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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卖二手车需要注意哪些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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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报告写作格式和注意事项_报告写作指导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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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报告写作格式和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提要段

即概括公司综合情况,让财务报告接受者对财务分析说明有一个总括的认识。

第二部分 说明段

是对公司运营及财务现状的介绍。该部分要求文字表述恰当、数据引用准确。对经济指标进行说明时可适当运用绝对数、比较数及复合指标数。特别要关注公司当前运作上的重心,对重要事项要单独反映。公司在不同阶段、不同月份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所需要的财务分析重点也不同。如公司正进行新产品的投产、市场开发,则公司各阶层需要对新产品的成本、回款、利润数据进行分析的财务分析报告。

第三部分 分析段

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在说明问题的同时还要分析问题,寻找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财务分析一定要有理有据,要细化分解各项指标,因为有些报表的数据是比较含糊和笼统的,要善于运用表格、图示,突出表达分析的内容。分析问题一定要善于抓住当前要点,多反映公司经营焦点和易于忽视的问题。

第四部分 评价段

作出财务说明和分析后,对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业绩,应该从财务角度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和预测。财务评价不能运用似是而非,可进可退,左右摇摆等不负责任的语言,评价要从正面和负面两方面进行,评价既可以单独分段进行,也可以将评价内容穿插在说明部分和分析部分。

第五部分 建议段

即财务人员在对经营运作、投资决策进行分析后形成的意见和看法,特别是对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所提出的改进建议。值得注意的是,财务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不能太抽象,而要具体化,最好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

积累素材

1、建立台账和数据库。通过会计核算形成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但是编写财务分析报告仅靠这些凭证、账簿、报表的数据往往是不够的。比如,在分析经营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增长原因时,往往需要分析不同区域、不同商品、不同责任人实现的收入与费用的关系,但这些数据不能从账簿中直接得到。这就要求分析人员平时就作大量的数据统计工作,对分析的项目按性质、用途、类别、区域、责任人,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统计,建立台账,以便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时有据可查。

2、关注重要事项。财务人员对经营运行、财务状况中的重大变动事项要勤于做笔录,记载事项发生的时间、计划、预算、责任人及发生变化的各影响因素。必要时马上作出分析判断,并将各类各部门的文件归类归档。

3、关注经营运行。财务人员应尽可能争取多参加相关会议,了解生产、质量、市场、行政、投资、融资等各类情况。参加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有利于财务分析和评价。

4、定期收集报表。财务人员除收集会计核算方面的有些数据之外,还应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生产、采购、市场等)及时提交可利用的其他报表,对这些报表要认真审阅、及时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养成多思考、多研究的习惯。

5、岗位分析。大多数企业财务分析工作往往由财务经理来完成,但报告注材要靠每个岗位的财务人员提供。因此,应要求所有财务人员对本职工作养成分析的习惯,这样既可以提升个人素质,也有利于各岗位之间相互借鉴经验。只有每一岗位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才能编写出内容全面的、有深度的财务分析报告。

报告指引

财务分析报告尽管没有固定格式,表现手法也不一致,但并非无规律可循。如果建立分析工作指引,将常规分析项目文字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诸如现金流量、销售回款、生产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等一系列的分析说明指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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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服务,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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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工作用餐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供应标准及时间

1、乙方每餐为甲方提供标准为_______元的套餐(一大荤、一小荤、两个素、一汤)。

2、中餐时间约为______________;晚餐时间约为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

1、每月_______日前,由乙方提供就餐客数的数据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无误后,告知乙方开具正规餐饮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餐饮发票后,在每个月________日前付清上月餐费。

三、双方的职责

1、甲方:

(1)甲方每天必须在上午九点之前向乙方报中餐实际就餐客数,如变动较大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下午两点之前向乙方报晚餐实际就餐客数。

(2)甲方就餐人员须在时间界定内(每餐为1小时)用餐。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后,如还不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

(1)乙方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快餐的卫生、健康、安全、营养。

(2)?乙方员工必须持有政府规定的健康证等有效证件。

(3)若因乙方提供的快餐而引起的食品中毒(经卫生权威部门鉴定),乙方凭卫生权威部门出具相关合法的证明负责赔偿甲方医药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为了甲方餐饮卫生考虑,乙方每天必须做好餐具回收工作。

(5)乙方必须在时间界定内供餐,(每餐为1小时内),以免放置时间过长,导致食物变质_____。

四、其他

如果市场副食品价格变动较大,经双方协定同意后快餐标准也将随之作相应的变动,乙方会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共计________年。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到期,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3个月。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后,授权代表签书面文件,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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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合伙转让合同_合伙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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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_____________企业合伙人,出资额为_______元,占企业总资产的_______%,(下称“合伙股份”),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合伙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方式受让甲方合伙股份。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将转让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 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3. 甲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再是___________企业合伙人,不得以__________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企业全部财产均归乙方所有。甲方正在使用或占有的__________企业财产应立即归还乙方。

5.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转让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字:

日期:

受让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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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服装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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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因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

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

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

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服装店,店名为____________。

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甲出资_______元,乙出资________元,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

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

第二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

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

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月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结算后,再投入作流动资金。

待年底总结算后进行分红。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作为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担(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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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礼仪活动邀请函要注意哪些事_礼仪常识_网

范文类型:礼仪,邀请函,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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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活动邀请函注意哪些事

1.“邀请函”三字是完整的文种名称,与公文中的“函”是两种不同的文种,因此不宜拆开写成“关于邀请出席×x活动的函”。

2.被邀请者的姓名应写全,不应写绰号或别名。在两个姓名之间应该写上“暨”或“和”,不用顿号或逗号。网上或报刊上公开发布的邀请函,由于对象不确定,可省略称呼,或以“敬启者”统称。

3.严格遵守写作格式,称谓、邀请事由、具体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相关事宜、联系方式、落款等是必不可少的部分,不能丢漏信息。

4.邀请事项务必周详,使邀请对象可以有准备而来,也会使活动举办的个人或单位减少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5.邀请函须提前发送,使受邀方有足够的时问对各种事务进行统筹安排。

总之,礼仪活动邀请函属于社会生活使用文书,具有社会公关及礼仪功能。它不仅表示礼貌庄重,也有凭证作用,要写得简明得体,准确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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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租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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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租房的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a.书面租赁合同。

b.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c.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d.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e.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外地人员承租本市房屋需提交户籍地证明其身份。外出事项的证明;有些性质房屋的出租(如机关、事业和公益单位的房屋)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祖用城市私房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3.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二、租房的重要法规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合同法》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

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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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入党感言需要怎么写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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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大学生活似弹指一挥间,一眨眼就過去了,現在想想,还真的有点回味刚刚来这个学校的情景呢。那个时候,我还只是一個甚麽都不懂的高中毕业生,而现在,經過了一年的历练,我覺得我眞的長大了很多,懂的了很多。这除了有较强的适应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得益于一年的学习积累、技能培养和学生会里面的历练。时间如此的短暂,大一的学习生活就要告别了,毕业之即,对自已一年来的大学校园生涯作一个鉴定。

一、在思想品德上

本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坚定的政治方向。品行关系到能否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所以我很注重自己的品行,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完善自己的人格,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一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严于律己,友爱同学,乐于助人。

二、在学习方面上

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在這一年的學习生活中,顺利且一优良的成绩完成了各科的考试以及检测。在学习期间,我能自觉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当中,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勤俭朴素,热爱集体,以诚待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性格乐观开朗,并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

三、在工作上

我积极参加学校学生工作和社会实践工作。工作计划详细分明,协助老师和同学。做好班集体工作。在这些过程中我认真负责,极大地锻炼了我的工作能力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

这就是我一年学习以来的个人鉴定,虽然可能学到的東西并不多,可是水滴石穿,我相信,祗要我坚持不懈,以后的生活必将无懈可击。我会更加迫切要求自己充实再充实,完善自我的未来目标,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新的生活环境中,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更好地实现自身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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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合伙宅基建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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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乙双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各出资50%依法以拍卖方式取得位于忠县官坝镇建设路49号经营管理用房、编号为24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划拨、容积率约为400多平方米、计划建筑面积为20__多平方米。

2、甲乙双方是经协商共同出资合作建房。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合伙建房

甲乙双方双方合作筹资各50%修建商住楼。在房屋修建过程中收取的房屋预售款各一半,单方不得收取房屋预售款,否则无效。在房屋修建完后没有销售完的房屋产权属于甲乙双方的,任意一方不得擅自出租或者抵押房产,任意一方,或者一方的熟人如需房产必须以市场价购买。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批、修建、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销售完房屋并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均包括双方因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一切款项。

第四条报批手续

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双方都有义务协助办理一切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所有必需的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施工单位的选择:工程项目应通过招标或者其他当事人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监督由双方负责,一切设计建筑方面的事宜等均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如因双方或者单方修建则相互监督,责任共担。

第六条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必须协调好周边的产权纠纷,协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双方共同承担(含协调赔偿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保证并共同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对方书面或口头同意。

2、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遭损坏的,由双方协商后造成损失的一方独立承担修复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任一方反悔,就得支付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外,并给予相同数量的违约经济赔偿。

第九条、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县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有关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任意一方帮熟人定房或者承诺自己需要的住房、门面一旦协议好另外一方不负责销售,价格与其他购方一致。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人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或连同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所属权益的公共区域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共同管理,若需利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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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_借条范本_网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3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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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写借条的时候需要注意借“入”、借“出”不分的情况;注意此“还”,非彼“还”;无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款,可在二十年内的任何时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一旦主张权利,便即使起算两年的诉讼时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借条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偷龙转凤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债务人和粗心的债权人之间。如张某借现金给李某,李某在收到现金后向张某出具此前已经起草并写有李某姓名的借条(该借条是李某让第三人书写并签署李某姓名的),之后李某矢口否认借款事实。鉴于借条并非李某本人签署,即使张某起诉至法院,由于现金借贷,张某没有留有银行转帐等其他辅助证据,也没有其他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同时李某也无惧于笔迹鉴定,因此,张某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借”、“贷”不分

有些人在对“借”和“贷”的概念模糊不清的情况下胡乱书写借条,导致债权人和债务人主体身份产生颠倒而混淆,从而引起争议。如张某借钱给李某,李某在书写借条落款时写“贷款人:李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是指借出款项、之后成为债权人的一方,而借款人是指借入款项、之后成为债务人的一方。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李某作为借入方,在借贷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身份应为借款人而非贷款人,如按上述写法则容易造成借贷法律关系主体颠倒,如果再遇到借条内容书写不规范及李某人品不好的情况时,则容易引起纠纷。

三、借“入”、借“出”不分

有些人在对借“入”和借“出”没有写清楚,同样会导致债权人和债务人主体身份产生颠倒而混淆,从而引起争议。

如张某借钱给李某,李某在书写借条时写“今张某借李某人民币1000元”(类似的还有“今张某向李某借款人民币1000元”),之后借条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均在借条上签字。此时,问题出现了,是张某借钱给李某还是李某借钱给张某呢?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按照上面的文字表达,可以同时被理解为两种不同的意思,纠纷一触即发。

四、此“还”,非彼“还”

有些人在还款的时候没有写清楚,同样容易引发争议。

如张某借1000元给李某,李某向张某出具借条,之后李某归还了300元,双方将此前借条作废,由李某重新出具借条“李某借到张某1000元,现还欠款300元”。此时,问题再次出现,300元是已经归还了的款项还是目前尚欠的款项,歧义仍然存在。

五、无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款,可在二十年内的任何时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一旦主张权利,便即使起算两年的诉讼时效 。

有些人认为,如果即使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只要拖延超过两年不还,债权人亦无向其主张权利或无证据证明曾向其主张权利,就一定可以不还;也有对“无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款不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规定略知一二的人认为,只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就一定无条件适用二十年的保护时效。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面的两种认识都是不全面的。

如20xx年1月1日,张某借钱给李某,李某于同日出具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20xx年6月6日,张某去函向李某主张还款,因李某认为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未果。之后,张某得知无约定还款时间不适用两年时效的法律规定,便于20xx年起诉至法院。

在上述案例中,涉及两个阶段的诉讼时效的问题。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和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旦20xx年6月6日张某去函向李某主张权利时,就不再适用二十年的保护时效了,而是从主张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截止至20xx年6月5日,当20xx年张某起诉至法院时,因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当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李某自愿履行还款义务,则张某当然有权接受。

六、数额书写不清留后患

有些人在书写借条时只写小写,没有同时写上金额大写,由于借条通常只写一份并由债权人保管,如果借条上金额只写有小写,则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债权人修改。这也是为什么银行票据上的票面金额通常会要求同时注明大小写的原因。

七、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有些人容易被高额利息诱惑而放贷,其实高额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八、利息约定不明

有些人习惯将利息连同本金一并计算并按一个数额写入借条,这种写法属于利息约定不明,容易导致债务人的权利受损。

九、利息约定不明之二

有些人在借款时碍于亲戚朋友之间的关系,没有书面约定利息,导致最终无法主张利息。如张某借钱给李某,口头约定了利息,但在出具借条时碍于情面没有要求注明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张某将无权向李某主张归还利息。

十、赌债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的债务受法律的保护,违法的债务则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1、除了借款数额、借还款时间、地点、借出借入关系等与借还款相关的信息需要写明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也需注明,并最好要求债务人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有备无患;

2、要求债务人当面签字;

3、有条件的借款可通过银行由出借人名下的帐户转入借入人名下的帐户;

4、上述所列情况仅限于通常情况下民间小额借贷,如涉及大额、非个人、涉及抵押、质押等较为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借条范文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

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

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连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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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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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中国人借钱很多时候习惯找朋友,不愿找银行,常言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人们经常能听到因为借钱的事,昔日交往甚密的朋友、来往密切的亲戚反目,闹上法庭。现实生活中,善良的人们在他人向你借钱时,不妨多留个心眼,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以避免纠纷,防范风险。

一、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能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另外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依据。

二、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诈骗、买卖毒物或贩卖 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三、利息约定明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

四、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由于有的出借人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及时有效地催要欠款,致使债权无法实现。故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及时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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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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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如下文所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被投资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债权的公司。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工商变更登记,指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应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任何前置审批、备案、会商程序(如有)。

关联人,指就任何人而言,是指(i)被该人控制,(ii)控制该人,或(iii)与该人一起受他人共同控制的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企业、合伙企业、联合企业或其它商业实体。为避免歧义,控制是指对被控制方持有50%及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实质性控制被控制方之经营决策。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xx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流动性投资,指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守约合伙人,指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记录的合伙人。

托管人,指受有限合伙企业委托,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托管的商业银行。

托管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违约合伙人,指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或其他义务的合伙人。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

项目退出,指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对某个被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登记册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登记册,定义见第2.5.3 条。

有限合伙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应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 财产份额,指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原始投资成本,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即相关投资协议及其修正案(如有)载明的金额。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 设立依据

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2.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长江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 主要经营场所

2.3.1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

2.3.2 普通合伙人可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但应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2.4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 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4.2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投资管理与相关咨询服务。

2.5 合伙人

2.5.1 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共50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49人。

2.5.2 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号。

2.5.3 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及住所见附件一所示。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如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合伙人登记册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普通合伙人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变化,附件一应作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确认,当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变更合伙人登记册并通知全体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权益、责任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为准,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进程对抗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2.5.4 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最多为四十九名。

2.6 合伙期限

2.6.1 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2+2年(两年之后即可自由赎回,或选择继续持有两年)。

2.6.2 各合伙人确认,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5年,成立之日起5年内为投资期。

第三条 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制

3.1 出资方式

3.1.1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3.2 认缴出资额

3.2.1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低认缴额为100万。

3.2.2 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附件一所示。

3.3 出资缴付

3.3.1 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正式签署本合伙协议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一次性缴付。

3.3.2 出资

(1) 本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该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至少提前三日发出,列明该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付款日。各合伙人应于出资付款日或之前,将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的出资全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2)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并同意,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在出 6

资付款日或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应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利息,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若任何有限合伙人逾期达十日仍未缴清全部出资及逾期出资利息的,该有限合伙人即被强制退伙,强制退伙生效日为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向其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之日。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当发生前述情形时,由普通合伙人向该违约有限合伙人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并通知全体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该等逾期出资利息和违约金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

(3) 在有限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情形下,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守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自行选择一位或多位守约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或者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尤其是不影响强制退伙的效力,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强制退伙生效日(即首期出资付款日之次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强制退伙无效。

第四条 合伙人

4.1 有限合伙人

4.1.1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7

4.1.2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1.3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1)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 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 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 依法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4.1.4 对于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议的事项或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获得授权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限合伙人拒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普通合伙人应向其发出催告通知。有限合伙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仍拒绝签署的,普通合伙人依本条款获得授权代表全体合伙人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有限合伙人被强制退伙的相关事宜按本协议第13.1条之规定处理。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自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生效、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定的事项自普通合伙人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不受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程的影响。

4.2 普通合伙人

4.2.1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3 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 合伙事务执行

5.1 合伙事务执行

5.1.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5.2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2.1 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 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 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2.2 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同意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行使并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部权力义务。

5.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5.3.1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决策、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 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资产;

(3)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4) 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维持合法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9

(5) 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6)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 订立和修改管理协议;

(8) 订立和修改托管协议;

(9) 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10) 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

(11) 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 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13) 变更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14) 变更其委派至有限合伙企业的代表;

(15) 缩减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16) 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7) 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5.4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采取的全部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5.5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5.5.1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执行合伙事务,并指定邹昌波先生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5.6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关键人士、管理团队、雇员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归属于有限合伙企 10

业。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本协议约定职责或办理本协议约定受托事项遭致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5.7 授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 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本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第5.3.1(13)-(15)项规定的相关内容时,或依据本协议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并可能导致本协议进行修改的其他事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凭合伙人会议决议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 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工商设立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3) 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如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生变更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被强制退伙、自动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发生转让、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等),该等变更事项自本协议规定的条件成就日或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之日即对全体合伙人生效。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相应更新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全体合伙人应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上述变更的效力。全体合伙人进一步确认,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退伙生效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 11

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退伙无效;新入伙的合伙人入伙生效日即享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1 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开办和募集费;

(2) 有限合伙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包括提供审计服务发生的差旅费);

(3) 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4) 合伙人会议之会务费用;

(5) 政府部门对有限合伙企业,或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资产,或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交易或运作收取的税、费及其它费用;

(6) 管理费;

(7) 托管费;

(8) 有限合伙企业法律顾问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发生的律师费及相关差旅费;

(9) 有限合伙企业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 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一般而言不应被归入普通合伙人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对于所有因对拟投资目标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财务顾问费用,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促使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不能由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的,由有限合伙企业承担。

6.2 开办募集费

指有限合伙企业之组建、设立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募集顾问费用、筹建费 12

用、法律、财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相当于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1%的开办募集费用。

6.3 管理费

6.3.1 有限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支付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有限合伙企业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每半年计提一次;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总认缴出资额,但当有限合伙企业有项目退出后,自下一个收费期间起,管理费计算基数调整为总认缴出资额扣减该收费期间起算之前已退出的项目投资的原始投资成本。为避免歧义,清算期间内不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每年分一期支付,每一年为一个收费期间。首个收费期间以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日为起点至当年12月31日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全年按365天计算),之后收费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收费期间的应收管理费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2.0%。首个收费期间的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企业开立基本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收取,之后各收费期间的管理费于每年1月的第1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企业收取。

6.3.2 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管理费承担:

(1) 管理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 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 普通合伙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4) 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之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6.4 托管费

6.4.1 有限合伙企业应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托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时,各方同意托管人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

6.4.2 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任何资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人之间的托管协议的规定。

6.4.3 托管费以有限合伙企业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七条 投资业务

7.1 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对企业进行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7.2 投资限制

7.2.1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 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1)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7.2.2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除用于项目投资外,只能以流动性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7.2.3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

7.2.4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结束后,不应再投资于新的被投资企业,但是可以继续对已有的被投资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及跟进投资。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

8.1 合伙人会议

8.1.1 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 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 审批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关于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的议案;

(3) 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2.6.3条提出的延长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的议案;

(4) 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9.2条提出的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议案;

(5) 更换有限合伙企业托管银行;

(6) 批准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投资事项;

(7) 批准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8) 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本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9) 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10)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不应就有限合伙企业潜在的项目投资或其他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进行决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8.1.2 首次合伙人会议应当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召开;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开始后三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年度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第8.1.1条第(1)项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的年度报告。首次合伙人会议及年度合伙人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全体合伙人可以书面方式放弃提前通知的权利,尽管有前述规定,合伙人参加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提前通知的要求。

8.1.3 普通合伙人在经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后,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合计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提议召开 15

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普通合伙人应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后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的会议通知。

8.1.4 合伙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合伙人参与会议方为有效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本人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授权代表持加盖合伙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到达会议现场为参加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拨入会议电话系统为参加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参加会议。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现场签署表决票或决议;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签署书面表决票或决议,所有合伙人的投票意见以表决票或决议上签署的意见为准;但对于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的,如果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参加表决的合伙人对其签署的书面表决票进行公证或认证(如在境内由公证处公证,如在境外则由使馆或领馆认证,下同)。采取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对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和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分别适用前述规定。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的表决票最晚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的通知上载明的会议表决日后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代表(如邮寄则以发出的邮戳日期为准),上述五日内合伙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或提交的表决票未按普通合伙人的要求进行公证或认证的,视为弃权,但如召开合伙人会议时合伙人在境外的,上述五日延长至十日。

8.1.5 合伙人会议之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的时间、地点;

(2) 会议的召开方式;

(3) 会议议题;

(4) 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6 合伙人会议讨论第8.1.1条所列各事项时,由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分配与亏损分担

9.1 分配

9.1.1 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项目退出所得(包括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入的分配时,应扣除预计费用。

9.1.2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取得的项目投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

9.1.3 合伙企业出资全部缴纳后,在各合伙人均收回实缴出资额的前提下,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收益率大于或等于50%(收益大于或等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50%),累计收益率超过50%的部分为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获得超额收益的50%,其余有限合伙人获得超额收益的50%并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之后,将剩余未分配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若累计收益小于50%(收益小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50%),则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9.1.4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流动性投资现金收入,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进行分配,流动性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进行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9.2 非现金分配

9.2.1 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2.2 普通合伙人按照第9.2条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9.1条进行了现金分配。

9.2.3 若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为该转让登记亲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转让登记所需法律文件。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9.3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有限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9.4 亏损和债务承担

9.4.1 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9.4.2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 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

(3) 如有限合伙人为机构,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 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该等财产份额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该等财产份额之上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的,则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要求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其份额;但有限合伙人事先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情况除外,在该等情形下,如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该等情况发生变化,则应事先征得普通合伙人同意。

10.2 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 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其章程、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3) 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财产份额,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

第十一条 会计、报告及账户

11.1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但首个会计年度为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至当年之12月31日止。

11.2 审计及财务报告

11.2.1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11.2.2 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有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1.3 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普通合伙人应:

(1)于每年8月15日前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半年度报告,内容为半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于年度3个月内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4 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财产份额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但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普通合伙人递交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二条 财产份额转让

12.1 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1.1 有限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12.1.2 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转让申请。当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该转让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1) 财产份额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2) 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 20

约定、承继转让方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3) 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因财产份额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发生的所有费用。

12.1.3 对于一项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12.1.4 根据本协议第十二条进行财产份额转让时,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全体合伙人和/或有限合伙企业授权,与受让方签署同意受让方受让上述财产份额的书面文件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12.2 普通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2.1 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财产份额,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2.2.2 尽管有前述12.2.1条之规定,普通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向其关联人转让财产份额,但前提是拟受让财产份额当时该关联人的总资产不少于普通合伙人的总资产。

12.3 财产份额质押

21

12.3.1 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

第十三条 退伙

13.1 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13.1.2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3.3条约定强制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3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4.1.4条强制未按普通合伙人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或未履行本协议下其他义务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4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 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 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3.1.5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规定被强制退伙或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现有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由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由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或其监护人、资产管理人)与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自行协商承继方应支付的对价,并由双方自行结算。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享有的财产份额,具体金额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第13.1.6条确定。

普通合伙人应在退伙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作出上述决定,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13.1.6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应在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退伙付款日”)内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企业退还财产份额由普通合伙人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退还的金额=退伙生效日有限合伙企业的净值 * 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比例

注:

有限合伙企业已投资但尚未变现的项目净值按项目投资时的原始投资成本计算;

13.1.7 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不足以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则留待有限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时再行退还。为此,有限合伙企业应以应退的金额为基数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另行支付退伙付款日起至财产份额实际退还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2 普通合伙人退伙

13.2.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3.2.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并任命其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四条 继承

14.1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以下简称“死亡”)时,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其经公证的遗嘱中载明的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下简称“继承人”),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财产份额唯一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之日起180天内仍无法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该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则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死亡之日起第180天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并应按本协议第13条之规定计算应退还财产份额之金额。该等金额应按继承比例支付给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的继承比例为准),如继承比例无法确定,则该等金额存放于托管账户,待成为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确定(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为准)后再行支付,存放于托管账户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扣除。如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之日,继承比例仍未确定,则该等金额将被提存,提存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直接扣收。

1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自然人有限合伙人视为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向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相应之金额:

(1) 继承人不愿意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 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政策规定继承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退还的财产份额计算依据参照第13.1.6条之规定处理。

14.3 第14.1条及14.2条情形出现时,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为有限合伙企业办理工商及其他变更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 24

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执行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2 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出资的,按照第3.3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15.3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6.1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解散和清算

17.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7.1.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

17.1.2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17.1.3 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17.1.4 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17.1.5 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17.1.6 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7.2 清算

17.2.1 如出现第17.1条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事由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有限合伙企业正式解散。

17.2.2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届时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另行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7.2.3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清算期内有限合伙企业不再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7.2.4 清算期应不超过一年。

17.3 清算清偿顺序

17.3.1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 支付清算费用;

(2) 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 缴纳所欠税款;

(4) 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5) 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26

其中对第(1)至(3)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

17.3.2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

18.1 不可抗力

18.1.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单纯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8.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8.1.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8.2 附件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27

18.4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

18.5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8.6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查阅财务账簿及合伙人会议中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信息承担严格保密。

18.7 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2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8 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自附件一所列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有限合伙协议由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与- (“有限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共同订立并签署。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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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需要,就是我的选择勤政廉洁材料_事迹材料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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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是我的选择(勤政廉洁材料)

伴着风雨,踏着坎坷,不知不觉中在三尺讲台上度过了近三十个春秋。在这近三十年的教育生涯中,我当过校长,做过教育组财务主任,小学辅导员,现任乘马岗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尽管工作职务不断发生变化,但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一名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干部行为规范约束自己,努力做到勤政廉洁,克已奉公,在平凡的工作中抒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忠诚,感受着工作的甘甜与愉悦。

一、荣辱不惊,我顾全大局

“小学校长”“教育组财务主任”“小学辅导员”“党支部书记”,是领导对我工作的认可,一路走来,在领导岗位上我毫不懈怠,为乘马教育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特别是在担任教育组财务主任这十多年来,我做到了谨慎行事,严于律已,我都是以主人翁身份做到依规行事,坚持原则,从不做损公肥私的事。在现金管理上,我对自己要求更严,做到了不乱用学校一分钱,更没有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公款的违纪违法行为。精心做事已成为自己的工作习惯,我始终坚持做到账目的日清月结,按时做账,认真做好了每笔账,账目没出现过一次差错,总能为教育组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财务数据,当好了财务参谋。

曾记得那是1999年,随着行政机构的改革,教育机构也随之进行,原乘马岗乡教育组合并到王福店镇教育组。有很多人在想办法到新成立的教育组机构中工作,但在此时,尽管我负责的财务工作井井有条,应该有希望继续在教育组工作,但我严格按照组织原则的要求,服从领导安排到乘马岗学区任小学辅导员,负责整个乘马岗学区的教育教学工作。当时,乘马岗学区是没有集中的高小,条件十分艰苦,连生活也没有着落,我却愉快地接受了上级组织决定,一切从头开始,积极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团结基层小学领导老师,扎实工作,开创了乘马岗学区工作新局面。

二、兴校立业,我洒下了一路汗水

xx年暑假,上级决定在原乘马岗乡政府所在地筹建乘马岗中心小学,七月流火,暑气逼人,我和新任校长组织筹建,开始的十多天,我们俩坚守在荒芜的新校园,白天我们分头外出协调联系工作,晚上我们又一同守护,在接下来的七十多个日日夜夜,财力物力极端艰苦,我们与学区部分教师没有假期顶着烈日,汗水搅着石块和沙子,搬石头,弄沙子,推板车,布局调整寝教室,共同享受劳动的快乐。终于在九月一日正式开学了,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xx年暑期,学校为了节约资金,组织老师维修校舍,我与校长精打细算,全盘考虑,终于经过二十来天的高温整治,新整修一番的校园就是由我们老师组成的“匠人”进行的维修总算尘埃落定,为学校节了不少资金。

如今,尽管学校没有高大的教学楼,可我们在进一步完美完善校园环境,栽树种花草,在贫瘠的沙土中,在气温日增的天气下,每每和学生泼水浇苗,看到红的花,绿的叶,我心中就荡起了一丝丝欣慰和快乐。因为,在那里我流下了一路汗水。

三、教书育人,我尽职尽责

我激情满怀,豪情万丈,把整个身心投入到学校工作中,以校为家,专心教书,潜心育人,为了老区的孩子,家里做房子,没有耽误学生的一分一秒的上课时间。为了老区的孩子,年迈的父亲生命垂危,我没能尽忠尽孝。为了老山的孩子,我顾全大局,从不斤斤计较。在三十年的风雨教学生涯中,我先后教过数学、语文、品德与生活、体育、音乐、美术乃至现在还在担任着学前班孩子们的课程,我没有丝毫马虎,现在也能上网搜集资源来为我的教育教学提速。为了老山的孩子,我付出着,看到阳光,我心欣慰。因为“青少年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充满希望。”

四、凝神聚力谋发展,我廉洁勤政作表率

自xx年来我担任乘马岗学区小学辅导员已有八年了,看到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以后,减轻了农民负担,保证了贫困儿童入学的权力,提高了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了“普九”成果,但是,也使农村基础教育面临许多困局,诸如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学龄人口减少、教师队伍年龄及知识结构老化等等制约了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尤其是农村寄宿制小学和村级小学停滞不前,与城镇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显得更加薄弱。在这一系列的思考下,我们乘马岗学区依靠政府支持,科学决策,适时适度做好学区的布局调整工作,扩大学校的规模效应。所辖共有六个行政村,四所完全小学,两所初小,学龄人口近1100余人。八年来,学区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先后对辖区内村小学进行四次布局调整,现学区内调整了我们乘马岗中心小学这样的一所完小,再没有教学点了,共计学龄人口520余人。当然,在布局调整的过程中,确有很多阻力和客观困难,但我们权衡利弊,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事,想家长之所想,急家长之所急,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力所能及地保证边远山区少年儿童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力,默默无闻地为山区少年儿童享受公平教育做实事,真正做到使少年儿童在学校生活学习快乐,使家长放心满意。事实证明,适时适度对农村小学进行布局调整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充分利用教育资源,集中办学,改造农村薄弱学校的一个有效途径。近两年来,各村孩子在学校全部实行了寄宿后,我们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还安装了寄宿生太阳能,把所有的爱全部献给了孩子们,让他们在学校享受到家的温暖,让他们的个性得到张扬,创办了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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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伙经营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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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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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厦门二手车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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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一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后进行交易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二手车交易除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外,还涉及到养路费、保险合同等的变更。

四、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充分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

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全面了解和查验车辆的状况、有关车辆的证明文件。建议买方亲自到车辆登记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不便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有信用和资质的经纪机构办理。

六、本合同所称的车辆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车辆保险单、购车发票等。

合同编号( )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 □公务用车 □营运用车 □ 其他 ;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行驶证:□有(证号 ) □无

年检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 ) □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 年 月) □无

交强险:□有(至 年 月) □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 ;至 年 月)

□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 ) □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 )

□无

3.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

缸数: ;发动机功率: ;

气囊: ;驱动方式: ;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

ABS: □有 □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 )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 □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 )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 □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第二条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 日内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 %(≤xx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二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万元,数量:_________台,总价: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2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后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3、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 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 逾期在_________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2 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台州市汽车经营行业协会或甲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委托服务备忘录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代办银行按揭

2、代办拍牌

3、代办上牌(含代办保险及代缴各类税费)

4、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约定如下:

、代办银行按揭。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2、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3. 保险费(注明险种):_________元,保险生效时间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2 购置税:_________元。

3.3 其他:_________元。

4、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元。

5、以上费用除代办劳务费报酬由双方约定外,按支付凭证向乙方结帐;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委托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车辆交接书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同意接受。

2、下列车辆项目(限于该型号车辆配套设置和使用功能)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反之打"×"。

┌───────┬─┬─────┬─┬───────┬─┬──────┬─┐

│( )外观及漆面 │ │(9)灯光 │ │( 7)电动电线 │ │(25)随车饰物│ │

├───────┼─┼─────┼─┼───────┼─┼──────┼─┤

│(2)内饰 │ │( 0)反光镜│ │( 8)cd│ │(26)│ │

├───────┼─┼─────┼─┼───────┼─┼──────┼─┤

│(3)转向 │ │( )轮胎及│ │( 9)收放机│ │(27)│ │

│ │ │备胎 │ │ │ ││ │

├───────┼─┼─────┼─┼───────┼─┼──────┼─┤

│(4)制动 │ │( 2)雨刮器│ │(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买卖交易,且不得自行翻印。

2、签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旧机动车买卖交易。签订合同前,当事人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注: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 ;初次登记日期: ;行驶公里数: 。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 货运、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他。

车辆状况: 。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 元;大写: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买方负责、卖方负责、。

买方应于 年 月 日在(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______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 。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 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提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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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参考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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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第五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四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第九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住所为:

甲: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为:

丙: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章程、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十四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五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第十六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七条、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八章、入伙、退伙

第十九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法律规定或者合伙章程、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四)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符合本章程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四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章程第十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七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八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四)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三十二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三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章程、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章程,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_____份,合伙企业留存______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____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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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培训班合伙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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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甲(姓名),男(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乙(姓名),男(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___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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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合伙转让合同_合伙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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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在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合伙人将原出资 万元(占合伙企业的出资额20%)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部分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起 黄力志 成为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认修改后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享有合伙人权益。

四、合伙企业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 合伙人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其他合伙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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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需要吊车临时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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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郑州市市金雀路188号出租给乙方,其中场地600平方及一间办公室,每月租金为2500元整。

2、乙方租赁场地用于存放商品车辆(含微型轿车)。

3、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建筑结构和用途。

4、本合同租赁期为年 年日止。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内起,甲方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租金自场地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5、租金每月交纳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当月租金2500元(二千五百元整)交付甲方。甲方不提供租赁发票,场地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场地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保证乙方商品车辆的安全;乙方使用中,调动车辆时需通知甲方,无乙方人员或调车单时,甲方不允许调动,晚上乙方可安排人员和甲方共同承担夜间安全。

8、甲方为乙方租赁的场地安装水、电表,在租赁期内,场地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9、合同期满1个月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乙方未续

10、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场地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当日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场地严重受损,或乙方承租的场地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其他损失,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对目标土地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出租权。本租赁合同是对目标土地唯一及排他的租赁。至本合同签署日止,目标土地未设置抵押权及其他影响乙方行使租赁权利的权利限制。

2)甲方保证目标土地符合乙方的使用用途,保证乙方以该用途进行相关报批手续时不会受到阻碍。

3)租赁期内如任何第三方与甲方就目标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产生纠纷,甲方负责抗辩及承担一切费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3.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不具时间限制的保证、承诺、责任或其它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该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如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中途解除本合同。任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退还乙方所缴纳租金。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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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青少年注意卫生的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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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同学们:

大家好!

皇皇华夏,集聚五十六个民族,孕育内涵丰富的人文资源;泱泱中华,谱写五千多年历史,创造出举世瞩目的文明成果。作为新时代的中专生,传承中华文明是我们神圣的历史使命,实现民族复兴是我们光荣的历史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校园内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推动安全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意识以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能力,倡导大家一起学习法制和安全知识。阿勒泰地区卫生学校团委特别筹划了“法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现面向全体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尊敬师长,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

二、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垃圾,不毁坏绿色植物;

三、诚实守信,以健康的心态对待作业、考试,让抄袭舞弊现象远离校园;

四、科学上网,不痴迷网络。合理利用时间,争做网络道德模范、文明使者和安全卫士。

五、遵规守纪,严格要求自己。不吸烟、喝酒;不进网吧、酒吧、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器材;不带手机进校园;不结交不良朋友;远离黄赌毒和邪教。

六、保持心理健康。平时有什么不顺心的事经常向父母、老师以及知心朋友交流倾诉;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欺负小同学,坚决避免以打架、斗殴等违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

七、举止文明。待人接物有礼貌,不讲脏话;校园内和公共场所不你追我赶、大声喧哗;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不在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乱涂乱画。

八、讲究饮食卫生。不到流动摊点购买零食,不吃卫生无保障的食品。就餐有秩序,不浪费粮食。

九、注意交通安全。放学后不逗留,有序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车辆;不闯红灯;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

同学们,细节决定成败,习惯决定未来。让我们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维护社会法制环境,为建设和谐校园,法治校园,担负起我们的责任与使命,把安全、诚信、有序写进青春的旗帜,让公平、正义、和谐构成校园文明的强音;让法治的火种,点燃我们成长的信念。让我们携手同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把安全法制要求内化为自身成长的需要,让法律长留我心,让安全常伴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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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注意安全保护自己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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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江南却终日穿行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喧嚣的声音堵塞了听觉。渴望放下一切,带着恬淡的心境,去聆听那生生被扣在教科书上的清雅江南。

最终走进了真正的江南,笼罩在茫茫晨雾之中,如梦似幻。没有排成长龙的汽车,仅有清脆的自行车铃声在薄雾之中穿行。行走在碧柳青草间,潺潺溪水奏出一连串美妙的音符。吱嘎作响的木桥架起两岸粉墙黛瓦的屋舍,在风韵悠远的流水之上奏出一曲特有的江南曲,简单质朴而又充满柔情。溪边,勤劳的江南女子正在浣洗衣物,明朗的笑声时不时传到对岸巷子。一派“小桥流水人家”的悠然意蕴。

信步走在狭长的巷子里,踏着青白的石板,听轻缓的步子在幽深的巷子里反复的回声。细指轻轻划过粗糙的墙壁,听斑驳的旧墙诉说一段陈旧往事。“吱呀”一声,一扇门打开了。一位鬓发斑白的老人很自然地将一盆水泼在门前。这样简单,这样质朴的气息正是江南生活的底蕴。

沿着枕河的巷子走,偶尔传来一些戏迷吹拉弹唱的声音,音响店播放着戏剧。老人将木椅搬出,坐在街角恬暖的日光里,闭上眼细听远处传来的悠扬而婉转的音韵。走得乏了,挑个就近的茶馆坐下,细细品味绿茶的清香。天井少女弹奏的《春江花月夜》与茶客们轻声交谈的吴侬软语夹杂在一齐,竟是那样和谐,令人陶醉。

傍晚,淡紫的晚霞笼罩着水乡。黑笠短褂的艄公们,摇着乌篷船归航了。青色的屋顶上袅袅的炊烟婀娜地舞动着,召唤着归途的人们。隔着狭长的巷子已隐约地听到了“吃饭了——”的亲切呼唤。人们搬出凳子、小圆桌,端着碗,坐在门边,边吃边谈着一天的辛劳与收获,欢声笑语在小镇上空盘旋、回荡……

没有繁华的景致,没有喧闹的人流,仅有在千年的岁月里,延续千年未曾改变的安宁。聆听江南,我听到了自然和谐与质朴纯真。愿在此刻任山川安然,年华静走。静静地聆听江南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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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旗下生活需要挫折讲话稿_生活需要挫折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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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七彩的,生活中有悲欢离合,有喜怒哀乐,生活不能平淡无奇,生活需要很多很多。但我觉得,生活最需要挫折

花朵绽放需要挫折。自古以来,文人雅士经常赞颂凌寒独放的梅花。人们也称竹、梅、松为“岁寒三友”。自然界中,有着千姿百态、色彩各异的花,它们大多选择春夏两季中争相开放,争奇斗艳。可是,唯独梅花选择在冰天雪地、滴水成冰的寒冬中开放。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正因为它有如此坚强的毅力,才能熬过冰冷彻骨的寒冬,在白茫茫的雪地中装点一点深红、艳红。它当之无愧的成为诗人画家笔下的精品佳作。如果梅花没有经历挫折,又怎能得到人们的赞誉呢?

成长需要挫折。在蝴蝶中,有一种名叫帝王蝶,它的翅膀十分鲜艳美丽,但它的成长却需要挫折。帝王蝶的在茧中蜕变,可茧仅有一个十分狭窄的出口,它想在空中振翅飞翔,必须先经过这个“鬼门关”。常常有许多帝王蝶因出不来而困死在里面。于是,人们怀着怜悯的恻隐之心,给帝王蝶扩大出口。可结果却适得其反,被帮忙的帝王蝶实现不了飞翔的愿望,只能拖着累赘的翅膀在地上爬行。原先,帝王蝶必须在破茧是打通翅膀的血管,仅有经过那“鬼门关”才能成为真正的“帝王”。如果帝王蝶没有经历挫折,又怎能成为蝶中之王,振翅高飞呢?

成功需要挫折。世界闻名的化学家诺贝尔,被誉为“世界__之父”。可他的成功之路却饱受挫折。为了研制__,他先后遇到了许多困难,如资金不足、找不着研制地点等。之后他的弟弟因失误被炸死了,他自我也瞎了一只眼睛。为了事业,他没有半途而废,凭着他的努力,最终获得了成功。如果诺贝尔没有经历挫折,又怎能取得成功呢?

爱默生说过:“挫折有一种科学价值。一个好的学者是不会放弃这种机会来学习的。”挫折使人提高、使人成长、使人成功,缺少挫折,生活将失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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