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大理旅游游记【汇总20篇】

浏览

6878

范文

1000

国内旅游电子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165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旅游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市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组团项目及行程

旅游路线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行程和景区详见附件一 (旅游服务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条主要服务内容

1.餐饮:膳食以口味清淡为主,保证营养卫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静、舒适;入住旅店前, 乙方应提醒甲方查看房间家具和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检查后再行入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详细介绍家具、设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乙方应将自己的房间号告知甲方和总台,并每晚巡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车况良好,安全舒适、整洁,方便中途休息;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车时,乙方应在门边引导、搀扶,帮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随团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配带明显标识;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职;主动询问和帮助乙方;医护人员应携带常用药品和器械,随时观察、了解甲方身体状;

3.乙方应做好自我介绍,告之联系电话;做好景点、景区介绍;对旅游中的注意事项、情况变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况,向甲方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和提示;

4.乙方应随时、全面掌握旅游团的情况,作好组织安排工作;行程安排应休闲,舒缓,合理,劳逸结合,保证游客的休息时间;对游客间发生的纠纷,应耐心调解,维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应每天一次向甲方的亲属发短信报平安(以甲方所留亲属电话为准)。

第三条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儿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数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计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费用包括:办理旅行证件的费用;交通客票费(含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

、车站等至住宿旅馆往返的接送费用);餐饮住宿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要求乙方详细说明与本次旅游活动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1.2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1.3甲方如属景点门票优惠对象,在得到景点确认后,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景点门票优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选择和购买保险;

1.5自愿选择乙方推荐的自费项目,依照合同约定自愿购物。

2.甲方的义务

2.1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

2.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团成员,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1.2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

1.3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游客权益及时合理处置突发事件。

2.乙方的义务

2.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2.2向甲方详细介绍与本次旅游有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或强制甲方消费。

第六条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体状况(见附件二);甲方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在参加惊险、刺激游乐项目时,将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甲方出发时应带上衣物、鞋帽、雨伞、药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虑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组织本次旅游。乙方保证本次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车、船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资质)。乙方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应当作出明确说明和警示。为保证旅游的顺利进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团配有:领队,导游,医护人员等专业服务人员;

3.旅途中如甲方出现身体不适或其它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随时观察,无条件提供护理和帮助, 妥善处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就医或返回,并在扣除已发生费用及退票费、手续费等合理费用后,退还甲方未发生部分的费用;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积极施救,及时处理;涉及保险事故的, 应及时报案, 协助理赔。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应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下同)。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过半数以上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如无法达成过半数以上多数意见或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将未发生的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将旅游费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合同的转让

1.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经对方及受让方同意,可以转让合同。即甲方可将合同转让给符合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将合同转让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转让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见附件三)。合同转让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发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处理。

(二)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离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妥善安排,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成团人数和不成团的安排

1.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

时,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延期出团。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乙方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

第十一条旅游购物和自费项目

1.乙方应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购物和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每天不超过______________次,总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45分钟,经半数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适当延长。

2.甲方在与乙方约定的购物点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当负责退(换)商品;如不能退(换)商品的,应当先行赔偿。甲方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和活动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旅游保险

1.乙方已向甲方介绍相关旅游保险。甲方自愿购买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保险,投保手续由乙方办理。

2.为切实保障甲方权益,增强乙方抗风险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见附件四),为甲方办理旅游保险(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而乙方负有赔付责任时,此保险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赔付;当乙方不负有赔付责任时,乙方自愿将此保险金作为慰问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已发生的费用。

2.因不听从乙方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使乙方遭受损害的,应由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发前的3日以内(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已交的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因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时间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如未按约定时间及时通知旅游者的,还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延误旅游行程的,应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发生部分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经协商未解除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结束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也可向相应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①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亲属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098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境外纠纷境内解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境外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6、团队签证费;

7、国外机场税。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护照费;

5、境内地面服务费;

6、出境机场税;

7、国内段交通费;

8、境外小费;

9、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10、“(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行程国家或地方的法令而被拘留、遣返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被擅自转社出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15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的,旅行社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证件、签证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九条换汇规定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旅游者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专用条款

旅游者: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手续

以下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出境机票、。

第三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以上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含)以下)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国际间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五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8 字

+ 加入清单

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053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协 议 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年4月旅游局负责人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212 字

+ 加入清单

2016年4月旅游负责人述职报告

XX年11月旅游局负责人述职报告范文

这次会议安排我述职,既是人大常委会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鞭策,又是一次我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极好机会,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恳请各位领导指出我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以便我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是年12月担任县文化旅游局局长职务的。两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局领导班子和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我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干事,圆满完成了本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促进了文化旅游名县的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深入调研,理清思路

走上文化旅游工作岗位前,由于自己多年在乡镇工作,对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情况了解不多,知之甚少。上任后,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自己深感责任重大,唯恐有负组织、领导和人民的重托。如何尽快完成由乡镇工作到部门工作的转化,如何使自己出色的干好这一岗位上的工作、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如何实现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新跨越,成为摆在自己面前的首要课题。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我从调查研究、熟悉情况入手,深入基层,吃透情况,摸清家底,掌握第一手材料。一是深入系统12个单位和两个业务相近的市管单位进行座谈走访,与单位领导、一般职工、离退休干部分别交谈,了解单位工作、领导班子状况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二是深入全县14个乡镇,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出路;三是深入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明查暗访,掌握全县文化市场的总量、结构及现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了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了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要害,并集思广益,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就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抓好四项工作,即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繁荣文化、多出精品和旅游宣传开发、多出效益两个重点;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特色旅游开发“三个突破”,抓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的提高、文化旅游队伍的建设、文化旅游系统的改革等“四项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的新发展,实现县域经济的新跨越。围绕这一工作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俗村建设的意见》、《岐山县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规划》(-)、《岐山县“文化旅游开发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等等,为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强化措施,重点突破

两年多来,自己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人大及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壮大旅游产业

旅游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我县是周文化的摇篮和故乡,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和全省文物大县,文化积淀深厚,文物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文化旅游局长,我深谙此道。两年来,以发掘周文化和三国文化内涵为突破口,以特色旅游为主线,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深度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抓宣传,提高知名度。两年来,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大型宣传牌、省市旅游活动、网上宣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外宣传。周公庙、诸葛亮庙等景点先后接受了中央、省、市电视台、浙江卫视和福建东南卫视等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策划印刷了着名作家贾平凹书写的宣传岐山旅游和臊子面的宣传画,扩大了岐山知名度。每年策划召开全县旅游促销推介会,邀请省、市多家旅行社参加。去年9月份,组织周公庙、诸葛亮庙等单位参加了全市“旅游宣传大篷车”活动,远赴甘肃、宁夏、山西等4省9市进行宣传推介。特别是今年3月份,我还主持编印了《岐山之旅》大型宣传画册,并精心策划在西安召开了全县旅游推介会,盛况空前,全面提升了景区形象和旅游品位,最近旅游收入明显增长。年,两庙共接待游客38万人次,门票收入150万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4亿元;年,虽受“非典”及汛情影响,两庙共接待游客40.5万人次,门票收入165万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

二是抓开发,打造文化旅游名牌。两年来,我始终把景区开发及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大事来抓,以创一流景区为目标,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加快旅游开发步伐。共自筹资金140多万元,先后对周公庙及诸葛亮庙庙前广场、周原凤雏遗址进行了硬化、绿化和美化,对周公庙太公正殿和献殿、诸葛亮庙钟鼓楼及山门等进行了维修和彩绘,诸葛亮庙、周公庙和县宾馆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2a”和“3a”景区及“二星级”旅游涉外饭店,全面提升了我县旅游景区的档次和旅游品位。

三是抓旅游环境治理。为了使全县旅游业能有一个优越的发展环境,自年以来,我们采取定期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旅游环境的整治力度,每年“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和春节期间,与县公安、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全县旅游景区管理。针对周公庙过去欠账多,讨债户干扰旅游秩序和景区与周边村、组地权纠纷及两庙停车场乱收费屡禁不止的问题,我多次深入两庙及景区周围的庙王、五丈原等村进行调查了解,耐心做工作,在县上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终于使这一影响我县旅游形象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树立了良好的旅游形象。

(二)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抓好文物工作

近两年来,自己坚持“预防为主、保护第一、安全第一、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文物安全,连续三年实现了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的绝对安全。

一是健全机制。年以来,局机关和各文博单位都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文物安全机构,落实了安全人员,每年对全县文物保护通讯员进行培训,健全完善了文物保护的“双轨一体”制。每年年初,我还与各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定期主持召开文物安全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两年来,组织各文博单位坚持开展文物警钟日和宣传月活动,查漏洞、添措施,开展防范演练,警钟长鸣,特别是新《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组织各文博单位专题学习,悬挂横幅、书写标语、散发宣传资料进行全方位宣传,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我们还组织我县馆藏文物在市青铜器博物馆、法门寺博物馆等地展出,提高了我县知名度。我积极主动争取省市支持,给周原博物馆配置了全自动报警系统,并先后争取文物方面资金20多万元,促进了文物事业的发展。

三是加强发掘。去年年底,我县祝家巷遗址发现甲骨文后,其字数38字和龟背甲骨为全国之最,产生了轰动效应。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发掘工作,打响我县周文化之乡的品牌,我多次与省文物局、北大考古队、省考古研究所专家联系试掘工作,目前试掘工作全面开始,试掘成效和意义非常之大,这对于进一步证实岐山是周文化的发祥地、中华文明的源头,提高我县知名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真抓实干,突出重点,繁荣文化事业

近两年来,自己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为重点,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宗旨,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狠抓文艺精品创作。任职以来,自己一直把文艺精品创作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拿在手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重视专业和业余文艺人才的创作。上任伊始,我就主持修订完善了《岐山县文艺创作规划》(-)、《岐山县戏剧创作奖励办法》等政策,为繁荣文艺创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年以来,全县共有诗歌、小说、散文、书画、摄影等作品400多件在市以上报刊发表,有些还获得了国家和省、市级大奖。剧本《照儿画爸》、《县令包丞》分获全省电视戏剧小品大赛一等奖和全市新剧目创作二等奖,《凤鸣岐山》经省戏曲研究院专家改稿和该院秦腔团排练上演后,在省第三届艺术节上获一等奖;索王锣鼓队在全国第十届“群星奖”大赛中获银奖,并多次应邀参加国内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同时,我十分重视传统文化的发掘、整理及扶持工作,多次去县戏校及民间艺人家中关心指导工作。去年7月,县戏校小演员张鹏超在中国第七届“少儿戏曲小梅花”奖大赛中获金奖;在去年市“两节一会”民间艺术展示活动中,我县21位民间艺人的皮影、面花等300多件作品喜获大奖。1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20人获三等奖,我县被市政府评为“优秀组织奖”。重视优秀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成立了陕西省楹联学会岐山分会,正积极筹备成立岐山县书画院和文学创作学会。

二是积极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在工作中,自己十分注重发挥文化与旅游的互动效应,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以旅游宣传为龙头带动文化事业繁荣,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两年多来,共先后策划举办三次元宵节社火锣鼓游演、两届全县锣鼓大赛、一次全市青年歌手大赛、一次全县青年歌手大赛、两次民间工艺品大赛、两届“岐山之夏”文化活动周和“党旗颂”庆祝建党81周年晚会、迎“xx大”群众秦腔大赛、周文化书画名家联谊笔会、“华祥杯”交谊舞大赛、罗贯生“渭北山水”美术作品展、文化旅游系统演讲比赛等大型活动20多场次,丰富活跃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是抓基层文化建设。上任后,针对乡镇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薄弱,基层文化网络不健全的现状,自己多次深入基层,掌握情况,以贯彻国办[]7号和陕政办发[]107号文件为契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以创建市级文化先进乡镇为切入点,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同时,每年还集中组织文化各单位,坚持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进村活动,丰富偏远群众的文化生活。经过两年来的努力,全县基层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安乐、蔡家坡、益店等乡镇已创建为市级文化先进乡镇,大营、枣林、五丈原、青化、京当等乡镇落实了文化站站址,市级文化先进乡镇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县共有农村文化室120多个,民间文化协会组织19个,农村电影队87个,文化户300多户,文化经营单位16个。

四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两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自己从加强重点市场的监管和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入手,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和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活动,加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先后对印刷业、音像业、网吧等业主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其守法经营。并亲自带队,由我局牵头,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配合,开展文化市场集中突击行动30多次,没收非法vcd光盘2400多张,书刊600多本,处罚违规单位53家,有效地净化了全县文化环境,局稽查队被命名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县被评为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县。

(四)把握导向,强化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

近两年来,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为目标,自己十分重视新闻宣传、广电事业建设及广电安全工作,广播电视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一是抓新闻宣传。两年来,按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要求,自己坚持把新闻焦点放在县上中心工作上,以宣传报道xx大和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为重点,突出宣传“兴岐富民、建设小康”主题和“工业强县、畜牧大县、文化旅游名县和西部经济强县”等“四县”建设。自年以来,共组写新闻稿件9600多篇,采用编发7600多篇,省市采用380多篇,开办宣传专栏8个,同时注重加强基层通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县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二是抓广电事业建设。近两年来,自己把加快信息网络化进程和乡镇有线电视发展作为事业建设的重点来抓,全县14个乡镇开通了有线电视信号,共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5000户,实施县城地埋线改造工程 3.5公里 ,全面整修了县城通往五里铺的广播电视传输线路,架设双绞线 4.5公里 ,多方筹资购置了台标发生器、字幕机等设备,提高了广播电视播出质量。

三是抓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和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我主持制定了广电安全防范预案,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同时,组织开展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和净化荧屏工作,加大网络整合力度,陕九、陕汽、岐星、杏园等4大厂和7个村已并入全县大网,保证了全县广电安全。

(五)想方设法,多方引资,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上任以来,自己始终树立“项目是经济发展的支撑”新理念,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想方设法、攻坚克难,多渠道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两年多来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1100多万元。投资240多万元的蔡家坡儿童乐园工程已竣工使用;县电影公司综合楼和蔡家坡电影院综合楼已投入使用,两楼共投资210多万元;周公庙太公正殿、献殿维修和彩绘已完工,总投资40多万元;诸葛亮庙庙前广场建设总投资15万元;新华书店图书大厦主体工程已完工,总投资300多万元;蔡家坡文化馆维修工程,争取省上资金8万元;广电网络乡镇杆线架设和迁址工程争取省市资金167万元;总投资100多万元的西岐民俗馆近日已破土动工;投资30万元的周公庙三星级厕所马上就要动工。这些重点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文化旅游工作。

三、重视监督,依法行政

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既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也是检验我们工作好坏的晴雨表。为此,任职以来,自己十分重视“两案”办理工作,自觉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类决定、决议、自加压力,努力开展工作。

一是抓议案办理。

两年来,我局共承担“两案”办理任务14个,其中议案6个。为了办好这些议案,给人民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多次主持召开承办任务的股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会议,对办理的方法步骤、原则、时限等作了具体要求,并时时过问进展情况,使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加强网吧及游戏厅的管理一直是人大代表和各位家长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自己也十分重视,多次深入网吧,进行调查了解,研究管理办法,强化对网吧及游戏厅的监督检查,严把未成年人进入关,对网吧实行“一次性死亡”的动态管理机制,使网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二是抓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两年来,我坚持从“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入手,狠抓行风建设工作。先后聘请人大代表、老领导10多人为行风监督员,加强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坚持每年召开民主评议行风会议,邀请县纠风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对文化旅游行业行风建设情况等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改正问题,促进工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是抓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承担全县文化市场、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条例达18个,政策性强,依法行政工作十分重要。上任以来,我能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宪法、文化旅游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县人大的决定、决议,自己带头从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抓起,对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省人大近年来颁布实施的行业法律法规,按各股室职能,认真分解,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人员三落实。同时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岐山县演出市场管理办法》、《岐山县文化艺术培训管理办法》、《岐山县旅游景点票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强化队伍,改进作风

任职以来,自己始终把文化旅游系统班子和队伍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坚持抓学习、抓整顿、抓形象、抓提高,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作风好、求真务实的干部职工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我首先从自身做起,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知识,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洞察力和敏锐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同时认真学习文化、文物、旅游、广电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决策水平,使自己成为文化旅游工作的行家里手。自己坚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把学习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连续两年在系统开展了“建设文化旅游名县,我们怎么办”的大讨论,开展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奉献文化旅游事业”的演讲比赛,以此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任以后,针对系统有些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实际,自己先后修订完善出台了《文化旅游单位财务内审制度》、《文化旅游单位行政效能六项制度》、《基层单位季汇报工作制度》、《较大财务支出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对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服务水平、依法行政等作了明确要求,积极推行单位政、事、财务公开制度,使单位管理得到规范,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每年组织专门班子,对系统各单位财务进行内审,使基层财务管理逐年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廉洁勤政、带好班子。在工作中,自己能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倡导领导带头,以身作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现场解决问题,一级向一级负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同志,合作共事、顾全大局,重大事项坚持向县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在前,干在先,对全局工作敢于和勇于负责。始终坚持工作第一的原则,不惜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搞工作,确保了全系统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严格按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办事,慎权、慎微、洁身自好,廉洁奉公,严抓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职以来,从未利用手中权力为己谋私。同时,抓好局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班子建设,坚持每周一次局务会、两周一次党委会制度,充分调动每个领导成员的积极性,使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对基层班子坚持谈心和谈话制度,把管事和管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目前,基层班子充满活力,上下齐心,形成了工作上你追我赶的局面。

任职以来,自己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抓文化旅游产业的力度不够,经费不足制约了事业的发展;二是旅游开发比较缓慢,特色不够突出,景点设施达不到一定要求;三是基层文化建设相对薄弱,专业人才有青黄不接的现象;四是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偏少,队伍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在自己任期内逐步加以解决,要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名县建设和开展“文化旅游开发效益年”活动,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创新工作理念。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树立经营文化旅游的新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旅游宣传开发,发展旅游产业。要以西安旅游推介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开发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岐山,不断提高我县知名度。同时要加大现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激活旅游资源潜力,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培植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是积极实施文艺精品工程,繁荣文艺事业。要进一步在“精”字上下功夫,抓好文艺创作,鼓励文艺人才多出精品,大力推进“五个一”工程,实现一年一部好戏、一件好书画作品、一件有影响的民间工艺品、一本好书和一个好剧本的目标。

四是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要树立项目经营新理念,以项目来统揽全局中心工作,用项目来引资,力争在西岐民俗馆、中华炎黄面食博物馆、图书大厦等项目开发建设上有新的发展、新的突破。

五是加强文化旅游队伍建设。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活力和竞争力,加强对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全力办好人民代表的建议、议案和意见,珍惜党和人民给予自己的权力,把“人民满意”始终作为自己工作的衡量准则,使自己在任期内做一个合格的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任职以来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县人大决议、决定和履行职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意见的情况,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不足,进一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自己为建设文化旅游名县做出应有的贡献。最后,请各位主任和委员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使我把工作做得更好。

XX年11月旅游局负责人述职报告范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302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 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关于农家乐旅游发展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523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农家旅游发展调查报告

“农家乐”是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生旅游产品中的一朵奇葩。虽然我市“农家乐”兴起时间不长,但发展迅速,势头良好。目前,全市共有“农家乐”经营户360户,床位2631张,直接从业人员2377人,实现经济收入5292.4万元。

一、现状及特点

一是发展氛围浓厚。市县各级把“农家乐”旅游发展作为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加快乡村旅游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引导,力促发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旅游业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开发农业观光、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南郑、勉县、洋县、城固、略阳等县制定了加快农家乐建设的通知、意见,党委、政府领导经常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提出要求,解决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学习考察,推动“农家乐”旅游快速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各县区通过财政扶持、规费减免、包抓帮扶等多种措施,为“农家乐”发展提供资金、土地、办证、经营等支持。南郑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通过验收的17户“农家乐”分别给予5000-6000元奖励;洋县实行部门联户帮建机制,确定59个县级部门和单位采取帮助财物、信息和招徕等方式,在长青一华阳景区建设“农家乐”59户;略阳县拿出10万元专项经费扶持10户“农家乐”示范户,相关部门减免一切证照办理费用。勉县、留坝、城固、西乡等县在发展“农家乐”中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三是经营效益明显。由于“农家乐”旅游适应市场需求,从一推出就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略阳县涌泉山庄接待游客3万人次,实现收入近10万元;勉县天荡山休闲庄接待游客4万人次,实现收入38万元。今年“五一”小长假,西乡县樱桃沟平均每户每天“农家乐”接待游客80人次,旅游收入达2400元。

四是发展形式多样。从经营方式来分,我市“农家乐”主要有家庭开发经营和业主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三种形式。家庭开发经营的“农家乐”投资少、规模小,投资主体是农民,如洋县长青一华阳、城固桔园、西乡樱桃沟、南郑大汉山等地的“农家乐”。业主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农家乐”投资规模大,服务设施较为完善,投资主体主要是本地或外来客商、企业,如汉台区的陕南植物园、勉县的龙潭山庄、城固县的香格里拉休闲中心、南郑县的大杨度假村等。从产品类型来分,我市“农家乐”主要有“客栈型”和“度假型”两种形式。“客栈型”农家乐主要在国省道沿线、景区附近,为游客提供食宿,由家庭开第一范文网发经营;“度假型”农家乐主要位于城郊结合部,在满足游客吃住的基础上,还能为游客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活动,由业主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

五是经营管理规范。城固、留坝、佛坪等县制定了《“农家乐”管理办法》、《“农家乐”建设标准》,南郑、洋县等县制定建筑风格、店名标牌、人员服装、特色菜肴、餐饮价格五个统一,略阳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确保“农家乐”健康有限发展。加强从业人员的旅游知识、服务礼仪、食品卫生、经营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了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农村旅游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

二、问题和不足

1、认识不到位,政府主导力度不够。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没有被普遍认识,农业与旅游发展结合不够紧密,降低了“农家www.乐”旅游的丰富性。政府在引导“农家乐”自筹、自建、自营的同时,在基础设施完善、资金引导投入等方面作用发挥的还不充分,在规范经营、市场监管上还存在着脱节现象。

2、普遍缺乏规划,城市化倾向明显。目前大多数县区对“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没有制定规划,存在着盲目性和无序性开发,层次低下,品位不高。有的“农家乐”与当地农村资源和风土人情脱离;有的“农家乐”只重规模,不讲质量,粗制滥造;有的“农家乐”开发上脱离了朴素、自然、协调的原则,贪大求洋,追求豪华,不土不洋,不伦不类。

3、缺乏文化内涵,项目同质单调。由于对乡村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资源的挖掘不够,加之缺乏创新设计和深度加工,我市“农家乐”存在功能单一,缺少特色。经营项目同质雷同,绝大多数是停留在提供餐饮和住宿的低层次上,仅限于“几间房子、几张桌子、喝喝茶、吃吃饭、打打牌”的经营模式,真正由“农家乐”提供的具有我市浓郁民俗文化特色旅游项目和参与性强、健身绿色休闲项目极少。

4、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滞后,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我市“农家乐”在可进入性、村舍环境、食品卫生、安全用电等方面不尽如人意。一些“农家乐”外部交通较差;一些农村电线电路得不到改造和检修,消防设施缺少;许多“农家乐”基本的供排水设施和厨房设备不完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熟食混放;一些农户厕所卫生条件简陋,给游客心理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5、市场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由于我市“农家乐”家庭粗放化、松散经营,小农思想严重,没有横向和纵向的销售网络,坐门等客,市场开拓意识不强。从业人员服务意识较差,服务质量不高,欺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

三、方向和对策

我市“农家乐”旅游今后发展的方向:

——“农家乐”以“农”为根。“农家乐”应以农业为根,业主是农民,通过自家的田地、果园、鱼塘等展示农村风貌、农业生产过程、农民生活场景,接待设施利用现有的宅地和生活设施改建或改善而成,庄稼照种、粮食照收,但却带来了人流,增加了收入。

——“农家乐”以“农”为形。“农家乐”应以家庭为单位,体现出“家”的形态,规模适度,不贪大求洋。对屋舍、庭院、厕所等设施进行改造,做到环境整洁、干净卫生、舒适温馨。

——“农家乐”以“乐”为魂。利用“三农”作文章,挖掘乡风民俗,设计参与性强的项目,如:简单的农事、农活、采摘、认种蔬菜等。

——“农家乐”以“富”为本。将农业功能转变为旅游功能,乡村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形成旅游市场,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增收增效目的。

我市“农家乐”旅游今后发展对策:

(一)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各级要把“农家乐”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和建设新农村的一条有效途径,纳入到旅游发展和农村经济整体布局之中,积极制定并利用好规划、扶贫、环保、基建等专项支持政策。旅游、农业、综开办等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县区要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农家乐”规划,发展一批“一村一品”、“一户一物”的“农家乐”特色村(点),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功能布局合理、内涵丰富的发展格局。

(二)加强基础,积极创新。一是加强以改路、改水、改电、改厕、垃圾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把“农家乐”开发项目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争取小额贷款用于农民旅游经营户。二是做好农家民居建设。要按照突出“农家气息”和体现“秦巴民居”特色的要求,分别对都市村庄型、景区依托型、田园风光型、湖泊水家型等类型的“农家乐”进行策划、设计,使其建筑的外观、色彩、装饰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三是吸引多元投资。鼓励集体、企业、社会资本、农户、个人一起上,逐步形成村办旅游公司型、“公司+农户”型、“公司+旅行社+农户”型等多种发展模式,建立“农家乐”服务中心,不断提高“农家乐”经营户的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集群发展,错位经营,多模式、多层次发展“农家乐”旅游,适应不同的消费需要。

(三)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制订出台我市“农家乐”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努力构建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结合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业知识培训、食品加工技术培训、服务规范培训、职业道德培训,指导农民生产绿色无公害蔬菜,提高烹饪农家菜的技艺,教育从业人员掌握规范的服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诚实守信,讲求信誉,以优质服务和独具风格的农家特色来吸引广大游客。适时成立“农家乐”旅游协会,对内加强统一服务和行业自律,对外树立品牌形象,统一参与市场竞争。

(四)突出特色,打响品牌。充分做好“乐”的文章,着力挖掘、整理当地的人文、生态、民俗资源,把民间文化活动和农事活动、健身活动、民间文艺等有机结合到“农家乐”进行开发,通过推出旅游上山下乡、市民小菜(果)园、假日做农夫、做农家饭、教你编织和使用农具等专题旅游活动,让游客亲自参与,亲身体验,增强互动性和趣味性,丰富“农家乐”的内涵。要注意“农家乐”接待设施建设,既不能一味追求高档次,也不能过分强调“原汁原味”,更不能低档次、低品位。要强化“农家乐”的整体包装和宣传推介,建立与旅行社良好合作关系,把特色突出、设施完善的“家家乐”纳入到我市旅游线路之中,推动乡村旅游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27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点出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签证资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乙方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关于旅游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09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叫□□□。我来自离钢城三百里外的一座矿山。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科技托起矿山美好的明天》。

说到矿山,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作为重钢大家庭的一员,许多年来,她一直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大家一定不会忘记,在那片发烫的土地上,一代一代的矿山人,曾经从地底下掘起一块一块的矿石,然后一车一车地把它们运到钢城的炼钢炉前。一代又一代的矿山人,为着重钢的发展,奉献了青春,奉献了热血,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矿山,印满了矿山人多少劳作的足迹;

矿山,洒遍了矿山人多少艰辛的汗水!

矿山的历史是厚重的,矿山的昨天是辉煌的。

但是,曾几何时,繁华不再;曾几何时,喧嚣不再,曾经繁忙的矿车停下了,曾经劳碌的矿工休息了,曾经沸腾的矿区平静了。封井闭坑,让一堆堆机器蒙上了斑斑锈迹;能源枯竭,让无数矿山人心里多了重重忧虑。一枚巨大的问号摆在了我们面前:

矿山,何去何从?矿山,生存的路在哪里?发展的路,又在哪里?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我们曾经无奈地感到,矿山留给我们的是何其多,又何其少:笨重的机器,简单的技术,单一的产品,粗放的管理!我们要凭借这些图谋新发展,谈何容易?停产转向后的道路啊,何其艰难!

但是,在危机面前,我们没有退却。在公司领导的大力关怀下,在无数新一代矿山人的辛勤努力下,我们立足矿山实际情况,加大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的力度,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投入了市场竞争的滚滚洪流,走上了一条依靠科技求生存的的道路:

耐火砖,混泥土,一块块神秘的泥土,构筑起矿山的希冀;

锅炉,脚手架,一堆堆奇异的金属,勾画起矿山的未来。

在綦矿的麻柳滩头,昔日风光无限的选矿球磨机、裂化炉轰然倒下,麻柳滩1x千瓦电厂巍然耸立。

一次次的探求,一次次的考证,一次次的分析,利用现有的电能资源,我们建起了一座年产□□吨的电熔镁砂厂。

灯火通明的厂房,新一代矿山人在奔忙;

疾速行驶的火车,带给我们新的希望!

在多种经营的路上,我们风雨兼程,艰难跋涉;

在开发新产品的路上,我们殚精竭虑,默默前行;

在拓展新市场的路上,我们冲锋陷阵,高歌猛进。

于是,那曾经挖矿的手,操作起了一台台现代化的机器,轻轻一按,机轮飞转,转出多少喜悦多少欢笑!

于是,那劳碌的车间里,多了渴求技术的双眼,各种技术书籍,总是摆在他们的面前!

于是,那曾经粗陋的办公桌上,摆上了一台台计算机,轻轻一点,互联网上的世界那样奇异那样精彩!

无数生动的事实一次又一次地说明,矿山要生存,矿山要发展,必须高扬依靠科技进步这面伟大旗帜。

只有科技,才能拯救矿山;

只有科技,才能改变矿山的容颜;

只有科技,才能托起矿山美好的明天!

朋友们,为了矿山的发展,虽然,我们做了无数有益的尝试;虽然,我们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凝望来路,征程漫漫,任重道远。21世纪是以科技创新的主导的世纪,科技已成为主宰人类发展的决定力量,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和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矿山企业的前景不容乐观,更不容许我们裹足不前。

我们面临的困难是:地理环境条件的制约,部分职工科技意识淡溥,产业结构不合理,新产品成本高,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矿山企业科技水平不高,仍然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依靠科技来振兴和发展企业是矿山的生存所在,希望所在,未来的优势所在。我想,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一定要结合矿山实际,加强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的学习,树立科技兴企意识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发扬矿山人攻坚啃硬、顽强拼搏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立足岗位,为矿山的新的发展当好参谋,做出应有的贡献。

朋友们,今年是重钢科技年。科技兴企是公司赋予我们每一位职工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矿山美好的明天共同奋斗吧!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旅游发言致辞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60 字

+ 加入清单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21世纪的中国西部旅游,前景美好,机遇无限。我们将顺应时代潮流,加强合作,携手奋进,共同谱写西部旅游的崭新篇章。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区域旅游合作的交流与磋商,努力形成区域旅游发展的协调协商机制。建立相对固定的,由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专家学者、旅游商等多方组成的,高层磋商协调会议和机构,就旅游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进行探讨、协商和确定。建议把中国西部国际旅游合作论坛作为高层交流的重要形式,实行轮办制,坚持下去。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针对跨区域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机制。

第二,加强区域旅游统筹规划,努力构建特色互补、协调发展的西部旅游大格局。主动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抓紧编制西部旅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构建西部旅游合作发展的基本框架。按照循序渐进、统筹协调的原则,精心筛选、确定一批旅游景点和线路,尽快构建若干富有西部特色、文化内涵的无障碍旅游区。同时,积极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增强区域间、西部与东部、西部与世界的互补效应,在体现特色中实现多元化协调发展。

第三,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努力提高西部旅游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在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强区域间横向联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旅游资源有效整合,从而形成规模优势,提升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打破区域封锁、市场垄断和行业分割,支持旅游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建设旅游企业集团,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企业“航母”,以掌握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主导权。

第四,加强区域旅游政策协调,努力营造西部旅游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开展对跨区域旅游政策的清理,废除制约旅游区域合作的政策障碍。对涉及面广的、局部改革难以奏效的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经多方深入研究协商后,在区域内协调推进。当前重点解决跨地区设立旅行社、旅行社导游可跨地区带团等问题,给区域内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以平等待遇。建立区域间旅游人才流动机制。制定统一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统一的执法监督协调机制,规范景区服务、经营行为,树立良好的西部旅游整体形象。

第五,加强区域整体宣传促销,努力打造西部旅游品牌。共同研究市场开发战略,在重要媒体上加强联合宣传和促销。共建区域旅游信息库,建设区域旅游营销平台和网络。整合各地的旅游交易会、推介会等,集中打响几个宣传促销品牌。按照互利互惠、形式多样、平等开放的原则,更加重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步伐,不断提高参与国际旅游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故宫旅游心得体会小学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小学,全文共 590 字

+ 加入清单

故宫,又名紫禁城,明清两代的皇宫,这颗耀眼的明珠在对称的古都———北京的怀抱中,它是北京的地标性建筑,吸引了无数中外游客。

步入皇宫大门,又分别有三扇似巨人般保护皇宫的城门矗立在眼前。沿途步行,便到了皇帝早朝的地方———太和殿,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一座高高在上的金光闪闪的宝座,上面雕刻着象征皇权的`威武腾飞的巨龙。与大殿地面承接的有三个梯道,中间一道同样雕刻着各种姿态的龙,处处透出神圣威严,我想这就是皇帝专用通道吧。说到这不得不提到,大殿的地面是由我们苏州出产的金砖铺成的呢!大殿内金碧辉煌,仿佛在诉说着明清王朝的昔日盛景。

随后,我们来到来供帝王早朝前休息和更衣的中和殿和保和殿,屋檐和栏杆上,满是精美的栩栩如生的雕刻。特别震撼的是殿前的几根又红又粗的柱子,它们承担了整座大殿的重量,仿佛巨人的手臂托举着大殿。

在观光故宫期间,我还发现了一个小秘密,在乾清宫殿前,有一个石柱托举着一个石头圆盘,中间插着一根铁针,经过询问,才得知,这是古人用来看时间的“钟表”。

随着人群,我们又来到了坤宁宫,坤宁宫被一道门分成了两个部份,由皇后的寝室和祭祀的场所组成。再往后,就是皇帝的嫔妃们的住所,分为东宫和西宫,后宫的格局大都一样。

宏伟壮观的紫禁城,让我的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我不禁被先人独具匠心的高超技术所折服。故宫,一座集聚着先人勤劳和智慧的皇宫,也是中国乃至全世界极具影响力的文化里程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旅游担保书

范文类型:担保书,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29 字

+ 加入清单

致: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兹有我司北京圃美多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委托广东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乙方保证以上申请人提供的签证资料情况属实,并且在签证停留有效期内按时归国,不滞留境外,不违反当地法律条款。如果乙方客人在韩国期间有出现非法滞留等违反韩国法律行为的,乙方愿承担以下相关责任:

1、接到甲方的相关书面通知后,保证在三日之内交付相关的保证金,保证金伍万元/人整

2、由于申请人在韩国期间非法滞留等构成违反法律的不良行为,对甲方产生连带责任的,乙方将毫无疑义的进行协助调查,尽最大可能维护贵公司形象,减少贵公司相关损失。 乙方承诺已经对上述相关责任完全知会,谨此明示,一旦担保责任实现,乙方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辨的权力。出现任何纠纷,如果协商无果,均应通过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综上所述一切均属乙方自愿承诺!将毫无疑问执行!注:无论乙方客人是否已持本次有效签证前往韩国,都需将护照原件交予甲方进行销签, 经过甲方核实,乙方客人为正常出入境,无非法延期或其他不良记录,可以于当日销签,但大韩民国驻广州总领馆会保留日后对客人再次审核的权利。自签证生效后的5个月内,甲方没收到乙方交来的护照原件,乙方也没有相关材料证明是合法延期,甲方将视作为该申请人在滞留不归或违反韩国当地法律法规并发出相关书面通知,乙方收到后三日内交付保证金伍万元/人整。

特此声明!担保单位(全称):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和手机:135303295公司盖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散客旅游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796 字

+ 加入清单

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____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________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189 字

+ 加入清单

20xx年,大漈乡的旅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省市县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家4A景区创建成功后,按照“启动营运、分步完善”的思路,立足实际,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启动景区营运工作。

一、20xx营运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了促进云中大漈景区旅游业的发展,在景区未实行市场外包前,由大漈景区管委会开展营运工作。通过两年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景区游客量大幅增加,与往年同期相比游客量翻一翻,景区门票收入实现零的突破,实现景区发展的重大突破,旅游总收入大幅增长。

20xx年全年,景区接待总人数75.6万人次,同比增长31.5%,旅游总收入1405.3万元,其中门票收入65.9万元,超过了年初的预期目标,成绩喜人,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提高景区知名度。

中央电视台、电视台、丽水电视台和县电视台等电视媒体进行专题宣传。中国乡土文化电视纪录片《梦回古村》摄制组在大漈乡进行全方位实景拍摄,以古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为拍摄基础,运用现代高清影像、三维还原、历史演绎等拍摄手法,介绍古村落的变迁和现状,为古村落的保护和文化旅游带来更为广阔的前景。该片记录了大漈传统的文化资源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其中将大漈所特有的传统孝道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大漈罐和咸菜制作技艺、省唯一的乡村电影博物馆以及幽静的原始森林、小佐梯田和梅坊坪排房、古宅等记录保存下来,并在中央电视台、杭州电视台等记录频道播出,向中国和世界全面展示人文厚重、风光旖旎、欣欣向荣的大漈风光;卫视天天6频道《我爱自驾游》栏目组走进大漈,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题拍摄,展现云中大漈独特的旅游风光。摄制组走访了护关桥、时思寺、雪花漈等景点,并以“传统大漈罐”的制作为素材重点拍摄,展现了省非物质遗产大漈罐经久不衰的独特魅力和80岁传承人潘仁根精益求精的执着精神;沪苏著名媒体深入大漈景区采风,《新民晚报》社区版旅游主编孙庆荣、中国江苏网兼扬子晚报网产经资讯部记者浦琼月、华东旅游报采访部主任吴仲银、记者窦庭荺等一行五人到云中大漈景区消夏采风,他们寻访古迹,采访老村民,对大漈不同于山下城市的风光、饮食、风俗兴趣,以记者特有的细腻和敏感触碰大漈的历史文化和田园风光,相约各自拟题,分别写成一篇反映大漈风光风俗的文章,对景区宣传增添了亮丽的一笔。宣传人员积极维护云中大漈景区实名认证微博,全面开展宣传营销工作,现已有20xx左右粉丝,发帖将近20xx条,互动效果良好,特别是在县内获得较好的反响,云中大漈官方微博举办“转微博,赠茭白”活动,提高了知名度,扩大了影响力。参加了丽水519旅游推介会、上海旅游推介会、金华旅游推荐会、杭州农博会等,反响良好、进一步扩大了游客覆盖面;连续四年在金丽温高速公路制作宣传广告,制作宣传手册8000多份、宣传片等系列宣传品开展宣传,在县城各大宾馆和旅行社宣传推广景区,大大提高了景区知名度,县内各大宾馆的景区展示版效果明显,据景区营销人员对来景区游客的调查,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宾馆里看到宣传牌慕名而来的;同时,在云中大漈景区专题网站、各级政府网站和同程旅游网、协程旅游网、旅游互联等专业网站发布信息进行宣传,在各大旅游网站、论坛发贴跟贴,提高景区影响力;通过报纸刊物进行宣传,如在日报、江南邮报进行了专版宣传,在市、县各级报刊上也进行积极宣传,此外,鼓励景区工作人员积极向报刊、网络投送信息,不断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景区功能。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边运行边建设”的思路,紧锣密鼓地谋划进士府、茶艺馆、陶艺馆、景区二期立面改造工程。景区一期完善提升项目及景区管委会业务用房(省特扶项目)20xx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65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87%。“云中大漈”景区一期完善提升项目:进士府已进入木结构安装阶段,陶艺茶艺馆项目内部装修阶段。景区管委会业务用房项目于12月底完工。景区二期立面改造基本方案已出台,现即将进入工程招投标阶段。此外围绕“兴旅旺旅”目标的景区房产项目也在积极地论证之中,在条件进一步成熟时将开展和投资方的意向接触,为项目前期开展创造积极条件和机遇。3、继续完成投资750万元的立面改造和景区游览项目及功能提升工程,立面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现正完成最后局部场地硬化平整及清理工作,游览功能提升已进入项目论证阶段。

(五)加强景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20xx年根据景区发展需要新招聘了景区工作人员3名,包括综合管理、售票检票人员,景区工作人员达到23人;健全景区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旅游旺季特别重点加强节假日、双休日的管理。乡政府和管委会领导班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利于工作的协调开展,在旅游旺季期间景区出现工作人员紧张时,招录临时人员到景区进行加班,做到景区管理和政府工作两不误。加强内部人员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景区的高中层人员、服务人员进行了从业资格、岗位职务、专业技能、景区知识等业务培训,提高了景区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整体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管委会的管理人员参与了在旅院举办的景宁生态休闲旅游高层管理人员研讨班,获益匪浅,景区导演踊跃参与国导培训,提高了导演技能和水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2024年旅游局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88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法治创建工作部署,着力抓好班子建设,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法治创建工作与旅游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学法用法的原则,保证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

为了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旅游工作和全局法治创建工作的需要,一是专门成立了法治创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法治创建工作,解决发现的问题,并上呈下达、互通情况,使整个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二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重点制定了《20__年法治浦口创建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加强综合协调,抓好分类指导,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针对旅游行业的特性,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严格执法行为,严管执法队伍,形成上下互动、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我局非常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依法决策机制。局党支部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划,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调研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局党支部对全局的依法行政活动定期进行视察调研,汇集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队伍水平

1、强化管理制度建设,提升法治创建工作水平。针对以前机关工作散、乱、差的实际,倡导“人才为本、高效为魂、勤廉为要、业绩为上”的风气,推行以“凝聚人、发展人、激励人、服务人”为内容的人本管理,形成“制度管人”理念,将管理与监督相结合,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创建意识。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创建的综合素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法治创建培训计划,对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人员实习分阶段、分层次的培训。我局将在年底法治创建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验收,对有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打造诚信旅游,不断推进旅游管理部门职能转变

逐步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游客权益。履行“12345”政府服务三级平台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隐患。建立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及保障能力。

五、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参与和配合区政法委的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舆论氛围,多方面的开展法治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用好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认真组织、精心筹划、广辟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通过广泛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同时也为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20__年我们还将深入旅游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我们旅游系统所有从业人员的法治能力,让他们在守法的同时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浦口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浦口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37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 ______________ (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 ,人数 (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 ,人数___ 。

团号_________ 。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_________ 。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生态农业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山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旅游,全文共 2072 字

+ 加入清单

一,项目名称

山庄

二、项目地址

自然村域内。

三、项目内容

根据项目区自然地形地貌、资源的分布状况,结合旅游市场需求实际,本着因地制宜、文化为魂、错位发展的原则,将本项目建设成为以农耕文化体验为主要内容,集田园旅游观光、农耕体验、农家餐饮、乡野休闲、郊野养生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生态农业休闲养生旅游度假山庄,使园区成为**市民乃至域外游客投身自然怀抱、体验农耕文化、找回童年记忆、获得身心健康的全国知名休闲农业旅游景区,成为**市和xx省的“悠游”经典景区。 从功能上,一是打造成本地及周边城镇居民的第三生活空间,成为人们观光旅游、感受农耕文化、丰富农业知识、体验农业生产劳动与农民生活、享用农业成果、利用田园休闲度假的场所和农业深层次开发的样板。二是充分利用凤凰沟风景区的社会认知,发挥其边际效应,与凤凰沟风景区形成明显反差、集聚成片的景群,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要。从文化上,打造成传播宝玉石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的体验中心,弘扬中国农业文明。从品牌上,通过循序开发,日臻完善,打造成**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旅游新名片;xx省著名、全国知名的休闲农业旅游目的地;xx省AAAA级乡村旅游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四、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渴望在原始古朴的乡村生态环境中放松自己,越来越多的人有着强烈的回归大自然的愿望。另外我国城市居民与农村的千丝万缕的血缘联系,加之过去“上山下乡”的历史经历,寻根的潜意识驱使他们寻找一个恰当的时机与方式重新体验过去生活,休闲农业旅游恰恰

以其返璞归真的体验吸引了大量的消费群体,成为一种新的休闲旅游度假时尚,发展势头迅猛,并受到政府和社会各个部门的鼎力支持。

本项目正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区内地形平坦开阔,有山有水,交通便利,农业生产资源丰富。优越的基础条件和市场需求、休闲农业的蓬勃发展之势为本项目的建设带来无际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项目环境情况

项目位于xx省**县向自然村域内。东邻抚河,北部紧靠316、320国道和浙铁路,距向塘火车站6公里,距火车站28公里。离**市游客集散中心不到20公里,交通极为便利;南部与xx省蚕桑茶叶研究所(xx省凤凰沟风景区)接壤,周边旅游资源丰富;西部与G60沪昆高速相望,有黄马高速公路出口,从园区上高速公路只有3公里。项目处在**县重点打造的“两江生态农业

走廊”上,电力及公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均已具备,可和**市及省内的旅游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向塘镇是xx省最大的建制镇,拥有优越的地理条件,被誉为**市的“南大门”,既可以直接承接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的辐射带动,又有利于快速全面融入昌城市发展体系。向塘素以中国最大的交通枢纽重镇而闻名全国,316、320、105国道和G60沪昆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沪昆铁路、在建的杭南长高铁沟通东西,京九铁路飞架南北,在建的向莆铁路连接经济区。它地扼浙、粤交通要冲,从向塘到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只要6-8小时,江南最大的货运编组站——向西货运编组站也坐落在境内,独特的区位,强势的交通,使向塘成为全国“承东启西、南北贯通”战略要地和连通港、澳的重要节点。

六、项目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3260亩。由316国道通往G60沪昆高速的连接公路(蓝园公路)横穿东西,使项目规划区分为南北片区,其中南部片区约3000亩,北部片区约260亩。项目区水库、山地较多,水库900余亩,山地1450余亩,低洼田750余亩,耕地140余亩,水塘20余亩,土地大多属荒地或未利用地,用于开发建设的潜力较大。项目区南高北低,南部片区以山地、水库、低洼田为主,北部片区以耕地、水塘为主,区内土地肥 沃,水质优良,草茂林丰,自然景观较好,是人们放松心情、陶冶性情、愉悦身心的好地方。

七、项目开发计划

本项目由凤凰山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开发原则:

项目开发按“整体规划、分期建

设;总体包装、专业运营”的原则进行。开发战略规划上,主要分为“生态农业区、休闲养生区、旅游风景区、旅游度假区”。

旅游风景区设在项目区内的唯一山地上:凤凰山。风景区内主要有凤凰山、藏宝洞、日月潭、红谷湾、宝石滩等主要景点。山庄的主要设施宾馆安排在进场的显著位置,其他休闲、娱乐设施围绕宾馆建设,农业种植业项目安排在现有耕地上,养殖业项目安排在项目区边缘处,林地深处,与旅游区远离,以避免相互影响。各区域相对独立或天然隔离,水、电、路按旅游和生产需要进行统一设置。加强休闲度假区消防及救生等设施建设。

八、项目策划

体验生活与劳动已成为旅游的热点和时尚,许多游客到旅游地不仅是为了欣赏独特的景观,而且还希望自己能够亲自参加劳动,体验生活的乐趣。策划中将强调旅游体验性、参与性、娱乐性和知识性的紧密结合,项目设计尽可能地把休闲、旅游及生产过程变成可参与性的操作,给游客提供尽量多的直接体验的活动和机会,比如参加探宝、耕作、播种、采收、加工、烹调等,让游客在深度参与体验享受农村生活的乐趣,留下美好的记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41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旅游者: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出境社经办人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旅游市场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2694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目前,全世界都公认旅游业是世界上产业规模最大和发展最强劲的产业。正由于旅游业发展之快,产业带动力之强,许多国家和地区都纷纷把旅游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先导产业。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收入和闲暇时间的增多,交通和通讯的发展,我国的旅游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徐州作为我国的一个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但如何利用现有的条件把徐州的旅游做强做大呢,这是每位关注徐州旅游业发展的人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我们作为中国矿业大学旅游管理的学生,生活在徐州,也希望通过一些途径来为徐州旅游业的发展做一些贡献。因此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旅游市场调研,可以从来徐旅游者的特征、旅游动机和旅游效果展开调查,得出科学结论,从而有助于徐州旅游业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客流量和提升徐州旅游地的整体旅游形象。

我们的旅游市场调研开始于XX年12月24日至XX年1月21日,共四周的时间。我选择的调研题目是李芳菲老师指导的“对来徐国内旅游者的特征、旅游动机和旅游效果的初步研究”。我们的调研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即第一阶段:准备阶段:选题,与指导老师沟通,内部分组;确定每小组具体任务

收集、分析及整理资料。第二阶段:计划阶段:制定计划及问卷,审定计划 及问卷,确认修正计划及问卷,计划及问卷展示。第三阶段:实施阶段:访员分配,实施执行 。第四阶段:研究分析 :数据输入处理、数据研究分析、总结规律、报告书写、成果汇报。第五阶段:家乡调研

动员大会结束以后我们就开始正式投入工作了,第一周我们主要从网上、图书馆参阅、收集、整理一些二手资料,然后结合我们所学的旅游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在明确我们的调研目的

一、了解徐州客源市场状况、需求特点,分析徐州作为旅游目的地如何满足旅游市场需求。

二、找出徐州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的针对性措施,为徐州整体旅游开发与规划作贡献。

三、为徐州旅游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塑造核心竞争力提供参考性的依据与可行性的建议。的基础上初步制定出我们的计划书,确定我们的调研日程。同时在充分理解选题内涵的基础上明确了我们的调研内容,即:旅游者的特征、旅游动机和旅游效果,而且还分别制定了具体的调研指标,我们经过商量一致通过采用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来获取一手和二手资料和数据,并通过讨论进一步确定了调研对象(来徐旅游的国内旅游者、徐州旅游局、徐州的一些旅行社和饭店),并一起初步设计了调研问卷,然后经过李老师修改最终定稿。周末我们全系的师生一起以ppt的形式展示了各个小组初期的工作成果。第二周我们主要发放问卷和做一些访谈,在李老师和组长的带领下,我们把任务具体分配到了个人,常亮那一组在一周内发放并回收一百份问卷,刘亚东也就是我们这一组也要一周内发放并回收一百份问卷。同时我和刘亚东还有时宇主要负责酒店的访谈并在酒店做一些问卷,彭宇和陈浩主要去旅行社和旅游局做访谈并收集一些有用的资料。第三周,我们全组在周一早上在教室一起把上周通过对游客做问卷兼访谈获取的资料和信息以及从旅游局、旅行社和饭店得到资料、信息进行了整理并通过统计、计算转化成数据,最终录入计算机。周二和周三我们利用两天的时间对我们录入的数据做进一步的整理,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分析,然后总结出一些规律,从而得出一些我们认为科学合理的结论。周四我们又一起对以前的数据统计、分析以及总结的规律和结论进行了讨论和检验,最后无歧义的情况下,我们彼此交流了自己的感受和看法,然后又具体分配了任务,我和李圆她们一起负责把调研的结论和建议以文字形式展现出来。时宇和彭宇他们一起根据我们提供的文字说明和我们整理分析的数据绘制出图形和制作一些数据表来反映调研的情况和一些问题。最后整个小组又对文字和图形以及图表进行了讨论修改并最终定稿,在此基础上我们一起撰写了我们整个组的调研汇报书并制做成ppt形式以备周末的整体的成果汇报。在这周之后我们还将各自回自己的家乡做进一步的旅游市场调研。在这次调研中感悟很深,原来并不觉得市场调研算怎么一回事,认为调研只不过是做做问卷,访谈访谈就行,通过具体做这次调研,才体会市场调研是一个科学性很强,工作流程系统化很高的工作,它不仅要求我们要收集目标材料而且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统计,然后还要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这样才可以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一些有用的规律和得出一些科学而合理的的结论,而且在调研过程中,每一项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我们调研的主题“来徐国内旅游者的特征,旅游动机和旅游效果”同时还要依照严格合理的工作程序,必须首先明确问题,然后才可以收集分析材料,再预测总结规律和结论。这些看上去很简单的事,其实真的做起来,有时真的还找不到方向,总觉的没中心的感觉,而且很多理论的东西并不能用在实际的调研中,李老师说过我可以把理论背的特熟可实际运用能力不行,在调研中我也确实发现了这一问题,有时我会特迷茫,觉得应该按书上的理论走,实际上根本不许要那么麻烦。还有我觉得除了专业知识外,有些能力是任何行业都需要的技能,例如计算机的应用、文字表达、创意调查、督导、公共关系、组织动员协调等能力,我觉得我这些方面的能力都还不够,尤其是公共关系这方面,我和我们同学老师可以协调配合的很好,可我就怕和陌生人讲话,所以在做调查问卷时,总不好意思去找游客来做,别人一拒绝,我就放弃了,所以第一天特郁闷。后来慢慢的才变好一点,但一遇到游客不配合,我就上火,特别有的游客还把我当瘟神似的,我还没过去,赶紧就走开了,所以特伤心 ,所以现在一看到有做调查问卷的就赶紧去帮忙,因为我知道做问卷被人拒绝有多难受!在这次调研中真正体会到了合作的重要性,尤其在最后分析数据时,才感觉到真是人多力量大,二百多张问卷一天就被整理出来了,然后一起分析计算讨论,一点也没觉得累,大家在一起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最终一起总结出规律和结论!调研中还学会了要学会顾全大局,不能因为自己辛苦做出来的东西被否认而生气郁闷,记得在做计划书时,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出来的,被大家改了很多,因为一个人的想法毕竟不成熟嘛!总之,这次调研不仅培养了我们运用所学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来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了解了旅游业的发展状况,学会观察社会、如何研究旅游经济的发展等专业能力,使我们提高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培养我们的创造性思维和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还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了team-work精神真的很重要,让我们意识到要学的东西真的还很多,要想以后做好旅游工作还要努力学习,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我们真的是任重而道远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旅行社 (具体写明地址、法人、电话)。

乙方: 受伤者 (具体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

*年*月*日在游玩时,不慎将右脚肌健受伤,现就乙方补偿事宜双方达成协议为下协议:

1、乙方在(景点当地)医疗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误工费;如10天×20元=200元整;

3、甲方一次性支付 治疗费(换药费)如100元整

4、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5、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阅读格列佛游记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79 字

+ 加入清单

上周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是一个旅行家,他很勇敢,敢于冒险。

第一次旅行到了小人国,那里的很小,大概有他的脚趾头那么低,一开始小人国的人对格列佛很不友好,把格列佛绑了起来,后来帮国王抵御了外敌,获得了自由。第二次旅行到了大人国,他有一次突然看到怪兽一样的巨人,在海水中飞快的追赶船上的他们,巨人迈着大步,海水还不到巨人的膝盖,格列佛的水手们与巨人相距半里,那一带的海水里又到处是锋利的礁石,所以那怪兽没有追上小船。第三次旅行到了飞岛国,有一次,被两艘贼船盯上了,因为格列佛他们的帆船负载重,速度慢,贼船上的人追上了并登上了格列佛他们的船,用绳子把格列佛的他们的船上所有的人绑了起来并且所有的东西抢走了。第四次旅行到了慧马国,有一次,有个动物挡住了格列佛的去路,有个丑陋的妖怪发现了他,并对他做各种鬼脸,用他的大眼睛盯住了格列佛,举起前爪,非常恐怖,还好,碰到了马,那些恐怖的动物怕马,所以跑了。

我觉得他真的太勇敢了,遇到危险的时候不害怕,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遇到被人骂,被人说不要哭的时候,能自己想办法解决,自己解决不了才去告诉爸爸妈妈或老师!

展开阅读全文