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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故事的读后感(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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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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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三年也读了不少名著,但没有几篇是能撼动我内心的,前几天读完鲁迅先生的《呐喊》,那份触动令我久久不能忘怀,不论是《孔乙己》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阿q正传》的阿q,都带领我走向一个又一个情感的高潮。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在那个时代摇曳出别样的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惊醒了无数莘莘学子。《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我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在书中的一句话,他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高度概括了当时的人民,这不也渗透着他对当时人民的怜惜和悲伤么。

我听见,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的孔乙己的呐喊,他在酒店里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以终日偷盗为业,一步步走向枯竭。后来因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被打断了腿。他的悲惨遭遇,不恰恰反映了中国当时教育的腐败么。鲁迅先生对人物外貌心理的描写连接的十分好,也一定撼动了更多的的有志青年。

我听见,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戴银项圈的闰土,一声声点头哈腰地叫着“迅哥儿”老爷。他欢喜又凄凉,兴奋又畏缩,懦弱又封建,将当时中国人民收封建压迫下的无奈写的淋漓尽致。

书中那么多一声声发自肺腑的呐喊里,最令我触动的当属阿q这个人物。他质朴又愚蠢,简单又复杂,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有权有势之人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受愚弄而思想落后,最后竟被迫害致死……所以说,当时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是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

在读过初三初二那么多的名著后,最后“余音绕梁”之感的当属《呐喊》,那声证明中国人民力量的呐喊,久久无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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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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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兔子坡的原因是因为兔子坡这个故事能教给我做人的基本守则,以及一些道理,而且,它的名字真的是非常可爱。

我喜欢兔子坡里面的新邻居,因为它们以善良宽容的心灵使大家都喜欢上了新邻居,也改变了对新邻居的看法。

故事是这样的。忽然有一天,小乔奇听说新邻居要来了,然后就对老爹和老妈说。整个兔子坡沸腾了起来,大家都在议论,这个新人家到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新的一家人就要来了!乔奇老妈担心他们不是庄家人,不老实,搬来搬去的,像上次那个邻居似的。而且现在整个坡也没有一点菜了,要是想吃菜那么就只能去十字路口的那个胖男人里拿。但是兔子老爹很想测试一下他们到底是坏人还是好人,善良吗?于是就在新来的一家人行驶的车前装作晕倒了。新来的一家人不但没有碾上老爹,并且还把老爹轻轻地放进了草丛,并在路边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请爱护动物。老爹很高兴,也放心了。

过了几天,小兔子乔奇在玩耍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正巧被新来的人家看见了,新的一家人把小乔奇带回了家精心调养。其他的小动物们都以为小乔奇被新来的人家抢走了,并且伤害了乔奇。虐待乔奇。于是小动物们开始报复,肆意踩踏新来的人家的菜园……新的人家又种了一遍地,并且在菜成熟的时候,把伤已经好了的乔奇带出来,还把菜都割了一些,请小动物们吃个饱。小动物们被感动了,从此和这家人和睦相处。

我学会以后做人不能只考虑自己,那样的话太自私了,不要斤斤计较,如果他人伤害过你自己,不要记仇,可能中间是有误会的,一定要宽容的对待他人,那样的话别人也会宽容待你。而且对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积极向上。而且做事的时候要先想,多听,少问。要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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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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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六册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选自《孟子告子下》,历来都把这篇短文作为励志类的文章,激励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教参上的分析是这样的:本章讲的是造就人才和治理国家的问题,孟子认为人才是在艰苦环境中造就的,所以说“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有了这样的磨练,才能“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他又重视人的主观因素,提出了“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的观点,这样就把造就人才的主、客观条件都说到了。短文由个人说到国家,提出“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的论断,这是针对国君说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由此自然导出这一章的中心思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固然可以,但并不是孟子的本意。孟子好辩,注重逻辑,这是公认的事实。《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选自《孟子?告子下》的最后部分,是孟子的自述,论述的应该只是一个问题:个人怎样才能成就一番事业。为了方便论述,我把教材中的短文抄在下面: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段。“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是由前文六个事例得出的结论,还是对这六个人被“发”被“举”之后所做事情的概述?这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关系到对整篇文章的理解。课文开头的六个排比句分别指出舜、傅说、胶鬲、管夷吾、孙叔敖、百里奚等人在被“发”或被“举”之前的身份,在被“发”或被“举”之前,舜是一个农民、傅说是一名建筑工人、胶鬲在做着小生意、管夷吾是一个政治犯、孙叔敖在海边隐居、百里奚是秦穆公用五张羊皮从市场换来的奴隶,他们的出身都很卑微。如果说是对前文的论断,“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不适合前面的所有人。舜、傅说、胶鬲、孙叔敖等四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说得过去,种地、做建筑工人、做小生意、隐居,生活可能都很清苦,吃不饱饭、很劳累也可能是正常的事。但说他们“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有点说不通,难道这些人不满意自己的生活?舜种地的时候、傅说修筑房屋的时候、胶鬲做着他的小生意的时候、孙叔敖在海边过着他的隐居生活的时候,整天报着鸿鹄之志,时刻想着成为王侯将相?管夷吾与百里奚,这两个人动心忍性,还说得过去。据《史记?管晏列传》中记载,管夷吾这个人出身卑微,做过生意,当过兵,但都做得不好,后跟随公子纠。但在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夺王位过程中,公子纠败。管夷吾作为囚犯本应被斩,后经鲍叔牙极力引荐。公子小白即齐桓公不但不斩他,还封他为相。在管夷吾的辅佐下,齐国日益强大,终于“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使齐桓公成为了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百里奚被秦穆公用五张羊皮赎到,在被“举”之前,动心忍性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而且一个人被“发”或被“举”后就一定能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吗?这也不一定。历史上多少人被“发”或被“举”后,仍然名不见经传。像赵匡胤这样黄袍加身以后就成为一代开国君主的人实在太少,很多黄袍加身的人最后落得个叛臣贼子、身死人首。被“发”或被“举”只是给了你一个机会,这后面的路还很长,这路怎么走,能不能走出一条光明大道,这不仅需要个人的素质,更需要你作出更为艰苦卓绝的努力。因此这句话与前面的六个排比句应该都是对这六个人一生的概述,前六个句子讲他们出身卑微,“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是说“上天把成就一番伟业的机会给了这些人”,后面的句子概述他们被“发”或被“举”后历经磨难,他们“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但通过这些磨难,使他们的内心惊动、性情坚韧,竟然完成了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伟业。“曾益其所不能”中的“曾”作“竟然”讲更为合理一些。“竟然”有出乎意料的意思,他们成就的事业,也出乎“发”或“举”他们的人的意料。这样讲,更能体现孟子的逻辑。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文本的第二段“人恒过然后能改”。一般的理解是:人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按这样的理解,有点鼓励犯错误的意思。难道错误也是成功之母?一个总是犯错误的人,很难成就大事业。这有点说不过去。“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心情困顿、思虑堵塞,然后才能振作。这在第一段中的“动心忍性”已经作了论述,如果还这样论述,显得重复。“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个人的想法只有通过自己的脸色或声音表现出来,别人才会了解。如果不是这样,这些人又怎么能被“发”或被“举”呢?这在第一段中这些被“发”或被“举”时,这些人的过人之处应该已经表现出来了,不然也不会被“发”或被“举”,这样的论述也显得多余。对于“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些人在后来的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但他们都能及时改正;遇到困难时,也会心情沮丧,但他们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能从别人的言行举止中看到自己所做的事情人们是否满意,进而采取更为恰当的方法与措施。这样一来,文句之间的联系就更紧密了。文本第一段是说这些人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紧接着孟子深入一层,论述他们为什么就会在被“发”或被“举”后成就了一番伟业?这里有他们的主观条件,有他们的过人之处。这些人在被“发”或被“举”后,在成就伟业的过程中也犯过错误,也会有心情沮丧的时候,但他们能够从中解脱出来,能够看到希望,他们能从别人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事情做得怎样,哪些方面做得好,哪些方面做得不够好,进而按规律或人们的意愿办事。这是这些人成就一番伟业的个人因素,这一点尤为重要。不然的话,每个人都会成就一番伟业,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句话,普遍的理解是:孟子由个人成就伟业谈到治理国家的问题。而我认为,这仍然是谈论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君就会胡作非为,如果没有邻国的侵扰,国君就会耽于安乐,时间一久,这个国家就会灭亡。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孟子在这里用了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来打了个比方,仍然是论述个人成就伟业的问题。“入”是个人内心方面的因素,“法家拂士”就相当于个人的主观条件、个人的过人之处,“出”是外部的艰难险阻,“敌国外患”就相当于成就伟业过程中所遭遇的一切艰难险阻。这样一来,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正如一个国家国内没有执法严格、直言敢谏的臣子,国外没有邻国的侵扰一样,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过人之处、没有能够改正自己错误、没有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的信念、没有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耐,没有成就一番伟业的各种艰难险阻,这个人就不会给后世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个人也就只能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正是基于以上的分析,孟子在末尾得出了这样的论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而这一句话应该是用了互文的修辞手法,应该是:生死于忧患,生死于安乐。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可以这样理解:艰难险阻能让那些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有过人之处的人成就一番伟业,如果安于现状,一个人只能是平平庸庸地过完自己的一生。对于《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这篇短文,这样的理解符合儒家出世的思想、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理念,我想这也许才是孟子要表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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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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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麻风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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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4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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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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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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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在努力培养女儿的阅读习惯。

起初,她还没有上学,我们给她读简单的《千家诗》《三字经》,每天读一点,也不特别逼迫她背诵,就这么不求甚解地读着。

后来,她稍大一点,我们调整了阅读书目,换成童话故事,如《格林童话》《绿野仙踪》《夏洛的网》《小王子》等。

再后来,进入小学了,根据学校的推荐和我们的引导,她开始读各种各样的书。

昨天下午,她一个人坐在阳台上,靠着椅背,舒舒服服的,又拿起了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的《不一样的卡梅拉》。

这套书买了一年多了。我们看见它在当当的图书畅销榜上,又是五星好评,便毫不犹疑地买了下来。只是一开始女儿的识字量不够,无法自主阅读,必须我们读给她听。兴许是时间长了,忘记的缘故,她又把这套书拿出来看。虽说识字依旧不多,但总算可以勉强自主阅读了,偶有不认识的字词或不理解的句子,她便会主动跑来问我们。

我在楼下坐了好久,上楼看见她还在读,就让他把书放下,我给读。她已经读到卡门把热气球当作太阳的那一篇,叫做《我去找回太阳》。

故事里说,早上,太阳还没有升起来,鸡舍里的小鸡们都钻到了妈妈的怀里撒起娇来。火鸡爸爸皮迪克要开始每天的工作——叫醒太阳。卡梅利多和卡门为有这样伟大的爸爸而骄傲。可是,第二天,天空布满了乌云,无论皮迪克怎么努力,也没能把太阳叫醒,而且还下起了大雨。更糟糕的是,连续两个星期,都不见太阳的踪影。于是,皮迪克用世界上所有的语言呼唤太阳,但是太阳还是没有被叫醒。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依旧见不到太阳。鸡舍里的小公鸡们开始策划一场阴谋,他们打算替换掉皮迪克。小鸡们也开始嘲笑皮迪克。卡梅利多和卡门非常难过,为了保住爸爸的工作,也为了挽回尊严,他们决定与小绵羊贝里奥一起去寻找太阳。

他们拿着向日葵,在向日葵的指引下寻找太阳。他们来到田野、草地、树丛、小山洞......一路上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他们来到了科尔贝大磨坊,在小鸭子的帮助下,他们来到蒙特菲尔兄弟的厂房,找到了一个像太阳一样的大气球。“太阳”带着小鸡、小鸭和小绵羊离开了陆地,飞到了自己的家。这时,皮迪克用尽平生之力,昂首向天空发出一声鸣叫:“喔-喔-喔-喔-喔-喔-”,奇迹发生了,真正的太阳终于也升了起来,小鸡们又找回了生活中的乐趣。

在孩子的眼里,父亲似乎无所不能。因为年幼的孩子知识浅薄,父亲所懂得的对他们来说都是很了不起的、深奥的知识。卡梅利多和卡门坚定地认为父亲雷迪克具有能够召唤出太阳的本领,这让他们在小伙伴面前风光无限。妹妹卡门甚至不顾母鸡不会打鸣的事实,天真地宣称:“等我长大了,我也要指挥太阳!”。多么可爱的一只小鸡!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和女儿都忍俊不禁。

这个故事真正吸引我的地方在于:父亲皮迪克召唤太阳一再失败后,卡门和卡梅利多面对公鸡们的阴谋和小伙伴的嘲讽所采取的态度。兄妹俩和小伙伴们干了一架之后,毅然决绝地踏上了寻找太阳之路,而没有像其他小鸡一样去怀疑皮迪克得能力。大多数父母都可能不会有这样的意识:当一个孩子生活的重心从家变成学校,在学校加入了同伴、群体。

孩子在群体为了抬高自己会努力的向群体靠拢,接受团体的价值观。如果不能够给孩子足够的支持,让孩子感到物质或精神的满足,孩子轻则会产生自卑心理;重则会逐渐对父母由怀疑到失望,甚至产生怨恨。随着参加工作,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种想法越来越重,觉得自己诸多不足和父母脱不了干系,于是“拼爹”成为他们面对挫折,聊以自慰的热门词汇。

然而卡梅利多和卡门偏偏不是这样的孩子,他们没有盲从团体价值观,坚信一定是太阳生病了。于是带着强烈的使命感,怀揣美好的希望到处寻找太阳:田野、草地、树林、小山洞……他们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多古怪的想法,你能看到常态背后的独特性,这跟父母的教育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不无关系。应该说,卡梅拉家族里的每个人都是那样的与众不同。特

立独行、敢于幻想,更敢于去尝试别人不敢想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他们都真诚、善良、勇敢。比如,母亲卡梅拉非主流地拒绝下蛋,坚信“生活中应该还有更好玩儿的事可做”,于是她决定去看海(《我想去看海》);比如,妹妹卡门出生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然引用了狄奥根尼对亚历山大帝说的那句名言:“走开,别挡了我的阳光!”(《我想有个弟弟》);比如,卡梅拉和皮迪克夫妇不顾鸡舍其他小鸡的反对,收容那只穿靴子的猫(《我爱小黑猫》)。这种强烈的反叛精神让卡梅拉一家显得个性十足。

细细想来,古今中外的诸多文学作品中都在有意或无意地彰显这样的反叛精神。《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巴黎圣母院》中的爱斯梅拉达、《德伯家的苔丝》中的苔丝、《局外人》中的默尔索……无一不是对卑微的个体价值的强烈肯定。

只是这样的个体价值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太容易被忽视,甚至遭到扼杀。《功夫熊猫》中的阿宝在常人的眼里又懒又胖又蠢又笨,整天不切实际地幻想自己成为笑傲江湖的大侠。街坊邻居都对他冷嘲热讽。只有乌龟大师看上他,“因材施教”终将其培养成为神龙大侠。

当然,我们并不具备大师独特的慧眼,也没有高明的教育思想。只是,作为父母,我们要以赏识的眼光去看待孩子的那些似乎很难理解的个性想法,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要保持他的那份调皮,那份天真。成功的关键,就是要有独特的想法和见解,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因为他们都是“不一样的卡梅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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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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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就是那个谁谁写的大魔法师哈利·波特吗!瞧见这个题目,你一定有很多感想,而这个故事,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神奇。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一年级的学生。他原先是在他的姨父费农·徳思礼家受着冷酷、仆人般的待遇,因为徳思礼一家让他干着干那,还常常填饱不饱肚子,而哈利的“房间”则是一个靠近厨房的破破烂烂的碗柜。直到一天,一只猫头鹰给哈利送信来,说要是送他去魔法学院里面读书,这让哈利兴奋不已。在学院,他知道了自己不平凡的身世,从他已故父亲那继承了一件隐身衣,还骑着光轮20xx的飞行扫帚打魁地奇。哈利并不是不在学院里惹是生非的,还冒着被学院开除的可能——晚上经常不睡觉,而是在格兰芬多学院里闲逛。也常常被巡逻的费尔奇与他的洛丽丝夫人【猫】抓住、然后囚禁。而哈利的出名也不是浪得虚名的,他发现,教魔药课的老师斯内普与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有瓜葛,结果不是,确是一个看上去为人正直的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他帮助伏地魔得到传说中的魔法石,可是哈利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夺回了魔法石……

看到这里,我把眼睛瞪得更大了,我敬佩哈利这种“违反校规”和奋不顾身的精神,哈利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在魔法世界里出名的吗?!不!不是!她是靠着自己超人的本领和令人敬畏的精神而出名!哈利·波特虽然在魔法学院里常常违反校规,被麦格教授抓起来禁闭,还要冒着被开除的可能,可他不怕,披着隐身衣去图书馆禁书室里偷看资料,在圣诞节那天对付了一巨怪,跟踪斯内普老师寻找线索,还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面魔镜,这些,是一年级新生可以做到的吗?不!不是!哈利·波特也不是因为在伏地魔手下大难不死而出名,他陪同着他的伙伴罗恩和赫敏探索着魔法石的奥秘,又一次还让格兰芬多学院丢失了一百五十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分为四个学院,其中一个是格兰芬多,而哈利就是在格兰芬多】,我敬佩哈利的精神与勇敢,他不但让他们学校获得了第一名,还解开了魔法石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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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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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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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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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

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樑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以小说《简?爱》的与经典,写过读后感的读者一定数不胜数,再此多上一位,叨叨对《简?爱》一书结局的感慨。

世界上最凄丽完美的爱情是男人想像出来的,是沙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纯粹的爱情也许就如空气中的氧气一样,它其实无处不在,只是你看不见又摸不着,纵使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又不可避免地要去质疑、考验、求证。很遗憾的是,爱情不像空气中的氧气那么容易求证它的真实存在性。

那么,要确证世上完美纯粹的爱情真的存在要怎么办呢?这件事科学家奈何不了便交由作家操纵。

也许,男人女人的思维差别决定了男作家与女作家在处理爱情的方式方法上巨大的不同。男人的笔头通常在顺境中比较清逸洒脱,他们一旦陷入了爱情便容易忘乎所以,全然无视于世俗的现实。一旦爱情触礁,为了维护心中那份完美的爱情,男作家此时的笔头变得绝决而极端了,他们会让爱情的拥有者以献出生命为代价,来成全爱情的纯粹完美的存在。

女作家则不同。女人在困境中不如男人那般果断,顺境中也不如男人天真。女人是细致的微言的敏感的,她们对任何事物都有着神经衰弱般的预见性与想像力。女人在沉迷于对纯粹爱情的炽烈追逐中仍然不会忘记世界的存在,热恋中的女人眼中,消失的不是世界上的物与质,而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她所爱上的那个男人以外的所有男人。女人不会忘了世界的存在,又不忍失去心中至爱时,女作家笔下的爱情就变得复杂深邃沉重,不那么纵情于浪漫了。完美的爱情去哪里找?又不甘于承认说世上根本不存在这玩意儿。所以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的结局里放了一把火。在其他的许多女作家的作品中,结局如果是得到了纯粹爱情的,那么作者即使不是成为纵火犯也不得不制造了其它的悲剧诸如地震与破产之类。

作家最终决定为简放一把火,把罗切斯特给烧穷了,烧丑了,烧平等了。而此时的简反而从一位贫民变成了继承财产的财主小姐。昔日地位的尊卑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然而简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真正纯粹的爱情,她爱上罗切斯特不是因为他有名利而是因为他的人,纵使他变穷变丑了,她仍然爱他并要嫁给他。

《简?爱》这本小说是以简的性格为脉络的,这样的结局是为简的性格取向服务的。但是对于罗切斯特呢?简从前有的自尊与自卑难道罗切斯特先生就一点也没有吗?难道他就那么容易做到与简在一片纵过火的废墟上重新开始新的幸福生活吗?

作家是忽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真实性或挣扎性的。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无非是为了成全一段纯粹的爱情的延续。如果让每一个古怪个性都不停地轮番作怪的话,生命哪里会留下爱情,只剩下争吵而已。

使杰出如夏洛蒂?勃朗特的女作家也仍然是个女人。但凡是个女人,写起小说来,总难逃给小说一个不管是否可以成立的其乐融融的蛇足结尾的弱处。

读者喜欢这样的结局,因为生活需要光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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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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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话咋一看像个贬义词,可这也是所有动物与人类在心底的一种想法。狮子遇到叼着新鲜死鹿的动物,难免要争抢一番。这种因”怀璧匹夫就有罪“的心理而发生的事件在动物中屡见不鲜,包括人类,也许只是方式不同。

可生活在树上的小树人——托比也深切的感受了一把当”怀璧匹夫“的感觉。他因怀着大树上最大的财富——大树之石而被全族人追杀,无奈的他只能选择逃亡。也许有人会说,把大树之石交给他们不就行了?可若把大树之石交给那伙人他们只会疯狂破坏大树,来满足个人的欲望,顺带满足普通民众解决搬家难问题。他们一个个只想着自己,又何曾想过大树?可有个人——托比爸爸(大树之石拥有人)站出来,严厉反对破坏大树,遭到贪婪的人们不满,又觊觎他的大树之石,便把他们一家抓了起来,只有托比逃带着大树之石了出去。

后来他和几个朋友打败了头头,使那些”贪璧之人“清醒了过来,还救出了父母。

讲了这么多,只是希望读者不要对我后面所说的一些话感到迷惑。托比是悲惨的,也是幸运的。说他悲惨,是因为他没有一个完整的童年,从小就要承担那些他本不该承担的东西,说他幸运,是因为正是因为童年的悲惨,而造就了顽强拼搏、冷静勇敢的他,不会因父母暂时的不在身边而颓废,也不会因见到敌人而冲昏了头脑。

把思绪扯回现实,仔细想想,托比不就是不就是”怀璧之人“的原型吗?现实生活中,有多少”怀璧之人“有托比的开头又没有托比的结尾呢?璧,可以说是玉,也可以说是才华。说玉,联想到的肯定是和氏璧。虽说也许卞和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一心想把玉献出去,可还不是没了双脚才把玉献了出去。至于有才之人,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再换个角度,说说”贪璧之人“吧。这种类型的人,同样数不胜数。哪里有”怀璧之人“,哪里就有他们。我觉得这是很有趣的,也是颇具讽刺性的。这么说吧,贪璧之人与怀璧之人犹如这样的关系:月球(贪璧之人)本是黯淡无光,什么也看不清,太阳(怀璧之人)过来一照,月球及附近的所有星球都被照亮了,只有月球一个星球坑坑洼洼,面目狰狞。月球看见别的星球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受不了了,便要去找太阳报仇,更显露了本性。当然这是个比喻。如今已不是封建社会,可怀璧之人成了土豪,贪璧之人成了小偷也许这两种人会永远存在。不要企图得到不属于你的,也不要去炫耀,低调行事。

失璧与与得璧,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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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旗下讲话稿小学励志故事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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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上好!

暖和的天气,相信大家的心情与我一样,都感到十分惬意。但当你突然看到操场上飘来一张纸屑,草丛里多了一些脚印,那么,你一定会觉得大煞风景。是的,我们每一个细小的行为都有可能会影响到环保、护绿。因此,今天我要讲的是《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如今,环境污染已经给我们的生命带来巨大的危害,给生存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我们经常看到报道因水源污染,有人吃到水中的鱼而中毒;城市中因空气中的尘埃、车辆尾气、烟雾等造成人们哮喘病比例的增大;严重污染更会带来生态环境的失衡,造成诸如沙尘暴、酸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正因为我们有这样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爱绿、护绿的环保活动中。大家都知道吗?因此,作为小学生,作为城市的小主人,也要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

也许有些同学可能认为:环保是专家们的事情,是大人的事情,与我们无关。那么,你错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小行为事关大环保。作为一名当代小学生,应该有强烈的环保意识。自觉地节约能源;不乱扔会污染环境的废弃物;不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以保护环境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那么具体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在家里,我们要争做环保的带头者。带领爸爸妈妈一起参与到节约用水、用电的行动中,说服家长不用一次性筷子,不乱扔废电池,垃圾不乱倒,用分解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使自己的家庭干净又环保。

其次,在学校里,我们要争当环保的执行者。如果看到地上有垃圾、绿化带里有果皮,那就请你随手拣起它。

最后,在社会中,我们要争当环保的宣传者。告诉身边的亲人、朋友环保的重要性,让他们了解环境污染的危害,在公共场合,更要以身作则,带动家人,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环保的行列中。

同学们,最后我想说:破坏环境就等于毁灭我们人类自己,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的地球,美化我们的家园,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就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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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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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那时候刚刚失恋的你总是彻夜难眠,在网上遇见了陪室友刷夜的我。是,我承认是我傻,明知道你深爱着已为人妇的她,却依然无可救药地恋上你。可是如果感情是说控制就能控制的,那还有什么珍贵之处呢?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你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我慌张的表情,欣喜的眼神。是的,我欣喜若狂,我以为我的付出,终于等到了你的回应。虽然,这回应有些被动。

亲爱的,你知道吗?其实,我真的很羡慕她。就算她背叛了你们的感情,嫁做他人妇,就算她婚后仍自私地不许你交任何女友,就算她嫁到国外,却还对你说,我依然会回来找你之类的任性语言,就算她做任何无理的事情,你都将一切视为理所当然,并且爱她如昔。

亲爱的,你知道吗?其实我不喜欢你抽烟并不是因为我有支气管炎,对烟味过敏,会喘不过气,而是因为你身体不太好,我怕你这样剧烈地吸烟会有损健康。就像我不喜欢你玩魔兽并不是因为你没时间陪我,而是因为一晚八小时地呆在电脑前,没有正常的睡眠,身体会垮掉。你可以不明白这些,但是,请不要在我为此流泪或者生气的时候,责备我太任性,并反复拿我和她做对比。因为爱她,所以她在无理取闹也是对我,而我再怎么做,都是错。

亲爱的,你知道吗?其实现在我有点厌倦了做饭。当初你对我说喜欢吃湖南菜,所以我每天洗手做羹汤。我要的并不多,只想在我一个人洗菜做饭的时候,你能从电脑旁走到厨房,拥抱我一下,或者赞美一下我的手艺。如此而已。我不愿意出去吃饭,只是因为我不想你乱花钱。北京消费并不低,你总该为自己和父母打算一下未来。

对不起,我说在你放开我手以前,我不会放开你的手,我没有做到。

对不起,我说我要给你幸福,我没有做到。

对不起,我说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我没有做到。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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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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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想变成人的猴子》主要讲的是:

在夏天开始的时候,因为老老鼠的“疯狂行为”笑猫被赶出了家门,我带着一颗受伤的自尊心在外面四处游荡,经过我和老老鼠的讨论后我搬进了翠湖公园里的秘密山洞里,和一只受人虐待的猴子成了好朋友。然而一场暴雨淹没了山洞,我和猴子来到了马小跳的家。马小跳的生活使猴子羡慕不已,他一心想变成人,就这样一个个好玩的事情接踵而至,使他顽皮的本性露了出来,最后我们决定把猴子送回森林,让他生活在大自然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动物就是动物永远不会变成人的,我们要安下心来,把飞出去的心叫回来,光明正大的学习,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你的学习成绩会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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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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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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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海的女儿读后感200字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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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海的女儿》这篇童话,使我的感受特别深。

《海的女儿》童话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美人鱼。后来,她喜欢上了一个王子,但王子却喜欢上另一个女人,使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而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已经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她如果继续成为“海的女儿”  就必须刺死那个王子,才能回到属于她自已的世界。但她没有这样做。却、自已却投入海中化为泡沫。

《海的女儿》使我懂得了生命可贵。在任何事前面都要有坚强,要勇敢地去面对它。在这本书里,我不仅知道了一些美好的故事,还受到很大的启发教育。 同时,我也喜欢上了安徒生大师写的《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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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书心得_教室里的正面管教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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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管教倡导孩子们能够与他人互相尊重地学习与生活,在我们的课堂上学生们都能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尊重,只是目前来说,生生之间要形成一种在任何事情上都相互尊重,都能够自律,都会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如何影响到他人的模式是不太现实的。

如果正面管教只在教室里面发生,学生一出教室,回到家庭,回到社会就没有了这样的氛围,甚至是相悖而行,可能一开始他们都还坚信社会上其他人也会用同样的心来对待自己,但是经历多了,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的,部分人就会觉得自己付出的真心可能不被别人放在心上,之前在学校里面建立的理想的为人处世的模式就被一点点地瓦解。

当然,教室里的正面管教是要尝试的,我们没有办法保证所有从学校出去的孩子都能够一直拥有着学习的勇气、激情和人生技能,但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让更多的孩子在踏入社会之前学会自律、学会尊重、学会判断。

我一直希望我的学生能够在我的课堂上学会倾听与自律,但用了各种方法都总是对某几个熊孩子是不奏效的。看了这本书之后决定试一试,当他们有人不注意倾听,在开小差的时候,不再是扣小组分,取之以让全班同学共同讨论解决办法,但是这样也涉及到一个问题:学生同样会用往常的思维来断定这件事情,就是扣分,把名单报给班主任,这是变相的惩罚,本质还是没有改变。这个时候教师就要站出来引导一下了,让同学们提出更具建设性的意见,不能呵斥或者羞辱违反纪律的学生,也不能影响正常的学习,代之以譬如让他一定要完成本节课的之类的,当然,这事情肯定得学生去想,不然又变成了教师“告诉”学生,而不是“问”学生了。

说到与学生的“情感联结”,13个教学班,将近500个学生,我到现在还有大约几十个孩子叫不出名字的,说来挺惭愧的,上学期跟三年级的孩子们说到期末一定记住你们所有人的名字,看来只能这学期末才能实现了,每周一节课,而且隔一段时间又换座位,要记住他们就更具挑战性了。连名字都记不住就更难情感联结了,学生会觉得老师不重视他,所以这半学期三年级的目标就是认识全部学生,然后下半学期再来考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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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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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本沈石溪的书,叫《双面猎犬》。书中的白眉儿是故事的主角,让我们先来听一听白眉儿的故事吧:

白眉儿是一只豺,从小在豺群中长大,别的豺都是红色,只有白眉儿是黄色,因为它的父亲是一只优秀的贵族的爱吃苦的猎犬。白眉儿的毛色就是继承父亲的。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在刚生下白眉儿不久,因为身体虚弱而至将要死亡,为了孩子能生存下去,把一只奶水正充足的豺妈妈的孩子杀了,白眉儿算是活了下来。好景不长,达维亚的秘密被豺群发现了,白眉儿就成了地位嘴低的苦豺。在一次危险捕食中,白眉儿用了空中噬喉。那是它只有一岁半,并且这个动作只有豺王夏索尔才能做到,豺王练了好几年,而白眉儿第一次就和夏索尔做的不相上下。夏索尔怕自己的豺王位置不保,而且一直怀疑白眉儿的血统,就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饥饿的白眉儿被一个老爷爷救走,老爷爷经常让白眉儿偷鸡,大家认为白眉儿不是狗,是豺,让老爷爷把白眉儿卖掉,老爷爷就去了市场。在市场上白眉儿发现了村长阿蛮星,认为村长是识“才”的,极力靠近阿蛮星,阿蛮星买下了白眉儿,于是白眉儿开始了它辉煌的“猎犬”生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白眉儿是一只有勇气、细心、懂人性和听话的“狗”。白眉儿如果没有勇气和细心的话,就不会做出漂亮的空中噬喉。懂人性体现在要把白眉儿卖了做狗肉的时候,白眉儿四处抓狂,这才救了自己的命。白眉儿之所以听话,因为人类救过它,证明了人类和豺也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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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旗下讲话稿小学励志故事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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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有《背影》,我也有《背影》;他是写父亲的,我也是写父亲的。望着父亲的背影,总令我不禁会想起往事······父亲一年过四十,但看上去却十分健硕,毫无意思“老”可言,这大概是我最期望的吧。上次去上素描课,父亲要去奶奶家,正好与我顺路,便一同走。下了楼,父亲的自行车早已停在那里等我了。他还是老样貌,朝我笑笑:“上来呀。”我不肯,时间还早,我走到车站便行。父亲执意要送我,我拗可是他,便坐了上去。在我们家那儿,要爬一个类似于三四十度的坡子。我要下来,父亲坚持不肯。我不停的问:“爸,你累不累?”他总说不累,带的动。但我心里明白,我并不是很轻,父亲要把我驮到车站,绝对很累。想到以前只要我对父亲撒点儿娇,父亲立马同意送我,他明白骑得很费力,却哦那个来不说我重,从来没有不肯送我。想到那里,心里一阵酸楚,鼻子里酸酸的。父亲陪我等到了车,我上了车,父亲也跟在车后面骑起来。他一向在看着我,生怕我丢了似的。汽车要拐弯,我与父亲便不一样路了,我望了望父亲,猛然发现了什么。

父亲老了,真的老了,腰板不像以前那么直了,弯着,骑车时,十分卖力······泪水已溢满了我的眼眶,模糊了我的双眼,也模糊了我眼中父亲的背影。背影渐渐远去了,但父亲的形象却永远不会远去,永远刻在我的脑海里。父亲的背影在我眼中永远都是高大的,绝对不会因为年龄的增大而缩小。豆大的泪珠落了下来,所包含的是一切对父亲说不完、道不尽的爱。父爱无疆,大爱无言,父亲正使用他的双手和他的爱为我的头顶撑起一片最湛蓝的天空,让我的天空永远晴空万里。父亲的背影,很高大,很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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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玫瑰与教育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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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是80岁的耄耋老人,有着60年的教学生涯。至今,她依然活跃在语文教学改革的第一线,坚守“在讲台上用生命唱歌”。她深爱着学生,痴迷着语文教学。“我做了一辈子教师,但一辈子还在学做教师!”她用这样的话语不断地鞭策着自己,也勉励着更多的青年教师。生而为人,她是师之典范——于漪。

对于我,立志要做一名语文教师的师范生来说,最早接触于漪先生,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教文育人”“文道统一”于漪先生的经历让我知道所谓“上辈子杀过猪,这辈子教语文”不过是一句戏言,做语文教师也可以如此的崇高与伟大。

走上语文教学工作的岗位不过短短几年的时光,初为人师的忙碌、挫败与无奈,让我一时忘却了这位当年坚定我从教理想的领路人。这个月再次捧起先生的《教育的姿态》,细细读来不免感慨,时过境迁,对先生思想的领悟不觉也有了变化,唯一不变的,却是那为人师者,先生那伟岸的典范之态。

在当今时代下,教育是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教育几十年来的发展“成绩巨大”却也“乱象丛生”。先生以一身之力,振臂高呼。她于迷茫中指点迷津,于喧嚣中展现浩然正气,于乱象中坚定教育之魂。她几十年来亲历中国教育的第一线,她屹立于层层改革之外,直指社会价值观的功力取向、大众媒体的娱乐宣传,她对“选秀”比赛的主办者、各种媒体发出了拷问:除了赚取金钱,这些比赛还赚取了青少年的时间和青春,赚走了他们的是非判断,让他们执着于“一夜成名”的幻想,他们赚走了学生的未来,心何以安?不仅如此,先生还直指学校办学的 “泛技术化”问题、校外教育问题、教育话语权问题等等,锥心的忧思,竭诚的期望,先生满怀热情的“构建学校的价值取向”,为学校教育明确价值定位——培育有中国心得现代文明人,先生承教育不能承受之重。

先生的典范之姿更体现在她站在人性的高度和文化的高度去关爱每一个学生。“要从心底里敬畏孩子的生命”,生硬的灌输走不进孩子的内心,空洞的说教起不到治本之效,机械的操练也绝不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孩子心灵的发育和成长“由情而理,由直觉反应而本质探究,由低级而高级”,作为语文教师要让文字具有情感的温度,让观点具有直指人心的力量,让阅读成为暖心之旅,唯此,才能引发学生的共鸣,走进他们的心灵,滴灌学生的德行与智性生命成长。

做有“精气神”的教师,“做一辈子教师,一辈子学做教师”,掩卷而憩,先生之姿犹在,就让我循着典范脚步,更坚实地迈向教师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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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2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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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被誉为描述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一样。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一样,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读完后的震撼、愤怒、感动、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感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感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此刻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当有的对于感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梦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期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我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完美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理解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杯具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期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我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向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感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我就能够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能够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能够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终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明白露西在他身边必须能够得到幸福,必须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欢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我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当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先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样样,而是一个人应当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欢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我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完美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梦想化的美。它能够默默的悄无声息,也能够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我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我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本事。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感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我,哪怕这种爱会让自我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应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未来。他明白自我的离去能够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欢乐,也能够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我的本事完成自我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我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感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完美,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一天悲痛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去死,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感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感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景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当感到惭愧,是否应当正视自我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当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当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杯具的性格。他太小看自我,能够说是有些自卑,所以放任了自我,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

到期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再次感动于狄老的良苦用心,感动于卡顿至死方休的梦、沁人肺腑的情,更感动于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完美,也必将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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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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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著《李鸿章传》,第一句就是“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梁氏文风总是这样干脆而旗帜鲜明,读起来让人感觉很是带劲。

书中叙述了李鸿章一生的所作所为,言语犀利,但又不失客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将李鸿章与一些古今中外的名人作比,挺有意思的,现摘记如下:

第一,李鸿章与霍光。(之前我对霍光一无所知,因有这样的比较,所以就找了些他的资料来看,顺便也长了点历史知识。)梁启超的原文是这样写的:

史家评霍光曰不学无术。吾评李鸿章亦曰不无术。(人家李鸿章24岁就考上了进士,他还这样批评人家,我们这些人岂不跟目不识丁差不多了!)

李鸿章谨守范围之人也,非能因于时势行吾心之所安,而有非常之举动者也。其一生不能大行其志者以此,安足语霍光?(志向不能跟人家比啊!)虽然,其于普通学问,或稍过之(竟然比霍光还强。这位梁同志对学问的要求实在是高。)

当然了,上面括号里的现代语就不是原文了。

第二,和诸葛亮比。

李在用人、用兵、廉洁奉公方面远不如诸葛亮。但在艰苦创业、鞠躬尽瘁、赤胆忠心方面,二者还是有共同之处的。

第三,和王安石比。

都实行变法革新,见识超过常人。但在规划和眼光方面,李比不上王安石。

第四,和秦桧比。

这一段很精典:“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哈哈哈,梁同志极富正义感和公正性。

第五,和曾国藩比。

“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曾是他的恩师啊!无论是学业还是事业,他都靠曾的一手提携才得以成就。世人也有定论,他们两人比,李是不如曾的。他们两个的区别是:曾是儒者,常有急流勇退之心。而李则坚韧不拔,毫不畏难。这也是他的一大优点。

还比了十几个人,个个精辟,因对那些人不是特别有兴趣,就不记了。

梁启超对李鸿章作了这样的总结:“要而论之,李鸿章有才气而无学识之人也,有阅历而无血性之人也。”虽然这样,但梁还是认为当时举朝上下五十岁以上的大员,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的。因此,梁启超甚为国家前途忧,在著作的最后用了下面这首诗: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才

看过这本传记之后,我感慨良多。一感慨有人能把文章写得如此精妙,而且他还勤奋得很,人家李鸿章九月底才刚死,他梁启超十一月中旬就把这部传记写出来了;二感慨成为一代伟人得需要多么高的道业和造化,即便象李鸿章那样一生勤奋不缀,也仍然无法突破先天不足带给他的局限性;三感慨自己的渺小和无知,本来就天份有限,还不知进取,且沉溺于小小情调,甚至于低级趣味,实在另人汗颜。

愿作此记之后,我的人生态度从此会有所不同。肯定会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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