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法律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共同严格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终止。其中,试用期 日。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甲方的合法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条 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低于用 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的支付方法 ;支付标准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 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 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 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 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 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执行劳 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一条甲乙年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甲方经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办 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 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
第十四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协 商双方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方式通知甲方。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七、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是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
八、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 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迫使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加法哪个应当按照 规定支付报酬和经济补偿金,按有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1.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未按照合同规定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4. 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九、 劳动合同鉴定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证;变更或 继订的劳动合同应当重新履行签证程序。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签证,可以向单位劳 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按照国家和 省得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个一份,签证机关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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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范文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三、建立健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清欠工作。凡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启动清欠应急预案,无条件同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用我单位预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篇2: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 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 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篇3:杭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工作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5、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
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6、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7、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9、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16、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8、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4: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外地农民工
签订时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
工商注册机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岗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_________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按工程量单价_________计取工资;
按工程量总量_________总价_________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5: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设备、财产安全,规范办公室门锁的管理,落实锁匙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1 、公司办公室、文件柜、办公桌钥匙统一由行政部管理登记分配,备用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2、办公室钥匙,由行政部登记,办公室负责人签字领取一把,其余均由行政部存档备用。
3、文件柜、办公桌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办公桌、文件柜使用人签字领取一把,其余均由行政部存档备用。
4、严禁将钥匙借给他人使用或另复制钥匙,如因工作需要复制锁匙,行政部统一复制;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自行复制,到行政部领取申请单,由本部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自行复制。
5、个人分管钥匙分管人必须随身携带,不准任意乱放以防丢失或被无关人员使用,当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要亲自持钥匙开门。
6、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备用钥匙,必须填写好《锁匙借用登记表》行政部批准后,办理相关借用与归还手续。
7、如果钥匙有遗失或损坏,请速报行政部,以便及时更换并记录在《锁匙领用/变更登记表》。
8、任何锁头的增加、更换、移动都必须填定《锁匙领用/变更登记表》经行政部批准后进行更正锁匙或编号。
9、行政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各部门领用的钥匙,检查内容包括:数量、损坏、丢失、是否为复制等,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10、员工离职其办公场所使用的锁匙必须回收验证。
11、 如员工自行离职未交接相关工作及锁匙时,行政部将与其有关的所有锁匙重新更换并填写完整记录。
篇6: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范文
承包单位: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
1、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层层转包。
2、自己雇佣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包单位备案。民工工资由本公司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公司负责支付。
3、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到场解决,若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不能垫付的同意可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
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造成农民工上访,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江阴市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5、此承诺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总承包企业向江阴市建设局做出承诺。
特此承诺!
承包单位(章):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 手机:________ 固话:________
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 手机:________ 固话:________
篇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工资担保合同范本。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期间
1.1甲方根据乙方与(以下称债权人)签订的号《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有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元),期限_________年,利率年息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为乙方就上述借款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1.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二条委托保证方式
2.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连带)保证责任。
2.2超出甲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8:北京市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 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________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留农民工务工的工地备查。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三条 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篇9:杭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a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止。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周40小时定时工作制度。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半。自行延长工作时间者不计加班。
第四条甲方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4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发薪的形式每月最后一日支付乙方。如甲方出现经营亏损,没有经济效益,甲方保证发给乙方最低工资210元。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误、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________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在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后,解除本合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乙方到甲方工作年满一年后方可享受探亲假和年度休假。
第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_________________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农民劳动合同书范本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篇10:杭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1.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预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3.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_______岗位和工作任务)为,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工作时间执行工时工作制(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周休息日为。乙方工作期间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享受休息休假权利。
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现金或委托银行代发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为。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在招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采取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主要负责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1:农民工工资支付讲话[页3]_农林牧渔_网
我市自XX年7月1日就实行了劳务分包资质管理和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但是很多工程项目仍存在使用无资质包工头、私拉滥招、不与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一些企业贪图私利允许一些小企业或个人挂靠把本单位承接工程,或将承接的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管理能力的单位,造成管理混乱,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
五是新的拖欠不容忽视
虽然我市已基本解决XX年以前形成的农民工工资拖欠,但是在施工过程因拖欠工资造成的农民工上访时有发生。尤其应该引起注意的是一些企业通常采取春节前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方式,一旦资金筹措出现问题,极容易造成拖欠,并引发集体上访和其他突发性事件。
三、下一步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集中全力,做好元旦、春节前的工人工资发放工作
元旦、春节是兑付农民工工资的高峰期,也是民工上访的高发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带着阶级兄弟感情切实抓紧抓好。重点要落实好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要保证工人工资优先支付
总承包企业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保证每笔工程款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和劳务分包款,在拨付工程分包款时,要监督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将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工人手中,严禁以任何借口挪用、克扣、拖欠工人工资。
各建筑业企业 要积极筹措"建筑业企业内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预备调剂资金" (可按XX年完成建筑业产值的2%-5%),对资金缺口大的工程,要严肃对待,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该停工的停工,该起诉的起诉,并立即采取措施多渠道地筹措专项资金,提前做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工人上访问题。
二是要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彻底排查
各建筑业企业要充实完善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所有承建项目的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和使用分包队伍及用工情况排查和摸底,彻底清查私拉滥招的非法劳动用工,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逐个工程、逐个分包队伍、逐人进行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要建立健全"解欠"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由被动接待投诉转变为深入基层检查劳务分包、拖欠工资情况,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提前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把经常被投诉的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力度检查其劳务分包和规范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认真做好接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召开关于防止拖欠工人工资的专门会议,认真安排部署。首先各工程项目经理在春节前这段时间要靠在工地上,特殊情况外出要保证通信畅通,使现场工人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反映,出现情绪波动能及时化解。其次各企业和各区、市主管部门要设专人负责接待拖欠工人工资的投诉、上访,各总、分包企业要力求把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接待、不处理,推诿扯皮;自即日起要要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要保证车辆、通讯畅通,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人员到政府机关上访,存在问题逐级上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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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以下简称司法外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发(20xx)17号)确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
(二)司法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管理权。
(三)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授权行使部分外事审批权。
下列事项分别由司法协助外事司会商部有关业务司局决定或者上报部领导审批后办理:
1.监狱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籍囚犯管理、安排外国代表团组或者新闻媒体参观或采访监狱及对外提供有关在押犯情况等,会商监狱工作管理局;
2.劳动教养管理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安排外国团组或者新闻媒体参观或采访劳教所、对外提供有关劳教人员情况等,会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3.律师管理与公证业务方面的涉外事项,如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派驻代表、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办事处的管理及中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外国设立办事处等,会商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4.法学教育方面的涉外事项,如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派遣留学生、与外国建立校际交流关系等,会商法规教育司;
5.外国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消息等事项,会商办公厅。
(四)司法部机关的外事活动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计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
(五)司法部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在司法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协助外事司管理,由本单位实施。
(六)各司法厅(局)的外事活动,在当地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由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司法协助外事司指导和管理,由各司法厅(局)实施。
(七)司法部政治部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的政治审查或备案。
(八)司法部计财装备司根据外事工作任务年度计划,负责部机关年度外交支出预算,审核各项涉外活动费用标准和涉外活动经费的支出。
(九)司法部直属单位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5日前送交司法协助外事司核准后执行;各司法厅(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计划报司法协助外事司备案。
二、关于审批权限
(一)以下事项由部领导审批:
1.上报国务院的事项;
2.送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事项;
3.司法部机关年度外事工作计划;
4.邀请外国副部长级和司局级代表团来访;
5.以团体或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组织;
6.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
7.部机关司局级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
8.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定合作项目协议;
9.对外请求或提供涉及重大或敏感问题的司法协助事项;
10.提供有关重大事项的对外表态口径;
11.部领导参加国内外事活动;
12.其他重要的涉外事项。
(二)以下事项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或审核:
1.上级部领导的事项;
2.司法厅(局)副厅(局)长及其以下人员、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其以下人员出访、出国谈判或参加国际会议;
3.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或非政府人士来访;
4.对外请求或提供一般的司法协助事项;
5.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及其以下干部参加国内涉外活动;
6.一般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
7.其他外事事项。
三、关于审批程序
(一)司法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报批的外事事项,应首先送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核,并遵循以下要求:
1.需上报国务院批准的事项,如拟邀请外国现任部长、前政要来华、加入国际组织等应提前60天报送;在华举办重要或大型的国际会议应在上一年度报送;
2.需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会签)或备案的事项,如拟邀请外国现任副部长来华、与外国司法部签订双边交流、合作协议等,应提前45天报送;
3.需由部领导审批的事项,如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订合作项目协议、部机关司局级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邀请外国司局级代表团访华等,应提前40天报送;
4.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的事项,如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其以下人员以及司法厅(局)副厅(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出国执行公务、拟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和非政府人士来访等,应提前30天报送;
5.临时出现的情况或部领导交办的事项,至少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并说明原委,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6.各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按规定期限呈送的请示、报告,除应请示外交部或上报国务院批准的外,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二)须报部领导审批的事项,一般按照分管外事的副部长、部长的顺序呈报。分管外事的副部长不在时,由代管其工作的副部长审批,未确定代管时直接报部长审批。
(三)需由司法部内多个职能部门会签的事项,按照司法协助外事司、有关业务司局、政治部、计财装备司的顺序会签。
(四)司法部收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常驻代表团或国内有关部门发来需立即办理的涉外事项的文电,由办公厅批转司法协助外事司,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先期处理并根据内容分送部领导或有关司局。
(五)我国领导人会见司法部接待的外国部长级代表团、司法部领导与来访的外国代表团举行正式工作会谈,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准备国别情况、双边关系情况、部际交流状况、国际组织情况等材料并拟定谈话要点或会谈提纲;由有关业务司局协助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和可能涉及的敏感问题的表态口径。
(六)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与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联系、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司法协助外事司同意;各司法厅(局)人员与外国使馆、总领事馆或其他外国机构联系或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同意。
四、有关要求和纪律监督
司法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对外工作中,应加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
(一)在对外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纪律要求。
(二)在对外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方面的法律和规定。所有涉外人员均应提高警惕,严守国家秘密。
(三)因公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任务和实质内容,严禁变相公费旅游。出国团组人员要少而精,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因航班缘故及其他特殊情况变更经停城市和停留时间的,要及时补报。
(四)因公出国的团组,应在出国前集中进行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非经司法部批准,各直属单位和各司法厅(局)不得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团组(以下简称“双跨”团组)出访或出席国际会议。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由司法协助外事司报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备案;各司法厅(局)经司法部批准组织的“双跨”团组,向本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六)各直属单位经批准组织的出访,有地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组团的,应将司法协助外事司致该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协商函、通知书发到该地方司法厅(局);司法部和司法部直属单位接待的外国团组需赴地方参观访问的,应通过当地司法厅(局)统一安排。
(七)涉及司法行政系统敏感领域的出国考察、交流和出席涉及敏感问题的国际会议,由司法部统一组团。
(八)领导干部出访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同一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者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九)出访费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既不得接受国内企业资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
(十)凡可利用国内资源解决问题的事项,不得出国考察学习;凡可由较低级别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较高级别人员出访;凡可由专业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非专业人员出访。
(十一)所有因公出国的党政干部和专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如确有需要,经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派遣单位办理手续。
(十二)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外事的负责人和外事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以前发布的有关外事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解释。
篇13: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2、薪资方案说明
2、1薪资管理原则
2、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其中绩效工资的比重,以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4)对工资水平固定的计时工资(月薪),在工作者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结合公司效益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绩效工资及奖励,人力资源部计划在结构工资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并和绩效奖金一起发放。有关规定详见。
2、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这体现为奖金发放、年终发红、工资升级等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分享”的支出,会换取员工很大的工作动力,可能带来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尤其是优异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对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精英,更应当获得一定的利润分享,其对象及分享形式与水平,由董事会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2、1、3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主要体现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制业绩目标和分部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任务承包上。其实质是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责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调动经营者创造效益的才能,达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2、1、4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
2、2工资要素的内容
根据工资的基本作用,并从工资制度目标和薪酬原则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工资划分以下要素:
(1)工作能力要素:这是员工任不同职别、获得不同工资的前提条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从学历、职业资历、创造力、影响力等方面来考虑,其反映形式为基本工资。
(2)职务要素:这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跨度、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职务工资上。
(3)劳动条件要素:这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物质环境因素。该要素在薪酬体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资和相关福利(话费、降温费、工伤保险费等)上。
(4)个人贡献要素:这也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要素反映在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公司工龄工资。前者反映员工个人现在对公司的贡献,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员工个人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公司福利的一些项目,也具有对个人贡献的回报和激励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反映了工资的保障作用,福利项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补贴、有薪假等。
2、3工资的基本结构
上述工资要素可以归结为基准内、基准外两个部分:
个人工资额=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这种结构在一般等级维工资制度中,是最常见的工资结构。在有些情况下,这两个部分可能不作区分而混在一起,如计件工资和销售提成工资。
2、3、1基准内工资:
基准内工资为公司薪资标准表中的各个项目,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等级,单位为每月**元。
(1)职等和级次。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职务分8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为10个级次或级别,依现行的各岗位起薪点为依据确定了各级次的具体标准,以保证工资改革后各岗位与薪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资晋级和职务升等的实际操作。
(2)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或底薪。为了将“死工资”变成“活工资”,从强化员工工作绩效出发,这部分工资将实行部分浮动的形式发放。
(3)职务工资。依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及其责任轻重来设定。职务不同反映在职等及职务工资中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同一个职等内职务工资基本是一样的,即在职务未升的情况下,职务工资也不升。
(4)加班工资。为了保障工资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设定标准时按基本工资的40%设定了加班工资,约高于法定2个百分点。
(5)工龄工资。以十足工龄计算,每年50元。
(6)计件工资。对个人劳动付出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和。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篇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施工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省、市有关规定,现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同意在甲方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内按规定足额缴存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万元整。
二、甲、乙方在保证期内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或提取该保证金。
三、乙方保证在从事施工建设过程中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应由乙方负责支付的赔偿金和其他费用;若乙方不支付,经甲方调查协调后,乙方仍不支付的,甲方从其缴存的保证金中代其支付相应的费用(本地企业适用于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向农民工代付相关费用后的七天内及时在甲方的专用账户内补足保证金。
四、乙方的在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工程结算审结之日起1年后,经甲方核实并出具书面同意函,即可提取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全部金额。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之日起生效,自乙方提取专用账户内的全部金额之日起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都将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
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杭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现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_。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在上岗或调换新岗位前应对乙方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团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每周至少保证乙方休息一天。
3、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将工资报酬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托银行发放。
2、甲方支付工资报酬的支付周期为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支付标准为_________。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_________。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保险,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费。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养老保险的待遇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按法定条件办理,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除如数支付损失数额外,还应加付25%的赔偿费用。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___月___日
鉴证机关:_________鉴证人:_________
鉴证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6:公司员工工资保密暂行管理制度
薪酬保密制度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篇17: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货款回收流程,便于应收账款及时回收,预防发生坏账,特制定本制度。
一、货款回收管理流程
(法律顾问审核合同范本) (销售公司和财务部备案)
(客户确认发货清单) (销售内勤分类存档)
(销售公司建立应收账款台账) (财务部每月出具催款明细表)
(业务员写出逾期货款报告) (附合同和货单的复印件)
(掌握客户的基本资料) (派业务精英配合收款)
(逾期一年以上的货款) (法律顾问配合催收)
(逾期18个月以上的货款) (催款组安排专人催收)
二、发货原则
保障货款安全,做好货款回收工作,必须从源头做起,必须坚持以下发货原则:
1、公司的定型产品,如变压器、电线电缆、电工圆铝杆等,以“先款后货,现款现货”为发货原则;个别“货到付款”的业务,1~3万元业务员要打出货款欠条,3万元以上应由本公司有担保能力者(如各公司总经理或年薪制工程师等)签字担保,10万元以上除办理欠款手续外,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2、公司的不定型产品,如箱变、配电柜、支架等,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公司可以接受的付款方式。
3、客户订购的定型产品(公司无存货或存货不足),也要签订购销合同,落实定金和付款方式。
三、合同的签订
签订规范的产品购销合同,是保证货款安全,规避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
1、公司要制作各种产品的购销合同范本,并经法律顾问审核;所有合同均应以公司的合同范本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签订。
2、合同拟好之后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然后由财务部加盖公章。
3、尽量要求客户全款到账,如果对方提出付定金采购,定金不得少于总货款的30%。定金到账后,公司采购物料安排生产。
4、本公司无法主导合同范本的客户(如央企、上市公司等),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要报董事长批准。
四、回款跟踪
1、销售公司要建立应收账款台账,财务部每月1~3日出具《催款明细表》,销售内勤要注意在收款期限内,对业务员的回款工作进行提醒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2、业务员对逾期未收回的货款,要书写情况汇报,连同以下材料呈交主管领导:
A.该笔货款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B.客户签字的发货清单复印件;
C.《客户详细资料登记表》。
3、主管领导接到报告,要落实责任人,制定应对措施,时刻关注货款的回收情况,避免因超时效或遗失证据而导致的坏帐。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坏帐,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4、每签订一笔新合同,业务员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详细资料,并填制《客户详细资料登记表》,以便在货款回收发生障碍时可有多种途径保护公司的债权。
5、如需集团公司总部发函给较严重的欠款单位,业务员要向总部填写申请(附相关证据),总部收到申请后立即着手办理,并直接将催款函寄给欠款单位。
6、每季度末,财务部要与较大客户进行应收货款函证,并负责《应收货款询证函》的发送、回收、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五、逾期应收货款管理
1、业务员负责对自己经手的逾期货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向业务经理报告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
2、销售公司全面负责所有逾期应收货款的回收工作,了解每笔逾期应收货款的基本情况,在指导、配合经办人清收的同时,向集团总部提出切实可行的清收建议。
六、责任追究
1、业务员因故离职时,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货款进行交接,取得客户对应收货款的确认函,若交接不清擅自离职者,扣发未发的工资、提成和奖金,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业务员接交时,办理人员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反映,有意代为隐瞒者与离职人员负同等责任。
3、业务员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催收货款,逾期1个月暂扣当事人工资10%,逾期3个月暂扣当事人工资30%,逾期6个月暂扣当事人工资50%;当业务员在1年内全额收回货款时,上述扣款全额退还,收回部分货款的酌情退还。
4、业务员截留、挪用、坐支货款者,按销售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适用公司奖惩制度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逾期应收货款超过本人当年销售总额的30%时,暂不结算或酌情扣押部分提成和奖金;逾期1年以上的应收货款按坏账处理,相关人员承当经济责任。
6、坏帐按账面余额由业务经办人赔偿40%,主管经理赔偿15%,营销总监赔偿15%,公司承担30%。
七、其它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18:杭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应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为.
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应缴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条例》之规定。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9:杭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职务: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族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 内)。
第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岗位协议书执行。
第四条 甲方应当科学合理地制定岗位协议和劳动定额,乙方应当按照岗位协议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指标。
第五条 甲方依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根据工作变化和需要以及考核结果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乙方平均日(周、月、季、年)工作时间应与国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三)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甲方在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甲方所属行业和乙方岗位特点,保障乙休息休假的权利。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其劳动工时由甲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而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工资标准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工资标准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如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年标准工时的,超过部分的工作时间,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乙方工资标准150%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结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内部规章制度及乙方所从事的岗位要求等确定和调整乙方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 甲方实行计时工资制的,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月工资 元或执工资分配形式。乙方在试用期间月工资 元。
第十二条 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甲乙双方应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约定合理的定额、单价确定工资支付标准: 。
第十三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时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同时,按国家和兵团规定的缴费比例,为乙方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工伤、 保险费,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应由乙方个人承担的 保险费。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兵团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兵团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本合同。
一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正在履行中,生产、工作确实不能离开或掌握生产、工作秘密的;
(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应当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及时与乙方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订立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一方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九、劳动合同解除有关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 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外,还应支付相当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在60日内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下列损失:
(一)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0日内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篇20: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范文
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天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或个人)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理;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