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关于施工的通告范文
为保证市重点项目扬子东路延伸段(杭州路—xx大道)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东路与路交叉口至扬子东路与xx大道交叉口。
二、封闭时间:x4年9月10日至x5年7月9日。
三、绕行路线:往返南京、蚌埠、明光、车辆经杭州路、世纪大道、xx大道等路线绕行。
四、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xx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xx市公路管理局
x4年9月1日
篇2:关于封闭施工通告范文
杨桥镇集镇道路于今日开始进行面层施工及人行道铺装,因此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杨桥镇集镇道路
二、封闭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约15天。
三、货车、大型客车在封闭期间请绕上吉线、八杨线、洞宜线。
四、小车绕行路线:
1、庙上村至卷山村道路。
2、庙上村、崚背村、下屋村、建陂村、观澜桥、状元路、新楼村道路。
3、目的地为镇政府的车辆可从中心学校绕行。
五、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为此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年月日
篇3:道路施工安全通告
因沥青路面大修工程需要,市区部分路段近期将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长埭路(海宁宾馆~文苑路)、河西路(新桥~茅桥)实施夜间封道施工;海昌路(塘南路~南苑路)、塘南路(海昌路~泗安桥)实施夜间半幅封道施工;文苑路(世纪花园~南苑路)、蒙努大桥、农丰路、海州路实施全天半幅封道施工,详细工期见路口施工公告。对夜间施工路段,请在该路段停放车辆的车主配合停放到其它地方;对全天施工路段,请过往车辆关注施工公告及时绕行,避免拥堵。施工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年10月11日
篇4:施工通告参考范文汇总
地铁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44030020xx04320xx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深圳市地铁施工9号线人民南站已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人民南站是深圳市地铁9号线第19个车站,位于建设路与人民南路之间。2.2. 工程建设规模:人民南站是深圳市地铁9号线第19个车站,位于建设路与人民南路之间。车站为地下三层岛式车站,车站总长度为165m,总宽度为19.8m,共设置有4个出入口、2组高风亭。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挖填土石方、地基处理、岩土及斜坡整治加固、桩基工程(含车辆段+0.00以下的全部桩基项目、不含承台)。具体详见业主要求。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28 个日历天2.5.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11月15日2.5. 工期质量要求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2.6.1.咨询单位:审核单位为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的施工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的资质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德尔业务许可范围承担工程。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登录深圳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元。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深圳地铁9号线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2月1日 15时以前送至招标会,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图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xx年2月28日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深圳地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邮编:518026 电话:0755-23992953 23992390 23992978 传真:23992933
联系人:刘卫星、付朝立、李萍
日期:20xx年1月5日
篇5:施工通告参考范文汇总
因芦席营污水管道施工需要,为保障车辆、行人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28日至20xx年12月18日,芦席营(芦席营十四号小区至马家街段)禁止机动车辆通行,芦席营(新模范马路至芦席营十四号小区段)临时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请广大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本通告,服从现场交通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
特此通告。
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十一月二十一日
篇6:关于施工的通告范文
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城天韵苑A区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5日22时--9月6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5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685。
由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储(20xx)69号 9#商务楼 10#-12#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
由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挂出(20xx)128号地块1#-8#住宅楼及集中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68xx1。
xx区环境保护局临平环境保护监察所
年八月三十一日
篇7:城市道路施工通告范文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5月5日起实施。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县建筑工程管理局
年5月5日
篇8:施工交通管制通告
因G104线玉泉大桥维修加固施工需要,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年7月15日至施工结束(工期约90天),对玉泉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交通管制期间可由以下路线绕行:
(一)莲荷西路-莲荷东路-鳌江南路-西凤路。
(二)可门路-沈海高速-104国道。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20xx年x月x日
篇9:施工交通管制通告
公路排路坝路段因路面修复(沥青罩面)施工,经报请xx县公安交警大队同意,需对施工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具体措施如下:
1、管制路段:公路排路坝路路段(师范附小—40米大道叉路口);
2、管制时段:x年10月19日—x年10月21日期间,晚19时——次日凌晨7时;
3、管制措施:一是禁止一切机动车通行,二是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管制路段停放。
请过往车辆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文明驾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xx县交通运输局
x年10月18日
篇10:关于封闭施工通告范文
因S209线木山堡至紫云段公路改扩建工程K36+245.6普坎小桥需换板改造施工,将对普坎小桥进行全封闭施工,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以及过往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工期预计自20xx年11月20日8时起至20xx年12月30日24时止,届时请过往该路段的社会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提前绕行。
绕行路线一:绕行距离2.82km,由紫云县来往安顺市的大中型机动车,经猫营镇工业园区大道(长度0.82km,道路宽16m)—X488县道(长度2.0km,道路宽6.5米)—S209省道绕行。
绕行路线二:绕行距离0.56km,由紫云县来往安顺市的大中型机动车七座及5吨以下小型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经S209老线—普坎村现有的通村公路(长度0.56km,道路宽6米)—S209省道绕行。
二、施工期间绕行车辆应服从交管部门及建设(施工)单位的统一指挥,严禁非施工车辆驶入封闭施工路段或随意停放。
三、违反本通告的,将由交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因施工给过往车辆及行人带来的影响或不便,敬请司乘人员给予支持与谅解。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S209线木山堡至紫云段
公路改扩建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11月16日
篇11:关于施工的通告范文
迎宾大街洗朔线段道路改造工程将于4月20日开工建设,为确保路面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需对迎宾大街K2+020--K5+739施工路段进行封路施工(西起洗朔线与迎宾大街西延段交汇处、东至浑源县热力有限公司热源厂),封路时间20xx年4月20日——20xx年11月15日。
迎宾大街所涉及的电力、通信、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线,产权单位应主动与住建部门联系,积极配合道路改造工程。
封路施工期间,对施工路段实行全封闭,为确保交通安全,途经车辆、行人请绕道行驶,因施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浑源县人民政府
年4月18日
篇12:关于施工通告范文
S56 太古高速(K0+000-K23+400)隧道内照明设施维修工程,定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6日进行施工,为保障途经车辆安全,施工期间对该路段采取半幅封闭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12月25日至12月30日,每日凌晨0:00--6:00封闭太古高速太原至古交方向道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二、20xx年1月3日至1月6日,每日凌晨0:00--6:00封闭太古高速古交至太原方向道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请过往车辆根据管制时间调整出行安排,如遇有特殊情况,可绕行S104省道行驶。
途径施工路段的车辆,应按照交通标志指示安全通过。
篇13:关于施工的通告范文
尊敬的各单位、商户、居民朋友们:
为加快解决建设路、振华路片区排水不畅问题,落实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创造宜居宜商的综合环境,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建设路、振华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建设。该工程已于本月组织施工,工期预计为六个月。施工范围包括:建设路段从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门前起至景观一品商住小区北门止;建设二路为公安分局大楼背后路段,振华路段从三乡车站路口起至三乡行政服务中心门前止。
为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将会根据施工方案分段封闭道路,届时将会出现路面坑洼、噪音滋扰、交通拥堵等复杂情况,必定给沿线单位、商铺和广大居民带来影响。在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
为保障施工安全和顺利,我们尽量将影响减至最低,我镇有关部门已认真制定了交通管制方案,将合理统筹组织施工,及时发布交通管制信息,努力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做好文明安全施工,全力克服交通流量大和雨季误工的影响,加快进度,努力缩短工期,尽量减少影响。
广大居民、商户朋友们,建设幸福和美三乡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加快推进建设路、振华路改造一期工程建设,是我镇20xx年推进环境整治工作的惠民之举,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谋划之举。为了早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把建设路、振华路片区道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我们非常需要您们的谅解和支持。衷心希望您们在道路封闭期间,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和商业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道路管制的有关规定,服从施工现场的路线安排,保证路面施工有序进行。我们相信,有您们的积极配合,建设路、广场路两侧的单位、居民、商户乃至全镇人民将很快能够享受到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带来的舒适与便利。因此,请广大单位、居民、商户朋友们大力支持该工程,和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镇城建事业的理解、支持、参与和奉献!
工程咨询电话:
三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x月22日
篇14:道路施工通告全封闭
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拟于20xx年10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工程包括会议中心北侧西延线道路,该道路东起机场东路,西至广花五路,全长约1.7公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部门核发的有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二、本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和白云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工程涉及的单位、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建设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工作。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刁难、围攻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xx年四月二十八日
篇15:施工通告参考范文汇总
因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抢修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x年12月2日至x年12月15日,107国道索须河桥南侧桥面封闭施工,一切车辆禁止通行。自西向东车辆改道桥北侧通行,桥北侧道路实行双向单幅通行。
道路施工期间,上述施工路段车辆限速 20公里/小时,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按照交通导向标志、慢速通行。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
xx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xx市四环道路管理中心
x年11月27日
篇16:施工通告参考范文汇总
一、20xx年4月13日至9月15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新河中左桥(中心桩号:K90+994.5)、超洪桥(中心桩号:k94+258.1)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二、20xx年4月13日至7月15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口上左桥(中心桩号:k113+222)、新镇右桥(中心桩号:k101+517.4)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三、20xx年4月13日至10月30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永定河桥左桥(中心桩号:k44+818.5)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在此期间,凡经过该路段的一切车辆请按照导向标行驶。由于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交警支队
201*年*月*日
篇17:关于封闭施工通告范文
为了保证歙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昌歙线(昌溪至深渡段、渔梁至南源口段)公路(乡级) 改建项目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水泥混凝土路面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定潭至深渡段(K4+591-K6+700)。
二、封闭时间: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
三、请过往车辆及沿线村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特此公告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农村公路管理局
年11月17日
篇18:关于封闭施工通告范文
因建设“中国”牌楼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决定对工程涉及道路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江村路1K+400M(路苏震桃公路路口西50米)
二、封闭时间:x2年9月18日至x2年10月5日。
三、为保证施工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封闭施工期间道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请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
四、工程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标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五、因道路封闭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理解。
xx市七都镇人民政府 xx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x2年9月17日 x2年9月17日
篇19:关于施工的通告范文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1997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1998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