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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投资协议合同范本(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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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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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封面 封面应标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字样。

封面下端应标有托管协议当事人名称的全称。

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

托管协议目录 托管协议目录自首页开始排印。

目录应列明具体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托管协议正文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列明订立托管协议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形式、营业期限等。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明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例如: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是《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订明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之间业务监督、核查的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以及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对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进行核查,以及发现基金托管人违反《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资产保管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

(二)基金成立时,所募资金的验证事宜;

(三)基金银行帐户的开设和管理;

(四)基金证券帐户的开设和管理;

(五)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具体订明有关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收付的投资指令的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确定可发送投资指令给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人员名单和权限,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程序;

(四)授权人员更换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程序等;

(二)基金投资于证券后,有关清算交割安排,以及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资金和证券帐目对帐的时间、方式等;

(三)封闭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请上市及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时间;

开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就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时间、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业务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买卖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

七、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具体订明下列事项: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单位每份资产净值计算和复核的完成时间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职责建立基金帐册并定期对帐的事宜,以及基金财务报表编制和复核的时间、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体订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时间及程序等事项。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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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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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公司,在

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

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该公司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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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隐名股东投资上市公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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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

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共计股金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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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投资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2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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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XX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XX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瑞银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XX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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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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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甲方作为隐名股东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乙方名义出资的 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方式为 (现金/实物)。甲方出资在 年 月 日全部到位,并经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二、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三、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若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单方面转让、 出质股权,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

四、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五、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六、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八、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其他股东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在本地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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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23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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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四、基金财产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十七、禁止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十九、争议处理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二十二、其他事项

鉴于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起设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鉴于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行长: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代理销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份额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6个月开始。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拒绝执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投资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按时将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赎回资金和分红收益划入专用清算帐户,对基金资产实行分帐管理,擅自动用基金资产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业务监督,核查中的配合,协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本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资产或其他业务以及其他基金的资产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拨,帐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3.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帐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到帐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4.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资产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二)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设立募集期满十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金额相一致。

3.基金管理人偕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予以书面确认;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基金合同生效。若基金因未达到规定的募集额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生效,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帐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帐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帐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为基金开立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帐户,用于基金证券投资的交割和存管。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以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联名的方式办理证券账户的开立事宜,并对证券账户业务发生情况根据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数据进行如实记录。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帐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帐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证券帐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五)国债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代理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

2.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帐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正本由托管人保管,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清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本基金资金清算的相关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积极协助。

2.清算备付金账户按规定开立,管理和使用。

(七)其他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而需要开立的其他帐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开立。新帐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法律、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帐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证券帐户卡保管

证券帐户卡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

(九)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保管费用按证监会及其它有权机关的规定执行。

(十)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1.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签署与基金投资有关的合同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合同产生的问题,由合同签署方负责处理。

2.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根据基金运作管理的需要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签署的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以加密传真方式下达签署指令,合同原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但基金托管人应将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交基金管理人一份。如该等合同需要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则基金管理人至少应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3.因基金管理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基金托管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责。

4.因基金托管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管理人予以免责。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投资指令人员的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投资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被授权人身份的方法。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原件后以回函确认。授权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并回函,并且基金管理人收到回函并确认的当日生效。被授权人及其权限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被授权人改变或其权限改变,基金管理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的,视为未作改变。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或有关监管部门另有要求外,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1.投资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赎回、分红付款指令等,申购赎回转换分红采取轧差清算的,基金管理人需发送轧差应付款项指令),回购到期付款指令,实物债券出入库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收款人、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帐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投资指令发送,确认及执行的程序

1.投资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投资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交易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通知基金托管人且得到托管人书面确认后,对于此后该交易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投资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投资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时所必需的时间。因管理人的原因使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指令已发送给基金托管人但该投资指令尚未被执行之前,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改或撤销原投资指令。但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撤销或更改原指令所必需的合理时间,否则由此导致投资指令无法执行或延误执行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2.投资指令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投资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从表面形式上验证投资指令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的有效性后,方可执行投资指令。如有疑问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3.投资指令的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投资指令验证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不得延误。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被授权人员及授权权限的更改程序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加密传真的形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更换被授权人时基金管理人还应同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后书面传真回复基金管理人并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被授权人及授权权限的更改通知自基金托管人以传真和电话两种方式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开始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其他事项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投资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并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对指令的表面真实性,内容合规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并停止执行。上述内容,中国证监会另有新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2.除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对执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执行指令过程中由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过失对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投资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帐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交易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六、交易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应代表基金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割及帐目核对

1.清算与交割

(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结果具体办理。如果因为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导致基金头寸不足而使托管人无法正常清算,托管人应该及时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在次日12:00前补足头寸,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2)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3)资金划拨:基金管理人的划拨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及时执行,不得延误。如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有违法,违规的,基金托管人不予执行,并立即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发出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不予执行,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对于管理人超头寸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将不予执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2.资金和证券帐目对帐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

(2)资金帐目的核对:资金帐目包括基金的银行存款等会计资料。资金帐目每日对帐一次,按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证券帐目的核对:证券帐目是指证券交易帐户和实物托管帐户中的证券种类,数量和金额。证券交易帐目每周核对一次,实物券帐户每月末核对一次。

(三)基金赎回安排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以公告为准。

(四)基金持有人认购,赎回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认购和赎回申请,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办理资金清算,并由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注册登记人办理过户和登记。

(五)基金融资

本基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一)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工作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基金募集期间,认购数据不需按上述要求发送。

3.基金管理人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共同约定的数据传送系统发送申购赎回等有关数据,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另一方应予积极协助。由此引起基金或本协议一方损失的,由系统无法正常传送数据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由双方共同引起,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_________年。

4.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按时进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措施,使新任注册登记机构的数据接口规范与基金托管人的数据接口规范双方保持一致。

5.关于清算专用帐户的设立和管理。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等资金汇划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托管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用于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及分红等资金清算的基金注册登记清算账户。

6.对于基金份额申购,基金转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帐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帐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7.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拨付赎回款,基金转出款或进行基金份额分红时,如基金银行帐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帐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及其他任何责任。

8.资金指令:除申购款项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帐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帐外,全额划出,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管理人需向托管人下达指令。如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采取申购赎回转换分红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需发送轧差应付款项指令。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除与投资指令相同外,其他部分另行规定。

(二)认购资金

1.基金设立募集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金募集专户”,设立募集期内,有效认购资金应按时划入“基金募集专户”。该帐户按有关规定计算利息。

2.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基金资产划入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帐户。

(三)申购和转入资金

1.t+1日(t日指申购,赎回和其它交易的申请日)15:00前,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额单位净值计算投资人申购或转入基金的份额,并将清算确认的有效数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或转出的基金会计处理。

2.t+3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应将确认后的有效申购款和转入款划到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帐户,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申购款或转入款是否到帐,并对申购或转入资金进行帐务处理。如款项不能按时到帐,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3.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四)赎回和转出资金

1.t+1 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将t 日赎回或转出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会计处理。

2.t+2日12:00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核对t+3日应划付的赎回款项。

3.t+3 日15:00之前,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有效指令将t日赎回确认款划到基金清算总账户。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赎回款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4.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五)基金份额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将其决定的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后通知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分红进行帐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现金分红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基金管理人分红划款指令要求的划款日将资金划入专用帐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4.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六)登记结算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清算

1.若结算备付金账户发生透支,按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含透支款利息,下同),该违约金最终由透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但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造成该账户透支的情形除外。

2.基金托管人应在交收日(t+1)15:00之前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透支扣券申请书,指定其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及透支金额。登记结算公司按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买入证券成交的先后顺序,自后向前依次扣券,直至扣券总市值达到透支金额的_________%为止(证券市值按当日收盘价计算,下同)。如该基金证券账户内所有证券价值不足透支金额的_________%,则扣该基金的全部证券。

3.对于结算备付金账户因计收违约金形成的透支部分,可不采取本条第1、2款规定的措施。

4.基金管理人应在t+2日前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后,这样登记结算公司应交付暂扣的证券。如果登记结算公司未及时交付,基金托管人应根据《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的规定向登记结算公司追索。如基金管理人未及时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暂扣的证券,卖出款记入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弥补其上述透支款项及违约金,不足部分仍向基金托管人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若基金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资金余额,因基金托管人未及时核对结算备付金是否有足额结算头寸或未及时划拨以补足结算备付金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出现透支,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6.如结算备付金账户未发生透支,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发生透支,应基金托管人的申请,登记结算公司可协助基金托管人暂扣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内相当于基金托管人所申报透支金额的120%的证券,并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对透支基金采取按申报透支金额计收违约金等处罚措施。由此产生的最终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如果由于基金托管人的指定发生错误等原因发生错误暂扣的,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7.对于任何原因发生的证券资金结算透支事件,基金托管人可协助登记结算公司采取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1)报告证监会。

(2)提请证券交易所限制或暂停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的证券买入等。

8.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发生债券超额卖出或卖出回购质押债券而导致债券卖空行为的,登记结算公司在t+1日暂不交付卖空价款对应的资金。同时,以卖空价款为基数,按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最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基金管理人在两个工作日内补足卖空债券,登记结算公司交付相应价款。否则,登记结算公司以暂扣资金买入与其卖空等量的证券,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9.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进行债券回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有足额质押债券,如因质押券不足导致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量超过标准券数量的,则登记结算公司在t+1日暂不交付超额融资回购款项,直至标准券数量足够符合质押券要求,登记结算公司才交付相应款项。

10.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基金发生大宗交易买入,基金管理人应在大宗交易发生前保证银行存款账户具有足额资金以满足基金托管人及时划拨用于当日交易结算。对资金不足部分,登记结算公司按买入大宗交易成交顺序,自后向前并以一笔为最小冻结单位冻结相关证券,待资金补足后再予解冻。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估值

1.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股息红利,债券利息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2.估值方法

(1)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计算;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股票的计算: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计算;②首次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价计算。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2),(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1),(2),(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债券估值办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3)未上市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

(4)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成本价估值。

(5)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估值程序

基金的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复核。用于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与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4.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条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错误处理;由于证券交易所及_________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计算得到的每基金份额资产的价值。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单位资产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资产净值结果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有权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应在公告上标明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因基金管理人单方面对外公布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或公告的计算结果与基金托管人复核结果不一致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该计算结果而涉及到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确认及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资产净值错误。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但计算过程有误导致净值计算错误,从而给基金或基金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偿;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资人支付赔偿金后,如果托管人有过错,可以向托管人追索应由托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三)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四)基金帐册的建立和基金帐册的定期核对

1.基金帐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凭证保管及核对

证券交易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别保管并据此建帐。基金管理人按日编制基金估值表,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从而核对证券交易帐目。基金托管人办理基金的资金收付,证券实物出入库所获得的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并记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帐册每月核对一次。经对帐发现双方的帐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持双方的帐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五)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分别独立编制。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核对无误后,在核对过的基金财务报表上加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公章,各留存一份。

3.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次。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结束后60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报告内容截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编制,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中期报告内容截至日的30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2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内容截止日的50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并由其对所发布的报表负责,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一)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持有_________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_________%;

2.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_________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_________%,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基金合同中的其他规定;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二)基金管理人应积极协助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监控;

(三)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六个月后托管人根据前条投资比例要求进行投资比例监督。

十、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基金净收益的_________%;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除下述第(6)款情形外,在投资人选择现金分红时,不得将红利再投资;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但若成立不满_________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

5.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的时间和程序

1.在基金一年只分配一次时,基金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个月内,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的年度分配方案。如果一年内进行多次收益分配,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现金形式分配的全部资金向基金托管人下达付款指令,托管人按照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注册登记人和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在每年初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年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光盘形式交由基金托管人保存。持有人名册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销售机构,持有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基金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金托管人仅负责保存基金管理人交来的上述基金份持有人名册,但不对过户与注册登记人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保密义务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有关信息均应恪守保密的义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在其公开披露之前,先行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价格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2)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对于不需要托管人复核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4)对于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基金需披露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5)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之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体发布。

2.程序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按《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众投资人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以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完整保存各自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财务报表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为_________年。

(二)有关基金合同正本的保管,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文件。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报告,报相关的监管机关,并抄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告说明该相关报告期间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况。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3)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_________%或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6)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3)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10%或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6)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_________”的字样。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1.5%÷365天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365天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影响到基金份额净值第五位的,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摊销。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通知基金管理人。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十七、禁止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不得有《基金法》第二十条或《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禁止的任一行为。

(二)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对他人泄露。

(四)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赎回,分红资金的划拨指令,也不得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同时,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五)除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基金托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七)基金合同投资限制中禁止投资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

3.当事人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且在本协议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二)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三)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净值差错处理

1.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垫付赔偿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中估值方法前三项规定之方法进行处理,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且造成投资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可以免责;

(3)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规定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并已告知基金托管人的情形下,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未提出异议,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4)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的情况下,若应采用三项办法之一进行估值才为公允,若基金托管人未提出异议的,且需赔偿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5)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的情形下,除上述(3)的情形外,若该价格有失公允且需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6)若被诉人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为基金托管人提供估值方法合理性的说明和支持。若基金托管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按上述条款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的部分向基金管理人追索;若被诉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支持。若基金管理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有权按上述条款就基金托管人承担责任的部分向基金托管人追索。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3.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五)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本条款其他规定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如下:

1.由于下达违法,违规的投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投资指令下达人员在授权通知载明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的投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即使该人员下达投资指令并没有获得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授权(包括基金管理人在撤销或变更授权权限后未能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但如果基金托管人明知投资指令下达人员所下达的指令未获得授权或超越权限,则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3.基金托管人仅从传真电文的表面上识别投资指令上签名和印鉴与预留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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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劳动合同范本外商投资企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1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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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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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共同投资基金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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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 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管道输送 d.fob离船过验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共10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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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页2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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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一)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若本基金发行失败,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

4.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基金首次募集成立的当年少于3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是人民币元;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基金会计账目、凭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须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在5个工作日内公告。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披露原则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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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银行,全文共 3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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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 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字第 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 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 ,其中:本金 ,建设期利息 ;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本金 元,建设期利息 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 年 月 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 ,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浮动一利率按 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汇 ,其中:上半年 ;

人民币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贷款偿还担保书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我单位受 (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通知书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挂、电报及电话: (签字并盖财务章)

19 年 月 日

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短期外汇借款合同 编号:

借款方: (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准的 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 %,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 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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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共同投资基金合同[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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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 交货:

(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 b.库内转移 c.fob铁路装车 d.管道输送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收货方式 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 b.数量 c.拟交货方式 d.拟交货地点 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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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共同投资基金合同[页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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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进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汽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2.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汽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汽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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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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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投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乙双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及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及承诺郑重签署本协议。

1、甲方承诺在乙方资金到位后按本协议约定回购转让给乙方的股权。

2、乙方承诺:出资人民币x万元持有甲方转让的%股权,并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付清受让款。

3、甲乙双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之规定。

第二条 甲方公司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持有下列二家公司股权:

1、x公司(下称xx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x万元;注册地址:;股本结构:

第三条 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转让股权(受让股权)是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包括xx公司%股权及甲方自收到乙方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至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止投资的全部公司中甲方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投资房地产、股票、保险、信托、购买理财产品等除外)的十分之一(如出现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则按重新确定的股权比例)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转让股权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该股权。

3、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转让款x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公司不存在甲方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所融得的全部资金,负责用于x公司及甲方的其它投资项目。

3、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第五条 乙方保证

1、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股权后至本协议期限届满日,乙方将受让甲方的股权委托甲方代持,乙方不实际持有股份,不得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不得参与甲方公司经营管理,不得干预甲方正常开展各项工作,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股权后,除本协议约定外,不得将受让股权的任何权益部分或者全部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进行处置,否则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股权转让款使用

甲方承诺将本次股权转让款用于x公司及甲方的其它投资项目。

第七条 股权回购标的

股权回购标的系指本协议中乙方受让的甲方的股权,不包括乙方以增资扩股、转让、期权、衍生、质押或其它安排等其它方式获得的股权。

第八条 股权回购条件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1)甲方公司及其它投资项目整体收益连续二年亏损;

(2)甲方公司及其它投资项目整体收益累计亏损%以上。

乙方按前条约定要求甲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应向甲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知。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乙方有权选择持有转让股权或要求甲方回购本次协议所转让的股权,乙方应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知或持有股权通知,通知自送达甲方之日生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乙方要求甲方回购股权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股权回购通知后三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进行股权回购。

4、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则甲方将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甲方实际持有的股权转让十分之一(如出现本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则按重新确定的股权比例)给乙方,双方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持有股权通知后三个月内共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变更所要求的各种法律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取得转让股权的所有权。

5、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则自持有股权通知送达甲方后,乙方无权再要求甲方承担股权回购义务,乙方持有的股权的转让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回购价格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支付转让款加转让款溢价的方式回购本协议中所转让的股权,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转让款+转让款溢价。

2、转让款即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x万元;转让款溢价为转让款乘以溢价率乘以投资期间,计算公式为:转让款溢价=转让款*溢价率*期间。溢价率为每年%,期间为乙方转让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至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回购义务之日止。

第十条 优先权和共售权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转让股权给第三方时,乙方有权选择受让甲方股权或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

2、乙方选择受让甲方股权的,受让条件不得低于甲方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的条件,即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选择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的,乙方可以同等条件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拒绝受让乙方持有的股权的,甲方亦不得转让甲方持有的股权。

第十一条 防稀释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内,若x公司及甲方的其它投资项目进行任何融资、增资扩股或新股发行,则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确定的转让股权的比例参与公司未来所有融资、增资扩股或新股的发行。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未来甲方股权融资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即x公司及甲方的其它投资项目估值不得低于x万元。

第十二条 股权转让费用的负担

1、甲方将股权转让给乙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回购乙方股权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甲方承担。第十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以乙方持有股权或甲方完成股权回购后自动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甲方新的投资项目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再对甲方的投资项目享有任何权益。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因任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将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都应对本协议中各条款以及保密。一方如果需要向包括任何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均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乙方对于获悉的甲方公司的客户信息、财务报表、甲方未公开的投资项目等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意第三方披露。

3、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五年内均应遵守保密条款,如有违反将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对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

第十七条 责任免除

如因不可抗力或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冲突,致使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法得到履行,则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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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伙投资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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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地址: 邮编:

乙方:

负责人: 传真:

地址: 邮编:

丙方: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元庆 传真:0592-5715651

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厦华电子工业城c座2f 邮编:361009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联想手机合作协议产品政策条款》(包含甲、丙双方所签全部产品合作协议),乙方愿意为甲方和丙方之间的付款订货和货款结算提供服务,接受甲方申请开出以丙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帐号: ,甲方所有销售款项均应通过该帐户结算。

2、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章生效后, 甲方签发经乙方承兑并由乙方寄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对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负责),丙方收票后向乙方开出相应金额的《商品金额证明书》(见附件二)并加盖公章和预留授权人签名(预留印鉴和预留授权人签名见附件一), 然后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以此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或者丙方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传真给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对该传真件内容进行确认,随后仍应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经核对该传真件与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丙方必须保证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额证明书》传真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商品金额证明书》为丙方向乙方签发的不可撤销的提货权凭证, 原件交由乙方占管。

3、甲方每次申请开出收款人为丙方的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保证

金的交存可选择如下几种方式之一(以打√为准):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 %的承兑保证金。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 %的承兑保证金,在每次提货时追加至相当于每次提货金额 %的保证金。

4、在该协议项下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内,甲方每次提货应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请,乙方据此审签同意发货的《提货通知书》, 并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以此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或者乙方先将该《提货通知书》传真给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丙方对该传真件内容进行确认,并在随后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经核对该传真件与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的通知 (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但乙方必须保证丙方收到的《提货通知书》传真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提货通知书》为乙方向丙方签发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货权的凭证,原件由丙方占管,丙方应将乙方审签后的同意甲方提货的《提货通知书》专夹保管作为对帐依据。凭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可向丙方提货。

5、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确认,丙方向甲方供货,不计入丙方提供给乙方占管的《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之内。乙方《提货通知书》审签方式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货的通知单上由乙方指定专人签字并加盖“ 银行”印章(签字式样及预留印鉴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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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风险投资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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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协议范本

甲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江苏省苏州市普福寺路27-2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丙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为共同开拓市场销售业务和寻求稳定客户资源,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 有限责任公司和 有限责任公司,为体现三方公平公正、精诚团结和一致对外,避免日后三方因风险投资产生纠纷,特订立本协议。

一、各方投资项目和投资总额

1.甲乙丙三方于XX年 月 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

2.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

二、各方入股作价与出资方式、出资额

详见各方分别签定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三、投资各方风险共担明示条款

1.投资各方已充分了解并明确各方的入股投资项目、入股投资公司和投资金额内容,并认同分别共同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2. 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一致同意和认可投资各方所分别签定的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3.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行使各方在两个入股投资公司中的股东的权利义务(详见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4.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明确三方在所入股投资公司中作为股东权利的权限、范围和期限(详见投资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的相应规定事项)。

5.投资各方不得在分别投资入股公司后进行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内部之间在分别入股投资公司内部股权范围内进行内部购买、转让、合并,购买、转让、合并的股价以原投资入股股价为准和双方进行转让约定。

6.投资各方因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破产清算情形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须的开支费用。

7.投资各方因分别投资的项目公司发生亏损产生分摊亏损费用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共同分摊承担亏损费用。投资各方在其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时,取消分取红利。

8.当投资各方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和出现严重债务、破产清算情形时,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拒绝按照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入股投资公司的亏损费用、对外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

9.除甲方外,投资各方就分别共同投资入股两家公司,并分别共同授权甲方以甲方个人名义行使投资各方在两家公司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表明投资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并尊重甲方代表投资各方行使在三家阀门公司所作出的任何为合法合理行为,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拒绝认同甲方在两 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要求甲方个人归还投资各方投资款,以免损害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利益(投资各方进行内部股权转让、购买、合并除外)。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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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项目投资合同书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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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合同书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 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 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 市 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 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条件1.本协议签订后 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 内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1. 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 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 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 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 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 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 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 乙方责任1. 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 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 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第十条 为了使乙方的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门中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项目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为了整个项目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发建设,乙方决定成立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对于项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批文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应尽力予以帮助,使该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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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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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投资入股协议书范文

投资人: 身份证:

现住址: 电 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 ,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

二、本协议所有参与者系自愿参加;

三、本协议为组建福建会馆而制定。

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福建会馆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建会馆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

六、所有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

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福建会馆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福建会馆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

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

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福建会馆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

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

十二、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

1、 制作福建会馆项目商业计划书;

2、 精心挑选合作的投资人;

3、 与投资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4、 组织重点投资人到福建会馆实地考察;

5、 协助与投资人的谈判;

6、 负责起草相关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董事会决议等。

7、 协助安排签约仪式。

8、 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

十三、本协议规定,原则上执行机构不能逾越本协议的要求,若在福建会馆项目进行过程中,投资人或投资人提出了与本协议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执行机构不能自作主张,应征求投资人全体大会之意见,待投资人全体大会有明确答复后,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十四、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以书面向投资人全体大会进行汇报。

十五、本协议规定,如合同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发现本项目或原定的内容、指标等确需撤销或作必要调整、修改时,必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如属客观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项目不能履行时,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才能撤销或修改,并提交相应报告。

十六、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撤消或终止本协议,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七、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并缴款后生效,一式两份,投资人与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各一份在签订正式公司章程时作为附件,该附件与正式投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资有风险,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投资人商议解决。

投资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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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基金投资顾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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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理项目投资顾问、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投资顾问服务等相关事务,甲方与乙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寻找投资项目,提供顾问服务。

1. 服务内容:乙方促使甲方和资金需求方签订融资合同并协助融资实现。

2. 融资形式、条件及费率由甲方和资金借用方协商确定。

二、乙方必须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专业顾问服务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合同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到双方协商终止之日。

四、合同履行期限内报酬:

1. 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投资顾问费为乙方介绍的投资项目金额的仟分之伍,该费用是乙方实得的税后金额,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

双方同意将投资顾问费汇入如下账户:

帐号:

户名:

开户银行:

2. 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收到利息后将投资顾问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合同的所有信息、文件和数据应保守秘密。

六、本合同由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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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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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投资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隐名投资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隐名出资设立 公司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形式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方为隐名出资人。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出资人民币 _______元。

二、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其中,乙方的实际出资挂在甲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以甲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出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认缴上述出资应分期(或一次性)到位_______,甲方须向乙方开具乙方出资证明。

五、表决权的行使

表决事项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各股东作出《公司法》规定的重大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表决事项为一般事项,由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

六、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七、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利

1、显名股东的权利义务

2、隐名股东的权利义务

八、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乙方按每年公司纯收益的______﹪分得红利。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约向甲方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金。乙方未按约按时缴纳认缴资本金的,则应向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 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分配红利或阻止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 ______________责任。

3、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 ____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

4、甲方对此协议具有保密义务,除经乙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之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正本_____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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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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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篇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5篇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5篇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一)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5篇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设立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第_____章第_____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公司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金筹措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_万美元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股东贷款解决,即由甲方从境外提供自有资金贷款。

二、甲方应保证其在乙方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按期到位并按乙方公司和生产经营进程所需提供股东贷款、甲方为乙方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总额不超过乙方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________万美元、用途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相符。

三、乙方有义务按建设和生产所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贷款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协商协议确定每次贷款的用途、金额、利息、到帐和归还期限等有关事宜。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股东贷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贷款协议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六、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各自义务、如有、造成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审批部门备案、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外商投资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篇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三)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单位:借款单位 (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 (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 ,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规定用于

2. 借款期限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3. 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 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 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 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 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 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 (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5篇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四)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篇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五)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_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________,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归还期限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 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________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公证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__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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