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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8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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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xx年5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辽宁城市供热条例。

20xx年最新辽宁城市供热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 维护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城市供热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用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公众利益优先、保障安全和质量、规范服务和管理、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环境保护、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和扶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使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县供热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热源建设和管网布局。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不得违反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

符合供热专项规划的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当经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热等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 供热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供热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和技术,定期制定推广、限制和淘汰的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 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安装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既有建筑未安装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供热节能改造力度,及时组织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

供热单位应当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供热计量装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定期检定或者更换。在保修期内,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更换。供用热双方对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发生争议时,由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扩建除供热调峰锅炉以外的永久性锅炉。

热电联产供热范围以外的新建房屋和旧城改造,应当实行区域锅炉集中供热;在区域锅炉供热管网敷设范围内,供热单位有能力提供热源的,不得新建分散锅炉供热工程。对已有的分散锅炉,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拆除或者改造后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并不得向用户收取供热管网建设、改造费用。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增加供热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用于供热建设的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市、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供热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移交供热设施资料。

第三章 供热与用热

第十三条 对供热专项规划中新增的供热区域,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确定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

第十四条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供热单位依法取得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供热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供热,不得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

供热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核、分级核发,具体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取得供热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有稳定的热源;

(三)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的供热设施;

(四)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具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六)具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护检修队伍;

(七)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可行的经营方案;

(八)没有擅自停热、歇业或者弃管记录;

(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供热单位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六个月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收回供热许可证,并对供热范围内的用户用热作出妥善安排;不准予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的,应当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并公布供热起止时间。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供热单位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遇到特殊天气,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并给予供热单位相应补偿。补偿办法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前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

第十九条 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的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他部位的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约定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供热单位应当实行热计量收费。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热费。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按照供热面积收费标准交纳热费。

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一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调整供热价格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供热成本监审,举行听证会,听取用户、供热单位、热源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在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并说明对听证会各方面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供热价格和计费办法收取热费,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供热单位不得以分户供热前单位拖欠的陈旧热费等理由拒绝供热。

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第二十四条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已办理暂停用热的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当年交纳热费截止日期前交纳热费。

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暂停供热的用户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但不得超过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加强供热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报修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服务,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报修,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向供热单位供应水、电、燃气、燃油、煤炭或者热能的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供应,不得擅自中断。

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每天锅炉供热运行时间不得少于十六小时。

供热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热,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的,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同时报告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停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单位应当自停热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第二十七条 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十二小时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现场测温。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供热单位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十二小时内组织现场测温。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温度未达标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温度测量和认定办法由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八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

用户出现上述行为造成温度未达标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但用户已按照供热单位要求改正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职工热费补贴随工资发放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困难居民的热费贴付。

第四章 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热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实现供热信息共享和网络化监督管理,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实时远程监控,采集供热相关数据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建立诚信档案。供热期满后三十日内,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用热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举报和投诉。受理举报和投诉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三十一条 供热管理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应当于供热期前向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发生用户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违规收费或者擅自停止供热等情况时对用户的赔偿。

供热质量保证金,由所在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其储蓄收益归供热单位所有。供热期满或者供热单位退出供热市场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供热质量保证金及利息返还给供热单位。供热质量保证金扣缴后,供热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补齐。

第三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含住宅楼外的供热设施和楼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用户自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改造,并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完成年度检修,保证供热期内设施完好。

供热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供热设施折旧费,应当专项用于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提取、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保修期顺延。

保修期满后,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供热单位承担。未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用户擅自拆改的部分除外。已经分户供热的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日常管理,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负责维护,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户承担,但因供热事故造成的除外。

非住宅用户的供热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应当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当启用应急备用热源,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险。

第三十五条 在供热期间,供热设施发生突发故障的,供热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抢修。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单位可以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现场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和有关单位。应急处置期间,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 住宅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漏水等故障,对公共安全和其他用户的利益造成严重影响时,供热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用户;需要入户抢修而用户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供热单位应当会同公安、社区或者居民委员会人员到达现场入户抢修,有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抢修后,现场人员应当在抢修单上签字,并共同做好用户财产安全保障工作。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在抢修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用户财产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连续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督促无效的,经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实施应急接管,组织接管方与被接管方签订供热设施应急接管协议。接管期间,保障正常供热产生的费用,由被接管方承担。

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方的陈述与申辩,并在其供热范围内公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应急接管:

(一)供热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催告,拒不消除的;

(二)供热设施发生重大故障或者事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供热的;

(三)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无故中断供热持续四十八小时,或者缩短供热运行期的;

(五)用户投诉量大,反映问题集中且属实,不能保证安全、稳定、连续供热的;

(六)供热单位申请被接管的;

(七)其他严重影响供热公共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热源单位和供热单位对其管理的重要供热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识别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

第四十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有关地下供热管网的情况;影响供热设施运行和安全的,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建、拆除、迁移供热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协商确定方案后方可实施。

在施工中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一条 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活动。造成供热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供热单位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城市供热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供热方案进行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罚款;

(二)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供热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罚款;

(三)新建建筑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住宅建筑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十五元罚款,非住宅建筑处安装供热计量和室温调控装置所需价款的两倍罚款。

第四十四条 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供热专项规划确定的管网布局和供热方案,擅自为建设单位接入供热管网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二)未取得供热许可证擅自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罚款;

(三)擅自转让供热许可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许可证;

(四)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五)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的,责令按照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日数退还用户两倍热费,并处以等额罚款;

(六)在供热期内擅自停止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七)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每天运行时间少于十六小时的,处一万元罚款;

(八)在供热期内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停热八小时以上未及时通知用户的,处五千元罚款;未立即组织抢修恢复供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九)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罚款;

(十)连续两个供热期供热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用户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确实影响供热质量的;

(二)擅自安装放水阀、循环泵的;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等的;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或者蒸汽的;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的;

(六)阻碍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装、移动、覆盖、拆除、损坏共用供热设施和供热安全警示识别标志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供热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物料,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排放腐蚀性液体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活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行为,未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危害行为的,可处二千元罚款;造成共用供热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处赔偿费五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的;

(二)未依法审批供热工程项目和供热许可证的;

(三)未依法审批供热单位停业、歇业的;

(四)贪污、挪用供热建设资金、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救助资金的;

(五)未依法履行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的;

(六)接到供用热举报和投诉拒不受理或者不及时处理,以及发现违法行为拒不查处的;

(七)出现供热突发事件,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利用自行生产的热能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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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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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构建和谐教育,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迅速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政法[20xx]22号)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平安校园”、实现学校及周边环境优化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手段,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措施,集中整治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 工作目标

1.校园内环境整洁卫生、无垃圾,达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卫生无死角。

2.学校食堂、商店三证俱全(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达到无“三无”、过期、霉变食品。学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

3.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状况符合规定标准;依法清除倚校私搭乱放的建筑物,清除周边杂物

4.校门前无流动商贩经营。学校周边无乱贴乱挂的广告、标语。

5.学校附近无违规的网吧、游戏厅、台球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无有害书籍、音像制品和其他格调低下的出版物、玩具等。

6.校门前无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往的机动车辆不高音鸣笛、学校附近的商店不高音广播干扰教学;校园内外的高压输变电及其他管线设施有相应的防护设施。

7.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学校安全设施符合规定标准;校门口无游畈摆摊设点、交通拥挤现象;无“三无”车辆、农用车辆、无校车专用标识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无“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其他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揽客现象;校门口无车辆乱停乱放等阻塞学校交通、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

8.按程序受理、按条件审批民办学校。民办机构实行持证办校,民办教育办学秩序规范化。

三、 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重点整治黑网吧,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其他网上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清理书刊、音像制品摊点及非法设立的彩票投注点或专营场所,查缴“少儿人民币”、“少儿八卦玩具”卡通类非法出版物。清理学校周边乱贴乱挂的广告、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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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学秩序。重点整治无证办校、办园、办班行为。

四、 职责分工

学校及周边环境职责行动需要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1、开发区综治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及时掌握学校周边

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带倾向性的问题。

2、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学校和师生权利的案件组织专班快速侦破,加强对学校内保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巡逻监控,提高对学校、师生报警求助的快速反应能力。对学校学生上学、放学及晚自习的主要时段、主要路段和僻静易发生案件的重点街巷和路口加强巡逻,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车辆、报废车辆、农用车、摩的、“黑车”载运学生的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3、司法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普法工作的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法制检查和考核工作,促进学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措施。

4、教育总支负责承担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积极参与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加强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学校搞好校园内部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办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5、卫生部门负责协助学校做好卫生检疫检测工作,严格把关。对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

6、建设局负责全面清理查处学校周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对学校内施工的建设单位,根据《安

全生产法》的规定,督促做好防护措施,设置隔离带,明确责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自查阶段(5月上旬至5月20日)

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环境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进行全面的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整合各方的力量,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各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开发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6月底)

(一)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本单位实际,落实门前“四包”

制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建设)。落实治理措施,对校园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

(二) 开发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教

育、卫生、司法、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

(三) 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强法制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以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到学校现身说法和开设法制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知法、懂法、用法教育,自觉形成不进网吧、影吧、游戏厅等场所的良好习惯,远离“黄、赌、毒”,提高

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护自救能力。

2、 强化德育教育。一是利用广播、墙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二是利用主题班会,定期向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和养成教育。三是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告别不良行为”活动。四是将安全教育渗透到课堂,加强实际锻炼,提高学生生存、生活及自我保护能力。

3、 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通过心理健康课、心理咨询室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对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 强化工作责任。开发区综治领导小组对辖区学校、幼儿园

及周边治安工作负总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治目标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二) 强化工作措施。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危及学校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彻底清理校园周边环境,以预防危及师生安全的违法

行为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热点、难点问题。制订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确定整治方法步骤和措施。

(三)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突出抓与经常抓相结

合;抓重点工作与抓基础工作相结合;教育部门抓与相关职能部门抓相结合。在整治行动中,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不能以罚代法,更不得徇私枉法;同时要讲究方法,文明执法。通过开展警校共建、校地联建活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四) 加强检查指导。各部门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加强检

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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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个人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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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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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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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文明城市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为群众谋福利、为宜昌谋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沙洋市民的共同心愿。建设魅力水城,城建要先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建人要争当标兵。当前,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住建系统任重而道远。在此,县住建委团委向全县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倡导文明。宜昌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应立即行动起来,“给城市一份文明,给社会一份信任,给自己一份责任”,自觉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行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承诺,以模范行为影响身边的人,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使文明创建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二、立足本职,塑造文明。要自觉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传承“团结奋斗、争创一流”的沙洋城市精神,弘扬“严谨、务实、创新、敬业”的行业优良传统。将工作岗位作为传播文明的窗口,通过文明服务、文明施工、文明执法,自觉维护住建系统形象,做一个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模范。

三、积极行动,践行文明。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排头兵,我们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做到“四个管好”: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大声喧哗;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不乱堆,不乱倒,手机不乱响;管好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乱停乱放;管好自己的“身”,做到衣冠正、形态端,守秩序、行礼仪。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细微之处显大德,细节之中见文明。我们坚信,我们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我们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增强。其实,文明离我们并不遥远,常常就差那么一点点。让我们携起手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文明的风尚和氛围,洋溢在每一个工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家庭,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天更蓝、路更畅、人更和、城更美!

倡议人:___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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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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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导向牌”项目是经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字〔〕第006号)由乙方负责建设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设的____块(其中____块为赠送)_______导向牌全市及____张区域图上标注甲方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由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城市向导导向牌全市图部分为甲方制作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

2.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向导牌的区域地图部分为甲方作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位置如下:西直门地铁出口、北京展览馆门前西侧、北京天文馆门前、官园桥西北角、官园桥东南角、桦皮厂胡同北口、积水潭地铁东南出口山釜门前等。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自身建筑的产权证复印件、建筑照片或建筑图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作为参加_______导向牌的点位标注的重要审核资料保存。(见附件1)

2.甲方支付在_______导向牌上的部分区域地图标注所需费用。

3.乙方负责执行_______导向牌的建设,负责为甲方设计制作甲方自身企业建筑图形,并将甲方认定后的企业图形设计方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赠送给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负责在___________块导向牌中甲方选择的____块区域图中以立体三维图形标注的形式标注甲方企业的建筑图形(具体位置见附件2)。

5.乙方负责_______导向牌每年的建设、经营、维护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甲方建筑图形在乙方_______导向牌中的全市图及____块区域地图中标注时间为____年。在____年中如果甲方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免费为其更换。

7.甲方有权监督审核乙方的____块_______导向牌建设中地图标注企业图形情况。

8.甲乙双方的合作价格不得向第三方公布。

三、制作标准

甲乙双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图的具体规格、样式、摆放位置的具体标准参照乙方提供的《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的相关数据。

四、费用支付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导向牌建筑标识图形标注费:全市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____张(实际收取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另外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的设计、制作为赠送。)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合同合计金额为____元整/年。

五、惩罚条款

1.乙方在承诺该向导导向牌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安装完毕。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地标性建筑图形点位标注制作费用。未按期支付费用所造成的乙方设计滞后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制作。未按期完成乙方应酌情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4.以上三条款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其它

1.甲方《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3)具有同样的法定效力。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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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当代城市中学生社会人格状况调查报告_社会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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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城市中学社会人格状况调查报告

我们的社会处在现代化的进程当中,而教育界也在逐步完成自身的现代化。新的时代需要新的培养人的机制,新的人才需具备哪些特征?目前学校和家庭对中学生的不利影响有哪些?这些问题自然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故而在1999年“社会调查实践课”中,我们选定了“全国26个大中城市中学生家庭与学校教育现状抽样调查”这一课题。经过调查和分析汇总,参考各种文献,现选取当代中学生的社会人格特征作研究对象,原因有以下两点:①通过调查了解当代中学生社会人格的现状,可以发现我们的家庭、学校在学生性格培养上存在的不足,是哪些因素导致积极的社会人格,而哪些又导致消极的人格。②对目前处在转型社会中的我

国中学生而言,其社会人格同其社会的性质同样具有过渡特征,在传统与现代的人格类型转换的现阶段中透视当代中学生的人格特征,哪些透视出时代的特色,而哪些还体现出历史的束缚。前一点主要出于应用的思考,而后者则更多偏重于对社会文化变迁的理论思考,所有这些,构成了我们从事调查的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方法

对于社会人格的基本界定,我们是这样把握的:“即是指在特定历史阶段下其一社会群体在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为群体每个成员所认可和接受的群体心理特征。这种心理特征既是社会性的,同时又伴随价值判断过程。”社会人格产生于社会行动,是指“行动的个人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行为考虑到他人并在其行动过程中以他人为目标”的这样一种心理特征 。

而研究中的理论假设则主要采用了类型学的方法,正如后文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划分一样,我们将社会人格分为传统与现代的两种典型,而社会转型中的中学生社会人格也具有过渡的特征,即旧的社会形态中的某些社会人格与新的社会形态对某些社会人格的表现同时在当代中学生身上体现,而且正向后者转化。

在研究中,我们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将全国所有城市分为大、中、小三等,然后在大中城市中按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随机抽取了26个城市作研究对象,共计回收中学生答卷275份,经检查,结果客观有效,问卷质量高,并采用spss统计软件作统计分析,并按照调查工作计划中确立的指标项目分别作检验分析,同时结合图书馆中的人口学资料,作了初步的思考。下文中,拟从当代中学生对所处环境的态度与感受、偶像崇拜、人格倾向、转型社会人格结构几方面具体阐述。

二、社会转型期中学生对所处家庭和学校环境的感受和态度

家庭是影响和作用于个体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的主要社会环境之一,我国素有“三岁看老”的说法,即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个人一生的行为规范、心理特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至个性气质、品德塑造的重要作用,据郑杭生先生所编的《社会学概论新修》 ,家庭对个人的社会化的影响大致有三:①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是一个社会化的开端,家庭环境因素对个人的观念、心理和行为习惯会发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②家庭环境对个人社会化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对儿童的感情和爱的培养,家庭环境对个人而言,其作为感情交流和体验爱的主要场所无疑较之其他社会环境重要得多,丰富的感情交流对一个人感情和心理的正常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种感情的社会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处的家庭感情交流的程度如何。③家庭中父母的权威对儿童的社会化具有重大影响,家庭环境中的权威形象和亲子之间的感情交流,使家庭社会化对个体的心理和观念具有强大的渗透力和塑造力。基于此,在我们的调查中,重点设计了有关方面的题目,经过初步的统计分析和基于理论的思考,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颇值得我们思考的。

1.部分父母老师的德育影响力与子女自身难以协调一致。在被调查的中学生当中,有70.2%的父母较注重子女的德育教育,而且在平时能够作到言传身教,自身具有示范性作用,这对子女的教育是非常有利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有29.8%的父母则不是很注重德育的教育,这已是一个不低的比例,事实上,父母亲在家庭内的各种行为所体现的道德、形象和道德内涵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子女的楷模,这在人生观尚未完全定型的青春期前期的少年儿童中尤为如此。父母与子女在家庭里充当的角色与地位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说“父母是施教者,子女是受教者,是依赖者,他对有支配权的一方--父母,会发现’自居作用’,而子女在这种作用下会追随和仿效父母,以期将来能成为父母那样的人。 ”当然这种机制的作用有时完全是潜意识的。由调查的结果来看,在问及学生“当老师教导您怎样做人与父母教导不一致时,您会选择什么?”有4.7%的中学生选择了(a)“听父亲的”其较之(b)“听母亲的”所选比例4.3%稍高,但由此已可看出现代中国家庭德育中母亲的地位较之古代“父严母慈”的家庭中母亲的地位已有很大的提升,虽然这样,还是可以看出现代中学生对父母的教导的依赖性已下降到足以引起重视的地步,因为也有11.9%的学生选择(c)“听老师的”,可见在学生的品德教育的施行者中,老师无疑是较之家长更具有道德典范和说服力的人物,其所行所言会给尚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奠基阶段的中学生带来巨大的塑造性影响。当然,在“父母教导与老师教导不一致时”,大多数中学生还是理性地选择了“谁对就听谁的”(f),这一比例达50.2%,而不是像以上三个简单地选“父亲”(a)4.7%、“母亲”(b)4.3%或“老师”(c)11.9%那样,“谁对就听谁的”表明了他们已具有判断的能力,不盲从、不迷信权威,这是当代青少年心理上的一个显著特征。不过我们仍须看到另一面,竟然有24.3%的中学生选择(e)“谁的说法与我相符合就听谁的”,这一比例之高是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我们起码可从中看出当代中学生的“自我中心”倾向的表现,当代的中学生,由于独生子女占较大比例(本次调查结果中,独生子女占66%),在家庭中地位较高,致使一部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征得到强化。而这种性格特征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学生持有过度的“自尊感”,而且对于他们未来生活中面临的人际关系的良好发展无疑是一种潜在的阻碍。这一部分学生较之前面“谁对就听谁的”那些学生而言,更难以与人相处,常常以自己的价值标准评判一切事物,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和替他人着想,这是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所应重视的一个问题。最后,我们关注到选择(d)项“谁的都不听”的那一部分学生群体,这一部分学生占总体的4.7%。他们的回答显明地表现了接近青春期和正处在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所普遍具有的叛逆性,不过他们的回答更趋极端罢了。叛逆性,这种具有抵抗色彩的心理特征,本身就是该年龄段人群的社会人格之一,中学生“他们在这一时期特别注意观察和认识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学会扮演不同的角色,实现角色的自我不同,而如果个人在这一时期的社会交往活动缺乏主动和自信,将不能正确地理解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而在活动出现角色混淆不清的现象。” 既然青少年特别注意观察他人的行为以利于自己的角色扮演,但同时家庭里父母的教导与学校里老师的教导如果存在价值指向上的不一致性(这种情况目前在我国的确存在:老师作为传统的道德训导者与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家庭中父母的价值观实际是有很大的不一致性的)这种不一致性增加了青少年的困惑,有时让他们无所适从,兼之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人的自我意识与独立意识发展进程加快,而且快速的知识、科学技术的更替又打破对以往权威和长辈的一味服从,于是一部分青少年就有可能不重视传统的道德教育,他们就可能“谁的都不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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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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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实验区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积极营造卫生整洁、规范有序、优美和谐的中心城镇环境,经研究,特制定我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实验区建设和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快潭城中心城镇建设步伐,着力改善和提高城镇品味,为构建和谐潭城、文明潭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通报所辖村居和辖区各单位开展卫生整治活动,加强对市民的文明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城区环境和市容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居民楼院、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包括环卫管理部门难以落实的背街小巷的卫生清扫、除四害)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薄弱环节的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局部区域市容环卫的落后面貌。适时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小区、楼院或文明户、卫生之家活动。

三、工作重点

1、广泛宣传环境卫生常识,提高公民卫生意识,并利用各种形式、各种载体加强引导,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环境卫

生治理和监督。近期拟组织一次大型宣传活动,配合实验区市容卫生整治月行动,扩大城区范围文明卫生意识的覆盖面,具体方案另定(详见讨论稿)。

2、按照实验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圈养鸡、鸭、猪、狗等畜禽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登记造册,配合区、县主管部门进行集中整治,保持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

3、各村居日常要与驻镇单位加强联系沟通,组织辖区热爱公益事业的群众和街庄代表、青少年学生、志愿者等经常性地开展城市野广告、违规宣传单和残留在墙壁上的过期宣传标语等城市“牛皮癣”清理工作,自觉主动的对自家房前屋后排水沟渠、路面进行清理打扫,保持干净整洁。提倡种树养花、美化环境的健康宜居生活理念,逐步打造和谐美丽的居住环境。

4、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城区次干道、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和成片成堆的暴露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同时加大对整治点的监管力度,防止回潮反弹(具体整治方案另定),取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整治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使整治行动成为为民谋利、造福群众的工程。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区市容和卫生是我们居住

环境的脸面,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市容和卫生整治又是一项难度大、周期长、易反复的工作,需要我们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畏难和应付情绪,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检查监督到位,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参与卫生整治的良好工作局面,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坚决打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这场硬仗。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全面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决定成立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林 勇(兼),成员:林容仔。

3、广泛宣传,落实整改。镇、村居要广泛宣传市容环境卫生常识,提高市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积极配合实验区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排查出来的卫生死角要定时整改到位,取信于民,扩大影响力。要适时通报或曝光一批乱倒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的典型,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市容卫生监督管理。

4、分解任务,兑现奖惩。要把城区市容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我镇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内容,把卫生整治工作列为包村居工作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评,充分发挥包村两委领导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大力给与奖

励和表彰;对工作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5、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整治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健全科学合理、分工明确、易于操作、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有效巩固整治结果,逐步实现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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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4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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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制定了《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20xx年10月31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xx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20xx年12月20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公布 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信息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以及工业等管线、综合管沟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城市地下管线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和信息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

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管理。

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各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地下管线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维护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毁、侵占、破坏和擅自开挖城市地下管线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在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经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应当预留同期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发展空间。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将城市地下管线专项、综合规划的控制要求纳入规划内容。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依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进行规划设计。无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探测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方案。

在新区建设中,城市主干道的道路或者按照城市规划需要布设主干管线的道路,应当采用综合管沟进行管线建设。

已建成的综合管沟达到满载前,同一条道路不再规划建设同类管线。

第九条 新建、改建城市地下管线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应当与道路建设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城市地下管线抢险排危时,可以先行施工,及时修复,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在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条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通信和110千伏以下等级电力管线应当入地建设;现有架空通信、电力线路应当按照计划或者配合城市建设逐步入地。

第十一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并到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验线手续。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跟踪测量。

第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全面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量成果入库意见和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核实,未经规划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新建、改建房屋建设项目涉及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审计部门不予审计认定,财政部门不得安排项目决算。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各类管线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技术规范设计横向过街管和接户管,并与主管道同步实施。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地下管线应当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工程竣工后5年内不得开挖。

第十六条 敷设非金属城市地下管线 ,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布设地下管线示踪线。

以非开挖方式敷设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地面设置永久性标识。

敷设高危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在地面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七条 因场地条件或者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变动地下管线平面位置、标高和规格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城市地下管线迁改的,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按照规划批准的要求完成迁改工作。

第十九条 城市地下管线与建设工程同步实施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线权属、使用单位通报拟实施项目有关情况,并要求有关管线单位提交与本项目同步实施的建设方案。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统筹安排地下管线覆土前的跟踪测量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探测、竣工测量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造价。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的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应当征求管线权属、使用单位的意见。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工程建设单位报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备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含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对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负责。

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配合工程建设,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察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施工现场管线资料。

无地下管线资料或者不能确认地下管线准确位置的,建设单位应当探明地下管线情况后方可施工。

第四章 运行维护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市道路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现场明示临时占道许可的内容和监督电话;

(二)不得擅自改变占道使用性质或者扩大面积;

(三)建设施工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并按规定修筑临时围挡,保持完好整洁;

(四)占用期满后及时恢复道路原状。

第二十三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地下管线维护管理的专项检查并加强日常的督查工作。

地下管线权属和使用单位对其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负责,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加强巡查与维护,保持地下管线完好、安全。地下管线破损、缺失、老化的,应当及时修复、更新。

第二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地下管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五条 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不得擅自迁移、变更城市地下管线。确需迁移、变更的,应当经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城市地下管线废弃后,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到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危及公共安全的废弃地下管线,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的行为:

(一)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二)损坏、占用或者擅自挪移地下管线;

(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识;

(四)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物质;

(五)擅自接驳地下管线;

(六)其他破坏地下管线安全的行为。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信息采集和资源整合,建立综合地下管线信息库。

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和竣工测量数据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承担城市地下管线测量的单位对测量成果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八条 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存储管线信息,保障地下管线信息的现势性,及时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汇交专业管线数据资料。

第三十条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市地下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者管线迁改的,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在工程完成后1个月内将有关管线档案资料报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单位。

第三十一条 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管沟中管线数量的,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测量信息资料。

第三十三条 地下管线信息的存储、处理、传递、使用、销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规划核实擅自投入使用的管线工程,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敷设示踪线、永久性标识或者安全警示标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城乡规划执法部门责令限期移交;逾期不移交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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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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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校的一件大事,我校在提高认识基础上,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努力,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主动投入我旗文明城市创建中去,通过小手牵大手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及家长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支持率和参与度,为我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 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为确保我校在创建全国文明旗县活动中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成立创建全国文明旗县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校长 教学副校长 工会主席 校长助理

成员: 各班主任

把道德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把道德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为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我校制定《开展“小手牵大手,同做文明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工作实施方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创建指导思想,创建的总体目标和创建的具体措施等,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创建工作任务,既分工实施,又协作创建,共创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印发第四小学《创建工作一周一知道》、问卷调查共计30000余份。由于宣传到位,工作目标明确,计划、方案符合实际,措施得力,各项工作都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 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xx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旗县任务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我校20__年学校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及学校三年工作规划,根据《测评体系》,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抓好两条主线,提升素质

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提高师生整体素质,提升师生素质,重点加强基本道德规范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1.抓教师学习,规范教学行为

实践和时代发展的要求证明,学习是教师的天职。我们以创建全国文明旗县为契机,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等学习形式,大力抓好教师学习活动,主要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文明市民守则》、《教师法》、《中国师德手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教材,组织了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学习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新的教育形势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奖励机制和制约机制。围绕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以师德师风建设为主线,以值班领导督查为抓手,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

2.抓学生品行,为终身发展奠基

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心灵的唤醒,我们以培育君子少年为目标,实施“全员德育工程”,广泛开展班队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构建德育工作网络。把德育工作落实到教育的各个环节,贯彻到各科教学活动中,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关工委、交警队、消防队合作,开辟学生德育阵地。以活动为载体,以班队干部培养培训为保障,全面落实常规管理,通过多种途径,规范学生的言行,培养良好的习惯。

创建全国文明旗县得益于民,受益于民,为此,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营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家校会议、文艺活动、板报、专题报道、小手牵大手等形式,宣传创建全国文明旗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广大家长的知晓率与认同率。

(二)综合治理,美化环境

长期以来,我校把卫生工作作为校容校貌的首要工作来抓,通过检查与督查的结合,整体调控与个别要求的结合,好的卫生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几乎没有乱丢乱扔现象,学生基本形成良好卫生习惯,所到之处都能达到整洁、有序。创建全国文明旗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组织学生经常清扫和捡拾校园周边及附近社区垃圾,开展清除“牛皮癣”活动。

我校地处北区,校门外除了个别摆摊设点问题外,无网吧、酒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但我们联系了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随此之外,我们注重在教育教学中加强对学生正面引导,远离自己不该去的场所。

最大的问题就是校门口交通秩序混乱,也联系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治理此项工作。以“激情”校园为主线,打造校园文化,在已有的显性文化基础上进行补充,做到让每块墙壁会说话,每个角落都育人,为学生创设和谐、温馨、向上的学习环境。

(三)以文明礼仪教育为抓手,以培育君子少年为目标,让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质。

1.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了明星班级、明星个人评比活动,以明星班级和明星个人为榜样,在校内形成人人争当“明星”的氛围,落实君子少年培养方案,扎实开展伊旗第四小学一日礼仪二十七条,通过红领巾督察岗、品行分析会等得以有效落实,在校园中形成团结互助、文明礼貌、爱护公物、遵规守纪的良好校容校貌。

2、认真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以少先队组织为主阵地,加强德育工作,做好导优辅差。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及特长,因材施教,组织学生写心得体会,办手抄报、演讲、征文比赛等,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培养学生的个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以心理访谈为德育的补充,建立健全了访谈室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访谈有记录,开展有记载。

3、加强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切实做到了“五个无”(地上无痰迹、纸屑、墙上无污迹、桌面无划痕、门窗无破损、卫生无死角)“五个有”(课堂有秩序、课间有纪律、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差生有进步)。

4、开展“五小”活动(在家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到胸怀开阔、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以班队课为主阵地,通过宣传、情境等教育,让学生形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

5、“文明实践促提升”,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演讲比赛,邀请交警队开展“诚实遵规,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我为创建文明旗县做一件实事”征文比赛。

(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提高学生素质

1、利用每周升旗仪式,校园电视台、广播台、重大节日开展学习革命先烈先进事迹,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2、开展了校园百花园文化艺术节,为学生提供施展才华,展示个性的平台。

3、办好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做到及时更换,使其发挥实效。

4、开展“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活动,建立健全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和文明创建立体网络。

5、签订“小手牵大手,同做文明人”承诺书,通过学生带动家庭成员的参与,提高家长对有关创建知识,尤其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知识的知晓率。

(五)以“道德传承、文明链接”为载体,深化师生道德建设

1、结合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开展了系列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以“道德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弘扬道德新风,引导广大师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学校做个好老师、好学生,有家庭做个好成员”。

2、开展了“加强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教育的良好氛围,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师生诚信意识;充分利用学校广播台、电视台、黑板报、宣传栏开展“诚信就在我身边”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诚信教育进课堂工作,通过班、队会等有效载体,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诚信进脑、入心。

3、开展了“我与文明同行,文明伴我成长”、“创建全国文明旗县,文明伴我行”、“知荣明耻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观演、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注重微小细节,养成文明习惯,使广大师生成为崇尚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六)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1、开展了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体育、文化、科技等校园文化活动和特色教育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每天在校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并能根据不同的季节开展适合的运动项目。

2、开展节庆活动和主题活动。

为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从小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五一”劳动节开展“劳动最光荣”水果拼盘比赛活动。为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组织优秀学生代表参加清明节扫墓活动。为开阔学生视野,将学生带出课堂,走入社会,为学生开辟科技、劳动实践教育阵地等。

(七)以文明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程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市民素质文明最直观的一种体现,也是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开展“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系列活动,组织学生走向街头开展宣传“推广普通话,纠正错别字”等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积极向兄弟示范校学习,促进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向规范化健康发展,全力推进我校普通话工作走向深入。

我校开展了多项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有关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我校会以创建工作为先导,坚持不懈地开展有益学校的长足发展、有益学生的终身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将我校打造成窗口学校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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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中心购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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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______市______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经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______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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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发展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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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届自治区政协第53次主席会议精神,自治区政协组成以李达球副主席为组长,由部分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民进广西区委,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邕江大学等单位参加的调研组,就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新区建设进行专题调研,为自治区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做准备。本报告研究的新区是指各设区市政府主导建设的城市新区。调研组从今年3月开始相关工作,7月先后深入南宁、柳州、桂林、防城港、钦州等5个城市,广泛听取各城市及有关新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这些城市新区建设的情况。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协与我区设区市政协联动,请各市政协就各自城市的新区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在调研基础上,有11个市政协提交了城市新区建设的调研报告,为调研组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调研组还先后赴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天津市中新生态城考察了城市新区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在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如下专题调研报告。

一、我区城市新区建设的进展及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区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的战略决策。20xx年底,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及19个配套文件;在自治区城镇化发展“”规划中,提出了“”期间全区城镇化率年均增加2个百分点,在20xx年达到50%左右的战略目标。

城市新区建设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通过建设城市新区,可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城市服务能力。二是通过建设城市新区,有利于调整优化老城区的产业结构,使城市的产业布局合理化。三是通过建设城市新区,优化规划布局,实现新城区居住、工作与休闲等功能的有机结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老城区的更新改造。四是通过建设城市新区,可以塑造城市新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形成城市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总之,城市新区作为中心城市空间拓展、产业转型、功能完善、形象提升的核心载体,有序加快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对提升我区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此,近年自治区提出加快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北海海湾新城、钦州滨海新城等中心城市新区建设的战略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设区市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我区城市新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呈现出明显的特点。

(一)明确了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

科学和鲜明的城市定位,可以正确指导政府活动、引导企业或居民活动、吸引外部资源和要素,最大限度地聚集资源,最优化地配置资源,最有效地转化资源,最有效地制定战略,最大化地占领目标市场,从而最有力地提升城市竞争力。各城市在新区建设之初,就注重创新个性化的城市形象,提出明确的战略定位。例如,南宁市将五象新区定位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业基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总部基地,南宁市新的行政、信息、文体、商业商务中心,具有秀丽岭南风光、浓郁民族风情、鲜明时代风貌的现代化宜居城区;柳州市将柳东新区定位为汽车城;桂林市将临桂新区定位为旅游城。

(二)基本完成了新区主要规划设计的编制

南宁、柳州、桂林、钦州、防城港等城市邀请知名设计机构参与了新区的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主要片区的控规及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的编制,形成一批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均较强的优秀规划成果,为新区发展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管理依据。

(三)积极探索新区建设筹资路子,初步建立了城建投融资机制

新区建设面临最大的难题是建设资金不足。各城市新区改变以往城市建设由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着力改革创新,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通过建立投资平台的模式,按照企业化经营的理念,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城建投融资体制。各市政府相继组建和规范城建投融资公司,注入资本金, 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通过城投公司统一开发经营,获取收益还本付息,实现市场运作, 由其承担开发、建设融资、经营新区的任务,使其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主体和龙头,并坚持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景观环境设施先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例如,柳州柳东新区以东城投资公司为主体,积极将融资范围扩大至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贷款、土地一级开发合作、BT项目合作及争取各级政府性资金支持,20xx年全年落实到位资金41.2亿元,并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向柳东新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9亿元,同比增长63.8%。目前新区整体骨架与形象初步显现。

同时,各市也注意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南宁市五象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视运用BOT、BT模式,出台《南宁市市政基础设施BT项目管理办法》,积极破解融资难题。目前新区“三横三纵”路网格局基本形成,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等已投入使用和运行。

(四)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为新区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新区开发和经济发展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利用市场力量和民间资本,提高新区建设的参与度,各新区积极组织招商引资,引进了大批产业项目与地产项目,新区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多元化。

南宁五象新区提出重点通过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体育产业城、中国台湾健康产业城、“六馆三街”、总部基地、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龙象谷项目等七大板块带活新区,中国联通南宁总部基地、广西文化产业城中国东盟创意乐园(锦园)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进展。

柳东新区坚持“产业驱动、教育驱动、环境驱动和创新驱动”,综合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战略产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产业等综合产业,新区20xx年招商引资内资完成约86亿元,外资完成8320万美元,至今已有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玲珑轮胎、玉柴发动机、重庆工业园、正菱工业园、东岸门户区金融中心等大批重大项目进驻,使新区成为了新兴产业的聚集地。

钦州滨海新区积极引进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光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等实力较强的公司作为新区建设的战略合作伙伴,并积极与韩国驻华大使馆、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奥林匹克文化发展中心、奥特莱斯(中国)有限股份公司、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自治区体育局等单位对接,推进运动休闲、商贸旅游、文化娱乐、创意研发产业等功能性项目合作发展。通过主动引入有实力的企业,滨海新区同时也植入了先进的管理运作模式,为新区高水准、持续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出台加快新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新区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相关政策的综合引导和推动。20xx年底,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与城市新区互动发展的意见,规定在土地使用、财政支持、信贷支持、企业准入、人才引进等方面对新区给予支持。南宁、柳州、桂林市委、市政府等先后出台了支持新区建设的文件,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支持南宁市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多方面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对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保障能力。

(六)部分城市新区设立了专门机构

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等城市设立了新区管委会。柳州市构建起了柳东新区、柳州国家高新区、广西柳州汽车城“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以及“112+1”的组织架构,通过实行封闭式管理、明确下放市直部门及垂直部门派出机构管理权限、开通“柳东新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特区式管理举措,有力助推了柳东新区的建设。

目前,我区各城市新区建设初显规模,城市框架初步形成,综合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产业集聚效应开始显现,为加快推进新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我区城市新区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区城市新区规划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新区发展理念有待完善

1.部分新区公共服务配套工程“重视大配套,忽视小配套”。在城市新区建设过程中,比较重视大型公建的配置,对邻里中心、市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设施、小区供水、供电等民生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投入与配套相对滞后,影响了新区人气集聚。

2.城市新区建设不同程度的存在产业支撑不足的问题。有的新区虽然也在规划中提到工业等产业发展问题,但缺乏具体的措施和足够的项目来保障。有的新区或者过多强调政府公共产品的支撑作用,市场运作的产业项目不足,或者主要以普通房地产作为新区建设的产业支撑。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区的房地产项目成交量并不乐观,空置率较高。

3.设施工程“重地表,轻地下”现象仍很突出。因协调建设机制缺乏、资金占用量太大,部分城市新区对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与地下空间只进行了过渡性安排或不予考虑。这就给未来的城市新区留下了“逢雨必涝、逢雨必瘫”以及“拉链马路”的隐患。

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缺乏新区建设经验,对国内外城市新区建设的经验教训研究借鉴不够;对新区建设的发展思路、措施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研究论证不够;涉及地下工程规划和行政协调不够,缺乏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对各部门加以规范和约束等。

(二)部分新区规划不够完善,品质有待提升

有的城市新区对地域自然特色与历史文化特色的研究吸纳不够,缺乏对新区天际线、新区色彩、空间形态、建筑形体与立面以及开发强度的整体控制,一些建筑物单个看来似乎问题不大,但从整体上看则显得杂乱无章,建筑群体空间整体协调性较差,缺乏美感与特色。

有的城市新区生态化建设尚停留在绿地水系层面,对人行过街系统、绿道网、慢行交通、雨水收集系统等的考虑和建设不够,对绿色节能与智能化建筑也缺乏探索与实践。

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在于:缺乏城市设计和相应的实施管理措施;缺乏对城市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的研究;新区建设和管理机构中专业人才不足;规划设计审批和决策欠科学;缺乏对新区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等。

(三)城市新区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巨大

城市新区建设需要的资金量很大。据不完全统计,各地级市今年上半年仅静态计算的资金缺口在200~250亿元之间,从动态测算的缺口资金更是巨大。资金困难原因:

1.从“开源”的方面看。一是我区各级财政收入水平较低,可用于城市新区建设极为有限。二是城市投融资平台建立时间短,实力不强,加之近年来国家对融资平台贷款实行严格管控,融资形势更加严峻。三是由于金融市场发育不全,直接融资市场规模较小,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难度大。四是由于引导民间资本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办法和措施相对单一,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城市基础建设的动力不足。

2.从“节流”的方面看。一是建设模式相对落后,如设计与施工可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却分解为许多项目分头进行招标,造成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互相脱节,摩擦增多、时间拖延、资金流失、投资浪费,增加了建设成本和发展的机会成本。二是由于建设项目成本意识不强、投资控制不当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三是由于缺乏整体的筹融资及还款规划、摊子铺得过大、建设项目时序安排不当,产生了不少无谓的资金需求。

(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供需矛盾突出

我区这一轮城市新区建设基本处在启动阶段,设施类项目与龙头企业项目进驻比较集中,普遍反映需要大规模增加建设用地指标或需要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但情况各有差异。南宁市五象新区用地需求大、建设任务紧,而单列计划难以保障项目用地;桂林希望在旅游产业用地获得政策支持,满足大量项目落地的需求;钦州、防城港两市则希望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农民安置回建的用地需求。

新区用地供需矛盾突出除了供给指标总量紧张的原因外,也有一些新区用地不合理、浪费指标的问题。比如存在城市建设用地批而未征和征而未用现象;存在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目标而一味迎合企业用地需求,导致土地资源粗放利用、指标滥用;存在闲置土地处理不力而长期闲置,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或指标浪费等。

(五)征地拆迁难,回建安置滞后,影响项目推进

拆迁征地工作是所有新区面临的最突出难题,尽管各城市也不断完善政策、创新征地工作方式、全力以赴开展征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征拆工作仍困难重重。

拆迁难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城市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突出。二是部分地方确实存在补偿标准明显偏低的问题,导致拆迁户抵触情绪很大。三是部分回建安置难落实、安置专项经费难以保障,造成农民回建安置工作相对滞后。四是部分新区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处理不力,甚至有拆迁敛财的情况。

(六)新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执行力有待加强

1.管理体制机制不顺。除了少部分城市新区成立管委会以外,其他城市只成立了指挥部,由于指挥部只是一个过渡性机构,既不是行政区也不是注册独立的经济实体,法律地位不明确,其内设各部门工作人员,也都是临时抽调;有的城市尽管由相关部门在新区设立了派出机构,接受部门和新区的双重领导,但实际上有些可以放权的市级权限落实不到位,影响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效率;有的城市新区还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在管理中牵涉到事权、财权的划分,各方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

2.城市新区建设获得相关专业、政策等方面的指导不够。城市新区建设需要十分广泛的专业和政策知识,但大多数城市推进新区建设时主要依托主管部门和涉及单位,所获得专业知识和政策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未能很好地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更好地促进新区建设。

三、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新区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新区发展理念

1.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是城市的核心,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终极服务对象,所以在新区建设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取向,宜居宜业,宜商宜游,实现人与自然、人与城市、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城市化与现代文明的交融与协调。在总体布局上,要按照混合功能的要求,注重统筹兼顾、系统思考,合理安排产业发展、政务办公、金融商贸、社会事业、生态休闲、旅游度假、生活居住等项目规划,使居住在新区的居民就业和生活能就近解决。

2.加快新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把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重视邻里单位的建设,优先、适时建设幼儿园、中小学校、菜市、医院等关系民生的配套工程。加快新区供水工程和水质保障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开展雨水初期径流污染治理工作,优化雨水调蓄和综合利用,逐步提高雨水设计重现期标准。统筹协调各类地下工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应尽快研究并出台有关法规,切实保证新区地下管线与地下空间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并统一协调各管线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3.推行低碳绿色新区发展模式。倡导绿色交通,做好新区绿道网、步行系统、绿色能源系统及智能化、生态化社区等规划与建设,推广绿色节能建筑与设施,搞好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尽可能减少新区发展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提高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二)切实重视城市设计,加强规划管控

1.自治区住建部门应对城市风貌研究和城市设计给予引导和支持。建议自治区政府出台城市设计指导意见,规范城市设计编制。对其优秀成果组织评审,并给予奖励,促进新区城市设计水平和空间形态质量水平的提高。

2.各个城市应该组织城市风貌特色的研究,组织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出台城市设计方面的管理政策和措施,例如将城市设计控制要素纳入规划设计条件进行管理等,使城市设计具有严肃性、权威性与延续性。

3.要完善新区规划管控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推动公众参与,提高规划设计和管理决策水平。制定和修订规划要突出前瞻性。用世界的眼光、超前的思维、全局的观念来编制和修订规划,把规划项目真正编制成精品。要建立完善新区规划管理机制,加强规划管理,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过法定程序都无权变更,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尤其要加强对城边村、城中村的规划管理,引导其有序发展与建设。

(三)坚持产城互动的原则,使新区成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实践区

城市新区在不同的城市承担不同的城市功能,在产业发展上也有相应的分工,建议各城市新区在既有的产业安排基础上,根据城市自身条件和基础,有侧重地发展一批新兴产业,使新区成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实践区。

在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可以考虑在新区集聚培育先进装备制造、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并结合工业发展特点设立综合的或专业的科技研发中心,使得新区能参与国际、国内产业高端竞争和占据价值链高端环节。

在商贸服务业发展条件较好的城市新区要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以国际化、现代化、信息化、知识化和高端化为取向,使知识、技术和创新成为城市新区服务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和根本驱动力。不同城市新区结合城市定位与辐射能力,大力发展面向国际或区域、城市的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中介咨询服务、教育服务、会展服务、流通服务、外包服务、旅游服务等产业,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各城市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例如文化娱乐演艺和美术工艺品产业、新闻出版产业、广播影视和动漫产业、文博和会展节庆业、创意设计和广告业、网络和休闲软件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等,使得新区成为相应区域或城市的文化先发基地。

(四)着力解决妨碍新区建设的资金、土地等瓶颈问题

1.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努力化解资金困难

一是要发挥财政在新区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参照工业园区扶持资金模式,单列城市新区扶持资金,结合分级管理以及开发建设评估机制,对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差别化扶持或奖励。

二是投融资手段多元化。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融资、股权融资等多元化多渠道融资工作,鼓励发展私募基金等新型金融工具,推进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新区开发建设。全面落实国发〔20xx〕13号文件精神,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适度增加政府性引导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性引导资金“杠杆”作用,完善对进入微利或非营利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民间资本的激励和补贴机制,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新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新区建设的财政、土地、规划、征地拆迁等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四是全面抓好融资规划和资金运筹管理。各城市新区可邀请专业机构做好开发建设投融资规划和计划,做好项目策划与统筹安排,坚持量力而行、滚动开发,做到成熟一片,推进一片,条件未成熟区域和项目不要盲目拓展与仓促上马,要做好空间预留,避免资金浪费。加强对项目的策划和论证工作,合理确定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提高项目决策的水平。

五是积极探索和全面推进多元投融资建设开发模式。推广BT、BOT、BOOT与BOO模式,积极探索并推进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学习和借鉴国内新区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引进运营成功的城市新区平台公司参与新区建设运营。

2.采取多重措施综合解决用地指标紧张的问题

一是充分用好用活征转分离、只征不转、区位调整(空间置换)、盘活存量等政策,高效利用有限的用地指标,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大力开展低丘缓坡综合开发,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

二是完善城市新区内重大项目、特殊项目用地指标单独会商、决策机制以及项目用地检查机制和责任机制,避免产生土地闲置与盲目扩张。

三是积极配合有关城市向国家相关部委争取支持,解决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旅游产业用地以及历史遗留等问题,使新区建设项目及时报批。

(五)坚持城乡统筹,妥善推进征地拆迁与回建安置工作

1.吸纳区内外好的做法和经验,完善自治区及市级对新区征地拆迁及安置的有关办法与机制,切实优先做好安置回建与就业安置的工作,研究制定解决特殊拆迁对象的有关办法;建立自治区层面对城市新区征拆安置工作奖励机制,按安置情况及满意程度分类分级进行征拆经费奖励。

2.各城市要积极借鉴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集体用地全部土地国有化、引进开发商参与三产开发与回建安置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以土地折款入股等成功做法,并将拆迁安置用地与保障性用房指标等同对待、优先保障。

3.积极研究探索利用农民安置用地建设公租房的可能性和做法,争取进行试点,为被拆迁农民探索建立新的收入来源,也为缓解地方保障房资金压力探索新的路径。

4.加强对征拆后社会主义新农村或新社区的引导与扶持,同时加强待征拆区域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既要一定程度满足当前未拆迁村庄农民生活改善的合理诉求,又要严格打击各类违法抢建抢栽、套取补偿款的行为。

(六)创新城市新区管理机制

1.在自治区层面成立城市新区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在自治区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领导小组之下,设立城市新区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非常设咨询性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相关部门领导,区内外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设、经济、社会、法律等各方面专家。该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对广西各地的城市新区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模式和效果进行分析、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性意见。

2.设立新区管委会,创新管理机制。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重大问题等,凡可以下放的市级管理权限应下放给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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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上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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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半年城市建设调查报告范文

2019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工作要求,狠抓四项重点工作和四大重点工程的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城区居住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上半年完成城建总投资达1.4亿元。新开工建筑面积23万m2、造价1.8亿元;在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造价2.3亿元(含跨年度工程);竣工建筑面积2万m2、造价15万元。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m2,铺设、改造供水主管道11米,新修、清淤主干沟渠及城内排水沟15米,实施主要街道行道树、绿化小品等绿化2.2万m2。根据实际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城市建设主要工作成效及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城建工程实施情况

(一)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

1、总规审批

聘请天津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x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城区建设用地24平方公里,人口18万;路网结构以凤凰路和千童大街为十字型主干道,四条内环路、四条外环路为骨架;功能分区以旧城区为商贸区,城南为工业区,东南角为商业居住区,西南角为行政办公区。规划已经市规划局审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正在市国土部门审批。

2、详规编制文书

聘请浙江东华设计院编制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概念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千童大街、凤凰路的道路规划已初步完成。西环路凤池环岛至三里庄路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二稿编制。盐山中学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了《x县村庄空间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区主要路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规划管理

为维护城区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狠抓总规和详规的落实,严格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半年来,对盐山一中新校区、马村工业区等区域进行了规划测量,工程放线测量面积1公顷。审批建设项目56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手续18份,“一书两证”执行率1,工程放线率1。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三路拆迁建设工作准备就绪

该工程拆迁道路总长648米,拆迁涉及214户(农业户111户,非农业户88户,单位15个),房屋拆迁面积31879平方米,宅基地87.81亩,企业占地59.33亩,道路新征地112.43亩,沿街门店51米,共需拆迁资金4281.8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83.82万元。其中:

千童大街全长23m,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4m;拆迁涉及144户,房屋拆迁面积19318m2,共需拆迁资金288.5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25.36万元。

凤凰路全长315m,东至东环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m,路幅宽32m。房屋拆迁面积1857平方米,拆迁涉及57户,共需拆迁资金1287.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2万元。

海泊路西段长13米,东至沧庆路、西至西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5米,油面宽2米,两侧各7.5米人行便道。拆迁涉及13户,房屋拆迁面积188m2,共需拆迁资金189.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98.26万元。

2、城区绿化和市政设施维修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城区绿化。城区绿化面积2.2万m2。一是行道树种植。在东、西、北大街和北环路种植龙爪槐、白蜡等树木6余株,周边铺设草皮花砖5余块。二是北环路绿化带补种。补种冬青3株,各路口设置安装绿化带护栏4延长米。三是绿化小品建设。28国道与南环路交口处、三通加油站旁三角地带建成绿化小品一处,共种植冬青3万余株、龙爪槐49株,铺设草皮花砖4余块。四是沧乐线与北环路交口处凤池环岛绿化包装。种植小国槐树4余株。

市政设施建设。城区便道维修、硬化及改造面积2.9万平方米。一是东、西、北大街路沿石放坡和便道硬化维修。放坡路沿石38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34块,铺设面积212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28块,铺设面积175平方米。二是对实验中学门前、电信局路口、西三里红绿灯处、西关红绿灯处、东大街牌坊等路口实施了便道维修和硬化建设。新铺设路沿石36延长米,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72块,铺设面积45平方米。翻修水泥花砖47块,铺设面积3平方米,平整面积68平方米。城区11个路口的便道硬化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三是人大老年娱乐广场维

上半年城市建设的调查报告修建设。新铺设水泥花砖、彩砖148块,铺设面积88平方米,平整面积9平方米。

3、城区供水功能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区供水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目前供水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已设计完成,并通过市审图公司审核,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二是城区供水功能有所提高,共铺设供水主管道11米。其中:对东大街东扩段、职教中心家属楼等6处8户进行了入户安装,铺设供水管网5米;对东门外等4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铺设供水管网85米;对城区4眼供水井进行了全面检修保养,加强了水质检测,使设备完好率和安全率达1。并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供水调度方案,确保了安全供水和夏季高峰期用水。

4、城区排水工程步伐加快

一是对曾杨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标准为上口8米、下口3米、深1.5米,清淤长度5米,投资3万元。二是对东北角排水出口李肖干沟进行了整体清淤。清淤长度35米,修建桥涵21座,投资12万元。三是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总长386米,预计投资251万元,该工程完成后,可有效解决西部排水问题。上游南环至小李庄西侧新开挖明沟8米、需动用土方量3319m3;下游小李庄西至宣惠河清淤长度28米,需动用土方量47663m3。四是新修了沧庆路农机公司至南环加油站长22米的排水暗沟。五是清淤实验小学南侧排水沟渠3米。六是对城区三个排水泵站进行了全面检修。目前,城区主排水沟渠排水基本畅通,可达到城区日降雨量16毫米无大面积积水,同时为汛期低洼区域实施机械强排打下了基础。

5、住宅小区建设进展顺利

2019年实施了龙凤福园、凤凰花园、海棠名人、金三角、丽景花园、吉祥花园、文苑、广场、恩际、天泰、宏润和建设小区13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其中规模较大的有:

龙凤福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沧州千万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4万元、占地53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设计标准高、布局合理、风格新颖别致。

凤凰花园住宅小区。位于县城东南角商业居住区,由天津盛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1.2亿元、占地1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6、千童购物中心又为增添新亮点

千童购物中心属建设局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文化路和北大街交口处,工程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6亩、建筑面积22平方米,设计为具有现代气息的五层大楼,楼内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电梯、扶梯等,楼外设有占地7亩的停车广场。千童购物中心预计今年1月份竣工,该中心可解决1多人就业,解决超市网点分散的现状,加快盐山以商兴县的步伐。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第四层主体施工。

7、旧城改造稳步推进

一是师范、贸易办北、广场西三个低洼住宅区进行了旧房改造,分别实施了文苑小区、吉祥小区和广场小区住宅楼的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造价148万元。二是向阳院、人大北家属院、农业局家属院、老二中家属院等低洼住宅小区完成了实地勘测、调查摸底和入户座谈,制定了旧区改造方案,共需拆迁219户,拆迁占地43.85亩,拆迁面积16平方米,需拆迁资金145万元。

(三)城区环境综合治理

2019年3月23日至5月23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x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和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由建设、工商、公安、土地、交通、盐山镇等12个部门143名队员组成突击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环境综合治理共投入资金17万元,在交通秩序、违章建筑、商品占道、环境卫生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在长达两个月的突击治理过程中,未出现一例上访事件;无一起违法行政事件和不良行为;无任何伤亡事故发生。西隅村村民、老干部等纷纷赠送锦旗、邮送感谢信件、拨打感谢电话对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x月24日,城区环境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进入长效治理阶段。专门成立了由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工商局和盐山镇组成的46人的盐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建设局副局长邢建民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建设局。工作任务是巩固突击治理成果,圆满实现城区环境治理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城区环境综治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建筑和违规占地治理

按照“法律文书齐全、法律事实准确、运用法律恰当”的工作原则,依法拆除城区内违章建筑164处,建筑面积93多平方米,收回违法占地2多平方米;其中强硬拆除7处,建筑面积23多平方米。依法强制违章施工建筑工地停工15处。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为按照《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2、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建材占道治理

一是退店经营、流动摊点和经营性建材占道治理。依法治理城区沿街门店退店经营3多户次,依法强制执行4户次,治理流动摊点15多处,收缴占道物品3多件。清理经营性占道建材3余处,砂石料等6余方,瓷砖、瓦材4万块。东、南大街商品占道、沧庆路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占道、沧乐线城区段经营性建材占道、东大街牌坊处水产市场占道等1余年未解决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治理。二是沿街建筑工地治理。按照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场作业,施工建材不得占用主干道的要求,依法治理不按规定围场作业和建材占道工地15处,清理砂石料82多方,土方1余方,依法强制清理没收砂石料13余方,实心砖16余块。门店、商贩和施工单位的城市环境意识有所提高。

3、广告牌匾治理

按照依法取缔沿街立式、落地广告牌匾,规范平面广告牌匾的治理原则,对沿街立式、落地、突出墙面和落地广告灯箱等不规范广告牌匾进行了彻底清理,审批、设计和安装平面广告牌匾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拆除沿街不规范广告牌匾和广告灯箱55多块,拆除主要路口户外大型落地广告牌匾8处,强硬拆除和收缴广告牌匾11块。审批安装平面广告牌匾3多块。

4、环境卫生治理

依照由表及里,由街道向住宅小区、机关单位、城中村和小街小巷延伸的治理原则,对城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一是重点对外环路两侧、实验小学、阜德医院后、老电力局处、工商路等4余处垃圾死角进行了清理清运。清理生活、建筑垃圾35余方,清运25余方,平整地面37多平方米。二是清理城区沿街建筑物上的“牛皮癣”。清除小广告53多条。三是规范生活垃圾点。在东西大街及扩展段安置了19个玻璃钢垃圾箱,缓解了乱倒垃圾现象。四是增强沿街门店和单位的责任意识。发放并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5多份。五是加大垃圾日产日清工作力度。城区范围内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进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5、交通治理

一是针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加大了规范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东、西、南三条大街划定停车线58米;县城十字街、西关红绿灯和东大街东牌坊等路口划定停车警戒线,5米范围内禁止停车;城区街道和路口安置停车标志牌,其中安置交通警示牌44块,公交车停车标志牌1块。二是加大城区主次干道和主要路口车辆乱停乱放清理疏导和处罚治理力度。共清理疏导违规车辆13多辆次,取缔违法三轮车2多辆,处罚非法营运车14多辆。三是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破损路面的摸底工作,需修补面积7725平方米,适时由交通部门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

6、电力维修

城区共清理废弃电杆132根,维修坏损线路4余处,清理废弃线路2多米,新铺设电缆9多米。东、西、南、北大街,北环路、文化路等处路灯基本达到亮化要求。

7、专业市场和便民市场安置

一是东大街东扩段专业市场清理安置。依法拆除违章建筑6处,清理柴草、垃圾等杂物26方,清理占道建材1余方,平整专业市场87平方米,设置了苗木花卉、旧货、水产、粮食交易、宠物和实心砖6个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的安置既收回了违法占地,解决了东大街东扩段脏乱差问题;又规范了专业市场,带动了县城东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便民市场安置。在商贸城、东城路商业街、劝业场、工商路、农行路、西关小桥南路、老南大街电力局段共安置了7个便民市场,从源头上缓解了流商乱摆摊点问题,使城区范围内市场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8、城区国省道出入路口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再现城市新亮点

为提升县城出入口形象,对城区国省道六个出入路口(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西环路与西大街交口、南环路与沧乐线交口、南环路与沧庆路交口、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北环路与28国道交口)进行了形象包装和美化建设。一是完成了六个路口的道路硬化维修建设工作。二是沧庆路与北环路交口的凤池环岛和南环路与28国道交口绿化小品的绿化包装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六个路口设置安装大型广告牌匾。大型公益、招商广告的设置方案已制定完成,通过招投标,由惠风广告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目前,设置安装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完成了28国道、沧乐线和武港线城区段出入口六个城建界牌的设置安装工作。

二、影响城建工程进展的主要原因及解决措施

(一)三路拆迁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问题。变更土地性质手续烦琐,需省、市土地部门逐级审批。集体无存量土地,宅基地需从拆迁所涉及村庄的村民手中征用。二是资金筹集问题。

解决措施:一是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土地征用步伐,积极做好相关村民的思想工作,由盐山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再按照积极稳妥、公开实施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拆迁和补偿。二是统筹考虑农民土地补偿纠纷问题,既考虑全县整体利益,又要考虑老百姓的个人利益,采取综合地价、医疗保险、农民就业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三是统筹谋划,资金渠道多元化,确保拆迁建设资金如期到位。

(二)城区排水工作文书

存在问题:一是街道排水管渠老化、破损和毁坏,部分或全部丧失排水能力,主要有:北环路全段淤积严重,排水功能基本丧失;北大街排水不畅,特别是文化路口,下雨积水严重;28国道两侧排水沟严重淤积,高达三分之二;海泊路全段有沟无渠,完全丧失排水能力。二是旧城区部分低洼单位和小区存在积水问题,排水不畅。主要有二中、人大、人行、水利局、实验小学、老房产家属院和南环路南侧老工业区等25处险区险段,远远达不到排水要求,老百姓意见很大。

解决措施:针对排水设施问题,由于排水工程投资大,建议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对现有老区所有排水沟渠分阶段分步骤重新维修,彻底解决城区排水问题。针对低洼小区积水问题,为确保居民安全度汛,可暂时用机械强排方式解决,建议有针对性的修建改造低洼小区周边区域排水设施。从长远来看,加快旧区改造步伐,对低洼小区逐步进行改造,从根本上解决积水问题。

(三)城市管理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城区居民、门店户、机关单位保护城市环境的意识差,乱仍乱倒、乱贴乱画、破坏市政设施等不良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治理工作不予配合甚至增加阻力,致使有些工作不到位。三是虽然县委县政府今年春季进行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成立了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但是联合执法还处在初级阶段,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还不完善。四是由于城区内环卫设施严重不足,无垃圾中转站,无封闭的垃圾运输工具,大部分居民小区内无垃圾池,垃圾乱倒现象未能根本解决。环卫工人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卫生清扫标准人均清扫面积为5m2,而我县城区清扫面积为72m2,仅有清扫工人53名,人均清扫面积近14m2。

解决措施: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高压态势,防止治理工作反弹。在电视台开辟长期专题宣传栏目,抓好典型报道;结合“八荣八耻”活动,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素质和城建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确保综合治理成果长效巩固。二是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督查制度,将城建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各单位的创建意识,使全县上下形成抓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处罚管理力度,不断提高环境综治队员的整体素质,将城市管理工作早日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四是增设环卫设施和设备,增加环卫工人。投资95万元在居民小区和外环路修建29个垃圾中转站,在东西南北大街设置垃圾筒157个、果皮箱164个;新增封闭式垃圾运输车2辆、挂式运输车1辆。环卫清扫工人由目前的53名增加到1名,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2019年列入县委、政府大事实事的重点工程年内预计完成情况

(一)规划编制

《盐山县215―22年县城总体规划》在完成市规划局审定的基础上,年内重点搞好土地规划的审批,通过市政府批准。

“两区两路”(即行政办公区、生活居住区和千童大街、凤凰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待领导审定后,年内报人大立法通过,把城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千童大街、凤凰路和海泊路西段拆建工程

年内完成三条道路的整体拆迁和路基工程。

(三)城区供水工程

年内完成投资257万元的一期城区供水工程建设。

(四)排水工程

下半年完成长386米的南环至宣惠河排水工程;对原有出水口进一步清淤疏通;对旧城区低洼小区进行机械强排;对旧城积水区加大改造力度,确保城区居民安全度汛。

(五)住宅小区建设

年内完成龙凤福园、海棠名人、恩际小区、天泰小区、宏润小区、金三角小区、丽景花园、吉祥小区、实验小区、广场西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凤凰花园住宅小区完成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文苑小区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小区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

(六)公用设施建设

1、千童购物中心建设工程。今年1月份竣工投入使用。

2、一中迁建工程。年内实施一期工程建设。

3、县医院门诊楼建设工程。投资2万元、建筑面积22平方米。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七)城市管理

在城区环境突击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盐山县城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完成建章立制,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巩固治理成果,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将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城市建设对增加地方税收的贡献情况

2019年以来,盐山县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上半年城市建设地方税收收入较2019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

(一)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上半年我县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13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8亿元。按销售收入的9.57计算,可为我县带来税收收入3732万元。经调查,上半年共实现房地产业税收收入124万元,其中营业税34万元、企业所得税88万元、其它小税种2万元。2019年同期无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二)建筑业税收收入

上半年一建、二建、三建公司共承揽各类建设工程3项,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造价1.1亿元,实现建筑业税收收入共415万元,其中营业税347万元、企业所得税4万元、个人所得税19万元、城建税5万元、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2万元、土地增值税1万元、印花税1万元。2019年同期实现建筑业税收收入151万元,2019年上半年较2019年同期增长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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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手房定金不得超过房价1%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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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不得超过房价1%

市房管局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再有动作

新快报讯 (记者 黄颖 实习生 仝逍遥)以后二手房买卖,中介公司只能预收低于房价1%的购房诚意金或定金。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XX年第一次全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会议中获悉的。继近日出台规定,明令禁止中介公司以任何名义代收二手房购房款之后,市国土房管

局在规范二手房市场的交易行为上再有动作。

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所长史小明在会上表示,为从根源上堵住二手房交易的漏洞,市国土房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本月2日已联合发出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卖方承诺出售房屋给买房并签署书面协议前,可代收购房诚意金或订金,但不得超过房屋成交价的1%”。

史小明解释,允许中介方收取一定数额的“诚意金”,是由二手房交易本身的一些特点决定的,买卖双方因为彼此之间的不熟悉、不信任,买方委托第三方收取“诚意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增加“诚意金不得超过房款1%”和“诚意金在交易完成后须转化为购房款”两条款,是考虑到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

据了解,目前大多中介公司在介绍市民看楼后,如果市民有意向购房的,中介公司往往要求市民先交1万元的诚意金,再找业主洽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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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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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文件、会议精神,医院积极响应,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现将市中医院20xx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做一总结,具体如下:

一、创城活动积极实施

1、宣传发动。通过医院网站、院报、微博、医院宣传栏、悬挂条幅、LED显示屏等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使创城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北国网等合作媒体发布医院创城工作最新进展,积极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及时宣传创城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针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了共创共建的浓厚氛围。

2、道德教育。将"道德讲堂"、"微笑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与先进事迹报告会相结合,完善了院内评选表彰道德典型机制,不断提升医护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开展"感动生命"观后感征集和"医疗职业精神"大讨论征文等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积极心态和与人为善的人际关系。在窗口科室开展创城优质服务系列活动,促进医院软环境建设

3.志愿服务。建立并完善志愿服务组织领导体制,构建志愿服务队伍,夯实志愿服务基础,健全管理机制,制定了严格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志愿服务的责任义务,提高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医院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美化环境;助残月为广大残疾儿童义诊;为福利院儿童义诊和免费康复训练指导等;组织康复科参加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学会举办的辽宁省首届科普日义诊活动,宣传医院康复治疗特色,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单500张。进一步创新志愿服务载体,促进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4.文明创建。开展了"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活动,提高医院服务水平,树立医院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制作安装创城公益宣传画,在医院候诊大厅电视和LED屏上滚动播出创建文明城市视频和标语,同时进行相关资料的整理、收集、报送工作。

二、创建活动人人参与

1.医院人人参与,抓好院内整体环境。建立各科卫生和检查评比制度,由保洁公司具体负责日常保洁工作。医院文明办定期组织卫生查房,每月进行评比,努力为病人创造整洁优美、安全便利的的就医环境。院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杂物、乱晒衣物现象;车辆均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标志明显、场地宽敞,有专人管理;院内标识指示清晰,各主要入口、路口、楼梯口均设总示意图和指示标志,门诊大厅设医院总平面图,各科、室均有明显标识,重要科室和夜间诊室的标志夜视醒目,各主要楼层、主要科室均有文字标志。各医疗区安全警示性标志和禁烟警示标志明显,并在各病区上墙探视制度,确保良好的医疗工作秩序。

2.为保障病人安全,医院在易滑区域设立活动的防滑提示性标志。在配电房、氧气仓库、基建区域等所有危险区域均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主要道口建有防滑坡道方便行动不便者通行。院内设污水处理站,污水、废水、雨水分流,有专人管理,开展污水、废水处理消毒工作,水质处理符合环保部门要求。固体废物处理有健全的制度、程序规范,处理符合规定,其他消烟除尘、噪声治理、辐射防护等工作2措施落实,符合环保及防疫部门规定。

3.医院绿化覆盖率达35%,院内设有百草园,总体布局协调,营造了舒适宜人的就医和工作环境。医院在日常工作中导入"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一切服务病人"理念,打造优质服务。一是出台了系列方便病人的措施。如:上墙公示主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设立咨询、预约、分诊,方便病人就医;在门诊、病房等处设置内线、外线电话,方便病人使用;上墙公示窗口科室工作人员照片、身份和便民措施,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危重、老年以及行动不便的病人予以平车、轮椅接送等。二是简化门诊流程。在门诊大厅设有各科室分布示意图、门诊导医台、专家门诊介绍栏等,就医信息清晰明了,同时,不断改善就诊环境,诊室门口设置候诊椅、走廊张贴科普知识图,营造了舒适的候诊环境,并有专人管理,排号就诊,做到诊室内就诊人数不超过4人。

4.医院还改变工作流程取消了划价直接收费,并在发药、收费等窗口科室实行弹性工作制,电诊科、针灸馆等患者流量大的科室实行提前半小时上岗制度,有效缩短了病人排队等候时间,消除病人排长队的现象,确保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同时,保安定期巡视维护秩序,确保候诊病人秩序井然。

5.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仪表端正、衣帽整洁、挂牌服务。有健全的劳动制度,严格考核检查,工作人员均提前5分钟到岗。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文明礼仪教育教育,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精神、各级各类文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各相关条例等内容,邀请市人民法院老师讲课、举办礼仪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使医务人员热心本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得到广泛的体现。并制订下发窗口科室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工作人员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6.每次院周会上均要点评近期行风工作情况,通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做到行风工作常抓常提。并加强制度约束制订下发《沈阳市中医院院关于严禁收受病人"红包"和药(物)品"回扣"的规定》,修订《医院行风建设考核细则》、《市中医院医疗服务承诺》,完善行风建设风险金制度;并坚持与医务人员、相关人员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责任状》,筑堤设坝,严防违纪事件的发生。其次还对临床医生每月用药情况进行电脑动态观察,定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用药量居前10位的药品,认真分析,及时对用量不正常的药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了规范用药。执行服务质量投诉追究制,只要病人(群众)有投诉,均认真记录、及时处理、及时整改,并与考核挂钓,决不手下留情。同时,认真处理信访投诉,制定医院信访工作制度,建立责任制,设立意见薄、投诉箱,公开投诉电话,制定有严格的投诉处理程序对各类信访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确保病人放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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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街道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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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信息

用于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位置: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号。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米。

二、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含当日)止。

四、租金

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每___________日前支付当__________房租。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房屋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六、交房与退房

交房:甲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时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虽未签署手续,但乙方已经实际入住该房屋的,视为已经交付。

退房: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七、房屋改善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进行装修,但对房屋本身没有影响的家具、电器等添置由乙方自行决定、处理。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装修方案应征求甲方意见。

八、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九、转租

如经允许转租时,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转租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应对甲方承担的支付租金等所有义务。

十、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与协议约定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绝的,仍视为已经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担房租。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仍拒绝交还房屋的,乙方应承担房屋租金。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取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本合同载明的各方当事人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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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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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房):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库房租赁后的安全管理,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 、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 、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甲方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3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自行管理好自己所租赁的库房区域的各项安全事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其租赁区域之外及消防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晋城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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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安全发展标语口号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口号,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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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__稳定的一条特殊战线。

3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3、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

34、人人关心药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35、提高全__家安全意识,增强全__家安全责任。

36、加强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37、构建牢固的社会防御体系,坚决维护国家社会__稳定。

38、警民联动,反恐制暴,共建共防。

39、车轮一转想责任,油门紧连行人命。

40、打暴恐,扬正气,压邪气,树新风。

41、反间谍斗争是一项长期的没有硝烟的__。

4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3、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事事安全、人人安全。

4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靖远建设!

45、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46、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巧干带来安全,蛮干招来祸端。

47、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创造温馨学习环境。

48、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49、安全不能指望事后诸葛,为了安全须三思而后行。

50、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索,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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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与区域综合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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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区域综合实习报告

城市与区域综合实习报告

作者: 来源:

99资城二班 李延锋 5号

一、实习时间地点:

7月1日----7月6日99资城1、2班在淄博张店、博山、淄川、临淄4个区进行了实习。

二、实习内容:

根据实习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野外实习地点选择在全国唯一的族群式城市——淄博。淄博是一座古老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以石油化工为主体的多资源工矿城市,世上东升的重工业基地。淄博具有城乡交错、工农结合、大局相对分散、局部有区域集中的族群式城市格局。形成了一种全国少有的城市模式,被誉为“淄博模式”。族群式城市的特点、现状及对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城市与区域综合野外实习地点的较好选择。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内容

7月1日

张店区

实习总动员,参观住宅小区规划建设

7月2日

博山、淄川

博山区特色城市规划,经济发展特点,第三产业。

7月3日

淄博市开发区

淄博市开发区发展与规划,经济现状特点,龙头企业的作用(椰风公司、兰雁集团、新华医疗器械厂、热电集团)。

7月4日

临淄区

参观齐鲁石化公司。

7月5日

学校

淄博市规划局杨继明局长作“淄博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报告。

7月6、7日

学校

实习总结,撰写报告。

三、实习意义:

通过这次实习,使我们了解了城市体系;在现有体制下,如何规划和管理开发区使之能达到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使我们对城市和区域规划的模糊的理论变得清晰起来。通过城市与区域综合实习,使我们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和巩固课堂所学知识。通过五天的实习,我们对城市的总体规划、城市的二、三产业分布与结构、城市旅游、城市开发区建设与管理等有了深刻的认识,从中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积累了一定的知识与经验。

四、实习报告:

开发区招商引资途径探讨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许多城市以及许多县城都设立各种形式的开发区,以突破城市发展的旧有模式,为城市的发展开辟新的途径。综观各地的开发区的发展情况,成功者有,失败者也有。我们在成功的、失败的案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问题,那就是如何引进资金及投资项目。可以这么说,开发区成也资金败也资金。本文通过在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实习中及参考有关资料后了解到的有关招商引资的情况,对开发区招商引资的途径作一下探讨。

关键词:开发区、招商引资、区位条件、投资环境、政府行为、优惠政策

我们在开发区成功的、失败的案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开发区要想成功地进行招商引资必须至少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开发区有良好的区位条件;二是开发区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开发区有良好的政府行为及服务;四是开发区有良好的优惠政策。下面我对以上四个条件分别进行论述。

一、 有良好的区位条件

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健康完善的发展与所在城市淄博市在不同层次区域中所处的区位条件、经济地位密不可分。淄博是处于山东半岛沿海开放地带,既是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又时拥有沿黄河国土开发轴线上共有的丰富资源,享有区域与资源两大特色。其次。淄博还是鲁中重镇,是山东省胶济线上四个重要的经济发达城市之一。淄博市自然资源丰富,综合经济实力和工业基础都比较雄厚。族群是的城市结构,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的条件比较优越,城镇化水平比较高,城市综合功能比较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已基本形成。这些都成为淄博加速发展的推动力。在环渤海经济区中的淄博市作为猪要基础工业成和交际线上的增长点,较其他城市在产业基础、地理位置和农业条件等诸方面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再者,环渤海地区是东北亚新的经济增长极,而淄博市与周边城市联合起来,树立中心,靠经济力量辐射出去,作为环渤海湾的增长点,从而将在东北亚经济圈中占有一席之地。

综上所述,淄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区位条件十分优越,加之又位于强化中的淄博组团城市体系中心地位的张店区,布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方向的位置上,与全省国土开发、全市城镇体系、张店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方向完全一致,享有叠加区位优势,在遮掩的区位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区,即可获得重点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支持,同时优势的区位也可获得不断增值的极差地租效益,十分有利于高新区自身的发展,完全有条件成为现代化新城区。

在这方面,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位条件就非常好,这里是中国华南经济最发达地区,也是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在这里有万吨级深水码头,有发达的高速公路网,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优质的投资环境。在这里,产品可以在60公里的范围内到达周边50多个城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香港、澳门、东莞及5个国际机场,供应多万高消费人口,并以多种快捷的运输工具到达中国各地及海外。

二、 有良好的投资环境

良好的投资环境对于经济活动的区位选择至关重要,对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就显得更为重要了。投资环境包括产业环境、环境因素、与外界有便捷的联系等等。产业环境包含要素很多,如产业集聚、基础设施、生产服务以及其他自然与人文环境等,其主要是产业集聚。产业集聚包括供货和相关行业的发展水平,对于投资活动的区位选择影响。如下: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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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绿化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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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20__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工作,对自己的岗位一直尽忠职守,锻炼吃苦耐劳的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操作的能力,在各位前辈和师傅们的指导下,在领导及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使我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已成长为一个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技术人员,数年来我一直从事景观工程绿化施工以及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累计完成景观工程绿化面积近10万平米,栽植乔、灌木合计10余万株。对各个阶段的工作均有一定体会和心得,现将本人数年以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1、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1-1、现场勘查工作。现场勘查是非常重要的,最好要会同甲方工程部相关领导进行现场勘查工作,界定施工范围,了解施工区域室外管网分布情况。

1-2、审查施工图纸。体会设计意图,审核施工图纸,征求上级领导意见。多次与设计师、甲方工程部主管领导、进行沟通,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查图纸一定要详尽,遇到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明确,切记不得穿凿附会。

1-3、编制计划并及时上报。根据合同约定工期以及甲方要求编制人工、材料、机械进场计划横道图。施工前认真研究施工图纸,进行实地勘查,编制主要材料、施工机具汇总表,明确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进场时间等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1-4、计算土方量。联系现场核算与土方供应单位三方一同对现场标高进行测量,做好记录,并形成原始资料。根据微地形图纸与现场实际标高计算工程所需土方量。

1-5、严格把控种植土质量。土壤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基础,土质的好坏直接影响苗木的成活率和今后的生长势。在施工前,先对取土点土质进行化验分析,合格后采购进场;并在种植前对土壤采取了相应的消毒、施肥和改良等措施,以确保现场回填的土方满足种植要求。

1-6、催促各种施工材料、施工机具按计划进场,做好验收和清点记录。

1-7、组织搭设临时设施。遵循节约、实用、方便的原则,组织工人就近搭设临时工人宿舍、库房、厨房、卫生间等生活设施。安排工人进场,并强化工人安全意识,组织工作做好防火、防洪、防盗等工作。

2、组织施工工作。

2-1、参考施工规范,编制公共绿地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2-2、现场管理。负责现场日常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度、质量等各方面情况。

(1)、人员:妥善安排工人日常生活,尽力帮助他们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类问题。加强工人安全意识,组织工人做好防火、防洪、防盗等工作。夏季炎热时段考虑植物生长特性,及时调整工作作息时间,既有利于植物生长需要又避免了高温炎热天气下窝工情况的发生。

(2)、材料:工程材料进场后做到了集中保管,按需发放,当天工程

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检查回收,避免丢失。绿化材料尤其特殊,特备是大型树木,树木较高,一定要现场看好路线,防止不能转弯,确定好树木土球重量,联系好相应吨位吊车后,才可组织苗木运输,进行栽植。

(3)、机械:由于机械施工是加快施工进度的主要措施,所以在公共绿地施工中特安排装载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大面积场地平整、堆坡造型工作。坚持现场指挥工作任务,保证连续作业,避免返工、窝工,并随时做好机械台班记录,尽量避免机械台班费支出浪费情况的出现。用吊车栽植苗木时,提前确定好苗木栽植位置、树坑深浅,尽量一次吊到位,避免反复吊运,节省了栽植时间,节约了栽植成本。

2-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苗木采购部门上报苗木进场计划。

2-4、对现场临时性工作及时记录、现场测量、及时办理签证。工程现场签证资料是申请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竣工审计决算的主要凭证。施工过程中我一直现场跟踪施工,遇到设计变更或甲方临时增加的工程量,及时通知现场核算人员,并留影像资料,做到了当天的工程量当天核算,及时签证,尽量为结算打好基础。

3、施工后期养护工作

根据公司施工养护规范要求,合理制定养护标准、养护工作计划、安排日常养护工作。为了确保植物能够正常生长,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需要和某些特定要求,及时对植物采取如施肥、灌水、中耕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措施。养护管理工作是为了确保植物能够正常生长,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需要和某些特定要求,及时对植物采取如施肥、灌水、中耕除草、修剪、防治病虫害等技术措施,在园林绿化工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园林绿化施工项目顺利完成、形成景观效果的关键。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因而养护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另外,植物品种丰富多样,其生理习性也各不相同,对光照、土壤、水分、气温等生活环境要求各异。

在工作中最宝贵的财富莫过于不断学习,进取,总结经验,总结出属于自己的经验,在工作的数年以来,我除了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学习,创新,不断地提高本职业的,知识和操作技巧外,还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学习班,到优秀工地学习取经,提高自己水平。路漫漫其修远兮,在园林这条道路上,我将继续兢兢业业,不断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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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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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管理服务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

创新绿化管理模式  推进基层文明建设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在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来,致力于抓制度管理,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行业特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XX年至XX年绿化所连续两年被共青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集体。

一、创新发展,整体推进,不断拓展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域

我所不断加强和巩固创建基础,着眼于创新发展,致力于整体推进,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使青年文明号呈现出稳定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具体体现在:

1、结合青年实际,创新绿化服务发展理念。在城市绿化管理服务上,我所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单位的创建,结合我所实际,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在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所以创建“青年绿化管护安全示范岗”和“绿化所管理年”活动为目标,利用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绿化管护技能人才的优势,积极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科学化管理建设和培养绿化管理能手结合起来,强化绿化管护质量,提升绿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科学化管理发展与青年成长的有序互动。

2、结合创建思路,积极培养青年岗位能手。不断深化创新创效活动,根据绿化所的工作实际,组织全所青年广泛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引导和组织全所青年立足岗位开展各类绿化技术创新实践活动,向管理要效益。在日常工作中创新创效,使这一活动不仅成为青年职工成长的基础,而且进一步促进绿化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绿化所的改革和发展,在活动中,注重将“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努力做到“人人有成绩,人人创造绿化管理效益,”为——园林绿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3、结合工作特色,塑造新型绿化管护队伍。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中,绿化所注重确立活动的知名度,不断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并通过推荐表彰,发挥带动作用,激发全体青年同志参与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热情,优化创建环境,从而推动绿化所青年文明号的健康持续发展。XX年、XX年我所被——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为我所将争创泰州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而不懈地努力工作。

二、强化管理、健全机制,不断完善青年文明号工作机制

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绿化所始终把创建活动作为引导广大青年弘扬园林事业新风,提高绿化服务质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努力适应青年和城市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青年文明号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青年文明号管理体系,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迈进。

1、我所经常组织全体管护人员,学习有关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文件和资料,拉高全体人员的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进一步搞好园林工作。结合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在工作上更有动力,更有目标,针对创建“青年文明号”学习深入,我所通过几年的探索,制定了一整套的绿化管理模式,初步积累了一些全新的管护理念,有力的推动了绿化管护水平的向更高层次发展。

2、采用责任制方式,将城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划分若干块,根据工作量和管理质量要求、分块分级确定管理目标,通过投标方式进行发包,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起高效的绿化管理模式。

三、根据绿化所的工作特点,争创特色、不断丰富青年文明号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我所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不断创新特色,丰富文理有创建内容。

1、积极为城区小区绿化进行业务指导,把原先的小区绿化不规范、零乱的现象进行义务整治,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活动场所。打造精品绿化景观,与居委会结对共建,制定规划方针。

2、积极开展帮护济困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市局和单位组织的各项帮扶活动。对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进行爱心募捐活动,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服务,将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竞赛,我所向伟和蒋勇健同志通过青年文明号创建,先后成为绿化所青年岗位能手和带头人。参加了泰州市组织的首届绿化操作岗位技能竞赛,并且获得了较好的名次,为我处争得了荣誉,蒋勇建同志在各种评比竞赛中多次获奖,丰富充实了“青年文明号”创建内容。

四、XX年工作思路

1、加强绿化所思想政治教育,为“五城同创”做好有力的保障。注重提高全所同志的政治素质,促使每个职工爱岗敬业,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线。

2、加强业务技术学习,认真组织养护人员搞好绿化管护技术,提高全体同志的对绿化的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一系列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使绿化管护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我所在 “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中,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将更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尤其要以当前“五城同创”为契机,不断增强绿化管护的自觉性,以高效、高质的绿化管理为宗旨,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推进我所精神文明建设争取更大的成绩!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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