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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收入的调查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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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收入调查报告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以保障农民收入快速健康发展。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农民收入依然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加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严峻的挑战。作为一个农村人,我不禁要问:到底是哪些因素导致农民增收困难,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利用假期时间对自己所在县农民增收问题做了一次深入调查,以期为本地农民增收困难问题的解决提供合理化建议,帮助当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选取惠民县有代表性的部分村庄进行调查,采用入户走访、实地 调查等方式,同时,充分发挥同学、亲戚优势利用电话、短信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资料完成此报告。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困难。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根本条件。然而,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农民就业问题严峻,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并且,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农业科技水平的逐步推广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过剩程度必然会进一步增加,相应的需要更多的劳动岗位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然而,我县乡镇企业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较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2.农民素质偏低,与农业现代化不相适应。在农民素质方面,我主要调查了以下四点:一是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调查结果显示,我县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8年,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占90%以上,高中文化程度只占7.8%。二是农民的科技素质。调查结果显示,我县农民农业科技素质不高,进行农业活动大多依靠传统经验,接触过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不足15%。三是思想观念。我县农民思想观念保守,缺乏进取精神,很多农民表示只要能够吃饱穿暖就别无所求,因此,很多农民仅依靠传统的种植业维持生计。四是农民对农业政策的关注力度。调查结果显示,有70.13%的农民从未关注过三农政策,33.7%的农民不知道三农指哪几方面,63.64%的农民仅靠听说获取农业政策信息。从这四方面来看,我县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一大障碍。

3. 生产力低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矛盾凸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已有30多年的历史,在改革初期,它的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的消极作用已开始显现。精细的生产模式不能形成规模,农业机械化和先进生产技术推广缓慢,且农产品批量小、质量差,无力面对市场竞争。单家独户的生产模式不仅效率低下,还将大批劳动力禁锢在农业上,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障碍。

4.村官选举问题重重,村委服务不到位。在调查村官选举这个问题时,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在经济发达、乡镇企业较多的村庄,村干部成了美差,有人为了当上村干部,花费巨额资金送礼,有的甚至打起了“选票价格战”,一张选票从100到1000不等,有的候选人一次竟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与此相反,在经济落后、没有乡镇企业的村庄,村干部选举却很少有人问津,当选者多为年龄较大、无力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不难想象,在这两种情况下组织起来的村委会其服务意识和带动能力是怎样的。素质偏低的村委会成员导致村委会发挥不了应有的职能,使其在引导种植结构、引导推进产业化经营、引导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引导加快劳动力转移等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这也是农民增收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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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积极探索 大胆实践 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整体水平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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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 大胆实践 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宝塔桥街道位于南京城北,地处城郊结合部,面积7.2平方公里,辖区内有31家企事业单位、14个社区居委会,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这一地区的经济和城市发展相对滞后,多年来一直是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流动人口也随之急剧增加。目前辖区流动人口常年保持在7600人左右,占常住人口的14%。流动人口的大量流入,在给城市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活力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和不稳定因素。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促进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已显得十分重要与迫切。几年来,宝塔桥办事处始终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稳定大局、改善投资环境、加速地区经济发展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三个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实行“四个结合”,即: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管理与疏导相结合、管理与打击相结合;采取三种模式,即:“公寓式”、“旅馆式”、“联管式”,取得一定成效。去年,街道被南京市评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他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工作     几年的工作实践使街道党政领导体会到,要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工作入手。坚持党(工)委领导下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建立管理机构、健全各级管理网络,既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此他们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体系。首先,成立以街道工委书记为组长,公安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工商、城管以及驻区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位,齐抓共管;其次,驻区有关单位相继成立了由保卫、劳动、人事、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外用工管理委员会,负责外用工的日常管理;第三,各社区成立了由管段民警、居委会分管主任和协管员组成的暂住人口管理站。去年街道还成立了宝塔桥地区保洁大队和保洁大队党支部。到目前为止,全街道共建立了17个暂住人口管理站,5个外用工管委会,配备了12名专(兼)职协管员,基本上形成了在街道工委领导下的以公安派出所为主力、以各级管理网络为依托、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工作实践中,他们意识到,要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适应城市改革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几年来,他们一直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列入到各单位、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坚持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建立了重大责任问题追究制,制定了奖惩、考核方案,确保各单位、部门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践证明,只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流动人口各项管理工作措施才能落实到实处。     三是建章立制,促进流动人口管理规范化。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个环节,各个层次都必须有严格的制度,这样才能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为此,他们立足本地区实际,先后制定了《宝塔桥地区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宝塔桥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职责任务》、以及《例会制度》、《培训制度》等,每年都要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修订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各用工单位、社区居委会均依据各自流动人口管理现状,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既要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外用工,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快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四是健全基础台帐,保持信息畅通。流动人口量大,变化快,统计工作难度大。为了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动态,街道流动人口办公室每季度均要对驻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流动人口进行统计,参照公安、市场、计生、城管等部门的登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准确分析流动人口分布和就业状况,为上级部门和本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以“公寓式”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路子     宝塔桥地区的企业主要是从事造船、装卸、农副产品粗加工和建筑施工等劳动条件相对艰苦的行业,脏、苦、累和危险的工种成为外来人口进城务工的主要求职行业。据统计,现在辖区企业外用工已占到全部流动人口的23%。用工量大,劳动条件艰苦,居住分散,外用工中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而且也严重地影响到地区的安定。针对这种现状,从97年开始,宝塔桥街道便在企业中进行了以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公寓式”管理的试点工作。他们首先选择了外用工最多的长航集团金陵船厂作为试点单位,取得了明显成效。     长航集团金陵船厂外用工有近千人,过去都是散住在厂区和居民区。98年该厂自筹资金460万元,建起了能容纳720人居住的外用工公寓,从根本上改善了外用工居住环境。与此同时,该厂还从政治上、生活上以及福利待遇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一是政治上关心,人格上尊重。现在外用工在入党、参与厂里的议事决策等民主权利方面与在职职工平等相待,已有两名外用工在厂期间入了党;二是生活上关心,积极为外用工排忧解难。厂里制定了外用工公伤互助金制度。在公寓楼和其它外用工住所配备了专职清洁工,设立了活动室、医务室、食堂、小卖部等生活娱乐设施。厂幼儿园、子弟学校先后接纳外用工子女入托、入学65人等;三是逐步实现了外用工自行管理,由以往的“以内管外”逐步过渡到“以外管外、内外结合”的管理机制,使外用工主人翁意识得到了加强;四是外用工法律和业务培训制度化。外用工从进厂开始到上岗作业以及工作之余都有一套完整的培训、教育计划和制度,努力把外用工管好、用好。现在,该厂外用工遵纪守法的人多了,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了20%,并涌现出了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南京金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在很抓外用工集中住宿、集中管理的同时,从切实维护外用工利

益出发,减少了外用工收入分配的中间环节,为外用工公寓配备了彩电、空调,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91年以来,该单位从未发生一起外用工违法犯罪案件。     南京肉联厂对外用工的管理除了实行集中住宿集中管理,还根据工种分工和倒班特点,合理安排宿舍,避免了相互干扰。该厂还在外用工中选拔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外用工聘为本厂的合同制工人,极大地调动了外用工的积极性。     据统计,现在全街道外用工30人以上的企业80%实行了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为了将“公寓式”管理向企业外延伸,街道投资近百万元,利用金大公司一处生产厂地,建立了金陵村暂住人口公寓。目前该公寓占地4000平方米,房屋近百间,集中居住了流动人口480人。该公寓实行封闭管理,开设了办公窗口,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资料橱等必要的办公用品,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台帐。规范的管理,严格的制度使外来人员居住开心,经营放心,他们在外打游击,既不稳定,也不安全,现在不仅外出工作无后顾之忧,而且还有了同城里人一样的感觉。     实践证明: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公寓式”管理不仅仅是一种模式、一种手段,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外来人员的主人翁意识,促进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提高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目前宝塔桥街道实行“公寓式”管理的流动人口已占全部流动人口的20%,今年他们还将继续努力,力争达到25%。     三、以“旅馆式”管理为龙头,不断规范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集中住宿,集中管理带来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仍分散居住在各社区私房出租户中,这部分人由于居住分散,成分复杂,流动性和隐蔽性大,一直是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他们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采取了“以房管人”即“旅馆式”管理模式。一是加强了出租户户主的管理教育。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私房出租户进行全面清查,摸清了底数,同时召开私房出租户户主座谈会,宣传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广大出租户户主能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二是强化了“六个一”管理,即:一表(房屋出租户审核表)、一证(公安许可证)、一牌(房屋出租户标记牌)、一书(治安责任书)、一簿(暂住人口登记簿)、一知(房屋出租户和暂住人口须知)。做到外来人口凭身份证登记租房,人走退房及时向派出所申请注销。目前全街道纳入“六个一”管理的私房出租户已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郭家山、方家营、金陵村达到了100%,这样就能从源头上管住暂住人口。三是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目前,街道已配备了12名协管员和50名信息员,制定了定期培训计划,工作中注意发挥他们作用的同时,对他们协管、统计、信息、培训等工作经常组织交流,促进其工作的规范化。四是加强检查督促。街道流动人口办公室定期深入各个社区抽查房屋出租户执行“六个一”管理制度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协调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开展工作。由于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检查及时、指导得力,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方家营社区XX年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了50%。     四、以“联管式”管理为基础,充分发挥综合管理整体效能     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由于缺乏应有的劳动技能和经营场地,不少人在马路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有的为了争夺地盘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给城市管理增加了压力。为了疏导这部分人,街道投资数十万元建起了一个有400余摊位的农贸市场,流动人口凭《暂住证》、《身份证》、《婚育证明》和《外来人员就业证》进场经营。为了加强管理,他们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成立了市场暂住人口管理站,由公安、工商、税务、计生、市容、市场联手管理,他们称之为“联管式”管理模式。这一做法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市场治安和经营秩序有了根本好转,深受社区居民和经营者的好评。     五、抓好疏导和服务工作,寓管理与服务之中     流动人口在为城市建设提供各种服务的同时,也迫切需要城市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服务,使他们能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来。近几年,宝塔桥街道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四个结合”的管理办法。     1、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外来人口大多数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不少人因不懂法使自身利益受到伤害或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他们把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列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几年来,企业外用工接受法律教育率达100%,街道设立了法律咨询台,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制宣传资料近万份,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通过法律宣传和服务,增强了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同比下降了17.9%。     2、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首先主动帮助他们提供劳务和经营活动。几年来,辖区企业接纳安排外用工1769人,街道为外来人员提供保洁员岗位108个、农副产品经营摊位、摊点500多个、门面房200余间,使3500余人有了谋生的职业。第二,积极提供计生和健康服务。外来人口中计划生育管理是一项难度非常大的工作,为此,街道计生部门建立完善了经营户及进入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五个一”管理档案,即:一本花名册、一份计生合同、一张随访卡、一张孕检卡和一份审验证;建立了随访制度,主动与流入人员户籍地保持联系,相互协调配合,妥善处理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街道先后投资5万元,购置了b超检查仪、乳房检查仪、血压仪等设备,方便快捷地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的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方面的服务。去年,对175名流动人口进行了妇科检查,通过检查,对63名有不同程度的患病者进行医疗指导。为了解决流动人口就医难的问题,一方面要求驻区企事业单位医院对外开放,另一方面会同有关单位、部队医院,建立了12个社区医疗服务点,方便了流动人口求医买药的要求,深受流动人口的欢迎。第三,努力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外来人口由于其户口不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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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3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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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调研报告

今年,市政协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行了专题调研。各调研组深入各县区、走进田间地头,摸实情、察民意、汇民智,全面了解了我市农业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和查找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对策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调研非常重视,在调研课题确定、重点内容把握等方面都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余学友书记参加了推进农业现代化专题协商会,对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对深化调研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对市政协调研给予了大力支持,确保了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的良好机遇,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提升、求实效,农业生产效益持续提升,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全市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增长,品质不断优化。XX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41亿斤,分别是1978年、XX年的3.9倍、1.9倍;平均亩产791.4斤,分别是1978年、XX年的3.4倍、1.6倍;优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386万亩、总产量居全省第一位,玉米优质率在95%以上。全市有3个县(上蔡、西平、正阳)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百强县,西平县被确定为“全省优质小麦生产重点示范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效益明显提高。全市花生、蔬菜、烟叶、白芝麻、食用菌、花木种植和生猪、肉牛、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发展都达到一定的规模。XX年,全市油料总产量达到11.19万吨,其中花生总产居全省第一位;肉类总产量达到86.22万吨,其中猪肉产量居全省第一位。全市拥有4个全国油料百强县(正阳、汝南、泌阳、确山)和2个全国肉类百强县(西平、正阳),正阳、平舆、泌阳县分别成为全国花生、芝麻、香菇生产第一大县。

(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一是高标准粮田建设稳步推进。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9.7亿元,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项目536个,建成高标准粮田243万亩。二是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125座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工程等项目,打配机电井8.15万眼(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3平方公里,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2万亩,新增旱保田58万亩。不断完善农村土地、道路、电网、水网等农村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改建县、乡公路336公里,新建农村公路连通工程115公里。三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至XX年底,我市拥有大型农业机械的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达到800家;全市农业机械固定资产总值达到85.6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了1451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1%,均居全省第一位。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产业化集群加快发展。目前,全市已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21个,销售收入达414亿元,带动农户82万户,其中11个被省政府命名为农业产业化集群,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推进。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31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46家,有5家企业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326家,实现总产值1096亿元。农业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至XX年6月,全市已注册农民合作组织11464家,其中农民合作社8841家、家庭农场2623家。

(四)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不断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全市已发展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430多个,年成交额超过50亿元,初步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功能比较完善的市、县、乡三级市场体系。汝南三门闸蔬菜批发市场已被确定为农业部重点市场,正阳中原花生批发市场已成为豫南最大的花生交易市场,泌阳香菇市场获得了“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称号。加快构建农业信息化体系。建立了“驻马店农业信息网”和“驻马店兴农网”,基本实现了网络一体化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部分地方已形成了“网上订单、网上种植、网上收获”的网络农业生产新格局。积极推动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已制定和发布各级农业标准规范91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市级地方标准规范88项;全市“三品一标”产品已达170个;泌阳、西平和汝南等县被列入“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逐步建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市、县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机构96个,其中市级14个,县级82个,从事农技推广和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724人。规划了89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已开工84个、交付使用4个,计划在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五)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全部完成,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已完成30%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已经启动。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全市基本形成了村信息员、乡镇服务站、县区服务中心、市网络交换一体化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各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县级农村信用社全部完成了股权改造工作,有2家组建农商行正式挂牌营业,有2个县成立村镇银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全市小麦保险面积524.4万亩,玉米保险面积275.9亩,花生保险面积86.5万亩,财政保费补贴13460万元,赔付金额8870多万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从资金、税收、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二、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从总体上看,我市农业发展特别是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一是中低产田比例较大。目前,全市仍有600万亩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48%),其中有150万亩基本是“靠天收”的岗地旱地,350万亩为低洼易涝地。这部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制约着粮食的稳产增产。二是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缓慢。我市目前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仅占2020年规划面积的四分之一。由于资金渠道分散和投入标准、建设标准不统一,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也存在着建设标准低、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三是农田水利设施不够完善。全市规模较大的水库、湖泊等水利工程设施不够配套,有些年久失修,灌溉、排洪能力远未发挥。如宿鸭湖、板桥、薄山、宋家场四大灌区涉及灌溉面积17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在50万亩左右。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水利设施线长面广,国家顾不上,地方没钱投,农民建不起,原有设施老化失修,新建设施难推进。因产权不清、使用和维护主体不明,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效益发挥有限。另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和城镇发展与农业生产争地的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加上各地出现的“非农化”、“去粮化”倾向,我市要实现到2020年粮食产量达到155亿斤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二)集约化生产经营水平不高。一是粗放经营和分散经营普遍存在。一家一户三五口人五六亩地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经营方式还处于传统的粗放经营状态,存在着农业科技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保证等问题,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二是农业生产效益偏低。农业生产分散投入成本大,生产效益不高,抗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即使是在农业生产基地内部,“公司”和“农户”之间大多停留于一般购销合同关系,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体系远未形成,造成了资源的过度浪费和优势产业的大起大落。XX年全市虽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93.84亿元,但平均农业劳动力人均创造增加值仅有7164元。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不高。总体数量虽多,但真正形成规模经营的不足300家,“空壳社”的问题突出;县区之间、乡村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县还存在一些空白村;产业链条短,品牌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管理不够规范,职业化经营程度低。四是土地流转规模小。到XX年底,我市土地流转面积为148.7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12.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三)农业科技支撑作用发挥有限。全市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仅有53%。一是农业科技研发不健全。农业科技研发与农业大市地位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缺乏国家和省级研究研发机构。二是农技推广人才缺乏。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少、工资低、条件差,留住人才难,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有些地方对农技推广人员的配备把关不严,非专业人员比例较高;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缓慢。全市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总体比较薄弱,专职农业技术人员与乡村人口比例为1∶3384。三是经费投入明显不足。财政对农技推广安排的经费非常有限,大多数农技推广机构仅有的事业费只能勉强维持正常办公,开展相关的试验、示范等工作十分困难,连测土施肥、配方播种等一些简单易行的实用技术也难以大面积推广。四是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我市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劳动力总数的2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特别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中,老人和妇女占较大比例,大多只能从事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新技术在农村难以推广。

(四)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偏低。一是企业规模小,加工能力不强。全市1326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数处于“小、散、差”的状况。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2家,占全国1253家的1.6‰;省级只有46家,占全省760家的6%。涉外经营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匮乏,对外形不成市场,对内缺少辐射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率为1.58∶1,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区域内一些优势农产品加工能力更是严重不足。二是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脱节严重,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普遍联系不紧,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我市有全国粮食大县、全国油料大县和畜牧大县10多个,至目前没有一个农产品加工大县,大多数农畜产品以原字号销售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三是知名品牌少,市场竞争力弱。很多企业管理理念落后,科技创新意识不强,一些经营者对名牌产品所蕴涵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够,缺乏争创品牌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驻马店号称“中原粮仓” 、“中州油库”和畜牧大市,却缺乏在全国叫得响的农产品知名品牌。

(五)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比较滞后。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不全。虽然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市场,但规模普遍较小,大多处于区域性自我循环状态,仅仅起着区域内调剂余缺的作用,在全国缺乏知名度和影响力,辐射地域非常有限。二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缓慢。尽管我市香菇、白芝麻、花生等优质农产品资源丰富,但在农产品期货发展方面还几乎处于空白阶段,期货市场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的作用远未发挥,造成近年来农产品“卖难”与“买难”交替出现。三是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滞后。缺乏负责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信息的专门机构,各业务部门提供的农业和农产品信息零星分散且不及时,大部分农户对市场供求把握不准,继续沿习传统种植模式和种植习惯,极易造成农产品的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农产品交换经常出现“买涨卖低”的现象。

(六)融资渠道不够畅通。政府投入方面,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全市财政收入用于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的支出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4.6%。金融投入方面,由于各级金融部门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控力度,农村新增贷款必须有担保或抵押物作为放贷条件,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贷款十分困难。经营主体投入方面,绝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都是流转过来的,成本较高,出于收益考虑,他们在农业生产方面投入的真金白银不多。农户投入方面,XX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437元,只占全省平均水平的87.7%、全国平均水平的83.6%,直接约束了农户的投资行为。XX年,全市农村固定资产投入78.24亿元,户均仅4289元。

三、对策和建议

在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正逢其时,机遇难得。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富民为根本,典型带动,示范引导,全面推进,走出农业大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路子。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加强引导,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支持具有较高文化水平、掌握一定专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青年致富带头人和回乡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等,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成为种养专业大户。二是支持各类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农机经营大户、经纪人、农业科研机构、专业协会和农村基层组织,依托自身发展基础和专业技术优势,组建种植、养殖、农机等专业合作社。鼓励不同类型的合作社组成联合社,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三是支持专业大户和在外务工回归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村能人等依托技术、资金优势,开办家庭农场。四是支持农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拓展经营领域,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合作,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形成 “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五是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种养业,向农村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管理模式。建议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工程,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高标准抓好一批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注重规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机构,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基层组织作用,深化课题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一是结合各地实际,区分不同类型,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制度,防止“空壳社”的出现。二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章程,建立运作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及时提供法规政策、土地流转、农业科技、市场需求等信息,帮助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3、多措并举,培育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农业现代化很大程度上是人的现代化。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农民的地位。推动城乡一体化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淡化传统农民的身份性质,促进有专业技能的农民自由流动,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依赖农业职业技能而非依靠土地的职业化农业从业人员,加快推进农民职业化。二是坚持普及和重点相结合,培育农业产业人员。依托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力量、农业经纪人、农业技术人员、社会化专业服务人员等的培训,增强市场化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县区职业培训机构和“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等培训工程培训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技能。建议有关培训机构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区分不同类别,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完善“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吸引各类人才,形成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队伍。建议出台能够增强农村和农业对各类人才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外务工返乡农民、投资参与者等群体投身农业现代化,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

(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1、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土地流转。按照稳定所有权、维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以推动农村土地确权为重要抓手,出台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一是按照《物权法》规定,赋予土地生产经营者的物权属性,明确确权后的农村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有偿出租、转让。建议在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加快做好确权证书的发放工作。二是针对目前农民承包地条块分割、分散布局和部分农民不愿参与土地流转的现状,建议各级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对现有农村土地作出适当调整,把不愿流转的农户土地向村庄周边集中,解决大块土地流转难的问题。三是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利用粮食生产先进县奖励资金等形式,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流转大户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2、强化服务保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加快构建县、乡、村一体化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一是规范土地流转流程,完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水平。建议各县区制定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在区域内推广。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化流转机制,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三是积极搞好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和鉴定等服务。四是建立和完善县区、乡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处理各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上蔡等县通过建立“村有信息员、乡有服务站、县有流转中心”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度,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3、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搞行政干预,不下硬性指标,严禁“一刀切”。二是坚持农业家庭联产承包的主体地位,对现有从事特色种植业、收益较好的农户,不强行要求参与土地流转;对以种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应允许他们自主发展。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引导流转双方合理定价,并对农民在流转土地上的劳动、使用家庭农业机械的报酬,以及入股分红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写入土地流转合同,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利益不受损失。

4、加强监管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驻马店作为农业大市,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建议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防止 “非农化”、“非粮化”倾向。一要加强顶层设计,搞好功能区规划,划定粮食生产和发展特色农业重点区域,明确界定不同地域的土地用途。二是针对目前农业补贴分散发放、收效不明显的问题,遵循“谁种田补贴谁”的原则,逐步将各种农业项目补贴直接补给种粮大户,并加大对农技、仓储、良种、农资、水利设施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多种田多种粮。三是建立审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土地开发和使用,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严把基本农田“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

(三)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1、持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建议各级政府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地理、区位、农业资源的多方面优势,加强顶层设计,突出科学规划,持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下大力调整农业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蔬菜、芝麻、花生、食用菌种植等产业,大力发展花卉种植和林果业,持续发展牛、羊、生猪养殖等畜牧业,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产业,形成各种种养殖发展齐头并进的局面。坚持发展种养殖业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并重。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模,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2、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经济效益明显、上下游产业互联、专业分工明晰、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具有驻马店地域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一是科学搞好规划,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六大基地”建设,即优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生猪、肉牛生产基地,花生、芝麻油料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水产、花木、茶叶、林产品等特色种养基地。二是依托产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打造面制品加工、肉制品加工、油脂加工、皮革加工等基地。力争今后5到XX年形成产值处在全省前列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2个。

3、不断壮大龙头企业。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市政府选择10个左右起点高、规模大、生产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和省扶持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支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扩大招商引资。以政府为主导,围绕发挥我市农产品资源优势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驻马店。以中国“农洽会”为重要平台,组织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扩大项目和技术合作,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和品牌,提高企业综合实力。三是重视培育本土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已具规模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倾斜,支持优先发展;对规模小、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指导其创新发展思路,转换经营方式,提升发展水平;支持本土企业之间合作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4、着力打造知名品牌。结合农业大市实际,把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摆在我市质量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突出位置,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奖励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鼓励龙头企业依靠科技提高农产品档次,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发新产品,以新取胜,以特取胜,以质取胜,大力开发具有驻马店地域特色的高、新、精农产品,努力提升“夏南牛”作为全国第一肉牛品牌的知名度,把“一加一”、“悦生合”、“泌阳花菇”等品牌培育成国内知名品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四)持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1、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建议市政府加快制定完善全市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加大建设力度。一是加强板桥、薄山、宋家场等大型水库和宿鸭湖灌区配套设施建设,疏通引水渠道,增加泵站数量,最大限度地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二是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强灌排管网建设,完善机井灌溉配套设施。同时,尽早展开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管护机制,使其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三是在确山、泌阳县等浅山区和丘陵地带,应加强小型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岗地旱地的灌溉条件。四是在高标准粮田推广喷灌技术,在设施农业区域推广滴灌技术,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2、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建议市、县(区)政府抓住国家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和省加大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机遇,不断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一是超前计划安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提前完成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二是针对目前资金渠道分散、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促进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千亿斤粮食规划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方面资金的整合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注重长远规划,有效解决目前高标准粮田建设布局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实施区域连片开发,为实施大型机械耕作、推广农业灌溉新技术创造条件。

3、抓好低洼易涝地治理。建议市政府和各县区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快推进350万亩低洼易涝地改造工程。加快实施低洼易涝地域的农田改造工程,增加田间排水沟渠管网密度,提高田间排涝能力;疏浚河道,新建闸站、涵闸、泵站,提高集中连片低洼地的排洪能力;通过新修水库和扩大现有水库的库容量、开挖池塘等途径,提高低洼易涝地域的蓄洪能力。

4、加大岗地旱地改造力度。我市有150万亩的岗地旱地,这类土地保墒保肥能力差,应加大对岗地旱地农田的改造力度。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平整地势相对宽阔的岗地,对山区陡坡地兴修水平梯田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这类土地的形态;加深耕作层,改善土壤结构,增加蓄水保墒能力;推行地膜覆盖、植物保护等综合栽培技术,提高保墒能力,防止水土流失。

5、加快各种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提高农村道路“村村通”建设标准,并逐步向田间延伸,不断增加农村路网密度,为大型车辆和农业机械进出提供方便。二是继续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增加田间输电线路,加强配送电站建设,提高农业用电保障能力。三是完善农村信息化设施,加强无线通信站点建设,实施有线电视通村入户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在农村的推广使用,逐步实现农村地区“三网融合”,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五)加快建立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1、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一是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队伍建设。加强市本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尤其是注重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充实县乡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改善结构,加强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力争在每个村建立农技推广示范户;加快完成89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建立运作机制,使其尽早发挥作用。二是加大农技研发和推广力度。在农技研发上,鼓励农业科技研发机构自主研发农业种植新技术。在品种改良上,大力推广小麦、水稻、玉米和畜禽、水产品、花生、芝麻、烟叶、林果、食用菌、花木等优良品种,努力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优势主产区。在生产加工上,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动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三是创新农业科技进步机制。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实现科技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建立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各种产业化组织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奖和推广应用专项奖,引导和鼓励农业科技机构和企业大胆创新。

2、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加强统一规划,积极引导国有、集体、个人和外商参与市场建设,新建和改建一批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农产品集贸市场,重点兴建辐射国内外的优势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大小结合、城乡衔接、专业与综合配套的市场体系新格局;大力发展农业市场组织,对农业生产和流通环节,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经营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使农村经济和市场经济接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运销大户等以各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培养一批大型“农产品联营公司”。

3、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期货交易,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信息服务网络,搞好各类市场信息的预测和分析,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和经营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使现代农业朝着信息农业、精准农业方向发展。把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加强与阿里巴巴、淘宝合作,着力打造电子商务阿里巴巴驻马店产业带和淘宝特色中国驻马店馆,努力实现生产与销售的无缝对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对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育和引进力度,逐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适应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4、建立完善农机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特别是要着力抓好玉米机械化收获、花生机械化收获和设施农业、农作物植保、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发展重点。二是建立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为平台的农机服务机制,通过农机补贴、装备引进等形式,进一步增加大型拖拉机等农机数量,扩大深耕面积,实现秸秆还田,改善品质,提高地力。三是要加强培训,培养能熟练操作使用现代农业机具装备的新型农民。

5、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服务机构为主导、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技术服务以及产后销售、运输、加工等一体化服务。建议各级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在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办理注册登记时简化手续,严格落实国家农业生产资料购置补贴政策,对经营有困难和新开办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减免的优惠。

6、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准入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广播电视、互联网向社会定期发布禁用、限用以及推荐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目录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抓好驿城区、汝南县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并在全市各县区推广,逐步达到只有经专业机构认定的农产品才能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从销售环节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立检测体系。争取资金,补充设备,完善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检测能力,加快建设由市、县(区)和批发市场三级组成、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认定体系。选择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超市,开展“三品一标”认定、产品包装标识和连锁配送、超市经营、专柜销售的销售模式试点工作。

(六)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生态化水平

1、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按照规划,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确山、遂平、汝南3个组团县县城周边,以特色种植业、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为主体,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农业园区,打造一批集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休闲观光旅游和“菜篮子”工程为一体的都市生态农业工程。

2、推广生态化农业生产技术。一是引导各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对地表质地黏重的沙姜黑土、黄褐土等农田,通过大型农业机械深耕土地,活化土壤,改变土壤理化性状。二是采取增加补贴的形式,鼓励各农机专业合作社、专业户购置和装配秸秆还田设备,引导农户搞好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三是各地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加强对农田养分丰缺状况的检测,根据不同作物的需肥规律和肥料养分的利用率,为农户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配方和施用方法,减少因过度施肥对土壤的破坏。四是在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预防土壤板结和肥力流失。同时,要通过土地整治养护,尽可能扩大轮休轮作,加大劣质退化土地改造和修复的力度。

3、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基本农田、水源地、公益林等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明确补偿的环节、主体、标准等,发挥激励作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七)建立多元化现代农业投入保障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要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年增加财政在“三农”方面的支出。二是针对目前农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非粮化”倾向,增加种粮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针对传统农区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力有限的实际,建议各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减少或取消重要农产区市、县涉农项目资金配套。

2、创新金融支持机制。建议各级政府积极搭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一是落实中央“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比例;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推动金融服务下乡。二是主动对接农行、农发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展开试点工作,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细则,探索农民合作社产品订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的办法。三是综合运用优惠政策、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现代农业。四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发展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探索土地信托、土地银行等新的融资方式。

3、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针对当前涉农项目资金种类多、管理渠道分散、使用效益低、浪费较大的实际,改变涉农项目资金的投放方式,统筹规划,集中安排项目资金,发挥涉农资金的集聚效应。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资金,保障农业重点建设任务;建立“一个项目库、规划一个本、审批一条龙、实施能同步、标准能统一”的项目运作机制,解决同一地域项目推进难同步、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4、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一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二是引导和支持农业保险机构把保险的功能与农民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优势农产品保险产品,提高小麦、玉米等粮食品种保险覆盖范围。三是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把农业保险机构向基层乡镇延伸,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保险信息、保险销售和理赔等服务。四是加强农业保险政策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之间的衔接,建立完善地方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政策。五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确保大灾之年农民的基本收入和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建议由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有关种植、养殖、农机保险的试点工作,推出适合当地实际的保险业务,制定完善政府财政保费补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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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 努力探索社区法治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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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法律社区 努力探索社区法治化

在城市实施依法治市,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法治市的基础是社区法治建设。“法律进社区”是社区法治化的初步实践和必然途径。 社区是城市广大群众工作、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城市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关键部位,其建设和发展与法治的关系日益密切,社区法治化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XX年,中宣部和司法部等国家9部委颁布了“四进社区”的意见,“法律进社区”放在了社区法治化的重要日程。南京市白下区司法局作为区委、区政府主管“法律进社区”的职能部门,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并对实现社区法治化作了有益的探索。   一、法律进社区,是社区法治化的客观要求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一般是通过隶属关系管理,国家对居民的管理,一般是通过单位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企事业单位成为“无主管”,单位和居民的社会需求和生活需求主要通过社区得以满足。社区与单位和居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如何处理好社区成员之间的关系,需要法律来明确,依法规范各方面的社会行为,“法律进社区”顺应了这一客观要求。   维护社区稳定,需要法律进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社区法治的主体,居民稳定社区就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对法律需求的不断增强,居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不断增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遇到更多的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社区成为纠纷矛盾相对集中的敏感地。例如在社区内占用公共绿地的纠纷、建筑物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纠纷、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纠纷、遗产继承和赡养纠纷,等等,这些纠纷与过去相比,具有复杂性、难调性、易激化性等特点,仅仅依靠说服教育、行政手段远远不够,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稳定。   实现社区有序管理,需要法律进社区。随着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社区作为辖区基层管理的载体,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首先是社区成员自治事务管理,如治安、环境、物业、人口、生活等等,还担负着一定的行政工作的管理,如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等。各种社会问题使社区管理职能加大,要想管理好,必需步入法治化轨道。   促进社区健康发展,需要法律进社区。社区是城市居民和单位居住、生活及工作的重要场所。它要围绕满足人们高质量的生活需求和生活发展为出发点,进行全面发展,包括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等,致力于形成安全的社区治安秩序、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舒适优雅的环境、规范有序的管理等。要使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序运作,需要法律进社区,通过社区法治可以发挥其教育、规范、引导、惩诫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健康发展。   二、法律进社区,是社区法治化的初步实践   社区法治化建设必须从基础抓起,法律进社区是社区法治化的一项基础工作,它适应社区单位和居民的法律需求。近年来,白下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导,在各街道办事处的密切配合下,通过组建工作网络、构筑工作平台、建立志愿者队伍,提供便捷法律服务,有效地缓解社会矛盾,保障社区秩序稳定,从而使城区社会稳定。   组建工作网络,保障法律进社区有序开展。法律进社区,其主要内容是:对社区成员进行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为社区成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调处社区民事纠纷,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助社区成员开展诉讼代理等等,要使这些内容落到实处,必须有相应的工作网络。白下区司法局本着从社区实际出发,在社区组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网络:一是民调工作网络。利用社区居委会原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社区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依法调解民事纠纷工作。二是法制宣传网络。在社区成立了普法学校和设立法制宣传员,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三是法律咨询网络。在社区设立法律咨询窗口,组织法律工作者定期或不定期为社区成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的诉讼代理。四是安置帮教工作网络。这些工作网络的组建,保障了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如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网络的建立,有效推进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区60个社区有一千多名安置帮教工作志愿者,他们组成500多个帮教小组,对全区近千名回归人员进行帮教,取得了显著效果。近两年来,白下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仅2.7%,低于全省3.3个百分点,今年白下区人民政府被省综治委评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整合社区资源,保证法律进社区健康发展。法律进社区,最终目的是为了建设法治社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必须解决法律服务人员的来源问题。白下区通过整合社区法律资源,组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包括政法系统的干部、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社会志愿者,如“政法系统离退休干部志愿者”、“法律系大学生志愿者”、“红灯笼志愿者”等,引导他们自觉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法治化建设。目前,该区有一千多名志愿者活跃在各个社区,分别担任法制宣传员、义务调解员等。通过法律讲师团、社区普法学校、市民广场等形式不定期应社区成员需求授课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广大居民切身感受到法律就在自己身边。该区建康路街道把驻街的几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与街道五家社区居委会结成对子,由社区提供工作平台,由法律工作者定期或不定期到社区为社区成员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代理相关诉讼等,这种充分利用社区法律资源的方法,为法律进社区工作,注入了活力,增强了生命力。这个街道的建康新村社区还组织“红灯笼志愿者”,进行法律宣传和维护社区治安。社区居民普遍反映:法律进社区给他们带来了“依法自治”的观念。   形式灵活多样,促进法律进社区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是向社区成员灌输法律精神和法治观念。社区成员文化水平的差异、职业的不同等等,对普法宣传的接受程度和法律服务的要求各不相同,这

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白下区在法律进社区的形式上,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灵活多样,受益匪浅。如在普法宣传上,在社区建立宣传栏,采用漫画、问答式进行宣传,并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了“普法学校”,有针对性地为社区成员讲授《人生与计划生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益保~》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今年,区人代会换届选举前,区司法局专门印制一批选举图板送到社区,深受社区成员欢迎。针对一些社区老城改造拆迁任务重,就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到社区广场,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拆迁方面的法律咨询。去年以来,先后在西华门、瑞金路、月牙湖、光华路等市民广场举办法律咨询活动。有些社区成员因工作需要,寻求法律服务白天时间有困难,社区采取制作“法律服务联系卡”的形式,在“卡”上印刷法律工作者的姓名、电话、服务内容,全区印制卡片近万张发致居民和法人单位。以便社区成员根据自己的时间与法律工作者联系,获得需要服务的内容。有的社区还把普法内容编排成文艺节目向社区成员宣传。这些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受社区成员的欢迎,有效地促进了法律进社区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现社区法治化必须提高法律进社区的层次和水平   法律进社区在白下区刚刚起步,就一年多的实践而言,还有许多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进社区工作要进一步拓宽领域,提高层次和水平,为社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使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社区法治化。   一是各阶层形成共识。要明确法律进社区最终是为实现社区法治化。要从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实现社区法治化作为社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要贯彻依法治市的方略,营造城市社区法治环境,以规范社区管理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发展的法制化。   二是要提高层次和水平。社区法治化是社区发展的必然途径,社区管理和服务要从行政命令式的人治转向依法治理,弱化行政强制色彩,实现社区成员自治法治化,以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这就需要法律进社区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层次和水平。注重向社区成员灌输法律精神和法治观念。在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有条件的社区配置电脑、设立“148”专线和“148”信箱,与市、区“148”平台联网,使“148”成为一项社会性、群众性、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通过电脑触摸屏把法治的内容和要求传达给社区成员,帮助社区成员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解疑释惑。在调处矛盾纠纷方面,实施“上下左右联动,协同作战”的机制,即社区调委会、企事业单位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公安派出所调解室相互配合,形成“大调解”的格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会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治理,将可能影响到社会秩序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创建“四无”(无自杀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上访)社区,确保社区平安。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方面,逐步走上社会化、市场化、人性化、法治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通过法律进社区,规范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从而实现社区法治化。   三是要营造社区法治环境。法治环境是社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是社区精神的体现,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居民素质的提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为物质文明提供精神动力和法律保障。它对于改善投资环境、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法治环境的营造,仅靠一两个部门是难以实现的,需要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齐助共建。使广大社区成员逐步达到思想健康、精神充实、热爱公益、维~治的文明程度,最终实现“共处一地、共美家园、共同管理、共保平安、共建文明、共求发展”。从而实现社区法治化,为依法治市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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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扶贫到户政策措施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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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到户政策措施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市扶贫局《关于开展XX年度扶贫调研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我局组成扶贫到户政策调研组,分别深入到乡镇、贫困村组和农户家中进行了实地调研,对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到户政策的落实和需求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在此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形成扶贫到户政策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扶贫到户工作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和综合分析,我们感到:近年来,国家对扶贫工作进行重大调整,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以来,国家全面推行“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更加关心关注民生问题,在产业扶贫、移民搬迁、小额扶贫贷款等专项扶贫工作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教育、医疗、基本社会保障等行业扶贫方面,加大扶贫到户力度,努力使扶贫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人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事实证明,现阶段实施的扶贫到户政策是切实可行的。

但是,通过日常工作和本次调研活动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当前开展扶贫到户工作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生存条件差。贫困户大多数居住环境恶劣,资源贫乏,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匮乏,即使有资源也多因交通闭塞、信息不畅,难以得到有效开发。这既是贫困的主要原因,又是一些贫困人口初步脱贫以后又大面积返贫的根源。二是脱贫意识低。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思想观念陈旧,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还有一部分人有一定智力障碍,生活上往往靠帮靠救济,脱贫意识极其薄弱。三是发展技能低。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极其缺乏,贫困人口中能掌握到1-2门实用技术的群体只有很少一部分,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四是收入水平低。多数贫困户是纯农户,贫困劳动力多数从事第一产业,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地,缺技术、缺资金、缺门路,日常生活比较艰难。五是教育负担重。一个高中生每年需要一笔不小的支出,贫困户家庭往往为了上学负债累累,上大学负担就更重,极易形成贫困→辍学→再贫困的恶性怪圈,使贫困户家庭难以摆脱弱势地位。六是因灾因病返贫现象严重。在贫困户收入来源中,贫困户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过大,一遇干旱、冰雹、冻害等自然灾害,收入便大幅下降,迅速返贫。家庭中有住院或慢性病的,既要支出高额医疗费用,又减少了家庭收入,这一增一减,对于贫困户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

二、扶贫到户政策措施探讨

鉴于目前贫困户存在的诸多问题,扶贫到户政策措施的研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更加合理有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应加强以下几方面扶贫到户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专项扶贫到户政策

专项扶贫到户政策主要以贫困户发展种养业项目为主,在种植业项目上,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种子、化肥、农药等,尤其是便于管理、效益好的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发展养殖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种苗、防疫、场地建设,同时要求贫困户加入村级专业合作社,走统一防疫、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之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论发展何种产业,规模不要贪大求洋,而要与我县的产业基础、资源或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为主,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

在贫困户的项目确定上,要通过村组干部、农户和产业部门技术人员共同商定的方式,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贫困户的人口素质、经济状况,以及自然环境和市场情况,为每一个贫困户提出项目建议,最终由农户自己决定发展何种项目。通过以上方式,使确定的项目更加符合本地和农户实际,从而有效提高项目成功率。

在资金来源上,可通过贴息贷款、互助资金、产业直补等渠道解决。同时,鼓励农户自筹解决一部分。

在扶持资金到户途径上,实行一卡通直接到户最直接、最方便、最有效。

(二)行业扶贫到户政策

要进一步整合交通、水务、电力、教育、卫生、国土、能源及民政等各部门力量,尽可能地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的投入,力求做到全覆盖。让贫困区域群众早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奠定基础。对贫困户子女上学除了免学费之外,还应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实行奖励政策,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对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对临时性贫困给予救济,对大病实行医疗救助,尽可能减少贫困户家庭经济负担。

(三)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

1.明确包扶措施。以市级、市直部门领导,县级、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为主导,县直部门相配合,形成包扶领导负责协调引进项目和资金,包扶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采取党员干部直接帮扶的形式,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档案为基准,分别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承担帮扶任务。

2 .创新包扶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因户制宜,实施项目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科技帮扶,充分调动包扶领导、包扶单位、包扶村三个积极性。

3.注重包扶成效。对包扶工作要一抓到底,不可半途而废。每年都要确定一批包扶重点村,包扶一批,消化一批,脱贫一批,逐步实现低收入村脱贫致富。

4. 强化包扶责任。要把帮扶贫困户作为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进行落实。包扶工作建立台账,一定五年不变,贫困户不脱贫,党员干部不离开,并将此项工作做为选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扶贫到户的组织机制

1、建立扶贫到户的组织保障机制。县级政府要统筹扶贫资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和发挥扶贫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责任,并监督落实。

2、建立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成果,强化贫困户动态管理,因户制宜地进行扶持,对到户扶持资金一律实行“一卡”通直达,确保贫困户及时足额地获得资金扶持。严格党员干部帮扶到户制度,对于“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明确责任,实行不脱贫不脱钩,确保贫困户五年内脱贫。

3、建立扶贫到户工作的群众监督机制。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方针,从贫困户确定项目资金扶持到脱贫退出机制等都要坚持程序。要利用张榜公布、网上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使扶贫到户工作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4、建立扶贫到户工作的考核机制。可由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落实和执行扶贫到户政策情况实行年度考核。通过对包括贫困户能力建设、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收入状况等各方面指标的提升幅度来衡量工作成效的好坏。通过考核各级领导和部门包扶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包扶工作与领导干部政绩挂起钩来,进行奖优罚劣,确保扶贫到户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五、当前扶贫到户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近几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县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但也面临着一定的矛盾和困难,特别是扶贫到户工作推进难度大,效果不理想。其主要矛盾和困难是:

(一)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以我县XX年我县贫困户有户27270人,由于到户资金很少,贫困程度深,底子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压力大,大多资金只能主要用于以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其他生产发展项目就没有资金投入了,到贫困户手中的资金更有限了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 以前到重点村的资金就更少了。至于整合资金到贫困村就更困难。上级给资金部门多,安排的资金也不少,但由于各部门强调各部门的资金使用范围,管理分散,仅仅依靠扶贫部门一家,光扶贫资金很难在改变重点村的面貌。有时扶贫资金还被整合到别的部门,资金严重短缺,扶贫到户难度很大。

(二)扶持标准低,贫困户受益面小。新阶段扶贫开发方针虽然要求的是“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可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事实上是很难落实的,到重点村的资金主要是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即便是用在到户项目上由于扶持资金少,贫困对象多,又要强调公平,无论是生产发展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贫困户自己配套一部分,这些户无力配套,到户政策就成空的了,还如扶贫贷款贴息,真正的贫困户在银行是贷不到款的。在现行整村推进项目选择操作过程中,很多真正的贫困人口就因参与项目的门槛过高而被排斥在外,受益率相当低,而中等户与富裕户在很大程度上占用了扶贫资源。

(三)到户项目难规划、难实施。贫困县贫困人口存量大、对象多、贫困程度深、基础薄弱,这些都会导致到户项目难规划难落实。贫困户贫困的根源主要在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又主要靠一定的产业作支撑。扶贫到户,应首先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但如果县域经济没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一个区域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基地,没有一批明白人带动,没有供销一体化服务,贫困户的产业是发展不起来的,即使是规划了项目有资金支持也难以落实,难以实施,难以发展起来,产生效益。所以县在发展上首先考虑的是事关全局的大项目,集中资金建龙头企业,实行龙头带动,以大带小。走“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扶贫到户再加上扶贫部门力量有限,手段单一,这涉及到千家万户的项目,如果仅靠扶贫部门是难以完成的。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贫困现象突出二是产业发展水平低,产业扶贫入户率低。一是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产品流通渠道不畅。二是产业集中度不高,主导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少,产业链条短,产品多为初级产品,增值率不高,部分产品处于微利或无利状态,比较效益低。三是科技含量不高,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附加值低。四是产业扶贫入户率低,享受金融支持的农户数少,享受产业扶持的农户占60%, 四是劳动力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据调查发现,在参与调查的重点村中,劳动力中文化素质普遍低下, 小学占41.7%,初中占36%,高中占12.7%,大专以上文化9.6%,

六、对扶贫到户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和生产发展现状,对于今后扶贫到户政策落实,建议:

(一)创新扶贫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扶贫到户的组织保障机制。县委、政府要统筹县直部门、乡镇、村的力量,形成一个"以县级政府为主导、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农村基层为实施载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扶贫部门应增加力量,增设机构,特别是要在乡镇设立扶贫办,配备2-3工作人员,专职专业的做业务工作,使扶贫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二是建立健全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机制。扶贫资金应重点扶持贫困户,对不属于贫困户的对象不能享受扶持,其中包括扶贫搬迁资金,贷款贴息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对到户的扶持资金一律实行财政拨款、银行直达农户"一本通"的做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千名领导干部帮扶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帮扶到户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帮扶效果与评先表模、提拔晋升挂钩。四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科学制定考核评估机制,每个村成立一个扶贫考核评估小组,对照考评细则对扶贫到户情况进行评估。

(二)重点扶持产业发展。

1、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是解决贫困户稳固脱贫并逐步致富的根本途径。贫困户只有生产发展了,有了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从根本上脱贫。在扶持方式上:一是扶持种、养、加项目,每年在申报项目时,要明确规定,有30%以上的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种、养、加有周期短、见效快,贫困户易接受、有基础优势。二要大力推进互助资金覆盖面。试点实践证明,互助资金是支持贫困户生产发展非常好的平台。三是大力培植龙头企业。要树立培植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民的意识,每个重点县重点扶持2-3个产值过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采取加大专项发展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力度等方式,促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让农户广泛参与产业化建设中遇到的产、销、技等方面的问题。使村企共赢、贫困户受益。 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以村为单元,采取全面户动,同时推进,分步实施比较好,但必须把握一个最主要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的制定贫困户扶持、发展方案和规划,将项目真正履盖到应该帮扶的贫困户,将资金、优惠政策确确实实的落实到贫困户,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2、 扶贫本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虽然我们大多数贫困户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相对贫困、贫富悬殊越来越大,我们根据贫困户也是人的四种需求(生存需求、生产需求、精神需求、实现理想需求)进行初步概算,对贫困户直接扶持的平均额度在4-5万元/户比较合适,其构成为:一建三改0.5万元,发展经济3.5-5万元,当然这些不能把公路、基本农田建设、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计算到其中,其操作办法可采用:成立农村贫困户联盟生产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和五户连户形式进行。

3、在对贫困户扶贫资金的投入上,银行或信用社虽然在有国家贴息时,其仍然是扶富不扶穷,90%以上贫困户根本不可能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信贷资金帮助和扶持,所以,对贫困户的资金扶持上主要是财政扶贫资金,在其投入时,可为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一建三改投入无偿资金1 万元,为其发展生产和产业建设投入1-5万元。这些资金在投入时,首先由村民代表按国家标准评选出贫困户,在由村、乡将花名册报县政府,在县政府核审属实后,一次性将扶持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扶贫工作员、财政所工作员、县驻村干部、乡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直接对贫困户扶持使用,对贫困户多元化投入资金除财政扶贫资金外,目前尚未其它渠道来源。

4、我们现在的扶贫模式是“参与式”扶贫,既然是群众参与,那么在以村为单元的项目选定过程中,既有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参加,他们本来对自村的贫困户都十分清楚,再加上每个村选择的项目等也都进行了公示,因此,在对贫困户制定“扶贫政策项目菜单”时,首先应根据贫困户的文化程度、劳动力构成、家庭经济状况、社会资源状况选定不同的扶持项目,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建议让贫困户“看单点菜”。

最后是到户途径:实行扶持资金直达。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申报、扶贫部门考察论证能否扶持并确定扶持标准、立项的程序,确定每年扶持的对象和范围。对立项扶持的农户,项目完成经验收后,扶持资金直达该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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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市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党团党建,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5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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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市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近期,根据工作安排,我们课题组成员深入到15个城市社区,采取听介绍、看现场、发问卷、访群众等方式,对如何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安陆市现有城乡社区共17个,其中,城市社区15个、农村社区2个。15个城市社区中,除安棉社区正在筹建外,其它14个社区均在运行,辖区总人口45234户、143420人,共有社区干部111人,社区党员干部92人,建立党总支15个、党支部64个、党小组126个,社区直管党员1745人,其中:驻区单位党员480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86人,妇女党员316人,流动党员126人。社区党员主要由原居民区党员、辖区内改制、破产国有企业党员、复退军人党员、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务工人员党员等构成。

近几年来,我市社区党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居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社区与驻区单位在党的组织互不隶属、行政上互不关联、管理上条块分割的现状,在一度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成效

自XX年社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积极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促使社区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凤凰、李园社区曾先后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蒿桥社区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迎春社区被省政府表彰为“XX年度百佳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是社区组织设置不断完善。按照“以党建促社建”的工作思路,建立党总支14个、党支部64个、党小组126个,社区共有直管党员1745名,全市所有社区中建立了党员联络服务站和党员活动室,修订完善了《党员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五议五公开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安陆市社区组织载体建设实施方案》、《社区党组织产生意见》、《社区党支部选举办法》、《社区协商议事会章程》4个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结对帮扶”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为社区党建工作注入了活力。

二是社区工作条件明显改善。近3年来,我市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办公条件上累计投入314万元,有效地改善了社区办公条件,绝大多数社区都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电话、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全市15个城市社区中有11个社区都有一定面积自主产权的办公和服务设施用房,其中面积最大的凤凰社区达1149平方米,300平方米以上的有8个,社区便民服务功能得到不断提升。

三是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市15个城市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网点21个,社区图书室藏书2.6万册,“一站式”社区服务大厅14个,居民学校15个,慈善超市14个,老年福利服务设施3个,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99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17个,社区警务室15个,民政、劳动、计生、卫生、公安、建设、国土、综治等部门职能,已陆续下放到社区服务窗口,初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社区组织活动丰富多彩。各社区党组织以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建立廉政漫画长廊和政务公开栏,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开展了“文明小区”、“文明楼院”、“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及各种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文明社区”创建、“廉政文化进社区”、“平安法制社区”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一系列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形成了“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生动局面,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市社区党建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突出表现在:

一是组织凝聚力量退化,党建工作动力小。少数社区党组织班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办法不多,社区党务工作者业务不够熟悉,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对解决社区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紧迫感不强,社区党组织生活的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党员的多种文化需求。并且,由于社区工作涉及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民政救助、宣传文化、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方方面面,在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下,社区干部不得不身兼数职,疲于应付。在这些工作中,属于行政职能方面的事务占了比较大的比例,社区干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上,开展社区服务的时间和精力得不到足够保障,社区党建工作被不自觉地“边缘化”。

二是党员队伍年龄老化,干部整体素质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大批下岗职工党员转入了社区,社区党员数量增加,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现象日益突现。以安棉社区为例,84名社区党员中,离退休党员56人,占67%,党员的平均年龄达到50岁,社区党员队伍老龄化现象比较突出。同时,全市111名社区干部中45岁以上的52人,占总人数47%,大专及以上学历46人,仅占总人数41%,社区干部年龄偏大,且中年人多,家庭压力大,难以全身心投入社区工作,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现代社区建设的需要。

三是党建工作经费弱化,资金投入保障少。全市111名社区工作人员中,除5人月工资在1500元以上外,96%的社区干部待遇远远低于当地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且在现行激励机制中,对优秀的社区干部虽然有物质上的奖励,但在干部成长使用、干部离职后的待遇等方面没有相应的激励保障措施。此外,绝大部分社区都没有经济实体,上级拨款仅能够维持社区干部的基本工资和办公费用,一部分社区还要通过拉赞助或争取辖区单位和企业老板的支持才能保障干部工资待遇和维持工作的正常运转,而经济来源最为困难的富丽、楚跃两个社区活动经费投入少之又少,尤其是楚跃社区党总支李书记今年已“自掏资金”4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严重紧缺,社区工作运转困难。由于没有必要的土地、资金等基本要素,发展社区本级经济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希望通过社区的自身发展,实现自给自足的难度还很大。

四是阵地设施建设软化,综合服务功能弱。由于社区自身办公经费紧张,党建活动经费少,对阵地建设投放力量不足,无法支付党员教育所必须购买的学习资料和电教设备等资金,加之办公场所有限,导致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效果欠佳。例如,安棉、中山、富丽、楚跃4个社区办公用房没有实属产权,现行办公用房面积小,办公设施简陋,远远不能满足服务居民的需求。另外,个别社区由于办公硬件设施相对落后,缺乏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资源,加之党员流动性大,无法建立起详细的党员电子档案,在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时,有些党员根本无法联系上,给社区党员教育学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就谈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安陆实情,立足社区建设实际,我市社区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推动社区管理创新”的目标,强化凝聚、服务、管理、维稳“四大功能”,努力提升辖区广大居民幸福指数,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1、强基固本,构建社区党建大体系。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采用“领导办点、单位联点、干部驻点”的办法,以点带面,强化市级领导及各部门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帮促,充分调动和运用社区内的各种资源,形成党建共抓、文明共创、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的良好氛围。对府城街道要建立单独的考核体系,把街道党工委从传统的体制中解放出来,不再过多地参与经济工作,切实转变到履行领导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职责上来。二是要全面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成立社区“大党委”,广泛吸纳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党员代表、党员民警进入社区党委班子,将辖区内的社区党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全部纳入统一管理,推行“社区建党委、楼群建小组”做法,构建“社区党委-居委会党支部-楼群院落党小组”“三位一体”区域化党建网络,通过召开大党委联席会,共同研究社区存在的困难和难题,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三是要理顺社区各类组织关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担负起领导职责,并支持和保证他们依法、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社区其他组织要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领导下自我运作、自我管理,集中研究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宏观问题,改善党的领导,从而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分工协作、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

2、凝心聚力,构筑社区服务大平台。一是要聚集物力,切实解决好社区党组织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地问题,让社区党组织“有地方办事”。要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资源,坚持自建、共建、帮建相结合,添置设施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社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网络化建设,确保每个社区都能正常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便民、利民的积极作用。二是要聚集财力,切实解决好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经费问题,让社区党组织“有经费办事”。坚持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投入相互补充的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的多元投入机制,通过“财政拨一点,党费补一点,单位助一点,自身筹一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要把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经费、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建设事业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并随财力增长逐步增加。有关部门需要委托社区承担有关工作任务的,应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申报,实行“准入制”,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落实好人员和经费。党费的使用要适当向社区倾斜,可以设立社区党建专项资金,支持社区开展党建工作。三是要聚集人力,切实解决好社区人才队伍匮乏的问题,让社区党组织“有激情办事”。继续采用“公推直选”等方式,把党性强、能力强、熟悉党务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党员选进社区党组织班子,并采取从机关派、企事业单位聘、大学毕业生中选、社会上招等方式,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进社区领导班子,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开展大规模社区干部轮训活动,增强社区干部能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从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优秀社区干部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副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定期增长机制,满腔热忱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一套有利于社区工作者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和发展社区事业的能力。

3、创新管理,打造社区共建大模式。一是要强化共建责任意识。要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社区共驻共建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发放倡议书等形式,深入宣传共驻共建的目的和意义,大力营造共驻共建氛围。市委组织部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驻社区单位分别与所在的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契约的形式使共建双方结成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共同体,通过责任落实增强共建动力,使社区党组织的的凝聚力、辐射力得到应有的体现。二是要建立共建长效机制。坚持“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由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遵循社区主导、共同需要、平等参与、双向互动四条原则,构建横向联系框架,引导辖区内共建单位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三是要丰富共建活动载体。组织辖区单位从社区群众迫切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手,积极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咨询、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性共建活动,为民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共建活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进一步增强共同搞好社区党建的信心和动力,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4、群策群力,共建和谐社区大家庭。一是要搞好社区服务,满足居民群众物质需要。要以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示范建设工程为契机,全面整合社区服务资源,着力建设“党员幸福之家”、“群众阳光驿站”,使之成为社区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凝聚社会的工作平台,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服务,为社区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二是要发展社区文化,丰富居民群众精神生活。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和社区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创文明社区。要着力打造社区文化品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教育性与娱乐性相结合,增强社区党组织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能力。三是要推进社区民主,尊重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社区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员、群众对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并不断完善重大事项听证协商、社区成员议事会等制度,着力提高社区民主管理水平,并要积极疏通社区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社区基层,保障社区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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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页7]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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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五)进一步扩大宣传,树立正确的村民自治观

农村干部群众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主体。要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广泛深入的向农村干部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村干部群众增长村民自治的知识。使他们懂得如何尊重群众的意愿,如何进行村民自治基本制度的建设,如何依法有效实施各项自治活动;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遇到违法行为时又如何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从而提高民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起健康的村民自治观念,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统一的观念,明白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发扬民主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要纠正那些认为农村实行自治了,可以不受约束,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错误思想。

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要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针对性。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报道村民自治的典型事例,批露违法问题,营造全社会尊重、支持农村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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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基层综治部门工作怪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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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综治部门工作怪状调研报告

如何解决个别地区对综治工作还存在的“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现象?贵州省委政法委书记崔亚东认为,综合治理写入党章更应写入法律———

相当一部分人不清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职能,有人甚至认为综治部门是一个临时机构,个别地区对综治工作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现象。

说起社会上对综治工作的种种“怪现状”,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有些“心焦”。

他告诉记者,事实上,近些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非比寻常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崔亚东建议,国家应尽快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通过立法,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体制创新,破解制约工作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综合治理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崔亚东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对社会治安很重视。1981年,中央政法委召开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在会上提出:“搞好社会治安,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这次会议首次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个概念。

此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个字眼在一系列文件中频频出现。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党的十四大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总纲。党的会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进一步明确“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

“党章和一系列文件多次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尽快立法,从而推动综合治理更好地发挥作用。”崔亚东表示。

综治单位地位虚任务实亟需法律“撑腰”

近些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对生产生活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平安建设任重道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重在整治向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于治安领域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延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乡镇(街道)综治办现在不仅是一个组织、协调部门,而且已成为一个具有具体工作业务、不可替代的实战部门。”崔亚东告诉记者,目前,贵州省的乡镇(街道)综治办有十多项任务,任务比较实,但地位相对虚。

崔亚东举了一个例子,20xx年贵州省乡镇(街道)机构进行新一轮改革后,乡镇(街道)按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一、二、三类,一类乡镇(街道)设综治办,二类乡镇(街道)选设综治办,三类乡镇(街道)不设综治办。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综治部门尤其是基层综治人员少,队伍不稳定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各地对于重点解决乡镇(街道)的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问题呼声较高。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贵州省1545个乡镇(街道)仅有477个乡镇(街道)配备了综治办副主任,全省平均每个乡镇(街道)综治干部仅1.37人。

崔亚东认为,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编制序列中,计划生育、财政等岗位都有专门编制,而综治办没有落实专门编制,不能从组织上保证综治队伍的稳定。

综治经费缺口大立法需解决保障机制

“尽管我们一直在努力增加综治经费的投入,但从目前来看,治安防范经费、群防群治经费等缺口仍然较大。”崔亚东说。

中央多次强调,各地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四个五年规范及实施方案》规定:市(州、地)按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县(区)按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尽管如此,据20xx年统计。贵州省仍有5个地(州)、24个县(区)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有的虽然纳入预算,但标准很低。

“我们现在85%的乡镇(街道)综治办没有配备电脑、传真机,95%以上的乡镇(街道)无交通工具。”崔亚东认为,这些都需要立法来解决群防群治的性质,活动方式,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机制。

“这么多年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在不断探索中发展、完善,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有必要进行归纳总结,上升为法律规范。”崔亚东表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从政策实施为主向法律实施为主转变,建议国家尽快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法提上日程,通过立法破解制约综治工作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综治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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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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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

3、制定可行的措施吸引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

由于农村学校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大部分大学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去。他们一是害怕无机会再进城市的学校,二是担心自己到农村会被同化。因为农村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再加上农村学校硬件设施严重不足,新教师难以进行教学改革。为吸引师范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政府就要给予到农村任教的师范毕业生一定的优惠政策。

4、充分利用农村的现有资源与条件开发本土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在硬件上相差甚远,在短期内不能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农村学校的教师也不能总是一味的抱怨,要充分利用农村一切可用的现有教育资源,扬长避短,发挥自身的优势,弥补不足,开发适合本土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农村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贫困家庭方面

教育是改变一个人命运的重要途径。贫困家庭在社会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的享有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没有辅助性的机制保证他们得到教育的公平,那么贫困本身则有可能成为“世袭”的不幸命运。这种个人命运的恶性循环。最终使整个社会受到危害。因此政府要采取措施,把对贫困学生的教育救助作为农村教育救助的重中之重。

1、建立稳定的教育救助机制

各级政府要成立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贫困学生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中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同时还要增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设立中小学贫困学生救助专项资金,并将助学工作列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地区的经常性助学活动,推进救助贫困学生工作。

2、加大教育救助力度

对贫困学生的救助要以政府资金为主,继续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要落到实处。同时要以经常性捐赠活动为载体,组织和发动各界人士捐款助学,对口帮扶。目前,无论是政府的救助、社会的捐助,还是学校的奖励与减免,总体来看教育救助覆盖面不大,平均到人的额度较低,救助力度偏小。因此,各级财政要每年安排贫困学生专项救助金,加大救助力度。

3、努力扩大教育救助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不断提高,我国逐步实行免费的义务教育已成为可能。XX年1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记者招待会,教育部首次发布《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该报告列出了我国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时间表:到XX年,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费),保证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到XX年,全国农村地区将全部实行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到XX年,全国将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然而,政府、社会对高中教育的贫困救助问题,相对来说关注不够,虽然有一些相关政策,但执行中存在若干问题。从全国范围看,多数地区至今缺少刚性的制度和措施。因此,在进行教育救助时,要把救助的范围扩大到高中。

总之,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管齐下的教育救助体系,制定合理的教育救助政策,是农村教育救助及时性、长效性的重要保证。

七、启示与结语

通过几天时间的调研,我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以上就是这次实践活动所获得的一些具体情况,但光了解情况并不够,既然是调研报告,就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下面我将结合我校在09级学生中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的具体内容,来简单阐述和总结下关于这次对农村基础教育现状的调研活动,以便更好的达到“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

从调研的对象——营胜村以及参考整个中国的农村基础教育来看,我认为,中国农村的基础教育之所以令人堪忧的原因有:一是国家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够。农村本身的经济水平十分有限,而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不够,教育对经济的促进就体现不出,长此以往,便形成了恶性循环。这是中国农村基础教育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二是师资力量的严重缺乏和不精。广大农村地区师资稀少并且专业度相比之下严重不足,这对农村教育是严重不利的。三是农村家庭本身的贫困问题致使农村基础教育始终得不到提高,“没钱上学”是广大农村孩子受教育的一个严重的障碍。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问题是中国的重要问题,而农村的教育问题更是解决农村问题的重中之重,就本次调研的是营胜村而言,他们就亟待靠经济去帮助教育、靠教育去反哺经济、推动经济增长,以此来实现民生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才能让营胜村变得富有,和谐,美好,才能让中国更加强大,富强,和谐,稳定!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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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基层党组织创群众满意度调研汇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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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群众满意度调研汇报

关于强化社区党建工作效能 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思考

我们幸福社区,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在全区开展了社区党建整体提升工作。通过开展服务民生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和党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使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年来,社区党总支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我被评为吉林市社区建设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社区党建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有益探索

近年来,我们幸福社区党总支部通过对社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和促进了社区其他各项工作。其主要经验是:第一,充分发挥和体现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充分调动社区党员的积极性,全面积极参与服务民生活动。第三,在服务民生,凝聚民心的方面我们幸福社区党总支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开展民生状况调查,变群众“上访”为党员干部“下访”。摸清居民的“家底”,真诚倾听居民的呼声,了解居民的需求。其具体做法是:1建立服务民生点。(聘请威望较高、热心社区工作的老党员担任民情联络员。他们协助社区党总支搜集居民的热点话题、思想及需求,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2建立民情信箱。3建立民情热线。(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电话成为社区服务民生工作站的民情热线电话)。第四,强化措施解民优。社区党总支通过多角度、深层次、人性化的帮助,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满意。1社区党总支帮助下岗人员解决就业546人。2改善社区环境,解决民众恩怨让居民舒心。社区为解决中老年的活动场所,将外租的麻将室收回,建立了社区活动室成立了社区艺术协会,建立了社区合唱团、老年舞蹈队、民乐队、晨练队等31个社团。丰富了文化生活,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二、     当前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主要原因

1、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和体现。

2、是社区党建的基础较薄弱。一是队伍素质不够高(个别领导方法、工作方法与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二是机构不够全。(社区大部分党务人员都身兼数职,兼职党务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没有足够的精力抓党建)。三是社区党组织党建意识不够强,对党务工作重视不够。)四是党建工作思路不够宽,存在“等,靠,要”思想。

3、党员的管理问题较突出,存在着党员难管理、党费难收、新党员难发展的问题。部分社区党员认同社区党组织的思想淡薄,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

4、社区党建经费投入不足。当前社区党建经费供给已不能满足社区特别是一些经济基础较薄弱的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需求。

以上四个突出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社区党建工作的深入发展,也制约着社区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促进社区党建整体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三、新时期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措施。

1、理清社区党建工作的思路。我认为,社区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社区建设的实际出发,以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为主要内容,以搞好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为主线,充分发挥社区党建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社区服务居民群众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2、工作重点及措施

第一是努力构建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平台。(1)管理贵发的服务于社区建设的党建工作平台(如党员服务中心,党员电教室,社区党校,党建活动室,流动党员管理站等)。(2)优质便捷的办理居民生活事务的服务平台(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一站式服务战、社区劳动保障站等)。(3)文体娱乐休闲平台,(如问题健康娱乐室、老年活动室等)。(4)帮助困难群体、调处矛盾纠纷的维稳平台,(如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社区警务室、调解室、爱心超市等)。(5)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平台,(如医疗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等)。

第二、加强社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软环境。(1)要加强党员教育,社区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30天以上,教育党员在岗位上、在生活中做好服务、发挥好党员先进性。(2)要强化党员管理,机关爱之党员干部每年参与所在社区的活动不少于10个小时,参与情况与干部评优先进提职等挂钩。

第三、要塑强党员形象,通过在社区党员和志愿者队伍中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塑强党员先锋模范形象。

四、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鼓励社区党员带领群众就业创业。

我们幸福社区党总支鼓励和引导党员带头就业创业,为他们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把它们培养成支付的“领头雁”和创业的排头兵。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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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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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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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浅析赡养案件上升的原因及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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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赡养案件上升原因对策

我国已逐渐进入老年社会,关注老年人的生活,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然而近几年赡养案件有增长趋势,根据某法院有关情况的统计,二0XX年共收赡养案件45件,XX年共收赡养案件63件,XX年共收赡养案件68件,XX年头两个月就收赡养案件24件。     一、赡养案件上升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原因     赡养案中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城市不少夫妻双双下岗或者一方下岗,收入较低,经济来源受到限制,只有靠打工来维持生活,子女上学,生活处于困难期。而农民经济不发达,再加上农村及相关组织对他们政治思想工作做的少,道德观、价值观宣传教育少了。久而久之,子女打骂父母的现象出现了,不赡养父母的现象也多起来了。加之,一些老人社会保险意识又很淡薄,不能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养老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障等物质帮助。    (二)公民素质原因     1、有的父母年轻时只知道自己辛苦操劳,而不知道和自己的子女沟通、交流,从生活上、学习上去关心、爱护,对子女缺乏了解,从而导致父母和子女之间无感情、无亲情之言。等父母到了一定的年龄,无劳动能力了,生灾害病了,子女同样对父母也是漠不关心,有的甚至还虐待父母。     2、有的父母,在分家析产时不能做到公平对待。有的子女则因分家不公而不赡养,认为谁多得财产谁多尽赡养,未得财产就不尽赡养,法院要判赡养就重新分家。有的则认为不要或者放弃财产就可不尽赡养义务;有的甚至要求先分父母财产,然后再谈赡养,要求法院判赡养时把被赡养人财产、丧葬费一并下判,就是说父母未死先继承。     3、老年人在平时帮助儿女做些力所能及的活时,做的多了、少了,子女认为不公平以及其它原因产生一些矛盾。有的因为性格上的差异,双方都不能容忍对方的一些行为和做法,如会赌钱,喝酒等。从而导致父母子女间互不说话,互相猜测。无理要求法院要判决赡养就必须加上老人必须帮助子女做些什么事或者改变什么行为等内容。     4、有的子女在外地工作,顾及不了家中的父母。但也有的则是只顾着自己在外逍遥生活,吃喝玩乐,出入高级宾馆、赌博、嫖娼、甚至有的包二奶,甚至出现有钱养宠物狗,无钱赡养老父的情况,还有的家里养两条狼狗而不肯给付父母赡养费的当事人被法院拘留的,更有甚者有房屋不给父母住,而让其住猪圈的。有的在外生活半年、一年、甚至几年不回家,怎能还有那份孝心?那里还顾得上在家父母的温饱呢,更谈不上尽赡养义务了。     5、有的个别家庭,妻子当家,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都得由妻子说了算。现在妇女同志的地位确实提高了很多,她们在生产、生活中显示出了应有能力。但她们就是和公婆的关系比较紧张,每到给粮、给生活费时,总是吵吵闹闹,有的甚至大打出手,达到阻止自己丈夫尽赡养义务的目的。而法律又规定赡养的义务无特殊情况只能由自己的子女来履行,对不讲理、不懂法的儿媳也就没有办法,着实让人们无奈。     6、有的兄弟娣妹七、八个,他们的父母却无人赡养。子女之间相互观望,相互推诿,你看我,我看你,导至老人生活无着落,精神痛苦。     7、有的子女以老人退休时未让其顶职,现在生活不如其他兄弟姐妹为由而不赡养;有的以父母未让其读书或少读书,自己文化程度不如其他兄弟姐妹为由而不赡养;有的以老人未让其学手艺,自己无一技之长为由而不尽赡养。     8、 有的子女以男子入赘或者女儿已嫁出为由,对父母不尽赡养;有的认为自己的养父母、继父母不是亲生父母而不尽赡养;有的则是认为自己被收养的,关系恶化了或解除收养关系了而不赡养;有的认为小时跟爷爷奶奶生活长大的而不赡养自己的父母。     9、有弟兄、姐妹分别赡养父母,也就是一个子女赡养一个老人。由于其中一个老人先死亡了,另一个子女就不愿再独自赡养活着的老人了,认为应该由全体子女来共同赡养活着的老人。     10、有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不能承担已丧失子女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赡养义务,他(她)们认为已隔代了,老人是死是活与己无关。     以上的当事人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平时又不注重法律的学习,不知法、不懂法,私心太重,眼睛盯住父母的房产和有限的劳动能力。有钱便是娘,无钱是包袱。对待老人往往是不给粮食吃,不给零花钱,不给钱看病;有的对父母平时、生病时采取不闻不问,缺乏物、钱和精神赡养;有的甚至还欧打父母,给予肉体上和精神上折磨。     二、应对措施    (一)快审、快结、着重调解     1、适应案件主体、标的的特殊性的要求     我们在审理婚姻案件时,调解和好是处理婚姻案件的必经程序。赡养案件也属婚姻家庭类案件,它们都是因为当事人是特殊的主体,案件的性质又不同于其它案件。虽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要求在处理赡养案件时必须经过调解程序,但我们可因这类案件的当事人的特殊性,要解决的矛盾是家庭内部矛盾,争议标的亦有一定的特殊性,争议的标的基本上也是被告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义务方所提出的抗辩的理由,一般也是不能成立的,法律是不会支持的。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其必需履行的义务,不允许附加任何条件的,是法定的,无期限的义务。故我们有理由说在审理赡养案件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进行调解处理。     2、明确责任,注重调解     调解可以在庭前、庭后、或者审理中任何时间进行。调解可以邀请被告的妻子和所在村、街道相关成员到场傍听,必要时可以让他(她)们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样可以让她们学习法规、了解法律。     调解前承办法官可以就此类案件的过错给予明确指出,强调原告在无过错的情况下,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是绝对不行的。话说回来即使原告有一定的过错,

被告应该赡养的还是要尽赡养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律还规定除非犯有伤害罪、遗弃罪、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和犯有奸污女儿的父亲,才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调解要在~、讲理、讲情的基础上进行,做到情理结合,法理结合,使当事人能主动认识到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性。     同时,承办法官可以在调解书或判决书正文后面,根据个案情况,添上几句法官后话。如:摒弃前嫌,真诚相待,重修亲情……无论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将意义深长。对以后的调解、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履行也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家庭的矛盾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化解,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的稳定。     (二)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现实生活中有些赡养案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有的当事人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做工作,有的能认识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性,能对案件进行调解处理。而有的则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就是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任由法院来判决。判决后他们就是不兑现,到了执行阶段还不配合执行。对于这样的当事人,执行人员可以对其严格教育后,如再不能自觉履行的,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对其给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不讲理的儿媳,可以以防碍执行公务为由,让其受到教育、震撼,直至受到相应的制裁。     执行过程中,做到快、灵、活,该采取强制措施的坚决采取,决不手软,坚决杜绝赡养案件打白条现象,做到执行一件教育一片,达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就在近两年,执行中就曾出现过因不给父母一年150元赡养费而被法院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当事人,也有家里养两条狼狗而不肯给付父母赡养费的当事人被法院拘留的,更有甚者有房屋不给父母住,而让其住猪圈的等等。     (三)完善养老制度的改革,从源头杜绝案件的上升     今年是“四五”普法教育最后五年的第三年,经过三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大大增强了。可以肯定的说,全国各族人民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执法能力等等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我国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除了宪法、婚姻法、收养法等法律规定外,四年前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该法对弘扬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法律依据。     1、大力改革和发展养老制度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文明程度大大增强,他们在倡导社会主义的家庭观,自觉控制人口的增长,不谈多子多福,讲究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实行男女平等的养老方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养老的困难,城市养老也不能说没有困境。过去靠退休工资养老的方式将逐渐被养老保险所替代,但也有一定的风险,退休金可随国家的物价上涨而上调,而养老保险金则没有可能上调,这就是风险。今后一对年轻夫妻将承担四位(双方父母)甚至八位(双方父母、双方祖父母)老年人的赡养义务,无论从经济上还是精神上肯定是难以满足老年人的要求。故改养儿防老为投保防老的养老方式势在必行,把家庭赡养与社会福利机构托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已刻不容缓。建立以家庭赡养为主,社会福利机构托养为辅的养老体系。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家庭赡养与抚养最贴近老年人,是需要弘扬的养老传统。国家工作人员、工人、个体劳动者、农民等均可参加养老投保。实现年青时省钱投保,年老时终身受益;年青时节俭多投保,年老时多得保平安。     2、采取相应措施,完善相关组织职能作用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青少年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养老的道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通过教育使大家明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益保障工作。各级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基层民调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我们应清楚地看到,有很多老年人在情与法之间,一味重视亲情,往往自己吞苦果,而不愿上法庭。这充分说明在基层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力争做到调处一件,教育一片,自身、他人都受教育。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四)大力宣传法律,加大教育范围     各级组织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黑板报,村、乡广播站,社员大会,党员培训班,学校教育等等方式、方法进行大力宣传法律。让公民知道,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歧视、侮辱或者遗弃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对拒不执行扶养费、赡养费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扶养的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等是法律的规定。任何人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让老年人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保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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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检察对刑事侦查明的监督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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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刑事侦查明的监督

浅议检察对刑事侦查的监督   侦查权是指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它虽然只直接关涉到少数人(嫌疑人)的利益但它有着极强的力度,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给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害。侦查是重要的审判前程序,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处于靠前位置,侦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以后各个环节阶段的质量,合理合法的侦查才能带来公正的审判结果。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带来~,侦查权也不例外。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防止权力异化的重要途径。在我国,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监督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整个诉讼过程的重任。如何建立高效的监督将是消除现存弊端的关键,本文将对检察院在侦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可以肯定我国各级侦查机关对刑诉法中有关侦查的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侦查权缺少制约,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进而影响案情的切实查证。 1.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都有,主要发生在某些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一是有的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难以划清,担心把人放掉会放纵罪犯;二是侦查工作出现“反复”,比如犯罪嫌疑人串供、翻供等,侦查陷入僵局,羁押期满而未能结案;三是少数案情确实复杂,虽经批准延长羁押期,仍然未能查清全案;四是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在逃,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按有关规定处理。五是由于鉴定的原因等等。 2、对犯罪嫌疑人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以逼取口供,以及诱供、套供、骗供等问题时有发生。 3、侦查活动同刑事政策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如在严打斗争中,侦查手段的选择缺乏合理性,倾向于选择最严厉的方法,从而使严打的概括性精神转向具体化,往往使嫌疑人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4、其他不按刑诉法办事的情况。例如,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对询问笔录中遗漏或差错提出实事求是的补充或改正意见;实施勘验,检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行为不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等等。 二、检察对刑事侦查监督的途径、方法及其不足。 我国检察院目前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途径主要有: (1)通过审查逮捕、起诉工作进行监督。 (2)通过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关侦查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3)通过受理有关控告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因此,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机关或者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及时审查,发现侦查活动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 (4)通过审查侦查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三十条中有相应规定。 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通知纠正违法行为。这种监督方法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2)书面通知纠正违法行为。这种监督方法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即对于侦查活动中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3)追究有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在采取侦查措施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 目前侦查监督机制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我国警检关系的基本模式: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侦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起诉。检察机关无权指挥公安机关。侦查和起诉在程序上被明显分开,侦查是独立的诉讼阶段。侦查机关独立进行侦查,除逮捕外可自行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批捕和审查起诉进行监督。这种模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往往导致难以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违法,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有关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大量工作都是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违法的情况很难想像能够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警察在侦查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如果无明显证据证明,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有些虽然能够查实并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给予了适当制裁,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已成事实,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恶劣影响已难以收回。依照法律,检察机关可以参与公安机关的复验复查但其前提条件是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复验,而且复查的案件,一般仅限于大案、要案。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的侦查活动,检察机关都不参与。在侦查程序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滞后性,参与程度的有限性与活动的被动性都使其预防和纠正侦查违法的作用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享有广泛的职权,在程序上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除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外,其他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如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乃至拘留等,均可以自行决定,自行执行。权力如果缺乏真正有效的制约,往往导致滥用。特别是刑事侦查权的行使频繁涉及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就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尤为重要和紧迫。 (2)检察院缺乏中立、超然地位,监督带有倾向性。检察机关尽管属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却事实上担负着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职责,它们本质上也属于国家追诉犯罪机构,在诉讼目标和诉讼角色方面与侦查机构是一致的。这就使得检察机关在监督警察心理上就不是那么坚决和明朗。尽管法律要求检察机关要尊重事实~,并同时注意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但刑事侦查的一个基本情况表明,检察机关无论作为侦查机构还是作为公诉机关,往往更加重视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和事实,即使进行法律监督,也经常是从如何有效进行追诉的角度进行法律监督。法律在不提高嫌疑人地位、不设立中立裁判者的情况下,片面强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

,必然造成追诉力量的过于庞大和辩护方力量的继续萎缩,同时也无助于对侦查活动的司法控制。这显然表明,只靠侦查机构负责人实施的内部制约或者检察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侦查活动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事实上,没有中立司法机构的介入,没有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辩护律师参与范围的扩大,中国的侦查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也很难被完全纳入诉讼的轨道。现代意义上的“诉讼”的一个基本涵义就是控辩双方在中立裁判者的主持下进行对抗,裁判者居中裁判。这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理念。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就是基于这个理念进行的。任何一个诉讼制度的形成都要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并形成一系列与它相配套的制度。改革一项制度必须考虑与它相配套的制度,例如我国的庭审方式改革就引发了起诉方式的改革,同样对抗式审判也要求侦查制度的改革。因为对抗的前提是控辩双方力量的均衡,这就要求建立一个中立裁判者对侦查机关进行制约。而我们目前恰恰缺少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因而由中立司法机构主持的司法审查和授权机制并不存在。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拘留、逮捕、搜查、扣押的实施,还是对犯罪嫌疑人长时间的羁押,都是由侦查机构自己或者检察机关通过秘密审查来发布许可令状的,而没有类似法院这样一个中立的司法授权机构,也不经过专门的授权程序。即使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要求将羁押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也无法向承担侦查和公诉职责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这样,那种由司法机构主持进行的所谓“程序性审查”活动在中国侦查程序中就不可能存在;那种由控辩双方同时参与的听审活动在侦查程序中也无从进行。一句话,中国的侦查程序不具有“诉讼”的形态,而完全属于一种超职权主义的、行政化的单方面追诉活动。在这里,无论是专门性调查活动,还是有关限制公民基本自由和权益的强制性措施,都是由侦查机构或是由公诉机构自行决定,而不是由中立司法机构进行授权。这种制度设计不符合“控诉与裁判职能分离”、“司法最终裁决”等一系列现代法治基本原则,也会经常带来诸如羁押、超期羁押、非法搜查、任意扣押等现象,主要导源于这种由追诉机构兼负司法审查职能的侦查构造。 (3)侦检脱离影响起诉质量。侦查毕竟属于刑事追诉机制的一个环节,刑事追诉的成功与否,最终还要取决于检察机关能否成功地说服法庭作出有罪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不论是由检察机关还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的出庭支持公诉都要由检察机关统一负责实施。可以说,在确保已经侦破的案件取得最终“胜诉”方面,检察机关要比公安机关承担着更大、也更为关键的责任。但是,中国目前实行的检警分离的体制,却造成负责对大多数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与负责对所有案件支持公诉的机关各行其是的局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只要将案件侦破完毕,其余的追诉工作也就由检察机关去做了。于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负责侦破案件和实施鉴定的公安人员极少有出庭作证的,负责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很难获得公安机关的继续支持和配合。另外检察机关不能直接命令和指挥公安人员进行侦查,而只能在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这样一来检察机关就无法从起诉的角度对侦查进行指导,进而大大影响了刑事追诉的效果。 (4)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际上脱离,也不利于促使侦查人员提高素质。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较少受到制约的现状使侦查人员缺少一种外在的压力,在办案过程中往往忽视提高自身素质及改进侦查方法和提高技术手段,而是习惯于过多地依赖和使用强制处分权,尤其是偏重羁押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而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又极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存在的违法搜查、扣押刑讯逼供等现象,不能说与此无关,由于对违法侦查缺乏制约机制而不能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并予以相应制裁,反过来又会强化侦查人员对这种现象的无所谓态度,形成恶性循环。 三、对完善检察对侦查监督的思考。 侦查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极为重要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大多数侵犯个人基本权益的现象都发生在这一阶段。那些受到刑事追诉的公民还难以具有基本的抗衡能力,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刑事追诉机构带有行政治罪色彩的追究。因此,在重新构建这一程序时必须提高嫌疑人的防御能力,为刑事追诉活动设立一系列程序性障碍,以达到在国家追诉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之间形成抗衡的目标。另一方面,侦查程序又是刑事追诉机构发现事实~、收集有罪证据的关键阶段。可以说,侦查机构能否成功地将刑事案件予以侦破,检察机关能否在法庭上成功地说服法庭,将被告人予以判罪,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侦查追诉活动质量的高低和效果的好坏。从这一角度来讲,刑事侦查程序的设计也必须考虑到提高诉讼效益这一价值目标。 根据以上认识,笔者认为,中国刑事侦查程序应当借鉴有关西方国家的经验,结束这种分离化和松散化的局面,走向一体化的诉讼格局。将刑事追诉的各个具体环节视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统一整体,视为追诉机构为发现事实~、惩治犯罪而必经的诉讼阶段,使得检察机关对刑事追诉活动的成功承担最终责任。与此同时,为防止刑事追诉的集中化所可能带来的权力滥用情况,应当同时确保刑事追诉活动的各个环节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使得所有不利于某一个人的追诉行为和决定,都能受到中立司法裁判机构的授权、审查和救济。从我国实际出发,这种构造同刑诉法规定有着很大的距离,因此,在短期内不会实现。当前最为紧迫的是找到检察机关同侦查机关最有效的切入点,笔者认为,可以在侦查机关设置检察室,检察机关直接监督侦查活动,以增加透明度,从而使侦查与公诉真正成为一体,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都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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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正视现状 科学调控 实现我区水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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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现状 科学调控 实现我区水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生存生活、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都离不开水。水也是其它物质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之一,其现状被世界所关注。2003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水——20亿人生命之所系”,提醒公众关注全球20亿人严重缺水的严峻现实,呼唤人类关注日益严重的水危机。我区作为缺水地区,水资源是当前乃至今后影响和制约发展的一大瓶颈。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更好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有限的水资源,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一、我区水资源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区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5846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径流量7795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9967万立方米,多年人均水资源量306立方米,在唐山市各县(市、区)是最少的,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是严重缺水县区。

全区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40163万立方米,其中,大气降雨6650万立方米,入境污水7028万立方米,外调水15000万立方米,浅层地下水9097万立方米,深层地下水1708万立方米。区内现有小戟门河及黑沿子排干、沙河、陡河、西排干和津唐运河等五条骨干排水河道,支流渠道25条;有陡河及地下水两个灌区。陡河灌区以地表水为主,总干渠长11.26公里,分干渠九条,总长101.75公里,支渠150条,提水能力长380公里,排灌站座总装机总量1.58万千瓦,提水能力202.2m3/s;地下水灌区,全区共有机井9987眼,其中农用灌溉用井8008眼,工业用井913眼,行政事业单位用井266眼,农村饮井800眼。

2003年全区总用水量49586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7279万立方米,地下水22307万立方米(工业5700万立方米,人畜生活3278万立方米,农田灌溉13329万立方米)。从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水资源先天不足、时空分布不均。我区不仅是严重缺水地区,而且降水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80%集中在汛期(6-9月份),调蓄能力有限,一部分不得不排入渤海。且丰、枯年份降雨量相差较大,丰水年份( 1949年)降雨量 1140 mm,为干旱年份(1997 年降雨量292 mm)的3.9倍。南北差异较大,北部地区比南部地区年平均多50-60毫米。

(二)污染严重,水环境质量较差。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农药、化肥的大量施用及污水浇灌等行为,使地表水、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全区主要河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水质污染日趋严重,均为地面水劣V类标准。虽然近几年加大了治理力度,但目前污染仍未得到根本遏制。

(三)地下水超采过度,漏斗面积不断扩大。由于多年持续干旱,加之工农业的迅猛发展,一方面地表水严重不足,农业增加了对地下水的开采;另一方面随着钢铁等高耗水项目的建成投产,造成地下水用量增加,而且这些项目相对集中,致使局部地下水超采,形成地下水位降落漏斗。近几年,我区地下水位以每年近2米的速度下降,漏斗总面积已达895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57%。

(四)节水意识淡薄,水的有效利用程度低。城镇生活用水节水器具普及率低。公共事业用水、行政事业机关、学校、团体等节水管理措施不到位,长流水现象依然存在,且重复利用率几乎为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普遍偏低,全区工业平均不足60%,并存在的跑、冒、滴、漏等现象。农业用水,节水面积仅占水浇地面积的36.7%,大部分农田仍在沿用传统的大水漫灌方式。生活方面,跑、冒、滴、漏现象时常发生,管网漏失率偏高。

(五)水价偏低、水资源费收费标准偏低。目前,我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生活用水水资源费标准为0.30元/m3,工业、洗浴、餐饮用水水资源费为0.60元/m3,远低于同等条件的山东济南的收费标准,且居民生活用水尚未征收水资源费。农业用水价格也偏低,仅0.10元/m3,未达到成本水价。由于水的价格背离价值,导致水价调节功能偏低,经济杠杆作用未能充分释放。不仅直接影响到水管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而且还影响了水利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不仅导致水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还影响了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六)管理薄弱。计划用水制度尚未得到真正实施,不经审批私自凿井、取水现象时有发生,取水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用水执法监督检查尚未开展,用水户得不到有效监督,导致违法取水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资源费还未实现按标准足额征收,且多为协商收费。

二、推进我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思考

从目前情况看,我区水资源短缺形势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通过需求管理、供给管理及价格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使全社会节约用水,合理高效用水,减少水体污染,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是实现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解决水资源短缺的唯一选择。

(一)做好宣传工作,强化节水意识,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

在节约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问题上,人们的节水意识、节水习惯是节约用水重要的社会资本。如果说完善提高输、用水设备使生产和生活用水在一个以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的系统里运转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硬件,那么,全民的节水意识就是软件。硬件固然重要,但软件却是关键。因此,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使社会各个层面都能充分认识到水是工业的命脉,农业的血脉,是服务业和城市建设的重要资源;水与人们生活、社会安定、城乡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保护好水资源是一件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大事。要改变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天上下、地下流”的旧观念,强化全民的节水意识和商品水意识,认识到国家对水资源拥有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水资源都应支付合理的费用;及时传递正确的水价信息,使节水变为自觉行动。同时要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造成危害,谁负责赔偿的管理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惜水、节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强制节水,为水资源保护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

1.统筹管理。针对目前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散乱等问题,应将水资源作为整体,不论地表水、地下水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开发和保护。一是依据 “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行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优化调度,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二是完善防洪调度方案。制定合理洪水防御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确保标准内洪水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通过蓄、泄、滞、引、补减轻洪灾损失,实现洪水资源化。三是认真执行已确定的“渠灌区使用地表水,地下水保生活和工业,井灌区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控制深井建设及开采量”的水资源管理总体方案,根据水位动态资料确定地下水超采区,严格控制机井建设和用水量的增加。四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工业小区及企业用水提前谋划,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同时确保建设项目用水。加强计量设施建设,对非农业用井一律安装智能IC卡水表,保证一级装表率达100%。五是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水务一体化管理。从目前情况看,改革的程度与形势的发展还不相适应,仍存在着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日用的现象。这种管理体制不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造成水资源浪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水务一体化管理,应该是建立起地表水与地下水、城镇与农村水资源、水量与水质统一的管理体制,实现对供水、配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回用统一管理的新机制,对用水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对水质水量进行统筹考虑、科学调度,实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的协调管理和科学组合,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体制保证。

2.合理利用。在城市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水定发展、量水调结构。即:既要考虑当代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探索出符合我区实际的节水型经济结构,决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一是在农业用水方面。把发展节水农业作为一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措施,以科技为依托,以调整农业结构为重点,发展节水灌溉与旱作农业并重,大力兴建现代农业节水设施,促进节水农业全面发展。实现从传统的粗放型灌溉农业和旱地雨养农业向节水高效的现代灌溉农业转变。二是在工业用水方面。坚持“改造存量、控制优化增量”的原则,突出抓好冶金行业用水大户的节约用水工作,实现工业用水良性循环,水的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加强计划用水,科学下达用水指标,使计划用水率达到96%以上。加强节水的科技研究,把工艺节水作为节水技改工作的主要方向,不断引进和推广节水新工艺、新设备,降低水的消耗量。要大力调整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产业。重点抓好冶金、造纸、电力、纺织等高耗水型行业的技术改造。三是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通过优化配置水资源,逐步实现采补平衡。四是在城镇生活用水方面,大力宣传节约用水,提高公民节水意识,使节约用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大力开发推广使用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不断提高节水型设施和器具普及率,使新建居民社区及机关、学校、医院、饭店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普遍安装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五是改善农村供水状况,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加快解决农村因生活条件和干旱缺水造成的吃水难问题,尽快实现饮水自来水化,以彻底解决农村人畜用水问题。六是搞好水环境动态监测,实现污水科学调度。加强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督促各企业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及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地表水体污染。加快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使其尽快投入使用。严把成井质量,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现有污染,降低污染危害。

3.适时提价。经验证明,水价成倍增长时,其用水量会大幅度减少。当回用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比价合理时,才能提高人们使用回用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的自觉性。因此,提高水价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最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提高水重复利用率的有效措施。但是,提高水价应在城乡居民收人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分阶段、适时渐次逐步实施。对于农业用水收费和提价问题,因涉及问题多、层次深、难度大,政策性强,有关部门应进行专门调查,制定出与农村、农业、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相符的收费政策,寻找合适时机提价。通过充分调研论证,调整水资源费价格,实现省水利厅制定的到2005年达到自来水供水价格的80%的目标,最终达到通过价格杠杆,实现平衡水资源供需和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三)加大执法力度,为水资源保护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

一方面,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以法律手段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应切实担负起对水资源保护的责任,认真执行《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积极实施我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对城区与乡村,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供水与需水,用水与防治污染等实行统一监督和管理。促                                                     进城区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使城区供水和污水处理事业实现良性循环。加大处罚力度,由司法机关配合,对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另一方面,发挥区水政监察大队的监察职能作用,分期分行业对用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改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尤其是对洗浴、洗车等几乎是“全天候”营业的服务业重点监察,促使其采取有效节水措施。

(四)大力涵养水源,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创造条件

在追求生产总值快速增长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的损耗和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损失。否则,就有可能出现“资源空心化”现象,带来严重后果。因而,应本着生态建设先行的原则,坚持不懈的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究污水回用、雨洪资源、微咸水和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研的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单位水量的生产能力。合理并充分运用天然水、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做到三水并用,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有效涵养好地下水资源,努力实现水资源循环使用、自我增值的可持续利用的良性运行体系。同时,加强水资源的长期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档案,准确摸清水资源的总量和变化规律。根据上游水库蓄水和可供量情况及全区雨情、汛情、蓄水和水质情况定期发布水资源动态简报,指导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进而确保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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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留守儿童2024生存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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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守儿童2019生存现状调研报告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为全面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现状,给困境留守儿童争取更多的帮助,连云港市东海县**镇妇联联合统计办组织专门的调研组,于5月中旬,对全镇22个村留守儿童的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镇留守儿童生存现状

据调查统计,**镇有儿童6583人,其中男孩3367人,女孩3216人;留守儿童1053人,在校留守儿童962人;父母外出打工的占72%。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交通不便、发展相对缓慢的村,这些村部分剩余劳力外出务工,孩子隔代,代管、单亲教育管理存在严重不科学性,家庭教育有严重断层;部分在家作田或者因病丧失劳动力,孩子家庭生活压力大,家庭教育缺失。

二、**镇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1、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心理问题。

留守儿童之所以产生心理问题,首先是年龄,因为他们大多都在十五岁以下,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而他们的父母在自己的孩子出生才几个月或一周岁后,就外出务工,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导致心理失衡。我们团队通过对周围几个村的问卷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2.4%,有66.2%的留守儿童父母每年回来1次,15.4%的留守儿童父母几年回来1次,14.2%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这就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情绪消极,表现出性格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或焦虑、任性、暴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

2、留守儿童监护人素质普遍偏低。

由于大部分留守儿童监护人大多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因为年龄较大,不但要承担很多家务,而且文化层次上也不高,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其中其中监护人是初中学历以上比例仅占39.8%。所以,他们教育孩子的就不会很合理,而且也不知道从心理上关心孩子,照顾孩子,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在教育态度、教育方法上还是老一套,他们能做到的仅仅是照顾孩子们的日常生活而已,在与孩子交流沟通上存在着很大困难。

3、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

部分留守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良,表现在不讲卫生、不经常换洗衣服、挑吃挑食、乱花钱;有的留守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在家里不听临时监护人的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的管理,成为了让人头疼的“问题儿童”。

4、留守儿童平时缺乏亲情的关爱。

父母打工对留守儿童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缺乏亲情关爱会对孩子造成许多不良的影响,最为直接的也许就是孩子在生活上很难得到很好的照顾,使孩子无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留守儿童成长期间缺乏抚慰与关怀,这也是我们应该给予重视的。

5、留守儿童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如留守儿童独自在家或路边玩耍,路上车辆较多,而老人无暇顾及,造成农村火灾或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在采访一姓村民时我们了解到这样的一个悲剧,一个两岁的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人忙于干农活,无暇照看,而掉进家里吃水的大水缸中溺水身亡,孩子的奶奶由于伤心过度农药自杀的案例,让人唏嘘不已,倍感痛惜。

三、**镇留守儿童的生活及学习状况

1、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上的问题

从调查的儿童中来看,由于监护人的年纪一般比较大,缺少精力和耐心管教孩子加上他们还要忙于地里的农活,无暇照顾孩子们。大部分孩子没有形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主要表现在对学校作业的态度和生活起居安排上。占44.1%的孩子对待学校作业的态度是草草应付得过且过,有46.7%的孩子看电视没有节制。另外,在采访中我们发现一个令人心忧的现象,部分留守孩子拜金现象极为严重,帮家里干活之前,要先讲好价钱才会去干活,让人痛心。

2、老师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太少。

大部分儿童表示老师很少找自己谈话,43%的留守儿童说老师根本没有找他们谈过话,而且都很害怕老师,也不希望老师找自己谈话。虽然着有儿童的心理,但是从这可以看出我们的教育工作还的确很不到位,仅有29.8%的留守儿童表示愿意和老师谈谈心里话。老师一学期做家访的比例仅为5.13%。

3、学习压力大。

通过调查63%的留守儿童感到学习压力大,24%的留守儿童表示自己的学习成绩很差,也有一些表示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识字,不能辅导学习,想学好没有条件。一些孩子告诉我,由于学习成绩差,就害怕爸爸妈妈会问起,而自己的家庭条件差,很多同学看不起等,这就形成很大的压力,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没有人及时为他疏导,就有可能压力变得越来越大,进而影响学习和生活。

四、就这些问题我们解决的建议与对策

留守儿童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原因来自于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留守儿童问题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不应只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自己去解决的问题,而应该由全社会共同努力,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环境和空间。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家庭教育方面

1、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外出务工的父母及留守儿童的代理监护人员,应尽量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暖、关爱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留守孩子”健康成长。外出务工的父母也应加强与子女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做到多关心孩子。还要加强与代理监护人、学校的联系。外出的父母要经常回家或打电话与孩子沟通,交流感情,和学校沟通掌握孩子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外出打工的夫妻有能力的一定要把孩子带上跟随自己打工读书生活。要正确教育和引导好孩子,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如果条件允许夫妻最好留一个在家与孩子一起生活。因为家庭的安全感和亲情的温暖是任何外力都无法取代的。

(二)学校教育方面

1、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各中小学校在新学期学生报道时将父母外出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记录“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和监护人及临时监护人的情况,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在中小学校普及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或学生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使留守儿童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与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座谈会,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开设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的父母知道校长、班主任等老师的电话,加强学校、家长和孩子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3、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各种动手的实践活动,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最重要的是在学校举办的活动中,多鼓励留儿童,多把机会留给留守学生,帮助他们走出自闭的心理障碍,帮助他们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地人生观和价值观。

4、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心理咨询辅导站。有条件的话定期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进行普查,及时发现问题。特别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问题,与由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交流。及时排除他们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帮他们养成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态。

5、注重培训。尽可能对临时监护人介绍一些教育孩子的常识,开展一些座谈会,让他们了解孩子,更好的引导和教育孩子。同时,要充分的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黄金季节”,召开家长会,共同研究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三)政府及社会方面

1、强化政府统筹管理,加大社会支持的力度。比如在城市中打工族密集的地方,增加城市教育设施,降低打工子女的入学收费要标准,逐步改善民工子女就学条件。对未能入学的民工子女可以通过开办寄宿制学校,假期学校等,逐步建立社会监管体制,打破城乡体制,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切实的市民待遇,运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帮助农民工把子女带到打工地学习和生活。开辟打工子女就学的“绿色通道”,使其享受与打工所在地孩子同等的教育待遇。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

2、镇、村两级要逐步探索帮助留守儿童教育的新思路。做好留守儿童的登记普查,在镇、村设立关爱农民工留守子女的办事机构,定期留守家庭了解孩子们的生活、教育情况。把学校与村委联系起来,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定点帮扶,及时发现报告留守孩子们的情况与动向,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保证。

3、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引起社会的重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让外出打工的父母安心,让在家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是未成年队伍里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一项现实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关注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关爱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实现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才能使我们的社会真正实现和谐,才能让留守儿童的头顶早日出现一片蔚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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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计划生育调研文章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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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调研文章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巩固优质服务成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服务。这既是全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又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开拓创新,不断探索的新课题。元氏县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积累了一些过去工作中的体会,也碰到了许多棘手的新问题;同时笔者对今后这方面的工作也有一些不成熟的构思和想法,希望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理论的再发展、再提高、再创新尽到绵薄之力。

一、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到位”,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的前提和保证

责任到位:元氏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定为“一把手”工程。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都要定期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困难。先后制订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上自县委、政府四大班子与联乡领导,下到乡村专干服务人员的各自责任。每年年初,县委、政府都要隆重召开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分析形势,寻找差距,明确任务,兑现奖惩,把靠实计生工作的党政责任作为一项制度和铁的纪律,摆上了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措施到位: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每年都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表彰奖励、提拔晋升和评比各类先进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县人口计生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根据计划生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决策依据,及时提出提高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方案,使业务指导准确、及时、到位。

投入到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果的公益性事业,经费投入到位是根本保证。在机构改革中,各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都按照一村一干的要求和每乡至少1—2名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配备了人员。同时县财政每年都能按上级规定和全县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各乡镇也都能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和奖励、优惠所需各项经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率逐年提高。

二、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好坚实的基础

技术队伍配备到位、效果好:经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已经基本形成了一支技术精湛、热心为民、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同时实行计卫联手,坚持以计划生育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为主,同时从卫生系统各大医院抽调妇科、b超方面的医疗专家和技术骨干,分包乡镇,深入乡村帮助基层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阵地建设起点高、标准严:按照“加强县级、完善乡级、健全村级”及“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经过多方筹措资金189万元,全县15个乡镇都建成了高标准的技术服务站,其中有11个乡镇建成优质服务型技术站。同时增添了乳腺诊断仪、活检机、乳腺治疗仪、红外光治疗仪、输卵管复通仪、b超、双目显微镜、单头冷光手术灯、心电监护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初步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以乡所为依托、以村级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三级计生服务网络。

技术培训形式多、方法活:县人口计生局与军医学院联合,开展军民共建生殖健康服务工程,曾多次邀请内外专家、技术人员来我县进行大范围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和技术人员培训。赢得了全县上下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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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利部门干部交流工作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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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门干部交流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推动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发挥关键作用。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把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骨干力量,是时代的迫切要求。建立和实行干部交流制度,是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单位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措施。XX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在深入学习《规定》的基础上,我们对全局科级以上干部交流工作进行了调研,摸清了现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做好干部交流的办法和措施。

一、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

截止XX年10月,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总数为814人,其中处级干部98人,占干部总数12%;科级干部287人,占干部总数35%。

(一)处级干部基本情况

正处级干部40人,其中:领导职务33人,非领导职务7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19人、6-9年的16人、XX年及以上的5人;年龄36-40岁的3人、41-45岁的12人、46-50岁的15人、51岁及以上的10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29人、大学专科9人、中专及以下的2人。

副处级干部58人,其中:领导职务44人,非领导职务14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23人、6-9年的26人、XX年及以上的9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人、36-40岁的8人、41-45岁的20人、46-50岁的13人、51岁及以上的16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36人、大学专科15人、中专及以下的7人。

(二)科级干部基本情况

正科级干部203人,其中:领导职务153人,非领导职务50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105人、6-9年的59人、XX年及以上的39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37人、36-40岁的40人、41-45岁的53人、46-50岁的43人、51岁及以上的30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76人、大学专科77人、中专及以下的50人。

副科级干部84人,其中:领导职务63人,非领导职务21人。任职年限5年及以下的41人、6-9年的37人、XX年及以上的6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27人、36-40岁的22人、41-45岁的18人、46-50岁的8人、51岁及以上的9人;学历为大学本科的27人、大学专科37人、中专及以下的20人。

以上数据表明:我局的干部队伍在同一岗位同一职级的任职年限较长,任处级职务6年以上的占处级干部总数的47%,其中XX年以上的有14人,占14%;任科级职务6年以上的占科级干部总数的49%,其中XX年以上的有45人,占16%。干部的年龄有老化趋势,40岁以上的人员占主体,其中处级干部40-50岁的占61%,51岁以上的占27%;科级干部40-50岁的占43%,51岁以上的占13%。科级干部中中专及以下的学历占24%,学历层次明显偏低。

二、近年干部交流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这一目标,以规范程序和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一是针对实际,突出交流重点。我局干部交流的主要对象是:对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实行年限性交流;对有发展前途的青年后备干部实行培养性交流;对班子之间闹不团结的实行调整性交流。二是完善机制,规范操作。为规范干部交流工作,XX年3月我局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干部交流的对象、范围、程序、交流工作纪律,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干部交流工作,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是注重培养,增长才干。我局把干部交流作为培养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干部在不同岗位和不同单位、部门任职,使干部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和考验,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XX年以来,我局共交流处级干部17人次,其中机关部门之间交流2人次,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交流8人次,局属有关单位班子成员之间交流3人次,机关与局属有关单位之间交流1人次,直属事业单位调任局属有关单位1人次,局属有关单位与工程维修养护公司之间交流2人次。另外,选派4名处级干部交流到西藏水利厅任职。局属各单位科级干部共交流71人次,其中:局属机关各部门之间交流19人次,机关与三级基层单位之间交流(含提拔交流)31人次,三级基层单位之间交流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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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长城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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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长城

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长城 ——xx区司法局 “双拥共建”主要做法及体会 xx区地处南京东郊,方圆320平方公里,人口近40万,29家部队。近年来,xx区司法局作为区“双拥共建”成员单位,根据我区双拥共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双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拥军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军营”活动,着力维护驻区部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利用调解、诉讼、代理等手段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军地双方的充分肯定。法律拥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把法律拥军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法律拥军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是双拥共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司法局对“法律拥军”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年初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议研究“双拥共建”工作目标的分解和落实,部署该项工作;二是组织全局干警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全局上下统一了思想,认识到开展法律拥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从维护部队稳定、促进国防建设的高度出发,发挥职能优势,把法律拥军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拥军优属、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是将法律拥军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规划,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通过建立相应的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法律宣传进军营,法律援助进军营,推动法律拥军工作深入开展。现全局系统已形成了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科、基层科等职能科室开展具体工作”的工作格局。 二、分工明确,组织落实,建立法律拥军网络体系 我们重视依托自身的职能优势,建立健全军人军属维权组织网络,让法律拥军工作贴近军人军属,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一是设立专门维权分部,使涉军维权工作更加贴近军人军属生活。XX年,我们在区人武部直接设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站”,开通了一部维权专线电话,直接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投诉和法律援助申请,拓宽了军人军属维权渠道,方便了军人军属的维权求助。 二是实现网络联动,将涉军维权工作延伸到街镇社区。XX年以来,我们在全区8个街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涉军维权工作延伸到街镇社区。构筑了区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维权分部以及各街镇工作站在内的三级维权网络,为军人军属提供联网服务。我们明确将军人军属作为法律援助的优先对象,适当降低他们的援助“门槛”。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在维权工作中,我们向军人军属发放了法律援助联系卡,益民法律服务所还实行为军人军属免费咨询的制度。 三是依托148法律服务专线,把政策法规送到军人军属身边。我们依托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实现区法律援助中心和街镇工作站联网服务,军人军属遇到法律问题,只要拨打148电话,就能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得到满意的答复。去年6月,驻区94679部队军官周某来电咨询,他的爱人是一名下岗职工,想开一家个体饮食店,询问在工商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是否享有优惠政策。当时已近下班时分,法援中心也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但工作人员请周某留下了联系电话,承诺第二天就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第二天一上班,工作人员就来到了区工商分局和尧化街道地税所,咨询到详细的政策规定,并立即反馈给周某,周某对法援中心的热情服务表示十分的感谢。 三、勇于探索,注重实效,法律拥军工作成绩明显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法律拥军工作氛围 我们积极向群众宣传国防教育和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知识,使群众了解到开展法律拥军是推动依法治国和军民共建的需要,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律拥军氛围和军民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 一是纳入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在制定“四五”普法规划时,我们将学习宣传《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日常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纳入考核目标,利用普法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在全区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两法作为一项硬性任务认真落实,在学习宣传中举办了文艺汇演、板报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役军人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群体,XX年我们又将这类群体扩大至即将走入部队的新兵。在去年的“法制宣传月”期间,我们会同区武装部,面向即将应征入伍的180名新兵,开展了一次以《兵役法》、《宪法》、《民法通则》和《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常识教育,并向每人赠送了一本法律书籍。 二是拓宽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我们积极与新闻媒体联手,先后与区电视台、〈钟山之声〉电台、〈报〉、〈金陵晚报〉法苑工作室合作,宣传为军人军属维权的典型案例,让局长“走进直播室”,公开法律援助信息和资料,帮助军人军属了解依法维权知识,引导他们树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三是把握时机,增强宣传效果。每年我们都利用庙会、“建军节”、征兵时期等有利时机,在街镇社区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组织社区和单位的板报宣传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的有关知识,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到部队,为军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去年9月,我们会同区人武部、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计生局等部门,带领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来到驻区部队临汾旅,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向部队赠送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指南》等法律书籍100套,发放各类政策法律资料500份,还针对部队官兵涉法问题比较集中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开设了一堂《婚姻法》知识讲座。讲座之后,现场解答了官兵各类涉法咨询41件。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倾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军人军属的涉法问题和纠纷不断增多,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扶养、房产、继承和优抚优待等多方面,我们从巩固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各方面的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倾心倾力做好军人军属维权工作。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功能,让涉军权益纠纷温情化解。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涉法问题往往是发生在官兵家庭中的多,发生在官兵本人身上的少,但发生在

军人家庭中的纠纷如不能及时妥善的解决,同样会影响军人的安心服役。运用调解的方式往往既能解决了纠纷,又保护了家庭关系,将纠决解决在萌芽状态,既避免了严重侵权事件的发生,也避免了军人军属的诉讼之苦。今年3月,驻区某部队军官李某向xx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李某弟弟因病去世后,其父母与弟媳因房屋拆迁款的分配闹起了矛盾。父母认为,儿子死了,媳妇就成了“外人”,而且儿子生前住的房子是老两口花钱盖的,房屋补偿款应当归他们。而媳妇认为老两口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就和他们分了户,房子就落在了丈夫的名下,这钱按照拆迁政策的规定应当归自己,双方都要李某为自己主持公道,李某的正常工作受到了很大影响,只好请法律援助工作站调解该纠纷。法援工作站同志先后约见和上门做工作三、四次,通过~律、讲道德,进行教育、说服和协调,最终化解了该纠纷,双方达成了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协议。今年2月,八卦洲鱼苗厂与原退休党委书记,志愿军退伍老战士裴某因企业改制,签订工龄一次性买断协议事宜发生了纠纷,该镇法援工作站同志得知后,主动介入调解,向裴某宣传、讲解政策,最后说服了裴某从大局出发,和单位签定了协议,化解了纠纷。去年以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咨询10余起,调处类似涉军纠纷3件,件件都能~解决,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是发挥诉讼代理功能,为军人军属撑起依法维权的“保护伞”。去年11月份,我区一女青年陈某来到燕子矶街道法律服务所,要聘请一位法律工作者做代理人,办理与丈夫钱某的离婚事宜。该所顾主任了解到钱某是驻区部队空军5库的现役军人,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就不是很牢固,女方认为男方感情不专一,婚后常为琐事发生矛盾。陈某还曾写了一万字的材料寄往南京军分区和钱某单位反映他的情况,给钱某在单位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法援工作站顾东斌主任非常慎重,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多次主动来到男方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向有关领导通报此事,请求军地携手做夫妻双方的思想工作。在征得部队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在男女双方都坚决要求离婚的前提下,为双方制作了一份合情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配合男女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慎重稳妥的处理了此事,维护了各方的声誉,得到当事人双方和部队领导的感谢。 三是发挥公证证明功能,努力为退役军人解除后顾之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关系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目前采取的向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其自谋职业也是拓宽安置渠道的有效途径之一。为充分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去年10月以来,我区公证处严格相关政策,按照宁政发()155号《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X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应退伍军人申请,在自愿的基础上,及时为10余名退役士兵与安置企业华隆公司办理了自谋职业协议公证,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安置退伍军人有序、依法进行。 我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行法律拥军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法律拥军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工作,需要军地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针对我区区情,如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做好法律拥军工作,我们的体会是:围绕提高“两力”、牢固树立一个中心意识,围绕提高双拥绩效、在“三个转变”上动脑筋,围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从四个方面做实事。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军队战斗力用为双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展双拥领域,做实、做好这一文明工程、保障工程。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把双拥工作由过去的季节性转变到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做到常思、常议、常抓,二是要把双拥工作由过去的重形式转变到重实效,要抓住军民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实在在地做事、服务。三是由部门独立开展拥军转变为多部门联合开展共建。要主动联系双拥共建成员单位,整合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将双拥工作效能增强、放大。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宣传、打基础,发挥法制宣传优势,通过广泛宣传三法一律,营造良好的拥军氛围;二是抓服务、求质量,充分履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职能,认真处理好每件涉军案件、纠纷;三是抓活动、带全局,以点带面,打造全面拥军的良好局面;四是抓调研、善探索,积极寻求新途径、新办法,促进我区法律拥军再上新台阶。                                  xx区司法局                                   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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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学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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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调研报告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家长及社会的迫切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学校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在今年这些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聆听领导、专家的讲座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深刻认识到,抓好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了掌握情况,寻找差距,谋求发展良策,根据县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第一阶段的要求,我和几位教研员一起,深入到具有代表性的几个镇初中,开展 如何提高教学质量 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调研对象:用八天时间对XX中学、一中、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等初中开展视导调研。这些学校对我县中小学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这几所学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有许多值得肯定的做法。但也存在许多不足,这些不足也是我县中小学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师队伍人事管理改革滞后

我县教师人事管理机制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教师职业终身制、教师岗位 金饭碗 ,没有被打破。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体制没有形成。造成部分教师安以现状,不思进取,缺少主人翁意识,敬业精神差,没有危机感。在调研中发现:有的老师只满足于 出满勤 ,不关注教学效果;有的小病装大病,请假在家,工资分文不少;有的评上高级职称,涨了工资,就不想上课;有的不愿当班主任等等。而学校领导对这些老师也只能是听之任之,其它奈何不了他。现阶段大家都觉得老师难管。

教师教学观念转变不彻底

部分教师对推进新课程改革认识不够,加上平时不主动学习,不积极参加活动,对新课程理论了解甚少,对新课程标准掌握不全面,新的教学观、教师观、学生观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教学方法还是老一套。 满堂灌 填鸭式 还有一定市场。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课堂教学效益不高

部分教师 向45分钟要质量 的 有效教学 意识不强。课前准备不足,教案简单,对教材拓展不够,补充不足,挖掘不深;课中教师包办代替多,师生互动少,联系学生实际少,有效训练的时间和内容不足,没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甚至教学过程偏离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差;课后学生练习量不够,教师辅导不到位等等。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还有待探索。

校本教研流于形式

经过教研室的广泛宣传和深入指导,很多学校对校本教研引起重视,但部分学校或学科组对校本教研还认识不够,工作停留在表面上。校本教研激励机制不健全,教研目的不明,教研方式单调,教师对教研没有热情,学校教研气氛不浓。很多教研活动大都流于形式,没有产生最大效益。教研对教学工作的推动作用不大。

教学常规管理抓得不细、不实

多年来,我们对学校常规管理(包括教学常规)进行了督查和考评,全县中小学校的常规管理有了很大的进步。但部分学校在教学常规精细化方面还有欠缺。特别是镇教育总支对村校的管理力度不够,要求不细。在管理中,有的重视检查,不重视反馈整改;有的重视制度的制定,不重视制度的落实;有的重视量化统计,不重视定性分析;有的重视结果管理,不重视过程的指导等等。一些教学工作细节管理有漏洞。如教研组、教师工作计划审签、单元过关抽查、作业批改检查、教师听课评课辅导检查等,管理还不细致,不实在。

学科教师不配套

全县教师总数基本足够,但年龄结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局部有缺额,特别是、XX镇学校学科教师数量不足、配套不齐,部分科目教师不够。如英、史、地、生、化等学科教师普遍缺编,学校不得于采取其他教师兼课的办法,弥补部分科目教师不足,增加教师工作量,也由于专业不对口,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

现代化教学设备缺乏

经过 两基 攻坚的大量投入,全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变,校容校貌焕然一新,教学条件明显改善。但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投入不足,设备数量偏少。全县半数以上学校没有多媒体教室,初中各校也是十几个班共用一个计算机教室和一个多媒体教室,不能满足教师使用先进教学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建议上级党委、政府及人事部门研究出台符合时代特征的教师人事管理规定,激活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的管理格局。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挂钩办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和危机感,提高工作效益。一是实行校长竞聘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学校调研报告范文学校调研报告范文。落实岗位职责和任职目标,营造合理的竞争氛围。二是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根据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实行 高职低聘 或 低职高聘 。三是暂停教师养老保险扣缴,以鼓励教师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必须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师培训。增加培训经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改变传统培训中自上而下的 大一统 的培训形式,建立 菜单式 的培训模式,满足受训者的不同需求,激发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自觉性。二是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鼓励教师岗位自学,建立严格的教师继续教育检查和考评制度,改变现行只提要求,不问结果;不认真学习,冒报学分的现象。三是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 名师工程 ,完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建立 学科带头人 学术带头人 科研经费奖励机制。四是认真解决一些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完善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以县委、县人民政府或者县局的名誉,出台 XX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奖惩方案 ,加强学校教学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采取过程奖励和结果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在高考、中考、小学毕业合格率验收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学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要求各个学校也要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制度,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大力推进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

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小学常规管理细则,分解管理内容,细化管理环节,规范管理行为,明确考评标准,注重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益。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重视问题反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到位。成立教育督导会诊小组,对教学管理薄弱的学校给予会诊帮扶,提出合理建议,实现整体提高。

扎实开展教学科研

增强科研兴校意识,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确立以课题研究为先导,以校本教研为基础的工作原则。校本教研与课题研究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校本教研以 有效教学 为切入点,以课堂教法、学生学法、教学艺术等为重点。课题研究以教学模式探讨、教学过程优化、学生潜能开发和非智力因素发展为重点。注意完善教研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员参与教研,创新教研形式,丰富教研内容,强调教研合一,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教学工作指导

县教研室作为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 研究、指导、服务 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学校、教师,加强教学教研工作指导。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了解教师需求,提高指导针对性;三是结合学科实际,组织学校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四是注意收集和传达教改信息,做好送教下乡工作,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加大投入增添教学设备

建议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学校校舍建设,美化绿化校园的同时,也要兼顾教学设备的投入。就我县目前来看,应该增大先进教学设备投入,增加网络教室和多媒体教室间数,以满足新课程课堂教学的需要,为教师提供先进的教学辅助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家长及社会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学工作,克服保守思想,消除传统思维定势,认真分析与科学发展观相抵触的问题,努力解决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与时俱进,狠抓落实,团结拼搏,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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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学生电子商务专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商务,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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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电子商务专业调研报告

那么,在校大学生们是怎样看待电子商务这个问题的呢?1999年底,由与北方交通大学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对北方交大的在校学生做了有关电子商务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书面问卷形式,受访大学生575人,研究生38人(其中mba 20人),这些学生分别来自各个年级,涵盖了电信、经济、管理、法律、运输等多个专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一部分调查显示;对电子商务的认知程度在被调查者中,60.5%的本科生和100%的研究生表示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数据显示,大学生们对电子商务表现了较大的关注,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此的认识也越深。在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的学生中,认为电子商务对社会有很大影响的占23%;认为有一定影响,但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学生占46%;认为中国目前发展电子商务尚有难度,对老百姓影响力有限的占31%。这一方面说明在校大学生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对社会的影响的认识还较为冷静,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和在校教育与社会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

在对edi的认识上,仅有不到9%的人(研究生32%)表示曾有过了解;4%的人(研究生18%)能就edi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且这部分人全部是经济管理类学生。可见,在深入系统的学习中,电子商务逐渐体现了它的学科性——以经济管理为主。在这方面,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有其专业的优势。但是所占比例之少,尤其是其他专业无人了解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在对电子货币的调查中,仅有1人在网上使用过电子货币。本科生中仅有9人表示对此作过专门的研习,而且都集中在计算机专业和信息通信专业。研究生中也仅有4人表示自己曾钻研过此类问题。另有10人表示对此很有兴趣,这个数字是相当低的,仅占总人数的2%。电子商务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在涉及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金融电子化与贸易安全上,电子专业、法律专业的学生有独特的优势,但尚未引起经济管理专业的重视。就目前而言,真正认识到电子货币与自己已经很近的学生并不多,对此投入很大精力的学生更少。对电子商务的学习途径。

第二部分的调查主要是想了解学生学习电子商务知识的途径,了解哪些报刊上刊载的文章学生引用次数最多。经分析,除去开设电子商务课程的专业,大部分本科生是通过计算机类的杂志(43%)和报纸(30%)来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从专业书籍与广播电视上学习相关知识的并不多。

调查数据显示,被学生引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论文来自91种中英文报刊,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的阅读面很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媒体对电子商务的报道数量也在加大,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专业报刊尚未面世,面向大众的宣传方式仍是以面为主的普及,较少涉及具体的实施细节,系统介绍电子商务知识的报刊并不多。

在普及电子商务方面受到学生们认可的媒介主要有《计算机世界》、《互联网世界》、《信息与电脑》、《中国计算机用户》、《市场与电脑》等几家刊物。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些排名靠前的报刊,在1999年都专门设立了电子商务普及类的专栏或专题讲座。在人们迫切想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时候,选择系列刊载的报刊无疑是读者的首选。但是没有一家刊物所占的比例超过15%。最后,在没有任何组织的前提下,大多数学生(本科生的65%和研究生的89%)都主动去过电子商务的展览会,从中了解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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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全县法院刑事审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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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法院刑事审判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12日,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在分管主任秦贤斌同志的带领下,对县人民法院XX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在县法院听取相关庭、室、处、队对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县司法局召开由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律师参加的座谈会,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案件资料等方法,对我县的刑事审判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县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打击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绩,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07、XX年该院刑庭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并立集体三等功,体现了该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综合素质整体水平。

1、从严把握,较好地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法院领导班子历来非常重视刑事审判工作,定期听取刑事审判工作专题汇报,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他们坚持“严打”方针,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涉农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法惩处一些职务犯罪,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力度,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XX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0件,审结460件,依法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5件155人,缓刑132件170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4件17人,单处罚金刑的22件29人。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案件共26件,经中院审理,24件予以维持,2件被部分改判为适用缓刑;县检察院抗诉的案件2件,均作部分改判。

2、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管制、拘役、罚金,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监管工作。二是灵活公诉庭审方式,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判、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烟草系统人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庭审旁听以及新闻报道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少年法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职能作用,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全力预防减少犯罪。XX年以来,县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70人,并不定期到学校、社区犯人家中跟踪回访,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切实做到了审判一件、挽救一个、教育一批,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XX年至今,已审结的少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3、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方法。县法院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完善刑事审判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案件的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服判率、上诉率发改率等质量指标。XX年以来,该院的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75%;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能公开审判的案件,100%地做到审判程序公开,裁判理由公开,审判结果公开,使公正司法真正贯穿刑事审判的全过程;他们树立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意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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