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开始,为期一年。在合同期结束前3个月,若甲乙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延长1年。以后每年如此。
第6条 甲乙双方在没有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个别合同,及其由此业务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或者作为抵押的目的提供给第三方。
第7条 乙方不能将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所获得的信息,甲方不能将客户技术上、委托业务上、或其他机密信息泄漏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 (1)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了解的信息。
(2)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前就已公开的信息。
(3) 从甲方获取信息之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信息公开。
(4) 从拥有正当权益的第三方在不违背保密义务的情况下获取的信息。
2. 乙方应就此项业务从甲方获取的相关资料(包括副本)作为机密保存。在履行个别合同中的业务时,除了必要范围由乙方的负责人和员工使用以外,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使用。
3. 本条款,在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结束以后依然有效。
第8条 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甲乙双方可无需提前告知径直解除该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 对方当事人财产受到扣押、拟扣押或受到临时处分时。
(2) 银行拒收对方当事人开具、背书、担保的票据或支票时。
(3) 破产、发生民事变更手续、根据商法进行整顿、特别清算、自行提出破产申请时。
(4) 对方公司财政信用明显减低时。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做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并在2周内没有告知另一方时,被告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违反一方必须赔偿被告知方全部损失。
3. 在本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和平处理业务金额的问题。 (解约)
第9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合同期中有意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必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10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委托业务,应由管理细心的管理者履行,为达成甲方的目的而尽最大的努力。
乙方从事委托业务的负责人及其他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对业务负责人和其他员工都有效。
第11条 甲乙双方在违反本合同(含个别合同)的情况下,违反方应将对另一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个别合同时,由于乙方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损害、费用等,乙方不得责怪甲方或向甲方申请补偿。但是,若此行为是在甲方的指示下完成的情况时,将不在本条款的范围之内。
第12条 由于天灾、战争、暴动、内乱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一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时,甲方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以上情况,当事者将立刻通知另一方,不得有误。
在此情况下,将删除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不能履行的部分。
第13条 在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本合同中的条款存有疑义,或对本合同及个别合同进行修改更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在通过其他途径商议决定。
若没有得到双方代表签订的书面协定,修改将不能进行。
第14条 有关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仲裁专属管辖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1.仲裁裁定的最终结果,应对本合同双方进行束缚。
2.本合同及个别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3. 本合同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特约)
第15条 在必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在个别合同中追加特别事项,执行与本合同不一样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个别合同中的条款将比本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优先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由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代表:姓名
乙方:
代表:姓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3:银行贷款委托书范文
兹委托下列受委托人为我公司办理在 银行贷款业务,其权限是与贷款业务相关的事宜,包括签署相关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办理公证等所有事宜,时限为贷款办理完毕为止 。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签章留样: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银行贷款委托书范文三: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 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 幢 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
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
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
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
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
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
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
年 月 日
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4:经典贷款业务委托合同
受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乙方按银行制定的相关条件为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即甲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二、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地址、贷款金额、贷款年限
1、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位于沈阳市区街(路) 巷号房间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申请此房抵押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贷款期限(大写)年,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位于沈阳市街(路)巷门,轴线______________年,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贷款费用的收取方式(二种):
1、甲方支付给乙方代办费用按贷款额________________%收取,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贷款相关费用按凭据计算。
2、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贷款相关费用(含代办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并不提供票据。
四、甲方预付乙方贷款相关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待签定银行贷款合同时或银行审批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前将剩余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乙方收到甲方的证件有:
产权证(复印件) 契税证(复印件) 土地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长期居住证明 份 交易审批表 份买卖合同书 份 评估报告 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 份(复印件)财务报表、税票(复印件) 单身证明 份 收入证明份
六、乙方代办贷款时间(甲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手续齐全)自甲方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约为工作日,如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预交的代办费。
七、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支付的代办费及预付的贷款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已发生的贷款费用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八、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查询银行征信记录,在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或提供的手续不是真实有效的,导致贷款不成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代办费由甲方承担。
九、贷款支付方式:1、转账支票( ) 2、现金( )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政治经济等突发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贷款办理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委托代理银行业务合同书
甲方(托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 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__车辆,其中汽油车__辆,柴油车__辆(见附件_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__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__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_),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_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__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_)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_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_日至当月_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_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___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___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_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_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4)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_次处罚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6)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二、乙方权义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油库,加油站关于装、卸油的规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置。
3、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4、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不能及时进行卸油,而影响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趟运输计划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保管义务。
8、乙方承运油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的路、桥费由乙方承担,并妥善保管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单据、凭证。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一)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7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违反甲方所属物流中心颁布的《油罐车入库装油安全管理禁令》规定的。
2、不按照油库的装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发生如冒油、损坏平台发油设施等事故的。
3、卸油过程中,无故与加油站(客户)发生争执,损坏对方卸油设施的。
4、卸油过程中,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车辆前后轮胎不平,影响数质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14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司押人员在配送车辆驾驶室内吸烟,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脱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3、不与调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户)及时联系,擅自取消配送计划,造成一定后果的。
4、故意损坏车载GPS-电子签封系统,导致无法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
(三)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30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不遵照“专车专用”的原则,进行汽柴油混装的。
2、司押人员私自涂改《出库单》上标注的装油高度的。
3、无故不卸净油品,或与加油站(客户)发生数、质量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乙方所属配送车辆若发生偷盗油的情况,并被核实无误的,甲方将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车辆的配送资格。
(五)停运核减下来的配送量和业务发展增加的配送量,将优先分配给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客户投诉少的其他承运单位。
(六)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规程度的轻重决定处罚,其他未列的违规现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__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经典贷款业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县
受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币种)_________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将自有(币种)_______资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 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将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 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_____‰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____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_______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向________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
第十一条 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 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 《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市)
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县
篇17: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个 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研究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许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应给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第6项的情况时除外。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账户中扣收。
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担保合同的,和担保合同同时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省(市)____市____县(区)
篇18:经典贷款业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
一总则
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法规、法规和有关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本协议适用于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委托代理项目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的执行。
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等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规定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
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乙方经办行应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借款人报送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
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甲方在贷款到期前3个月,向乙方经办行抄送催收贷款通知书。
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贷款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甲方和乙方分别对贷款进行会计核算。
贷款计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别计算,并核对一致。甲方发放贷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还款日为贷款止息日期。
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乙方代理大中型贷款项目的经办行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报告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偿还贷款本息情况等。
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该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x0.5‰+回收贷款本息额x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甲方应对乙方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同时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甲乙双方对违约责任有分歧,不能协商解决时,按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十三附则
每年3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年度委托代理情况。
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授权的信贷局与乙方授权的一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标准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委托银行贷款协议书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
受托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20:银行贷款委托书范文
银行贷款公证委托书怎么写?办理房屋贷款委托他人办理公证需要银行贷款公证委托书,那么,银行贷款公证委托书写什么内容?
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性别,身份证号码
上述委托人因购买彭州市"朋城远界"X栋X单元X楼X号住房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现就以下事项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
一、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上述房屋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附件、交付房款等、交付住房等手续,与指定的按揭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扣款协议、提前还款及相关事宜;授权按揭贷款银行查询委托人的相关资信;同意将上述房屋抵押给该房屋的按揭贷款银行;
二、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与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与抵押登记等文件或合同;与相关公证部门办理上述房屋贷款所需的一切公证事宜;
三、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备案信息变更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修改、变更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四、根据"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的内容到房管局注销上述房屋的备案登记信息;
五、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六、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及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七、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他项权证书》,并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的一切事宜;
八、办理抵押登记的变更、注销、设立新的抵押登记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
九、办理抵押权人的设立、变更及与其相关的一切事宜,并领取已登记了抵押事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及《房屋他项权证书》;
十、将《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抵押权人收执;
十一、以及与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及抵押登记相关的全部事宜;
十二、上述房屋相关的还贷催收通知书、交房通知书等相关文件送达至受托人,视为委托人收到;
十三、签署、签收因办理上述各类事项所需的全部文件;受托人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公 证 员
二○xx年十月二十九日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为止。
注:1、贷款的具体材料,一般是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要看银行具体要求。
2、收入证明也是,一般各家银行有不同的范本要求。找开发商要就是了。他们能提供范本的。
3、说明:购房人无法亲自签署购房合同及按揭贷款相关手续的,应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内容如下:(需办理8份)(这里的份数。多一点没坏处,具体找你的开发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