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乙方(卖方):上海汉雅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同时卖方同意授予买方以下设备(以下设备器械均简称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原产地 数量 单位 报价 成交金额
床边监护仪 PM-9000Express 迈瑞 中国深圳 4
合计成交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整(RMB)
本合同若有详细的双方签字的配置清单,请详见附件。
2. 设备的交付期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3. 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3.1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____乙方___承担。
3.2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3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4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见附件)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内先以____方式预付货款_____%计_______;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以______方式付货款的______%计_______,在两个月后、三个月内 付清。
5.伴随服务
5.1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5.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在__________(年月)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6.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6.3报修响应时间_______小时,到场时间_________小时(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4保修期满后,人工费为单次故障不高于______元,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_______次。
6.5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__________的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
7.索赔条款
7.1 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卖方进行补救:
7.1.1同意买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买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7.1.2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买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
7.1.3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7.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仪器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8.争端的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10.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配置清单 设备的配置清单
10.2技术标准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设备技术说明
11.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篇2:实习单位鉴定评语
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__年9月至_________年7月之间在XX厂实习。实习期间该员工认真学习各种专业技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与相关竞赛活动,能较好胜任流水线与cell线各岗位需求,在月末评比中,屡次拿得名次,并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及能为团队进步提出合理化建议,整体表现良好。
_________同学在联想实习一年期间,一直在仓储处综合服务组工作,主要从事物料接收与发放工作。_________同学在工作期间一贯积极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与技巧,并将他们合理的运用在工作中,并能主动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在其负责的iqc物料交接业务工作中作到了严格、认真、_____得到了部门的好评。吴XX同学圆满完成了实习任务。
_________同学在XX厂实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相关相邻工位同仁协调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所从事的包装备料岗位上,刘X同学能够探索更优秀的工作方法,以提升效率,在车间内的备料比赛中曾获第一名,在其它工位的学习中刘X同学也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并通过学习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多能工,在团队生活中得到领导及同仁的一致好评。
_________同学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学习认真,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成为国家有用之才。
_________同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好学肯动脑,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操作技能都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_________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本人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_________同志,在我单位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人际关系方面能够很好的团结同事,受到了单位同事的一致好评。希望在今后努力学习,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经过近两个月的实习,使我更加明白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学习到了为人处事的许多知识。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之外,一定多多学习社会知识,早日为将来的就业作准备。
_________同学在我部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_____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_________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_________同志自去年毕业开始在_________信息系统(中国XX公司实习。在我单位见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年来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见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实习鉴定实习,实习期为一个月。_________同志工作积极主动、_____,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_________同学,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勤奋认真,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迅速投入到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程序编写当中,并能够结合自己的特点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在实习过程当中迅速的成长起来,不仅历练了自身,也为我单位带来了一股新风,受到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
勤奋好学,遵守厂规厂纪,带来先进管理理念.工作能力及专长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自己以认真敬业,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执行公司指令坚决得到了各实习单位的认可。
实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_________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师长,待人诚恳,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都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加强学习尽快成才。
_________同学工作努力,能按师傅要求去工作,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提高,希望今后更加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建设_____。
_________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领导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_________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_____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计算机通讯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该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勤于思考,勤于实践,能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给本单位留下良好的印象。
该生在实习过程能够积极主动探索未知,发现问题,团结同事,互助协作。此间表现优秀,体现出了应有的精神和风采,圆满完成了本次实习。
该生在我公司实习期间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相处融洽,为人谦逊、踏实、勤恳、能吃苦,受到我公司领导及同事的一致好评!
_________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师长,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实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篇3:2025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页6]_合同范本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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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地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甲方选定成为甲方物料供应商之一。为明确双方在物料采购供应交易种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采购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包装方式及产品保质期
详见《物料清单》,当有新增物料时,双方可重新确认新的《物料清单》。
二、订货方式
1、甲方向乙方采购上述物品,将《采购订单》表单,传真给乙方。采购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日期等。乙方接单后,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由授权人确认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传真或电邮)回复甲方,此单即认可生效,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必须每月将已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原件寄给甲方。
3、双方联系资料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如有变更,变更方须提前_____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下,甲方才有支付货款义务。
a:乙方交货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b:甲方必须受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销售发票。
2、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并在收到乙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后_____天内电汇付款。
3、付款账号已本合同为准。乙方账号若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需对其指定的收款账户承担法律责任。
四、包装要求
1、产品内、外包装必须干净完好,无污垢无破损。乙方包装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需符合长途运输要求,并保证不影响产品的质量。外包装上须印上(或贴上)甲方公司要求的运输标志(见附件),乙方须保证当甲方收到的货品时该运输标志仍清晰可辨。
2、送货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数量(按批号和数量分开填写)。
3、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的产品包装及各相关信息的产品名称需与甲方《物料清单》上的物料名称一致。
五、质量标准
1、订购货物之前,由乙方提供货物的标准样本给甲方签名确认。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样本,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标准样本进行确认。
2、乙方承诺所提交的货物必须符合上述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标准签样。
六、交货、产品运输
1、乙方负责派车按《采购订单》要求之日期送货给甲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作为认可收货。
2、甲、乙双方约定产品的交付地点为甲方仓库内。
七、交付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
1、乙方每次交货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在收货时点清数量,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与送货单不一致,则以双方清点确认的数量为准,并由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视作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及数量的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实际货物与双方清点确认的数量不一致,则以甲方实际使用确认的数量为准。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补交货物实差数量。
3、乙方交货时,其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订单》要求的交货数量一致,不允许有误差。
4、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数量超出本合同所约定的交货数量(或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免费赠送给甲方或在甲方的督促下报废,并确保产品不会流入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所有经济责任。
5、货物根据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签名确认的标准样板进行质量验收。
6、乙方交货经甲方初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全部进行更换或做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产生换货或退货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若甲方在生产使用时或甲方的产品在投入市场后发现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共同确定所交产品的品质问题。经确认乙方交付物品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的品质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交付物品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所造成的损失。
8、乙方给甲方供应的每批货品都需附上当批货品的生产批号及出厂检验报告。
9、若乙方须更换《物料清单》货品内产品的工艺指标或标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确认产品检验标准及标准签样,送样测试合格后方可交易。
10、甲方保留修改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的权利。如甲方须修改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去而、盖章认可后,新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方可生效。
八、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涉及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生产流程、工艺技术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甲方产品外观设计等)及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合同条款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非经权利人书面同意,合同双方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人使用或知道。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费用、推广费用、广告费用、商誉损失以及末违约方因此而遭到需向其他人付出的所有赔偿),并向末违约承担侵权责任。
即使本合同失效、终止、变更,上述保密义务不受影响,仍具有法律效力。上述义务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斌在甲、乙双方终止业务或合作项目1年内持续有效,仍具法律效力。当其中一方违反条时,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九、工业产权
1、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印刷设计知识产权及印刷版、商标等所有权,无论是否注册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将其用于为甲方所供的货品上,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其交还给甲方。如因使用发生与第三方之间有关工业产权的权利侵害等纠纷时,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乙方应保证所处售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如果甲方在接受乙方所出售的本合同产品后,任何第三人通过司法程序指控甲方所购产品侵犯了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名誉损失)。但因甲方提供的情报引起的诉讼除外。
3、甲方或乙方就与产品或者其制造方法有关的发明等申请工业产权时,应事先将主要是想通报对方,并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该等情况下的权利归属,由甲乙双方在充分考虑贡献程度等因素后协商决定。
十、不可抗力条款
在生产装运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及甲、乙双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其他)引起的乙方延期交货,乙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事故发生2个工作日内电告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延期交货4周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单。
十一、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内容外,乙方在甲、乙双方确认交货日期后仍不能交付符合甲方质量和数量要求的货品,则视为逾期交货。
2、乙方确认《采购订单》后,须严格按照订单的交货日期和数量交付货物。如乙方无法按时、按质、按量交货时,须提前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部,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乙方延迟交货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乙方未尽到本条实现通知的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逾期交货、怠于通知所造成甲方扩大的经济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货品总金额的_____%计算。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_____个工作日或以上,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采购订单》。
4、甲方逾期支付货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应根据迟延货款的总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合同的其他约定与未尽事宜
1、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研发、生产过程中免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使用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末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的争议与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出现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续约,需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采购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5:车辆采购申请报告
甲方:
乙方:
地址: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车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
1.1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2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
以上合同车辆共计价款(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除上述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条 支付和结算
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价款均以人民币支付和结算。
3.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大写:[ ]元整);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大写:[ ]元整)。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各期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将各期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载明的乙方的账户。
3.3发票开具: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为合同车辆最终用户的甲方分支机构名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应当在收到每期支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车后1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甲方分支机构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发票。
3.4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与价格下调比例的乘积对甲方进行价格补偿。价格补偿应在乙方宣布调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格下调比例是指新市场指导价格与原市场指导价格的差除以原市场指导价格所得比例。
第四条 交货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4.1交货要求
(1)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辆按期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正确的。
(3)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识喷涂标准免费统一喷涂,
4.2交货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或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
4.3交货期限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
第六条 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 ]年或[ ]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
8.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9.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 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
甲方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账号:
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9.4 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
10.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 5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2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上述约定二者选一, 斜体字部分为备选内容,建议优先选择中国国际经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篇6:采购合同样本
NO.:
DATE:
THE BUYERS:
ADDRESS :
TEL: FAX:
买方:
地址:
THE SELLERS:
ADDRESS:
TEL: FAX: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 whereby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 mentioned 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买方与卖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协议:
1. COMMODITY:
2. COUNTRY AND MANUFACTURERS:
原产国及造商:
3. PACKING:制
To be packed in standard airway packing. The Sellers shall be liable for any damage of the commodity and expenses incurred on account of improper packing and for any rust attributable to inadequate or improper protective measures taken by the sellers in regard to the packing.
包装:标准空运包装。如果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导致的货物损坏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卖方应对此负完全的责任。
4. SHIPPING MARK:
The Sellers shall mark on each package with fadeless paint the package number,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measurement and the wordings: "KEEP AWAY FROM MOISTURE" "HANDLE WITH CARE" "THIS SIDE UP" etc. and the shipping mark:
唛头:卖方应用不褪色的颜料在每个箱子外部
刷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并注明“防潮”、
“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唛头为:
5. TIME OF SHIPMENT(装运期):within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6.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
7.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 , CHINA
8. INSURANCE(保险):To be covered by sellers for 110%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9. PAYMENT(付款方式)The buyer open an irrevocable 100% L/C at sight in favor of seller
信用证付款:买方给卖方开出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银行资料:
10. DOCUMENTS:
1. Full set of Air waybill in original showing “Freight Prepaid” and consigned to applicant. 空运提单一套
2. Invoice in three copies. 发票一式叁份
3. Packing list in three copies issued by the Sellers. 装箱单一式叁份
4.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ssued by the Sellers.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
5. 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一份
6.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sued by the Sellers. 原产地证书
7. Manufacturer’s certified copy of fax dispatched to the applicant within 24 hours after shipment advising
flight No., B/L No., shipment date, quantity, Gross weight, Net weight, and value of shipment.
制造厂家通知开证申请人有关货物装运的详细资料传真复印件壹份
8. The seller’s Certificate and waybill certifying that extra documents have been dispatched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terms by express airmail.
卖方有关另外用特快邮寄壹套单据给开证申请人的证明书及邮寄底单.
9. Certificate of No Wooden Packing or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非木包装声明或熏蒸证.
In addition,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three days after shipment, send by express airmail one extra sets of
the aforesaid documents directly to the Buyers.
另外,卖方应于货物发运后三天内,用特快专递寄送一套上述的单据给买方。
11. SHIPMENT:
The Sellers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the shipment time from the port of shipment to the destination. Transshipment is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 is not allowed.
运输:卖方应于交货期内将合同货物从装货港运到目的港,不许分批,允许转运。
12. SHIPPING ADVICE:
The sellers shall, immediately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loading of the goods, advise by fax the buyers of the Contract No., commodity, quantity, invoiced value, gross weight, name of vessel and date of delivery etc. In case due to the sellers not having faxed in time, all losses caused shall be borne by the sellers.
装运通知:卖方应于装货后,立即用传真将有关合同号、货物、数量、发票价值、毛重、运输工具名称、交货日期、货物预计抵达日等资料通知买方。如果由于卖方未能通知买方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13. GUARANTEE OF QUALITY:
The Sellers guarantee that the Commodity hereof is made of the best materials with first class workmanship, brand new and unused, and complies in all respects with the quality and specification stipulated in this Contract. The guarantee period shall be 12 months counting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the Acceptance Report of this machine at the end-users site.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合同货物采用最好的材料、精湛的做工、全新、未使用过、质量和技术规格均符合合同的要求。质保期为最终用户签定验收报告后12个月内。
14. CLAIMS:
Within 90 days after the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destination, should the quality, specification, or quantity be found in unconformity with the stipulations of the Contract except those claim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or not the owners of the vessel are liable, the Buyers shall, on the strength of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or the site inspection report issued by the seller’s engineer,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for replacement with new goods, or for compensation, and all expenses (such as inspection charges, freight for returning the goods and for sending the replacement, insurance premium, storage and loading and unloading charges etc.) shall be borne by the Sellers. As regards quality, the Sellers shall guarantee that if within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signing the acceptance report of this machine, damages occur in the course of operation by reason of inferior quality, bad workmanship or the use of inferior materials, the Buyers shall immediately notify the Sellers in writing and put forward a claim supported b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R.C. .The Certificate so issued shall be accepted as the base of a claim. The Sell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Buyers claim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immediate elimination of the defect(s), complete or partial replacement of the commodity or shall devaluate the 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state of defect(s), . If the Sellers fail to answer the Buyers within one month after receipt of the aforesaid claim, the claim shall be reckoned as having been accepted by the Sellers.
索赔:货物抵达目的地后90天内,如果质量、技术规格或数量发现与合同的规定不符(除过保险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责任所负),买方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报告或者是卖方的调试人员在安装调试时出具的报告,有权要求替换或补偿,所有的费用(包括商检费、替补件来回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货物装货卸货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卖方的质量保证为签定关于此批货物的验收报告后12个月内;由于货物内在的质量、差的做工、选材不当而造成操作中的货物损坏,买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同时随附中国商检局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索赔依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后,有责任立即解决相应的质量问题、全部或部分地替换货物或根据货物损坏的程度进行折价; 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的上述索赔后一个月内未能作出答复,则视为索赔已为卖方所接受。
15.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s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delay in shipment or non-delivery of the goods due to Force Majeure, which might occur during the process of manufacturing or in the course of loading or transit. The Sellers shall advise the Buyers immediately of the occurrence mentioned above and within fourteen days thereafter, the Sellers shall send by airmail to the Buyers for their acceptance a certificate of the accident issued by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ies where the accident occurs as evidence thereof.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Sellers, however, are still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take all necessary measures to hasten the delivery of the goods. In case the accident lasts for more than 10 weeks,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不可抗力:对于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卖方应立即在不可抗力产生的十四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买方,并且卖方应用航空邮件将有关政府当局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产生的文件寄送给买方。在此情况下,卖方仍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促使货物的发运。如果事故持续十周,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
16. 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Should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on time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with exception of Force Majeure causes specified in Clause 15 of this Contract. The Buyers shall agree to postpone the delivery on condition that the Sellers agree to pay a penalty which shall be deducted by the paying bank from the payment. The Penalty, however, shall not exceed 5% of the total value of the goods involved in the late delivery. The rate of penalty is charged at 0.5% for every seven days. Odd days less than seven days should be counted as seven days. In case the Sellers fail to make delivery ten weeks later than the time of shipment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the Buyers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ancel the contract and the Sellers, in spite the cancellation, shall still pay the aforesaid penalty to the Buyers without delay.
迟交货和罚金: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了本合同15条款所言的不可抗力),买方同意在卖方付罚金的前提下迟交货。罚金的金额不超过迟交货的合同货物部分的价值的5%,罚金按每7日0.5%计算,少于7日的增加天数按7日计。如果卖方未能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之后的十周内发运,买方有权取消该合同,除此之外,卖方仍要将有关罚金不加拖延地付给买方。
17. ARBITRA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d. Arbitration fee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仲裁:与此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18.BANK CHARGES: All bank charges outside China will be on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s.
银行费用:所有中国之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9.OTHER: This contract signed in three copies, the seller holds one copy and the buyer hold two copies.
其它: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执壹份, 买方执贰份。
篇7: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聘请方):
乙方(应聘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董事会决议、且经甲方股东会批准,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总经理一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经营权。特此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经营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全面组织公司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工及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注入资金人民币20xx万元,作为乙方组织公司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3、甲方为保证启动资金的顺利到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公司生产经营专用账户,并按照前述约定将启动资金以(转账、电汇、现金)方式注入该专用账户;
4、乙方有权使用前述启动资金,但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
5、甲方承诺:将公司每年利润的25%以及公司当年总产值的3%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给乙方;乙方可自本协议签订当月起,每月从甲方处领取固定工资人民币月,待年终结算绩效奖金时,再将已领取的工资从绩效奖金中进行抵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公司资产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财产的使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指派一人担任公司监事,直接负责监督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监督乙方对启动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4、甲方不得以不正当形式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权;
5、甲方不得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公司财务的管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主安排并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工作,审批年度投资、财务计划内各项经费的开支;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董事会授予的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对公司现有人员全部接收,但乙方在总经理任职期间有人事管理的自主权,有权聘任、解聘公司内部任何岗位的人员,但应将相关人事材料报甲方董事会备案;
4、由乙方指派人员负责保管公司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鉴;
5、公司财务负责人亦由乙方指派: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和报表,管理公司账目,对乙方负责并报告工作;
6、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7、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规定处分甲方财产时,应将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报甲方董事会备案;
8、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需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9、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乙方的财务报表;
10、乙方应依法纳税,按时清偿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及时收回应收款;
11、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1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个人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1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出让;
14、本协议期限届满三十日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乙方方可离职。
第五条协议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履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如滥用职权侵吞公司财物、侵占公司资产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5款之承诺向乙方交纳发放绩效奖金,逾期2个月以上;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以本企业名义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4、甲方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全面实际履行协议致使聘用协议解除,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如果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
1、双方在协议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解除而消灭;
2、本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篇二】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和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_________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三),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互联网公司采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______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须预付______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_______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______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______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9:单位办公用品采购合同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铝制品采购合同_合同范本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由供方组织生产,需方负责收购下列商品,为保证协商的条款严格履行,特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总产值、具体品名、规格、分期、分批交货计划详见附表。供方要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需方也要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量接货,并及时支付货款,不得影响供方的生产。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详见附表。以供方检验为主,需方配合抽验,如有异议,写出抽验记录,双方签字备查。生产中的质量和保修期出现的问题由供方负责,交货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由需方负责。
(1)产品交货前,供方应严格检验,附合格证,装箱单,以示负责。
(2)抽验,如有不符合标准,有关调换、挑选降价等损失,由供方承担,接受罚则。
三、产品价格规定
根据国家的有关物价政策。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详见附表。对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标准的,本着合情合理、以质论价解决。
四、产品交货结算
产品实行送货制,供方将货送到需方指定仓库,运费由需方负责,点验入库签章后,当即在需方财会股付款。
五、包装规定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如因包装不当,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六、罚则
(1)供方无故延期交货或提供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由此造成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付需方延期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可由双方约定)。
(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包装不符合同规定标准,影响需方销售部分,向供方赔罚金_________%。
(3)由于计划不周,安排不当,或无正当原因造成延期收货付款影响供方资金使用,向需方索赔罚金_________%。
(4)需方中途退货,应付给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额总和应当相当于用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请求有关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七、附则
(1)如因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法律变更不能履行合同,应于15日内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省(市)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规定的有效期结束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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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采购(订货)合同(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在执行中如有争议,报仲裁机关解决。
供方(盖章):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合同附表(略)
篇11:毛绒玩具采购协议书
订购合同单位: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需方向供方订购玩具8500只。为了保证玩具质量和交货时间等,特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验收:货到时,双方现场共同验收。不符合同质量要求的玩具退回。
二、结算方法: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合同款。
三、合同有效期:合同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价款结算完毕后失效。
四、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处理,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玩具订购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期
2.1工期(日历)天。
2.2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第三条 工程管理
3.1甲方住工地代表系电话: 。
3.2乙方工地现场负责人系电话: 。
3.3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3.4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3.5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工程付款方式
4.1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款的80%,余款待苗木或草坪成活率达到规定后一次性付清。
4.2养护期为一年,甲方提供水源。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外委单位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对乙方实施工程安全监管。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为,甲方发现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确保乙方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达标。
1.3甲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施工期间,乙方工程现场发生死亡及重大非伤亡事故,今后不得参与甲方的招投标活动。
1.4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特种机械设备、火工品的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由监理单位会同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5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动态,协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会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乙方不参加安全例会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安全例会应制作会议记录。
1.7甲方负责签发工程开工、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特种机械设备、火工品使用等工作票。
1.8甲方开展旬、月定期安全检查和季度安全大检查活动。
1.9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内业资料、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抽查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施工机具配置情况。
1.10乙方对甲方的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立即纠正。
1.11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依据国家、宁夏自治区的有关程序规定负责调查并统计上报。工程现场发生特大事故,甲方依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协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有权指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按要求参加甲方、监理单位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2乙方应在工程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专职安监人员,指派专职安全、技术、机电设备管理的项目经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相应的资料应提交甲方备案。
2.3乙方全面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
2.4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外,还必须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作业)许可证。
2.4乙方工程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电气设备符合防爆性能,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2.5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宁夏自治区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
2.6乙方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未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2.7工程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明乙方已确认作业环境、施工现场、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2.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与乙方施工无关的施工作业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2.9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2.10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监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报经甲方同意。
2.11乙方特殊及重要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资格证),由乙方将操作人员上岗证(资格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审核验证并留存备案。特殊工种、岗位施工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保证100%。
2.12乙方在甲方井下各类巷道施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甲方的相关要求执行,斜井及上、下山,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乙方必须做到“班中三汇报”,安全、质量、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在每班内向甲方调度中心汇报。
2.13乙方施工时,需使用甲方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乙方不得私拉乱接水源、电源。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2.14乙方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以及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在15分钟内向甲方调度中心报告事故经过和处理情况。
2.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乙方必须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定》通过甲方逐级上报。同时,乙方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依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立即采区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防止损失扩大。主动接受调查。
第三条 安全保证金
3.1甲方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3.2安全保证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由甲方财务部门保管。
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无设备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无安全处罚,安全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未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安监、瓦检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查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4.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4.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设备事故有谎报、瞒报或越级上报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4.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安全和技术主要负责人,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50%。
4.7安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齐备,被集团公司或自治区安全管理部门等上级管理部门停工整顿的,扣除安全保证金全额的10%/次。
4.8乙方人员无故到甲方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4.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5.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明材料等;
5.2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5.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5.4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5.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六条 其他
6.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2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或虚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因一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6.4双方的工作联系主要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后,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协议效力
7.1本协议为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篇14:酒水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时间:
供 货 协 议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采 购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货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办事原则,特订立此供货协议,以便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当事人订立协议标的商品名称及价格
货品序号商品名称度数规格单位价格(元)备注
1
2
3
4
合计(大写)
此合同所标注的价格包含税费、货物运输、货物装卸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第二条:合同采购商品的质量标准
一、本合同中甲乙协商购买的相关商品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饮品质量监督准则,要求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硬性规定,符合国家对食品、饮品的流通规则;
二、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要求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包装封面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坚决杜绝“三无”产品;
三、商品所应有的包装必须是自身原有包装,不得拆换、填补。
第三条:合同采购商品的价格控制
一、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价格;
三、根据市场的需要或由于商品价格的不稳定等各项因素,供货方需要上调或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当乙方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在降价之日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业务部门,并按照降价后的商品价格重新计算合同总价格,以新合同价额交付货款;当乙方上调商品价格时,乙方要在上调之日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的有关业务部门提交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 日内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后作出答复,并按照答复后的价格进行货款的结算。
第四条:合同商品的供货、交货及验收
一、合同商品的供货事宜:
(1)供货质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除有详细约定供货时间外,若无具体供货时间的则乙方应尽快办理供货手续;
(2)供货方式:乙方作为合同商品的供货商,负责运送货物至甲方使用的地点,其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商品的交货事宜:
供货方将商品运送到甲方使用场所后应由运货负责人和收货负责人员当面清点货物,甲方在收到乙方商品后应出具相应的收货凭据(此凭据仅证明货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为对商品质量验收的凭证);
三、合同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地点:合同所明确的商品验收地点应在甲方使用商品的地点,若在其他地点验货则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验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商品验收凭证:甲乙双方在当面验收货物后,甲方应当主动开据验货凭证,明确注明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包装标准等,并应有乙方负责人员的签字盖章。
第五条:合同商品的货款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甲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货或者拒绝接受乙方送达的货物,为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对商品进行验收的,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乙方提出异议并进行应对处理的,视为甲方默认该批商品符合合同约定;
三、针对乙方对甲方有关业务部门或个人的投诉,甲方应当积极认真迅速有效的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四、关于甲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甲方的进货通知要求按时按量的向甲方供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为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二、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由此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身承担;
三、对于甲方库存商品在保质期限到期前一年,经由甲方提出后乙方应立即配合调换;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同时具备公开市场销售的条件,不得生产、配送假冒伪劣、过期或产品腐烂变质的产品;
五、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协议条款
一、乙方承诺所供商品价格应是市场最低价,否则甲方有权调换其他供应商,若有其他供应商与乙方签订的商品价格低于本合同价格时,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按差价的十倍金额扣除,作为甲方损失的赔偿;
二、按本合同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三、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部门机关调解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相关机构各留一份;
五、本合同左侧封边应有甲方启封公章,右侧应有乙方启封公章。
采购方: (公章) 供货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电脑采购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电脑采购范本(1)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一;电脑设备配置单)共计 台,单价为: 元; 总金额为: 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机箱锁具没有打开、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见本合同附件。
5、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电脑进行无偿服务,交通费由甲方提供。
三、货款结算。
1、 合同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 万元整;
2、 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 万元整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电脑交付给甲方。剩余的5%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电脑验收6个月后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确保本合同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进行工作。
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地址: 地址:
电脑采购范本(2)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编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价格
质保期限
CPU
主板
内存
硬盘
显卡
声卡
光驱
显
示器
机箱
键盘鼠标
音箱
合计: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条款)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电脑采购范本(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置计算机耗材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供货方选择
乙方每季根据实际需要最终确定当季购买耗材数量。
第二条买卖标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计算机耗材(以下简称“货物”),但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对所需货物的品牌、种类、数量调整的权利。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2、3项执行:
1.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标准
2.如所购货物为乙方指定厂商所生产的货物,则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所要求订购的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货物品质与原厂商提供的货物内附说明书一致,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按照货物内附说明书安装、使用、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3.按该种货物的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同类企业质量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则应达到该种货物通常所应当具备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虽有上述标准乙方对货物另有特殊要求的,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应按乙方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1.交货方法:由甲方负责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安全运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开封分行本部或各网点。
2.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具有适于前款约定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甲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3.上述运输、包装、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货物在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由乙方接收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当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配套软件、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资料应当是清晰、正确和完整的。
5.上述货物及相应附属物品必须按照乙方的时限要求供货,不得无故延迟交货。乙方所需消耗材料由甲方按照乙方的通知在及时准确的把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在某些网点急需之时,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要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把所需产品送到。具体运输及耗材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要求变更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应当提前上日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变更交货时间或地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应提前2 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接收
一、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对货物进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对甲方所交货物是否与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目相符进行初验,初验后应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
二、签署到货证明后,如乙方发现所接收的货物数量、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 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除有其他相反证据证明外,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货物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
三、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占有并由乙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之时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安装及验收
一、对于无需甲方负责安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接收货物后 日按照本条第三款的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过2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货物之日起3 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二、对于由甲方负责安装的货
1.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到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安装。
2.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甲方在安装前应对乙方提供的场地和电源等环境进行检测,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甲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当严守乙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两个工作日内)按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 日内开始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4.如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如果连续经过 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装调试工作完成之日起 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5.设备安装后初次运行所需的耗材应由甲方随设备提供。
三、验收标准按照下列第2 项标准执行:
1.本合同附件 约定的标准。
2.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货物维护维修、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
一、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 2 项约定为货物提供维护维修及技术支持服务:
1.本合同附件 的约定。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甲方供应的耗材自本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之日(对于还需要进行调试运行的,应自实际运行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在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
(2)甲方供应的耗材的保修期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保修期内如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应予以免费维修,维修过的耗材至少提供三个月的质保期。维修途中的部分耗材(如硬盘、内存等)必须提供备件。连续维修两次仍存在故障时,甲方必须无条件免费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更换。
(3)保修期内甲方免费上门服务,包括更换、维修故障耗材等服务;甲方保证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在免费维护维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服务水准应不低于免费维护维修期内水准),仅收取成本费。
(4)甲方必须明确至少两名专职负责人, 负责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货工作。
(5)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的技术工作人员应当自接到乙方技术需求后8小时内达到乙方货物所在地点,并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排除故障并使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应当首先用自有备用设备进行替换,以保证乙方货物的正常运行。
(6)其他约定:甲方维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过5天,维修途中的部分货物必须提供备件(如硬盘、集线器等等),否则视为违约。
二、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 2 项约定为乙方提供培训服务:
1.本合同附件 的约定。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为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免费技术培训,使乙方人员能独立使用该设备,完成日常操作和相关维护。
(2)其他约定:
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一、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二、支付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所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以本合同封面中所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 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应加盖甲方公章。
三、乙方应当按照下列第 1 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分期付款。
(1)乙方应当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货款:货款每二个月结算一次。
(2)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耗材单价为年度结算最高限价,本合同实际执行价格按下列方式确定:甲方应于每月初提供当月耗材报价单报乙方认可后,以此作为当月耗材价格结算标准,但该报价单所列报价应不高于上述年度结算最高限价且不得高于当期中国耗材联盟报价,否则乙方有权不予认可。
在每二个月的月末,乙方应当根据乙方实际购置的耗材数量和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总货款。乙方在收到发票和甲方付款申请 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3)本合同规定的供货年度结束后,乙方应当根据乙方实际购置的耗材数量和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总货款。乙方在收到发票和甲方付款申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
四、甲方应当在下列第 1 项约定的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该款项发票并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应价款前 5 个工作日内。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项后的 日内。
第九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1.甲方保证:依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货物及其资料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乙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则甲方承诺支付乙方因上述索赔或起诉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2.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壹年。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所交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的,或者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对货物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需更换或补足的货物的价款乘以 30 %计算,但甲方能在交货期限前更换或补足货物的,可不支付违约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1.要求甲方在2 日内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否则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约定而需更换的货物的价款乘以10%的违约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逾期交货或按本条第一款约定需更换、补足货物但逾期未更换、补足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更换、补足)部分货物的价款乘以逾期天数乘以 %计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货(更换、补足)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损失。如甲方逾期1 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货(更换、补足)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对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四、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维护维修、技术支持以及培训服务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甲方应按照货款总金额的0.05%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货款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因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与该货物有关的技术、附属设备等存在瑕疵从而在使用过程中给乙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甲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的,甲方应当予以修复或更换,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5 日之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货款的,甲方同意乙方从未支付货款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无违约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货的,甲方应予同意,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20 %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以快递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收到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三、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 10 日,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以后的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协商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后 10日内双方仍不能达成争议解决协议的,则任一合同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1 项规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 )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报价要求:
1.以中国耗材联盟报价和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基准,投标方每季月初提供计算机耗材报价单,包括合同报价及最新供货价以供参考,但最新供货价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单所提供的最新供货价若高于市场最新报价的5%,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称“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存在冲突之处,应当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6:直播公司服务器采购合同书
买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采购乙方 HP DL380G7 服务器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质量保证
1.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1.2货物质量保证期应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1.3货物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安装
2.1乙方进行安装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详见附件技术参数)。
2.2乙方提供安装图纸,由甲方签字确认。如有变更,需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 验收
3.1货物验收:货物到达后,乙方会同甲方对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完好状态进行清点和查验,甲方在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和包装完好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收到货物。货物未实施安装前,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3.2安装验收:安装结束,由乙方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验收,并向甲方出具安装检验报告和货物合格证书。
3.3安装调试结束后,甲乙双方依照约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安装验收标准进行最后验收,验收结果由甲方签字认可。
第四条 合同履行
4.1合同金额:人民币
4.2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3履行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4.4履行费用: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4.5付款方式:
4.5.1合同签订后预付20%货款,安装结束经甲方验证合格后, 甲方在取得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的形式支付剩余货款。
4.5.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
第五条 保修及售后服务
5.15.2 乙方在接到甲方报故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回应。
5.3 如需现场检查和维修,乙方应当在小时内到达,并在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
5.4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进行维修只按零部件成本价收费。
5.5 乙方进行保养和维修应当存有记录,并经甲方签字认可。甲方以经过其签字认可的记录进行费用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未能按期交货或者未能按期安装调试,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如果乙方迟延交付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乙方仍要缴纳上述违约金。乙方承若
6.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第一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另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的甲方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乙方承诺此机型为原厂出厂标准配置,CPU保修序列号随主机修序列号,如乙方提供机型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按假一赔十方案处理。
6.3 乙方未按4.5.2约定提供发票,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6.4 乙方未按第五条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4.1 乙方未能在第五条约定时间内作出回应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每迟延一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的违约金。
6.4.2 乙方不能提供保养维修记录,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保养或维修费用。
6.4.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提货款及设备尾款,甲方应当按应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7.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8.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江苏先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李兴实
地址:南京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8号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
账号:08857020xx92146041 账号:43010117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开户行:工行小营分理处
税号:320xx2757330562 税号:320xx2742353614
联系电话:025-84069472
电话:025-85560000-1623 传真:025-84069479 传真:025-85479335
年 月 日 20xx 年 12 月 22 日
篇17:单位停薪留职合同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经与甲方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停薪留职期限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到____ 年月____ 日止共为____ 年法。
第二条 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国有企业职工的工籍,并连续计算其工龄法。
第三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法。
第四条 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法。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可以证明其实属停薪留职人员法。
第五条 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费等待遇法。
第六条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按基本工资的____ %向甲方缴纳劳动保险基金____ 元,每月____ 日前缴纳法。逾期6个月连续不按期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法。
第七条 停薪留职期间,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退职办法予以处理法。
第八条 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予以开除法。
第九条 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申请回原单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法。
篇18:采购合同标准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政府采购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采购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注:如以上空格不够,可另接或另附采购清单)
二、质量及技术要求: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检测及出厂标准,并提供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若延期交货,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安装调试,承担运费。
四、验收方式:开箱检验,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随机备品及配件: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__________元整。若延期付款,须经乙方同意,否则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产品使用运行正常,质保金在产品验收使用一年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售后服务:乙方负责按厂家承诺内容及期限对所供产品提供维修、保修和包换服务。对非甲方人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厂家承诺包换的,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乙方不能调换,则按不能交货处理。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及按《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罚。
九、纠纷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由黔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指定的单位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为终局的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根据鉴定结果分别由甲方或乙方支付;因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___
十一、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有效期为_____个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篇19:药材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版本号:A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购买 鞋 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以资共守:产品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之定购单,甲方应在乙方大货生产前提供相关的LOGO及辅料,逾期导致乙方交货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包装要求:每双以包装纸包好后入一内盒,按照合同附件内的装箱表具体装箱。
第三条:交货地点:厦门市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后,供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90天内通过银行结算货款。 2、 如乙方的交货数量少于甲方的定购数量且又不及时补足的,货款应按照乙方实际交货数量计算。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 乙方交货的品质应当符合GB/T 15107-20xx《旅游鞋》国家标准。按照标准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验收。 2、 成品质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条款及附件补充要求以外,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大货生产前的封样为准,双方各存一份样品。
3、 乙方提供的大货订单中允许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开,用大纸箱包装并在箱外标明。
第六条:责任条款:
1、 产品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数量超过3%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退换,或终身保修并承担费用。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及时维修,如因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将所需维修的货物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对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 甲方为“ ”商标所有权人,乙方公司须付绝对责任义务,不得私下生产、贩售或擅自允许其他第三方生产、贩售,且不得将本商标用于他项产品上,如经发现并调查属实。乙方应当按照所收金额的500倍赔偿甲方损失。(生产者及贩卖者得自动放弃抗辩。)
4、 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出具书面材料单。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损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值、购买原材料的运输费); 5、 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数量及色、码分配交货,在规定的浮动范围±3%内甲方可以接受,如少于合同数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补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少于合同数量,乙方应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货值进行赔偿。若乙方交付货物超出合同数量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全部接受。
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货物总货款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 乙方在出货前应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权人员到乙方的生产工厂进行产品所有品质检验,甲方QC或者甲方授权人确认签字后乙方给予发货。
8、 乙方因包装或运输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的,经双方共同鉴定,按货物损毁程度由乙方赔偿损失。 9、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订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允许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密义务:
1、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文件资料均为甲方产权,无论是否做大货,乙方都必须为甲方保密,不能
作为其他用途;
2、 乙方在大货生产结束后一周内,将大货多做或次品报废的货品上有关甲方提供的商标、吊牌等标识拆除,
乙方应将商标、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余辅料一并退回甲方结算,大货多做或者次品报废的货品必须在本合同履行完毕180天才能处理,否则甲方根据后果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特别约定
货品进仓后60天内如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全数退换或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交由有管辖权法院审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税号:
账号: 日期:
税号: 账号: 开户行: 日期:
篇20:2025单位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桂林市
签订合同时间: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业主
承包人(全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桂林市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
6.工程承包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项目预算由建设单位送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下浮 %作为本合同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定点施工单位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审核后的评审报告(含预算书)
5、其他相关资料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桂林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R
地 址: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6-8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4100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吴乐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0004 2141 4500 010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6)工程量清单;(7)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建、构筑物用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性规范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6)工程量清单;(7)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施工图以外的大样图、加工图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与施工无关的人员需出入现场须经承发包双方同意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交付给承包人使用的施工现场内的交通为场内交通,以外的部分为场外交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规定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进场前7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版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执行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以承包人名义参加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执行、完成,并以承包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无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无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任何部位的工程需要覆盖或隐蔽前,均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进行中间验收并拍照,没有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的批准,均不得隐蔽或验收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7天内承包人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7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承包人进入工地后进行现场书面交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开工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发包人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期间的工期顺延,发包人不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持续1天的雨天(因施工地属高寒地区,阴雨天较多) ;
(2) 5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
(3) 5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低温天气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规范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⑴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⑵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用定额计算,并(■乘以下浮系数10%,□不乘以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中介结构审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无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项目预算由建设单位送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下浮 10 %作为合同价格。建设单位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事先无法预料的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以调整结算价格,但所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相关计价依据按实际计算的造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下浮10%后送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后的结算价格为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承担施工中的一切风险,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化;由于承包人因施工方法的修正、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不另追加费用。项目措施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调整 。
12.2 预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无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最多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造价后,工程款付至结算价的97%(含已支付的合同款),结算余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无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无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后的7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无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经审定工程竣工结算并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后28天内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提交相关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变更设计通知单、签证单、竣工图)齐全后经监理初审、发包人审核后,必须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最终结算以按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的审计结果为准。工程款按最终审定的结算造价支付至97%,预留3%的质保金。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30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14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14天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一年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无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无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3)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停工、火灾,以及: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4、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对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14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不同意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桂林市象山区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桂林市象山区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业主
承包人(全称):桂林市北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证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房建工程为 2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装修工程为 2 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1个养护期;
市政工程为1年;
配电工程为1年;
水利水电工程为1年;
危岩治理工程为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3%。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12个月)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