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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箱管理办法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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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2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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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值勤时间,由后勤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 保安应除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外,还应按《办公楼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情况。

第八条 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条 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十条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7.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每次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十一条 访客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规则

对于外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 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公人员及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第十二条 外来车辆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规定者,保安人员应即时纠正。

第十三条 除实际需要,禁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第十四条 火警事件处理

1.保安人员应熟记办公楼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2.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公司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五条 打劫被盗事件处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

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六条 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 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4.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 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七条 纠纷事件处理

1.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2. 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3.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4.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5.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6.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协助。 第十八条 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2. 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3. 及时报备领导。

第十九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形式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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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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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主动与主管领导联系作好工作安排。缺勤天数工资按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旷工者双倍扣除当日工资。

三、来校工作半年以后,可享受(不含教育局规定发放的补贴)因工作需要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学校发给加班补助,特殊工种可发放一定的劳保用品。

四、各类临时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按各岗位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作息。寒暑假原则上无休假,安排值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休息。

五、聘用期间,若本人因病住院,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凡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至辞退。

七、学校因工作变动需要辞退者,工作十年以上补发一个月工资。自动离职者,无论工作年限长短,学校不发任何补助。

八、每年年终,凡工作成绩显著、本人表现突出、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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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服务,窗口,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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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第2章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3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3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5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第4章应收账款交接第17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8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9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30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0条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1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1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2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3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4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5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6条应收账款交接后1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7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5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2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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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乡镇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卫生,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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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XX镇以问题、效益、需求为导向,注重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XX个,实现镇、村两级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镇一级,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建有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室、心理矫正室等XX个功能室,调解室配备XX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设有法律援助、综合服务等XX个服务岗,实行律师轮流坐班制,确保来访来电的咨询质量。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并实现视频监控点与省、市对接;正式启用人脸识别系统,畅通法律服务便民通道。各村居,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法律宣传资料取阅架、档案柜等,由“法制副主任”及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团队。重点打造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十有”标准抓好村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二是擦亮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推动“法制副主任”队伍规范化与服务精准化建设,采用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约的服务模式,由律师事务所负责组建服务团队深入村居开展法律服务,真实有效达到法治惠民效果。坚持“法制副主任”工作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主题活动,今年来全镇“法制副主任”共为村民提供法律意见XX条,审查合同份,调解矛盾纠纷宗,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宗。由派出所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走进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为学生讲解防拐骗、防校园暴力、防性侵、远离毒品等知识。利用警种系列漫画、教学动画、教学课件、课堂情节设置等多种方式,推陈出新促进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宣传。全面铺开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统一使用“法德讲堂”标识,为村民讲解有关“三农”、土地改革、集体经济建设、农村基层治理及乡村法德教育等法治内容。将镇文化公园打造成集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及休闲功能于一体的“无声法德讲堂”,让村民在生活中“抬头见法知德”。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法制副主任”为村民和“两委”干部讲解宪法修正案;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和“法治副厂长”到企业开展宪法知识宣讲;各中小学全面开展宪法晨读、“学宪法讲宪法”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公共法律服务小手册万余册,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开展法治宣传约XX余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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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wifi使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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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厅是我校举办各类学术报告、召开重要会议和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报告厅管理,保证其正常有序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受学校委托,负责学术报告厅的使用管理,未经学校办公室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学术报告厅的使用安排上遵循学校层面活动为主、兼顾学院、处室的原则。

三、报告厅的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单位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填写使用申请表)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第一报告厅、第三报告厅使用须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签字批准,第二报告厅使用须经综合科科长签字批准。经校办批准后,将表格送至图书馆二楼报告厅管理室,并请在会议前至少提前3小时联系报告厅老师对接准备,避免会议较多发生冲突,如不提前对接,责任自负。

四、使用报告厅的部门及人员应爱护报告厅的各类设施,自觉维护报告厅的环境卫生,注意用电安全,不在报告厅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等。在使用完毕后,要认真清扫报告厅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桌椅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具体如下:

1、禁止将瓜子、水果等零食带入场内;

2、禁止在场内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等危险物品,严禁踩踏座椅;

3、未经同意,不得在报告厅内随意悬挂或张贴横幅、宣传物等物品;

4、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场内各项设备,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5、控制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擅自进入并导致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控制室的设备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以便解决。

6、会议和活动开始之前,会议负责人必须按照申请表中的使用要求,检验厅内所用设备的准备是否齐全,效果是否满意,填写使用登记表,并与管理人员共同签字。

7.在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负责整理桌椅,清洁会场,由工作人员检查厅内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及卫生情况,待管理人员对卫生和设施状况验收并与会议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离开。

五、报告厅原则上不接待娱乐活动。

六、报告厅及设备属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原则上不针对有偿培训(包括二级部门承办的非校内的外借活动)或校外租用的培训、会议等活动开放使用。

注:报告厅所有设备与物品一律不外借。

校办报告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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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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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管理,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其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员居住的,均应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省、市、县进入本乡暂住的人员。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第四条 流动人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履行下列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历不明、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

(二)出租房屋必须具备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设施,提供的居住面积必须达到单独1人居住不小于5平方米、2人以上居住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的面积;

(三)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时内,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3日内带领或督促承租人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

关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拟暂住30日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四)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有犯罪嫌疑人的,应及时制止、检举或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督促承租人搞好出租屋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好各类传染病预防工作;

(十一)承租人退租后,应在3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出公安派出所。

第五条 流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二)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三)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续期或者申报变更注销;

(四)留宿他人的,应在24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拟留宿3日以上的,应在3日内向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发现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消除或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六)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检举、劝止;

古勒鲁克乡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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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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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 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 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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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解读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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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法》对财政票据使用主要有哪些规定的?

答:《办法》规定,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九、《办法》对财政票据核销有哪些规定?

答: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十、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怎么办?

答: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十一、我省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答:《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办法》,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xx〕1024号),明确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一是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做好相关制度规定的清理修订;三是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行为,着重规范票据印制管理、票据发放管理及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特别是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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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_入职培训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培训,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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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一、 目的

1. 使新入职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职责,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内部晋升员工,以下统称为新员工。

三、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权责及内容

1. 人力资源中心:

1.1 入职当天:带领新员工熟悉办公环境、公司规章制度、薪资福利、流程表单等,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详见《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1.2 入职15天后:进行新员工岗位入职培训面谈,了解新员工培训及学习进度、其它需求;

1.3 入职两个月内:组织《新员工培训班》,进行企业文化、职业化课程等现场培训及考试。

2. 用人部门:

2.1 新员工入职前:按照新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制定《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

2.2 入职15天后:进行岗位学习评估,并记录在《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上,交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3 入职3个月内:培训新员工岗位基本专业知识、技能,传授工作程序及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安排新员工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

四、 入职培训流程

1. 用人部门在员工入职前1天,按入职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学习内容及指导人员,制定《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并发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2. 培训主管在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介绍本部门同事及办公室工作环境;指导新员工在电脑上学习新员工入职培训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并在入职当天17:00,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笔试。

3. 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学习完《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相关内容后,按《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安排指导人员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4. 培训主管不定期对新员工入职学习进度进行跟踪,在员工入职15天后对新员工进行岗位面谈,了解新入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进度与需求;

5. 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人部门负责人及指导人员在对新员工学习进度进行评价,并在《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做记录,之后将表格交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归档。

五、 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1. 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部门必须按《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2. 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及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提前书面告知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3. 人力资源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学习卡》,对员工入职后的所有培训记录备案。

六、 附件

1. 《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2. 《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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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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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考核目的

根本目的:1、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与贡献,实现公司整体绩效的放大和提升。

2、为公司员工奖惩提供参考依据。

3、作为公司成员提高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手段。

直接目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分配、业绩提成、任务奖金和岗位异动的参考。

二、考核范围

创业投资担保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

1、公司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总经理助理

4、部门各部长

5、客户经理及后勤各岗位人员

三、考核原则

1、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重奖轻罚原则;

2、以定量的业绩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个人绩效目标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原则;

4、反馈与提升的原则:即把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并对完成绩效的过程进行指导。

四、考核组织和责任

1、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指导思想,广泛征求意见,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并予以组织实施。

2、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给各业务部门分配年度及月度工作任务,并根据考核办法对各部门月度及年度具体完成业绩予以考核。

3、分管领导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考核情况并提供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如实向财务部提供目标达成数据,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执行。

5、分管领导对考核结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负责,总经理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责任。

第二章 业务部门(前台)考核办法及奖惩操作方法

一、考核办法

以绩效为导向,对经营过程中可量化或可行为化的关键指标予以考核。

二、适用人员

前台各业务部门:包括大地拍卖公司、个贷部、融资担保部各部门、工程履约部(含各分公司及办事处)、投管公司。

三、考核周期:除大地拍卖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业务项目采用年度考核外,其余部门均执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四、考核操作办法。

单位 考核指标 奖励办法 处罚办法

融资担保部(1-6部) 融资收入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享受实际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0.5%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分按2%给予提成奖励。其中1%在年底给予奖励,剩下1%在解保后给予业绩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工程履约(含各分公司及办事处) 保费收入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到帐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3%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分公司和办事处,超出且实际到帐保费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础之上增加5%给予业绩提成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个贷部 保费收入 管理人员及内控人员: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2%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分按5%给予业绩提成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个贷部 业务员具体考核为:

1、完成目标任务,享受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

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除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还给予以下奖励:每递增10万元,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1、未完成目标任务,无基本工资,按实际业绩提成。

2、连续三个月无业绩,公司暂时冻结社保缴费,且由个人全额承担社保费用。

拍卖公司 标的物金额及所收佣金的比例。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底根据目标任务达成率予以考核发放,年底具体考核为: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一次性发放月度提取的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业绩提成;

3)按实际所收佣金____%给予奖励。

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份按____%给予业绩提成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0%,发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绩效工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则发放绩效工资总额90%,以此类推

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低于___%,调整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资金拆借业务收入及对外投资收益 由于投管公司某些业务涉及年底考核,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作为绩效工资,其中20%为月度指标考核,10%作为年底指标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月度指标考核(咨询及资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1)享受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业绩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3%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份按____%给予业绩提成奖励。 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标20%+年度考核指标1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本月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当月完成目标任务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标任务90%,则享受绩效工资的90%,完成目标任务80%,则享受绩效工资80%,以此类推。

2、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40%,调整岗位或降薪。

关于年度考核指标: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提成。

完成目标任务90%,发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绩效工资,完成目标任务80%,则发放每月所提取绩效工资总额90%,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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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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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仿制药申请人应当是药品生产企业,其申请的药品应当与《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一致。

第七十四条 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第七十五条 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

第七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同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已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自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受理之日起至作出行政决定期间,暂停受理同品种的仿制药申请。

第七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组织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3批样品,送药品检验所检验。

样品的生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生产现场检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同时通知药品检验所停止该药品的注册检验。

第七十九条 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验,同第五十四条规定,同时抄送通知其检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第八十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审查意见和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一条 同第六十五条,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综合意见,做出审批决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技术意见,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或者《审批意见通知件》。

第八十三条 已确认存在安全性问题的上市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决定暂停受理和审批其仿制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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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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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此制度

1 职责与分工

1. 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群众监督。

2. 安全办公室主管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3. 公司项目组负责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工业卫生“三同时”措施的实施。

4. 人事办公司负责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调整和医疗援助。

5. 铆焊部门负责放射人员、设备、设施的管理及探伤作业的防护与管理。

6. 公司所属工段负责本工段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 工作程序

1. 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1.1 安全办公室按卫生部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同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20xx]63号文件中附件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1.2 公司职业病防治程序见附录B《职业病防治工作程序图》。

1.3 各工段要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2. 申报的职业病项目的内容与要求

2.1 申报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内容

a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b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c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d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2.2 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中,公司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公司安全办公室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附录A)及有关材料。

2.3 公司申报后,因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在变更后15日内向上级公司安技环保部申报变更内容,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2.4 安全办公室应按本制度2.1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

2.5 工段安排生产过程中,应考虑粉尘、毒物、物理因素、射线等职业危害。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工人作业条件。尽可能采用单元舾装,减少密封作业,做好现场通风。

2.6 安全办公室对生产过程中严重危害职工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实施。

3. 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监护

3.1 人事办公室提供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就业前、离岗人员名单及在岗人员的变化情况。安全办公室根据人事部提供的情况制定年度健康体检计划。

3.2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的体检周期、体检项目、禁忌症以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等原则及其他要求按《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监护标准》执行。

3.3 经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确定为职业病人的,公司应及时上报上级公司安技环保部和劳动保险公司,积极安排治疗并及时向人事部建议调离现岗位,按《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4 安全办公室要建立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和职业病人档案,组织职业病人进行劳动鉴定工作。

4. 有毒有害作业点的管理(参见《有毒有害作业点监测管理规定》)

4.1 安全办公室掌握有毒有害作业现场情况,确定有毒有害作业点位置,以便准确监测作业现场的危害程度,采取整改和防护措施。

4.2 公司配合上级安技环保部组织现场监测。

4.3 根据监测结果,上级公司安技环保部发放的有毒有害警示和指示标识,本公司应在有毒有害作业现场安装,并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发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告知作业者本岗位所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如何做好自我保护和预防。

5. 放射防护管理

5.1 铆焊部门负责配合探伤工作。

5.2 探伤工作人员,在进行探伤作业时要遵守《γ/X射线无损检测施工管理程序》中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无损探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探伤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 监督管理

公司工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将员工提出的有关问题、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安技环保部和公司领导反馈,并根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与解决方案。

3 相关记录

附录A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表》由安全办公室保存,保存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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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外派人员管理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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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

第二章  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

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

2.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

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  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 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 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 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 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

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 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 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 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 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 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  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并代表公司行使股东相应职权(出席股东会时应取得公司的书面授权);

4.认真阅读派驻单位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其它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派驻单位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

公司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负责向公司报告派驻单位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

如未能及时向公司报告派驻单位存在的问题,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予以撤出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5.对派驻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第十一条 外派人员的权利:

1.按照派驻单位的《公司章程》,行使其相应的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

2.有权就增加或减少公司对派驻单位的投资,聘任、罢免派驻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

3.享受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薪酬、福利及各项补贴。

第十二条 外派人员的义务:

1.在职责及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

2.除经公司或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不得与派驻单位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外派人员应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派驻单位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和派驻单位利益的活动;

5.外派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在其辞职报告尚

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不能免除;

6.任职尚未结束的外派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对因其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外派人员应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要求作为行为的参照准则,对派驻单位在本人任职期间所通过的各项与本人职责相关联的决议和所发生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派驻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致使公司和派驻单位利益受损的,由外派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明确表明异议并记载在案的,可以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 外派人员须协助公司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对派驻单位进行内部监督和审计。

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在接到派驻单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通知后,凡会议涉及审议《子公司管理办法》中所列重大事项时,须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

未按规定报告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由此而给派驻单位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予以撤出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除《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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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销售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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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管理,保障日常办公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 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

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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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信息化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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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上午8~12,下午1~5。

二、迟到早退按50元每小时计算扣除工资(不足1小时按5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有事提前请假,未请假或未批准请假,算旷工一天,按工资二倍罚。

三、员工工作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班时间玩手机、上网玩游戏、聊天、睡觉、在车间不允许吸烟等,发现每次扣工资20元。

四、没事情做的时候,自已主动找事做,或要求安排,上班时间不作为的,扣工资每次20元。

五、下班前10分钟整理自己的工具,并按公司要求放在指定的地方,如发现乱存乱放的,扣工资每次20元。另及时搞好车间环境卫生。

六、售后服务,回公司必须带回售后服务单,若没有不计工资。

七、中午吃饭时间,必须打完卡统一吃饭,不打卡则按早退处理。

八、早上晨会由负责安排工作,有问题及时上报。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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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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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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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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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务人员准时上班,不能随意换班,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听音乐,少接打私人电话,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医务人员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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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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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根据蒙牛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制度。

一、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薪酬体系的宗旨,员工只有在认为薪酬系统公平的前提下,才可能产生认同感和高满意度,薪酬的激励作用才可充分体现。

2、竞争:公司想要获得具有真正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必须要有一套具有吸引力并在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系统。

3、激励:应通过薪酬体系来激励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的积极性。

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过高过低都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二、管理机构

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裁

副主任:执行总裁

成员:副总裁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事业部总经理运营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本方案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三、制定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后附《蒙牛资源集团公司岗位评估办法》)

四、岗位层级划分

1、集团公司的所有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技术类;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最新精编)(4个ppt12个doc)一类为除技术类的管理及其它所有岗位,其中技术岗位分为五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教授级;二层级(B):高级;三层级(C):中级;四层级(D):助理级;五层级(E):员级);管理及其它所有岗位分为七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裁级;二层级(B):总监级;三层级(C):部门经理级;四层级(D):部门副经理级层;五层级(E):部门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七层级(G):员级);

2、每类岗位层级分别为六个级差(A1、A2、……A6)。(具体见岗位各层级基本薪酬评估系数表1-2)

3、按照《蒙牛资源集团公司岗位价值评估办法》,结合岗位说明书,采取自评、上级测评、薪酬管理委员会三方汇评的办法,确定各岗位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分数)排列放入岗位层级表中。

4、本方案中技术类岗位人员指现从事各类技术工作人员且具有技术类资格、职称证书。(教授级、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或者从业资格证书)

五、薪酬组成

1、薪酬组成:岗位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职务消费+各类补贴。

2、岗位基本工资、职务消费、各类补贴按月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参见《绩效考核手册》),非生产、营销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兑现,生产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兑现,副经理以上人员(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按季考核、年底发放。

3、对于新增设岗位,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确定薪酬层级及薪酬标准。

六、岗位基本工资

1、确定薪酬层级系数。根据岗位价值的分数计算出所有层级的相对系数。

2、确定薪酬基本单元值。根据薪酬层级系数及集团公司上年度薪酬水平、外部薪酬竞争性和内部薪酬的激励性确定层级薪酬基本单元值(K),各个层级的K值不同,分别为有五层、七层A、B、C、D、E、F、G,各个层级的K值,为K1、K2……K6.

3、岗位基本工资的确定。薪酬层级系数×薪酬基本单元值=本岗位薪酬标准(具体系数K值见附表)

七、岗位绩效工资

1、依据公司上年度经济效益来确定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后附表)

2、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分为杰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级别。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手册》。

八、职务消费

副经理(中级技术)以上人员都可享受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包括: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其它费用。

依据各岗位的性质及业务范围来确定各岗位职务消费。

九、补贴及福利

1、司龄补贴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20元/月。

2、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20xx年后不再增加。

3、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集团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

4、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1000元/月以下,二档为1000-4000元/月,三档为4000元/月以上。津贴每月据实发放。

5、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集团公司执行者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6、工作地点与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员工享受月伙食补贴150元;各分子公司的伙食补贴可参照集团公司标准由各分子公司自行决定后,报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办公会审批通过。

7、女工卫生费为20元/月。

8、需值班的特殊部门按实际考勤(每天1人并规定值班时间)计算,值班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基本工资计算。计算公式:日值班工资=日基本工资/8小时*日值班时间

9、年终效益奖金由执行总裁办公会确定。

10、年度累计请假1个月的员工,不享受效益奖金。

十、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的薪酬为该岗位岗位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3、新入职大学生试用期待遇,双学位900元/月;大学本科800元/月;大学专科760元/月。

十一、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集团公司绩效考核手册》。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员工在相连的两次绩效考核之间的月份发生岗位变动,如在新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两个月,则以新岗位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的考核结果,否则,以原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考核期考核结果。在考核期结束时依据考核结果补发绩效工资余额。

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部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级别,从调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计算。

十二、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30天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10日。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本人月基本工资(不含绩效工资)的80%支付。

B、探亲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C、婚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D、护理假:(配偶分娩)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E、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F、公假:(参加各类考试)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

G、哺乳假:享受社保部门支付的生育金,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H、工伤假:按劳动鉴定委员会结果执行,公司不再另外支付工资。

I、普通病假:经营管理月累计请病假二天内不减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J、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医疗期间(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若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权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原则上可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企业产品价格策略综述(最新精编)(13个doc25个ppt):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c)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

(d)医疗期在三个月以下时,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十二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以下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

K、事假:月累计超出二天以上按日减发岗位基本工资。针对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执行总裁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十三、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一)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二)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十四、薪酬保密

1、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股份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2、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3、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专员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

4、各事业部、分子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保密工作按以上办法执行,生产、销售人员除外。

5、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十五、本方案自发下之日起执行。

十六、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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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wifi使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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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为创造优良办公环境,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办公环境的制度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环境规范

一、 办公区域:

1、办公桌: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保持工作环境和办公桌面的整洁,文件必须尽快归档。

办公桌面除电脑、饮水杯、电话、文具(必须放置于笔筒内)、文件筐、相框(不超过1个)、名片盒、装饰品(两个以内)、小型植物(一盆)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人离开座位半小时以上应于离开前将桌面收拾干净。

办公桌面文件筐必须经常整理,将过期或无效文件送档案室存放,文件筐内不允许放置个人杂物或食物等。

垃圾篓应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保持办公设备清洁,主机和显示屏的正面、背面、送风口无污垢,主机上不放置书籍、杂志、纸张等物品。

2、个人物品:个人的参考资料(文件夹、书籍、手册等)、文件卷宗(各种信息、草拟的文件材料等)、空白稿纸等文具必须收到个人储物柜中;

私人物品如提包、背包、饭盒、食品、洗洁精、化妆品等应放入个人抽屉,不许摆放在办公桌面、电脑机箱或公用资料架上;

3、墙上不能随意张贴图片,更不准乱写乱画;办公区域内各种绿色植物员工应自觉爱护,不得随意撕扯、挪动、浇水、施肥、涂画,以免损坏。

4、下班前或加班后,员工应清理桌面及办公环境。关闭电脑和显示器电源,将座椅推入办公台下或排列整齐。最后离开的员工应负责关闭本办公区域的照明、饮水器和空调。

5、会议室的使用部门或个人应负责清理桌面整洁,将会议椅排列整齐,会议结束关闭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空调。

6、员工公共使用的办公区域,例如:门口区域、交流室、接待区等区域,必须注意在使用过程中不随意丢弃物品,使用之后将区域内物品及设备摆放整 齐,

二、员工环境卫生行为准则:

1.员工早餐必须在9:30之前吃完,用餐后桌面不允许堆放剩余食物,需保持用餐桌面干净整洁。休闲及用餐完毕后,应及时将餐盒、纸巾、饮料瓶、食物残余等垃圾放置于指定食物垃圾桶里,不允许丢弃在办公区域的垃圾篓、桌面或地面。

2、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办公室内24小时禁烟,严禁在室内吸烟。如客户要在室内吸烟,应礼貌制止,并说明公司规章制度;吸烟请到公司外走廊区域。违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次罚款。

3、饮水机及周围必须保持清洁。饮水机旁垃圾桶严禁倒残余剩饭剩菜,违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约是公司提倡的美德,每一位员工务必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杜绝浪费。

5、各部门下班后必须将区域/部门内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关闭;关闭电脑的时候必须同时关闭主机和显示屏的电源。

6、每周末对所辖区域的物品、设备、空间做整理及盘点,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顿,将不允许放置或不经常使用的物品、设备等进行处理。

第三条 检查、评比与奖惩

1.人事行政部每周不定期对办公环境进行抽查。

第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签署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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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集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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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总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分厂厂长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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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办公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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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资金支出安全,并能尽量减少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财务支出审批程序

第二条生产性支出。在既要满足生产的正常需要,又要在库存合理的前提下,根据签订的购货合同和月初经审批同意的用款计划,购买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生产用物资。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款,根据发票和入库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主管复核后方可报销(在预算范围之内)。

第三条非生产性开支。办公用品、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置,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管理,各部门不得自行购置。否则费用自理,不予报销。办公室根据部门批准的申请计划组织购置,办公室主任、总会计师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对外投资统一由公司本部开展,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许从事任何对外投资。对于50万元以下短期投资款项的支付由总会计师、总经理联签;50万元~20xx万元的短期投资由总经理会议决定,报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核准;20xx万元以上的短期投资必须由董事会决议后实施。对于长期投资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即可投资;投资金额在500万元~20xx万元,投资方案必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投资金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必须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在建工程项目开支。公司下属各部门(包括下属分店、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时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拟新建或改造项目的职能部门要对拟投资项目提出立项建议书,立项建议书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下属各店为店总经理批准),即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而后由项目小组(由各分店或子公司的总经理、财务部主管、公司资产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及财务部组成)进行集体讨论。讨论通过并会签后,根据拟投资项目概算总额与公司所规定的核准权限呈报不同的职能部门。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具体核准权限如下:

3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由各分店总经理、财务部主管、本部基建工程部及资产管理部组成的项目小组会签后即可实施;3万元~50万元的在建工程项目还必须在上述小组会签后报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联签;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上述会签及联签后,还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才能实施。

财务部门根据合同规定,按工期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时,由客户写出申请,项目小组和设备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财务部审核,其款项的支付,3万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总经理签字,3万元~50万元应由公司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超过50万元时,还应报董事长核准。在建工程尾款(工程尾款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的结算须在审计部门审计及监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后,才能付清全部价款。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及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一)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在预算范围之内,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5000元以下,则由各分店(或分公司)拟使用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报各分店(或分公司)的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决定是否购置,而后报各店(或分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购买;对于单位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在履行上述程序后,报经公司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方可购置;对于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在前述审批基础上,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和加签。

(二)公司本部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在预算范围之内,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下,则由拟使用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决定是否购置,而后总经理审核审批,最终必须由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方可购置报销;对于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在前述审批基础上,必须由董事长审批和加签。

第七条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日常费用报销程序。

公司本部报销的审批权限:对于一次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批准;1000元以上至1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核批准;1万元以上至3万元,必须由总会计师和总经理联签;超过3万元,则必须由董事长加签。

第八条工资的支付: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工资由所属的人事部门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经分店(或分公司)总经理、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支付;公司本部的工资开支,工资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由财务部负责核发。

三、其他事项的审批权限

第九条暂借款的审批。由于业务需要,因公出差或购买货物需预支现金的,预算内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部部长签字批准,1000~5000元由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批准,5000~10000元由总经理批准,10000元以上由董事长批准。所支付的现金,前款没有结算清的,一律不再借款。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借款,预算范围内5000元以下一律由各分店(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5000元以上的,必须按照上款要求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担保合同由财务部起草,经法律部(或法律顾问)复核,按公司有关程序会签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对外担保(抵押)500万元以下的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方可提供担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担保(抵押)事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方可实施。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许对外开展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银行借款的审批权限。借款金额在20xx万元以下的,由财务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并由董事长批准;20xx万元~6000万元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借款;超过6000万元,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借款。

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许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借款。

四、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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