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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中学教师现状及课题选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教师,全文共 1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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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中学教师现状课题选题调研报告

我校是一所刚建立两年的新校,教学硬件设施配备完善,教师年龄结构优化,学历素质优秀。学校周边均为成熟小区或新建的高档住宅小区,随着教育均衡化的发展及广大群众对“好上学,上好学”要求的提高,社会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我校虽建校不长,但拥有一大批业务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教研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曾经承担过省、市各级课程的研究。建校以来,我校即着眼于提高教师自身的业务能力,选择了以高效备课为切入点。现在我校全体教师均能本着提高教学实效开展教学活动,有一批教师在有效备课,有效提问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其成果取得广大教师的认可,并在校际区及学校之间进行交流。我校从XX年起就开展三轮备课的有关研究,第一轮是课前集体备课,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要预设课堂教学情况,选取典型引入情境,例题内容。第二轮是个人备课,教师个人根据自身上课风格、班级学生特点,再结合集体备课内容,反复琢磨本周内每一节课的内容及具体呈现方式。每三轮是上课、课后同伴评课,教师反思后再实践,再反思,并随时记录成文字材料,以形成了一套特色的三轮有效教学模式。通过本课的研究,我们期待我校教师会在备课、上课等多个环节提高有效性,并总结出有效的备课模式,使广大教师受益,尽快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在传统的教师教育中,往往过分强调外在影响,习惯于把所谓的先进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技巧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灌输给教师,以为教师一旦熟记了这些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教育技巧,教师的素质就会大大提高。实践证明,教师教育只重视外在影响,忽视教师内在因素的影响,教师的素质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提高。

进行教学设计是教师的基本工作,它的内涵极为丰富,包括钻研教材、搜集信息、了解学生、考虑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选择和利用教学资源、书写教案等。教师的每一次教学设计都是知识的积累和专业务水平再提高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课堂教学的质量取决于教学设计的质量。假如没有进行认真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也就成了教师的随意行动,其效果与效率也就得不到根本的保证。所以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首先要抓好教学设计这一环。教学实践表明,教师在教学设计上所花工夫的多少直接影响授课的质量。就同一教师来说,进行观摩教学时,教学效果一般都比平时好,原因并非观摩教学时,教学能力提高了,而在于教师的教学设计比平时充分得多,进行了认真的筹划和精心的设计。可以说,任何一堂成功的课,无不凝结着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心血。

进行教学设计的过程同时也是教师把可能的教学能力转化为现实的教学能力的过程。作为教师,都具备一定的专业文化水平,都或高或低地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但这只是教师教好课的可能条件。只具备这些可能条件甚至较好的条件,如果不去备课,就不能形成某一内容的实际教学能力,也就不能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不能使可能的教学能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教学设计过程是一种艰苦的复杂的脑力劳动过程。知识的发展、教育对象的变化、教学效益要求的提高,使作为一种艺术创造和再创造的备课是没有止境的,一种最佳教学方案的设计和选择,往往是难以完全使人满意的。因此,我们既要认识到教学设计的重要性,又要看到教学设计的艰苦性。

基于上述原因,我校选择了“有效教学各学科教学设计研究”这一子课题。

本课题旨在通过各学科三轮教学设计的研究,深化教师进行教学设计和合作交流的思想,掌握三轮教学设计的技能和方法;通过集体、个人的教学设计及课前、课后的反思记录,促进教师课前教学设计最优化和课后教学行为提炼形成教学新行为,达到教学效果最优化;通过课题研究,总结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实践策略,使三轮教学设计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可行阶梯;通过课题研究,使三轮教学设计成为学校教学常规的最优化管理途径。通过课题研究,更新教师教学观念,改革传统教学方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与业务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教师群体由经验型向研究型的转变,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本课题的研究将分为教学前集体教学设计、教学前个人教学设计、教学后个人反思三个版块。

(1)教学前集体教学设计:

集体智慧、过去经验、各种水平学生学情分析、教学设计, 课堂中应重视的内容、课后作业等。

(2)教学前个人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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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居民收入基本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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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意见,提高《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重要思想概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教学环节、教学方式进行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利用暑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我利用大一下学期的暑假(年7、8月)在县社区进行调研,并通过走访各类家庭,了解基本状况,通过研究当地经济变化发展及模式转变、政府管理体制、生活环境变化、改革开放所取得成就等成就等几大方面完成居民收入问题现状的调研报告。

一.我的家乡——社区基本简介

县是省市下辖的一个县。位于省西部,市东北端。东部依绕河与县、市为邻,南部与台安县搭界,西部与市接壤,北部、西北部与自治县为邻。县下辖17个镇、4个乡、1个民族乡,51个社区居委会、417个村委会。面积2436.01平方千米,人口63.40万

(一)地形地貌

县地处绕阳河下游地区,西部、北部为50-100米的低矮丘陵,是医巫闾山的一部分,中部为开阔的平原,南部为洼地。平原地势平缓,土质肥沃。

(二)水文状况

河流纵横。主要河流有绕阳河及其支流东沙河、羊肠河等。河床坡量小,含沙量大。

(三)经济概况

⒈农业土质肥沃,现有耕地面积117917公顷(176.9万亩),是全国重点产粮县,辽宁省商品粮基地之一,主产高粱、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小麦。1991年以来,粮食年产量一直稳定在5亿公斤以上。由于粮多、菜多,畜牧业发展迅速

⒉畜牧业县饲养的牛、羊、猪、鸡、鹿及其它畜禽种类有20余种之多。年生猪饲养量70万头,蛋禽饲养量600万只,水果产量万公斤。森林覆盖率达16.1%,活立木总储量123.5万立方米,是国家平原绿化达标县和粮食生产先进县,及生猪生产基地县。

⒊工业工业基础雄厚,现已形成化工、建材、食品、煤炭、轻工、机械加工、铸造、纺织等八大工业体系,并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县乡以上工业企业266个,其中县营工业企业67个。县造纸厂、制碘厂人均创利税分别在全省和全国同业中居首位。全县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总值2.7亿元,其中县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总值2亿元。

社区位于县北部,该社区人口较为密集,居民收入在全县位于前列。该社区共有居民312户,人口1314人。

二.调研的方法、范围

本次调研报告选择了社区100户居民,向他们发放调查问卷。考虑到收入来源以及生活方式存在较大差别,一些没有收入及长期稳定的工作者将被剔除,如农村外来打工者、学生等。调查项目主要包括居民收入来源、人均年收入、主要生活成本及对目前生活的满意程度这四大项。

三.抽样计划

1、访问地点:直接到随机抽取的受访者家中进行访。

2、访问对象:必须是具有收入条件的人,严格意义上说是18岁以上的人

3、如对方拒绝受访,不要过多强求,可以另外访问他人

4、总之要有礼貌,对于接受受访的人要表示感谢

四.调研的目的、意义

通过对居民收入来源、人均年收入、主要生活成本及对目前生活的满意程度这四大项的调查,分析居民收入问题,总结出居民的生活质量。在通货膨胀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居民正常消费并且日常生活不受其影响。并初步分析引发收入差距日益增大的主要原因。

五、社区居民收入现状调查

社区300多户居民中工资性收入的居民占百分之六十,个体经营收入的占百分之四十。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一是居民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5000元,同比增长元;二是由于营经济迅猛发展,居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7000元,同比增长3000元;三是居民在本乡地域外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5500元,同比增长1800元。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我社区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6000元,同比增长1700元。占全部纯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五,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家庭经营收入中一、二、三产业收入均呈平稳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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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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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状况调研报告

提高妇女儿童科学素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整体水平。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高我市妇女儿童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妇女儿童获取、运用科技知识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推动“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实现科学跨越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有关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培训、科普示范、科技咨询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贡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但也要看到,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80%的农业大国,农民科学素质偏低的状况,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阻碍了“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等战略的实施。在农村进行科普教育,提高农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科学素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显得任重道远。

**县城关镇**村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妇女儿童参加科普活动,促进了妇女儿童科学素质的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儿童的教育、健康和生存环境不断改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广大妇女在广泛的经济社会参与中,实现了自身的进步与发展,成为发展、繁荣主力军,撑起了经济的“半边天”。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城关镇**村地处县城东部,与东城区接壤连片,全村共辖12个村民小组,336户,1162人。其中青壮年劳动力720人、育龄妇女129人、儿童96人;党员37人,其中女性党员7人,村支两委中女性干部2人;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1516元(同期,全县人均纯收入1773元、全镇人均纯收入2672元)。妇女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共有99人,其中高中26人、大专12人。

(二)积极开展妇女科普活动,提高科技致富能力

1、加强妇女科技培训,提高科技致富能力。**县科协、县妇联与农业、教育、劳动等部门联合,组建了万名妇女学习培训学校,每年对农村妇女进行集中培训2-3期,培训妇女骨干3000余人次。农时聘请农业专家在县电视台讲座3-4次,开展了“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妇女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在**村,**县科协等单位每年举办以甜玉米种植,鸡、鸭、猪、牛养殖等种养技术和医疗保健等为主要内容科技的科技培训5-6次,参与听讲达2500人次以上,科学普及带动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涌现了一批以郭启菊、李月婵、李玉萍为代表的在花卉苗木、养猪、养鸡等方面依靠科技致富的妇女科普带头人6人,占全村育龄妇女数的4%。

2、妇女就业层次提高,就业自主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妇女就业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在**村,妇女增强了依靠科技增收的意识和能力,普遍掌握了1至2门农业实用新技术,青年妇女的非农就业比重提高。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40岁以下的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的比例逐步提高,依托城乡结合部的便利,这部分年轻妇女大部分在县域企业务工,有的外出寻找发展机遇,有的则自主创业,开创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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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团工委青少年教育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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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工委青少年教育管理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自开展弱势青少年帮扶活动以来,街道团委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工作的总体部署,始终把关心社区闲散青少年、帮扶弱势青少年工作与共青团工作进行紧密结合。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高尚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合格青年,统一思想,专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组织动员辖区各社区、村团组织严格按照“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精心部署、真抓实干,积极发挥社区、村团组织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将我街道帮扶弱势青少年、管理闲散青少年工作中的作法具体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和完善街道闲散青少年管理工作组织网络

一是强化了街道“五老”队伍建设。街道辖区市区单位达100余家、学校30余所、市场56处、企业近200家,退休的老教师、老职工、老干部、老军人近1万人,立足这一优势,街道通过宣传发动、认真排查、对比筛选,使“五老”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街道“五老”人员已有90余名,并全部发放了聘书,一些有爱心、有经济基础、有较高文化水平的老干部、老教师、老支书等组成的“五老”队伍在街道关工委工作,特别是闲散青少年管理、帮扶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二是街道党工委始终把闲散青少年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街道党工委多次协调,教育、司法、劳动等部门帮助社区闲散青少年,尽快踏入社会工作。同时,结合街道关工委工作,各社区、村的关工委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也是帮扶社区闲散青少年的工作小组成员,巩固了帮教队伍建设。目前街道辖区帮教工作人员有112人,保证了帮教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街道领导班子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位领导联系一个关心下一代工作点,做一次调查研究,筹措一笔活动基金,救助一名失学儿童或帮教一名失足青少年。“四个一”活动的开展,使一批弱势青少年得到了有效扶助,形成了良好的帮扶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夯实基础,创新闲散青少年帮扶工作机制

街道处于批发城腹地,辖区商贸繁荣,流动人口多,人员情况复杂。在辖区人口中,忙于经商、打工的多,因此有的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致使部分孩子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境地,有的对生活产生消极、厌恶的思想,有的孩子厌学,有的上网成瘾,有的打架斗殴,无事生非,对此社会反响很大,针对这种情况,街道关工委组织人员对辖区青少年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建立了弱势青少年帮扶联系档案,进行“一对一”帮扶,对于辖区102名弱势青少年一一记录备案,掌握他们的状况,建立全面准确的社区、村青少年管理档案,同时针对辖区帮扶资源丰富的实际,积极联系志愿者、心理专家、“五老”队伍等社会爱心人士对他们进行“一对一”帮扶,并根据其行为变化定期更新,做到了人员底数清、家庭情况清、心理特征清、目前状况清、帮扶措施清。目前,大多数青少年已经从“弱势”中脱离出来,他们的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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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基层妇女创业发展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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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妇女创业发展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妇女的失业率也不断地提高,特别是对于基层渔农村妇女而言,由于知识水平的限制,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尤其是渔农村40、50的妇女。然而,渔农村妇女又是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各项建设都需要妇女的积极参与。因此,我们应该从目前渔农村妇女的就业实际状况入手,为妇女探索一条可行的创业之路。

一、乡失业妇女自主创业现状

目前渔农村常住妇女中闲散妇女的比例越来越多,由于自身素质和本身的知识构成的限制,外出打工、就业的都以20—35岁的居多,而35—50岁的妇女自主创业的却不多。以为例,全乡总人口4877人,在20-50岁这个年龄段的妇女有1900多人,在这些人员中,己就业的大多数是20-35周岁的人员,而40-50岁人员基本上都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失业率占了85%,这部分人也正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最大的阶段。就业难的问题也曾迫使一些妇女想到自主创业,可是自主创业又谈何容易。在以东山社区村为例,全村300多个妇女中,自主创业的只有二十几人,其中创业带动妇女就业的只有近五十人,与失业妇女数相比,相差实在太悬殊了。针对乡自主创业的妇女缺少的现状,乡妇联结合对失业的妇女的调查,发现对这些妇女而言,自主创业是有一定的顾虑的,心里又没有底,担心自己应付不了,所以她们宁肯维持现状。

二、妇女自主创业存在的问题

在基层妇女中,大多数人不敢走自主创业之路,关键还在于观念旧、无专长、无资金、风险大。

(一)观念陈旧落后、创业意识淡薄。因为大多数妇女都是依靠丈夫的收入生活,原本的生活还算稳定,不能马上转变观念。以为例,很多人在看到周边群众创业致富后,也曾想到要自己创业,但她们由于担心创业的风险,大多还是理想地想找一份有固定收入的工作,工资低点不怕。但是由于自身素质、知识构成等多方原因她们只能处于观望状态,固定工作没有着落,自主创业前途未卜、赔赚不定,没有十分的把握是绝对不会走这条路的。因此,要想鼓励基层妇女走上自主创业之路,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自主创业的意识。

(二)没有专业特长,缺乏竞争实力。基层妇女受自身素质、技术技能、年龄、工作经验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缺乏自主创业条件,尤其是大多数人无一技之长,不敢涉足自主创业这一领域,正如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怎么敢往海里跳呢?因此,加强技能培训才是解决基层自身素质、提高他们自信心的重要出路。

(三)创业资金短缺,不敢盲目投入。创业要有资金、有本钱,而资金不足制约了部分有能力、有创业想法的妇女,使她们不能大展宏图。所以,创业资金是创业不可缺少的条件。

(四)创业有风险,“下海”很慎重。创业不同于帮别人打工,风险全由单位承担,在这一点上,创业者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而很多妇女正是被风险所吓倒,不肯迈出这一步。如近些年来渔家旅馆发展迅速,生意也蒸蒸日上,在看到周围邻居致富了,很多妇女也心动了,但由于资金不足而止步,虽说现在农村信用合作社专门为创业妇女开辟了巾帼贷款服务,但据调查,很多妇女还是怕投入不能得到肯定的回报,怕还不上贷款而瞻前顾后、停滞不前。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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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工会,全文共 3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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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我们刘家店镇现有机关工会1个,企业工会11个,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工会9个,共有工会组织21个今年8月,我们以全面把握全镇各级工会经审工作动态现状,科学的推动镇域各级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日益规范为宗旨,对全镇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现状调研。调研的结果表明,全镇各级工会组织经审工作基础稳固,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规范创新的措施,突出发挥作用。

一、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的“四个基础”不断增强。

通过对镇域内的北京敬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实力得机电有限公司,北京鑫利源等11个企业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表明,全镇多数企业工会经审工作初步形成了“四个基础建设”不断增强。

(一)、经审组织基础不断增强。从对镇域内11个企业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情况来看,均按照全总、市总和区总工会的要求,在工会换届选举时,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注重选配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兼任经审员,积极组织经审员参加上级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11个企业工会中,经审组建率达100%。在所调研的单位中,基层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情况大至为三种模式,一是1个机关工会,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配备兼职经审员为1至3人。二是11个企业工会,选举产生了1名经审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这些单位经审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三是9个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工会,因为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只选举产生一名经审员,负责具体经审工作,为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经审环境基础不断增强。通过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把经审工作与修改后的《工会法》及其他制度文件一起发到到基层,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同其他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法,得到了镇党委、镇政府的重视,切实研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机构设置、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为经审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生活环境。

(三)、经审制度基础不断增强。健立完善审查监督机制。在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单位都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关于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办法》、《关于对计提拨解工会经费实施审查审计监督的规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工会经审工作信息制度》、《经审人员学习制度》,并对各项制度进行广泛的宣传,逐步落实,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来规范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工会经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经审效能基础不断增强。提高经审监督效能。一是开展同级审查审计,坚持每年或半年对本级工会经费预决算进行审查。二是对重大事项,如工会文体活动、职工度假,购置电脑,电视等固定资产和大额资金的运行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积极催缴拨解就、上解经费入库。三是是开展对送温暖物资等专项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困难职工身上,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各种审计项目的开展,促进了工会经费的增收,促进各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带动基层的全面发展。

二、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急需解决的“三个难题”不容忽视。

通过调研和我们平常掌握的情况分析,全镇各级工会组织经审工作还存在着三个方面急需解决的难题。

(一)、经审机构形同虚设,经审工作难以开展。部分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及经审组织目的只为完成任务,至于组织建立后如何完善制度,对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经审工作难以开展。

(二)、经审人员形同虚设,经审工作难以开展。包括镇乡街道一级工会组织在内的基层工会经审机构都是以“一人多职”的方式设置配备,经审人员兼职过多,精力有限,难以开展经审工作;少数工会经审人员不具备会计、审计等专业技能,对国家和工会财经法规制度不熟悉,业务素质较低,难以胜任审计工作;个别经审人员特别是中、小企业经审人员对经审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积极主动性差,难以做好经审工作。

(三)、经审效能形同虚设,经审工作难以开展。审查审计程序不够规范完善,以审查代替审计的情况带有一定普遍性;审计方式方法、内容单一,审计监督流于形式,审计质量较低;对审计结论意见的整改落实力度不够,制约了审计监督、服务职能的全面履行和发挥。同时在基层工会还存在审查审计工作开展缺乏基础,无对象可审的情况。比如职工人数少、工会经费少的单位及部分非公企业工会,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工会经费由企业财务管理,无专户,审计工作无对象,无资料,经审工作无从谈起,没有着落。

三、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应该完善“四个建设”。

通过对全镇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认为,今后做好我镇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应该进一步完善“四个建设”。

(一)、完善经审工作机构建设。借着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的“东风”,抓住组建镇、乡、街道联合工会工作机遇,继续抓好新建工会组织及工会组织换届时经审组织的健全完善;抓好经审人员的配备,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有责任心的工会会员选调到经审部门,依据市级以上党政部门,工会组织的相关政策,配备专职工会经审干部,落实政治和经济待遇,定编定职岗定责,严格考核,责权利奖惩兑现。规范经审干部的培训,通过举办专业知识培训、以会代训、参加上级举办的审计干部后续教育培训班等灵活多样的业务培训方式提高经审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新水平。

(二)、完善经审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工会经审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加大对农村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力度,将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工会延伸,使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审人员素质提高以及审查审计职责的全面履行上逐步规范和完善,建立经审监督的长效机制,推动经审工作持久深入的开展,确保经审监督职能的正常履行。建立完善审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审计行为,控制防范审计风险。制定审计程序、文书方面的规定,制定审计操作规程,对审计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完整、方法恰当,推动工会审计程序和文书规范,制定审计质量控制规定,建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审计质量效率。

(三)、完善经审工作效能建设。审计是经审工作的根本,要按制度规定开展审计工作,规范物资管理、服务大局的角度全面履行审查审计职能,进一步扩大审计的工作面,拓宽审计内容,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促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农村基层工会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计拨审计,找出经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费收缴率;通过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方向、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审计,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使有限的经费多为会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四)、完善经审工作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情况调研,加强理论调研,及时发现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措施和对策。通过调研,及时发现亮点,帮助好的单位总结经验,用以指导和带动面上工作,帮助较差的单位找出差距,督促改进提高,进一步明确新形势工会经审工作的重点和任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研究探索新的审计机制,确保各项审计监督任务的落实,为促进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赢得各级党政部门,工会组织领导及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帮助,争创农村基层工会组织经审工作一流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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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学生就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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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就业调研报告

学生就业:难在哪里

低工资就业:多一些经验拿汗水换明天。在一些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加,宁愿选择“低工资”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而他们共同的想法是“拿汗水换明天”。

据了解,“低工资”就业实际上是大学生毕业后、就业前的一种待业状态,是以单位给毕业生提供积累经验的机会,而毕业生则以低报酬工作为交换条件。这种“低工资”就业只为找工作时多一些实践经验。

工资会随能力的提升而提高。某软件公司负责人王小姐认为,现在企业招人虽对学历有一定要求,但最看重的还是人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大学生刚开始工作,工资可能会低些,但随着就业者个人能力的提升,其工资也会慢慢提高。她建议大学生心态要平和,找工作高薪并不是第一要素。

就业不要只看眼前的工资待遇,不断提高能力才是金饭碗。以前,很多企业招聘只针对有工作经验的人,对应届大学生一律免谈。随着用人观念的逐渐改善,近一两年,很多企业直接招收应届毕业生,他们愿意出钱培训大学生,使其很快成为企业的骨干力量。一般来说,大学生成为骨干力量后,工资自然会提高。企业为了储备人才,一般先与大学生签订几年的工作合同,这不仅保障了人员的稳定性,对企业发展也很有好处,同时用人成本也相对较低。因此专家希望大学生能够认清自己,改变就业观念,不要只把眼光盯到工资上,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提高能力才是金饭碗。

大学生就业:路在何方

大量事实证明,大学毕业生在求职时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甚至连自己的性格与特长都不了解,职业选择将非常盲目,甚至会影响到之后工作道路的发展。对此,专家建议:在校大学生要增强职业生涯规划的自主意识。

职业道路早规划,目标坚定不放弃。“迷茫”是目前大学生使用最为频繁的词语之一。之所以迷茫,是因为看不清未来,看不清未来就会把握不住现在。实际上,大学生看不清未来的原因并不一定是因为没有目标、没有规划,也可能是由于目标过多以致无所适从,规划太多而无法实现,因此也就更容易放弃目标,追热门、随大流。因此对目标的坚持和对规划的实施是成功的关键,坚信无论是职业规划还是求职择业,“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兴趣广泛应保持,机遇来临有保障。由于对所学专业缺乏了解,许多学生进入大学时都会面临一个问题:对专业不感兴趣或不满意,由此而产生厌学、倦怠的情绪。实际上在大学里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兼顾兴趣与专业,如双学位、各类培训认证等,但是在挑选业余学习的专业时,应把握一个原则:那就是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要么从个人兴趣爱好出发,既满足求知欲,又从中获得乐趣;要么与本专业结合,成为复合型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当然,在多个专业的学习中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本末倒置。

社会活动经验多,面试应考不心慌。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找工作最大的瓶颈在于社会经验的缺乏。虽然在校生要获得企业实习机会并不容易,但从大多数成功者的经历看,至少有两方面资源是大部分学生可以利用的:一是有针对性地参加社团活动来锻炼自己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等能力,社团活动可以说是对真实工作场景的一种模拟;二是争取各种校内服务的机会及校外的实习、兼职机会,可以帮助我们培养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了解尽职、责任等职场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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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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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是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开展好计划生育的关键无疑是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能否发挥好村级第一道防线的控制能力,是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9月28日至30日,根据县委书记刘新利的要求,政府组织了调研组一行6人,在魏国华常委的带领下,在全县范围内就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广泛的调研活动,进一步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一些初步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计生专干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县村级计生专干的组织状况

全县共有7个乡镇,41个行政村。目前村级全部配备了计生专干,有15人,计划生育助理员9人,村宣传员36人。总体上看,经过近几年的调整、稳定、提高,我县村级计生专干队伍进一步稳定,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改善,报酬基本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能较好发挥。

学历情况:全部达到了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其中中专以上32人,占53%,高中9人,占15%,初中19人,占32%。

年龄结构:30岁以下26人,占43%,31-40岁有28人,占47%,41-50岁6人,占10%。

计生工作年限:5年及以下现在职26人,占全部计生服务人员的43%,6-XX年的21人,占35%,11-20年的13人,占22%。

(二)计生专干现行工资的发放渠道和标准

乡镇工资发放渠道来看,6个乡镇由乡镇统一发放,1个镇(没有乡镇转移支付资金)自行支付。每年年底兑现工资,都能按时支付,不存在报酬拖欠或不落实情况。

从落实标准来看,县财政每月给计生专干岗位津贴50元,另外由乡镇或乡村共同支付的工资由乡镇党委进行审批,从县级给乡级转移支付款项中的“工资款”部分发放。

二、计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调研组看到所到之处的楼道内和科室的墙壁上悬挂了计生宣传标语,楼道内的墙壁上悬挂了大玻璃框,里面放有避孕药具以及日常预防保健药品,方便了广大群众。

加大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喀尔交乡、托斯特乡2个乡级中心服务站建设,其他乡镇的中心服务站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中。

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县财政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目前,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9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万元;计划生育事业递增经费4.7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经费3万元;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5.3万元(其中城镇计生业务经费0.8万元;乡镇转移支付资金4.5万元);流动人口管理经费1万元(含免费服务经费);双创经费投入3万元,节育措施奖励金投入0.7万元。同时,免费技术服务经费4.5万元和城镇无业居民保健费6.5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中来。

从以上的调研结果来看: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各乡镇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具体表现在:

1、计生办原来是执法部门,更名计生服务站后,编制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她们不是学医疗保健专业的不能走职称,仍然按事业编制发放工资。更名为服务站以后,理论上要求懂计生服务工作技术的人员,但是在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很少,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更不用说业务上的拓展。

2、懂汉文的干部少。由于这里是民族地区,哈族人口占绝大多数,计生服务工作中哈族干部占多数。由于他们从小上的是民族学校,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汉语教育,无论是在处理文件(汉文)还是在语言交流上(跟汉族农牧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

3、整体结构老龄化。从事计生服务的干部年数很长,计生专干的报酬不是很高,部分村计生宣传员相继离职,给计生宣传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信息的普及,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许多工作都离不开计算机,而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很少,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4、人员流动性大。由于这里是牧业地区,大部分牧民从事放牧业,他们随着春秋转场迁移到别的地方放牧,乡里没有为计生宣传服务配备专车,这就为开展计生服务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5、计划生育经费投入金额薄弱。经费的匮乏,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在有些领取《光荣证》农牧民家庭一次性XX元优待奖励金及城镇领取《光荣证》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每月的补贴至今未兑现。

三、建议和意见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改革发展全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好计划生育工作。

1、县乡两级高度重视。当前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时期,一些工作都跟计划生育工作挂钩,若计划生育工作不过关,那就是“一票否决”,所以各级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2、进一步提高乡级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大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建设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部门工作队伍、群众工作队伍。

3、落实好计生专干待遇。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财政状况,若想进一步提高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仅凭县、乡两级还不够,关键是地区财政要给予大力支持,并出台相应政策,县级以下具体组织抓落实。

4、严格兑现奖励政策。把领取《光荣证》的农牧民、无业居民和下岗职工最关心的一次性奖励金及每月生活补贴协调各部门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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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教育部门各科室述职报告[页6]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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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科室述职报告

4、在作业批改上,认真及时,力求做到全批全改,重在订正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在辅导中能有的放矢。

在个人努力和学生配合下,所任教班级和代课班级语文上学期期末统考成绩r值明显上升,位居平行班前列。

教育方面:

作为德育处副主任,除了处理大量烦琐的学生偶发事件外,我协助主任和德育副校长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1、以抓学生行规为重点,协助做好各项常规工作,包括班主任培训、文明班级考核、各种主题活动、班会活动的开展以及法制教育、行规教育等。

2、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对于后进生积极引导,耐心转化,多次协助组织后进生~,努力从思想根源上教育转化学生,促使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改进,并获得他们的尊重。

3、协助抓好各项安全教育工作。通校生上下学是是我校安全工作的首要问题,而且该项工作较为复杂,但在班主任努力配合下,认真统计好人数,仔细协助公交公司登记通校生名单,办好公交车月票,确保通校生能乘坐公交车安全上下学。同时,利用校内广播、集会,校外《告家长书》的形式积极联系家长,教育学生重视安全,在大家重视下,本学年无学生重大安全事故。

4、做好德育处的对外宣传工作和文档整理记录工作。本学年,我在安吉教育网上多次发表我校德育教育信息,并且招聘了德育小记者,面向学生在校内出版6期《学校德育》。并记录好每一次会议内容,组织好德育征文活动和“孝星”评选,写好每一份计划和总结,做好学生档案工作。

5、做好“德育导师”和“临时家长”工作,力求在方法上不断探索,并有所创新。

6、好行政领导值日工作。每一次轮到值日,我总是第一个到值日岗位,最后一

个离开岗位,负起管理的责任。

三、今后努力方向

由于经验不足,本学期工作还存在许多有待改进之处。教学工作方面,因为德育工作的繁冗,影响了备课,课堂气氛较去年稍显沉闷,期中考试成绩有所下降;德育工作开展方面,缺少一定的计划性、前瞻性、创造性,主动性不够。在新学年来临之际,对于存在的不足,应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教学上针对学生实际,仔细备课,认真设计课堂提问;教育上要有自己的思想和计划,应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积极发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降低学生违纪率。平时每项工作都应抓落实,不流于形式,争取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教务处

主 任:王天林 述 职 报 告

本人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以党员的要求作为自己学习、工作、生活的准则,自觉学习和宣传具有中国特色的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学校党支部、行政组织的政治学习,努力树立新时期党员的良好形象。本学年能围绕“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教育活动积极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人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踏实、勤奋、任劳任怨,能较好地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在作风上作风正派、语言文明、遵纪守法、生活俭朴、以身作则、务真求实。不做有损学校的事,不说有害团结的话,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尽心尽职。能关心爱护学生,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热爱学生又严格要求、耐心疏导,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所教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师德高尚,言行堪称学生的表率。

无规矩不成方圆。本人能认真履行职责, 严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率先垂范,做到顾全大局,服从分工,肯挑重担。本学年除担任高二(25)数学的教学任务外,还兼任教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教务处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课堂教学与教学管理两不误。教务管理力求做到规范:期初年级分班和会考、高考的报名工作井然有序;三校整合学生档案和三校数据表册整理严谨有序;会考、高考、自考期中期末考、高三月考考务工作都安排得规范有序;承办的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和教师外出学习活动,均安排的合理高效有序。在整个学科教学和教务管理工作中,做事谦虚谨慎, 尊重他人,同志间互教互帮,互相学习,团结协作,严于律纪,宽以待人,脚踏实地的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担任数学教学任务,尽管平时事务十分繁忙,但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仍然是全身心的投入。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好每堂课。注重课堂教学效果,力求体现自己的教学特色。以师生互动式教学为主,力求课堂气氛幽默轻松,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提高四十五分钟的课堂效率。同时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指导和课外辅导。平时讲课深受学生欢迎,所任教的班级成绩有较明显提高,教学效果良好。作为一名任课教师,能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同时能积极主动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工作,使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得以及时处理。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以身作则首先做到。注重身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决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本学年完成校内外听课(包括随堂听课)共64节,辅导的学生在全国数学竞赛中获县二、三等奖共4人。撰写的教学论文获县二等奖。

总之,工作中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我始终奉信:踏踏实实工作,实实在在做人,真心实意待人, 这一做人原则,努力工作,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开展教科研的探索,使其上档次,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昌硕高中的路很远,今后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这就要求我们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工作大胆创新,向管理要质量,努力提高素质和工作技能。树立信心,展望未来,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为昌硕高中的教育教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副主任:郝正红

踏踏实实做人 兢兢业业做事

转眼间04学年又过去了,一年来,我在主任的带领下,在校领导的关心及全体同志的帮助下,比较~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与业务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本年度的总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

一年来,本人一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考验,忠诚党的事业,积极为党工作,在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和生活中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弘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诚恳待人,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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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校园环境建设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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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环境建设调研报告

目的:了解校园环境建设

时间:/10/25

地点:校园

调查方式:实地调查和网络搜索

我们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无疑给现代社会文明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环境优美是实现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这正成了我们的一种共识。作为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其环境的优美程度自然也是现代学校文明的重要标志。学校校园的环境当中,校园环境文明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为营造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必须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的建设,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在学校发展中越来显示其独特的一席之地。

对现化中学生的心理需求以及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来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阵地建设,是一个教育不可忽略的重大问题,理论和实践都告诉我们必须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的建设。

一、校园环境文化是一个校园生态系统

众所周知,学校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教育的机构。从生态学的观点看,校园是一个独立的生态系统,它有着自己的结构和功能。校园生态系统是开放系统,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着物质、能量和信息,从而使自己保持着一种有序状态,并不断地发挥着自己的能。校园环境文化,在培养学生综合性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并不是课堂教学所能够完全承担的,它需要多种逻辑的训练。校园环境文化,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之一,有其独特的作用。

二、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有影响作用

校园的环境文化通过教育者的组织和利用可以对受教育者产生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养性怡情、陶冶情操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性的功能需要通过教育者的设计而体现。校园以环境文化的育人功能仅仅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是不能充分发挥的,学校的老师,尤其是领导必须有意识地利用校园环境文化,甚至可以改变某些校园环境文化来为学样教育育人服务。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生的心理平衡;学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学生的智力发展;学生学习的内容和方式。

三、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近些年来,学校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了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和设施建设,校园的环境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改观。为适应新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都进行以学校内部综合改革,并把比较多的精力散到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上来,特别是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给予了高度重视。这都是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学校校园环境文化的创建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的发展有着其独特的潜移默化的、深刻有力的影响作用:

1、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是学校发展的需要。

前些年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中出现了令人担忧,必须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严竣问题。

2、营造校园环境文化气息是学校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校园环境文化,它具有特殊而多样化的育人功能。如果说教师和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角,那么学校校园环境文化好比是他们活动的舞台,缺少这个舞台,师生的活动就失去了依托,并将直接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进程和效果。校园环境文化在学校思想教育中表现出以下几种功能:1凝聚功能。学校环境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树立群体的共同价值观,通过它的影响力在青年学生中形成一种无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把青年学生行为系于一个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之上,从而在高雅古富的精神生活中,陶冶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格。2激励功能。不同的校园环境文化会将教育教学活动导向不同的境界和水平,产生不同的育人效果。良好的校园环境文化,必然会出现“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校风,深刻地影响着师生的内心节办,激发着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热情,比起千遍万遍地说教方法,教育效果自然事半功倍。3熏陶功能。学校按照审美的要求去加强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这对学生的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和审美观念的形成具有无形的熏陶、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4益智功能。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的智能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一般地说,丰富良好的环境文化因素刺激,可以促进智力发展,还能激发学生积极的情感,并以此为中介来促进智能的提高,特别是学习兴趣的提高。3come。

以上功能的发挥中显出,学校校园环境文化是学校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的极好阵地,必须加强重视和强化建设。

3、创设校园环境文化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极好舞台。

创设校园环境文化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极好舞台。校园环境文化阵地可以培养学生的合作竞争能力,可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可以培养学生的艺术才华,可以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可以改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使其置身于一种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境地,可以使学习在一种愉快教育、情境教育、和谐教育中健康地成长。总之,从整个校园环境文化的创设过程中,离不开学生与老师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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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浅谈涉法上访案件的客观成因及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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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涉法上访案件客观成因及与对策

一、应当看到涉法上访在我国实现法治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涉法信访案件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威的问题之一,同时也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通过对我院直接受理的上、信访案件以及处理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督办案件进行分析,上访的原因有法院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比如存在个别法官违反审判纪律违法办案的情况;但相当一部分案件都是因为诉讼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当事人对于诉讼制度自身的误解,认为自己有理而败诉之后就四处上访。并且,在有关机关督办的涉访案件中,由于有关机关处分不当,使得法院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同时导致了上访案件的大量增加。          但是,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我们认为造成目前涉法上访案件剧增是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的。由于我国处于一个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在确定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刚刚确立的时期,由于权利与权利、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冲突大量地集中到人民法院,而人民法院自身与法治社会的需要还不能适应、人民法院应有的地位与权威作用都尚未得到落实,因此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大量的涉法上访现象是正常的。          比如,法治社会的含义之一是法律在规范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利益冲突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法律自身的完善尤其是法律在社会中的实施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人民法院作为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机关,其自身如何才能够公平、公正地通过对案件的裁决规范社会的秩序、调整社会的利益冲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司法机关自身是为了解决各种社会组成主体之间的利益纠纷而存在的;但是,司法机关如何才能够发挥出保护权利的应有作用,或者说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机关呢?司法机关只有能够适应社会的需要,才能够发挥出其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作用。笔者认为,权利存在的主体的抗争与觉醒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因为,只有权利的抗争与觉醒才能够避免国家机关在改革中避门造车,使得国家逐步地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才能够为国家机关的改革找到能够尽可能与社会的发展进步相适应的方向。但是,我国的法治建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司法机关与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同样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而我国的司法权作为一种独立地解决社会纠纷的权力刚刚产生二十多年的时间,现在,尚处于探索什么样的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如何才能够适应维护中国的公平正义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而现在涉法上访、信访案件的增多,正是说明了权利已经觉醒,司法机关与权利已经觉醒了的社会需要尚不适应,为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不仅提供了原动力;因此,社会以及司法机关自身认真对待与研究上访的原因并找到相关的对策,才能够为建立起能够维护中国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探索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司法机关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内,涉法上访事件的增多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          综上,我们认为,涉法案件剧增有影响人民法院正常工作、司法机关的权威等消极的影响;但是,在目前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大量的涉法上访是无法避免的;同时,它对于认清我国的国情、从而构建起适合中国法治建设需要的司法机构仍然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现阶段,造成涉法上访过多的客观原因          首先,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必然地引起中西诉讼文化观念上的冲突。西方的近、现代司法体制是构建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的。这种理性的表现之一就是相对于复杂的社会而言,很难找到一个客观的、统一的公正标准;同时,法官是由人而非神构成的。因此,在社会无法寻找到客观的、统一的公正标准时,设置司法机关的目的就是退而求其次,以司法这样一个层面上的公正代替社会公正,从而使得社会关系处于稳定之中。这种诉讼文化对于社会的影响在于:在社会主体之间权利的冲突中,司法机关的裁决之所以是公正的,是因为裁决是司法机关作出的。在这样的诉讼文化的影响下,由于司法机关具有绝对的权威作用,当事人与社会公众既便是认为法官作出的生效裁决不公,也能够会自觉地服判。而我国传统的诉讼文化之中,清官的思想占有主导的地位。一方面,清官往往具有非常高的道德情操,值得现在我国的法官们学习;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清官虽然历史上确有其人,但清官是经过了文学加工而创造;在创造清官的过程中,歌颂清官崇高的道德情操的同时,往往还会对于清官的智慧无限地拨高,乃至于达到了神化的地步。比如我国最有影响力的包公,在人们的观念之中已经如鲁迅先生所说的诸葛亮,近妖而非人了。而现实中的法官是很难做到如被妖化了的清官那样对于每一个案件都能够明察秋毫。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的司法体制只能是建立在一定诉讼规则下的公正而非象清官那样做到每一个案件都做到绝对的公正。清官的诉讼文化对社会的影响是:清官作出的裁判,就应当是公正的。受这种诉讼文化的影响,当事人是以清官的标准衡量现实中的法官的,一旦当事人认为生效的裁决不公平的时候,往往很难服判、息诉。这是产生大量涉法上访的诉讼文化方面的原因。          同时,由于在制度设计上,我国与西方国家司法机关所具有的绝对权威不同的是,现阶段我国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地位尚未树立起来,司法机关在处理社会纠纷中的终局性尚未落实。这也是导致了大量的上访、信访案件的出现的原因。近代西方社会的司法体制是三权分立为基础的,因此司法机关自身具有独立的权力;当事人对于司法机关的裁决不服,只能按照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自身予以解决。而我国宪法之中虽然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司法机关的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定尚未落到实处。固然,党委、人大应当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领导与监督;但是,党委、人大对法院的领导与监督应当通过组织领导、审判政策领导以及审判纪律监督,而不应当以对个案进行干预的方式予以监

督。而目前的情况时:一遇有上访,各种机关为了社会的稳定或者其他的原因,对于个案直接进行干预。由于其他机关并没有参与案件的审理,不知道案件的具体情况,仅仅根据上访者的一面之词进行判断、处理;并且,由于其他机关自身对于司法权力运作的方式并不了解,因此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时候,很可能作出错误地处理。这样,就会使得上访者将其他机关的批示当作尚方宝剑向法院施加压力,最终的结果不但不能公正地解决上访人所反映的问题,破坏人民法院的权威。同时,由于其他机关不当的处理,造成了一种只要上访,当事人就会获得利益,尽管这样的利益未必就是公正的、合法的。这种现象的存在,无疑等于鼓励和纵容人们通过上访而非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自身的问题,使得涉法上访的现象越来越多。          再次,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权威中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两元司法体制,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共同作为我国的司法机关,都具有维护司法权威的义务与责任。我们认为,司法机关的权威作用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实质上看,司法的权威应当具有公正性;二是,从形式上看,司法的权威应当表现为裁决的稳定性。因此,司法的权威应当是公正性与稳定性的统一。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共同构成我国的司法体系,在强调司法的权威、司法的终局性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出其在维护司法裁决的公正性与稳定性中的地位与作用。由于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一样,都是以法律为职业的机关;因此,由检察机关对于人民法院裁决进行法律监督相对于其他的机关而言,更能够维护司法的权威。因此,在我国实行两元司法的宪政框架之内,实行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终局性的含义是:一是,检察机关对于生效的裁决认为是错误的,应当以有限次抗诉的方式予以救济,以维护司法机关应当具有的公正性;其次,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是裁决是正确的,即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一旦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认为不符合抗诉的条件,就应当视为终局性的裁决,除人民法院依审判监督方式外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以维护司法机关裁决的稳定性。但是目前,受我国传统上仅仅注重司法的公正性而忽略了司法的稳定性这种观念的影响,在发挥维护司法机关权威的作用时,检察机关的作用仅仅体现在检察机关认为法院的裁决是错误时以抗诉的形式进行法律监督。因此,即便是经过了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是正确的裁决时,当事人通过仍然通过上访可以推翻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决。因此,即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机关应当具有的稳定性方面尚未发挥出其应当具有的地位与作用也是导致涉法上访案件培养多的一个客观原因。          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涉法上访的对策          综上,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司法机关应有的权威作用,从主观方面,人民法院应当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从而培养起具有社会公信力的法官队伍,坚决杜绝因少数法官违反职业道德而对于整个法官队伍造成的消极影响。但同时,由于造成目前的大量的涉法上访还具有相当多的客观因素,而这些客观因素仅仅凭人民法院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能做到的。因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当加强司法权运作方式的普及。随着法律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强,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我国进行了几次普法活动。但在普法活动中,过多地注重于法律知识条文的宣传,而忽略了法律只有经过司法程序才能够变成社会存在。关于法律的特性,法学家萨维尼(savigny)指出,法律的本质是一体两面,法律的理论性与实务性是不可偏废的。法律的理论性指的是法律应当符合正义的标准的,即实体上的正义性;而法律的务实性正是通过司法程序而表现出来的;只有经过司法程序之后,法律才会具体到社会存在中去,司法程序往往相对于法律而言具有了其独特的价值。因此,在今后的普法教育中,应当加强司法权运作方式的宣传教育,人们在知道司法权力是如何运作之后,就会更多地了解自己败诉的原因,从而增强人们服判息诉的观念。          其次,根据现阶段的社会形势,应当加强执政党对于司法机关的领导;但我们认为,执政党对于司法机关的领导还应当与提高执政党的能力相适应。根据司法机关自身的特点与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地位与作用方面加强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即是增强我党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实现我党将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的具体手段。因此,我们认为,各级党委对司法机关的领导,首先应当体现在组织领导上,确保对党、对人民忠诚的人们进入法院领导岗位与审判岗位;其次,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加强对司法机关审判政策的领导,以实现司法机关在实现党的总体目标中的地位与作用;再次,应当加强对于法官队伍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进行监督,防止因为个别法官的不当言行危及到整个司法的权威。但是,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不应当对于个案进行干预,以维护司法机关在处理社会纠纷中的权威作用。因为,维护司法机关的权威作用不仅是实现社会的相对公正与社会的相对稳定自身的需要,同时也是维护执政党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权威作用的需要。          再次,应当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权威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是,检察机关应当认真地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检察机关认为裁决不公的案件,以法律监督的形式维护司法机关裁决的公正性;二是,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终局性的地位应当得到体现,即当事人对于生效裁决不服的,只能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从而维护司法机关在处理社会纠纷中应当具有的地位与权威。并且,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时的救济渠道作出了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并且,根据我国两元司法体制的特色,在三大诉讼法中还特别规定了对于人民法院生效裁决不服,由检察机关以抗诉的方式予以救济的特殊规定。因此,当事人寻求自身的权利,只能按照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以法定的程序由法定的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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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现状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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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一)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的主要因素。

我县通过实施“普六”和 “普九”工作,全县各校点的校舍得到完善,各所中学的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设施明显改善,但为实现“普九”,大部分校点撤并,现有的校舍非常拥挤,给学校的安全带来隐患,甚至还有部分学生住在校外或投亲靠友寄宿的现象。一些校舍非常简陋,老的危房还没有得到改造,新的危房又出现了,排危工作迫在眉睫。大部分农村校点配套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宿舍拥挤,食堂不够,厕所紧缺,实验仪器配给率低下等硬件设施都需要投入,需要进一步投入继续完善。

(二)经济落后,人口素质低制约了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

国家实施“两免一补”后,农村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已得到缓解,但仍有大部分家庭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上高中和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形成了农村说的“孩子读书不成气难,孩子读书成气更难”的说法。由于我县贫困面大,中央和省级下拨的“两免一补”经费难以满足贫困地区的办学支出和贫困生多、面广量大的缺口,学校实行收费“一费制”后,给教育公用开支带来压力,办学经费紧张。由于贫困的原因,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家长对供孩子读书问题漠不关心,平时不注意和关心孩子的成长,顺其自然,甚至放任自流。有的家长让孩子上学仅仅只是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甚至部分家长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含义也难以理解,这种情况在我县的苗族等一些少数民族群众中表现比较突出。

(三)教学点多,代课教师数量大,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我县教师缺口过大,现仍有代课教师553人,代课教师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8.09%,边远地区校点教师素质偏低,加上教学任务过重和社会活动频繁,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师资配置不尽合理影响了边远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提升,在教师配备中,素质好、有教学方法和能力的教师多数集中在城镇和条件较好的校点任教,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不足,教学质量难以提高。这些最需要良好教育的地区难以留住好的教师,造成了老师不安心、家长不放心、学生不用心,师资配置形成城区超编,边远山区师资不足的反差。

(四)教育督导功能不健全。

教育督导和办学评估跟不上,学校自主办学成果的评估没有建立完整的指标体系,对办学成果缺少客观评价,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改革的成果。

六、加快**县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几点建议

针对制约我县民族基础教育提升的因素,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重视、政策倾斜、加大投入,把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

虽然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从整体上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仍然比较薄弱。造成这种落后状况有其客观的原因,但也和我们长期以来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认识程度不够有一定关系。建议上级党委政府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作为当前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权、利划分,保证和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尤其在农村实行“一费制”以后,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更应该强化政府在公用经费投入上的责任,不断加大政府主导和统筹的力度。落实和完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优惠政策,争取更多国家政策支持。我县经济落后,财困民贫,要在经费投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等方面始终坚持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探索因时因地制宜的创新发展模式,并给予政策上的有力支持。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提高入学率,巩固好“普九”工作,使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能够优先适度超强发展。建议县政府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国家财政投入,改善当前校舍拥挤、教学设备不全、师资不足和提高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入学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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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流动人口对人口计生工作影响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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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对人口计生工作影响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乡间人口流动的加剧,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影响我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管理归属不明、责任不清、统计口径不一。随着企、事业单位改制“下岗分流”以及流入、流出人口的增多,原来的管理模式被打乱。很多应该接受管理与服务的对象成了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盲点。户籍地管,人不在,情况不明;居住地管,人在,婚育情况不清;工作关系所在的单位管,则人在外,管不着;管理归属不明,管理责任不清。

二是城区流入人口的多样化,管理“灯下黑”状况严重。目前,城区流入人口已呈现多样化趋势,城乡交错,居住情况复杂,有因企业改制或破产流向社会的,有因招工进入城区的,有因买房迁入的,还有因其他原因从农村流入城区的,形式多种多样。流出地只知原来在家的情况,在外情况一无所知,想管管不了;而城区居委会对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归属情况根本就不知情,管理上出现了空当。

三是旧的管理措施已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不断变化。以往,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大多采用一些诸如交押金、定保证的办法,这些老的办法在当时对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起过作用。而现在,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国上下都在要求和强调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以往那种“赶猪牵羊”以及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株连政策”,是不符合法制建设要求的,已不可行。但目前,一些干部对这一变化仍然很不适应,很不习惯,一说到文明执法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两个工作纪律”就没了主意,没有切实可行的新方式、方法。

四是查证、验证比例低,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的多。对未办理婚育证明的妇女,在流入地给予补办临时证件的比例不高,必然导致流入人员在流出地办证比例的低下。既然有可能不被流入地进行盘查,就给了那些在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不愿主动接受处理对象以更大的躲藏空间,这不能不让人忧虑。流出地知情不知人,没办法;流入地知人不知情,没措施。

五是部门配合不够紧密,信息资源互换差。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赋予了全国各级各部门都有支持、协助、配合搞好计划生育的法定义务。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这一制度落实不够。就拿户籍部门来说吧,有的地方在办理户口的迁进、迁出、新生儿上户、农转非时,没有较好地坚持乡镇以上的计划生育证明办证查证制度,致使很多违法生育的对象在没有受到有关处理的情况下,便到了一个新的地方(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只要上了户,就不会受到处理了),达到既多生孩子,又不受到处理的目的。在公安、工商、劳动、卫生等其他部门中也有类似情况发生。除了计生部门在主动获取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方面做得不是很好外,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信息交流、信息互换工作也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查办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的过程中,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缺少必要的证件。我们在查处流动人口违法怀孕或者违法生育时,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根据举报,明明有的房主家里有我们要找的对象,房主却千方百计地给予阻挠,不准进屋,要我们出示搜查证等等,别人要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无可厚非,而我们却难于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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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子商务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商务,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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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正在进入密集创新和快速扩张的新阶段,日益成为拉动我国消费需求、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引擎。具体而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我国电子商务仍然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潜力巨大。

我国近年来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率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特别是网络零售市场更是发展迅速,20__年达到13110亿元。而20__年天猫“11·11”购物狂欢节支付宝成交额达350.19亿元,更是让人们看到我国网络零售市场发展的巨大潜力。毫无疑问,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拉动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和引擎。

其二,企业、行业信息化快速发展,为加快电子商务应用提供坚实基础。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环境下,我国服务行业、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电子商务应用需求变得日益强劲。不少传统行业领域在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农村信息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创新电子商务应用模式,涌现出一批淘宝店,一些村庄围绕自身的资源、市场优势,开展特色电子商务应用。传统零售企业纷纷进军电子商务。其他行业如邮政、旅游、保险等也都在已有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着力发展电子商务业务。

其三,电子商务服务业迅猛发展,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业态体系。

从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来看,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发展模式不断演变。近年来B2B与B2C加速整合,并由信息平台向交易平台转变。二是零售电子商务平台化趋势日益明显。具体包括3种情况:追求全品类覆盖的综合性平台,专注细分市场的垂直型平台,大型企业自营网站逐渐向第三方平台转变。三是平台之间竞争激烈,市场日益集中。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为第一梯队拉开了与其他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的差距。从支撑性电子商务服务业来看,近年来出现了不少重大的变化。比如,各方面的功能日益独立显现,呈现高度分工的局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服务中得到快速应用,除了物联网技术外,大数据正逐渐让数据挖掘发挥其精准营销功能;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日益全能化。从辅助性电子商务服务来看,围绕网络交易派生出一些新的服务行业,如网络议价、网络模特、网(站)店运营服务与外包等。

其四,跨境电子交易获得快速发展。

在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不振的环境下,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仍逆势而为,近年来保持了30%的年均增速。有关部门正加紧完善促进跨境网上交易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出现了一站式推广、平台化运营、网络购物业务与会展相结合等模式,使得更多中国制造产品得以通过在线外贸平台走向国外市场,有力推动了跨境电子商务纵深发展。

此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全社会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不断增强,应用技能得到有效提高。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围绕电子认证、网络购物等主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章和标准规范,为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行了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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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政策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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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是指基于结果导向、运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相对统一的指标及标准,对政府公共政策的投入产出进行综合性测量与分析的活动。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是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有利于检验政策的效果、效率、效益,有利于实现政策资源的有效配置,是进行政策调整、提出政策建议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不仅能总结经验教训和及时纠正政策失误,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还能对公共政策参与人员起到重要的间接监督作用,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心,从而提高公共政策的有效性。

一、我国政府公共政策评估实践和研究

党的报告指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xx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要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20xx年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科学民主决策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执政和行政的基本理念,公共决策机制日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正逐步形成。重大项目上马前和重大决策出台前进行社会稳定与经济效益“双评估”的机制已在全国推广。四川、海南、贵州、广西、黑龙江、天津等地积极探索,取得可喜成效。四川省在实践中总结出五方面重大事项、五项重点评估内容、五步工作法、五种责任追究措施、五条监督渠道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五个五工程”科学评估体系。海南省的评估主要集中在三大矛盾突出领域:一是重大决策。包括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改革改制方案、社会管理措施以及建设规划的出台;二是重大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项目、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三是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影响大、涉众广、情况复杂的大型活动等。评估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四个方面。广东省政府颁布《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规定“政府规章实施后,根据其立法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并提出评估意见”。总体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使政府部门公共决策水平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公共政策评估的重要意义逐渐凸显,开始引起学界的关注。学者们就政策评估的类型、标准、作用及影响政策绩效的主要因素等进行了研究,但总体而言,相对于实践探索,我国对公共政策评估的研究明显滞后,已有的对公共政策评估的研究又多数停留在政策评估的重要性、必要性、评估主体、评估价值取向等方面,严格来说,是政策的执行力评估,与以“结果导向”和“公众满意度导向”为核心理念的绩效导向相距甚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且与已有实践相结合的公共政策评估方面的研究更加鲜见。

二、政府实行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影响因素

客观来讲,公共政策的绩效受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政策及其绩效之间不一定是直接的对应关系,绩效一方面是一种客观存在,另一方面又是一种主观判断,所以绩效是既客观又主观的存在,是对比政策实际结果与期望值之间的判断,所以它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同时,政策绩效的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之间、长期绩效与短期绩效之间也可能存在不一致,这些都增加了政策绩效评估的困难。但这些困难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不能对政府的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实际上,有很多因素恰恰说明进行政策绩效评估势在必行。

1.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的需要

过去政府管理中计划占主导地位,对公共政策进行绩效评估的需求不迫切。提出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公众作为服务受体,其意见和利益被摆在不可忽视的重要位置,政府管理和服务需要做到信息透明、公开公正,从而使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的需求显化。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主要围绕政策目标规划与设定、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目标评审与修正、目标实施过程监控与分析、目标实现程度评价、绩效学习改进与提升等六方面内容,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全面、可行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和制度框架,其本身就是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机制的体现。

2.政府公共政策数量增加、干预范围扩大,风险增加

作为公共产品的政策是国家的重要产出,随着公共服务的加强,政策产品总量不断增大,政策内容越来越细化,政策风险增加,政策的绩效评估需求量也随之增大。近年来,我国因公共政策不当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发,如20xx年8月份爆发的大连市民抗议PX项目和各地大量因房屋拆迁而引发的自焚事件,都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有利于检验政策的绩效水平,及时纠正政策失误和总结经验教训,实现政策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政府成本,回应公众诉求,提升政府形象,是进行政策调整、完善政策建议的重要依据。

3.已有的评估实践处于探索阶段,亟须进一步规范

目前已有的政策评估实践还处于起步和粗放阶段,虽然有了一定的探索,但评估制度还不规范,实施的随意性较大,评估指标、评估程序、评估结果缺乏规范性;重官意、轻民意,评估主体相对单一,专门的绩效评估部门、专家和民众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存在重评比轻改进现象,没有把评估与政府部门的持续改进结合起来;评估手段的量化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急需改进,使评估实现规范化、系统化。

4.公民参与意识与参政积极性增强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建设正在加强,公民的活动空间得到拓展,各种行业性的利益团体迅速成长,政治权利所直接支配的范围日益缩小,民主、利益、自由、法治、平等理念不断强化。社会领域壮大与发展的趋势必然发生治理社会主体的变化,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公民的参政提供了便利。这就要求政府提高政策制定的参与程度,通过参与政策绩效评价、满意度的参评等多种方式了解政策执行效果,并最终影响政策制定。

5.技术条件的改善为科学的政策绩效评估提供了技术支持

评估的技术条件,主要是指评估模型构造、评估标准设定、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设计、评估的技术路径等。西方国家公共政策评估大都在定性基础上构建定量模型。我国与西方国情有别,不论是单一政策或综合政策,政策制订、执行及结果的衡量标准存在完全不同的环境条件,但这并不是说不可以借鉴其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信息技术、统计技术、调研技术、监测技术等。在已有的技术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和政策属性差异分类,建立有针对性及适用性政策评估的技术体系,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评价模型,合理确定指标体系和指标的权重,设立大量具有可比性、可测量性和可计算性的绩效指标。

三、国外公共政策评估的经验

20世纪60年代以来,政策评估在世界各国中逐渐成为一种“成长工业”,成为监督政府公共开支、促进政策系统优化的系统工程。一些大学也纷纷建立了政策研究机构,提供研究数据,并为不断扩大的政策分析市场培养人才,关于公共政策评估研究的相关理论和方法都已大体走向成熟。概括来看,其特点如下:

1.发达国家政府普遍推行了政策评估

随着各国政府改革的推进,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韩国、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都开展了公共政策评估等。其类型大体可分为综合政策评估和单项政策评估两种。

实行综合评估的国家有日本、韩国、英国和法国等。日本不仅对内阁和政府各部的各项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而且对政府各部实施的政策评价进行再评价等。英国的政策评估将政府各部门的所有重大开支,以及政策在实施之前的各种建议,也纳入到评价范围。

实行单项政策评估的国家很多,几乎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实施了财政政策评估。美国、荷兰、加拿大、西班牙、德国、丹麦、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实行了环境政策评估。新加坡等国家实行了住房政策评估。还有许多国家在土地政策、教育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评估方面作了探索。

2.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组织体系完备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组织体系是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活动开展的组织载体,主要指评估主体与模式、评估机制与流程、评估结果应用等,涉及组织权、管理权与评价权。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组织体系的建设水平,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共政策绩效评价功能的实现和发挥。发达国家的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在评价组织上体现了如下特点:

组建专门的政策评估主管部门,总领政策绩效评估全局。美国的“国家绩效评议委员会”,负责对联邦政府的政策制定框架和政策绩效进行评价。法国的全国评价委员会,领导跨部门的评价工作。韩国除了专门的政策评价委员会,还有直属于国务的政策协调办公室,以及在政府内部专门设立的政策分析与评价局。日本的行政评价局,负责对内阁和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实施全面深入的绩效评价,同时对政府部门已实施的政策评价实施再评价。有一个专门进行政策评估的主管部门,能增强政策评估的组织保障,从而避免政策评估成为政府部门运动式或阶段式的活动,使政策绩效评估工作趋于连续,并使评估的权威性得到保障。

政策绩效评估活动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在发达国家,政策评估已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成熟的职业活动。政策绩效评估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素质要求很高。美国的政府和许多大学的政策研究机构,培训了一大批职业政策分析人员。法国政策评价从业人员的选择极其严格规范,必须接受资格认定,普通的大学毕业生要在专门的政策评价培训学校受训,接受严格的考核后才能成为正式的评价师。从业人员的高素质使政策评价的能力和水平日益提升,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评价主体的参与多元化,注重保障民意的表达。发达国家的政策评估活动中,参与者除了纯官方的政府部门外,其余有半官方组织(政府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如美国兰德公司、韩国的公共行政研究所等)、完全独立的民间组织(如美国布鲁金斯学院等)。在政策评估的过程中,除了专业政策评估从业人员外,会积极吸纳民间人士的参与,使政策评估不再局限于精英阶层,公众意志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法国的大区委员会由公务员、民选议员和评价专家组成。日本的政策评估和独立行政机构评价委员会,从全国专家学者和名望较高的人中选出5000名作为委员。政策评估主体的多元化,使更多的主体参与到了政策评价活动中来,民众政策参与的扩大,使公众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提升了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内容全面

在实行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国家,其评价内容一般既包括政策结果评价也包括政策过程或政策能力评价。如韩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通过了《政策评估框架法案》和《政府业务评价基本法》等法案,规定评价内容包括了政策结果评价、政策实施能力评价、公民或客户对政府提供的服务和政策实施的满意度的调查三个方面的内容。三个方面的评估主体及所侧重的方面各有不同。

政策结果评估主要是对政府机关及其代理机构所实施的政策进行绩效评估,强调通过评估来不断完善公共政策的制定,提高政府系统的服务效果。其做法主要是在办公室的协助下由政策评价者实施,政策评价者都来自政策分析和政策评价委员会,他们根据国家事务评价和协调规则制定评价的指导方针和评价标准,并对政策进行评价。

政策实施能力的评价主要关注政府机构实际执行政策的能力。评价主要由办公室官员来实施,他们包括了政府绩效评价单位的成员,并对其执行政策的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有政策协调办公室人员和政策评价者出席的联合会议上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意见。

公民满意度的调查由民间人士主导,体现公众对政府公共政策的主观感受,保障国民的公共利益表达,督促政府官员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整改,实现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的公正化和科学化。同时,韩国的政策评价委员会中仅有一位只挂职而并不履行评价的国务调整室室长是政府官员,其余皆为民间专家,表明他们对民间评估力量的重视和信任。

4.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技术精细

政策绩效的评估技术体系,主要是指评估标准设定、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设计、评估模型的构造、评估的技术路径等。目前西方公共政策绩效评估大都体现了定性分析为基础、定量分析为手段、十分注重细化指标设计的特征。如在《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指导下,美国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评估体系,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政策的质量、经济、效率、效果等绩效标准。法国国家审计学院为政府设计了40大使命,使命下面又细分不同计划,每个计划设5个目标,每个目标又设有2—3个具体指标,并明确具体任务的承担人。各部门在做政策绩效评价时,只需根据评价需求,在众多的目标中选择几个做,接受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和检查。法国的公共政策评价方式因政府行政级别不同而有区分。中央公共政策,由国家级的评价机构组织实施;大区公共政策,一般采用大区自己的集体评价机构,如大区评价委员会;省级政策,省政府下设评价处;中小城市,一般界定为5万人以上,则设评价专员。

在已开展的政策评估中,日本政府部门多采用PDCA的评价管理模式,即计划(Plan:Planning)——执行(Do:Implementation)——检查(Check:Evaluation)——行动(Act:Reflected in Planning),取代传统的计划——做——看(Plan—Do—See)和计划——操作——评价(Plan—Operation—Evaluation)等管理模式。相比于传统模式,PDCA有两个主要优点:一是评价广泛应用在了管理的每个环节。二是评价结果能及时得到反馈,并充分应用于下一阶段政策的制定。PDCA模式能及时发现项目、政策在设计和实施上的问题,对不合理或不恰当的项目、政策进行及时整改,并最终完善政策机构。资料显示,日本20xx—20xx财年,各部门共有241个公共建设项目因政策评价结果而被推迟或取消,涉及金额约4.1万亿日元(约3300亿人民币)。20xx财年各部门评价的389项政策中,有163项(占42%)在当年得到了修订或改进。

5.政策绩效评估有具体的法律规章作为保障

发达国家的政策评价工作十分重视程序化,对政策评价工作的步骤一般都有明文规定,细化的绩效评估标准和流程有力推进了政策执行。如法国的《研究政策与技术开发的评估》、日本的《政策评估法》、英国的《政策评估绿皮书》等都为政策评估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国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立法较早,法律条文也更加细化。1985年,法国政府颁布《研究政策与技术开发的评估》,对科技评价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指出:“法国研究与技术开发研究计划需根据各自的指标受到评价,在计划实施之前,评价的指标和方法都要确定,公共研究机构必须定期按照评价的程序实施绩效评价。” 1989年成立的法国国家研究评价委员会,要受到16个法律条款的约束,其机构职能、人员组成、评价费用乃至出差旅费都有明文规定。

日本政府20xx年通过了《关于政策评价的标准方针》,政策评价的客体、评价主体、评价视角和评价方式都有具体规定。同年还发布的《政策评价基本方针》,拉开了日本政府政策绩效评价制度建设的序幕。20xx年发布实施《关于行政机关实施政策评价的法律》(文献一般简称为《政策评价法》),对政策评价的目的和宗旨、范围和范畴、原则、评价主体、评价流程、评价标准、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应用作了明确规定。

在实施公共政策绩效评价时,为保证评价的有效性,法律通常赋予评价机构一些特定权力。如法国规定,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外,评价机构能接触所有被评价相关单位的资料,对任何地方进行检查。如评价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形成有价值的报告。评价过程中,被评价者如有异议,可以阐述其自身观点,由评价人员进行权衡。但评价报告一经确定,被评价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根据报告建议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四、我国实施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对策建议

1.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研究,条件成熟时设立专门负责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机构

政策评估是政府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工具。科学化、制度化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不仅反映政府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能力和效果,而且决定和影响整个政府的效能。目前,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公共政策的数量日益增加,干预规模日益扩大,政策实施的各种风险增加,社会对政策效果的要求和预期也日益提高,如何加强应对,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成为非常迫切的课题。尽管已有一些社会中介组织和高校的研究人员在做相关评估工作,但这并不能替代政府自身的主导性研究。

2.以重点领域的公共政策评估为切入点,逐步扩大政策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问题都会纳入公共政策制定的议事日程,也不是所有的公共政策问题都需要同步进行评估。我们认为,可以先对那些事关国计民生、具有广泛影响并亟待解决的、具有优先性的公共政策进行系统化的评估研究,如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政策、调节收入差距政策、环境保护与治理政策、治理贪污腐败政策、治安整顿政策、婚姻政策等,并逐步扩大到政策过程、政策能力的评估研究。

3.完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组织体系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的主体要进一步规范,使参与评估的机构、组织、公众在资格、条件等方面有章可循。一是国家机关专门绩效评估机构要由国家和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组织原则,按法定程序建立。二是中介机构性质的专门绩效评估机构要依据各类社会组织、教学研究机构的章程,经申请批准而设立。三是公民个人作为公共政策的对象和公共服务的消费者,要明确其具备相应的知识、经验、责任、采集政府绩效信息的渠道和能力。同时,对这三种评估主体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也需要有统筹考虑。

4.探索构建科学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指标要突出“三个结合”:一是系统与简便相结合。评估指标既要全面系统,又要抓住关键,工作方式方法既要综合配套,又要简便易行。二是能力指标与结果导向相结合。把结果作为绩效评估的目标,把决策过程和能力作为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保证。三是客观评价与满意度评价相结合。全面评价客观上“做出了什么”和主观感受上“做得怎么样”,在注重客观评价的同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满意度评价的科学合理性,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全面、可行的公共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和制度框架。我国地区差异较大,要结合我国国情、省情、市情等,从有利于改进组织管理、改造业务流程、关注绩效结果三个方面入手,以职能为依据,以各级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构建公共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的评价力度,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有针对性的评价,根据未来发展需要开展前瞻性和导向性的评价。

5.加快建设公共政策绩效信息平台

加快公共政策绩效评价技术平台建设,完善数据采集、反馈、分析和改进机制。一是开发 “公共政策绩效评价信息系统”。优化数据采集及反馈功能,被评对象报送各项指标的结果信息,经系统采集处理后反馈被评估单位,以促进被评估单位改进工作。二是建设公共政策绩效管理信息库。分类收集各单位公共政策绩效管理的做法和效果、意见和建议、问题和不足、改进措施,加强交流反馈、跟踪处理和统计分析,使之成为绩效管理工作的“电子智库”。三是实行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状况分析。充分利用实时评估和信息库数据,每半年对公共政策绩效的总体状况、实际效果和落后指标等进行综合分析,为改进绩效提供依据。

6.加强运用评估结果

加强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结果导向和刚性约束作用。可借鉴韩国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结果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布,同时在政策评估者、政府机构和代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联合会议上报告给和总统的做法,以及日本总务省和政府各部门每年除向国会提交年度政策评价报告书外,还将报告书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做法。建立公共政策绩效评估结果内部通报制度,将政策绩效分析报告以简报等形式印发各单位,互相借鉴,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结果定期向政府报告。

7.突出公众满意导向

完善满意度评估机制,突出公众满意导向。除涉及隐私、产权、国家和商业秘密外,把政策评估结论公示于互联网上,同时注明资料来源、模型假设、方法采用、数据分析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让社会能够清楚地理解政策分析的过程和结论。要充分听取和收集公众对政府的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的公众满意度调查。如20xx年中秋国庆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群众议论很多,建议有关部门就“好事办得怎么样”进行政策评价,将决策始末、执行过程等做出认真分析,这样不仅可以还政府一个公道,而且让社会了解今后该项政策会怎样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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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利部门干部交流工作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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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干部交流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推动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发挥关键作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把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骨干力量,是时代的迫切要求。建立和实行干部交流制度,是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单位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XX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在深入学习《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对全局科级以上干部交流工作进行了调研,摸清了现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做好干部交流的办法和措施。

一、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

截止XX年10月,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总数为814人,其中处级干部98人,占干部总数12%;科级干部287人,占干部总数35%。

(一)处级干部基本情况

正处级干部40人,其中:领导职务33人,非领导职务7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19人、6-9年的16人、XX年及以上的5人;年龄36-40岁的3人、41-45岁的12人、46-50岁的15人、51岁及以上的10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29人、大学专科9人、中专及以下的2人。

副处级干部58人,其中:领导职务44人,非领导职务14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23人、6-9年的26人、XX年及以上的9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人、36-40岁的8人、41-45岁的20人、46-50岁的13人、51岁及以上的16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36人、大学专科15人、中专及以下的7人。

(二)科级干部基本情况

正科级干部203人,其中:领导职务153人,非领导职务50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105人、6-9年的59人、XX年及以上的39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37人、36-40岁的40人、41-45岁的53人、46-50岁的43人、51岁及以上的30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76人、大学专科77人、中专及以下的50人。

副科级干部84人,其中:领导职务63人,非领导职务21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41人、6-9年的37人、XX年及以上的6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7人、36-40岁的22人、41-45岁的18人、46-50岁的8人、51岁及以上的9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27人、大学专科37人、中专及以下的20人。

以上数据表明:我局的干部队伍在同一岗位同一职级的任职年限较长,任处级职务6年以上的占处级干部总数的47%,其中XX年以上的有14人,占14%;任科级职务6年以上的占科级干部总数的49%,其中XX年以上的有45人,占16%。干部的年龄有老化趋势,40岁以上的人员占主体,其中处级干部40-50岁的占61%,51岁以上的占27%;科级干部40-50岁的占43%,51岁以上的占13%。科级干部中中专及以下的学历占24%,学历层次明显偏低。

二、近年干部交流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这一目标,以规范程序和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一是针对实际,突出交流重点。我局干部交流的主要对象是:对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实行年限性交流;对有发展前途的青年后备干部实行培养性交流;对班子之间闹不团结的实行调整性交流。二是完善机制,规范操作。为规范干部交流工作,XX年3月我局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干部交流的对象、范围、程序、交流工作纪律,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干部交流工作,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注重培养,增长才干。我局把干部交流作为培养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干部在不同岗位和不同单位、部门任职,使干部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和考验,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XX年以来,我局共交流处级干部17人次,其中机关部门之间交流2人次,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交流8人次,局属有关单位班子成员之间交流3人次,机关与局属有关单位之间交流1人次,直属事业单位调任局属有关单位1人次,局属有关单位与工程维修养护公司之间交流2人次。另外,选派4名处级干部交流到西藏水利厅任职。局属各单位科级干部共交流71人次,其中:局属机关各部门之间交流19人次,机关与三级基层单位之间交流(含提拔交流)31人次,三级基层单位之间交流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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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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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报告

为助推我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的的步伐,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就我院干警队伍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干警队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经省编委、总局编委核定我院设置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处、监察室、立案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

现设有x个中心法庭:分别是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设有x个办案组:分别是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4个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

(二)干警队伍情况:我院编制xx人,在岗干警人数xx人离岗待退干警x名。干警年龄层次情况:35岁以下干警xx人,36岁至45岁干警xx人,46岁至55岁干警xx人,56岁以上干警x人(含4名离岗待退干警),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2岁;学历情况:大学本科以上xx人,其中,取得研究室学历1人。大专2人;职级情况:副处级以上x人,正科级4xx人,副科级x人,科员级xx人。审判职务情况:具有法职资格人员xx人(含行政部门法职人员x人),助理法官x人,书记员x人,微机员x人,法警x人,通过司法考试xx人;政治面貌情况:中共党员xx人,共青团员x人,群众x人。

干警招录情况。自xx年以来,以各种方式招录干警xx人,其中组织调入干警x人,以公务员招录干警x人。其中: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法警x人,微机员x人,书记员x人。

干警流失情况。自xx年以来,共流失干警xx人,其中退休x人,调出x人。流失干警职务为法官x人,法警x人,书记员x人。

二、目前我院队伍建设现状及分析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大多数干警能够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开拓进取,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人机制问题。在用人机制上由于历史的原因,一部分靠论资排辈在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占据了领导位置,不同程度挫伤了一些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了干好干坏都一样,熬年头等位子的消极情绪。

2、人员专业结构问题。从学历结构上讲,我院高素质人员严重短缺,仅有x人考取了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在全院本科学历以上xx人中,全日制本科学历只有x人,仅占全院本科学历人员x%。从专业素质上讲,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岗位的要求,缺少独挡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特别是法庭已经出现审判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由于近两年部分法庭庭长即将退休,法庭庭长选任存在潜在危机。

3、基层法院缺乏在职专业培训能力水平较低。虽然对业务培训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定了培训计划,但对培训工作只是流于表面文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新型的疑难案件也逐渐出现,而由于审判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大多数干警知识更新不到位,理念滞后,存在坐吃山空、凭老经验、按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办案吃力费时,质量不高。

4、法官的后备力量断档。从年龄、学历等结构可以看出,大部分法官都是先高中(初中)升专科后,再专升本学历,第一学历较低,由于建院初期至90年代中期进人门槛较低,相当一部分干警理论知识功底匮乏,而这一部分人员目前基本都工作在审批一线岗位,院机关及法庭中层领导绝大多数也是由这部分人员担当,导致审判工作质量不高,因此急需补充法官的后备力量。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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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女子创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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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创业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推进,女性创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和特点,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女子创业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一)

近年来,**县妇联围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创新创业,把扶持服务妇女创新创业、促进就业作为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强培训宣传、促进交流合作、开展创业服务、办理小额贷款等,主动服务妇女创新创业,推动妇女发展。

一、 女性创新创业的现状

**县总人口为88.91万人,其中女性43.29万人,18-55岁女性劳动力18.9万人,每年新增女性劳动力3000余名。据相关部门统计,至2019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女性注册的分别有6798家、515家,分别占全县总数的32%、12%;女性就业人数19.1万人,占全县总数40%。参加创业培训人数3052人,其中女性1495人,占49%,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人数10131人,其中女性3241人,占32%。

1、女性创新创业队伍不断壮大。2019年,**县成立了女企业家协会,协会中逐步凝聚了江竹业、嘉佳锑业、金龙渔餐饮、云龙鞋业等58名有经济头脑、敢闯市场的女性创业者,她们成了女性创新创业的示范带头人。在她们的带领下,女大学生、专业女技术员、新型女农民将成为创新创业的后备军和生力军。

2、女性创新创业环境更优。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为女性创新创业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先后出台了《**县鼓励全民创业暂行办法》、《**县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出台了创业注册、审批、经营、指导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给予创新创业者资金、税收、补贴等多方面的支持。在省、市在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细则中,明确规定“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女性最高为8万元。”近五年来,**县面向女性发放小额贷款9365万元,占全县总数的45%;在开展创业就业培训中,每年开办2期以上女性专题班;妇联、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春风行动招聘会”、“每月企业招聘会”、“创业专家坐诊咨询”等活动,促进了创业与就业的有效对接。

3、女性创新创业自身优势明显。女性有观察敏锐、吃苦耐劳、刚柔相济、认真细致等创业优势,注重以人为本管理企业,在机制育人、事业留人、福利护人方面,思维缜密,更具亲和力、凝聚力。女性创业相对较保守,选择传统优势领域,稳中求进,成功率较高。创业女性更热衷于回报社会,她们大多是各级妇联组织扶贫帮困活动的慷慨解囊者,近五年来,**县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共捐款120余万元用于扶贫帮困等活动。

二、 女性创新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创业存在局限性。女性创业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个体工商户多,自主办企业少;服务行业创业多,加工企业涉足少;管理创新的多,技术创新的少。女性创业以个体经营形式为主,相对集中于批零贸易、餐饮、社会服务、农产品加工等。她们依靠吃苦耐劳、勤俭节约和传统经验完成了原始积累,但大多女性从事的行业、自身知识见识等局限,与当今市场的瞬息万变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不相适应,在市场机制中,女性创新创业无竞争优势。

2、扶持服务不完善。性别意识在创新创业决策和政策

中体现不够,缺乏针对妇女创新创业的系统性指导扶持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落实创业政策中,对女性创新创业针对性、实用性不强,程序较复杂。妇联系统指导妇女创新创业无行政职能,缺少专项资金,部门支持程度不一。

3、观念障碍难逾越。在传统观念影响下,有的男性宁要“贱内”而不喜欢“女强人”,致使女性在事业中不思进取,缺乏创业动力,不加强学习,不更新专业知识技能。有的女性存在依附心理,认为干的好不如嫁得好,没有创业意识;有的女性得过且过,没有创业激情;有的女性创业观念陈旧,眼高手低,抓不住创业机会。即使已创业的女性,仍肩负着事业家庭双重担子,创业成功需要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努力,做出更大的牺牲。部分女企业家存在小富即安思想,影响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三、 推动妇女创新创业的对策建议

1、 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公布各项惠民政策;要通过创新创业比赛、创业分享会等活动,发现培养推介女性创新创业典型;要积极发挥女企业家的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开展“创新促发展 创业她时代”活动;加大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创业项目的宣传,引导妇女拓展创业领域,走创新创业新路子。

2、 拓展创业领域。完善培训教育。完善长效培训机制,培育壮大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性创业后备队伍。积极争取女性创新创业培训资金,培养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巾帼创业基地和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引导女科技示范户和农村女能人学用科学技术,传播经营理念。针对知识女性、下岗创业女性、返乡创业女农民等不同层次女性的创业需求,开展分类指导和对口培训。

3、 优化政策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制定有利于妇女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女性创新创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激励广大妇女创新业、创大业。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能动作用,竭诚为广大妇女提供政策、融资、信息等服务,协调人社、金融、执法等职能部门,为妇女创新创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民创业工作的深入推进,女性创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和特点。在服务女性创业的过程中,**县妇联作了一些调查分析和基本思考。报告如下:

一、**县女性创业现状与特点

1、女性创业主体增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女性创业者不断涌现,她们充分发扬勤劳、勇敢、智慧的优良传统,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自觉提高自身素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了由农民和市民向产业经营者的转变。据了解,目前全县有女性创办企业750多家,女个体工商户9200多户;省、市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6个。

2、女性创业领域拓宽。随着女性创业者的不断增多,以及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眼界的日益开阔,女性创业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她们不仅在针织服装、美容美发、商业服务等女性创业比较集中的领域长袖善舞,更有很多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性创业者拓展到机械制造、规模种养殖业、房地产、外贸流通、电子信息等各行各业,创业妇女在更宽、更广的领域中创造社会财富,展现巾帼风采。

3、中青年女性成为创业主力军。在接受调查的创业女性中,30岁以下的占9.1%, 30至40岁的占38.1%,40至50岁的占46.7%,50岁以上的占6.1%。可见,中青年女性创业者群体己逐渐成为女性创业者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4、女性创业带动就业明显。女性创业大多集中在针织服装、美容美发、商业服务、规模种养殖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加之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大力培树各类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援助行动,切实为女企业家、女能手搭建用工平台,帮助城乡富余、未就业妇女实现就业,带动妇女在家门口增收致富,女性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倍增。

二、**县女性创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女性创业总体数量偏小。调查显示,创业者数量上表现明显的“男多女少”特征,全县女性创业者约占全县的25.1%,规模企业更是屈指可数。调查还显示,女性准备创业、想创业、敢创业的人员跟男性相比也相对较少。

2、女性创业做大做强不多。主要表现在被调查的女性创业者多选择比较容易进入行业,所需资金较少,科技含量低。加之思维层次不够,格局低,多采用传统管理和经营模式,产品主要以中低档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创新能力不强,这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发展的潜力不足,难以做大做强。

3、女性创业资金不足。女性创业者在投资创业时比较谨慎,大多初始资金往往来源于个人和家庭的劳动、经营所得的积累,或者通过银行贷款、朋友借支等途径筹措。虽然妇联等有关部门可以提供“妇女小额贷款”和担保贷款,但资金额度有限,成为制约女性创业的瓶颈。

4、女性创业缺乏项目途径。从调查中看,由于女性与外界的接触面相对不宽,获得信息的渠道少,女性创业不乏有四种途径:靠亲戚朋友带、自己盲目投资或随大流、靠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推介、相关媒体报道。部分女性虽有创业的愿望,但是由于对市场需求不能准确把握,因此无从自我定位,使她们处于一种有想法而无行动或者有行动而无方向的半盲目状态,这种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女性创业的难度。

5、女性创业受传统观念和水平能力束缚。调查显示,在很多家庭中,男劳力外出打工,家庭中老人的照顾,孩子的教育都有妇女承担,使广大妇女缺少创业的基础条件。部分女性对自主创业存在着畏难情绪,思想保守,满足现状,担心投资不赚钱,害怕失败。女性创业的主动性和客观条件的不足,限制了女性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女性文化程度相对于男性仍然偏低,由于缺少专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很多女性没有创业所需的一技之长和相关创业知识,这些都进一步局限了女性在发展经济中的潜力和作用,阻碍了女性创业发展。

6、女性创业利用政府的扶助资源程度不高。一方面妇联作为直接服务组织,在手资源很少,帮扶力道不够。另一方面,女性在相关信息的搜寻或取得上的渠道较弱,政府也存在着“看大不看小,看外不看内”现象。而且,从政策层面上看,女性无明显优势,创业女性期待政府进一步优化环境,对女性创业者提供政府投资基金或税后减免,给予企业更多高效服务和宽松政策。

三、下一步建议措施

1、激发创业动力,以宣传促动创业。注重宣传的多样化,一方面做好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通过编印发放《创业政策汇编》、《女性创业指导手册》等,让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进村入户,人人知晓;另一方面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的宣传,营造知创业、想创业、敢创业、创大业的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通过拍摄女性创业专题片,组建巾帼创业宣讲团,举办“巾帼建新功”演讲比赛、“巾帼自主品牌评比”、“创业设计大赛”等活动,让更多的城乡妇女增强创业欲望,提振创业信心。

2、培树创业典型,以典型引导创业。大力挖掘创业典型和创业成功事迹,通过评选表彰“十大巾帼创业明星”、“百名创业致富女能手”、举办巾帼创业事迹报告会、在报纸开办“巾帼风采”专栏等,让创业成功者深入社区(村)现身说法、抓点带面等方式传播创业精神,宣传创业事迹,使妇女走近创业典型,感受创业成果,有榜样可学,有经验可取,激发创业动力,克服畏难思想,从而形成创业的热潮。

3、提高创业能力,以培训推动创业。依托县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牵头妇联、人社、农委、科技、教育等部门联动加强创业培训工作,量质并举,形成“创业普训”长效机制。在创业培训方式上,实现从培训学员到培育市场、从理论培训到创业实训的转变,更好地发挥各级各块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孵化园作用;在创业项目带动上,实施一地一品工作方式,从注重个体帮扶到注重项目带动转变,扩大帮扶工作面。比如,通过举办“网上创业”培训班项目,带动进行“淘宝式创业”,通过举办美容、服饰创业培训,实现一条街联动创业等。

4、完善政策体系,以服务支持创业。进一步发挥县全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县巾帼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作用。落实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优惠政策时,向女性创业者予以适当倾斜。推动增加妇女小贷担保基金,配套增发妇女小贷额度,放大女性创业专项资金扶持效应。建立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和城乡创业担保贷款互通机制,做到创业贷款手续办理“零距离”,创业扶持政策享受“零障碍”。同时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实验)基地建设,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场地困难,加快创业项目库建设,做好创业项目推介工作,最大程度的满足创业者对于创业项目的需求。通过指导中心专家志愿服务团为有创业意愿人员和已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用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积极探索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办法和经验,用更好的服务帮助创业者创业,促进其发展。

5、加强部门协调,以合力引领创业。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一项政策的最终落实都可能涉及好几个部门,县妇联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深度研究,把握态势,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整合各部门力量,发挥政策载体引导撬动作用,顺势而为,以政府部门的合力来引领创业。最大程度的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内容,最大限度的减少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发挥“联”字优势,以抱团促进创业。对初创业女性,提供妇女小贷资金、项目信息等支持,遴选一批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的成功女企业家、女能人,组建巾帼创业导师团,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对创业成功女企业家,帮助提升思维层次,牵线一些前沿理念公司,帮助女性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设计,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强全县创业者之间交流沟通和合作联系,建立创业女性微信群,筹备开发“女企业家联盟”手机终端app,打造基于云服务的女性中小微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为女企业家提供企业产品发布、业务对接、营销传播等服务。牵头借力县支柱产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植(殖)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拉动作用,引导女性开展区域性的配套创业项目,形成产业链,推动单个创业向抱团发展,向“专精特”提升,提高组织程度、技术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妇女创业层次整体提升,促进妇女创业成功率和致富倍增效应。

7、发挥“联”字优势,以抱团促进创业。对初创业女性,提供妇女小贷资金、项目信息等支持,遴选一批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的成功女企业家、女能人,组建巾帼创业导师团,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对创业成功女企业家,帮助提升思维层次,牵线一些前沿理念公司,帮助女性创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设计,促进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加强全县创业者之间交流沟通和合作联系,建立创业女性微信群,筹备开发“女企业家联盟”手机终端app,打造基于云服务的女性中小微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为女企业家提供企业产品发布、业务对接、营销传播等服务。牵头借力县支柱产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植(殖)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拉动作用,引导女性开展区域性的配套创业项目,形成产业链,推动单个创业向抱团发展,向“专精特”提升,提高组织程度、技术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妇女创业层次整体提升,促进妇女创业成功率和致富倍增效应。

女子创业调研报告范文(三)

为了解我市女性创业现状和需求,找出影响女性创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从4月份起,**市妇联采取个案访谈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女性创业情况展开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30份,涉及86个街道社区和144个农村村组。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1、女性创业发展态势良好。从时间上看,创办时间在5年以上的占62.5%,1-5年的占38.5%,女性创业在市场竞争中经受住了考验。从效益上看,创始资金5万以下的企业占48.7%,5-10万元的占21.6%,10-20万元的占18.2%,20万元-50万元的占8.8%,50万元以上的占2.7%,女性创业普遍起步低、投入少。但经过数年经营,这些企业目前拥有的资产总额50万元以的占30.9%,20-50万元的占25.1%,10-20万元的占18.5%,5-10万元的占20.1%,5万元以下的占5.4%,女性创业财富普遍增加。

2、女性创业环境得到改善。一是得到社会的认可。女性创业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从事商贸流通的占27.9%,加工制造的占22.63%,餐饮业的占22.63%,特色种养的占15.26%,服务业的占11.58%,打破了以往局限于零售业和服务业的格局。二是得到家庭的支持。65.2%的创业女性中创始资金来自家庭储蓄和亲友资助,是家人和亲友的帮助让她们走上创业之路。而且,她们当中已婚且与孩子同住的占84.4%,在获得事业的同时还享有完整的家庭生活。三是得到了同行的尊重。由于过去社会上的误解和偏见,女性在创业过程中往往会更真诚,考虑得更周全,对细节看得更重,因而在行业合作中,更细致到位,更容易获得同行的认同和尊重。在调查中,94.7%的创业女性对现状表示满意。

3、女性创业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学历改善。被调查的创业女性中,小学文化的占5.8%,初中文化的占22.6%,高中及职高的占30.3%,大中专文化的占32.3%,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创业女性占41.5%,整体素质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二是参与广泛。创业女性越来越多,覆盖各个年龄阶层。在被调查的对象中20-25岁的仅占13.3%,25-30岁的占16.7%,30-40岁的占34.8%,40岁以上的占35.2%。三是经验丰富。所有调查对象都有相关工作经验,在两家以个企业工作过的占7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占68%,接受相关创业培训的占53.7%。通过实践锻炼,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强度太大。创业女性家庭、事业一肩挑,普遍反映比较累。调查显示,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仅占36.7%,超过8小时的占64.3%,甚至有10.6%的女性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每周没有双休的占61.8%,从未享受过年假的占49.2%。就是在如此高强度的状态下,仍然有59.6%的创业女性把照顾家庭、教育孩子当成生活重点,可见她们内心仍然倾向家庭,做一个贤妻良母仍然是许多创业女性放弃不掉的责任。

2、创新精神匮乏。女性创业普遍存在固步自封,创新能力不强的现象。表现为:异地创业较少,调查显示,选择在本市本地创业的女性占90.1%,本省非本市的占9%,外省的仅占0.9%,大多数女性害怕面对一个不熟悉的环境。企业管理欠科学,在女性创业的企业中,独资经营的家族式企业占60.5%,与朋友或亲人合资的占37.9%,引入外资的完全没有,她们害怕与他人在资产方面有纠葛,担心讲不清、理还乱,担心权益无法保障。企业经营范围受限,女性创业排名前4的行业分别是餐饮业、批发零食、加工企业、服务业,这些企业占到七成,对于一些陌生行业,大多数创业女性表示不怕涉足。

3、借势借力不够。一方面信息单一,无法借势。43.3%的女性表示信息来源于自己平时接触和了解,27.5%的表示来源于朋友交流。单一的信息渠道容易造成后知后觉,女性创业在政策运用上明显弱势,仅有6.4%的创业女性享受了贴息贷款等政策扶持。另一方面,胆量太小,不敢借力。女性天性胆小谨慎,在创业投入多数选择稳打稳扎、小步慢走,调查中只有5.2%的创业女性选择过融资,9.4%的选择过银行商业贷款。这种“输不起、亏不起”害怕心理,致命她们错失了很多发展机遇。因此,女性创业企业规模都不大,雇工7人以下的占69.1%,8-15人的占11.1%,15人以上的占19.8%。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前面分析女性创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2、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创设女性创业平台。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为女性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贷款、宣传服务和创业指导,编印包括优惠政策、创业典型、创业小常识等内容的女性创业指导手册,引导妇女实现多层次、多领导发展,科学理智地选择创业项目,提高女性创业成功率。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推动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妇女创业,大力树立、培养、宣传、表彰优秀创业女性,引导更多的女性走创业之路;从生活和事业上关心创业女性,组织专家学者为她们提供学习帮助、信息指导,促进女企业家联合会等女性组织进一步发展,为创业女性扩大联谊、互通信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创设平台,激励更多的创业女性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新的业绩。

3、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女性创业者综合素质。设立女性创业培训机构,为女性提供的创业技能培训,提供最新资讯,加强对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学习和推广国内外企事业管理的成功经验与科学管理知识,切实提供创业女性的经营管理能力。建立女性创业指导中心,完善创业辅导机制,积极开展创业计划大赛或组织女性创业实践,提供女性的自我效能感锻炼女性的创业能力,针对创业意向进行个性辅导与跟踪扶持,解决女性创业过程中的相关难题。开展创业女性心理健康服务,举办心理讲座,培育良好地心理素质,缓解创业压力,引导创业女性在事业和家庭之间寻找平衡和谐,以更加昂扬的激情投入各项事业建设,实现女性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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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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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浅谈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一、什么是非法证据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的基本特征在于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根据《刑事诉讼法学》关于证据“合法性”的阐述,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运用。2、证据必须具有合法的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形式共用七种,包括(1)、书证、物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6定、鉴定勘验、检察笔录;(7)、视听资料。3、证据必须有合法的来源。4、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我国没有完全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因此对于“非法证据”的概念没有权威的定义,但根据以上对于证据合法性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或用其他不正当的方法获取的证据。一般认为,非法证据来源于非法的取证行为:1、非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包括采取暴力、胁迫、欺诈等手段获得的言词证据等;2、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实物证据;3、非法定主体取得的书证、物证。 二、世界各国对于非法证据的取舍态度 美国是实行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主要国家。它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通过违法的、无根据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证据,以及通过违法收集的证据发现、收集的证据(派生证据)均应排除。根据“毒树之果”的理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其使用是有害的,因为它会鼓励警察的违法行为,纵容对公民隐私、住宅和人身等权利的侵犯,破坏法制。但由于犯罪浪潮的冲击,为增强有罪证据的力量,近年来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认了规避排除规则的一系列例外。如“最终或必然发现”的证据不适用排除规则;侦查人员不是明知搜查和扣押是违法的,即出于“善意”也不适用排除规则。此外最高法院还进一步提出,警察的非法行为必须与犯罪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一起衡量。也就是对非法搜查获取的证据的取舍作利益权衡。 英国、德国、法国等西方国家与美国的态度有所不同,这些国家并不一般地排斥违法取得的物证。而是注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排除违法证据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进行利益权衡,同时赋予法官一定程度的对于证据取舍的自由裁量权。由于价值观念的差别等原因,这些国家对违法证据取舍的倾向性也有一定区别,但总的看,排除违法物证并未在这些国家形成一个确定的证据规则,在实务中,对这些证据排除大多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在日本,最高法院在1949年的判例中肯定了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材料的证据能力。理由是,收集程序的违法不会改变证据材料的性质和形态,因而不会改变其作为证据的价值。此后30年最高法院对非法证据均持肯定的态度。但到了1978年最高法院在判例中提出了符合以下二条件所取得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即(1)、证据物的收集程序有精神重大违法的;(2)、从抑制将来的违法侦查的角度来看将该证据物作为证据是不适当的。这一判例体现了日本刑事诉讼在注重实体真实性的同时已开始注意程序公正。 三、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确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9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第160条规定:“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 四、目前我国法律界对于非法证据效力的不同观点 1、一律排除说,即否认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理由是:非法取证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因非法取证行为与所取得证据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否定非法取证行为的同时,也应该否定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如果仅从程序外以其他方式对非法取证行为进行处理,在诉讼法上却承认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则难以从根本上遏制非法取证,侵害公民~的现象。 2、真实肯定说,即主张把“非法手段”与“证据”区别开来,对违法取证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和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但非法取得的证据材料若与案情相关,仍可采用。其理由是:“实事求是”是我国证据制度的核心,我国刑事诉讼法追究实质真实,而不是只要求形式上的“合法”,把起初而相关联的证据予以排除,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从而导致放

纵犯罪。 3、线索转化说,即把非法取得的材料看做“证据线索”并以此为线索,依法定程序重新取证和查证,从而将非法证据转化为合法的证据。其理由是:(1)、我国目前的刑侦技术手段落后,刑侦水平较低,人员素质薄弱,如果对刑事非法证据的衍生证据不采信的话,将妨害最终完成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任务;(2)、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是在均衡原则下偏重实体;(3)、虽然衍生证据的线索是非法的,但并不影响衍生证据的真实性、联系性和合法性。 4、区别证据种类说,主张将非法取得的口供与物证材料区别开来,,前者无论真实与否,都应予以排除。后者是以物品的性质、外部形态、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性的证据,与言词证据相比,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对此应以采信为妥。其理由是:“非法取得的口供虚假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把非法取得的口供作为证据使用,无异于承认或允许刑讯逼供。而物证不同于口供,实物证据不会因为收集程序而改变其性质。” 5、例外排除说,即对非法取得的证据原则上不能采用,但应设若干例外。这些例外情形主要可以考虑以下两方面因素:(1)、案件的危害程度;(2)、司法官员的违法程度。法律可以从上述两个因素的单独或综合之中设定若干个例外情形。 五、非法证据效力认定的价值冲突 以上各种学说的分歧是基于不同的价值选择的结果,是刑事诉讼法律价值冲突在司法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主要表现在: (一)、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冲突的集中体现。所谓实体真实也被称作实体正义是指司法活动中就诉讼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处理是真实的。所谓程序正义是指诉讼活动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的。对于认定非法证据的效力而言,采信非法证据表明证据的证明能力优先于证据的证据能力,就是证据的证明性优先于合法性,这将有助于发现实体的真实,实现刑事诉讼的工具价值;排除非法证据表明证据的证据能力优先于证明性,将有助于维护程序的公正,实现刑事诉讼的目标价值。 (二)、打击犯罪与保障~冲突的集中体现。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从根本上说就是对惩罚犯罪、保护~这两种社会价值的追求,在根本上是统一的。一方面,国家通过刑事诉讼活动,要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国家还须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的、无理的侵犯。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者却难以保证完全一致。体现在对于非法证据的认定上,对于非法证据的舍弃,是对非法取证行为的结果的排除,尽管因非法取证的行为使证据材料丧失其合法性,但因此而舍弃其证明性与相关性,可能造成犯罪分子逃避刑罚处罚的结果。而采信非法证据,则可能鼓励司法人员违法办案,只在乎结果而不在乎过程,造成公民权利被侵犯的后果。 协调两种不同法律价值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使两者在合乎理性的范围内保持最大限度的统一,应当树立刑事非法证据运用中价值冲突时各种利益的均衡观念和均衡价值观,在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之间达到某种平衡。反映在刑事非法证据的认定上,应当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合理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六、关于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绝对排除刑事非法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即以人的言词陈述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其真实性不仅受到客观因素、陈述者的主观倾向的影响,而且还与陈述者的感受力、记忆力、判断力、表达力密切相关。这类证据是否真实可靠与人的因素联系较大,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更是以损害~为代价的,其真实性也会受到破坏,不应作为定案的依据。此类刑事非法证据应予以绝对排除。在我们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可以对侦查人员的讯问行为进行规范,告知犯罪嫌疑人所有的权利;严格规定讯问的时间和地点;赋于律师刑事侦查在场权等。 (二)、相对排除刑事非法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以物品的性质或者外部形态、存在状况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以及内容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非法实物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相当非法言词证据而言,所起比重不大,其非法取得的物证并不因为非法取证行为而会破坏其真实性,因此在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上应加以区别:对于在案件中起到不可替代作用的物证,且有相关证据证实其内容真实的证据应予采信;对于在案件中虽起到不可替代作用但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的应予排除;对于在案件中并非起到不可替代作用的证据应当及时的用其他证据代替或者将其转化为合法证据。 (三)、加强对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执法观念 建立并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势必对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侦查人员充分了解非法取证的危害性,规范侦查和取证行为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收集证据;正确对待排除非法证据的做法,积极配合有关各方排除非法证据。要求检察人员了解每个证据的取证过程,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严格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不得将非法证据作为批捕和起诉的证据使用。要求审判人员坚持司法独立,提高法律水平和逻辑能力,对于是否排除非法证据实行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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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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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嫁土地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是指农村妇女因婚嫁而导致的土地承包权和相关经济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主要集中表现在农嫁非农、嫁入外村但户口仍留在本村的妇女及她们的子女不能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及村民待遇。还有离婚或丧偶妇女也要丧失她们所拥有的一份土地。为深入了解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状况,更有针对性的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区妇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不同形式,对全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此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725份,收回有效问卷661份,回收率91%。调查结果显示,鼎城区农村妇女的生活状况整体上是比较平稳的,在土地初次分配中不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都能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但由于婚嫁、移居等不同原因,有些村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失地情况,在失地妇女中,90%以上都是已婚妇女。

二、当前侵害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几种形式

1、结婚妇女可能首先失去娘家村的土地承包权。按照传统习惯,一般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妇女结婚后都将户籍从娘家迁移到婆家村,因此,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利流失。受传统习俗的影响,绝大多数出嫁女并不依法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她们中的许多人甘愿在出嫁或离婚后将属于自己的一份土地留给父兄、前夫或前夫的家庭。本次调研中,有超过90%的出嫁女在婚后自愿放弃,这说明大部分人仍然被禁锢在封建传统的思想之下,极少有通过法律获取自己应有的土地权益者,即或有这样的妇女也很难得到社会习惯的支持。

2、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户籍分地原则”赋予了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的新媳妇获得承包耕地的平等权利,但是有的村庄认为嫁入的新媳妇是外姓人,不予以承认,有的村庄没有足够的“机动地”可以随时用来补充新增人口的承包耕地,更有的村庄按照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一成不变,新媳妇以及其他新增人口都只能“排队”等待。在鼎城区农村妇女中,有过一成的妇女并未将户口从娘家迁出,这或许也是因为知道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而想出来的一种解决捷径。

3、离婚或者丧偶妇女土地权利也面临一次裂变。在一些地方,土地被看成夫家的财产,离婚妇女不敢提出要土地的要求,由于怕失去土地而失去生活来源,所以有些破碎的婚姻关系,女方也不敢轻言离婚;有的村庄因无土地可用于分配,不接收离婚妇女的户口。有些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丧偶后即失去了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土地权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

三、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产生的原因

1、根深蒂固的农村封建思想仍然存在。由于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许多村民甚至村干部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男娶女嫁应“从夫居”,既然出嫁了,就应该去夫家享受权益,不应再在娘家享受权益,不能与娘家的村民争土地、争饭吃,这种农村封建思想严重制约着农村妇女的思想,而且在她们不了解法,不懂法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负面的结果。但在所收回的问卷当中,基本上所生的子女有超过一大半都没有被牵连而无土地及相关收益,虽然在封建思想中,他们没有理由争分土地和经济利益,这说明社会还是在不断进步的。

2、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发生冲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并且规定了调整土地或收回土地的条件和程序。然而,《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各村的落实情况却不尽一致。有的村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有的村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个别村还存在“五年大调整,三年小调整”的做法,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种政策执行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土地调整的不同步,使相当一部分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被收回,而嫁入的地方因已经调整完土地或者不调整土地又得不到土地,从而沦为失地妇女。

3、利益驱动导致矛盾加剧。当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村级集体迅速壮大,当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经济收益及宅基地。农村户口利益的优厚使经济发达村的出嫁女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镇男子结婚的“农嫁居”妇女更不愿随其夫将户口迁往城镇。长此以往,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们认为自身的利益被抢走了,所以纷纷排斥“出嫁女”、“离婚妇女”等边缘人群。

4、救济缺乏得力措施。救济手段的缺乏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始终难以得到解决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许多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乡/镇政府或街道,总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区妇联,区妇联缺少相应的执法权限,想愿意而力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街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协调法院,法院因为村民委员会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尽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胜,执行起来也很难。以上种种,使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妇女们往往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很不容易。

四、针对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产生的建议和对策

1、加大普法力度。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要采取各种手段,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要广泛深入地搞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实现。

2、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农村问题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各村因历史传统、具体情况的差异,就土地权益分配等方面制订的村规民约也各不相同,五花八门。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

3、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让妇女拿到“话语权”。组织广大妇女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地学习《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等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基层也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农村妇女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以制止和减少甚至杜绝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

4、强化保障机制上得救济措施。一是政府要协助解决。尽管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但实际上该项制度的实施要地方基层政府的指导,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侵犯屡见不鲜,转变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绝非一日之功。因此,要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指导协助。二是设立仲裁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土地承包当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未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设置问题,导致农村妇女并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行使仲裁职能而无法申请仲裁。为此,建议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的条文进行修订。应明确仲裁机构的具体名称和履职机关,为农村妇女申请仲裁指明方向。三是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比如说,法院的受案范围、管辖地和诉讼时效等等。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公正的司法判决并不意外着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就得到了相应的保障,还涉及到判决结果的执行问题,执行难始终是一个难破的司法问题,仍需要政府部门和农村自治组织加强配合,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力求保证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得到切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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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     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梁三利,司法管理博士生,江苏钟山明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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