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
2. 针对公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
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
6.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灭火器材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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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及附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学校目标职责管理体系。
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第五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学校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校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层级消防安全职责制、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他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带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五)第二十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条款者,追究其法律职责
(六)组织防火自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学校宜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并透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举办消防冬夏令营、知识讲座、竞赛、消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规程;
(二)组织分析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以及预防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学校应透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消防安全重点
部位的职责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两名男教师和一名大队辅导员为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
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保证每学年的
两次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资料。
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应透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
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当理解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专门培训,取得省公安
消防机构统一制发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一)学校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学校兼职消防教师;
(三)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操作人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师生人身和财产安
全及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
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持续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登记备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检查与整改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用电、用火有无违章状况;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状况;
(七)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
的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
(八)更夫值班记录状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检查状况汇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职责人并
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建立消防档案。学校应收集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门别类做
好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
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当做好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
况下,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报审查,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
举办。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进行消防设计的学校新建、改建、扩
建及装修工程,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
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
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审核的,不得变更。工程竣工时,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
职位的领导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职责人;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
警,并组织撤离疏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学校及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考评资料。对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
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职责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
理。
第二十三条: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
和奖励。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
(二)及时组织或用心参加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表现突出的;
(三)制止违反消防法规行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
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职责,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防火工作职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时
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的;
(二)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职责区发生火险、火灾的;
(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火灾的;
(五)损坏或擅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火灾事故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__年3月1起施行。
篇2: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务必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状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资料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篇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平线网吧实际,制定本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网吧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篇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_规章制度_网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是促进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篇5: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商店必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店的消防工作负责,可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营业部、班(柜)组应设防火负责人,岗位设消防安全员。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五条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百人以上的单位要配备专职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备兼职防火人员
第六条商店必须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分工明确,定期开展活动和演练。
第七条承包经营的商店(场),在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第八条商店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四)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方案,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发生火灾的原因,严肃处理;
(七)定期总结本店(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九条营业部、班(柜)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制度,组织学习防火文件、材料,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制;
(二)定期检查,养护消防设备、器材;
(三)随时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四)发现火灾,应即组织扑救。
第十条岗位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
(二)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主动清查事故隐患;
(三)熟练掌握本单位装备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发现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第二章火源管理
第十一条严禁在柜台、堆货场所、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经营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严禁安装火炉和使用明火。经营一般商品的商店(场)内确需安装火炉或使用明火时,必须经商店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炉实行专人管理,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炉门前应设灰档,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
(二)火炉烟筒安装要严密,并与商品、柜台、货架、电线及可燃屋檐、门窗、顶棚等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
(三)确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十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备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四)使用蜡烛、油灯照明时,要放置安全地点,做到人离火灭。
第十三条商店附属的仓库和堆货区,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商业部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使用锅炉、炉灶、火炕、火墙、液化气等,需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五条设有办公室、休息室、业务洽谈室的零售商店(场)要加强对烟头、烟灰、火柴杆的管理,坚持做到“吸烟三不落地”。
第十六条商店设有的电工房、木工房、广告室和服装、食品加工车间、修理部等,要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第三章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商店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必须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下班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第十八条商店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九条经营各种电器的柜组,要制定安全测试方法,测试所用电源必须是生产性或营业性电源,不得是照明性电源,测试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地,安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第二十一条消防用电必须设专用线路,不得同其他线路相联,并经常检测,随时保持安全畅通。
第四章建筑及场所管理
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商店及原店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竣工后,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商店要制定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要加强非营业时间的值班、巡逻制度,不能出现空档。按其规模和有关规定配备责任心强、能处理应急情况的值班人员,建立值班档案。值班巡逻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身器具,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班;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单位领导要带班、查班。
第二十四条商店经营油漆、农药、汽油、酒精等化学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时,要懂得商品特性和灭火办法,必须分柜出售,远离其他商品柜台,并备有灭火器材,严密监视,确保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店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清查、打扫,清除包装等易燃品,关闭好门窗处理好火源、电源,办妥交接手续后,有关人员方可离开。
第二十六条不准在堆货场所停放、修理汽车,不准在非正式油库存放汽油、煤油、柴油,不准存放液化气罐。
第二十七条包装物料要有专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清理、打扫、处理。严禁在楼梯、通道处堆放商品和杂物。
第五章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第二十八条商店要根据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器材。消防给水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压力不足的要设增压泵。
第二十九条大中型商店和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店,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
第三十条消防设备、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畅通。
第三十一条配备消防器材要与附近商品性质相一致。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取用方便的地点,严禁挪作它用,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第六章火灾扑救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商店及附属仓库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令其改正,拖延不改或拒绝执行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或在扑救火灾中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对所属商店(场)进行监督检查,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商业部_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基层商店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6: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篇7: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8: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水电暖消防小组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1、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2、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5、必须定期将灭火器送消防部门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和充气换粉。
篇9: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职责书,在落实消防职责制的过程中,务必掌握以下工作状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状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状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状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资料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潜力和自救潜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持续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务必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务必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状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篇10:202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篇11: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业园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及易燃物品仓库的负责人应当经相关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五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七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九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第十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十一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三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十五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十六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十八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十九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二十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二十二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园区消防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四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五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六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二十七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九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篇12: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篇1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篇1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中。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关闭;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6.楼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xx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四).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华联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华联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 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 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9.对保安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六).防火检查制度
1.营业小组及其它部门要设立一名防火检查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2.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3.各部门要在经理(主管)带领下,每月要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保安部汇报(书面材料)。
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附:《消防安全日查情况表》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情况
4.遗留隐患具体情况
5.保安主管签字,并签署意见
篇15: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等安全课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职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贴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持续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建立兼职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习。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篇16: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17:202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厂是消防管理单位。主要厂房车间、办公楼、原料和成品仓为重点防火目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将消防安全作为生产管理的重点项目。
第二条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及公共区域和外来施工单位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最高主管担任;副主任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担任;委员由部门主管担任;公司全体成员均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消防应急疏散指示图张贴在醒目位置,并计划进行每年度消防应急疏散演习;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可以堵塞;消防器材前面不可以有物品堵塞。
第六条 公司实行吸烟管制,除指定吸烟地点外其他地点禁止吸
烟。
第七条 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前首先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遵守消防法规。
第八条 公司内部每月进行消防检查,检查电路、设备、器材,避免有老化、失效等。
第九条 消防火警应急处置流程:现场立即处置灭火,疏散人员、人员清查。如无法控制向公司最高主管报警。
向消防队报警内容: 1、报警电话号码 119。 2、地址 :X有限公司,路号。 3、具体地点及何种物质正在燃烧。
火警消除后环境整理,清查损失、紧急报修等事项处理。
第四章 附录
附1:《消防应急疏散指示图》
附2:《消防应急疏散演习方案》
附3:《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附4:《晨科公司员工通讯录》
篇18: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库房安全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
2、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不得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其它电器设备。
3、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小于0.5米。
4、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5、库管员要了解本库物资对易碎、易潮的物资要特别维护,经常保持库内正常的温度、湿度,合理库存。
6、库管员要经常清洁库内地面、货架、物资的尘土,保持库内干净整齐。
7、库管员下班前要关闭水、暖、电源的开关,锁好门窗,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上班后如发现库房内有被盗迹象,要保护现场,并尽快通知经理及相关人员处理。
8、库管员有维护所在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发现漏电、漏水及可疑人员,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9、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
10、库管员应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篇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4精编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