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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笨笨猪读后感以上(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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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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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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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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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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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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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著作。书中写了一只住在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到了小主人玛利欧,还与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结成了深厚的友谊。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获得成功的柴斯特却思念起乡下那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中有一句话让我久久难忘,那就是:“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蟋蟀柴斯特刚从乡下来的时候,时不时地闯祸。因为半夜梦游,坐到了钱箱上,把一张两元的钞票当作柳树叶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给它出了很多主意,叫它逃跑,或者把剩下一半也吃了,或者陷害扫车站的清道夫,又或者把报摊的东西打破,嫁祸给小偷,柴斯特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正在这时,玛利欧妈妈来到报摊,柴斯特“人赃俱获”!结果,它被关进了笼子。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请小伙伴开生日聚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伙伴们叫它快点逃,可是柴斯特又摇摇头,跳回笼子里,准备好接受一切惩罚。

多可爱的蟋蟀!它舍不得离开小主人,舍不得离开朋友们,但是当它犯了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虽然它明明知道,小主人的妈妈不喜欢它,随时都有可能把它赶走。它还是说:“我的错误就由我来承担吧!”

从柴斯特身上,我想到了自己。曾经,我把妈妈放在桌上的润肤露打破,液体流了一地,我对妈妈说:“有只小猫从桌上跳过。”曾经,我把同学桌上的书本碰落在地,我说:“不是我弄的。”现在,我想想自己,觉得真是惭愧。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会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打破的。”我也会把同学的书捡起来,说:“对不起,是我碰掉了你的书。”可是,时光不会倒流,我就趁今天这个机会,把这一切都说出来。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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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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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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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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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暗淡的灰黄,蒙上一层揭不开的沙雾,千风呼唤,天光暗淡,沙雾弥漫,塞外凝结着千古的阴郁凄苦,死气沉沉,无数中华儿女横戈跃马,奔赴中华民族生息歌哭于斯的北方,在秋风吹散马蹄声的边关,为保卫土地,不曾屈辱过一次。

艾青的诗色彩斑斓,用浓墨重彩发泄胸中郁气。血红、朱红、金黄、土黄、枯黄、青灰、雪白、铁黑、紫色、堇色、灰色、绯色,银色、古铜色、赭黄、暗绿、蓝色、草黄……正如陆游所说:五色炫耀、光夺眼目,使人不够熟视。兼之光与影的交错变幻,艾青的诗如同一卷卷慷慨淋漓又韵味悠长的水彩画。还有那些令人过目不忘的意象,比如朝霞霓彩、银浪白羽,太阳与黎明,血液与火把,故乡的树木池沼,黄土地与黄河、原野鸟雀、号角、桥、白雪……都承载着他对人类、对自然刻骨铭心的心的爱,对民族命运的深挚关怀。从这些流动的画面中还透露出袅袅的哲思,屹立不动的礁石和离开运动死气沉沉的鱼化石,连同那面直率的镜子,都给人无垠启迪。

艾青善于通过印象,感觉的捕捉来表达浓烈的情思。同样是“诗中有画”,王维的诗偏于冷色调,情幽空灵,而艾青的诗偏向暖色调,诗作具有鲜明的色调,清晰的线条,素描一般的简练、凝重,炫目色彩下汹涌着遏止不住情感洪流,神州沉陆的忧思,穿过数千年风尘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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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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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老虎哈雷》这个题目时,我就觉得写的是一只名叫哈雷的老虎的故事。当我看到目录时,我有点失落。因为有是有哈雷的故事,但还有其它动物的故事。但我感到更多的是好奇,想:这些动物身上还有那些有趣的故事呢?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六种动物的故事,这六个故事都很好看。我觉得最好看的故事是“板子猴”和“狼种”,这两个故事特别好看。先说“板子猴”吧,顾名思义,其实就是用来打的,为了让一只名叫雅娣的川金丝猴乖点,好好表演,马戏团专门买回来用来打的,起到杀鸡吓猴的作用。渐渐地,管理员老费发现板子猴接受新节目的能力比雅娣还厉害,于是先让板子猴给雅娣做示范,然后雅娣再练······最后表演时,雅娣竟然弃台闹台了,老费让板子猴上去演,雅娣却用棍子打板子猴,老费抢过棍子,把雅娣锁了起来,返回舞台时,板子猴盯着棍子,哀叫一声,忍痛继续表演,最后终于成功了。我觉得那只板子猴挺可怜的,挨了那么多板子,还继续表演,真的可怜。还有“狼种”,其实是一只出现了返祖现象的狗,名叫大灰。有一次,大灰和一些演员、动物演员一起演出,路上突然遇上两只云豹,大灰勇往直前、奋不顾身的与两只云豹拼搏的举动让我太感动了,当时云豹左右夹击,以至大灰遍体鳞伤,身上到处都是血,但大灰顽强的拼搏,最后大灰给了云豹最狠命的一击,云豹落荒而逃,我读到这里时,感动得想流泪。大灰对人这么忠诚,真是一条好狗。

我觉得《老虎哈雷》这本书特别好看,希望大家都好好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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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世界是平的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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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这句话对拿破仑也同样适用吧。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拿破仑。有人喜欢拿破仑,又让人仰慕拿破仑,也有人憎恨拿破仑。

过去,我总认为拿破仑是个无恶不赦的人。他发起许多战争,致使无数无辜人民死去,他难道忍心吗?看着别人妻离子散,看着别人吃不起饭,看着别人蜗居,自我却一家团聚,山珍海味,享受着种.种特权。我对他深恶痛疾,拿破仑,你太可恶了!

也许是滑铁卢之败,让我开始同情拿破仑,让我重新了解真正的拿破仑,让我明白我错了,拿破仑并不是那样。

拿破仑出生在地中海沿岸的科西嘉岛,这个岛上的人民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好战。拿破仑从小就被送到法国陆军军官学校读书,可由于家境贫穷,常常受到法国本土小孩的嘲笑,拿破仑发誓要认真学习,将来报复这些讥笑他的小孩。

看到这儿,我不免会心一笑。拿破仑可真天真啊!以为好好学习,就能有所作为。可殊不知,此时的法国是处于一个什么年代啊?社会及其动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欧洲其他国家都已相继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可法国人处于落后的封建主义,战争已迫在眉睫。

拿破仑毕业后,被分配到部队里当炮兵中尉。他很上进,很快就受到上级赏识,被封为炮兵上尉。青年的拿破仑很走运,在推翻路易十六封建政权的法国大革命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随着拿破仑胜利捷报的一次次传来,拿破仑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远征埃及时,法军遭遇到曼麦流客的主力,一群马美卢克人的突击,在沙漠上展开一场血战。这支勇敢的埃及骑兵队终敌可是百战百胜干练的法军,他们喋血沙漠,遗尸遍野之后便撤退了。在这样条件艰难的战争中,拿破仑每一天只需三个小时的睡眠便精力充沛,他与战士们同吃同睡,并肩战斗,战士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战士们睡在地上,他也躺在地上便睡。他从不享受任何特权,这是他与他的哥哥,弟弟的不一样之处。也许这就是他深的民心的原因吧!

可是,我很悲痛。拿破仑最终又傻傻的称了帝,他难道不明白这样做,会引起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愤怒吗?

称帝之后,他的野心蓬勃长大。他竟要称霸全世界。远征俄国,成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大转折点。滑铁卢战役的惨败,人民心中的英雄形象便逐步的抹上了黑影,人们意识到,在拿破仑帝国之下,拿破仑最终会失败的。人们便迫不及待的要推翻拿破仑,最终将他流放在圣赫烈那岛上。这岛上气候冷热无常,少有人烟,并且四周又有官兵把守,将他软禁起来。在那里,拿破仑得不到欢乐,更别提称霸世界了。此时,他想起了自我小时候多么天真,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摸样。最终,他病逝了,逃离了这片难受的土地,到了天国。

我为拿破仑打抱不平。拿破仑的战功无数,只因为两三次的失败,便遭到了人民的怀疑。以前,人们是多么的拥护他,可此刻,人民都唾弃他,驱逐他,将他赶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最终郁郁而终。这让我愤愤不平,难倒英雄不能犯错吗?毕竟世界上没有完人啊。

拿破仑,你刚毅,吃苦耐劳,有领导才能,这是不容置疑的。你上进,你勇敢,这是无人能比的。只可惜上天妒英才,逐你拿破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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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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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一晃而过,转眼间,我们已经从初入校园的少年变为如今为了未来生计奔波忙碌的大四学生了。近来忙里偷闲地读完了《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相对于其他那些励志的书籍,我觉得这本书能在现实层面中帮助我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这是一本实用书,没有夸夸其谈,只有一个个技巧,实例。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免去不必要的误会。蔡康永:这本书虽然谈很多“说话之术”,但我相信的不是术。我相信的,是先对人和人之间的沟通认真看待,然后得到比较多的力量、比较靠近幸福。通过说话,懂得把别人放在心上,这就是我相信的,蔡康永的“说话之道”。

而今的社会上,我们如果无法正确地表达自己,常常会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蔡康永在其书中则提到几点技巧,不仅与说话,更与做人有关:

1。 适度的挑战,能让谈话热络:谈话的时候小小的难度,会让人印象加深。

2。 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悬疑式说话,增加乐趣。

3。 硬生生报出数字,会很难记住。

4。 想表扬人,要找出人感到敏感的主题。

5。 说话要发射感情。

6。 想帮人,要给予小小帮忙。互惠的角度考虑问题。

每天我们说那么多话,其中到底有几句话是我们说完之后,会自己找个空当,把那几句话放在心头玩味一番的?“我为什么说出这句话?”“我为什么会用这个态度说?”如果没事就想想这样的事,就会发现,我们心里其实藏了很多我们自己都没搞清楚的东西。这些东西藏在我们的话里,从我们的嘴巴说出去了,变成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如果我们稍加玩味我们的说话内容和说话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我们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们人生中该占的比重。

如果,我们练习,把我们相信的事和我们说的话尽量变成一体,那我们比较可能因为说话谨慎,而成为一个谨慎的人;或者因为注意说话的品位,而成为有品位的人;或者,因为训练自己好好倾听,而终于变成一个善于站在别人的立场想事情的人。

这些,就是我在意的“说话之道”。弄懂说话之道,比只是练习说话之术更重要。

乡间老农一句话,常常比庙堂之上大人物一百分钟的演讲动人,因为老农那一句话里面的“生命含量”很高,能够打动我们。这种浓缩而真诚的言论,虽少,却胜过他人千言万语。

在文中作者还提到:很多人以为:你说什么样的话,透露出你是什么样的人。

但我觉得不只如此。我觉得: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

我觉得这对我有很大的冲击。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自称性格直爽,然后开始毫无边际,毫无礼貌地大放厥词并认为会因为自己的“直爽”性格而得到大家的谅解。殊不知,就是这一次次的谅解,最终把你和所有人的关系都变得疏远。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之后,我们将真正离开学校,步入社会。在那里,傲气,年少轻狂并不能带给我们什么。相反,懂得如何正确地表达自己,如何在与人的相处中为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印象却能真真切切的给我们的人生路去除几块绊脚石。让自己的想法被更多人理解,让身边的朋友因为你而心情良好,书中的点点滴滴都是为了让读者能更好地与人相处。而这也是我们为和谐社会所能做出的一点贡献,利人利己,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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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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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里,只有三个人知道尊重自己感觉的涵义。其中渡边、绿子是天生就知道,而玲子则是在渡过痛苦的海洋后才到达彼岸。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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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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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

小说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和别人打赌,用八十天即1920个小时或11.52万分钟,来环游整个地球。福克先生和仆人路路通,离开英国,他们闯印度庙、买大象、解救艾娥达夫人、被告上法庭、去上海、去日本、坐雪撬旋行、最后回到出发地英国。得到两万英镑的钱,过上幸福的生活。

他是世界上最不性急的人,但从不迟到。美好的生活不要,却要用时间证明80天是可以环游整个地球。也许地球缩小了,也许是一时开的玩笑,不性被印第安人洗劫车厢、栏截火车或遭遇海难。读了这一小部分后,我不明白福克先生是怎么想的,他竟能心平气和的说出如此大话,真为他感到胆心。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不能说大话,要知道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说道这里我可能会觉得他是个白痴、笨蛋!

但是,当我继续读的时候,我却发现只要合理的分派和运用时间,用八十天环游整个地球也不是不可能,我对他们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相对而言,我们就是十足的胆小鬼,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他们的危险,更别说什么八十天环游地球了,我们根本不可能做到。天底下的困难一个一个的向我们靠近,危险也随时潜伏着。我们不用害怕,只要用我们的聪明的大脑去认真思考,所有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地,一切危险都会化险为夷地。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事都是我们不敢想象的或不敢去做的,可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合理的分派和运用时间,用大脑认真思考和精心策划,并且要大胆的常试,一切困难和危险都会化做一缕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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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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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写得非常好,让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它。

它主要讲了,一只猴子被一个对对眼老头,拐到了他的手掌心,读到这里,我觉得眼老头真坏,把活泼的生灵捉了回去不停地虐待,但最后,好心的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杜真子,历经千辛万苦把猴子弟弟救了出来,我觉得马小跳他们应该是不愿看到这样残酷的场面,所以把猴子救了出来,我很感动,同时也感到了马小跳他们的热心。在这里猴子弟弟认识了笑猫,笑猫把猴子带到了马小跳的家里,猴子弟弟被人类的生活所迷惑,后来的日子里,一件件好笑的事情不断发生,但最后马小跳他们把猴子弟弟放归给了大自然。读到这里,我觉得又好笑又感动,好笑是猴子弟弟那一件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感动的是他们最终让猴子弟弟回到了自己最天然的家,那一幅幅动人的场面,让人不禁热泪盈眶。在这本书里,描写美得句段有很多,其中就是写老老鼠送给笑猫秘密山洞的景色很美丽:“夜幕孤降临,山洞被笼罩在黑而明亮的夜色里,一条条藤蔓帘下来像个绿窗帘挡住了视线,使人感到无比神秘。”我不由得赞叹:老老鼠真会享受,如果这么美的景色没看到,多可惜呀!

我喜欢马小跳的妈妈爸爸还有猴子弟弟,马小跳的妈妈和爸爸他们不但留住了猴子弟弟,还对它十分友好,我喜欢猴子弟弟的活泼开朗又顽皮。讨厌的是对对眼老头儿,他把猴子弟弟从深山老林里拐出来还虐待它,对小动物太不公了。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想到以前我对小动物的不公,我非常后悔,我要向马小跳他们学习,保护小动物,小动物们也是地球上的一族,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要像对对眼老头那样,要开导他们保护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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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野犬女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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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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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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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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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季羡林散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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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皮呈黄色,醒目却不刺眼,与它的图案十分相配:一阵风吹来,纯白的蒲公英种子随风飘散,飘渺、空灵,十分简洁唯美,我想也代表着我们这一代代的孩子的梦想吧。中央用孩子的字体写着“林清玄”三个大字,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展开封皮,一行小而精练的小字映入眼帘:“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正是这一行字,给了我很大的兴趣让我读下去。

正式打开书时,我便被那充天真,无邪的自序吸引。和标题一样,拉近了我们与作者的距离,向我们诉说了作者不老的心。这本书分四卷,分别是天真的心、纯善的心、美好的心、庄严的心。每一卷的开头都有一首精练的小诗,读来十分有趣,我仿佛能从一首首小诗中看到作者儿时天真可爱的脸。

第一卷“天真的心”:讲述了一件件小事,都是些我们生活中很平凡的事情,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事:一只乌龟、一棵树、一些流浪狗、一个传说……而令我感到吃惊的是,作者用孩童般的最单纯天真的视角,把最单纯天真的事情,竟能写出如此多的细节和道理。在作者的笔下,可以从一只乌龟写到身外之物的不重要,写到人只看到名利金钱的悲哀……作者循序渐进,由浅到深,直击我们的内心——那如白纸般内心的最深处的那片净土。

而第二章“纯善的心”描绘的不是一直再清澈的人或心。而是在尘世扎根,出淤泥而不染的人或心。作者用这“灰色”社会中的真善美、假丑恶的对比,引起了我们对良知的新看法。

第三、第四卷则是继续沿着之前的风格,用孩子般的笔法,给我一种亲近的感觉,让我借作者的文笔来看那充满未知的世界。

看完这本书,突然发现书的最后也有一行小字。它告诉我们:“挫折,学习智慧;离散,学习成长。我们是不是除了课业,更重视这些优良品质的养成那?”或许,这就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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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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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哥哥借给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如获至宝,立即就看起来了。

这里面主要是神探福尔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时候非常仔细,从每一个脚印,每一个手印,每一个指纹等地方进行仔细的观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对男尸的身上进行了,甚至对屋外的小路也进行了搜索,而且还问了周围的一些人,将屋子里的边边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后,他不一会儿就破了案,虽然他因为在观察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较长,但这让他在破案的时候有了更好的事情来想象。

这本书主要都是讲了福尔摩斯如何探案的,讲了福尔摩斯的严谨态度。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仔细认真的人,但有时候他却有些骄傲和自以为是。由于这本书太厚了,我只读了一点点,所以等以后我再接着给大家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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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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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有着人性,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具有大英雄的不凡气度,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同时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机智勇敢而又诙谐好闹,这是为人性:毛脸雷公嘴,当山大王时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大闹天宫时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时相比似乎改变了许多,其实悟空的个性仍然没有变,比如在骗取妖怪的二件宝物后,让玉帝派人去伪装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妖怪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活该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呼”。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汉子,由于太桀骜不驯,太有本事,同时又被观世音菩萨诱惑地戴上了“紧箍咒”,其“能力”受到了限制,其在书中只能是“二把手”。

唐僧是让我比较难以理解的人物,在师徒四人之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总是被妖怪抓走,没有什么本事,只知道念“南无阿弥陀佛”,有时还会添乱,要是没有孙悟空,我想,他一定去了另外一个西天。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却分不清是人是妖的师傅,见到妖怪害人时,他总要叫悟空等三人去抓妖怪。可是当悟空打死那些祸害苍生的人时,他却大惊失色的阻止,不仅要念紧箍咒折磨孙悟空,有时还要赶走他,难道他就不会想一下,如果悟空不把那些害人的家伙给杀了,他们又会去祸害别人,这样,岂不是为了一条人命而害了更多的人命吗?其愚的程度有时让人愤恨.但是,唐僧却也有着超乎常人的执着,为了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造福苍生,他要求自己每一步都是脚踏实地的,为了脚踏实地他从没让悟空用筋斗云帮他飞过任何地方。唐僧一路上遇见了不少人善意或恶意地极力挽留,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可是他都拒绝了。我想就是因为他具有始终坚持着要取得真经的坚强信念,尽管他是书中最没有本事的角色,但是,他是“一把手”。

猪八戒是一个又懒又馋的角色,有时悟空叫他去找点水果化点斋饭给师傅吃,可是他要么在路上躺着睡大觉,要么摘了水果,却在回来的路上都吃光了,常常害得另外的三人在原地等他。他犯了错误,不去悔改,回来后却总想找个借口说个谎敷衍过去,但每每被机灵的悟空识破,并被整得很惨。我觉得八戒在取经的路途上是六根不净的,不是一心向佛,一会儿在这藏一点钱,一会在那藏一点宝,还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和嫦娥,师傅被抓了,他动不动就说:“我们收拾收拾行李散伙吧”、“我回高老庄去了”这类丧气的话。他还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把妖怪打败了,他却绘声绘色地向别人吹嘘着自己如何把妖怪打败的,其毛病和缺点太多了。但是,他有时也会发挥一点作用,如:在师傅被妖精抓住时,他总是想着办法把猴哥给请出来,最后,总能把师傅营救了。所以我觉得八戒有时还是挺可爱的,虽然时不时动点歪脑筋,但偶尔也有智慧的火花闪烁。他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周围经常会见到。由于他还有点本事,也不太坏,时不时的还能讨师傅的欢心,所以,吴承恩给他定了个“三把手”。

沙和尚是三个徒弟中最老实的一个,他始终对师傅忠心耿耿,对两位师兄也是毕恭毕敬,干事情更是勤勤恳恳。虽然他没有悟空和八戒的本领高强,可是打起妖怪来却是毫不手软的,这点本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保护师傅的。由于他太老实,又不喜欢张扬,是一个大众化的人物,他只能位居最后。这种人事结构太奇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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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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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漫漫人生路上,不如意之事时有发生,不称心之时比比皆是,倘若逃不过,避不了,那就得咬紧牙关,迎难而上,否则你就是逃兵,是懦夫,会令人唾弃,会让人瞧不起。

浮生若梦,梦如人生,艰难的人生也好,繁杂的人世也罢,都让人看不清,想不透,弄不懂,参不悟。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要逆流而上,我们仍要逆风飞翔,哪怕跌的再重,摔得再惨,也无怨无悔,也在所不惜。若要不枉此生,想要了无遗憾,那就得学会忍受,敢于忍受,而能忍常人所不能之忍,能做常人所不敢做之事,方有真胆色,方是真英雄。

而我眼中的简便是这样一个有毅力,有韧性,有骨气,有胆气,有豪气的女中豪杰!她虽然平凡却不甘于平庸,她虽然瘦小却不会显得弱小,她虽然自谦自逊,却不会自卑自惭。她虽然没有惊为天人的容颜,却拥有魅惑人心的气质,她虽然没有高不可攀的地位,却拥有高人一等的志气,她虽然没有打动人心的才气,却拥有令人折服的志气。这样一个自信自强,自尊自爱的女人,如何不会引人注目,深深迷恋?这样一个追求自由,追求平等的斗士,如何不叫人另眼相看,如何不叫人甘拜下风?

人人都很骄傲,人人都有傲气,任谁都不想被当作胆小鬼,都不想被贴上愚蠢的标签,所以,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为了彰显自己的情怀,为了追求自己的权力,为了寻求自己的爱情,简一直在努力着,奋斗着,追寻着,抗争着。而事实证明,简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的选择没有过错,最终她还是守住了自己的尊严,保住了自己的人格,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开始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真正的世界无限广阔,一个充满希望与忧烦,刺激与兴奋的天地等待着那些有胆识的人,去冒各种风险,追求人生的真谛。”我希望这句豪情壮语不要成为一种单纯的口号,更不要成为一种不以为然的笑谈,我更希望它能成为我们人生的格言,成为我们行事的准则,也能成为我们前进的勇气,奋斗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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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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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高大的书柜中,有一本橙红色书皮的图书,尽管它躺在书柜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也抵挡不住我对它的热情。因为这本书中蕴含着丰富的知识与人生哲理。想必你读过一遍后,一定受益匪浅、回味无穷的。它就是由法国作家儒勤_凡尔纳写的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富翁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环游了地球一周。大家想想在当时19世纪70年代的社会条件下,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是多麽艰巨的任务,更是一件让众人都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位自信、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绅士。想必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一位和福克先生的品质一样的人,我敢保证尽管不是十全十美,也一定会成为十全九美的人。

这是一本多好的书呀啊!我想在这里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也想告诉大家:“一定要多读好书”。

让我们播下书籍的绿种,收获丰硕的知识。让书籍陪伴我们一生,染发我们永远在书的海洋里翻滚、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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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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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想要的礼物》是老师推荐的五本书里我最先阅读的一本,礼物是多么的诱人呀!没有哪个人不喜欢收礼物。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你们最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

我妈妈也陪我看了这些书,我们俩个读完后讨论的时候妈妈就说大碗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大碗非常的叛逆和任性,就像她能把每次的幸福生日会变成“灾难日”,她也把自己有小寿星变成小灾星。而且她把生日闹的一次比一次更离谱,她讨厌小碟得到了所有人的爱,她让爸爸妈妈一次次丢尽颜面,也伤透了家人的心最后只有狠心把她送到很远的地方上学。所以相比较而言美丽、安静、可爱的小碟就吸引了全家人和亲戚朋友的所有目光,和大碗比起来小碟就是一个什么都让人满意的可爱公主。其实大碗在学校也非常的聪明,她做的一切叛逆的行为也都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目光想让身边所有的人也喜欢自己,但她所表达的方法往往让身边的人更不喜欢她。她渴望爱,但一次次伤了家人的心,也让她更加的叛逆。所以孤独无助的大碗就幻想出了一个和自己性格和爱好都一样的筷子,她有什么烦恼都可以和筷子倾诉,这样更显出了她是多么的孤独,多么渴望有人爱她陪她。小碟也是现在很多孩子的一个鲜明代表,在家人外人面前只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讨大家的喜爱。怕大家知道她的缺点和缺乏关爱别人的心,其实内心一样有叛逆的时候。

不过这个故事的结局还是很让我满意的,小碟发现了大碗的字条,也理解了姐姐的心,爸爸妈妈也通过了那些字条明白了大碗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更加渴望得到他们的爱。他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我也希望所有的小朋友和家人都能好好的相处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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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精灵的秋天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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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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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海洋天堂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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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晚了小说《封神演义》,有很多感慨。

封神演义说的是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纣王,他残暴凶狠,在妖妃妲己的挑唆下日夜歌舞,杀害忠良,终于内乱四起,民不聊生。姜子牙顺应天意,在众神的帮助下,辅佐周武王打败纣王,消灭商朝建立周朝的故事。

他作恶多端,令人发指,他的残暴行径使他的内朝外官心灰意冷,人心离散。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的改变和发展,商朝因为纣王而灭亡,我们应该像武王一样,善待人民,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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