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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旅游游记(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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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内旅游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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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点结束。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_____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7.导游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____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_____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_____程》

团号:______________

导游姓名_________导游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用餐标准(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点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

购物地点______________费娱乐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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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局2024年旅游安全计划_安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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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15年旅游安全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和稳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安全形势巩固年、安全管理规范年、安全素质提升年”活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安监部门关于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将年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调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旅游业发展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旅游产业是关联度高、涉及范围广、成长性好的产业,是兼具经济产业和社会功能双重特性的产业。各旅游企业要把旅游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观念,做到居安思危、警钟常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工作当作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

三、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旅游安全生产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旅游企业负责人要按照市安委办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旅游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问、负总责,并且层层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种旅游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真正做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长抓不懈。

(一)市旅游局安全工作职责。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导辖区内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辖区内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和长沙市旅游局的要求做好本辖区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门市部、星级饭店、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旅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旅游经营单位是旅游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旅游安全生产具体负总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工作机构、安全制度和责任体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和质监员,对全体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后上岗。各旅游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文字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认真、彻底整改。

旅行社门市部:必须按时足额购买旅行社责任险;聘请持证导游带团;租用车辆必须是交通运管部门年审年检合格的营运车辆,且驾驶员经上岗培训合格。每次出团前要对导游和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求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车辆安全万无一失。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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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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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是武夷山的九曲溪和武夷山茶。

俗话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虽然我不是智者,但对于九曲溪,你去了就知道原来人间居然有此胜景。“三三秀水清如玉,六六奇峰翠插天”,构成了奇幻百出的武夷山水之胜。

好友的亲戚是武夷山人,带我们到了码头。呵,好热闹的场面:清澈的河面上一字儿排开了一百多条竹筏,密密麻麻地聚在一起。凑足了六个人,穿上黄色救生衣,我们上了竹筏,坐到了竹椅上。船工把竹竿一撑,竹筏就顺流而下了。我们都把袜子脱了下来,把脚泡在水里,水从竹排空隙溢了上来,冰凉冰凉的,精神为之一振,仿佛自己的心情整个融进了山水里。溪水清澈见底,卵石铺满水道,水流宽时缓窄时急,人在筏上,可充分享受时而水平如镜,时而浪遏飞舟的刺激。一山一石、一水一木,忽而险峻,忽而婉转,刚柔并济,相映如画。凉风不时吹在人的脸上真有说不出的惬意,使人忘却了生活的紧张和劳碌,也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了。

“三分形象,七分想像”,我们一边如痴如醉地欣赏两岸的奇山怪石,一边听着艄公那风趣幽默的讲解。每一座山、每一个峰都被他们依其形状及特点赋予了恰当的名称,形成各样的比喻。瞧,骆驼、大象鼻……每一处均栩栩如生;看,双乳峰、猿人头、将士头盔……每一处都惟妙惟肖;玉女峰、大王峰,武夷山的标志性景点,更是荡人心魄,每每回味无穷,难怪武夷山有“奇秀甲东南”之美誉。

游完了九曲溪和天游峰,好友的亲戚带我们去品茶。

以前对茶很少研究,这次的武夷之行倒是长了不少见识,好友的亲戚是武夷山脚下的制茶人,自然将茶的制作过程和茶文化娓娓道来。武夷岩茶之所以品质优异,是由于它具有优异的茶树品种,优越的自然条件——碧水丹山,飞翠流霞,加上精湛制作工艺,饮后齿颊留香,香高而悠远,味醇而清沁。武夷岩茶汤色橙黄,叶底明亮;绿叶红镶边,七泡有余香。它独具一格的“岩韵”,令人为之倾倒,为之神往。

俗话说:“从一粒砂看世界”,从一片茶叶也可品尝出山川风景与大自然的精神。如果你嘴里含上一口西湖龙井茶,茶汤的气韵,很容易在你眼前幻化出一片江南水乡温柔而秀丽的风光;如果你入口的是武夷岩茶,那么,你看到的将是山沿水立、水随山转、山光水色、交相辉映的武夷风光,从茶中领会山川风景,品味着不断微妙变化着的真味,真香……

归来的时候,好客的武夷山制茶人非要送给我们刚刚制作好的早茶,盛情难却,只好收下了。

庄子曰“稷之马将败”,这次的武夷之行让我的心境变得空灵与飘逸起来了。也许生活要“活”,要有生气,不能只是马不停蹄的疲累,一切暂且放下,以宁静平和的心境,偷得浮生半日闲,邀三两知己,游山玩水,把壶闲聊,让生命充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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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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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制

湖北省旅游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双方不予约定的,应当划“×”示别。

二、本合同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当在“□”中划“√”以示选定;未选定的,不做标记。

三、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属合同双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四、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妥善保存合同文本、附件及相关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索赔的凭据和法律诉讼的证据。

五、本合同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旅游局制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道路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旅游客运安全,维护旅行社和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的合法权益,给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旅游客运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就旅游客运包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甲方与乙方发生包车业务时使用。

本合同甲方应为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乙方应为持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旅游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甲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提前____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乙方预订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包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书面确认。

(三)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使用车辆,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不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驾驶人员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者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服务,并向乙方索取赔偿。

(五)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甲方应游客要求需变更行程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协商变更后的包车费用。

(六)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和配合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无故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同意乙方配备双班驾驶员。驾驶员(双班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七)车辆使用中,导游或领队应在专用座位就座,并负有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的义务和责任。出现人为损坏车辆设施设备时,应依法赔偿。

(八)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甲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甲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甲方应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对旅游包车费用实行“公对公”统一结算。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旅游包车确认单》后,应在____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乙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约定提供车辆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应当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必须持有具备包车和旅游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必须喷贴全省道路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标识和使用旅游客运车辆专段号牌,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将驾驶员后排两个座位作为导游、领队专用座位,并注明“导游领队专座”字样,且配备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驾驶人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按规定需配备双班驾驶员的,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四)乙方在按照双方确认的《旅游包车确认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过车辆限额搭载乘客、要求驾驶员超时驾驶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行程变更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五)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做到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忱,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并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工作,履行相关协助义务,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六)发生争议或出现特殊情况,应在旅游团行程结束后解决。乙方擅自终止、延误行程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人身伤害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共同组织参与救援;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由乙方依法承担。

(八)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其与游客发生的纠纷,努力降低损失。由于乙方不协助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包车费用

(一)包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并提供有效发票;甲乙双方各自保存订车单和结算单。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包车费用主要有:

1.车辆租用费;

2.过路、过桥费;

3.停车费;

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的账号“公对公”转账结算包车费用。

(三)付款期限约定:

□每____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至日期;

□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_____日内进行结算;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旅游包车过程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乙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因实际团队人数与约定团队人数不符需要乙方另行安排车辆的,应当提前___小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双方重新协商用车标准及包车费用。如甲方未按期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前款所述标准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用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四)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或造成事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已经投保的部份由保险金优先支付承担。

(五)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包车费用的,按照未支付金额每日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应付金额的30%)。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配备车辆及驾驶员,且经甲方通知仍未在合理时间内到达的,甲方有权解除当次旅游包车约定,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提供车辆、驾驶员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被甲方拒绝的,乙方按前款约定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而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约定车费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确实无法改正的,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并向甲方支付约定价款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经济损失。

(五)因乙方驾驶员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有关规定或协商解决;因车辆或驾驶员的原因引起团队游客投诉,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车辆中途发生故障___小时内无法修复,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甲方与旅游者的合理诉求,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时提供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应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补救时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乙方车辆中途甩团,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无法执行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约定包车费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

旅游行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致旅游者或者双方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时先行垫付经费或启动各自保险理赔,优先救助伤亡人员,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由乙方督促第三方共同采取积极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事后由乙方负责向肇事者追索赔偿,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 责任免除

(一)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二)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一)甲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基本情况信息表》;

4.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证明;

5.旅行社责任保险证明;

6.银行账号;

7.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乙方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4.《在营旅游客运车辆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车辆型号、车牌号、营运证号、行驶证号等基本信息);

5.《在营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台账》(台账中必须记录驾驶员姓名、性别、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6.银行账号;

7.道路客运承运人保险证明;

8.业务经办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后,如营运车辆及车辆驾驶员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三)合同签订后,每趟(次)旅游包车业务通过《旅游包车确认单》予以确认。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对各自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明确的甲乙双方业务经办人的行为视为代表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磋商、确认及采取措施等符合合同目的的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业务经办人有明确授权时依授权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甲方基本信息

附件2

乙方基本信息

附件3

乙方旅游车辆信息(盖章: )

附件4

乙方驾驶员信息(盖章: )

附件5

旅游包车确认单 确认单编号:

甲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共___天___夜,租用乙方(旅游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辆___________牌______座旅游客车,从事旅游接待活动。游客及导游人数:______人。

旅行社经办人:__________座机:________传真:_______手机:___________导游(随团工作人员):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

乙方填写:乙方(旅游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座机:_______传真:_______手机:__________

应甲方需求将安排以下旅游车和驾驶员为甲方提供旅游包车服务。

租车价格:根据编号________租车合同,本次包车共计_______元,付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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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外事侨务旅游局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总结_政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行政,政务,全文共 2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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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侨务旅游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市效能办:

按照*效能办发20xx15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xx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效能建设工作落实

为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效能建设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为承办科室,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完成和落实市上布置的行政效能相关工作,形成了领导负责、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局里多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市有关效能建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主要领导多次在召开的会议上就我局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调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确保了效能建设有序推进。

(二)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夯实效能建设基础

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做到常抓常议。20xx年,局机关专题学习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4次,学习行政效能建设通报8次;针对当前效能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讨论2次,局领导对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务必做好三项制度建设、“两集中、两到位”等相关效能建设工作。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先导,注意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机关效能建设与业务工作、发展目标、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凝聚力量,增强信心。二是深入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深入开展了宗旨意识、党性党纪、职业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三是不断充实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增强做好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建设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制定了《“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工作实施方案》,整合科室职能,将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归并到局行政审批科,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选派窗口人员进驻中心工作,1—11月,政务窗口受理256件,办理256件,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办结率、限时办结率达到100%。收到市民12345市长热线5件,其中有两件为旅游规划建议,一件为国际友城建议,我局均按实际情况,按时回复了来件人及政务服务中心。年初按要求一次性划拨入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工作经费2万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入驻新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四)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制定了《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办法》,确定了旅行社业务年检初审(公共服务)、旅行社设立许可和变更备案、景区景点讲解人员资格认定三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审批条件,并安装了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完善了办理程序,在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在保证办理质量不缩水的情况下,缩短了办理时限,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五)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按市上统一要求,我局对原有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进行了改进,制定了更切合实际的制度。将首问负责制度细化,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首问接待制》、《首问登记制》、《首问岗责任制》、《挂牌上岗制》、《人员去向告知制》、《服务双岗制》、《首问考核制》等具体实施制度。对《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提出了新要求,对各科室每个岗位、工作环节都制定了程序规范、操作性强的监管措施,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将修订完善的三项制度在政务外网、互联网旅游网站予以公布。在机关设立去向告知牌、首问责任岗,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外事、侨务、工作特点,制定了《办事流程》指南,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加强机关考勤考核,实行机关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去向公示。做到上班有签到、请假有手续、公差明去向。局办公室按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局纪检组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年终将考勤与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挂钩。进一步加强优质服务机关建设,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服务的水平。局纪检组充分行使纪检监察职能,督促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全年开展挂牌上岗督查6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局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有力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计划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扎实推进。

(二)认真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强化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工作监察,提高机关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确保人员、经费保障,审批事项授权充分,加强入驻中心窗口人员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四)继续推行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考核措施,构建目标明确、责任到位、考核严格、监督有力的督查工作格局,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及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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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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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

2、

3、

……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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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黑龙江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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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旅游者):

乙方(组团旅行社):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团项目及行程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结束时间 ,返回地点 。

具体行程和景区详见附件一 (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条 主要服务内容

1、餐饮:膳食以口味清淡为主,保证营养卫生,有利消化;

住宿:出入方便、安静、舒适;入住旅店前, 乙方应提醒甲方查看房间家具和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检查后再行入住; 根据甲方需要, 乙方应详细介绍家具、设施的使用方法; 入住后, 乙方应将自己的房间号告知甲方和总台,并每晚巡视;

交通:车况良好,安全舒适、整洁,方便中途休息;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车时, 乙方应在门边引导、搀扶,帮助甲方提放行李;

游览:

2、乙方随团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配带明显标识; 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职;主动询问和帮助乙方;医护人员应携带常用药品和器械,随时观察、了解甲方身体状况,及时提供咨询和服务。

3、乙方应做好自我介绍,告之联系电话; 做好景点、景区介绍;对旅游中的注意事项、情况变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向甲方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和提示。

4、乙方应随时、全面掌握旅游团的情况,作好组织安排工作;行程安排应休闲,舒缓,合理,劳逸结合,保证游客的休息时间;对游客间发生的纠纷, 应耐心调解,维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应每天一次向甲方的亲属发短信报平安(以甲方所留亲属电话为准)。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成人 元/人;儿童 元/人;人数 人( 大 小),共计 元。

旅游费用包括:办理旅行证件的费用;交通客票费(含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往返的接送费用);餐饮住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要求乙方详细说明与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1.2、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1.3、甲方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选择和购买保险;

1.5、自愿选择乙方推荐的自费项目,依照合同约定自愿购物。

2、甲方的义务

2.1、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

2.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团成员,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1.2、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1.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合理处置突发事件。

2、乙方的义务

2.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2、向甲方详细介绍与本次旅游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或强制甲方消费。

第六条 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体状况(见附件二);甲方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在参加惊险、刺激游乐项目时,将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甲方出发时应带上衣物、鞋帽、雨伞、药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组织本次旅游。乙方保证本次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车、船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资质)。乙方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作出明确说明和警示。为保证旅游的顺利进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团配有: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专业服务人员。

3、旅途中如甲方出现身体不适或其它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随时观察,无条件提供护理和帮助, 妥善处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就医或返回,并在扣除已发生费用及退票费、手续费等合理费用后,退还甲方未发生部分的费用。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施救,及时处理;涉及保险事故的, 应及时报案, 协助理赔。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将旅游费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 合同的转让

1、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经对方及受让方同意,可以转让合同。即甲方可将合同转让给符合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将合同转让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转让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见附件三)。合同转让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成团人数和不成团的安排

1、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2.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延期出团。

2.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乙方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

第十一条 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

1、乙方应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购物和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每天不超过 次,总购物次数不超过 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45分钟,经半数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适当延长。

2、甲方在与乙方约定的购物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当负责退(换)商品;如不能退(换)商品的,应当先行赔偿。甲方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活动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旅游保险

1、乙方已向甲方介绍相关旅游保险。甲方自愿购买 保险公司 保险,投保手续由乙方办理。

2、为切实保障甲方权益,增强乙方抗风险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见附件四),为甲方办理旅游保险(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而乙方负有赔付责任时,此保险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付;当乙方不负有赔付责任时,乙方自愿将此保险金作为慰问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乙方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使乙方遭受损害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发生部分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经协商未解除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结束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也可向相应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签约代表:

亲属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附件二:游客健康状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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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故宫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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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是一个繁华的大城市,许多人都来过这里旅游,当然也包过我。厦门的旅游景区数不胜数,但我认为最美丽的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应该还是那条风景线——“园博园”。

我就来给你们介绍介绍吧!

“园博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厦门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的举办地。总面积6。76平方公里,其中包含着陆域面积3。03平方公里、水域面积3。73平方公里。

只要走进了“园博园”,“园博大道”就出现在你的眼前,而就在“园博大道”的前方又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园博园”的八大特点,是世界上最大的水上园博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精彩纷呈、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体现园林景观与旅游休闲的最完美结合等许多特点。

然后,就来到了一个小朋友们最喜欢的地方——游乐园就会浮现在你的眼前。里面的游戏都十分的刺激,有“海盗船”、“穿鼠森林”等许多游戏,这些游戏不仅适合小朋友们玩,并且还适合那些大人玩。

接着,就来到了海边,虽然海水不怎么清澈,但如果你从远处看去,还是觉得挺美丽的,而你站在海边,向前方望去,一个小岛就出现在的眼前,那就是“闽台岛”,闽台岛占地面积约17。 27公顷。是闽南文化的主要展场。

最后又来到了进入了“江南园”、“北方园区”和“闵台园”,“北方园区”位置是在“园博园”的北部,有6个城市展园。“江南园”的位置是在“园博园”的中部,有10个城市展图,而占地“闵台园”17公顷,共有14个城市展园,。这30个城市有深圳、济南、四川等许多的地方,而走完这30个城市,就像是走遍了半个中国大陆。

厦门“园博园”是厦门人的骄傲,也是福建人的骄傲。“园博园”真美丽啊!谁看了都很喜欢它的!游过“园博园”,你会深深感到人类的智慧取之不绝,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建设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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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居间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工程,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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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给甲方提供介绍建筑工程业务的居间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建筑工程居间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名词解释

1、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的委托,并且促成甲方对建筑工程的中标,或者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甲方未中标,或者未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居间未完成。

2、变更是指在甲乙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或者乙方对合同条款的更改。

二、委托事项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引荐甲方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洽谈,并积极促成甲方与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其中的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转委托给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居间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介绍的建筑工程业务在甲方的经营范围内,并且符合甲方的业务能力,同时也符合法律的要求是法律允许转包的非主体工程。

第五条乙方的建筑工程居间服务从本合同生效时起至甲乙双方一致达成终止本合同时止,在乙方工程居间的过程中终止本合同的,延续到这次工程居间服务的工程施工完毕时终止。

第六条乙方提供建筑工程居间服务的居间报酬为甲方在乙方所介绍的建筑工程业务中所收取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即是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在居间过程中的居间活动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第六条所约定的居间报酬为乙方全部的居间报酬,乙方不得巧立名目额外要求甲方支付其他报酬。

第九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禁止甲方或者乙方单独变更居间报酬和支付方式。

第十条居间成功后,甲方随着与建筑工程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进度款项支付进度及其比例向乙方转账支付居间报酬,乙方的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真实、完整地向甲方介绍其所知悉的建筑工程信息,并协助甲方了解和考察甲方需要知悉的项目情况,同时还应当向甲方提供所涉及到的证书、手续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并且促成甲方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进行谈判,并且达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三条在甲方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达成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好其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的关系。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其在建筑工程居间期间获得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四、甲方的义务第十五条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或者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的要求向他们提供其真实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不得延迟支付。

五、合同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没有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居间服务,或者提供居间服务不成功,或者提供的居间服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十八条乙方没有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建筑工程信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居间过程中,乙方没有履行协助义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居间报酬的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居间报酬的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居间报酬的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达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补充合同或者后续合同中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条款的,以补充合同或者后续合同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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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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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团日期:

出团线路: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旅游线路、出团时间、地接旅行社信息

1、报团人数:成人: 。儿童(不满14岁): 。

2、旅游线路: 。

3、旅游团集合始发地在: ;旅游结束散团地在: ;

4、旅游团出发时间: 年 月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共 天,

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

A、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B、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C、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付款方式(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旅游费用:

成人费用: /人。

儿童费用: /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其他费用:

合计:(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预付团费(大写)

(小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金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金湖北支行

账户: 1320 0930 0019 073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

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在签约时尚未明确或需要变更的,须以《行程单》、《出团通知书》、《补充协议》、《情况说明》等经双方确认件的合同附件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广西 南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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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毕业季旅游活动策划_活动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大学,旅游,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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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旅游活动策划

大学毕业季旅游活动策划:

一、活动意义: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是中国传承至今家喻户晓的教育古训,说明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一个人的视野往往决定了其未来的成就。在毕业前或毕业时,为了促进本班同学间的交流,营造和谐融洽的集体氛围,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陶冶情操,培养生活实践能力,自主活动能力,同时领略外地的风情、文化,08计算机应用技术4班班委会决定在10月15日—20日举行班级毕业旅游活动。这既可以为全体成员营造一种轻松自由的气氛,又可以加强同学们的集体意识。

二、参加对象:08级计算机应用技术4班学生

三、活动时间:2017年10月15日—20日

活动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银滩

四、地点优势、劣势

优势:此次旅游途径北海银滩、可进行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十分有利于开展各类团结同学,增进交流的活动、游戏。也有北海海底世界、北海老街等地,我们可进行观赏海底生物活动,领略当地文化风情。

劣势:路程较远,乘车耗时10多个小时,旅行团仅包两正餐两早餐,还有部分就餐费用自费。毕业季旅游活动策划

五、活动开展

1,前期准备:

1) 班长负责统计自愿参加这次活动的成员名单,并为参加成员分组,每组选出一个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班委负责组长.

2) 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每个会员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到时联系.

3) 文娱委员选择一些到时将要进行的团队游戏(如有必要和时间则进行,若无时间,则不进行)

4) 班干联系旅行团、以及老师

5) 所需物品:各种食物,水,应急药品.

2,中期准备

1)组织同学们准时有序上车

2)照顾有晕车的同学

3)组织同学们有秩序、有纪律的参观游览

4)根据意愿,分配同学们分组住宿

5)随时掌握同学们的动向

3,后期工作

各班委根据组长的意见及自己的观察,讨论总结此次活动的经验教训,提高本班组织能力.

六、活动行程

第一天:到指定地点集合上车前往北海。车上娱乐活动,小班会、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餐后上车,出发去游览【北部湾广场】,珠城北海之城雕---【“南珠魂”雕塑】,午餐后畅游天下第一滩---【北海银滩】,晚上居住处北海。 第三天:早餐后出发,出发游览【外沙岛】,之后乘车前往【北海海底世界】,午餐后前往游览【大江埠风景区】,晚上居住处北海。

第四天:早餐后前往【海景大道】游览,之后观赏风景美丽的【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之后参观【北海老街】,接着游览【南珠基地】。

第五天:凌晨到达出团地点,上车回校,结束愉快的旅程。

七、经费预算:

报团费用:338元/人

自费用餐费用:约50元/人

个人旅游意外险:10元/人

总计:约400元/人

八、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各班委利用班会时间等加强对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来回路上的纪律教育,爱护花草树木及公物教育,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教育,规范活动行为,利用本次活动充分展示大学生的风采,具体要求做到:

(1)步行参观时不打不闹,做到安全第一.

(2)不在公共场地乱丢果皮纸屑,不攀折花木,不采摘水果.

(3)自由活动时能开展一些有益,有趣,有序的活动,不作危险游戏。

(4)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

(5)本次随团旅游,应尊重目的地的各种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事情必须先向组长报告,上厕所时最好以小组为单位,并有一名带班教师陪同.手机保持开机,方便联系,不得擅自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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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海南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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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

第一条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旅游者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学生等),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5.有权拒绝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其他自费项目。

(二)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安排。

3.旅游活动中发生纠纷或安全事故,应当协助调查,配合旅游经营者防止损失扩大。

4.旅游者如属景区门票优惠对象,应主动出示相关有效证件。

(三)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提供的旅游车、游船应具备旅游客运资质。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费用发票。

4.及时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二条  合同的变更

(一)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旅游者或退回组团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旅行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旅行社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应将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条 旅行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旅行社应按协议条款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应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为旅游者购买了游船票,旅游者应承担承运部门规定的退票费等船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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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的旅游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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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旅游活动总结

【篇一】

此次活动目的既是让大家身心放松的好机会,又是外出学习的好时机,重要的是在体现出集团对职工关怀的基础上,如何把团队精神融入到活动中,更重要的是营造全体员工团结凝聚、活跃、奋进的氛围。

一、前期准备,制定方案

1.根据政策,按照上级关于旅游活动的指示精神,公司工会首先组织各部门经理召开了通报会,并将此次活动的精神、旅游条件以及旅游整体思路向大家做了汇报,各部门经理提出了许多思路,最后,统一了思想和认识,各部门经理一致表示要把活动精神准确传达给职工,并和工会一起做好思想动员工作。

2.出方案,签协议。为了让员工在这次旅游中达到满意度,工会组织者把各部门主管、骨干以及具有丰富旅游经验的员工召集到一起,针对旅游路线选择、签署协议要领、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具体活动安排等要项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按照工作当先、奖励先进、照顾老龄的原则确定了本次旅游活动的人员名单,并由副总经理王来了和保安部经理陈丝丝做领队,负责旅游全程管理,并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与廊坊市金秋旅行社签署了旅游协议,上报集团。

3.行前叮嘱、确保安全。为了保障此次活动顺利进行,8月6日下午,工会组织旅游活动人员召开了行前叮嘱会,总经理王来了做了特别强调:(1)活动时一定要注意我们的企业形象,发扬我们的团队精神、传扬我们的企业文化。别忘了,我们是新奥人,应该知道怎么做。(2)在旅途中,不要私自改变旅程或掉队,外出时不能少于以上并要与领队请假,随时注意自身安全。(3)用餐、住宿、旅行自己要有警惕,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旅游活动精彩缤纷,笑声多多

8月7日凌晨4:30分由3组成的团队在旅途中笑声不断,热闹氛围激昂,导游感慨万分;随队人员倾羡的心悦诚服;家属人员激动不已,带给年轻人是一片欢乐;带给大家的是团结、互助、凝聚,营造了有青春、活力的氛围。更多的则是各种各样的收获,体现的则是酒店良好的团队精神。曾现出几多笑声:

笑声一:拉歌对唱、结成语

8月7日,天边刚刚放亮,旅行队伍便浩浩荡荡出发了。8:30分,领队的笑话撩拨起了大家的兴致,于是,按耐不住寂寞的年轻人便争先恐后的拉歌对唱起来。王总经理提议:以车中段为分界线,分左队与右队两组进行对歌、结成语,首先全体成员起立合唱新奥之歌,激烈的对歌比赛便开始了。“左队,来一个;来一个,左队。右队,来一个;来一个,右队。”,顿时,高呼声、洪亮的歌声、掌声不断,笑话、歌唱、戏曲、故事、对歌、结成语等载体不一,热闹非凡,激情澎湃,整个车厢成了欢乐的海洋。还别说,五音不全的领队陈丝丝今天还成了内秀儿,发音挺准。随队导游对我们队伍激情氛围所感染,本不高兴的她不由自主参与活动中来。

笑声之二:参观

第一站到达青岛公司黄岛分公司。大家利利索索的下了车,换上了公司的工作装,领队要求大家要按照公司规定进入,必须关掉手机、bp机,打火机一律放在门外。排着整齐的队伍迈进了公司,进公司站,最引人注目的是两个圆型燃气储蓄罐。接待我们的是公司宋主任,他随着整齐的队伍一边走一边介绍:此站站地面积4,储蓄20xx0平立方,上半年经营情况可观,超额完成计划,下半年给自己又加大了销售额,完成情况应该没问题。大家听了,会心的露出了笑容。走到办公区域,最醒目是墙上张贴的几个红字:“先进的价值观,优秀的员工和科学管理,造就一流企业。”,从字行间,旅游成员看到企业的发展,看到了百年公司的发展的希望。

三、安全归回,收获颇丰

11号下午18:50旅游全体成员从烟台乘坐飞机直达北京,而后安全返回廊坊,旅游圆满结束,但在旅游途中感触颇多,想象联翩而至,收获颇丰。

【篇二】

为了感谢各位同仁对公司发展历程中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也为了促进员工交流,加强团队之间的无缝对接,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同时也为了弘扬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开阔视野。公司于20xx年x月30日-20xx年x月3日组织开展了旅游活动。

旅游过程中:同事间互帮互助,紧密团结在一起,公司整体融在“和谐、友爱”的氛围中;出行在外,总会遇到许多不愉快的碰撞,我们刘关张人本着“外树形象,内育忠诚;团队合作,荣誉原则。”在旅游过程中树立了极好的企业形象。尤其是张家界一站,地势险峻,还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们刘关张人用了50分钟左右的时间集体穿越了其他团队需要1.5小时的袁家界,作为其中一员,我深感骄傲与自豪。当然,过程中,作为组织者的本人有许多做得不尽如意的地方,总结如下:

1、洽谈行程与选定旅行社时,谈判技巧缺乏;

2、旅行前期准备,心思不够细腻,导致了效率低下;

3、旅行前没有造势,许多同事未能加入到活动中来;

4、旅途过程中,没有照顾好领导同事旅途感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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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车辆长期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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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承租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个月付清下年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__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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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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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____程表》。《旅____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_____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_____》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业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_____费:航空人身意外_____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_____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___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_____,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_____。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____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_____程X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X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_____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轰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_____程表

甲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章):

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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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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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游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杜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购物、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依据。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xx美圆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各国旅游投诉和信息查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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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格列佛游记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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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着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中国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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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局班子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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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班子述职报告

今年是旅游发展史上及为不平凡的一年,整个旅游行业面临着“创优”迎检、旅游行风评议、国债项目的策划争取和举办中西部旅游交易会等四件大事的考验。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局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把四件大事的完成与加强景区建设、强化宣传促销、规范行业管理等有机结合,实现了“创优”高分入围、“行评”顺利过关、生态项目如期申报、“交易会”硕果空前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襄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全年接待游客总量将达到694.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8.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2%和40.3%。其中,接待海外旅游者首次突破万人次大关,达到1.049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81.26万美元,创历史新高,出色地、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凝聚搞好全年旅游工作的整体合力

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贯穿整个旅游工作的一根红线,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局党组一班人及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搞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为创造性地做好旅游工作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第一,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坚持把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以及省、市会议精神、旅游政策法规等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全面学习,认真消化。通过学习,一方面,加深了对做好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使全局干部掌握了从事旅游工作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打牢了思想业务基础。第二,大力开展党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以贯彻落实市委开展的“三争”活动为契机,坚持周四政治学习日制度,在全局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八种意识”的大讨论,增强了全局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使全局上下时刻做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市委、市政府在思想上合拍、工作上协调、行动上一致,从而凝聚了一心一意搞建设,全心全意谋发展的统一意志,调动了全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全年工作的如期完成。

二、发挥职能作用,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

牢牢把握发展主题,坚持把加快旅游经济发展作为全年旅游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抓住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是完成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市旅游局在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创新思路,团结拼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经过多方努力,在全国集中精力整顿市场暂停“创优”验收的情况下,我们把全国原定九月份的验收提前到五月份,成为XX年全国唯一一家通过国家验收的城市,并且以全国同类城市名列前茅的高分887分入围。(“优秀城市”的总分为1000分,地级市入围底线为750分,市政府要求我市以850分的高分入围。经过艰苦努力,我市实现超高分入围,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国家旅游局的好评)

二是出色地完成了旅游交易会。主要从两个途径来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任务:一是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等远程大市的40多家旅行社在来樊踏线考察,对外推介襄樊旅游产品,签订意向合同50多份,约定来樊游客数万余人次,预期完成旅游收入多万元;二是在诸葛亮广场举办旅游会展区,组织全市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共46个单位制作高档次的展板,在广场搭建规模宏大、新颖壮观的展区,并搭建高规格的舞台向观众展示旅游行业的工装表演及地方特色的文艺演出。“节会”期间,旅游展区共接待数十万人次参观,成为最受群众青睐的展区。在“节会”闭幕式上赵成霖市长给予“最大亮点”的评价。整个“节会”实现旅游收入5028万元,大大超过预期目标,出色地完成了政府下达的全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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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河南、陕西旅游产业发展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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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陕西旅游产业发展考察报告

河南、陕西旅游产业发展考察报告

为了学习借鉴外地旅游城市发展旅游产业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步伐,6月12日至20日,淄博市政协旅游产业考察团一行34人在市政协主席冯梦令的带领下,赴河南、陕西部分地区进行了考察学习。期间,重点考察了河南开封、焦作、洛阳和陕西西安、延安的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并与部分旅游城市进行了座谈。现将这次考察学习的情况及几点启发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通过对河南、陕西部分旅游城市的考察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在政府强力推动下,各城市充分发掘旅游资源,加大旅游投入,初步形成旅游业发展的大格局,有力带动了地方三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

——旅游业发展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

各市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不断加大投入,通过加快景点和城区层次提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整合旅游资源等一系列软硬措施,有力促进了旅游业的迅猛发展。目前焦作已形成了以山水自然景观、历史人文景观、休闲娱乐景观“三大系列”和云台山、青天河、神农山、峰林峡、青龙峡“五大景区”以及中央电视台焦作影视城等十大景点为代表的,以山水峡谷风光为特色的焦作旅游大的格局和框架,形成了四季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整体品牌优势。旅游产业由原来单一的山水旅游发展成为山水风光游、体育健身游、科普知识游、休闲娱乐游、历史文化游、民俗风情游、黄河湿地游、工业参观游、农业观光游等9种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游客需求。旅游产品实现多样化,旅游服务趋于人性化,旅游设施建设逐步标准化,旅游商品本地化,旅游管理规范化,旅游办公实现自动化。开封市充分发掘历史资源,形成市区以北部龙亭湖风景区、中部包公湖风景区和南部禹王台与繁塔风景区为主的三大景区。延安通过大力开发红色旅游,建设融革命圣地、历史文化名城和黄土风情文化于一体的旅游城市发展格局。西安对旅游资源开发实施了板块带动战略,将全市旅游资源整合为六大板块,即古都旅游板块、秦唐文化旅游板块、秦岭北麓旅游板块、曲江旅游板块、滨水游憩休闲板块和四大遗址旅游板块,每一板块依照不同功能建设形成了个性鲜明、互为补充的各具特色的旅游单元,提高了核心竞争力。

——旅游业快速发展,成为各市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

各市旅游业呈现出突飞猛进的蓬勃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力量。开封市仅清明上河园一个景点的门票年收入达1亿多元。焦作市连续七个黄金周接待游客人数、门票收入位居省辖市第一名,2004年全市旅游业接待游客人数达693万人,同比增长21.64%;门票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55.5%;旅游综合收入达41亿元,同比增长28.41%,占GDP的比重达9%,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30.9亿元,同比增长12.5%,对GDP贡献率为21.1%。洛阳市2004年旅游总收入达84.3亿元。西安市2004年接待海外游客65万人次,创汇2.7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2084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54亿元。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当年全市GDP的14%。

——旅游环境日臻优化,提高了城市品味,美化了城市形象,提高了城市知名度

围绕加快旅游业发展,各城市大力推动城市旅游环境优化。洛阳持续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城市”活动和“绿、亮、净、美、畅”五大形象工程,兴建改造了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路灯、绿化等在内的100余个城市基础建设项目。长达14.5公里的绿色休闲区洛浦公园有力提升了城市形象,成为观光圣地。全市建成绿化覆盖率达40.2%,使洛阳呈现出“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特色。新区建设去年投入99.9亿元,开工建设470余个项目,拉大了城市框架,扩大了城市功能。陆续修建洛栾快速通道、龙门大道、小浪底旅游专线、汉光武帝陵旅游专线、临木路等一大批旅游专用通道,开通了更多条航线航班,运力大为提高。焦作通过强力实施旅游促销战略,特别是通过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城市旅游功能、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城市知名度大幅提高,参观考察的领导和旅游观光游客人数大幅增长,中央领导对焦作发展旅游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旅游业飞速发展对第三产业带动作用强劲

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游客人数成倍增长,大大拉动了交通运输、餐饮娱乐、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的繁荣,有力促进了各市产业结构调整。洛阳市目前旅游从业人员达25万。1999年焦作市旅游直接从业总人数不足3000人,2004年底旅游直接从业人数已达3万人,间接从业人数达18万,有力拉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仅五大景区附近从事食宿服务、旅游商品销售人数就达1.2万。其中云台山景区内家庭餐馆118家,每户年均收入达2-3万元。1999年焦作仅有几家宾馆,开房率不足60%,目前发展到了43家,床位30000张,宾馆开房率却都在90%以上,逢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旅游业的发展对城市的招商引资带动作用凸显。招商局负责人说,过去出门招商很少人听说过焦作,现在出门招商一提焦作腰杆硬了,客商主动找上门来投资。延安由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工艺美术业的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以豆类、果类、枣类、羊系列等为主要加工原料的旅游商品和腰鼓、剪纸、布堆画、农民画、面花等旅游纪念品,带动了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思想观念的更新和精神面貌的变化

焦作在发展旅游之初,异议很大。但通过近五年的旅游业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全市人民不仅对自身旅游资源有了深刻认识,而且把旅游作为一个大产业积极踊跃参与开发建设。为更好迎接境内外游客,广大群众自觉开展多种文明创建活动,目前正在全市轰轰烈烈开展的“四创”活动,大大改善了焦作市的城市环境和面貌,由此推动了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主要经验

河南、陕西等地近年旅游业发展迅猛,成就令人瞩目,其中奥妙何在?经验是什么呢?通过学习考察,我们感到他们的经验很丰富、很全面,主要是:

——各城市对发展旅游产业高度重视

这次考察学习的城市与淄博有许多共同的特点,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丰厚,具备发展旅游的条件。依据各自的基础和特点,各城市纷纷把发展旅游业提上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努力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曾经以“煤城”著称的焦作是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员走遍焦作的山山水水,寻找产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作出了第三次创业以“以旅游业为突破口,带动第三产业全面发展,把旅游业作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将“旅游强市”列为一号工程,立志“把旅游业做大做强做精”,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大力度投入,打造第一流旅游目的地。前任市委书记被称新闻媒体称为“旅游书记”;现任市委书记提出“三要三不要”,即“抓旅游工作的态度要坚决,不能动摇;力度要加大,不能放松;领导要加强,不能削弱”。洛阳自200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确立实施了“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的发展战略,把旅游业提升到与发展工业同等的高度。

——加大投入,狠抓资源开发和建设,建设高品位、高档次精品景区

各城市对资源开发和景区建设投入的力度很大。洛阳市去年对景点建设的投资达4.6亿元。延安投资2.5亿元对黄帝陵进行重整,投资65亿元的黄延高速公路、投资12亿元的延塞高速公路连接主要旅游景点。焦作市在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上,坚持政府主导,以财政投资为主,社会投资共同参与,集中全社会力量大办旅游,全市近五年投资7.6亿元用于景区的开发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年都把发展旅游业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旅游部门办公经费的同时,市级财政、各景区景点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及民间个人也纷纷出资投入旅游业。全长36.8公里的焦青旅游铁路,投入1.2亿,使青龙峡很快成为省内旅游热点,也成为远近闻名的旅游路、扶贫路。西安市为推进旅游业持续发展,不断输血,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建设和正在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档次、国际标准的新项目。大雁塔北广场投资超过5亿元;秦岭野生动物园投资3.9亿元;大唐芙蓉园投资13.5亿元,成为城市又一新名片。华清池温泉项目、唐风苑温泉项目、楼观台、顺城巷等一大批新项目也陆续开工,这些新项目开发实现了资源开发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丰富了旅游产品内容,优化了旅游产品结构,极大地提高了西安的旅游竞争力。

——强力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提高城市知名度

近年焦作始终把旅游宣传促销作为旅游业发展和创优的龙头来抓,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将分散的景点集中整合,统一打“焦作山水”品牌,集中力量向海内外宣传推介。焦作市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市旅游业宣传促销,除参加国家、省举办的各种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推介会外,还以焦作旅游宣传“大篷车”的形式在北京、上海、天津、山东等60多个地市以及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进行大规模促销宣传。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旅游报全面推介,做到周周有报道,月月有新闻。以重大活动为载体,不断推出新卖点,近年先后举办了云台观瀑节、“河南太极拳、剑、推手锦标赛”、“全国武术散打擂台赛”、焦作山水国际旅游节和摄影节、焦作红叶节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大大提高了焦作山水知名度。在与开封、洛阳、延安等市的交流中我们发现他们都十分注重打统一的城市品牌,进行强有力的旅游宣传促销,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其中,洛阳市在央视国际频道,国际、国内航班闭路电视上播放专题片,在互联网上,铁路、公路客运闭路电视上全年播放旅游宣传广告。还出台政策,规定全市景区点门票收入的2%用于宣传促销,对“引客入洛”成绩突出者给予重金奖励。

——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为建设精品景区,提供精心服务,焦作市旅游局做出了“不让一位游客在焦作受委曲”的承诺,开封市旅游服务业提出“用我们万分的热情,得到您十分满意”的服务宗旨,在全市掀起了争创旅游服务质量第一的热潮。为了实现所做出的承诺,焦作市旅游局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大力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成立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制定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多次组织旅游、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城市旅游交通、住宿、购物进行联合大检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活动,对坑骗游客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二是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在全市旅游系统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及创建文明景区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旅游系统行风评议监督员,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和游客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意识。三是强化旅游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旅游局设立旅游培训中心每年组织对导游、服务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在当地大学院校开设旅游餐饮、导游、外语专业,培养高素质的旅游服务人才。四是努力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完善丰富了焦作山水旅游网站,在城区主干道和通往各景区的交通要道上设置了符合国际标准的景区指示牌,各景区、宾馆、饭店、车站等公共场所增设相应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旅游信息电脑触摸屏。在市区和景区设立旅游广告牌和游客服务中心;在市县电视台增加景区天气预报等栏目,黄金周期间发布出行参考和信息预报;各涉外星级宾馆饭店摆放了焦作旅游资料架,悬挂旅游交通图和山水宣传画等,为游客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我们在云台山切身感受到了高质量的服务:优美舒适的环境、干净整齐的旅行车、整洁划一的服装、亲切热情的态度、标准生动的解说、文雅规范的姿势。焦作市旅游局长许长仁骄傲地说:我们目标是,提起旅游服务的国际标准就是焦作旅游服务!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河南、陕西部分旅游城市近十天的学习考察,大家一致认为,不仅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同时也增强了紧迫感和危机感。各市在发展旅游产业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和成功经验,为我们做大做强淄博市旅游产业提供了许多启发。考察中,大家边看边听边学边研讨,在对比中思考,在借鉴中探讨。一致感到,淄博在旅游产业发展上差距和困惑较多,有的甚至还没有破题,突出的问题是有点太散、有水不活、有山不名,定位模糊,资源、力量整合不够,投入不足,宣传促销欠缺等,深层的差距在于思想解放、上下共识、工作力度有待深化和加强,联系这些实际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要处理好政府主导和推向市场的关系。各地成功经验证明,发展旅游产业可利用资源是基础,党政重视是关键,必须依托市场,更要靠政府力量强力推动。河南省焦作市由一个以煤为主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实现以旅游产业带动战略成功转型的范例城市,最基本的经验就是政府主导打造旅游强市。旅游产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规划布局、基础建设、资金投入、生态保护、资源开发、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的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等等,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这在一个城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初始期和攻关阶段尤其如此。因此,要使我市旅游产业有实质性的突破,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并注意适时由政府主导下的行政管理型向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动作型转变。

二是要处理好整合资源与整合力量的关系。有效利用旅游资源、整合旅游资源是各地在发展旅游产业普遍遇到的问题,也是共性的经验,联系淄博实际而言,如何切实整合旅游资源,把分、散的资源和景点连成片、穿成串是破解我市旅游瓶颈的关键点之一,要下大气力论证好、实施好。但在整合资源的同时,不可忽视抓旅游力量的整合,这同样是外地先进旅游城市的成功经验。旅游产业的发展牵涉面广,涉及“六大要素”、二十多个政府部门、100多个行业单位,只靠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力量和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要靠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抓共管。因此,应注意整合旅游资源与凝聚抓旅游的合力同步进行。

三是处理好加大对外宣传和抓好内部规范服务的关系。旅游经济是名胜(名气)经济、眼球经济,强力宣传、提高知名度、吸引游客是各地的共用手段,但与此同时,是否注重内部服务质量的提升则是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焦作市“抓旅游就要抓服务,抓服务首先抓规范”的理念和不让一个游客受委曲的服务质量标准,赢得了2004年世界旅游推广峰会授予的“卓越客户服务奖”这一被国际旅游业认可的荣誉奖项,为焦作赢得了无数回头客,其经验启发我们,创造旅游景点精品与服务品牌二者应并行不悖。

四是处理好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考察所到各历史文化名城,大都在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上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以开发促进保护的原则。开封市注重挖掘历史文化资源设景造点,其中,以一幅“清明上河图”为蓝本复制的“清明上河园”,拉近了千年时空,再现千年古都盛景,年接游客2800万。靠秦兵马俑的发掘使西安旅游业焕发了生机;而依托丰富的唐代文化资源,投资13.5亿元新辟景点“大唐芙蓉园”在规划、设计、布景、建造、管理、演出等方面达到了让游客们信服的大气与精致的结合,令中外游客流连忘返,成为西安旅游精品。相比较,淄博作为历史文化资源底蕴丰厚的城市,挖掘开发工作应当进一步加强。

五是处理好自我促销与周边城市联合推介的关系。洛阳等地的经验教训说明,一个城市的旅游宣传促销,孤立、封闭地进行往往事倍功半,只有既强化自身优势,又借助相邻城市旅游资源,优势互补,捆绑促销才能事半功倍,鉴于此,在旅游产品的促销推介上一定要注意走开放型、联合型、多赢型之路。

六是处理好抓旅游和建设一支旅游产业骨干队伍的关系。“焦作现象”揭示,山还是那些山,水还是那些水,为什么在不到十年时间能一跃为名山胜水,成为中国旅游强市?除党政重视、政府主导外,还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一个能人旅游局长,一个敬业的旅游局领导班子和一支特别能战斗的旅游事业骨干队伍,这个经验不可忽视,要把我市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把旅游产业骨干队伍建好建强。

这次考察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市人大副主任关玛莉、副市长韩家华亲自参加了考察。随团参加考察的还有市政协副主席郭玉兰、王延山、荣玮及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市旅游产业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区县政府和政协负责人。

淄博市政协旅游产业考察团

200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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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市旅游局机关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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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机关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市旅游局机关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市直工委:

根据3月11日通知要求,局总支及时布置机关支部进行党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关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6名。(其中已退休的党员6名)

二、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中要交纳工资收入0.5%的1人,1%的3人,1.5%的9人,2%的13人)

三、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市直工委指定的党费专用帐户。(其中2002年4099元,2003年4117元)。

四、全年党费的收缴情况每年12月份以表格形式在公开栏内逐项张榜公示。

三门峡市旅游局总支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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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原生态农业旅游农庄建设规划可行性报告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旅游,全文共 1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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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农业旅游农庄建设规划可行性报告

为了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挖掘本地区的农业资源优势,增强城市服务辐射功能,拉动消费,增加收入,开辟陕北黄土高原农业增收新途径,拓出志丹新农村建设山地新模式,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王塌系志丹县保安镇 新窑湾村的一个完整小流域,北靠孙岔墩湾,东临张家湾,南接新窑湾,西连志丹县城和马岔村,距县城5公里,与县城小石山、电视塔、炮楼山遥遥相望。

流域总面积2.2平方公里,属白于山系、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梁、峁、沟地形突出。原是县植保植检站的果园示范基地,后拍卖给该站职工陈生金所有,与植保站共同开发种养业综合治理示范试验研究。目前,已建成基地800亩,其中水平梯田200亩。已有人工草地500亩,果园93亩(其中苹果80亩,葡萄、核桃、大桃、李子、大杏13亩)。拥有乔木林4.8公倾,经济林14.8公倾,综合治理度达到了87.3%,林草覆盖率达到61.1%。拥有土窑洞6孔,土木结构房11间,骡、驴各一头(匹),猪100头,羊100只,家禽1000只,果库一处,库窖1320平方米。有农用三轮车2辆,工作人员10名,其中农艺师1名,助理农艺师2名,技术员2名,农工5名。电力设施齐备,交通便利。

二、规划依据

1、区位优势。王塌紧靠县城,交通便利、经济基础较好,而且县城有常住人口3万多人,流动人口近2万人,有强大的消费群体做后盾,具有能消售、能带动的优势和消费群体消费层次较高的优势。

2、地理优势。王塌处于白于山脉南端、志丹县城的中部,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山、峁、沟、坡、梁特点及黄土特性明显,海拔高1500米,四季分明,黄土风情、黄土风貌浓烈厚重,有利于展示志丹特色。

3、开发优势。近几年通过山川秀美工程建设和农业综合治理试验基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植被基本得到恢复,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产业开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培养了一批农业综合开发科技人才,为进一步开发夯实了发展基础。特别是该区域地域空间相对开阔,空气清新,环境洁净,乡村景观保存良好,农业生产种类多样,特色明显,形成了资源—市场,功能—空间上的互补态势。

4、产权优势。2.2平方公里的区域,产权由同一法人所有,有利于形成产业集聚、规模化发展,对吸纳周边分散农民参与的引力较强,有利于整个山势整体开发。

5、政策优势。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支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较多,县上以工哺农、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明显加大,且又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同步,为加快开发迎来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6、市场优势。志丹县近年来经济社会取得明显成效,人均财力居全省第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7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8000元左右,但旅游业发展缓慢,

休闲娱乐功能滞后,开发的目标人群空间大,主要压力是如何引导消费和引领消费潮流。

三、建设思路

本规划以具有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和农产品、农耕文化为前提,以规划、设计、修建为手段,以创设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为载体,以输出观光、休闲、采摘、购物、品尝、农事活动体验和传统农耕文化回味为目的,把新农村建设与体现传统农庄风貌结合起来,把农业生产与旅游观光结合起来,讲求“原汁原味”,避免“视角污染”,追求设施与农业系统、生态系统、人文景观系统的和谐统一,围绕农庄活动场所,依托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活动、农村聚落及农村传统的生活习俗资源,向游客提供一种自在、自然、幽静、野趣、新奇的新型游乐空间,尽力体现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消费心态,形成一个集旅游观光、农业高效、优化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功能为一体的原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娱乐新型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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