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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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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投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招投标,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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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如有变量以双方出料单、收料单为准。

附表格:

第二条租赁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不重新签订的,适用原合同有关。

第三条承租方每月日前自行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金。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应于双方约定的支付日起每日向出租方偿付所欠当月租金总额百分之1%违约金,此条款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承租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调整。

第四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但承租方违约的除外。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退还出租方经营场所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如有丢损、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或要求赔偿相应价款,并计算租金直至全部收回。

第六条租赁物由出租方送至承租方工地、合同履行地在出租方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但在承租方工地产生的装卸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指定为领货签单人员,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租期、起算日以领料单为准,签字认可,如未按期送货,在领料单上注明。

租赁期满,由承租方将租赁物送回出租方住所地仓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逾期不退还租赁物,应于约定的退货日或出租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每日向出租方偿付租金并加收一倍。

第七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移工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期提供租赁物,违约期免收租金。承租方违约的出租方有权要求退还租赁物或返还相应价款。

2.租赁物质量不合约定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解决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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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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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修 合 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宿舍三单元101室。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委托人义务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承包人义务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1748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____日首付给承包人248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____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装饰工程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工程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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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劳务派遣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企业,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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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

乙方:___

丙方:___

甲方承揽的 ,工程造价为 万元,乙方自愿单独施工,丙方自愿为乙方施工全过程提供责任担保。为了加强经营管理,保证履行职责,经甲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遵照执行。

一、丙方于 年 月 日以全部工资收入及资产为乙方承建工程提供施工履约担保。

二、丙方保证乙方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制订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抓好落实。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甲方同业主签定的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如因质量给甲方造成的声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丙方要与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丙方保证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抓好落实。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民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丙方负责配合与乙方积极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丙方保证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工程费用而发生的一切问题或经济纠纷由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负责任。

五、丙方保证乙方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经济往来,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交易,自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和丙方处理、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甲方按照乙方分包工程投资额的 %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由甲方在施工工程款到位(含供应材料款)50%后扣完。

七、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 两 年,保修及保修费由丙方和由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八、如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承担了垫付责任或其他损失,乙方和丙方自愿赔偿甲方垫付和损失金额的两倍。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结算完成两年后及保修期满后协议失效。

甲 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丙 方:(盖章)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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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涂料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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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关岱岳村东新建一栋办公楼,同意该办公楼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昆鹏酒厂车间办公综合楼

2、工程地点:山阴县大运路关岱岳村东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

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4213966 元(大写:肆佰贰拾壹万叁仟玖佰陆拾陆元整)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以下项目不在承包范围内:1、室内门不做。2、卫生洁具不做。3、采暖支管留口不做地暖。4、电气工程灯具不做安40W白炽灯,弱电只布管不穿线。5、楼梯栏杆不做。6、毛墙毛地不做铺装面层。)完成施工(包括本合同所注明的内容)。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包括回填)、主体工程、室内及天面排水工程、屋面工程。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报建手续。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

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层高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工程:①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批灰。②外墙面刮涂料。③楼面、地面面层为水泥浆。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三层屋面封顶付工程造价总额的。

2、待柱体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20xx年腊月(农历)三十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35% 。其余的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月8日开工至20xx年8月31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出费用。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线路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4、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施工提供地下管线布设情况,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施工场地乙方必须保持清洁,对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对成品派专人保管和保护。

6、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7、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材料品牌、规格、颜色由甲方认可。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8、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好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

10、乙方需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和及时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资或材料款,与甲方无关。

11、所有的检测费包括桩检费用、材料送检费均由乙方负责。

12、做好工程资料及材料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尽快为甲方办理好工程资料,如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资料不合格应由乙方负责(注:由甲方负责验收)。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确需进行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单给乙方,方可继续施工。同时作为竣工结算与交工验收的依据。

2、由于工程变更不及时而引起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如工程内容发生增减变化,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计算,相应增减工程造价。

十一、补充说明

1、筋使用线材及螺纹材。

2、水泥使用:装饰、砌墙使用水泥;结构所用的砼全部为商品混凝土(注:砼按图纸设计施工)。

3、墙体材料用机制一级页岩砖或红砖。

4、排水管采用联塑或雄塑管。

5、防盗门、玻璃门、卷闸门(由甲方指定品牌)。

6、按图施工。

十二、工程保修: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三、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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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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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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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施工承包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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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工作内容以及权利,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承包方式:采取包清工方式,即包单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辅助材料、包工具用具及机械。

3.工期:

二、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不同须补充完善工作范围内容)

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室内外瓦工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坑清土、基底土方修平;基坑抽水;

2、砼就位、浇筑(自拌砼制作)、养护,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二次结构砼浇筑、小型砼构件、止水带的安装、二次翻口砼浇筑、素砼翻边;

3、砖墙(砌块墙)材料就位、砌筑;砖胎模的砌筑、抹灰;预制件安放、拉结筋安放、砂浆制作(包括砂过筛)、内墙砌筑脚手架搭拆等;

4、模板的堵缝和柱凿毛、后浇带凿毛清理、砼屋楼板面平整度控制和拉毛、螺杆洞孔的修补等泥工全部工作内容。

5、临时设施用的大门围墙、五小设施、排水沟、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基础、场地道路的基底整理、砼硬化场地排水排污、临设材料及承包范围内材料装卸等符合标化工地的各项施工、拆除清理。

6、乙方自备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照明设备及照明缆线、水管、安全帽、手套、雨具等机具;活动架设施、劳保用品、安全帽等所有机具用品由乙方承担。

7、场内地面楼层的砼、砌块、砂浆等本工程所有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保管、堆集;完工后对周转材料的修整、清理,按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移交给甲方清点验收,填写验收单据,双方签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凭据。

8、生产性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场地垃圾清理,已完工程的保护;配合项目部迎接上级各项检查进行的各项配合工作;

9、从基础至主体结构以及屋面构架的所有含图纸范围内的砼浇捣成型,墙体砌筑、粉刷、屋面、楼地面成型、室外散水等。包含一切临时设施搭设、拆除,道路、场地硬化等。

10、混凝土浇捣时楼地面的清理和养护;砌体材料翻转等。

11、墙体砌筑完一层,清理一层,外墙脚手架上混凝土、砖等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日做日清。并配合项目部施工现场每层建筑物放线工作,负责建筑主管质量、安全部门检查前期现场材料清理、卫生清理等工作。

12、屋面、露台、阳台的各种结面层施工和清理。

13、按照图纸要求的基础梁底矿渣运输、回填工作。

14、搅拌机甲方负责提供使用,日常维护、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建筑面积计算及单价:

本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规定的文件计算面积,单价按总建筑面积 元人民币/㎡计算,工程单价包含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所有承包范围在内的单价。

四、结算程度及付款方式: 。

五、施工质量及要求:

质量要求如下: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甲方等相关单位的严格监督、调配,有计划施工。

3、乙方负责人应积极配合甲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严格管理。对自己职工严格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严抓质量,猛抓进度的教育工作,每天班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4、质量标准:垫层、砼梁、板、柱、屋面成型振捣密实,无胀模、无蜂窝、麻面、无露筋现象,且感观质量好;楼梯浇捣要求密实,踏步及平台打磨平整。楼面浇捣严密,上部磨实打毛,且板厚按图纸要求控制无误;施工缝位置必须按照图纸要求施作。楼层浇筑完工时,涉及到外墙安全网,必须人工用自来水清理干净,必须保证张挂整洁;砼浇筑完工时漏浆到下一层楼面,必须及时用水清理干净,多余砼必须充分利用;砌体要求:垂直度高,灰缝饱满,双面勾缝横平竖直,同时要按照图纸控制好门窗洞口尺寸;墙体与梁下接口按规范要求施工;构造柱砌体的留置(五进五出),必须垂直对称;粉刷要求:垂直点做好,墙面粉刷平整,垂直度高,阴阳角垂直。

5、若违反以上所涉及到的质量标准(如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出现蜂窝、麻面、露筋等现象),发现一处将处以500元罚款。

六、成本控制

认真研究图纸,提出合理的节约及整改方案,努力实现成本控制目标。对浪费材料等情况,甲方对乙方处以该材料价值2倍的罚款。对于超计划用材,甲方将从各个环节进行追查,若查出属乙方施工原因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同样对乙方予以该材料价值2倍罚款。

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工地安全生产。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制度,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工程安全达标。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班组长为第一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3、乙方在人员进场前应进行精选,确保人员思想品德高、技术素质高、身体素质好,禁止招收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驻现场施工。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后上岗。乙方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学习,穿戴好各自动劳动保护品。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项目部,并采取紧急措施,以人为本及时抢救。

5、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违章都将受到经济处罚,同时在施工现场,任何由于乙方而致使甲方遭到的处罚都将由乙方加倍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强制性规定。乙方人员施工时未戴安全帽、穿拖鞋、酒后上班,按每人200.00元/次的罚款。

7、乙方应执行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8、所有设备必须按甲方专业电工搭接漏电保护器通过用电,临时施工用电电线由甲方专业电工安排设置使用,严禁乱接乱牵乱甩,所有设备每天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生活区内严禁私改变原有的电源电线的走向,严禁私自增加用电设备,对于私自使用电饭煲,电热得快等其他用电设备者,发现一次处以200.00元/次的罚款,并没收用电器。

(二)、文明施工

1、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作业面的平整、有序,及时排除雨水及污水,并应所有设备和材料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由乙方施工留下的垃圾,其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尽场清,材料归类堆放;每施工完一个节点将该节点清理干净整洁,不给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遗留下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3、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乙方应全面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环境;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周围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施工方法的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移交工地时现场清理的结果应及时让甲方满意。

4、乙方在进场后,班组长要自行管理好自己的工人,所有人员不准在工地随意大小便,一经发现责令其改正,承担整栋楼的大小便卫生清理,直到举报下一人为止且罚款200-500元的罚款。

八、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与施工有关的文件资料;

2、提供临时设施供乙方施工人员居住;

3、及时提供原材料,确保工程施工的需要;

4、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以便下道工序的施工;

6、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协调周边关系,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

7、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质量、进度的施工要求和全方位的管理。

2、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范围内的各方面要求,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罚款,甚至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3、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必须每天常驻现场,甲方将对此人打考勤,有特殊情况必须到甲方项目部请假,此人全权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等工作。按时准点参加工地主持的各种会议,将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督促会议精神的实施,并将会议精神的实施情况准确无误地反馈至项目部。

4、爱护公司财物,施工过程中杜绝材料浪费,将材料损耗控制在最低点。

5、各班组间应相互谦让,友好合作,搞好各工种间的团结,如果发生工作间的矛盾找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解决。

6、按甲方总体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保证与所有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及时为施工人员购买各种保险,无论是否购买保险,乙方应为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全部费用。甲方拨付的款项为专用款项,乙方应及时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不得挪作他用,及时处理劳资纠纷,杜绝投诉和上访,严禁将劳资纠纷推向社会。

8.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办好暂住证手续,服从治理管理,在工地上严禁打架、偷窃现象和等不良现象,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如发生违法违纪、打架斗殴、报110投诉、上访等事件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持每天随时能进入施工状态。工程完工将余料、废料进行清理,并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分类归推。

10、不得分包及转包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不管任何原因产生乙方中途退场的,前期发生工程量以甲方认定为准,否则甲方将停止付乙方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一切损失。

1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不能定期完工,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经济损失。

九、补充说明

1、按分阶段付款的同时,但建设单位款额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工人的生活费由乙方自行支付,如乙方因没生活费而停工,若停工的一切损失(包括影响各工种施工进度,工期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周转材料,准备足够的劳动力,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经济困难进不到材料,及农忙、节假日、有人生病等条件延误工期,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按甲方制定的周、月工期每拖延一天罚1000元,拖延工期十天以上处罚贰万元,并赔偿各工种进度损失)。

3、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办理造册登记手续,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项目部的例会必须有签署人和负责人参加,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参加的直接扣罚500元/次,各次会议内容作为协议履行过程的相关依据,包括项目发放的各种整改单和进度计划要求,在有纠纷时作为有效的依据。

十、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双一份,合同双方签章(字)后生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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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施工联合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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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保证金的支付达成补充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安装)进场,支付首期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整。

二.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支付剩余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

本补充合同只是对工程保证金支付时间节点的补充说明,关于工程保证金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仍以双方签署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双方遵守执行。

本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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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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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年 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期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技术员 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_______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 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如果甲方工程在潍坊市昌乐县,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县,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发放。其中第一个月(_________年______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__________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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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利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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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矿井建设项目地面建筑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办公生活设施,建筑面积: m2, (具体数值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建筑高度 m或跨度 m,结构类型:框剪,钢筋混凝土,层数 ,其他 室外配套。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保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该基础设施的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X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方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8 月 17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协定 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合同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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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建筑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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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外墙涂料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施工段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a栋25 b、c栋25 d、e、f栋25 g-j栋25

备注:①本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

1、b-j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2、a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施工段暂定面积(㎡)包干单价(元/㎡)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b-j栋

a栋

合计

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二、支付方式

合同按b-j栋、a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暂定总价3%,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5%,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元整(¥)

a栋为人民币元整(¥)

4、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5、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工程配合费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变更

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

相关的合同范本

.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

.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

涂料名称颜色色号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①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②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

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

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

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次的处罚。

第七条: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拾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工作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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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施工劳务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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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依照《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

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以实际乙方进场开始施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及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合同工期顺延,不计算在合同规定施工工期内。

五、工程单项承包单价(单包工不包料)种类规格安装费(元)备注包含由进场施工合格标准、验收、退场等,所需要的高路坚及档土墙按设计要求____元/m3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因市场变化政府政策因素,不在调整价格,此价格为全费用包干价注:以上工程包验收合格,若不合格返工费用原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乙方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施工,必须达到砂浆饱满、大面平整、顺直、缝宽均匀、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发出的指令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的,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其中耗材的相关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_____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乙方不服从管理的应立刻清退出场并中止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使用机械及工具由乙方负责,部分材料在30米之外甲方用机械转到施工现场,领出去的物件因施工班单方面造成损耗及丢失,施工方应负责修复和照价赔偿。

八、现场处罚制度承包必须服从发包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由于措施不当造成质量事故及原材料损耗时,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进行现场处罚处罚金(50-200元),乙方拒不签字时,由甲方做施工记录为准,结算时在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因乙方单方面造成工期延误时,处以每天____元罚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全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方及其劳务人员所有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发包方不与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一经发现由发包方现场施工发包方处以个人罚款50元。

十、工程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每施工30天后,按确认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承包方,施工完成后,由发包方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后30天支付剩余款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十一、质量标准及验收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__等级。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的违约金。

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十三、争议的解决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_____协议,向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施工现场额外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拟定不纳入合同范围内。本合同一式___份,至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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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承包建筑施工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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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或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工程承包过程中的安全防治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安全管理责任: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司安全教育,提供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进行施工操作。

(二)甲方督促乙方组织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乙方应按照安全自主管理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

(三)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所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经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做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

(四)乙方指定 为专职安全环保员,负责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消防教育及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管理,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的规定。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六)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乙方上岗人员,必须是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操作证者。

(七)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予以解决。

(八)乙方施工中所需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环保要求,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若必须向甲方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并确认所借用的设备是否完好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一经接收就表示借入使用方确认该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该设备和工具的保养、维修及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十)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场所,若认为场所存有不安全因素,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该施工场所处于安全状态.

五、其他条款

(一)其它约定事项(若没有约定,应填“无。”:

(二)本协议作为施工协议与该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环境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结束并办妥有关手续后失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名) 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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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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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_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______人承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3.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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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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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模板单项工程,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工作内容。

二、承包造价: 以包干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包干。

三、组织领导:

1) 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 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

2)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 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 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 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 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 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7) 模板制、安必须保证几何尺寸准确和牢固,不准出现下垂、胀模、漏浆等现象。每次浇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以保证质量。如砼胀模超过允许偏差值,乙方应在拆模后立即负责凿平。在安装及拆模后,应及时将板面及楼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净,避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须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指定位置。

8)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

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 期:

根据项目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法:

1) 甲方在乙方进场一个月后开始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每10天发放一次,按每人每天20元计算。

八、其 它:

1) 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制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五万元封顶。

2) 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

3)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 伤者费用在500元以内,不管何种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 表: 代 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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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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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gf-91-0702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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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版建筑施工合同范文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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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单包工程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更好落实具体条款,甲、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和自愿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二、工程量范围:

1、按该工程±0.00以上的混凝土浇捣,墙体砌筑、内外墙粉刷。

2、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外发生的点工应按当时市场工价计付。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2、一切机械、大型工具和用电、水设施概由甲方提供。

四、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若工程质量和施工不符合合格要求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返工。

五、工程承包价款:

1、本工程以±0.00上建筑平方米为单位计价: ___________元/m2。

2、其中混凝土浇捣为___________元/m2。

六、付款方式:施工过程每月按进度工程量的___________%付给乙方作为生活费,外墙落架时按总工程款___________%付给乙方,完工时付至___________%余款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七、施工工期:___________

八、使用材料: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做到文明施工,每完成一项应清理到位,材料能用则用不能浪费,如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则由乙方照价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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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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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__________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________和承包________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________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________和承包________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________(简称甲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________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________(简称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________接受的当事人。

5.甲________驻工地代表(简称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________________驻工地代表(称简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________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________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________委托________________部分或全部设计,且________________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________双________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________双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________________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________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________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________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________________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________提供或________________提供经甲________代表批准,________________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________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________________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________________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________提供给________________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________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________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________________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__________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________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________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________的标准、规范。甲________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________________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________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________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________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________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________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_______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________约定的图纸份数,甲________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________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______

1.甲________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

2.甲________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________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________________应于甲________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________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________________要求已被确认。________________认为甲________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紧急情况下,甲________代表要求________立即执行的指令或________________加有异议,但甲________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________________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________________造成的损失由甲________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________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________________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________代表易人,甲________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________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________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________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________________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________双________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________双________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________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________________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后送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________________代表按甲________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________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________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________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________,由甲________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费用。

________________代表易人,________________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________,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________工作。甲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障碍;或承担________________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________________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________________进行设计交底;

7.向________________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________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________________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________________工作。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__________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________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________________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________________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________________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________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________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________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________________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________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________________自费予以修复。第三________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________协调,由责任________负责修复;或________________修复,由甲________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________________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________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由于________________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________________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________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________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________________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________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________应按甲________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________代表在7天内答复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________________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________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________________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________征得________________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________________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________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________________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应按甲________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________________实施甲________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________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________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________________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________________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________,由甲________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________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________________可认为甲________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________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________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的停工。

________________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报告,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________________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________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________批准。甲________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________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__________

1.提前的时间;

2.________________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________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________________制作的样板间,经甲________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________双________封存。样板间作为甲________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________________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________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________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________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________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________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________________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________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________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________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________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________________返工,________________应按甲________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_______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因甲________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________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________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________承担。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________代表参加。通知包括________________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________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________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________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________代表已经批准,________________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________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________________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________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________________可自行组织验收,甲________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________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________________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________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________________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________式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________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________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__________

1.甲________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________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________________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________法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________代表,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代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________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________给予________________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________约定________________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 工程款预付。甲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________________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________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________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________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________从应付之日起向________________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________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________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________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________________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________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________代表收到________________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________________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________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______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________代表对________________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甲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________式,根据甲________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________代表签字后支付。甲________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________________可向甲________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________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经________________同意并签订协议,甲________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________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________任何一________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________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________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 甲________提供材料。甲________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________________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________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人与甲________一起验收。无论________________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甲________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赔偿。甲________不按规定通知________________验收,________________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________负责。

甲________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__________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________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________________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________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________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________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________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________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________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________赔偿________________由此造成的损失。

________________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________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________________供应材料。________________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________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________代表应禁止使用,由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________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________________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 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________双________任何一________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________________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________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________承担。甲________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________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 甲________变更设计。甲________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经施工的工程,甲________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________________材料积压,应由甲________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________________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________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________________变更设计。________________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________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________双________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________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__________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________协商时间内,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________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__________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________________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________________提出变更工期,送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________代表不同意________________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________________提出后7天内通知________________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________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________________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________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________提交竣工图。甲________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________________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________代表在收到________________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________________修改后提请甲________验收的日期。

甲________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________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________责任。

第三十三条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________________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________式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________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________。

甲________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修。________________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________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________________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________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________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________________交付。因________________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________应付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________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________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________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________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________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__________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________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________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 违约。甲________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________________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________________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________________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________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________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________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________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________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________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________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________,违约________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索赔。甲________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________________可按以下规定向甲________索赔:__________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________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________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________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________________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________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________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________________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________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________________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________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________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________承担。

________________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________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________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________________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________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________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________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________________按甲________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________________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________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________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________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________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________________应每隔7天内甲________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________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________分别承担:_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________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________________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________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 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________双________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________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________人员及第三________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________________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________________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________________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________________应在14天内向甲________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________________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________双________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________________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________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________应为________________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________________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________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________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________承担。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________支付完毕,________________将工程交付甲________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________双________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________双________分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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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2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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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

工商注册机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_________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

第七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_________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_________总价_________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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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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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甲方房屋施工顺利进行,为明确双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施工图,乙方负责所有施工机械(木模,钉子,铁丝,脚平架等),从基础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钢筋工等所有施工内容。外墙正立面贴外墙砖,其它墙面为水利砂浆。五层楼地面贴地面砖,卫生间,厨房,楼梯踏步所有贴墙地砖。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增减工程量按照市场行情,双方协商解决。

2、基础竣工后付款人民币5000元整;每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付款人民币4000元整,内外粉刷完工后付款_____元整,春节前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如有质量问题返工达标后,另外赔材料)。

五、工期及安全责任:

工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____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

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工程的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3、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特别是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九、以上合同望双方遵守各自责任,本合同一式____份,自签字日期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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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土地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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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及装饰: ,安装: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定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件):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 万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数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余款(无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有相应资质的审核单位,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审核单位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匡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

三、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二、本合同签定后,承、发包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答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三、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承包方(施工单位)

发包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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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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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动工,_______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_%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______________,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____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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