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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规心得体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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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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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做到“爱”字当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使者,更应该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其言行要透出真、善、美,要时时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更得发扬“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当然,也要以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一致、以身立教、严于律己等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关注第一个“生命个体”,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是人类掌握知识、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但教学生掌握知识,还要教学生如何做人。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不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敬业尽职,专心致志,作好教育人的工作,做一名真正的教师,名副其实的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认为,比“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更重要的,还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价值和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坚定信念,这是21世纪教师素质的最重要的方面。因此,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精心育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善于交流、及时沟通的氛围,也是保持教师心理健康的必要环境。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尽心尽力的作好本职工作,发扬春蚕吐丝,蜡烛燃烧的奉献精神,维护“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声誉,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教育事业。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反映了现代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作为现代教师,不仅要树立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要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依法执教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是作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在世界教育日趋法制化的当代,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职业道德意义。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比如在教育活动中不得有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认真遵守和贯彻党的民族教育、宗教政策等等。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师在管理学生时,要禁止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也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因此,我们的学校和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不得违背法律的这些规定。

我国的教育法还规定了学校和教师有管理教育学生的权利,但是,依法执教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同时也是学校和教师应尽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侮辱学生人格,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恶意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做法都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损害。要克服和避免这些现象,加强依法执教,强化教师依法执教就显得非常必要。所以,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教师已不仅仅是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重要的一个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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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员学习两部法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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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我通过不断学习和身边党员同志的言传身教,特别是学习了xx大精神,使我更深一层次了解了党的性质、目标、方针政策,更加认清了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新党员,应该时刻关心国家政策,时刻紧跟党政方针,朝着党指引方向前进。回想以前,我曾肤浅的理解,只要工作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多为群众办实事,就能成为一名合格党员,但是通过学习xx大精神,我才真正体会到,以前的想法与合格党员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它将鞭策我不断改进思想认识。通过集中学习,使我对党的根本宗旨、党在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我有幸能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是我人生价值和追求的无悔选择。身边党员同志的言传身教,使我真正认识到,只有把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联系起来,才能使自己的人生显得充实而有意义。我将竭尽所能,把自己的特长应用到社区服务中,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决不辜负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期望和嘱托。

为此,在思想、工作中我想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

在思想上,我将继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锻炼,认真学习新党章和xx大精神,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关心政治,注重修身,更新知识,与时俱进,有计划的阅读有关党建、党史及党员先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使自己进一步加深对党在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在工作中,我将以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坚定信念,时刻提醒自己,鼓励自己,始终保持信心和干劲,充分利用时间,刻苦钻研,虚心求教,认真总结,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敬业爱岗,以满怀热情,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在实践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于党的事业,为国家、为人民努力工作。

没有追求与理想,人便会碌碌无为;没有信念,就缺少了人生航线上航标,人便会迷失方向甚至迷失自我,难以到达理想的彼岸,更不会完全发出自我的光和热,激发出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我清醒的认识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工作中要克已奉公,多作贡献,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予的各项任务,积极投身到社区服务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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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_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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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我们法院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要做到“知”与“行”结合,言行一致。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觉性是很重要的。《廉政准则》约束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能否得到好的实施和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因此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对于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就显得不可或缺。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能够正确对待小事,能防微杜渐。谨小慎微应该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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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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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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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学习两部法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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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拜城县工商局驻村工作队组织村“两委”班子学习了《各地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厚积反邪教土壤》通稿及屈申同志先进事迹。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吴多平强调,各干部要积极学习《各地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厚积反邪教土壤》通稿及屈申同志先进事迹。确保学好学懂,只有自身在学好的基础上,才能向基层群众宣传好远离邪教组织和邪教思想,让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村党支部书记塔伊尔·努尔要求,村干部要抓紧学习,提升自己的素养,在自己深刻认识邪教组织本质的情况下,引导好全村村民反对邪教组织和邪教思想。

学习结束后,村团支部书记阿不力孜·托乎提说道:“身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我要认真学习,让自己明辨是非,积极与邪教组织和邪教思想作斗争,更要向全村村民宣传好,积极倡导大家团结起来反对邪教。”

工作队队员蒋海峰说道“学习完《各地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厚积反邪教土壤》通稿及屈申同志先进事迹,使我清楚的认识到邪教组织的本质,我们要积极发动和宣传好基层群众,一起反对邪教组织和邪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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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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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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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_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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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期间,中共中央修订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内法规体系的又一次完善和创新,必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准则》和新《条例》,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新的党规,为全体党员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立了新标杆,立了新规矩,厘清了负面清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加强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学习,锤炼的是我们党员干部一颗向党之心,强调的是信念坚定、遵规守矩,是“内功”、是“境界”,只有心存敬畏、心中有法、心中有规,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遵规守矩、用权为民,这也是修身、律己、正行的统一、协调的内在要求。从本人来说,将严守新《准则》和新《条例》,廉洁从政,认真履职,依法行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当前,学好、用好《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具体是“三个做到”:一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做到党规党纪意识的唤醒。市委中心理论学习组要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带头学习,模范遵守。各党委要将学习内容纳入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活化学习形式,通过开展专题辅导、理论研讨、知识测试、组织竞赛、警示案例剖析等活动,促进学习的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通过学习,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牢牢把住党的纪律和规矩“底线”,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要坚决贯彻《准则》和《条例》,做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要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贯穿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之中,贯穿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严格执行新《准则》和新《条例》,严格遵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而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要牢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执纪方式的创新。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注重抓早抓小,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和“法纪分开”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做到关口前移。强化监督举措,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促进党员队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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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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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的热潮,宣讲学习、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在各级党组织如火如荼。昨日,白色市甚至组织共124名领导干部参加“法规”考试。

《准则》和《条例》是扣紧廉洁自律时代主题,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更高标准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增强党内修养提供了强劲动力,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两个党内法规强化了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贯彻好两个党内法规,应将法规内容内化于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两个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全面透彻学、联系实际学,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两个党内法规提出的各项规定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执规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落实好两个党内法规,更应将法规规则外化于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用两个党内法规约束自己言行,带头同一切法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引导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体党员要敬畏法规,坚持把法规规定践在行到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以两个党内法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正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理有一准,则民不觊觎;法启二门,则吏多威福”。在健全的党内法规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领会,贯彻法规规定做到真“知”。另一方面,要用法规规定规范言行、警示自我,落实法规规定做到“行”。只有将两个党内法规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实现“民无觊觎,吏不威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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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两部法规的体会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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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两部法规的体会3篇

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法规的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带来的学两部法规的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篇一: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

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篇二: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篇三: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5月27日,新华社授权公布了两部党内法规,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我当即对这两部法规的内容进行了阅读,心中感慨无限。

这两部法规的出现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告诉世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拥有了正式的、党内的“立法法”。其实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国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而这次的《制定条例》则是对《暂行条例》的一个补充和修订。

而与此同时,为了党内法规备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还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在得知这两步法规的颁布后,我还对网络舆论进行了一个观察,发现许多群众欢欣鼓舞,认为这是党的一大进步,是促进我党廉洁作风的盛行,是提高党内科学化水平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水平的一个有力武器。

这两部党规的公布,就像一个牢笼,它让过去喜欢钻空子的某些权力欲望被禁锢在这个权力的牢笼里面,让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规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会影响我党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风,这对加强我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规范进行和党内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备案规定》是根据《制定条例》而产生的,它的出现能够确保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党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还对法律、宪法的一致性,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都是一个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就说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如我们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党章。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好对过去党内法规的一个备案、清理和实施评估等工作,将不符合现有宪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据实际情况来增减制度,让我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事都能实现一个约束化、制度化,让人民群众看到我党执行能力的一个强健化,确保我党永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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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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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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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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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滁州市司法局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沈寒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系统解读,局机关、皖东公证处、法援中心全体党员共40余人参加学习。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为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该局把《准则》和《条例》主要内容制作成宣传展板,在局机关进行展示。组织购买了40余本《准则》、《条例》修订本,发放到每位党员干部手中。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通过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能够铭记党纪党规规定,自觉践行党纪党规要求,真正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把遵守党纪党规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真正把学习做到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下一步,该局将针对《准则》和《条例》学习内容,由局政治处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考试,确保学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孙椿举)

全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对宪法法律的真诚信仰,全面推动法治滁州建设,我市将举办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法治滁州建设,促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全椒县四措并举推动基层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xx普法以来,全椒县普法工作硕果连连,20xx年被表彰为“全国xx普法中期先进县”,20xx年被省授予“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襄河镇秦岗社区被司法部和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法律服务“便民单”。定点向居民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宣传单”,注明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事务所等联系电话和服务范围,目前已发放2万张,接受咨询260多次。

培训法律“明白人”。成立农民法制学校,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群众的学法意识。已开展培训35期,培训3500人次。

普法讲座“订菜单”。针对不同群体发放征求意见单,收集需求的法律有关信息,提供“菜单式”普法讲座。目前已无偿提供“菜单式”普法讲座10场,参加人员3000多人,群众满意度达100%。

校园法治“微展演”。组织学校参加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开展的新媒体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征集、巡回展播宪法微电影、微故事、微广告等内容,已开展校园法治巡展20次,受教育学生达778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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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_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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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我通过院内组织的学习和自学,深刻认识到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我们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认真领会《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落实好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实实在在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坎上,使党的纪律成为每名党员干部心中的红灯,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工作中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最后,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当中,坚决做到知行合一、自觉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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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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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xx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规律处罚条例》集中进修宣传活动通知和市纪委相干文件请求,濮上生态园区治理局高度看重,敏捷行动,负责组织开展进修宣传活动,在全局上级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取得了必定实效。现报告请示如下。

一、严密筹划,兼顾安排进修宣传工作

治理局及时召开会议,对周全做好进修宣传两项律例工作进行安排安排。会议请求,要经由过程多种办法、多种门路,敏捷在全局统掀起进修宣传两项律例的高潮,积极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的优胜情况。同时,会议明白此次进修宣传活动由局党办专门负责组织落实,各支部负责具体承办,经由过程义务划分,加强了工作引导,担保了工作力度。本文由118文秘网免费提供。

二、多措并举,周全深刻进修两项律例。

治理局重要开展了“四个一”活动:

一是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理论进修。及时将两项律例的进修工作纳入20xx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进修筹划,经由过程“以会促学”的办法,于11月11日上午召开局党委班子引导班子进修会,治理局局引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进修。

二是举办一次进修培训会议。11月13日下昼,由局党办牵头,应用“周五进修日”组织全部党员干部集中进修两项律例。在进修会议会议上,治理局分担引导带头宣讲,全文进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规律处罚条例》;局长则结合全局工作实际,谈看法、提纲求、明规律,督促全部干部职工负责进修、自发遵守两项律例。

三是制造一批宣传标语。在局机关办公大年夜楼应用局电子显示频,按期更新、滚动播放一批有关两项律例方面的宣传标语,以及党风廉政培养方面的警句格言。四是发放一本进修笔记。抓紧小我自学,结合年夜五中全会精力和两项律例进行进修,为治理局全部党员干部发下进修笔记本,人手一本,专门用于摘抄进修笔记和撰写进修心得。加强进修监督检查,由局党办按期开展督查工作,同时将进修情况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干部职工加紧日常自学,做到常学常新,真正将两项律例作为一条“红线”,切记于心,挺在前面。

三、改进机制,进修后果成效明显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出台,注解党中间在新形势下狠抓党风廉政培养和反腐烂斗争的果断决心,也注解风格培养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的新常态。经由过程本次《准则》和《条例》进修活动,治理局将负责总结经验做法,借鉴好做法,改进不足之处,进一步立异党风廉政培养工作机制,以加倍严肃规范、科学体系、持续长效的规律工作办法,摸索相符园区实际的规律工作模式,营造务实清廉、奉公守纪、干事奉献的政治生态氛围,尽力培养一支有担当、有义务、有规律的干部职工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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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_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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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发展,是坚决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准则》和《条例》修订和颁布,是依规管党治党迈出重要的一步。党中央印发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八条”标准,意在,在新的历史时期,全体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为一个党员来说,廉洁自律显得尤为重要。《准则》第一条,“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在公与私的利益上,党员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要从思想上和政治上认识到,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也就是“先公后私”,要体现一个党员的思想境界。第四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是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个党员,不管是在过去的年代,或是现在,或是将来,特别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吃苦在前,考虑老百姓的疾苦,是能忘记我们党的宗旨,失去老百姓对我们党的信任,影响党的形象。我们党之所以领导中国人民走向胜利,中国经济能发展到今天,得靠于人民的信赖和支持,才有中国的今天。

在随时随地,我们要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不等同于一般老百姓,不能计较个人的得失或利益,要吃苦在前,让老百姓看到党员的带头作用:在困难时,看到党员带头;在危机时,看到党员挺身而出。不能因为自己是一名党员,去占有或是享受群众的利益,在和平年代和在经济发展时期,作为一个党员,要有一种思想,一种信念,一个精神,一个人格,要真正在老百姓中体现“吃苦在先,享受在后”的精神,才能引导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新《条例》有十一章,一百三十三条。《条例》明确指出:广大党员要牢记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新《条例》的修订和颁布,从20xx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新《条例》的重点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势。

《条例》围绕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员一旦犯了错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影响大小,都要受到党纪处分。在新时期,《条例》有着遏止和限制的作用,也提醒每一个党员,当你在做任何事情时,首先必须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有损害党和人民的事、有违背党的纪律的事、有行为不规范的事、有不允许参与的事、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绝对不能做。作为一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条例》为“红线”谁以不许触碰,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党的纯洁性。同时《条例》以维护每一个党员权利,事前《条例》已经告知,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做了,就违反《党章》和《条例》,就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学习的心得是,《条例》的出台,一是遏止敢于触犯法律的党员;二是事前有警示教育;三是大大保护党员不犯错误,或是少犯错误;四是处分尺度明确。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党章》和《条例》,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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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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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新华社授权公布了两部党内法规,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我当即对这两部法规的内容进行了阅读,心中感慨无限。

这两部法规的出现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告诉世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拥有了正式的、党内的“立法法”。其实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国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而这次的《制定条例》则是对《暂行条例》的一个补充和修订。

而与此同时,为了党内法规备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还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在得知这两步法规的颁布后,我还对网络舆论进行了一个观察,发现许多群众欢欣鼓舞,认为这是党的一大进步,是促进我党廉洁作风的盛行,是提高党内科学化水平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水平的一个有力武器。

这两部党规的公布,就像一个牢笼,它让过去喜欢钻空子的某些权力欲望被禁锢在这个权力的牢笼里面,让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规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会影响我党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风,这对加强我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规范进行和党内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备案规定》是根据《制定条例》而产生的,它的出现能够确保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党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还对法律、宪法的一致性,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都是一个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就说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如我们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党章。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好对过去党内法规的一个备案、清理和实施评估等工作,将不符合现有宪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据实际情况来增减制度,让我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事都能实现一个约束化、制度化,让人民群众看到我党执行能力的一个强健化,确保我党永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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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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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

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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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习消防安全法规的心得体会_学习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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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消防安全法规心得体会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是二十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治理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要害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校园中,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化学品等高危险物质,校园内部对火灾隐患已经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但通过这次培训,发现现有防范意识程度还是不够的。不论是一线工作人员还是治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不仅可以及时扑灭前期火灾,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各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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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党员学习两部法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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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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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学习两部法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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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水电局党组高度重视,即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

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要履职尽责,强化主体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态度。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水利建设上的动力,一是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抓好防汛抗灾工作,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二是积极争取水利项目资金,加快英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造福于百姓。三是做好水利项目监管,让每项水利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做服务群众的表率。五是发挥水利优势,积极服务“五城同创”大局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心得体会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英山建设服务,做出水利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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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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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党政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形势所迫、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我更加深刻认识和领会中央“两个规定”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干部问责是党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和保护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问责的方式、适用范围,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其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单位的风气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几年,频频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的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的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追根溯源,就是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单薄,不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浮夸作风严重等造成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实施领导问责制,有利于加速行政国际化的进程,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岗位就有职责,有职责就要有义务,责任追究,是一种过错追究;而领导问责制,则不仅仅是过错追究,而且还包括非过错追究。因此,领导问责制的指向是:乱作为、作为不力、不作为、无作为。也就是说,领导问责制它不仅是指有错、犯法要追究,同时也包括能力低下、推诿扯皮等也要追究。实施领导问责制的重大意义,既在于防患于未然,也在于惩前毖后。惩罚、处分只是领导问责制的手段,而防患、预防才是领导问责制的目的。领导问责制的实施,是我们在当今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最好的制度载体。因此,实行问责制,就要求我们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抓好党的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在工作中真正能够扑下身子,认认真真干事,扎扎实实工作,作风实、措施硬,及早发现苗头和隐患,做的事前的管理监督,就能杜绝事故和问题的发生。所以从某种意义讲,干部问责就是保护干部,保护自己。

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是国有企业的生存之本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国有企业是共和国的长子,作为长子就有义务承担长子的职责。自己不能做什么,比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更重要。在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上,建设廉洁高效、奉公守法的员工队伍已经成为烟草行业建设的关键所在。只有不断强化烟草专卖行政机关以及从业人员的自律与他律管理,全面提升行业和各类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廉明、文明执法、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树立烟草行政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规范的执法与管理环境,实现企业廉政建设优质高效发展,才能使得整个烟草行业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恪尽职守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作为专卖、法规和安保的主管领导,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指导,以国家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勇于奉献、乐于奉献,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烟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践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就要切实践行党的宗旨,要牢固树立对党高度负责、对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行业高度负责的意识,面对困难不退缩,敢挑重担,敢于负责,善于负责,忠实履行职责。

二是认真贯彻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烟草行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烟草专卖工作要适应现阶段新形势要求,必须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烟草执法人员头脑。自觉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和服务社会等符合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治理念用于烟草专卖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执法当中来。

三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人生观。以学习促工作,促提高,做到对事业负责,对个人负责。不断强化责任和廉洁意识,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做人。要从自身和工作中抓起,时刻警示自己,教育自己,防止个人主义行为的发生,在落实中提高廉洁自律,提高工作执行能力。

四是树立敢于争一流工作的信心和勇气,完成岗位责任规定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拓宽工作思路;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进取,勇于奉献,使专卖、内管、法规、安保等各项工作沿着国家、行业要求扎实开展,实现××*烟草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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