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NA
第九条 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中国银行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 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月 日用 文签署。原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 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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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第1条 合同范围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合同工厂____________,包括合同设备、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工程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
1.2 卖方应提供附件1中所列的合同设备。合同设备的技术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标详见附件3.
1.3 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并将合同产品出口到 (国家)而使用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非独占的、不可分授的许可。
第2条 价 格
2.1 卖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合同工厂的合同价格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2.2 合同工厂的分项价格如下:
第3条 支付
选择一: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应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电汇方式支付;
选择二: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按下列批次和比例并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后以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进行支付;
选择三:除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外,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价格均应通过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方式支付。预付款、技术培训费和技术服务费应通过付款交单方式支付。买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天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总额相当于前述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到 _______为止;
第4条 技术资料
4.1 技术资料的内容详见附件2、3、8、9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所有技术资料都应采用公制单位并用英文陈述和解释。
(1)空运提单一式两份(注明合同号和收货人)或通过专递或快递方式交付的投递证明副本两份;
(2)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
如果技术资料发生短缺、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尽快免费补齐短缺、丢失和损坏的部分。
4.3目的地机场在空运提单上盖章的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采用专递或快递交付,买方在工作现场专递或快递收据上的签收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采用面交方式交付,买方收到交付的技术资料的书面证明文件的签字日期应视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第5条 设计与设计联络
5.1 双方当事人应按照附件8的规定进行并完成设计和设计联络。
5.2 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设计工作的范围、技术资料的提交详见附件8的规定。买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应作为卖方进行设计工作的基础。卖方收到买方的资料后应及时仔细审查并应将资料中发现的任何错误或缺陷毫不迟疑地通知买方。
5.3在设计联络会期间,卖方应协助买方人员参观制造合同设备的工厂并答复买方提出的与合同工厂的技术事宜有关的问题。
第6条 陈述与保证
6.1 卖方声明和保证卖方是根据____国法律适当成立、有效存在的实体;具有完全的法律权利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卖方义务。本合同的签署、提交、履行已经获得授权。
6.2 卖方保证已经和/或有义务根据卖方国家法律办理所有与本合同相关的政府审批手续,已经和/或有义务获得关于合同工厂的持续有效的、可执行的所有的出口许可和批准。(或者卖方保证根据卖方国家法律不需要出口许可和批准。)
6.3 卖方保证卖方是合同设备的合法所有人。任何其他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卖方保证合同工厂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并且能够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其规格详见附件3的规定。
6.5 卖方保证其许可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是经过良好开发的、可投入工业生产的并且可以按照附件2所列的技术资料加以利用。
6.6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上先进的、质量上优越的、没有设计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附件3的规定并且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
第7条 合同的终止
7.1如果一方破产或无力偿债,进入清算程序,已有对其财产的接管令或管理令,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或为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接管人、受托人或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解散、停产、歇业,或被责令停业整顿/关闭/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或采取了任何行动或发生任何事件(根据有关适用法律)具有与前述行动或事件相似的效果(以下统称为“破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破产的一方当事人应被视为已构成违约。
7.2在买方依据合同的规定(第16.3条除外)或适用法律的规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买方可以以适当的条件取得与未交付的设备和/或文件和/或未提供的服务类似的设备和/或文件和/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中没有终止的部分。
7.3终止合同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以及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合同终止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它规定。根据合同的规定(第16.3条除外)或适用法律的规定终止合同,不能免除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的义务,不影响损害赔偿请求权及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的行使。
第8条 保 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或终止后_____年内,任何一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就专有技术和有关技术资料对除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严格保密。但是,参加合同履行的人员也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9条 不可抗力
9.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9.2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天,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第10条 履约保函
10.1 卖方应对其严格履行合同提供担保。卖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 天内按合同附件14规定的格式向买方提供由卖方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全部合同价格的百分之____( %)。
10.2 如果卖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买方有权扣划履约保函。
10.3 买方应在出具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书后 内,将履约保函退还卖方。
第19条 仲 裁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买方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应该在北京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且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
第20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21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2) 本合同获得中国主管当局批准(根据法律如果需要);
(3)买方收到履约保函;
(4)买方发出履约资金备妥通知。
21.3 本合同用___文书就,一式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
21.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的内容与合同正文规定不一致,合同正文的效力优先。
21.5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编 号(no.) :
签约地点(signed at) :
日 期(date) :
卖方(seller) :
地址(address) :
电话(tel) : 传真(fax) :
电子邮箱(e-mail) :
风险提示: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注意,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买方(buyer) :
地址(address) :
电话(tel) : 传真(fax) :
电子邮箱(e-mail) :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 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name,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of commodity):
2. 数量(quantity):
3. 单价及价格条款 (unit price and terms of delivery)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 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xx)办理,出口销售合同。)
4. 总价(total amount):
5. 允许溢短装(more or less): ___%.
风险提示:
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面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供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需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6.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发票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7. 付款条件(terms of payment):
买方须于____ 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 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 包装(packing):
9. 保险(insurance):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10. 品质/数量异议 (quality/quantity discrepancy):
风险提示: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 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11. 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 仲裁(arbitration):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施行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 通知(notices):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 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the seller: the buyer: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4: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contract no: date: signed at :
电 话:
tel:
传 真:
fax:
电 报:
cable:
电 传:
telex:
电 话:
tel:
传 真:
fax:
电 报:
cable:
电 传:
telex:
经买双方 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
1 .
货号
art no. 名称及规格
descriptions 单位
unit 数量
quantity 单价
unit price 金额
amount
合计:
totally :
总值(大写):
total value:(in words)
允许溢短 % 。 % 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 .成交价格术语:
terms:
□ fob □ cfr □ cif □ ddu □
3 .出产国与制造商: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
4 .包装:
packing:
5 .装运唛 头:
shipping marks:
6 .装运港:
delivery port :
7 .目地港:
destination:
8 .转运: □ 允许 □ 不允许; 分批装运: □ 允许 □ 不允许
transhipments : □ allowed □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s:□allowed □ not allowed
9 .装运期:
shipment date:
10 .保险:由 按发票金额 110% ,投保 险,另加保 险。
insurance : to be covered by the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additional
11 .付款条件:
terms of payment:
□ 买方通过 银行在 年 月 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期信用证。
the buyers shall open a letter of credit at sight through bank in favour ofthe sellers prior to .
□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 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 货到付款 :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 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 ( 不适用于 fob 、 cfr 、 cif 术语 ) 。
cash on delivery (cod)
the buyers shall pay to the sellers total amount within days after thereceipt of the goods .( this clause is not applied to the terms offob,cfr,cif).
□
12 .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 / 托收。
documents : the sellers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required tothe banks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运单
shipping bills :
海运 : 全套空白抬头 / 指示抬头、空白背书 / 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 / 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 公司
in case by sea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combined transportatio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 /endorsed in favour of or made out to order of ,marked “freight prepaid /collected ” notifying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 公司。
in case by land transportation: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landtransportation bills made out to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at the destination.
□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 公司。
in case by air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awb made out to marked “freightprepaid/collected”notifying at
the destination .
□ :
② 标有合同编号 信用证号及装运唛 头的商业发票一式 份。
sing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pied indicating contract no, l/c no. andshipping marks.
③ 由 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 份。
packing list / weight memo in copies issued by .
④ 由 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n copies issued by .
⑤ 由 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in copies issued by .
⑥ 保险单正本一式 份。
insurance policy / certificate in copies .
⑦ 签发的产地证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copies issued by .
⑧ 装运通知:
shipping advice: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 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 项单据副本一套。
in addition ,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hours after shipment effected ,send each copy of the above—mentioned documents no. directly to the buyers bycourier service.
篇5:进出口的贸易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______(盖章)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
篇6: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出口贸易合同[智库|专题]。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5篇有关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文(五)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 (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个月。
第三条 单位及数量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第四条 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包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单价及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第八条 装运口岸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3.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条 目的港及收货人
第十一条 装运期限
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 天。
第十二条 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三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交货条件
第十五条 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七条 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按7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八条 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篇7:贸易出口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贸易出口合同范本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篇8: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中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9: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协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年零__月。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万元。
供货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利息及偿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篇10: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号码: 86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
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
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
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
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
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
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
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
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
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
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电 传:
22553 chemi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
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
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
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
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
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
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
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
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
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
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
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
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
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
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
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
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
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
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
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
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
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
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
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
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
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
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
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
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
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
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
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 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
船的时间.
(三) 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
50%计算.
五, 滞期费:
①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
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
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
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 商品检验:
①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
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
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 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 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
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
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
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
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
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
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
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
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
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 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
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
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
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
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
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 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
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
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
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
行部分总值的1%.
十, 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
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
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
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
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篇11:最新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上述双方根据平等、诚信、友好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定购由乙方生产并销售的成衣等货品,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本合同,已收到定金日期为准。
第一条定购标的及价格
(一)定购规格等指标:
见订单
(二)甲方买入乙方生产并销售的成衣等货品后使用甲方自有的商标(品牌)对外销售,乙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期限为(乙方发货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交货期先看面料情况,确定工期)
(二)交货地点为: 北京
即由乙方将上述指定货物及时、足额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条件
预付款为本合同总金额的 30 %,即人民币:( ),本合同签署后 5 日内汇出。
全部货品到齐后,甲方在到货7天内,检测产品是否合格,全部符合规定后,甲方付70%余款给乙方(此处有问题,应带款提货),即人民币:( ),若有不合格现象,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决定。
甲方在支付余款(以汇款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质量检验
(一)以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成分和颜色以及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样品为质检标准。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支付预付款。
2、甲方到乙方库房进行质检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时,及时安排验收货品及支付剩余货款。
(二)乙方的义务
1、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提供货品。
2、对货品的质量、安全、使用性能等条件负责,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货品,符合甲方要求的各项条件。
3、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品不涉及侵犯任何除甲方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和运输,负责甲方验收货品前的安全、清洁、数量完整等事项。
5、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证(原件):
(1)乙方开具货品收据,如甲方需要开正规发票(即乙方向甲方开具的签字票据)则乙方需要加收8%税额;
(2)装箱单;
第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年7月 日 日期:20xx年7月 日
篇12:进出口贸易合同经典范本_合同范本
卖 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 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内多装或少装
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盖章)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3: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篇14: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NA
第九条 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中国银行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 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 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篇15:进口货物贸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2.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3.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4.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点、收货人、件数等;
5.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2.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
3.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4.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费用标准
1.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箱、装车。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甲方指定仓库交货:
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元/40尺。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元/40尺。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费用实报实销。
2.散货
港区提货:
1)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元/吨+舱底交货费。
2)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元/吨。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港口至天津地区:元/吨。
2)港口至塘沽地区:元/吨。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3.仓储费用:每天元/空干吨,入库费元/空干吨,出库费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货。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四、其它条款
1.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
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国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
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
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篇17:关于进口贸易的合同
合同号码:____
日期:____
地点:____
买方:____
卖方:____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9)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始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炉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炉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它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炉号列明重量。
e.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装运通知电报抄本。
f.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航行证明书(如本合同为c&f价格条件时,需要此项证明书;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则不需此项证明书)。
(10)装运条件:
a.离岸价条款:
a)装本合同货物的船只,由买方或买方运输代理人中国租船公司(地址:北京,二里沟。电报挂号zhong zu peking)租订舱位。卖方负责货物的一切费用风险到货物装到船面为止。
b)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30天前,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装运口岸及预计货物运达装运口岸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舱位。并同时通知买方在装港的船代理。若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为卖方同意在合同规定期内任何日期交货,并由买方主动租订舱位。
c)买方应在船只受载期12天前将船名,预计受载日期、装载数量、合同号码、船舶代理人,以电报通知卖方。卖方应联系船舶代理人配合,船期备货装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时,买方或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d)买方所租船只按期到达装运口岸后,如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空舱费、延期费及/或罚款等由卖方负担。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确定的受载期内到达,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16天起发生的仓库租费、保险费由买方负担,但卖方仍负有载货船只到达装运口岸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之义务并负担费用及风险。前述各种损失均凭原始单据核实支付。
b.成本加运费价条款:
卖方负责将本合同所列货物由装运口岸装达班轮到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用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旗帜的船只装运。载货船只在驶抵本合同第(7)条规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中国台湾及/或中国台湾附近地区。
(11)装运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净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保险:自装船起由买方自理,但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条规定通知买方。如卖方未能按此办理,买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全由卖方负担。
(13)检验和索赔:货卸目的口岸,买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卸目的口岸后90天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用)均由卖方负担。fob价格条件时,如重量短缺,买方有权同时索赔短重部分的运费。
(14)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并以挂号函向买方提出有关政府机关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一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卖方不能取得出口许可证,不得作为不可抗力。
(15)延期交货及罚款:除本合同第(14)条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买方有权撤销该部分的合同,或经买方同意在卖方缴纳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买方可同意给予卖方15天的优惠期。罚款率为每10天按货款总额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计算。罚款自第16天起计算,最多不超过延期货款总额的5%。
(16)仲裁:一切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7)附加条款:以上任何条款如与以下附加条款相抵触时,以以下附加条款为准。
买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卖方: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18: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范本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格:_________
4、支付条件: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保险:_________
7、交货: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单证:_________
9、检验:_________
10、技术规格说明:_________ 1
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1)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1)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签字):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