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水果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元)数量(公斤)总价(元)公斤公斤公斤
第二条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每包水果净重:公斤。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
第五条运输方式、费用:上述果品用汽车运送,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乙方所交付之货物之日起7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若有异议,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内提出,7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及质量合格。
第七条结算方式、期限:甲方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户名:,账号:,开户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逾期支付货款,应按照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超过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5%。
2.乙方提供的货品不符合合同及国家关于果品规格的有关规定,乙方按照该批次果品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该批次货物运费用的30%。
第九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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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化肥、农药、农膜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一、 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商品名称
商标牌号
含量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位
金额
送取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
续表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送(取)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某某编码:____________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某某编码: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有效期限: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2:塑钢门窗购销合同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使用层次:______________
2、建筑门窗供货要求
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按时交货、制作以施工方提供窗口尺寸为准,包工。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2.1 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门窗制作安装的工资款。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1 结算方式:面积以实际洞口尺寸为准
3.2 付款方式与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95%,余5%保修期满(15个月内)后付清 。
4、技术要求
4.1 乙方供应的产品执行并符合 行业 标准,(标准名称代号) JG/T3018-1994,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4.2栏中写清。
4.2 其它要求:乙方制作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尺寸进行组装,如因甲方提供尺寸有误,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窗框安装完毕后,甲方负责协调保护。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 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应在三天内整改完毕。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重做,并承担一切损失。
6、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伍倍 违约金。
7、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期货约定事项
8.1 甲方应提供制作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乙方所有的随用工具和机械均由乙方自带,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8.2 其它约定:
a、 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服从甲方现场安全人员的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b、工期: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日所有门窗框安装结束,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晚________之前,门页、窗页大部分安装结束,____月____号门窗工程全部结束,总工期二十五天,实际以材料到场开始算工期,即制作安装门窗____天,门页、窗页制作安装____天。推迟壹天罚款________元,依次类推。
c、玻璃损耗率每100块玻璃不得大于2块玻璃。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篇3:化肥、化学农药、农膜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原材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
单位:(RMB)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95%~100%之间。每批成交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签订购销合同后抽签随机确认。不合格原材料的损失由承担
第三条、交付与验收
1、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乙方。
2、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
3、因合同货物交付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方式。
2、甲方必须于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付清货款。
3、如果甲方采取分期付款,分期付清,以日为一期,首期应付全部货款的%,每期应付全部货款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45%。
2、乙方迟于交货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当于货款1%的损失费(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甲方迟于付款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货款1%的损失费(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
3、乙方迟于交货期32天以上,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相当于货款30%的损失费。甲方迟于付款期32天以上,乙方有权将合同货物从甲方处取回并向甲方索赔相当于货款30%的损失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强制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中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完各自相应的责任后终止。
4、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部分,均按《合同法》、《广商ERP经营规则》有关条款为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对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砖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建材材料名称:
1、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 如遇原材料涨价,水泥砖随着原材料价格变动,双方协商达不成价格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三、验收
甲方负责运输幷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按批次进行送检,数量按实际点数为准。
四、供货期限:
按照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进场时间及数量,至合同数量结束。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水泥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甲方按照乙方按实按量交货。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货款无权要求返还。
2、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_5_%的滞纳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
篇5:农副产品面粉购销合同书
甲方(销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购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交售标准面粉吨。
2、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甲方交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在15日内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二、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面粉品种:25kg标准粉,10kg精粉
2、等级: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小麦特二粉质量标准。
3、质量标准:水分%≤14.5,灰分≤0.75%,面筋质%(以湿重计)≥29。
4、面粉包装:面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包装物由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5、甲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标准的,乙方有权拒收,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1、交货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乙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四、验收地点
甲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乙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五、验收办法
1、验收期限
乙方必须在接到货运单后,24小时内验货,延期验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续
乙方验货后应当日将接收单据传真发给甲方。
3、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六、货款结算办法
甲方交售的面粉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2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甲方支付货款。
七、甲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乙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乙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乙方不再需要的,由甲方自行处理。
2、甲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3、甲方在交售面粉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时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4、甲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其实际损失。甲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甲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乙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甲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支付货款,乙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甲方、乙方供销如有变动、应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申请,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应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润滑油购销合同书
供方(甲方):
一、 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及金额
二、润滑油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生产制造。
三、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货日期:付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品牌、型号进行验收。
六、供货方式:供方汽车运输或发物流到需方指定地方。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将货款汇至供方账户,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价格包含运输费)。
八、供需双方违约责任:
一)需方职责:
1)负责确认供货计划传达。如因没能及时予以供方确认发货而延误到货时间,由此产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2)负责到达货物的数量清点及签收。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不得无故拒收。如拖延签收,需支付货物存储费或短途运输费,收货时应详细检查包装及产品是否有破损,如有破损现象可暂时拒绝签收,应及时与供方联系,由供方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如签收后提出包装及产品有破损现象,一切责任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企业重组、企业改制、企业产权买卖或被工商、税务等国家行政部门依法查扣的,一切造成场站或公司不能运行的情况下,都需提前15日通知供方,并通知供方进行结算,并不可推卸合同效力。
二)供方职责:
1)确保及时组织发货,根据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确保按需方要求供货,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洪水、台风、大雾除外、政治影响、国家道路封闭等除外。
2)负责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无偿调换。
九、解决合同违约方式: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需方生产的前提下,双方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酒店用品购销合同
乙方:(供方)沃尔玛商城
为明确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本合同标准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清单共2页)总计金额:¥50万元,合同总价款为:¥50万元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二、验收标准:所有产品按报价单注明的品牌或乙方提供的样板质量为准,报价单未注明的按乙方常规销售品牌质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作订金,即人民币xx元;
2、验货当天,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xx元;
3、余款,即人民币
4、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送货,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未付清上述货款之前,乙方所供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仍为乙方所有。
四、保修期限:机电商品一律按原厂保修条例保修,易碎品(如瓷品,玻璃制品)请当场检查,过后恕不作更换或补偿。
五、交货日期及地点:
1、交货期限:在乙方收到订金起工作日内交货,即年日交货;
2、交货地点:在乙方仓库验收清点完毕,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0%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甲方,如甲方需要延迟交货时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与乙方协商,否则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乙方;
3、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不发货,甲方超出交货期限一个月未见提货,乙方将视甲方已经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甲方未付清款前,所有用具使用权归属乙方,如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未付款总额的3‰每天计提滞纳金;
5、在交货当天,甲方按合同第六条付款或按已验收货品金额按合同条约结算后,乙方再付货,如有违约乙方有权不发货,由此引起双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以实际交货结算为准。
八、其它事宜:
1、对于明确的合同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作增减或变更,增减、变更后的产品,价格及交货期双方另行协商,按实际交货产品数量结款。
2、在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付款的情况下,乙方可顺延交货期。
九、经济责任:
如执行本合同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8:公司轮胎购销合同书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轮胎及轮胎配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轮胎品牌、规格型号及单价、数量、金额以订单形式确认作为合同附件。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价格为准,订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执行新的价格。
四、验收标准
按照协议第二款进行验收,如轮胎数量、外观质量时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保质期内出现轮胎质量问题,甲方需免费予以更换。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3、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4、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货款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数量。在双方对单后3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9:家装公司装修购销通用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装饰工程部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一套位于 B型201;203
的商品房两套,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拾天内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余下的10%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半年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31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________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市装饰工程部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 ____月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篇10:原木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红木原木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红木买卖合同。)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应符合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主办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篇11:金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五金产品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 (见附件)签约日期: 年 月
备注:乙方提供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所有产品乙方免费提供的技术支持
3.合同总价结算:
3.1、 数量: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3.2、 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4. 产品的包装标准:
4.1 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4.2 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5. 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5.1 五金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5.2 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5.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6.1 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6.3 送货地点为: 。
6.4 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6.5 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6.6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 ,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 付款方式:
7.1 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7.2 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8. 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8.1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8.2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8.3 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8.4 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8.5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9. 售后服务:
9.1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甲方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9.2 所有五金及配件提供一年保修,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9.3 产品安装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赴工地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10.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 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3 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4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11. 纠纷解决方式:
11.1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12. 其他:
12.1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12.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3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
12.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12.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_合同范本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篇13:纺织品购销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1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 (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供方:
需方:
日期:
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
篇14:矿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篇15:茶叶购销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
规格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3、其他要求:________。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并承担运费;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式:
按质量要求抽样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_____天内书面提出。
第五条?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值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茶叶质量有问题,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篇16: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自由协商,就 (项目名称和编号)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
乙方完全按照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活动时提交的文件(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澄清及说明)等所规定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
二、合同价款和承包方式(此价款须与《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相符)
1、合同价款: 。
2、承包方式: 。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方法(此方式方法与《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规定一致)
甲方办理完付款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请按财政全额支付、□财政与需方分别支付、□财政分期支付、□需方全额支付),付款时间及比例按照《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执行。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通知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其发出的采购文件规定扣除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此条并不妨碍甲方依法以其他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附件
1、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澄清及说明)等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与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有不一致的,以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为准。
2、属于应该采用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的,该格式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低于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大渡口区采购办留存一份,各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方系指采购人,乙方系指中标人或成交人。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约时间:
乙方:(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篇17:车购销合同
甲方:
负责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甲方愿意购买由 生产并授权乙方经销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对象
品 名: 型 号: 数 量: 颜 色:
详细配臵、配件见附件1
第二条 价 格
每辆车单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 付款
3.1在合同约定的交车日之后10个工作日以内,在准时如数交付并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车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
3.2甲方向乙方付款应以第 方式支付:(1)电汇(2)银行转账支票(3)汇票(4)其它方式。
3.3乙方交车同时交付全额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手续。
3.4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错误信息导致错付或迟付,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四条 交付及风险转移
4.1交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2交车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辆交付给甲方。
4.3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自相关购买手续及车辆全部交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接收并检验合格后,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今后服务
按随车保修手册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车辆,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违约金:每延迟1周,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延迟交付达到4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继续追索违约金的权利。
6.2如乙方交付的车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和付款,甲方也可责令乙方重新交付,但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按6.1的规定处理。
6.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违约金:每延迟1周,按延迟支付部分合同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合同总额的10%为限。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政府行为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违约除外)。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2本合同于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18:发电机组购销合同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二手上柴12V135配兰州电机250KW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价钱与甲乙各方的责任:
1、发电机组价钱为50000.00元整(伍万元整)不含税票;
2、除发电机组以外,甲方向乙方提供两个足以供机组启动的蓄电池(24V);
3、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吊、运及就位等费用;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到达乙方安装点的标准安装工作;需要的安装材料、电缆、切换开关以及室外排烟系统,导风系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保修时间与保修期各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承诺,保修一年或500工作小时(以先到为准);
2、保修期向甲方每季度定期对发电机组例行维护保养一次,如发电机出现故障,甲方收到通知以后四个工作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处理;(甲方的以上承诺不包括乙方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坏,失机油、失冷却水,超负载及不可损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三、结算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发电机组价钱的95%,即元整(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2、甲方收到乙方款项以后,两天以内把机组运抵乙方指定安放的地方,(吊运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清余下5%款项 2500.00 元(贰仟伍佰元整)。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负责人签名、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付款资料:
户名:叶兴妃
开户行:建行海口支付
账号:户名:叶兴妃
开户行:农行海口支行
账号:
篇19:长期供货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长期供货购销合同,我们可以关注合同栏目,了解更多!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篇20:酒购销合同
在红酒行业,国际红酒供应源源不断,那么对于红酒购销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标准版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学习。
标准版红酒购销通用版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
三、购销条款:
(1)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3)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量全额退还甲方。
(5)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B元)予甲方。
(6) 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交付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叁万元(B元)予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一周内支付人民币:捌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B元)予乙方。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红酒购销通用合同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 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或推迟送货时间,原则上订货到供货不超过 个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 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5、 按照乙方的实际销售情况甲方给予销售奖励,此条款另行协商。 乙方:
1、 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 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 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
二、 结算方式:以送货单为准,每月 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 退佣机制: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所销售之酒塞和酒盖以5元个进行回 收,此费用是甲方对乙方销售人员给予的奖励。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
六、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产品清单及价格见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红酒购销标准合同书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乙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向甲方购买红酒,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法国进口红酒具体情况为:
二:质量要求:
1.本次采购货物:E A DE BAE拉奥德贝乐都拉斯干红葡萄酒,CAEA EA AEE美翰圣皮尔城堡波尔多干红葡萄酒两款葡萄酒,如发现非原瓶原装进口法国葡萄酒或假酒经确证后,甲方向乙方每瓶赔偿人民币20___0元”。
2.甲方向己方销售的本协议中的两款酒实际质量应按20_____日星期品鉴样品一致并由双方封存。
3.乙方购买此次货物后半个月内如发现因甲方存贮不当说产生的质量问题,甲方需无条件赔偿相应货款。对存在外包装瑕疵问题的货物,甲方应对此货物进行更换。
4.检验到货标准,方法:按20_____日星期双方封存的品鉴样品为准。
5.本合同相关货物在到达乙方指定进货地点之前产生的损耗及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必须以乙方抬头:XX公司报关,否则此合同视为无效,甲方必须加倍退还所交定金。
三: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以下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供货款: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30%,做为定金(即人民币:283,500,00)。
2.最后一批货款,余下总货款70%.(即人民币:661,500,00)于货物完税后运达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店支付,甲方安排物流配送至乙方仓库,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收到首批货款后即安排报关,报关完税后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逾期不能交货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不能交货货款的双倍的违约金。
2.合同纠纷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协议签署地法院诉讼。
3.乙方向甲方购买合同相关全部现货产品后,甲方此后不能将本协议中的两款酒及相关产品包括:相似相近酒标设计方案产品销售或提供给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如有违约一甲方将赔偿本协议两款酒的销售金额的十倍给乙方。
4.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5.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并不得更改品牌,不得损害产品形象,一旦出现该种情况,需应承担甲方的违约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台作合同。
6.本协议中的产品必须通过甲方完成进口(按本协议第二条第6项的规定)。
五:其他责任
1.甲方需提供有效原瓶进口证件,产品介绍及相关资料(背标、酒品介绍、酒品图片、历史荣誉、庄园介绍、庄X介绍、特色介绍)。
2.本合同相关产品的所有权自货款付清之日起转移,否则货物所有权将属甲方所有。
3.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需将货物运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乙方仓库)。
4.运输费用;运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提供的本饰议两款产品应无任何质量问题,所有报关报检原产地证明等文件齐全合法,否则一切相关责任均有甲方承担。
6.本合同双方箍宁之时起生效。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与原件核对无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酒类销售许可证,酒类销售合法经营的法律文本文件,供买方存档备案。咀及合同相关产品卫生证书、报关单、报检单、原产地证明、报关证、酒类流通备案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8.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保障乙方的货源供应,甲方以乙方的有效书面订货单位为当次发货的依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本协议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版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