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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入团时间【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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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中生入团申请书范文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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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我是高x(x)班的王,也是团校的学生,经过一个月的学校校团的学习,我对共青团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共产党领导的一个先进的青年组织,更是广大青少年学习共产主义的“大学校”。更是中国共产党有力的后备军,为祖国培养出了许许多多的先进青年。

现代青年应该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人类社会创造的成果,抵制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思想的侵蚀,努力的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涵养。我们要坚信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我们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修养,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我们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共青团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毛泽东思想、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目的就是为把中国建设成为民主、富强、文明的现代社会主义国家而一直奋斗。

作为一个21世纪的先进青少年,我们应该经常自我批评,努力的改正自己的缺点,团结同学;继承共产党优良的传统,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努力的树立和开放社会发展思想的新观念,坚决抵制不良作风,同一切违法犯罪作斗争。学会接受国防教育,增强自身的国防意识,努力的履行好保卫国家的义务;向人民群众学习自身的不足,团结同学、共同进步,听老师和家长的话,不做一个学生应该做的事情;积极完成团组织安排下来的所有任务:坚定不移的实施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阶段的路线,团结并带领广大青少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社会进步,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我会坚决的遵守团的章程,积极的参加团组织的一切工作和活动、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努力的学习毛泽东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还有“三个代表”的思想;先进我已经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团章程的知识。我更加会努力的学习科学和文化知识,努力的不断提高自己,为以后为国家的贡献做出努力。我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纪律,努力的去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我会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请团组织批准我的入团申请书,不管这次能不能加入光荣的共产主义青年团,我都会继续努力,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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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入团申请书1000字模板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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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您好!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愿意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青团的事业贡献我全部的力量。

在我还是优秀少先队员的时候,我就听说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上高中以后,我一定要加入到中国共青团中去,这是我儿时的理想。现在我已经是一名高中生了,我应该为儿时的理想奋斗了!

中国共青团是一个先进青年的组织,是党的好帮手,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行动指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它团结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不仅如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共青团团结广大青年创造了无比辉煌的成就。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团组织,热切希望能为祖国、为人民、为团做出一份贡献,哪怕微不足道。在学习上勤奋刻苦,做好榜样,在班里,我无论承担任何任务,都积极负责,力求做到。纪律方面,我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在校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尊敬老师,团结、帮助同学。在生活中,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培养独立自主的能力,在家能够经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尊老爱幼。今后,我会更加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刻苦磨练和提高自己,认真学习,陶冶情操,锻炼体魄,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团组织的考验。

我向团组织申请:如果我被录取了,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用力求优秀的态度来完成团教给的任务。并且决心维护团组织的一切利益,遵守团的章程、遵守纪律,做一个先进团组织的好成员。继续把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繁荣昌盛的祖国为己任。

我是高X(X)班的学生,加入中国共青团一直是我的夙愿。我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先进的青年,符合了团的要求标准。因此我恳求团组织认真考虑我入团的愿望。我将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做一名优秀的团员。

如果团不录取我,我会认真进行反思,参照团员的资格条件,寻找自己的不足,努力补足自己离共青团员标准的差距,继续为下次入团作出充分的准备,直到团组织认可我,吸纳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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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普通产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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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

代理会员: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

代理会员: 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 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该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职工安置方案甲方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任选一条)

(一)乙方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

(二)乙方不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

(三)甲方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

(四)其它:

第三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 (任选一条)

(一)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二)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三)其它:

第四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二)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任选一条)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账户;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将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_____ %(不低于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账户,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付清,并提供担保。

第五条 产权交割

(一)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清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 批件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

第六条 转让税费负担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______________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 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五)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 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 法实现的。

(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 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

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按下 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 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交易基准日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乙双方代理会员各执一份,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印章)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产权交易所(法人印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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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入团申请书范本500字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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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团组织:

我是高一x班的_,在班里任职_,成绩在班上排中等,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加入共青团是一件光荣的事。

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支部组织是一个先进的集体,能成为团支部的人都是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新青年。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她领导着青年,培养出先进的青年,使一批又一批的人才涌现,加强民族的自尊,使青年们认识到只有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社会主义强国,才能成为新一代强国。因为团是党的助手,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她时刻代表着我们年轻的一代奋发向上、敢于斗争、永于拼搏、自强不息。

虽然我没有上过团课,但对共青团还是了解一些的: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先锋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军,还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高中校。团员要积极上进,热心为大家服务,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共青团委是中学最主要的组织成分。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品质的高中校。

正是如此,我应该争去加入共青团。

我向团委申请:我一定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及早加入共青团,请考验,请批准。如果我被批准了,我决心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工作,做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模范作用,为“四化”贡献力量。

团支部如果让我加入共青团这个美好的大家庭,我会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完成团交给的任务,我不但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而且要做一个有纪律性,组织性的中国共青团员。

并且决心维护团组织,为团组织争光,为校争光,为国争光。在成绩上,我会加把劲,提高自己的成绩。做一个模范的共青团员。

万一这次未能评上,我会找出不能入团的原因,努力纠正错误,当这次是团组织对我的考验,如不能评上,我决不会灰心,下次再继续努力。

希望团组织认真考虑和审查我,给我一次机会,加入团的大家庭,为团作贡献。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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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普通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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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拟定由乙方向其供应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一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此产品购销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品名、规格、价格及数量:

__。

二、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__。

2、交货方式:甲、乙双方(或代表)现场验收交货。

3、交货时间:按甲方工程进度交货。

三、货款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订金人民币肆拾万元(小写:400000元)整。

2、甲方按月支付当月总货款的100%。

3、供货结束后全部剩余货款一次性结清。

4、订金和货款以现金(或银行打款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结算帐户为:开户行:珙县工行新桥街支行,户名:珙县树每预制厂。

四、甲方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到达甲方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卸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有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付清乙方货款的责任。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组织生产的产品,甲方不得退货。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工程进度按时供货,承担上车和运输等相关费用。

2、若有产品因运输原因造成的损坏,和有不合格产品,乙方应予以甲方退(换)货。

3、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申请宜宾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该仲裁为一裁终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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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普通住宅购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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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

买受方:

一、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1.1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其他

1.2交易房屋坐落于区路弄号室以及其附属的号车位;

1.3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室厅卫;

1.4权利人;

1.5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字第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室内装修情况:

1.7附属设施、设备;

1.8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利人;贷款余额:约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乙方首期房价款由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乙方承担

1.9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否□是

1.10其他约定事项;

二、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____元整。

三、买房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____元整。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3.2.1首期房价款____元。

如需用于偿还贷款的,乙方应与买卖合同签订后且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替甲方支付至甲方的抵押房款还款账号,如有剩余转付甲方,如果不足甲方自行补足,并应该由甲方办妥该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续。

如甲方自行筹款还清贷款的,乙方应当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在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甲方自行筹款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如该房屋没有抵押,首付款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日支付支付给甲方。

3.2.2第二期房价款____元。

乙方自筹资金支付的: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收到收件收据回执当日,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乙方银行贷款需要支付的,由乙方的贷款银行支付,房款期限以银行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前办妥,否则视为申请贷款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乙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或者向甲方补足贷款不足部分。

3.2.3尾款计人民币元,应当于办妥交房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如需担保户口迁移的,应当于约定的户口迁出日付清尾款。

3.3其他:

3.3.1、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管理费押金、电话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限电视申请费、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要名费由乙方承担。

3.3.2、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3.3.3、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3.4、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3.3.5、如3.2.2款项所述乙方的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送件当日将其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签订正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可,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

五、双方约定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六、双方约定应当与过户后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并应当办妥该房屋的维修基金、水电煤气以及有限电视的过户手续。

七、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户: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盖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买卖方:

代理人: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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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入团申请书高中优秀范文1000字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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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学校团委:

您们好!

我是一名高一的学生,自从上初中以来,我就对团有了很大的好奇心。我一直以来的希望就是入团。从出一到现在,在这几年间,我通过对团和团章长期的学习,我已经对共青团有了很深入的了解。而我对入团的心就更加热切了。

因为共青团是一个属于青年人自己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助手和后备军,是一个有纪律的组织,因此我争取加入共青团。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品质的大学校。我已经认识到作为一名跨世纪的青少年,就更应该积极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要从现在开始不断地锻炼自己,为祖国的将来而积极奋斗。正是如此,我更应该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

我向团委申请:我一定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及早日加入共青团,请考验,请批准。如果我被批准了,我决心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工作,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模范作用,为“四化”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为祖国的未来继续努力;但是,如果我未被批准我也决不会灰心,我会继续努力,继续磨练自己,积极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水平,符合共青团的要求,继续接受考验,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迎合祖国的未来建设继续努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青年中的先锋队,是接受共产主义教育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忠实的后备力量,在它的帮助教育下,我们能够成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有知识、守纪律,体魄健壮,勤劳勇敢,朝气蓬勃,不怕任何困难的共产主义接班人。

我决心,加入团后,真正起到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学习,积极帮助和团结同学、尊敬老师,关心班集体的各项工作,争做班集体的“操心人”,协助班主任老师做好班集体的工作,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

希望团委组织可以批准我的申请。我随时准备着迎接新的挑战,我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所说的一切,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做到的!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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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入团申请书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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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团组织:

我是一名高一xx班的学生,自从上初中起我就对团有了极大的好奇心。我一直以来的希望就是入团。因为共青团是一个属于青年热播自己的组织。从初中到现在,我通过对团的长期学习,我已经对共青团有了很深入的了解。而我对入团的心就更加热切了。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组织,是党的可靠的有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歇息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的大学校。我已经认识到一名跨世纪的青年,就更应该积极加入中国共青团。我要从现在开始不断的锻炼自己,为中国的未来而积极奋斗。正式如此,我更要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

在班里我是一名生活委员,工作中我凭借这细心与真诚一直努力工作,并且在我担任这份工作期间的到了学生和班主任的好评。前段时间我还参加了学校的“农运会”在这次活动中我学到了很多,并且今后我也会较劲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向上,我甚至作为一名团员应该处处起带头作用,为身边的普通同学作曲好的榜样,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写了这份入团申请书,希望团组织考验我,我一定会耐心的接受考验。

我一定会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及早入团。如果我陪批准了,我一定会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的义务,参加团的工作,作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到模范作用,为“四化”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为祖国的未来继续努力。但是如果没有批准,我也不会灰心,我会继续努力继续磨练自己,将具体到自身的到的文化水平,符合共青团员的要求,继续接受考验,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迎接祖国的未来建设而努力。

希望团组织可以批准我的申请。我随时准备这迎接新的挑战,我会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说的一切,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做到的。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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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高中生入团申请书300字范本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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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团组织:

我是一名高二生,我特别想加入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全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她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的,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我已经认识到作为一名跨世纪的青少年,就更应该积极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要从现在开始不断地锻炼自己,为祖国的将来而积极奋斗。正是如此,我更应该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

望组织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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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个人普通住房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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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属于其位于 的整栋楼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 个月,自 起至 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2、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7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整(人民币¥整),乙方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以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转账凭证作为交易凭证,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当月房租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租金未含税。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于15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用、清洁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时足额自行交纳上述费用给相关单位。

第六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加建其他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乙方不修复或赔偿的,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在合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合约中规定的房屋,都必须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后,方可在约定时间进入。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查看房屋的要求。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因征收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支付乙方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乙方对转租他人的房屋未起到监管责任、导致出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2)恶意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存在消防隐患,未能在甲方或消防部门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改正。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未按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交还的,甲方可强制其搬迁。

2、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移交验收,存在恶意毁损缺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购买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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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300字高中生入团申请书通用范文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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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共青团组织:

您们好,我是一名学生,我从小就受到革命先烈和先进团员党员的影响,心中极为敬仰,我志愿加入共青团!

自进入高中以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便成为本人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随着愈来愈多同学的入团,我惊喜地发现:共青团是我们初中真正的组织。它犹如我们的兄长、同学、朋友、老师。为了能做到一个合格的团员,我积极的向班里的团员们看齐并虚心向他们请教,以一个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的各项项目,支持团组织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家里,我也已基本做到帮助家长分担部分家务、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无需麻烦父母。

如果我被选入了,我会积极为团作出贡献。学习团的基本知识,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同时也要遵守团章的规定,维护团的荣誉。相信我,我一定会做到的。

希望团组织能让我进入共青团,让我参加进这个大家庭,为我们的共青团贡献出自己的一点点光和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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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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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时间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的规定,是买卖 合同一章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的权转移的时间。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这从本条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各国对此问题也同样允许当事人自由作出约定。例如,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7条的规定,在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即所有权何时转移于买方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401条也规定,货物所有权可按当事人明确同意的方式和条件从卖方转移于买方。大陆法系各国民法或者商法也都确定了允许买卖双方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本条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对此问题的态度应当是不言自明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目前主要指的是有关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法定手续后,才能转移,如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等。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律要确定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这也是法律应当承担的功能。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有关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就要适用这个一般性的原则。本条的主旨也即在此。

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以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要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对于特定物,其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对于种类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理由是对于特定物,如果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对该物仍有处分权,可能发生出卖人另行出卖等损害买受人利益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况。而种类物为可替代之物,买受人不必担心标的物取得问题。后来起草民法通则时认为,尽管规定特定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具有稳定买卖关系和保障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作用,但是买受人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并不能取得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不仅不能实际利用标的物,反而在承担与所有权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加重了其承担。规定特定物自合同成立时起所有权转移买受人并不一定能起到保护买受人债权的作用。因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交付之时。

本条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确立的原则,因为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这一原则在合同实践中并不存在问题。合同法如此处理,也是保持法律稳定性、连续性的需要。

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国外立法中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有特色的有以下几种:

(一)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

在英国的货物买卖法中,货物所有权的问题与货物的的风险承担、对货物的保险利益以及发生违约时可能采取的救济方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区别特定物的买卖与非特定物的买卖这两种不同情况,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加以规范。

1.特定物的买卖。前面提过,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则法院可根据合同的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订约双方的意图。一般来说,法院应依据的规则是:(1)凡属于无保留条件的特定物买卖,如果该特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的状态,则货物所有权在合同订立时即转移于买方,至于付款时间或者交付标的物的时间是否在其之后,则是无关紧要的。(2)如果卖方还要对货物做出某种行为,才能使之处于可交付的状态,或者该物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状态,但卖方仍须对货物进行称重、丈量、检验或者其他行为,才能确定价款,则要等到以上这些行为完成并在买方得到有关通知时,货物所有权才转移于买方。

2.非特定物的买卖。非特定的货物通常是指仅凭说明进行交易的货物。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凡属于说明买卖未经指定或者未经特定化的货物,在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其所有权不转移于买受人。所谓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一般地说,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卖方以把货物运交买方为目的而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而又没有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则可以认为卖方已经无条件地把货物划拨于合同项下并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

美国在此问题上不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买卖。统一商法典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把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以前,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于买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应当于卖方完成其履行交货义务时转移于买方,而不管卖方是否通过保留货物所有权凭证(如提单)来保留其对货物的权利。因为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一般只起到担保权益的作用,即以此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担保,但这并不影响货物所有权按照该法典的规定转移于买方。可见,美国确立的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标准的。

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主要应当区别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1.货物需要卖方运交买方。当合同要求或者授权卖方将货物发送给买方,但并未要求卖方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时,所有权在交付发运的时间和地点转移至买方。当合同约定在目的地交货时,所有权在卖方于目的地提示交付时转移于买方。

2.不需要移动货物即可交付的。有时卖方可能已经把货物交给第三人保管,如已把货物存入仓库而让买方到指定的仓库提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应当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卖方交付凭证时转移于买方。如果合同订立时货物已特定化,且无需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合同订立时转移于买方。

(三)德国民法典的规定

德国法认为,所有权的转移是属于物权法的范畴,而买卖合同则属于债法的范畴,买卖合同本身并不起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效力。依照德国法,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如让与动产的所有权,必须由所有人将物交付于受让人,并就所有权的移转由双方成立合意。在卖方有义务交付物权凭证的场合,卖方可以通过交付物权凭证(如提单)而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如受让人已占有此动产者,仅须让与所有权的合意,即生效力。但是,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或者变更的,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四)国际条约

对买卖合同影响最大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条规定,该公约不涉及买卖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公约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买卖合同对第三人货物所有权产生的影响等问题,一概没有作出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关于所有权转移问题的法律分歧较大,不容易实现统一。所以,在拟订公约的过程中,各国代表都不同意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作任何具体规定。

(五)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惯例中,只有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关于cif合同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条件作了规定。该规则至今仍然沿用。其他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都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根据《华沙—牛津规则》第6条规定,除卖方依据法律对货物享有留置权、保留权或者中止交货权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就是卖方将有关单据交到买方掌握的时刻。这里的单据指的主要就是提单。虽然该规则只是针对cif合同的特点制定的,但一般认为这项原则也可以适用于卖方有提供提单义务的其他合同,其中包括c&f合同与卖方有义务提供提单的fob合同。

由以上介绍可以看到,国际上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这个重大问题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各国的规定都受着本国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法律背景的影响。我国合同法对此问题在参考借鉴其他国家规定的同时,根据我国的情况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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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高中入团申请书200字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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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团组织:

您好,我是来自xx年级xx班的,我申请加入共青团,共青团组织在我心中是一个极其优秀的组织,我渴望能加入它!

加入共青团象征着一种荣誉,只有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才能够成为其中光荣的一员。它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青少年最神圣的组织,是祖国的接班人成长的地方,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名义玷污他。

小时候,望着妈妈中学时曾佩戴过的团徽,我的心中如大海般澎湃。多么神圣的团徽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组织啊!

作为一名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跨世纪青少年,我对共青团有着深深的向往,渴望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加入这个青少年的先锋组织。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 “我们是共青团员。”这句话的召唤让无数的年轻人为了自己的崇高理想而奋起。

我准备时刻以一名共青团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一个积极向上的理想来武装自己,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争取早日做一个合格的共青团员!

加入了共青团,我会更积极向上,争取向党组织靠拢,让自己成为思想上的强者。

请团组织对我进行考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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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8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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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第二节 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第二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六章 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 范本中“[ ]”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 )”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 ]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 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 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第五条 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 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 ]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 ]、[ ]、[ ],共[ ]人。其中[ ]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九条 本协议的签订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事务所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境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等],或者加入[国际网络]。

第十一条 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事务所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等,并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事务所的宗旨:[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较高诚信道德和专业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和国际化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第十五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包括:

[(一)审计等鉴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查企业财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供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提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内部控制、低碳减排、投资绩效、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鉴证服务;基建预决算鉴证审核;司法会计鉴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鉴证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控制、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等会计管理咨询服务;代理公司注册;代理报关;代理招投标;代理记账;代理企业进行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培训财会人员;其他会计咨询与服务业务。

(三)受托管理与事务所业务相关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

(四)担任企业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提供破产管理相关事项的服务。

(五)委托人委托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起草本条款)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十六条 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作为合伙财产保证,并就保证方式、保证金额等作细化约定)

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可以担任本所的合伙人,事务所持有合伙财产份额前5位的合伙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若合伙人同时具备多种执业资格,该合伙人只能以一种执业资格身份入伙。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约定合伙人的设置及出资)

第十八条 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 本协议签署(一个月内)或新合伙人入伙后(一个月内或按约定期限分期)]缴足。事务所应于成立或收到新合伙人出资后[十日]内给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九条 事务所应建立并完整保存合伙人名册。

第二十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伙人出资额的增减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于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注:事务所可就增减资的决策、程序、份额分配等相关事项作细化约定)

第二十一条 事务所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事务所财产。

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以本协议第二十二条以外的个人财产设定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同意与否的程序,可进行细化约定)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视同同意转让。

(注:事务所也可不约定优先受让的权利,以保障事务所能吸引新入伙合伙人;或约定当同意转让的合伙人达到一定比例时,优先受让的权利应当放弃。)

第四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人条件

第二十六条 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注:转制过程中新成为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应当符合该款条件;转制前已经是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不受该款规定限制,但在转制前3年内受到暂停执业半年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得担任转制后事务所的合伙人)

3.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4.成为合伙人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事务所的决定;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6.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其他法律允许成为事务所合伙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2.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最近连续5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

4.该类合伙人人数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20%;

5.该类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不得超过事务所合伙财产的20%;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注:事务所可以作出65周岁以下的约定);

7.该类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8.其他条件(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约定执业年限、执业胜任能力等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拓展和储备人才的需要,选聘符合规定条件的候备合伙人(或称为“授薪合伙人”)。

(注:候备合伙人不对事务所出资,不以合伙人身份承担事务所经营亏损,在从事对外业务活动时不得表明其为事务所合伙人。)

第二节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需要发展吸收新合伙人。吸收新合伙人,须经[2名合伙人推荐]、[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入伙协议签订后即成立并生效或于约定的生效条件成立时生效。

第三十条 新合伙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述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原合伙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各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向新合伙人告知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认为必要,可对事务所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的入伙出资额及其权益比例。

(注:各事务所可约定新合伙人入伙的出资额确定方式)

第三十二条 新合伙人依照入伙协议及新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依照本协议第五十五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伙人(指发起设立时的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 ]年内,除本协议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规定外,不得主动提出退伙[或转让财产份额]。

(注:各事务所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第三十四条 在合伙协议约定的事务所存续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 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 其他合伙人不愿意受让其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也不同意其对外转让的;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特定事由[如:];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同其他合伙人在事务所管理及合伙人权益分配上存在严重分歧;]

(六)其他可以退伙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退伙,特定事实发生之日为退伙时间:

(一)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依法转让;

(五)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合伙人资格条件。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三十六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根据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注:不正当行为,指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

(四)违反本协议及事务所规章制度,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严重后果;

(五)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六)不按规定参加职业后续教育;

(七)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按退伙处理,除名生效的时间为退伙时间。

第三十七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达到协议约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除名情形且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应当退出合伙的。(注:事务所可对该事项的提起程序、理由作出细化约定)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合伙人具有前款所列情形时,应书面向事务所提交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申请的,合伙人会议将按相应程序形成决议,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休保障条款。](注:事务所可以约定合伙人退休后在[5]年内按一定形式领取退休补贴)

第三十八条 退伙合伙人在退伙前,应当根据本协议及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如下事项:

(一)清偿[书面允诺清偿]合伙期间应由其承担的债务;

(二)分担[书面允诺分担]合伙期间发生的事务所亏损;

(三)完成业务交接,包括对已结项目完成归档手续,对未结项目作出情况说明等;

(四)其他应当完成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列举)

第三十九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事务所财产少于事务所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 分担亏损。

第四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应在[三十日或约定的期限]内进行结算并向退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

对于原出资,原则上以现金[一次性]退还;对于合伙形成的财产,以现金或约定方式[ ]年(月)内退还。分次及分期退还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的利息。

(注:事务所可约定合伙人退伙时不可分割的财产类型,如:商誉、注册商标等)

第四十一条 在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下,应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风险基金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决议处理)中其应占份额进行结算,价款归退伙人所有。但对被除名的合伙人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该价款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因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的合伙人,按其实际履行的出资部分相应取得退伙价款。

(注:各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伙时财产的结算事则)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价款应退还给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价款的计算办法,与第一款相同。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如其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的,经[全体或四分之三以上]合伙人同意,从财产继承开始之日起,该继承人取得事务所合伙人[候选人]资格,其在事务所的份额为其继承的份额。因该继承行为承担的税收由该继承人承担,如果由事务所缴纳的,该继承人继承的事务所份额按照缴纳相关税收后的余额计算。

(注:约定继承人可以成为合伙人的,参照新合伙人入伙的规定处理,事务所可就其财产份额等自行约定)

如继承人不具备事务所合伙人条件,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不愿成为合伙人,或虽具备合伙人条件,但未达到规定比例合伙人同意的,事务所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其相应的财产份额。涉及税收的,由事务所根据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代扣代缴或者由继承人自行缴纳。

第四十三条 事务所在结算时资不抵债的,退伙的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承担事务所的债务。

退伙时未了结的事务所业务,待了结后再行结算、分配权益。

退伙当年退伙合伙人应得红利或应担亏损额在退伙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计算并支付。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事项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发生上述变更事项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如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的(在事务所提出要求后三个月以内非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在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按上述结算价格提存结算价款至公证处后(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视同退伙合伙人自此时授权事务所当期执行(首席)合伙人具有代表退伙合伙人签署相关退伙文件的权利。涉及执行(首席)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获得相应的授权。

事务所应在退伙结算完成后[三十]日内为退伙合伙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可就合伙人退伙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事务所可以选择将退伙合伙人一定比例[数额]的应退还价款暂扣作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自退伙之日起[ ]年内不予返还。在此[ ]年期间,如发现存在退伙合伙人应承担责任的,事务所可以首先自风险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向退伙合伙人追偿。[ ]年期满后,事务所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及损失(如有)后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该退伙合伙人。如果事务所无故超期扣押退伙合伙人的退伙风险保证金,自[ ]年期满或者暂扣理由消除之日起,按照超期扣押金额以及扣押期限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由事务所承担,如果个别事务所领导和主管人员负有个人责任的,由该个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决定(选举)、担任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

(三)查阅事务所账簿,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记录,了解事务所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四)获得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对外报告资料;

(五)监督事务所执行(首席)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事务监督人的工作;

(六)监督事务所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事务所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享有分配权;

(九)事务所终止时,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十)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合伙事务监督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合伙人合法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规定及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权利。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并自觉履行本协议;

(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三)将自己所掌握的对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利益有直接影响的情况如实告知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其他合伙人;

(四)未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其他合伙人同意的,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专业资格所要求的各项执业规范执业,严守职业道德,维护事务所合法权益;

(六)遵守本协议及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

(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到期债务承担责任;

(八)不得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不得成为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出资人;不得自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事务所合法权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收入所得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经本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及其他交易活动,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十)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等商业秘密;

(十一)合伙人退伙后,[3]年内不得[向事务所原有客户联系业务]、[加入竞争性机构]、[从事不利于事务所利益的活动];

退伙合伙人违反上述竞业限制约定给事务所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涉及合伙人[入伙]、[退伙]、[除名]等事项的表决时,合伙人与被表决对象存在法律上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十三)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行使其权利时,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或事务所规定的程序、方式进行。

合伙人在行使第四十七条第(三)、(六)项约定的权利时,应当依据事务所内部有关制度提出书面申请。当有证据表明相关合伙人将不正当使用事务所的相关信息,或将会损害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时,事务所可以拒绝,但需要书面说明理由,否则必须同意。

(注:各事务所可自行规定合适的行使方式)

第四节 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十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首先应以事务所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事务所承担责任后享有追偿权,该合伙人应对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的合伙人拒绝或怠于对事务所进行赔偿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第三款所规定的职责,代表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该类合伙人予以赔偿。

若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提出追偿要求的,可以按照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要求执行(首席)合伙人代表事务所提出追偿要求。执行(首席)合伙人在[二十日]内拒不执行的,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可以依照本协议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更换。

存在多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情形,相关合伙人应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内部按照责任或者过错程度协商决定承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平均承担。

(注:事务所可以自行约定内部追偿的方式和限额)

第五十三条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一般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外承担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负责及参与上述执业活动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造成事务所对外债务的,事务所可对其内部责任的追偿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生该类债务,首先由事务所财产予以清偿;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该债务,继而由部分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该合伙人有权就其责任数额要求全体合伙人依照出资份额[平均或其他约定]分担。

(注:对事务所其他债务存在过错的的合伙人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本协议的约定、事务所内部制度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事务所可对内部责任的追偿和分担作出特别约定)

第五十五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新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合伙人退伙后,退伙合伙人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负连带责任,但该债务如属于部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退伙合伙人以退伙从事务所中取得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各合伙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对外债务和费用按[约定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承担责任。各合伙人对此债务对外负连带责任。

事务所不能设立时,应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八条 如因合伙人中一方违背诚信造成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事务所不能设立或被撤销,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对事务所和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违约金为。

第五十九条 合伙人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数额缴纳出资,每违约一天,违约方应向履约方给付其违约部分出资额的万分之[ ](或约定的其他比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依履约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注:各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条款)

第六十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会议另行确定。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事务所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合伙事务执行

(注:本事务所按照协议确定的组织架构、合伙人权能配置、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序执行合伙事务。)

第一节 合伙人会议

第六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分工、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三)决定执行(首席)合伙人;

(四)选举产生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决定(选举)合伙事务监督人,决定其职责和权限;

(五)审议批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一)决定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十二)决定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事务所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六)决定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等事项。

(十七)监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履行情况;

(十八)审议合伙事务监督人提出的监督议案;

(十九)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六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执行(首席)合伙人、[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或[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注: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

[事务所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合伙人会议。](注: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会议由执行(首席)合伙人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或[过半数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六十四条 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 ]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六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或约定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但对本协议第六十一条(七)至(十六)事项(合伙人除名的事项除外)及其他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合伙人的除名,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

第六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二节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事务所可以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外可称[管理合伙人],根据管理委员会授权履行职责。

执行合伙人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六十八条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当选,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十九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三)向合伙人会议提交以下议案:

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事务所的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事务所合伙人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事务所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事务所增资或减资方案;

事务所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事务所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的变更;

入伙、退伙及其由此产生的财产份额转让方案;

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和不动产的处分方案;

加入国际组织、组建集团,使用统一服务品牌以及对外投资投资等方案。

(四)审议批准事务所各职能机构拟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金额在 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的购置及处理;

(七)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八)负责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事务所短期业务发展目标与发展计划;

(九)提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决定各职能机构管理人员;

[(十)决定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的处理意见;]

(十一)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伙协议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合伙人以及侵犯事务所合法权益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他人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需要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职责。未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权可由合伙人会议行使。)

第七十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和主持。执行(首席)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本协议第七十八条确定的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席)合伙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执行(首席)合伙人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时;

[(三)十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召开时。]

执行(首席)合伙人怠于或拒绝召集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推举一名委员负责召集、主持。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会议通常应于召开前[三日](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由召集人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相应职权,但重大事项应向合伙人会议报告。

第七十一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每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必须经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作出。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授权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会议上的投票权。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议合伙人会议予以改选。

第七十二条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置备会议记录本。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委托表决的,应在会议记录本中注明,并将委托书一并存档。

第七十三条 事务所由专人负责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表决书以及形成的决议等会议文件存档保存。

第三节 合伙事务监督

第七十四条 为保障本协议和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事务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人,履行对各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以及职能机构的监督职能。

事务所可以由合伙人会议设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由[执行(首席)合伙人或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合伙人]作为合伙事务监督人。)

第七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设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选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之外的合伙人]、[党团组织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员工]等[ ]人组成。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过半数委员选举1名委员作为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

[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相关负责人,可列席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事务所比照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建立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程序。

第四节 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七十六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外代表事务所,执行合伙事务。

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可称执行(首席)合伙人。设有两名以上执行合伙人的,应明确一名执行(首席)合伙人召集、主持合伙事务。

第七十七条 召集、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的职责为:

(一)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代表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召集、主持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代表本事务所提起或回应仲裁或诉讼;

(四)对外代表本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五)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六)提议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分工;

(七)协调合伙人之间、事务所内各机构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七十八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书面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人行使职权。执行合伙人不能履行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只有一名执行合伙人的,委托其他合伙人行使职权。

第七十九条 执行(首席)合伙人在被更换或辞职时,应当配合事务所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必要的变更文件。

第五节 职能机构

第八十条 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市场拓展、业务运营、风险(质量)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财务管理、行政事务、 合伙事务管理等内部运转及执行业务的职能机构。

第八十一条 各职能机构对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受合伙事务监督人的监督。

第八十二条 各职能机构在合伙人的管理下,负责事务所统一制度议案的拟订和日常事务的运行。

[第八十三条 分支机构、附属专业机构及国际网络]

分支机构是以事务所名义设立的执行业务的[办事机构],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接受事务所的统一监督管理。分支机构年度财务预决算需报事务所批准。分支机构根据事务所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承接业务、出具报告。

事务所可通过签署受托管理协议等方式,对所属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公司构建管理架构。

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或加入国际网络的,应当审慎地通过协议方式来构建组织架构、约定权利义务等事项。

(注:本条为选择性内容,事务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分支机构、附属专业机构及国际网络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八十四条 事务所对外承接业务,一律以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第八十五条 事务所应建立统一的经营业务、质量与风险控制、人员任用管理、继续教育培训、财务与后勤等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事务所质量与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承接、工作委派、复核、督导、咨询、监控、签字等方面。

事务所制定和实施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全所范围内执行统一的人员任用、定级、培训、考核、奖惩和退出等标准。

事务所保障注册会计师接受职业继续教育的权利,对于不按照规定参加职业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予以辞退。

事务所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十六条 事务所研究决定业务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十七条 包括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事务所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投资者和报告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以及其他各项工作规定;

(三)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四)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五)廉洁诚实,忠于职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六)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保持优良的工作质量;

(七)事务所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注:通常合伙协议只规范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但考虑事务所的执业特点以及合伙的社会责任性,对非合伙人的注册会计师、其他员工也有必要做出规范,既是约束,也是保护。)

第八十八条 事务所研究决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事务所员工的意见,并邀请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八十九条 事务所应当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

第九十条 事务所员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事项,由事务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务所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十一条 事务所员工不得从事损害本所利益的活动,违反本协议和事务所规章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事务所可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事务所鼓励员工用正当的方式对事务所各项工作及各级管理人员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批评,鼓励员工通过考试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执业资格(许可证)。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九十三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事务所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十四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费用报销制度;奖励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与相关审批制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九十五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执行(首席)合伙人提交月度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会计年度终了后[ ]个月内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九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金及其他应缴纳款项。

第九十七条 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第九十八条 事务所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的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在扣税后的年度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为百分之三十,当共同基金提到与注册资本相同时,可不再提留)后仍有剩余的,方可作分配;]

(四)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平均或约定的比例](注:各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分配利润,亦可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分配,但后者须以合伙人签定的书面补充协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为凭;

(注:事务所也可以选择以下约定: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配以“点数”作为考核,综合考量出资额、入伙年限、开拓业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因素。具体考核方法及计算公式由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拟定,并经合伙人会议通过。)

(五)当年利润不足以弥补上年度累计亏损的,[可以用共同基金弥补,]不足部分可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必要时其亏损和债务由合伙人按本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承担。

第九十九条 事务所年度亏损按以下方式分担:

(一)超过事务所批准的预算支出,由相应的合伙人分担;

(二)各种罚款支出,由相应的责任合伙人分担;

(三)余下未弥补和分担的亏损,由法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以各自财产分担。

(注:事务所可以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对年度亏损另行约定)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一百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并依法清算;

(一)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且在[30日]内未予以补足;

(四)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被依法撤销或者撤回设立许可;

(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一百零一条 事务所解散后必须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一百零二条 清算事宜,由全体合伙人负责。不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自事务所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应当根据《合伙企业法》中有关清算的规定执行清算事务。

事务所破产清算的,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执行破产清算事务。

第一百零三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顺序清偿事务所所欠员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欠缴税款和事务所债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分配。

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亦按本协议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零四条 事务所清算终结,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连同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原事务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省级财政部门办理终止备案手续,档案由合伙人自行保存。

第一百零五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获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事务所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原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妥善保存。达到法定销毁时限后,可依照规定办理销毁手续进行销毁。[档案管理的法定时限与本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期限不一致的,按照时间较长的规定保存档案。]

第一百零七条 事务所解散后,若发生不可预见的费用[档案保管费、诉讼费用等],合伙人应当协商予以分摊,协商不成的,可依照原出资比例予以分摊。

第九章 争议解决及其他

第一百零八条 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各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零九条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成立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及调整事务所、合伙人、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合伙事务监督人、执行(首席)合伙人及相关管理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务所应当修改、补充本协议:

(一)《合伙企业法》、《注册会计师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协议约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二)事务所的情况发生变化,与本协议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合伙人会议决定修改、补充本协议。

(注:合伙人可以约定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协议内容无效。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协议与本协议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备案的中文版协议为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审批及登记机关共[ ]份,注册会计师协会[ ]份,事务所保存[ ]份。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协议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协议由事务所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注:规模较小的事务所,如不设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本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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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高中生入团申请书800字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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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学校团支部:

您们好!我是高二(1)班的一名学生,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通过学习团章,班里的团员的介绍和帮助,使我知道跨入21世纪的青年,必须积极争取加入青年人梦寐以求的先进组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培养一大批具有“四化”“五爱”品质的集体,也是一所人才辈出的大学校,是党的后备军和得力助手。正是如此,我一定要发愤图强,做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努力去争取加入这个先进组织。

可是,现在我还面临着一些问题。我的成绩不太好,可我会改正自己的错误,反醒一下,然后想办法把成绩搞上去。当然,我可不是纸上谈兵,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表现给大家看。不过的问题是思想品德,过去我曾经做过一些违反校规的事情,经过老师的教育与同学的沟通,我决心一定把自己改变成一个有良好思想,有道德,有教养的中学生,也请团支部见证与观察。我会以入团为目标,来鼓励自己好好学习,改过自身,希望大家支持我,给我一个机会。同时我也借这个机会来祢补我自己以前所做的错事,让我为团做出贡献。

现在我向团委申请:我一定用实际行动积极加入共青团,请考验,请批准。如果我被批准了,我决心遵守团章,执行团所制定的任务。遵守团的纪律,制行团员义务,参加与支持团的工作,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模范作用,为“四化”贡献力量;如果我一时未被批准,我会以乐观的心情去对待,决不灰心。以失败作用奋斗力量;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再次向共青团的大门前进。

请团支部给我信心和一个机会吧!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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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入团申请书通用范本500字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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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团组织:

你们好!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我认识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所以我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高三学生了,还有十几天我就要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考试--高考。在我参加高考之前,我一直有一个遗憾,那就是我还不是一名中国共青团团员,我不想在我我高中毕业的时候留下遗憾,因此我决定要入团,希望团组织能够批准。

我通过学习认识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在中同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的,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设新中国,确立和巩固这会上义的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我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校表现良好,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和政治思想觉悟,提高自己的自制力,在课堂上遵守纪律,认真听老师讲课,不开小差,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和老师布置的任务。在课余时间阅读一些有益身心的书刊,培养自己高尚的情操,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一代的接班人。我一定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履行团员的义务,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助手和后备军。

如果团支部批准我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将坚持做到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共青团,拥护团的纲领,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的义务。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识,做有文化、有理想、有道德和有纪律的好团员。虚心向先进青年和人民群众学习,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自身的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顾全大局,严格认真的履行团员的权利。遵守学校的各种规定制度,尊敬老师,友爱同学,热爱劳动,勤奋学习,积极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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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11月高中生入团申请书格式400字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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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团支部:

我是一名普通的初中学生,但是我心中却有着远大的志向,那就是努力学习,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为建设祖国的美好未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让中国在世界人民面前昂首的站起来!这是我从小就立下的志愿!也许有很多人的志愿和我一样,这是非常好的,因为我们就是需要有更多的有些爱国青年树立下远大的志向!

本人遵守纪律,上学不迟到,准时到校,仪表齐全,遵守每天做到上学不搞小动作,按时做两操,在这几个星期里德育量化考核总保持优。与同学之间有良好关系,同学有些地方不懂我会乐意帮助,解开他心中的问题,只要自己能帮得到的就劲力去帮。本人还有遵敬师长的习惯,见到老师叫“老师好”做错了什么就认真听从长辈的教导。在班上的成绩是排在前列,先在还不断努力学习希望能进一步达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并且在学生手册上老师总是给我很好的评语。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它领着青年,培养出先进的青年,加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远大的了理想,使我国成为有文名、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社会祖义强国,造就祖国、为护祖国的作用。 青年团对青年有约束力、有团结作用、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加强组织性和纪录性的效果。正是如此,我必须加入共青团。

如果这次未能批上,我会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达到团的要求,找出错误加以改正,改善自己的不良之处,可能这次是给我的考验,继续创造良好的条件,争取早日入共青团。

团支部如果真的批准了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用认真的态度实行团交给我的任务,做个有职责的共青团员,并且决心维护团组织,遵守团章,遵守纪律,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作用,处处为班着想、为校着想、为国家着想新的接班人。希望团支部能给我一次机会为团作事,诚恳地说。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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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800字高中入团申请书范文格式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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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团支部:

您好!

我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本人知道共青团是一个先进的团体,只有新一代青年才能加入共青团,我认为我自己已经达到了入团的要求,共青团对我起到了约束力,能使青年团结一致,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的效果。正因如此,我十分渴望加入青年团。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入党申请书范文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的大学校,在它的帮助教育下,我们能够成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有知识、守纪律,体魄健壮,勤劳勇敢,朝气蓬勃,不怕任何困难的共产主义接班人。翻开团的历史,使我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以及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关怀下发展壮大的,她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最前列,为党输送了大批无产阶级优秀战士,有着光荣的历史,她在继承革命的前辈们开创的事业,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我是xx班的学生,上课遵守纪律,不搞小动作,上学从来没有迟到过,没有缺席准时到校,年年被评为全勤生。在校尊敬老师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本人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成绩在班上属于中上水平,平时虚心学习,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老师,师生之间相处融洽,在父母的眼里是个好孩子,经常帮助家里减轻负担,帮家里做家务。

团支部如果让我加入共青团这个美好的大家庭,我会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完成团交给的任务,我不但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而且要做一个有纪律性,组织性的中国共青团员。并且决心维护团组织,为团组织争光,为校争光,为国争光。在成绩上,我会加把颈,提高自己的成绩。做一个模范的共青团员。 如果我一时未被批准, 我也决不会灰心丧气。我还会更加努力,为早日入团做好准备。

希望团组织认真考虑和审查我,给我一次机会,加入团入团申请书的大家庭,为团作贡献。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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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高一新生入团申请400字_高中生入团申请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一,学生,高中,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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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高一新生入团申请400字

篇一

敬爱的团组织:

你们好!我是高一(1)班的。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通过团知识培训,我学习了团章知识,入团申请书对共产主义青年团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深切的体会到成为一名团员对我们的重要性。明白了成为一名团员要有足够的责任心,要有足够的理想去实现团组织给我们的光荣任务。所以,我期待着组织能对我进行培养,早日成为中国共青团的一份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前进的目标,更使我迫切要求加入的组织。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当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也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后备军,是党培养新一代革命人才的队伍。“铁不锻炼不成钢,人不磨练不健康”,要培养自己成为一个健康的新世纪青年,就要经过团组织的考验和自己的学习。因此,我迫切要求加入共青团。

我想,加入共青团根本不是爱面子的事儿,更不是想在同学之间炫耀什么,而是为了磨练自己让我能更上一层楼,同时,我也一定会接受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的教导及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做到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体活动,做一个真正的好团员。

当今的中国不再像当年那么困苦不堪,但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遍地黄金,现在的祖国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发展高科技事业是祖国未来的发展目标。而这个目标的实现,就需要我们这些新一代的人去实现。虽然,这个目标很遥远,但只要经历了我们的努力,就一定能够把未来的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所以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我最迫切的要求。

近两个学期以来,我担任了班里的卫生委员,我对工作力求完善,是位奋发向上,尊师重道、遵守校规、爱护班集体的学生。我努力学习,成绩优秀,在课余时间我还时常阅读有意义的书,立志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做到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人,做一个共青团员的好榜样。

我希望能早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后,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把团的名誉放在首位,个人名誉得失放在次位,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关心集体和国入团申请书家大事,爱护他人,力争做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为建设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如果我暂时未被批准,我决不会泄气,为了加入团组织,我一定改善自己,成为一个“经过多次挫折而继续前进得胜利者。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篇二

尊敬的团支部:

我是一名高一XX班的学生,自从上初中起我就对团有了极大的好奇心。我一直以来的希望就是入团。因为共青团是一个属于青年热播自己的组织。从初中到现在,我通过对团的长期学习,我已经对共青团有了很深入的了解。而我对入团的心就更加热切了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组织,是党的可靠的有力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培养青年歇息共产主义,具有“四有、五爱”的大学校。我已经认识到一名跨世纪的青年,就更应该积极加入中国共青团。我要从现在开始不断的锻炼自己,为中国的未来而积极奋斗。正式如此,我更要争取加入中国共青团。

在班里我是一名生活委员,工作中我凭借这细心与真诚一直努力工作,并且在我担任这份工作期间的到了学生和班主任的好评。前段时间我还参加了学校的“农运会”在这次活动中我学到了很多,并且今后我也会较劲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向上,我甚至作为一名团员应该处处起带头作用,为身边的普通同学作曲好的榜样,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写了这份入团申请书,希望团组织考验我,我一定会耐心的接受考验。

我一定会用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及早入团。如果我陪批准了,我一定会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的义务,参加团的工作,作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处处起到模范作用,为“四化”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为祖国的未来继续努力。但是如果没有批准,我也不会灰心,我会继续努力继续磨练自己,将具体到自身的到的文化水平,符合共青团员的要求,继续接受考验,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迎接祖国的未来建设而努力。

希望团组织可以批准我的申请。我随时准备这迎接新的挑战,我会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说的一切,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做到的。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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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一年级入团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一年级,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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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

通过快乐而又隆重的入团仪式的系列活动让一年级的小同学懂得作为儿童团员的责任和要求,知道应该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并在活动中感受戴上绿领巾的喜悦与自豪,立志作一个好学生,准备加入少先队。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4日中午12:30-13:10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活动对象:一年级学生、家长、老师及镇政府领导

活动准备:

1、布置会场,落实队旗旗手和护旗手团旗旗手和护旗手。

2、落实主持人、话筒和摄影摄像。

3、准备绿领巾。

活动过程(主持稿)

甲:雏鹰在这里学飞,小船在这里起航。

乙:大厦在这里奠基,幼苗在这里成长。

甲:亲爱的小弟弟、小妹妹,今天是我们儿童团的节日,

乙:在这个快乐的节日里,你们将戴上鲜艳的绿领巾,成为光荣的儿童团员! 甲:“我健康、我创新、我是新时代的好苗苗”小红星儿童团入团仪式

合:现在开始。

乙:出少先队队旗、少先队员行队礼、小朋友行注目礼

甲:为了成为一名光荣的儿童团员,大家都十分努力。所以,今天,我们的小辅

导员给大家带来了你们向往已久的绿领巾!

乙:领巾就像你们一样,是绿色的希望,希望你们能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用实

际行动为领巾增辉添彩!

甲:下面请小辅导员向小朋友授绿领巾。

(播放《绿领巾之歌》)

乙:绿领巾是小红星儿童团的标志,它像一颗春天的小苗苗,在祖国的阳光 下,天天长大。今天你们就要戴上它,想不想说说心里话?

(齐答:想!)

齐诵儿歌:

绿领巾啊!绿领巾!

我们多么热爱您!

党是太阳我是花,

阳光沐浴我成长。

手拉手来争奖章,

学会本领我最强,我最强!(手臂捧领巾上举)

甲:佩戴绿领巾!

乙:大家快瞧,我们的苗苗向着五角星的团旗入场了。

全体立正,出旗,

敬礼!

礼毕!唱儿童团团歌。

(播放《小红星儿童团歌》)

儿童团员们:当我们敬礼迎着团旗而来之时,心中油然而生的是激动与责任。下面,有请大队辅导员带领我们一起面对团旗宣誓

让我们举起右手,握紧拳头跟着我说

我是小红星儿童团团员,我在团旗下宣誓:

我自愿加入小红星儿童团,我决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共青团、少先队大哥哥、大姐姐的带领下,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劳动,准备着:早日带上红领巾,加入光荣的少先队组织。

宣誓人:______(一起说自己的名字)

甲:今天,你们戴上了盼望已久的绿领巾

乙:心里一定感到特别的高兴

甲:这意味着你们长大了

乙:你们也更懂事了

甲:看,我们的校长满脸喜悦地看着我们佩戴上鲜艳的绿领巾,让我们用热烈

的掌声请出我们的校长,在这难忘的日子里聆听校长的叮咛:

校长上台寄语

乙:在这个时刻,激动得不只是我们,还有我们的爸爸妈妈!

甲:让我们听听爸爸妈妈有什么要对我们说的

有请_____________________家长!(发言略)

乙:我们一定不辜负师长的殷切希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做雏鹰 合:——展翅飞翔!

甲:儿童团的光荣传统将在你们手中继承

乙:绿色的领巾将见证你们的成长。

甲:请让我们一起牢牢记住老师和长辈的嘱咐,儿童团员们,请你们再次用响

亮的声音告诉大家:绝不辜负长辈与老师的期望,你们能不能做到、(齐答:能)

乙:儿童团员们 你们是好样的,

下面,请 领呼号。举起右手

领:时刻记住五个爱。

答:准备加入少先队。

甲:儿童团员们,现在让我们齐唱儿童团歌曲——《红星歌》。

(播放《红星歌》)

乙:“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佩戴绿领巾是一份光荣,更是一份责任。

甲:让我们继续努力,为胸前的绿领巾增加光彩。“我健康、我创新、我是新时代的好苗苗”小红星儿童团入团仪式

合:到此结束。

乙:全体立正!退旗,敬礼!礼毕!(退旗曲)队旗团旗一起退

吕巷小学少先队大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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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入团申请书通用范本500字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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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

您好,共青团是如此优秀,是我们青年人的指路明灯,我志愿加入共青团!

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助手和后备军.这就要求我们时刻牢记着自己的光荣使命!以下是我的个人请况:

一、取得的收获

1.思想方面。端正思想,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青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意识,严于律己,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努力为创造班级和谐学习、生活氛围,树立为班级服务,为同学服务思想。

3.工作方面。作为班干部,努力成为老师的有力助手,参加班级会议,组强全班同学完成老师和学校交办的任务;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同学进行学习,开展有意义的班级活动,参与社会实践,认真吸取失败的教训,总结工作经验,探讨工作对学习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不足

1.对团的责任的义务认识不清,还有待于进一步学习和实践。

2.有时生活不够节俭,不能很好地料理个人生活,生活不是很有规律,不能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三、改进想法

1.树立必胜信念,加强思想修养,培养坚强意志。

2.勤于思考,学会学习,主动请教,和同学共同探讨进步。

3.提高组织能力,学会工作方法,善于总结,勇敢面对。

我要积极进取争当团员,请组织审查,批准!但是不论我是否能当上优秀团员,我都会积极进取,为祖国建设做出贡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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