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基本情况:(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 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用途:
三、 车辆交付:
四、 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 元,共计 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 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 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 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 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 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 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 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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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车辆抵押合同协议书范本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款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XX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XX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年月日订立
篇2: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章 附加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第一节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 责任免除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十九条 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2.实际价值按投保时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折旧)。
3.当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四十一条 赔偿处理
1.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第二节 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三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2)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4)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 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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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种车辆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特种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特种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特种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八)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特种车辆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特种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或操作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有毒物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五)保险特种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七)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八)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矿山专用车:12.50%的年折旧率;其他特种车:10.00%的年折旧率。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特种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特种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保险特种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根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概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概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概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概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概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概率为20%。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特种车辆发生第五条(一)的1、2、3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概率为20%。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概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险特种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特种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特种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第三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四条 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特种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0%;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lo%;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0%。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nx10%,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特种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六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
└─┴─┴─┴─┴─┴─┴─┴─┴─┴─┴─┴─┘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四十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 在投保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分别投保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篇4: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投保单_合同范本
(说明)保险公司制发的单据,用于客户在分期购车时投保的信用险。
投保人
地址
电话
被投保人
地址
电话
共同购车人
本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直系亲属: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厂牌型号:
牌照号:
发动机号:
车驾号:
购车价格:人民币____(¥____)首期付款:人民币____(¥____)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分____个月,____期还款,每期还款人民币____元。
投保金额:人民币____(¥____)费率:%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投保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包括抵押清单)属实,同意以本投保单及其附件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对贵公司就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内容及说明已经了解并认同;同意自保险单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
被保险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保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投保单上投保人指分期付款的购车人;
2.被保险人指分期付款的售车人。
篇5:个人车辆抵押借款简单合同_合同范本
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借款合同,希望大家来收藏哦
关于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_________ 型号: ________数量:____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 元整 。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 年__ 月__ 日 至____年___ 月___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7、 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模板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 元)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利息为人民币 元(¥: 元)
二、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四、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六、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七、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八、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九、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个人车辆借款合同范文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月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 1 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借款抵押担保。
1、借款方申请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愿以 车辆作抵押并办理好抵押登记。
2、借款方必须按规在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全保(含盗抢)并明确第一受益人为贷款方。
3、借款方在办理本借款前应按贷款方要求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在本借款未还清以前控制权归贷款方所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借款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借款方指定经销商帐户支付购车款。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信用社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夫妻在本联社开立的任一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借款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
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6:车辆转让协议书参考范本
为明确机动车辆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微型货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甲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有关证件。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签定时间:年月日时签
篇7:机动车辆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章 基本险。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车辆损失险
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2.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4.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2.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3.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4.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经公安部门侦破后;
6.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7.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被保险人或其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3.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节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为五个赔偿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第四节 赔偿处理
第十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 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 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部分损失
(1)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兔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兔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五节 无赔偿优待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投保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第二十九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
第三十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四条 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二章 附加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第一节 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
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 责任免除
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3.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被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5.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被抢夺;
6.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7.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第三十九条 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2.实际价值按投保时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扣除一年折旧)。
3.当投保车辆的实际价值高于购车发票金额时,以购车发票金额确定保险金额。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义务
1.被保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并登报声明;
2.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行车执照、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和车辆已报停手续。
第四十一条 赔偿处理
1.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第四十二条 其他事项
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
第二节 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三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2)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4)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 赔偿限额
车上承运货物的赔偿限额和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车上人员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人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十六条 赔偿处理
保险车辆以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行驶证上载明的吨(座位)为准,进行核赔。
(1)车上伤亡人员的赔偿: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该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2)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3)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基本险第十七条相同。
第三节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七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四十八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第四节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
第四十九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五十条 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一条 赔偿限额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五十二条 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保险人:(公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机动车辆投保单
投保人: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
│车辆│牌照│用途│吨位或│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费│
│牌子│号码│ │座位 │ │ │ 合计│
├──┼──┼──┼───┼──┬──┬───┼───┬───┼───┤
│ │ │ │ │保险│费率│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 │ │ │金额│ │ │ 险费│ 险费│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 人民币 │ │
│(大写) │地址: │
├────────────┤电话: │
│保险费总数: 人民币 │联系人: │
│(大写)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至 年│ │
│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 单位签章: │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 │
│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 │ 年 月 日 │
│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 │
└────────────┴─────────────────────┘
(表格不够可另加)
附件二: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车辆│牌照│用途│吨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保险费│
│型号│号码│ │或 │ │责任险│ 合计│
│ │ │ │座位 ├──┬──┬───┬───┼───┼───┤
│ │ │ │ │保险│费率│保险费│基本保│固定保│ │
│ │ │ │ │金额│ │ │ 险费│ 险费│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 人民币 │ │
│(大写) │特别约定: │
├────────────┤ │
│保险费总数: 人民币 │保额来源依据及计算方式: │
│(大写) │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至 年│ │
│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 保险公司签章: │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年 月 日 │
│ │ │
└────────────┴─────────────────────┘
(表格不够可另加)
经(副)理:_________ 登记: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 制单:_________
篇8: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_合同范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
保险单号:
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号牌│ │厂牌│ ┃
┃号码│ │型号│ ┃
┠──┼────────────┼──┼──────────────┨
┃发动│ │车架│ ┃
┃机号│ │号 │ ┃
┠──┼─────────┬──┼──┼──┬──┬────┬───┨
┃行驶│ │使用│ │座位│ │初次登记│ ┃
┃ │ │ │ │/ │ │ │ ┃
┃区域│ │性质│ │吨位│ │ 年月 │ ┃
┠──┴─────────┴──┴──┴──┼──┴────┴───┨
┃ 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险 ┃
┠───┬─────┬───┬───┬───┼─────┬─────┨
┃保险 │保险 │费率(│ 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
┃价值 │金额 │%) │保险费│ 小计│ │ ┃
┠───┼─────┼───┼───┼───┼─────┼─────┨
┃ │ │ │ │ │ │ ┃第
┠─┬─┴─────┼───┴───┴───┼─────┼─────┨
┃ │ 险别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 │ │ │保险费) │ ┃
┃ ├───────┼───────────┼─────┼─────┨联
┃ │全车盗抢险 │ │ │ ┃
┃附├──┬────┼───────────┼─────┼─────┨
┃ │车上│车上座位│ │ │ ┃被
┃ │责任├────┼───────────┼─────┼─────┨保
┃ │险 │车上货物│ │ │ ┃险
┃ ├──┴────┼───────────┼─────┼─────┨人
┃加│无过失责任险 │ │ │ ┃留
┃ ├───────┼───────────┼─────┼─────┨存
┃ │车载货物掉落责│ │ │ ┃联
┃ │任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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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车辆保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车主或被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保管方):___停车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车辆保管协议由上列各方于××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车辆保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 年× 月×日至××月×日。
第二条 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型号为×,车辆号为,汽车购买时间为×年×月×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协议日)为××公里。
第三条 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第四条 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五条 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天内交一次,协议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第六条 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天内末交清车辆保管费,协议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第九条 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 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第十条 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停车场;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乙方可不负保管义务。甲方应按乙方已保管天数支付保管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3.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好保管义务,则应退还保管费给甲方,如甲方因乙方行为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车辆保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
16.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6.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停车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二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 通知
21.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1.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21.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集锦_合同范本
合同一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1:车辆租赁合同范本大全,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篇12:虚拟主机租用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服务器(以上简称虚拟主机)。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拥有该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方面的权利。
2-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网络、设备的甲方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3 虚拟主机设置完成后,与此主机相关的网站内容所涉及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4 本合同所称虚拟主机的所有权属与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的日常维护。
2-5 乙方有义务以培训和技术咨询的方式,帮助甲方充分地发挥虚拟主机的作用。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甲方租用虚拟主机类型___________html___________,租金为____________元/年,租用期_________年。
3-2 本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全部款项计____________元支付乙方。
第五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乙方将在十天期限内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
5-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它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5-3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6-3 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单方面终止合同行为,款项不予以退回。
第七条 其它约定
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7-2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土地租用转让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总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_______至_________,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计_________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甲方确保出租地块工业用电及道路设施于前建设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厂大门口,高压线拉至厂区范围米之内.逾期乙方有权决定退租,有权要求返还除本金外并计银行利息。
3、合同期内,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素协商确定。
4、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金的__________%。
5、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6、按企业投产后经济效益大小需要,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向上争取工业用地指标,土地证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为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
2、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地行政机构,并享有政府规定外商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设施的建设,费用由乙方处理。
4、乙方在土地测量后,进场施工前全额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____________个月内建成投产。因甲方工业用电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产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抵押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
7、租赁期满,甲方将土地继续向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要求结束合同,应当在结束前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
五、本合同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注意事项: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篇14:个人车辆转让合同_个人车辆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 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转让方(甲方):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签定时间:
篇15: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投保单_合同范本
(说明)保险公司制发的单据,用于客户在分期购车时投保的信用险。
┌─────┬───┬────────┬───┬───────────────┐
│ 投保人 │地址 │ │ 电话 │ │
├─────┼───┼────────┼───┼───────────────┤
│ 被投保人 │地址 │ │ 电话 │ │
├─────┼───┴────────┼───┴───────────────┤
│共同购车人│本人: │地址: 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 │直系亲属: │地址: 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厂牌型号: │牌照号: │
├──────────────────┼───────────────────┤
│发动机号: │车驾号: │
├──────────────────┴───────────────────┤
│ 购车价格:人民币____(¥____)首期付款:人民币____(¥____)贷款金额:人│
│民币____(¥____)分____个月,____期还款,每期还款人民币____元。 │
├──────────────────────────────────────┤
│ 投保金额:人民币____(¥____)费率:%保险费:人民币____(¥____)保险期 │
│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
├──────────────────────────────────────┤
│ 特别约定: │
│ │
│ │
├──────────────────────────────────────┤
│ 投保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包括抵押清单)属实,同意以本投保单及其附件作为订│
│立保险合同的依据;对贵公司就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6:车辆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17:2024车辆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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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8:2024年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一、质押车辆品牌: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台
车架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机动车所有人:__________机动车辆照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实际行驶里程__________公里,外观内置情况: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质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四、借款费用:月利率:_____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
五、本合同约定:
甲方按月交纳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六、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七、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八、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票证资料。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4、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债务为止。
7、超期付息费还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5‰增收违约金。
8、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驶质押权处理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的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不接受书面形式之外的任何变更。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捺印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车辆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并登记于其名下之车辆,转让给乙方;该车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 初始登记日: 年 月 日。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二、车辆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该价格包括甲方已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其他与该车有关的全部费用),乙方于合同生效后支付定金 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被转让之车辆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且该车辆不存在其他共有所有权人或其他共有所有权人已经同意甲方可自行处置该车辆。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甲方承诺提供车辆过户所需的一切有效手续,并在乙方的合理通知下,及时或立即签署办理车辆过户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如在过户时因甲方手续不齐、失效、及其他原因造成无法过户,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立即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和购车款,并及时提取乙方退还的车辆,甲方还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 方承担,甲方已经投保且尚在保险期限内的,应将相关保险单据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
六、甲方承诺交易时该转让车辆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财产保全,也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的情况,必要时乙方可向车辆登记机关查询,查询费用由 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该车辆在交易过程中被司法行政机关查封或,在交易后被他人、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溯,全部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约交付购车款后,车辆之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即使在车辆过户手续办理终结之前,乙方得自行将处置该车辆将其转让他人、典当、设定抵押、质押等,与甲方无关。甲方同意在车辆过户之前给予乙方授权,委托乙方自行办理该车辆的典当、质押或设定抵押,但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被转让之车辆如系营运车辆,甲方应即书面声明,不得隐瞒,该声明应由乙方签章确认,否则因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甲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立即返还乙方已付购车款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九、该车辆在交易之前所有的违法、违章责任由甲方承担,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罚款。
十、甲方在收取乙方购车款后,如有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其他违约行为,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收到定金后)三天内将该车辆及全部车辆手续交付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 ,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