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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责任人应负什么责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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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信托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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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_________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和_________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_________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_________基金。

2.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市分行。

6.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_________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_________证券登记公司。

15.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28.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指《_________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指《_________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 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_________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资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 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是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 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分配等权益。

第五条 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_________、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将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起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行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可以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 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_________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_________特区报》或《_________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 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 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_________市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 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5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分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 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2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20天以在《_________特区报》或《_________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未见到或收到上述方式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过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纪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议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 本基金的结业的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过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好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12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监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保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和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的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 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于无关职员)泄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可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可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则分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议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本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 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的情况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签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可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信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外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利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 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10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以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生单位总份额_________%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数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_________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 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法律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 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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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部安全责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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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驾驶的机动车辆均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行驶和审查及检验,办理有关保险。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文明行车。

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遵循行人优先原则,主动避让行人,严格按道路标志、标线进行行驶。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

三、机动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知识与技能。

四、行车时做到文明礼貌,按照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超速行驶,不开冒险车;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员,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绝不酒后驾车;停放车辆地点安全可靠;不驾驶套牌车、安全技术状况差或来源不清的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手续不全车辆上路行驶。

五、公务车辆的专职驾驶人员,不允许将本人所驾驶车辆交他人驾驶;不搭载与公务公干无关人员,不允许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不私自出车。

六、驾驶私家车、摩托车、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应按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往返。驾驶私家车的,不搭载同事上下班。

七、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行车前应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件须符合安全行车要求,严禁开故障车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并配备灭火器材。

八、对于酒后驾驶车辆、违章超过12分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公司、员工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XX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

员工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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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限责任股东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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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股东合作协议

甲方:张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乙方:李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丙方:王某某,手机号码:1598015,地址:

身份证号:*26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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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固企业员工定期限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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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详细)。

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绩效等可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是否需要甲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但甲方需扣除管理费及材料费用。A食宿 、B住宿、C俩餐 D早餐、中餐。住宿扣除50元每月,一餐扣除50元每月。

2.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

A全日制班 B轮换班

3.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4.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必须遵守本岗位值责。其每月的考核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工作时间根据甲方需要确定。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6.乙方必须按时 、按质 、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7.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8.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9.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12.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 、考核权和奖惩权。

13.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14.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15.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第三条 劳务报酬支付:

1.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2.甲方工资按级分为七级;特级 (约定) 一级800(全日班)、二级700(全日班)、三级650(轮换班)、四级560(轮换班)、五级500(全日班试用期)、六级400(轮换班试用期)。

3.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级工资即__________元。扣除费用_____元,实发__________元。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乙方试用期满后,成为正式合同员工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级工资即__________元。扣除费用_____元,实发__________元。

4.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5.如需调整劳务报酬,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收回合同,并支付乙方应得的报酬。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等甲方招聘到合适其岗位的人选,并同意解除时,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4.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A.提出书面通知;

B.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 、通信设备 、劳动工具 、等甲方财产 。如有遗失 、损坏应予赔偿。

C.取得甲方的批准。

D.交接工作;

.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F.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实;

G.办理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

1.员工档案信息;

2.《保密协议》;

3.《岗位职责书》;

4.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八条 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__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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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厂全部资产转让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6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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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__年7月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年月日(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项股权资产元,项抵债资产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款与支付

2.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2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元,(小写)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4.28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第五条税负的承担

4.1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第六条其他特别约定

56.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方依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56.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

56.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56.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5.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56.65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5.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六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67.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67.1.1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

67.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现状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

67.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

67.1.5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

67.1.6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工*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

67.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67.2.1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7.1.4”、“7.1.5”、“7.1.6”、“7.1.7”、“7.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7.2.2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权利,乙方承诺受让后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自行负责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67.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

67.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七第八条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78.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78.2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9.2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修改与变更

1011.1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11.2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三条其他

1113.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3.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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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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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条:聘用合同期限 本聘用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共五个月。

第二条: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一切为教师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具全,保证营养的质量。

(三)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把好食物的验收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无尘、无杂质,食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四)注意个人卫生,上班要穿着干净、整齐,上厕所或干脏活后要用肥皂把手洗净,定期进行体检。

(五)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将饭菜准备好。

(六)虚心听取意见,服从校长安排和管理。

(七)乙方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

(八)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责任自负。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每月元的工资标准支付五个月,共元,期末一次付清。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二)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学校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

(三)乙方如长期因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解除本合同。

(四)如乙方在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所聘岗位,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有规定按规定办,没有规定的按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办。

(二)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合持一份,送教育办存档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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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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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_________元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账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账户。

三、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账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

五、利润分配:

1.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2.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将委托账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_________%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全部归乙方享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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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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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公司 %的股权共 万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三、甲方声明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四、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 %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存档 份,交有关机关备案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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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甲医院医生工作责任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医生,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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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就医难、看病贵,是老百姓反应强烈的问题,而医患关系紧张也是严重困扰医院及患者。多年医改,上至卫生部,下至每一间医院,都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而提得最多可能是“以病人为中心”吧,以至许多医院门诊大厅都挂上“以病人为中心”的横幅。但其效果如何呢?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有90群众不满意目前的医疗改革。这不仅使我想:但有些医院挂出“以病人为中心”这横幅时,我们医护人员是否真的理解其中的意义,是否真的在我们的工作中就是以病人为中心。

在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愿意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作为医护人员,就应该为病人的利益着想。为了做好“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我们需要清楚病人的需求,需要多点站在病人的角度去考虑。我想,如果我是一位病人,在我心中的“以病人为中心”应是:方便病人就诊,对病人健康负责,减少病人的经济负担。

作为病人,到医院求医,特别是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医院,病人首先要面对的是众多专科,对于一个医学知识缺乏的病人来说,可能真的无从选择,等好不容易挂了号,迎接自己的又是漫长的候诊,还有接下来的,为了做完各项检查而在医院里东找西寻。如果顺利的话,一个早上或一天就待在医院里。如果要等检查结果时,可能会需要更长的时间。也许,对我们医护人员来说,有些检查是需要很长时间,但病人都会理解吗?所以,方便病人就诊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接下来的,对病人来说,可能是最重要的,就是对病人的健康负责。每一位病人度希望早点诊断明确,药到病除。作为医生的我们也同样治好患者的病。有一句话: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想治好病人的医生肯定不是好医生。比如,在外面的专科诊所里,就曝光出没有病的人给治出病来,也许那些不应该称作为医生。我们当然不会这样,但没有过硬的医学知识及认真、负责的态度,有时也会铸成大错。曾经一位大学同学向我说起这样件事:他们科有一位结脑患者出院后没几天又因头痛入院,当天腰穿不成功,第二、第三天主管医生再也没有做腰穿,到第四天,患者仍觉头痛,告知值班医生,值班医生考虑可能是颅内高压所致,但想三天来主管医生都没做腰穿,难道要值班来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就仅开出了止痛药而已。第五天,腰穿证实确实为颅内高压,科主任问他:当时你就不怕病人会因脑疝而死亡吗?那位医生只有汗颜。因此,我想,作为一名医生,每时每刻都要心存一颗认真负责的心,不管别的医生是否失职,在自己当班时,就该为病人负责。而在我们治疗病人的过程中,也应在患者病情及经济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

面对病人的“方便病人就诊,对病人的健康负责,减少病人经济负担”的要求,我们应怎样去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工作呢。就比如我们放射科,作为一个临床辅助性科室,每天都要为大量的患者进行检查,为临床诊断提供依据。病人多就意味着预约时间长,候诊时间长,取报告时间长等问题。为做到方便病人就诊,我们应科学、有效、合理的疏导病人。同时,本着对病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对于我们放射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如何更加准确及时的发送报告,所以,个人的业务水平及科室的整体水平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每一位医生都应当有一颗上进的心,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工作中,都应当不断的学习,使个人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而对于整个科室,应进一步完善读片会诊、病例追踪制度,通过读片会诊及病例追踪,提高大家对复杂病例、疑难病例的诊断水平。最后,面对现今医疗费用贵的问题,我们应尽最大能力为病人采取经济有效的方法来解决诊断上的需要。目前,放射学的诊断技术不断提高,可能某些专业知识,临床医生并不十分清楚,所以,需要通过加强与临床医生的交流,了解临床医生需要了解什么,而目前,我们可通过什么检查方法达到临床医生的目的;或者可以制定一本宣传手册,介绍我科诊断技术的特点及优点,让临床医生能更好的选择适当的检查,让临床检查更有针对性,从而有效的减轻患者的负担。

我相信,在我们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病人为中心不再是门诊大厅上的一条横幅,而是被赋予了“方便病人就诊,对病人健康负责,减少病人经济负担”的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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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资产收购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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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资产出售方):

乙方(资产收购方):

1、甲方拟将其所持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乙方,以履行20xx年对乙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解决关联交易问题的承诺。

2、乙方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并以募集现金收购甲方所持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3、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9月16日签订《资产转让意向协议书》,就乙方收购甲方所持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达成初步意见。基于以上前提,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上述资产所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

甲方

乙方

目标资产 指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指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指 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甲方之全资子公司 指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甲方之全资子公司 指 本次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拟向甲方收购的其持有的康美公司100%股权和药都仁和100%股权目标公司 指 康美公司和药都仁和的统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指 乙方根据其董事会决议,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6000万至9000万股股票的行为

第二条 目标资产的收购

2.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康美公司100%股权、药都仁和100%股权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收购。

第三条 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格

3.1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xx〕15、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xx年 12月31日),康美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9,646.24万元,药都仁和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921.84万元,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61,568.08万元。

甲乙双方认可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

3.2 甲乙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康美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39,646.24万元,药都仁和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21,921.84万元,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格合计 61,568.08万元。

第四条 目标资产的交付

4.1 乙方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资金划入乙方账户且办理完毕验资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实施目标资产收购的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的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目标公司发出股权转让的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的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并自申请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4.2 目标资产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视为目标资产交付完毕。

第五条 收购价款的支付

5.1 甲方应在目标资产交付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支付目标资产收购价款的书面通知,并书面提供用于支付目标资产收购价款的银行账号。

5.2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及银行账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61,568.08万元目标资产收购价款。

5.3 如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资金不足以支付目标资产收购价款,则不足部分由乙方利用自有资金支付。

第六条 期间损益的处理

6.1 甲乙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至目标资产交付完毕之日的期间内,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6.1.1 经审计目标资产的净资产增加的,增加部分归乙方所有。

6.1.2 经审计目标资产的净资产减少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补足。

第七条 双方承诺

7.1 甲方承诺

7.1.1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目标资产交付完毕之日,甲方须确保目标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自身并促使目标公司不提议、不审议、不实施利润分配。

7.1.2 保证目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保证目标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其他债务或为他人债务设置担保而可能产生的或有债务。

7.1.3 目标资产出售给乙方后,甲方不再生产和经营与目标公司业务相同的产品,避免同业竞争。

7.2 乙方承诺

7.2.1 将收购目标资产列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本协议约定实施收购。

第八条 税费

8.1 与拥有、管理、经营或运作目标资产有关的,在目标资产交付之前产生的一切税项和费用(无论该税项和/或费用是在目标资产交付当天或在该日以前或以后征收或缴纳),由甲方承担。

8.2 甲方承担因目标资产评估增值而产生的全部税项和/或费用。

8.3 因本次收购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9.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内容。

9.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本协议可因下述情形而被提前解除:

9.2.1 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9.2.2 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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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建目标考核责任自查报告范文[页2]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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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目标考核责任自查报告范文

三、增强素质、着力业务学习

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同时,做到五个坚持,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素质,达到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坚持单位与个人互动,围绕“两个活动”的开展,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确定学习目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政治理论和领导能力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提高干部职工学历层次。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切实发挥示范作用,用好的学风促动,上下联动,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与调研、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强化自主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四是坚持制度保障,增强学习的规范性,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白天或晚上学习的形式,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五是坚持学以致用,组织全体园区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不断提高学习成效。

四、注重落实,抓认识理思路

园区既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又是企业的服务部门,为此,园区党工委一是提高干部职工对园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干部职工清晰地认识到做好园区工作,关系到全区工业平台建设,进而牢固树立“小机构、大服务”的理念。二是明确政治方向,理清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园区建设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重点,聚精会神抓部门业务工作。三是结合实际,解放思想,理清园区服务和发展思路,园区不断积极探索研究园区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园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四是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工作思路落到实处,有力推动了园区工作全面发展。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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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债权人自愿放弃连带责任债务人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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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非名单制中小企业集团用户入网担保函》,该担保函目的是为了满足甲方所涉及用户与甲方所签订电信合同的规定用户人数条件,即乙方所提供担保用户人数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可签订相应的集团用户电信合同及办理所涉集团业务,并非对乙方所签订的所有用户做担保,基于此双方明知的事实,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订立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对所签订《非名单制中小企业集团用户入网担保函》中部分用户(后附“华诚公司担保明细”表格,以加盖公司公章与法人名章为我公司承认担保用户)所承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这些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违反与甲方电信合同约定时,乙方不承担该担保函中任何条款所约定的保证责任。

二、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违反与甲方的电信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向乙方主张承担担保责任。

三、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担保函约定的担保责任,应向乙方按照所涉及用户的数量承担每位用户______元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依法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查询费、交通费、复印费、打印费等各项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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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党委落实两个责任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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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党委落实两个责任自查报告

按照大兴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区民委党支部认真对照区委《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所列的各项任务,对XX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

区民委党支部高度重视并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组织全体党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2月份以来,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民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利用14个半天的时间集中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论群众路线—主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重点篇目,组织参观了国子监中国古代官德文化展,提高了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增强了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要求,区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廉洁从政的相关部署,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

二、细化责任、严格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明确纪检主责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重点节日前夕的廉政提醒和节日期间的督促检查,提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三、立足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按照区纪委《关于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的意见》及政法委《关于加强大兴区政法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廉政教育展览。二是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部署,及时开展办公用房、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的专项整治,以实际行动营造廉政建设的政务环境。三是邀请区委党校教授进行专题辅导,结合群体性事件如何应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四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观看区纪委下发的宣教片,以身边人、身边事现身说法,通过反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大家冷静反思、深刻警醒,加深了对相关纪律要求的认识。

四、强化监督,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按照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安排》,对照工作任务明细表,认真编制本单位职权目录和集体决策事项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工作实际,调整更新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研究制定项目化管理防控方案;确定民族经济发展作为重点防控项目,达到“八有”和“六先”。制定权力科学化配置工作方案;组建由民族宗教侨界代表人士和部分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组成的“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评议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民委工作的意见。7月和8月,先后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基层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以《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为题,为全体党员讲党课,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群众观。

五、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的工作

民委只有6名正式工作人员,要承担全区民族宗教侨务各项工作,要做好机关各项建设以及后勤保障,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由于人员有限,在各项活动的开展上创新不足。下一阶段,民委党支部将重点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1、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机关干部中持之以恒地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系列重要讲话内容,将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党章要求,严格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规定,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确保执行中央、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2、巩固“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化专项整治效果,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之以恒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百家单位连百村”城乡共建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基层需求、更加符合群众意愿,使活动真正见实效。

3、加强党支部建设,继续做好“创先争优”工作。通过各项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言”。由支部书记讲党课,使全体党员受教育。二是认真开展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参加区情、新党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自学,撰写学习心得。

4、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落实“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党务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实反腐倡廉“初始动议、决策留痕、过程监审、结果查究”工作机制,完善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管住家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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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支部党员责任承诺书_承诺书_网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党工团,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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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支部党员责任承诺书

我在这里承诺在下半年度做到:

1. 争取初中部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教学方式,形成初中部的特色

2. 使初中部文化建设上有自身的突破

3. 进班听课,及时沟通。本学期要听本组教师至少每人一节课。并与任课教师沟通,掌握各班,各任课教师情况。

4. 班级建设规范化,利用本学期完成班集体的组建,规范化学生行为。

5. 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差错率为零

6. 实现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宗旨,满意率为98%

7. 各项资料齐全、规范、标准,力争创全校首位。

8. 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积极思考、用于创新,使初中部学生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9. 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进行总结,虚心想他人学习从而弥补本身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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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排污管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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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方: (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简称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 年 月 日在 就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㈠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安全许可证书。

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3.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30人以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㈡安全风险抵押金

乙方交纳甲方工程款10%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及考试。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时,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或有当年体检合格证)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亲自组织考试)。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守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带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智障人员施工。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五、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两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20__~5000元。

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200~1000元。

(1)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5)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6)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拆电源端。

(7)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周围区域进行清淤、挖土等工作。

(8)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

(9)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

(10)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

(12)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13)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14)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15)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1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1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

(18)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

(19)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20)使用的电工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中不戴绝缘手套。

(21)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

(22)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

(23)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

(24)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2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等。

(26)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

(27)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28)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29)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0)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31)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

(32)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

(33)擅自跨越安全遮拦。

(34)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

(35)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

(36)生产现场吸烟或检修现场有烟头、流动吸烟。

(37)随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8)电气检修人员走错间隔。

(39)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规规定距离。

(40)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

(41)无正当理由挪动消防器材。

(42)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他工作。

(44)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5)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氢、煤气装置排气、熬制沥青、冷底子油、油漆、油及其他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

(46)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及《反违章实施细则》等行为。

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8.未尽事宜按甲方《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等规定中条款执行。

六、其他

1.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责任,由乙方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应将结论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

3.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在终止。

4.本协议由甲方委托电厂安全监察部办理。

甲方:(章) 乙方:(章)

乙方法人代表或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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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厂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4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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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 年 月 日 (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 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项股权资产 元, 项抵债资产 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 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

2.1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2 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 元,(小写) 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 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 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 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 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 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 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 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 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 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 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 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 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 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 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 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 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 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 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 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 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 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3.4.17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津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4.28 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 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第五条 税负的承担

4.1 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第六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七第八条 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78.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78.2 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9.2 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 修改与变更

1011.1 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11.2 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三条 其他

1113.1 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3.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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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安全责任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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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北京振兴宇齐机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的施工电梯1台。因此,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升降机(施工电梯)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安全使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地处位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升降机(施工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2、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禁止违章指挥。

3、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在设备使用各方面的关系。

4、甲方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的操作人员,依照《中建八局中国科学技术馆新馆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相关要求和罚金标准进行处罚;有权要求调换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操作人员。

5、升降机(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书面报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升降机(施工电梯)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等作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安全使用。

2、乙方安排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接收人员必须一一履行签字手续;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落实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和方案的要求。

4、负责升降机(施工电梯)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和保养,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及班前检查记录;每月应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报甲方存档。

5、升降机(施工电梯)发生故障后,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施工电梯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杜绝其设备带病运转。

6、由于机械故障停止使用,每月累计24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超过24小时加倍扣除。停止时间由现场安全员和乙方机长签字生效。

7、操作人员对甲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开机。

8、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从事故责任方面讲,升降机(施工电梯)防护装置失灵,配重钢丝绳断绳,电缆断裂,吊笼冒顶和附着件松动等所发生的一切机械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事故处理:

甲乙双方职工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地方主管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双方单位负责处理,事故定性后,属于甲方的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属于乙方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乙双方都要派人参与事故的处理。对事故的经济赔偿和相关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落实。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在中国科学技术馆新馆升降机(施工电梯)作业中的安全责任明确和事故责任划分,如遇有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即告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监理各存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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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资产经营责任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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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资产所有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精神,按照__市人民政府批准在__厂试行(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决定,通过全市公开招标和认真评议,择优选中乙方为__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第一章 经营责任期限

本期经营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__个月。

第二章 经营责任目标

一、经营期间,乙方保证实现利润总额__万元(含所得税,不含帐面亏损)。每年实现目标如下:

__年__月__日至该年12月31日实现__万元;

__年度实现__万元;

__年度实现__万元;

……。

二、按经营期间实现利润总额计算的资产实际价格为__万元,如上确有保证的增上之后的资产价格为__万元(计算公式及说明另列,略)

三、对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企业的潜在亏损,按财政局所核实的金额,在经营期间分年进入成本,逐步消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的帐面亏损,用企业税后留利弥补。

四、在保证实现__万元目标利润的同时,按年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为____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厂级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权,生产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职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企业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义务:

1.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证企业行为符合国家利益和宏观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业的全部财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

3.按期足额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资金、大修基金只能用于技术改造、增添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和归还专项贷款,不能挪作它用。

4.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5.乙方必须保证按规定发放退(离)休、退职职工的劳保金和缴交合同制用工的劳动保险金,保证在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上级部门所给予的优惠条件。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 经济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间的实现利润,按__%交纳所得税,__%交纳调节税(或免交调节税)。如超过年度利润基数所交纳的所得税,由财政返还__%(或不返还),财政返还部分只能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和归还中短期贷款。

二、实行资产经营前企业向银行或财政的贷款,仍按原贷款合同规定办理;对实行资产经营期间所进行的专项贷款,其本息用税后利润归还。

三、经营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应以市财政局审批年度决算数为准。企业税前利润归还专项贷款,允许按规定比例提取“两金”。“两金”来源,由企业用超额利润解决。企业税后利润在扣除经营者和合作者所得后,按财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产发展基金占__%,奖励基金占__%,福利资金占__%。改变分配比例,须征得市财政局同意。

第五章 奖罚规定

1.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可得到本人标准工资的__倍的报酬,月度暂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50%预支,年终结算。其中,提取__%作为风险基金,存入企业不计利息,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动用。本人标准工资部分可以进成本,超过标准工资部分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其差额部分,由企业留利中弥补。完不成基期利润指标,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则要对乙方的经营资格重新审查。

2.年度超标利润,可转入下年度计算,经营期满,实现利润超过标的利润的部分,每超出1%,奖励给乙方年标准工资的10%。

3.资产增值收入,按下届经营者的中标利润计算的资产价格与本届经营者中标时计算的资产价格之比,资产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过1%,可提取本人年标准工资的10%;资产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本人标准工资的5%。资产减值时,按增值奖励的比例扣除本人标准工资。

4.在完成年目标的基础上,超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超额部分奖励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额10万元以外的部分,按5%奖励。但职工奖励总额不得少于乙方(含合作者)得奖总额。其资金来源在归还贷款提取的奖励基金中列支。

5.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与奖励,不得高于乙方个人的收入和奖罚,具体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增值新老设备放在一起评估,新老设备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净值所占比例计算。在结算经营责任奖罚时,不考虑原辅材料、燃料、电力紧缺、调价等因素。)

第六章 经济担保

1.乙方必须以__元(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保证人(合作者)须交相同数额的保证金。

2.抵押金与保证金,须在签约时交__厂财务科验收、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动用。

3.以上抵押金、风险金和保证金,经营期满,合同规定的经济指标如期实现后,如数发还乙方和保证人。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甲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经仲裁部门裁定,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乙方违法乱纪,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解除合同。

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内实现利润达不到目标利润的80%,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3.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条款。

第八章 附则

1.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2.资产经营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资产所有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理事会。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政府或法院裁决。

5.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盖章)

代表:__(签字)

×××公证处(盖章)

公证员(签字)

乙方:__(盖章)

代表: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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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组建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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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寄售人将不断地把_________(货物)运交给代售人代售。货物价格为市场cif市价,约隔90天运交一次。

2.代售人在征得寄售人对价格、条款等到同意之后,必须尽力以最好价格出售寄售商品。

3.开始阶段,每次船运货物的价格不得超过_________美元,代售人未偿付的货款不能超过_________美元。

4.寄售人对赊销造成的坏账不负任何责任,代售人在任何时候均负有支付寄售人货款的义务。

5.代售人将接受寄售人开立的以代售人为付款人的90天远期汇票,年利_________%。

6.代售人以签字信托收据从寄售人银行换取包括提单在内的装运单据。

7.寄售人负担货物售出之前的保险费和仓储费。

8.寄售人必须遵守_________政府的规章。

9.本协议英文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双方确认上述内容,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立约,以资证明。

寄售人(签字):_______代售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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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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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年 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 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 酬。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 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 报酬。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xx)。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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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承担债务担保及清偿责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2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_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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