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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全文(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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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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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有《草房子》、《男生贾里》、《女生贾梅》、《天蓝色的彼岸》、《洋葱头历险记》、《狗来了》……然而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

《绿山墙的安妮》,因为这本书能激发我的想像力。

故事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活泼可爱、乐观向上、善良勇敢、热爱大自然且富有想像力的小姑娘。她长着一头美丽的红发,白里透红的脸蛋上长着一些雀斑和一个漂亮的鼻子。她一岁时父母就双亡,成了孤儿;三岁时开始帮别人照顾孩子、干粗活;后来雇她干活的那家主人去世了,无力再养活她,就把她送进了孤儿院。直到马修和玛瑞拉兄妹俩收养她,她才找到了家的感觉。玛瑞拉本来是想收养一个男孩儿来帮助马修干农活的,可是阴差阳错地带回来一个女孩儿。她想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但几经波折,还是把她留了下来。

安妮把林阴道叫做“欢乐的白雪之路”;把杏树比作“美丽的新娘子”;把池塘叫做“闪光之湖”……她用自己的想像力幻想身边的一切。正是安妮的乐观、率直和丰富的想像力给绿山墙的农舍带来了欢乐。

安妮就象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凭借自己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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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的职场礼仪小故事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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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给他们三个一人一个要求。美国人爱抽雪茄,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最浪漫,要一个美丽的女子相伴。而犹太人说,他要一部与外界沟通的电话。三年过后,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嘴里鼻孔里塞满了雪茄,大喊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了要火了。接着出来的是法国人。只见他手里抱着一个小孩子,美丽女子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子,肚子里还怀着第三个。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紧紧握住监狱长的手说:“这三年来我每天与外界联系,我的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200%,为了表示感谢,我送你一辆劳施莱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样的选择决定什么样的生活。今天的生活是由三年前我们的选择决定的,而今天我们的抉择将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我们要选择接触最新的信息,了解最新的趋势,从而更好的创造自己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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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爱的教育故事观后感

范文类型:观后感,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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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的作者是意大利的“亚米契斯”写的,“沈瑜”改编的。里面主要人物是“安利柯”——一个四年级的小男孩和他的亲人、同班同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两个部分,一个是安利柯和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平凡小事;另一个是每月故事,那些每月故事常常使我流下同情的眼泪,把书打的湿漉漉的,还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我看了《撒丁岛的小鼓手》就对小鼓手赞叹不已,他为了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受了重伤,还不断地跑到缓军那儿,最后导致了严重的炎症,不得不截肢呀!他还说:“晚一分钟到达,就会多一个人牺牲。”说得多有意义呀!他真是个爱国主义者呀!

我觉得这题目取得真好,《爱的教育》的“爱”是叫我们怎么爱别人,爱人如已,“教育”是通过一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教我们怎么做人。

我爱《爱的教育》这本书,这本书真好,我相信《爱的教育》是每个少年儿童需要必读的!

读爱的教育有感400字(一)

图书馆中,我的眼睛扫来扫去,突然,《爱的教育,作文《爱的教育》读后感。》进入了我的视线,我借好了书,奔了回家,捧着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在这所有的故事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一个名叫“栖身"的故事。它讲述的是小说的主人安利柯和他的姐姐无意中得知他们的爸爸妈妈最近没钱了,我本以为他们只会用要父母一些钱,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什么都不要了,衣服,零花钱,文具,日用品……能不要的不要,能少要少要。这还不够,他们尽量找出东西来换钱,给家长尽量减轻家庭负担。读到这,我心里便很不是滋味,同样是小学生,同样有着一颗爱父母的心,我为何就很少想过钱这个问题,读后感《作文《爱的教育》读后感》。如果是我,那就受不了啦!我真佩服他们啊!这只是父母与孩子间美好的爱而已。还有很多故事是讲述朋友与师生间的爱和人与人之间的爱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读完这本书,我花费了很多时间,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它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爱就像花蜜,蜜蜂不能缺少它,正如我们不能缺少爱一样。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关爱他人,世界就将因为爱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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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的教育故事有感500字左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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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是一本值得父母和孩子一起细细品味的名着。我怀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读的书,看了这些故事深深感到其中的爱!书中有关于孩子、家长、老师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给我和孩子留下深刻印象。让我们和孩子一起共同学习和成长。

它以日记的形式,通过看似平凡的人和事。作为一名家长,当我看到父亲教育儿子的细节,我常常想,生活中的我好象少了些耐心,多了些浮躁;少了些宽容,多了些挑剔;少了些鼓励,多了些批评……自己希望孩子在怎样的环境下成长?又希望孩子成为怎样的人?孩子原本是可爱的,在其成长的路上真的需要爱的精神,爱的教育,教会孩子学习,让她拥有爱心,让她懂得做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爱的真情故事啊,可见,爱,是无处不在的,爱的教育家长读后感。我们一出生,就沉浸在爱的海洋里,有父母的爱和爷爷奶奶的爱。渐渐长大了,上学了,又有老师的爱,同学们的爱。爱就如空气一般,我们身边到处都是爱,我们从未离开它,离开了爱的人,就等于没有灵魂的人。爱可以使人绝处逢生,爱可以使浪子回头,爱又可以激发人无穷的力量。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如同这首《明天会更好》的歌一样,只要有爱人间会变得更加美好更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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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职场礼仪小故事推荐

范文类型:礼仪,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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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福特公司是全世界都家喻户晓的知名汽车公司,它不仅使美国汽车产业在世界独占鳌头,甚至改变了整个美国的国民经济状况。然而,谁又能想到该奇迹的创造者福特当初进入公司的敲门砖竟是捡废纸这个简单的动作呢?

刚刚从大学毕业的福特,曾经到一家汽车公司应聘,一起参加应聘的几个人学历都比他高,福特面试成功的机率很小。当福特敲门走进董事长办公室的时候,发现门口地上有一团纸,他很自然地弯腰把它捡了起来,然后扔进了垃圾篓里。

当福特刚刚坐下,准备把之前准备好的自我介绍向公司董事长说出的时候,董事长就发出了邀请:很好,福特先生,你很棒,你已经被我们录用了。 此时的福特当然不知道这个令他无法相信的录用通知竟是源于他那个不经意的动作。而此后,福特的表现也并没有让董事长失望,甚至最终将公司改名,让福特汽车闻名全世界。

福特的成功看上去很偶然,但实际上却是必然的,他下意识的动作是习惯、品质和修为的体现,而这种习惯的养成却来源于他们的积极态度,正如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所说: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人生感悟:

蝴蝶效应指的是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对于这个效应最常见的阐述是:一个蝴蝶在巴西轻拍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可见,小事恰恰具有最巨大的力量,我们平时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影响一生。在一个人的人生历程中,一次大胆的尝试,一个灿烂的微笑,一个习惯性的动作,一种积极的态度和真诚的服务,都可以产生生命中意想不到的辉煌或成功,它能带来的远远不止于一点点喜悦和表面上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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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职场礼仪小故事启示

范文类型:礼仪,启示,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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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生时间磨一面镜子

用一生的时间来磨一面镜子,这种“蠢事”恐怕很少有人愿意做。然而在荷兰,有一个刚初中毕业的青年,在一个小镇里做镇政府的门卫工作。

那时,门卫的工作是比较清闲的。于是,青年为了打发为余的时间,养成了打磨镜片的爱好。青年非常专注和细致,多年来的打磨生涯使他的技术已经超过专业技师,他磨出的复合镜片的放大倍数,比他们的都要高。

就这样,青年锲而不舍地磨了六十年镜片,也因此让他发现了当时科技尚未知晓的另一个广阔的世界——微生物世界。他制造的放大透镜以及简单的显微镜,形式很多;透镜的材料有玻璃、宝石、钻石等。他一生磨制了400多个透镜,其放大率竟达270倍。1674年他开始观察细菌和原生动物,即他所谓的“非常微小的动物”。1677年他首次描述了昆虫、狗和人的精子。1684年他准确地描述了红细胞,证明马尔皮基推测的毛细血管是真实存在的。1702年他指出在所有露天积水中都可以找到微生物。他追踪观察了许多低等动物和昆虫的生活史,证明它们都自卵孵出,并经历了幼虫等阶段,而不是从沙子、河泥或露水中自然发生的。

这个青年就是科学史上鼎鼎大名的、活了90岁的荷兰科学家万﹒列文虎克。

人生感悟:

列文虎克细心地磨着每一个镜片,用尽毕生的心血,致力于每一个平淡无奇的细节的完善,终于他在他的细节里完成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科学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奇迹。细节影响品质,细节体现品位,细节显示差异,细节决定成功,细节的力量就是“润物细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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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教师教育故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教师,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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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从小时候起,我就听过许多与感恩有关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樵夫在山里遇到一只老虎,老虎向他张开了大嘴,但是却没有咬他,只是用眼睛看着他。樵夫发现老虎的嘴里嵌着一根木刺,明白这是老虎在向他求助。最后他大着胆子把手伸进虎口,把木刺拔了出来。后来,老虎不但没有吃他,还经常叼来山鸡、野

兔放在樵夫的门口表示感谢。你看,这只老虎多么懂得知恩图报啊! 还有一些故事是相反的。在伊索寓言中,有一则故事叫做《农夫和蛇》:蛇在路上冻僵了,一个农夫看它可怜,就放在怀里暖,蛇倒是活过来了,可是它活了之后马上就咬了农夫一口。我国古代还有一个很有名的故事,就是《东郭先生和中山狼》:狼遭到猎人的追杀,东郭先生把狼救了,可是狼反而要吃了他。蛇和狼恩将仇报,心肠是多么歹毒啊!

这些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假如不知道感恩,知恩不报,甚至恩将仇报,那就与蛇、狼之类没有什么区别了,说是“禽兽不如”也不为过。因为人家老虎还懂得报恩呢!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感恩。我听过这样一个笑话: 说的是有一位好心人,看到他家和近的一个乞丐非常可怜,所以经常施舍钱给那个乞丐,这样过了两三年。有一天,在他又一次把钱递给乞丐的时候,乞丐对他说:“先生,有个问题我憋了很久了,我想请问你:前年的时候,你每次都给我十块钱;去年减为一次给五块,到了今年,一次只给两块了,这是为什么呢?”这位好心人就解释说:“因为两年前,我还是个单身汉,所以有能力多给你些钱。可是去年我结婚了,今年家里又添了一个小朋友,家庭负担就重了,所以只能节省一些。”这个乞丐一听,气愤地说:“你怎么可以拿我的钱,去养活你的老婆小朋友呢?”

各位同学,你们在笑的时候肯定在想:这个乞丐也太不知道好歹了。他对接受施舍习以为常,把受人恩惠看作理所应当,没有一颗感恩的心。

可是,听过之后,请大家想想我们自身,是不是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呢?

最后,请让我用两句诗来结束:

假如我是一汪清泉,

我要感谢源头活水;

假如我是一棵小树,

我要感谢根下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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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端午节国旗下讲话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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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五月五,是端阳,门插艾,香满堂。吃粽子,撒白糖,赛龙舟,喜洋洋。节日是生活给予人们的馈赠,因为在翘首等待的过程中充满了惊喜,所有的准备也都是甜蜜的。

端午节的前几天,是最有气氛的。勤劳的人们格外忙碌和欢快,空气里到处弥漫着粽叶的清香,这就是幸福的生活吧。

端午节始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0__多年历史。那么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节日呢?

第一,端午节是纪念诗人屈原的节日。因为爱国诗人屈原见国破人亡,五月初五投汨罗江。屈原沉江后,古人将竹筒装米投入江中,万舟齐发、呐喊鼓乐吓退蛟龙,以此表示对屈原的崇敬和怀念。

第二,端午节是卫生节。端午前后正是春夏交替之时,天气炎热,多雨潮湿,蚊虫滋生,是传染病的高发时节。为了避免疾病的发生,古人在端午节时插艾叶用以驱蚊蝇、虫蚁,净化空气。

第三,端午节是体育节。因为人们在这天要在水上赛龙舟。龙舟竞渡是一项很有气势、极具合作精神的竞技活动。端午竞渡能对强身健体、民众团结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第四,端午节是美食节。早在晋代,粽子就被正式定为端午节食品。人们浸糯米、洗粽叶、包粽子,其花色品种更为繁多。从形状看有四角形、锥形、菱形。从馅料看,北方多包小枣;南方则有豆沙、鲜肉、火腿、蛋黄等多种馅料,可谓粽叶飘香粽子可口。

同学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丰厚,但有些传统的习惯已经淡化了不少,希望我们能怀着敬爱之心和珍爱之情来过好中华民族的每一个传统佳节,成为古老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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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雷锋事迹故事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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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事迹故事

雷锋出差去安东,去参加沈阳部队工程兵军事体育训练队。他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从抚顺一上火车,他看到列车员很忙,就动手干了起来。擦地板,擦玻璃,收拾小桌子,给旅客倒水,帮助妇女抱孩子,给老年人找座位,接送背大行李包的旅客。这些事情做完了,他又拿出随身带的报纸,给不认识字的旅客念报,宣传党的政策。一直忙到沈阳。

到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他发现检票口吵吵嚷嚷围了一群人,近前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妇女没有车票,硬要上车。

人越围越多,把路都堵住了。雷锋上前拉过那位大嫂说:"你没有票,怎么硬要上车呢?"那大嫂急得满头汗地解释说:"同志,我不是没车票,我是从山东老家到吉林看我丈夫的,不知啥时候,把车票和钱都丢了。"雷锋听她说的是真情实话,就说:"别着急,跟我来。"他领着大嫂到售票处,用自己的津贴费被了一张车票,塞到她手里说:"快上车吧,车快开了。"那大嫂说:"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哪个单位的,我好给你把钱寄去。"雷锋笑道:"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就转身走了。那位大嫂走上车厢还感动得眼泪汪汪的向他招手。

雷锋从安东回来,又在沈阳转车。他背起背包,过地下道时,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娘,拄着棍,背了个大包袱,很吃力地一步步迈着,雷锋走上前去问道:"大娘,你到哪去?"老人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俺从关内来,到抚顺去看儿子呀!"雷锋一听跟自己同路,立刻把大包袱接过来,手扶着老人说:"走,大娘,我送你到扶顺。"老人高兴地一口一个好孩子地夸他。

进了车厢,他给大娘找了座位,自己就站在旁边,掏出刚买来的面包,塞了一个在大娘手里,老大娘往外推着说:"孩子,俺不饿,你吃吧!""别客气,大娘,吃吧!先垫垫饥。""孩子,孩子"这亲热的称呼,给了雷锋很大的感触,他觉得就像母亲叫着自己小名似的那样亲切。他在老人身边,和老人唠开了家常。老人说,他儿子是工人,出来好几年了。她是第一次来,还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哩。说着,掏出一封信,雷锋接过一看,上面的地址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老人找儿子的急切心情,就说:"大娘,你放心,我一定帮助你找到他。"

雷锋说到做到,到了抚顺,背起老人的包袱,搀扶着老人,东打听,西打听,找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老人的儿子。

这些事后来被战友们知道了。有人评论说:

"嘿,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锋却并没当一回事。

雷锋关心群众是一贯的。有一天,他正在部队驻地附近擦洗汽车。突然阴云聚扰,下起了雨。他连忙拉开帆布盖车,一抬头,发现公路上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怀里抱着个小的,手里拉着个大的,肩上还背着个包袱,"叭叽叭叽"膛着泥水,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雷锋跳下车来,迎上前去一打听,原来她姓纪,从哈尔滨来,要到樟子沟去。她发愁地说:"兄弟呀,叫雨浇得,我都迷糊了,往哪走是正路呢?"雷锋听了,看看她背这么大的包,还带两个孩子,天又快黑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呀!就说:"大嫂,你在这里等等……."他连忙跑回宿舍,拿来了自己的雨衣给纪大嫂披上,接过孩子来替她抱着,冒着风雨送她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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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迎党的生日讲战疫故事悟初心使命心得体会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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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两会随着春天的脚步如期而至。中国政府在这一场满载着全国人民希冀,聚焦了世界各国目光的盛会上,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高分答卷”。

紧扣民心答题思路,确保答题方向正确。一项项喜人的民生数据是过去一年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的有力反映。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也是我们发展的最终目的。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能够持续造福人民的发展道路,才是最有生命力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广大党员干部心系民生,时刻把“人民高不高兴,人民答不答应,人民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最根本标准,确保了发展在任何时候都不偏离民生“指南针”。

以实干担当作笔,积极书写辉煌篇章。过去一年广大党员干部闻鸡起舞、日夜兼程,在多个领域都创造了“中国速度”,取得了耀眼的“中国成绩”。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广大党员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积极作为,在激流暗礁中摸爬滚打、在大风大浪中砥砺前进,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新担当新作为在基建、脱贫、改革等领域创下了新成绩。

夯牢务实考场心态,减少失误稳中求进。取得新成绩新作为固然鼓舞人心,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每一步都要走得扎实、走得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战略上勇于进取、战术上稳扎稳打,大胆创新探索、勇于革旧鼎新,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征程上取得新作为。

20__年,广大党员干部紧扣民心、务实求真、实干担当交出了政府工作报告这一份民生的高分答卷。阳春五月,万物复苏。20__年,以人民的希冀作帆,再度起航,广大党员干部要再次迎风破浪、披荆斩棘,答好20__年新考卷,努力干出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交出一份新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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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感动人心的红色故事演讲稿大全_讲话稿范文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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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人心红色故事演讲稿大全

红军长征是中国革命的奇迹、世界军事的壮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英雄业绩,谱写了惊天动地的革命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红色故事演讲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色故事演讲稿】一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当您走进位于河北隆化县城的一座烈士陵园,一个场景立刻会展现眼前―――身着军装的他,昂首挺胸,左手高擎炸药包,右手紧握拉开的导火索,英勇无畏,气壮山河……他就是年仅19岁的,全国著名战斗英雄、模范共产党员。

今天,就让我们在烈士的铜像下,回到1948年5月25日的战场…

那天下午,所在的六连正对隆化中学发起第二次总攻。突然,敌人的机枪像暴雨般横扫过来,把战士们压在一条土坡下面,抬不起头来。原来,这是隆化中学东北角横跨旱河的一座桥上喷出来的6条火舌。狡猾的敌人,在桥上修了一个伪装得十分巧妙的暗堡,拦住了我军冲锋的道路。这时,和战友们纷纷向连长请战,要求把这座桥型暗堡炸掉。但爆破手们都无功而返。看到战友的伤亡,再次挺身请战。“你已经几次完成爆破任务了……”不容副连长说完,抢着说:“我是共产党员,我的任务不只是炸几个碉堡。现在隆化还没有解放,怎么能算完成任务呢?”副连长和指导员商量了一下,对说:“好,你去吧,千万要注意隐蔽。”紧攥拳头说:“放心吧,不完成任务就不回来!”

挟起炸药包,弯着腰冲了出去。桥型暗堡里,敌人的机枪越打越紧,子弹带着尖利的啸声,从他耳边掠过。但沉着机智,仍在忽左忽右地爬着。敌人的机枪打紧了,他就伏下不动。敌人的机枪稍一停,他就飞似的向前跃进几米。突然,敌人的机枪又集中朝他打过来,他的腿受了伤,鲜血直流。但他仍抱着炸药包猛冲到桥下。这桥离地面有一人多高,两旁是砖石砌的,没沟、没棱,哪儿也没有安放炸药包的地方。如果把炸药包放在河床上,又炸不着暗堡,河床上又找不到任何东西代替火药支架。怎么办? 急得直攥拳头。

这时,身后响起了嘹亮的冲锋号声,总攻的时间到了。大批的部队像潮水般地涌了上来。桥型碉堡上的砖头一块块被推开了,子弹像急雨一般向冲锋部队射去。抬头看了看桥顶,又看了看身后一个个倒下的战友。不行,必须马上把暗堡炸掉,否则有更多的战友要倒下,也会影响整个战役。想到这里,毅然决然地将身子向左一靠,站在桥中央,左手托起炸药包,紧紧贴住桥型暗堡,右手猛地一拉导火索,巍然挺立,纹丝不动,像是一尊雕塑。就听高声喊道:“为了新中国,冲啊!”刹那间,一声巨响,地动山摇。敌人的桥型暗堡被炸得粉碎。

此时,我的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为什么战旗美如画,英雄的鲜血染红了她。为什么大地春常在,英雄的生命开鲜花。”歌声回荡在陵园的上空,也缭绕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谢谢大家!

【红色故事演讲稿】二

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有一位可爱可敬的小英雄,他的名字叫雨来。雨来的的家住在还乡河上的芦花村,雨来最喜欢到还乡河里游水玩,雨来仰浮的本领最高,能够脸朝天在水里躺着,不但不沉底,还能把小肚皮露在水面上。12岁的时候,爸爸妈妈把雨来送进了夜校,雨来学习的第一课就是:“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

有一天,家里就剩下雨来一个人,他趴在炕上看书,忽然听见街上咕咚咕咚有人跑,雨来刚要往外跑,进来一个人,原来是区上的交通员李大叔。李大叔忙把墙角那盛着一半糠皮的缸搬开,跳进洞里,对雨来说:“快!把缸搬回原来地方。你就到别的院里去,对谁也不许说。”雨来使尽气力,终于把缸挪回到原地。这时,十几个鬼子端着雪亮的刺刀从前门进来,抓住了雨来。

炕沿上坐着个鬼子军官,两眼红红的。鬼子露出满口金牙,做了个鬼脸,假装温和地说:“不要害怕!小孩,皇军是爱护的!”扁鼻子军官伸手往皮包里掏。雨来心里想:“掏什么呢?找刀子?鬼子生了气要挖小孩眼睛的!”只见他掏出来的却是一把雪白的糖块。扁鼻子军官把糖往雨来手里一塞,说:“吃!你吃!你得说出来,那个人在什么地方?”他又伸出那个戴金戒指的手指,说:“这个,金的,也给你!”雨来没有接他的糖,也没有回答。扁鼻子军官的眼光立刻变得凶恶可怕,他向前弓着身子,伸出两只大手。啊!那双手就像鹰的爪子,扭着雨来的两只耳朵,向两边用力拉。雨来疼得直咧嘴。鬼子又抽出一只手来,在雨来的脸上打了两巴掌,又把他脸上的肉揪起一块,咬着牙使劲拧。雨来的脸立刻变成白一块,青一块,紫一块。鬼子又向他胸脯上打了一拳。雨来的后脑勺正碰在柜板上,但立刻又被抓过来,肚子撞在炕沿上。雨来两眼直冒金花,鼻子流着血。一滴一滴的血滴下来,溅在课本那几行字上:“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鬼子打得累了,雨来还是咬着牙,说:“没看见!”扁鼻子军官气得暴跳起来,嗷嗷地叫:“枪毙,枪毙!拉出去!”

交通员李大叔在地洞里等了好久,不见雨来来搬缸,就往另一个出口爬了出来,大家都说雨来被鬼子打死在河里了。大家来到还乡河边,突然水面上露出个小脑袋。雨来还是像小鸭子一样抖着头上的水,大家都高兴得叫起来,“雨来没有死!雨来没有死!”原来枪响以前,雨来就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到河里去。鬼子慌忙向水里打枪,可是我们的小英雄雨来已经从水底游到远处去了。

雨来虽然年纪小,却非常痛恨鬼子,积极帮助八路军抗战,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之中的孩子们要永远记着他,学习他的英雄行为和爱国精神,长大后,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我们的力量。

谢谢大家!

【红色故事演讲稿】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下面我为大家演讲的名字叫《鸡毛信的故事》:

抗日战争时期,有个放羊的孩子叫海娃,他是村里儿童团的团长。有一天,给八路军当交通员的爸爸,拿出一封信,要海娃马上给八路军送去。这封信上粘着三根鸡毛,海娃一看,就明白了,这是最最紧急的信呀!

海娃揣好信,赶着羊下山了。还没走到山口,就远远地看见来了一队日本兵。”怎么办?信藏在哪儿呢?”他一眼看到了老绵羊的大尾巴,灵机一动,把信拴在羊尾巴下边,大尾巴一盖,什么也看不出来了。海娃刚站起来,鬼子就来到了身边。

“小孩,你的干什么的?实话说,不然杀了你!”

“我是放羊的嘛,呜呜呜,我是放羊的嘛。”海娃故意装作害怕的样子哭起来。

鬼子看了看这群羊,来了坏主意。他把羊都扣了下来,海娃呢,被逼着给他们赶羊。

天黑了,敌人来到一个小山村。村里找不到一个人,也找不到一颗粮食。鬼子们都饿疯了,就叫黑狗子们去杀羊。一个歪嘴黑狗看中了那头老绵羊,上来就抢。海娃眼看自己心爱的羊被拖走杀掉,恨死了敌人。可他更担心鸡毛信,它就绑在老绵羊的尾巴底下啊!

老绵羊好像看出了海娃的心思,四条腿往地上一撑,歪嘴黑狗怎么也拉不动,累得出了一身臭汗,只好去抓别的羊。海娃总算放了心,又在盘算着怎样逃走。

天刚蒙蒙亮,鬼子就挥着大洋刀,带着队出发了。还没走过几个山头,只听”轰”的一声,走在前面的几个黑狗子倒在地上。原来他们踩上了民兵埋的地雷。海娃真想笑,可没敢笑出来。

“小孩,你的前面的开路!”鬼子是要海娃赶着羊,在前面踩地雷。这里的路海娃太熟悉了,他把敌人引上了一条小山路,自己越走越快。敌人都气喘嘘嘘的,越落越远。

“小孩,你慢慢地开路!”海娃干脆飞跑起来。

叭!叭!鬼子开枪了。海娃一头倒在草丛里。他知道,这里离八路军住的地方不远了,就大声喊起来:”鬼子来啦!鬼子来啦!八路军叔叔,快打呀!”

果然,八路军叔叔开火了。海娃一高兴,爬起来就想跑,刚跑几步,就昏倒了。一个八路军叔叔忙跑过来:”唉呀,这不是海娃吗?”

海娃睁开眼,吃力地说:”叔叔,羊……老绵羊……鸡毛信……尾巴……”话没说完,又昏过去了。

等他醒来时,他已经睡在热炕上了。八路军叔叔告诉他,靠着那封鸡毛信送来的重要情报,八路军打了个大胜仗,消灭了好多鬼子和伪军。八路军叔叔又送给海娃刚缴获的两个牛肉罐头。海娃的心里呀,别提有多高兴了。

谢谢大家!

【红色故事演讲稿】四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喜爱上了阅读红色故事和革命诗歌,从这里我了解了近代中国历经磨难的风雨沧桑,感受了中国共产党成长壮大的曲折历程,也明白了中国人民前赴后继英勇抗争的热血豪情。

、、、夏明翰,每个熟悉的名字都让我们难以忘怀,长征、抗战、解放、改革,每段历史都给我们留下了感人肺腑的故事。从红色经典中我读懂了万里长征的艰苦卓绝,读懂了林海雪原的孤胆雄心,感悟了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激情豪迈,也感悟了百万雄师过大江的大气磅礴。长征路上的严峻险阻,八年抗战的艰难困苦,白色恐怖下的千回百转,南征北战的荡气回肠,一篇篇感人的故事,一首首雄壮的诗篇,是镌刻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不朽丰碑,是见证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历史画卷。

走在新世纪的征途上,我们感慨万千,展望祖国的明天,我们信心满怀。红旗飘飘,党旗猎猎,祖国欣欣向荣,经济蓬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中国人民正满怀喜悦和希望朝着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迈进。高山仰首,大海扬波,大地溢满了新世纪的朝晖。我们不能忘记历史,更要感谢历史的选择……1921年7月,浙江嘉兴南湖的一艘红船上传出巨人的呐喊,犹如春雷唤醒了沉睡已久的东方雄狮,拔开了数百年来笼罩于千万仁人志士心头的迷雾,亮出了共产主义的伟大旗帜,点燃了神州大地上的星星革命之火。从此,炎黄子孙们的理想有了归依,有了值得托付的导航人——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解放后的中国千疮百孔、百废待兴,共产党又带领我们走进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几代中华儿女聚集在鲜红的旗帜下,挥舞着银镰披荆斩棘,奋发进取,为铺就强国之路,用实践的巨笔描绘出一幅幅崭新的画卷,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国崛起在世界的东方。九十年的光辉历程,走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中国共产党是时代的中流砥柱,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亚洲睡狮已经雄起,东方巨龙正在腾飞,忆往昔峥嵘岁月,展未来任重道远。还是少先队员的我们是党的接班人,稚嫩的双手要勇敢地承担起历史重托,我们是跨越世纪的新一代,是21世纪的真正主人。革命的精神不能抛弃,它依然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制胜法宝,我们要把自己的人生目标与祖国、时代的命运联系起来,树立远大理想,培养良好品德,发扬创新精神,掌握实践能力,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共同谱写新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崭新篇章!

谢谢大家!

【红色故事演讲稿】五

祖国的河山,处处闪耀着革命的光芒,印记着红色的史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特别是学习活的知识,学习做人的好方法。

但是毕竟不能人人在少年时代就踏遍祖国大地。

我们先来参加这"红色之旅"的读书活动,通过书本先来跨越祖国广袤的空间。

随着空间的跨越,我们完成了时间的转换,来到那火热的年代。

通过这次时空大转移的活动,我们了解的不仅是地理知识和历史故事,更了解了中国的社会,中国人的灵魂、气质和精神。

我们思考之后弄懂了:许多伟大的事件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他们有什么意义。

我们将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路的信念。

我们将更加坚定为民族振兴、为中国人民造福的决心。

我们将更加勇敢,更加顽强,更加坚韧不拔的前行。

我们感激前人,学习前人,也要无愧于前人。

我们也将做出我们这一代人的贡献,为后人留下我们的脚印。

"红色之旅"主要历经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他们分别是::沪浙红色旅游区,湘赣闽红色旅游区,左右江红色旅游区,黔北黔西红色旅游区,雪山草地红色旅游区,陕甘宁红色旅游区,东北红色旅游区,鲁苏皖红色旅游区,大别山红色旅游区,太行红色旅游区,川陕渝红色旅游区,京津冀红色旅游区。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它对中国革命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就有了新的领导核心;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就有了科学的指导思想;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的解放运动就成为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让我们走进韶山毛主席纪念馆吧。韶山冲是毛泽东童年和少年生活的地方,从小热爱劳动,关心别人,懂得关心天下,是他成为中国革命伟大领袖的品质基础。

走进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吧。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南昌起义打响了中国人民武装反抗国民反动派的第一枪,是中国共产党独立建立革命军队和领导革命战争的开始。

走进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吧。井冈山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开辟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它证明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是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它告诉人们只要代表人民的利益,革命的星星之火是可以燎原的。

走进福建上杭古田纪念馆吧。古田会议使党和军队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无产阶级思想武装,在党的建军史上树起了光辉的里程碑。

举世闻名的红军长征,是一部气壮山河的英雄史诗,中国革命史上的奇迹,世界军事史上的伟大壮举。它创造了无与伦比的英雄业绩,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革命诗篇。红军用热血和生命铸就的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经过了20xx年的顽强奋斗之后,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的第一声礼炮,使天安门迎来了新生,使中华大地迎来了新生。

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的正中主席台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红色之旅到这里全部结束了。这些革命纪念地,承载着深厚的革命历史,纪录着光辉的革命事迹,弘扬着灿烂的革命精神。

历史的红色旅程结束了,未来的红色旅程却刚刚开始!未来的红色旅程就是:高举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历史的红色旅程是革命的先辈们开创的,未来的红色旅程是要靠我们新一代来开创的。我们就是要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立志做有思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人,立志为人民做贡献,为祖国做贡献,为人类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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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的教育故事观后感

范文类型:观后感,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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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陪着孩子一起走进《爱的教育》的世界,领略着安利柯的父亲对孩子的殷勤教导与安利柯经历蜕变的成长命途。一天一天,一页一页,就连原本带着不满、无法静下心来的我,竟是这样肆意地闯进了这样爱的世界,又更何况是孩子呢?

这本书好似是台照相机,记录着生活中的善与恶,也同样记录着同学间、师生间、亲子间的点点滴滴,呈现一派酸甜苦辣咸的五味人生。这本书以一个小学生的视角,来审视这个世界,稚嫩却不乏警醒,作为已为人子母的我,有时也不禁感叹,这本书蕴含着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咀嚼消化,并用于自己本身现状。若是这样,这本书收益的人群将会是父母、孩子、师生甚至这整个社会。

克洛西无疑是孩子们的榜样。残臂穷困的他丝毫没有丧失志气,在破旧的阁楼上依旧能忘我地读书,正所谓“风雨不动安如山”,他不正是如此吗?看到此,我脑海中就浮现出周的那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凌然正气,掷地有声,一下子就能撼动人们心底最柔软的弦。克洛西与周的精神不也是现在孩子们最缺乏的吗?一会儿叫苦,一会叫累,不懂得珍惜现在他们虽拥有的一切。记得着名语文教师谌卫军写过这样一首诗“我是一只鸵鸟,将头埋进幻城,在这灿烂的阳光下,我却得了夜盲症。”如今的孩子们都是这样的一只只“鸵鸟”,有着丰富的物质资源,却缺乏着精神上的馥郁,有着我们给他们的桎梏,失去了他们自由飞翔的空间。我认为家长们的心是一样的,爱着孩子,却受着万般折磨。在放与不放间踌躇,像鹰一般残忍,我们不忍,像放鸢一般寸步不离,孩子不愿。而在这本书中,我认为家长可以得到很多的启发。

有一点我认为在日常教育中,家长可以尝试的,那便是用书信来教育孩子。在书中,安利柯的父亲与母亲在教育他时,很多时候采用了这种方法。当安利柯的母亲看到安利柯在一个抱着小孩的女乞丐前冷漠地走过后,便写了一封信教育他应设身处地为穷人着想,并告诉他穷人受施舍后的祝福会给自己快乐和健康。这种方式的教育既有利于避免与孩子间面对面的冲突,还可增加孩子启发的时间。并且还能记录下一次次的教育过程,让孩子能够永远铭记。我国着名翻译家傅雷夫妇对儿子傅聪的教育则是如此。《傅雷家书》中一篇篇父亲对儿子的警讯与告诫,都让儿子发人深省,我想傅聪最后的成功一定离不开父亲的一封封家书。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父母应要身先士卒,做好榜样工作。当安利柯的母亲教育儿子应该尊重死者、为穷人着想。我认为他的母亲在说这些话以前,便已经是个很好的榜样,这样才能让孩子依样画葫芦地学。父母在孩子一生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安利柯的父母无疑是安利柯一辈子最大的恩师。钱钟书夫妇对于女儿钱媛来说是父母,是亦师亦友。钱媛儿时体弱多病,小学都是由钱钟书夫妇指导,因此这俩夫妇对于他们女儿的一生的意义更为巨大。钱媛果不负众望,有着父亲嗜书如命和母亲做事稳稳当当的性格。在杨绛《我们仨》中,我深深地敬佩着并羡慕着这样的一家人。

温曾经说过,“我曾经提倡‘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现在我要提倡‘读书活,活读书,读活书’前者我主张读书的意义,后者提倡读书的实践’”。这句话,我在这本书中有了更深入的领会。读了《爱的教育》后,不应该只注重读时的心的悸动,而应该着重于读完后的实践。只有一个“活”的教育,身为父母的我们,才能为孩子铺垫上成功的基石,也许我们不能为他们挡去风雨,不能保证他们一路无阻,但是至少等我们放手的那天,我们会更安心、更放心,这样,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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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观看好记者讲好故事观后感

范文类型:观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记者,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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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孩子一起观看了《好记者讲好故事》这个节目。这个节目很感人也非常激励人心,是一个不错的节目!使我和孩子都受到了不小的启发和鼓舞,增强了为社会增加正能量的强烈使命感。

在观看的过程中,孩子看的很认真,也很认真的去听去理解。每个小故事都那么投入。偶尔的会问一些不太理解的问题和词语。伴随故事的情节或是感动或是开心或是兴奋鼓舞。

看完这个节目,里面每个故事人物都是那么经典,感受着那些相同和不同的`地方。我们从中受到了不小的教育和启发,在她的成长中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我也有不少收获。付出得到收获,努力获得成功。作为家长的使命和责任就是:“用爱心去观察感受孩子,去爱护和关心孩子。”但并不是所谓的溺爱,而是用心去引导孩子,做到心灵的共鸣。作做为家长应该去提示、鼓励,去保护孩子。来培养孩子的和平无私的大爱精神,做个明白人,这也是做家长的本份。

在孩子学习的这个阶段,不单单是老师一个人的责任,更需要家长的配合和支持理解。作为老师要有积极、乐观、不妥协的精神。让孩子在这个信息化飞速的时代,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在她的人生漫漫长征路上茁壮成长,从而学到更多的东西。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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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16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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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纪律处分相关条例。

20xx年最新纪律处分条例全文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 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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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_条例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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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关于党内监督的相关条例。

20xx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五条 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监督职责

第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二)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对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五)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会、同级纪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四)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会或中央纪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八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会或中央政治局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十条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一节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的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二节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十五条 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第十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第十七条 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政府和有关方面独立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节 述职述廉

第十九条 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中央纪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会、纪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设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会、纪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第二十条 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第四节 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发现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省部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

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

第五节 信访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第六节 巡视

第二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了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二)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视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巡视组不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

第七节 谈话和诫勉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第八节 舆论监督

第三十三条 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第三十四条 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第九节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第三十六条 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

第三十七条 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解释或答复。

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第十节 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

受理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党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处理。

第三十九条 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严肃慎重。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

第四十二条 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需要追究党组织责任的,责令其纠正错误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需要追究党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党组织或党员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消除影响。

第四十四条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由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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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感恩教育故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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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如家的妈妈

很小的时候我就经常和奶奶一起睡。 最羡慕别人的事情就是晚上能听妈妈讲故事。我总是不明白妈妈为什么时而带我回家,时而把我放回奶奶家。随着我慢慢长大,才知道妈妈是一名加气工。经常需要倒夜班,不能随时在家陪我。每当她下夜班回来,我都开心地扑到她怀里感觉有好多话要跟她说。她虽然也在听,可是看着她满脸的疲倦和涣散的眼神,总是以为她不在乎我的感受。

每当这时候,我就很生气,倔倔地不理她。直到有个假日我去妈妈单位参观,才真正知道了妈妈的工作的辛劳。

也许你经常路过这里吧,这就是妈妈的单位。中国燃气汽车加气站。你们可曾见到过这样的场景,廊坊的出租车曾经排的像条长龙堵塞过交通。你们是否想过在这长龙的尽头就是妈妈工作的场景。你能否想象到我的妈妈就在这里一站就是七八个小时,有时候吃饭喝水都成问题。因为车流量很大,妈妈和她的同事们交接岗位时都是马不停蹄地跑来跑去。寒冷的冬季,当我冻得瑟瑟发抖揉搓双手的时候,妈妈的额头却忙出了汗水。我多想给她擦下汗,可是妈妈让我在值班室里,说外面车多危险让我在那里等候。

我在窗口默默地往外看,每一台车来妈妈都精神饱满地给司机操作,边说边操作,“请师傅们下车在黄线外等候,请把后备箱打开接受检验,把卡给我,谢谢!”她不厌其烦地一次次说。看着她干裂的嘴唇我多想给她送杯水。可是妈妈说的话在耳边萦绕;“加气是有一定危险性的,不仅仅是车多,有时候机器出现故障会出现漏气,巨响,爆燃。你可以参观,但只能远远地看不能靠近。”妈妈为了司机和站内的安全,一次次的提醒着司机们,按要求停车,按规程加气。

后来听站长叔叔说,来这里加气的人形形色色,司机的素质也稂莠不齐。不是每个司机都能服从指挥按要求停车加气。面对司机的不配合不理解,妈妈总是能耐心地解释和热心的服务。有时候司机有言语上的攻击,妈妈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想到妈妈原来不仅仅是工作劳累,有时还要忍受一些误解和委屈。我心里顿时一阵难过,和妈妈相比,自己平时的小委屈算得了什么呢。

跟了妈妈一天,仅仅是一天我就枯燥地想逃离气站。想着妈妈一直重复这枯燥机械的劳动,想着妈妈站得腰酸腿疼,说的口干舌燥还要坚持。我真是难以想象,深夜我躺在温暖地被窝中时,妈妈在坚守在加气岛上。多少个风萧雪寒,多少个雷雨之夜,她是怎么工作的。为什么除了疲惫,看不到她一丝的不满,她告诉我,干一行,爱一行,做人要踏踏实实,吃苦在前,乐于奉献。

看着家里一张张荣誉证书,上面不仅仅是对妈妈工作成绩的认可,更是对劳动光荣甘于奉献最好的诠释。母亲不仅仅养育了我们,更培育我们做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路。她们用实际的行动感染着我们,用潜移默化的思想影响着我们。让我懂得什么是默默奉献,引导我虚心好学、团结协作、吃苦耐劳。

我最亲爱的妈妈,等您再回家我会为您倒上一杯我精心冲的爱心茶。不会让您回家依然忙碌,我会把房间收拾得清爽宜人,让您有个温馨的环境心情舒畅。我的学习会更加自觉和上进,让您看到我的进步心情愉快。我的生活会安排的条理有序,让您为有懂事的女儿感到欣慰。

妈妈,您就放心吧,女儿会永远以你为榜样,时刻牢记做人的道理,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永远爱着您,我最最亲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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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正能量的人物事迹名人故事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2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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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从秘境独龙江中走出来的检察官,话少、直率,精通独龙族、怒族、傈僳族和藏族四种少数民族语言。关于自己的事,你问一句他答一句,高度概括;提及案子,他立即会眉飞色舞,站起身给你演绎案发现场。在几十年的检察官生涯中,他办理的近700件审查批捕案件,件件“无错案、无超时、无违法违纪”。他就是“全国最美检察官”江德华。20xx年11月,江德华荣登“中国好人榜”。

窄得容不下两脚并行的山路上,他背着药品、干粮和案卷,紧贴岩壁,一步一步向办案地前行……这是独龙族检察官江德华的生活中常见的一幅画面。

1.从“门外汉”到精通“多语”的检察官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乡是独龙族的聚居乡,这里虽然离县城不到100公里,但由于长年大雪封山,每年只有半年时间交通能通行。

1964年11月,江德华出生在独龙江乡马库村。“由于家里很穷,长年吃不饱饭,上初中时我才第一次穿上鞋。16岁时我离家到怒江中学读高中,连续走了5天才走到学校。”江德华说,“这些难忘的经历,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也成为我工作中最大的动力。”

1985年,时任独龙江乡马库村公所武装干事的江德华通过招考进入了贡山县检察院,成为全国第一位独龙族检察官。他这一干,就是30余年,20xx年10月,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最美检察官”。

初到检察院,江德华这个法律的“门外汉”就感到无形的压力。为把工作干好,一有时间,他就扎进书中汲取“营养”,他的办公室里摆满了《法律实务全书》《法律法规大全》《法律单行读本》等各类业务书籍。与此同时,工作中,他经常向同事请教,还将老同志们办的案子翻出来认真学习借鉴。

贡山县境内居住着15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和风俗习惯,这给办案带来了挑战。“如果不懂民族语言,那无异于‘聋子串门’。”江德华从一开始就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工作中,他自学了怒族语、傈僳族语和藏语,成为当地不可多得的“多语”检察官。

虽然起点不高,但凭着勤学好问、埋头苦干,江德华很快成为检察业务骨干。

“在这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如果不将法律和地域特色结合起来,工作就很难开展。”贡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嘉堂介绍,“很多时候,本来是难以化解的复杂矛盾,但只要江德华出现,再复杂的矛盾很快就能化解。群众太信服他了。”

2.“法律就是法律,谁犯了法都一样”

1990年,贡山县独龙江乡发生一起案件。当年3月10日,独龙江乡几名农民相约携带猎枪等工具进入林区猎杀了10只扭角羚羊,扭角羚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不久,便将此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于江德华熟悉独龙语,成为具体负责承办该案的最佳人选。当时,独龙江乡的公路还没有修建,独龙江与外界的联系还是原来的人马驿道,山高路远,道路崎岖,需要徒步翻越高黎贡山。

为了办案,江德华与协办人员背上干粮,历时3天才到达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独龙江乡马库村委会。除了依法讯问嫌疑人外,他还走村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收集了多份证人材料。返回县城后,他顾不上长途跋涉的劳累和双腿的肿痛,马上整理材料。最终,对犯罪嫌疑人以非法狩猎罪依法提起公诉。

为强化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案的法院决定在独龙江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作为公诉人,江德华和案件协办人又一次徒步进入独龙江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在庭审中,江德华发表了合法有据、有理有力的公诉意见,所有证据和公诉意见均被法院采信,最终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罪。

“其实,在这起案件中,有的当事人还是我的亲戚,但法律就是法律,谁犯了法都是一样的。”江德华说,他当时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还存了一个“私心”,“因为当时生活在独龙江乡的很多群众不知道法律是啥,而我通过大量的走访和宣传、讲解,使很多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江德华说。

从那以后的20多年来,马库村再没发生过一起猎杀保护动物的案件。

“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因检察官的疏忽导致冤假错案发生,那么,司法公正就要大打折扣。”江德华认为,检察官除了做好相关的检察工作外,更要成为乡村法制建设的“助推器”。而具体落实在他所从事的侦查监督工作上,就是要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20xx年2月13日,在贡山县森林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丁某某、马某某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中,江德华在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该案中还有同案犯史某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森林公安局未对史某提请批捕。贡山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在听取江德华的意见后,随即向贡山县森林公安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书”。贡山县森林公安局经重新梳理案件,最终避免了漏捕案件的发生。

“老江我接触比较多,他工作兢兢业业,办案细节钻研到位,像老黄牛一样,只奉献不索求。”怒江州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玉珍提起江德华,立刻竖起大拇指。

3.独龙江畔荡起江德华的歌

多年来,为了办案,江德华爬雪山、穿密林、蹚急流、过溜索,积劳成疾,患上了糖尿病和痛风。平时从办公室回家的路程只需要5分钟,痛风严重的时候,他要艰难地走半小时。但是,勤勉的他却是贡山检察院加班最多,办案数量最多、质量最好的一位检察官。

不仅同单位的干警们敬重他,与他接触过的人也都会被他的踏实认真所感染。贡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何旭东讲述了与江德华一起进独龙江办案时的情形:“20xx年,我们一起进独龙江乡办案。当时大雪封山,塌方导致路基被冲垮,我们只能贴着岩壁走路,低头向下看就是谷底,那贴着岩壁的‘路’窄得只够踩一只脚,加上身上背的药品、干粮、衣服、办案器材等,每秒钟都有生命危险。去一次独龙江,运气好的话三四天回得来,遇到下雨下雪,一个星期可能都回不来。但是,当时年纪最大、腿脚最不灵便的江德华却从来没有退缩过,一直坚持和我们同进退,指导我们办案。”

工作之余,憨厚的江德华最大的爱好就是唱歌、跳舞。歌声相伴他走过了下乡办案的艰难时光。为表达心中美好的向往,江德华自己创作了《祝酒歌》《渔歌》等十多首歌曲,其中一首《美丽的独龙江》已经在独龙江畔被人们所传唱。

独龙江很美丽,但这里的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县城的繁华程度远远不及很多内地的乡镇。很多人都忍受不了这样的清苦而纷纷调离,但是,近年来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当地“小有名气”的江德华却依然故我,办案、调研、翻译、普法,忙得不亦乐乎。当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趁现在“条件好”赶紧调到大城市去时,憨厚的他微笑着说:“独龙江养育了我,独龙族抚育了我,作为检察官,我有责任办好每一起案件,同时做好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边疆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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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湖北炎帝神农故里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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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眼前的是神农洞,也就是始祖炎帝神农诞生的地方,史书记载“神农母安登,就是华夏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这个洞被后人称为神农洞,都有同一个结论:炎帝神农是人不是神,洞前这三个石板和石墩子逝人为了祭祀炎帝神农而放置的祭祀器皿,为撰写的神农洞记,炎帝神农故里风景区的游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朋友们,现在我们眼前的是神农洞,也就是始祖炎帝神农诞生的地方。史书记载“神农母安登,感龙而生炎帝”于此。相传,

朋友们,现在我们眼前的是神农洞,也就是始祖炎帝神农诞生的地方。史书记载“神农母安登,感龙而生炎帝”于此。相传,盘古开天地的时候,有一个名叫安登的美丽少女,天天到烈山上采摘野果,有一天安登采食的篮子装满了,安登也累了,她来到此洞,倚着洞壁不知不觉睡着了。安登做了一个甜美的梦。她来到美丽的姜水边,五彩霞光突然笼罩整个烈山大地,天空中一道灿烂的金光闪过,一只龙头浮现在霞光中,巨龙拨云辟雾,腾空而下,化作一英俊少年来到安登身边。后来安登住进洞内,并于农历四月二十六生下一个胖小子。安登十分高兴,为他取名“石年”。这个石年,就是华夏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这个洞被后人称为神农洞。

传说终归是传说,但史书的记载和史学家的论说,都有同一个结论:炎帝神农是人不是神。洞前这三个石板和石墩子逝人为了祭祀炎帝神农而放置的祭祀器皿,分别为石牍、无头石猪、无头石羊,祭祀的时候人们便把羊头和猪头放在只有身子的石羊和石猪上,用以供奉始祖。在我们的右侧,为撰写的神农洞记。

二十五、欢送语

好了,各位游客朋友(领导),炎帝神农故里风景区的游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谢谢大家一路上对我的工作的支持。在刚才讲解过程中,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朋友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华夏同始祖,天下共烈山”,我们相信每一位炎黄子孙不管身在何方,都是心心相印、血肉相连。同时,我们也相信,通过这次与始祖近距离的接触,大家一定沾到了始祖的灵气,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帆风顺,万事如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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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教育叙事故事案例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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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德育教育小故事

走进学生的心灵,了解他们,理解他们,并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以一颗宽厚真诚的心去教育他们,用心为他们打造一个爱的天堂,步入人生灿烂的阳光地带。我们教师的职责不就在于此吗?所以,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快乐着,幸福着。如果你问我整天面对一群懵懵懂懂的孩子,帮助他们处理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你确定你快乐幸福着吗?我可以非常坚定的回答你,是的!很快乐!照顾好我的这群孩子们,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这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班里有一个叫左林的孩子,父母长期在外地工作,从小在奶奶的关心和呵护下长大,奶奶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父母一归来对他的溺爱,过于放纵,使他养成了固执、偏激、倔强的性格,我行我素,在学习上缺乏自觉性,上课思想跑毛,注意力不集中,小动作不断,还影响周围孩子听课,有依赖和惰性心理,聪明却又不爱多动脑,但是他非常热爱劳动。 根据他的实际情况,我认为他的本质是好的,如果与家长配合共同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和帮助,我相信他是会有改变的。

一天上课,他不停的在玩橡皮,乐此不疲,我连续提醒了他5,6遍,他就好像没听见一样,还是玩个不停,我走

到他身旁和他说,下课你来我办公室一趟。下课了,他低着头来我办公室了,我和他说,“左林,你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尤其是特别爱劳动,班里的脏活累活你都抢着干,老师很喜欢你,可是你让我伤心了,你不愿意让我再喜欢你了。”听到我这么说,他瞪大眼睛,很茫然看着我,我继续说,“犯了错没有关系,老师一提醒,立刻改正,就是好孩子,可是你,老师提醒你好几遍了,你都无动于衷,你说说看,你是不是不喜欢老师我了,也不想让老师喜欢你了呐”他掉下了眼泪,“谭老师,不是,我很喜欢你,我也想让你继续喜欢我,我错了。”我继续:“左林,还记得你的梦想吗?如果你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你的理想就不会实现,你的爸爸妈妈就不会以你为傲,也会很伤心,老师知道你很想念他们,可是你知道吗?你的爸爸妈妈辛辛苦苦的去外地工作,没有陪伴在你的身边,就是为了给你好的生活,可是你呐?”说到这里了,他哭的更厉害了,针对这个问题我耐心指导,认真帮助他分析犯错引发的后果,让他自己认识到错误所在,他自己擦干了眼泪,对我说“谭老师,我以后上课一定用心,请你看我的表现!”看着他坚定的眼神,我知道他一定会有所改善的。从那以后,我在学习上对他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对他关怀爱护,看到他热爱劳动的热情,值日生工作他认真做,就给予鼓励;主动帮助教师拿教具则给予肯定,经与家长沟通得知,他在家中能帮助奶奶干力所能及的家务,我则耐心

帮助他建立起热爱生活的信心。使他真正理解教师对他的关爱。

经过近一年的了解及教育,他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人的性格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一样,要彻底改变是要经过长时间的努力。现在,他对学习目的有了明确的认识,成绩逐步提高。但他现在仍缺乏刻苦学习的精神,对较难的问题易放弃,缺乏坚强的毅力,抗挫折能力较弱,对于他今后的教育仍是长期的,我希望他会成为坚强、有知识的身心健康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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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6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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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全文

为了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制定了《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下面是详细内容。

《长春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名词解释】 本条例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单建地下空间和结建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市区范围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基本原则】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考虑防灾和人民防空等需要。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用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五条【协调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部门职责】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

市国土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用地管理。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市公用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综合管理。

市房地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权属管理。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资金保障】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经费投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八条【分层要求】 本市地下空间实行分层利用。在竖向上分为表层、浅层、中层和深层。其中表层为地表至负五米、浅层为负五米至负三十米、中层为负三十米至负五十米、深层为负五十米以下。

表层优先安排地下管线,其中道路、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用地的表层只作为基础设施空间使用,原则上不得进行商业开发;浅层优先安排综合管廊、人行通道、下穿立交、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中层优先安排轨道交通、隧道、地下特种管廊;深层主要用于远期开发。

第九条【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地下空间规划,并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中。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下空间规划内容应当包括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和布局、市政设施、交通体系,禁止、限制与适宜建设的空间范围等。

第十条【专项规划】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交通、地下市政、人民防空工程等各类专业规划组成。具体内容包括地下空间的建设适宜性评估、地下空间功能分区、竖向分层、地下空间建设重点区域的总体布局和规划指引、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近期建设规划等。

涉及地下空间安排的各类专业规划,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详细规划】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地下空间开发范围、竖向分层、开发深度、建筑面积、使用性质、连通要求、出入口位置,以及人民防空工程的类型、范围、建筑面积等。

对于规划确定的重点地段、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列入近期建设计划的地下空间,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规划调整】 经批准的地下空间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规划条件】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应当明确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位置、规划用地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可建设范围、建筑面积、容积率、开发深度、竖向分层、连接通道及出入口位置、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要求等。

第十四条【规划许可】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随地表建设项目一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五条【使用权的取得】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列入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范围的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划拨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他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一项目分期建设的,市国土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据规划许可,可以分期核发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第十六条【使用权出让方式】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一)附着于地下交通设施等公益性项目且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

(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其建设用地范围内单建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情形。

第十七条【用地手续】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用地手续随地表建设项目一并办理。

第十八条【使用权出让年限】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途确定,不得超过相同用途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定出让最高年限。

第十九条【使用权出让金】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综合考虑竖向分层和使用功能,以及单建和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周边同类用地性质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建设要求】 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符合地下空间规划,不得改变和影响规划确定的地表土地使用功能及性质。

第二十一条【工程设计】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应当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表建设相协调。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文件内容除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及要求外,还应当明确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用途、界址、面积等;配建人民防空设施的,应当明确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等级、位置、面积、性质。

第二十二条【施工许可】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随地表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第二十三条【施工要求】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改变设计方案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施工,应当尽量避免因施工干扰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对临时损坏的地表地貌及相关基础设施应当及时恢复。

第二十四条【施工安全】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对人民防空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地表及周边的建筑和设施、文物、古树名木等情况进行调查、记录,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二十五条【连通要求】 规划条件对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有连通要求的,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明确与相邻建筑的连通方案。相邻建筑已经按照规划预留连通位置的,新建项目的连通位置应当与之相衔接。新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衔接段的地下通道,并可以依法取得地下通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划条件对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未明确连通要求的,建设单位可以与相邻建筑所有权人,就连通位置、连接通道标高、实施建设主体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形成连通方案,纳入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一并提交审核。

第二十六条【连通管理】 地下空间需要穿越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河道等用地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施工安全控制】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之间的距离,应当符合相邻地下设施安全保护的要求。地下空间规划应当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明确隧道、地铁、综合管廊等大型地下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需要在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地下空间工程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前应当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施工保护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周边影响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各项设施的安全进行监测和检测,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优先开发】 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开发其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地下空间的除外。

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其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地下空间规划的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挖地下空间。

第二十九条【综合管廊】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过程中,配套建设综合管廊,集中敷设。

已明确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不予另行安排地下管线路由。

第三十条【地下管线】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应当与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第三十一条【竣工验收】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 人民防空工程管理

第三十二条【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隧道、地铁、综合管廊、地下道路等公益性设施以及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十三条【结建人民防空工程】 新建民用建筑符合人民防空结建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易地修建。

第三十四条【人民防空工程许可】 单建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依法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结建人民防空工程应当随地表建筑一并办理立项及规划、用地和施工许可等手续。未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市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人民防空工程验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改动或者拆除的,应当依法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单位应当按照相同防护等级和建筑面积补建或者按照重置价格补偿。

第三十七条【平战结合要求】平战结合的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其防护设施的完好,确保战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第六章 权属登记管理

第三十八条【土地使用和建筑物权属登记】单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单独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与其地表部分一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范围,按照土地审批文件中载明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确定。

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范围,按照竣工规划验收文件载明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外围所及的范围确定。

第三十九条【地下建筑物权属登记】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登记,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为小区业主按照规划配建的地下车库(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除外。

地表建筑物所有权人与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单独办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四十条【权属登记要求】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及权利证书中注明“地下”字样。

第四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所有权】 单建人民防空工程的权属,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投资人。

经依法批准结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其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四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权属管理】 单建的国有人民防空工程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到市房地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权属登记手续,由所有权人依法办理。

国有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抵押权登记。

国有人民防空工程未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租赁。

第七章 使用管理

第四十三条【预售许可 】 地下空间建筑物、构筑物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建筑物、构筑物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国有人民防空工程和无固定实体界址的商业铺位、为非住宅配建的地下车库(位)不得销(预)售。

第四十四条【征用要求】 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配合。

因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为建设单位提供便利,并不得损坏相关设施。

第四十五条【日常维护】 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对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并配合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第四十六条【安全责任】 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发生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等。

第四十七条【信息管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地下空间信息系统,并实现各专业系统的信息共享。

市城乡规划、国土、建设、房地、公用、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地下空间普查,并将普查结果纳入地下空间信息系统。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罚则一】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及有关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罚则二】 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过程中对已经依法设立的用益物权、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造成妨碍或者实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罚则三】 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中,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相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参照执行】 各县(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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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的教育故事观后感

范文类型:观后感,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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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儿子一起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感悟了爱的境界。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介绍了意大利小孩安利柯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我和儿子读了这本书感悟我们以前彼此的不对的地方,学会去改正,学去谅解。我告诉他只要去发现爱就在身边,有父母的爱和爷爷奶奶的爱。渐渐长大了,上学了,又有老师的爱,同学们的爱。爱就如空气一般,我们身边到处都是爱,我们从未离开它,离开了爱的人,就等于没有灵魂的人。爱可以使人绝处逢生,爱可以使浪子回头,爱又可以激发人无穷的力量。

是爱,使我们能快乐健康地成长,是爱,给予了我们内心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爱是伟大的,爱是宽恕的,爱又是包容的。爱是教育的源泉,爱与教育是息息相关的。多感受一份爱,就多一份温暖;多奉献一份爱,就多一份快乐。在今后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沐浴在爱的海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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