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上海新能源汽车买卖车牌怎么办【合集20篇】

浏览

432

范文

1000

上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596 字

+ 加入清单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电话:____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电话:____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位于第__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外汇买卖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34093 字

+ 加入清单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3篇

个人外汇买卖又称“外汇宝”,是指银行参照国际外汇市场汇率,为境内居民将一种外汇直接兑换成另外一种外汇的业务。也就是个人客户在银行进行的可自由兑换外汇(或外币)间的交易。个人外汇买卖一般有实盘和虚盘(保证金)之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外汇买卖协议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一

_________公司,本公司为一家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持牌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商。其注册办公室位于_________;及客户(指在本协议签字页上签字之人士)鉴于:

客户欲按其不时的决定在_________开设一个或多个帐户,以用于杠杆式外汇买卖,并且客户已经要求_________为上述之目的为其在_________开立并维持上述所指之帐户,并执行客户买卖指令。

_________同意按下列条款及条件,不时应客户之要求并依据其绝对酌情权允许客户开立一个或多个帐户,并以特定或指定的帐户名称、号码,或其它方式维护其帐户。并且,_________同意按本协议下文载列的条款及条件,直接或间接地执行由客户或被授权人士(定义见下文)为进行杠杆式外汇买卖而发出的所有指令。

1.定义及解释

1.1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有以下含义:

a.“接达码”指密码和用户名称。

b.“帐户”指客户于_________开立的一个或多个帐户。

c.“协议”指本外汇买卖协议、开户表、限制授权书、风险揭示声明及_________以书面形式不时发布的所有有关上述文件的附件、补充及修正。

d.“被授权人士”指客户,限制授权书中所确定之人士,及由客户不时以书面通知_________其所委任的作为替代或增加的其它人士。该委任须由_________实际收到通知书时起生效。

e.“客户”此词无论在何种场合使用,若客户属个人,则包括客户及其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若客户属独资经营的商号,则包括独资经营者,其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以及其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属合伙经营商号,则包括在上述所指之客户帐户维持期间的商号合伙人、其各自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在其后任何时候将成为或已成为商号合伙人的任何其它人士、其各自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以及该合伙业务的继承人;若客户是一间公司,则包括该公司及其继承人。

f.“浮动亏损”指以按照市值计算差额的方法来计算外币持仓所得出的未实现亏损。

g.“浮动利润”指以按照市值计算差额的方法来计算外币持仓量所得出的未实现利润。

h.“_________网络服务”指_________提供的网上交易服务,该服务系统所包含之任何信息及构成该系统之软件。

i.“书面”除本协议另有明确所指,包括书写、打印、电传信息、传真及任何其它清晰可辩的文字或图案复制方式。

j.“最初保证金”指客户于发出每一交易指令之时或之前必须向__________存放的作为所有外汇交易保证的最低款额,该款额可由_________不时酌情予以规定。

k.“信息提供者”指提供资料、消息、研究、表格、图纸、文本及/或其它包含但不限于外汇牌价信息的第三方(注:本定义未于本协议中使用)。

l.“LFETO”指香港法例中不时修订或更新的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

m.“维持保证金”指客户存入最初保证金后就每份合约必须维持的最低结余金额。该款额可由_________不时酌情予以规定。

n.“OTCFX”指柜台式外汇交易。

o.“密码”指由_________分配并与用户名称一并使用以接达服务的客户私人密码。

p.“证监会”指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香港法例第24章)成立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q.“用户名称”指由_________分配的客户私人识别,与密码一并使用接达服务、帐户信息以及其它相关服务。

r.“服务”指由_________和/或代表_________提供的任何杠杆式外汇交易设施。此等设施使客户通过互联网或其它方式能够给予指示、买入、出售若干外汇,及收取帐户信息和接受相关服务。

s.“工作日”指_________的营业日。

1.2 各标题只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妨碍本协议的解释。

1.3 本协议使用词语单数与复数形式互指,指代某一性别的词语包括它种性别。

2.保证及声明

2.1 客户特此作出如下保证和声明:

a.如果客户是个人,其已达成年之年龄,在法律上有行为能力,可有效签订本协议;神智清晰;具有法律资格;没有破产;本协议及所有已订立及将会订立的协议均构成对客户具有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的义务;

b.如果客户由超过一人组成,并属帐户联名持有人之一,则:组成客户的任何一人,有全权就帐户给与指示。此等指示包括但不限于提取、存入、划拨款项,收取通告、确认书、报告、结单及其它各类通讯。组成客户的人士明白并同意,若该等要求付款书、通告、确认书、报告、结单及其它各类通讯以客户为收件人,则对组成客户的任何一人具有约束力。

c.如果客户是商号或公司,则其为根据注册成立国法律适当组建并有效存续一个商号或公司;其有权签订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合同和/或根据本协议已制定或将制定的一切合同。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及所有上述合同均构成对该客户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的义务;

d.客户是该帐户的最终受益人。

2.2 客户特此声明载于客户《开户书》及由客户或代表客户向_________提供的其它资料,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2.3 _________特此作出如下保证及声明:

a._________是一间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适当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有权签定本协议。

b._________是一间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香港法例第451章)持牌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商。

3.服务

3.1 客户同意只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条件使用服务。凡他日藉_________网络服务提供的额外服务,客户都只会根据本协议的条款、条件使用。在符合第4.5条款规定之前提下,客户同意其是本协议所述服务之唯一获授权使用者,且须对_________给其所分配的接达码之保密、安全和使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客户明白并接受,_________可随时自行酌情中止、禁止、限制、终止客户接达服务,以及买卖的能力,毋须事先向客户发出通知。_________结束客户帐户,不会影响各方在结束之日前承受的权利和/或义务。

3.2 _________不时应客户之要求并依据其绝对酌情权允许客户开立一个或多个帐户,并接受以特定或指定的帐户名称,号码或其它方式维护其帐户。并且,_________同意按下列条款及条件和依据其绝对酌情权,执行由客户或被授权人士为进行杠杆式外汇买卖而发出的所有指令,和提供跟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所签发给_________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商牌照所容许提供的服务。_________同意以附件表一所列的方式提供服务。

4.交易指示

客户承认并同意,(无论是否经其授权)凡以其用户名及密码经服务系统发出的指示,均由客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的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无须为处理、不当处理或遗失指示而负责。指示一经服务系统发出,凡_________因此而招致或蒙受的损失、损害、费用、开销及法律责任,经_________提出,客户即会给与免责补偿。并且客户承认并同意,其利用服务系统发出指示的先决条件之一是倘遇下列情况,客户会立即通知_________:

4.1 客户已利用服务发出指示,但未收到对买卖指示或其执行的准确确认,无论该确认是以电子或口头方式发出;

4.2 客户收到交易确认,但有关交易并非客户所指示,或存在类似冲突;

4.3 客户发现有人擅自使用其用户名或密码;

4.4 客户使用服务时,遇到困难。

5.免责条款

5.1 由于_________不能控制通过互联网的信号源、信号的接收和路由,以及贵方设备的配置或联接的可靠性,我方不对互联网交易中出现的通讯故障、失真或延迟负责。

5.2 外汇交易涉及相当大风险,其并非对每个人均适合。无论网上交易如何方便或高效,其并不降低货币交易的风险。

5.3 客户必须将密码保密存放,确保第三方无法获得交易设施的准入。客户将对任何以其密码进行的交易向_________负责,即使该密码的使用是非法的。

5.4 如果报价错误是出于交易员输错报价或客户的错误报价,例如但不限于错误的大数字报价,_________将不对由此造成的帐户余额错误负责。_________保留对相关帐户作出必要更正或调整的权利。任何源于上述报价错误的争端将按照错误发生时一种货币的市场公平价值解决。

5.5 客户承认其可能因证监会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或任何其它原因为消减或限制_________处理客户的未平仓合约的能力而采取的行动受到影响。并且在这些情况下,客户可能被要求减少其于_________未平仓的合约的数目或将其平仓。

6.第三方参与

无论是否出于自主权,客户将交易权力或对其帐户的控制授予第三方,或根据任何第三方(交易代理人)的建议或指示行事的,___不承担对客户所选择的交易代理人进行复核或提供有关建议的任何责任。_________不就任何交易代理人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_______不对客户因交易代理人的行为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_________没有以暗示或其它方式同意或批准交易代理人的任何操作方法。客户就其帐户行使任何权利向交易代理人授权,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对于客户从交易代理人或未受_________雇用的任何其它人处已经获得或将来有可能获得的有关外汇或外汇交易及该种交易所涉风险的任何建议或信息,_________无法就其准确或完整性予以控制、同意或保证。如交易代理人或其它第三人就外汇交易向客户提供信息或建议,_________不对客户因使用该信息或建议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客户明白交易代理人及很多推销交易系统、课程、计划、研究或推介的第三方人士不受任何政府机构管制。

7.交易

7.1 在任何时候,交易应当由客户本人进行,除非客户通过签署有限授权书将交易授权给其交易代理人并已将该授权书提交___。

7.2 _________之雇员或代表一概不得接受客户委任为其代理以操作客户之帐户。

7.3 _________可以与客户的买卖指示进行对盘。

7.4 _________之任何雇员及代表不得为本身利益买卖合约。

8.交易授权

_________被授权按照客户的口头、书面或计算机指令向对手银行或专业机构或参与者为客户的帐户进行OTCFX买卖。如客户未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反指示,_________有权与_________认为合适的对手银行或专业机构或参与者执行所有订单。

9.政府、对手机构及银行间系统规条

所有本协议下的交易均受辖于执行交易的对手机构或其它银行间市场(及其清算组织,如适用)的宪章、细则、条例、规定、习惯、用法、裁决和解释,以及所有适用的香港法律与规定。如果此后通过的任何法令,或任何香港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此后通过的任何规定或条例,对_________产生约束力,影响或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冲突,受到影响的条款将视作被有关法令、规定或条例变更或替代,而其它条款及变更后的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客户承认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受辖于前述监管要求,客户不就上述要求拥有独立的法律或合同性权利。

10.保证金和存款要求

客户在开立帐户前,须先行存入一笔不少于_________依据其酌情权规定的最低数额之款项。客户在与_________订立任何合约之前,须将最初保证金存入_________。客户须维持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簿册、成交单据及业务操守)规则》就所有买卖交易规定之最初保证金,以确保其履行合约项下的责任。客户存入之保证金,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转帐。客户之帐户只要尚有未平仓合约(即合约尚未了结之前),客户仍须存入保证金,以维持本身帐户之保证金水平。倘最初保证金出现亏损,则客户须补足款项将保证金恢复至最初保证金百分之百之金额,以维持保证金。客户不得迟于_________指定并以书面通知客户之时间存入上述之补充款项,否则________有全权决定采取其认为适当之行动,以保障_________本身之利益。该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客户同意将_________与客户订立或代客户订立的未平仓合约平仓。该等行动视同遵照客户正式向____________发出的正当指示作出,对客户具有约束力。客户不可撤销地同意,_________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或义务使客户减少或免受损失。尽管有上文的规定,如市况不利,_________保留其全权在未获得客户同意前,将客户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以免客户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客户同意,一经_________作出要求,立即电汇入补充资金,并迅速以_________完全行使自主权要求的转款方式满足所有保证金催促通知。_________可在任何时候根据以下第14条的规定清平客户的帐户。即使_________不行使该项权利,并不代表是对该项权利的放弃。_________有权限制客户可获得或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金额及/或总数。_________将努力按照客户口头、书面或计算机的指示执行所有依其自由裁量权选择接受的订单。_________有权拒绝接受任何订单。但是,_________将不对由任何_________不可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事件、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于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造成的订单或信息传输的延迟或失真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损失或损害。

11.清算日与延展

关于通过OTCFX帐户买卖的货币,客户同意就货币头寸的对冲或延展向_________作出指示。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在货币头寸的有效期间,客户应在其有意延展货币头寸的当天,货币头寸交易清算两小时之前给予_________延展货币头寸的指示。此外,客户应在货币合同清算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正午之前指示_________是否对冲或延展货币头寸。如无客户的及时指示,_________则被授权完全行使自主权决定是否延展或对冲所有或任何客户在_________帐户的货币头寸,风险由客户承担。客户的帐户将被在货币头寸延展或对冲之时按经纪人的费率收取佣金。

12.客户资金

客户的所有资金、证券、货币及其它财产,如其被_________或其附属机构在任何时候为客户(个人、与他人共同、或作为任何他人的担保人)持有,或在任何时候由_________为任何目的(包括妥善保管)掌管或控制,此类财物将被_________作为担保物,并可因客户对_________的义务受制于普通留置权及对冲权,不论_________是否已因上述证券、商品、货币或其它财产提供贷款,也不论客户在_________开立帐户数目的多少。依据其自由酌量权,_________可以未经向客户发出通知,于任何时候,不时将客户的资金或其它财产在客户的任何帐户间进行划转。_________在任何时候均无须向客户交回客户交予FXCM或_________已向客户购买的任何财产之相同财产。如果客户通过交易清算进行货币的交割,_________有义务在获得提前24小时通知后进行全额交割。如果客户的帐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交割,存款收据将成为客户帐户保证金的财产,因为客户未全额付清款项。对杠杆式外汇交易中客户持有的任何未平仓合约,_________从交割日至平仓日应不时就应得利息和应付利息以下列方式记入客户帐户:

12.1 用一种货币买入另一种货币,买入货币的利率高于卖出货币的利率,因此而产生的应得利息应记入客户帐户;

12.2 卖出一种货币以买入另一种货币,卖出货币的利率低于买入货币的利率,因此而产生的应付利息应记入客户帐户;

12.3 如果出现负利率,因此而产生的应付利息应记入客户帐户;

12.4 在任何情况下,利息应由_________不时按照银行间拆息市场利率水平最终确定的年利率计算。

13.交易价格

市价的计算须根据银行间同业市场的收市价厘定。_________向客户提供的外汇交易报价根据银行间同业市场,实时收市价确定。客户承认外汇现货价因不同机构而异,并且逐分钟变动。由于数据传输时间的滞后,即使以报出的价格进行,仍有可能无法替客户完成买卖。因此,客户同意接受由_________不时向客户提供的外汇报价为当时可得的最佳报价。

14.帐户清算与欠款的偿付

14.1 如发生下列情形:

14.1.1 客户死亡或被司法宣告无能力;

14.1.2 客户申请或由其它方针对客户申请破产,任命托管人,或提起任何破产或类似之诉讼;

14.1.3 客户于_________开持的任何帐户被申请查封;

14.1.4 保证金不足,或不论当时的市场报价如何,_______________认定任何用于保护客户之某个或多个帐户的担保物不足以担保该帐户;

14.1.5 客户未能向_________提供根据本协议要求的任何信息;

14.1.6 发生任何其它_________应当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或变化。

14.2 _________有完全的自主权采取以下某种或多种行动:

14.2.1 用________代为客户保存或控制的资金或财产直接来抵偿客户对________可能负有的任何债务或对该等债务进行担保

14.2.2 买卖任何或所有为客户持有的货币合约或证券;

14.2.3 取消任何或所有未完成的订单或合约,或其它任何以客户名义作出的承诺。

采取任何上述行动不以下列为条件,即:要求提供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或事先将买卖决定或其它决定通知客户、客户的个人代表、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受托人、遗产受赠人,或受让人等,且不论涉及的所有权利益是否为客户独有或与他人合有。在清平客户的多头或空头头寸时,_________可以根据其完全的自主权在同一清算中进行抵冲,或主动开立新的多头或空头头寸,以便建立_________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有益于保护或降低客户已有的头寸的差额或双鞍交易的金额。根据_________的判断及自主权,在此所述的买卖行为可以通过任何银行间或其它在当时通常进行业务的外汇交易市场进行,或公开拍卖或私下出售,_________可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而不受赎回权的限制。一经_________要求,客户将在任何时候对其剩余欠款负责,且当其帐户被_________或其自己全部或部分平仓之时,在任何时候均对其剩余欠款负责。如果根据本授权进行的平仓所实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客户向_________所欠的债务,一经要求,客户将立即支付欠款,所有未偿还债务,以及相应利息(计算方式如下:选择当时_________主要银行优惠利率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中较低的一项再加3%),以及所有托收费用,包括律师费、证人费、差旅费等。如果_________因为客户的帐户支付了除托收欠款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客户亦同意支付该类费用。

15.清算日对冲指令

关于对冲在清算前开立的货币头寸的指示必须在清算日或交割日至少一天前送达_________,或者_________在上述期间内掌管有足够进行交割的资金或必要的交割文件。如果既无指令,又无资金或文件,_________可以不经发出通知,对冲客户的头寸或者延展其头寸至新的清算时段,或按_________依其自主权决定的合理条件及方式,以客户的名义付出或接受交割。

16.费用

客户将支付因_________所提供的服务产生的经纪人费、佣金和特别服务或其它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溢价和折价、报表费、闲置帐户费、指令取消费、转帐费和其它费用)、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由银行间机构、银行、合约市场或其它监管或自律组织收取的费用)。_________可能不经通知收取佣金、费用及/或收费。客户同意向____________支付其欠交款项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选择当时_________主要银行优惠利率或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中较低的一项再加3%)。所有这些费用将在发生时,或在_________完全自主决定下由交易人支付。客户在此授权_________从其帐户中扣留上述费用。客户同意在其指示_________将其帐户中未平仓的合约、资金,及/或财产转向其它机构时支付由_________确定的转帐费。_________确认所有向客户报出的价格不包括溢价与折价。

17.报表与确认

订单的确认报告和客户的帐户报表将被视作正确、终结性并对客户具有约束力,除非客户在收到时立即提出异议,并在报告以邮寄或其它方式送达客户的一日之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异议。保证金催促将是终结性并有约束力的,除非立即以书面形式作出反对。作为邮寄交易确认的代替,_________将向客户提供互联网登入以便客户随时查阅其帐户。客户的书面反对应寄往_________的总部:_________或者_________网页上公布的最新地址,请要求回邮收据。如未反对,则_________或其代理人在收到上述报告之前采取的所有行动将被视作已被批准。客户未收到交易确认并不解除其作出上述反对的义务。

18.通讯联络

除非客户同意以电子方式传输确认与报表,报告、报表、通知,其它通讯联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注释及帐户报表可通过电子邮件、客户开户表中注明地址或客户不时以书面形式向_________指定的其它地址送达客户。所有上述通讯,不论是以邮寄、电报或其它方式发出,一经投入香港邮政,或由送达代理机构接收,即被认定已由_________送达客户本人,不论客户是否实际收到。

19._________的责任

____________将不对因传输或通讯设施故障、断电或任何其它_________所不能控制或预计的原因招致的指令传输的延迟承担责任。_________将仅对其直接过失、蓄意过错或欺诈行为负责。_________不对因其依据本协议使用的任何代理人或其他方的过错而招致的损失承担责任。

20.汇率变动风险

如果客户指示_________签订某项货币交易:

20.1 任何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盈利或损失将完全由客户承担;

20.2 所有最初或后继保证金存款将以美元或港币计算,金额由_________独立行使自主权确定;

20.3 _________被授权按在当时货币市场价格基础之上由其独立行使自主权确定的汇率将客户的保证金帐户的资金兑换成本币或外币。

21.风险承认

客户承认投资于杠杆或非杠杆的交易是投机性的,涉及高度风险,只适合于能够承担超过其保证金存款损失风险的人士。客户理解由于OTCFX交易通常要求保证金较低,OTCFX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相当大损失,该损失可能超过客户的投资和保证金存款,客户保证其愿意且能够在财务上或其它方面承担OTCFX交易的风险。考虑到_________为其开持的帐户,客户同意不就因遵循_________或其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人作出的交易推荐或建议而造成的交易损失追究_________的责任。客户认识到保证OTCFX交易的盈利或不受损失是不可能的。客户承认客户未从_________、其任何代表、介绍人,或其它与客户开持帐户有关的实体处获得这类保证,并且客户未根据任何此类保证或类似声明签订本协议。此外,客户承认其可能因证监会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条例》或任何其它原因为消减或限制持牌买卖商处理客户的未平仓合约的能力而采取的行动受到影响。并且在这些情况下,客户可能被要求减少其于_________未平仓的合约的数目或将其平仓。

22.交易推荐

_________可以不时发布或向客户通报一般性市场信息,这类信息来源于一般性市场资料,不得视为交易建议。

22.1 客户承认(i)任何由_________或其它任何公司内部人员向客户提供的市场推荐和信息并不构成一项出售OTCFX合同的要约或招徕购买OTCFX合同的要约;(ii)此类推荐和信息,尽管基于_________认为可靠的信息来源,有可能完全基于某一经纪人的意见,故这类信息可能并不完备或未经确认;(iii)_________不就提供给客户的任何信息或交易推荐的准确与完备性作出任何声明、保证或担保,并不对此负责。客户承认_________及/或其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有可能持有某些货币头寸或有意买卖某些货币,这类交易也将获得市场推荐,_________或其上述主管、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股东或代表的市场头寸可能与客户从_________获得的推荐并不一致。客户承认_________未就合约的税务影响或待遇作出任何保证。

22.2 客户进一步承认,无论是否出于自主权,客户将交易权力或对其帐户的控制授予第三方,或根据任何第三方(交易代理人)的建议或指示行事的,_________不承担对客户所选择的交易代理人进行复核或提供有关建议的任何责任。客户理解_________不就任何交易代理人作出任何声明或保证。_________不对客户因交易代理人的行为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______________没有以暗示或其它方式同意或批准交易代理人的任何操作方法。客户就其帐户行使任何权利向交易代理人授权,客户承认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客户承认_________不提供交易建议,并且_________也未允许其代表,关联人或雇员提供此类交易建议。

23.财务讯息披露

客户声明并保证其在此文件中向________披露的财务讯息准确地表述了客户目前的财务状况。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其净值时,资产与负债已被仔细计算,并将负债从资产中扣减来确定客户在财务讯息中提供的净值。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资产价值时,客户包括了现金及/或现金等值品、政府债券和可流通证券、自有房产(不含主要住宅),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及其它有价资产。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负债时,客户包括了应付银行的本票(附担保及未附担保的),应付亲属的本票,应付房产抵押贷款(不含主要住宅)及其它债务。客户声明并保证在确定其流动资产时,客户仅包括能迅速(一天时间以内)变现的资产。客户声明并保证其已非常仔细地考虑了客户资产中可划为风险资本的部分。客户认识到风险资本系指如此金额的资金,即客户愿意将其投入风险之中,且即使损失也不会对客户的生活方式带来任何改变。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变化致使客户的净值、流动资产及/或风险资本降低,客户同意立即通知________

24.不作保证

客户承认其没有与客户的经纪人或任何_________雇员或代理人就其于_________所开持帐户的交易签订任何单独协议,包括任何保证其帐户盈利或限制损失的协议。客户理解其有责任以书面形式立即告知_________监察主任任何此类协议。此外,客户理解如果任何人士做出的任何有关交易帐户的声明异于客户从_________处获得的表述,客户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提请_________法务官员的注意。客户理解其必须在每项交易执行之前给予授权,除非客户通过签订_________的有限交易授权将自主权授予另一人士;且任何有争议的交易必须根据本客户协议的通知要求提请_________法务官员的注意。因客户未能及时通知_________法务官员任何争端所造成的损害或债务,客户同意赔偿_________以使其不受损害。本条款要求的所有通知应送达_________的总部。

25.信用

客户授权_________或其代理人以_________的名义,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并为此联系_________认为与证实客户资信有关的适当银行、金融机构和信用机构。客户进一步授权_________调查其目前和过去的投资活动,并为此联系_________认为合适的期货交易商,交易所,经纪人/交易商、银行,及法务信息中心。如果客户以书面形式向_________做出合理请求,客户可被允许复印上述记录,费用完全由客户承担。

26.共同帐户

如果客户由超过一人组成:

26.1 共同帐户所有人彼此承担连带责任。对该客户的指称,根据具体情形应被解释为针对任何或每一帐户所有人的指称。

26.2 任何一名所有人单独有权在帐户规定的限度内进行帐户交易,并收取所有有关帐户的信函或文件;

26.3 从帐户收取或提取钱款;

26.4 执行有关帐户的协议及与_______________全权打交道。_________有权要求各共同帐户所有人就帐户的事宜采取联合行动。_________拥有对个人或共同帐户的安全控制权。如果共同帐户的一名或多名所有人死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_并出示死亡证明。所有截至通知日的费用将从帐户中扣减。假定每一共同帐户所有人拥有平等份额。

27.《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若_________持有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所界定之个人资料,客户同意_________(在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此等个人资料用于下列用途:

27.1 在新客户或现有客户验证程序,持续帐户管理市场推广上,与_________的任何关联公司互相分用、反复查证及转移该等个人资料;

27.2 为信用查证及/或资料验证之目的,比较该等个人资料及/或将该等个人资料转移给第三人;

27.3 关于或有关遵守任何法律、法规、法院命令的任何用途,包括根据任何该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提供任何该等资料(____无须事前就该等要求之合法性取得法律意见);

27.4 关于或有关_________的业务或往来事务,或_________任何关联公司的业务或往来事务的任何其它用途。

28.不可放弃或变更

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不可被放弃或变更,除非该放弃或变更是以书面形式作出且由客户和_________授权的主管共同签字。任何协议双方的交往过程,或因_________或其代理人在任何情况或一系列情况下未能坚持其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可间接解释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任何口头协议或指示与书面协议不符的均不可被承认或执行。本文件及其附件包含了协议双方的全部协议,代替任何及所有过去的书面或口头协议,且除在此所包含的事项,再无其它任何条件、条款或义务。

29.法律管辖及司法管辖权

本协议及协议各方的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将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管辖,并依据其解释、执行。协议各方服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专有管辖。

30.争端解决方式

_________与客户之间发生的任何争端,经客户要求,可根据《香港杠杆式外汇买卖(仲裁)条例》(辅助立法第451章)以仲裁方式解决。

31.约束效力

不论任何____________或其继承人、受让人或关联机构的人事有何变动,本协议将持续有效,并涵盖客户任何时候于_________开立或重新开立的所有帐户。如果发生合并、兼并或其它变动,本协议(含任何授权)将对_________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的利益有效,并对客户及/或其遗产继承人、遗产执行人、受托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表、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客户在此批准本协议日之前与_________发生的所有交易,并同意客户与此类交易有关的权利或义务受本协议条款的管辖。

32.终止

本协议在终止前始终有效。客户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只要届时客户不持有未平仓的货币合约,不对_________负有任何债务,且_________总部实际收到书面终止通知。_________可以于任何时候向客户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条件是如此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之前签订的交易的有效性,且并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此协议下的任何义务,或由客户的任何欠款引起的债务。

33.赔偿

在符合LFETO规定之前提下,____________,其主管、雇员或代理人均不因任何有关帐户的行为或不行为对客户或任何客户集团公司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除非该损失或损害是由______的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此外,客户同意如果因为客户未能完全与及时地履行其承诺或其声明或保证并不属实或正确,而给______招致任何债务、损失、损害、成本或费用,包括律师费,客户将对此向_____,其关联机构、雇员、代理人、继承人及受让人予以赔偿,以使之不受损害。客户同时同意立即赔偿_____所有在执行本协议任何条款或其它________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时招致的任何损害、成本与费用,包括律师费。因__________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动、罢工、雇主停工、战争、政府管制、本地或国际限制或禁令,设备技术故障,停电或其它导致或可能导致外汇实时牌价异常变动的情形,国际/国内市场关闭或其它影响_____正常营业的情形,_____不对其未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34.交叉交易的同意

签字人在此承认并同意下述情况有可能出现,即与_________相关的某一职员、董事、关联机构、关联人、雇员、银行或银行雇员、或交易商可能是签字人帐户所进行的交易的对手经纪人。签字人在此同意进行上述交易,但前提是上述交易符合有关执行买卖订单的银行、机构、交易所或交易委员会的任何可能的条例或规定,以及任何LFETO有关规定或其它适用法中的任何限制与条件。

35.接受

仅当由_________批准并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之后,本协议方可被视为已被_________所接受并成为客户与_________之间的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36.录音

客户同意并承认_________与客户于业务过程中进行之所有电话谈话,将会被由_________操作之中央录音系统录音。所有录音将只用作核证交易准确之用,_________所订立之严格规则及程序将确保交易得以保密。不论是否使用自动的警告提示,上述电话谈话可能被以电子方式录音。客户进一步同意在涉及任何客户或_________的纠纷或诉讼中,任何一方可以使用此类录音或眷本作为证据。客户理解并同意_________定期根据其确立的营业程序销毁这些录音。

37.法律的服从

如某一行为违反或可能导致_________违反LFETO或其它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该行为可能令_________根据本协议所享有之任何权力受到损害,则客户则不得指示_________进行该行为,_________亦不得依据客户的指示进行该行为。

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同意进行交易确认及对帐单电子传输

客户在此同意,作为邮件和电子邮件的替代,客户的帐户信息与交易确认可由互联网提供。客户将通过_________的互联网页并使用客户的帐户登入口令查阅其帐户信息。_________将公布客户的所有帐户活动,客户将可以获得每日、每月及年度的帐户活动报告,以及每项已执行的交易的报告。在客户每一笔交易完成不超过24小时以内,更新的帐户信息即可获得。在客户的网上帐户公布其帐户信息将被视作已经向客户提交交易确认和对帐单。任何时候,帐户信息将包括带有票号的交易确认、买卖价格,使用的保证金,可进行保证金交易的数额,盈亏报告,以及LFETO要求的当前开口或未完结的头寸。客户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_________终止本项同意。

附件二 资金转帐授权

客户在此同意_________可在任何时候,根据_________及其关联人的判断,将客户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持有的任何钱款、货币、商品、证券或其它财产,从客户的安全或商品托管帐户转出至该客户在_________或其它批准的金融机构或其关联人处开立的另一帐户。

附件三 补充告鉴

1.所有客户帐户均为_________主帐户的子帐户。

2.所有客户的帐户均通过_________帐户及其交易途径进行。

3.所有客户的帐户均需符合_________交易平台设定的保证金要求。

4._________自动交易系统将利润或亏损按比例向所有客户帐户分配。

5._________建立所有有关客户帐户的条规,包括但不限于最低帐户规模,投资时段,佣金和奖励费,或其它任何财务安排。

6.客户有责任了解有关_________的所有必要信息,并确保在开展任何交易活动之前讨论并清楚理解所有安排。

7.如果帐户交易由他人代为进行,则在进行交易活动之前,客户有责任了解有关其交易代理人的全部必要信息。

8.所有客户必须明白任何回报保证均为非法。此外,______不对任何由_________,其雇员及/或关联人作出的指称或保证负责

9.现金支票应以_________公司或_________为收款人,并寄往以下地址。

10.邮政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电汇:电汇指示请见网页。

12.请在所有支票、电传或通讯中注明您的名字。

附件四 风险披露声明书

1.杠杆式外汇买卖

杠杆式外汇买卖的亏损风险可以十分重大。阁下所蒙受的亏损可能超过阁下的最初保证金款额。即使阁下定下备用买卖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买卖指示,亦未必可以将亏损限于阁下原先设想的数额。市场情况可能使这些买卖指示无法执行。阁下可能被要求一接到通知即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如阁下未能在所订的时间内提供所需的款额,阁下的未平仓合约可能会被平仓。阁下将要为阁下的户口所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负责。因此, 阁下必须根据个人财务状况及投资目标, 仔细考虑这种买卖适合阁下与否。

2.期货及期权交易的风险

买卖期货合约或期权的亏蚀风险可以极大。在若干情况下,你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最初存入的保证金数额。即使你设定了备用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等指示,亦未必能够避免损失。市场情况可能使该等指示无法执行。你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例如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数额,你的未平仓合约可能会被平仓。然而,你仍然要对你的帐户内任何因此而出现的短欠数额负责。因此,你在买卖前应研究及理解期货合约及期权以及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买卖是否适合你。如果你买卖期权,便应熟悉行使期权及期权到期时的程序,以及你在行使期权及期权到期时的权利与责任。

3.期货及期权的其它常见风险

a.合约的条款及细则:你应向替你进行交易的商号查询所买卖的有关期货或期权合约的条款及细则,以及有关责任例如在什么情况下你或会有责任就期货合约的相关资产进行交收,或就期权而言,期权的到期日及行使的时间限制。交易所或结算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或会修改尚未行使的合约的细则包括期权行使价,以反映合约的相关资产的变化。

b.暂停或限制交易及价格关系:市场情况例如市场流通量不足及或某些市场规则的施行例如因价格限制或“停板”措施而暂停任何合约或合约月份的交易,都可以增加亏损风险,这是因为投资者届时将难以或无法执行交易或平掉抵销仓盘。如果你卖出期权后遇到这种情况,你须承受的亏损风险可能会增加。此外,相关资产与期货之间以及相关资产与期权之间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并不存在。例如,期货期权所涉及的期货合约须受价格限制所规限,但期权本身则不受其规限。缺乏相关资产参考价格会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平价格。

c.存放的现金及财产:如果你为在本地或海外进行的交易存放款项或其它财产,你应了解清楚该等款项或财产会获得哪些保障,特别是在有关商号破产或无力偿债时的保障。至于能追讨多少款项或财产一事,可能须受限于具体法例规定或当地的规则。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收回的款项或财产如有不足之数,则可认定属于你的财产将会如现金般按比例分配予你。

d.佣金及其它收费:在开始交易之前,你先要清楚了解你必须缴付的所有佣金、费用或其它收费。这些费用将直接影响你可获得的净利润如有或增加你的亏损。

e.其它司法管辖区的交易:在其它司法管辖区进行交易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市场啊秉括与本地市场有正式连系的市场进行交易,或会涉及额外的风险。根据这些市场的规例,投资者享有的保障程度例如赔偿保险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进行交易前,你应先行查明有关你将进行的该项交易的所有规则。你本身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将不能迫使你已执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属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或市场执行有关的规则。有鉴于此,在进行交易之前,你应先向有关商号查询你本身地区所属的司法管辖区及其它司法管辖区可提供哪种补救措施及有关详情。

f.货币风险:以外币计算的合约买卖所带来的利润或招致的亏损不论交易是否在你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或其它地区进行,均会在需要将合约的单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g.交易设施:电子交易的设施是以计算机组成系统来进行买卖盘传递、执行、配对、登记或交易结算。然而,所有设施及系统均有可能会暂时中断或失灵,而你就此所能获得的赔偿或会受制于系统供货商、市场、结算公司及或参与者商号就其所承担的责任所施加的限制。由于这些责任限制可以各有不同,你应向为你进行交易的商号查询这方面的详情。

h.电子交易: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可能会与透过其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有所不同。如果你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便须承受该系统带来的风险,包括有关系统硬件或软件可能会失灵的风险。系统失灵可能会导致你的买卖盘不能根据指示执行,甚或完全不获执行。

i.场外交易: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同时在特定情况之下,有关商号获准进行场外交易。为你进行交易的商号可能是你所进行的买卖的交易对手方。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难以或根本无法平掉既有仓盘、评估价值、厘定公平价格又或评估风险。因此,这些交易或会涉及更大的风险。此外,场外交易的监管或会比较宽松,又或需遵照不同的监管制度因此,你在进行该等交易前,应先了解适用的规则和有关的风险。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个人期权业务投资章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为实现外币存款的保值、增值,自愿选择中国银行的期权投资产品,本着自负盈亏的原则,在同意遵守《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个人期权业务投资章程》中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真实、完整、有效地填写《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期权交易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在叙做“_________”交易签约时须自行选择一种标的汇率,并指明相应的看涨货币和看跌货币;乙方在叙做“____”交易签约时须根据自己的判断确定挂钩货币,即:乙方如存入的是美元,则可指定欧元、英镑、日元或澳元其中之一作为挂钩货币;如存入的是欧元、英镑、日元或澳元,则只可确定美元为挂钩货币。

第三条 期权的执行价格以甲乙双方签约时甲方_________报价系统中挂盘标出的汇价为准,此汇价作为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时执行期权所采用的汇率,即协定汇率。

第四条 参考汇率以期权到期日下午14:00东京外汇市场收盘价为参照依据,参考汇率的确认以甲方出具的书面证实为准。

第五条 期权到期日和期权交割日以甲乙双方在签约时所确定的日期为准。期权交割日作为甲乙双方进行资金交割结算的日期。

第六条 甲方_________报价系统中的期权费率报价为参考报价,实际成交价以甲乙双方叙做交易签约确定的价格为准。

第七条 “_________”交易中期权到期如乙方执行期权情况下的资金交割方式以甲乙双方签约时确定的交割方式为准,两种交割方式下均为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资金交割手续。

第八条 “_________”交易中乙方如选择期权到期时委托甲方进行实物交割,则需事先在甲方指定网点开立活期一本通,存款金额应与期权面值相同,存款币种应为期权卖出的货币,同时乙方将存折质押在甲方,授权甲方冻结客户存款并有权在期权交割日解冻执行期权交易。

第九条 “_________”交易中在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轧差交割的方式下,判断期权是否执行的依据是将参考汇率同协定汇率相比,具体计算方法以《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个人期权投资章程》中的规定为准。

第十条 在“_________”交易中判断甲方是否执行期权的依据是将参考汇率同协定汇率相比,具体计算方法以《_______银行_____分行个人期权投资章程》中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乙方叙做“_________”交易前须按所选择的期权期限在甲方营业网点开立1个月或3个月外币定期存单,存款金额至少为等值5万美元(以签约时中行外汇宝中即时汇率的中间价折算),存款币种为期权卖出的币种,乙方须在签约日将存单质押在甲方,授权甲方冻结、保管其定期存单并在交割日支取存款本金。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同甲方叙做期权交易签约前须在甲方的营业网点开立活期一本通作为期权结算帐户。

第十三条 期权买方需支付的期权费根据期权面值和标的汇率按照甲方的期权费率即时报价计算而得,期权费的币种为期权标的汇率中的基准货币币种。

第十四条 乙方叙做“_________”交易确认交易内容后,需通过现金或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期权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叙做交易后盖章签字确认的《申请表》作为确定甲乙双方期权交易内容的凭证。

第十六条 期权交割日下午17:00之前甲方需办理完资金交割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叙做“_________”交易在委托甲方进行单边交割方式下,乙方不得提前解冻、挂失、支取存款。

第十八条 乙方叙做“_________”交易后,在期权交割日之前,乙方的定期存单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提前支取存款本金、利息及投资收益,不得挂失存单,不得再用此存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

第十九条 乙方在叙作期权交易后不可撤消该交易。

第二十条 在叙做“_________”交易后,乙方可于期权到期日之前在甲方提供的平仓时间内选择将手中的期权平仓卖出,在叙做“_________”平盘交易前乙方需出具原《申请表》,并填写新的《申请表》,平仓交易仍采取单笔询价成交方式,平仓后的期权费由甲方负责入帐至乙方在《申请表》中指定的结算帐户。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叙做“_________”交易后的第二个银行工作日,甲方负责将乙方应得的期权费入帐至乙方在《申请表》中指定的结算帐户。期权到期时,甲方如执行期权,则甲方将乙方存款本金转换成挂钩货币并连同原定期存款的税后利息一并存入乙方在《申请表》中指定的结算帐户;期权到期时,甲方如不执行期权,则甲方负责将乙方定期存款解冻。

第二十二条 因设备故障、通讯线路故障及断电、停电或交易中偶发因素产生的不可预测、不可控制因素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如乙方在甲方的存款被司法、税务等机关冻结、划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在“_________”交易中已支付的期权费不返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已充分认识到投资的风险,根据自己独立的判断叙做期权交易,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附件《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期权交易申请表》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期权交割日为止。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如产生纠纷,将首先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如协商不成,则可提请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乙方签字,甲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外汇买卖协议范本三

本外汇交易客户协议(以下简称为“协议”)中规定了在本协议的签署方(“客户”)和_________公司之间所达成的,各种场外即期、远期和期权外汇合约交易(统称为“外汇合约”)所必须遵从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1.授权

在_________公司处将以客户的名义开设一个或是多个账户(统称为“账户”)来为客户进行外汇合约的交易。在符合本协议中相关条款的前提下,客户在此授权_________公司根据从自动化系统(根据在第5(a)中进行的定义)或者接入_________公司交易台(简称为“交易台”)的电话中获得的客户指示来购买和售出外汇合约,其中_________公司将作为交易的当事人而不是代理方。_________公司还会根据_________公司和客户之间所达成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其它服务和产品。客户在此确认外汇合约并非是由一个受到管制的交易所或是其结算所来进行操作的,或是由后者来进行担保的。客户同样确认外汇合约交易将不会受到和期货合约交易相同的法规或财务方面的保护。客户在此表明并担保:

a.客户理解作为交易的对立当事方,_________公司和客户都必须依赖于另外一方的信誉来进行交易;

b.每一个达成的外汇合约将都将就其具体的经济条款进行个别的协商;

c._________公司并不扮演客户或其账户的投资顾问、商品交易顾问或是委托人的角色。

2.适用的法律法规

所有在客户账户中发生的外汇合约交易都必须遵从:

a.本协议以及所有相关协议中的条款;

b.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任何适合的政府机构、法规制定机构或是自律机构所做出的解释;

c.各种贸易惯例(所有上述这些中在任意时候的有效部分都被统一称“规定或法律”)。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已经或在未来某个时候和当前或外来的规定或法律不一致并使得该协议条款或规定无效或无法进行执行的时候,就必须对其进行修订或替换,直到和相应的规定或法律相一致为止。但是协议中其它没有受到影响的部分将继续保持有效。无论是_________公司,还是其高级官员、董事、经理、管理成员、职员、附属机构、代理方或是委派方(以上这些包括_________公司在内都统一称为“_________公司相关各方”)都不会对_________公司相关各方按照规定或法律要求所采取的合理行动的结果承担任何义务。_________公司对规定或法律的违反都不会在任何诉讼、理赔、仲裁或其它法律程序中赋予客户(y)针对_________公司根据本协议而提出的金钱或其它财物方面的赔偿要求的一种辩护,或者是(z)由客户向_________公司提出的金钱或财物方面的赔偿要求的基础,除非_________公司的过失被确定为和客户并没有给出指示的一项交易有关,并且是导致客户向_________公司进行索赔的直接原因。

3.客户的支付义务

客户同意应_________公司要求后向其支付:

a.任何适用的的各种费用、酬金和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加价、价差、佣金、服务费和其它收费);

b.所有适用的管理机构和自律机构所规定的费用和酬金;

c.任何适用的对外汇合约交易所征收的税金;

d.所有该账户所应该支付给推荐商的推荐费或交易顾问的酬金,将由_________公司及时从客户的账户上扣除并直接汇入相关方;

e.在账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

f.在账户中发生的借差或不足部分;

g.由于账户中所发生的借差或不足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其利率在第3部分中给出)、以及为了收取该账户借差或不足部分而相应产生的各种成本和合理程度上的律师费用;

h.和本账户或其它任何交易有关的由客户向_________公司拖欠的费用。所有由_________公司收取的佣金、费用或酬金以及需要支付给推荐商或交易顾问的酬金都必须在每月发送一次的费用清单中加以说明。_________公司可以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自行改变其佣金、费用和/或酬金。客户在此同意其有义务就拖欠_________公司的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其利率为以下两者中较低的一个:即法律规定的最大的利率值和当时_________公司的主要银行所采用的基本利率再上浮三(3)个百分点。所有的费用都必须在发生以后由客户进行支付,客户在此授权_________公司直接从客户的账户中直接扣除这些相应的费用。其它客户需要进行支付但是没有直接从账户进行扣除的部分将通过汇款(或者在_________公司完全通过自行考虑和选择后同意使用的支票方式“)将立刻可用的资金按照本协议所附加的客户申请表中进行的规定汇入在_________公司处的账户。客户同意在得到对方通过电话或其它通讯手段提出要求的前提下,客户将向_________公司提供银行官员的姓名和其它用来验证该项汇款所需要的信息。

4.对风险和利益冲突的确认

5.损失风险、责任限制

a.客户账户内所发生的全部交易和市场上外汇合约价格的频繁波动都必须由客户本身来承担相应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由客户方来独立承担全部的义务。客户在此说明和承诺该客户愿意也在财务上面有能力承受相应发生的损失,并且外汇合约的交易对该客户来说是一项合适的投资选择。无论任何一个第三方(包括了其它的交易商和银行)向_________公司履行或不履行其和客户的任意外汇合约或其它财物相关的义务,_________公司都不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如果由于通讯设施故障、系统故障或是在_________公司合理的控制和预测范围以外所发生的其它问题最终导致了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的传输、发送或执行上的延迟,_________公司也不会承担任何相应的责任。对于_________公司基于诚信原则所选择的代理,或是应客户要求指定的代理,_________公司对其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都不负有任何责任,无论该作为或不作为是否已经达到了疏忽或无能的程度。

b.客户同意_________公司在和客户账户相关的操作中使用自动化系统或者是外包的系统服务机构,包括但不仅限于自动化订单输入、订单路由和/或订单的执行系统,记录维护、报告和账户对账系统,以及风险管理系统(统称为“自动化系统”)。此外,将允许客户进入特定的自动化系统中来为外汇合约交易下达订单和使用由_________公司为其所提供的其它账户服务和产品。客户充分理解对自动化系统的使用将不可避免地包含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的中断、系统或通讯的故障、服务的延迟、以及在设计或功能上存在的差错(统称为“系统故障”)。这些系统故障将有可能会给客户带来相当的损失、费用或需要承担的义务。_________公司没有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给出任何和自动化系统的选择、设计、功能、运作、所有权以及不侵权相关的表述或保证,同样也没有就该系统的适销性、针对某一特定目的的适用性、所有权和/或不侵权做过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此外,_________公司还特别否认任何与此相关的暗示性质的保证。在不对以上内容形成限制的前提下,_________公司还明确否认任何有关自动化系统在其运作中不会中断或无差错之类的表述。

c.除了在以上的5(a)中给出的责任限制以外,_________公司的相关方对于任何由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由于系统故障所导致或和其相关的损失、成本、费用或责任方面的主张都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主张是否是基于合同、侵权、严格责任或者是其它任何的法律依据。_________公司相关方对于在选择次级代理、或者是选择、监督或操作任何自动化系统中实际发生的或被认为发生的不够关注的情况同样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对其没有能够通知或及时通知客户所发生的系统故障,以及没有能够采取措施来预防或修正该系统故障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_________公司相关方都不会对任何偶然发生的、特别的或者是间接损害(包括但不仅限于利润损失和使用上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无论_________公司是否已经获悉了发生该损害的可能。_________公司没有责任就以下情况通知客户:(i)任何使用、不使用或停止使用任何自动化系统的决定;(ii)任何自动化系统的特性、功能、设计或目的,或者(iii)在任何自动化系统中固有的特定风险。

6.定价信息、交易建议

a._________公司将通过在自动化系统或电话交易台上进行发布的方式来向客户提供_________公司愿意和客户之间达成外汇合约的买入价和卖出价方面的信息。_________公司希望其所给出的这些价格可以在合理的程度上尽量接近市场上当时情况下相同交易的买卖价格,但是一系列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讯系统的延迟、巨大的交易量或价格的易变性都会不可避免地导致_________公司的报价和其它渠道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_________公司并不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客户保证所提供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代表了当时的市场价格。

b.任何由____________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交易建议或是市场信息都是____________公司作为一名外汇交易商的主业以外的附加服务,并不应该被作为客户交易决策的基础。客户必须承认任何由____________公司通过其本身认为是可靠的渠道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和给出的建议都有可能是不全面的、不准确的或是未经证实的。___________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并不做任何表述、保证或是担保。客户必须进一步理解和承认由于_________公司在客户账户的外汇交易中扮演了当事方而不是代理方的角色,所以对于____________公司而言存在提供有利于其自身而对客户不利的建议或市场信息的经济驱动力,而客户则应同意这样一种利益冲突的存在。此外,客户需要承认在任何时候向客户提供的建议和市场信息可能会和向其它客户提供的建议或市场信息不一致,而且这些向客户提供的建议或市场信息也有可能会和_________公司相关方的投资决策不符。对于由_________公司的代表应客户要求或主动向客户提供的任何信息、预测、建议或意见,_________公司都不承担任何由此而导致的责任或义务。任何由客户提供的交易指令都是基于客户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多方信息参照下所做出的决定,并不依赖于_________公司的任何职员、代表或代理所给出的任何信息、建议、意见或声明。

7.免责条款

客户在此同意免除_________公司相关方、其对应的继任方和转让方对于任何由于以下的原因所导致的损失、危害、义务或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合理的法律费用、收取应收款项的成本、利息费用、以及由任何交易所、自律机构或政府机构所征收的罚金)所承担的责任、为其提供辩护和确保其免受损失。其原因包括:

a.客户方没有能够履行在本协议下其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

b.客户没有能够遵守相关的规定或法律;

c.在本协议或是本协议的任何附件中客户做出的表述或保证失去了其原有的真实性或准确性。

8.录音

客户将被通知所有在客户和_________公司(或者是双方各自的代理)之间发生的而且和客户的账户、订单和外汇合约有关的对话都有可能会被_________公司加以录音。但是_________公司并没有制作或保留这些录音的义务。客户需要不可撤销地对_________公司的录音以及_________公司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在任何法律程序中使用这些录音表示同意。

9.外汇

如果客户账户中的任何交易最后的结??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期房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88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联系电话)

配偶:(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资质证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为平方米,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文件号:。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型为房厅厨【幢】【座】单元层号房,该住房层高为层,地下结构,建筑层数地上闭式】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该住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条 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1)供水(2)供电(3)供气(4)排水(5)绿化(6)有线电视、宽带(7)小高层、高层电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逾期超过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率)的违约金。

(三)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种方式处(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2)逾期超过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

第十一条 产权登记约定

产权登记约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其中买受人占该套房屋卖人占该套房屋%,在此期间,买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

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买受人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其住房。买受人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该住房;买受人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上市交易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签定日期计,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后出售时,政府具有优先回购权,上市所得价款可按照第十一条中出售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买受人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书面意见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五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一)属买受人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1、物业管理用房;2、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3、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棚);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场地:5、其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二)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资金)标准为理企业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收取,物业买受人应在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缴纳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签于: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汽车买卖合同-卖方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6 字

+ 加入清单

卖方:王某某,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张某某,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ah8499,发动机号为1611d110___,车辆识别代号为lzgcr2r66bx054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20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附条件买卖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5 字

+ 加入清单

条件买卖契约

立契约书人买受人:x x x

出卖人:x x x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物:

二、 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 标的物应置放于x x(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 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 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 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 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 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 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 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 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 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 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 其他条件:

(一) 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 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 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 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 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 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x x x x年x月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网上证券委托买卖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236 字

+ 加入清单

网上证券委托买卖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证券帐号: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股票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得业务规则、办公、规定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行情分析、委托下单。并应具备网上交易所必需的设备,同时应对网上交易的规则全面了解。

三、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股东帐号、身份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如资料虚假或存在错误成份,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尽可能提供准确、及时的行情及咨询信息。

五、乙方依法对甲方的有关交易资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并经常修改交易密码及其他身份认证信息。若他人依据甲方密码进入系统所进行的委托,视为甲方的有效委托,其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网上证券委托买卖合同样本)

七、甲方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委托和保证金划拨时,均以乙方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操作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停电、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买卖揭示书》,甲方应清楚地认识到使用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可能遭受的风险,并明确全部承担该种风险。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攻击乙方网络,破坏乙方系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损失。

十、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突发事故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项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协议与《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约定的,适用《委托证券交易协议书》的约定。

十三、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人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书。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方销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网上证券委托买卖合同样本)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6:货运汽车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6 字

+ 加入清单

买方: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________方承担。

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________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________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________________(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_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签字

买方(签字):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7 字

+ 加入清单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钢筋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3 字

+ 加入清单

供方(甲方):__

需方(乙方):___

乙方因三原亿澜宾馆钢构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筋150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钢筋数量与质量

二、甲方所供钢筋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筋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甲方钢筋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筋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_______。

四、计量方式:过磅计量,过磅误差在±3‰内,乙方可自行复磅,以乙方指定提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五、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伍万元2个月从垫资之日起按2分钱利息收取,甲方货到工地,无质量、数量问题,一次付清。

六、如甲方延期或未按期足额供货,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七、1、乙方必须3月8日前将所有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筋的数量向甲方支付10元/吨〃天的违约金,若一个月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本合同终止,且乙方必须结清剩余货款,并赔偿给甲方合同总货款3%的损失费。

2、合同期间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购货,一经发现,合同随即终止,并视为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货款3%作为违约金。

八、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说明等。

九、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农民蚕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03 字

+ 加入清单

甲乙(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省合同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订购蚕茧的品种、品级、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品种名称________品级________数量(公斤)质量标准及要求备注

第2条订购蚕茧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固定价格:________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________元。

(2)保护价格:基准价为________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3)浮动价格:基准价为________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________%

%,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_______%。

第3条蚕茧由提供包装物并负责包装,包装标准为。

第4条交货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5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1)送货。甲方将所订蚕茧送达,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2)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3)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将所订蚕茧托运到,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6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1)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为验收地点。

(2)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蚕茧的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自然损耗:蚕茧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蚕茧总数量的%以内(含%)。

第7条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收货款。

第8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办理。

(1)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2)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未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10条违约责任

(1)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蚕茧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蚕茧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蚕茧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蚕茧数量扣除自然损耗部分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蚕茧的,按逾期交付蚕茧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付蚕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蚕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拒收蚕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蚕茧计划的,按少收蚕茧价款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购蚕茧的,按逾期收购蚕茧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蚕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11条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下列第项方式办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汽车买卖合同-卖方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7 字

+ 加入清单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车牌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身颜色:

车辆品牌:

第二条:车辆手续情况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钥匙。

第三条:车辆成交价格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车辆过户事宜甲方提供过户手续,乙方办理过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能以没时间为由拖延乙方办理过户)。

第五条:车辆违章处理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年月日时分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均由甲方负责处理。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违章及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备注:因为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所以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状况及发动机、变速箱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甲方(卖方)签名及手印:

乙方(买方)签名及手印: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厂房出售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15 字

+ 加入清单

厂房出售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厂房出售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厂房出售买卖合同范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3、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噪音、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厂房出售买卖合同范文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欣工程机械厂)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工业园_(**村)占地89亩,办公楼建筑面积 20xx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_17708平方米,并配套场地32655_平方米,按红线图为准。

土地使用权限为年,自年月年_11_月5日止。

二、 总价格及其它费用:

办公楼、厂房及院落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万元整¥13400000__元。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一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大写)。

年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万元_万元(大写),__元、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

四、甲方责任:

1、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所有资产包括供水供电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3、按清单所列项目交接清楚。

4、合同签定之日前属甲方的债权债务和其他有关事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责任:

1、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转让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2、自主经营,自负营亏自合同签定之日后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2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出售买卖合同范文三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编号:

合同立协双方

出卖人(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厂房出售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厂房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弄(新村)______支弄______号______号厂房平方米,土地面积___ 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为准。

二、厂房价格: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成交金额(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

(2)余款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1)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_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 __万元(大写);

(3)其余房款应在产权证由甲方变为乙方之后日内结算并给付。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五、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于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于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在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水

(2)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通电

4、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收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六、其他费用

1、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物业服务费为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

3、电费按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七、其他规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3、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4、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必备的简易棚手续。

5、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6、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7、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10、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八、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和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6 字

+ 加入清单

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时间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的规定,是买卖 合同一章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的权转移的时间。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这从本条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各国对此问题也同样允许当事人自由作出约定。例如,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7条的规定,在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即所有权何时转移于买方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401条也规定,货物所有权可按当事人明确同意的方式和条件从卖方转移于买方。大陆法系各国民法或者商法也都确定了允许买卖双方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本条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对此问题的态度应当是不言自明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目前主要指的是有关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法定手续后,才能转移,如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等。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律要确定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这也是法律应当承担的功能。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有关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就要适用这个一般性的原则。本条的主旨也即在此。

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以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要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对于特定物,其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对于种类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理由是对于特定物,如果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对该物仍有处分权,可能发生出卖人另行出卖等损害买受人利益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况。而种类物为可替代之物,买受人不必担心标的物取得问题。后来起草民法通则时认为,尽管规定特定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具有稳定买卖关系和保障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作用,但是买受人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并不能取得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不仅不能实际利用标的物,反而在承担与所有权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加重了其承担。规定特定物自合同成立时起所有权转移买受人并不一定能起到保护买受人债权的作用。因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交付之时。

本条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确立的原则,因为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这一原则在合同实践中并不存在问题。合同法如此处理,也是保持法律稳定性、连续性的需要。

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国外立法中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有特色的有以下几种:

(一)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

在英国的货物买卖法中,货物所有权的问题与货物的的风险承担、对货物的保险利益以及发生违约时可能采取的救济方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区别特定物的买卖与非特定物的买卖这两种不同情况,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加以规范。

1.特定物的买卖。前面提过,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则法院可根据合同的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订约双方的意图。一般来说,法院应依据的规则是:(1)凡属于无保留条件的特定物买卖,如果该特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的状态,则货物所有权在合同订立时即转移于买方,至于付款时间或者交付标的物的时间是否在其之后,则是无关紧要的。(2)如果卖方还要对货物做出某种行为,才能使之处于可交付的状态,或者该物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状态,但卖方仍须对货物进行称重、丈量、检验或者其他行为,才能确定价款,则要等到以上这些行为完成并在买方得到有关通知时,货物所有权才转移于买方。

2.非特定物的买卖。非特定的货物通常是指仅凭说明进行交易的货物。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凡属于说明买卖未经指定或者未经特定化的货物,在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其所有权不转移于买受人。所谓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一般地说,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卖方以把货物运交买方为目的而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而又没有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则可以认为卖方已经无条件地把货物划拨于合同项下并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

美国在此问题上不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买卖。统一商法典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把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以前,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于买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应当于卖方完成其履行交货义务时转移于买方,而不管卖方是否通过保留货物所有权凭证(如提单)来保留其对货物的权利。因为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一般只起到担保权益的作用,即以此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担保,但这并不影响货物所有权按照该法典的规定转移于买方。可见,美国确立的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标准的。

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主要应当区别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1.货物需要卖方运交买方。当合同要求或者授权卖方将货物发送给买方,但并未要求卖方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时,所有权在交付发运的时间和地点转移至买方。当合同约定在目的地交货时,所有权在卖方于目的地提示交付时转移于买方。

2.不需要移动货物即可交付的。有时卖方可能已经把货物交给第三人保管,如已把货物存入仓库而让买方到指定的仓库提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应当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卖方交付凭证时转移于买方。如果合同订立时货物已特定化,且无需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合同订立时转移于买方。

(三)德国民法典的规定

德国法认为,所有权的转移是属于物权法的范畴,而买卖合同则属于债法的范畴,买卖合同本身并不起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效力。依照德国法,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如让与动产的所有权,必须由所有人将物交付于受让人,并就所有权的移转由双方成立合意。在卖方有义务交付物权凭证的场合,卖方可以通过交付物权凭证(如提单)而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如受让人已占有此动产者,仅须让与所有权的合意,即生效力。但是,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或者变更的,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四)国际条约

对买卖合同影响最大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条规定,该公约不涉及买卖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公约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买卖合同对第三人货物所有权产生的影响等问题,一概没有作出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关于所有权转移问题的法律分歧较大,不容易实现统一。所以,在拟订公约的过程中,各国代表都不同意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作任何具体规定。

(五)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惯例中,只有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关于cif合同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条件作了规定。该规则至今仍然沿用。其他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都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根据《华沙—牛津规则》第6条规定,除卖方依据法律对货物享有留置权、保留权或者中止交货权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就是卖方将有关单据交到买方掌握的时刻。这里的单据指的主要就是提单。虽然该规则只是针对cif合同的特点制定的,但一般认为这项原则也可以适用于卖方有提供提单义务的其他合同,其中包括c&f合同与卖方有义务提供提单的fob合同。

由以上介绍可以看到,国际上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这个重大问题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各国的规定都受着本国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法律背景的影响。我国合同法对此问题在参考借鉴其他国家规定的同时,根据我国的情况作出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水果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3 字

+ 加入清单

需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柚子生产的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品名:柚子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

备注:________________ ;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品质规格:

甲方按商业部颁发的ch014—83质量规格标准收购。

乙方应将好果卖给国家,不得交次留好,丙级果不得超过交售总量的10不合格果不收。

三、价格:

按交货之日甲方议购价结算不低于牌价。

四、交货办法:

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橘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五、验收办法:

按商业部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六、价款结付:

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付款按银行贷款付息。

七、费用负担:

交货前由乙方自理。如远于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则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八、其他:

九、双方的责任:

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只有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月日前提出修改合同的建议。

甲方应负责找好销路,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按政策规定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和预购定金的发放等工作。

十、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的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家具沙发衣柜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9 字

+ 加入清单

家具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家具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材质

颜色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家具保修期为 _____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_____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名称(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姓名(章):

住所:

委托人代理: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 加入清单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JF—2024—002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04 字

+ 加入清单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关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检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_________》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三、车款与验收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五、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买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六、卖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卖方在买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方提供:(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七、买方权利义务

1.买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买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未向买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九、保证

卖方须保证汽车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十、担保

担保人须对卖方保证,买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声明及保证

(一)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五、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旧汽车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69 字

+ 加入清单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___车辆代码:____________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___生产厂名称:____________排气量: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合同车辆主要配置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台。车辆总价: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预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书》(见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甲方提供办理汽车牌证的随车资料,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和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__________________□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须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为__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特约维修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甲方除自身按照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外,同时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规定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4.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导致车辆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家(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保修期中,出现质量故障在__________日内未能修复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则保修期予以顺延。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生产厂家索赔。

7.由于人为损坏、使用、保养不当,或到公布、指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9.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7.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8.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__________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日间)__________(夜间)

传真号码:__________工作手机号码: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2.乙方联系资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日间)__________(夜间)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信息传递之用,不作为重要事项的通知方式。

4.由于乙方改变通讯方式,令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提车的,甲方有权保留乙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甲方可以不为乙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对商品车辆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乙方已付清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开具发票给乙方。发票号为:____________。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有提供的请打“√”,没提供的请打“×”):

(1)发票□(2)合格证□(3)报关证明文件□(4)商检证□

(5)使用说明书□(6)保修卡□(7)简易操作手册□(8)拓印纸□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双方确认,在下列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车辆项目右侧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请补充说明。

5.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以上车辆经验收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场签订本交接书,签署后则视该车辆已交付完毕。甲方所购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卖方(甲方)转移到买方(乙方)。

8.本交接书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银行按揭

□(2)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3)代办保险

□(4)代办装潢

□(5)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1.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车辆损失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险种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险合计:__________元。

(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2.代办上牌

养路费:__________元,车船税:__________元,购置税:__________元,注册费: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

3.代办装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元。

4.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元。

5.委托劳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费用:乙方预付□ 完成委托事宜后乙方在车辆交接时支付□。

三、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四、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限顺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汽车销售人员辞职申请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09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我从_________年进入公司到现在已经两年了,两年来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同事们对我的支持,让我从不断的工作中学到很多,懂得很多。生活也许就是这样不断的变化,当一切变得熟悉时,又会发生让你意想不到的改变。

人生的意义,我改变了很多。因为我父母在_____,女朋友和我商量后,决定到_____工作,目前她也已在_____找到了工作,女朋友和父母都需要我,故今天怀着不安的心情,向公司提出辞呈。

望公司领导批准!希望长安明天发展会越来越好,在未来的日子里若长安在_____建厂,我一定会再次申请加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部门汽车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2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柴油。

第二条租赁期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将车辆(带司机)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约定租金为每天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_元,(大__________写),租赁期满,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

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用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

3、不得转租、借给第三方。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

第五条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然险,第三责任险。乙方可自愿购买其它险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付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提请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3 字

+ 加入清单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价款为       元,计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