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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旅游游记(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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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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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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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自驾车旅游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自驾游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点)等见《旅_____程表》(附件2)。

第三条?费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数____,儿童_____元/人,儿童____人,总计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团款。

甲方自驾_____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性质消费(如伤病医疗、人身意外_____、自由活动交通饮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_____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_____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_____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_____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费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_____。并明确甲方为被_____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_____费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国家旅游局1997年第38号令)执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旅游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由此影响行程进行。若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选择:

1、向重庆市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1、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

2、旅_____程表(略)。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

一、旅游者参加自驾车旅游应选择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企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相符。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自驾车旅游合同,自驾车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重庆市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自驾车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旅游者报名时,真实提供为旅游者选定线路的行程安排,其包含有:路况、景区(点)、住宿、餐饮、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情况,并应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的说明和忠告,并作为合同附件。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_____;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伤害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条款处理。

八、参加自驾车团队的旅游者,自带_____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因违反此法而引起的责任概由自行负责。

九、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申诉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投诉部门: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旅游投诉电话:

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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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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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

乙方(组团旅行社):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

(二)结束日期 ,解散地点 。

(三)旅游线路 。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 个: 。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 人。一等舱 人。二等舱 人,其中上铺 人,下铺 人。三等舱,其中上铺 人,下铺 。其它舱位 人,其中上铺 人,下铺 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

(三)保险金额:

(四)保险费: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 元;景区门票 元;

保险费 元;其 它 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 收取) 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 元。

大写: 。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 。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 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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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旅游局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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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春夏季传染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爱卫会《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公共卫生周及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县旅游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春季公共卫生周及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活动期间,我局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公共卫生周(月)的主题和内容,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周(月)活动,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将爱国卫生活动真正变成社会化、民众化的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部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二、卫生整治,防制病媒生物

认真组织了广大干部群众依照“门前三包,门内棕标”制度要求,大搞室内外和责任区卫生环境,有效的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原则,认真开展了春季除“四害”活动,有效的降低了“四害”密度。为市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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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外出旅游活动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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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企事业单位由于工作的需要,领导会经常出差、旅行。很多旅行任务甚至是临时性决定下来的。但无论是国内出差还是国外出访,短期出差还是长期出差,在每次出差之前,秘书都要为领导做好大量的准备工作。

二、背景

由于天地公司总经理正在国外休假,不能亲自前往广州与广州宏大公司对C4合作项目进行进一步磋商,所以由天地公司开发部经理张明于6月20日~22日从北京到广州出差参加此次会谈。

三、旅行计划内容

(一)时间(6月20~22日)

1、旅行出发、返回的时间

20日上午8:00从北京机场出发~22日晚17:00回北京并直接回家

2、旅行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时间

20日上午8:00乘飞机去广州,途中由秘书联系一个离宏大公司较近的宾馆,并复电订妥。中午11:20,由宏大公司派车去宾馆接,与宏大公司开发部经理共进午餐。20日下午15:00,与开发部有关人员在宏达公司会议室会谈。

21日上午9:00,继续会谈。

21日下午14:00,参观宏达公司的生产流水线。

21日晚19:00,宏达公司安排晚宴。

22日上午9:00,与宏达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书或合同。

22日下午14:00,拜访与我们有常年业务往来的李先生。

22日晚17:00,乘飞机回北京,直接回家。

22日晚20:30顺便看看老同学。

注:由于最近公司业务繁忙,机场来回都由自己乘坐出租车,不用秘书和司机接送。

3、旅行期间就餐、休息时间

21日:早餐时间7:00~8:00

午餐时间11:30~13:00

晚餐时间19:00参加宏达公司晚宴

22:00休息

22日:6;00起床

早餐时间7:00~8:00

午餐时间11:30~13:00

(二)地点

1、旅行抵达的目的地

广州宏达公司接待处及宏达公司附近宾馆

2、旅行过程中开展各项活动的地点

会议地点:宏达公司会议室

参观地点:生产流水线

晚宴地点:附近某酒店

3、食宿地点

早餐、晚餐及住宿:附近某宾馆

中餐:宏达公司餐厅

(三)交通工具

1、出发、返回的交通工具

出发由自行乘坐出租车至北京机场,并乘坐飞机返回由宏达公司专车送至广州机场,并乘坐飞机,然后自行乘坐出租车回家

2、商务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中途旅行由宏达公司专车派送

(四)具体事项

1、商务活动内容

商务会谈

参观流水线

晚宴

会见业务员

2、私人事务活动

会见老同学

(五)携带用品

身份证、信用卡、名片、公司产品资料、客户资料、手机、笔记本、活动日程表、地图、照相机及一些私人物品,如备用眼镜、替换衣服、袜子、洗漱用品、药品,笔记本电脑等。

(六)备注

注意的事项:抵达目的地需要中转、中转站名称、休息时间、飞机起飞时间,或需要中转时转机机场名称、时间,为旅客提供的特殊服务、开展活动及就餐时要注意携带有关文件材料,应该遵守对方民族习惯。

计划制定后,至少打印3份,一份交出差上司,一份由秘书留存,一份存档。

四、旅行日程表

天地公司开发部经理张明行程安排

北京——广州

20xx年6月20日——6月22日

6月20日星期一

上午

7:00赴北京机场(私人乘坐出租车达)。

8:00乘Zh1351次班机离京赴广州。

11:10抵达(宏达公司专车接机)

11:30住宏达附近某宾馆606房间(已预先定房)。

12:00与宏达总经理共进午餐(在宾馆)。

下午

13:00与宏达总经理在公司会议室洽谈(需用的1、2、3号文件在您的公文包中)。

18:00与总经理在公司共进晚餐。

6月21日星期二

上午

9:00赴宏达公司与宏达董事长洽谈(需用的4、5号文件在您的公文包中)。

11:30与宏达公司董事长共进午餐(在该公司)。

下午

14:00参观宏达公司的生产流水线

19:00在某酒店参加宏达公司晚宴

6月22日星期三

上午

9:00与宏达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书或合同。

11:30在宏达公司用餐

下午

14:00拜访与我们有常年业务往来的李先生由(富贵先生陪同,礼品在您手提箱内)。

17:00乘飞机回北京,直接回家。

20:30拜访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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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局长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小结_生产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生产,全文共 1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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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长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小结

旅游局长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小结范文

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线,认真落实县政府县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依法监管,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较好,为实现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按照与市旅游局签订的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消防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研究制定并层层签订了县旅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并定期组织严格考核,督促企业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到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调整充实了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布署工作,做到以下七条: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系统内安全大检查。

2.按要求参加县政府和县安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会报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半年向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组织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3.深入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及时反馈整治工作信息。

4.认真排查本系统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依照有关规定对县政府及县安会督办的事项及时落实并做好反馈。

5.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6.按照规定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并定期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报送事故统计报表。

7.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节假日值班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突发性事件发生。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我局认真制定《县县旅游局关于开展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及时将有关文件传达下发各相关企业。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集中宣传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本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我局干部和全体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推动全县旅游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加强防范,周密部署,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及时将县政府办的有关加强节日安全的通知传达下发各有关企业。并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心部署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节前节后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旅游企业安全生产

根据市旅游监察支队和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适时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县旅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我局研究制定了计划,认真组织人员重点排查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并严格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年内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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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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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妈妈说今天上午导游姐姐要带我们去一线天、虎啸岩游玩,听说那里风景非常壮丽,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把昨晚一夜坐车的劳累全忘了,哈哈,武夷山旅游的第一天真的开始啦!

我和爸爸妈妈在美海酒店和煤炭休养团队的人一起津津有味地吃过早饭,开开心心地坐上了旅游大巴车。车终于出发了,一路上导游姐姐绘声绘色地先介绍一线天和虎啸岩,我听了一点儿也不觉得坐在车上难受。

十分钟后,我们下了车,山下游人不可计数,好热闹呀!导游姐姐带领大家到一线天。导游姐姐说南壁峭崖下,露山三洞,左为灵岩洞,中为风洞,右为伏 洞。岩壁上聚有数以千计世所罕见的白蝙蝠。到了一线天里面暑气全会消失。开始进洞了,我和爸爸妈妈忐忑不安地走进山洞,一线天就像一堵大型的城墙,横亘在宽阔的沟谷之中。我边走边望着开空,感觉阴气森森,中间的一条裂缝如神工鬼斧劈开,从中露出弯弯曲曲的一线青天。啊,难怪叫一线天。这时,天上下起了牛毛般的细雨,从天空直泻下来。路越来越窄,加上一大堆的积水,真叫人心惊胆寒。这一线天大概有一百多米,它是武夷山最大的山洞。这里的摩崖石刻众多。离度假区距一线天约5公里。一线天为这里风景区最大的山洞,我们走了很久才走到尽头!幸好一进洞有好多叔叔给我们租借电筒的,虽然要三元钱,才用几分钟,但对我来说,也算是雪中送炭哪!

走出了一线天,我们又继续攀登。我最不甘示弱,一路小跑抢在前面,总算到了一个凉亭。前面有一座观音庙,导游姐姐叫我们一定要上去看看观音菩萨。观音菩萨足足高13米,亭亭玉立,手捧着一个如意。听说它是是厦门的一个房地产商赚了好多钱,在这建造的。我和爸爸妈妈还花了十元钱和观音菩萨照了一张相呢!

不知不觉的,到了虎啸岩。虎啸岩怪石崔巍,流水迂回,真是一个独具石天趣的佳境!“虎溪灵洞”四个大字高高刻于岩上。导游姐姐笑笑地说:“大家请看,这就是虎啸岩。虎啸岩有极目皆图画的美称。所谓的啸岩就是指这座山会发出‘虎啸’之声,为什么山会发出‘虎啸’之声呢?那是因为岩上有一个巨洞,山风穿过洞口,便发出怒吼,声传空谷,震撼群山……”大家听了都暗暗称奇。我往山下一看,岩石众多,溪水汹涌湍急,好一副雄壮壮丽的气势。我们又往上走,虽然这里的家好像和我们老家的山差不多,全是树木花草和岩石,可当我看到了成禅建在虎啸岩的悬崖下,这里千仞悬崖向外斜覆,形成一个巨大的洞府,整座禅院不施片瓦,风雨不侵,真神圣啦!

在这里,我还听了导游姐姐的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古时虎啸岩有座尼姑庵,香火不断。一天,尼姑们忽然听到空中传来几声虎啸,震撼群山。姑们害怕极了,于是躲在庵门窥视,只见一个白发老翁骑在一只猛虎背上,神情自若、目光炯炯有神,宛若一位仙人老翁。老翁从虎背上跃下,盘腿坐在峰巅,极目眺望四周景观任虎在其旁狂啸。尼姑们被这一情景惊呆了,全身直打哆嗦。多过多久,那虎啸的声息越来越弱,越来越远,那峰巅的老翁和虎也不知去向了。从此,庵主就把这座庵定为“虎啸庵”,这块峰岩就被定命为虎啸岩……这个传说还真让我改变了对武夷山的看法,原来武夷山的每一座山都有好多好多动人的传说。

在山上我们只玩了半个多小时,我和爸爸妈妈从另一地方下山了,差点迷路了,因为我叫山上的阿姨画一张国画——玉女峰和大王峰,却误了五分钟的时间。但我第一个带头小跑下山,简直威风极了。

十一点,我们团的一车人又开始上车,在导游带队下,去美海大酒店附近的一个地方泡脚。可惜几乎的人上当了,买了好多中草药,但价钱全买高了。妈妈也很傻,竟然花了250元买什么药王和护肤灵,但回酒店的路上,有个阿姨说妈妈买的东西最多只值100元。害妈妈心痛极了,心里一直不开心。我劝妈妈说,吃一堑,长一智,买个教训就行啦!再说,武夷山谁叫它碧水丹山,是天然植物园,是蛇的王国、鸟的天堂、昆虫的世界呢!

下午二点半,我们还去游了天游峰下的茶洞,品尝了“茶王”大红袍,大红袍的确比我们老家的绿茶好喝极了……

我们游武夷山的第一天,眨眼就过去了。我今天玩得太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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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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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合同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合同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合同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合同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合同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合同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合同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

3.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合同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合同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合同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合同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合同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合同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合同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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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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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_______个。分别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下午_______时至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元至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 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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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居间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工程,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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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给甲方提供介绍建筑工程业务的居间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建筑工程居间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名词解释

1、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的委托,并且促成甲方对建筑工程的中标,或者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甲方未中标,或者未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居间未完成。

2、变更是指在甲乙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或者乙方对合同条款的更改。

二、委托事项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引荐甲方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洽谈,并积极促成甲方与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其中的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第二条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转委托给第三方。

第三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居间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介绍的建筑工程业务在甲方的经营范围内,并且符合甲方的业务能力,同时也符合法律的要求是法律允许转包的非主体工程。

第五条乙方的建筑工程居间服务从本合同生效时起至甲乙双方一致达成终止本合同时止,在乙方工程居间的过程中终止本合同的,延续到这次工程居间服务的工程施工完毕时终止。

第六条乙方提供建筑工程居间服务的居间报酬为甲方在乙方所介绍的建筑工程业务中所收取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__%,即是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在居间过程中的居间活动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第六条所约定的居间报酬为乙方全部的居间报酬,乙方不得巧立名目额外要求甲方支付其他报酬。

第九条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禁止甲方或者乙方单独变更居间报酬和支付方式。

第十条居间成功后,甲方随着与建筑工程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进度款项支付进度及其比例向乙方转账支付居间报酬,乙方的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真实、完整地向甲方介绍其所知悉的建筑工程信息,并协助甲方了解和考察甲方需要知悉的项目情况,同时还应当向甲方提供所涉及到的证书、手续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并且促成甲方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进行谈判,并且达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三条在甲方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达成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好其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的关系。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其在建筑工程居间期间获得的与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四、甲方的义务第十五条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或者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的要求向他们提供其真实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不得延迟支付。

五、合同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没有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居间服务,或者提供居间服务不成功,或者提供的居间服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十八条乙方没有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建筑工程信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居间过程中,乙方没有履行协助义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居间报酬的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居间报酬的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居间报酬的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以由甲乙双方达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补充合同或者后续合同中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条款的,以补充合同或者后续合同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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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县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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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推动旅游兴县战略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常委会开展了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9月5日至7日,在听取县旅游局关于全县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调研组深入到寺前、牛镇、汤泉、晋熙等乡镇和花亭湖景区,调查了解旅游事业发展情况,并召开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加快旅游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外地旅游开发和管理经验,调研组于10月中旬考察了浙江千岛湖、江西柘林湖等景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旅游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花亭湖景区相继被批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示范点;今年6月,国务院重点风景名胜区专家考察组对花亭湖景区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花亭湖山川秀丽、人杰地灵,自然资源、人文景观都已具备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评审条件。”

1、旅游法规宣传和花亭湖景区宣传推介方面

为保护花亭湖景区的旅游资源,景区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汤泉乡通过村规民约规范旧民居的改造,有效保护了别具风格的龙潭寨和蔡畈古民居。寺前镇将《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通告》印发到村、组,广为宣传。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花亭湖。一是通过举办缅怀纪念赵朴初系列活动、花亭湖摄影大奖赛、钓鱼王杯和蓝光明杯垂钓赛、以“点亮花亭湖”为主题的登山活动等,着力提升花亭湖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人气指数。二是积极参加周边地区旅游交易会、旅游博览会,免费发放景区导游图、风光文字资料和光盘,展示景区自然风光和旅游资源。三是利用现代传媒进行宣传推介,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中国青年报等权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并开通了安庆市旅游网太湖分站。四是与省内外旅行社建立良好的宣传推介合作关系,并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旅游推介办事处。

2、旅游项目开发方面

花亭湖景区综合开发项目已列入省“861”项目规划和安庆市“三山两水”旅游扶贫项目规划,为我县旅游事业赢得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政府补助、农户投资的形式,“农家乐”生态游开始起步,已有50家“农家乐”接待户通过验收并挂牌营业。通过招商引资推进旅游设施和旅游项目的建设开发。近几年来,累计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寺前庄苑(三星级)、千缘山庄、花亭湖温泉度假村、月亮湾民俗风情园等旅游设施和旅游项目。安徽省锦鹏、锦海投资公司拟投资1.6亿元的花亭湖“雕塑艺术岛”项目和海螺集团拟投资500万元的“休闲度假村”项目已进入征地、拆迁和规划设计阶段。

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近几年来,县政府加大了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近5000万元,建造了多处旅游码头,修建了西风洞盘山沥青公路,改造了景区部分景点的供电线路,完善了景区通讯设施,启动了旅游快速通道工程、环湖道路(赤百、太百)扩建工程和赵朴初生平事迹陈列馆工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旅游兴县没有真正提升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层面,旅游业总收入和旅游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相关部门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快旅游事业发展深入研究不够,旅游营销理念缺乏特色,营销水平有待提升,花亭湖旅游品牌建设的亮点不多;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旅游、兴旅游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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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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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基本情况

(一)活动开展情况

继20xx年末我县与福建新浪网合作成功策划“县长年货节”后,今年初再次携手福建新浪网推出“县长带你游”旅游节庆系列活动。首先3月22日x县赵县长通过新浪微博“大道为德”重磅推出五条“微旅游”精品线路;其次 3月29日,精心策划并推出“县长带你游”节庆活动,活动时间从3月29日至4月29日,主要采用线上推广和线下踩线联合共同推广方式,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在3月梨花盛开之际全方位推介一日游、二日游3条精品线路;同时邀请10余位福建微博达人畅游,深入实地体验美丽风光、独特人文景观和特色美食制作。据统计,x县日均游客创历史新高,29日当天接待游客量达6000人次,其中接待自驾车一日游游客达4000余人次,占当日全县接待游客人次67%。

(二)主要成效和经验

1.领导重视是前提。没有县领导的重视,就没有这次旅游节,更没有一次较为成功的旅游节。从旅游节策划、筹备到组织、实施、总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关心、关注,县长更是通过自己的微博“大道为德”亲自指挥、指导了这次活动。县分管领导召开多次旅游节庆活动筹备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精心策划是关键。游什么,怎么游?一个精心策划的活动方案是旅游节取得成功的关键。3月初,对20xx年运作推出的x县10条微旅游精品线路进行重组整合成5条,聘请县知名文人墨客编写标准规范的线路简介和导游词,从摄影爱好者收集景点照片400多张,组织旅游社深入旅游线路踩点踩线。

3.部门协作是保障。旅游节对外展示的不仅是旅游资源,还是x县高效运转的政府形象。本次旅游节是政府主导的一次活动,涉及旅游、公安、交通、安全、卫生、宣传等多个部门和乡镇。为确保旅游节庆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专门成立x县旅游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组、安全组、道路交通组、车辆调配组、卫生安全组、环境整治组、综合协调组、督查组8个工作筹备组,由县政府办和旅游局协调具体事宜。

4.宣传造势是基础。没有强大的宣传造势,就没有人关注旅游,更没有人来参加旅游节庆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旅游网站做好宣传推广,及时与网络公司联系和沟通,整合网站旅游资源,更新网站内容,并与福建新浪网同步推介旅游线路、旅游商品、民风民俗等。二是 “县长带你游”活动推出后,邀请福建电视台、南平电视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亲临现场对节庆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报道,闽北日报、要讯等报刊同时赋以大量篇幅进行持续专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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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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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旅游局在县委县、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州旅游局和县安委会《关于开展一季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的月报工作;元阳县旅游局对“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置,确保了“两会”的顺利召开,让人民群众过上了安全、愉快的春节,杜绝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元阳县20xx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

为切实认真做好黄金周的各项旅游工作,成立了元阳县20xx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温凡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学东同志,县旅游局局长李文科同志为副组长,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和新街镇、南沙镇、攀枝花乡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旅游局,由县旅游局长李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全县假日旅游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成立了相关工作组,如道路交通安全组、食品卫生组、环境卫生组、箐口景区卫生组、道路交通抢修组、市场整顿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县旅游局加大了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了投诉电话,并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

二、认真落实《红河州旅游局关于开展一季度和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为保证“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对景区、景点和宾馆酒店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取得了实效。元阳县“两会”于20xx年1月8日至1月13日已顺利召开,会前对南沙的宾馆酒店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星级宾馆酒店安全重点部位作了细致的排查,通过排查,对双龙酒店、经贸酒店的灭火器失效,事故应急灯损坏等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整改;要求宾馆酒店认真做好内外环境卫生,确保“两会”期间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进驻酒店的人民代表和党代表度过安全舒适的时光。

在春节前于1月19日,元阳县旅游局以文件的形式向景区景点和各宾馆酒店在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作了通知,通知要求,各宾馆酒店和景区景点的负责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对星级酒店和景区景点作了重点检查,在检查中按照上级的通知精神,重点放在酒店锅炉压力容器、消防管网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发电机组、公共疏散通道、门窗防盗措施、KTV公共聚集场所、服务区域内紧急疏散标志及消防器材、电梯、室外消防栓、消防水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场所等。景区景点和旅行社按照通知要求也作了认真的检查,对原来存在的重大隐患正在整改之中。宾馆酒店和景区景点的旅游安全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20xx年春节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随着梯田文化旅游节的举办,元阳县旅游的知明度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但对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来说又面临着新的挑战,三个月来,旅游局对行业安全管理极为重视,局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管理工作,对宾馆酒店及景区景点的安全情况要求定期不定期汇报,特别是原来存在的老虎嘴重大安全隐患,经常与世博公司协调过问整改情况,在工程还没有验收之前绝对不能试营。同时,加大对宾馆酒店的排查力度,春节黄金周前排查后,每月坚持对宾馆酒店的检查,并对星级酒店和景区景点的安全责任主体签订了安全状,分别是双龙大酒店、经贸大酒店、云梯大酒店以及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全责任主体责任状的签订,明确了旅游企业的责任,把安全问题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有效地扼制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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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六年级格列佛游记优秀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六年级,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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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似乎有无穷的魔力,我一捧起它,就深深着迷了,就连晚上睡觉也惦记着它。这本书实在太精彩了。书中主要写了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经历的种种有趣的事。想听听吗,那就让我给你讲讲吧!

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登上了一艘船出海航行,很不幸遇到了风暴,船上的人除了格列佛全部遇难。因为这一次九死一生的磨难,他来到了一个神秘国。当他发现自己被小人们绑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小人国,而自己就像一座大山。接着,他又穿越到了大人国。大人国的居民身材高大,他只有巨人们的一个拇指那么大。然后,格列佛又来到飞岛国,那里的人真是怪模怪样的,一个个眼睛凸出来。真是吓死人了!最后,他来到了神秘的慧马国。慧马国是一个不会说谎的国家,那也是我们向往的国家呀。

这本书在我面前展现了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让我叹为观止;这本书也打开了通向心灵窗户的门,使我受益匪浅。慧马国这个故事讽刺那些不道德,不文明,欺骗别人的人。同时也要为自己做个提醒,不要像那些虚伪的人一样。做人不能撒谎,要心灵美,要相互信任,要助人为乐。所以我觉得,同学们都应该向慧马国的人学学,争做“美德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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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济南旅游心得总结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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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最有名的七十二泉中,最着名的要属趵突泉了。它昼夜不停地翻滚着,又为泉城带来了勃勃生机。趵突泉公园位于济南市中心,它是以泉水为主的文化公园。趵突泉是七十二泉之冠,是泉城济南的标志,它素有“游济南不游趵突泉不成游”之说。趵突泉与附近的金线泉、漱玉泉、柳絮泉等二十多处名泉组成了趵突泉群,它是济南四大泉群之首。趵突泉名胜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它以其悠久的文化历史,赢得了古今中处无数游客的`称赞。在趵突泉公园内像李清照纪念堂、易安旧居、万竹园、娥英祠等众多名泉碑刻,都是济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

今日的趵突泉由于人为地开采地下水已不比往日那么辉煌,但由于各级政府的关注,相关领导的重视,严厉打击开采地下水的不法行为,泉城人民也行动起来,珍惜每一滴水,使济南各处的泉水又复活了。

“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只要一听到这句诗,人们便会想起那美丽的大明湖。美丽的大明湖位于济南市中心,旧城区北部。在济南着名的八景中,大明湖就有三景,那便是:“明湖泛舟、历下秋风、汇波晚照”了。大明湖是由众泉汇流而成的天然湖泊。泉水由南岸游入湖内,当泉水满了的时候,泉水便会从宋代修建于北岸的北水门流出。大明湖的湖底是由不透水的火成岩构成的,因而大明湖的湖水“恒而不涨,久旱不涸”,能保持固定的水位。大明湖公园的面积有86公顷,其中它的湖面就占有46公顷。湖上有着历下亭、汇泉堂、湖心岛等许多大小岛屿六处,公园的自然景观优美宜人。湖面上的湖水波光粼粼,鸢飞鱼跃,游船穿行。大明湖自古遍生荷莲,湖畔上垂柳依依,花木扶疏。大明湖公园的人文景观也十分丰富,历下亭、铁公祠、南丰祠等十三余处名胜古迹掩映在这美丽的绿树繁花之中,向前来的游客们展现出了它们悠久的历史文化。

济南三大名胜之一的千佛山最能体现出济南的名胜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千佛山公园,位于济南市区南邻。在千佛山上,东西都横列着许多千姿百态的佛像,奇伟深秀。站在远处望去,千佛山犹如一架巨大的锦屏。在千佛山的山腰处建有“兴国禅寺”、“历山院”。除此之外,在它们的周围还到处散落着“唐槐亭”、“齐烟九点”以及“云径禅关”等许多寺庙。在近几年来,千佛山又建成了桃花园、万佛洞、弥勒胜苑、佛山书苑等等。至此,千佛山这将要成为一个融山林、名胜古迹为一体的游览胜地。

在这短短的几年中,济南有着巨大的变化,它向游客们倾诉了今日的泉城人民群众热爱泉城,勇于创新的精神,它向我们歌颂了济南悠久的历史文化,美丽的济南,我为你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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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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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3.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2%),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

第六条 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违约方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5%);违约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购买,但乙方应当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和推荐。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

5.在旅途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后,甲方既不得以滞留不归、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损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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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计划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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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

在浙财的生活已经快过去两年了。此次团体出游,选在风和日丽的五月,给同学们亲近自然,享受生活乐趣,锻炼身体的机会,也为加强同学们的交流和了解,提高班级内部的凝聚力。

选定目的地南京,是想经过此次活动了解南京的城市风貌和人文气息,了解这座古城的魅力

活动主题:班级春游

活动时间:____年5月1日早上至____年5月2日午时

活动地点:南京

活动费用:200元人(费用主要用于门票、租车、聚餐)

活动人数:10英语(3)班全体人员共24人

活动前准备:

1、先分好组,每组8—10个人(每两个宿舍一组)并选出组长。

2、全班同学,了解时间安排,旅行路线,活动流程。

3、选出几个熟悉路线的人,负责领路

4、确定所需金额及物品

5.强调安全问题:临行前,召开班会,交代春游的具体活动

时间及注意事项。

具体方案:

5月1日

1、早上7:30,与浙江财经学院西门前集合,7:45乘坐旅游大巴出发,前往南京,为活跃气氛,班委可组织大家唱歌、讲笑话等,使旅途充实。

2、上午约10:00到达南京,然后游览雨花台风景区,参观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馆,瞻仰革命烈士,了解今日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景区很大,组长要组织好同学们,防止掉队。此阶段大概需要1个多小时。

3、中午时分,到达夫子庙。直至午时4:30,为自由活动时间。同学们可在夫子庙内及周边参观、游览、品味南京的小吃,了解城市风貌。由于这段时间是自由活动,各位组长要加以注意,和组员随时联络,尽量以小组为单位活动。

4.晚上团体在秦淮河边,欣赏夜里的秦淮河。晚上十点统一听班长指挥到指定地点集合去预定的住所。

5月2日

1.研究到前一天旅途较劳累,让大家好好休息,早上9点宾馆门前集合。

早餐后于9点半左右前往中山陵。

2.10点半抵达中山陵进行参观,让大家感悟孙中山大总统的风范,感悟历史。

3.午时就近参观明孝陵,体会明朝的朝代遗痕,增长同学们的见识。

4.午时3点半左右集合上车,最终点名到齐后,全体乘车回到学校,结

束愉快而有意义的旅程。

备注:

一、团费200元人已含:

1、景点门票,宾馆住宿费

2、聚餐及团体零用费

3、用车:旅游空调车

二、费用不含:行程以外活动费用,个人消费

三、注意事项:

1、要是有晕车的同学请坐前面,并且自我在上车前吃晕车药,带好胶袋备用。

2.注意钱包、照相机、手机等等物的保管;准备好现金。

3.注意个人安全,走散或者有突发事件要立刻联络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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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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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述职报告范文

旅游局负责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

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1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班子其他成员一道,我始终牢记使命,着力保护文物安全,以创建省、市项目带动、强力推进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项目建设、阵地建设、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实现文物旅游事业的繁荣发展踏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具体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多年以来,本人认真调研旅游资源,为开发民俗旅游出思路,为旅游突破发展蓄势奠基;依法加强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促进文物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文物保护工作。五年来,我配合局长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一是修建了周陵仿古围墙,维修和彩绘了周陵牌楼,对景区进行了绿化和整修,二是申报《唐顺陵整体保护利用规划》并通过国家局评审。三是参与编制了防洪防水方案;四是积极参与编制规划大纲。

(二)依法加强文物管理,确保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对辖区取土场、砖瓦窑厂及基建工地的管理力度,要求其严格履行文物勘探手续,严格登记审批程序,确保审批全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法规学习培训,每年举办培训不少于2期。对一些共性和容易忽视的问题的处理,组织经营者听证讨论,让经营者在接受处罚时受到教育;三是创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文物保护工作联合执法牵头作用。牵头建立了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每年组织一至二次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成了一季一次细查,一月一次巡查,一周一次抽查的监管模式,此做法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

(三)旅游开发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并抓好分管的旅游工作。一是在全区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旅游》图册;二是结合“创优”任务指标体系,制定了创优工作实施方案并细化分解了任务提供给区委、区政府;三是抢先主动编制秦遗址保护总体方案项目列入全国“100个大遗址”开发建设重点;四是邀请省内外有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策划制定全区旅游总体规划。五是先后组织旅游项目,旅游商品参加了旅游推介会、西洽会、旅博会,在省市等节会制作了宣传册10000份,在各种节会上发放宣传推介。

在以上工作开展中,本人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二是潜心思考提出策划创意;三是主持并亲自参与项目编撰,制定方案,所有的项目背景、规模程度可以说了如指掌;四是重大活动、执法检查亲自部署,带人参加。

二、个人履职情况

任职以来,我能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结文物旅游系统的干部职工兢兢业业,克难奋进,积极主动寻求发展空间,为文物旅游事业繁荣发展,突破发展,不断努力着。

(一)注重学习,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全面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掌握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法规。撰写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思考》在《城市规划》杂志中发表。

(二)抓工作重点,全力组织实施。为适应加快发展,突破发展的需要,近年我们自加压力,提出了依托一个载体,寻求三大突破,完成了工作的年度目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各项考评指标均全面完成。今年,我们又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旗帜,认真贯彻区委xx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文物保护体系建设、旅游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做好十项工作,从而推进文物旅游事业跨越式发展,旅游开发新突破的工作任务目标。凤凰台、周陵古建维修是我区也是全市一个较大的古建维修工程,从方案设计到报批开工建设,我多次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亲自到十几个部门咨询请教,提出了“操作不违规,工程不吃亏,维修不留遗憾”,使这项工程当年立项审批,当年招标开工,主体维修将于本月底结束。

三、树立公仆意识,勤政廉政

我出生在农村,先后在基层工作近20xx年,从事基层工作20xx年,传统的教育、艰苦的环境和不同的工作对象,使我能珍惜现在。尊崇干一行、爱一行,以淡泊名利、诚信为本为处事准则,不图名,不图利,在工作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斗能够勇于面对,而且尽最大努力解决,把自己的心尽到,把能出的力全部使出来,哪怕是受冷眼,受委屈也不轻易放弃。我深知,工作岗位不是权力,而是职责,工作的权力也是人民赋予的,设身处地要把工作做实,把事情做好。认认真真谋事,踏踏实实办事,老老实实做人。不贪不懒,洁身自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一是管住自己和身边人,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

二是在政策范围内尽量给同志们和服务对象办事解难,不给他们加负担,更不添麻烦;

三是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经商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四是没有假公济私和化公为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处处为单位着想,以诚意换成果;在用人用钱、外出活动方面没有自己说不清、说不起硬话而给单位和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情况发生。

回顾近年的工作,我没有惊天动地的辉煌业绩,也没有华丽的豪言壮语,在文物突破发展和旅游起步强劲方面的成绩都是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区委、区政府对我们这个业务性比较强的部门的关心支持,同时也是文物旅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克难奋进,共同努力的结果。

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2

过去的一年,是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实施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和加快全省旅游转型升级的一年。作为省旅游局党组书记,我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以落实省直机关党建“五个项目”为重点,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本人20xx年抓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龙头”作用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落实班子成员的参与权、建议权,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放手让班子成员大胆工作,及时帮助班子成员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有效增进了班子的团结,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重大问题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

规定出台后,及时组织党组和机关同志学习贯彻,要求从我做起,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做起,结合全局全行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为民的氛围。随时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标准来自警、自省、自戒、自律,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凡是要求其他同志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坚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自身形象和政治本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报”、“冷硬横推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做到“五去五求”。针对“四风”自查到的问题,一项一项认真整改,做到干部群众满意。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把心思、精力花在谋改革、促发展上,集中精力推动全省旅游业后发赶超、转型发展,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满意指数。

二、坚持制度约束,构建党建工作屏障

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明确党建责任制,层层狠抓落实。年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全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分工,与各党支部负责人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建立了党建工作台账,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直接抓、各党支部具体抓的工作体系。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部署、共落实、同考核。

二是完善党内制度,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化。根据我局的实际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办法,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公示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党建工作述职等多项工作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整改提升,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晋位升级。通过开展分类定级,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和“一个好的支部”标准进行整改,实现了基层党组织的晋位提高的全覆盖。20xx年局党组被评为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局机关一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

三、坚持创新发展思路,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在工作中坚持把“保护一方山水、传承一方文化、造福一方百姓、促进一方经济、推动一方发展”的发展理念作为旅游行业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实践。结合推进100个旅游景区建设转变作风,从策划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督促指导等方面着手,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与基层干部、项目单位对接沟通,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截止11月,“100个旅游景区”完成签约项目171个,签约资金970.93亿元,到位资金162.76亿元,建立起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投融资新机制。预计拉动全年全省旅游总收入实现2370亿,接待游客2.67亿人次,同比分别增长27%和25%以上,为打造贵州旅游发展“升级版”注了强大动力。结合对口帮扶工作转变作风。按照省委安排,我局近年来挂帮*镇、*乡,XX县肇兴镇,重点联系的点还涉及XX县、台江施洞、丹寨石桥、威XX县迤那镇等。我多次率领党组和处室同志下到点上开展工作,大到总体规划,调整结构,小到民居改造,手工艺品设计,面对面实打实帮,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称赞,说我们是“实帮实促”。深入开展调研和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挂帮点提出的问题。将侗族文化旅游景区纳入全省21个重点示范景区,对挂帮的四个村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支持,驻村干部真蹲实驻,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各种渠道共争取项目资金1853万元,其中省旅游局支持资金657万元。

四、坚持开门搞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整改落实出成效

今年7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全过程,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进一步凝聚起推进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强大力量。

作为单位一把手,我坚持带头搞活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为弘扬优良作风作出榜样。

一是组织传达学习精神和省委部署,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

二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学好中央及我省规定的8本书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了1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头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群众、下属单位、下级部门、服务对象等对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方式,我局共征求到对局班子和班子成员“四风”及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334条,征求对象3200余人次,涉及旅游企业169家、相关厅局78家,为找准“四风”突出问题提供了充分依据;

三是深入查摆“四风”问题,推心置腹开展批评。通过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重点是自己找的方式,带头查摆出领导班子存在“四风”突出问题共18条,深入查摆自己“四风”方面突出问题21条。亲自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8次进行修改完善,自己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按照要求也进行了5次修改完善。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与班子成员普遍开展了两轮以上谈心。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真正坦诚相见,班子成员之间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进一步打牢了局党组班子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思想基础。

四是整改落实,立说立行。亲自起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任务书,3天之内协调省财政厅下达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旅游景区4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一周5次到一线对接“完善旅游服务热线”相关工作,实现全天侯为游客、市民提供旅游咨询、投诉及相关信息服务。半个月里9次到经信委、国资委推动海外旅游公司改制问题,使拖而未决长达3年之久的企业改制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机关作风上,“快”字当头,着重解决“慢”的问题,以制度出效率,一个月里,《机关出勤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公务接待制度》等19项制度出笼,机关上下风气蔚然一新;向管理要时间,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作节奏,推行“限时办结”制度, 涉及旅行社、导游资格证、星级饭店等8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结和上报(国家旅游局)时限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缩短5个工作日,凡是游客对我省旅游服务质量方面提出的投诉,由法定的2个月内答复缩减为15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答复,提速升级,立竿见影。

我局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与中央和省委对建设发展型、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在工作的开展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品牌化。把全面落实国发2号文件和推进全省“100个景区”建设贯穿到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按照打造贵州旅游升级版的总思路、总要求,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和关联带动优势,把整合各方资源,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坚持“五个一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3

今年以来,我局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xx大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下,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强化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现将一年来我局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局党组切实发挥部门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按照省、市委的要求,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有效地把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聚焦到旅游事业监督管理和发展上。党组及班子成员把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合力狠抓党建工作落实,注重落实党组书记是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领导干部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党建工作与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开发、旅游行业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三是大力支持党支部建设。领导带头学习,认真落实“一把手”讲党课制度,定时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全体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对党支部开展党建教育活动给予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不断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一是强化党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目前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31名,其中在职党员25名,退休党员5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以及系列讲话和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理论学习与旅游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开拓创新能力,以学促做、以做践学,为推动旅游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指导。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的问题,制定了18项制度。签订了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二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征集廉政格言,制作廉政长廊,建立局内部微信平台,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警示信息。依托“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专栏、电子大屏幕”等打造特色廉政文化,宣扬先进人物事迹,通报反面案例,营造扬善抑恶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拒腐防变能力。以旅游线路推介为依托,加大对沙石峪、李大钊纪念馆、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地震遗址公园、潘家峪惨案纪念馆等红色旅游景区的宣传推广力度,实现“以旅游为媒、广泛传播文明与廉政理念”的目标。

三是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和争当人民满意机关”为内容的“三创一争”活动。激发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工业旅游、滨海旅游、文化旅游等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扎实开展,近百座改扩建任务积极推进;清东陵于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填补了我市没有国家最高等级景区的空白;另外,第二十一届北方旅游交易会,旅游商品展,河北经贸洽谈会等活动的开展,推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落实到位。

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爱唐山、做贡献”活动。紧密围绕旅游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及时上报工作成果、亮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勇挑重担,争创佳绩。在我局办公楼内制作宣传口号,并积极号召所管辖景区、酒店、旅行社利用电子屏幕等媒介播放宣传标语、图片,进一步浓厚活动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认真组织,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党员学习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各阶段学习活动开展,并及时上报学习情况。党组书记、局长邢京林围绕“履行八项义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这一专题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高质量的党课。党支部按照工委要求,印发两学一做试卷,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按时上交答题卡,参与率95%以上。

三是开展“爱唐山,做贡献”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行动。党支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活动的要求,认真制定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安排表。我局共安排14名同志作为志愿服务人员,在卫国路与西山道交叉口,披挂绶带、手持黄旗,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对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协助纠正。

四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每年春节、国庆节前夕,党支部都结合单位实际,购买慰问物品,到每位老干部家中进行走访慰问,让每一位退休老干部都能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五是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工作。今年共转出党员2名,现共有党员31人。上半年共收缴党费8040元。下半年按照工委要求认真进行党费补交核算工作,旅游局全体党员20xx-20xx年共补交党费10819元,现已按时此项完成工作,并将全部补交党费上缴。

四、20xx年党建工作计划

20xx年市旅游局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干”工作机制,围绕全局重点工作,继续深化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市旅游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思想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旅游重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

二是加强理论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及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市要求和局党组的部署,高度重视,及时把党的xx大精神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以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局党支部及时将各类学习资料发送给每位党员,并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统筹安排,同时及时上报学习中取得的好的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设学习专栏和专题,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我局学习贯彻情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举办建党96周年纪念活动。按照市委要求,以讲党课、座谈会、主题实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抓好建党96周年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党的建设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针对当前我局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以提高能力、强化思想教育为主线,以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抓手,突出为民、服务和清廉主题,继续开展好学雷锋志愿活动和走访慰问活动。围绕实际工作和思想建设情况,选树我局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是抓好各项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积极分子培训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党建工作与干部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局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我局仍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方法、务实高效!

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4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通知要求,我对201X年履职、思想学习、作风廉洁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回顾,现述职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职情况

作为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在省直工委、局党组的领导下,201X年我协助党组书记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机关党建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坚持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局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以局中心组学习为重点, 201X年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13次14天。举办处级干部小学习班1次。机关党员及副处以上干部均上交了3篇以上学习体会文章。

党组成员领题调研提交调研报告15篇。三是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X年局机关荣获1名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党员,1名省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党员,2名省直机关“百名优秀干部”,1个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局机关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4个;优秀党员1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

我局创先争优的工作在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总结大会上做了典型交流发言。四是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抓好党费收缴及通报、党内统计、发展党员等工作。201X年编发《党建工作交流》19期。组织召开机关职代大会,就职工关心的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了通报。五是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要求。各支部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制度。六是指导机关工青妇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省直机关第四届运动会,开展了春节团拜联欢,六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教育影片,参加省机关反腐倡廉文艺汇演等活动。并积极参加了省直片区工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

一是拟定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年初召开动员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傅迎春亲自动员作出部署。二是认真查找出5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拟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责任制,切实抓好整改;三是实现了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晋升提高的全覆盖。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省旅游服务公司健全了党组织,贵州旅游协会、贵州乡村旅游发展中心、贵州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促进会三个挂靠省旅游局的社会组织组建了党组织,实现了百分之百的全覆盖。四是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重点活动项目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重走长征路、保持纯洁性”、“强素质、严作风、建新功”、“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等省直工委规定的活动。并积极开展了局机关2个自选项目即“乡村旅游建设与培训年活动”和“我为旅游发展添光彩活动”。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五是建立了以机关党建促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修改完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省旅游局公开承诺》、《省旅游局首问责任制》、《省旅游局设立首问责任服务接待窗口管理办法》《省旅游局机关行政问责制度》《省旅游局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省旅游局党务政务督办工作制度》、《省旅游局机关工作承诺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重点解决职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

(二)切实加强“四帮四促”和“帮联驻”活动的开展。根据省委关于“四帮四促”和“帮联驻”的工作要求,局党组认真推进“帮联驻”、“处长下基层”、“新进机关人员挂帮”三项活动,建立健全了“四帮四促”、“帮联驻”长效机制。今年省旅游局处级以上干部下基层1293人次1414天 ,其中局党组成员下基层596人次604天。局机关干部职工下基层、服务群众成为了工作的常态。

省旅游局“帮联驻”联系赤水市,201X年局机关派干部5人组成挂帮工作队。在“帮联驻”工作中,自己作为挂帮工作队队长能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下基层开展工作,在完成机关本职工作的同时,自己能坚持每月一次到赤水开展工作,召开挂帮支部联席会议,并深入到挂帮驻村干部的乡镇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在下基层期间,局机关的同志们努力做到了不给基层增加负担,有困难和问题自己解决或本单位解决。机关联乡驻村干部坚持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朋友,向群众发放了联系卡,走访了农户3972人,召开调研座谈会33次,协调落实项目18个,协调解决资金1714万元,办实事好事34建,化解矛盾纠纷15起,密切了党和群众的血肉关系。

(三)切实加强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机关党委和局目标办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我兼目标办主任,在党组领导下,机关党委将实行目标绩效管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坚持创新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二是强化协调配合。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通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高质量地完成了职能绩效目标和机关建设目标的各项任务。20xx至20xx年度的省直机关目标考核中,我局连续四年获得省直厅局年度目标考核优秀奖和创新奖的优异成绩。

二、思想学习情况

一年来在学习上自己能积极组织和参加中心组的学习,自己撰写了3篇学习心得,3篇工作调研报告,记了1万多字的学习笔记。在“班长”傅迎春局长的率先作用下,自己能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努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对分管的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牵头抓好落实;对非分管的工作,能顾全大局积极参与。对待工作做到精神不懈怠、工作不扯皮、办事不推诿、落实不折腾。

三、廉洁自律情况

对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2个不准认真逐条检查,我能认真填报个人报告及登记事项,自己没有发生违反党纪党规和违法的行为,8小时内8小时外能努力做到了洁身自好。我真诚地希望和欢迎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对我进行严格监督。

四、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存在问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还有待于提高;理论学习联系实际还需要加强;在组织指导机关开展活动方面离干部职工的要求尚有差距。

努力方向: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努力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作好表率,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期望。三是要严守纪律,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努力做一名群众信得过的党员领导干部。

旅游局述职报告范文5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旅游局党组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推动XX市旅游经济发展、建设幸福沅江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现就个人和市旅游局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履行党要管党职责

(一)紧紧把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方向。根据年初与市委签定的党建责任状,组织党组成员商定全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目标、主要措施等基层党建工作主要内容。主持开展了党员干部学习贯彻xx大精神、党风廉政知识学习、民主评议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保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次走访旅游企业、联系站点,与党员干部谈话谈心,从人民群众中汲取知识、改进工作、服务社会。通过调研走访了解了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掌握了业务工作第一手资料。根据调研走访,撰写了《加快沅江旅游产业发展调研报告》;慰问联系村困难居民和五保户25户,发放扶助资金5000元;为2个联系村解决发展所需资金4万元;协助联系村调解林权纠纷。确保党建工作起到密切联系群众、指导工作开展、使人们群众受益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定由党组书记抓党建全面工作,党组成员分管党建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党建工作述职和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做到了基层党建工作有分工、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有整改。

二、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一)抓好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以落实党建目标责任状和党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按规定完成党费收缴、党员统计、定期述职等工作。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开展雷锋志愿者服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结合水上旅游交通安全值守工作,在安澜阁开设志愿者服务站,为游客免费发放药品、提供开水、接受咨询。评议党员干部7人,查找自身问题16条,接受意见和建议6条,提出整改措施19条。

(二)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1、加强学习、规范制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xx大报告》、《新党章》、《湖南省政务服务规定》、《湖南省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机关公车管理办法》、《考勤签到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工作制度。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思想觉悟、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2、培训党员、壮大队伍。全年共选送机关干部1名、下属企业人员3名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份子培训班。局党组成员参加干部轮训。及时研究预备党员转正1名。培养专职党务干部1名。

3、真抓实干、创先争优。发动党员先后筹集党员关爱资金500元、特困学子扶助金400元、慈善一日捐500元,走访慰问群众25户。实行党员公开承诺和“三亮三比三评工作”,激发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热情和工作责任心。党员干部开展良性竞争,干劲十足。

三、存在的不足

本局党建工作主要不足之处有:一是阵地建设相对滞后。由于办公条件限制,党员活动室建设仍有很大改进空间。没有专门的党员活动室,党旗没有上墙,制度和动态上墙更新不及时。二是主题活动开展不够深入。由于人手较少,主题活动与业务工作安排存在一定冲突,没有将业务工作安排与主题活动、组建扶贫工作更有效的结合起来。

四、下一步党建工作计划

(一)、建立基层党建长效机制工作报告。巩固我局当前党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立足制度执行落实。党建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总结、有提高。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党建规范化工作常抓不懈。

(二)、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党建。要立足现有条件和工作职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互相促进。将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主题活动紧密结合,融为一体;以党建工作推动作风转变、强化队伍战斗力,从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述职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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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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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7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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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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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 。

电话: 。

乙方: (组团旅行社)

地址: 。

电话: 。 甲、乙双方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

旅游线路为: 。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赞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定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 元,(保险金额: 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 [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

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

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它]本合同其它事项

1.

2.

3.

4.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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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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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结束日期;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合计:¥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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