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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全文【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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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6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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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纪律处分相关条例。

20xx年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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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旗下讲话稿小学励志故事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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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我是来自六(4)班的--同学,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扬理想的风帆,铸清洁的灵魂》。

从亘古以来,许多的官员都成了”贪河“中的一粒砂,当了数十百千的石头中的一枚。偶尔有几个被人们知晓,然而却被挂上了”千古罪人“的罪名,从此臭名昭着,生活在人们的唾骂声中。即便是死了,也会被别人唾骂,像什么”八辈子不得好死“诸如此类的话,他们的灵魂也不会得到永久的安息。

然而有黑暗的存在,就必定会有光明的启示,正义之士会举起手中的利剑,向敌人的要害狠狠地刺下去,为人们伸张正义。

在与我们失之交臂的04年中,出现了这样一位值得令人钦佩的,英勇的”女骑士“。尽管是位女将,但”巾帼不让须眉“。作为警察的她,以自己的忠诚,才干和辉煌业绩,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三八国旗手,中国十大女杰,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人民优秀警察等20多项荣誉称号。这些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她的廉洁,奉公她在她短暂而又充实的生命中认真执行着每一个她应履行的义务。

事实上,现在人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廉洁“香气是传承自古人的。像是赫赫有名的包青天——包拯,一身为官清廉,而在他年幼时就已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死忠义“。海瑞,他对任何事情都公正对待,铁面无私,即使是对一直有恩与他的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他年轻时,也早对社会问题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也立志要做个为百姓伸冤的好官。

清廉正直的官员们在小的时候就开始有着远大的理想,在他们筑梦的同时也造就了一身的正气与傲骨。也许我们并不会经历他们的路程,但是我们社会存在的”黑势力“是相同的,那为何不从现在开始就学会”清廉“,了解”清廉“,也成为”清廉“的人呢我想你不会希望在”贪官录“中会出现你的名字,使你的子孙后代无颜面可存吧!那从现在开始,就为自己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目标,拥有坚劲挺拔的人格,为”名留青史“打下厚实的基础,为远航的小帆闯出别有一番天地!

这些伟人的故事同样告诉我们随时要让自己保持优秀的灵魂,使自己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花般高洁的品质。我们虽然生活在混沌的世事之中,穿行在世俗的尘嚣之中,但我们更要保持我们的心灵,让它纤尘不染。使自己被拂拭的心灵告诉我们永远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享受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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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班主任大赛教育故事演讲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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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孩子是夸出来的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鼓励中,他会学会自信。每个孩子都是一本书,是一朵需要耐心浇灌的花,是一支需要点燃的火把。他们的心理脆弱,情绪易波动,充满爱的关怀,会改变一个学生的行为。反之,哪怕是一次不当的批评,也可能严重挫伤孩子的自尊。

我参加工作两年了,而在这两年中我都是当一年级的班主任。小孩子难免犯错,而我一开始对他们的错误就是训斥。但是慢慢的我发现训斥不起作用,对于一些孩子来说反而越训越差。所以,我改变了方法----表扬、鼓励。终于,我发现好孩子其实是夸出来的。 我们班级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姑娘,叫田斯琦,给人的感觉是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但是她有一个缺点就是从来不和老师说话。上课不会举手回答问题,老师提问也从来不回答。开火车轮流回答问题,轮到她也从不发言。但是下课就会和小朋友们玩的很开心,讲话什么的也都没有问题。

为了让她能发言,我找她谈过话。但是孩子没有反应,一直抠手指,不吱声。找家长谈,家长只是说老师你多费心,多提问提问她。为了她可以发言我想了很多办法,都没有成功。所以每次找她回答问题后,我都特别的生气,有的时候会大声的训斥她。但是我发现没有效果,反而越来越糟。

教不得其法,所以我就开始反思,改变教育的方法。我尽量的多和她说话,她不理我我也说,而且要轻声细语的说。要改变我平时在她心中那种严肃的形象,尽自己最大可能让她感到老师是和蔼可亲

的、容易接近的。慢慢的她可以向我点头应答了,再后来她可以简单的回到我的问题了,虽然她的声音非常小,非常小。

以后,一些小事情我就找田斯琦去做,尽量多的去夸奖她。 田斯琦有一个优点,就是字很工整,作用也干净。所以我多次夸奖她。她的作业每次我都会在班级展示,而且会奖励小红花。后来我发现她的表现越来越好。渐渐的,我在黑板上出列竖式的题目她会主动的举手要求去讲台板演,而且准确率很高。提问她简单的题目,她也会小声的回答了。

我很高兴,同时又对之前的教育方法感到了深深的自责。

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天使。他们活泼善良,精灵古怪。他们身上有许多的坏习惯,又有很多的闪光点。而身为老师的我们,就是要教会他们去改正身上的坏习惯,点亮身上的闪光点。但是教要得其法,不得用力过猛,要适得其所。

其实,好孩子是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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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教育叙事故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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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在同龄人中,我没有靓丽的外表和时尚的服饰,但我是学生眼里最美最美的老师;我不想苍白空洞的说我为教育事业做了些什么,但我敢说我15 年来是一步一个脚印,以我的满腔热情无微不至地关爱我的学生。正是这份真诚的真挚的无私的深沉的爱,我教的孩子能快乐成长,我的教师生涯也充满阳光和快乐。 再多的辛苦劳累在孩子们纯真的笑容之下烟消云散,无影无踪!我喜欢这样一首小诗:“有一首歌最为动人/那就是师德/有一种人生最为美丽/那就是教师/有一种风景最为隽永/那就是师魂/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拥有同一颗火热的太阳/我们拥有同一片广博的天空/在同一片天空下/我们用爱撒播着希望……”当初,我把它工工整整地抄在我日记本扉页上的时候,“用爱撒播希望,用真诚对待学生”便成了我无言的承诺。

一句很简单的话语,真的能够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吗?回答是肯定的。因为它包含着浓浓的师爱。马尔克姆·戴尔凯夫是一位职业作家。小时候是个很胆小害羞的孩子,没有信心,没有朋友。但是,老师布劳斯太太的一句评语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在一次作文中,老师给他的评语他永远都忘不了——“写得很好!”这句话极大地鼓舞了他的自信,让他看到了自己的潜力,找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从此,他开始了自己成功而又充实的一生,并且也热情的鼓舞自己身边的同事、朋友。“在我读到这四个字之前,我一直不知道我自己是谁,也不知道将来我能做什么,”戴尔凯夫说,“直到读了布劳斯太太的评语,我才找到了信心。那天回到家后,我又写了一则小故事,这是我一直梦想着去做却不相信自己能做到的事情。”之后,在读书的业余时间,他又写了许多小故事,每一次他都把自己的作品带到学校,交给布劳斯太太。而布劳斯老师对这些稚嫩的作品则给予了鼓舞人心的、严肃而又真诚的评价。“她所做的一切恰恰是当时的我所需要的。”戴尔凯夫说。

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虽然没有人能左右我们的命运,但是老师、朋友的一句重要的话语有时就如同人生的一颗启明星,温暖我们心灵的港湾,照亮我们前行的路程。优秀的教师就是一团火,一座丰碑。能给人以示范,给人以热情,给人以动力!。

我自己也遇到过很多鼓励我的老师和朋友。小时候,我转学到一个陌生的学校,特别自卑,但是班主任刘老师给了我热情的帮助和真诚的关心,经常鼓励我,说我是个听话的好学生,是个很用功的学生,是个很有潜力的学生。就是在我中考之前没有信心的时候也鼓励我:“哀兵必胜!你会成功的!”结果我不负众望,考了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还有很多家长朋友,都给我很多的鼓励和很高的评价!“你是个优秀的老师!”“你有一颗真诚的爱心!”“我的孩子放在你的班里很放心!” 我听了真的非常欣慰和自豪!记得有人曾说过:“我曾想做一个伟人,但没有成功;后来我又想做伟人的妻子,业已失败;现在我想通了,我要做伟人的老师。” 看着孩子们一拨一拨在涓涓细流的浇灌下健康成长,我由衷感受到为人师表的幸福,感受到真诚无价的甜蜜。

所以我在和孩子们相处中,更多的是他们以热情的鼓励和殷切地期望!表扬他们的优点,赞美他们的闪光之处,用美好的语言激励他们,用真善美的故事启发他们,快乐洋溢在孩子们的脸上,幸福荡漾在他们的心头!

我曾经讲过丽娜的故事,丽娜是个一生下来就裂唇的可怜的孩子!她肯定:除了家里人,没有人会爱她。二年级时,丽娜进了老师伦纳德夫人的班级。老师长得很美,每一个孩子都喜欢她、尊敬她。但丽娜觉得没有一个人比她更爱伦纳德夫人。因为这里有个不一般的缘故——低年级同学每年都有一次耳语测试:孩子们依次走到教室门边,用右手捂着右耳,然后老师在讲台上轻轻说一句话,再由那个孩子把话复述一遍。可丽娜的左耳先天失聪,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她不愿把这事说出来,以免被人嘲笑。早在幼儿园时,丽娜就发现没人注意你是否真正捂住耳朵,而只注意你重复的话对不对,所以,每次测验时,丽娜都假装用手捂住了耳朵。这次同往常一样,丽娜又是最后一个。她心想:老师会说什么呢?以前,老师一般会说“天是蓝色的”或者“你有没有一双新鞋”等。

终于轮到丽娜了。她把左耳对着伦纳德老师,同时,用右手紧紧捂住了右耳,然后,悄悄抬起一点,这样就足以听清老师的话了。她静静地等待着,然后,伦纳德老师说了一句话,这句话仿佛是一束温暖的阳光直射她的心田,抚慰了她那颗受伤的心,这句话改变了她对人生的看法。这位美丽而亲切的老师轻轻地说:“我希望你是我女儿!”

这短短的一句话,给了一个常受嘲弄的残疾儿童以震撼内心的巨大的欢乐和生活的勇气,丽娜从此不再孤独,不再自卑;因为她知道自己最爱的老师也爱自己!乌申斯基说:“教师是人的范例,对于学生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

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对每一个孩子我们都应该耐心、细心。对于每一个孩子我们都应对他们充满希望,真诚地爱着他们,把他们当作是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把浓浓的师爱化作每一个孩子心中最美的云彩,一定会有更多的奇迹和惊喜。人生因为事业才显示生命价值。我没有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我将继续的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分秒秒地珍惜宝贵的时间,真真切切地爱着所有的学生,踏踏实实地做着该做的工作,这,就是我的平凡人生平凡路。套用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句名言作为我的结束语——一个好老师的生命是应当这样渡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也不因误人子弟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骄傲地说:我把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献给了孩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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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感动人心的红色故事演讲稿范文_讲话稿范文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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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人心红色故事演讲稿范文精选五篇

长征途中,红军不畏征途艰险,跨越雪山草地,克服重重困难,表现出了不怕牺牲、敢于胜利的无产阶级乐观主义精神,表现出了顾全大局、严守纪律、亲密团结的高尚品德。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红色故事演讲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色故事演讲稿】一

一转眼九十六年风雨历程,再回首多少载坎坷艰辛。从帝国主义的蹂躏践踏,到国民党的剥削镇压,中华儿女没有被这苦痛折磨压弯腰杆,没有被这屈辱凌虐碾碎脊梁。先辈们在匍匐中寻找站立起来的方法,用一杆共产主义的大旗,撑起了一个世纪以来华夏大地上破碎的天空。带给我们一个焕然一新的时代。共产党,一个多么嘹亮的名字,他像一声怒吼,震慑住肆虐在中华大地上的魑魅魍魉,将中华民族坚强不屈的精神,深深烙印进每个炎黄子孙的血脉;将共产主义绚烂无比的信仰,统统汇聚成革命势不可当的洪流!

是啊,九十六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了,很多事情渐渐被我们淡忘。我时常审视自己的生活,观察我们的时代。繁华的街道,宽敞的住宅,琳琅满目的商品,设施先进的大学。是否你也曾与我一样,终日抱着手机发短信、上网,关心动感地带和神州行哪个套餐比较划算,关心哪个NBA球队又获胜了,关心哪部电影最近又上映了,并且还以为,这一切都来得理所当然。是的,我们出生在一个物质生活高度发达的时代,享受着前人无可比拟的富足,挥霍着我们的青春,在自怨自艾和茫然无措中度过了这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个春秋。我们学习,也许仅仅是为了将来找一个能糊口的工作,能维持我们现在所享受的物质条件。而精神上的追求又在哪里呢?是为了父母的期许?还是为了旁人的欣羡?或者,我们一直都在为了别人狭隘的期待而努力的活着,孰不知,我们本应有更宽广的视野,更伟大的追求!

也许你会说,我能力有限,做不了像秋瑾彭湃那样宏伟的事业;现在社会安定,不需要我投笔从戎驰骋沙场。诚然,在前人的努力之下,我们已经取得了各种各样的辉煌。但时代仍在发展,不可否认的是,我们与世界许多发达国家仍存在巨大的差异。我们需要新时代的拼搏与奋斗,顺着时代的脉络,负担起祖国伟大复兴的使命。而在历史的大潮面前,岂能容许你有丝毫的退缩与迟疑?陈毅元帅如是说,“南国烽烟正十年,此头须向国门悬,后死诸君多努力,捷报飞来当纸钱。”有时候,我们仅仅需要的是一个志向,一种勇气,一份将天下拥入怀中的气魄。站得高,看得远,我们能为这个正在腾飞的国家做的,还有很多。

九十六载的悠悠岁月,九十六载的风雨兼程。我们的党带给新中国无限的生机与活力,带给我们现在舒适的环境和巨大的发展空间。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时光,不去把握机遇?终于风霜已不再侵袭,秋雨也不再滴落,美丽的时刻已经到来,飘扬的旗帜下已然累累硕果。和党一起经历磨砺的中华民族,在新时代的生活中,将更加高举党的光辉的旗帜,让党的旗帜永远鲜艳!

【红色故事演讲稿】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中国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人民生活幸福,我们学习环境条件无比优越,我们是幸运的一代!可我们想过今天的幸福是怎么来的吗?是无数革命先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啊!

姐姐就是其中的一位。今年是牺牲xx周年纪念日,我们深切缅怀她!让我们重温一下姐姐的英勇事迹,永远记住姐姐短暂而又辉煌的一生!

,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牺牲于1947年1月12日。她8岁上小学,10岁参加儿童团并成为团长,14岁担任妇救会主任,为中共预备党员。

是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也是唯一受到中国三代领导人题词的少年女英雄。

1946年10月,国民党部队占领了文水县。中共县委决定只留下少数同志坚持斗争。认为自己年纪小、熟悉环境,主动留了下来,组织群众掩埋粮食,掩护伤员撤离,还配合武工队处死了敌人保长石佩怀,对敌人震动很大。1946年12月,敌人开始报复,多次进家乡搜查,抓走了地下交通员石三槐等6人,形势非常危急。家人劝她赶快撤退,但她表示:"走与不走要等上级通知。1947年1月11日夜,上级通知她转移,可天刚刚蒙蒙亮,敌人就包围了整个村子,强令全村所有人到观音庙集合,也被迫来到场地上。她早有预料,摘下了指环,掏出了手绢和万金油盒交给母亲,决心与敌人作殊死斗争。

最终在叛徒"石五则"的出卖和现场指认下,当场被捕。国民党大胡子军官黑着脸审问她:"你就是?"

响亮地回答:"我就是,怎么样?"

大胡子恶狠狠地说:"今天要你自白,不说就要你的命。"

冷静地说:"我没有什么可自白的。"

大胡子威胁着说:"现在有人供出了你是共产党。"

知道已被叛徒出卖,她把头一扬,自豪地说:"我就是共产党员,怎么样?"

大胡子问:"你为啥要参加共产党?"

回答:"因为共产党为穷人办事。"

大胡子又问:"你给八路做过什么工作?"

大声说:"我什么都做过!"

大胡子万万没有想到,共产党的一个小女孩都如此厉害。见硬的不行,就用软的,他奸笑着哄骗说:"你要知道,自白就等于自救,只要你自白,我就放了你,还会给你一份好地,怎么样?"

轻蔑地说:"给我一个金人也不自白。"

这下敌人恼羞成怒,他收起阴险的笑脸,敲着桌子嚎叫道:"你小小年纪,嘴巴这么硬,难道你就不怕死吗?"

斩钉截铁地说:"怕死不当共产党!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敌人无可奈何,站起来无耻地说:",只要你当众说句今后不再给共产党办事,我就放了你。"

坚定地说:"那可办不到。"

最后,敌人为了恐吓,在她面前将被捕的6位革命群众活活用乱棍打死,场面非常血腥。同时对吼道:"你看见了吧,怕不怕?自白不自白,投降不投降?"痛斥道:"要杀就杀,要砍就砍,我死也不自白,共产党员你们是杀不绝的,革命烈火是扑不灭的,你们的末日不远了。"

最后敌人发疯了,准备用机枪屠杀全村老百姓时,挺身而出,用胸口挡住了枪口,大声喝斥:"住手!要死,我一个人死,不许伤害群众。"毫无惧色,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躺在了敌人的铡刀上壮烈牺牲,年仅15岁。

真真正正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她那种"不怕流血,不怕牺牲,困难面前不低头,敌人面前不屈服,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群众着想"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们应当继承先烈遗志,努力学习,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国美丽强大之梦而奋斗。

【红色故事演讲稿】三

漫漫征程,红军跨越11个省,所到之处,哪里没有浸透红军的热血?长征路上的第一战——血战湘江。红军战士突破敌人四道封锁线,拼死渡江,牢牢锁住渡口,誓死保卫中央,红军战士死伤过半,8.6万人仅存3万人。生死攸关,痛定思痛,关键时刻,遵义会议挽救了红军,挽救了革命,挽救了党。从此,红军心存信念,充满了希望,毛泽东的军事思想成了红军从一个胜利迈向另一个胜利的制胜法宝。四渡赤水演绎了战争史上的千古绝唱,红军跳出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包围圈,从此长征路上捷报频频: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越大雪山,攻占腊子口,红军出奇制胜,冲破了蒋介石百万大军的围追堵截,终于迎来了“三军过后尽开颜”的欢腾。

每当五星红旗随太阳一同升起,耳边又响起雄壮昂扬的《义勇军进行曲》,总会令我激动不已,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想起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

小时候,看长征的连环画,看后我曾天真地问爸爸:“红军爷爷长征时为什么不喝健力宝,为什么不吃巧克力呢?”爸爸摸摸我的头,只是叹了一口气,说声:“傻孩子!”对于幼小的我来说,长征是一个老外婆的传奇故事。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上了小学。一次小伙伴们在一起又争论起这个话题,一位同学说:“如果我生在那时候,我一定在雪山和草地开许多许多的商店,专门卖健力宝和巧克力给红军爷爷。”当时连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于是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长征路上发生的感人故事。就在那段风雨如晦的岁月,30万红军经过长征,只剩下了3万,而他们活到今天的,已不足300人。但这用无数生命写下的英雄史诗,已成为中国革命和人类历史上一座高耸入云的丰碑,一段永不磨灭的铁骨精魂的回忆。

老师讲过在长征中发生的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红军将领的母亲,在当地要饭,听说儿子在部队当官享福,便气冲冲找上山去。队伍正好开饭,老人看到的是清水煮的树皮、草根,外加一段牛皮带。她流泪了,提起篮子将自己要来的生芋头全部倒进了锅里。就这样,竟成为将士们难得的一顿美餐。为了欢迎这位母亲的到来,战士们演唱了自编的《牛皮腰带歌》:“牛皮腰带三尺长,草原荒地好干粮,熬汤煮菜别有味,端给妈妈来品尝。”老妈妈挂满泪花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在这些可亲可敬的战士面前,她怎能不为之动情,为之自豪?还有一次过草地,一位在战斗中刚刚入党的警卫员,为了抢救陷入泥沼的文件箱,献出了年仅18岁的生命。当他渐渐沉下去的时候,手里紧紧攥着一块白洋,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党费。

长征中,这样的事情几乎天天都有,然而队伍每天都在顽强地向前,向前……美国着名作家索尔兹伯里惊呼这是前所未闻的神话。而远涉中国的西方记者斯诺,则把这称之为“东方魔力”。令他们不解的是,到底是什么力量支撑着红军创造了这一惊心动魄的奇迹?其它很简单,就是头顶上那颗鲜红鲜红的红五星以及它射出的那熠熠生辉的希望之光。这正是千百年来我们所固有的,具有强大凝聚力、鼓舞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民族精魂。从孟子的“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到谭嗣同的“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仓”;从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吉鸿昌的“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历史雄辩地证明:“民族的精神一旦唤起,其威力是无穷无尽的!”

同学们,当你沉溺于玩乐,失去自我的时候;当你留连于动画片,不思进取的时候;当你吃着零食,喝着饮料的时候……想一想长征吧,想一想70年前的那些人和事。如果说当年所面临的是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民主政权的话,而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则是用我们的勤劳和智慧使我们的祖国阔步迈入世界经济强国的行列。这关系到当代中国的国际地位,关系到每一位华夏子孙的命运!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主人工流产,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远大理想,那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也是一次充满艰辛的长征,这是时代赋予我们青少年的新的长征!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接过长征精神的光辉旗帜,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学们,让我们重踏长征路,弘扬长征精神,努力拼搏,去追寻金色的理想,追寻明媚的春光,追寻火红的太阳!

【红色故事演讲稿】四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这是抗日名将吉鸿昌临刑前写下的一首气贯长虹的就义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他的故事。

吉鸿昌18岁加入冯玉祥的队伍,开始戎马生涯,他有胆有谋,作战勇敢,他所率领的部队被称为国民革命军的“铁军”。 吉鸿昌不愿替蒋介石打内战,他坚决抗日,尽力为共产党工作。蒋介石恨死了他,把他逮捕了。

吉鸿昌从天津被押到北平。刚一下车,敌人就给他看一份电报,上面写着“立刻处决”四个字,妄图吓唬他,要他投降。吉鸿昌看了,平静地说:“行啊!你们什么时候动手?”

有一次,反动头目何应钦亲自审问,要吉鸿昌招出抗日活动的秘密。吉鸿昌把眼睛一瞪,大声说:“抗日是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的事情,有什么秘密!只有蒋介石和你们,跟日本勾勾搭搭,尽干些祸国殃民的坏事,才有见不得人的秘密。”何应钦被骂得张口结舌,恼羞成怒。敌人用尽毒刑,把吉鸿昌打得遍体鳞伤。直到临死前一夜,吉鸿昌还在狱中宣传抗日。有人劝他休息一下,他说:“我就要永远‘休息’了,你让我多宣传几句吧!”

就义那一天,吉鸿昌像出门散步一样,从容不迫地出发了,在刑场上,他对特务说:“告诉你们,我为抗日死,可不能跪下挨抢,我死了也不能倒下!”

“你说怎么办呢?”特务们有些害怕了。“给我拿把椅子来,我得坐着死。”

椅子拿来了,吉鸿昌厉声地对那个拿枪的特务说:“我为抗日而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后挨枪。”“那你说怎么办?”那特务浑身发抖地说。

“你在我眼前开枪。我要亲眼看到敌人的子弹是怎样打死我的。”

那特务愣了一下,只好走到前面,发抖地举起枪。吉鸿昌瞪起两只大眼,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

枪响了,吉鸿昌同志为革命事业壮烈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他那“死也不倒下”的英雄形象,却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我的故事讲完了,谢谢大家!

【红色故事演讲稿】五

连绵千里的喜玛拉雅,沉默无声,群山静静地注视着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在珠峰,那曾经千万年的孤独沉寂,那曾经狂嘶的烈烈长风,变化莫测的险峰渊谷,令人望尘莫及的仙山神湖,凄凉贫瘠的土地,久望而灼眼的皑皑冰雪……安静的让人荒芜。那里的一切,至无言,去亦不闻!

一回首,一俯仰,历史将让我们永远铭记20xx年的5月9日,同样的西藏,同样的珠穆朗玛,一只红色的队伍正在前行。珠峰已经泯灭了昔日的沉默,它因着这支队伍而蠢蠢欲动,难道你也在为这群挑战者们颤动吗?他们被厚重的登山服遮住了面颊,只露出一双双坚定的眼睛,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带着火炬,勇攀顶峰。9时17分,红色的祥云燃着奥林匹克圣火,出现在世界的顶峰,8844。43米,从第一棒火炬手吉吉到最后的次仁旺姆,人类终于实现了最伟大的攀登,中国终于完成了最光荣的使命。珠峰上架起了红色巨塔,祥云,火种,五星红旗,奥运会徽,倚在白雪与蓝天之间,一幅幅醉人心魄的画,令人震撼无声。

这一刻,只有一个声音:中国之声;这一刻,只有一种表情:热泪闪烁。无论峰顶峰下,近处远方,每一个中国人都从内心燃起一个声响:我爱中国。为什么登山队员不畏艰险,登上珠峰?因为他们爱脚下这片土地。为什么特派记者承受着疲惫与高原反应仍然坚持采访?应为他们爱脚下这片土地。为什么技术人员呕心沥血,倾尽所能,不辞劳苦?因为他们爱脚下这片土地。为什么每个人面对这壮举都饱含泪水?因为我们爱着土地爱的深沉。

火炬登珠峰的成功,建立在千千万万个默默奉献的工作人员的努力上。他们恰似一滴滴水,融入了祖国这片大海,方显出波澜壮阔。校园中亦是如此,我们从属于一个校园,就是校园中一个个不可或缺的分子。我们的校园是一个红色的校园。清晨,走进校园,醒目的屏幕游动着特有的温馨的红色字眼,使我们精神饱满的面对崭新的一天。办公楼大厅的红褐色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要沉稳,严肃,用一种谨严的态度面对各种任务。体育课上,我们踏入红色的跑道,尽情挥洒汗水,激起无限生机活力。闲暇时间,漫步在校园,廊边红色的蔷薇花伸出香气,调剂我们紧张的思维,染透我们的心灵。展现朝气的红色校徽,带有责任感的红色学生卡,在园中骈飞的红色“飞舞”,无不张显着十九中的无限活力,校园的红火,热情,感染着每一个人。在这红色的五月,我们的校园愈发美得难以言状。

爱国很大,爱校是本。我们也许没有“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义举,但我们可以努力上进,为学校争得荣誉;我们也许我没有“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气概,但我们可以遵守校纪,树一份责任在心中;我们也许没有“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济世情怀,但我们可以帮助别人,和同学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进步。

校园是我们阳光下的梦工厂,阴雨天的避风塘,是我们摇曳着希望与理想的一片净土。花开里有我们的崛起,鸟鸣中含着我们的失落。这里的一草一木,看着我们成长,见证我们长成。曾经,我在这里走过三个五月,每一次都看着五月盛产的红色与爱弥漫了整个世界。去爱吧,爱我们的祖国,爱我们的校园,让爱之歌奏响在这个红色的五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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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陶行知教育故事有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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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有幸拜读了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教育名著》,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前苏联教育家马可连柯这句话道出了陶行知教育的真谛。作为一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教育思想家,陶行知先生以睿智的目光、博大的胸怀,倡导并实践了爱的教育,他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称学生和学校为“爱人”,令人耳目一新,也给我很大的启示。每当读到一段精彩之处,总是感到有一位慈祥的老人在讲述自己一生对教育的感悟。或娓娓道来,或一脸严肃。先生说:“以教人者教已”是根本方法之一,先生也正是以这样的方法来对待“教育”和“生活教育”。先生的言行理论对我们这些教书匠来说,无疑是最明亮的指路灯。

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要用心去学、去体会、去实践,这样才会进步。就像陶行知先生所说的每天要四问:一问我的身体有没有进步?二问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三问我的工作有没有进步?四问我的道德有没有进步?每天都问问自己进步了吗?陶行知先生是我国近代最具有影响力的教育家、教育思想家。他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他说:“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我们抱着这种精神去教导学生,总是不会错的。”他博大的教育思想,求真的教育实践,行知合一的师德风范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他的奉献精神是我们的一种巨大的精神动力。他的那些极具时代精神、创造精神,又极富人民教育思想的真知灼见,都体现了当今素质教育的精髓内涵,成为我们不断吸取教育改革营养的源泉,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陶行知先生这一至理格言,正是我们“教书育人”的永恒主题。其意义有二:第一,“知行统一”。我们的教育归根结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教育的根本目的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什么?这是揭示了教育目的的真谛问题。要强调的是,我们在注重知行统一的同时,不可忽视学生的心理体验,即如何使学生知行达到和谐统一,真正使学生达到“学做真人”,成为真、善、美的人。第二,探索真理。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学生所接触的信息及更新的知识,瞬息万变。面对这些,学生既感兴趣,又难以招架。兴趣是探索真理的钥匙,但在探索真理的过程中,学生往往被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所困惑,被各种非本质的自然现象所缠绕。这种困惑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的正确引导和正面鼓励,当学生经过艰苦的学习,解决了各种难题,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就会产生兴奋感,这种兴奋感是学生对困惑感的否定和对学习探索活动的肯定,由此带来的喜悦和欢乐体验可以塑造一个人的自信心和尊严感,进一步强化其探索行为,从而激励自己继续进行新的创造。陶行知先生还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你的鞭子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声中有爱迪生。”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能把有的学生看死了,把他们看成坏孩子,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也会发展、变化。即使他们不会成为瓦特、牛顿、爱迪生,也要努力把他们塑造成一个有用的人材。我们教师要把学生看作是一个有思想能力的人,有发展潜力的人,而不是老师施爱的被动对象。当老师把学生当成教育的主体,用赞赏的眼光去看他们时,就会

发现他们有可爱之处。我们在对学生教育时,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和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冷静地考虑学生需要什么?要多注意他们一点,多关心他们一点,老师对他们给予深深的理解,就会发现他们值得你爱,你才会发自内心地去爱他们,这样才能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生活即教育”是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核心。什么是“生活教育”?陶行知指出:“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需的教育。教育的根本意义 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既然生活教育是人类社会原来就有的,那么生活便是教育,所谓“过什么生活便受什么教育,过好的生活,便是受好的教育,过坏的生活,便是受坏的教育。”他还指出,“生活教育与生俱来,与生同去。出世便是破蒙;进棺材才算毕业。”生活教育强调的是教育要以生活为中心,反对传统教育以书本为中心,认为不以生活为中心的教育是死的教育。生活教育是在批判传统教育脱离生活实际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单纯知识教育的对立物。

学习了陶先生很多方面的教育理论,自己感觉受益匪浅,他的著作又如一盏明灯,在教育的海洋中引领我们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目标。读完此本名篇,我除了感动之余,更多的是佩服,佩服他的为人,更佩服他在那个时期所提出的一些鲜明的观点,也正如鲁迅所说:“读完此书,我和一个高尚的灵魂接触了!”我将努力去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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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的教育故事学生观后感

范文类型:观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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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爱的教育》,我认为它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可以让人心中感受到爱。

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出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同时,还会有非常打动人心的每月例话。

这其中,让我记忆最深的还是《六千英里寻母》:玛尔可的母亲去阿根廷当女仆,一年后,她音信全无。玛尔可决定去阿根廷找她。他上船之后没有熟人,只有一位老人时不时的鼓励他。到了阿根廷后,便根据路人的指导来到他母亲的住处,谁知他母亲早就和主人搬走了。玛尔可就根据现在住在那里的绅士的提示来到勃卡,找到另一位绅士。让他送玛尔可去洛费留,然后去可淮特市。

可他到了勃卡后,才知那为绅士不在,而玛尔可还被他家的仆人骂了一顿。正当玛尔可感到很无助的时候,船上的那位老人看见了他,并带他来到了一家意大利人的店里,给他筹钱,玛尔可很感激那位老人。次日,玛尔可乘船去可淮特。几天以后,他到达了可淮特,并想乘粮车到杜克曼,可商贩“头脑”说这不是去杜克曼的车,你去那下车还要走几十英里。可玛尔可却坚持要上车。粮车也只好带着玛尔可走了,几天后,车夫们就开始虐待玛尔可,只有“头脑”关心他,可怜的玛尔可熬过了这段时光,可是下边他要徒步走几十公里,他每日都在努力向前走,为的就是找到母亲。

玛尔可好不容易到了杜克曼,可别人说他母亲去了塞拉地罗,这对玛尔可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可那人说只要五六个小时就到后,玛尔可就急忙向那边赶。可他还不知道母亲已经奄奄一息了,但她只要动一个手术就可以活过来了,可是她却不愿意。就在她觉得不行了的时候,玛尔可找到了她,他母亲很激动,决定做手术,也活了过来。

玛尔可凭着自己的勇气,在异国异乡走了六千英里独自一人寻母。我为玛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

我也认为《爱的教育》中的每一篇都充满了爱,而他们也全都是普通人,我想:我们要做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如果我们都充满了爱,世界会更加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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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幼儿教师个人教育故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教师,个人,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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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感恩的心”。“爸爸,妈妈”是一个无比亲切的称呼,父爱母爱,一个蕴含了无限感动的词汇。在这个世界上,惟有母亲对孩子的爱是最真挚,最无私的。可是,父母懂得爱,父母懂得奉献,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有一颗感恩的心呢?

感恩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精神遗产。它的源泉则是如溪水般长流的爱。回忆历史,我们总被这样的故事感动着:古代孟母,为了儿子能够成大业,不惜三次迁居,为后人留下了“孟母三迁”的佳话。近代,著名抗日将领马敬斋的母亲,她被捕后,面对日本人的威胁,毫不畏惧,毅然让儿子继续抗日,随后绝食而死。马敬斋写下了“伟大母亲,虽死犹生,儿承母志,继续斗争”的誓言。这一个个事例,一首首爱的赞歌,不正体现了一位位做母亲的伟大吗? 我的妈妈是平凡的,但,是她在一个微风吹拂的早晨给了我无比的生命;是她在横风斜雨的人生道路上,给了我前进的力量;是她,在我遭到挫折时,给了我自信;又是她,在我骄傲自满时教会了我谦逊。我从心底里感激她,岁月虽然磨去了她的青春美貌,可她在我心目中永远是那么美丽。

她说的每句话都是我心中的金言绝韵,是母亲用自己付出的行动告诉了我一个最平凡的道理:爱是无私的奉献。

记得那个夏天的早晨,雨下得很大,我说:“妈妈,雨这么大,别上学了,”妈妈一边拿伞,一边说:“这么点雨,就把你吓着了,快,上来吧!”说着妈妈蹲下身子,等着背我,我迟疑的说:“妈妈,别背我了,”因为我知道,妈妈的腿本来就不好,而且前天刚得了感冒,妈妈笑着说:“你怕妈妈背不动你吗?”我笑了,顺从地伏在妈妈结实的背上,雨水砸在地上,践起无数的水泡,我举着伞,紧紧伏在妈妈的背上,妈妈在风雨中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她还说:“把伞往后打,要不然淋湿了你的背。”我哭了,我无法用语言形容当时的心情,第二天,妈妈的病情加重了,可她却高兴地说:“幸好你没感冒!”

妈妈我知道,我的欢乐是你脸上的微笑,我的痛苦是你眼里深深的忧伤。我们可以走得很远,很远,却总也走不出你心灵的广场,永远牵动我灵魂的,永远激励我前进的是你真挚而无私的爱,你就像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关爱着自己的子女。我愿化作一杯浓茶,在您口渴时,让您喝,我愿意化作一阵清风,吹干您因干活而流的汗水。我真诚的希望天下儿女都有一颗感恩的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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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职场礼仪小故事推荐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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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火鸡和一头公牛在聊天。“我非常想到那棵树顶上去,”火鸡叹口气道,“但是我没有那份力气。”“这样啊,那你为什么不吃点我的粪便呢?”公牛答道,“那里面充满了营养。”火鸡吃了一团牛粪,发现它真的使自己有力气到达树的第一个分叉处。第二天,在吃了更多的牛粪以后,火鸡到达了树的第二个分叉处。最终,两星期后,火鸡非常骄傲地站在了树的顶端。但不幸的是,没多久,它就被一个农夫盯上了,并且农夫非常利索地就将火鸡射了下来。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牛粪(狗屎运)也许能使你抵达顶峰,但它不能使你永远呆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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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龙门石窟导游词关于故事传说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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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小太阳旅行社”的导游,我叫王宇航,今天我要带大家游览的是龙门石窟,希望大家旅途愉快。

龙门石窟大致分为西山石窟和东山石窟。

各位朋友,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西山石窟。大家来看,这儿有“珍珠泉”,里面会不时吐出泡泡“珍珠”,如果哪位朋友能将硬币正好砸中一个珍珠,那么他这一年运气会非常好。

好,我们接着往前走,路两边的小佛像姿态不一,但是完好无损的却不是太多——

前面就是著名的卢舍那大佛,那是龙门石窟最为壮丽的一尊石雕像,身高十七米,它的脸上表情十分安详,传说是仿照武则天的而设计的。在他的左右两侧分别有观音、天王、童子。大家一会仔细观察观察。

西山石窟基本上就结束了,大家休息一会儿,我们继续游览东山石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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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班主任大赛教育故事演讲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班主任,全文共 3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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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教育现象之一:很多家长感觉自己的孩子越来越难管了?越来越不听大人的话了?有的孩子变得越来越沉默,有什么都不喜欢跟家长说,却愿意跟别人诉说他的心事,为此很多家长常感到困惑、苦闷。 德育教育现象之二:很多家长忙于金钱、事业,而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和孩子的健康、发展、幸福。很多家长总说很忙,总说没时间,其实孩子的内心是非常需要大人的陪伴,需要爸妈的关心,需要心灵的沟通。但是有几个家长就真的愿意敞开心扉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了解真实的他呢?

德育教育现象之三:高中阶段的学生由于其独立意识明显增强,叛逆心理日益明显,半成熟半幼稚阶段时期情绪波动很明显,他们在家里、在父母面前的表现和在家外、学校的表现往往不同,有时甚至截然相反。现在的孩子典型的没文化、没素质、没气质。对此我们又该如何解决呢?此外,还有下列问题:

受大环境影响,老师、父母对子女的引导力严重弱化,导致一系列教育乱象,身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能否不等、不靠,从自己身上找到突围之路呢?对此,我不禁要问:

教育的真正价值是什么?或者说,与真正的教育比,我们缺少了哪一环?针对学生德育教育的如此缺失,我从以下几点塑造学生的德育品质。

一、积极开拓课外渠道,实施德育渗透培养

课外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为我们实施德育渗透提供了巨大空间。

1.我们班积极开展了许多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例如,“莲花山爬山比赛活动”。20xx年12月16日下午六点,我班全体同学进行了一项有益身心的健康活动,登莲花山,瞻仰伟人遗迹,一路上同学们欢歌笑语,登山过程井然有序,大家充分发挥了团结协作精神.通过这次活动,班级面貌焕然一新,增进了同学和师生之间的感情,孩子们感受了集体出游的大家庭氛围,同时也让大家学会共处、合作、友爱和分享共同促进了家园的和谐.

2.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校运动会,展开班级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每次活动我都亲临现场与学生一起活动并适当予以技术性的指导,这样不仅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而且也可以加深与学生感情的交流。在班级中孕育团结友爱的风气,使班级成为一个大家庭,从而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全班形成了一种遵守纪律、团结向上、朝气蓬勃的集体氛围,在校运会上,我班获得了20xx年体育节高二年级总分第一名,旱地龙舟比赛第一名,广播体操比赛第三名的好成绩,大大鼓舞了全班同学积极向上,努力拚搏的精神.

3. 人间四月红似火 正是诗情燃烧时

四月的春天,注定就是百花争艳的季节,是诗情燃烧的季节,也是展示我班学子青春风采的季节。4月2日语文课上,我班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诗歌朗诵比赛,为四月福景的艺术节奉上了一席丰厚的精神盛筵,让人尽情畅游于诗的海洋,挥洒诗的激情,沉醉于诗的魅力。

这次诗歌朗诵比赛的题材可谓丰富多彩,有借鉴的,有改编的,也有原创的。朗诵形式也不拘一格,有个人朗诵、双人朗诵、多人朗诵,也有配乐朗诵、配舞朗诵。诗歌主题和情感更是让人振奋不已,有《雨巷》的悱恻缠绵,也有《人间四月天》的浪漫情怀;有《春江花月夜》的婉转轻吟,也有《少年中国说》的慷慨澎湃;有《爱在福景》的激情释放,更有《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的纵情讴歌„„。现场秩序良好,气氛热烈,激情荡漾,高潮迭起。选手们个个热情高涨,不甘示弱。观众席上掌声雷动,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二、 加强班级日常管理力度,铸造学生德育灵魂

1.制定了较细的班规,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并且成立一些专人小组管理班务,培养学生自管能力。学生基本能遵守各方面的纪律,如食堂纪律、午睡纪律、课间纪律、集会纪律等。通过班规校纪学习,同学们明白了学习需要规范,成长更需要规范。发型规范,清爽大方;上课专心,讲求效率;待人有礼,不讲脏话,不大声喧哗与打闹;不乱丢垃圾,爱护课桌椅,不乱涂乱画„„做到了这些,我们的品德才会日趋合格,我们的人格才会日益完善。断了线的风筝,不但得不到自由,反而栽得头破血流;脱了缰的野马,驰骋闯荡,呼啸而去,最终毁灭了自己并危及他人;失去轨道的列车,不但无缘于自由,反而会车毁人亡!

2.积极实施班级量化考核, 促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每位同学的基础分为60分,根据平时表现给予加分或减分,期末算出每位同学的平均分,作为思想品德评定、评选先进的依据;对表现极差的学生,将材料汇总上报学校,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我班学生徐同学,学习不努力,经常上课睡觉,而且脾气暴躁。在高二上学期10月份的一个晚上,在就寝时不睡觉,和同学打闹,生活老师说了他几句,他很不乐意,甚至对老师言语很不友好。第二天我主动找他谈话,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采取训斥、指责,甚至体罚的手段去对付学生,这样往往越搞越僵,既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又伤害了师生感情。我翻出出勤记录,把他的迟到、旷课情况一一列出,让他清楚他的违纪事实。在事实面前和老师的开导下,他暴躁的情绪逐渐平息。走进学生心里了,就有了强大的引导力,什么事都轻松hold到位。没走进学生心里,引导力不够,工作做得累不说,而且按下葫芦浮起瓢,疲于奔命。

3 我从教20xx年,做了20xx年的班主任。反思这段经历,最大的体会就是,要做好班主任,最重要的是从心灵上与学生拉近距离。做到这一点,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用爱心去开启学生的心扉。

爱心的核心是宽容,宽容是在严格要求的前提下,对那些犯了错的学生给予理解和尊重,给他们反思的时间和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他们最终能够改正错误。

参加工作伊始,有的是时间与精力与学生“混”在一起,想说就说,愿唱就唱,颇受学生欢迎。只是有一点,“眼里揉不得沙子”,学生有一点缺点被我发现,马上抓住不放,各种文章都做足,最后结果是满眼里没有一个好学生,一个个都有问题,师生关系也变得紧张起来。自己反倒觉得很委屈:我明明是为学生负责,他们却不领情,真是不知道好歹!后来,通过进一步学习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再加上自己慢慢地感悟,觉得对学生一味的严要求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可能达不到教育的目的。与此相反,以一种宽容的心态对待学生,即使是犯了错的学生,也要耐心地说服教育,并真诚欢迎其改正错误,而且就事论事,既往不咎,这样往往更能获得学生的认同,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想通了之后我就有意识地实践,效果果然不错。有一年我接了一个文科班。这个班当时的情况很糟糕,原先的班主任工作很认真,对学生要求很严,但没有掌握好宽严的界限,导致学生和班主任的抵触情绪很大,班风和学风都很差。接手这个班之后,我力求以一个与原班主任完全不同的角色出现,班里大小事都和同学们商量着来;不当众批评任何一位学生,即使是闯了大祸的学生;批评学生的时候尽量和颜悦色,力求既解决问题,又不伤和气。过了一段时间,收效明显。

三、时刻关注德育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

1. 用感恩之心替代抱怨的主题班会

“远离抱怨,微笑成长”的主题心理活动于3月24日下午最后一节班会课拉开了帷幕。活动由班长郑志源主持,在活动中,我向同学们介绍了“不抱怨活动”的由来,从心理学的角度对这次活动的目的以及流程进行了阐述,并引导学生宣读活动的倡议书,最后学生们积极地在宣传条幅上签名。

抱怨是一种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来向别人发泄不满。抱怨不仅不会让问题得到解决,还会将负性情绪传递,影响到周围人的情绪。经常抱怨的人,会出现一些行为上的退缩,最终进入一种恶性的循环之中。在我们的生活中,肯定会出现一些积极的事情和消极的事情,一个只会把焦点放在消极的事情上的人,心情就会变得不好,并且没有行动力。俗话说“生活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本次活动正是出于这两点考虑,从积极的视角,让学生通过用感恩的心去发现生活中让自己感动的事情,用这种感恩、感动去取代抱怨,最终获得幸福感。

2.师恩难忘,感恩老师,福景学子齐献祝福

9月10日,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又要来临了,在这丰收的季节,福景学子以实际行动回报师恩。在迎来节日之即,我们班同学热情积极,为老师制作贺卡,虽然不流行,但也是我们回赠老师的爱,“一日为师

终生为父”,我们应该懂得感恩,在那一天我相信我们以一曲优美的《感恩的心》献给他们。我班组织了“祝福签名”活动,就是分别在一张卡纸上写下想对老师说的话并写下自己的姓名。为了节约上课时间又要送给老师祝福,他们便用了卡纸,在上面用着漂亮的正楷字写下“教师节快乐”贴于讲台上,让老师们一踏进教室就感到爱的感恩。

3.弘扬传统美德,倡议做文明学生

今天,我们常常会看到还有一些与传统美德不和谐的一面。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一部分同学还没有做到见到老师和长者主动问好,仍有乱扔废纸和杂物,不爱护公物,在课桌上乱写、乱刻、乱画的现象,在教学楼内偶尔还有喧哗打闹、不说文明语言等等。针对这种现象,我在班级开展了弘扬传统美德,倡议做文明学生的活动,并发起了倡议书,从自己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改掉各种陋习,走在校园里,自觉地弯腰拣起脚边的纸屑;走在教学楼里,主动地向迎面走来的老师问好;步行在大街上,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与文明通行,坐在公共汽车上,真诚地为身边的老人让座„„其实“文明”并不遥远,它时刻围绕在我们身边。 “成于心而形于外”。让我们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让我们在自我监督自我完善中逐步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并使习惯成为自然。真真正正做一名合格的、文明的学生。

4.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我们先来看一则数字: 全国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1600起,死亡257人,受伤 1147人,直接经济损失731万。真是令人痛心。

事件启示 请同学们小组之间进行交流讨论,并报告成果。 教师总结: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孩子的生命。

“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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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端午节国旗下讲话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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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

“彩旗夹岸照蛟室,罗袜凌波呈水嬉,终人散空愁暮, 招屈亭前水车注。”刘禹锡这首《竞渡曲》记叙的是沅江一次赛龙舟的活动。端午节,门插艾,香满堂,吃粽子,洒白酒,龙舟下水喜洋洋。这些,都是曾经端午节上最热闹的活动,

传统节日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和文化遗产,是民族的精神家园。春节、端午、中秋节已经成为民族文化的象征,彰显着全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中华民族分布如此广泛,却能保持强烈的民族认同感,相当程度上得益于节日民俗的存在。这些节日已经成_肯德基、巧克力;看的是日本的动画片及韩国电视剧,过的是圣诞节等西方节日……我们的民族节日却不能引起他们的关注,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索。

20_年,韩国将端午节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遗产;20_年,端午节被正式认定为韩国的非物质遗产。用骇人听闻来形容这个消息或许有些言过其实,但至少它发人深思。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却成了别国的珍宝,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内心又会作何感想?

同学们,我们肩负着老师和家长的殷切期望,面对如此的现状,我们不能无动于衷;复兴中华文化,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或许无法改变端午节已被韩国申报的事实,但我们可以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仁义礼智信”来勉励自己。当父亲或母亲劳累了一天回到家里时,你能否为他递上一杯热茶?当你的朋友陷入困境的时候,你能否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_手?当你对别人许下承诺时,你能否言出必行、信守承诺?当你自己在考试中失利时,你能否不灰心不放弃,而是寻找原因,总结教训?我们在做好这些平凡的小事的时候,不仅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也传承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如果人人都做好这些平凡的小事,那将会是一件不平凡的大事。

悠悠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就像一条历史的长河,我们不能让它断流;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优良传统,应在我们的手中发扬光大。让我们一起努力,用实际行动挽救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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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诚信的故事心得六百字以上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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泱泱古国,悠悠华夏。五千年的历史轨迹,五千年的文化传承。五千年的风霜雨雪没有将龙的传人的那些优良传统埋没,而是历久弥新,薪尽火传,古人推崇诚信者,今人厚爱诚信者,历史选择诚信者。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仁者,发乎礼,义者,发乎情,止乎心,正乎身。在儒家看来,行仁施义的先决条件为内心的向善,所谓勤心诚意者也。心中信守诚信,方能宁静安心,进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行义者亦应以诚信为本。义之所存,诚信存之也,读《大学》《中庸》,一字以蔽之,诚也,诚包罗万象,诚信是它的具体体现。

在滚滚而来,浩荡而去的历史长河中,涌现出的诚信者比比皆是,荆轲于“风萧萧兮易水寒”中作别太子丹,壮士一去,只为报知遇之恩,虽蹈死地亦无怨无悔。伍子胥逃离楚国,得吴王重用,答应替他报仇,从此伍子胥尽心辅佐,纵然之后受猜忌可仍然不改忠心。陶朱公荡舟西湖之上,得以“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秘诀便是诚信经商,后世徽商,晋商皆履行了这一原则,才有了商行的繁荣昌盛。

诚信在心,将诚信发挥在经商致富中,可以家财万贯;将诚信延伸到安身立命上,可以后世传颂;将诚信拓展到八荒六合,四海之内,则可万民归心,顺天地阴阳、法四季轮回,运之则五岳震荡,百川奔涌,诸侯朝服,天下匡正。屈原被发行呤泽畔时,叹“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他愤恨那些“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他忠君恋阙,心系国家,屈子一跃,一河碧水为之激荡,千载令名不朽。

刘邦入守关中,之所以可以深得民心,在于履行约法三章,秋毫无犯,刘备跨有荆益,保其岩阻之碍,与邻国交好,于内则治民,诚信于民,是以三分天下;李世民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对百姓有诚信,天下人拥他之王,他便要对万千黎民百姓谋福祉,是以创造了“贞观之治”……凡此种种,皆言诚信为人立身之本,天道酬诚信。

因此,传承民族的美好品质,将诚信贯穿在身心中,用诚信指导我们为人处事,则人生得以绚烂,事业得以辉煌!

谨记,天道酬诚信,诚信伴我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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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端午节国旗下讲话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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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我是高一6班刘晓明。在繁重的学习压力下,我们马上迎来的就是期末考和学考,在这之前我们还有传统节日端午节

“五月五,是端阳,门插艾,香满堂。吃粽子,撒白糖,赛龙舟,喜洋洋。”端午节始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0__多年历史,它是纪念诗人屈原的节日。因为爱国诗人屈原见国破人亡,五月初五投汨罗江。屈原沉江后,古人将竹筒装米投入江中,万舟齐发、呐喊鼓乐吓退蛟龙,以此表示对屈原的崇敬和怀念。

端午节是也卫生节。端午前后正是春夏交替之时,天气炎热,多雨潮湿,蚊虫滋生,是传染病的高发时节。为了避免疾病的发生,古人在端午节时插艾叶用以驱蚊蝇、虫蚁,净化空气。

端午节是体育节。因为人们在这天要在水上赛龙舟。龙舟竞渡是一项很有气势、极具合作精神的竞技活动。端午竞渡能对强身健体、民众团结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端午节是美食节。早在晋代,粽子就被正式定为端午节食品。人们浸糯米、洗粽叶、包粽子,其花色品种更为繁多。从形状看有四角形、锥形、菱形。

中国的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丰厚,希望我们能怀着敬爱之心和珍爱之情来过好中华民族的每一个传统佳节,成为古老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端午节适当的放松虽然会对后面的考试有所帮助,但是过度的松懈反而会起到反作用,所以希望同学们都能在接下来的考试中收获自己所理想的成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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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木偶的故事课文反思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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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课堂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了“摘抄词语”、“赠送留言”、“搜集名言”等内容,让学生将知识转化成能力,将课文的精神渗透在自己的学习生活中。

当然,在教学过程中,还有许多的不足。比如在教学“磨砺”这个词语的时候,在练笔之前的铺垫做得不够,提示语设计的有点难,学生写话有点困难;在读的过程中,形式还可以更丰富一点,语言还可以设计得生动有趣一点,让学生读的欲望更强烈;在提问时,问题的目标性要更强一点,准确性要高一点,要让学生有明确的目标,才能帮助他们尽快地找到答案,理解课文。

这堂课给了我自己很多启发。在拿到一篇课文的时候,要首先思考的不是要教什么,而是要学生发展什么?在设计环节过程中,重要的是着眼于小问题,一个词语,一句话,能从中让学生收获到什么,哪里提高了?从学生的方面去考虑,而不是为了学而学,为了教而教,那么我们的教学才能真正成为有效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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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兰州物业管理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2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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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制定了《兰州物业管理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兰州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xx年12月30日兰州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xx年4月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兰州新区管委会、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和监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等关系;落实老旧住宅小区管理工作。

城市社区、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物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诚信档案,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六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因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人,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相应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不履行业主义务。

第八条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依法书面授权代理人参加,也可以以电子方式参加讨论和表决。

第十条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书面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当包括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下列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资料;(二)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证明;

(五)物业服务用房配置的资料;(六)业主名册。

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书面报告的,已交付专有部分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书面要求。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开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或者业主书面要求后,应当按照规定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五)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六)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八)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经营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九)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设置车位及管理收费事项;

(十)批准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十二)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约定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由于业主达不到法定人数无法召开业主大会的,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决定除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外的其他事项。业主代表大会的代表可按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举产生,业主代表大会不得少于三十人。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的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十五天,在超过专有部分占已交付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已交付物业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不反对的情况下生效。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系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常住业主,且本人有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时间保证;

(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能够履行委员职责;

(三)本人、配偶及其近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出资或者任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集。

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按期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二)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就物业管理共同事项提议的;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总人数三分之一,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辞职、离职,或者两名以上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辞职、离职的;

(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津贴,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报告收支情况。

前款所述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有公共收益的,从公共收益中支付。筹备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二)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接待制度,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记录制度,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签订活动以及物业管理中各项重要事项的记录,并建立工作档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规约实施、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等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九十日,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逾期未进行换届选举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督促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新的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协助移交。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业主发现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临时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职务:

(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和业主义务,不遵守管理规约,情节严重的;

(二)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

(三)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的;(四)牟取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时,应当允许该委员提出申辩,并记录归档。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一经选举产生,其自行终止。

(一)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或者达不到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成立,经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复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达一年以上,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严重影响小区物业管理和谐稳定,需要调整或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复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第二十三条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成员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辖区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

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总人数应当为七到十一人的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业主代表的资格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业主代表经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主任由业主代表担任。

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后,应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第二十四条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综合考虑建筑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共同划定。

建设项目已经按照规划分割成两个以上独立院落或者封闭区域的,在明确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影响消防通道、避难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楼宇通道、电梯使用以及共用设施设备共有功能的,不得分割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十六条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销售手续前,应当持建设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资料,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第二十七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报建图中明确标明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并纳入建设计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不得出售或者改变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按照不低于开发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的比例确定,且不少于四十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使用的房屋,具备水、电、通风、采光、简单装修等使用条件,且设有服务厅、办公用房、卫生间、库房等设施。

第二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应当以图文形式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买受人明示并作为销售合同的附件。明示下列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

(二)地上地下物业共用部位名称、位置和面积;

(三)公共场所、公共绿化的面积和位置;(四)公共车位数量和位置;

(五)地下室(不含人防地下室部分)、底层架空层面积及其权属;

(六)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和位置;(七)共用设施设备名称及其权属;

(八)其他需要明示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房屋建筑面积少于3万平方米(包括同一建设项目内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经物业所在地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服务期限。但在约定期限的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在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物业销售合同时,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销售合同的附件。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三十一条新建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保修联系电话和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联系开发建设单位落实保修责任。

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与工程的查验,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利于物业使用和管理的问题,及时向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专业管理部门督促落实;

(二)就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位置、管线走向等事项向开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并参与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三)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工程信息资料,建立日常管理档案;

(四)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引导业主遵守约定,维护物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

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查验时,应当和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拒不移交的,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辖区派出所协助移交。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五条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物业服务,做好物业管理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着装整洁,服务规范。

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物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及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及时办理业主投诉,提高服务质量;

(四)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门卫、巡逻、房屋装饰装修、技防监控等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检查;

(五)为业主的身份、住宅等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业主本人同意或者法定事项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透露。

(六)积极配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专业单位进入物业区域开展服务,为其提供便利。

(七)接受社区监督指导,配合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十七条终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依据合同履行告知义务;合同未约定告知期限的,应当提前六十日告知。

自物业服务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原物业服务企业、新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应当办理下列交接事宜:

(一)移交业主和物业的基础档案;

(二)移交物业服务中形成的物业服务档案;(三)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共有的其他房屋、场地和财物;

(四)移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五)清交预收、代收和清算欠收的有关费用;(六)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退出交接手续,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

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改变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规划用途;

(二)设置营业摊点;

(三)许可或者默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宣传、经营活动;

(四)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指定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五)提高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设置的车位停车费标准;

(六)其他与物业服务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保障性住房、房改房、国家规定的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适用范围和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在成本核算、公开公示、与业主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区(县)物价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其中涉及物业服务方面的条款不得违反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业服务合同的规范、审查、检查等工作。

物业交付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业主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书面催交,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可以采用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示或者提交社会征信机关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等方式,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催交。对无正当理由经催交仍拒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可以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可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经营性用房进行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该项收益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经营性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应当单独列账,扣除约定手续费后,于次年二月底以前缴存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的,应当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开设账户,不得以任何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将物业经营性收益的收支情况向业主公布一次。

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项目,每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十二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预售或者现售房屋时公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车位产权、数量及出售、出租等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用于销售的车库、车位,应当与房屋同步销售,但按照规划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设置的车库、车位除外。

第四十三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使用需要。

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可以向业主出售车位、车库。拟出售的车位、车库数量等于或低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

车位、车库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个人。但是,每次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四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以及相关收费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不得收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四十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诚信服务,不得有以下失信行为:

(一)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的;

(三)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或者撤出时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造成物业管理状况混乱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七条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有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违反管理规约等行为,经仲裁裁决或者生效判决确认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物业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共享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信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承接查验备案等信息。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和单位职责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时应当依照有利于使用安全、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管线铺设和建筑维修、有害物质排放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五十一条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二)侵占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用途;

(三)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四)损害、占用、堵塞、封闭燃气管道及其他管道设施,影响公共安全;

(五)违法搭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六)违法挖掘房屋地下空间;

(七)擅自占用绿地,损毁树木、绿化设施;(八)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污水、废旧家具和杂物,往楼下抛弃物品;

(九)将住宅合租作为员工宿舍供多人居住,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十)违反有关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饲养动物,影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十一)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二)存放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十三)损坏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场地;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追究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作为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管理规约对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转让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将转让或者出租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三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遵守房屋装饰装修和房屋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并进行现场巡查。物业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还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五十四条业主不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含开网店),不得将住宅出租用于经营性活动(含开网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向前述两种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经营活动颁发营业执照。临街住户,需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除因特殊情况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和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外,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十五条物业交付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负责管理,并移交有关技术资料。相关专业单位应当及时接收。相关专业单位自建的由其自行负责管理。物业交付使用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设施设备移交专业单位管理的情况予以公示。

专业单位接收后,应当及时做好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养护,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和正常使用。

第五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其中,属物业专有部分的费用,由业主缴纳;属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缴纳。

相关专业单位在老旧住宅小区的服务项目暂不具备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的,应当制定和实施限期改造计划,过渡实现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限期和过渡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专业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拒绝代收而停止提供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单位委托代收有关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代收服务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十七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市有关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按照国家规定,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保值增值运作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家和本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一次性缴存有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可以允许分期缴存,对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可以开通资金使用的绿色通道,先使用后补办手续,对维修单幢住宅的电梯、屋顶、消防等急用设施设备需要执行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可以限定在该单幢住宅业主的范围内。

第五十八条物业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和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和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业主专有部分由业主承担;

(二)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分摊,属于人为损坏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部分,业主专有部分的,由业主承担;业主专有部分之外的,由相关专业单位承担。

第五十九条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时,相邻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改造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六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采取具体防范措施,并立即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四)、(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八)、(九)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十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第六十六条业主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不属于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情形且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属于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情形且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市、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物业管理机构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7月26日兰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xx年9月28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兰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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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师教育故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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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在幼教岗位上已经工作近三年,今天初次站在演讲台上。曾经在读幼师的时候,我曾用自己火样的热情和赤诚去描绘自己未来的事业,毕业后带着这份赤热的心来到了抚育春苗的苗圃,这里是希望的田野,是我心中最美的向往,怀着满腔的热情,我微笑着迈入了这崭新的工作环境。 虽然幼儿老师听起来是一种很普通的职业,在别人看来这份工作只是看孩子,只要看着他们不哭不闹不摔着就行,但是真正成为一名幼儿老师才会明白:每当清晨,伴着朝阳,我们微笑着迎来孩子,当父母把他们的小宝贝交付于我们时,这是对我们的信任,对孩子的期盼。当面对一群孩子,每一次和他们交流时,我们要做到尊重,时刻不忘自己是孩子的引导者、支持者、合作者。在孩子面前,你要永远保持微笑,和他们做朋友,从不呵斥他们,做任何事情要争求他们的意见,即使做错了什么 ,也要给他们正确概念,让他们知道什么是错什么是对的。给孩子指引一个美丽的未来,是我们幼儿老师的职责,也是我们的使命,这也不仅仅是看孩子那么简单的事情了,面对着他们我愿微笑每一天。

其实幼儿老师很普通,没有骄人的业绩;幼儿老师很平凡,没有显耀的事迹,但责任重大。幼儿老师就是一群孩子的“保姆”,给他们喂药,教他们排队做操、识字、绘画、唱歌、跳舞、做手工,甚至 他们大小便还得帮忙提裤子擦屁股,虽然也体验到了工作的艰辛,但是[幼师演讲稿(共2篇)]看到他们一天天长大,一点点进步,学会自己的事情能自己做了,学会了帮助小朋友......我感到了无比欣慰,其实爱是奉献的,爱是不需要回报的。我愿意和在座的老师们一起微笑面对每一个小朋友,一起平凡而伟大着,奉献而快乐着,成熟而年轻着。

其实这些事情是难不倒我的,与在座老师相比,我要取长补短,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教学艺术,我要下定决心做一名好的幼儿老师,让家长满意,孩子喜欢,面对工作中许多接踵而来的事情,面对各种压力,我要改变自己,创新自我,对待工作要有责任心,对待孩子要有爱心,对自己要有信心。我相信一个人只要有了责任心,热爱自己的事业,就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样,对自己有了信心,才会认识和了解自己,充分的发挥自己的特长。因此,我要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我们所从事的事业做一名合格的幼儿园老师。

在这个充满春天希望,遍布生机的苗圃里,我要用微笑诠释着幼师这份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青春谱写无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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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简短的礼仪故事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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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普罗旺斯的村里有个少女,一个人独自在寒冷的山中采著含苞待放的花朵,但是却遇到了一位来自远方但受伤的旅人,少女一看到这位青年,整颗心便被他那风度翩翩的笑容给俘虏了!於是少女便将他请到家中,也不管家人的反对,坚持要照顾他直到痊愈,而过了几天后,青年旅人的伤也已经康复,但两人的恋情却急速蔓延,已经到了难分难舍的地步。 不久后的某日,青年旅人向少女告别离去,而正处於热恋中的少女却坚持要随青年离去,虽然亲人们极力挽留,但她还是坚持要和青年一起到开满玫瑰花的故乡!就在少女临走的前一刻,村子里的老太太给了她一束薰衣草,要她用这束薰衣草来试探青年旅人的真心,因为...传说薰衣草的香气能让不洁之物现形..

正当旅人牵起她的手准备远行时,少女便将藏在大衣里的薰衣草丢掷在青年的身上,没想到,青年的身上发出一阵紫色的轻烟之后,就随著风烟消云散了!而少女在山谷中还彷佛隐隐的听到青年爽朗的笑声,就这样,留下了少女一人孤形影单...

没过多久,少女竟也不见踪影,有人认为她和青年一样幻化成轻烟消失在山谷中,也有人说,她循著玫瑰花香去寻找青年了.....无论如何,薰衣草的传奇故事就这麼被流传了下来。所以,直到现在,薰衣草还是被人们认为是驱除不洁之物及薰香的重要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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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服务故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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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好!

我是xx县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驻xx村工作组成员,很荣幸能参加今天的比赛,我演讲的题目是《撑起基层建设风帆展现驻村干部风采》。

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切实贯彻落实好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扩大全区作风建设年、效能建设年成果的重要部署。我很荣幸被选派到xx村开展驻村工作。2月28日,在我县副县长带领下,我们一行5人准时进点驻村开展工作。驻村期间,我们始终按照县委提出的“三个明白”(明白农牧民群众在想什么,基层党员在想什么,基层干部在想什么)的工作要求,把农牧民群众、基层党员干部的所思、所想、所盼作为努力的方向。坚持放低姿态、沉下身心、带着感情开展入户走访,广泛征求发展经济、维护稳定、改善民生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让农牧民群众真正感到了“亲”,让基层干部心里有了“底”,让

基层党员身上感到有了“劲”。同时,通过一桩桩实事好事,使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切实在群众心中生了根,发了芽。我们深深感受到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在我们驻点村,在我们驻村工作组,涌现出许多先进个人,他们普普通通,实实在在,却切切实实地把群众放到了心上,用一个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事例演绎了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丰富精彩的驻村工作生活。下面,请允许我用两个真实的事例来展现驻村工作人员的风采。

回想起今年的藏历新年,我感觉还是那么温暖,那么亲切。3月5日一大早,我们就带着慰问品去看望五保户卓玛老人。到老人家时,老人还没起床,家里的年货还没有备齐。驻村工作人员给老人打扫完院子后,又帮老人在自家院子里挂起鲜艳的国旗,最后还为老人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饭。老人看着炉子里的火苗高兴地对我们说:“现在的生活好了,我们的生活就像这炉子里的火苗越过越红火,是共产党,是新中国给我们带来的幸福生活。”听到这里,我们都十分感动,是啊,这里虽然偏僻,虽然贫困,但这里的老百姓很淳朴,很善良,我们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让广大农牧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还有一件事,我至今记忆深刻。

6月25日晚10点,xx村突降暴雨,xx村委会到一

组的道路被泥石流冲断,几名回家的村民被困在了路上,接到险情后,驻村工作组成员立刻组织部分村民,带着铁锹等工具直奔现场,当时的雨下的很急,工作组成员没有一个低头、没有一个退缩,大家搬石头的搬石头,疏通水道的疏通水道,经过2个多小时的抢修,道路修通了,被困村民安全回家了,虽然驻村干部非常疲惫,但没有一个喊累,没有一声抱怨。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有2名驻村干部发起了高烧,他们在驻点顾不得休息,没等高烧完全退去,又投入到了新的工作中。回想起那个夜晚,我仍然为自己、为全体驻村工作人员骄傲,我深深体会到,驻村工作组成员在驻村期间都有一种信念,就是为民服务的信念;都有一种激情,就是为民服务的激情,都有一种情怀,就是一心为民的情怀。

回顾过去的半年,驻村生活色彩纷呈,丰富多彩,以前常在机关工作,此次驻村工作,让我感受到了基层工作的繁琐和艰辛,认识到了基层工作需要有责任心和耐心,体会出了“服务基层,大有作为”的深刻内涵,对驻村工作我充满了乐观和自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不断完善自己,提高工作能力,力求在本次驻村工作中,圆满完成基层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以自己行动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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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职场礼仪的小故事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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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曾经有个小国的人到中国来,进贡了三个一模一样的金人,金壁辉煌,把皇帝高兴坏了。可是这小国的人不厚道,同时出一道题目:这三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皇帝想了许多的办法,请来珠宝匠检查,称重量,看做工,都是一模一样的。

怎么办?使者还等着回去汇报呢。泱泱大国,不会连这个小事都不懂吧?最后,有一位退位的老大臣说他有办法。皇帝将使者请到大殿,老臣胸有成足地拿着三根稻草,插入第一个金人的耳朵里,这稻草从另一边耳朵出来了。第二个金人的稻草从嘴巴里直接掉出来,而第三个金人,稻草进去后掉进了肚子,什么响动也没有。老臣说:第三个金人最有价值!使者默默无语,答案正确。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最有价值的人,不一定是最能说的人。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个嘴巴,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的。善于倾听,才是成熟的人最基本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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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短的礼仪故事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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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

有一个男孩有着很坏的脾气,于是他的父亲就给了他一袋钉子;并且告诉他,每当他发脾气的时候就钉一根钉子在后院的围篱上。第一天,这个男孩钉下了37根钉子。慢慢地每天钉下的数量减少了。他发现控制自己的脾气要比钉下那些钉子来得容易些。终于有一天这个男孩再也不会失去耐性乱发脾气,他告诉他的父亲这件事,父亲告诉他,现在开始每当他能控制自己的脾气的时候,就拔出一根钉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最后男孩告诉他的父亲,他终于把所有钉子都拔出来了。父亲握着他的手来到后院说: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但是看看那些围篱上的洞,这些围篱将永远不能回复成从前。你生气的时候说的话将像这些钉子一样留下疤痕。如果你拿刀子捅别人一刀,不管你说了多少次对不起,那个伤口将永远存在。话语的伤痛就像真实的伤痛一样令人无法承受。

注:人与人之间常常因为一些彼此无法释怀的坚持,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开始宽容地看待他人,相信你(你)一定能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帮别人开启一扇窗,也就是让自己看到更完整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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