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版权许可合同 网站作品版权合同
本合同年月日由_______(外国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为出版者)代表自己、商业继承人和受让人与_______(中国出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版权所有者)双方签订。
版权所有者享_______(作者姓名)(以下简称作者)所著_______(书名)第_______版的版权(以下简称作品),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本协议,版权所有者授予出版者许可,准许其以该出版社名义,以图书整卷形式用----(语言)翻译、制作、出版该作品(以下简称翻译本),并在----(地域)/全世界发行。
本协议授予的权利不及于该作品的其他后续版本。
2根据本合同第14条,出版者应向版权所有者支付下列款项:
(1)预付款----(金额)和根据本合同应当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任何款项,以下列方式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版权所有者支付----(金额),该款项的支付是本合同发生效力的条件。
②该翻译本出版时,向版权所有者支付----(金额)。
(2)如果在该协议履行期间,出版者有任何过错,上述款项不予退还。
(3)根据出版者出版的该翻译本任何精装版本的零售价/建议零售价/金额,向版权所有者支付:
①销售前---千册,版税为---%;
②销售册数超过前---千册后,版税为---%;
(4)根据出版者出版的该翻译本任何简装版本的零售价/建议零售价/金额,向版权所有者支付:
①销售前---千册,版税为---%;
②销售册数超过前---千册后,版税为---%;
对用于评估或促销而免费提供的样书和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图书,不支付版税。
如果上述第(3)和第(4)款中的版税按照该翻译本的零售价或建议零售价计算,则可以附加下面一款:
(5)如果出版者认为需要以零售价/建议零售价的---%或更高折扣销售该翻译本,则版税应当以出版者销售这些图书的实际收入计算,而不是以该翻译本的零售价或建议零售价计算。
(6)如果在海外单独订阅了该翻译本的出版合同,该翻译本以装订本或书面形式提供,且收取版税,则版税应以出版者的实际收入计算。
如:如果第1条中的全球英语版权被授子了一家英国出版社,该英国出版社又与一家被转让版权的美国出版社联合印刷该版本,反之亦然。
这两款的版税百分比与第(3)第(4)款规定的一样。
对于免费赠送的样书、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图书不支付版税,这是惯例。
3.出版者将负责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译者,保证准确无误翻译该作品,并将译者的名字和资历报告给版权所有者。
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作品进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权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译稿样本的权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4、如需要,翻译本出版者应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并应当为这些许可或权利支付费用。
直到版权所有者收到出版者书面确认——出版者获得了许可,版权所有者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可供选择的表述:
如需要,版权所有者负责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
对于获得这些许可而支付的费用,由版权所有者再向出版者收取额外的行政管理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直到版权所有者获得许可,他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5.出版者应确保翻译本的印刷、纸张或装帧质量,尽可能达到标准。
6.出版者所有翻译本的封面、书脊、护封(如果有的话)和扉页上都必须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页背面注明下列版权声明“?(原书版权详细信息)”以及下列声明:“此(书名)的翻译版由(中国出版社名称)许可出版”。
7.翻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向版权所有者提供×本免费样书,并说明该翻译本的实际出版日期和该翻译本的零售价和批发价。
8.如果出版者未能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出版该翻译本,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不损及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9.(1)本合同授予的许可有效期为整个版权保护期/自该翻译本首次出版之日起---年,由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续约。
如果版权所有者根据本条届时通知合同终止,出版者有权在收到此通知后12个月内处理库存翻译本,并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向版权所有者结算账目。
(2)如果任何时候出版者承认翻译本已绝版或市场上已脱销,或者任何版本、版式或媒介的翻译本都无法买到,且出版者在收到版权所有者重印的书面通知后6个月内仍未重印,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但出版者在本合同终止之前与第三方正当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谈判中的权利仍然有效,而且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受影响。
10.考虑到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其----(语言)版权所得收入的下列比例,版权所有者在第1条规定的区域内将下列权利授予出版者:
将大众市场平装版本许可另一出版社的权利:比例为---%;
将影印权许可另一出版社的权利:比例为---%;
引用权:比例为---%;
选集权:比例为---%;
杂志摘录权:比例为---%;
图书摘录缩编权:比例为---%;
机械复制权:比例为---%;
电子出版权:比例为---%;
一次性期刊权:比例为---%;
电台广播权:比例为---%;
电视转播权:比例为---%;
戏剧改编和记录片权:比例为---%;
商品权:比例为---%;
第一连载权:比例为---%;
第二连载权:比例为---%;
为残疾人服务的非商业性权利:比例为---%
11、除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许可再次转让外,本合同中授予出版者的许可不得转让或惠及其他任何人;未经版权所有者事先书面同意,该翻译本不得以出版者或被转让版权人之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版。
12除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外,该作品的其他所有权由版权所有者保留。
13每年----日前,出版者对翻译本的销售结算一次/两次,并自结算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按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结算报告包括:
(1)在本会计年度初期若有库存,其具体册数;
(2)本会计年度内印刷的册数;
(3)本会计年度内销售的册数;
(4)本会计年度内免费赠送的样书的册数;
(5)本会计年度末库存册数;
销售结算与版税要按照本合同第14条支付。
如果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逾期3个月未付,本合同许可的所有权利立刻丧失,所有转让的权利自动收归版权所有者,无需另行通知。
14、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给所有者的款项都应按付款当天官方汇率以----(货币)支付,不得以兑换或代办费为由扣除。
付款可以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寄至----(中国出版社财务部门名称和地址),或直接通过银行转账,汇至版权所有者的账号---(中国出版社银行名称和地址)。
如果出版社依法应扣税,他们应声明并提供相应代扣税凭证。
15、版权所有者应向出版者保证其有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合同,根据本合同有权代表作者接收所有收入。
版权所有者保证该作品为原作,不侵犯任何现存版权或许可,不含有任何损害他人名誉的内容,且作品中所有陈述均为事实。
若版权所有者因违背其保证或所谓的保证,而给出版者造成的损失、伤害或开支,版权所有者应给予赔偿。
16、版权所有者同意授予出版者优先得到本作品后续版本/该作者的下一本书的------(语言)版权,如果按作者与版权所有者的协议版权仍由后者控制。
出版者同意在收到版权所有者提供的评估资料90日内决定是否行驶这一选择权。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产,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且在接到版权所有者书面通知(用挂号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写地址)后一个月内仍不纠正,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本合同即自动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权许可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8、若出版者和版权所有者对该合同的内涵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理解有分歧,应提交给两名仲裁员(双方相互指定)或由双方同意的一名仲裁员仲裁,如果双方之间的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或协商解决,将被提交到----法院。
出版者:
版权所有者:
年月日
篇2:产权合同:委托作品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艺术家):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为专业艺术家,乙方为专业艺术商。本着推介、提高中国当代艺术的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出资委托甲方以甲方所特有的艺术风格为乙方创作一件作品(以下简称“本作品”),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订立本委托作品合同。甲乙双方充分明了下述条款的含义,兹一一列出,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照________(草图、模型)的形式创作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字时就创作该初步设计方案向甲方交付初步方案设计费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同意根据下列作品标准和要求创作本作品的初步设计方案:
题目_________________ 载体_________________
尺寸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乙方可以在收到该初步设计方案____日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批准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书面通知后,即着手本作品的正式创作工作。为此乙方须交付甲方酬金共____元人民币,并按照下列办法分期交付:
乙方发出批准初步设计方案书面通知后交付百分之________,本作品完成百分之____后交付百分之____,本作品全部完成后交付百分之____。本作品创作过程中,甲方所付出的下列费用应当由乙方及时交付:________。
本作品是否正式完成应由甲方决定。甲方应及时将创作进度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进度通知两周内,按本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未能付款,未交付部分款项应按百分之____利率计算利息,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合理的通知条件下,有权视察正在创作中的本作品。
第三条 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书面批准书____日内完成本作品。遇有甲方因疾病延误作品的创作情形,及材料短缺等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时,本作品的完成日期顺延。
第四条 在本作品交付乙方前,作品因火灾、盗窃或其他损失风险的投保费用由甲方负责。本作品受到火灾、盗窃等损失时,甲方应利用保险金重新创作作品。作品完成后,应运往________,交付乙方。
作品的运输费由________承担。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安装本作品任务。
第五条 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乙方未批准初步设计方案,甲方有权保留已收取酬金,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照作品的完成进度付清相应的酬金后,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就本作品的情况提出准确的评估报告。
3.乙方延期60日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应当交付的酬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还可以对乙方的行为提起诉讼。
4.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本作品完成日期届满90日后仍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本作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所取得的一切酬金。5.根据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甲方因疾病推迟完成本作品超过6个月,或者因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逾期1年后仍未完成本作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是甲方可以占有根据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所取得的酬金。
6.甲方(艺术家)死亡,本合同自动终止。但甲方的财产继承人可以占有根据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甲方所取得的酬金。
7.根据本条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须书面通知对方,以作为解除合同的凭据。
第六条 甲方未取得全部酬金前,本作品所有权归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1、2、3、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时,甲方保留本作品的一切权利,并且有权继续完成、展览和出售本作品,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5、6款规定解除本合同时,不论本作品的完成情况如何,本作品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继续完成、展览和出售本作品。
第七条 本作品为委托作品。甲方在按照第二条规定取得全部酬金后,甲方对本作品、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乙方享有。
第八条 乙方在按照第二条规定向甲方交付全部酬金后,在涉及本作品、本作品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制和销售方面,可以利用包括展览、广告、销售等各种形式,在任何媒体上,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姓名、照片、肖像,不构成对甲方的隐私权和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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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摄影作品提供合同_合同范本
以__________出版社(以下简称“需方”)为一方,以__________美术博物馆(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宗旨: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服务。
2.双方的义务
2.1 供方的义务:
2.1.1 根据需方的要求选择博物馆珍藏的画家_________的作品。
2.1.2 提供需方选择的_____幅作品以供拍照。
2.1.3 提供_________作品出版的一次使用权。
2.1.4 提供序言和这些作品的学术信息。
2.1.5 为需方摄影师的拍照工作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2.2 需方的义务:
2.2.1 使用供方提供的资料要符合____________版权法。
2.2.2 不得将所拍作品用于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其它用途。
2.2.3 自带摄影师对作品进行拍照。
2.2.4 向供方提供一套博物馆所提供作品反转片。
2.2.5 向供方提供_____本样书。
2.2.6 出版物使用中、俄两种文字出版。
2.2.7 根据本合同第3款确定的数量和期限将款项付给供方。
3.付款数量和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的总金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3.1.1 选择作品和组织拍照_____美元。
3.1.2 每件博物馆收藏作品的印刷版权费、序言及学术信息资料费_____美元。
3.1.3 总金额: _____美元+_____________美元=_____美元
3.1.4 该款项由需方分二次付给供方。
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将总金额的_____%汇往供方帐户。
在作品拍照工作结束后_____天内将其余的_____%汇往供方帐户。
能达成一致,应将其提交______国际贸易仲裁法庭进行裁决。
4.法庭的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执行。
本合同为中文、俄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两种文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在履行完各自义务后,本合同则随之终止。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总编辑:_________________ 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4:文字作品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一、协议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行此协议书。
二、工作内容及纪律:
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部门,工种为,乙方培训期为七天,试用期为________月,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但必须提前(干部、收银员十五天,普通员工七天)通知对方。试用期满签订协议。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合作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程序与保密制度等,乙方如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劳动报酬:
本公司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甲方按现行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法,按月发放;甲方也可相应调整乙方工资,并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乙方入职前含一周或_________月培训工资,按每日______元补助,入职后第________月属于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签订此协议,并在协议合作期内每月扣发基本工资的10%,协议期满后,除补发所扣工资外,另在原级工资里加50元工资。________年以上在原级工资加100元工资。
四、离职:
协议前:乙方在培训期及试用期未满_月自动离职,甲方将拒发乙方工资,乙方试用期满后自动离职,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单,并于(干部、收银员十五天,普通员工七天)后领取离职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次月发放。签定协议后乙方在协议未满前离职,视情节大小而定:
2、如属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公司人事规章制度者,甲方给予此类劝退,当月工资次月发放,但会在协议款里扣除50%,以作惩戒。
3、如属公司部门每月末尾淘汰制人员或工作表现不求上进者,甲方给予劝退者,当月工资次月发放,同时协议款也将扣除20%,以作惩戒。
4、如属甲方开除人员违反公司免职条款者,所扣工资及未发所有剩余工资将不予发放。
五、劳动协议终止的条件:
甲方有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1、如甲方不按照协议书内规定的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劳动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者,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劳动合作协议的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协议内容,如有未尽事项或与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将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商讨做出相对处理。
协议期满,甲方应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七天至十五天内,不履行续定手续并在公司继续任职者,视为自动降级,为公司临时员工领取基本工资。
劳动合作协议期满前,甲方应提前七天终止或者续订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或续订协议手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承担一定违约金
本协议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劳动管理部门保留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2024“美丽宁海”市民摄影节 摄影作品征集启事_启事_网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两美”宁海的奋斗目标,全力助推“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加快“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从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人文历史、节庆民俗等多角度,展现宁海生态文明自然之美、科学发展和谐之美、温暖感人人文之美,发动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大整治活动,为“两美宁海”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宁海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住建局、县新闻中心
承办单位:宁海新闻网、宁海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宁海县网联会
二、活动规则
1、拍摄主题:美丽宁海之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两大主题类别。照片取材要有宁海地域特色,反映宁海最美的环境、最美的景、最美的人和事。美丽县城主要征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城市建设成就和老城记忆等照片;美丽乡村主要征集我县精品线、特色村点、新兴产业、乡村变迁等照片,从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乡土特色风貌美、业新民富生活美、人文和谐风尚美、改革引领发展美等6个方面展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2、征稿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将组织专家评选,初选入围作品在宁海县新闻网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专栏展示,在初选基础上按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两大题分别评出:
一等奖2名,各奖3000元奖金;
二等奖3名,各奖20xx元奖金;
三等奖5名,各奖1000元奖金。
优秀奖10人,各奖500元奖金。
四、作品投稿
(一)投稿要求:
1、参赛者须提供本人拍摄创作的图像格式为JPG、照片要求原创,手机或相机拍摄、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张照片要注明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参赛作品可对反差、亮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或其他电脑特技制作。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一并附寄,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影展等。
3、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凡提交的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方或经主办方授权可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投稿方式:投稿方式可选以下任意一种参与大赛:
电子邮件投稿:;
电子文件现场投稿:作品交至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宁波银行大厦五楼510室宁海新闻网办公室,联系电话65577969。
篇6:版权许可合同 网站作品版权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授权限制:
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二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一)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2、乙方保证:
(一)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二)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三条 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2、支付时间
(一)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
(二)协议生效后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按照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3、支付方式
(一)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四条 费用核查
1、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双方约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情况下,以便甲方进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服务收入;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务收入中所占比例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4、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6、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8、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9、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___________作品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1)设计作品的内容;??(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3)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4)甲方对乙方主要设计工作人员的要求。??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基础资料??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基础资料清单;??(2)提供时间和方式;??(3)其他协作事项。??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工作计划??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工作计划。设计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设计工作:??(1)第一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第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第三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提交书面工作进度报告,以使甲方及时了解设计工作的阶段性进展。
??第四条?设计建议??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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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文字作品合作合同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
乙方(被代理方):_________
为发展我国文艺事业,繁荣文化市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文字作品的推介策划、包装;为文字作品的交易寻找购买方,提供并报告签约机会、宣传媒介;与潜在购买方就交易事项进行洽谈,直至促成交易代为签订合同。
本合同所称文字作品,是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且尚处于文字状态的各种文艺作品。
二、文字作品名称、种类、状态
名称:_________;
种类:□电视剧□电视电影□电影,集数:_________;
状态:□创意 □故事大纲 □分集梗概 □剧本 □小说及其它体裁文学本
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号:_________。
三、合同的有效期限
3.1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保证其交由甲方代理的文字作品不含有侵犯任何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违法内容,如因之而引起纠纷者,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之给甲方造成损失者,乙方应予赔偿,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4.2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于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事项在全球范围内的唯一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自行或允许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所代理事项相同或相类似的事项,如乙方需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洽谈,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洽谈的结果视为甲方的工作成果;
4.3 本合同生效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足以使甲方能够代表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对外洽谈、签约的授权委托书;
4.4 甲方有责任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尽力争取相对实力雄厚的购买方和最大化的交易价格;
4.5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各种适合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机会,将针对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所进行的工作及时回馈给乙方;
4.6 甲方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对文字作品进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改;
4.7 甲、乙双方在任何场合下,必须维护对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对方;
4.8 为了乙方的利益,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托第三方行使,但甲方转托第三方行使后,乙方所享有的权利不应低于本合同的约定,受转托的第三人应得的报酬由甲方承担;
4.9 甲方必须在乙方文字作品的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部分;
4.10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落款处的各种方式的任意一种。任何一方联系方式的变化均应及时通知对方。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与甲方的联系,根据甲方要求,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参加与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意向购买方的接触、商谈;
4.11 本合同期满,如果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事项继续对外委托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五、代理酬金
5.1 乙方以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交易价款的_________%作为对甲方的酬金。该款项由甲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向乙方支付其应得部分时直接扣取;
5.2 甲、乙双方自行承担各自收入应当交纳的税金。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但变更或解除的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在未得到对方书面答复同意,或双方共同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均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
6.2 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提出并得到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7.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2条之规定,背着甲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第三方私下达成交易,除应依第5.1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外,还应以该酬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与第三方接触、商谈时虽告知甲方,但在允许甲方知道的交易合同之外又与第三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达成交易、收取价款而损害甲方利益者,基于该交易所获取的价款归甲方所有;
7.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11条之规定,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事项对外委托而侵犯甲方优先权的,应依本合同第5.1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7.4 本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接洽的意向购买方以等于或小于甲方向乙方报告的价格达成交易的,乙方应以此交易价格并依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7.5 自乙方将文字作品交付甲方之日起60日内,甲方仍没有将文字作品上载其网站宣传,也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将文字作品信息公之于众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八、协议补充与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8.2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等一切事宜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文字作品提交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乙方自愿将文字作品提交给甲方,以供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将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和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提交给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甲方阅读文字作品后,可就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乙方进一步协商。
第三条 乙方有权将与文字作品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材料提交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乙方保证其依法享有文字作品的著作权,有权许可他人行使文字作品的有关权益。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证,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 若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应当与乙方协商,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文字作品。甲方擅自使用乙方提供的文字作品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不得低于相同情况下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文字作品能够获得的酬金。
第七条 甲方使用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享有著作权的、与文字作品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材料,不属于本合同第六条中的“擅自使用文字作品”,不必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署并遵守有关文字作品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
第九条 甲方应于乙方向其提交文字作品之日起____日内决定是否愿意采用文字作品并书面告知乙方。
若本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仍未告知乙方是否愿意采用文字作品,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但经乙方同意,甲方仍可采用文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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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音乐作品授权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授权使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著作权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著作权授权使用专有事宜,特签署协议如下:
1、授权曲目:
2、作曲:甲方
二、授权范围及性质
1、授权作品:甲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著作权。
2、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授权地域:甲方将其享有的上述权利在(根据下述序号选择)区域范围内许可给乙方使用。
4、授权方式:独家专属授权
5、授权性质: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本合约之作品的使用权。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以乙方名义打击各种侵犯本合约之作品的不法行为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以上两项授权的性质都为独占许可使用或独家代理。
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内容、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乙方可用于一切商业、发表、传播、发行等途径,甲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
:甲方具有本音乐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围的著作权和署名权。
:在合约授权限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内,乙方拥有本音乐作品独家专属使用权,甲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协议之作品。
当时间超过授权限制期限后,即年月日开始,乙方依旧拥有本协议授权作品的使用权,但是非独家专属。
三、授权内容
1、甲方将其对其作品享有的(根据下述序号选择)许可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使用。
(1)复制权,仅限形式的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仅限形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限。
2、乙方保证充分尊重甲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甲方同意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有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
甲方违反前述保证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2、若乙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著作权人、编曲著作权人、录音制作权人、演唱者等)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乙方涉诉或乙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使用权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承担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甲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乙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乙甲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五、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采取下述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音乐作品使用费用。
(1)一次性付费:元(大写元)。
以一次性付费方式支付的,乙方付费时间为:。
(2)分次付费。
分次付费的,乙方分次向甲方支付音乐作品使用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付费时间为:。
(3)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基本费用元(大写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产生收入的%。
以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方式支付的,乙方支付基本费用的时间为,收入分配的结算周期为。
(4)其他支付方式:。
2、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属于甲方的使用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甲方收款后须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条、收据、发票等。
六、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秘密、其他机密信息,以及合约内容细则,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者泄露,也不可利用其做本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永久有效。
七、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十、争议解决
1、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本合同有关事宜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通知、提供资料,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下述通讯信息以上门、快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除非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讯信息。
以上门方式送达的,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的,在传真或电邮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公司应为合法注册公司,快递进程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查询),在快递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甲方指定人员姓名: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自到达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3、本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照章纳税。
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均为税前报酬。
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篇11:作者艺术作品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艺术作品 的所有权人。甲方有意在其计划/正在摄制的影视剧中使用乙方的艺术作品;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艺术作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许可安排
1.1本合同所指艺术作品(以下简称“艺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舞蹈、杂技、歌剧、魔术、相声、小品等艺术形式,其具体描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2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影视剧《 》中使用艺术作品。
1.3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许可使用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如为税前款的,则费用中含 %的税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相关税负。如为税后款的则甲方应当在款项支付后 日内为乙方出具完税证明。
1.4甲方使用乙方艺术作品的期限为 日,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艺术作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独立依法享有含有该艺术作品的影像在内的影视剧的完整著作权。该影视剧创作完成后,该艺术作品的影像即构成影视剧内容及画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因此所获之全部权益,与乙方无关。
1.7若影视剧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使用艺术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署名采用下列方式:
①艺术作品“ ”由 (乙方)提供;
②其他: 。
1.8艺术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9甲方应于本合同第1.4条约定的到期日前将艺术作品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艺术作品全部复制品或除影视剧以外的影像资料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1.10乙方有权查验甲方对艺术作品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1.11在影视剧的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或销售资料中使用艺术作品。
第二条 声明与保证
2.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该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方有法定资格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所述的许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方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约定的限制。本合同一经合法签署及交付,即构成对该方合法有效的约束,并可强制执行。
2.2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该艺术作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艺术作品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甲方在该艺术作品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护乙方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保证含有该艺术作品影像在内的影视剧内容及画面不对乙方产生侮辱、诽谤等不良影响。
2.3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该艺术作品的使用而侵犯到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果因甲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该艺术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纠纷、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法律费用及支出等。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2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①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许可使用费的千分之 作为违约金;
②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不论工作的进度如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③若艺术作品在交付甲方后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①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艺术作品,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
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合同解除后 日内,乙方需将已收取的许可使用费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返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
4.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5.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5.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艺术作品,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予以交付;
5.1.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5.1.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5.2.1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许可使用费,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予以支付;
5.2.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6.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6.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8.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8.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九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9.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11.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1.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2.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附件:艺术作品的具体描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12:文字作品合作合同
中医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惠阳弘德医院内设立中医门诊合作科室,为了合作能够长期持久,特签订此合作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中医门诊合作科室开业活动资金,场地。
二、甲方提供门诊医疗设备,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装及其他配套设施。
三、乙方工作人员的吃、住及生活用具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只提供乙方二人吃住,
并不付工资)。
四、甲方应在政策的允许下同意并支持建立中药简易配制室,乙方可根据病人的特
殊需要对一些中草药加工成药液、或丹、丸、膏、散等成药,方便病人服用。但应按成本价先进仓,作价后凭处方到药房取药。
五、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六、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合法行医。精心给病人治病,全心全意为病患
着想,为病患服务,不私自抬高收费价格。
七、乙方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中医水平,发挥自己的医疗技术,全心为门诊的发展,
为了医院的壮大尽心尽力。
八、病人医疗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药品及其他医疗费
用收入除去科室成本、药物成本、易耗品外,收入中推拿、按摩、针灸、治疗费、药品利润甲乙双方6:_________________4分成,每月结算一次。
九、乙方收治医保病人,必须符合当地医保部门有关规定收费,不得胡乱收费。
十、乙方在诊疗活动中如发生医疗纠纷和争议,甲方负责调解,但调解所需费用及
补偿费用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十一、甲、乙双方应精诚团结,通力合作,为公司的发展共同努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后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3:合作作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开拓终端用户市场,推进工程合作经营渠道,本着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模式
乙方提供业务渠道、客户资源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开展乙方提供的业务后,乙方负责业务全程操作,甲方对业务操作进展根据项目合同进行监督。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主要负责接谈业务,向甲方提供年度计划、经营战略,并配合甲方财务部结算。
(2)、乙方承接的业务,对所发展的客户和项目进行资信、管理、企业诚信、财务状况等方面信息进行调查,将项目情况报告给甲方,根据甲方的项目评估标准,由甲方评估组进行评估。工程项目信用评估表所列内容,主要包括规模品质、资金保障、盈利能力、资源物流、客户关系等五方面。
(3)、乙方承接任何项目必须接受甲方公司严格的信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
(4)、乙方负责与客户保持沟通协调,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随时跟踪掌握客户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有无违约情况,一旦发现违约事项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尽快采取相应措施。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公司的品牌信用,保证项目无风险或低风险运行,并对合同违约负责。
(5)、凡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购销合同、协议或借条、收条等类似凭证,甲方不予......
篇14: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以下统称许可人):
词著作权人
曲著作权人
演唱者
被许可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协议为(以下简称:章程)的有效附件链接于章程上,许可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
许可人点击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钮,并按章程的有关要求成功报名并成功提交许可人的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许可人的行为即表示许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成立并已生效。
一、声明:
1、许可人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合理、如约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许可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已经授权演唱者演唱参赛作品,并同意授权代表人参加比赛。
(3)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的份额,可以内部约定,但不得对抗本次活动中被许可人应当得到的授权和权益。
(4)其他参与填词、赋曲、配器、录音、制作的各方的权利,应当由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根据内部约定买断或者给与补偿,但其他参与方无权享有与参赛作品相关的任何著作权或邻接权。
2、被许可人保证:
(1)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许可人支付许可使用费。
二、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述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权利,并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1、许可内容: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
2、许可性质:独占许可,除被许可人书面同意以外,许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许可范围:全球范围;
4、许可期限: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许可特别规定:被许可人有权将其专有使用许可权再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对第三方发放的分许可或转授权为专有使用许可或一般使用许可。
三、付酬标准和方法:
1、 支付标准
(1)比赛期间至比赛结束后三个月内,由于被许可人为许可人参赛做了大量的宣传推广活动,故许可人同意在参赛期间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并获得收益的,视为将使用费用于冲销被许可人支出的有关费用。在此期间,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2)上述期限之后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的,按以下标准支付使用费:
a、 复制权:根据被许可人和复制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后的演唱者、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应得的收益,许可人可以获得 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100万人民币以上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 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
b、 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被许可人和使用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含运营商的费用)后,许可人可以获得不低于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 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100万以上人民币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
除本条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于计算方式繁杂等因素,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
用费的义务。
2、 支付时间
a 双方同意每季度结算一次。
b 任何支付均应在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后才支付。因运营商等非被许可人过错原因而致被许可人未实际获取该利润的,被许可人有权暂不支付使用费。
3、 支付方式:
a 被许可人按季度计算后,按照报名参赛人报名参赛时提供的银行帐号向许可人支付使用费(该使用费由被许可人扣除许可人个人所得税后支付);
b 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授权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并在领取后按照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的内部约定自行分配。
c 报名参赛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有任何变更的,需及时通知被许可人,否则,任何通知不到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或通知到报名参赛人但报名参赛人不来领 取使用费、或使用费非因被许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报名参赛人提供的银行帐号等情况持续半年之后,视为许可人放弃领取该使用费的权利。
4、 费用核查:
a 许可人可在每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后向被许可人通过电子邮件查询许可费明细;
b 若许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许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有关费用进行核查,费用自行承担。经核查如果 发现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经许可人书面通知指出后改正的,被许可人应补齐未支付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若经核查后未有足够证据证 明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被许可人有权要求许可人进行赔偿,数额为造成被许可人的实际损失为标准。
四、优先权的授予
许可人同意,本协议生效之后3年内,如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及演唱者将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订唱片或经纪人合约,被许可人享有优先签约权。许可人违反此条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需按协议的有关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许可人不知会被许可人而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约的,属许可人违约,除继续履行外,需向被许可人支付相当于费用、报酬等总收入20%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不低于五万元。
六、保密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五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许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方式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本协议由报名参赛人获得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的授权,代许可人签署、履行本协议。
篇15:音乐作品许可使用协议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甲方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推广歌曲的创作要求,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尊重、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______。
二、项目内容
1、作曲、配器(编曲)。
2、混音、合成。
三、费用
1、每首歌曲制作费用为:______元。共:____首。
2、以上全部费用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含税)。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开始进入旋律创作、配器、编曲、演唱录音程序的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____%,即______¥元。
2、全部制作完成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将成品交付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给甲方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总金额____%的余款,即______¥元给乙方。
3、以上金额的付款均以货币形式支付(电汇、现金或其他双方任何的支付形式均可)。
五、甲方责权
1、甲方提供文艺精神、背景资料、经营理念、宣传口号及以往的广告用语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等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乙方必须做好保密),作为乙方创作的参考依据。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要求,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协助乙方此次创作,最后由乙方完成作品的制作。
3、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应给与支持和配合,对乙方的各类报告甲方应在及时给予反馈。
4、甲方应按本协议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责权
1、乙方负责歌曲创作制作的全部流程包括:______。
2、乙方应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为甲方创作企业歌曲的工作中,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部工作。
3、乙方提供歌曲版权使用证明给甲方。
七、交付作品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八、知识产权问题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协议任何一部分作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提供该协议所有音乐作品的版权证明给甲方。
3、乙方享有该协议所有音乐作品署名权、修改权。
4、甲方享有该协议所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
5、该协议提供的作品乙方不得私自提供给第三方商业使用,但可以作为乙方非盈利性质的作品介绍、展示,交流以及参加各类艺术评审活动之公益性使用。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事实,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艺术创作有着其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合作中出现问题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理解友好的态度协商。若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文字作品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发展我国文艺事业,繁荣文化市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事项
文字作品的推介策划、包装;为文字作品的交易寻找购买方,提供并报告签约机会、宣传媒介;与潜在购买方就交易事项进行洽谈,直至促成交易代为签订合同。
本合同所称文字作品,是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且尚处于文字状态的各种文艺作品。二、文字作品名称、种类、状态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类:□电视剧□电视电影□电影,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状态:□创意□故事大纲□分集梗概□剧本□小说及其它体裁文学本
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应保证其交由甲方代理的文字作品不含有侵犯任何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违法内容,如因之而引起纠纷者,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之给甲方造成损失者,乙方应予赔偿,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4.2乙方应当保证,甲方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于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事项在全球范围内的唯一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自行或允许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所代理事项相同或相类似的事项,如乙方需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洽谈,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洽谈的结果视为甲方的工作成果;
4.3本合同生效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足以使甲方能够代表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对外洽谈、签约的授权委托书
4.4甲方有责任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尽力争取相对实力雄厚的购买方和最大化的交易价格;
4.5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各种适合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机会,将针对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所进行的工作 及时回馈给乙方
4.6甲方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对文字作品进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改;
4.7甲、乙双方在任何场合下,必须维护对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对方;
4.8为了乙方的利益,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托第三方行使,但甲方转托第三方行使后,乙方所享有的权利不应低于本合同的约定,受转托的第三人应得的报酬由甲方承担;
4.9甲方必须在乙方文字作品的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部分;
4.10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落款处的各种方式的
varinfosafekey="六合";document.clear;一流信息监控系统提醒您:很抱歉,由于您提交的内容中或访问的内容中含有系统不允许的关键词或者您的ip受到了访问限制,本次操作无效,系统已记录您的ip及您提交的所有数据。请注意,不要提交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内容!本次拦截的相关信息为:六合alert("信息监控系统检测到不允许的词六合");document.clear;close;document.clear;document.writeln("由于页面存在不良信息此页已被关闭");location.href=’about:blank’;5.1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外,还应以该酬金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与第三方接触、商谈时虽告知甲方,但在允许甲方知道的交易合同之外又与第三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达成交易、收取价款而损害甲方利益者,基于该交易所获取的价款归甲方所有;
7.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11条之规定,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事项对外委托而侵犯甲方优先权的,应依本合同第5.1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7.4本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后,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接洽的意向购买方以等于或小于甲方向乙方报 告的价格达成交易的,乙方应以此交易价格并依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酬金;
7.5自乙方将文字作品交付甲方之日起60日内,甲方仍没有将文字作品上载其网站宣传,也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将文字作品信息公之于众者,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八、协议补充与争议解决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8.2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等一切事宜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篇17:聘用音乐作品创作者合同格式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_____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为其计划/正在摄制的_____片《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片)创作音乐作品;
2.乙方具有创作音乐作品的能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_____片创作原创音乐,本条所称原创音乐具体包括以下第___项(一项或数项):
1._____片片头音乐;
2._____片片尾音乐;
3._____片画面同步音乐;
4._____片的歌曲;
5.为_____片选择相关的效果音乐;
6.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相关音乐作品的创作,该日为乙方工作开始之日。
第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片的导演工作台本和其他创作音乐作品所必需的资料,并向乙方介绍其对音乐的总体设想和要求。
第四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勤勉、尽责、_____地进行音乐作品的创作。
第五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音乐作品核心段落的小样,甲方应于收到相关音乐作品小样之日起___日内进行审核并与乙方协商进一步的修改方案并根据此方案完成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音乐作品。
第六条 甲方应在_____片剪定后为乙方提供全片的录像带或光盘,甲乙双方据此确定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音乐作品。
第七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音乐作品确定后___日内完成经双方确定的音乐作品的创作,并向甲方提供音乐作品总谱/录制成品光碟/数字录音带以及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相关音乐素材。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不需要再行修改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乙方的工作结束。若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仍需再行修改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甲方要求对音乐作品进行最后一次修改并将最终的音乐作品向甲方提交,向甲方提交最终音乐作品总谱/录制成品光碟/数字录音带以及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相关音乐素材之日乙方的工作结束。
第八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酬金的支付时间按下列第___种方式确定:
1.乙方工作开始之日起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交付音乐作品核心段落的小样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元)于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采用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乙方不得干涉。
第十一条 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由____(甲方/乙方)享有。
第十二条 若_____片采用了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中的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_____片和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_____置及字体大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将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自行或聘用他人予以录制并应用在_____片、_____片的衍生产品、_____片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以及_____片的其他宣传活动中。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此使用仅限于对_____片的宣传之目的。
第十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_____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其所知晓的与_____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乙方创作的音乐作品不得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因音乐作品侵权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日内将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四条 的规定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归还甲方。不论因何原因造成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丢失或毁损,乙方均不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
第十八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县指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改选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_____、_____、政府行为、法律规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的合法监护人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或第七条的规定完成并交付音乐作品,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交付;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或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
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论音乐作品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3.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论音乐作品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六条或第七条的规定按时完成并交付音乐作品,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4.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无需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亦无需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有关经济损失,但甲方不必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继续支付酬金,且有权使用乙方现有的工作成果;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八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九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
篇18: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合作事宜等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合作内容
(1)双方将在互联网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领域进行合作。
(2)乙方向甲方提供拥有百分百版权或具有合法许可使用权的内容资源,供甲方制作成合作产品,具体的内容资源以附件约定为准。
2、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将利用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制作合作产品。
(2)甲方负责互联网及无线信道的畅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3)甲方全面负责与电信运营商商谈接入电信运营商平台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接入事宜,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将合作产品利用自己的下载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广平台、合作电信运营商平台等供用户浏览、下载。
(5)甲方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合作产品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1)过互联网、WAP、IVR等方式将合作产品提供予用户试听;
2)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线卡拉OK应用;
3)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手机终端等途径或载体进行推广;
4)通过FLASH、MV等形式进行推广;
5)通过CD、DVD、卡带等载体,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
6)使用乙方艺人的肖像图片及相关资料制作宣传页、体验卡等宣传品,以各种途径进行发放。
(6)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授权内容通过改编等方式制作成个性手机铃声、个性彩铃等合作产品。
(7)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收益与电信运营商进行结算,并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8)甲方负责就合作产品为用户提供客户服务,处理相应的客户咨询和投诉。
3、甲乙双方将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合作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内容资源,并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各关联公司就授权内容分别出具授权证明。
(2)本协议期间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签约艺人,或签约艺人有任何新专辑或新增内容/歌曲,乙方可将新签约艺人的歌曲/内容,新专辑及新增内容/歌曲授权予甲方使用,并出具相应的授权证明。
(3)乙方负责在其签约艺人发布新专辑的CD、DVD、卡带等载体中,以在专辑封底印刷或夹带宣传单页等方式宣传双方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产品代码、歌迷俱乐部专用代码和指令、IVR号码及其它相关合作业务)。
(4)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提供的内容资源拥有全部版权或已获得权利人或权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权,并保证该内容资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可以授权甲方用于本协议项下合作业务。如乙方所提供的内容资源导致任何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5)若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与本协议有效期存在冲突,以内容资源的使用期为准。其到期前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下线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如无异议,须按照《下线通知》约定的时间将内容资源下线。
(6)授权人、演唱者、词曲作者之间的纠纷,甲方不负责。
4、合作分成与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将对本协议项下合作产品产生的纯收益进行分成,纯收益指用户使用合作产品产生的全部信息费收入扣除电信运营商呆坏账、代收手续费或信息费分成、通讯成本后乘以实际结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项成本费用及实际结算比例根据电信运营商每月实际执行政策进行调整)。
(2)结算:甲乙双方将按月结算,甲方每月____日将上月结算对账单提供乙方确认无误后,将乙方税后应得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若由于电信运营商未按时与甲方结算而导致甲方与乙方的结算延误时,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后,其迟延支付行为将不被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
(4)如电信运营商有关资费标准变动,甲乙双方应按照电信运营商颁布的相应规定以书面形式重新确认上述甲乙双方的纯收益分成方式。
5、税务
(1)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2)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付款方需为收款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付款方将在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税款。
6、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其有资质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2)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应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问、授权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2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9、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协议期限与终止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后签字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期。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将就本协议续签或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11、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其它条款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协议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19:文学作品授权改编合同
授权方:________,笔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地址:________被授权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原著文学作品的作者,现合法、单独享有原著作品的全部版权。
2、乙方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________市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欲对原著作品依约进行改编。
3、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完全了解和确认原著作品;乙方将自行或委托他人完成改编。
4、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是就原著作品改编的授权合同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拟改编作品
(一)小说报告文学散文评书相声中文作品《________》(英文名:《________》)(以下简称本作品)系授权方在中国独立创作并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完全版权。
(二)本作品创作于________年____月,长度为________字,并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________》杂志发表通过________出版社出版图书,作品内容见向被授权方提供的文字稿所载内容。
(三)双方确认,截至本合同签署日,本作品甲方自己尚未也未授权他人进行本合同约定的改编。
(四)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作品一本。
二、授权改编内容
(一)授权改编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可将本作品改编为________形式作品。
2、甲方授权乙方改编的版本为:中文,乙方如改编为其他语言文字或将改编后作品翻译为其他语言文本,均须经甲方另行授权。
(二)授权性质:在约定期限____区域内,乙方享有独占性改编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与本合同约定相同形式改编本作品。
(三)授权区域:全球范围。
(四)授权期限:
1、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2、在授权期限内,仅有乙方享有改编权;授权期限届满后,则属于下列第________种情形。
(1)甲方可自己或另行授权他人进行相同形式和内容的改编权。
(2)如乙方在授权期限内未完成改编,则乙方不得再改编;如乙方在授权期限内完成了改编,则乙方对所改编的作品享有版权。同时,甲方可在授权期限届满后再授予其他人享有独占性改编权。
(五)转授权:
1、乙方不得将甲方对其授权的全部或部分,转授权、再授权或转让给他人享有和行使。
2、乙方对于其所改编的作品进行发表、出版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时,可授权相关方对改编作品进行发表、出版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六)改编署名:
1、乙方在其所改编的作品上,必须在改编作品的首页或首部对本作品作者予以署名,并注明系根据本作品改编而成。
2、乙方对所改编作品,可署名改编作者姓名或名称。
三、授权费用
(一)双方同意,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税后许可费用________元(以下简称协议总费用),并且仅在乙方全额支付协议总费用后,方可取得甲方对其授权,否则视为乙方未经授权并构成违约或侵权。
(二)乙方须于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协议总费用,逾期每日按照协议总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以上时,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衍生作品相关权益
(一)乙方根据甲方授权进行改编,所取得的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根据甲方授权进行改编,须尊重本作品著作权及本作品的基本风格、情调等。
(三)乙方根据甲方授权进行改编所取得的作品,应依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如乙方将改编作品版权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他人,乙方亦应在处置时要求受让、受赠方或其他权利方尊重本作品版权并遵守本合同约定。
(四)乙方须在改编完成后,及时将其改编完成的作品(及重大修改内容)向甲方提交一份供甲方备存。
(五)评奖:
1、乙方有权决定以改编作品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
2、乙方决定申报参加评奖时,参加评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以改编作品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所获物质奖励在扣除乙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
五、其他事项
(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上述各项条款对违约责任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优先适用相应特别约定。
2、除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全面履行协议的义务至履行完毕时终止。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含保证义务、协助义务),每项或每次违约行为均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费用的__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任何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继续履行无法达到约定目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向违约方发出解除通知时终止;这些严重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超出本合同范围、期限、方式或版权等约定使用本作品。
(2)侵害本作品版权或者因此遭受本作品作者等权利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追究违约责任。
(3)乙方将本合同约定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委托或以其他方式交由其他人享有或行使。
(4)乙方对其所改编作品的使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
4、本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有权解除方行使解除权并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时终止。
5、如乙方超出约定改编本作品或者超出约定使用改编作品,则乙方除将因此所获收益归甲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含甲方向他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二)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三)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甲方:开户银行:账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影视作品播放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影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保证供应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乙方映出的全部影片。
第二条 经与乙方协商,甲方按月编制影片映出计划,该计划双方如无异议即行生效,由双方共同执行。
第三条 经双方商定的编映计划,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详细注明各影片国别、出品厂、本数、上映日期及选片时间、地点等项目。
第四条 甲方供应乙方的影片凡具备自行取送条件者,由乙方自行取送;不具备自行取送条件者,由双方各自负责单程发送。影片映完之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发送。
第五条 乙方每月最低映出长片 场,短片 场。场租:首轮艺术片(复轮艺术片、纪录片)35毫米: 元/场;16毫米: 元/场;8.75毫米: 元/场。
第六条 甲乙双方票房收入分账率为:甲方 %,乙方 %。
第七条 乙方映出的影片,只限于规定的乙方场地映出,不得转租或转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乙方放映的影片,不得拖长映期延误规定的时间或拦截周转中的影片,否则按实际影响的场次,以满场总收入的 %赔偿甲方。延误甲方规定的发寄时间,如系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不适用本条。
第九条 排定的影片,如甲方未能将影片按期供应乙方,致使乙方停映,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停映的场所,每场按满场总收入扣除片租应得后赔偿乙方。如遇有临时任务必须更改,影片内容修改或停止发行、拷贝损坏无法上映等,责任确实不在甲方者,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但甲方有责任及时供应乙方更换的节目。
第十条 排定影片及特殊性影片之票价及优待方法,分账双方不得任意变更。
第十一条 乙方在排定影片后,不得占用排映电影时间改作其他活动,如必须改作其他活动,须于每日拍片提前计划。影片排定后乙方少映或停映电影,在上映3天前提出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变更手续费 元,在上映前2天或排映期内提出时,则按乙方实际影响场次以本地区平均场租 元,每场的 %赔偿甲方。已出库的影片,借故不出映者,收取片租的 %
第十二条 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影片,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如有遗失、损坏或经甲方检查有超额损伤时,乙方应予以赔偿,否则停止供片。
第十三条 甲方可随时派机检员凭证至放映设备和放映人员处,如发现乙方放映设备、放映人员不符合要求时,为保护影片安全,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迅速维修改进,如情节严重,甲方可及时停止供给影片至修复后经甲方检查认可时止。
第十四条 乙方按规定的时间提报报表和缴付片款,对不按期缴片租者,超过 日起,每日按片租总额缴 %滞纳金。超过 月以上时,除缴纳滞纳金外并暂停供片,直至缴纳齐片租时再予以恢复供片。
第十五条 甲方派出的稽查员有权利到乙方稽核票务及查阅有关账册,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有少报、偷漏片租的行为,除按规定补交片租外,根据情节严重,按片租总额处于 倍以下的赔偿。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方要求延长合同应在第一条规定的时间结束前 3 月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并续订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