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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市场摊位长期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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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根据《劳动法》和《_________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租赁输出内容

1.甲方按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租赁员工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租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租赁员工劳务费、社会保险费

、公积金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目标准:

租赁员工劳务费_________元/月至_________元/月;

社会保险_________元/月;

甲方按租赁员工每人每月_________元收取的输出劳务服务费;

公积金_________元/月;其中:单位_________元/月;个人_________元/月。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租赁员工工资应由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提供适合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办理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2.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缴纳社会保险费。

3.租赁员工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租赁员工,由甲方办理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乙方使用租赁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租赁员工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租赁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租赁员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租赁员工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合同书》,明确劳务内容及要求和劳务费标准等。

2.乙方应为租赁员工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租赁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租赁员工发生因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租赁员工进行考核奖惩,租赁员工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务关系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甲方如有截留租赁员工劳务费和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

处理

与租赁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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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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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资人):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传真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机构投资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申购基金的价格计算以资金到达日或申请提交日中较晚日期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四、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可不予执行乙方赎回申请。

五、乙方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基金单位,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0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1000份基金单位,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00-14:00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甲方的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见附件,如有变化,甲方将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联系方式为准。

七、乙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八、乙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九、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十日内,将传真原件,包括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到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甲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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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杂志上刊登广告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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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刊登广告合同

甲方:_______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并对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以下约束:

一、在甲方所属广告杂志《_______》刊登广告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客户需持有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办理,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广告证号。

二、乙方决定,在甲方所属的《_______》杂志从____年____月起到____年____月止刊登____期(广告/软文),每期为____p,位置为____,单价为____元/p,每期广告费用____元,约定期限内广告总价为____元(大写)。

三、乙方刊登此次(广告/软文),□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设计,如需要甲方提供设计,则需要支付甲方设计制作费共计____元。甲方提供设计的,由乙方提供相关文字资料及图片,乙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设计完毕后,将广告小样提供给乙方,由乙方签字认可后再行印刷;乙方签字后,将对所发布的广告负全部法律责任。

四、由于印刷业的特殊性,甲方所出版的《_______》上对于乙方刊登的广告可能在颜色、清晰度、图案等表现形式上存在细微的差别,这属正常范围的误差,甲方尽可能避免,但一旦产生,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也不负责任何形式的赔偿。如甲方按乙方的广告签字稿发布而出现广告(文字等)错误的,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未经乙方签字同意发布出现广告(文字等)错误的,甲方按原版原位置免费刊登一次并做更正声明一次,但本次广告费用按合同约定照样收全。?

五、在甲方所属的《_______》杂志刊登广告,对于广告稿签字确认后,甲方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更改。如属于乙方要求更改的,必须支付该刊广告总费用的_____%作为改稿手续费。

六、广告材料的提交

素材稿:每月的_____号,成品稿:每月的_____号。

七、在本刊登广告一律先付费后刊登,原则上所有款项在本合同签定三日之内需一次性付清,如未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刊登其广告并不保证通知乙方,如已完成广告设计的(按乙方签字认可计),甲方有权按总广告费用的30%向乙方追收设计费。如属其他约定的,请注明(____),应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如到约定期限拒不履行的,甲方将收取_____%的违约金,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八、广告费用指定帐户

户名:_______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_______市_______分理处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及甲方的法律代表单位为: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律师,本合同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仅限在甲方所在地的司法部门解决。

十、补充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可能并存有多份复印影印件,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您的签字意味着您已经接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于约定时间到期后自动失效,合同中未有约定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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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深圳商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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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学院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号商铺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愿意自觉遵守执行。

一租赁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学院编号________号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店铺的期间为____年____月,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第五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按甲方提出的租赁条件续租,或参与甲方组织的下一轮招租活动。

在与其他求租人租赁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合同为准。

第六条乙方在该店铺经营的商铺名称为:____________。该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

乙方如改变商铺名称,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的经营范围,租赁期间不得改变商铺经营范围。若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甲方将停止出售乙方水电,直至恢复到约定经营范围。若改变经营范围1个月,仍未恢复,将终止租赁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第七条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首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元乙方承租该店铺的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元。该店铺的租金第一年为________元第二年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在第二年月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金为人民________元,第三年租金为元。

第八条经营承包期间,第一年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以后各年租金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处理,甲方将另行出租。对乙方投入装修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

租金中不包括水、电、燃气和暖气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间。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直至租约期满,在乙方无违约和无赔偿的前提下如数退还乙方。

第十条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并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工商行政物业费。

四物业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商铺的物业管理,并服从管理人的管理及其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物业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

第十二条物业费以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承租该店铺每月应缴的物业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物业费由乙方在缴纳本年度租金的同时按年度缴纳,免租期不减免乙方应当承担的物业费用。

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方式,对于合同期满后乙方水、电表中剩余的部分,甲方不承担返款义务。

商铺租赁期间,采暖费按照________元/㎡.采暖季的标准支付,在一个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预付全部采暖费,采暖季结束后按实际采暖时间核算并结清。自供热日开始,逾期交纳采暖费,每日按整个采暖季采暖费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因采暖系统难以分割,具备供热条件后,乙方不得拒绝用热。

第十三条为保证甲方和管理人行使管理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物业费总额作为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的情况下,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以后因物业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予变更后十天内补足。

五免租期

第十四条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期最初二个月为免租期。供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及进行店内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

第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1个月内办结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手续,营业执照中的经营人需与中标人一致、经营范围与承租业态一致,交由甲方查验后方可入场装修。逾期未办结经营许可手续的,甲方有权在扣除保证金及租金等相关费用后解除租赁合同,并将乙方承租店铺另行招租。

第十六条乙方应在免租期届满前正式对外开张营业,在免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不开张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将不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免租期计入租赁期间。

六店铺的装修

第十八条乙方装修承租的店铺,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十九条乙方须于施工前十五天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设计图则、材料等提交甲方审核,在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装修,对于乙方已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第二十条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水、电、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监督施工。

第二十一条乙方装修完毕,应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乙方所有装修及其他其他投入属乙方为经营而增加的自行投入,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不得就其任何投入要求甲方承担或返还。

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装修恢复至租赁当时的状态,不能恢复的,应保持装修现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甲方拥有商铺的所有权,乙方承租的店铺只是取得合同有效期内使用该店铺的权利,而非所有权或处置权,甲方作为商铺所有者的权利不因乙方承租店铺而丧失、缩小或分享。

第二十三条甲方有权进入店铺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店的设施和设备,乙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四条甲方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区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如这些规章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店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店铺的告示。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租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甲方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校区商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第二十七条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店铺给乙方使用。

第二十八条甲方负责商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的供应,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

严禁在公共场地私搭乱建,严禁在商铺以外区域从事经营及有关的活动,严禁向公共场地清扫垃圾、泼洒污水及破坏公共场地绿化。若乙方违章私搭乱建,甲方有权停售水电,直至恢复。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其承租的店铺,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商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店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第三十条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及其它应缴之费用,逾期每日按整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店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10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铺手续,甲方有权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不得将承租店铺作为抵押。

第三十三条乙方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标权或其他权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以乙方租赁保障金作为补偿。

第三十四条在租赁期内若该店铺任何门窗等如有破坏者,无论其原因如何,乙方概须自费更换,恢复原状。

第三十五条该商铺出租为现状租赁,除消防系统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外,其他损坏的设施,由乙方自行修复。乙方在装修时,应严格检查屋顶空鼓问题,自行修复。由屋顶空鼓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商铺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租商铺每层用电不得超过________千瓦,因用电超负荷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乙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店铺作任何违法用途,包括不得在该店铺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

第三十三条乙方每天的正常对外营业时间为早上点至晚上点,乙方不得随意超时营业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学校师生。

第三十七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店铺或其内的电路作任何更改或在其内装设任何固定间隔或其他竖设物或将甲方之任何装置及设施更改或移去。在合同期满时,乙方须自资拆卸加设于该店铺内之装置并将店铺恢复原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八条乙方必须经常保持该店铺清洁,其清洁人员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在屋顶经营或存放物品,并维护租赁范围内的屋顶不得有其人员登陆或存放物品。因登陆屋顶或存放物品原因,导致漏雨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储藏或容许他人在店铺内储存任何危及商铺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如造成事故的要赔偿学院及相关各方所有经济损失并接受学院相关处罚同时没收租赁保证金。

第四十条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店铺或其他部份遭受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的侵害。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该店铺免受火灾、暴雨之毁坏。

第四十二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店铺外或校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不得在该店铺外任何部份装贴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如乙方需要在学校内进行宣传推广或其他活动,须事先与学校进行沟通,得到校方认可后可以开展上述活动。

第四十三条除获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该店铺或其内任何部分饲养任何宠物、畜类、鸟类或牲口。

第四十四条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其经营行为与甲方无关。

第四十五条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物业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十六条该店铺内的电力装置如因损坏可能导致危险,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须自费雇用甲方认可的单位维修或更换电力装置。

第四十七条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装卸及运送货物。乙方在把该店铺内之家俱、设备或装置等搬离该店铺前,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九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

第四十九条下列事项非甲方的疏忽或故意而致,甲方对乙方毋须承担责任。

1.该店铺任何部分之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店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从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由于防火、安全设置和其他设备停止运作而造成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3.该店铺由于电和水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4.有关该店铺及店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或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十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和物业费及其它应缴之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如连续1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物业费及其它应缴之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一条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该店铺,停止该店铺水、电等的供应。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

第五十二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三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五十四条乙方如违反第二十九条,被公安部门查处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牌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五条乙方如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而招致被破坏事件的出现,乙方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乙方措施不当而致店铺受到害虫的侵害或暴风雨的破坏,或因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铺遭受损毁,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方面的义务所构成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在决定乙方是否有违约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以乙方本身之过失违约行为论。

十一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在租赁期内由于自然灾害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该店铺被损毁及不能正常使用时,经双方协商后,可按照该店铺所受损坏程度,视情节轻重减免租金直至该店铺经修复而适合使用时止。但合同终止期不因上述情况而后推。

第六十条如出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该店铺被损毁及不能使用时,而甲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将该损毁修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本合同。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

第六十一条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以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三合同的终止

第六十二条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届满后____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如数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六十三条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店铺全部空出,保证该店铺大门及所有的钥匙、该店铺内设立的固定装置设备在完好无缺、可供所有的情况下无偿地交回甲方。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装修,应按照经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图纸标准及结构原状交付于甲方,不得予以拆除,或恢复装修前原状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甲方对其装修不予补偿。

第六十四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购买优先权。

十四法律适用

第六十五条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作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两方各执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九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其它: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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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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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元出版经费,其中有偿使用元。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提供的出版经费,乙方要严格按照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出版著作的所有权归乙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标注“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及编号。

三. 著者须在受资助著作印刷出版后一个月内,将样书三本(套)送交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如果著作不能按期按质出版(资助通知书下达后的一年内),师范学院科技处可撤消资助,并由学院财务处收回资助资金。

四.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著作出版及经费使用情况;乙方有向甲方汇报出版情况的义务。

五.若有客观原因须延缓出版,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中止合同时须经双方同意,并且乙方把出版经费退回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合同范文节选!

签约合同双方: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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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委托设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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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以下简称“原合同”),因等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解除原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原合同。

二、原合同项下乙方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统计及结算费用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因原合同的签署及提前解除的相关事宜均在本协议中均

以明确,甲方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润合同(设计)20__-03

【签署页】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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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交车体广告出租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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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身外墙广告位的范围

1、本协议所指车身外墙广告位范围是:公交车辆车身前轮中线以后,车尾最后一块车窗玻璃位置以前,两侧车窗玻璃最低位置水平线以下的车身外墙及车身后部发动机引擎盖的位置。

2、该协议期内车身外墙广告的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媒体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中,如有变化,本协议对车身外墙广告媒体的广告位所确定的范围随之变化。

3、车身外墙广告位范围之外的车辆其他任何部位及空间,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无异议。

4、对该协议中所规定的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置及范围以外其他的车身外墙部分,甲方不得作为广告位置与第三方另行合作经营或自行经营。

二、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期限

1、本协议租赁期间为贰年,即从20__年05月01日至20__年04月30日止。

2、因甲方提供的车辆中有部分车辆已发布广告(详细车号及到期时间见附表),乙方同意上述广告到期后再行发布广告,甲方另免费补充租赁期七个月,总租赁期长至31个月,即自20__年05月01日至20__年11月30日止(该期间内,无论乙方是否发布广告均为租赁期间,其租赁费用不变)

3、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期内,甲方因修理、事故、线路调整、纠纷等造成的车辆停运10天之内,期间的租赁期限不作核减且租赁费用不变。超过10天后时间由甲方

三、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车辆的数量

1、乙方租赁甲方400辆公交车辆的车身外墙广告位。

2、上述车辆在甲方公交线路的分布及具体的车辆自编号见附表。

四、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内,乙方按2598000元/年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费,全部租赁期(至20__年11月30日止)总租赁费为伍佰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5196000元整)

2、付款方式:租赁费用按如下方式交纳: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当天交纳半年的租赁费计1299000元整。

(2)从20__年10月起至20__年10月止,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前交纳下一个月的租赁费计162375元整。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的当天,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30万元,该保证金在本协议到期,双方办理结算后的当天由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力与义务

1、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及政策性因素导致甲方公交车辆线路、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体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因车辆线路变化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因车辆数量减少时,有条件调整补充车辆的,四方应尽力按相应台次增补。否则,则按元每台车相应减免租赁费用。

2、车身外墙广告的设计、审批、制作和安装均由乙方负责,其全部支出及税费和收益均由乙方承担和支付。

3、乙方安装车身广告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运营生产。甲方负责协助并配合做好调车配车工作。乙方安装广告需要甲方车辆在上班时间停摆或空驶时,应向甲方支付车辆停摆费用贰佰元/趟或空驶费用壹佰元/趟。在下班时间安装不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司乘人员应做好车身外墙广告的维护,不得有意破坏广告。因甲方车辆意外情况、交通事故及自然损耗等原因造成广告脱落、损坏时乙方要及时修补或重新安装,修补、制作、安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和支付。甲方按支付乙方的费用若因自然损耗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未办理发布车身外墙广告工商审批的合法手续,造成甲方的营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延误的本协议期限不得延期。

6、乙方制作车身广告在申请、审批期间所延误的本协议期限不得延期。

7、乙方制作的车身广告规范、内容和制作材料严格按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安装发布。

8、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如因特殊原因必须与第三方合作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协议。否则,则按两万元每台扣除租赁费用。

六、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发布的要求

1、乙方制作发布的车身广告必须合法健康,美观大方,整洁清晰、色调明亮、内容健康,制作精良。设计制作的广告整体颜色尽量与车身颜色协调搭配。

2、乙方取得车身广告位置经营权后必须取得工商局广告登记证,并按照甲方规定的形式合同约定的位置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发布性病、丰胸、男科、妇科等医疗性广告。广告应当与市容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有碍市容观瞻和行车安全的颜色作为底色,广告的设置不得遮挡车窗和上下车门;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

3、广告设计样稿,乙方必须交广告主管部门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4、乙方安装广告时,应预先告知甲方,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甲方书面通知分公司负责人,方可进行广告安装发布,甲方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做好广告安装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乙方的广告发布。

七、其他约定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两间办公室,作为乙方开展业务的办公场所。甲方将其所有的一个固定电话和一个移动电话号码提供给乙方使用,租赁期内乙方应将其作为对外发布的车身广告招商电话,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和支付,租赁期满,上述电话无条件移交甲方。

2、乙方必须安排甲方5名工作人员上岗,工资标准不低于1200元/月,乙方须在每月25号前将上述人员当月工资交至甲方账务。

3、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城建投及有关单位因车身广告发布而收取的各项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交纳。

4、甲方所有车辆的标识标牌和宣传广告资料由乙方无偿提供。

八、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经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或终止。

2、租赁期内,乙方未能依约按时支付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同时逾期超过1个月,乙方同意按所欠费用总金额应付金额和千分之三每天的标准向甲方交纳滞纳金。总计逾期支付时间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租赁期内,甲方未能依约与乙方配合安排广告安装车辆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元每台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本协议到期后自行终止,甲方双方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结算。如甲方继续将车身广告位对处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包。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或擅自车身外墙广告经营权整体抵押、转让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且乙方应按协议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400台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给第三方经营,损害乙方利益,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且甲方应按协议金额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有争议,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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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租房合同配套齐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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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规格____________;居住面积平方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__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_______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水:____________吨;电:____________度。

六、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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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外包加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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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0.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标的情况。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叛乱、革命、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暴动、骚乱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保险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保险,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3.3保险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保险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4.1业主不对因承包人或任何转包人的工人或其它雇用人员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而根据法律应予支付的任何赔偿金负责,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其代表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玩忽职守引起的。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得保护业主不因所有此种损害赔偿,以及因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4.2承包人必须就此种责任投保,保险公司得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故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须在工地雇用工人的整个期间继续保险,并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就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如分包人已经就此种人员的责任投保,且以业主为保险补偿对象,则承包人上述的投保义务得被视作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必须要求此分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5.如果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第21、23和24条的规定投保和继续保险,或未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就应由他投的其它任何保险进行投保,在任何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购买和继续任何保险,支付此种必要的费用,且随时从

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上述所支付的费用扣除,或将此作为承包人的负债追偿。

26.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2承包人必须遵守以上任何制定法、法令或法规,可适用于工程的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一切地方法规,以及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任何此种制定法、法令或法规、条例或地方法规,不得让业主受任何惩罚和承担任何责任。

26.3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商标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车辆,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2如承包人必需经部分公路或桥梁一次或多次运送建筑设备、机械或工程预制件或预制部件,如不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此种运送很可能损坏公路或桥梁,承包人运送货物通过此公路或桥梁前必须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告之运送货物的重量及其他具体情况,以及其拟对上述公路或采取的保护和加固措施。除非在接到通知14天内,工程师以取消通知的方式指示不必采取此种保护或加固措施,承包人将施行此种方案或施行经工程师要求修改后的方案,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含有一项或多项已由承包人标价的上述公路或桥梁保护或加固的必要项目,否则其费用得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30.3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而

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在上述情况中)没有如此详细规定,或

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独立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37.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合同另行规定的,或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1除合同另有规定的外,就承包人应随时获得的工地的范围及授权他使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业主应根据合同有关施工命令的规定,随同工程师的书面开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范围的工地,使其能够开始并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方案施工,此外应根据承包人给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议(如果有),在施工期间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更大范围的工地,以保证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议迅速施工。如承包人因业主不按本条规定提供工地而误工或发生费用,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期,并由他确定一笔补偿此种费用的款项,该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42.2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信息,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50.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对施工过程或维修期内出现的任何欠缺、不足或缺陷进行检查。除非根据合同,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否则上述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如上所述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上述检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本合同第49条的规定,自费对其进行修理、修正和补救。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所有按零工计价的工程,在工程进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注明此种工程雇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职务和工作时间,以及两份说明书,标明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按上述细目表纳入增加费用计算内的设备除外)。如清单和说明书正确无误,工程师代表将认同且在其中一份上签字,然后退还给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上述规定的除外)的价目清单,如不按时提供完整的价目清单,承包人将无权得到支付。如工程师有理由认为承包人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他将有权决定把此种工作或作为零工,按工时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支付,或按他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支付。

52.5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凡未包括在报告中的工作或费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后给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初曾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想就此种工作要求索赔,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也有权要求对此种工作或费用给予支付。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工地将所有上述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及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余部分清理走。

53.3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建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本合同第20条和第65条规定的除外。

53.4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进口任何建筑设备。业主必须应承包人要求协助其从政府处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述规定清理现场时重新出口此种建筑设备。

53.5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本合同

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

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除非承包人:

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

如工程师已出具证书,且业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出具任何其它证书,应把业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项扣出,但工程师不得拒绝或延误出具按本合同规定应出具的证书本身。

59.6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被四,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已经撤销合同,或

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

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

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分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入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

65.1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它,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概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它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

以及,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

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

恢复或补偿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种材料或其它财产。

65.3因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射弹、导弹、弹药、或军用炸药的爆炸或冲击(不论时间和地点)所导致有毁坏、损害、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是上述特定风险的结果。

65.4除本条以下关于战争爆发的规定外,业主应偿还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风险而发生的任何施工额外或附加费用,在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按合同第39条视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种费用增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65.5特定风险指战争、战争状态(不论宣战予否)、侵略、外国敌对行为、本合同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核危险和声波风险、或与正在或即将施工或维修的工程所在地国有关的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雇员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骚乱、或混乱。

65.6在合同执行时,如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宣战予否,是否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除非本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否则承包人都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随时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旦此种通知发出,除本条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第67条的规定外,合同应当终止,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与以前任何违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向其分包人提供同样的转移设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终止,应承包人所得的暂付款项中尚未包括的在终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项,业主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承包人,此外还应支付:

所有有关临时单据应予支付的款项,只要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已经完成,如此种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只完成一部分,则只支付经工程师确认的应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

因工程而订购的材料或货物的合理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材料或货物,业主向承包人付款后,这些材料或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种费用未将此费用包括在内。

本条第1、第2和第4款所规定的追加付款。

本条第7款所规定的搬迁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此设备运回到承包人注册国的主要设备堆置场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但此费用不得超过运回注册国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与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款项下业主应予支付的款项,业主有权用承包人的应付款来抵冲,包括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预付款的未偿余额,以及其它任何在合同终止日按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项。

失效

66.如合同缔结后爆发战争,或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其它情况,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的

法律,双方被解除了继续履约的义务,由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额应当等于按本合同第65条规定之金额,即如果合同根据第65条之规定终止时,应当支付的金额。

争议的解决

67.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撤销或违约前后,首先应当提交工程师解决,应任何一方要求后__天内,工程师必须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规定提出仲裁外,此种有关上述所有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的,且立即对业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并尽一切应有的注意,无论他或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规定提请仲裁。在工程师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后,如__天内未收到业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请,上述决定应作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如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应要求在__天内通知其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此种决定不满意,在此后或此种情况下,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__天内,或在最先所说的__天期满后__天内,视情况而定,将争议事项按下述规定提交仲裁。所有争议或分歧,凡工程有关决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均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按该规则规定予以最终解决。上述仲裁员(们)有权评论、修正和复审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员(们)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出决定而采用的证据或论据。不论工程师按上述规定曾作过何种决定,均不得剥夺其被传唤作为证人,且就按上述规定提交仲裁的争议或分歧的任何有关事项向仲裁员(们)提供证据的资格。不论工程尚未或认为尚未完工,均可提请仲裁,但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得因在施工进程中提起仲裁而改变。

通知

68.1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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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简单厂房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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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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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东房屋租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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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有 住房一套,愿意将其中的 主卧 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付房屋押金 元整,水、电、煤气、宽带费用按发票实际金额由乙方承担三分之一。

2、房租每个月租金 元整,每 3个月 一付,乙方应在到期日前5天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首季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支付甲方3个月零4天房租 ___ 元,押金 元,宽带费 元。

3、甲方收到乙方房租后需同时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租用期同时开始,租用关系建立。在租用期间,房屋仅限乙方一人居住使用;合约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房屋再次转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异性。

4、乙方应当遵纪守法,不得利用甲方出租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乙方除承担法律后果外,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5、租房期间,乙方应注意用水用电防盗等安全事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若出现意外,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损坏按物价照价赔偿。乙方应保持主卧及公共区环境卫生,营造良好和谐的生活环境。

8、本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租期一旦结束,双方终止合同关系。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补充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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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并购基金募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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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愿共同发起____________基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协议签约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 基金背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基金概要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存续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出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限制:

1、 投资于单个项目股权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额的_________%;

2、 投资于单个项目股权的比例,不超过该企业股权的_________%;

3、 除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外,不投资已上市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或其他衍生产品;

4、 不得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5、 不得对外举债;

6、 不得对外提供贷款或担保业务;

7、 不得将合伙企业财产用于捐赠或赞助 _________基金管理人(GP):

基金管理人组织架构:

1、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持股比例为甲方持股_________%,乙方持股_________%,负责基金的投融管退等工作。

2、 基金管理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委派3名,乙方委派2

名。

3、 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乙方委派,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4、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2名,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一名。

5、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视实际业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委派。

资金托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实施资金专户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流向。 基金投资决策机制:

1、 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项目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

由7名委员组成,甲方委派4名,乙方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代表委派1人。商会可委派1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项目的投决会。(只作为列席代表,不做决策)

2、 项目投资审核由超过1/2及以上的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3、 重大投资事项(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总额的7%)需经全体投委会委员一致

通过方为有效。

投资退出:通过股权转让、项目转让、企业回购、并购、IPO、上市公司增发并购等途径退出。 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1、 管理费用:

2、 收益分配: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等同于基金存续年限。如双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了基金《合伙协议》后,双方及其他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以基金《合伙协议》为准。

三、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均负有为本协议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出示本协议及处理本协议时涉及对方的相关资料。但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四、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北京仲裁委员会,并依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

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协议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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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广告软文发布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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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软文发布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产品影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媒体上发布网络软文达成如下合同:

一、发布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文字稿件内容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发布内容;

二、发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发布版面: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发布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五、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应在发布之后3日内提供样报一份给甲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在约定时间、版面发布的,甲方有权少付或不付款;

2、乙方擅自更改发布内容的,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逾期付款的,承担同期银行利息。

九、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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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度商场内广告牌制作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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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商场广告制作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 型广告塔n座

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

》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结构表面刷两遍漆(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型广告塔n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运输、安装.。面板、马道、基础、灯具由乙方自理。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和造价:

型广告塔n座,单价每座0000.00元(大写:)。合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

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钢结构配件运到现场当天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之后每个广告塔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单个广告塔网架部分总造价x元(大写:x元整)的%;合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n座广告塔共计x元(大写:x元整);3%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合计人民币x元(大写:x元整),满一年后七天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五、 工程期限为 n天,其中加工配件n天,运输n天,安装n天。

六、双方责任

·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协调期间停工应由甲方补偿乙方施工人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按每天每人x元计,工期相应顺延。

2、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接通电源,电源通至施工现场20米以内,由乙方负责其电费。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造成停工待料或窝工情况,甲方负责其施工人员滞留损失。施工人员误工每人每天n元。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7、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广告塔(牌)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基本风压为

kn/m2(抗风设计值为n级)。广告塔质保期为n年,保修期为n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x%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雪等)或停电原因,工期顺延。

5、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

) ;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7、在保修期内,乙方首年对广告塔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使用说明书定期检修和维护。

8、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附件:

《钢结构广告塔主体安装质量验收表》

附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三)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如图纸内容变更,附变更备忘录。

(四)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xx省工程建设标准。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本合同从甲方首期付款到乙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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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户外广告安装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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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安装合同范本

发包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 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1400.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1400.00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 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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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广告位租赁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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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

二、租赁期限:XX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为10000元。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以后乙方须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若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20%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位施工建设、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位的设计、制作、安装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牌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抗风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广告牌,确保广告牌的质量与使用安全,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牌的设计与施工安装,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安装广告宣传牌的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楼房的主体及结构。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牢固安全,若因广告位的设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损坏和安全隐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因安装广告牌造成的甲方楼体顶层的房屋渗漏维修,因广告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八、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政府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按年租赁金总额的5%赔偿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全部广告牌及设施,恢复原状。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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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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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 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 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 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 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 受托的设立

3.1 受托当事人

3.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 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1)

3.2 受托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 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 受托财产

3.4.1 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3.4.2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4.3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4.4 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1.2 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

4.1.3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1.4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1.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2.2 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2.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2.4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2.5 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2.6 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2.7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2.8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

4.2.9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2.10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1.2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1.3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1.4 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1.5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2.2 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3 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2.4 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5 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2.6 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 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2.8 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

5.2.9 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2.10 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2.11 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2.12 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2.13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受益人的权利

6.1.1 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6.1.2 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 受益人的义务

6.2.1 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2.2 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2.3 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受托财产的管理

7.1 企业年金计划

7.1.1 《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1.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1.3 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 受托管理职责

7.2.1 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2.2 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

7.2.3 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2.5 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2.6 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2.7 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 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 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

7.3.2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代理机构的选择权。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 账户管理

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4.1 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4.2 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4.2.1 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4.2.2 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4.3 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4.4 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4.5 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段性报告;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账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5 托管

乙方委托商业银行等托管机构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5.1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乙方管理的受托财产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并为受托财产的委托投资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7.5.3 乙方委托托管人对受托财产每日或每周进行估值,并及时接收托管人上传的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和估值数据。

7.5.4 托管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 投资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6.1 乙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以控制投资风险为首要投资原则,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及战略资产配置;

7.6.2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7.6.3 乙方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安排投资管理事项。

7.6.4 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第八章 受托的财务管理

8.1 处理原则

8.1.1 乙方办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应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8.1.2 乙方对不同的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套分别核算,应在托管人开设单独的银行结算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应与其他受托财产、乙方固有财产、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编制报表。

8.1.3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与托管账户相互划拨资金和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据乙方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拨和核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资金相互独立,各结算账户资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前,乙方应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在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时,乙方及时通知托管人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划入由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8.1.4 乙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账户管理信息进行账务核对,保证受益人权益记录正确;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的记录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8.2 受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8.2.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报酬

8.2.1.1 受托费,收取金额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关约定。

8.2.1.2 托管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关约定。

8.2.1.3 投资管理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有关约定。

8.2.2 处理受托管理业务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在受托财产成本中列支:

8.2.2.1 可能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审计费等。

8.2.2.2 受托终止时的受托财产清算费用。

8.2.2.3 受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佣金等。

8.3 账户管理费

账户管理费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给账户管理人,不在受托财产中列支,具体收取方法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九章 受托的监管

9.1 甲方可根据监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户查询、账务查询、投资管理情况查询。

9.2 甲方在对投资情况等有疑问时,可以要求进行外部专项审计,外部专项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风险承担

10.1 风险承担

10.1.1 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乙方作为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终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所产生的违约风险。

10.1.2 乙方应通过风险声明书揭示风险,风险声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0.1.2.1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受托财产仍有可能受到损失。

10.1.2.2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受益人承担。

10.2 乙方的赔偿责任

10.2.1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0.2.2 乙方采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运用本受托项下的受托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受托财产所有;由此给受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10.2.3 由于其他当事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由乙方代为追索,同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11.1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

11.1.1 定期报告: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在每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 临时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受托的执行,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 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 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报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询。

11.2.2 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联网等信息查询手段。

第十二章 受托人报酬

12.1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从受托财产中提取受托费。

乙方应收取的受托费,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人应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乙方,并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12.2 日受托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本合同约定的受托财产年受托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市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日受托费计算方法如下:

t=e×r×1/当年天数。

其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受托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本合同约定的年受托费率。

12.3 受托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12.4 甲乙双方对受托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托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受托费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第十三章 受托的生效、变更、终止和清算

13.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受托期限

13.2.1 本合同受托期限为:自初始受托资金汇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 受托期限到期日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2.3 在受托期限届满前壹个月,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续签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变更

13.3.1 当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条款发生变化时,视为受托变更。

13.3.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的终止

13.3.1 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终止:

13.3.1.1 本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3.3.1.2 受托期限届满;

13.3.1.3 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3.3.1.4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终止;

13.3.1.5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依法被撤销;

13.3.1.6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被解除。

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终止。提前终止受托应以书面协议或书面文件为准。

13.3.2 本受托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13.3.3 本受托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4 受托的清算

13.4.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不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受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13.4.2 受托终止,乙方应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确认账户余额等。

13.4.3 乙方应在受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受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 甲方和受益人如对清算报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当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可以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费用由受托财产承担。

13.4.5 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3.5 受托终止后受托财产的归属

13.5.1 受托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名册》中的全体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资格和比例根据甲方提供的受托终止前执行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确定。

13.5.2 本合同期满受托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其职责。

13.5.3 通常情况下,本受托财产不因甲方破产而终止。但因甲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其职责。

13.5.4 因乙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则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章 保密条款

14.1 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设立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或公众。

14.2 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第13.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 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违背管理职责、管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或造成实际年收益率下降,乙方应给予赔偿。

16.3 如甲方违约(包括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等),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处理违约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16.4 如甲方的受托资金来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受托关系无效,以及由此发生损失和费用或引起债务,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章 免责条款

17.1 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所产生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2 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处理受托管理业务带来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7.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7.6 “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18.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章 通知和送达

19.1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注册地址为受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乙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9.2.1 专人送达:被通知方签收单中所显示的日期;

19.2.2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7日;

19.2.3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3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生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 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章 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购,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兼并方或收购方承担。

20.3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本合同条款将做相应调整。

20.5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需要审查或相关部门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如果乙方因此而丧失受托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甲 方(签章):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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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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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3.甲方如需签署本协议,其开户时选择的业务授权方式应为“印鉴+密码”(机构投资者)或者“密码”(个人投资者),甲方的经办人员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并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换密码。  4.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份额转托管,基金转换委托申请的,在委托有效日相应直销交易帐户应有足够的基金份额。  5.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填写了由乙方提供的或从乙方网站(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6.乙方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的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7.甲方办理传真认购,申购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15:00之前将足额认购,申购资金划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的直销交易帐户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8.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9.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转托管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执行转托管操作。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甲方应指定专人通过事先指定的传真电话发出传真交易申请,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若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或传真电话,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甲方办理传真开户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预留印鉴卡,指定银行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帐户申请表》,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1)甲方办理传真资料变更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赎回、更改分红方式、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预留印鉴,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3.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电话联系乙方直销机构,确认是否收到传真及其内容。甲方未主动联系乙方的,乙方可在办理委托前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甲方指定人员。若乙方联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员,但传真内容清晰,明确,申请表中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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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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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二)

基金发起人: 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前言

二、释 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_____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_____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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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青岛市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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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 甲方将自有的府落在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房屋_____间出租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

二、 该房屋租赁期为_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租金为____年/月,乙方应于___前向甲方缴清。

三、 该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不得翻译片拆改房屋结构和改变房屋用途。

四、 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及装修设备点交甲方,如乙方需继续承租使用房屋,须经甲方同意,并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五、 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如遇该房屋拆迁,本合同即行终止,不得借故向国家和对方提出索要条件,阻碍拆迁。

六、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未尽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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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寓房屋租借公司租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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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__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______元。

三、租金于_______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_______计罚。若_______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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